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工作范文

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工作精选(九篇)

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工作

第1篇: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工作范文

一、指导思想

地方职称工作要以服务经济建设为宗旨,以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为目的,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精神,拓展职称工作服务领域,改革各类人才评价方式,积极探索主体明确、各具特色的评价方法,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营造“人人都作贡献,人人都能成才”的社会氛围,为我市农村和中小民营企业中不具备国家规定学历条件的各类技能人才提供施展才华的平台,为我市农村经济和非公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二、评审范围、对象和系列设置

评审对象是农村各类技能人才和在乡镇(街道)企业、中小型民营企业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具备相应任职条件的技能型人才。

我市地方职称开展评审的系列暂定为:工程技术、经济、会计、统计、农业技术的高、中、初级职称。

三、评审条件与标准

1、员级职称。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工作的实际能力。

职业高中、技校毕业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可申报评审。高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初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经市职称办认可的相应专业水平培训考试合格后,可申报评审。获得成人中专专业证书或本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四门以上单科结业证书者,可免试。

2、助理级职称。能够掌握并应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技术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职业高中、技校、高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本专业员级职务四年以上;初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本专业员级职务五年以上,经市职称办认可的相应专业水平培训考试合格,可申报评审。获得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大专专业证书或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四门以上单科结业证书者,可免试。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直接申报地方助理级职称:职业高中、技校、高中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十年,并参加了市职称办认可的相应级别的专业培训,经考试取得合格证书;无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十五年,并参加了市职称办认可的相应级别的专业培训,经考试取得合格证书者。

3、中级职称。比较系统地掌握并在工作中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性问题的能力,在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

职业高中,技校、高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二年,担任本专业助理级职务四年以上,经市职称办认可的相应级别专业水平培训考试合格,可申报评审。获得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大专专业证书,或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六门以上单科结业证书者,可免试。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直接申报地方中级职称:职业高中、技校、高中毕业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满十五年,无以上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二十年,参加市职称办认可的相应级别的专业培训,经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4、高级职称。具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有主持和组织重大专业技术项目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重要关键技术问题的能力,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职业高中、技校、高中毕业,担任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五年以上,经市职称办认可的大专专业水平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可申报评审。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直接申报地方高级职称:职业高中、技校、高中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二十年,经大专专业水平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5、破格评审: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限制,由单位推荐,按破格条件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四、评委会组建与评审工作要求

1、参照《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苏职称[*]2号)要求,地方职称评审工作应加强各级评审委员会的建设,设立委员库。

2、市职称办负责高、中级地方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组建。评委会名称为:*市××专业×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各县职称办负责本县工程技术和农业技术中级评审委员会的组建。评委会名称为:*市××县××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初级职称由中级评委会代评)。

3、高级评审委员会应由具备本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组成;中级评委会应由具有本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组成,其中高级职称的委员不得少于二分之一。同时评委库的人选应考虑行业和地区的分布。

4、各评委会必须按《*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细则》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应遵守职业道德、秉公办事,在评审评委本人或其亲属的专业技术职称时,实行回避制度。要坚持评审条件,改进考核、评审方法,客观公正地测定申报人的任职条件和履行职责的能力、水平,对破格申报、转岗和评委会认为有必要的人员应进行面试(答辩)、同行专家评议或实地考核等办法。

5、地方职称评审工作每年开展一次。

五、组织与管理

*市地方职称评审工作在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职称办公室组织分级实施。市职称办负责全市地方高级职称、全市会计、经济、统计及市区工程技术、农业中、初级职称的评审工作;各县职称办组织本县工程技术和农业技术的中、初级职称的评审工作。

通过地方职称评审的人员,由市县职称部门颁发由市职称办统一印制的*市地方职称证书。

市县有关部门和乡镇要协调配合,加强对地方职称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共同做好组织落实工作。对评审工作出现的不正之风,弄虚作假等行为,要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应有的处分或取消评审结果,维护地方职称工作的严肃性。

六、有关问题

1、地方职称与国家职称都是职称,但标准、条件不同,不能等同于国家职称,应坚持在哪个范围评审,在哪个范围有效。

2、地方职称评审工作限在农村、乡镇(街道)企业和中小型民营企业中进行,其他范围的人员不得报评。在农村和中小型民营企业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具备国家规定学历的各类人员,应积极创造条件,报评国家系列职称,如本人自愿,也可报评地方职称(具体条件附后)。

3、具有地方职称跨系列变动工作的人员,应按现岗位职务系列及相应的任职条件,重新评审和聘任。

4、引进的各类人才具有外地地方职称的,须报相应评委会进行评审确认。

5、取得地方职称的各类人才,具备国家职称条件的可以报评国家职称。

6、从本意见实施起,我市原乡镇企业和农民职称评审工作同时停止,已评审的乡镇企业和农民职称继续有效。

本意见由*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人员申报地方职称的条件

1、员级职称。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工作的实际能力。

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初定或申报评审。

2、助理级职称。能够掌握并应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申报评审;中专毕业后,担任本专业员级职务三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五年者,可直接申报地方助理级职称。

3、中级职称。比较系统地掌握并在工作中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性问题的能力,在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

本科或大专学历,担任本专业助理级职务三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八年以上,担任本专业助理级职务三年以上,经市职称办认可的相应级别专业水平培训考试合格,可申报评审。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直接申报地方中级职称: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六年;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十年。

4、高级职称。具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有主持和组织重大专业技术项目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重要关键技术问题的能力,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第2篇: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工作范文

职称为提高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社会地位,激发和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做了很重要的贡献,为经济社会的发展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的职称工作也处于新的改革的发展时期。职称工作政治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改革很复杂,是一项系统工程。

(一)新中国的职称制度,大体可以分为三个时期。这三个时期的职称,它的内容和性质都有不同的特点。

第一个时期,是解放初期和我们的50年代到60年代,这个时候的职称制度,主要是延续了解放初期的技术职务任命制和职务的等级工资制。

第二个时期,叫职称评定时期。这是刚刚改革开放,尊重人才、尊重知识的时期,所以对调动广大技术人员的积极性,起了非常大的作用。

第三个时期,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到90年代,在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制的同时,逐步推行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二)职称工作的作用和意义。

职称工作是人才资源开发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人才资源进行评价使用的重要手段,也是人事人才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他在人才的使用、流动、培养、选拔,以及人才资源开发各个环节中,都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其中的作用和意义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对专业技术人才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为用人单位提供保证。

第二,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提供目标和努力的方向。

第三,通过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的评聘,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地位,改善他们的待遇,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第四,推进了专业技术人员的对外交往,特别是职业资格制度,职业资格制度是专业技术人员对外交往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段。

第五,体现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发挥了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

第六,促进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的不断改善。

职称工作也是党的知识分子工作的重要的部分,是人才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职称工作的内容。

职称工作主要有三方面的内容,一是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制度;二是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三是以考试和评审为主要评价手段的人才评价工作。

(四)职称工作特点。

职称工作的主要特点,一是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二是政策性强;三是职称工作协调任务重,挂钩政策多;四是对从事职称工作人员的要求高。

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一)1986年1月,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转发了《中央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中发[1986]3号)。

《通知》指出: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是我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关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一项基础建设。要革除历史上形成的专业技术人员制度上的各种弊端,打破那种禁锢人才、一潭死水的局面,逐步建立起充满活力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二) 1986年2月,国务院了《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国发[1986]27号)文件。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基本内容是: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专门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不同于一次获得后而终身拥有的学位、学衔等各种学术、技术称号。并要求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确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由行政领导在经过评审委员会评定的、符合相应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中聘任。受聘者有一定的任期,在任职期间领取专业技术职务工资。

文件还规定了专业技术职务设置的程序、任职基本条件、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及工资额的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组建管理、聘任的有关要求等共十四条内容。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主要特点:

1.评聘结合;

2.有数量岗位限制;

3.要求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任职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

4.先由专家评审任职条件,再由行政领导聘任;

5.职务有任期;

6.专业技术职务只在单位内有效。

(三)1995年国务院办公厅了《关于加强职称改革工作统一管理的通知》([1995] 1号)文件。

对少数地区和部门违反国家规定,自行制定政策性文件,建立和变相建立职称系列,引发一些矛盾和问题进行制止和纠正。并指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及考试制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建立和推行,是职称工作的重要内容,要根据国家规定和统一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四)29个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条例的政策文件。

1986年以后,当时的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陆续转发了高等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实验人员、中专学校教师、中学教师、小学教师、技工学校教师、经济专业人员、会计专业人员、统计专业人员、新闻专业人员、出版专业人员、翻译专业人员、体育教练、播音员、图书专业人员、档案专业人员、文博专业人员、海关专业人员、工艺美术人员、艺术人员、律师人员、公证人员、飞行人员、船舶人员等共29个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及实施意见,并确定了群众文化、法医、计量和专利等专业的靠用。

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的主要内容:总则、职务名称及级别设置、任职基本条件和岗位职责、任职资格评审、聘任与管理、附则等内容。

(五)评审工作。

1986年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以后,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评价主要通过评审进行。

在职称改革初期,职称评审工作主要根据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定颁发的29类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精神执行。

1990年职称评聘工作转入正常化以后,人事部分别下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人职发[1990]4号)、《人事部关于重新组建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有关事项的通知》(人职发[1991]8号)和《人事部关于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职发[1992]5号)等文件,对评委会的组建管理作了一系列的规定。目前各地、各部门的评委会管理工作,主要是依据上述的文件精神组织进行的。

(六)量化评审条件。

1993年以后,根据国职办[1992]10号、国职办[1992]11号、国职办[1992]13号的要求,陆续制定了35个系列和专业的中、高级量化评审条件。

根据实行社会化评审的指导思想,逐步建立一套以学历为基础,把对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进行量化作为衡量专业技术人员学识水平、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标准,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其中进行的专业划分,主要参考了我国一些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的专业划分,适当借鉴了教育专业划分,以二级学科为基础,向一级和三级学科延伸。

目前各类量化评审条件都是指导性的文件,不是强制实行的标准。

(七)企业职称改革。

在1992年前,企业和事业单位的职称管理办法是基本一致的。

为贯彻《企业法》和中央关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精神,国家不再对企业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行指标或结构比例限制,企业可以按照“自主设岗、自主聘任、自主管理、自我完善”的原则开展评聘工作。

1998年底,中央决定把各类企业脱钩,交由中央管理的企业达到200家左右。为了指导企业职称改革工作,人事部于1999年制定下发了《关于脱钩企业职称管理工作问题的通知》(人发[1995]105号),企业在坚持“四自”原则的前提下,不断改善职称工作。

(八)事业单位职称改革。

1.在转入经常化评聘工作后,国家给各地、各部门下达职务微调职数(聘任指标),各地、各部门给所属企事业单位下达指标,用人单位根据上级单位下达的指标数量进行评聘。

2.近几年来,随着工资管理等制度改革的发展,国家逐步改变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办法。

3.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2002年]35号)。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是今后事业单位用人制度的基础性工作,做好事业单位中人员聘用与职称聘任的政策衔接是当前正在抓紧研究的问题。

(九)其他相关政策。

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制里,还有两个比较重要的政策。一是职称外语、计算机能力的要求。提出了一个实事求是,逐步提高的原则。从1999年开始,国家对专业技术人员聘用职务提出了统一的实施外语等级考试的要求。二是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用制里,一个很重要的就是初聘职务,这项政策是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制里一个很重要的内容。

三、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1994年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要制订各种职业的资格标准和录用标准,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制度,逐步实行公开招聘,平等竞争,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一)原劳动部与人事部联合下发了《职业资格证书规定》(劳部发[1994]98号)。

1.确定职业资格的定义和分类。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

2.确定了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分工。人事部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评价和证书的核发。

3.确定了职业资格证书实行政府指导下的管理体制,由人事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和确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范围、职业分类、职业资格标准,并制定认定、考试、评定、鉴定的具体管理办法。

(二)《人事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人职发[1995]6号)。

确定了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原则、范围和程序;对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分类、实施办法作了原则规定;对具体的证书管理、注册管理、罚则等方面也作了原则性的规定。

(三)各单项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文件。

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已建立了37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此外,依照有关法律,国家还推行了注册会计师、执业医师和律师等资格制度。各单项职业(执业)资格制度性文件的主要内容有:职业(执业)资格名称、职能分工、报考条件、注册登记与管理、执业范围与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等原则性条款。

(四)与各项制度相配套的政策文件主要有:考试办法、注册管理办法、 继续教育规定等。如各单项职业(执业)资格举行考试,每年度还有一系列的政策和操作性的文件,包括考试考务工作、考试合格标准、证书颁发等。

四、职称考试。

职称考试又称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考试。职称考试目前主要有三大类型。

第一类是专业技术员的资格考试,分为计算机软件、经济、会计、审计、卫生、船舶驾驶等,共6类。

第二类是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共有监理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药师、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造价工程师、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注册税务师、拍卖师、企业法律顾问、假肢与矫形器制作师、注册城市规划师、价格鉴证师、棉花质量检验师、矿业权评估师执业资格和房地产经纪人、质量专业、出版专业、国际商务专业职业资格等,共36类。

第三类是与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相关的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共2类。

(一)考试管理的综合性文件。

1990年以后,人事部对各类职称考试管理制定一系列的规定,关于考试组织、领导、监督、检查等考试各项工作规定,对职称考试统一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作了特别要求。制定了《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管理的通知》(人发[1997]75号)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3号令),并下发了《考试管理办法》、《考试大纲、试题编审和试卷印制工作规程》、《考务工作规程》、《证书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的文件规定。考试工作逐步向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

(二)各单项职称的政策文件规定。

1.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通常这类考试单独制定规定,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生(医药护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船舶驾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等。

2.(职业)执业资格考试。

主要根据各单项职业(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要求,制定配套的考试办法。

3.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等单项考试。

《人事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通知》(人发[1998]54号)、《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5号) 、 《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人发[2001]124号)。

五、职称工作面临的挑战以及改革。

我国加入了WTO后,国际形势发生很大的变化,随着国际交往、服务贸易的迅速发展,人才流动的国际化,人才服务的贸易需要,以及相对的资格的一些互认,这些都对我们的职称工作,提出很多新的要求。在新的形势之下,就要求我们职称工作要适应新的变化,有新的发展。

现行的职称工作暴露了一些问题,一是现行的职称制度不适应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二是师资不适应职业发展的需要。三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评价的标准不科学,特别是没有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核心的评价体系。四是专业技术人员中,实际上存在着终身制的问题。

(一)职称制度的改革:

1.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制。

第一,改革完善专业技能聘任制度,实行了评聘分开的办法,为其他的所有制人员进入这个自身体系,开辟了很广阔的道路。

第二,改进和丰富了评价的方式,在部分系列和专业中推行了考试、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多种的评价方法。对单一评委会的评审方法,进行了改革。

第三,在评审中强调了同行专家评议,特别探索了评委会的组建方法,

第四,逐步完善评价标准。

第五,改革职称管理的办法,对企业、事业指标管理,岗位结构管理采取了不同的方法。

2.探索制定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自身评审和考试的办法。

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来实施符合多种所有制,以及各类人才需要的评价方法。

3.推进了专业技术人员证书制度。

(二)职称制度改革的意义。

第一,职称工作的改革,顺应了时代的要求,也符合我国国情,并逐步形成了一个有中国特色的职称制度。

第二,职称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贯彻小平同志尊重知识、尊重劳动的思想,和落实党的知识论政策,已经成了党的知识论政策实施的重要的手段。

第三,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建设起了非常大的作用;为不同的专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分类改革起了一些基础性作用;为建立一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1.中央对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

第一,制定深化职称改革的意见,要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

第二,要建立以能力、业绩为核心,由品德、能力、业绩、知识等要素构成的评价体系。

第三,强调专业技术人员的评价要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

第四,打破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的终身制。

2.对职称制度改革的共识。

第一,职称改革要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为目标,要逐步建立顺应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发展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的,科学的、分类的、开放的、动态的这种评价体系。要构建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为核心,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这种评价机制。

第二,职称制度改革,要坚持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坚持以人为本,按科学的人才观来建立人才评价机制,要符合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的特点,要符合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

第三,职称制度改革,要坚持分类分步推进。

3.职称改革的内容.

第一,从宏观上要开放职称系列。在新的时期,要结合市场经济,结合新的职业的发展,要建立一种开放、动态、科学、分类的职称体系,这种体系的建立,对整个专业技术人员,各个门类,各个专业技术人员的发展更为有力。

第二,要拓展服务范围,对全社会,对各种所有制进行改革。

第三,要创新评价方式,强调能力和业绩为核心,强调社会和业内认可。

第四,要完善使用机制。

六、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一)目前我国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主要围绕五项基本目标:

第一,继续扩大我们的队伍总量,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人才保证。

第二,以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创新能力为核心。

第三,要优化队伍结构。

第四,大力培养高层次急需的人才,这是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

第五,健全科学规范的管理体制和法规体系。

(二)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制度。

1.国家专家选拔制度。

2.博士后制度。博士后制度是非常有中国特色的一项制度,也是高层次人才培养的一项重要制度。

第一,博士后制度是由国家来资助兴办,国家来组织实施的。

第二,国家根据需要有计划地来培养博士后。

第三,博士后的政策是由国家来制定的。

①设有流动站,博士后的进站,博士后的人选,博士后的出站,都要经过国家的相关程序。

②学科交叉。规定一级学科,博士后必须再交叉哪些学科,这样对培养高层次的复合型人才,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3.继续教育制度。抓高层次人才建设,核心是抓能力建设,能力要通过继续教育的这种方式来获得。

①要有法律保障。

②要有职业资格制度保证继续教育的实施。

③要有市场导向。

4.留学人员和回国专家管理。

留学政策最早是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现在的留学政策概括为四句话,拓宽留学渠道,吸引人才回国,支持创新、创业,鼓励为国服务。

第3篇: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工作范文

一、专业技术职称制度改革的历史背景

我国职称制度改革经历了从解放初期至上个世纪50年代末的技术职务任命制度,到1977-1983年的技术职称评定制度,再到1986年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发展过程。先后出现了六种具体评价模式:第一种是新中国成立以后,对原获得的技术职务基本上予以确认和保留,由单位领导和组织部门考核任命;第二种是1955年至1965年,我国在卫生、科研、高教及工农林水系统实行的专业技术职务任命制度,这种模式的特点是只聘不评;第三种是1978年至1983年我国实行的专业技术职称制度,这种模式的特点是只评不聘,只是一种荣誉性的学术称号;第四种是1986年以来实行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其特点是评聘结合,先评后聘;第五种是评聘分开模式,其特点是放开资格评审,控制职务聘任;第六种是单位自主聘任模式,其特点是评聘统一于单位内部,只聘不评。

职称评审是一项关系到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也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自1986年职称评定工作转入经常化以来,经过不断深化改革、完善政策、硬化条件、改进评审等办法,职称改革工作在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为社会进步和经济建设奠定了良好的人才基础。但我国现行的职称评定标准是沿袭20世纪80年代初职称改革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已无法适应飞速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人才的需求,与市场的价值取向发生了背离,不利于人才的脱颖而出。首先,缺乏科学性。目前的职称评定条件不能真实反映人的实际能力,过多地看重客观因素的功能,把学历、资历作为必要条件,忽视了水平、能力、业绩的考核。其次,缺乏公正性。对人的能力的评定不是通过专门的机构来进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人为因素影响太大。再次,缺乏实效性。在通常情况下,不是从工作实际需要和人所具备的能力出发,而将“评”等同于“聘”,聘不聘关键在于能不能被评。

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提出,要“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的社会化的人才评价机制”,这是中国人才评价机制的重大突破。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重在确立标准、改革方式和完善科学的评价手段。在规范职位分类与职业标准,建立以业绩为核心,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必须改变计划经济时期那种单一评价主体的人才评价方法,发挥社会化的人才评价机构作用,增加透明度和群众参与程度,确立相互有所区别的评价主体和各有侧重的评价方法。

二、建立职称社会评价机制的现实意义

所谓职称社会评价机制,就是职称评定由社会各专业协会或各行业中最有声誉的专家组成的职称社会评价团队来承担完成,而政府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其相关政策执行及其评审质量监控亦即职称评定与质量监控互动的工作机制。建立真实意义上的职称社会评价团队来承担完成全社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工作,不仅有其客观必然性,而且是完全可行的。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逐步深入及非公有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工资、住房、养老、医疗保险等各项配套人事制度改革先后启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迫切希望通过相应的职称社会评价团队为自己评定职称,使自身价值能够被全社会及时认可。因此,建立职称社会评价机制是主动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是深化职称改革、落实科学人才观的内在要求,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是实现与国际职称制度和用人制度接轨的必然选择。具体来说,建立职称社会化评价机制,有以下五个方面的作用:

1.有利于厘清职称与职务的概念。职称与职务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既相联系,又有区别。职称是标志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成就的等级称号,职务是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专门的业务知识和相应的学术技术水平及身体健康状况才能担负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职称属于人才评价范畴,职务属于人才使用范畴。实践中普遍存在将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评“专业技术职务”混为一团的现象,使绝大多数专业技术人员甚至不少实际从事该项管理工作的同志,都把“职称”误认为就是“职务”。建立职称社会评价机制后,人们将会很容易发现二者的本质区别,纠正对其错误的认识。

2.有利于促进职称评审标准的统一。目前职称评审任职条件不是由社会科学技术水平的发展和用人单位实际专业技术工作发展需要来决定,而是随着评聘指标多少由评审单位行政领导随意改变。通过建立社会化评价机制,能够发现任职条件的不足之处,及时反馈给政府人事管理等职能部门,帮助管理部门及时修改、完善任职条件,保证职称评定质量相对稳定与职称评审标准的相对统一。

3.有利于实现职称评审的专业化。由于社会评价团队主要由各行各业公认的享有较高声誉的专家组成,具有明显的专业化特点,他们履行的是社会责任,不必为具体用人单位和个人左右。一方面,可避免目前实际上存在着“外行评内行”、“杂家评专家”的情况;另一方面,也可使他们真正做到只认任职条件不认人,尽可能地摆脱“长官意志”和复杂的社会人际关系等干扰,有利于职称评定在更加公开、公正、公平的环境中进行,更有利于保证和不断提高职称质量。

4.有利于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由社会评价团队来评定职称,不受指标限制,只要符合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都可自由申报评审并取得相应的职称。这种评价方式,为用人单位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任提供了现实的人才资源条件和必要的社会环境条件。它有利于人才的合理流动,有利于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能最大限度地避免人才资源的闲置和浪费,促使专业技术人员年度或任期工作考核更加严格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促进人才质量的不断提升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良性发展。

5.有利于强化职称评审的管理。一旦职称评定由社会评价团队来承担完成,作为政府人事管理部门则可摆脱具体事务,把主要精力放到研究规范其任职条件、专业岗位设置和监督评审质量及用人单位日常考核、聘任质量等宏观问题上。作为用人单位,则可免除推荐晋升职称过程中的繁杂事务,把主要精力放到专业岗位设置,建立和完善聘任条件,以及通过严格的考核真正做到择优聘任亦即聘约管理等更富实际意义的工作上。

三、进一步完善职称社会评价机制的对策思考

1.认真做好职称系列整合工作。截止目前,我国已设立的职称系列有29个,此外,尚有许多挂靠的专业。如此众多的职称系列,在全世界实行了职称制度的国家可谓是独一无二。倘若我们现在还不能在对“专业技术工作”和“专业技术人员”作出严格明晰界定的基础上,对现有职称系列进行规范科学整合的话,那么随着职称社会评价机制的建立及其运行,“人人皆师”的不合理现象将会愈演愈烈,做好职称系列整合工作已是刻不容缓。

2.进一步完善任职资格条件。任职条件应能较客观的反映出我国社会政治经济尤其是科学技术发展的水平,同时要相对稳定,不能“朝令夕改”,这样才能为职称评定创造相对公正公平的客观标准。事实上,任职条件是完全可以而且应该做到基本稳定和相对统一的,而职务聘任条件则可因地制宜即表现出地区甚至一个单位对人才要求,使用的差异性。因此很有必要集中全国有关的专家尽快研究完善各个系列的任职条件,这也是实现全国人才流动和合理配置的客观需要。

3.认真组建社会评价团队。原则是要避免过去存在的“杂家评专家”,“外行卡内行”的情况发生,尽可能地发挥社会各专业协会的作用,要尽可能地在各专业协会会员中挑选各系列职称社会评价团队人员,也可向社会直接招聘。职称社会评价团队的组建,既要避免“长官意志”,更要突出专业性、学术性和民主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把好入选评委的质量关,切实做好质量监控工作。

4.科学设置专业技术岗位。要做好单位自主聘任职务工作,最基本的要求或前提就是科学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在建立职称社会评价机制之后,用人单位首要的工作就是要切实搞好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否则,职务聘任不仅会是盲目的,而且也是无序的,其结果仍将无法形成真实意义上的、竞争上岗的用人激励机制,严重削弱职务使用的内在价值及其作用。

5.切实制定职务聘任条件。制定和完善职称任职条件是政府人事管理部门的工作,而制定职务聘任条件是具体用人单位的事。过去我们职称工作实行的是评聘结合的单一模式,用人单位无权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职务聘任条件。建立职称社会评价机制后,继续沿袭这种做法显然是行不通的。事实上,职务聘任条件应更多地体现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职责,同时,因地、因时、因单位岗位不同应有不同的要求。

第4篇: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工作范文

关键词:事业单位职称评聘建议

一、职称评聘工作存在的问题

1、评审条件不切实际

目前的职称评审标准与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人才科学评价的理念不太吻合,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事业单位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造就。现行各系列职称的评审条件几乎都包括学历、资历、著作论文、业绩成果等方面的要求及外语、计算机考试等项目,而针对具体行业、专业及具体岗位的考评还缺乏客观的标准。致使一些业务水平较高、实践能力较强而缺少论文和科研成果的专业技术人员达不到评审要求。而一些为了评职称把主要精力放在学历教育、或科研成果上,对本职业务工作积极性不高的专业技术人员,尽管可能业绩平平,实践能力一般却可能较早获得任职资格,这样必然会挫伤部分优秀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2、岗位管理办法不够科学、合理

目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主要采取结构比例和最高职务档次控制的办法,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只能按照上级规定的设岗比例实行岗位总量控制,难以真正做到“以事定岗,因事设岗”。各单位的规模、任务、专业技术人员结构状况等具体情况千差万别,按照统一的结构比例设置各级别岗位职数,缺乏一定的合理性和客观性。在专业技术人才相对密集的科研、教育等单位,一些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可能受到岗位职数限制,不能及时评聘相应职称资格;而在专业技术人员较少的单位,一些技术、资历等条件一般的技术人员因指标富余却较早评聘了职称,这样必然会给职称评聘工作带来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3、评价机制不适应激励人才辈出的时代要求

一是评价方法相对落后。目前职称评审中实行的量化测评、评审答辩难以准确地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特别是工作创新能力;二是评价考察的内容僵化单一。按现行职称评审政策,统一要求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才能参加评审,这一要求限制了部分基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评审高一级职称;另外目前职称评审中对专业知识及能力的考试仅在会计等系列开展,造成各专业技术系列之间评审条件差异很大;三是评价标准相对落后。比如晋升职称资格条件,明确规定必须达到相应的学历、任职年限等要求,从充分激励人才的角度看,这些限制条件,就成为限制有突出贡献人才、积极上进人才、致力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政策依据。

4、后续管理方面存在诸多薄弱环节

虽然按照政策规定专业技术职称已实行了评聘分开,但由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相对滞后,不少单位还不同程度存在着一聘定终身、聘约管理弱化、竞争聘任力度不够、任期考核简单等现象,致使竞争聘任机制未能真正形成。

5、政工职称评聘政策缺乏连续性

河北省自2009年始,除了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外,其他事业单位政工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已经停止,对于多年从事党群等政工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说,转评其他系列职称自然处于劣势,即使能顺利转评到其他系列,晋升高一级职称也比其他同等条件人员晚了一年,这样不可避免地将影响他们工作的积极性。

二、对策与建议

针对以上具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改进职称评审方法,调整评审条件和标准

实践证明,职称评审工作实行单一的考试或评审,都不同程度存在着局限性,只有将二者有机地结合,才能使评审结果更加客观公正。可以参照会计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考评结合的办法,在对申报人员进行统一的业务知识考试的基础上,进行科学合理的评审,这样既可以从一个侧面检验和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印证申报人员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最大限度的保证评审结果的客观和公正。另外,制定评审标准和条件,要突出工作业绩和实际能力,并将其客观量化,使职称资格能真正体现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成就、业务能力与技术水平等情况。

2、严格实行评聘分开,科学设岗、竞争上岗

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分开的有关规定,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事业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任务,科学设岗,合理定编、定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制,竞争上岗,择优聘任,对岗位和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建立能上能下的激励机制,优化人才资源,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从而使专业技术队伍充满生机和活力,增强事业单位在发展过程中的竞争力。

3、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新机制

建立新形势下以能力和业绩为主要价值取向的人才评价机制,促进高素质、复合型专业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围绕能力和业绩两个方面,结合各系列、专业间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对专业技术人员提出明确的有针对性的要求,特别是能力方面的要求,以能力和业绩作为主要评价依据;职称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要区别对待,不搞“一刀切”;允许专业技术人员申报2个以上职称,促进复合型人才成长。

4、加大聘后管理力度

专业技术人员聘用期满要实行严格的考核,考核内容必须结合岗位工作目标,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思想品质、业务能力水平、业绩成果等进行客观量化考核,考核标准、程序、结果要全面公开,形成客观公正的考核结果。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实施续聘,废除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同时,考核工作要正确处理四种关系:一是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统一,以量化考核为主;二是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统一,以平时考核为主;三是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统一,以领导考核为主;四是考核现在与引导未来相统一,以考核现在为主。根据考核结果对专业技术职务进行重新聘任,从而达到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创造性的目的。

第5篇: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工作范文

一、存在的问题

(一)职称工作局限于职称管理,没能充分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

“以人为本”就是在管理过程中以人为中心和出发点。但在实际工作中,职称工作却没能真正意义上贯彻好这个理念,主要表现在:职称工作由于政策演变历史久远,历年出台的文件数量众多且繁杂,有些政策间存在着逻辑上的矛盾,有些规定缺乏延续性,有些讲述相关内容的条例却分布在不同的文件中。这不仅会造成职称工作人员难以掌握政策依据,更会使申报人员难以了解评审条件,从而加大职称工作难度。

(二)职称工作停留在人事管理阶段,没能上升到人力资源规划的层面

如今的市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有着较高的要求,规定单位要具有一定职称等级比例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支撑,这样单位才具备市场的准入资格。这就需要单位把职称工作放到人才队伍建设和单位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然而,现在很多单位都认为职称工作只是基础的人事工作,不加以重视,更不知道如何运用职称评审和管理的手段来搭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从而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

(三)职称工作受制于狭隘的认识,没能有效发挥职称在招聘与配置中的人才测评功能

在人力资源市场中,用人单位和应聘者由于互不了解,存在着选择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而职称的核心功能就是人才测评,它凭借业内专家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定,可以使用人单位降低选人用人的成本和风险,提高应聘者的就业成功率。但如今,随着体制的转轨,“职称无用论”的思想逐渐盛行,职称制度面临着诸多争议,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意识越来越淡薄,用人单位也很少再用职称等级的标准来选择人才、配置岗位,没能有效发挥职称在招聘与配置中的人才测评功能。

(四)职称工作受限于应付思想,没能充分发挥职称在培训与开发工作中的引导作用

职称申报对思想品德、学历、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论文著作都有明确的要求,本意是借助这些申报条件,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全方位提升自身素质。但很多申报者是为评而学,为评而考,为评而写,没有意识到申报职称的过程其实就是对自身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进行全面的梳理与总结,没能对照评审条件从中查找差距并有意识地通过培训进行自我提升,进而忽略了职称评审对专业技术人员在培训与开发方面的正向引导作用。

(五)职称工作止步于评审结果,没能通过绩效管理手段有效发挥职称的激励作用

由于职称等级像金字塔一样呈梯形结构,越接近塔尖,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要求就越高,上升空间就越小。再加上专业技术人员“一评定终身”的想法,很多评上副高或正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都存在固步自封想法,在工作上容易产生惰性,在专业学习上原地踏步,在业绩贡献方面停滞不前,这些因素都加速了职称激励机制的失效。所以,绩效对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上的缺失,是现行职称工作激励作用不足的主要原因。

(六)职称工作仅限于资格的获取,没能与薪酬福利管理有效结合

传统的人才观念和评价体系往往只重视管理型人才的发展,而忽视了技术型人才的成长,造成技术型人才的上升空间不足。其实,职称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另一条可持续发展的路线,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发挥着重大作用。但在实际运用中,职称级别有时候只是个“资格”,没有落实到职务中,没能在薪酬体系中体现出来,没有强化专业技术人员职称高低对其工作水平的影响。

(七)职称工作忽视了职务的聘任工作,没能利用劳动关系管理手段防止人才流失

现行职称实行评聘分开,但有些单位往往只重视“评”,而忽略了“聘”,形成有“职”无“务”的现象。即使实行聘用制度,也只是形式上颁发一本专业技术职务聘书,简单规定了受聘职务及年限,而对于专业技术人员的责任没有明确规定,这对于辛苦培养出来的专业技术人才没有形成行之有效的约束力,容易造成人才流失,往往“为他人作嫁衣”。

二、对策与建议

(一)促进职称管理向职称服务的转变

针对职称工作政策性强、各系列各等级评审文件重多、申报工作时间紧迫的特点,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多策并举,深化职称改革,要以国家职称政策为基础,结合本单位性质和岗位特点,规范和完善职称评审制度,形成职称文件汇编,确保职称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完整性和可操作性,这样既方便职称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又有利于申报人员了解政策。在开展职称工作时,职称工作人员要耐心细致、准确到位地做好职称政策的解释工作,让专业技术人员掌握职称评审政策,了解职称申报所需准备的材料,确保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能晋升相应的职称等级,使“职称管理”向“职称服务”转变。

(二)利用职称作为杠杆,调整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实现人力资源规划

职称工作不仅是对专业技术人员授予资格,更是要为单位的人才战略服务,它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了一条在专业上晋升的通道,利用激励机制吸引、凝聚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达到调整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作用。所以人力资源管理者要重视职称工作,通过绩效和薪酬福利管理,充分发挥职称的杠杆作用,利用专业技术人员作为支点,支撑起组织的战略目标。

(三)突出职称的人才测评功能,实现事得其人、人事相宜

职称是用人单位聘任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应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职称工作作为人才评价的重要手段,担负着选拔人才、用好人才的重要职能,它在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应聘者,都要摒除“职称无用论”的思想,要重视和有效利用职称的人才测评功能,让职称作为人力资源市场中可靠的第三方媒介,让招聘和应聘双方进行有效的信息交流,实现双赢局面。

(四)利用职称评审,发挥对专业技术人才成长的引导作用

职称工作是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它能够督促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人力资源管理者要充分发挥职称对人才的积极导向和激励作用,借助职称申报要求,让专业技术人员能自觉对照评审条件,寻找自己与任职资格间的差距,杜绝应付式的学习方式,通过不断的学习与实践,实现自我成长。

(五)利用绩效管理职称,打破“一评定终身”的思想

为了破除“一评定终身”的惰性思维,就必须在职称评后管理工作中引入绩效管理的方法。人力资源管理者可以通过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绩效计划,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相应的辅导沟通,建立职称考核评价,进行结果应用,实现绩效目标提升的全过程管理。只有针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态度、业绩贡献、理论水平、实践能力、创新能力进行全方位的考核,量化聘任条件,进行动态管理,才能使职称评审结果与应聘岗位有效衔接。

(六)建立职称与工资挂钩的薪酬体系,充分发挥职称的激励功能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职称可以作为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水平、业绩贡献在薪酬制度中的评断依据。对于专业技术人员来说,职称建立了另一条职业上升通道。如果让受聘后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职务晋升序列,在薪酬体系中获得相应的薪酬待遇,这将增加专业技术人员间的有效竞争和良性竞争,激励专业技术人员努力提升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缩短成长周期,实现自我价值。因此,只有把职称与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密切关联,才能有效发挥职称的激励功能。

(七)运用劳动关系管理,实现和规范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契约化

第6篇: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工作范文

关键词:职称制度;问题;改革措施

1现行职称制度存在的问题

1.1职称评审标准条件已经过时

现行的职称评审标准和条件规定,仍然是国家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制定的标准、条件和系列规范,执行周期已有20年,标准和条件已经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对人才全面准确评价的需要。特别是职称标准和条件中对学历、年限、工作经历以及论文、著作、学术成果等方面的要求刻板生硬;职称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与有些行业或专业发展状况不相适应,尤其是对于年龄较大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讲,要求比较苛刻;评审条件中量化标准不够规范,可操作性不强;全面推行职称评聘分开制度后,仍对职称申报人员范围要求过死,单纯以执行职级、职等工资制为取舍,限制一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评价方法上也存在片面性和职称“一评定终身”等问题,缺乏必要的激励和鞭策机制,职称作用受到削弱;职称评聘工作在企业中只搞评审、不搞聘任,不与待遇挂钩,有逐步淡化的趋向等。这些都不同程度地挫伤了一大批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从长远来说,不利于整个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

1.2现行岗位管理办法不科学

事业单位岗位供需矛盾比较突出,因人设岗现象依然存在。由于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相对缓慢,各方面配套措施未及时跟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主要还是走职称这个“独木桥”,而职称又与专业技术人员的待遇紧密挂钩,一旦聘任,即刻兑现。基于体制原因,事业单位岗位管理采取结构比例标准和最高职务档次控制办法,只能按照上级规定的设岗比例实行岗位总量控制,而无法要求事业单位做到遵循“以事定职,因事设岗”原则,以工作任务、业务职责的要求来确定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又由于评聘分开制度的全面推行,使一大批符合相应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时通过评审取得了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而评上职称不是目的,获得聘任并兑现有关待遇才是最终目的。因此,岗位需求矛盾普遍存在。特别是一些专业技术人员较为集中的农业科研、教学研究、卫生医疗、文化等事业单位,需求矛盾更为突出[1]。由于现行的岗位结构比例和最高控制标准难以达到有些单位的实际需要,为尽快解决岗位需求矛盾,许多单位只好不顾客观实际,超限额比例要求申请增设岗位,致使事业单位因人设岗现象依然存在。再者,经济发达地区人才集聚密度较大,而经济落后地区人才集聚密度相对较小,现行岗位管理办法没有考虑到经济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的差异,安徽省按照同一比例和标准管理,就限制了经济发达地区对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的力度,客观上极易造成人才的流失和浪费。

1.3职称后续管理方面存在诸多薄弱环节

规范化管理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由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相对滞后,不少单位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竞争聘任力度不够、走过场,甚至“暗箱”操作,聘约管理弱化,任期考核滞后或简单化,个别单位甚至存在弄虚作假、虚于应付等不负责任现象,致使竞争聘任机制未能真正形成。而作为职称综合管理的人事部门,在职称聘任方面存在政策空白,相关配套政策不够完善,缺乏上级赋予的明确的行政监督管理职能,使得职称聘任过程中的一些明显不合理的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一定程度上挫伤了一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的充分发挥,从长远来看,不利于职称改革工作的健康发展。

1.4评价机制不适应激励人才辈出的时代要求

一是评价方法相对落后。目前,能力测试仍然通行“笔试”。实践证明,“笔试”在职称评聘工作中的高度运用,难以准确地考察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的情况,往往是考试成绩上去了,专业能力、专业水平,特别是工作创新能力却没什么提高。二是评价考察的内容相对落后。按现行政策,各级各类职称,一般必须专业能力、外语(以英语居多)、计算机3门课程都合格才能参加评审。虽然这是应该而且必要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外语测试,除少数人获得免试资格外,大多数人都必须通过严格的考试。这意味着如果通不过考试,就不能晋升高一级职务,尤其是高级职务。一部分业绩、能力平平、缺乏上进心的人,自然是望而却步。但那些破格不够条件,而能力、业绩突出的技术人才,因为历史原因和缺乏外语学习的环境而很难通过考试,导致难以晋升高一级职务,势必挫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三是评价的标准不科学。比如晋升资格条件,明确规定晋升高、中、初级职务必须达到相应的学历、任职年限等要求,但从充分激励人才的角度看,这些限制条件,就成为限制有突出贡献人才、积极上进人才、致力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政策依据。

1.5全评全聘不适应“评聘分开”的改革要求

客观地说,“评聘分开”在现实工作中有较大阻力。首先,计划经济长期的“大锅饭”形成“你有,我有,全都有”的习惯,不评则已,评则必聘;其次,单位领导担心对职工利益重新分配易引起新矛盾,造成职工上访、闹事的局面。所以,目前大多数地方仍是评聘合一。显然,不符合人才激励要求。

1.6聘后管理不适应现代管理制度规范

由于评、聘实质上难以分开,与专业技术人员的经济利益不可能有本质冲突,聘后管理仍停滞在收发考核表、掌握一些无关痛痒的信息等低端层面。以能力、业绩为基本评价要素,以激励人文化管理为基本手段的现代评价体系和管理模式,最终流于形式。

2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与措施

2.1进一步推进职称评聘分开制度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行职称评聘分开制度,进一步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评审过程中按岗位职数评审的限制,实行“能者上”的激励机制;在聘任管理上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任。通过评聘分开,使符合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获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能较好地解决过去因岗位职数限制而积累下来的矛盾和历史欠账。实践证明,评聘分开制度的全面推行,不仅使职称工作向着科学化、规范化的目标迈出新的一步,而且为今后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才的合理流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2.2运用科学职称评审方法

职称评审工作的方法和手段进一步趋于科学合理,使评审结果更加客观公正。几年来的实践证明,职称评审工作实行单一的考试或评审,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局限性。将二者有机地结合,进行严格公正的考试和科学合理的评审,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评审结果的客观和公正。从2001 年开始,对职称评审工作实行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对晋升高、中级职称人员,进行全市统一的业务考试,成绩作为高级推荐和中级评审的重要依据。考评结合办法的全面实施,既可以从一个侧面检验和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真实水平和业务素质,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印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从而为准确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提供重要参考和依据。

2.3建立人才评价新机制

尽快建立起新形势下以能力和业绩为主要价值取向的人才评价新机制,促进高素质、复合型专业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打破制约和影响专业技术人才成长的一切不利因素,坚持以能力和业绩作为评价人才的主要依据。围绕能力和业绩2个方面,结合各系列、专业间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对专业技术人员提出明确的、有针对性的和有所侧重的要求,特别是能力方面的要求。不唯身份、不唯资历、不唯职称、不唯学历,以能力和业绩作为主要评价依据;进一步扩大职称申报人员范围和职称覆盖面,凡在当地与用人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论户籍、档案、身份和单位性质,均可参加职称评审;职称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要区别不同情况,因地区、行业、专业、工作性质和年龄而异,不搞“一刀切”;允许专业技术人员申报2个以上职称,促进复合型人才成长,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公平、合理和有效的竞争机会和平台,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聪明才智[2]。

2.4加大对职称工作的投入

充分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进一步精简手续,规范程序,缩短工作周期,切实提高职称评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将每年的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时间作为一项制度固定下来,并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公开,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做到心中有数。评审时间的确定,要充分考虑到基层工作的实际,在时间上留有余地,并进行合理安排。同时,加大对职称评审工作的投入,配备得力的工作人员和先进的办公设备,改善办公条件和工作环境。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建议由安徽省人事厅牵头,组织安徽全省各个地市的优势力量,共同开发安徽省内通用的职称评审管理软件,将职称评聘的各个环节形成相对独立、自成体系的运行模块,并充分利用网络建立相互联系,试行网上填报材料,网上传阅材料,网上评审材料,网上查阅结果等[3]。

2.5发挥职称改革的影响作用

继续深化职称改革工作,坚持考评结合的科学评价制度,充分发挥职称改革的政策导向作用;坚持评聘分开、竞争上岗制度,充分发挥职称评审的杠杆作用;正确处理好职称申报、评审和聘任管理三者间的关系,不断推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2.6加强职称后续管理工作

针对职称后续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管理力度相对薄弱、竞争聘任和聘约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通过赋予各级人事部门相应的行政监督管理权限,加大人事部门对各单位职称后续管理工作的参与管理力度,充分发挥人事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贯穿于职称评聘工作的全过程[4]。同时,建立健全职称评聘方面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积极维护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

2.7扩大职称改革的宣传面

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进一步加强对职称改革工作政策规定和工作部署的宣传力度,扩大职称改革工作政策宣传的覆盖面,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组织原因造成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利益受到影响的机会和因素,积极维护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

2.8推进职称评审社会化评价

为进一步适应职称改革工作的深化和社会化评价工作的大趋势,也为了从根本上杜绝职称工作“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等情况,彻底解决职称评审由于各系列间多头参与所造成的不平衡现象,加快推进职称工作走社会化评价这条路子的步伐。建议尽快出台安徽省职称评审社会化评价的相关政策、规定,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使职称评审工作尽快走上社会化评审的轨道,从而推动整个职称改革工作上一个大的台阶。

3参考文献

[1] 孙晓燕,赵俊杰,卢萍.职称制度改革与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7,24(11):121-123.

[2] 陈鼎杰.关于职称制度的评价与创新[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7):125-127.

第7篇: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工作范文

职称制度是中国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和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职称评聘工作是我所人力资源管理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关系到全所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结合职称评聘工作中的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建议。

关键词:

科研院所;职称评聘;建议

中图分类号:

F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4)24-0116-03

职称制度作为我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实施50年来,在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创造性,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推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职称评审工作在我所这样一个军工科研院所实施已有30多年,它在激励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刻苦钻研、促进我所向前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这一制度仍是一项相对复杂、容易引起矛盾的工作,存在着管理方式陈旧、职称功能定位不准确、框架体系不健全、服务范围不全面、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评价方法量化不足等问题,值得高度重视,需要不断改革、完善和创新,本人结合我所职称评聘工作中的问题和难点,提出几点改进建议。

1 职称评聘工作在我所的发展、现状与成效

20世纪80年代,我所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开始实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和职务聘任工作。近年来,随着我所科技产业化大力推进,博士、硕士等高学历人才引进力度加大,职称评审工作任务加重,评审的规模和频度增加,职称评审办法进行了大幅度改革。2007年修订了《七一二所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2011年进行了量化评审改革,重新制定了《七一二研究所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审办法(试行)》,并且出台了纲领性的《七一二所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办法(试行)》,两份文件相得益彰,指导着我所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聘任工作。与以往评审办法相比,新办法具有以下特点:

(1)进一步明确了适用范围,即适用于所工程系列中职、副高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程系列正高职的推荐评审,实验系列评审基本条件单列,评审办法同工程系列,我所接受委托评审,为我所控股公司自行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提供了晋升渠道。新办法规定工程系列副高职评审由两年一次修改为每年一次,评委会任期由四年变为三年。

(2)规定了参评的必备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学历、任职资历、论文、外语水平、考核等五项基本要素。

(3)提高了门槛,严格了参评条件。以往的职称评审,外语未考,可以先参加评审过后再补考,论文未发表可以先参评,过后补齐论文。新办法规定,论文和外语为必备条件。

(4)分类细化了评分标准,量化了评审因素评分办法,使职称评审工作更加客观、科学、公平。新办法包含的评审因素与原办法基本相同,但各因素所占权重做了调整,突出了能力和业绩导向。专业知识与技术水平由20%调整为15%,工作业绩由25%提高为30%,工作能力由20%提高为30%,论著与技术总结权重为15%,保持不变,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权重为15%,保持不变,外语为参加评审的必备条件,不占比重。其中工作能力、工作业绩改变了以往难以衡量的定性描述,采用可度量的指标,可操作性强。具体评分标准为:

(1)新办法量化了工作能力要素的评价:根据工作类型细分为军品科研类、军品试验、技术服务类、生产类、民品类、营销类、保障条件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等,根据参评人员任现职以来在工作中承担任务的角色和作用情况划档计分,政策考虑了军品试验、技术服务类、生产类、民品类、建设类和营销类等岗位人员。

(2)新办法、细化并量化了工作业绩要素的评价。新办法对原科研成果的界定进行了量化,以科研成果的级别为标准进行分档,其他各类成果用类比法进行分档。新办法以科技成果为主要评价指标,兼顾生产、经营、技术服务、管理等其他工程专业技术岗位贡献。根据参评人任现职以来(不含任现职当年)取得的能体现个人最大贡献的工作业绩等划档、评分。考核项目分为:科研技术成果、生产经营成果、技术支持成果、QC成果、管理成果等五项。

(3)新办法量化了论文论著要素的评价。根据参评人员任现职以来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的与本岗位工作相关的论文、著作、国防科技报告、已颁布实施的技术标准以及已出版的译著等情况划档、评分。明确了论文论著类别、数量及对应的分值标准,其中详细规定了论文和学术专著的研究范围、作者有效排名,期刊类别等。新办法明确界定了几大级别期刊:权威核心期刊、核心期刊、部级刊物、省级期刊。

(4)新办法量化了专业知识与业务水平要素的评价,提出该项要素主要从学历、继续教育、专业技术技能水平情况三个方面进行评价。①界定了第一学历和后学历,明确了学历类型及对应的分值。首次提出学历应与申报的工程系列具有专业相关性,否则降一层次确认学历。②将继续教育纳入评分标准:根据近三年(不含评审当年)的年均学时完成情况计分。③将专业技术技能量化:综合考虑任职年限和工作经验、技能等情况,确定分值。任职年限从现职被聘任的次年起算。

(5)新办法量化了对现实表现要素的评价。根据任职期内的奖惩情况和最近3年(不含评审当年)的职工年度考核情况计分。

(6)改革了划档和评分方式,使评审结果更科学、客观、公正。新办法在遵循原评审流程的基础上,进行了部分改进。原办法评委根据介绍直接划档、打分,再进行投票,评委往往容易根据印象和个人好恶划档打分,主观性和随意性大。新办法为避免这一问题,划档评分标准非常详细,并成立专门的评审因素小组,各负其责,严格对照评审办法,将参评人员的各项评审要素归入对应档级,提出合理的档级建议,提交评审大会,评委会最终确认档级,避免了随意性,评委只能在最终确定的档级范围内打分,大大减少了人情等主观因素。投票环节,新办法进行了分类,分为A、B、C三档,即排名在当年投放指标前30%,划入A档,直接投票通过;中职30%-105%以内的,划入B档,副高职30%-115%以内的,划入B档,B档人员进入投票角逐;中职105%以后的,副高职115%以后的,进入C档,不再进入投票环节直接淘汰,简化了流程,更好地体现了优胜劣汰。

(7)严格了破格条件。新办法细化了破格申报条件,标准更高。原办法规定,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破格:获得省、部级(含集团级)二等奖及以上的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的获奖人,及在上述获奖项目中担任主要任务,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做出突出贡献者;省、部级三等奖的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的前五名获奖者;获得国家(含国防)发明专利的前两名完成人,或部级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首位完成人;获得集团公司及以上级别的科技或管理方面专家称号的人员;对我所科研生产和管理做出重大贡献者。新办法规定,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破格:获得省、部级(含集团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前五名及以上、三等奖前二名的获奖人;国家(含国防)发明专利的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含集团公司)及以上级别的科技或管理方面专家称号的人员;对我所科研生产、管理和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者,受到所特别嘉奖的。新办法更严格、量化,精确性高,操作性强。

(8)注重各相关部门的参与、配合,增强了评价的透明度、客观性和可信度。职称评审涉及到全所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大家都比较关注,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矛盾和不满,为切实做到评审的客观、公正,成立由干部人事处、所办、科技处、民品经营产业管理处、质量管理处、条保办、财务处、科技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评审因素小组,协助资格审查,提出划档建议及理由。各相关部门按管理权限及时审核、提供参评人员相关信息,并对人员信息的准确无误负责。

2 新办法实施意义及作用

2011年评审工作采用新办法,参评人员和评委耳目一新,新办法虽然有一些不成熟、不完善的地方,但瑕不掩瑜,具有开创意义,明确了业绩和贡献导向,为全所专业技术人员指明了方向。新办法顺应了我所科技产业化发展的大势,激励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脱颖而出。进一步激发了各级各类各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干事创业、创先争优的热情。新办法打破了以往以科研成果为标准的单一的评价体系,建立了量化为主、多类别的评价模式,有效地将军品、民品评价融合为一体,维护了从事科研生产、民品经营和技术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的利益,帮助他们解决了后顾之忧,充分调动了他们的积极性,为我所产业大发展铺平了道路,推动我所从研究所向高科技企业集团迈进。新办法是我所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的又一次有益尝试,是量化考核、精细化管理、员工价值链评价的具体实现。

3 职称评聘工作存在的问题

在我所,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按照新办法顺利运行,但放在整个行业和企事业单位来看,职称评审工作虽经过不断改革,仍存在一些问题。

(1)部分单位为提高评审通过率,频繁调整本单位设计师人员名单,报奖时根据评职称需要报项目组成员名单,而不是实事求是报实际做项目的人员。一些技术人员自己做的项目却不能做设计师,不能得奖,却挂着别人做的项目的设计师,得着其他项目的奖,失去了自己利益的同时也侵占了别人的利益。领导的良苦用心可以理解,但有投机取巧之嫌,挫伤了部分真正为项目做出贡献的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2)非工程系列及政工系列职称评聘难以量化。

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从2011年开始量化,随后每年都进行修订,不断完善。非工程系列(在我所主要包括卫生、出版、档案、图书、资料、翻译、经济、统计、会计、审计等)在我所不是主流,人员少,专业分散,难以量化,缺乏科学的评价办法,以往参照工程系列评审办法,导致无法套档,不能客观评价非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

(3)评审条件过于刚性,制约了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造就。

目前的职称评审标准与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人才科学评价“不拘一格降人才”的理念不太吻合,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发展。现行各系列职称的评审条件“一刀切”,几乎都包括学历、任职资历、论文著作、业绩成果和职业道德与工作表现等方面的要求及外语考试等项目,而针对具体专业及具体岗位的考评还缺乏客观的标准,导致一些业务水平较高、实践能力较强而缺少论文和科研成果的专业技术人员达不到评审要求。而一些为了评职称把主要精力放在学历教育、或科研成果上,对本职业务工作积极性不高的专业技术人员,尽管可能业绩平平,实践能力一般却可能较早获得任职资格,这样必然会挫伤部分优秀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4)岗位设置不科学,各单位标准宽严不一,导致水平层次不齐,存在不公平现象。

目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主要采取结构比例和控制最高职务档次的办法,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只能按照上级规定的设岗比例实行岗位总量控制,难以真正做到“以事定岗,因事设岗”。在我所,专业技术人才相对密集,一些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因为受到指标限制,参评多次也未能通过评审,挫伤了工作积极性。而在专业技术人员较少的工厂或其他院所,因为指标富余,一些技术、资历等条件一般的技术人员却较早评聘了职称,这样必然会给职称评聘工作的公平性带来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即使在同一个单位的不同部门,由于部门重要性不同,通过率和难易程度有很大差异,容易产生矛盾。

(5)评价机制不适应激励人才辈出的时代要求。

一是评价方法不尽科学。目前职称评审中实行的量化评价难以准确完整地考察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特别是工作创新能力;二是评价考察的内容僵化。按现行职称评审政策,统一要求外语考试合格,才能参加评审,这一要求限制了部分基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评审高一级职称;另外目前职称评审中对专业知识的评价大多通过学历来评判,专业水平则通过工作年限来考量,非工程系列的考试仅在会计、经济、统计、翻译、卫生等系列开展,造成各专业技术系列之间评审条件差异很大;三是评价标准相对落后。比如晋升职称资格条件,明确规定必须达到相应的学历、任职年限等要求,从充分激励人才的角度看,这些限制条件,就成为限制有突出贡献人才、积极上进人才、致力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天花板”。

(6)职称评价体系与现代企业管理不相适应,不能完全满足事业发展要求,不能充分促进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调动其积极性。现代企业发展,强调的是业绩和贡献,遵循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规律,而职称评聘体现的是任职资历,论资排辈。当前,在许多国有企事业单位职称往往与待遇和福利挂钩,评上职称则享受相应级别的待遇和福利,在福利分房、公积金缴纳、医疗、差旅报销和退休金等方面享受对应的待遇。在新形势下,职称制度存在不合理性,人才合理流动才更符合经济发展规律,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多种手段激励人才,才能激发活力和创造性。我所现在虽然实行岗位工资,但在福利分房、公积金缴纳、医疗、差旅报销和退休金等方面仍与职称紧密挂钩,造成一些评上高级职称的人失去了奋斗的动力,同时评不上职称的人丧失了工作积极性,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公平。从外企或私企调入我所的职工,由于原单位没有职称评聘,到我所就没有职称,一切从头开始,一定程度上损伤了他们的积极性,不利于引进社会人才。

4 对策与建议

针对以上具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适时修订评审制度,不断完善评审办法。针对评审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细化标准,堵塞制度漏洞,同时加强协调、沟通,完善成果管理制度,联合相关部门做好成果申报名单的核查工作,尽可能维护实际贡献者的合法权益,让实干者得到尊重。

(2)非工程系列职称评审问题。非工程系列和政工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虽然不是我所的主流,但在不同岗位上为我所的科研生产和科技产业化服务,发挥着辅助作用。我们要根据各专业和岗位特点探索科学的评价标准和体系,定性与定量评价综合运用,最大限度调动在岗人员积极性,促进我所各项事业的发展。

(3)改进职称评审方法,调整评审条件和标准。实践证明,职称评审工作实行单一的考试或评审,都不同程度存在着局限性,只有将二者有机地结合,才能使评审结果更加客观公正。可以参照会计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考评结合的办法,在对申报人员进行统一的业务知识考试的基础上,进行科学合理的评审,这样既可以从一个侧面检验和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印证申报人员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最大限度的保证评审结果的客观和公正。另外,制定评审标准和条件,要突出工作业绩和实际能力,并将其客观量化,使职称资格能真正体现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成就、业务能力与技术水平等情况。

(4)严格实行评聘分开,科学设岗、竞争上岗。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分开的有关规定,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按需定岗,按岗招聘,动态梳理,优胜劣汰”。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任务,科学设岗,合理定编、定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制,竞争上岗,择优聘任,对岗位和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建立能上能下的激励机制,优化人才资源,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从而使专业技术队伍充满生机和活力,增强本单位在发展过程中的竞争力。

(5)建立科学有效的人才评价新机制。建立新形势下以能力和业绩为主要价值取向的人才评价机制,促进高素质、复合型专业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围绕能力和业绩两个方面,结合各系列、专业间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分类对专业技术人员提出明确的有针对性的要求,以能力和业绩作为主要评价依据;区别对待其它要素,不搞“一刀切”。

(6)探索并改进评价制度,淡化职称评聘的福利功能。国家相关部门应明确职称的功能定位、进一步推进职称分类改革、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称评审和考试的管理机制等方面推进职称制度的创新和完善,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分类管理为基础,以构建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评价机制为核心,形成科学、分类、动态、全面的职称体系,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企事业单位可以借鉴欧美等外资企业和知名私企的评价机制,淡化职称的福利待遇作用,设置多条职业发展通道,探索合理、有效的评价机制,如设置首席专家、学科带头人、职业经理人、优秀设计师和金牌营销师等发展通道,分类分级管理,激励各类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参考文献

[1]余兴龙.以公平为导向的职称评审制度构建研究[J].中国行政管理,2011,(11)

[2]李建钟.论职称制度改革[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10,(11):72-76.

[3]董志超.我国职称制度的发展与改革[J].中国卫生人才,2011,(5):66-67.

[4]李越等.新时期我国职称制度人才评价与管理机制的研究[J].西安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6).

[5]余仲华.人才评价工作中存在的六大问题[J].劳动保障世界,2012,(9).

[6]职称制度改革将分类推进[N].团结报,2013-04-03.

第8篇: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工作范文

关键词:专业技术职称;管理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F27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技术职称制度是反映一个人专业技术水平并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依据的一种资格的制度,晋升专业技术职称一般要经过考试或者经过专家评委会评审,整个评审程序严谨而且严格,一般而言每一名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要经历从初级到中级再到高级的晋升过程[1]。

1职称管理制度的意义

1.1打破了专业技术职务上的终身制

近年来,各国有企业按照科学化、规范化要求,不断修订职称评审管理办法,完善专业技术技能鉴定制度,健全专业技术人才多元评价体系,使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核心内容逐步变为“按需设岗、评聘分离、按岗聘任”,并在职务聘任过程中引入了竞争机制,定期考核,定期聘任,优胜劣汰,适者聘任,不适者解聘。这些制度的全面推行和有效实施从根本上打破了在专业技术职务上实际存在着的终身制,有利于建立一个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员能进能出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

1.2激发了专业技术人才的创造性和积极性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专业技术人才在企业内掌握着代表先进生产力的科学技术。专业技术人才的素质直接决定了一个企业的兴衰成败。如何合理使用专业技术人才,是我们面临的一个十分严峻的挑战。职称评聘是激励专业技术人才的重要手段。

1.:3为选拔优秀中青年人才创造了优良的环境

当前,我们企业内以评审、考试和论文答辩相结合的人才评价体系已经运作起来,增加了人才评价内涵,加深了专业技术人员自主改变知识结构的意愿;拓宽了人才评价渠道,重能力、重业绩,改变过去的重学历、重资历的局面,打破了以往在职务评聘过程中“论资排辈”和少数高职称者固步自封、不求上进、不讲奉献的现象。这些制度的不断完善,为选拔优秀中青年人才创造了优良的环境。

2存在的问题

2.1企业技术岗位设置有待调整完善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专业技术人员跨系列、跨专业调整工作岗位日益频繁,有此从业务岗位调整到行政岗位,有的则在不同业务岗位之间进行了交流,这就引发了专业技术职称管理上的一些问题,突出的表现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聘任,管理等环节与轮岗交流之间的矛盾、在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办法中,都对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有明确的规定,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由于工作需要进行了岗位交流,首先会造成其专业与岗位不对口,专业工作年限无法连续计算,因不具备评审申报条件,而无法申报高一级任职资格;其次由于新的部门没有相应的专业岗位设置,人事部门按照“以岗聘任”的原则,无法为其继续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按规定也不能给予相应的工资待遇[2]。

2.2专业技术队伍的考核管理体系有待加强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专业结构不合理,分支机构中普遍存在经济系列比例过高,计算机软件、法律、研究、审计、翻译等人员不足的现象,特别是在中级专业职称中问题尤为突出;二是任期考核制度不完善、由于没有操作性较强的任期目标考核手段,任期考核容易流于形式,造成聘任一次一劳永逸的错觉,使专业技术人员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三是对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不足、总行规定每年不少于40小时的学时,由于实际工作中工学矛盾突出,培训时间得不到保证,影响到整个专业技术队伍素质的提高。

2.3专业技术人员激励机制有待健全

当前的主要问题是:一是随着以考代评的方式逐步推开,使大家注意力只集中在如何通过考试取得相应资格,而分散了立足本专业岗位建功立业的精力,不利于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也扑伤了一部分有实际工作经验,埋头苦干,但由于种种原因未通过考试(特别是外语考试)一部分人的积极性,二是在资格评审、资格确认和聘任上条件不宜简单划一,如政工系列,由于历史原因和实际情况,对一些年龄较大、有一定专业工作经验的同志要求通过计算机、外语考试难度比较大,如果一味要求具备资格则会扑伤这部分人员的积极性[3]。

3专业技术职称管理的措施

自全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改革(实行评聘分开)以来,各类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交由各级专业评审委员会负责,使得评审更加公正、准确、严格,实现了规范化;也为基层企业人事部门减轻了工作强度,促使企业内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由过去的全面管理转变为聘任、考核和监督为主。

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具备两个前提,即有岗位设置和专业技术人员符合聘任条件,二者必备才能保证聘任工作顺利进行,没有岗位或不符合聘任条件,则不能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被聘任后,可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如果没有被聘任,就不能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可以说,聘任是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职责、享受相应工资待遇的依据。它对于调动专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目前,对于最基层的企业来讲,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已经成为职称管理的关键环节[4]。

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期的考核管理,关键是以岗位职责为依据,建立起适合专业技术工作特点和岗位特征的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实施办法,做到专业技术人员考核与行员考核有机结合。实行专业技术人员择优聘任、动态管理。在聘任中实行公开选拔,择优上岗,切实改变聘任后“能进不能出,好坏都一样”的善,逐步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优胜劣汰,合理有序的专业人才结构。

参考文献

[1] 李红云.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意义与方法[J]. 老区建设,2009(04):103-104.

[2] 唐智国,姜艳,潘莲君. 新时期对我国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思考[J]. 浙江理工大学学报,2006(01):78-80.

第9篇: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工作范文

一、目的和意义

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是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基础和前提,合理的确定考核等次,科学地使用考核结果,对保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激励先进,鞭策后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可在激烈的改革浪潮中,提高竞争能力和忧患意识,激励专业技术人员开拓创新、锐意进取,自觉地提高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从而全面提高局的服务三农质量和工作效益。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成绩也是对其进行奖惩、调薪、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续聘、低聘及解聘的依据。

二、组织领导

1.全局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由局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局职称办负责安排日常工作。

2.单位要成立由党政领导、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组成的5~7人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中专业技术人员应占2/3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由专业技术人员选举产生,应尽可能代表级类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考核工作。

3.考核小组由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任组长,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工作。

4.考核小组的职责:

(1)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全面工作。

(2)对被考核人员逐个进行客观公正地评议,并按评分标准(见附表)量化打分。

(3)确定、公布被考核人员的考核打分结果及考核成绩。

(4)受理、调查并处理个人申诉及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5)认真总结,如实填写有关表格,并按时上报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有关材料。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基本项和加分项两部分。

1.基本项考核包括:

(1)政治思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的综合评估。

(2)工作数量及质量。

(3)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4)出勤情况及工作纪律。

2.加分项考核包括:工作、科研获奖及鉴定、获专业技术工作荣誉称号、、出版著作、党政及社会兼职、超工作量等内容。

考核内容中有关项的评分标准详见附表一、二。

四、步骤和方法

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采取定量考核和定性评议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的方法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安排部署。每年12月份由局职称办安排当年全局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的时间及具体要求。

2.学习动员。单位在进行考核时,首先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政策规定及文件,明确考核的目的、意义和方法,统一思想,增强参与考核的自觉性。同时选举成立考核小组。

3.个人总结、填表和提供原始材料。每位专业技术人员要认真全面、实事求是地总结本年度工作情况,写出述职报告,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要指出不足。同时,认真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提供本年度获奖、鉴定、论文、著作、专业技术荣誉称号等材料的原始证件,供考核小组核查。

4.个人述职。单位要组织召开专业技术人员述职会议,每位专业技术人员都要向本单位领导、考核小组进行述职。与会人员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定量考核打分。考核小组要在述职评议的基础上,对每位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评分标准打分。

(1)政治思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质量综合评估:由单位考核小组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方法打分,然后取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得出平均分。单位可自行设计表格进行打分。

(2)基本项、加分项中的定量考核打分:由单位考核小组全体成员按《基本项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表一)和《加分项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表二)自打分,然后取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得出平均分数。

(3)最终得分的计算:最终得分=综合评估平均得分+基本项得分+加分项得分。

6.综合评估,确定考核等次。单位考核小组根据定量、评估计分考核结果,将同一职务人员按得分多少排出名次,确定考核等次。

7.接受监督和复议。单位要将考核结果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以直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反映。考核小组要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复议处理,及时修改,形成最终考核结果。

8.总结上报和公布考核结果。单位要对年度考核认真总结,按要求填写《考核结果统计表》及《年度考核审核备案花名册》,按时将总结报告、表格和相关材料上报局职称办。局职称办审核后的结果要向全体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通报。

经局审核后,对考核等次确定为优秀的人员要进行公示,时间为一周。

五、考核等次确定

1.等次和比例。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等次确定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等。其中,优秀人员不得超过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10%,良好人员不得超过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20%。按比例计算时,小数点后数字可四舍五入。对于同级专业技术人员较少的单位,可进行年度累计比例。

考核等次除受比例限制外,同时要符合最终得分要求。优秀人员最终得分不小于90分,良好人员最终得分不小于80分(得分不符合最低要求者不能按比例确定优秀和良好),称职人员最终得分不小于60分,最终得分小于60分者为不称职人员。

2.下列单位优秀、良好比例可上浮5%。

(1)获国家部委有关司(局)、省直厅(局)及地(州、市)以上党委(政府)授予先进集体称号的单位,获得先进集体称号的当年,优秀、良好比例可上浮5%。

(2)经中央或省业务主管部门评定先进单位,先进单位当年,优秀、良好比例可上浮5%。

3.下列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可直接确定为优秀或良好。

(1)获得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发明创造、科技进步、星火科技、优秀设计、农业丰收、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成果、社会科学、“五个一”工程个人,其获奖当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可不受本单位优秀比例的限制,直接确定为优秀。

(2)对因专业技术工作成绩突出,获得地(州、市)以上党委、政府授予的专业技术先进称号、省直部门授予的全省系统专业技术先进称号,其获先进称号当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可不受本单位优秀比例的限制,直接确定为优秀。

(3)获得地厅级科技进步、农业技术推广、社会科学成果奖等奖项,以及获得县(市、区)科技进步一等奖(不含获得地、县级企、事业单位评选的上述奖项)的定额内人员,其获奖当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可不受本单位良好比例的限制,直接确定为良好。

(4)获得县党委、政府授予的专业技术先进称号、地(州)直部门授予的全地(州、市)系统专业技术先进称号(不含获得地、县级企、事业单位授予的本单位先进称号),其获先进称号当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可不受本单位良好比例的限制,直接确定为良好。

4.凡具有下列几种情况之一者,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1)受到党、政记过以上处分或刑事处罚者。

(2)出勤率低于50%(包括50%);旷工三天以上者(包括三天)。

(3)不能完成本人职务岗位职责中的工作任务,既无研究成果、论文著作、推广开发实绩,且工作效果和质量差、群众反映强烈者。

(4)不认真履行现职岗位职责,拒不接受组织上分配的任务,长期(三个月以上)没有实际承担和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工作任务很轻,经多次动员仍然不愿意接受其他工作任务,私自另谋职业捞取外快,情节严重者。

(5)未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任意迟到早退累计五次以上者。

(6)经工作督查或评估,工作质量不合格者。

(7)职业道德败坏、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影响恶劣者。

(8)工作极不负责,造成严重事故,经济损失严重,影响很坏者。

(9)因工作表现不好或不服从组织分配脱离工作岗位两个月;或因表现不好,长期(三个月以上)找不到接受单位者。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1.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等次连续三年优秀的人员,允许提前两年(包括专业技术工作总年限和任低一级职务年限)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2.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等次达三次优秀或五次良好,可作为达到一项硬化评审条件。

3.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以上,并至少有一次优秀或二次良好,才允许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被评为省部级优秀专家、省部级优秀中青年专家、国务院及我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国家和我省“333”科技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厅(局)、地(州、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或学科带头人(以正式文件为准)的人员,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可不受优秀、良好次数的限制。

4.年度考核等次为不称职者,解聘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低聘或不聘专业技术职务至少一年以上。年度考核等次不称职,当年及低聘、不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不能计入其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所规定的任职年限(即任职年限延长二年)。并在低聘或不聘期间进行考察,若年度考核仍为不称职者,取消其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年度考核等次为不称职者,不能参加当年或两年一次的调薪,同时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

七、其它事项

1.凡未进行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不符合规定的单位,下一年度不得进行新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2.无故不参加一次年度考核的人员,其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在所规定的担任低一级职务年限的基础上增加一年。

3.出国或在国内进修、学习、交流、访问等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参加本年度的专业技术考核,本人也不计入本单位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数。编制在而人不在本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同样落实。

4.科研获奖或授予专业技术荣誉称号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优秀或良好的人员不计入本单位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