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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数学个人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高三数学个人工作计划

第1篇:高三数学个人工作计划范文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精神,落实国家和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文件精神和高考综合改革工作推进要求,按照《贵阳市202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筑教发〔2021〕29号)要求,结合贵阳市普通高中发展和招生工作实际,为确保2021年普通高中强基计划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引导我市初中学校在注重学生全面发展、重视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基础上,关注学生的个性发展。在高中招生中招收一批有兴趣、有学科特长的学生进行培养,为高等学校“强基计划”输送优秀人才。坚持促进公平公正,着力完善制度,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招生学校及学科

2021年强基计划班招生学校及学科为:

贵阳市第一中学数学、物理学科各1个班

贵阳市第三实验中学数学、生物学科各1个班

贵阳市第六中学数学学科1个班

贵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物理、历史学科各1个班

贵阳市清华中学化学学科1个班

北京师范大学贵阳附属中学数学学科1个班。

三、招生原则

(一)立足学校实际,突出学科特色

各承担强基计划班的学校要充分考虑和立足学校实际、突出学校特色、发挥学校传统、注重学段衔接。要根据强基计划班学生的培养目标和要求,在教学设施设备、师资队伍、培养机制、课程设置等方面给予统筹考虑和优先安排,结合学校五年自主发展规划,突出本校强基计划班的优势和特色。

(二)注重专业水平,强调全面发展

强基计划班学生,既要注重其专业能力,同时要兼顾其综合素质等条件。市教育局根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单科成绩划定强基计划班学生报考资格线,线上考生可填报强基计划班志愿,以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为主要的录取依据。

(三)持续稳定发展,积蓄学科优势

    各校确定的强基计划班招生学科原则上在较长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形成学科品牌,产生学科效应。市教育局按照三年为周期对强基计划班进行考核,对未达到预期目标的取消其强基计划班招生资格。如根据学校发展确需调整或增加学科的,需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

四、招生程序

(一)下达招生计划

市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批复的招生计划,下达各学校各强基计划班招生计划,每个强基计划班招生人数不超过40人,招生计划纳入本校当年统招计划,学校不得随意突破。

(二)划定强基计划班报考资格线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之后,市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数按照一定比例划定强基计划班报考资格线。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非计分科目达到相应学校的录取条件、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单科成绩(其中生物实验班以化学学科的单科分数为依据划定资格线)达到资格线方可填报强基计划班志愿。

(三)志愿填报

有意愿就读强基计划班的考生,登录贵阳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志愿填报系统,在提前批次填报相应强基计划班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同一学科或不同学科的共3个平行志愿。

(四)择优录取

依据考生志愿填报和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按照“遵循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强基计划班为提前批次录取,未被强基计划班录取的学生不影响其后续批次录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招生学校要充分认识强基计划班开设的重要意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推进强基计划班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市教科所要加强对试点学校的教研指导,各试点学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强基计划班的相关工作。

(二)加大宣传引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招生学校要通过网站、宣传片及新媒体等各种方式加大对强基计划班的宣传力度,利用中考招生宣传会等契机,积极向广大家长和考生做好政策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氛围。

(三)拓展学科资源。各承担强基计划班的学校,要重点保障强基计划班实验学科的师资。要主动与具备实验学科资源的高校、研究所等寻求合作,为强基计划班拓宽智力资源和实验资源,提升强基计划班在实验学科的深度和高度,真正为“强基计划”输送优秀的学科人才,并通过强基计划班产生积极的效应,全面提升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

 

 

第2篇:高三数学个人工作计划范文

一、录取流程

陕西省2013年是第四年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模式,录取工作流程与往年相同:

6月25日公布各个批次最低控制线,并以短信形式通知考生的高考成绩和位次,同时开始网上填报提前批、一本和二本志愿。

6月28日晚上12点三个批次的志愿填报结束,网络关闭。提前批次实行传统志愿填报模式,1个一志愿和并列2个二志愿;一本和二本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模式,分别可以填报4所院校志愿,每一所院校下可以填报6个专业志愿。

7月5日~7月31日为提前批、一本和二本的录取时间。

8月1日~8月3日为三本、专科单设批和高职/大专的志愿填报时间。

8月4日~8月20日为以上三个批次的录取时间。三本可以填报4所院校志愿,每一个院校志愿中可以填报6个专业志愿,专科单设批和高职/大专可以填报6个院校志愿,每一所院校下均可以填报6个专业志愿。

陕西省高考均实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及录取。录取的过程中,考生可以凭个人的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登陆陕西省招生考试信息网,查阅自己的录取动态、录取结果等信息。在录取动态中会显示四种状态“已经投档、院校在阅、等待终审、录取”,考生不仅可以在网上得知自己的录取结果,省招办还会以短信的形式通知考生录取结果。各个批次的录取过程中,没有完成当年招生计划的院校,进入征集志愿环节。省招办会及时公布征集志愿院校名单及缺额计划,征集志愿院校有位次要求,达不到位次的要求,在填报志愿时,系统会提示“您未达到填报该院校的最低位次”。

二、各个批次录取新动态

今年陕西省是实行平行志愿填报的第四年,但是,每一年的录取都“完全的出人意料”,而这一切都源自于“变化”。总的来说2013年高考考生人数比2012年减少8000多人,而同时招生计划数也比上一年减少8000多人。各个批次的政策变化不同,导致在报考及录取的时候,各批次都呈现出属于自己的一番天地。

提前批

提前批中,文史类招生计划数是946人,比上一年增加211人。今年提前批破天荒进入征集志愿环节完成招生计划,虽然只有2所院校3个计划数,均为国防生,只招男生。但是也给2014年的高考考生在报志愿时提供了新的思路,就是提前批批次可以放心大胆地填报,值得一提的是,提前批次所选择报考的院校的录取分数或者是知名度一定要高于一本选择报考的院校。

本科单设批和专科单设批

单设批分为本科单设批和专科单设批。本科单设批文史类2013年的招生计划是172人,比上一年增加74人。文史类专科单设批批次的招生计划数为10人,比2012年减少5人。单设批只有符合条件的考生才可以报考,合理报考可以增加被录取的机会。

一本

考生人数的减少,理论上会导致2013年的录取竞争率降低,但若结合招生计划数的增减一同来分析,情况就有所不同了。一本计划比2012年增加8000多人,乍一听,大家都很高兴,但是,细细查阅各个院校的计划数,就会发现,大牌名校的计划数在减少,一般省属院校的计划大幅增加,同时二本升格到一本的计划数与一本总计划数的增幅是同步的。也就是说在报考一本志愿时,对于一本高分段的考生来讲,所对应的名校计划数减少了,竞争率增大就成为必然。对于一本低分段,尤其较低分数段的考生来讲,选择院校的余地增大。由于计划数的增幅较大,即使不考虑2013年高考题较难的因素,一本最低控制线也会大幅降低,显然文史类一本线比2012年降低了16分。

2013年的高分考生较往年明显减少,与往年相比,同分数的位次变化大,如,文史类602分,2010年所对应的位次是852名,2011年是570名,2012年是1271名,2013年是568名。位次上来分析,2013年与2011年接近;我们再计算一下,602分分别高出当年一本线的批拔高度。2010年是43分,2011年是59分,2012年是46分,2013年是62分,最低值与最高值相差近20分。从招生计划数、位次以及批拔高度结合分析,2013年的文史类高分考生的录取的竞争力较大。同时文史类中的各个院校,尤其是外省名校的招生计划数都很少,每一年院校的录取最低分和最高分相差较小。一本高分段的考生报考志愿时,不能一味贪高。

案例:2013年文史类考生高考成绩为604分,位次为49X,她拟报考的院校为同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和西交利物浦大学,找到志愿填报老师帮助分析。老师根据她的分数及位次,为她分析:首先西交利物浦大学作为保底院校,是没有任何风险的。主要是分析前三所的往年的录取情况――同济大学2012年的招生计划数分别是10人、8人和13人;2013年分别是10人、6人和11人,同济大学的计划数基本持平,但是,同济大学今年是第二年在文史类有招生计划,又第一次增加了强势专业――城市规划专业的招生计划,无疑会推高今年的录取分数。其他两所院校计划数减少,录取分数也会在原来的基础上升高。三所院校在2012年的最低位次分别是536名(同济)、473名(北航)和733名(北理工)。从招生计划数和位次中分析,考生报考同济大学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基本没有被录取的可能性,即使能够被投档,退档的可能性也很大。最后考生并没有听取老师的建议,依然按照自己的意见报考,结果和老师预测的一样,考生没有达到同济大学610分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606分的投档分,最后被北京理工大学录取。

建议:一本高分考生要结合分数、位次及招生计划数来合理地安排志愿,而一本中等分数段的考生由于所对应的本省院校较多,本省院校招生计划数也多,报考竞争力会相对高分段小一点,但报考时仍要结合上面的三个数值来填报。一本较低分数段的考生要以报考近两年或者是2013年升格到一本招生的院校为首选,会降低落到征集志愿或是落榜的可能性。

二本和三本

二本计划数减少,导致二本线与一本线分差减小,文史类2013年一本与二本线相差54分,2012年是59分。二本的竞争率增大,二本各院校的最低投档线,整体提升也就成为必然。文史类三本线竟然比2012年增高9分,与二本线的分差为100分。2012年二本线与三本线的分差为120分。三本计划数减少,与二本线的分差缩小,但由于收费高等因素,所以三本并不像二本那样竞争激烈。从“分差”的缩小,可以分析出,二本和三本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主要还是以批拔高度来确定要报考的院校。但是,在计算批拔高度时,要把分差减小的因素计算进去,比如说2012年的中等分数是在高出二本线29.5分上下,那么2013年二本与一本的分差是54分,二本中等分数就应该是高出二本线27分上下。三本也是同样的道理。考生首先要从心理上重视志愿填报,其次把批拔高度与位次集合起来填报志愿,就会降低风险。

第3篇:高三数学个人工作计划范文

(一)2013年广西公务员招录的职位数小幅上涨,人数略有下降

2013年广西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招录6297个职位共8232人,职位数比2012年增加了741个,增长率为13.3%,招录人数比2012年减少了996人,下降了约11%。从近几年招录人数看,总体处于增长状态,仅有2010年、2013年两年出现负增长(见图1)。

图1 近几年广西公务员招录人数

单位:人

[10000

8000

6000

4000

2000

0][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2479][3309][6124][5697][5909][9228][8232]

分地区看,2013年招录职位和人数较多的是区直、桂林、南宁、百色、河池5个地区。其中,区直单位总共招录900个职位共1260人,占全部职位数的14.3%,全部人数的15.3%,分别比2012年增长了53.9%、61.3%;与2012年相比,招录职位数增长最快的是北海市,2013年招录职位数是2012年的2.14倍,招录人数比2012年增长了50.6%。招录人数增长最快的是区直单位,比2012年招录人数增长了61.3%;仅来宾、梧州、柳州三个市在职位和人数上与2012年相比均出现负增长(见表1)。

表1 分地区的招录职位数和人数

[ \&2013年\&2012年\&增长率\&职数(个)\&比重(%)\&人数(人)\&比重(%)\&职数

(个)\&人数(人)\&职数\&人数\&总计\&6297\&100\&8232\&100\&5556\&9228\&13.3 \&-10.8 \&区直\&900\&14.3 \&1260\&15.3 \&585\&781\&53.8 \&61.3 \&南宁\&583\&9.3 \&822\&10.0 \&493\&982\&18.3 \&-16.3 \&柳州\&430\&6.8 \&620\&7.5 \&468\&799\&-8.1 \&-22.4 \&桂林\&618\&9.8 \&813\&9.9 \&600\&1001\&3.0 \&-18.8 \&梧州\&374\&5.9 \&447\&5.4 \&415\&676\&-9.9 \&-33.9 \&北海\&210\&3.3 \&262\&3.2 \&98\&174\&114.3 \&50.6 \&防城港\&158\&2.5 \&203\&2.5 \&148\&230\&6.8 \&-11.7 \&钦州\&226\&3.6 \&325\&3.9 \&215\&354\&5.1 \&-8.2 \&贵港\&374\&5.9 \&458\&5.6 \&326\&568\&14.7 \&-19.4 \&玉林\&392\&6.2 \&479\&5.8 \&366\&722\&7.1 \&-33.7 \&百色\&603\&9.6 \&708\&8.6 \&543\&814\&11.0 \&-13.0 \&贺州\&253\&4.0 \&359\&4.4 \&213\&364\&18.8 \&-1.4 \&河池\&582\&9.2 \&699\&8.5 \&525\&862\&10.9 \&-18.9 \&来宾\&199\&3.2 \&230\&2.8 \&252\&387\&-21.0 \&-40.6 \&崇左\&395\&6.3 \&547\&6.6 \&309\&514\&27.8 \&6.4 \&]

(二)行政系统和机关岗位是招录的主力军

其中行政系统招录5430个职位共6898人,占总计划职位的86.2%,总人数的83.8%;党群系统招录867个职位共1334人,仅占总计划职位的13.8%,总人数的16.2%;而从招录单位性质看,机关职位也明显多于参公职位,其中机关招录职位3995个共5463人,占总计划职位的63.4%,总人数的66.4%;参公单位招录职位2302个共2769人,占总计划的三分之一强(见图2)。

图2 按系统属性和单位性质分的招录职位数和人数

[党群招录人数

1334个, 占16.2%][党群招录职数

867个,占13.8%][行政招录人数

6898个, 占83.8%][行政招录职数

5430,占86.2%]

(三)本科学历占招录的绝大部分

从表2不难看出,2013年广西招录考试学历要求覆盖范围大,从中专(高中)到研究生都有需求,其中,本科学历要求以4129个职位共5374人居首。另外,研究生学历要求比例不高,仅97个职位数共133人,占招录总计划的1.5%左右。特别的,2013年广西还有5个职位仅需要中专(高中)学历,但随着学历要求越来越高,相信以后的招录考试中专科以下学历将会很难再有报考的机会。

表2 按学历划分的招录职数和人数情况

[\&职数\&比重(%)\&人数\&比重(%)\&合计\&6297\&100\&8232\&100\&本科\&4129\&65.6\&5374\&65.3\&专科\&2066\&32.8\&2720\&33.0\&研究生\&97\&1.5\&133\&1.6\&中专或高中\&5\&0.1\&5\&0.1\&]

(四)要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职位不多,定向招录比例不大

虽然本次招录考试对于基层工作经历做出了相关要求,但总体比例不高,需要两年基层工作经验的计划招录726个职位共845人,占总职位数的11.5%,总人数的10.3%。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计划招录职位数为5571个共7837人,分别占职位数和人数的88.5%和89.7%。特别的,在不需要基层工作经验的职位中,还有559个职位共670人定向招录在广西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2年以上、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城区和街道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项目人员,定向招录的职位数占比9.5%,人数占比8.1%(见表3)。

表3 是否有基层工作经历

[\&是\&否\&职位数

(个)\&人数

(人)\&职位数

(个)\&\&人数

(人)\&\&定向招录\&定向招录\&总计\&726\&845\&5571\&599\&7387\&670\&]

(五)专业不限仍是主流,法学类专业最为欠缺

第4篇:高三数学个人工作计划范文

一、面临的形势

(一)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20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人民群众的婚育观念向晚婚晚育和少生优生转变,妇女生育水平大幅度下降,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基本得到控制,人口素质逐步提高。

———由于实行计划生育,节省了大量的资源和资金,开始缓解因人口增长过快给人们的衣、食、住、行和教育、医疗、就业、资源、环境等方面带来的压力,对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起了重要的作用。

———广大妇女摆脱了频繁生育和繁重家务的负担,有更多的机会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参与经济、政治、社会活动,从而提高了妇女的地位。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广大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与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共同努力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结果。

(二)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面临的人口形势仍然不容乐观,计划生育工作的任务还很艰巨。当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现状是:(1)人口基数大。尽管生育率已降到较低的水平,但每年出生人口的绝对数字仍然很大,全国人口总规模还在继续增长。(2)生育水平还不稳定。部分群众的生育观念还没有完全转变,一些实际困难还没有很好解决,如果工作做得不好,生育水平就有可能回升。(3)各地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地区的生育水平仍然偏高。大多数农村地区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还不高,特别是一些边远、贫困地区计划生育的服务还跟不上。(4)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面临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难度还很大,在人口素质、人口结构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因此,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仍然是一项艰巨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二、基本任务、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三)根据党和国家确定的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部署,*—*年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针,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中发[*]9号),坚持既要抓紧又要抓好的方针,把计划生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确保实现*—*年的人口控制目标,同时努力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使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相协调,以保证经济的持续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一个良好的人口环境。

(四)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到*年,人口自然增长率降到10‰以下;到*年末,全国总人口(不包括台湾)控制在12.3亿以内,到*年,控制在13亿以内。在严格控制人口增长,把人口规模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的同时,人口素质有比较明显的提高。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机制。

(五)为了实现上述基本任务和主要目标,要按照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精神,坚持已有的成功经验,不断改进计划生育工作。在工作中要切实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政府第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由各级政府承担完成本地区人口计划的责任,协调各有关部门、社会各方面齐抓共管,对人口问题实行综合治理,形成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良好社会环境。

———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使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人口计划既要从严控制,又要切实可行。

———全面贯彻执行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把计划生育纳入法制的轨道。在继续完善社会制约机制的同时,积极运用经济手段,加强利益导向机制,引导群众少生、快富、奔小康。

———计划生育工作要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计划生育工作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立文明幸福的家庭结合起来。

———坚持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贯彻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工作为主(以下简称“三为主”)的计划生育工作方针,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群众路线,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拓宽服务领域,做到既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长,又密切政府与群众关系、干群关系,维护安定团结。

———计划生育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努力提高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水平,切实为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服务。

———坚持从实际出发,实行分类指导的工作方法。重点抓好农村,尤其是人口大省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的计划生育工作。继续做好城市计划生育工作。

三、稳定现行政策,加强法制建设

(六)继续全面贯彻执行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制止早婚早育和违反政策的生育,努力减少意外妊娠和计划外生育。为了提高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民族素质,在少数民族中也要实行计划生育。

(七)进一步完善地方计划生育条例,制定配套的法规和规章。认真做好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的前期准备工作,就涉及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立法提出建议,为推行计划生育提供法律保障。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履行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教育各级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做到依法行政,正确执法、文明执法,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严肃处理违法违纪行为,严厉打击破坏计划生育的犯罪活动。

(八)加强人口科学研究。通过人口学会团结广大人口科学工作者,深入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科学研究,为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解决我国人口问题献计献策。

四、把宣传教育放在首位,促进群众生育观的转变

(九)大力发展教育事业,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九年制义务教育法》、《扫除文盲工作条例》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意见》、《爱国主义教育实施意见》,提高国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特别要注意提高妇女的文化水平,以利于婚育观念的转变。

(十)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树立人口意识和文明、进步、科学的婚育观念。各级政府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充分利用广播、影视、报刊、文艺等手段,宣传我国的人口国情和基本国策,宣传人口与经济、社会、环境、资源必须协调发展;向广大育龄人群普及有关生殖健康、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妇幼保健的科学知识;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生男生女都一样,提倡敬老爱幼,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表彰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典型,引导广大群众正确处理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国家利益与家庭利益的关系。积极繁荣人口文化。动员文艺界创作更多更好的反映人口与计划生育的作品,改进对有关的文艺创作和图书、音像制品出版的管理。

(*)宣传教育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努力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组织妇女参加“双学双比”(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等群众活动,逐步形成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区环境。深入家庭,开展面对面的交流与咨询,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宣传工作。针对群众求知、求富的需求,把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与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播致富信息,搞好卫生保健,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发展社会福利、社会保障事业结合在一起,寓宣传教育于服务之中。

各级党校、干校、团校与农村成人学校以及各类高、中等学校都把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知识作为一项教学内容。在中学(农村在小学高年级)的有关课程中,要进行人口国情与青春期的教育。

(十二)加强计划生育宣传网络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计划生育宣教中心的作用,努力制作适应基层需要的各种文、图、声、像宣传品,做好计划生育宣传品的进村入户工作。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或宣传站要有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宣教设备器材,有计划地开展宣传、培训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采取多种形式建立乡镇人口学校和村宣传室,对广大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和育龄夫妇进行宣传和培训。

到*年,实现全国省级电台、电视台,85%的地、县级电台,70%的地(市)级电视台开设人口与计划生育专题节目。

五、以农村为重点,加强基层工作

(十三)加强基层工作是计划生育政策落到实处的根本保证,也是贯彻计划生育工作“三为主”方针的主要措施。各级领导务必高度重视,扎扎实实地抓好基层计划生育工作,并且把计划生育工作同社区两个文明建设结合起来。

(十四)做好农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关键是加强乡(镇)村两级,重点是村一级的基层组织建设,使他们对计划生育工作真正负起责任,发挥作用。共产党员、共青团员、革命军人、国家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和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和有关法规,做好子女及亲属的工作,并且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纪检部门和政府监察部门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的干部要严肃处理。

(十五)在基层要建设一支数量上和质量上能够适应计划生育工作需要的队伍。村(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两级要配备必要的兼职计划生育人员,并且做到任务落实,报酬落实。要重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的作用,依靠他们组织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更加广泛地吸引群众参与计划生育工作。

(十六)各地要制定计划,切实帮助基层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工作“三为主”方针,大力加强各项基础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在农村,要从实际情况出发,认真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的活动,把这一活动与建设“小康村”、“文明村”的活动结合起来。在城市,要研究与解决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十七)认真贯彻执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流动人口的流入地和户籍所在地要互相配合,计划生育、户籍管理、劳动就业、工商管理、城市建设、社会治安、个体劳动者协会等部门和团体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六、发展计划生育科技事业,提高技术服务质量和生殖健康水平

(十八)继续完善现有的计划生育科研布局。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和部委级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使之逐步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发挥各地区、各部门计划生育科研单位的特长,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计划生育科研网络。

(十九)根据我国的实际需要,大力开展避孕节育应用科学研究,同时重视基础科学及优生科学研究,改进现有的避孕节育技术,研究与开发新的生育调节途径和方法。重视中药避孕的研究与开发。加强生殖理论基础研究,开展生殖健康的流行病学和社会科学研究,开展减少出生缺陷、预防遗传性疾病的优生科学研究。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做好国外先进科研成果和新技术的引进与应用。

(二十)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加强新技术推广和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与传播,加强和改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努力使每一个需要避孕的人都能掌握一种安全、有效的避孕方法。

(二*)切实加强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建设,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县、乡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单位要有合乎标准的装备、人才结构和规范化的管理程序。积极推行孕前服务,对育龄人群实行分类指导,把避孕节育技术措施落实在妇女怀孕之前,努力减少意外妊娠。为群众提供优生优育的技术咨询和服务。

(二十二)加强对计划生育科技工作的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县(市)计生委都要配备有科技知识的领导和管理人员。

(二十三)根据发展需要,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逐步增加对计划生育科学技术工作的资金投入,同时要开辟多种筹资渠道,促进计划生育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

七、加强和改进人口计划管理与人口统计工作

(二十四)认真贯彻执行《人口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和《基层人口计划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各地要按国家下达的人口计划与本地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本地区人口计划。基层的人口出生计划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二十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实施办法》。加强各级统计队伍的建设,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质量,严禁瞒报和虚报,防止漏报。加强对统计数据质量的评估,搞好统计数据及有关信息的综合分析,充分发挥统计工作的信息、咨询、监督作用。

(二十六)逐步建立全国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提高计划生育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到*年,全国县以上各级主管部门(个别地区除外)建成计划生育信息传输网络。多数县实现育龄妇女和计划生育工作信息的微机管理。

八、努力增加投入,提供物质保障

(二十七)各级财政要保证计划生育事业必需的经费,“*”期末,各级财政对计划生育的投入达到年人均二元。“九五”期间各级财政在原有基础上要继续增加对计划生育的投入。乡镇统筹费中应有一定比例用于计划生育事业。争取联合国及其他国际机构的资助。

(二十八)管好用好计划生育经费。对老、少、边、穷地区要给予更多的帮助。认真贯彻执行《计划外生育费管理办法》,做到收得合理,管理好,使用得当,保证计划外生育费全部用于计划生育事业。

(二十九)加快计划生育服务网络的建设。各级计划部门要把计划生育基本建设列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期末全国绝大多数县和城市郊区建成计划生育服务站,“九五”期间进一步巩固、完善、提高。要因地制宜地建设好乡、村的计划生育服务所、室。已经建成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要提高人员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制度建设,发挥综合服务功能。

(三十)健全计划生育药具供应网络,保证供应。要组织好避孕药具的生产。积极推进药具管理改革,在重点加强广大农村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药具供应网络建设,保证避孕药具免费供应的同时,在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逐步扩大药具零售,满足育龄人群对避孕药具的需求。

九、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

(三*)认真搞好各级计划生育部门的组织建设,选派得力干部充实到计划生育部门,努力建设一支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合理,有敬业精神,懂政策,会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队伍。各级政府要关心和爱护计划生育干部与工作人员,表彰成绩优异的先进单位和模范人物,切实解决他们工作、生活中的困难。

(三十二)乡镇、街道、厂矿、企事业单位都要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专职干部或兼职干部,要妥善解决他们的报酬和待遇。

(三十三)加强对各级计划生育干部的培训。除进行有针对性的短期培训、重视继续教育以外,“九五”期间要使计划生育系统所有专职工作人员都受到一次系统的岗位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业务素质。

(三十四)积极发展人口与计划生育专业教育,将其列入国家和地方教育计划。努力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结构与布局合理的人口与计划生育专业教育体系,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培养一支经过专门训练,能适应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队伍。

十、加强领导,实行综合治理

(三十五)认真实行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各级党政一把手对计划生育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建立和健全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协调各有关部门、有关方面共同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建立科学的责任目标体系及评估、考核方法,引导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企业要实行法定代表人负总责的计划生育责任制。

(三十六)各级政府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县以上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和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引导他们牢固地树立人口意识、人均意识和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观念。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必要的奖惩制度,对计划生育工作做得好的,给予奖励;对严重失职的,给予处罚。

(三十七)全社会都要重视和支持计划生育,把贯彻计划生育这项基本国策作为自己责无旁贷的任务。各部门制定有关社会福利、劳动就业及其他方面的政策和法规都要有利于鼓励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各地、各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和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下,认真履行自己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职责,发挥各自的优势,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共同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三十八)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婚姻法》的宣传,普及婚前教育,按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防止早婚早育、非婚生育。要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维护妇女在文化教育、劳动就业、参与社会活动和婚姻家庭生活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妇女地位,鼓励广大妇女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积极做好妇幼保健和优生、优育、优教工作,不断提高妇女和婴幼儿健康水平,杜绝溺弃女婴的现象。要逐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进计划生育系列保险与养老保险事业。在城市中,还可尝试推行妇女生育基金社会统筹。扶贫开发要与计划生育结合起来,在扶助贫困地区发展经济的同时,帮助他们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第5篇:高三数学个人工作计划范文

一、*年上半年计生主要指标执行情况

到5月30日,全区总人口54799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0236人;流动人口1026人(流出950人,流入76人)。

截至*年5月,全区出生268人(其中一孩165人,二孩78人,多孩25人),违反政策生育8人,计生率97.01%。同期死亡110人,人口自然增长率2.9‰。开展各项计划生育手术410例(其中安环313例、取环41例、人流54例、皮埋取出1例、女扎1例),没有大月份引产和技术责任事故发生。

二、主要措施

(一)抓重点,强目标,落实好责任制

一是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好全市人口计生工作会及全市计生局长工作会议精神,提出我区计划生育工作重点和方向,求得区委、区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二是结合市计生领导小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实施办法》、市计生委《关于*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业务目标考核的通知》以及*市政府《关于做好*年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明确以“综合改革统揽全局,以‘一二一一’工作思路为抓手,努力提高计生工作整体水平”的指导思想,拟定我区计划生育工作要点,做到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将技术服务、三查工作,生育文化建设,流动人口管理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三是强化目标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结合市上目标,及时制定下发了《计划生育业务考核办法》、区计生领导小组下发了《*年计生“三结合”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将计生目标分解下达各乡镇、各部门,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位。及时召开了全区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年工作,签订了相关目标责任书,表彰了20*年度计划生育和三结合工作先进单位。

(二)抓项目,促发展,提高整体水平

根据全市计生局长会议精神及全市*年计划生育工作要点,为切实打好基础,全面提升我区计划生育工作质量,结合我区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年我区人口计生综合改革项目有三项:一是继续开展已婚育龄妇女健康工程,预计投入40余万元,在做好计生“查环、查孕”基础上,全面开展全区已婚育龄妇女健康体检(包括身高、体重、血压、视力、肝功、血常规等项目检查),建立健全全区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档案。二是计划生育助学工程,对独生子女(或双女户)贫困家庭的优秀中小学生,给予一次性的助学金奖励或者学生保险。三是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程,在农村深化和巩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通过落实“两包一挂”责任制,实施项目管理;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先进乡、先进区创建活动;实现村计划生育工作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真正把管理服务延伸到组,落实到户,全面实现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我们将通过项目建设,促进我区计生事业的全面发展,推动我区计生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

(三)以“三查”为重点,全面提升技术服务质量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中,我们坚持“区站为龙头,乡镇站为基础,咨询点为依托,村服务室为网底,流动服务车为纽带”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法,全面执行市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计生“三查”工作的意见》和《“三查”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加强对“三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区计划生育三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三查内容和过程管理,做好登记统计和数据上报工作;将“三查”工作纳入大目标和业务目标进行考核。通过工作力度的加大,*年一、二季度的三查工作明显好于去年,“三查”率进一步提高,达96%。

(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计生奖励政策

一是在“*区计划生育便民维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和办事程序告之于民,工作中严格执行“七不准”和“十禁止”规定,做到依法行政,正确执法,全面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全面完善计划生育各项利益导向机制,落实好“一免两奖和三结合”工作。对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我们坚持按标准、按要求、按程序全面兑现;农村计生奖扶工作,今年国家奖扶新增29人,退出1人,继续享受68人,共计97人,省级奖扶新增5人,4月25日前已审批上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395人。计生“三结合”工作,今年市上下达我区600户(基地6个),其中新增户200户,联系户100户,帮带户300户,根据市上重点考核部门的指导思想,我们将任务分解到区级26个帮扶部门,并制定了考核办法,严格目标管理和考核,目前各部门和乡镇正在进行基地规划建设工作。

(五)加强人口文化建设,打造我区计生工作亮点

近年来,我们在建设生育文化小区的同时,制作了5幅大型固定计生宣传标语,同时各乡镇、各村都有2幅以上固定标语,生育文化建设覆盖了全区。今年决定投入40万元,巩固和加强生育文化建设,目前正在规划落实之中。

同时,采取多种形式,继续在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人口计生工作者中开展《决定》的教育和宣传。将《决定》列入*年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加强学习和研讨;各乡镇要面向村(社居委)分管领导和计生工作人员举办相应的培训班;继续做好群众宣传,结合5.29等重大纪念日和节日,组织开展大规模的集中性宣传活动,利用宣传资料、现场咨询、展板展览、教育讲座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决定》精神;积极开展《决定》精神进乡村、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活动,使《决定》精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六)加强信息化建设

我们已实现100%的乡镇利用计算机出报表。实现了育龄妇女个案计算机管理,利用育龄妇女个案信息指导基层工作,实现县、乡、村三级互动,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在生殖健康服务、计划生育管理、人口形势分析和人口发展规划方面的作用,积极推广全国计划生育信息资源网二级平台、三级平台的应用。在全系统特别是计算机操作人员和信息化管理人员中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基本实现县级计生部门有2名达到相应能力标准的信息化管理人员,乡级计生办有一名达到相应能力标准的计算机操作人员,45岁以下的人口计生工作人员普遍达到会一种文字输入法、会使用一种字表处理软件、会上网、会收发电子邮件的“四会”要求。

(七)加强协会工作,促进计生工作全面发展

今年,我区三级协会的工作主要抓了三点,一是加强网底建设,健全各级协会组织,特别是村级协会;二是加强活动的开展,每季度不少于1次,并有活动记录;三是将协会工作与村民自治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按章办事。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总体来讲,*年上半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发展平稳。但仍存在一些普遍性问题,不容忽视。

(一)计生工作人员调整频繁,因业务不熟等原因,计生工作开展不力。

部分乡镇计生办人员调整频繁,新进的同志业务不熟,内务台账不规范,个别乡镇甚至未做内务。平台数据更新不及时,报表上交不及时,准确性欠佳。三查工作组织宣传不力,三查效果差,个别乡镇第一季度甚至以太冷怕感冒为由没查。个别乡镇人员配备太少,力量薄弱,计生工作开展被动。对此,一是建议乡镇进一步加强对计生工作的重视,将熟悉计生业务工作,具有较强工作责任感、事业心的人员安置到计生工作岗位上,保持计生办工作人员相对稳定;二是有必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新进同志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

(二)基础工作薄弱,有待进一步加强。

主要反映在安扎及时率和“三查”工作两个方面,这些工作是计生工作的基础,是抓好计生工作的关键。“三查”工作不到位,该查的没有查,或者没有查到位,易造成对已婚育龄妇女孕环情的监测失控;安扎工作抓得不够扎实,计划外怀孕和计划外生育不可避免。对此,我们必须坚持并落实“三为主”方针,坚持并完善每季度的“三查”工作,切实掌握育龄妇女环情、孕情的第一手资料,将“三查”工作落实到位。

(三)信息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育龄妇女信息系统(WIS),是一个多功能系统,它每月根据各乡镇计划生育开展的情况,录入后自动生成报表,向省、市直报。因此,要求各乡镇录入数据情况必须真实、可靠、可用。

工作中发现,个别乡镇WIS平台数据还存在以下问题:1、部分育龄妇女卡片不完善,导致卡片中生育子女,怀孕动态,避孕措施等出现逻辑关系错误。2、重复录入的现象依然存在。表现在同一乡镇中因婚两次录入,未进行村与村间的迁入迁出注销处理。3、结婚外出多年的未做迁出修理。4、流动人口更新不及时。对此,建议各乡镇进一核实和完善平台数据,并在工作中及时更新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可用性,充分发挥WIS平台的方便、快捷的信息化办公作用。

(四)“三结合”工作进展较慢。

半年计生质量抽查时,我局对各乡镇、部门的计生“三结合”工作进行了调查,除共安乡开始行动外,其他乡镇还没有大的动作。必要时,在7-8月份视情况建议政府督办。

(五)流动人口管理仍然薄弱。

全区上半年流出总人数为950人,其中育龄妇女占439人,已婚育龄妇女办证382人。大部份已婚育龄妇女在流出前都落实了节育措施,但都未签订协议书,只有部分流出前留下联系方式,但流出后,多数无法取得联系。全区上半年流入的总人口数为76人,其中女性占46人,参加村上三查的有44人,流入人口生育总数5人,其中计划外生育1人。因此建议乡镇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应进一步加强,强化流动人口登记制度,实现流动人口信息适时变动、异地查询和跟踪。

(六)个别乡镇奖励扶助工作中,调查不深入,重要证据缺失,造成错报;奖励扶助申报表项目填写不全,造成录入时无法进行。

(七)独生子女奖励金由非独生子女父母代领,领取不规范,应予纠正。

(八)计生村民自治工作中,章程不规范,协议不完善,需进一步加强。

第6篇:高三数学个人工作计划范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全会精神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中招改革。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初中阶段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坚持深化课程改革,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深化招生录取办法的改革,促进高中阶段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完善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为基础、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考试制度。

(一)建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及相关制度,客观反映和评价初中毕业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等各方面的表现。

(二)健全完善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为基础、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录取办法,逐步加大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的权重。

(三)健全完善中招工作公示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主管部门网站以及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增强透明度,健全社会监督,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落实“阳光招生”工作要求。

三、招生计划、报名、考试、录取工作

2009年本区初中毕业生报考人数约为4560人,高中阶段入学率计划达到98%以上,普职比保持大体相当。

(一)招生计划。

1、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我区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分本区中等学校招生计划和外区中等学校招生计划。本区中等学校招生计划由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区教育局编制并上报市教委,经批准后下达;外区中等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委有关职能部门协调后下达。

(1)区教育局根据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以及本区实际,编制本区中等学校招生计划。

(2)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班额控制在每班40名左右(中职校艺术类专业限额按相关专业要求设定),由区教育局根据本区生源和教育资源配置的实际状况确定并公布。

(3)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确定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区招生办和各招生学校应严格按照计划招生,如需变更计划,须经市教委批准。

(4)本区中等学校2009年招生计划编制情况如下:*中学10+2个班(含6名体育特长生,10个班在全市招生,其中外区招生按市教委规定比例执行;2个班为新疆班);华师大三附中8个班(全市招生,其中外区招生按市教委规定比例执行,另加7名体育特长生计划);张堰中学8个班(另加7名体育特长生计划);上师大二附中8个班(另加1个国际班);枫泾中学5个班;朱泾中学5个班;亭林中学7个班;民办交大南洋4个班(含一部分外区招生计划);*工业学校本区招生计划1*0名;食品工业学校本区招生计划350名。

2、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中职校部级示范专业“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招生计划。

(1)今年本区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继续招收“提前推荐自主录取”,计划数由市教委平衡后下达。

(2)*中学和华师大三附中自荐生招生计划分别为40名和32名,如预录取数小于计划数,未完成的计划投放到统一录取阶段。

(3)*工业学校机电专业推荐生招生计划为该专业招生计划的30%以内,面向各区县分配。本区推荐生计划为每所初中学校两名,统考录取总分不低于当年全市中专学校最低控制线。

(4)*工业学校和食品工业学校部分招生名额,继续实行自主招生。

3、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名额分配”招生计划。区教育局将本区*中学和华师大三附中的“名额分配”招生计划数,平均分配到各有关初中学校,并根据市规定的“名额分配”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和考生成绩择优录取。外区县的“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由市教委平衡后下达。

4、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部分招生名额面向全市(不含学校所在区县)提前录取(简称“零志愿招生”)计划。

(1)*中学和华师大三附中各有10名和8名“零志愿招生”计划面向外区县分配。

(2)*市回民中学的“零志愿招生”,优先录取少数民族学生;*市久隆模范中学的“零志愿招生”,录取贫困家庭的优秀学生。

5、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计划。2009年公办普通高中(不含综合高中、转制高中,下同)继续实行招收择校生的“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加强对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计划管理,各学校择校生计划数不得超过本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5%。学校要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办学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基〔2002〕1号)的精神,严格执行《*市教育委员会、*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公办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沪教委财〔20*〕24号)的有关规定。

6、本市中等职业学校继续实施新生专业奖励和帮困助学制度。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35号)规定,对选择就读*城市发展急需、紧缺专业的中职校学生,实施专业奖励,满足*产业发展对紧缺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对*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在沪就读的在校生实施国家助学金政策,并对其中的农村、本市海岛生源学生和城乡低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帮困助学制度。

(二)报名工作。

1、2009年中招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办法见《*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9年*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78号)。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考生必须符合报考资格(见附件1)。各学校要做好非沪籍初中毕业生报考资格的审核工作。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非沪籍初中毕业生,应回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已在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就读的学生不得重新报考。

2、初中毕业生材料袋内应提供规定的资料(见附件2),以利于全市统一管理和招生学校的择优录取。符合本区报考条件的非沪籍考生材料袋内必须提供考生和家长签名的承诺书。

3、2009年*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样张见附件3)。

(1)提前录取志愿: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市回民中学、*市久隆模范中学跨区县提前招生“零志愿”(1个志愿)。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志愿(1个志愿)。中等职业学校航空服务专业提前招生志愿(2个志愿,由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填报)。中等职业学校艺术类专业提前招生志愿(3个志愿,由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填报)。

(2)统一录取志愿: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校统一招生共设置15个志愿,供考生选择填报。取得部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预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将该校填报在第一志愿。

各学校中考考生填报志愿工作必须由校长负责。为贯彻教育部、市教委、区教育局、区招生委员会关于重视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精神。统一录取志愿的填报工作中必须始终贯彻这一精神,各校中考考生填报本区中等职业学校志愿的填报率需达到区教育局、区招生办的有关要求。

4、志愿填报的注意事项。

(1)考生须慎重填写报考的学校志愿。考生按报考志愿顺序被录取后,不得放弃已被录取的志愿;一经录取某一志愿学校,其后面的志愿自然失效。

(2)报考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考生的思想政治(思想品德)成绩要达到“合格”以上(含“合格”)。

(3)不填报“提前录取志愿”,或填报“提前录取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后面15个志愿的投档和录取。

(4)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志愿和其他志愿一样,作为一个单独志愿填报,按录取总分与志愿顺序依次进行投档、录取。考生及家长在填报时要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考生被所填报的“择校生”志愿学校录取后,不得放弃该志愿,不得顺延至其后的公费高中或其它学校志愿。

(5)考生须认真填写志愿表,由本人和家长(监护人)签字认可,初中学校打印考生志愿,考生在校再次确认,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考生志愿表上报区招生办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考生在填写志愿表时,招生学校的代码(5位数)与学校简称必须对应一致,录取时以学校代码为准。

(6)区招生办和各学校要做好志愿填报的辅导工作,加强升学和择业指导,要尊重考生的志向和自主选择权。考生志愿填报和信息输入工作由各初中学校在区招生办统一安排下于2009年5月底前结束。

(三)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

学业考试成绩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之一。

2009年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的考务工作,要认真贯彻《*市教育党委、市教委、市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教育招生考试中保密工作的暂行规定》(沪教党密〔2001〕2号)的精神和*市教委《关于2009年*市初中统一学业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沪教委基〔2009〕15号)以及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本市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规定。在区招生委员会和区教育局的领导下,牢固树立依法治考的观念,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要切实加强对招考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明确岗位职责,落实监督机制,确保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工作安全、保密、规范、优质运作。

1、学业考试科目设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物理、化学及思想政治(思想品德)、体育7门。

2、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物理和化学(理化合卷)等5门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00分钟。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科目考试分值均为150分,物理考试分值为90分,化学考试分值为60分,5门科目考试总分值为600分。思想政治(思想品德)科目实行开卷考试。考试成绩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计。

3、继续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体育科目考试分值为30分,计入总分,于2009年4月底前举行,具体实施方案以《2009年*市*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为准。

4、上述各科目学业考试由市统一命题,区统一组织实施。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科目考试实行全市统一网上评卷。

5、根据《*市教育委员会、*市卫生局关于部分听力残疾初中毕业生参加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入学考试免予外语听力考试的通知》(沪教委基〔20*〕27号),经检测认定的听力残疾初中毕业生参加2009年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试行免予外语听力考试。

(四)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建立完善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对初中毕业生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1、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按照《*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要求实施。

2、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市和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少先队员”等先进奖励称号,在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中予以记载,作为各学校评议推荐推优生和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择优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2009年中招工作仍实行奖励性加分政策(具体项目见附件4)。

(五)招生录取工作。

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为“提前推荐自主录取”;第二批次为按学业考试成绩和志愿顺序录取,分为三类:(1)提前录取志愿(含“零志愿招生”、“名额分配”招生和中职校航空服务专业招生、艺术类专业招生);(2)统一录取志愿(普通高中、中职校);(3)征求志愿(普通高中、中职校)。

招生录取过程须按照投档批次和类别,规范操作程序,结清一批、再启动一批的要求进行,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则。

1、“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招生批次。

(1)“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工作要求。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招生计划为该学校招生计划的40%,分为两部分,初中学校推荐生计划为30%,自荐生计划为10%。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和中职校部级示范专业、部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两类“提前推荐自主录取”计划分别下达,分别推荐录取。招生预录取工作在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之前进行。回户籍所在区(县)报名的考生如符合市“提前推荐自主录取”的条件,在就读学校进行推荐或自荐。

招生学校要成立“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并公布“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招生方案。招生方案应规定招生人数、招生范围、考生条件、招生程序和录取原则,经区教育局同意后分别报市教委基础教育处和职业教育处审核,审核后由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备案,在网上和相关媒体上公示并实施。

本区各初中学校要做好本校学生推荐(自荐)工作。学校要制订学生推荐(自荐)工作要求和操作程序。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被推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应达到“优良”),经师生民主推荐、领导集体审核、征询本人意愿、校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校长签署推荐意见等程序,填写《2009年*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推荐表》(见附件5,以下简称《推荐表》),产生推荐生人选。初中学校推荐总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具有2009年*市中考报考资格的在籍且在读应届毕业生数的7%;其他学生也可根据自身特长情况,填写《2009年*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提前推荐自主录取”自荐表》(见附件6,以下简称《自荐表》),经班主任签字后在校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校长同意后实行自荐。考生应根据招生学校的方案慎重选择参加学校推荐或是自荐,被推荐的学生不再参加自荐,参加自荐的学生,学校不再推荐。

学校将本校推荐生和自荐生名单(连同《推荐表》和《自荐表》)报区招生办审定,由区招生办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学生方可填报“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学校志愿。

符合本市中考报名条件的应届返沪考生,可结合自身特长及高中学校招生要求进行自荐。学生填写自荐表(该表可在“*招考热线”网站或)下载或到报考区招生办申领),由就读学校盖章审核,并将该表送交报考区招生办审定。区招生办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学生方可填报“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学校志愿。

报考高中学校的推荐生和自荐生可根据“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招生计划和招收学校,结合自己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定情况、兴趣特长和报考志向,在规定的时间登录“*招考热线”网站,按照推荐和自荐两种类别分别进行志愿填报,每位考生可自主选择填报2个志愿。推荐生还需填写是否愿意调剂录取。

被推荐进入中职类学校的推荐生可填写《2009年*市优秀初中毕业生推荐入学志愿表(中职类)》(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监制)。志愿表上可填报2个志愿,并填写是否愿意调剂录取。

“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工作的投档和预录取原则。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根据“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志愿顺序分别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根据事先公布的“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按“规则在先、程序规范、阳光透明”的原则进行操作,经集体讨论,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做到公平、公正、守信。必要时,招生学校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填报本校志愿的推荐生和自荐生进行面试,但不得进行其他形式的考试。

推荐生预录取应遵循以下规则:当推荐生第一志愿投档数大于计划数,招生学校应根据事先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预录取,当投档数小于计划数,原则上应如数预录取,同时按照规定的程序招收第二志愿的推荐生。如在面试过程中发现确有不符合推荐程序的学生,招生学校可上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及时予以处理,取消其推荐资格。

按志愿未被预录取且愿意调剂的推荐生,由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和区招生办负责进行征求调剂录取工作(未被预录取的推荐生可根据分本区招生计划的余额填报1个调剂录取志愿)。经调剂仍未被预录取的推荐生,则进入统一录取阶段。

自荐生预录取应按以下程序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后,考生可向填报志愿的学校投递个人材料;学校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提供的相关材料,确定面试人选,进行综合评价;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将自荐生预录取名单报区招生办审核同意后,由学校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签约;考生须承诺不得重复签约,一旦发现有重复签约现象,则取消该生预录取资格;招生学校签约的预录取学生数不得大于计划数,签约后的预录取名单分别报市中招办和区招生办备案。

被预录取的“提前推荐自主录取”考生不得要求放弃预录取学校;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后,招生学校根据预录取名单进行正式录取。被高中学校预录取的考生,其考试成绩不低于市统一划定的“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未被正式录取的“提前推荐自主录取”的考生,则按志愿表进入下一阶段录取程序。

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招收自荐生,由学生自荐并取得预录取资格后,将学校填报在志愿表统一录取批次的第一志愿,按志愿和学业考试成绩由招生学校择优自主录取。食品工业学校继续在本区范围内试行自荐生招生,招生计划和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2)“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工作保障措施。各学校要根据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和区教育局、区招生办的有关规定,认真制定“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操作办法和程序,做好“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工作的各项公示。“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推荐产生过程要公开、公平、公正;本区的“提前推荐自主录取”计划数和学校推荐人员数额必须在初中学校全额公示;推荐和自荐学生名单须在学校醒目处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如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提前推荐自主录取”要求的学生,则取消该生的推荐或自荐资格;“提前推荐自主录取”预录取工作结束后,被确定为高中预录取的学生名单在“*招考热线”网站和*教育网站上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区教育局建立“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工作跟踪反馈、检验和奖惩机制,确保学校推荐和学生自荐材料真实可信。

“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是中招工作的组成部分,招生学校要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和时间节点有序开展工作,不得提前招生,不得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如出现违纪违规问题,按照本市2009年中招监察有关规定处理。

2、按学业考试成绩和志愿顺序录取批次。

(1)提前录取志愿。“零志愿”(即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市回民中学以及*市久隆模范中学提前招生录取,下同)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得少于学校统一录取招生计划的15%。

区招生办按照统一规定的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见附件7),根据考生思想品德科目考试成绩,按录取总分(语、数、外、理、化、体育共6门科目学业考试成绩+政策性或奖励性加分,下同)和志愿,以学校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实行投档录取。

*市回民中学的“零志愿招生”,优先录取少数民族学生;*市久隆模范中学的“零志愿招生”,录取来自贫困家庭的优秀学生。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即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将部分招生计划按比例分配到初中的招生方法,下同)。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名额分配”招生,由区教育局严格按照本区各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在籍且在读人数比例,将*中学、华师大三附中的高中招生计划数12%的名额,平均分配到本区各有关初中学校。复旦附中、交大附中、华师大二附中、*中学、上师大附中的“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由市教委平衡后下达。

各初中学校须向考生公布“名额分配”招生的所有信息(包括招生学校、招生人数等),由考生根据分配在本校的高中学校和名额,自主填报志愿(须填写在“提前录取志愿”栏中的“名额分配”志愿)。

全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结束后,由区招生办根据全市规定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照“名额分配”计划、考生的志愿和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

中职校艺术类专业、中职校航空服务专业的提前招生工作,按市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另发)执行。

(2)统一录取志愿。统一录取按考生录取总分和志愿顺序依次投档,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在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民办高中(不含“公立转制学校”)在招生计划的范围内可参照本市公办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等情况,自主确定学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报学校所在区招生办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学校20*年实际招生人数和最低录取分数线须一并公布),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进行录取。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高中自主确定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由区招生办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实施。民办交大南洋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由学校和区招生办协商确定并报区招委会领导同意后,公布实施。

200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文艺特长生,按《*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文艺特长生工作的意见》(沪教委体〔20*〕2号)的规定执行。

经市教委批准2009年招收文艺特长生的学校,招收*市学生艺术团重点团(队)的优秀团(队)员,在该校录取分数线下20分内送档录取;招收一般团(队)优秀团(队)员,在该校录取分数线下10分内送档录取。

2009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仍按《*市教育委员会*市体育局关于20*年本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意见》(沪教委体〔20*〕3号)文件精神执行。

经批准具有体育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应在学校所在区招生办的具体指导下进行招生,投档顺序与统一录取学校批次相同,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列入学校招生总计划。

招收外区(县)体育特长生,应通过考生所在区招生办办理招生录取手续。

未经区招生办集中公示的文艺、体育特长生,区招生办不予投档,招生学校也不得录取。

(3)征求志愿。按志愿考生未被录取,可由区招生办在征求考生志愿的基础上,统一投档。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含公办普通高中、民办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可在招生录取最后阶段,在区招生办的统一安排下,对考生进行征求志愿和录取。

在区招生办统一投档后,招生学校(专业)录取人数低于20人的,将停止本年度招生。由区招生办和招生学校负责进行调整,并做好有志愿考生的调剂工作。考生要积极配合招生部门做好调整后的录取工作。

(4)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规定。

(5)考生先进奖励加分和政策性照顾降分录取政策项目(见附件4)根据《*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9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09〕13号)的规定执行,加分名单由区招生办和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公示。

(6)初中毕业生材料袋内应提供规定的资料(清单见附件2),以利于全市统一管理和招生学校的择优录取。

(六)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1、招生学校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等宣传材料内容必须真实,文字表达必须准确,并由学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区招生办应按学校招生计划投档。若按招生计划数录取的末名有多人录取总分相同,则比较语数外三门总分,再比较数学成绩,后比较语文成绩。还是相同的,看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个别特殊情况,由区招生委员会讨论决定。

3、严格执行“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任何学校不得录取线下考生,不得招收无档案和无投放计划考生,不得跨越区招生办自行招生录取。

4、继续坚持和完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公示制度。区招生办以及各学校,必须按市教育考试院《2009年*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公示项目表》(见附件8)中所规定的项目,向考生和社会适时公示。

5、及时公开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录取的相关情况,不得在公布考试成绩和录取情况时以任何形式向考生收取费用。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为基础,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录取办法。

四、初中毕业生升学和择业指导工作

健全和完善初中毕业生升学与择业指导的工作体制和网络。区教育行政部门承担对初中毕业生的升学和择业指导工作的管理职能,要全面宣传高中阶段各类教育的培养目标和社会需求,引导初中毕业生根据自身情况和社会需求,合理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升学目标和成才途径。教科研部门要承担对初中生升学与择业指导的研究,指导学校开好升学与择业指导课。区招生办要加大招考信息公开、公示的力度,建立专题网站或招生栏目,向考生宣传有关政策法规、招生改革情况,介绍各类招生学校的办学条件、专业设置,介绍社会就业情况的各种信息。学校要开好升学与择业指导课程,帮助学生拓宽视野,了解社会对多层次、多规格人才的需求。

任何招生单位未经区招生办批准,不得进入本区学校进行各种招生宣传活动,初中学校只接受具有区招生办发放的《招生宣传准入证》的招生单位入校进行招生宣传活动(包括家长会、班主任会上的宣传)。

初中学校不得与中等职业学校搞各种形式的联合办班或以提供生源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否则,一经查实,取消有关中等职业学校当年在本区的招生计划,并报市教委,终止其以后在本区招生。对初中学校的违规行为,由区教育局作相应处分。

五、管理和监督

第7篇:高三数学个人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教学计划 编制 实施

一、 教学计划的涵义和意义

教学计划,又称授课计划或教学设计,不同学校称谓不尽相同,但内涵和作用是一样的。教学计划是对课堂教学的设想和计划,即在课堂教学工作之前的规划和设计。制定教学计划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以教材为根本,从教学条件和学生的实际出发。其内容主要包括确定教学目标和任务,教学内容和进度,安排教学活动,分配授课时数,制定相关措施等。

制定教学计划是高职院校教学活动开展之前必不可少的工作之一,是在学期初即要完成的一项工作,为教学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起到具体的指导和约束作用,使教学活动安排有序,增强目的性,减少盲目性和随意性,是高职院校教学活动能顺利进行的前提和保障。[1]

二、教学计划的原则

由于教学计划具有规划性、超前性和创造性的特点,因此在编制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第一,熟悉和领会课程《教学大纲》实质,以此为依据制定各项目标和要求;第二,钻研所用教材,注意其纵横联系,确定重难点,合理分配时间;第三,从学校办学宗旨、办学条件,结合学生学习水平、人数等因素以及师资力量等实际情况出发,确定教学内容和进度;第四,计划要留有余地,确定教学目标要着眼全班,分类要求和指导;第五,注重因材施教,结合高职学生能力教学;第六,注重理实一体,鼓励学生实践动手,培养应用能力;第七,定期检查,分析教学情况,及时反馈,提高教学效果。

三、教学计划的编制

以某高职院校为例,教学计划由封面、说明页组成。由任课教师根据教学任务书下达的教学任务编制。编制完成后交教研室主任审核,然后交由院系分管教学的领导、教务校长逐级审核,完后系部存档一份,任课教师执一份供教学参考。[2]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教师经常会犯一些常见的错误,以某高职院校为例,有以下几点需要特别注意:

第一,教学计划封面和编制说明页里的授课学时数务必与下达的教学任务学时一致。这看似简单加减法的问题,却是教师们常犯的错误。比如计划封面的授课学时数是指实际授课的学时数,是不含考试周的学时,而教学任务书上下达的学时是包含考试周的,因此教学计划封面的学时应该比教学任务下达的学时要少。而有些教师在编写时为了图省事,直接将教学任务书上的学时数搬过来,这是很不应该犯的错误。同样的,在说明页里,要将实际授课学时数和考试学时,以及机动学时数都要说明清楚。

第二,在编制说明页里对采用的教材务必要注明是否与该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一致,是否与课程标准一致,是否为高职高专教材等。高职院校培养的学生是应用型的人才,所采用的教材要以人才培养宗旨为目标,选用适合高职高专的教材。否则,若采用适合本科教学的教材,就会导致学生听不懂,学不会,学会也不以致用。

第三,在编制说明页里对课程考核的要求务必说明清楚。首先要明确所授课程的类别是考试课还是考查课,考试课要求期末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80%,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20%~30%;考查课则要求期末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70%,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30%~50%。同时对平时成绩的构成也要说明清楚,比如考勤、作业、回答问题等。只有对考核要求说明清楚了,对学生成绩的评定才有据可依,才能体现出公平公正。

第四,计划说明页里关于学时的分布务必要体现出教学内容的重、难点,在学时分配时要有所侧重。课程教学也有轻重缓急,哪些是基础,哪些是辅助,哪些是重点、难点,在讲解时不能公平对待,因此,各自需要花费的时间不相同,要求分配的学时就不一样。

第五,在分配学时时不能把计划定得过死,把课程内容安排得太满,需要考虑到一定机动学时,留出2~4学时的空间可以调整,以供不备之需。比如遇法定假日,任课教师请假等特殊情况,导致时间被耽误,从而将计划打乱,这时机动学时就发挥出它的功能了。

四、教学计划的实施

1.问题

1.1 整个过程流于形式。不少教师为了省事,直接将往年的计划拿来作简单修改后交差,这样可能会造成与新学期的要求不一致。提交到教研室主任审核时,教研室主任几乎不检查,签个字就交到院系领导处,将审核的重任全部落在院系领导头上,加重了院系领导的负担。到了教务校长处,校长由于工作繁忙,不暇顾及这种常规“小事”,直接授权给下面的人盖章了事。整个过程看似环环相扣,但实质流于形式。

1.2 递交及审核不及时。教学计划是在学期初布置,交到教研室主任处往往是在第二周,到院系领导处已经是第三周,到了教务校长那里就第四周了,等签字盖章后往往是第五周了。但凡因为某个环节耽误了,时间可能会拖得更长,如此缓慢的进度导致教学计划失去了对教学活动的指导意义。[3]

1.3 执行过程中随意性大。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往往凭经验教学,将计划丢在一边,难免会出现教学内容与计划不相符的情况。另外,在执行过程中,会遇到教师调课或其他原因不按计划执行的情况,也会造成随意变动计划的情况。

1.4 监管环节薄弱。在执行过程中,监管手段少,力度弱,甚至根本没有监管。即使监管到有所情况,也是草草处理。

2.措施及建议

第一,加强教师和相关负责人对教学计划的重视。只有教师从内心意识到了计划的重要性,不再简单复制以前的版本,认真对待教学计划的编制,才能制定出适合该学期、该课程、该校学生的、有创新性的、切实可行的计划。同时,让相关责任人重视起来,才能保证教学计划的质量,从而保障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只有这样,才不会让教学计划的整个过程流于形式。

第二,将提交和审核环节提前到开学前,且保证整个过程及时,相关责任人务必肩负起责任,按时按质审查,有问题及时驳回修改,以保证授课计划能在学期初及时投入使用。

第三,将教学计划的管理制度化,将每个环节的工作落实到人,将严格要求按计划执行制度,从而杜绝随意调动,让执行情况有章可循。第四,对教学计划从编制到实施整个过程全程监管,加强监管的力度,实行奖惩有度,必要时可将其纳入考核。另外,委派专员,如教学督导对教学计划的质量和实施过程进行不定时抽查,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反馈到教师和相关责任人,以提高授课计划的功能。

参考文献:

[1]陈建孝,潘洪军. 教学计划构建的理论框架和评价体系. 现代教育科学(高教研究),2006,(5)

第8篇:高三数学个人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城市规划设计;GIS技术;应用;探究

GIS技术就是指地理信息系统,是一种辅助决策作用的应用型系统,不仅具备信息系统所具备的优势特点,还具备空间位置数据与属性数据有机结合的独特优势,主要是因为GIS系统存储的信息数据都有地理编码,检索信息也分为地理位置或者其他相关的地物苏醒信息,因此更能有效处理、分析和管理城市规划设计中庞大的(非)空间信息,从而给当前城市规划设计带去极大的便利。

一、城市规划设计中GIS技术应用的必要性和作用

近些年我国各大城市利用传统规划设计方法已经无法解决当前诸多城市出现的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用地紧张等等各类问题,只有更加先进、全面和科学的城市规划设计和设计方法才能够满足城市规划需要,而GIS技术强大的空间信息分析能力和准确的统计计算能力能够更好的反映城市建设发展现状,可谓是城市规划设计中的应用型和实用型兼备的有力臂助。尤其我国当前城市规划设计需要处理大量不同种类信息数据,如建筑、土地土质、地形地貌、空间气候等等。此外城市规划设计工作需要根据不断变化的数据信息来反复调整其他数据,而且不少数据之间逻辑性强,修改一个数据就会影响其他数据,工作量及其繁重,当然对于各类数据之间的分析工作也有很大难度,尤其是非空间数据(历史人文、经济等等)和空间数据(地形地貌、地质、建筑工程等等)之间,这些工作单凭规划设计师个人能力很难高效完成,尤其处理分析数据很容易出现人为客观失误,且一旦出现数据错误不仅会牵连其他数据,和很难查找这些错误。GIS系统快速发展则为城市规划设计提供了成套的、科学全面的、系统有效的数据处理和空间分析方法,能够有效解决以上难题,因此其在城市规划设计中的应用不仅十分必要,且分外重要。

二、城市规划设计中GIS技术的具体应用

当前我国大多城市规划设计中都广泛运用了GIS技术,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城市现状了解分析及规划设计三维可视

一般进行规划城市建筑设计时都会事前调查其规划城市当前状况,包括城市技术经济、自然条件,现有基础设施和建筑、气候环境等等内容,而利用GIS系统中的空间查询、统计和三维制图功能,不仅能够定量直观调查城市空间信息项目内容,还能够分类统计、比例计算并绘制相应专题图,还能够有效借助三维技术和虚拟技术,遥感图像、地面摄影、GIS系统等等来形成真实的虚拟城市空间,从而帮助城市规划设计师身临其境,更好的掌握了解城市状况,这样设计人员就能够随时观察不同方案在城市大环境中的效果,可以针对设计建筑外观、尺寸、高度及其周围环境协调性进行比较分析,确保其城市规划设计的整体效果。

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空间布局

城市建设中必不可少各种公共基础设施,这些公共设施也都随着城市不断开发而不断完善,而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的配备也都是基于其住宅开发建设区域基本需求基础上的,尤其是一些人口密集或者交通流量大区域,就必须要建设更多公共设施来实现其住区人们的基础服务和生活需求。但是当前我国不少城市人流密集区域或者人口密度大小区都没有配建足够的公公设施,而利用GIS技术就能够借助该系统缓冲区来快速查找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盲区,有利于设计人员及时调整。此外在缓冲区上标注该区域人口密度,也能够更好的统计一个公共设施平均所需服务人口,也有利于设计人员更好的确定需要扩建公共设施小区具体地区及其建设规模。

(三)城市规划设计的竖向布局

城市规划设计基础核心要点就是要应地制宜,必须要合理根据城市当前环境来规划设计和完善后续建设扩展内容,因此城市规划设计人员全程都要对城市地形地貌了然如心,要在不影响环境的情况下有效合理利用城市地形,并尽可能降低工程成本耗费,而GIS技术就在此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借助GIS技术能够使得系统生成三角网模型,这种模型具备强大的空间立体分析能力,并大幅度提高建筑土方平衡计算结果的精确性和出挖方工程/填方工程数量和范围的准确性,这就间接提高了城市竖向空间布局的科学合理性和经济实用性。

(四)城市规划设计方案的分析和比对

一般城市规划设计需要考量的因素有很多,且涉及到诸多方面内容,为确保城市规划最终设计方案能够是可实现的最优状态,一般都会设计众多设计备选方案,相关人员进行经济分析比对然后选出最佳方案。GIS技术本身自备的空间叠加分析功能就能够帮助工作人员更好的对选取的考量指标及相应权重进行评价叠加分析和比较,每进行评定分析一个图层就能够得出一个综合评价值,经过这样定量分析和挑选,就能够选出综合价值最优的城市规划设计方案。

(五)城市建设拆迁量的计算

城市规划设计工作也需要计算分析城市建设拆迁量,而城市建设拆迁量则直接取决于道路、公路工程建设和用地方案调整带来的建筑拆迁工程,借助GIS系统的空间选择和缓冲区分析效能,就可以挑选出所有拆迁范围内建筑,然后综合统计分析该建筑各类数据信息,通过科学计算就能够得出准确他们各自建设拆迁量及总拆迁量。

(六)城市各种经济技术指标计算和统计

GIS系统能够很好的融合空间属性和非空间属性,这一功能在城市规划设计中各种基于空间数据的非空间属性的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中就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使得城市规划设计各类技术经济指标图表能够快速生成,而且也能够生成其他不同格式类型统计专题图,如直方图、折线图等等,这大大提高了城市规划设计所需各种数据信息分析比对结果的清晰准确度,提供了强大直观的城市规划设计数据支持服务。

结束语

根据上文分析,毋庸置疑,当前我国城市规划设计方法已经从传统二维平面制图转为计算机辅助制图,而GIS系统具备信息技术优势,能够有效融合空间与属性,使得城市地理空间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计算、比对效果和质量都得到了进一步提升,能够更好满足当前城市规划设计工作需求,因此可以说GIS技术在城市规划设计中能够发挥重大的作用,其应用前景十分广阔。

参考文献

[1]李祺玮.GIS在城市规划中应用的优势和存在的问题[J].山西建筑,2011.37(7):P204-P205.

第9篇:高三数学个人工作计划范文

一、指导思想

中小学招生工作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坚持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缓解升学竞争,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建立和完善我县基础教育质量的监测和评价体系,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协调、优质发展;为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智力和人才支持。

二、中小学招生计划

(一)小学一年级:20*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2990人,均应全部依法入学,另有外地民工子女约1000人,共计划招生97个班级。

(二)初中一年级:全县小学毕业生3750人,计划招生75个班,全部依法升入初中学习。

(三)高中一年级:全县初中毕业生3846人(其中本县户籍毕业生3774人),计划招生76个班,其中:普高36个班,1800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到外地就读中专、技校、职高的考生)40个班,1800人;使高中段学校招生人数达到3600人左右,初中毕业生升学比例在95%以上,普高与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招生比例达到1:1。

三、有关招生政策规定

(一)普通高中学校指令性计划招生录取的对象必须是*县户籍的考生。外县(市)户籍的本县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须回原籍报考,确有特殊情况需在*借考的,必须经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到县招办办理借考手续。借考考生不参加本县普通高中学校指令性计划的录取。

(二)*一中录取的考生,要求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不少于2个"A"(优良),且不得有"E"(待合格);*三中、*二中录取的考生须1个"A"及以上且不得有"E"。

学业考试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主要参照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其参照顺序是:初中阶段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模范人物;初中阶段获县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综合素质评价3A;综合素质评价2A1P(P为合格);标志性成果的项数。

(三)省重点普通中学只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

(四)初中、小学一年级新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片)学校就读。个别确有特殊原因要求到异地就读者,必须持户籍所在地学校出具的同意异地就读的证明,经教育局同意后到借读学校报名。

(五)外来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在基层从事工农业技术业务工作的,子女就学时与所在学区学生一视同仁。企业"绿卡"持有人,其子女入学享受*市民同等待遇,并可优先挑选学校。

(六)普通高长生录取与高中招生的政策性加分

1、普通高长生录取(原则不超过指令性计划的5%)条件:

(1)初中阶段参加市级及以上正式体育比赛获个人前六名的考生和团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2)初中阶段获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项目省二等奖及以上或获*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的考生;

(3)初中阶段获数学、自然科学竞赛,中小学电脑制作比赛,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全国中小学教育创新作品邀请赛省二等奖、市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4)初中阶段参加市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达到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标准的考生。

以上各类比赛获奖必须由教育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方有效,其中(2)、(3)两条中两人及以上的获奖项目,只限第一作者(姓名)有效。

2、政策性加分录取条件

(1)符合国家可以生育两胎政策,且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农村户籍的独生女考生,可以在学业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投档(其中:*一中及县外学校加2分投档)。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加5分投档。

①归侨华侨子女;

②少数民族考生;

③港、澳、台籍考生;

④驻武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3)根据《*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优抚对象及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民优〔20*〕196号)和《关于20*年高中段招生加分政策的补充通知》(金市教基〔20*〕18号)文件精神要求,符合下列条件的,作如下规定:

①烈士子女可以直接升入职业高中就读;报考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可以在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加20分投档;

②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可以直接升入职业高中就读;报考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可以在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加10分投档;

③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可以在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加20分投档;

④驻地部队团以上干部、荣立二等功或三等战功以上、被大军区级以上或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因公牺牲或致残(六级以上)、从事飞行或舰艇等艰苦工作、驻海岛部队的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可在各科总分基础上加20分投档;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41条规定,因公致残的公安干警与因公致残的现役军人享受国家同等待遇;

同一考生如符合同一条中多款的,不能累计加分;同时符

(5)县少年业余体育运动学校应届毕业生升学享受优惠加分的,根据武教〔20*〕71号文件规定和金市教基〔20*〕5号文件精神(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总分从750分调整为630分)作如下调整:初中三年内必须参加正常的训练和比赛并要有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参加的市级以上体育竞赛经历。市级以上体育竞赛中达到国家三级运动员标准的或经考试体育成绩达到国家该标准的,文化课成绩加100分;经考试体育成绩达到国家少年级运动员标准的,文化课成绩加40分。本县范围内相应学校予以录取。

享受第(5)款的少体校考生,符合前四款条件的也不再加分。

(七)县城初中、小学招生对象户籍迁移的时间截止至2007年12月31日。

(八)严禁虚假的招生信息和进行有偿招生。各校所做的招生宣传广告,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九)其它有关招生工作的具体事宜,在与本计划和实施意见不相矛盾的原则下,由县招生办公室制定《*县20*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并负责解释。

四、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一)小学招生

1、为了保障学龄儿童的身心健康,小学一年级新生的入学年龄应严格控制在20*年12月31日前出生。各校对本学区户籍的生源情况要进行调查摸底,对外流生源要作详细登记。

2、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小学要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确保本学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依法全部入学。个别学校由于生源严重不足,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取隔年招生的办法。

3、县城新办小学一所,校园设县职业技术学校江山校区,溪里小学、郭洞小学整体撤并至该校。招生范围为溪里小学、郭洞小学原招生学区和城区部分借读生,溪里小学、郭洞小学整体撤并至该校;县城原三所小学学区范围不变,招生对象以行政区划为主,按户籍属地和就近就地为原则,由街道办事处教育办公室负责组织招收。壶山小学、实验小学今年不再招收借读生。

4、要严格控制班额,全县各小学班额均不得超过45人。

(二)初中招生

1、各初中必须保证本学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全部依法入学。各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本学区户籍的新生,也不得以所谓的"差生"为由收取任何费用。

2、各初中学校要按新划定的学区组织招生,不得跨学区进行招生宣传。对本学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情况要进行调查摸底,对外流生源要作详细登记。

3、新宅初中20*年秋学期停招新生,整体撤并入实验中学。

4、城区初中实行"郊区划片,城区分档"的办法招生。郊区三角店小学、溪里小学、古竹小学学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到武阳中学;明招小学、武东小学、新宅小学学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到实验中学。城区三所小学以毕业学校为单位,以本学区户籍为依据,按性别和毕业考试成绩以1:1比例录取到两所初中学校。

5、县少体校招收新生1个班,具体招生方案由教育(体育)局另行下文。

6、各初中要严格控制班额,每班不得超过50人。

(三)高中招生

我县今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实行指令性计划与择校生计划相结合的招生录取方式,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实行自主招生。

1、*一中招14个班,700人。指令性招530人(含5%的特长生招生计划),择校生招170人。指令性计划按以下指标全部定向到初中学校:

(1)10%的计划按各校规范办学的考核结果(考核办法由教育局另行制定);

(2)20%的计划按各校当年参加学业考试的学生数;

(3)30%的计划按各校当年学业考试成绩优秀的人群(成绩优秀指全县总分从高到低前20%的人群);

(4)30%的计划按各校当年学业考试成绩良好的人群(成绩良好指全县总分从高到低前70%的人群);

(5)10%的计划按各校当年学业考试成绩的倒数10%的人群(该部分人群占本校学生数的比例越高,分解计划时的比例就越低)。

*一中指令性计划招生录取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指令性指标数的1:1.8划定。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内按分解到各初中学校的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业考试成绩相同的考生在录取时,依照本文第三部分"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中的第二条执行。指令性计划招生中,若某校的有效生源小于分解到的指标,则多余指标收回。

*籍从外地回来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单独计算指标,在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符合条件的基础上,学业考试成绩不低于实验中学和武阳中学录取分数线平均分的,*一中作为补缺予以录取。

2、*二中招8个班,400人,其中择校生招80人。

3、*三中招14个班,700人,其中择校生招168人。为鼓励特长教育,发挥三中现有艺术教育的资源优势,今年招美术班70人(列入指令性计划),实行单独招生。专业课由学校自行组织考试,在专业成绩上线的考生中以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文化成绩+专业成绩×6.3〉÷2)。

4、*县职业技术学校招30个班,1390人。*县职工学校和县继续教育中心的学前教育专业并入县职业技术学校。

5、*一中5%的指令性计划可用于招收符合条件的特长生。其招生方案由学校按有关政策规定自行制定,经教育局审批后向社会公布。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于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前报教育局批准并抄告县招生办公室。

6、*一中指令性计划的招生录取,考生不需填报志愿。*二中、*三中的指令性计划招生均需填报志愿,录取时按志愿、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一次性取足。

7、普通高中学校择校生的招生,由考生自主选择,学校自主录取。招生时严格按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

8、职业高中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有关学校和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鼓励更多的初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确保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达到1:1,进一步巩固"创强"成果,促进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

9、高中学校班额不得超过50人。招生结束后,各校必须将录取名单报县招办备案。

五、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政策性强,纪律严明,时间紧,任务重,关系社会稳定。同时,它又是贯彻落实"科教兴县"战略和实施《义务教育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有关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各项招生工作,增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实施"阳光工程",不折不扣地完成招生任务。

(一)各乡镇、街道、有关学校必须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关心本辖区范围内学校的招生工作,帮助学校解决具体困难。各校必须由校长亲自挂帅,组建精干的工作班子,建立工作责任制,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少年儿童都能授完法定的课程。要妥善解决好民工子女的就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