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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经营模式精选(九篇)

农资经营模式

第1篇:农资经营模式范文

关键词:农资连锁经营 优势 反竞争倾向 

 

近年来,在农资流通领域“连锁经营”是出现频率很高的词,各种形式的农资连锁经营实体纷纷出现在各地的农资市场上。连锁经营是指经营同类商品、使用统一商号的若干门店,在同一总部的管理下,采用统一采购或授予经营权等方式,实现规模经济效益的一种现代商品流通方式,主要有直营连锁、特许(加盟)连锁、自由连锁等类型。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经营方针、统一服务规范和统一价格等是连锁经营的基本规范和内在要求。连锁经营具有规模化、网络化、信息化的优势。农资经营者通过连锁经营的模式,依靠其特有的优势给农资经营主体带来了可观的效益,为建立农资市场秩序开创了新的局面。 

但是,尽管农资连锁经营有许多的优势,缓解了农资市场上的无序竞争的一些问题,然而这种连锁经营的模式也存在很多隐患,可能造成市场竞争障碍,给其他经营者造成损害,本文分析了农资连锁经营的优势,并从竞争法的角度分析在其优势中潜藏着的违反竞争法的隐患,并提出完善农资经营模式的建议。 

 

农资连锁经营的优势 

 

伴随着我国农资流通体制由计划向市场的快速过渡,农资生产企业不再受到旧的农资流通体制的束缚,进入了自由流通的市场领域。农资分销网络在市场竞争和淘汰的过程中,渐渐形成了以个体经营户为主要形式的网络格局。农资生产企业依托这种分销网络而生存,但是,这种以个体户为主的分销模式存在诸如资金、信誉和规模等方面的风险,其一是中间环节繁杂,不能保证分销商对农资质量和品牌的维护,另外在出现假冒伪劣农资后,农资消费者不能有效地找到生产者,也使正规生产商信誉受到损害。在这种形势下,农资连锁经营模式应运而生。 

(一)农资连锁经营提高了经营者的竞争力 

农资连锁经营这种模式,给经营者带来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提高了经营者的经济效益,有利于形成品牌效益,促进了农资经营主体的规范化管理,从而提高了市场占有率,改变了市场结构。 

1.提高经营者的经济效益。农资连锁经营模式减少了营销的中间环节,扩大了经营规模,提高了经济效益。首先,降低了经营成本。集团化统一订购增强农资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谈判的优势,具有明显的价格优势。这种大批量、多批次并以长期合同方式固定的订货能减少交易中的资源损失,尽可能地避免交易摩擦,同时也符合农资生产厂商的利益,一般能获得厂商给予的价格优惠。另外,农资集团化订购利用庞大的分销网络,提供内部供货价格以降低市场变化所带来的风险。其次,简化了流通环节。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是连锁经营的重要一环。发展连锁经营,建立高效运转的物流配送中心,简化了流通环节。第三,带来了规模效益。农资连锁经营总部以雄厚的资金实力作为后盾,通过整合上游农资生产厂资源,丰富产品;对下游拓展并巩固连锁网络。进而达到以经营规模取胜,以商品价廉见长的规模经济效应。随着农资连锁经营网络规模的不断扩大,区域网点的合理布置,以区域配送中心为基点的物流规模也相应扩大,从而带动了整个农资流通领域物流的系统化、低成本、高效益的运营。第四,信息共享。农资连锁总部对市场信息和市场趋势进行分析和处理,向连锁经营的网络主体(区域农资配送中心和基层店铺)之间进行传递,减少了决策的不确定性,有效降低整个连锁系统经营风险。而且,庞大的农资连锁经营网络本身便是一个快捷、低成本的信息收集系统,而且伴随网络规模的扩大,其生成的信息、信息的积累、增值和再利用的价值以及整个农资连锁网络对于信息反映的灵敏度越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也就越强。 

2.形成品牌效应。品牌是企业的形象,连锁经营在发展过程中,通过实施品牌战略,建立和完善企业的诚信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强化商品质量管理、完善售后服务制度来树立品牌形象。农资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在严格品牌授权使用与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可以利用品牌发展特许经营,吸收加盟店参与,扩散品牌效应。通过建立品牌,农资连锁经营企业将形成一系列的无形资产,如商标、特许经营权等,从而取得竞争上的优势,放大连锁经营的效益。 

3.促进农资经营主体管理规范化。农资连锁经营要求加入的经营者接受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化的管理。伴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农资连锁经营总部对于整个连锁网络的管理逐步趋向于一种职业化的管理,即由总部集中行使管理权力,集人事、财务、物流、营销、信息等管理于一身,这种集中更有利于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更有利于企业的协调运作。 

各个区域农资配送中心和基层店铺可以充分享有农资连锁总部这种职业化集中管理资源,例如农资连锁总部提供专门的培训;财务管理系统;总部的物流系统升级等统一的市场运作和广告宣传投人等将会使每一个基层店铺获益,并在一定支出水平上获得大于分散支出时所取得的收益。 

4.提高市场占有率,改变市场结构。连锁经营依靠规模效益盈利,投资大,因此,发展农资连锁经营必须有实力较强的大型龙头企业带动,以他们为核心,整合现有农资营销网络,发展连锁经营。推进农资连锁经营过程中,鼓励相同业态或经营内容相近的农资企业通过兼并、联合等形式,进行资产与业务重组,建立产权清晰的股份制核心企业,以此带动连锁经营实现低成本扩张和跨地区发展。通过这种模式,企业间相互联系和依赖的程度加强了,从而形成一个整体,实现强强联合,共同发展。 

第2篇:农资经营模式范文

关键词:农村基础设施投资运营模式BT模式

Abstract:This article firstly proposes the significance of innovating investment operational model of rural infrastructure,then does a detailed analysis on the problems and the reasons of rural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in China.Finally,in accordance with the actual situation of rural areas and the method of the urban infrastructure,the article puts forward in building a stable government financial input accumulation mechanism,at the same time,implementing BT model,PPP model,the model of “one project one discussion ” on financing money and labor,the franchise rights and management model,and so on,the persified investment and operation model of the rural infrastructure.

Keywords: Countryside infrastructureInvestment operational model of rural BT pattern

1.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资运营模式的重要意义

1.1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资运营模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

农村基础设施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先决条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前提,是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村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一个基本的保证。2004年以来,党中央连续出台了6个中央“一号文件”,谋求解决“三农”问题,我国的农村改革已进入了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为目标的结构性改革的新阶段。我国是一个拥有八亿多农民的大国,要使我国人民真正的富裕和国家强大起来,就必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资运营模式,为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1.2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资运营模式将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的长远发展。农村基础设施作为社会经济增长的基础性物质条件,与经济产出一般保持着同步增长,根据世界银行《1994年世界发展报告》,基础设施存量增长1%,国内生产总值(GDP)就会增长1%。在社会实现工业化和经济起飞过程中,农村基础设施起着十分重要的决定性作用。可以说,没有农村基础设施的现代化,就不可能有工业、农业和社会的现代化,社会就不可能实现经济起飞和经济的持续增长[1]。在我国农村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的前提下,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资运营模式,使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增加,将会引起成倍数的农村生产能力的增加,创造出大量的就业机会,进而使农民增加收入,与此同时,提高了农民消费能力,扩大内需,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增长。良好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也能节约农民的交易费用,扩大分工网络,最终实现农村经济内生地增长。

但是,长期以来我国一直注重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忽视农村基础设施的供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业产业化的实现、农民生活条件的改善以及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鲜祖德(2006)披露:全国有一半的行政村还没有通自来水;60%农民还没有用上卫生的厕所;7000万户农民住房需要改善;1.5亿农户需要解决燃料问题;6%的行政村还没有通公路;2%村还没有通电;6%的村还没有通电话;1%的乡镇没有卫生院;60%以上的县没有标准的污水处理场等。当前,困扰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问题主要是资金不足和效率低下,农村基础设施供给不足与需求巨大之间的矛盾,其根源就在于缺乏有效的投资运营模式。因此,根据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和在借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一些做法的基础上,建立和创新适合我国市场化、社会化和多样化的农村基础设施投资运营模式迫在眉睫。

2.我国农村基础设施投资运营模式存在的问题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以来,在统筹城乡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正确指导下,我国“三农”问题的解决迎来了新的历史机遇。党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实现小康生活的目标,各级政府积极贯彻以工促农、以城带乡、以人为本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理念,努力实施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财政政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2003~2007年,中央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达15060亿元,相当于前10年(1993~2002年)的总和[2]。千百万农民开始喝上放心水,走上平坦路,用上便宜电,烧上清洁气。全国农村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和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等工程,使农村的办学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设施建设,方便广大农民群众看病就医。乡镇文化站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等工程的顺利实施,不断增强着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然而,长期以来受传统的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和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影响,再加上农业自身积累能力弱,当前我国农村基础设施的供给现状并不乐观,基础设施建设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在大多数农村地区,道路条件相对于城市还很恶劣;教育设施落后;农田基础设施、农村通信设施等均严重不足。我国农村基础设施总量不足、结构失横、老化严重,这与我国农村拥有八亿农民和承载着全国近70%人口的现实极不相称。

2.1生产性基础设施支撑力薄弱。农田水利改建扩建、生态环境治理、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难以有效展开,大部分生产性基础设施普遍存在设施老化,新建和更新改造投资严重不足;许多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普遍存在着前期工作跟不上、工程管理制度及建后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生态家园文明新村建设覆盖面很低,农业生态环境的改善依然任重而道远。现有的生产性基础设施不能有效支撑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2服务性基础设施执行力软弱。我国科教文卫等公共服务设施基础差、范围广、规模大,投入仍明显不足。在教育方面,校舍、师资等教育资源超负荷运行,失学率依然较高。2003年,我国对义务教育的总投入只占当年GDP(117251.90亿元)的1.54%。在医疗卫生方面,疾病预防救治体系不完善、卫生保健水平低。一些乡镇医院医疗设备陈旧,医疗卫生人员技术水平有限,很难应对突发的公共疫情。2002年我国平均每个乡镇拥有的卫生院数只有1.2个;平均每15个村才拥有一个乡镇卫生院,农村每千人拥有的病床只有0.79张,分别为全国平均水平的32.9%和36.1%。2003年,城市人均卫生总费用为110819元,农村为27417元,前者是后者的4倍[3]。

2.3社会性基础设施安全力脆弱。还有相当一部分农村地区因没有建立健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无公害食品和优质专用农产品生产的科技推广体系、信息服务体系、病虫害防治体系及监测检测体系,而导致农产品的环保、消费安全标准难以保证,不能适应发展订单农业特别是出口创汇农业的需要。农业科研机构、技术推广体系不健全,经费短缺的现象非常普遍。同时,执法体系、文化服务机构建设等也缺乏足够的资金保障。

3.我国农村基础设施投资运营模式存在问题的原因

目前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与短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基础条件差、投资风险较高等等,但最主要的原因是没有成型的投资运营模式。投资运营模式不仅关系到农村基础设施投资的效率,还决定了资金来源。从各国的实践来看,农村基础设施的投融资方式主要有:政府直接投资,无偿提供方式;政府直接投资,非商业性经营方式;财政投融资方式;建设—经营—转让投资方式,即BOT方式。而我国投资主体结构比较单一,缺乏多元化投资,对基础设施主要采取政府垄断型体制模式,它主要存在以下三个弊端:

3.1投资运营模式非产业化。非产业化是传统的政府垄断体制模式的主要特征,导致了基础设施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缺乏均衡机制。它首先割断了基础设施部门与经济效益之间的联系,从而缺乏经济效益目标;其次剥夺了基础设施内部积累自我发展的权利,与之相应的无偿提供和低价格政策,加重依赖于政府行为和财力供给能力。这种管理模式很难将社会力量和市场力量融合到基础设施和经济增长之间的协调发展的轨迹上,形成均衡能动机制。

3.2投资运营模式非市场化。非市场化也是政府垄断体制模式的特征,它导致了价格机制失效和投融资渠道难以拓展。首先体现在基础设施的供给价格方面,在基础设施中有相当一部分实行无偿使用,如大多数地区的道路、桥梁等。其次体现在政府对基础设施投资的严格管制上,政府担心企业尤其是外商通过对基础设施投资,垄断基础设施而操纵国计民生,不利国家安定和经济发展。

3.3投资运营模式非社会化。非社会化也是政府垄断体制模式的特征,它导致了政企不分以及缺乏内部约束机制和管理效率。由于所有者的单一性、投资经营垄断性对主体竞争的扼杀,导致投资经营效率低下和建设质量低劣。因此,为了改变我国农村基础设施落后与短缺的现状,弥补财政投资不足、渠道单一、运行低效等问题,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资运营模式迫在眉睫。

4.创新我国农村基础设施投资运营模式

在许多城市和跨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不断创新、国家相关政策的鼓励支持下,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也受到激励,不断出现新的发展趋势。然而目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受到很多因素的制约,没有成型的投资运营模式,但我们可以借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模式和经验教训。建立一个多元化、市场化、社会化的农村投资运营模式将是增加供给总量、弥补财政资金不足、提高运行效益、改变我国农村基础设施落后与短缺的现状和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的最有效方式。

4.1政府主导投资——项目管理人建设经营模式。根据农村公共产品最优供给理论,对于部分具有明显公共产品性质、外溢性很大以及无收费机制和资金流入的农村基础设施应由各级政府提供,并纳入财政渠道[4]。鉴于农村基础设施的特殊属性,部分在城市中可以由个人或企业来提供的基础设施,在农村也必须由政府来提供,并按政府管理模式运作,辅以税费加以保障,其权益也归政府所有。

实践证明:从事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等微观经济活动,市场机制比政府更为有效率,政府组织的性质决定它不可能有足够的能力对项目进行动态和全程的投资管理。所以对于该类基础设施可以由政府直接投资,却不必直接参与建设和经营,实行BT模式。所谓BT模式(BuildTransfer)是指政府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现有企业法人作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法人代表,然后政府与该项目法人签订项目建设管理合同,明确项目法人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并利用管理合同建立一套对项目法人的激励、约束和监督机制的一种基础设施投资运营模式。BT模式有利于投资控制,减少建设管理费用支出,避免挤占挪用建设资金和减少招投标决策上的失误,适用于大型的防洪防涝工程、水土流失等财务收益效果不明显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4.2特许经营权管理模式。特许经营方式是一种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形式,能够有效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民间和外资介入问题,并提高这些项目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从而带动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整体竞争力上升,有力推动我国新农村建设进程。

4.2.1BOT模式。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移交模式,是一种特许经营权经营管理,这种模式是80年代在国外兴起的一种依靠私人资本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一种融资和建造的项目管理方式。农村基础设施实行BOT运营模式,不仅可以有效地筹集国内外资金,缓解由于政府资金不足而对农村基础设施发展形成的制约;而且有利于基础设施领域的市场化改革,提高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质量和经营效率。但BOT模式只适用于一些盈利性较强、能够对使用收费的大项目,如农村电网、通信等工程建设。

4.2.2TOT模式。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即移交—经营—移交,是为了克服BOT的局限性而衍生出来的一种运营模式,指政府将已经建成投产运营的基础设施项目移交给受特许人进行一定期限的经营;政府凭借所移交的基础设施项目未来若干年的收益,一次性地从企业融得资金,再将这笔资金用于新的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当经营期届满时,项目公司再将项目无偿移交给政府。与BOT相比,采用TOT模式投资者购买的是已经投入运营的基础设施资产的经营权,从而规避了基础设施的建设风险。相比之下,TOT模式对民间资本更具有吸引力,筹资更容易。目前,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实践中已有不少这方面的尝试,在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可以借鉴。

4.3“公私部门伙伴关系”模式。“公私部门伙伴关系”(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 即PPP 模式,由英国的Reymont(1992)最先创立,它是指公共部门通过与私营部门建立伙伴关系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一种合作模式[5]。该模式支持政府与私营部门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以“契约约束机制”督促私营部门按政府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公共品生产,政府则根据私营部门的供给质量分期支付服务费。PPP 模式的实质是以双赢为合作理念,通过合作公私部门实现共享投资收益、共担投资风险和社会责任。

目前我国近几年在城市基础设施领域中也开始运用,PPP 模式同样适用于具有混合公共品性质的农村基础设施的供给。对于正外部性较弱的农村基础设施,如农村供水和小型水利设施等,可选择特许经营PPP 模式,由政府将垄断经营权授予某私营部门,让他在政府的价格管制下负责该领域的建设、营运和提供服务;对于正外部性较强的农村基础设施,如农村义务教育、社会保险和农业信息技术推广等,可选用合同承包的PPP 模式,由政府出资将该项目中的一项或几项承包给私营部门建设和管理。

4.4“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模式。由于部分农村基础设施直接为一定社区内的农民服务的,国家不可能全部包办,应考虑推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模式,由社区内的农民承担一部分费用。所谓“一事一议”是指对村内农田水利建设、修建村级道路与桥梁等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所需资金或劳务,遵循群众受益、民主决策、财务公开的原则,由村民大会民主讨论决定,由村民委员会负责管理使用的农村公共产品投资管理模式[6]。“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模式改变了传统的农村基础设施供给方式,使村民自治从民主选权扩展到经济决策,在充分考虑村民偏好的情况下,又考虑村民的收入预算约束,对于弥补财政资金投资农村基础设施的不足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因此,有必要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和村务公开、民主议事制度,采取财政贴息、项目补助等办法,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逐步建立起以农民“一事一议”为基础、以国家财政支持为引导的农村基础设施投资运营模式。

4.5私人“投资——建设——经营”一体化模式。对于一部分具有较强竞争性和排他性、有收费机制和稳定的现金流入的基础设施,可以借鉴私人产品的投资运营模式。投资主体可以是国营企业,也可以是民营企业(包括外资企业等),通过公平公开的竞争,其融资、建设及经营均由投资方自行决策,所享受的权益也理应归投资方所有。当然,鉴于农村基础设施所具有的特殊经济属性,政府应对整个运营过程进行监督控制,并给予适当的补贴或政策优惠。

4.5.1BLO模式。BLO(Build——Leasing——Operate)即私人建设—政府租赁—私人经营,政府将规划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权通过特许协议交给私人部门开发,由私人部门进行融资建设,然后政府租赁该投产的特许项目,通过特许权协议安排,政府将所租赁的项目委托私人部门运营[7]。在BLO融资方式中,由政府和企业共同承担责任和融资风险;项目投产后,政府租赁有助于解决私人部门不愿意经营的问题;通过第二次特许权协议安排,委托私人部门运营,可以避免政府经营的低效率问题。BLO项目可以使政府无需大量投入资金,便可起到经营杠杆作用,达到对基础设施产业的调控目标,适用于大型的、使用费偏低、资金回报率较低的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如农村排污、垃圾处理等设施。

4.5.2BOO模式。BOO(Build——Own——Operate)即私人建设——私人拥有——私人运营模式。在该模式下,私人企业依据特许权投资建设某项基础设施,并拥有该项设施,对其进行永久性经营。当然特许权的获得也不是无条件的,它必须接受政府在定价和运营方面的种种管制。长期所有权为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基础设施提供了重要的财政上的激励。

4.6基金管理运营模式。基金投资运营模式是指通过建立投资基金,组建各类基金机构,制定基金的投资经营策略并组织实施,选择并委托基金投资托管人对基金资产进行投资运作和托管,并对投资运作和托管情况进行检查,在规定的范围内对基金资产进行直接投资运作。基金托管人都是专业的人才,因此在项目的建设、经营和管理能达到安全、高效的运行。例如,交通、能源等行业可迅速组建自己的基金机构,还可向国内外广泛筹集资金。由于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一般投资巨大,中小投资者很难单独参与,成立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将愿意投向这一行业的中小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再由资金管理机构按照章程和董事会的决定将资金投向建设项目进行经营。

参考文献

[1]张锋.郊区型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资问题探讨[J].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

[2]孔祥智.中国三农前景报告[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5,(1)

[3]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课题组.从绩效出发确保农村公共产品高效供给 [J].经济研究参考,2008,(3)

[4]何寿奎.基础设施建设BT模式投资建设招标管理探讨[J].建筑经济,2005,(4)

[5]贾康、孙杰.社会主义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应积极探索新管理模式—PPP[J].经济学动态,2006,(10)

第3篇:农资经营模式范文

[关键词]休闭农业 经营模式创新 华凯公司

一、引言

随着城市生活节奏的加快,都市环境的单调化,工作压力的增加,城镇居民对于反璞归真,回归自然的愿望愈加强烈,休闲农业便顺势悄然兴起。“品农家莱,住农家屋,干农家活,看农家景”已是广为流传的休闲农业代言词。我国台湾休闲农业起步早,发展也较为成熟,台湾农业主管机构将休闲农业定义为:利用田园景观、自然生态及环境资源,结合农林渔牧生产、农业经营活动、农村文化及农家生活,提供国民休闲,增进国民对农业及农村之体验为目的的农业经营。与乡村旅游相比,休闲农业的外延更大,乡村旅游必定在乡村进行,而休闲农业并不限于乡村,它还可以在市区,市郊进行,如农博园旅游、农业科技园旅游。游客进行乡村旅游一般要花上24小时以上的时间,但消费体闲农业在时间长度上更加自由。在周末花半天时间和家人一起去市郊的休闲农庄品尝野味便是进行农业休闲,但不属于乡村旅游。

由于休闲农业不仅具有审美享受、缓解压力、教育体验、文化传承功能,而且还可以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和促进农村文化发展,在我国正得到广大城镇居民的欢迎,各地方政府的推崇。然而迅速发展的休闲农业在带来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同时,也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缺乏专业的农业休闲目的地规划,致使千村一面,文化底蕴不足,难以满足个性化并要求深度体验的市场需求:缺乏信息化技术支撑使运营效率低下,顾客的维护成本高;粗放经营,员工培训弱,服务品质得不到保证:营销渠道单一,农业休闲产品信息不对称,导致供求失衡,淡旺明显:环境破坏大,难以持续经营等等。对休闲农业的经营模式进行创新将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

二、休闲农业经营模式综述

大约在20世纪70年代,经营模式开始出现于管理类的文献当中。直到90年代,随着互联网的兴起并逐渐作为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模式成为时髦的术语开始流行并受到学术界的关注,经营模式的内涵也不断被丰富。国外研究企业经营模式的学者Timmers认为经营模式是用以表示产品、服务与信息流的架构,包含对各个商业参与者及其角色的描述,各个商业参与者潜在利益的描述及获利来源的描述。Afuah和Tucci认为经营模式是企业用来建立并使用资源,以提供比竞争对手更好的价值给其顾客,并凭此获取利润的方法,经营模式详细说明了企业现在如何获取利润以及如何规划其长期获利方式,从而获得竞争优势。钱颜文和孙林岩认为经营模式是企业根据企业的经营宗旨,为实现企业所确认的价值定位所采取某一类方式方法的总称。其中包括企业为实现价值定位所规定的业务范围,企业在产业链的位置,以及在这样的定位下实现价值的方式和方法。由上述定义可知经营模式是一个有机的系统,包括企业的价值网络、价值定位与战略,运营和获利方法,经营模式的实质是企业创造价值的范式。

基于上述讨论,笔者认为休闲农业经营模式是对农业休闲产品和信息流的架构,它按照企业的价值定位,界定了与供应商及其相关利益者的关系,包含了生产产品与提供服务的方法,确定了经营主体获利的模式。经营模式将企业的资源与能力转化为顾客价值,但只有经营模式良好的企业才能在市场中取得竞争优势,获得可持续的盈利。那些经营模式落后的企业不仅自身不能获得可持续的盈利,而且往往会造成资源的浪费,社会效益的流失。社会在进步,技术在发展,消费者需求在变化,企业的经营模式也要不断地创新,从而不断为顾客与社会创造价值。

三、休闲农业经营模式创新思路

对经营模式进行创新就是要对经营模式的组成要素进行改进和重新组合,以使新的经营模式能更有效地整合企业的内外部资源,为创造更大的顾客价值,为企业带来可持续性的盈利,为其他相关利益者带来更大的效益。

经营模式组成要素理论的主要代表者哈默尔(Gray Hamel)提出了经营模式组成要素模型,认为组成要素有四个方面:客户界面、核心战略、战略资源和价值网络,每个要素里又包含子要索,如图1所示。这四要素两两之间又有三个链接关系:客户利益、配置,公司边界。客户利益连接着客户界面和核心战略,是企业实际提供给客户的利益:配置连接着核心战略和战略资源,是企业依据核心战略与能力资源来提品服务;公司边界连接着战略资源和价值网络,是企业根据自身的能力和资源,以及与供应商、合伙人等关系,确定经营业务范围。三个界面将四个要素连接成一个紧密协作的经营模式,在保证效率、一致性与独特性的情况下,由利润助推因素作用下充分发挥效力。

休闲农业经营单位的核心战略是由休闲农业资源、经营价值定位、经营目标及一整套实施的计划系统决定的,核心战略的创新是休闲农业经营模式创新的重点。有学者针对这一经营模式要素组合模型,认为经营模式创新就是以核心战略创新为主导,依次在战略资源、网络价值、顾客界面等三个作业面完成创新,并最终完成创造顾客价值、赢得竞争优势的目标。但应该注意到,休闲农业景区或目的地对资源的依赖性较强。因此,休闲农业经营模式的创新以特定的休闲农业资源为前提,在经营模式四个要素中首先要有明确的价值网络,界定休闲农业资源的产权关系。在休闲农业发展的新时期,对休闲农业经营模式四个组成要索的创新各有不同的内容和侧重点。

1 价值网络创新

价值网络里规定了休闲农业资源的产权关系,因此对于特定休闲农业资源或景区的有所制组成和行政隶属关系的调整是最重要的。我国学术界对于旅游组织模式的研究也大多集中于此。对休闲农业资源或景区的有所制组成和行政隶属关系的调整的目的在于理顺政府,公司或个体、农民的利益关系,激发公司市场活力的同时,也切实保护农民的利益。

以观光为主的休闲农业景区,还要处理好与周边景区的竞争与合作关系,形成业务上的战略联盟,在博弈上使得双方利益最优化。

2 核心战略创新

核心战略的创新第一步是经营宗旨的明确,界定休闲产品与服务在整个收入结构的地位,再选择竞争战略,最后是产品与市场范围的确定。由于休闲业的消费群体是中高层收入阶层,因此低成本战略往往效果不佳。休闲重在个性化,给顾客以独特的经历体验与精神享受,从而使其成为常客,差异化战略是绝大多数休闲农业经营单位选择的战略。对于那些产品创新空间小的经单位,则要选择集中化战略,围绕特定的目标市场开发产品和展开营销。休闲农业经营单位不只是提供休闲服务,因此要在多元化上多做文章,试着突破农业与旅游业的限制,走向工业与商业,

开发能共享原有生产资源与流程的新业务,寻找新的增收点。例如以花卉观光为业务的经营单位,可以发展园艺工程,走向工业领域:有着重大农业作物产量的经营单位可以往商贸领域拓展业务,自主发展销售渠道,搭建商贸平台。

3 战略资源创新

休闲农业企业或个体战略资源的创新应当是在品牌、企业文化、技术和人力资源上。品牌企业产品或服务的整体形象,也是是顾客对产品或服务的情感认同,能减轻顾客在做消费决策时的压力,培养顾客的忠诚。品牌创新是企业战略资源创新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它要求企业有一套成熟的品牌发展战略,并有长期的执行力去保证品牌的建立。

企业文化是由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形成的一套价值观和行为制度规范,对企业员工有着约束、向导与行为塑造功能。可持续盈利的公司通常能吸收时代进步元素,以保持强势和先进的企业文化。

技术不仅包括服务技术和信息时代下的信息技术,同时还有农业作物种植,农产品加工技术。技术决定着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技术的创新除了企业自身的科研能力之外,通常要与特定的研究机构合作,使产研合一。休闲农业属服务业,有着与顾客高接触的特点,员工的素质直接影响着顾客对服务的满意度。

4 客户界面创新

客户界面重点在客户关系的维护。信息时代客户关系的维护要必定要借住先进的信息系统技术。在目标市场里,收集客户的需求、偏好及消费习惯,有针对地开发产品,并提供一整套的服务及定价选择。以最大程度地获取消费者剩余价值。客户界面的创新表现在营销模式、信息系统、客户关系管理的创新,例如某些景区建立宣传网站,并与携程、驴妈妈等从事旅游业务的网站合作,扩大影响力。

四、以华凯休闲农业经营模式为例

华凯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当年即实现营业收入1.95亿元,净利润555万元。全球金融危机的2008年,华凯逆势成长,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增长47%和81%,投资收益率达到33.5%。华凯旗下的南湖花城休闲度假农庄先后荣膺杭州市都市农业示范园区,杭州市休闲观光农业旅游示范单位、杭州市生活品质体验点,浙江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示范点、浙江省首批五星级农家乐,浙江省十大优秀休闲农业旅游线之一等荣誉。公司成立不到三年,“华凯务农模式”已成被各大媒体竞相报道。华凯公司的休闲农业经营模式不禁让人叹服,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诸多的创新亮点:

1 价值网络创新一一构建稳固的价值网络

华凯由华立集团全额投资,其建设主体归结起来是“三位一体”。由政府出台政策,法规和惠农条件,为休闲农庄的建立提供制度保障:由农民出土地,并部分转型为华凯公司提供劳动力,为休闲农庄的建立提供物质、人力基础;由华凯公司出资金、出技术、做管理,做市场,作休闲农庄建立的组织者。整个价值网络产权清晰、责权明确。

2 核心战略创新

(1)充分共享资源的多元业务战略。华凯公司从成立之初就专注于绿色休闲农业产业的发展,现以新优农业资源和先进农业技术为载体,结合集团的工程技术与商贸平台,开发形成由华凯农庄、华凯工程、华凯商贸“三位一体”的战略产业组合。华凯农庄选址在“江河湖海山”,即靠近名江、名河、名湖、名海、名山或大城市,大规模种植新优瓜果、花卉,菜茶、苗木,同时建造田园别墅,休闲度假酒店等基础设施来发展农业休闲度假、养生观光。华凯南湖花城农业休闲度假庄园是华凯农庄的典型代表。华凯工程不仅发展生物工程,研究新稳定性农业作物与苗木,而且以公司规划设计和工程施工能力为基础,承包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环保工程、节能工程、景观工程、景区园艺等项目。由于花卉苗木大部分由公司内部提供,因此与同行相比,能大幅度降低成本。另一方面,华凯工程也节约了公司内部休闲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费用。华凯商贸开展了与三农服务、花木果莱茶、养殖动物、旅游休闲、养生度假产业相关联、具有地方特色的、具有独特功能文化内涵的涉农商品的定制、加工,购销,有力地拓展了产业链,实现产品的价值增值与收增。三个业务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2)开发多功能休闲产品的聚焦战略。华凯公司专注在现代高新生态农业、乡村养生度假业这两个核心业务。在旅游休闲产品的开发上,集中针对目标市场,开发多功能产品。如华凯南湖花城休闲农庄,针对杭州市民确立了“花木种植基地、休闲度假庄园、驯马庄园和拓展集训基地”四个功能组合运营方式。庄园分为八口景区、乡村俱乐部、盆景展示园,白鹭湾休闲区、芦苇荡垂钓中心、自助耕种区、野营烧烤区、游憩木屋区、拓展训练区,异域风情区,形成特色餐饮、烧烤,垂钓,骑马、、喝茶、采摘、丛林游戏、篝火、露营、自耕自种、赏林赏花,爬山等休闲项目,具有养生保健、教育学习、农事体验,购物品尝,休闲观光多重功能,深受杭州市民的青睐。

3 战略资源创新一一持续进行资源创新

华凯公司对各种植单元实施“新品种、新技术、新方式”生产策略,利用海南热带植物研究所、中国水稻研究所,浙江大学等的新优技术,实现产品结构、技术含量的优化。通过高科技农业技术的应用,种子种苗及生物基因开发,现代农业设施的运用、工厂化经营方式种植养殖基地的构建,实现农业的科学化,信息化,集约化,产业化。不仅提升了产品定价权和每亩产出价值,而且也为休闲产品的创新开发奠定了物质基础。如海南基地引种300亩日本木瓜,并实施间种技术。浙江中华绿谷引种380亩七彩营养香米和高抗性淀粉米,南湖花城开发翡翠绿杜鹃花等。

4 客户界面创新――先进的客房关系维护

华凯休闲农庄有专门的客户管理系统,用来收集记录客户的信息,能快速处理客户的问题与需求。对前来休闲农庄度假的常客实行会员制,针对不同的会员推出各具特色的产品套餐,如地主卡、农夫卡、果农卡。不同的卡可以在指定的休闲项目享受上享有一定的折扣,享有免费住宿时段、免费的自助种植地块等优惠。农庄全年都会举行各式的活动来吸引顾客,如新春的桃花节、迎春花市,复活节的助养小动物活动:秋天的陶艺大赛、马术比赛;夏天举行的荷花美食节及芒果节,捉鱼比赛等项目,别开生面。

四、结束语

创新是企业的利润之源,是企业取得竞争优势的必由之路,但伴随创新而来的是未来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在依据具体的环境与客观条件进行休闲农业经营模式彰显创新艺术的同时,亦不可违背内在的规律,偏离经营模式各组成要素的关系,要尊重创新的科学性。休闲农业经营模式的创新要以一定的休闲农业资源为前提,明确经营企业的价值网络;根据企业的价值定位和发展愿景制定发展战略,由于休闲农业跨第一产业与第三产业的的特殊性,尤其要注意多元化与差异化;保持对技术、品牌,文化、人力资源等企业核心资源进行持续创新,发展成熟的客户维护模式以完善休闲农业经营模式。

参考文献:

[1]Timmers P,Business ModeIs for Electronic Markets[J],Journal on Electronic Markets,1 998,8(2):3~8

[2]Allan Afuah,Tucci Chdstopher L.mtemet Busieess Models and Strategie Text and Cases[M],McGraW Hill/Irwin,2000

[3]王婉飞:浙江乡村旅游发展与创新[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4]王婉飞:休闲管理[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

[5]鲁东亮李志刚:企业经营模式理念研究综述与前瞻[J],内蒙古大学学报,2007,50(2):94-98

[6]钱颜文:对经营模式的分类研究[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5,9:117~119

[7]加里・哈默尔著曲昭光赖溟浜译:领导企业变革[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1

[8]何会文许长勇:事业模式创新的提出、内涵与特征[J]l科学管理研究,2005.10(5):19~23

第4篇:农资经营模式范文

一是积极引导,构建农资连锁经营网络。以供销系统“新网工程”为依托,大力培育发展“三农”服务农资连锁经营模式;以龙头农资销售企业为依托,培育“企业+农户(会员)+订单农业”农资连锁经营模式;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依托,培育集约化配送农资连锁经营模式;以邮政物流为依托,培育发展“邮政三农”农资物流配送经营模式;逐步形成四种农资连锁经营模式为主、其它渠道连锁经营并存、公平竞争、相互促进的农资市场安全流通格局。

二是简化手续,规范农资连锁经营行为。在县行政服务大厅和各工商所设立专门窗口,开通绿色通道,简化登记手续,对申办农资连锁经营的,优先受理、核准、发照;对农资连锁企业设立的配送中心和门店,只要持有总部的相关文件和登记材料,即可直接到所在地工商所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同时发挥服务职能,指导和帮助农资连锁企业建立统一店面标志、统一配送方式、统一销售价格、统一营销策略、统一质量监督、统一制度规范的“六统一”经营管理模式,进一步推动农资连锁经营向规范化、规模化发展。

三是健全制度,促进农资连锁经营有序发展。严格溯源管理,对在县内设立连锁经营的农资总部销售的农资商品,按照不同生产厂家,根据生产批次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产品质量合格证书、质量检验报告、生产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证件实行备案登记。加强连锁经营制度的管理,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等制度,切实履行农资质量安全第一人责任。建立农资经营信用保证体系,对农资连锁企业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引导其诚信、守法经营;

第5篇:农资经营模式范文

关键词:休闲农业;发展模式;比较分析

中图分类号:F590.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23-0074-02

一、基于不同开发经营主体的开发模式比较

休闲农业是指利用农村田园景观、自然生态环境资源、现代高效特色农业示范园区,结合农业生产经营、农村文化及农民生活习俗,经过科学规划、开发,为游人提供休闲、观光、度假、体验、娱乐、健身及教育、推广、示范等多种服务,以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和新农村建设。休闲农业的发展模式选择是一个关系休闲农业发展的重要问题。

目前,各地休闲农业的开发与经营主要是由农户、政府与企业三方进行,由此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一)农户主导型休闲农业开发模式

农户主导型休闲农业开发模式根据农户组成的不同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个体农户独立开发经营。由个体农户依托自家的果园、田地、林牧场以及地区的特色产业而开发出的休闲旅游产品或项目,独立完成休闲农业旅游的接待和服务工作,“吃农家饭、品农家菜、住农家院、干农家活、娱农家乐、购农家品”为其共同的特色。

2.农户联合经营。个体农业经营规模小、服务水平低、重复建设严重、恶性竞争加剧等问题,各地在发展休闲农业的过程中,开始积极探索成立专业合作社来全面统筹地区休闲农业产品开发与项目的建设,促进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对游客的接待与服务进行统一组织与管理,在分工协作的基础上实行分户经营。通过这种模式,有利于挖掘地区特有的农村优秀文化,促进规模经济的实现,也有利于塑造地区休闲农业的品牌形象。

(二)政府主导型休闲农业开发模式

政府主导型休闲农业开发模式是在政府规划指导下,采取各种措施,对休闲农业开发给予积极引导和支持,有意识地发展休闲农业,以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模式。该模式主要是政府从地区农业发展的视角立足,对休闲农业的开发范围进行统筹规划,对地区开发休闲农业旅游活动的特色资源进行重新整合,设计开发休闲农业的产品和项目,统一对外宣传推广地区休闲农业的品牌形象。由于政府在整合资源方面具有强大优势,有利于把握地区休闲农业的发展方向,从整体上促进地区休闲农业旅游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但这种模式也存在着不顾地区农业资源察赋、以政府行政命令强制推动休闲农业发展的问题。从实践上来看,政府应该为地区休闲农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最终还是需要依靠以市场机制的自动调节作用来优化地区休闲农业的资源配置。

(三)企业主导型休闲农业开发模式

企业主导型休闲农业开发模式主要是由企业在农村租赁包括农地、庭院、山林、鱼塘等在内的经营场所,开发休闲农业产品和项目,以吸引旅游者进行休闲娱乐。这种开发模式也会由企业对当地的休闲农业项目建设进行规划设计,在一个特定的范围内统一组织和经营,也会对外进行宣传与推广,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农民主导型休闲农业开发模式存在的资金不足、旅游人才缺乏等瓶颈问题,同时又兼顾了政府在地区休闲农业旅游资源开发中所具有的整合资源的能力,是目前较为成功的一种休闲农业开发模式,对于我国休闲农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该模式也存在着难以保障当地农民合法权益、企业与地区政府利益分配不均等现实矛盾,成为影响休闲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影响模式选择的主要因素

(一)农业自然资源的禀赋及分布状况

休闲农业资源丰富,一方面具有农业生产特有的自然、季节等特征,另外一方面又受不同区域的自然环境的影响比较大。因此,在选择休闲农业的发展模式时应该首先考虑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的农业资源,发挥生产要素禀赋优势。另外,资源的集中程度也影响了休闲农业发展模式的选择,一般相对集中的分布有利于规模化开发,产生规模效应,而分散的资源分布状况给资源的整合和规模化生产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打破传统的经营模式,综合利用当地资源,合理规划,结合当地文史资源、特色资源进一步丰富休闲农业项目的内涵,是实现休闲农业发展经久不衰的必然途径。

(二)经营者的实力

目前主要的经营主体包括企业和个体农户。企业一般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也比较熟悉市场经济规律,可以对当地的休闲农业项目建设进行规划设计,在一个特定的范围内统一组织和经营,对外进行宣传与推广,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农民主导型休闲农业开发模式存在的资金不足、旅游人才缺乏等瓶颈问题,同时又可兼顾政府在地区休闲农业旅游资源开发中所具有的整合资源的能力。但是该模式也存在着难以保障当地农民合法权益、企业与地区政府利益分配不均等的现实矛盾,成为影响休闲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农户自主经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个体农户独立开发经营,由个体农户依托自家的果园、田地、林牧场以及地区的特色产业而开发出的休闲旅游产品或项目,独立完成休闲农业旅游的接待和服务工作,“吃农家饭、品农家菜、住农家院、干农家活、娱农家乐、购农家品”为其共同的特色。个体农业经营规模小、服务水平低、存在重复建设严重、恶性竞争加剧等问题。二是农户联合经营,各地在发展休闲农业的过程中,开始积极探索成立专业合作社来全面统筹地区休闲农业产品开发与项目的建设,促进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对游客的接待与服务进行统一组织与管理,在分工协作的基础上实行分户经营。

(三)政府行政规划

政府采取各种措施对休闲农业开发给予积极引导和支持,有意识地发展休闲农业,以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模式。政府从地区农业发展的视角出发,对休闲农业的开发范围进行统筹规划,对地区开发休闲农业旅游活动的特色资源进行重新整合,设计开发休闲农业的产品和项目,统一对外宣传推广地区休闲农业的品牌形象。由于政府在整合资源方面具有强大优势,所以有利于把握地区休闲农业的发展方向,从整体上促进地区休闲农业旅游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当然,政府规划也可能存在着不顾地区农业资源察赋、以政府行政命令强制推动休闲农业发展的问题。

(四)基础设施与商业配套

休闲农业资源大部分分布在乡村,基础设施,比如交通状况往往对其发展影响重大。良好的交通等基础设计及商业配套,能够满足消费者多层次的需求。

(五)休闲农业的发展阶段

休闲农业与其他产业的发展一样,都有一个逐渐成长壮大成熟的过程,在发展初期,一般都以农户自发自主经营为主,经济效益相对不高,难以形成规模经济。随着企业的介入,政府的规划设计,现代化的经营管理理念的引入,休闲农业的发展将逐步进入规范化、市场化的快速发展时期,其发展模式也将更加多样化。

三、优化休闲农业发展模式的政策建议

(一)加强政府行政引导

发展休闲农业是一种具有较强外部性的农业经营模式,很多国家都把休闲农业项目作为政治任务或公益事业来发展。欧美国家把休闲农业开发和农村区域的全面发展统筹兼顾,将农业资源的利用与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紧密联系起来,颁布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极大地促进了农村区域的科学规划和休闲农业的合理开发。法律法规的出台,在规范与引导休闲农业的发展方面将起到巨大的推动和约束作用,使休闲农业得以获得健康快速的发展。在法律的规范与保障下,广大游客对休闲农业场所提供的服务多了一份肯定与信赖。

(二)发挥农业合作社的组织、管理与推动作用

农业合作社一方面克服了个体农户规模小、资金少、经营管理经验不足的缺陷,另一方面作为连接政府与农户、市场与农户的中介组织,可以连接休闲农业主管部门与生产经营者,促进横向交流,促进休闲农业与市场需求的有效连接、为休闲农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服务和信息交流等。由于休闲农业发展的基础是农业,具有地域性特征和季节性变化,因此,需要以产业化、规模化的方式整体推动,特别是在对外宣传、塑造地区形象方面,更是需要以集体行动的方式来降低交易成本、增强规模效益。农业合作社规范了休闲农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地区恶性竞争的发生,同时塑造了地区休闲农业的品牌形象,提高了整体的收益。

(三)差异化休闲农业发展模式

休闲农业是休闲旅游市场中以农业生产要素作为特定产品的一种特色型态,具有一定的替代性。因此,当一个特定区域内休闲农业产业发展较为迅猛、产品项目较多时,地方特色、独特性和个性化就成为了休闲农业产品“不可替代”的竞争要素。西方发达国家的休闲农业,在经历了凡十年发展之后,依然保持较高的发展速度,主要在于其能够紧密结合地方资源优势和文化传统,紧跟消费者需求的变换推陈出新,不断开发特色产品和体验项目,不断推行多元化、个性化发展策略,实现错位发展,突出休闲农业产品在地区之间的差异性。目前,各国休闲农业项目不仅包括品尝农家美食,而且包括骑马、狩猎、探险、垂钓、观光、运动、科教、娱乐等主题活动。充分利用当地的乡土文化、民俗艺术来拓宽休闲农业的内涵,独特的创意使整个产业的素质得到提升。

(四)提供资金的支持

作为农业生产的一种重要形式,休闲农业由于受到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双重约束,也是一项风险相对较高的产业。因此,各国在发展休闲农业的过程中,都会在加强立法保障的同时,通过金融、财政信贷、保险等多种手段支持休闲农业的发展。

(五)开展休闲农业的整合营销

休闲农业景点的经营者可以与旅行社、酒店、农业旅游科研单位合作,共同研发旅游产品,运用广告传媒、公共关系等手段,利用各类传播媒介,开展休闲农业的整合营销传播。这进一步扩大了休闲农业的影响,为地方特色休闲农业产品塑造品牌形象,也为休闲农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参考文献:

[1] 赵航.休闲农业发展的理论与实践[D].福州:福建师范大学,2012.

第6篇:农资经营模式范文

【关键词】 农业经营主体 农业企业化

一、农业经营主体的基本内涵和主要类型

农业经营主体是指直接或间接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和服务的任何个人和组织。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农业经营主体已由改革初期相对同质性的家庭经营农户占主导的格局向现阶段的多类型经营主体并存的格局转变。这种多类型的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农户、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以及社区性或行业性的服务组织等。

其中,农业企业是指从事农、林、牧、副、渔业等生产经营活动,具有较高的商品率,实行自主经营、独立经济核算,具有法人资格的盈利性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农民自愿参加的,以农户经营为基础,以某一产业或产品为纽带,以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实行资金、技术、采购、生产、加工、销售等互助合作经济组织。其中农民可以通过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参与市场“谈判”决定价格,在购买生产资料,出售农产品方面获得更大的定价权。

农业服务组织是指在产前、产中和产后各环节为农业生产提供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的经济组织,包括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服务队、农民经纪人等。它们为小规模农户提供农机作业、病虫害防治、技术指导、产品购销、储藏运输等服务,降低了农户生产成本,提高了农户的资源要素利用效率。

二、现代农业企业化经营的必要性

农业企业化是一个发展的过程,是根据市场经济运行的要求,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农业资源开发为基础,在保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稳定不变的前提下,在现有农村生产力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基础上,把分散经营的农民组织起来,优化资源组合,全面提高农业生产力,从而解决农业生产过度分散化和非组织化这一当前我国农业问题的主要症结的过程。

1、现代农业企业化经营的优越性明显

企业化经营不仅可以通过不断提高生产效率,还可以通过引入社会资金,培育新型的农业投资经营主体,发展集约型的现代化农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农业生产的专业化。从宏观上讲,是指农业作为一个产业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地区专业化,同时可以通过农业生产经营的集中化、商品化,扩大各产业部门和各类农场的分工,从而促进了部门专业化和农场专业化;而从微观来看,农业部门和农场专业化的发展,又把一种产品的不同部分或不同工艺阶段都分成了专项生产,推动了农业生产工艺专业化。

第二,生产管理的标准化。现代农业企业化经营是利用企业化的管理模式,在体制上,健全了生产、财务、管理、质检、水电、供销等部门,为统一技术、统一操作流程奠定了基础;在生产上,可以实现连片种植,按规划进行统一开发;在管理上,实行分片、分区承包到户,按统一标准进行管理;在销售上,对产品进行统一包装和营销,可以有效杜绝市场欺骗行为。

2、农业企业化经营模式的多样化

农业企业化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生产逐渐成为一种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市场化、规模化和深度开发化的高度化过程,也是农村经济组织化过程。在农业发展实践中出现的农业企业化经营模式主要有四种:一是农户联合经营方式。这种方式仍以小农家庭承包为基础,土地要素没有重新组合,但土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相对分离,采用共同作业方式,从事某一作物栽培种植、作业管理、收获、保存、运输、销售,从而大大降低了生产成本;二是委托经营方式。农户通过土地租赁的形式把土地委托给“能人”经营,土地要素仍没有流动,但已经实现一定程度上的集中。三是合作经营方式。农民用土地、资金、技术、劳力等要素入股,组成合伙人性质的生产合作社。这种方式,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农民既可以从劳动中获得工资收入,又可以从土地入股中获得预期收益;四是公司经营方式。生产完全按现代企业运作方式管理,产权清晰,经营方式现代化,产供销一体化,面向区域市场与全国市场,甚至还面向国际市场。

3、农业企业化经营的意义重大

推行农业企业化经营有利于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推行农业企业化经营,通过把小规模经营农户进行企业化经营改造,塑造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目的,突破“小而全”的生产经营方式,进行专业化和商品化生产经营的农业企业经营主体,可以加快传统农业改造和农业现代化进程。

推行农业企业化经营有利于加快农业市场化进程。推行农业企业化经营,农业企业化经营主体会自动适应市场需要和竞争的要求,采用先进农业技术和经营管理方式以及现代营销方式,降低生产经营成本,积极收集市场信息,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积极开拓市场,不断优化市场结构,各个经营主体之间会强化分工与协作,降低市场交易费用,促进市场发育和市场体系的完善,进而促进农业市场化进程。

推行农业企业化经营有利于增加农户收入。推行农业企业化经营,既可以实现农业外延规模扩大,也可以通过促进农业企业产业化经营等实现内涵规模扩大,提高农业规模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同时,也可大大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提高农民谈判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加农民收益、减少利益损失。另外,农业企业化经营本身会促使一部分农民转移出农业生产环节,使生产环节的劳动生产率提高,增加农民来自农业的收入。

三、农业经营主体在企业化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农户单独经营的自主性较大,并把农业收入作为主要收入来源。但是在经营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农户的规模经营受到现实条件的制约。因为我国目前农业人口多,实行农户小规模经营无法实现适度经营模式以及农地在空间上集中连片经营;二是农户需要的农业科技信息服务不能得到及时满足,增加农户的经营风险;三是农户提供的产品大部分是初级或者经过一定粗加工的农产品,产品产量较小,在市场上并不占优势,仍受大市场摆布,无力与大市场抗衡。 农业企业在稳定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实现农业与农村生产方式和组织制度的变革,实施农业与农村资本经营,建立公司制农业。但是其不足之处在于:一是忽视小规模生产经营的农户在农业企业化经营中的作用。二是以土地作价入股使得农业企业的产权关系不明确。因为农村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而以土地入股是单个农户以集体财产作为自有财产入股并分红,是以损害集体利益为代价使少数人受益。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虽然解决了单个农户有限的经济能力的问题,但也存在不足:一是地域跨度小,以乡村范围为主,不能实现资源在全社会范围的优化配置。二是经济实力有限,很难组织农民进行大规模的科技投资,限制农业企业化经营的发展。三是合作经济组织市场开拓能力欠缺,对其业务主管部门的依赖性或者是某个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依赖性很强,由于主管部门或者特定企业的干预,使得难以真正反映农村不同利益主体的要求和愿望。四是合作经济组织的组织结构是开放的,容易受自身和外界因素影响而具有变动性。

四、农业经营主体实行现代农业企业化经营的建议

1、大力支持农业企业化经营,各级政府为农业经营主体打造发展平台

加快推进农业企业化经营,培育和发展农业企业,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利用手中所掌握的社会资源,推进强制性制度变迁,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农村经济活动中的企业化经营进程。第一,增加农业生产的财政投入。农业面临着市场与自然双重风险,同时有支撑着工业和城市建设,因此,政府要增加农业投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增加财政支农资金的数量。政府要有效利用财政支农资金,重视农业基础建设,尤其要加大水利灌溉排涝设施的投资力度,加大对基因技术、生物工程技术等新技术的研究与应用方面的投入。第二,加强政府部门的管理。各政府职能部门要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为农业企业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外部环境,提高管理水平和农业服务质量。政府部门要切实加强企业市场化管理,提高农产品市场主体的信用意识,为农业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第三,健全农技推广和社会服务体系。政府部门要加大力气建设农业企业化经营涉及生产、加工、销售等社会服务工作,为推进农业企业化经营进程提供良好的技术和社会服务保障。

2、加快土地流转,实现土地经营规模化

农业企业化经营必须解决好土地资源的合理流转问题。土地资源的合理流转应在保持所有权和承包权不变的情况下,依照“稳定承包权、搞活经营权、保护受益权”的原则,依法鼓励农户通过土地经营权的合理流动和使用,实现土地经营的规模化。可以通过出租、转包等形式,使农户的土地集中到外商或者能人手中进行规模经营。

在土地流转改革中,同时政府还要积极培育土地流转市场和加强土地流转的监督。一方面,通过建立土地交易场所、规则及信息系统,制定规范的土地交易操作程序和相关制度,积极发展各种中介组织,积极培育土地流转市场。另一方面,通过制定和出台土地流转管理条例,对土地流转的主体、程序、条件、价格以及违约责任等进行规范。

第7篇:农资经营模式范文

关键词:农业新型经营模式;农民增收;农业生产关系

一、现代农业新型经营模式的内涵

农业经营模式是指在农业生产经营中根据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涉农企业及农户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中涉及的各种资源进行特定的组织、整合及管理的方式。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存在着不同的农业经营模式。随着现代农业和农业现代化的进程推进,农业内部正在发生裂变,农业新型主体不断涌现,从而出现了多种新型经营模式。

现代农业新型经营模式基于农民的主体行为向四个方向发生转变:一是农民的联合,如各类专业合作社、合作联社;二是农民的委托,以生产全部托管和部分托管为主,但是农民依然掌握生产经营的主动权,如委托机械播种、收割等;三是农民的退出,即资本下乡,工商企业经营,农民可能成为农业产业工人,也可能转入城市或转入农村第二、三产业;四是农民坚守,如家庭农场、农业大户等,但是面临着土地、技术、资金的压力。

二、现代农业新型经营模式的类型

(一)自主经营型

自主经营型一般包括农业大户、家庭农场和生产型合作社,土地使用权由农民承包和流转获得,农业设施自建,自主经营,自产自销,自负盈亏。这类模式中,农民掌握生产经营的主动权,投资成本较高,而且市场、技术的风险很大,面临人才、资金、管理三大瓶颈,特别缺乏“能人”带动。

(二)雇佣经营型

雇佣经营一般指农业企业通过土地流转获得土地使用权,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和农业设施;自主经营决策,产品统一品牌、包装,自建销售渠道;农民被雇佣参与农业生产,获得工资报酬。这种模式中,农民成为农业产业工人,企业投资成本巨大,土地、技术、资金、管理、劳动力、市场、人力资本的压力都非常大,同时雇佣工人的劳动生产率低下问题一直难以解决,目前中层管理人才和中坚技术人才的缺乏也是农业企业面临的较大问题。

(三)租赁经营型

租赁经营一般由政府或农业企业通过土地流转获得土地使用权,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和农业设施;投资主体不进行生产和经营,只是将建成的农业设施(如大棚、养殖场等)出租给农民生产和经营,通过收取租金回收成本和产生效益;农民承租农业设施,缴纳租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这种模式中,农民掌握部分生产经营的主动权,承担一定风险;投资主体投资成本巨大,但是风险由农民部分承担,投资回收期较长;政府作为投资主体建设,是推进区域农业产业化、规模化、设施化较好的途径。

(四)承包经营型

承包经营一般指农业企业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提供技术指导和生产规程或标准,将劳动外包给农民(如需设施由农民自建)并回收产品的模式。这种模式中,农民保留土地使用权,只提供劳动,无需承担风险,农民基本不掌握生产经营的主动权,可以理解为农业产业工人的一种形式;农业企业一般有较好的品牌和市场占有率,销售渠道畅通;企业的投入主要是生产资料,承担市场、技术等的风险,同时面临着对农产品质量难以控制、农民违约转卖产品的巨大压力。

(五)订单生产型

订单生产一般由农业企业下生产订单,交付一些定金,农民承接农业生产的整个过程(如需设施由农民自建),产品由企业收购。这种模式中,农民保留土地使用权,农民基本不掌握生产经营的主动权,承担企业违约的风险;农业企业自主加工、经营、销售农产品或接受订单,企业的投入主要是定金,承担市场风险或转移风险,同时面临着对农产品质量难以控制、农民违约、买方违约的问题。近些年,出现的CSA(社区支持农业,Community Support Agriculture)也可以归类为订单模式。

在有些区域,这些模式不是单一出现的,而是组合出现的。这些模式各具优势,在现代农业建设中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三、各类型经营模式的比较分析

通过分析上述五种现代农业中常见的新型经营模式,我们发现,土地使用权、设施建设、农民自主性、劳动力关系、产品去向、风险承担等是各模式的主要要素。按照类型和要素列表重新排序后,我们发现,对于企业来说,劳动力关系与风险承担正相关;对于农民来说,劳动力关系与风险承担负相关。这就是说,劳动力关系越紧密,农民承担的风险越低,企业承担的风险越高,如表1。

四、案例分析

谷里现代农业示范园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谷里街道,2007年开始建设。园区先后获“南京市现代农业园”及“省级高效园艺示范创建园区”称号,被评为全市重点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累计获得部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6个、绿色食品8个、有机食品12个,成为南京最大的绿色蔬菜生产基地。目前,该园区核心区面积已达到22000亩,其中设施蔬菜面积达到12000亩,高标准良田8000亩,年总产值超过2.64亿元,利润达12600万元,设施蔬菜平均亩效益9800元,谷里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18000元。该园带动农民增收的效果非常明显,农民收入每年平均以18%的速度递增,其具体做法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成立农业发展公司

从2007年起,谷里街道转变发展思路,探索新型的农业经营模式,以政府为主导成立谷里农业发展公司。目前,公司注册资金已达到3500万元,年底将进一步增资到5000万元,公司下设五部一室(即办公室、财务部、农业部、林业部、工程部、招商部)和四个子公司(南京靓绿农副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南京靓绿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南京靓绿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谷里风波茶叶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被市政府评为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在园区管理办公室的领导下,该园通过公司化运作,广泛采取合作招商方式,全面推进园区各项建设。

(二)土地统一流转

为使农民增收得到持续可靠保障,街道以社区为单位积极探索,成立了农民增收土地股份合作社,对入股农户实行“保底分红”,农民土地流转收益每年以12%的速度递增。

(三)设施统一建设

园区土地由几家分公司分别承担土地平整、水利、道路、绿化和设施大棚等建设,实现“八通一平”。集中新建连片钢架大棚达8000亩,建成华东地区单体面积最大的有机叶菜防虫网200亩,陆续建成10000m2连栋温室育苗中心、1000m3蔬菜保鲜冷库和包装配送中心以及农资联锁超市,建立完备的蔬菜田头生产电子档案和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

(四)设施分租

为提高效益和运作水平,街道将示范区内的所有设施大棚分租给80余户农户承包种植,其中本地农户占1/3,街道靓绿公司负责引种示范、繁育种苗、技术指导及农产品销售等环节的全程服务。

(五)农民多种选择

土地流转后,该区域农民可以有多种选择,收入渠道也相应增加。农民可以选择租赁设施大棚种植,土地流转收益和租赁补贴可以抵消租金,经营风险大大降低;农民可以选择为农业企业雇佣,获得工资收入;农民也可以选择参加园区子公司提供其他工作;农民更可以自己成立农业公司或合作社,承包租赁大量设施大棚生产经营。

在基础设施、农业设施齐备,产业化成熟的园区,农民没有投入的风险,没有销售的困难,没有技术的压力,增收是必然的结果。

五、结论

笔者认为,新型的经营模式属于农业生产关系的范畴,只能部分反应农业生产关系,但是具有生产关系的特性,即由农业生产力水平变化带来的阶段性的生产关系的表现模式。农民增收是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现代进程的根本目的,也是解放和发展农业生产力的根本目标。新型的农业经营模式都是阶段性的产物,适合生产力发展的经营模式会应运而生,推动生产发展的经营模式会延续并壮大,不适应甚至影响生产力发展的经营模式会消亡。

参考文献:

[1]魏延安.关于农业模式转型的思考[J].新农业,2013(10).

第8篇:农资经营模式范文

(一)扶持范围

三峡库区的种植、养殖等生态农业项目及农产品加工和配套储藏、批发等流通设施项目,只要符合国家农业产业政策,都应该属于国家投资扶持的范围。具体来说主要包括果园、蔬菜、食用菌、苗木、茶叶、花椒、胡椒、药材等种植类生态农业园建设项目,生猪、鸡、牛、羊、鱼类等养殖类生态农业园建设项目,生态观光、立体种养等综合类生态农业园建设项目,以及以上各种农产品的加工、储藏、批发等配套建设项目。

(二)扶持对象

国家投资扶持对象主要包括:第一是三峡库区从事生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我们的调研发现,三峡库区每个县市目前都已经培育了数十个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业龙头企业,这些龙头企业在促进三峡库区社会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农业龙头企业还存在生产规模小、科技创新能力不足、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差等一系列问题,还需要国家投资的大力扶持,帮助他们做大做强,从而为三峡库区生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第二是三峡库区生态农业园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定义,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共同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是一个非盈利性的组织。三峡库区农民人均耕地面积不到0.8亩,如果由农户独立组织生产销售,不仅成本高、产量低,而且市场风险特别大,农民生产的积极性普遍不高。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将分散经营的农民组织起来,统一组织生产资料的采购,统一组织科技培训,统一进行市场开拓,就可以大大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产量,显着增加农民收入,降低农民的市场风险。第三是三峡库区生态农业园区的农民。生态农业园的经营管理模式不同,国家投资扶持的对象就会有所不同。在“公司+农户”模式下,园区农户已将土地租赁给龙头企业,部分人外出务工,部分人成为龙头企业的雇工,生态农业园完全由龙头企业投资,并由龙头企业承担全部的经营风险,国家投资扶持的对象就是龙头企业;在“公司+基地+农户”模式下,龙头企业一般是从事农产品加工业务,他们会向基地的农户提供种植、养殖技术,提供良种等部分生产资料,并向农户收购农产品,基地主要还是由农户自主投资、自主经营并承担经营风险,那么龙头企业和农户都应该是投资扶持的对象;在“农村经纪人+农户”模式下,生态农业园由农户投资建设并自主经营,农村经纪人主要通过农产品的购销业务获取利润,并没有参与农业园的投资,只有农户才应该享受投资扶持;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下,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发成立的互助组织,他们服务于全体社员,统一购置农业生产资料,统一组织生产,统一进行技术培训,统一组织产品销售,对农户的增收致富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国家投资扶持主要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对象。

二、中央财政投资扶持的内容

国家资金应该主要用来扶持农业园区具有社会公益性或社会正效应的项目和部分资金需求量较大的项目,因为农业园的经营者往往不愿意或无力投资这些项目。根据这一原则,国家对农业园的投资扶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三峡库区生态农业园区的道路交通、土地整治、农田水利设施、电网改造、农业技术推广设施、气象服务设施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是三峡库区生态农业园区农作物种子、种畜禽、牧草种子、食用菌菌种、兽药、农机及零配件、蔬菜大棚、高科技杀虫设备、水产苗种、渔药、农机渔具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购置;三是三峡库区生态农业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利用池、农村改水、改厨、改厕、改圈配套设施建设、农田废弃物收集池、农村废弃物发酵处理池等建设、环境监测设施等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四是三峡库区生态农业园区农业技术推广、动物防疫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粮油储存设施、退耕还林工程和天然草原退牧还草、生猪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植保工程、种养业良种工程、渔政渔港、保护性耕作、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

三、中央财政投资扶持的方式和条件

(一)扶持方式

目前,国家财政资金对农业投资的扶持方式主要采取国家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贷款贴息、奖励四种方式,而《2011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明确规定,国家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采取贷款贴息和财政补助两种方式,以贷款贴息为主。根据三峡库区的自然、经济、社会条件特征和库区生态农业园建设发展的要求,国家财政资金对三峡库区生态农业园建设发展的扶持,可以根据不同的项目分别采取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贷款贴息和奖励四种方式。

1.直接投资

直接投资是指运用国家资金投资建设三峡库区生态农业园区具有广泛公益性而且没有财务收益的项目。三峡库区生态农业园区的道路交通、土地整治、农田水利设施、电网改造、农业技术推广设施、气象服务设施等农业基础设施和环境监测设施等部分生态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具有明显的正外部效应,单个农业园业主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本不愿意也无力投资建设,而这些项目的建设完善对生态农业园的建设发展至关重要,所以只有依靠国家资金的无偿投资去完成。我们在调研过程中也发现,三峡库区大部分县市的生态屏障区的基础设施还非常薄弱,农业园的经营者普遍反映道路交通、农田灌溉等基础 设施是阻碍他们生产经营活动的最主要的难题。

2.投资补助

投资补助就是为调动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发展生态农业的积极性,降低他们的资金压力,按照他们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或一定金额给予现金补助的投资扶持方式。这种扶持方式在前期的帮扶过程中采用得比较多,效果也比较好。在后期的帮扶过程中,应该继续对生态农业园的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农业科技推广、农业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投入给予投资补助。

3.贷款贴息

贷款贴息的主要扶持对象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是成本高、风险大、收益低的弱质产业,农业龙头企业购置固定资产、收购农副产品等生产经营环节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申请金融机构贷款是解决自有资金不足的一个重要途径,但是高额的贷款利息成本会吞噬企业微薄的利润。通过贷款贴息方式对龙头企业进行扶持,既可以降低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提高其发放贷款的积极性,从而让更多的资金需求企业获得信贷支持,又可以降低农业龙头企业的投资成本。

4.奖励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生态农业园的发展要想实现预期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目标,同样离不开科技创新与科技成果的应用,所以应该对生态农业园的农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应用给予相应程度的奖励,对采用新的生产技术获得国家“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的农业园也给予奖励,以调动农业园经营者进行农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应用的积极性。

(二)扶持的条件

1.预期效益良好

生态农业园的运营效益可以从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个方面来评价,申请国家投资扶持的生态农业园应该具有良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而且生态效益是首位的。在三峡库区发展生态农业园,首要的目标就是减少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面源污染,改善库区生态环境,减少自然灾害。生态农业园正常运营后园区的生态环境必须比建园前有所改善,也就是生态农业园的生态效益必须为正效益才能获得国家的投资扶持。

2.具有一定的规模

受制于中国的农地集体所有制,中国的传统农业生产基本上是采取以家庭为单位的分散经营模式,单个家庭的农地面积一般都在10亩以下。不论是从生态效益角度还是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角度来看,这种小规模分散经营的模式都无法发挥大规模集中经营的规模效益。建设生态农业园,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从某种程度上说,就是推进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国家资金对三峡库区生态农业园投资的扶持应该鼓励或者引导这种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只有具有一定规模的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才给予投资扶持。但是,鉴于三峡库区的经济基础和地形地貌特征,这个规模标准不宜过高。而且可以制定多个规模等级,对不同规模等级的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的扶持力度不同。

3.享受国家投资扶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该是农民自发的组织,是一个非盈利性的机构。

4.接受国家投资扶持的生态农业园应该符合三峡库区生态农业园的相关建设标准。

5.接受国家投资扶持的生态农业园应该有最低经营年限约束,未达最低经营年限停止经营的生态农业园,要根据未满年限的长短补偿国家投资。

6.接受国家投资扶持的生态农业园应该建立合理的移民收益保障机制,以确保生态农业园的发展能带动移民增收致富。

第9篇:农资经营模式范文

    (一)扶持范围

    三峡库区的种植、养殖等生态农业项目及农产品加工和配套储藏、批发等流通设施项目,只要符合国家农业产业政策,都应该属于国家投资扶持的范围。具体来说主要包括果园、蔬菜、食用菌、苗木、茶叶、花椒、胡椒、药材等种植类生态农业园建设项目,生猪、鸡、牛、羊、鱼类等养殖类生态农业园建设项目,生态观光、立体种养等综合类生态农业园建设项目,以及以上各种农产品的加工、储藏、批发等配套建设项目。

    (二)扶持对象

    国家投资扶持对象主要包括:第一是三峡库区从事生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我们的调研发现,三峡库区每个县市目前都已经培育了数十个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业龙头企业,这些龙头企业在促进三峡库区社会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农业龙头企业还存在生产规模小、科技创新能力不足、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差等一系列问题,还需要国家投资的大力扶持,帮助他们做大做强,从而为三峡库区生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第二是三峡库区生态农业园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定义,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共同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是一个非盈利性的组织。三峡库区农民人均耕地面积不到0.8亩,如果由农户独立组织生产销售,不仅成本高、产量低,而且市场风险特别大,农民生产的积极性普遍不高。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将分散经营的农民组织起来,统一组织生产资料的采购,统一组织科技培训,统一进行市场开拓,就可以大大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产量,显着增加农民收入,降低农民的市场风险。第三是三峡库区生态农业园区的农民。生态农业园的经营管理模式不同,国家投资扶持的对象就会有所不同。在“公司+农户”模式下,园区农户已将土地租赁给龙头企业,部分人外出务工,部分人成为龙头企业的雇工,生态农业园完全由龙头企业投资,并由龙头企业承担全部的经营风险,国家投资扶持的对象就是龙头企业;在“公司+基地+农户”模式下,龙头企业一般是从事农产品加工业务,他们会向基地的农户提供种植、养殖技术,提供良种等部分生产资料,并向农户收购农产品,基地主要还是由农户自主投资、自主经营并承担经营风险,那么龙头企业和农户都应该是投资扶持的对象;在“农村经纪人+农户”模式下,生态农业园由农户投资建设并自主经营,农村经纪人主要通过农产品的购销业务获取利润,并没有参与农业园的投资,只有农户才应该享受投资扶持;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下,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发成立的互助组织,他们服务于全体社员,统一购置农业生产资料,统一组织生产,统一进行技术培训,统一组织产品销售,对农户的增收致富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国家投资扶持主要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对象。

    二、中央财政投资扶持的内容

    国家资金应该主要用来扶持农业园区具有社会公益性或社会正效应的项目和部分资金需求量较大的项目,因为农业园的经营者往往不愿意或无力投资这些项目。根据这一原则,国家对农业园的投资扶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三峡库区生态农业园区的道路交通、土地整治、农田水利设施、电网改造、农业技术推广设施、气象服务设施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是三峡库区生态农业园区农作物种子、种畜禽、牧草种子、食用菌菌种、兽药、农机及零配件、蔬菜大棚、高科技杀虫设备、水产苗种、渔药、农机渔具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购置;三是三峡库区生态农业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利用池、农村改水、改厨、改厕、改圈配套设施建设、农田废弃物收集池、农村废弃物发酵处理池等建设、环境监测设施等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四是三峡库区生态农业园区农业技术推广、动物防疫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粮油储存设施、退耕还林工程和天然草原退牧还草、生猪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植保工程、种养业良种工程、渔政渔港、保护性耕作、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

    三、中央财政投资扶持的方式和条件

    (一)扶持方式

    目前,国家财政资金对农业投资的扶持方式主要采取国家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贷款贴息、奖励四种方式,而《2011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明确规定,国家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采取贷款贴息和财政补助两种方式,以贷款贴息为主。根据三峡库区的自然、经济、社会条件特征和库区生态农业园建设发展的要求,国家财政资金对三峡库区生态农业园建设发展的扶持,可以根据不同的项目分别采取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贷款贴息和奖励四种方式。

    1.直接投资

    直接投资是指运用国家资金投资建设三峡库区生态农业园区具有广泛公益性而且没有财务收益的项目。三峡库区生态农业园区的道路交通、土地整治、农田水利设施、电网改造、农业技术推广设施、气象服务设施等农业基础设施和环境监测设施等部分生态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具有明显的正外部效应,单个农业园业主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本不愿意也无力投资建设,而这些项目的建设完善对生态农业园的建设发展至关重要,所以只有依靠国家资金的无偿投资去完成。我们在调研过程中也发现,三峡库区大部分县市的生态屏障区的基础设施还非常薄弱,农业园的经营者普遍反映道路交通、农田灌溉等基础设施是阻碍他们生产经营活动的最主要的难题。

    2.投资补助

    投资补助就是为调动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发展生态农业的积极性,降低他们的资金压力,按照他们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或一定金额给予现金补助的投资扶持方式。这种扶持方式在前期的帮扶过程中采用得比较多,效果也比较好。在后期的帮扶过程中,应该继续对生态农业园的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农业科技推广、农业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投入给予投资补助。

    3.贷款贴息

    贷款贴息的主要扶持对象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是成本高、风险大、收益低的弱质产业,农业龙头企业购置固定资产、收购农副产品等生产经营环节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申请金融机构贷款是解决自有资金不足的一个重要途径,但是高额的贷款利息成本会吞噬企业微薄的利润。通过贷款贴息方式对龙头企业进行扶持,既可以降低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提高其发放贷款的积极性,从而让更多的资金需求企业获得信贷支持,又可以降低农业龙头企业的投资成本。

    4.奖励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生态农业园的发展要想实现预期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目标,同样离不开科技创新与科技成果的应用,所以应该对生态农业园的农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应用给予相应程度的奖励,对采用新的生产技术获得国家“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的农业园也给予奖励,以调动农业园经营者进行农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应用的积极性。

    (二)扶持的条件

    1.预期效益良好

    生态农业园的运营效益可以从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个方面来评价,申请国家投资扶持的生态农业园应该具有良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而且生态效益是首位的。在三峡库区发展生态农业园,首要的目标就是减少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面源污染,改善库区生态环境,减少自然灾害。生态农业园正常运营后园区的生态环境必须比建园前有所改善,也就是生态农业园的生态效益必须为正效益才能获得国家的投资扶持。

    2.具有一定的规模

    受制于中国的农地集体所有制,中国的传统农业生产基本上是采取以家庭为单位的分散经营模式,单个家庭的农地面积一般都在10亩以下。不论是从生态效益角度还是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角度来看,这种小规模分散经营的模式都无法发挥大规模集中经营的规模效益。建设生态农业园,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从某种程度上说,就是推进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国家资金对三峡库区生态农业园投资的扶持应该鼓励或者引导这种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只有具有一定规模的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才给予投资扶持。但是,鉴于三峡库区的经济基础和地形地貌特征,这个规模标准不宜过高。而且可以制定多个规模等级,对不同规模等级的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的扶持力度不同。

    3.享受国家投资扶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该是农民自发的组织,是一个非盈利性的机构。

    4.接受国家投资扶持的生态农业园应该符合三峡库区生态农业园的相关建设标准。

    5.接受国家投资扶持的生态农业园应该有最低经营年限约束,未达最低经营年限停止经营的生态农业园,要根据未满年限的长短补偿国家投资。

    6.接受国家投资扶持的生态农业园应该建立合理的移民收益保障机制,以确保生态农业园的发展能带动移民增收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