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残联依法治理工作计划范文

残联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残联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第1篇:残联依法治理工作计划范文

第二条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对象,是指具有本自治区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有就业要求和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无业残疾人。

第三条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各类企业、事业组织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各单位)以及符合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对象,均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负责制定残疾人就业工作规划或计划;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解决残疾人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残疾人就业工作的规划或计划实施。

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受同级人民政府的委托,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实施。计划、劳动、财政、民政、工商、税务、统计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

第五条 县以上残疾人联合会设立的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业务上接受同级劳动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具体负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组织、服务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残疾人待业调查、就业登记、能力评估、职业培训和就业介绍。

(二)组织残疾人开办集体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

(三)为农村残疾人生产劳动提供服务。

(四)协助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残疾职工劳动争议。

(五)检查各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的收缴和管理。

(七)办理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或者残疾人联合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各单位应当按在职职工总人数百分之一点五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超过0.5人的,按1人计算;不足0.5人的,可免于安排,但需依照规定按比例缴纳保障金。

安排1名盲人就业的,可以按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福利性企业中的残疾人可以计入该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总人数。

在自治区大、中专院校就读的本区残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每2名学生按1人计入该学校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伤残军人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方可计入所在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离休、退休的残疾人和工伤后不符合国务院的《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标准》的工伤职工不计入本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第七条 各单位应当依照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比例,制定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计划,并报送所在地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该计划应当包括计划安排残疾人的名额、工种以及有关的要求。

第八条 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应当根据各单位报送的安排残疾人就业计划和劳动力市场的需求,组织待业残疾人进行职业培训。

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应当为残疾人提供各种职业培训,并给予适当照顾。

残疾人应当积极参加和接受职业培训,增强就业能力。

第九条 各单位可以同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订立定向培训待业残疾人协议。协议内容由双方商定。协议一经签定,双方应当自觉履行。

第十条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应当遵循就地就近安置的原则。

各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可以由当地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推荐,也可以向社会招收。

接收单位对本单位职工的残疾近亲属应当优先录用;对大、中专院校、技校毕业的残疾学生,在适宜的工作岗位上应当优先录用。

开展按摩业务的医疗单位,应当优先录用有按摩技术资格证的盲人从事按摩工作。

第十一条 残疾人被录用后,应当和其他在职职工一样,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办理各种社会保险,并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和劳动合同鉴证手续。

第十二条 各单位应当对 残疾职工进行岗位技术培训,并根据其残疾程度,安排适宜的工种和岗位;在转正、定级、晋升、职称评定、劳动报酬、生活福利、劳动保险等方面,与其他职工同等对待。

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直接投资兴办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帮助残疾人集体从业、个体经营,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给予税收减免优惠和其他方面的扶持。

第十四条 建立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年报制度。各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20日前将“宁夏回族自治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统计表”(以下简称“统计表”)报送同级统计部门和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

统计表属于统计部门报表范畴,各单位填报时,必须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统计表由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会同自治区统计部门统一印制。

第十五条 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本规定第六条规定比例的单位,应当按年度缴纳保障金。每少安排一名残疾人,按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的100%缴纳保障金。

第十六条 保障金按照下列规定收缴:

(一)自治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负责中央驻宁单位、自治区区属单位、外省驻宁单位以及在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保障金的收缴。

(二)行署(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负责行署(市)所属单位以及在行署(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保障金的收缴。

(三)县(市、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县(市、区)所属单位以及在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保障金的收缴。

自治区、行署(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可以分别委托有关单位或者下级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代收前款(一)、(二)项规定的各单位应当缴纳的保障金。

第十七条 保障金必须专项用于下列开支:

(一)补贴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

(二)有偿扶持残疾人集体从业或个体经营。

(三)奖励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及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四)补助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的经费开支。

(五)直接用于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其他开支。

第十八条 保障金应当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使用由各级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做出计划,经同级残疾人联合会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保障金。

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保障金财务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保障金的收支管理,并接受财政和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

收取保障金,应当使用自治区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缴款通知单》(以下简称《缴款通知单》)。

第十九条 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对各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检查。对安排残疾人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发出《缴款通知单》。单位自接到《缴款通知单》之日起10日内,将保障金汇入同级财政专户。

财政、工商、税务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应当协助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收缴保障金。

第二十条 企业、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缴纳保障金从管理费用中列支;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缴纳保障金从行政经费和事业经费中列支。

第二十一条 保障金原则上不能减免、缓缴。确需减免或者缓缴的,由单位提出申请,报同级财政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审批。

中央驻宁单位确因经费困难或企业政策性亏损等原因,需减免保障金的,由中央驻宁单位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财政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审批。

第二十二条 对在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侵犯残疾职工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按侵害程序,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残疾职工造成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单位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或者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由统计部门依法处罚。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在规定期限内不缴纳或者不足额缴纳保障金,又不申请减免、缓缴,或者减免、缓缴申请未获批准而不缴纳保障金的单位,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处以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并每逾期一日,加收5‰的滞纳金。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由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调查取证,提出处罚意见,经同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罚决定。

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截留、挪用保障金或者不按规定使用保障金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2篇:残联依法治理工作计划范文

第二条 五年计划纲要专项资金是指用于实施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计划纲要所需经费,主要来源于各级财政拨款和国家公益金、残疾人福利基金、企事业单位赞助等项资金。

各地应按照“地方投入为主、中央补助为辅”的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五年计划纲要规定任务的按期完成。

第三条 五年计划纲要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只适用于五年计划纲要规定的项目,主要包括:

(一)康复。用于残疾康复、残疾预防和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的补助。

(二)教育。用于残疾人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补助。

(三)就业。用于对失业残疾人的就业服务、职业培训,扶持残疾人就业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补助。

(四)扶贫。用于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残疾人扶贫服务机构工作的补助。

(五)文化体育。用于残疾人特殊艺术活动补助;残疾人运动员选拔、训练、比赛,运动器材购置,残疾人体育运动基地补助,社区残疾人体育活动、特奥活动补助。

(六)其他。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计划纲要规定的其他项目。

第四条 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应根据五年计划纲要确定的任务指标和预算编制要求,按时编制五年资金收支计划和年度收支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

第五条 中央财政安排的五年计划纲要专项资金,一定五年,分年度安排。其中补助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部分,分别列入中央部门预算;补助地方支出部分由财政部商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达给省级财政部门,拨款文件抄送省级残疾人联合会、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第六条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依据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承担的五年计划纲要任务指标进行分配,适当向西部地区倾斜。补助项目和标准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商财政部共同制定。

第七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应根据上级补助资金和社会筹集资金情况安排相应资金。

第八条 各级地方财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接到上级补助资金后应及时分配和下达,不得截留和任意改变资金用途。

第九条 五年计划专项资金可以结转下年使用。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将根据情况扣减下一年度补助经费。

第十条 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应按五年计划纲要的要求按时完成任务指标,及时编报五年计划专项资金决算报表,并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逐级汇总上报。省级残疾人联合会于每年3月底前向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报送上一年度全省(自治区、直辖市)专项资金决算情况;每年4月底前,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向财政部报送上一年度全国专项资金决算情况。

第十一条 五年计划专项资金必须纳入各级残疾人联合会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第十二条 用五年计划专项资金购置的材料、物资和设备等属于国有资产的,要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第十三条 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对五年计划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和挤占专项资金等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法规的,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3篇:残联依法治理工作计划范文

一、2015年工作回顾

(一)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有质有量。

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目的是为上级残联制定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提供详实的科学依据,我县参与此次调查的共有2乡16镇,总计269个村/社区。专项调查底册共有残疾人10612人,其中进村入户调查人数:10223人,采用电话调查的人数3人,入户调查率:99.97%。落实了专项调查工作经费5万元。集中举办了二期调查员培训班,培训调查员100名,分别到三个人口多,残疾人数量大的乡镇举办了培训班,培训调查员76名,培训效果明显,参加学习的调查员掌握了调查表的内容填写要求,错误率低,工作开展得较为顺利。在调查数据初录和复录阶段,为确保系统录入的数据与纸质表内容保持一致,做到准确无误,我会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在各乡(镇)精心挑选了熟悉电脑操作、责任心强、业务能力素质高的残疾人专职委员组成数据录入工作小组,集中在县残联实行封闭式管理,统一食宿,全力承担我县残疾人调查表的系统初录与复录工作,县残联专项调查办公室负责人全程督导。圆满完成了我县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数据上报工作。

(二)“助残日”系列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

在第二十五次全国助残日期间,XX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紧紧围绕“关注孤独症儿童,走向美好未来”活动主题,早安排,早布置,在全县上下营造了浓厚的扶残助残氛围。

一是5月6日,县残联就第二十五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主题、县残联的初步安排向县委分管领导汇报,得到了县委分管领导刘龙林副书记的支持,县残工委向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下发了开展第二十五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在助残日期间要为残疾人做好两件以上实事,张贴助残日宣传标语,营造出浓厚的扶残助残氛围。

二是5月13日,县残联邀请XX市第三人民医院孤独症治疗专家来我县为全县孤独症儿童及家长讲授孤独症的临床症状、诊断以及抢救性康复等知识,并与家长、老师进行互动交流,现场认真解答家长们提出的各种疑难问题。活动中,县残联还为每个孤独症儿童家庭送上了300元慰问金,并呼吁社会多关爱、关心孤独症儿童的教育、康复、生活等问题。XX新闻联播在助残日当天对此次活动进行了相关报道。

三是5月13日,县药监局工作人员到县特殊教育学校,专题为在校的残疾学生讲了一堂食品药品安全课,辅导学生们做了一套康复操。

四是5月13日下午,我县举行了上海拉夏贝尔服装有限公司服装捐赠发放仪式,有31名残疾人到场参加活动,领取了合身的衣服,宣传了上海拉夏贝尔服装有限公司助残善举。

五是动员助残志愿者开展助残活动。5月14日上午,“康复乐”脚病修治专业店10名技师,自备车辆,自带药品,到八都镇敬老院为在该院生活的40多名老人修脚,治疗脚病,并为每位老人送上一双袜子、一瓶药膏。

六是县残联在5月14日组织全县各乡镇残联理事长、残疾人专职委员共36人开展登山活动,这36名残疾人工作者团结协助,兴致勃勃,登上了XX县最高峰---大东山,感受了作为一名残疾人工作者参与集体活动的愉悦心情,体现了我县残疾人工作者团结奋进的精神风貌。

七是各乡镇残联、县民政局、教体局、妇联、卫生局等县直单位在助残日期间悬挂了助残宣传横幅。

(三)贫困残疾人摸底调查工作圆满完成。

按照XX省残联、XX省民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省开展贫困残疾人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赣残联字〔2015〕40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县贫困残疾人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顺利实施,我会高度重视,迅速反应,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贫困残疾人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通知各乡(镇)残联、民政所要高度重视,将此次摸底调查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按照相互职能密切配合,加强沟通,相互支持。由民政所负责提供享受低保、五保供养的所有残疾人名单;残联负责组织、核残、统计、汇总等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报摸底数据,为协助上级部门研究制定我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方案提供准确地数据依据。

(四)各项民生工程残疾人项目顺利实施。

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和市残联下达的任务,我会认真开展好了各项业务工作。

1、康复工作:一是我会于4月和10月,两次组织XX康明眼科医院王木保院长一行11人,深入到我县各乡(镇)开展“白内障免费筛查”活动。共筛查总人数为360人,其中患白内障总人数有118人,有48人可行白内障手术,目前已有10人接受了免费手术,缓解了患者的经济负担。二是认真做好了全县重度聋儿(人工耳蜗)救治康复对象申报工作,组织了0-6岁4名、7-17周岁3名聋儿参加了省残联的人工耳蜗筛查。三是继续与市、县精神病院合作,将残联精神免费救助资金与省级重性精神病贫困患者免费救助资金整合使用,将我县346名持证精神病患者全部纳入了免费服药、治疗救助范围,超额完成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工作,并设立严重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专项救治和监护人奖励基金,大大减轻了患者家庭的沉重负担。同时,切实加强了20个社区康复站管理,为1000名残疾人提供了康复救助与服务,并建立了康复需求评估档案,已完成任务数的100%。

2、教育工作:理事长亲自带队深入到全县18个乡(镇),协助县特殊教育学校开展了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筛查工作;为3名贫困在校大学生每人发放了助学金2000元。

3、就业和扶贫工作:按照省、市残联的工作部署,开展了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为主题的残疾人就业援助月活动,帮助用人单位与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搭建了一个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的平台,活动为14名残疾人在县工业园区企业找到就业岗位;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形式安置残疾人专职委员28名,认真落实了140名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上岗工作,专职委员、管理员工资报酬,年底统一由县财政局通过“一卡通”形式直接划拨到他们帐户。

今年加大了向上级争取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种、养殖业资金的力度,向省残联争取了种养示范基地和种养大户两户,为贺远庭、李连娇、周文诚、袁贱根、彭冬生等五人做好了残疾人种养大户示范基地的向市申报工作,并争取了二户,鼓励他们更好地辐射和带动周边残疾人就业和共同发展致富。

结合XX县委、县政府的“双学双用双服务工作”,我会分别在白水镇井冈蜜柚种植基地、冠山乡、醪桥镇叶小平水产养殖基地、县残联职业培训中心、盘谷镇优质稻种植基地等共开办了10期“双学双用双服务”讲习班,为县残联领导干部及残疾群众传授了相关的专业技术,帮助当地的残疾人自主创业。

4、工作:我会与县局、各基层残联加强联系,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及时处理好残疾人来信、来访案件。定期排查不安定因素,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在残疾人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把握,认真做好疏散、化解、劝返等工作,一年来接待来访8余人次,来信5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11件,维护了正常的秩序。

5、办证工作:我会切实加强了《核发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残疾人证评定标准,一年共换发残疾人证1216人次。

(五)其他中心工作开展有条不紊

1、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治理,进行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专项整治。自开展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治理工作后,我县残联进一步加强整改,我会健全和完善了《XX县残联机关管理制度》,从四个方面明确了十一条规范举措,对改进工作作风和密切联系群众提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要求和制度化、长效化意见,严明纪律要求,加强监督检查,使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落实。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各方面的规定。下基层调研密集开展,坚持轻车简从,简化接待。做到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不开,改为以电话通知或文件形式布置工作。可合并召开的会议采取开套会合并召开。2015年至今以残联名义召开的全县性会议活动,综合数量和规模,与八项规定前相比,精简了50%,大大降低了开支,提高了效率。

2、开展发展环境深化年活动,重点围绕“三单一网”建设,我会严格按照县里“全集中、全到位”的要求,县残联办证窗口进驻行政服务中心,服从县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为全县残疾人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加强整治,摒除作风,加强依法行政意识。

3、高度重视法治XX建设,把“法治XX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责任目标,健全了法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认真做好残疾人矛盾调解、矛盾纠纷排查、提供残疾人法律维权服务等工作,并积极组织县残联领导干部参与网上法律知识考试,为普法依法治理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4、切实抓好精准扶贫工作。县残联多次深入水田乡富口村开展精准扶贫调研,鼓励富口村6户贫困户立足特色抓项目,指导他们走养牛致富的路子,作为他们增加收入、提高效益的重要举措,并在中秋节期间为他们送去粮油等慰问品和每户300元慰问金。

5、认真抓好美丽乡村建设。因地制宜,落实各项措施。县残联从办公经费中抽出10000元资金,帮助阜田镇育贤村抓孙家小组好村级基础设施建设,整治村容村貌,重点抓好路、水、厕和绿化等工作。同时,建立健全挂点村联系制度,确保全年工作有序进行;同时坚持重大事件报告制度,落实节假日值班制度。开展了法律宣传活动,组织全村党员干部及部分村民认真学习了《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残疾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大力提升了全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水平。

6、扎实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今年以来,我们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坚持排查矛盾、化解纠纷、分析原因、妥善处理、消除隐患等工作措施,努力构建维持社会稳定的坚固防线,切实做到了排查矛盾、化解纠纷、稳定人心、巩固稳定。一是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做到了改制企业遗留问题和其它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底子清、情况明,及时发现和处理矛盾纠纷。二是完善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建立健全了检查监督、责任追究、请示汇报、奖惩等管理制度,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三是对机关和企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调处工作拿在手上,抓出成效,坚持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四是坚持“三个原则”,努力构建维稳防线。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归口调处,把确保一方稳定的责任落实到了各企业和单位;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坚持“工作在前,各负其责”的原则,经常分析、预防不安全苗头。大力开展综治、禁毒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采取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在职工和居民中进行宣传,全年宣传达到2次以上。加强对干部、职工及住宅区居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内容的教育活动,不断化解矛盾,稳定人心,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全年没有发生越级群体性和个别上访事件,确保了一方稳定。同时,认真抓好阜田镇育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示范村建设工作,牵头召开协调会三次,落实帮扶建设资金6万元(每个单位2万),搞好了硬件建设。

7、积极参与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今年以来,县残联加强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自查和自测自评工作,对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逐项进行核对,对已经达标的项目,全力进行巩固,并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对尚未达标的项目,进行归纳梳理,加强了对周边环境卫生、市场秩序、交通秩序、绿化美化、等重要问题,进行反复督查、整改。同时,努力做好学雷锋志愿服务和身边好人榜的工作,做好了肖晓明作为“中国好人”的推选工作。

二、2016年工作计划

1、继续加强与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的联系,将贫困低保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及时掌握重度残疾人是否享受低保的工作动态,力求做到不遗漏、不误报。切实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补贴范围,完成好我县低保重度残疾人补贴发放工作。

2、主动联系县就业服务局,以创新培训方法、丰富培训内容为手段,采取集中培训和基地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切实做好我县城乡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培训结束后,积极帮助他们寻找合适就业岗位,大力倡导、鼓励和支持残疾人自主创业。

3、认真贯彻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进一步摸清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底数提高我省残疾儿童入学率,继续做好6-14周岁的适龄残疾儿童相关信息的收集、建档工作。

4、全面完成下年度民生工程各项工作,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将信息资料录入到相关业务系统,确保数据录入及时、准确。认真做好台帐、年报、快报的上报工作。

5、切实做好三进三解三促走访活动、精准扶贫、新农村建挂点帮扶、提升大走访等县委、政府中心工作。

第4篇:残联依法治理工作计划范文

一、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为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我会切实加强对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调整、充实、完善了我会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年度计划和工作实施方案,落实领导责任制,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

二、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和残疾人法律素质和意识

1、开展机关干部学法活动。我会采取集中学习与分组学习相结合、专题辅导与自学相结合、专门学习与会议安排相结合等方式有计划、有重点的部署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任务,重点围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及《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以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为重点,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把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依法办事”上来,增强法律素质和法律责任,切实做到、做好依法行政。采取做试卷、听讲座、看录像等形式,加大对机关工作人员法制教育培训。每年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种法律法规学习和培训。

2、为了适应普法工作的需要,建立健全了组织制度、学习制度、责任监督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普法逐步走上制度化轨道。我会将遵纪守法和岗位法律知识掌握情况作为技能素质必备内容,列入年度绩效考核的德、能、勤、绩、廉计分标准。还将政策法律素质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指标。

3、在残疾人中广泛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为提高残疾人法律意识,我会举办2期残疾人法律法规培训班,邀请了区司法局、区法律援助中心、云南国力律师事务所和区交警大队几位多年从事法律工作的同志进行授课,结合案例分析讲授了《宪法》、《婚姻法》、《物权法》、《继承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并课堂发放《法制宣传手册》和《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小册子,播放法制教育片《罪与罚》及《云南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来自城区肢残人、聋哑人、盲人参加培训,此次法律法规培训采取寓教于乐的方式进行,深受各位参加学习的残疾人朋友欢迎。五年来,我区的维稳工作特别艰巨,区政府整治道路交通秩序,清理残疾人利用代步车客运、“两会”“两个奥运会”期间及交运集团上访事件等,我会接到化解残疾人思想工作和领导包保骨干任务后,从领导到干部职工全部按区委、政府的统一要求,深入 社区和家庭做到包保到人。及时兑现优惠扶助政策,帮助残疾人联系统一购买了专用代步车,并给予购买车辆的残疾人每人补助元,帮助6名残疾人办理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政府公益性岗位安排了44名残疾人就业,有效遏制了残疾越级集体上访的势头,促进我区社会稳定。五年中共接待上访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属1012人(次),受理案件226件,处结率达98%,回告率达100%,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无残疾人群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区残联被省残工委、省残联授予“残疾人维权先进县(区)”称号。

三、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加强机关依法行政工作

1、在不断推进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致力于在法律法规与实际工作开展的结合上下功夫,建立健全行政许可受理、审查、听证、现场审核、行政执法责任及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及时在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及宣传材料上公布残联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水平。

第5篇:残联依法治理工作计划范文

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残疾人劳动就业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令、法规,以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划建设为主题,采取“四种”方法,“五种”模式,大力开展残疾人培训、就业、执法工作,彰显“六大”特色,开创全县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新局面,为改善全县残疾人民生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目标任务

2013年,开展残疾人及家庭成员培训1500人,其中:特殊技能培训50人,职业技能培训200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1000人,实名制培训250人。安置残疾人就业120人,其中集中就业20人,分散安置20人,个体从业80人。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70万元。开展残疾人宣传、调研、、维权等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理论学习,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政治业务综合素质。认真学习党的十精神实质;认真学习残疾人政策、法律、法令、法规;认真学习残疾人培训就业专业知识。全面提升全体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业务技能和独挡一面的工作能力。

(二)加强规范化建设,整体推进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达标。根据宜市残联[2012]57号、宜市残就[2012]17号文件精神,积极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委、财政等部门,做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人员编制科学合理,工作经费保障及时,机构运行高效顺畅,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全面实现统一服务对象、统一业务流程、统一机构标识、统一人员标准和统一服务准则的“五统一”规范化建设。

(三)严明财经纪律,把有限的助残资金用到残疾人身上。加强扶残助残资金管理,做到年初有预算,年中有检查,年末有决算。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实行财务公开透明,倡导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压缩非生开支。强化扶残助残项目建设,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督办、年末有验收,项目扶持到户,资金扶持到人,影像资料齐全,做好跟踪服务。

(四)开展技能培训,提升残疾人就业竞争能力和生存能力。采取“特殊培训针对性、职业培训专业性、农技培训实用性、法律培训规范性”的方法,计划培训残疾人1500人。其中;特殊技能培训50人;职业技能培训200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1000人;实名制专项培训250人。通过特殊技能、职业技能、实用技术培训,提高残疾人科技文化水平;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改善残疾人的生存状况。

(五)着力安残就业,缩小残疾人与正常人生活质量的差距。采取“依山就源安置、集中就业安置、分散按比例安置、异地联合安置、个体从业安置”的方法,计划安置残疾人就业120人。其中:县内残福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20人;县境内企业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20人;个体从业安置残疾人80人。真正达到“安置一人、幸福一家、和谐一片、稳定一方”的目的和效果。

第6篇:残联依法治理工作计划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为目标,以《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标准》为依据,充分利用社区卫生医疗服务机构和社区服务资源优势,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促进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社会化工作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卫生、残联等部门协同合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为康复对象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

2.从社区实际出发的原则。将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依据社区康复对象的具体需求制定适宜的康复工作计划,为康复对象提供个性化服务。

3.低投入、广覆盖的原则。以较少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获得较大的服务覆盖面,保障康复对象的基本康复需求。依托康复机构,深入康复对象家庭,培训亲友,以科学、简便的康复技术,使大多数残疾人享受到方便、快捷、廉价的康复服务。

4.预防为主、抓早抓小的原则。大力宣传普及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建立健全预防机制,落实随报制度,从0—6岁儿童抓起,做到早期干预,早期预防,早期康复。

三、主要目标

通过在全区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达标单位活动”,力争到20*年底,以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单位,社区康复室设置率达80%;各社区康复站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社区康复协调员配备率达80%,社区康复协调员的培训合格率达95%;残疾人康复需求筛出率不低于60%,残疾人康复服务建档率达到90%,残疾人及亲友对康复服务的满意率不低于85%。

四、部门职责

(一)区残联

负责组织协调区民政、卫生等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1.制订社区康复计划。指导社区对康复需求进行摸底调查,确保康复需求筛出率不低于60%;建档立卡、组织宣传,为社区残疾人建立康复服务档案,确保建档率达90%;做好工作记录,动态掌握康复需求与服务情况。

2.协调组织区卫生部门进一步完善、保障残疾人基本医疗,制定贫困残疾人享受康复服务的优惠政策。

3.配备社区康复协调员,落实好康复工作经费和社区康复协调员工作补贴经费。

4.制订培训计划,对社区康复协调员和部分残疾人亲友进行相关康复技能培训。

5.完善区肢体残疾、精神残疾、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智力残疾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和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站工作职能。督促社区康复协调员在社区服务卫生机构和上级康复机构的指导下,组织病情稳定的精神病患者和智力残疾人开展工疗等康复活动;指导聋儿家长进行听力语言康复训练。

6.会同区卫生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开展知识、技能培训,工疗和心理疏导等康复活动,帮助社区配备经济实用、便于社区使用或家庭租借的康复器材、辅助用具和康复普及读物。

(二)区发改委

负责将残疾人社区工作纳入社会发展整体规划、社区建设规划和年度公共卫生建设范畴,合理规划,推进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

(三)区卫生局

1.督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社区康复室,重点开展残疾人医疗康复工作。

2.负责残疾筛查、诊断,督促社区康复协调员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入户进行残疾人筛查和功能评定,早期发现各类残疾,掌握各类残疾人的状况。

3.督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依据筛查、诊断结果,对需要进行康复治疗和医学功能训练的残疾人实施康复治疗和训练。包括对视力、听力、智力等障碍者进行早期干预筛查、诊断并转介,对肢体障碍者,进行运动功能、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等能力训练,对精神病患者进行合理用药指导和心理辅导。

4.做好康复知识普及宣传,为社区残疾人及其亲友举办知识讲座,开展康复咨询活动,传授残疾预防知识和康复训练方法。

5.督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社区康复疑难患者转介到上级医疗机构或专门康复机构。

(四)区民政局

按照培育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的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指导社区居委会依托本社区现有服务机构和设施,安排固定的残疾人活动场所,在社区设立社区康复站,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2.协调区卫生局、残联等部门,依托老年“星光计划”的实施,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社区康复室,确保社区康复室的设置率达到95%。

(五)区财政局

负责对区残联申请购买康复设备器材、康复(站)点改造、康复人员培训等经费进行审核。

(六)池阳、秋浦街道办事处

1.制定本辖区培育活动具体工作方案,提出社区康复站的建设计划,确定家庭康复的重点对象。

2.做好康复需求的调查,制定康复需求计划,支持协调各项培育活动开展和落实,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培育活动其他任务。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的领导,区政府成立贵池区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残联,负责此项活动的计划制定、组织开展等日常工作。

六、工作任务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社区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做到上下联动,为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多渠道筹措资金。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活动所需工作经费以财政拨款为主,社会筹集为辅。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确保辖区覆盖人口每人每年不少于0.30元。

(三)建立康复机构。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普遍设置社区康复室,配备专职康复医生,重点开展残疾人医疗康复工作。各社区居委会要依托社区现有的卫生等各类服务机构和服务设施,建立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的残疾人社区康复站,并配备专职康复协调员及相适宜的康复器材、辅助用品、康复普及读物,积极开展康复训练与服务。

第7篇:残联依法治理工作计划范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兽药监管工作,提升兽药质量,降低兽药残留危害,促进养殖业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加大假劣兽药和违法案件查办力度,进一步规范兽药市场经营秩序;强化兽药和兽药残留监管,兽药产品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进一步提高。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

1、禁用兽药(品种见农业部第193号公告、第560号公告)及未经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兽药;

2、假劣兽药(品种见2008年兽药质量通报)及兽药标签组方违规产品;

3、非法企业生产的非法产品;

3、猪、禽、牛奶等动物性产品中禁用药物、抗生素(抗菌剂)类药物残留;

(二)重点单位

全县13乡镇所有经营兽药的单位和个人及使用兽药的单位和个人。

(三)重点区域

田园镇、柯街镇、卡斯镇、湾甸乡、漭水镇、勐统镇。

四、整治任务

(一)强化兽药gmp监管。加大兽药gmp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巩固兽药gmp成效,提升行业整体水平。

(二)组织兽药市场整治。加大兽药市场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重点区域非法企业、非法产品;加强兽药重大案件查处、曝光工作,进一步净化兽药市场;建立健全兽药重大案件查办、报告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三)加大兽药抽检力度。组织实施兽药监督抽检计划,完善兽药监督抽检制度,规范兽药抽检程序,建立兽药产品抽检与执法联动机制,加大假劣产品通报、处罚力度,提高兽药合格率。

(四)加强兽药使用管理。开展兽药安全合理使用政策、技术指导,建立兽药使用制度,完善养殖用药记录,加强安全用药知识普及,提高养殖用药水平。

(五)加强兽药残留监控。组织实施动物性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开展药残监测,完善残留超标追溯制度,降低残留超标率。

五、工作要求

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要细化方案,明确责任,认真组织落实本方案。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二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整治工作方案。三要严格执法、组织落实,在整治活动中采取专项检查与综合治理相结合,交叉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法规宣传与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四要通力合作、协同作战,积极会同公安、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加大整治、查处力度。五是突出重点、查处大案要案,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对大案要案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厉处罚。

六、工作安排

本方案实施时间为2009年4月至12月。

(一)部署阶段

2009年4月,我局制定下达2009年兽药监督抽检计划、2009年动物性产品中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全面部署兽药质量监督检测和残留监控工作重点。

(二)集中整治阶段

1.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开展兽药gmp监管、市场整治和安全用药活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及时曝光。

2.各兽药和兽药残留检测任务承担单位按要求认真完成兽药和兽药残留抽检工作,按时上报检测结果。

3.组织开展兽药市场执法重点检查和交叉互检活动。

4.加强兽药合理使用指导工作,结合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积极组织兽药法规、安全用药科普宣传报道和资料发放活动。

第8篇:残联依法治理工作计划范文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县残疾人工作做到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推进“一个战略、两大支撑、三个转变、四大建设”,扎实做好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工作,保证了政令长通;为保证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集思广益,进一步明确我县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目标。

二、党建工作情况

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深入开展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扎实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廉政制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有工作部署,平时有检查、工作有总结;二是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列入年度领导班子学习和执行的重要内容,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民主测评满意率100%;三是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和党性修养。要求领导和干部自觉遵守廉政纪律,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保持领导干部优良作风;四是严格依法办事,办结率100%。对干部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五是认真解决残疾人反映的问题,对反映的问题能解决的及时解决,暂时不能解决做到耐心解释,无一起恶性事件发生,无一起到县、市、省集体上访事件发生。

2.党建工作。坚持“”制度。以转变党员干部作风为检验,以群众满意为价值取向,机关在职党员3人均创建示范岗位。切实加强“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活动力度,采取实物和救助等形式扶持,县残联投入资金共3千余元对海云乡严湾村的6户贫困党员残疾人家庭进行对口帮扶,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扎实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果。

三、残疾人“民生工程”工作

(一)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任务1548人。多重并举促进残疾人就业。一是县残联组织残疾人参加乐山市举办的残疾人专场招聘会,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二是积极推荐残疾人到县内企业就业,实现残疾人集中就业;三是加强了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增收力度,促进残疾人就业;四是多方为残疾人寻求就业门路,为残疾人介绍就业22人。五是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根据自身潜能,发挥自身优势,居家发展养殖业、种植业和手工业,实现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1251人,完成任务的79%。

(二)为残疾人扶贫解困任务201人。我会从5月24日至7月9日,分10期对211名贫困残疾人进行实用技术培训,邀请畜牧兽医师为残疾人讲授生猪等畜牧的饲养管理、饲料的选择、疾病防治等。农村贫困残疾人种养殖技术培训任务201人,完成211人,完成任务的105%。截止7月9日,为211户贫困残疾人无偿赠送仔猪,改善贫困残疾人的生产生活条件,完成扶持任务的105%。

(三)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任务144人。通过乡镇摸底调查,县残联严格审核,已完成144人的居家托养资料归档等工作,下一步兑现600元?每人.每年的居家托养补贴。

(四)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任务24户。对申报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改造完工后,由乡镇残联组织检查验收,县残联审核,对改造符合条件的实行2500元?户的补助,目前已完成13户改造任务,占任务的54%。

(五)为贫困家庭脑瘫儿童实施手术1人、康复训练12人。截止目前已经送往416医院1人前去手术,送10人到乐山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前去康复,完成任务的84%。

(六)听力康复任务3人。已送了6名残疾儿童到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康复,送了1名到416医院进行耳蜗手术。

(七)贫困残疾人亟需的辅助器具适配任务152人。已经配送121人,完成任务的80%。

四、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促进残疾人就业

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力度。2013年由县残联、县地税局、县财政局联合以沐残联(2013)11号发至全县各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大力宣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县残联将此文件亲自送到县内各大企业。以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促进残疾人就业。

五、狠抓业务工作,提高为残疾人服务水平

(一)农村贫困残族人危房改造10户任务。已经全面完成。通过乡镇验收,县残联抽查,验收合格后,已将12000元?户资金补助给残疾人。

(二)康复工作。认真开展康复服务工作,改善和恢复功能,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残疾人康复21人,其中:肢体4人,脑瘫儿童11人,听力6人。用品用具供应:轮椅34辆、大小拐杖48根、助听器2付、助行器8付,采取无偿赠送的方式,为重度残疾人提供了方便。贫困精神病人免费治疗6人,为患者家庭分忧解难。

(三)劳动就业工作。为进一步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帮助残疾人就业,积极组织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人才培训,实施就业援助和职业介绍工作。

(三)宣传文体工作。将残疾人宣传文体工作融入我县工作的范畴,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元旦、春节、爱耳日、助残日等节日开展扶残助残活动。在第二十三次“全国助残日”活动期间,县残联和相关部门在中心城区悬挂标语10余幅,县残联与县广播电视局协调在沐川新闻台滚动播放我县残疾人自主创业,自强不息的典型事例,播放第“二十三次”全国助残日“宣传口号”,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积极宣传残疾人事业,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好评。助残日期间全县各乡、镇共张贴宣传标语40余幅,办宣传板报19期;残疾人文体活动是展示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的重要方面。

(四)教育工作。协助教育部门认真做好残疾儿童九年制义务教育工作,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4%,做好残疾考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考入大学的救助扶持工作,为贫困残疾人子女圆大学梦。

(五)、维权工作。认真做好维稳工作,落实工作制度。成立以理事长为组长的、维稳工作领导小组,专人负责,每月召开两次维稳专题会议,排查不稳定因素。按时上报报表,无赴省、进京、到市县集访事件,半年来接待残疾人来访57人次。残疾人法律咨询及服务27人次。完善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协调各部门解决残疾人生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做好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调查摸底工作。

(六)做好“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工作。做好“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信息平台的软件和硬件建设工作,确保全县残疾人基本情况和需求情况及落实情况进网入库。2013年省、市残联下达我县“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录入任务12540人;计划11286人;落实11286人;落实总项次62073项次。全部分解到各乡镇,通过举办乡镇残联骨干培训班,县残联“量服”工作指导员亲自到乡镇进行督促指导。到目前已完成“量服”录入2608人;计划2608人;落实2593人;落实总项次20707项次。全县乡镇残联正在抓紧落实该项工作,力争8月底全面完成。

(七)、组织建设工作。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专门协会作用,促进专门协会实现“三个活跃”,落实各专门协会工作经费。做好县、乡残联干部、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培训,195个村、16个社区残协积极开展工作;完成了5个示范乡镇,2个示范村,2个示范社区的建设。认真抓好志愿者队伍建设,成立青年志愿者助残站19个,助残志愿者累计人数达840余人。认真做好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办证工作,已办理二代残疾人证5000多个。

六、做好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救助工作

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我县贫困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到应保尽保,根据沐府办函[2011]71号文件精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度残疾人政府补贴工作已全面实施,由县政府按照最低标准为全县19个乡镇2162名重度残疾人全额代缴新农合和养老保险费,使城乡重度残疾人参加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农合覆盖率100%。在春节期间开展“温暖万家行”活动,共慰问了314户贫困残疾人,折合资金68300元,并对13户进行了临时救助,救助资金21500元;

七、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

年初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对44户计生户进行信息、技术和实物扶持,为基地解决生产生活扶持资金2千元,帮助“三结合”对象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八、综治工作

按照要求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完善了综治工作责任制和“大调解”工作体系,矛盾纠纷排调解率达到100%,成功率98%;督促职工教育好自己的家属、子女不参加组织,并带动亲属共同参与“创安”、“创模”工作。及时妥善处理残疾人的来信来访,按时办结率100%。

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积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加强领导,将机关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纳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建立了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措施,完善了卫生公约、“门前三包、院内四自”工作职责、环境卫生工作制度,落实了工作责任和专门聘请了一名卫生保洁人员,机关内部保持通风、舒适、干净,环境优雅。

十、存在的问题

半年来,我们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一是由于客观条件和残疾人自身障碍的影响,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还有较大的差距,看病、治病难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相当一部分残疾人贫困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基本生活需求难以稳定保障;二是残疾人在康复、就业、教育等方面存在许多困难,优惠政策未能有效落实;三是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的长效机制还不健全;四是扶残助残风气还未形成,社会上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对残疾人的歧视和偏见,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的事件还时有发生,残疾人维权依然艰难;五是个别残疾人存在一定依赖思想,缺少自强、自立精神,有等、靠、要的现象。

下半年工作打算

1、做好残疾人的基本情况调查,实施好残疾人“民生工程”工作。

2、摸清全县各类企业底数和基本情况,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提供依据,同时加大社会各界按比例安置残疾人的宣传力度。

第9篇:残联依法治理工作计划范文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于1990年12月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11年4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1994年8月省人大常委会颁布了《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残疾人保障法》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明确规定了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文化生活和社会保障等权益,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创造平等的条件与机会,保障残疾人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与全国人民一道共同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提供了法律保障。

区残疾人联合会作为我区为残疾人服务的基层组织,始终把为区内2万余名各类残疾人排忧解难作为我们的天职。几年来,依据《残疾人保障法》,区残联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广大残疾人服务的思想,坚持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落实好广大残疾人的根本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积极当好区委、区政府的参谋与助手,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切实履行“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全面推进残疾人工作,真真切切地为广大残疾人提供服务和保障。

在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方面,区残联近几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着重抓好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推荐工作,积极鼓励残疾人走向社会。

对残疾人进行劳动职业技能培训,安置残疾人就业,充分发挥残疾人参与社会的能力,是残联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2005年以来,我们先后为各街、镇有就业要求的残疾人提供了各种形式和层次的职业技术培训,先后举办了种植养殖、经营修理、保健按摩及微机操作多种类别的培训班,共为区内2100多名各类残疾人进行了培训和指导。2011、2012连续两年,我区残疾人代表均在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优秀奖。今年我们已和市残联合作组织了多批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对区内有就业要求的460名残疾人进行种植、养殖、加工、修理和微机操作等方面的实用技术培训。

就业是残疾人生存之本,安置残疾人就业,带动残疾人融入社会,并参与社会劳动,发挥他们的潜能是发展残疾事业的根本之路。几年来,我们依据省政府第71号令《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积极拓展残疾人就业渠道。2005年以来,我们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467人,扶持520名残疾人自谋职业。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残联《省残疾人“万人就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区残联2010年以来累计对区内610名残疾人提供启动资金为他们创业或自主就业提供扶持。

根据省政府165号令,自2005年开始,区残联会同税务部门对区内未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和单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年来,区残联共征收残保金3814万元。特别是2012年达到980万元。残保金的收取有力地保障了残疾人就业培训、康复训练、基础建设等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

2、重点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努力帮助残疾人树立自强、自立、自尊的生活信心。

康复工作是残疾人工作的中心工作之一。做好各类残疾人的康复工作是帮助残疾人树立生活信心,提高残疾人生存质量,帮助残疾人重新走向社会的基础。几年来,根据省市残联的指示精神,结合区内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积极构筑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网,努力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强化对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和救助,增强普通群众的残疾预防和自我康复意识,努力实现区内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整体、均衡发展。

2011年至2012年区残联在区内已建立的社区康复站的基础上,按照《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检查验收》中的建设标准,依托各街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选择合适的场地建立了18个符合标准的社(村)居委康复站点,每个站点均配备了相同的康复器材与训练设施以及专业的指导医生和专职的管理人员。

2011年11月根据市残联康复工作规划,我们与市三院合作在该院建立了“区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在该中心内组建“区肢体残疾、精神残疾、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康复技术指导组”。

2010年10月,根据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实际需要,经区政府批准,我们在马鞍山路与当涂支路交口处购置了一栋综合楼,用于建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该综合楼建筑面积4030平方米,位置优越,结构合理。我们计划在该中心内开展孤独症儿童心理康复治疗、脑瘫儿童康复训练、孤寡残疾老人托养、肢体残疾康复训练等内容的康复服务项目,同时开展残疾人劳动就业培训、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等,把该楼建设成我区的一个综合性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中心的建成将使我区的残疾人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展现一个全新的面貌,也将成为市残疾人工作的一个闪光点。由于该楼购置手续较为繁琐,我们正与市土地和房产部门协调,将与2010年上半年结合我区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活动,全面启动建设计划。

随着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和区内各社区康复站点的建设及区康复技术指导中心的成立,遍及全区、体系完整的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正逐步显现。

几年以来,我们根据市残联的统一部署,根据区内残疾人的实际情况,累计为区内肢残人捐赠轮椅有180多辆,进行假肢装配70多人;为区内精残病人建立小药箱16个,为精残病人免费发药830人次,免费住院56人次;进行聋儿语言训练370多人次;残疾人辅助器材供应720多人次;进行成人肢残康复训练75人次。进行低视力配助视器232人次。2010年,我们将根据《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确立的各项康复规划,继续开展上述工作,努力完成市残联下达的康复工作任务。

3、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实和提高基层残疾人工作者素质。

2010年,为促进区内残疾人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作为沟通和联络残联与广大残疾人之间桥梁的纽带,我区残联率先在全市开展了街、镇配备“残疾人工作协理员”,村(居)委配备“残疾人工作助理员”的工作,残疾人协助理员的配备,作为对各街镇残联组织建设的补充,清除基层残联的工作死角,使残联的工作范围更深入地接触到区内每一个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协助理员的招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主动接受纪检检查和群众监督,并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目前区残联共招录协理员9名,助理员27名。各街镇共配备残联专职干部9名。2012年我区正在申报省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单位。

4、搞好维权工作,构建稳定和谐社区

残疾人来信来访是他们向党和政府反映他们工作和生活中困难和要求的重要渠道,也是残联了解残疾人情况的主要信息来源。2005年以来,区残联共接待各类残疾人来电来访1260件(次),处接率98%以上,本着热心、耐心和负责的态度,对残疾人反映的问题我们尽力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杜绝越级上访,重复上访和集体上访。由于领导重视,工作扎实,预访在先,在去年5月份部分残疾人正三轮车主与交警部门的纠纷事件中,我区残疾人无一人参与,为我去区的稳定工作做出了贡献

5、关注贫困残疾人家庭,做好扶贫解困工作

残疾人家庭作为弱势群体,许多人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他们缺乏谋生手段、无稳定收入来源、生活贫困,急需得到各级政府的关爱与扶助。做好残疾人家庭的扶贫解困工作是社会正义的体现,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几年来,区残联根据省市残联的部署和要求,在残疾人扶贫解困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危房改造,根据市残联的要求,每户家庭改造投入区残联应提供不少与5000元的资金;二是对城乡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根据残疾人家庭实际需求,设计不同的改造方案,每户的投入500至1000元;三是慰问走访贫困残疾人家庭,区残联利用助残日、盲人节、聋人节及各种节日对残疾人家庭进行走访慰问活动,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2010年以来,区残联累计投入扶贫和救助资金126万元。

二、区残联近两年开展的几项重点工作

几年来,在做好例行性工作的同时,区残联还承担了市委市政府和省市残联部署的几项重点工作和民生工程任务,具体如下:

1、2011年“全国白内障无障碍示范区”创建工作

根据中国残联和国家卫生部[2010]16号文件《关于印发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区工作标准》的通知和《全国防盲治盲规划(2006—2010)年》提出的工作规划,区为省2011年首批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示范区,在白内障防治方面要达到政府组织领导无障碍、白内障筛查及组织输送无障碍、公众白内障知识无障碍、医疗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无障碍、患者承受手术费用无障碍和白内障服务工作机制无运行无障碍。在去年的创建工作中,残联全体同志团结拼搏、共同努力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在组织筛查、手术、网络建立、软件建设方面认真准备、一丝不苟。在去年底的考核验收中一次通过,率先在全省六个创建县区中摘取“全国白内障无障碍示范区”荣誉称号,并获省市有关部门领导的高度肯定和赞誉。

2、2011年取缔正三轮车非法营运工作

2011年5月根据市委市政府16号文件精神全市开展取缔三轮车非法营运整治工作。区残联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在市区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布署和安排下,针对我区残疾人三轮车主的现实状况,着眼全局,细心谋划、稳妥推进,圆满完成了全区残疾人三轮车主的摸底调查、登记造册、等级鉴定、车辆置换、就业推荐、政策兑现以及个案处理情况。全区的残人三轮车主积极配合,踊跃交车,情绪稳定,多数车主对政府的政策表示理解和支持。

整个取缔和整治三轮车非法营运的工作中,在时间紧,任务重,情况复杂,头绪纷繁的局面下,区残联全体工作人员,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团结一致,迎难而上,不懈努力,坚决完成了上级赋予的艰巨任务。在去年历时近8个月的整治工作中,残联全体同志不辞辛苦,加班加点,上传下达,整理数据,统计资料,解释答疑,接待来访,确保整治工作及时、平稳、有效地向前推进。在整个整治工作中,全区全区共取缔残疾人三轮车非法营运396人,其中下肢残车主219人,非下肢车主32人,外地残疾人车主145人;换发代步车219辆;安排就业86人;发放车主缴车奖励、自谋职业费、保险补贴、双残户补贴及子女上学补贴等各类费用212万元。去年的整治工作也是对区残联工作作风的一个极大推进。“高效、准确、及时”,是这次整治工作中体现出来的工作特点和要求,我们将努力汲取此次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将这次整治工作中体现出来的工作作风融入残联的其他工作中,努力开创残联工作的新局面。

3、2012年残疾人基本信息调查工作暨评残鉴定换发二代证工作

2012年初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残疾人基本信息调查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市各区县于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10月31日全面开展残疾人基本信息调查工作。由于我区为人口大区,市政府于4月1日在我区芜湖路街道举行了全市调查工作启动仪式。在整个调查工作中,全区共聘用568名调查员,入户调查近10万户家庭,摸底登记残疾人或疑似残疾人20107人,并全部录入微机,建立了全区残疾人基本信息数据库。在登记摸底工作结束后,我区结合全国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换发,分批组织残疾人进行了评残鉴定工作,根据评残鉴定结果,随之进行了二代证的审核发放。目前评残和二代证的发放已接近尾声,即将进行整个工作的总结评比。

4、民生工程实施情况

2011年以来,区残联承担了多项民生工程实施任务,特别是2012年区残联共担负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项目、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项目和残疾人社区康复站建设项目三项民生工程的实施任务。其中前两项为省定项目,后一项为市增项目。为保证民生工程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区残联专门成立了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制定了工程实施方案,并明确了专人负责。截止到10月底,全区共救助贫困重度残疾人923人,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186人,建立残疾人社区康复站9个,提前圆满完成了三项民生工程的实施任务。

几年来,区残联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在全市各县区残联工作中一直处于前列。2010年区残联为年度工作先进集体,2011年为全市残疾人劳动就业先进单位、省年度工作先进集体,2012年正在申报省基层组织建设示范单位,同时我们力争2012年继续争取省年度工作先进集体。

三、工作中需要加强和改进之处

以上我们重点汇报了近几年,特别今年以来区残联的主要工作。虽然这几年区残联的工作处于快速发展的时期,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由于客观或历史的原因,残联工作仍然存在一些薄弱之处或不足之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残疾人培训和就业工作需要继续加强。残疾人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就业范围往往受到很大的局限,同时区内许多企业对就业岗位有着特殊的要求,双重因素造成残疾人就业面临许多困难。虽然这几年省市区三级残联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创造各种条件,但我区仍有相当一部分的残疾人面临就业的窘境,有的无法寻找到合适的岗位,有的上岗由于无法适应要求,很快又离岗。区残联计划以后继续加强培训工作,提高残疾人就业的综合素质,拓宽就业渠道,力争满足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实现就业。同时也希望区内企业和单位理解残疾人自身就业条件的局限性,尽量予以关心、体谅和理解。

2、加大力度,提高残疾人康复训练的质量。残疾人康复训练是是他们立足社会的根本保证。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的残疾人康复训练工作与发达国家相比有一定的差距,近几年随着国家个类康复训练标准的出台,措施的完善,先进康复器材的配备,康复训练的质量有了一定的提高。但需要我们在组织管理和训练方法上进一步的学习和完善。

3、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我国的残疾人保障制度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后才逐步开展,但由于政策和历史的原因,仍有相当一部分残疾人无法享受社会保障制度。区残联近几年加强了对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救助,今后计划重点增加对无法就业、无收入来源的残疾人,特别是重度和大病残疾人的救助措施,重点开展日间托养与照料,保证这些残疾人不被社会所遗忘,充分体现人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同时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