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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人居环境整治精选(九篇)

村级人居环境整治

第1篇:村级人居环境整治范文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近年来,我村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为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我村人居环境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巷道治理、厕所改造、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1、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我村实际,科学确定整治目标任务,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做到干净整洁有序。

2、示范先行、有序推进。学习借鉴八十四户乡其他村队优秀经验,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通过试点示范不断探索、不断积累经验,带动整体提升。

3、注重保护、留住乡愁。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注重乡土味道,强化地域文化元素符号,综合提升田水路林村风貌,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情美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4、村民主体、激发动力。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

5、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强化各党员、网格长、联户长责任,明确省网格长负总责、联户长抓落实,党员监督,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村委会投入力度,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三、工作目标。

2020年,实现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基本完成村民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四、工作重点。

1、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对我村生活生产垃圾进行定期打扫清理。

2、开展厕所革命工作。对我村农户家中厕所统一标准进行改造,做到“三无,两有”即无蝇、无味、无渗,有屋、有照明。

3、提升村容村貌。各巷道进行网格化管理负责,定期清理打扫,做到干净整洁有序。

4、农户庭院分区管理。开展环境治理进家庭,引导村民开展定期清垃圾、清杂物活动,对自己家的庭院进行规划分区管理,即生活区、种植区、养殖区。

五、工作实施

1、村队垃圾治理

继续加大对我村生活生产垃圾清理,每15日,村委会专人负责对我村各个垃圾池进行清理打扫。

2、厕所革命

继续加强对农户家中厕所改造力度,努力在8月底前,改造完成140户。

3、提升村容村貌

继续做好村队各巷道的清理打扫工作,每周一通过升国旗活动对全村进行宣传,各网格长每10天组织联户长、党员、各巷道村民集体对各自负责的巷道进行清理打扫。

第2篇:村级人居环境整治范文

尊敬的各位领导、与会的同志们:

今天非常荣幸有机会在这里和大家一同学习交流一下水田乡人居环境整治中的一些经验做法,非常高兴,不妥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水田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基本情况:

水田乡地处吉水县中北部赣江之滨,距县城36公里,下辖10个行政村,37个自然村,总人口约1.4万余人。为全乡人居环境达到净、亮、美的目标,水田乡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前,每个村都建有至少1座农村机具停放点、1处畜禽集中圈养点、1座垃圾再生馆、1个建筑垃圾消纳场,实现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全覆盖。

为进一步深化巩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果,推动人居环境整治向纵深开展,水田乡党委政府立足乡情,结合实际,建立了有经费、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督查的农村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

1、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力争效益最大化。在保障上级资金来源情况下,各村通过“一事一议”按照100元/栋/年标准收取村庄长效管理费用(其中特别困难户、五保户、长年在外务工人员可经村民主评议适当减免),重点用于管护人员绩效工资、卫生家庭评比奖励、基础设施设备维护等,调动村级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村民卫生清扫的主动性,实现长效管护机制。

2、建立日常管护机制,实现管护无死角。划清工作边界,明确农户、保洁员、村组三级责任。乡党委政府对全乡划分为两片区进行日常督查,并及时通过微信群进行通报,达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的效果。

3、制定网格化管理制度,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贯彻落实“村长+片长+户长”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网格化管理机制,做到所有村庄“户户有人包、村村有人管”。各村根据各自然村分布情况进行分片管理,每片配备1名村干部成员,明确责任区域,切实抓实责任管理。户长选拔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民主推荐产生,将工作职责细化落实,真正实现村民自

治。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村”的乡、村两级村庄管护队伍,乡级公共设施管护队伍对各村道路、供水、供电、路灯(含太阳能路灯)等基础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村级管护队伍负责村庄人居环境“六乱”整治、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工作。

4、提高群众参与热情,开展星级农户评比。为巩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效,提高居民文明卫生意识,激发全乡村民参与城乡环卫一体化的热情,我乡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卫生星级农户评比办法,让村民学有榜样、比有目标,营造“人人参与、家家行动、户户受益”的良好局面。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资金压力较大。各村收取的村庄长效管理费用仅够补贴村内的长效管护和临时卫生保洁费,对村内一些重点地方的整治、基础设施设备的维护更换仍然是资金短缺。甚至有部分村的村庄长效管理费用收取困难,村内的长效管护和临时卫生保洁费靠村集体财政补贴,给村集体财政造成巨大负担。

2、工作进展不平衡。村与村比较,有的村进展较好较快,有的村进展较慢,非移民村与移民村之间整治效果相差较大。自然村点与自然村点比较,也存在进展不平衡,如富塘鸭田村整体标准较高,但其他村点整治效果不尽人意。

3、工作标准不高,各村不同程度存在人居环境整治标准不高,有些村仅仅停留在村庄表面清洁,停留在初步环境卫生保洁上,至于农村乱停乱放、建筑材料占道、水塘沟渠清理、杂草清理等深层次整治内容还未纳入工作内容,如沙上村杂草未及时清理。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加强资金保障。设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提升保障力度。各村积极谋划,确保村庄长效管理费用的收取,同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盯紧目标抓落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压实责任,真抓实干,主动担当,制定水田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方案,按既定时间节点逐项抓好落实。

3、突出问题抓整改。瞄准难点,找出差距,开动脑筋想法子,攻坚克难补短板,摆正“卫生搞突击,检查靠运气”的工作态度,克服厌烦情绪和畏难情绪,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

四、意见建议:

1、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通过财政适当补助、社会资金投入、村民投工投劳等形式,多渠道筹资筹劳,建立资金多元、长效投入机制。

第3篇:村级人居环境整治范文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区委、区政府和区政协年初商定,将“完善环境整治机制,改善乡村人居环境”作为区政协常委会2019年度重点协商课题。今年10月以来,刘启财主席带队到建瓯等兄弟县市了解经验做法,多次主持召开座谈会,在政协委员微信工作群进行协商研讨,广泛征求委员意见建议。区政协提案委和部分市、区政协委员,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组成课题调研组,由区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林国强带队先后到峡阳、王台、塔前、炉下、夏道、大横等乡镇、村实地考察调研,了解一线情况,收集意见建议,广泛协商讨论,形成调研成果。现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场硬仗来打,全区上下“一盘棋”,做到“真做、真管、真查”,强力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一)城乡环境面貌持续向好。经过全面发动,强力整治,特别是“整村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做法,力度空前、成效突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观。多数乡镇集镇主街道店面遮雨棚、农贸市场进行了提升改造,各乡镇行政村陈年垃圾基本得到清理,公厕总体做到及时冲洗,主街道乱堆放、乱搭盖明显减少,道路、街巷、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基本实现干净整洁。特别是国省道、县乡道等道路沿途及“一江两溪”沿岸卫生得到了有效治理,合福高铁沿线村庄环境得到明显提升。

(二)群众环保意识有所转变。各乡镇、村通过广播、宣传车、宣传单和党员干部入户宣传,营造出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浓厚舆论氛围。通过落实“门前三包”,开展移风易俗、“小手拉大手”“巾帼志愿服务”,评选“星级文明户”、“美丽庭院”、上“红黑榜”等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到人居环境整治中来,生活陋习和观念有了转变,爱护环境、垃圾定点投放的文明意识有所增强。

(三)环境整治机制初步建立。通过持续整治,初步形成一批运维管护机制:村级建立人居环境“网格化管理”,实行“普扫+巡捡”的环卫保洁机制。乡镇整合河长、路长、城管、环保等队伍组建生态巡查中心,形成常态巡查机制;全区积极推广“爱心超市”积分兑换做法,建立人人都能参与、勤劳就能积分、实干得到认可的正向激励和反向监督机制。推行区、乡镇、村三个层面的人居环境绩效考评工作,整治成果得到巩固和提升。

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以来,全区共清理卫生死角和建筑垃圾6.76万处、18519.15吨,清理乱张贴小广告等6.97万处,清理河塘、沟渠295.78千米,清理柴火杂物乱堆放、乱停车、“僵尸车”、占道经营8.21万处,拆除乱搭建、乱围挡、沿街雨棚、破损广告牌等2.61万余处,拆除旱厕2756座。投入资金784万元,新建集镇、农村公厕54座;完成农村三格式化粪池建设任务1000户;建设完成集镇污水处理设施4个;完成农房整治2310栋21.3万平方米。农村卫生保洁费累计收缴436.698万元,下拨农村卫生保洁费配套资金693.5万元(其中:市级补助136.38万元、区级补助557.12万元),配保洁车辆197辆,投放垃圾桶1.2万余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在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上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整治经费难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特别是对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人居环境整治要向自然村、背街小巷延伸的要求,持续时间久、牵涉面广、任务繁重、难度巨大,需投入大量资金,而我区的区级财力不足,大多数乡镇、村财力紧张,整治经费严重短缺。比如,有一部分村旱厕拆除后,由于资金问题无法及时新建水冲式厕所,群众不理解、抱怨,反应较大。

(二)工作责任难落实。总体上看,各乡镇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十分重视,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比较到位,但普遍存在对村级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村主干及两委干部包组包户责任制未建立,考核机制不够完善。一些村干部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到位,斗争精神不足,对整治工作避重就轻,存在厌战情绪。《延平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分工方案》虽然明确了区直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但履职尽责存在差距,部门协同作战、上下齐抓共管的合力还未形成。

(三)主体作用难发挥。村民是人居环境整治的受益者,也应是责任主体。目前我区人居环境整治和卫生保洁主要靠镇村干部和聘请的保洁员,一味大包大揽,且宣传或组织动员不够,导致村民认识不到位,认为人居环境整治与己无关,主动参与积极性不高,环境整治工作存在“上热、下凉”现象。部分村民生活陋习还未彻底转变,对“脏、乱、差”现象习以为常,乱扔、乱倒、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无法杜绝,农村卫生状况经常出现反弹。对不自觉的村民缺乏制约的有力抓手和措施。

(四)工作机制难运转。虽然区、镇、村都已建立人居环境整治考评办法,但仍存在考评工作浮在面上、流于形式,考评结果的运用不到位,没有真正起到对干部督促约束和激励作用。多数村未实行对保洁员绩效考评奖惩制度,保洁员“干好干坏一个样”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已建立的网格化管理、生态巡查、“门前三包”等机制未常态运转,农村垃圾收运管理乡镇各自为阵,村与村交叉运输,既造成经费浪费,又造成垃圾收运不及时、卫生保洁设施设备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三、对策建议

针对我区实际,全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从补短板、提质量、建长效入手,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集中力量攻克村民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使人居环境改善和现代农业、文化休闲、生态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互促互进,让村民共享人居环境整治成果,为实现乡村振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一)在资金保障上共筹集。构建上级拨补、区财奖补、镇村为辅的经费保障机制,完善政府、企业、民间等多元投入机制,缓解财力不足压力,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正常运行。

1.政府统筹切出一块。(1)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建议区政府研究从城乡土地增减挂钩出让指标区级所得中切出一块资金,建立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奖补基金。(2)以市行政中心搬迁为契机,积极向市里争取土地运营权,出让一块国有土地专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争取城建税、排污费等移交给延平区征管,用于城乡人居环境整治。(3)建议乡镇垃圾转运改为区级统一转运,提高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由国运公司牵头,成立区保洁公司或启动全区统一的乡镇垃圾转运市场化(乡镇建立垃圾中转站或集中收集点),经费实行区、乡镇合理分摊。可在农村试行推广垃圾分类,可降解垃圾通过沼气等进行处理,树叶、树枝等可燃垃圾就地焚烧做堆肥,不能降解的垃圾通过转运处理,以降低运营成本。

2.多方联动争取一点。(1)各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支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如向省住建部门争取按照农村户籍人口拨付保洁经费,向省水利部门争取农村水资源保护费和水环境治理费,向省交通部门争取村道硬化提升项目资金,向市财政争取按规定比例配套改厕经费(600元/个)等。区政府要指定1个部门负责梳理汇总各部门相关政策,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确保产生政策叠加效应。(2)拓展“区村结对、共建文明”活动,将辖区内省、市、区级文明单位、机关事业单位与贫困村共建人居环境保洁,积极动员各方提供资金、项目、技术、志愿者服务等方面支持。(3)探索村企结对共建机制,积极发动辖区内有实力的企业,本着自愿原则开展“一企联一村”活动。倡导新乡贤文化,鼓励在外企业能人投资家乡建设,提倡社会各界以捐赠、资助等形式支持乡村环境整治。

3.镇村发力筹集一些。(1)乡镇、村要加大土地整理、城乡土地增减挂钩工作力度,拓展资金来源渠道。(2)推广“古厝生态银行”机制,建立全区性盘活村集体闲置资产线上交易平台,增加村财收益。对收益较好的乡村旅游项目引进客商以股权和债权融资建设。对有区位功能的路段、墙面等探索出租广告收费,或以使用权交换卫生保洁等方式筹集资金。(3)支持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村集体资金用于人居环境整治的做法。如纪委监委等部门帮助协调理顺村集体资金通过代表会表决同意后运用于代缴村民保洁费相关程序,避免纳入问责范围,以确保长期在外村民的保洁费得到收缴,特别是省配套经费得到落实。

(二)在部署推动上共谋划。加强高位推动、多方共谋,逐步理清乡村建设与人居环境整治思路,不搞一刀切,分类分批次有序推进。

1.谋统筹规划。(1)全区245个行政村,有编制村庄规划的约170个,针对普遍存在与土地利用规划不衔接的问题,建议在修编或新编规划时,统筹兼顾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历史文化传承等,把人居环境整治的具体要求与之相结合,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2)坚持按规划落实管理,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做到建房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分离。乡镇、村要把“两违”整治出来的空地建成停车场或绿化美化,防止死灰复燃。(3)鼓励自然村居民向中心村或集镇集聚,在集镇和中心村集中规划建设村民住宅小区,做强做大中心村镇。(4)要以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为样板,打造一批符合国家、省级、市级标准的生态镇、生态村,辐射带动全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整体提升。

2.谋分类推进。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把握好整治力度、建设程度、推进速度与财力承受度的关系,合理制订我区各镇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分类推进,做到精准施策。建议按三类分别制定标准和考评办法。(1)美丽乡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库区重点村为一类,可以制定更高质量的人居环境提升标准,打造一批基本达到省级标准的样板村。(2)经济基础较好、常住人口较多、高铁和国道、库区沿线村为二类,注重加强规划引导,建设整治内容和标准可适当提高。(3)高山偏远、经济薄弱、人口较少的村为三类,以干净整洁作为基本目标,集中解决陈年垃圾、乱搭乱盖、日常保洁等突出短板。在具体推进中,要充分考虑村民意愿和实际,特别是在旱厕改造上要避免旱厕拆除后没有新建或厕所建的很远,造成“如厕难”。

3.谋责任明晰。多方征求意见建议,充分论证,进一步明晰区、镇、村各级领导干部具体责任。(1)对普遍存在反映突出的重难点问题,建议由区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联席会,组织挂点乡镇领导和职能部门、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参加,对照问题清单,实行挂单销号,明确责任和整改时限。(2)督促部门严格落实《延平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分工方案》,避免将指标下达乡镇后,以“属地原则”一刀切,部门变成督查员。(3)建立由镇党委统一领导的“一元多核”协商共谋机制,邀请不同类型人员参与出谋划策,让整治工作更接地气。各村要建立挂点领导牵头的执行落实机制,明确村主干对全村人居环境整治负总责,与区发给的绩效工资挂钩,两委干部分别挂组(自然村),对该组落实人居环境整治成效负责,与村发给的工资挂钩。(4)责权利相统一,不能有权不履责。如,根据《公路法》,国、省干道沿路两侧20米范围内属于公路部门管理,相应的两侧20米内垃圾处理及卫生保洁工作,也应由公路部门负责。应明确责任归属,或拨一部分经费由公路部门负责全区范围内国、省干道沿路垃圾处理及卫生保洁。

(三)在主体作用上共促进。积极宣传发动,强化基层党建引领和制度约束,多渠道激活内生动力,共促基层群众主体自觉参与。使群众的主体作用得到发挥。

1.发挥基层组织作用。(1)镇村党组织要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为抓手,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培育标杆。乡镇人大、政协联络组要把“两代表一委员”做为重点突破口,加强对辖区内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组织、宣传,确保他们的思想统一到整治工作上来,主动支持参与整治工作。(2)镇、村妇联组织要充分调动妇女参与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发挥好女性“半边天”和家庭独特地位作用,组建“巾帼保洁队”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3)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从小养成保洁习惯。着力提升“小手拉大手”实效,探索将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等志愿服务纳入品德考评体系,促进学生及家长的保洁意识提升。

2.强化宣传教育发动。坚持发动一批、引导一批、教育一批。(1)建议乡镇选聘一些有威望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代表、委员等,组织他们积极参与到人居环境整治宣传教育中来,引导村民积极支持参与。(2)对一些不愿配合不愿参与的群众,充分发挥老人辈分高、有威望、敢说话的独特优势,以长期说服教育为主,一对一上门开展教育劝导,直至思想行动转变。(3)发挥好延平报道、延平通讯、美丽延平公众号等宣传媒体主渠道作用。要充分发挥刚建成的应急预警电视广播新系统作用,区、镇、村三级分类宣传,普通话和本地话相结合,早、中、晚定时播放,让群众在天天听“整治”、天天看“整治”中改变观念、提升素质。

3.健全完善“村规民约”。(1)区相关部门和乡镇要加强指导,推进各村对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建立村委会、村民小组、户(栋主)三级权责清单,明确村级组织对维护村内公共环境卫生负主体责任,村民对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卫生整治负责。(2)积极探索村民轮值保洁机制,以户为单位,定期轮流负责全村保洁工作,村域面积大、人口多的,可按村民小组(自然村/街)划片内开展轮值,参与轮值保洁的农户根据工作量参照保洁员付给保洁费用,通过轮值以增强村民的保洁意识。(3)健全正向引领激励和反向监督约束机制,引导群众自发成立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理事会或环境保洁卫生协会等,负责监督考评村民履行村规民约情况,及时发现不文明行为通过“红黑榜”和广播通报。

4. 加快出台专项法规。没有有效的制约手段是村民主体作用难以发挥的一个重要原因。呼吁市人大在专项调研基础上,按照《福建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的“研究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立法工作,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基本要求、政府责任和村民义务。”精神,研究制定全市农村垃圾治理、乡村清洁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村民义务,以及违反规定的处置办法。

(四)在长效机制上共建立。人居环境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不是一阵风走过场,区、镇、村以及各职能部门要共同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常态化推进,高质量运转。

1.优化督查考评机制。(1)进一步优化已出台的考评办法,建议按部门、乡镇两个序列,由区大督查组会同共建办每月对标考评一次。对乡镇考评要按照同类别村考评30%以上的村,避免以一个村代表一个镇的情况,确保考评更加客观科学。对督查考评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限时整改。时限内整改不到位的,再由相关部门会商问责问效。考评应当设置一个合理分数(如70 分),在该分数线以上的,不再启动倒三名问责,缓解乡镇和部门压力。(2)各乡镇要坚持每月至少对每个村督查一次、考评一次、通报一次,以评选出各村名次及落实整治情况。(3)乡镇加快完善《镇干部挂点包村绩效考评办法》,研究制定《村干部绩效工资考评实施办法》,明确将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落实与年终评先评优、绩效考评挂钩。建议各村主干绩效工资由区财政发放给乡镇统筹,对整治不达标的村干部按照整治标准要求(如70分),明确每低于一分扣多少绩效工资,对做得好的村干部明确高于多少分(如80分)给予不同奖励,使奖惩措施落到实处。

第4篇:村级人居环境整治范文

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以来,镇党委紧紧围绕“五大战役”任务,落实“八清一改”要求,层层夯实责任,建立健全机制,加强督导问责,高质量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一、注重加强政治引领,保证有序开展。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镇村两级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办法》,明确了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具体要求,确保了整治工作高起点展开、高标准推进。先后组织召开党委会、动员部署会、工作推进会、座谈交流会等各类会议90余次,统一思想认识、征求意见建议,激发工作热情。在此基础上,由党委书记、镇长带头,班子成员、包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多次进村入户,深入实地,现场办公,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推动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同时,依托环境整治宣传车、广播等,逐村逐街道循环播放环境整治宣传录音,制作喷绘1600余平方米、悬挂横幅280余条、张贴标语950余条、发放彩页11000余份,提高了整治工作的知晓度,形成了全员参与的舆论氛围。近3年,群众参与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及公益性活动达到了20000余人次。

二、注重突出整治重点,提升工作水平。工作开展以来,我镇积极行动、主动作为,汇聚民心民智,举全镇之力,营造清新、优美、宜居的生活环境。一是全面提升村容村貌。累计投资700多万,召开宣传动员会50余次,出动机械3000余台次,垃圾点清理320多处,8600多吨,参与人员上万人次,清理街道260多条,沟渠40公里,残垣断壁1140多处,造林绿化8000平方米,镇域内村容村貌改善明显。二是全面开展垃圾治理。采取“户投放、村收集、村清运、村处理”和“户投放、户集中、村清运、村处理”两种模式相结合,配备保洁员110名,垃圾转运车24辆,每天清运垃圾50余吨,确保了垃圾定点收集、定点清运、妥善处理,收到了良好效果。三是全面开展厕所革命。结合实际情况,多次实践完善,创新设计、制模、安装的三格式化粪池,坚固耐用,费用合理,得到了上级职能部门的高度评价。目前已完成改建468座,群众满意度很高。另外,全镇还有公厕40座、卫生厕所7512间,已经全部建档立卡,粪污也采用清掏回田、污水处理设备等不同方式进行了处理。四是全面推进项目建设。多方筹集资金,硬化道路X公里,修建排污渠XX米,新修了红星和西崖村史馆2个,新建升级了文化休闲场所12个、运动健身场所30余处、配发篮球架16副,喷绘文化主题墙3000余平方米,设置各类护栏花坛216个,持续打造整洁优美、和谐宜居的居住环境。

第5篇:村级人居环境整治范文

关键词:农村污水治理;政府;资金统筹;组织实施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32-0033-02

农村污水是指农村居住区范围内产生的以居民生活污水为主的综合排放污水。农村生活污水种类繁多,成分复杂,来源面广,治理难度大。因此,必须按照科学设定和合理配置的原则,从各级政府所行使行政权力和所履行行政职能的实际出发,明确治理责任。

一、政府治理责任的理论依据

(一)环境法治理论

环境法治是指将与环境有关的一切行为纳入法律规范的统治,是法治在环境领域的具体体现。环境法治的本质在于约束政府行为,政府理应成为环境法治的客体,接受法律规范的制约,而绝非仅为控制社会或民众的工具。农村污水治理技术发展缓慢,治理资金短缺,治理体制不畅,人居环境恶化,其根本责任在于政府。在农村污水治理过程中,将政府权威置于法律权威之下,加强政府的环境责任,强调治“官”,而非治“民”,符合环境法治的基本精神。

(二)政府职责本位理论

关于农村污水治理政府职责与职权关系的论述,现有的解释通常虚化政府治理职责而突出政府治理职权,这是本末倒置的。村民的健康需要和发展需要是农村污水政府治理职责产生的根源,村民放弃自然状态下所享有的部分权利而将其交给政府正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自身环境权益。就政府而言,治理职责是本位,是“体”,政府治理职责就是政府治理责任。治理职权是治理职责的衍生,由其所决定和界定,依托于治理职责,是“用”,是履行治理职责的手段和保证,政府治理职权就是政府治理权力[1]。政府职责本位理论要求重视农村污水政府治理责任,通过享有一定的权力履行职责、解决困扰村民的环境问题才是根本目的。

(三)公共需求理论

由于环境污染和破坏的严重性、灾难性与不可逆性,环境需求逐渐成为公共需求,对环境公共需求的满足逐渐成为政府的重要责任。农村生活污水污染造成的危害与日俱增,农村污水治理已成为农村居民的共同追求。目前,农村污水治理已从最初的日常生活废水处理和家庭作坊废水处理等实现生活卫生良好的初级目标,上升为追求舒适、适宜、高品质人居环境及生态文明建设的高级需要。这就意味着传统管制手段已经不能满足农村污水治理的需求,政府必须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以改善农村环境。

(四)责任政府的确立

责任政府作为民主政治的基本理念和民主控制的制度安排,要求各级政府采取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手段,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责任和后果,实现权力与责任的统一。环境行政作为政府行政的重要内容,要求在农村污水治理中做到依法行政和权责统一。因此,加强政府责任,积极回应农村居民对自身环境权益的合理诉求,积极履行农村环境保护与生活污水治理的义务和职责,积极承担来自道义、政治和法律上的各项责任,无疑就成为客观的要求。

(五)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相对于管制型政府,服务型政府是伴随民主政府而产生,遵循公民本位和社会本位理念,以为公民和社会服务为宗旨,并承担服务责任的政府。对于环境公共产品与服务来讲,服务型政府的工作重心就是不断增加环境公共产品与服务供给以满足公民和社会的环境需求。在将合理的农村污水治理需要确认为农村居民所享有环境公共服务权利的同时,作为服务型政府应当承担起保障农村污水治理的法定职责。在这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农村污水治理供求关系中,加强政府责任就成为一种必然。

(六)环境行政的发展

环境行政经历了由秩序行政或干预行政到给付行政或服务行政的转变[2]。如果农村自然生态和资源受到危害,农村生活污水明显影响到人居环境质量时,政府通常以单方的命令性、抑制性、规范性为措施,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干预或采取行政强制方式,以防止危险或排除侵害,从而实现其管理目标。服务行政使行政的目的发生了重大变化,照顾公民所需、维护社会利益成了服务行政的重点。服务行政采取非强制性的行政手段,提供农村居民所必需的环境公共产品与服务,满足农村居民日益迫切的生活污水治理需求,给予农村居民“生存照顾”,改善农村居民生存条件,促成农村居民对环境利益的追求。环境服务行政在农村污水治理领域的运用和发展,是不可逆转的时代趋势,同时也使加强政府责任成为客观必然。

二、各级政府资金统筹责任

农村污水治理的实际需要及其治理过程中所面临的资金难题,要求各级政府承担农村污水治理资金统筹责任。转移支付和税收既是各级政府最重要的财力来源,同时又是各级政府统筹农村污水治理资金来源的主要渠道。除此之外,各级政府统筹农村污水治理资金的来源还包含以下四种。

(一)农村居民依法缴纳的污水处理费和自主建设投入

综合考虑本地区农村污水防治形势和经济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并严格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和调整的农村居民污水处理费,应当成为各级政府统筹农村污水治理资金的主要来源。

另外,农村居民因污水处理而自行建设的投入,以及农村居民为纳入农村生活污水统筹治理体系,自行将本人住宅生活污水收集并用管道输送至指定位置的投入,因农村污水治理设施的准公共物品属性,也应成为各级政府统筹农村污水治理资金的来源之一。

(二)纳入一级行政区域(县市)一体化统筹的城市污水处理费、工业企业排污费

依据最新的《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2016年底前,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县城、重点建制镇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元。已经达到最低收费标准但尚未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应当结合污染防治形势等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未征收污水处理费的市、县和重点建制镇,最迟应于2015年底前开征,并在3年内建成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

其他农村污水治理资金投入责任主体,比如累积污染贡献者(生产性企业)和共同受益者(全社会,包括城市居民),这些主体所依法缴纳工业企业排污费、城市污水处理费,应当作为各级政府统筹农村污水治理资金的重要来源,纳入一级行政区域(县市)政府财政预算,统筹用于农村污水治理设施的建设与运行。

(三)上级政府统筹的环境或水资源专项收费(或税),转移支付一级行政区政府

环境或水资源专项收费(或税)是一种有效的环境经济手段,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经实践表明具有保护环境的有效性。根据污染者付费原则,纠正市场失灵和调节经济人行为,引入税收政策控制污染物的排放。目前,借鉴国际经验,在中国开征独立的环境税,将具有很强的可行性。

上级政府统筹的环境或水资源专项收费(或税),可以通过建立和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的方式,将增量重点向农村倾斜[3]。因此,环境或水资源专项收费(或税),应当成为农村污水治理资金来源的重要途径,供各级政府统筹用于农村污水治理设施的建设与运行。

(四)各级政府从一般财政收入中补助农村污水治理的费用

1.国家扶持资金。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和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的实施,使农村污水治理成为各级政府所共同承担的责任。在现有财政体制下,中央财政向地方财政、省财政向县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正在逐年加大,各级政府应积极争取更多的国家扶持资金,统筹用于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的资金投入。

2.地方政府扶持资金。目前,我国很多地方都建立了村庄整治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支持村庄整治工作和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地方政府应将村庄整治专项扶持资金纳入农村污水治理资金来源之列,科学安排,统筹利用。

三、各级政府组织实施责任

(一)中央政府组织实施责任

我国的农村污水防治,采取环境保护部门主管、其他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调配合的多头管理模式。然而,各部门之间沟通渠道不畅、合作机制欠缺,所开展的工作存在不同程度的交叉与重复[4]。为此,必须根据农村污水治理的特点,采取行业管理的方式,从中央政府层面明确农村污水治理的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理清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能,强化相关部门的监督和配合作用。

中央政府组织实施责任包括:制定农村污水处理原则、法律法规与出水标准,制定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国家规划,编写农村污水处理技术指南,制定农村污水处理费核算标准及收缴方法,通过制定相关措施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内容纳入干部考核体系。

(二)省、市级政府组织实施责任

建立农村污水治理专项领导机构[5]。省、市级政府农村污水治理专项机构仍采取行业管理的方式,在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的基础上,由该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省、市级农村污水治理专项机构的权力主要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来获取:一是在以行业主管部门为主导、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为补充的农村污水治理体制下,对原有治理职能部门自有权力的重新整合;二是省、市级通过授权的方式所授予的、以农村污水治理为目的的其他权力。

省级政府组织实施责任包括:制定农村污水处理地方条例和地方标准,制定地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编制适合当地情况的农村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细化农村污水处理费制定标准及收缴方法,落实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考核机制并开展考核工作。

市级政府组织实施责任包括: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制定属地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选取适合属地村镇污水处理的技术,核定当地村镇污水处理费以及负责收缴工作,建设区域管网准入监管、经济监管、服务质量监管和水质监管。

四、结语

在农村污水治理过程中,相关理论为各级政府成为农村污水治理责任主体提供了前提和依据。因此,必须按照责任设定的基本要求,明确各级政府的资金统筹责任和组织实施责任,从而确保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的快速、高效、有序推进。

参考文献:

[1]张雷.政府环境责任问题研究[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2.

[2]洪大用.社会变迁与环境问题[M].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3]司言武.农村水污染治理的公共政策研究[J].经济论坛,2008(15):118-119,121.

第6篇:村级人居环境整治范文

一、工作开展情况

人居环境治理工作实施以来,我市各县(区)规划和建设局高度重视,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开展摸底调查工作。顺利完成了省级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单位的编报,按照省委、省政府目督办[20*]1号文件和川建[20*]29号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及程序,通过会议论证,确定省级试点县1个(平昌县),省级试点镇(乡)2个(平昌县白衣镇、巴州区清江镇),省级试点村10个(巴州区塘坝村、柏林村、保丰村,通江县仙人嵌村、贾村观村,南江县字库村、石寨子村,平昌县龙泉村、长岗村、泥池村)。

二是制订实施方案。今年5月全市召开了省级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会,市规划和建设局与市财政局、环保局联合发文制定了实施意见,各县(区)规划和规划和建设局与乡(镇)试点村签订了承诺书,并要求实行每月25日进度月报制度。

三是认真抓好规划编制。各试点单位按照巴府目督[20*]8号和巴建发[20*]40号文件要求。抓紧编制人居环境治理规划,平昌县委托省村镇规划设计院,高标准编制了龙泉村、泥池村、长岗村的人民环境治理规划,于10月通过县规委会评审,并征求村民意见。11月下旬全面按规划实施,三个村成片治理关系民生工程的项目5个,共投入102万元,三个村庄规划基本达到“两图三表一书”的报送要求,镇规划基本达到《镇规划标准》(GB50188)的“八图四书”报送要求。

四是目标考核的分值。经过现场督查和每月月报进度考核,*市实施“民生工程”目标考核为:南江县90分,通江县95分;巴州区为99分;平昌县为99.2分。

截至目前为止,全市有10个村完成了人居环境整治规划编制文本和备案。其中巴州区塘坝村、柏林村、保丰村,通江县杨柏乡仙人嵌村、贾村观村,南江县字库村、石寨子村,平昌县龙泉村、长岗村、泥池村均达到了《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的备案要求,现进入全面实施阶段。10个村按照村容整洁的要求,共投入资金606万元,其中:下拨规划编制费42万元,市县匹配资金125万元,乡村投工投劳和投入资金439万元;开展综合治理做到了五个落实,即组织、责任、工作、资金、督查落实。

白衣镇、清江镇的总体规划修编完成了规划文本,试点县的江口镇着手总规修编,启动了省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1至11月全市共投资2.17亿元进行小城镇建设,南江元潭乡、大河镇、通江永安镇、平昌白衣镇、巴州区下八庙、柳林、恩阳、兴文、清江、水宁等重点乡(镇)过镜公路基本实现黑化,并在镇区的道路两侧前栽植行道树和完成了雨污管网的改造。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建设资金不到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治理工作进度。根据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要求,每个省级试点村应安排治理资金50万元,各市县(区)财政应配套安排各15万元(平昌县30万元)。除平昌县、巴州区财政匹配资金足额到村。南江县年初未匹配资金到村,仅省下拨规划编制费15万元到县,同时平昌县元山镇龙泉村进行了“五改三建”、污水处理、人居环境整治等建设项目。全市其余示范村项目资资金短缺。影响了治理工作的开展。二是治理工作质量不高,发展不平衡。如南江县元潭乡石寨子村启动项目不多,治理不彻底,人居环境改善依旧。三是任务不明确,重点不突出。一些地方仍然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上,目标不明确,沉不下去,工作抓不落实。

第7篇:村级人居环境整治范文

1.认识明确,高度重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真正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位置。层层建立了领导组织,并明确为“一把手”工程,层层召开动员会进行广泛发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到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中来,采取主要领导包乡(镇)、区直部门包村、乡镇干部包屯,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等有效措施,确保工作实实在在,有声有色,协同推进,全区上下形成了浓厚的新农村建设氛围。

2.典型引路,示范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在工作中,注重实际,以点带面,示范推进。点上的典型有高度,面上的典型有深度,做到点上开花、面上结果、全面推广。将全区51个村分为三个等级,实行三个侧重,通过三个阶段实现全面推进。“三个等级”是制定了达标村、先进村、标兵村三级建设标准,并对标准进行具体细化。“三个侧重”是侧重对现有基础设施的保护与完善,积累管护经验和长效工作机制;侧重探索新形势下如何提高农村工作组织化程度,为全区整体推进积累成功经验;侧重易组织、易发动、易见效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内容,为全面推进创造条件。“三个阶段”为组织发动、制定规划、全面实施。

3.突出重点,注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取得实效

今年是完成铁东区提出“三年任务,两年完成,一年提升”的总体任务目标的最后一年,为此,铁东区再一次大规模开展了农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据统计从年初到目前,共清理越冬垃圾14.1万立方米;清理粪堆1.3万余立方米;迁移柴草垛6292个;清理道路边沟29万余延长米;清理庭院3476户;喷涂墙面11万平方米;维修砂石路12公里。开展了以“点缀英城绿色·美化东南家园”为主题的植树造林活动。造林面积2863亩,共植树木28.7万株。绿化村屯22个,绿化面积1100亩,实现前街后巷道路两旁有树木、有花草。同时投入2200万元,大力开展清理侵占集体林地专项行动,整治林地4.3万亩,其中造生态林7000亩,植树154万株,造经济林2.6万亩,植树130万株,封山育林1万亩。有效促进了生态环境改善,使铁东的山更绿,水更清。

4.部门帮扶,合力共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各帮扶单位积极落实帮扶款物,全力帮扶各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制定了《铁东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包保帮扶细化表》,落实了有关包保措施。区五大班子分别对全区各乡(镇)、村进行了重点包保,各乡(镇)也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层层细化工作,分解任务,明确责任,落到岗位,落到人头。针对农民群众反映的交通等热点问题,在帮扶工作中,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力亲为,带头帮扶。主动联系企业,为包保村屯解决水泥,确保实现“户户通”。主动协调各级交通部门,使所包保村交通问题得到解决。通过帮扶工作的有效推进,进一步确保今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5.建立制度,常态化管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实践中,积极探索总结了村民自治方式和长效管理方式。以区委文件制定印发了《铁东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同时配套制定印发了《铁东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奖励办法》、《铁东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工作考核机制》等一系列制度措施。对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实行“保洁员负责”的管理机制,变突击整治为常态管理。对一家一户的环境卫生,实施门前“三包”,即包整洁、包绿化、包管护。

第8篇:村级人居环境整治范文

一、建立班子,强化组织领导

为持续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促进农村人居环境长治久洁,根据上级要求,我村成立了由村党总支书记任组长,村委副主任任副组长,村其他干部为成员的长效管护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内部成员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村干部分工定组,定保洁员,每人负责一片,从而使环境整治工作在组织上的得到了保证,工作得以有序顺利的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整治氛围

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整治氛围,我村通过召开村民小组组长会议、党员会议,采用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发动,增进共识,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合力整治保洁的良好氛围。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发动村民自觉维护房前屋后卫生、绿化、秩序,打造美丽庭院,不断改善村容村貌。

三、突出重点,落实整治措施

为切实加强村容村貌建设,提高生活质量,着力整治农村居住环境,改善卫生状况,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村庄整洁。为了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以长期保洁和空时用工相结合,我村多次发动宣传,组织保洁员对村庄内部的白色垃圾、建筑垃圾进行清理,整齐堆放杂物,拆除乱搭乱建,清除露天粪缸。针对厕所、广场、村部周围等公共场所的环境问题,我村组织党员干部定时定点清理,带动群众自觉维护我村的环境卫生。我村现有垃圾池1座,垃圾桶280个,并坚持“组保洁,村收集、镇运转、市处理”的运作模式,实行农户垃圾统一堆放,统一收集,由镇统一收运处理。

2、道路保洁。在村庄保洁的基础上,做好道路的保洁,保持路面干净、无垃圾,路面无损坏,路肩无杂草、白色垃圾,相关交通标识安装到位,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3、河塘清洁。按照河长制要求做好巡河,保洁工作,每个礼拜,巡河一次,保持河沟、库唐干净、整洁,无水草,无白色垃圾,水质干净。

4、加快推进环境整治。今年对洋滩白家组进行环境整治,经过整治,进一步提升村庄环境,优化人居环境,整治后,长效管护及时跟上。

5、加快推进“一推三治五化”工程。今年几条道路,拓宽改造及道路亮化工程已经招投标结束,现正在推进实施中,工程完工后,进一步优化村庄环境,方便群众出行。

人居环境整治及长效管护中还存在几点不足之处:

一、存在惜本思想

原来村两委干部,存在惜本思想,垃圾桶破烂,将就用用,长效管理后,舍不得临时用工整治特发情况。今年把垃圾桶破的,无盖的全部换成了新的,克服惜本思想,把人居环境整治及管护工作做实、做好。

二、标准要求太低

村两委干部,原来认为现在保洁全覆盖久万事大吉,管护水平保洁标准太低。对一些陈年死角熟视无睹,有些乱堆乱放没有重视,对保洁人员要求太低,今后克服这些想法。

三、管护标准存在不平衡性

第9篇:村级人居环境整治范文

为做好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情况报告的准备工作,8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昌政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就我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先后深入盂县、郊区、平定县,实地视察了采煤沉陷区治理及搬迁工程、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农村清洁工程、易地移民搬迁、文化古村保护等新农村建设项目,并召开座谈会,集中听取了市农委、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等部门的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全面了解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情况。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推进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农村建设的迫切任务,是今年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事项。4月份,山西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正式启动。我市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将其列入全市转型综改重大项目来抓,半年来,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全面部署,有效组织,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达到预期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规划部署动作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事关农民安居乐业、农村和谐稳定。全省动员会后,市委、市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很快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市长陈永奇为组长,市委副书记王旭明、副市长董仙桃为副组长,市农委、发改委、住建局等18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组,设立了办公室。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与巩固两轮“五个全覆盖”成果、办好“五件实事”相结合,与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相结合,与实施“百企千村”产业扶贫开发工程相结合,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结合,与加快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相结合,充分调研摸底,研究出台《阳泉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2014年行动计划》,明确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总体目标任务和今年工作的重点。随即,召开全市动员会议,细化分解部门职责任务,各项工作启动实施。同时,成立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编制工作组,专题召开规划编制研讨会,落实六个专项规划以及县域规划的牵头单位,确保各类规划编制有重点有方向,科学引领。目前,各类规划按照既定要求进行,规划编制资金正在落实。

二、严格部门责任,统筹协调力度大。为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衔接、顺利推进,市农委作为牵头部门,严格按照《规划纲要》要求履行职责,积极承担领导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相继建立完善了领导组调度会议、进度通报、信息报送、办公室协调会议、项目管理和督查落实制度等八项工作制度,不断规范、促进各部门工作有效落实。市农委还按照分工职责,在实施美丽宜居示范工程、易地移民搬迁工程、农村沼气池建设以及畜禽粪污治理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工作方面理思路、定措施、建制度,主动作为。其他17个相关部门也都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重点,落实分管领导和责任人,一项一项抓落实,确保工作推进有力度、有质量。平定、盂县、郊区全部由县(区)长或分管县(区)长亲自主持召开工作动员部署会,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组和领导组办公室,出台《规划纲要》和《2014年行动计划》,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顺利启动实施。截止目前,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研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7月份,陈永奇市长亲自召开工作推进会,就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分管副市长董仙桃针对工作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研究,多方协调,为全面推进今后的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

三、宣传大力跟进,营造氛围聚能量。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高度重视宣传工作,把信息交流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适时收集、整理各县区、各部门的工作进展实况,及时梳理并向领导组反映汇报。随着各项工作正式启动,充分借力各级各类媒体,深入宣传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的重大意义,调动群众自己动手、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引导农民积极投工投劳。还在《阳泉日报》开设专版,全方位、多角度跟踪解读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强化舆论监督。市住建局也开辟专栏,宣传实施乡村清洁工程的相关支持政策,选树先进典型。与此同时,市县两级通过组织各类相关调研,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逐步深入人心,赢得支持,全民的文明意识、健康意识和环保意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群策群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氛围正在形成。

四、力求投入到位,“四大工程”推进好。我市创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方法,确立了以项目建设推进工作的总体思路,大力实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完善提质工程、农民安居工程、农村环境整治工程和宜居示范工程“四大工程”。工程实施主要依托公共

财政投入来支撑、引导和保障。2014年,全市共确定23类项目,涉及市级财政投入约8000万元。目前,各类项目已陆续开工,各项投资陆续到位。在县级层面,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有效整合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与此同时,市、县两级全面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在用地用水、税收规费、金融信贷等方面给予支持倾斜,力求各方面投入到位。目前,用于农村道路改造的1亿元投资已落实,郊区河底镇和全市45个自然村实施了农村乡镇集中供水工程和饮水安全工程,乡村植树造林与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紧密结合,村级幼儿园改扩建和农村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提高了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数字电影入村、“一村一场戏”等文化惠民工程丰富了农村文化,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改造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使农村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提高。盂县路家村镇采煤沉陷区治理试点工作全面启动,易地扶贫搬迁全部开工,启动了4个村的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避让搬迁、12个村的生活污水防治项目和15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以及15个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平定县西岭、盂县闫家沟、郊区桃林沟属省级创建村)。总的来看,完善提质工程在原有基础上扎实推进,农民安居工程按照“一启动三加快”要求重点突破,农村环境整治工程以垃圾污水治理为重点全面开展,宜居示范工程以示范引领启动创建,“四项工程”推进顺利,见到了实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宽,牵扯部门多,工作任务重,实施难度大,要想扎扎实实推进“四大工程”落地,切实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必须正视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工作推进不平衡。一是资源优势明显、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的村经济发展较快,搞好人居环境改善的主动性强、动力足,村容村貌变化大。二是缺乏支撑产业的部分偏远山区农村发展相对缓慢,人居环境改善更多停留在村容村貌的零碎整治上。三是采煤沉陷区治理工作难度大,进展不快。比如,盂县路家村镇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前期审批手续繁杂、配套资金落实难、整体搬迁难度大。

(二)规划编制相对滞后。当前,规划编制仍处于前期资料收集阶段,县域、乡镇、村级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编制缓慢,今年8月底不能如期完成各类规划编制任务,影响工作进一步深入铺开。对古村落的保护性建设,没有整体的、高站位的编制规划。因缺乏具体规划指导,一些村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零敲碎打,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三)资金到位存在困难。今年以来,市县两级财政压力较大,加之没有引导形成多渠道投入机制和筹资合力,单靠政府投入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各类工程难度很大。资金不能按时足额到位,环卫设施不足,后期管护无法跟进,短期整治易、长期维持难现象存在,有的村还会面临二次污染隐患。

(四)机构编制需要落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涉及面广,工作要求高,需要建队伍、充实力量。目前,除成立市级领导组、设立领导组办公室外,还要比照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组办公室的运作模式,在市县两级成立实体化工作机构,落实编制、人员和经费。种种原因,目前市县实体化工作机构仍未成立,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开展。

几点建议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启动时间短,推进力度大,农村环境越变越好,老百姓由衷拥护。然而,让全市更广大的农民享有像城市一样完善的基础设施、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和宜居宜业的环境,任重而道远,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继续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统筹推进,确保实效。

(一)加大宣传,提高认识,激发全民参与热情。继续开展全方位、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发动,让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的重大意义家喻户晓,让各级各部门狠抓这项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有效传递。通过宣传教育,吸纳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扭转部分村干部工作依赖政府、且等且靠的旧观念,激发农民群众“户户行动、人人投工投劳”的参与热情,引导大家养成良好行为习惯。要设置监督台,曝光开展工作不认真、标准低、走过场的行为,依托舆论监督促进整改。

(二)加强领导,严格责任,统筹推进形成合力。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投入大,战线长,惠及面广,需要树立“一盘棋”观念。近期,市政府要尽快组织一次新一轮工作推进会,全面了解18个责任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搞好工作衔接和统筹协调,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动员会精神上来。各相关部门要严格对照各自分工职责,切实建立一项重点任务、一个牵头单位、一个责任领导、一个责任机构、一套工作方案的“五个一”机制,明确工作方向和节奏,谋划好工作思路和方法,把握好工作重点和难点,全力以赴抓落实。特别是目前阶段性工作进展缓慢的部门,要切实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以跟进,通过实实在在的努力确保工程总体进展和重点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