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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族文化论文精选(九篇)

苗族文化论文

第1篇:苗族文化论文范文

关键词:屏边 苗族 文化

1.屏边县苗族文化的多样性

在屏边这片广阔而神秘的土地上,生活着苗、汉、彝、壮、瑶等17个民族,总人口15.3万人,其中以苗族为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64.18%,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形成了生产性文化、生活性文化、观念性文化等多种多样文化。屏边的苗族大多居住在高山地带,受自然条件的制约,塑造出了一系列与山地自然环境相适应的生产性文化模式,刀耕火种盛行千年不衰。围绕着刀耕火种的生产方式,苗族早已形成了与之相适应的各自的生产性文化体系,伴随着耕种过程,一系列农耕礼仪为特征、反映民族神缘的精神文化生活也随之展开。

处于不同生存环境中的屏边苗族,为了生存,还以其特有的方式来顺应和利用客观的外部环境,在吃、穿、住、行等基本生活中创造了自己特有的生活性文化,同时衍生出相应的人生礼仪。例如:“苗族鸡生”、“纺麻”、“织布”、“手工刺绣”、“蜡画”、“民歌民谣”、“花山节”、“苗族服饰”等等,时代在前进,人类在进步,这些生活性文化也常处于流变之中。受历史和地理环境的影响,在屏边的苗族生活中,观念性文化也有所不同,其中,就有较大差异。规范性文化与人们的行为紧密联系着,常常从人们的行为方式中表现或折射出来。道德作为一种规范性文化,是一定的民族群体所认同和接受的人际行为准则。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苗族人民通过相互交流、交融、其文化中所包含的伦理道德精神也不断相互渗透,从而形成了许多与中华民族一致的伦理倾向和道德品质,如讲礼仪、重情感、重承诺、疾恶如仇、尊老爱幼、以群为重等。这些规范性文化中包含着的道德传统,是苗族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大厦的坚实基础和不可或缺的材料。

2.屏边苗族文化的传承与创新

2.1理性地对待苗族生活性文化事象

从文化史的角度看,每一个文化事象都有它产生和存在的合理性,然而,随着历史和人类社会不断进步,有的文化事象被淘汰了,有的自行消失了,有的至今还保留着。屏边的苗族也有许多至今还保留并仍起作用的民族文化事象,这需要我们去理性地分析对待,不能采取“一刀切”或“一锅煮”方式,应分清情况,分别对待处理。有的苗族文化事象无先进或落后之分,不会与现代化的生活方式相冲突,但也是其中必不可少的因素,如苗族服饰、苗族歌舞等。对于这些文化事象,可以无须干涉,任其发展,或者略加引导,使之在经济建设、社会文化建设、丰富苗族群众的生活方面发挥作用。有的文化事象与现代生活不相适应,如重男轻女思想严重,供男子上学,不让女孩子上学;迷信,不信科学,生病不到医院就治,而要搞迷信医治;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创新意识不强等等。对这些文化事象,我们应该通过教育提高群众的认识能力,教其扬长避短加以改造,使之化害为利。有的文化事象与现代方式基本一致,如苗族人民在生活中所表现出来的讲诚信、以群为重,尊老爱幼,以重情感为基础的自由婚恋等。对这类文化事象,我们应该传承和弘扬,让它们成为苗族进步,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依托。社会不断进步,屏边苗族人民的生活条件也不断地得到改善,传统的文化也在不断发展着。

2.2批评性地传承屏边苗族规范性文化

面对屏边县苗族传统的规范性文化,我们要用现代文明的精神加以检验,根据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加以取舍、改造、传承发展。民族习惯法是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产生于民族社会中的“法律”,在现阶段,一些苗族习惯法在屏边县的苗族社会的一定范围内仍发挥着作用。对待这些民族习惯法,我们不能用“一刀切”,应加以区别对待,只要与国家法律政策不相冲突的就保留,让它们在现代化建设中继续发挥作用。同时,我们也要主动运用国家法律来指导和引导它们的演变和发展。苗族禁忌习俗中,既有长期的生产、生活经验的概括和总结,也有迷信与偏见的沉积。我们要用现代的眼光看待苗族禁忌,破除那些毫无道理的迷信的、愚昧的禁忌,保留那些有一定科学性的,有利于人们生产、生活的禁忌。各民族的传统理论道德思想是历史留给我们的一份厚重的遗产,采取“全盘肯定”和“全盘否定”的态度都是不对的,阻碍人和社会发展的旧的社会理论道德,我们应该摒弃,对那些属于社会公德层次的道德,我们要直接保留略加以改造,让它们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砖石。

3.小结

人的发展是多方面的,其中,精神生活的发展也是重要的方面之一。当支撑一个群体的精神生活的民族文化被破坏,人的全面发展也就无法谈了,社会的进步与民族文化的保护不应成为矛盾。因此,建设苗族的文化,可以改善苗族精神面貌,为苗族地区注入活力,提高苗族人民的整体素质,为苗族社会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社会的和谐奠定基础。无论时代如何变迁应充分重视苗族地区苗族文化的保护与发展,尽量减少时代变迁对苗族文化冲击的负面影响。总之,面对屏边地区的苗族文化,我认为要用现代文明的精神加以检验,坚持科学发展观,合理地开发利用,使传统优秀的苗族文化得以传承、创新,让它们在社会的发展中发挥出应有的价值。

第2篇:苗族文化论文范文

一、麻阳苗族民俗文化的起源

麻阳民俗文化历史源远流长,最早可追溯到上古时代,那时,人们时时刻刻面对大自然的挑战,在求生存的狩猎与征战需要下,在对生命的追求和渴望中,便产生了民俗文化的雏形。有历史见证,古代的图腾文化、盘瓠文化、是麻阳民俗文化的重要佐证,所谓“图腾”本意为“他的家族”,在辞海中批注为:原始部落以动物或植物作为种族血统的标志并将之绘成图案,当成祖先来崇拜,这种当成崇拜对象或符合者,即是“图腾”。它是人们用原始的图文形式开始对“福”、“禄”、“寿”的追求,史书记载,它主要是源于对远古的星辰自然崇拜,古麻阳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赋予他们非凡的神性和独特的乡土习性。经过一段历史时期,便产生了大量的民间习俗和传说。譬如,“搬土地”,农历正月初三至十五日,“土地公”头戴面具,包长红布于颈,手执插“香”杖,伴着“土地婆”(男扮),双双挨户送财驱瘟。苗族人民酷爱“土地入门”,以粑粑相送。“车(chā)七姑娘”,在锦和、尧市、拖冲、文昌阁等上山区,流行一种“车七姑娘”的民俗。传说:到了七月初一,家里死去的亲人都会回到自己的家里,与家里的亲人相伴半个月的时间,在七月十五日晚上回去。所以,在这半个月的时间里,可以通过“车七姑娘”的方式,让灵魂去西天看看死去亲人的情况。用农村有靠背的椅子,四脚垫上冥币,人坐在上面,头蒙头巾,口含神水(老司念咒作法后的圣水),闭目,由老司在身后念咒作法,手拍大腿,脚跟离地,如骑马状急行至天宫,这样就可以看到死去亲人的近况了。等等,这些传说与神话都说明了古麻阳人对吉祥富贵的向往和追求。到中古时期,以吉祥富贵为主题内容的节日和吉祥物等也开始以文字形式记载。譬如,在麻阳上山区称为“过时节”,在下山区称为“过月半”,就是每一个月都要过一个节,杀鸡宰鹅,烧纸敬奉先人,祈求五谷丰登、先祖保佑、生活美满幸福。每年正月初二至十五日,由孩童或艺人化装演唱,常常在夜间以村落氏族为单位进行,称灯班跳灯。演唱内容丰富,有唱古人的,有宣扬礼教的,有贬剖社会丑习的,有歌唱爱情生活的,有祝福祝寿的等等,这个风俗现在依然盛行。到了现代,麻阳人过大年时,家家户户都会在大门前贴上倒“福”字画,表示“福到了”。“小年敲锣”。农历腊月二十六日前后,拖冲、大王、大酉、旋涡等地谓之“小年”,组织艺人在庙内或村庄较高之楼舍,有节奏地敲锣,朝夕不停,通宵达旦。村民挨户为敲锣者呈酒送饭。锣响时,男女老幼坐在家里静听,喜笑颜开,庆五谷丰登,贺六畜兴旺。在麻阳苗乡的石门柱上,路边、河边的耀眼处都可以看见雕有“福”、“寿”等石刻,这些都反映了人们对吉祥富贵的祈盼、追求。近二十年来,麻阳民俗文化的形式,人民开始对其深入研究、整理和开发,其中,“傩文化”、“盘瓠文化”等一些乡土文化作为民俗文化的一种主要表现形式,在媒体、在民间作为热点被推介和传播。

二、麻阳民俗文化的丰富内涵

麻阳有着悠久的历史,远古时代即有先民在这里劳动、生息、繁衍。在秦朝时期就已属黔中郡地,汉为武陵郡地。南朝陈天嘉三年(562年)置麻阳戍,唐武德三年(620年)置麻阳县属辰州。其后虽几经变易,但麻阳县名一直沿用至今,已有1386年历史。麻阳人民在几千年的劳动、生产、生活中,形成了独特的民俗文化。这种文化神奇独特、古朴神秘,它集对神的敬仰和对福的祈求、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追求于一身,是麻阳民俗文化的精髓。

在麻阳,“节”文化与民俗文化紧密相连。过节,在上三区称为“过时节”,在下三区称为“过月半”,就是基本上每一个月都要过一个节,杀鸡宰鹅,烧纸敬奉先人,企求五谷丰登、先祖保佑、生活美满幸福。概括起来有:三月初三的“上巳节”、立春后第五个戊日的“吃社”、五月十五的“盘瓠龙舟节”、七月十五的“鬼节”、六月第二个卯日的“吃新节”、十月初二的“过苗年”等等。

丰富的节日活动产生了丰富的民俗文化。虽然这些民俗文化活动有的含有一些封建迷信色彩,但站在和民俗习惯的角度来看,无不体现了麻阳人们追求幸福生活、祈祷健康长寿、怀念先人的优良传统。

正月跳灯。每年正月初二至十五日,由孩童或艺人化装演唱,常常在夜间以村落氏族为单位进行,称灯班跳灯。出行时,2人先行开路,1人举姓氏灯,灯上书写堂号:张姓“清河堂”、滕姓“南阳堂”、黄姓“江夏堂”、刘姓“彭城堂”、田姓“雁门堂”或“紫荆堂”、陈姓“颖川堂”、谭姓“弘农堂”,李姓“陇西堂”等。1人下贴,通知村寨,灯班即至。灯班进寨,神灯放下,谓之扎营。诸灯聚汇村寨院落或豪富人家,谓之打栾。打栾之初,演唱“二十八宿”,即比喻前朝古人为星宿,群星聚会,吉星高照。演唱内容丰富,有唱古人的,有宣扬礼教的,有贬剖社会丑习的,有歌唱爱情生活的,有祝福祝寿的等等。正月十五日,路灯活动停止。即日,杀猪宰羊敬神灯,烧掉神灯和花灯,宣告一年一度新春跳灯活动结束。

搬土地。农历正月初三至十五日,“土地公”头戴面具,包长红布于颈,手执插“香”杖,伴着“土地婆”(男扮),双双挨户送财驱瘟。苗族人民酷爱土地入门,以粑粑相送。

小年敲锣。农历腊月二十六日前后,拖冲、大王、大酉、旋涡等地谓之“小年”,组织艺人在庙内或村庄较高之楼舍,有节奏地敲锣,朝夕不停,通宵达旦。村民挨户为敲锣者呈酒送饭。锣响时,男女老幼坐在家里静听,喜笑颜开,庆五谷丰登,贺六畜兴旺。

车(chā)七姑娘。在锦和、尧市、拖冲、文昌阁等上三区,流行一种“车七姑娘”的民俗。传说到了七月初一,家里死去的亲人都会回到自己的家里,与家里的亲人相伴半个月的时间,在七月十五日晚上回去。所以,在这半个月的时间里,可以通过“差七姑娘”的方式,让灵魂去西天看看死去亲人的情况。用农村有靠背的椅子,四脚垫上冥币,人坐在上面,头蒙头巾,口含神水(老司念咒作法后的圣水),闭目,由老司在身后念咒作法,手拍大腿,脚跟离地,如骑马状急行至天宫,这样就可以看到死去亲人的近况了。

一种文化的形成,需要特定的历史环境、特定的人文基础和特定的历史变迁。正是得益于这样的民俗文化的熏陶,麻阳苗族人们形成了古朴厚道、勤劳善良、思想淳朴的性格,产生了具有地域特色的民俗文化,全社会形成了追求幸福美满和富贵吉祥的好风尚、好传统、好家风。谁不按照追求幸福美满好风俗就会受到村民的鄙视和谴责,会被当作没有“家教”,不孝敬长辈的例子教育幼辈。这样的好风尚、好传统、好家风,使家庭更加和睦美满,其乐融融,形成了独特的“锦江民俗现象”。

三、麻阳民俗文化对中华民族文化的作用

中华民俗文化是中华民族伟大文化的重要内容,是中华大文化的分支,从中华民族的精神和发展历史来看,中华民俗文化可以作为中华民族文化的根本和归宿。

在湘西南麻阳地域文化基础上形成的麻阳民俗文化,与其他民俗文化相比较,既有共同点,又有差异性。它是中华民族文化的延伸和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麻 阳民俗文化形成的追求幸福、美满的鲜明主题,是对中华民俗文化的重要贡献,是中华民俗文化的瑰宝。

麻阳人民古朴简单。在千百年的生产生活中,麻阳人们依山傍水而居,伐木建房,以茅草盖之,采野菜而食,捕野畜以牧,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与花草相伴,与鸟兽为依,与大自然融为一体,尽情地享受着天地之间的灵气。他们过着古朴简单的生活,没有太多的欲望杂念牵挂,平平淡淡,宽宏温和,正应了“气之温和者寿”、“量之宽宏者寿”的真理。

麻阳人民思想淳朴。孔子说过“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麻阳人民淳朴的思想里贯穿着“和”的社会理念,“家和万事兴”、“和为贵”、“和气生财”,这些都是注重人际关系融洽的表现。淳朴的思想给社会带来了福音,家庭和睦,邻里和睦,亲朋和睦,产生了淳朴的社会环境,形成了良好的社会风气。

麻阳人民勤劳善良。“质之善良者寿”。麻阳人民十分勤劳,在辛勤的劳动中,他们拥有了强健的体魄,拥有了健康的基础。他们懂得,只有通过辛勤的劳动,才能改变生产生活环境,才能创造更多的财富,才能改变生活质量。丰富的物质基础和精神生活,为幸福、健康、提供了赖以生存的条件。

四、麻阳民俗文化理念的提升与发扬光大

独树一帜的麻阳民俗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瑰宝,有超强的生命力和发展前景。近年来,麻阳县委、县政府站在历史的高度,以弘扬民俗文化,发展县域经济为己任,提出了打造民俗文化品牌的战略决策,必将进一步丰富麻阳民俗文化的内涵,将麻阳民俗文化研究推向一个新的阶段。这是麻阳苗乡37.3万苗族同胞之福。

追求幸福、健康、和谐、美满是湘西南麻阳苗族人们美好的夙愿。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麻阳人民追求生活富裕、社会和谐和实现健康长寿的愿望越来越强烈。麻阳县委、县政府高瞻远瞩,审时度势,提出打造地域文化品牌,发展县域经济的思路,符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符合麻阳人们的根本利益,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必将使民俗文化理念得到提升。

麻阳有良好的生态环境,独特的生态资源,有很多潜力等待我们去利用与开发。这里有被誉为中国冰糖橙之乡、还有曾被列为贡品的小籽花生和苞茅酒,有益寿延年的松花养身酒和雄山长寿矿泉水等特产,经过近年来的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步伐的加快,这些无公害农产品资源越来越丰富,不但满足了麻阳人们生活的需要,还有大量的储备等待外销。

第3篇:苗族文化论文范文

关键词:湘西地区;青少年犯罪;少数民族;原因分析

1、文化背景冲突

湘西地区是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区,境内生活着汉族、土家族、苗族、回族、侗族等民族。经过长期的发展,各民族互相交流、通婚,彼此间的关系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融洽,但是由于各民族的生活习惯、生活方式等存在着差异,仍然存在着民族间隔阂,这样的隔阂根深蒂固,短时间内也无法消除。其中,最为明显的就是苗族与其他民族之间的关系。在解放之前,苗族一直处于被欺压和排挤的状态①,在他们反压迫的过程中逐渐地形成一种强烈的民族自我保护意识。然而在当下,仍然或多或少的存在对苗族的歧视。比如在人们的日常用语上,人们经常将苗族的人叫做“苗子”、“苗婆”,这是一种带有歧视语义的词;“苗”来形容一个人笨、脾气倔强,不讲道理;正如石启贵先生在《湘西苗族实地调查报告》一书中所说“凡见丑陋之物件,动辄以‘苗’为比拟……一遇纠纷,概以‘苗’为冠词。”“在苗人听之,顿时大怒生心,比骂亲母尤愤。”②等,这都是长期以来民族之间的“冲突”的后遗症。在其他民族与苗族的日常交往过程中,一些带有歧视含义的言语和行为不经意间就伤害了苗族强烈的自尊心,而很多苗族人特别的易冲动的苗族青少年往往会直接对此采取“报复”——用武力予以还击。在这个后遗症的影响下,也很容易引发苗族与其他民族青少年之间的冲突,产生较为严重的暴力行为,进而引发犯罪。

2、亚文化的影响

亚文化(副文化)理论乃指某些人认同其同辈团体或小团体特有的价值体系,而这些特有价值体系与一般社会所能接受的价值体系不仅有异,且不容于一般社会。③美国社会学家柯恩认为,犯罪亚文化的发展过程主要是对另一种特俗的行为规范加以建立、维持及再度强化,而此特殊行为规范与一般社会的主流价值体系相反,且发生冲突矛盾的现象。少数民族地区在文化上相对于发达的汉族地区来说就处于一个完全弱势、非主流地位,而少数民族的青少年则是“少数中的少数”了,他们在文化上就处于更加劣势的地位。土家族、苗族青少年在进行社会交往活动时,凭着自身原有的认知进行行为处事。他们对主流的文化以及主流文化下的法律法规的了解也处于一个未知、陌生的状态会,这导致他们的行为很难受到限制,最终导致青少年犯罪特别是犯罪的发生。

3、少数民族的独特的性格特征

土家族、苗族在特殊的生活环境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文化、民族的性格,这样的性格也影响着他们的行为。

(1)苗族的尚武、惧感的性格。综观有关湘西苗疆留下的各种防苗文献及各种地方史志,近似“轻生好斗”或者“强梁健斗”的类似描述苗人性格的词语屡见不鲜。据《湖南地理志》记载,“苗性刚直,轻生好斗,睚眦之隙,动辄捉人纠党。”此外,石宏规在其所著的《湘西苗族考察纪要》一书中,对湘西地区的苗族尚武的这种风习做了精要的记载:“苗族狂悍,著自古昔,被迫南迁,实不得已,舍中原之故居,而入山林瘴疠之地,为自卫计,为适应环境计,与技艺医药二端,当各有其特长。今试简要论之。凡苗族富厚之家,对于国术,当延专师以课其子弟,贫者必联合凑金以为之。拳术,刀棍,梭镖,挡巳,钢叉,铁锏诸项,逐一习之。④”苗族社会诞生了让所有苗人引以为豪的的武术大师:龙长卿、杨金榜、龙焦明等。⑤在现代的湘西苗族主要聚集生活地区,每到苗族的重大节日,比如四月八、重阳节等,他们都会聚集起来,表演武术。

(2)械斗仇杀。苗族历代生活在偏僻的山区,交通不发达,与外界联系少,加之经济的不发达,教育落后等因素,苗族人养成了强悍好斗,勇敢的性格。这样的性格使其在遇到心中觉得受欺负、受歧视,他们就会纠结本族的人一起去攻击对方。“一有衅端,动辄械杀。有于法纪,在所不顾。只求好胜,不惜牺牲也。是以仇杀循环,报复未已。……人民自小而大,养习成性。轻生好斗,认为强能。伤亦不惧,死亦不惜。血性愤发,一鼓作气,无论何人,不能制止。双方各自团结族内邻人,或纠集社会青年党羽。数人或数十人,各持武器,凶势跃跃,挺身斗杀,争取胜负。务达头破血流,死伤发现而后已。纵有公理,是非曲直,暂置莫辨。”⑥

(3)土家族人讲义气,重感情,好打抱不平的性格。特殊社会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使土家族人在日常生活交往的过程中,土家族人讲义气,重感情,好打抱不平的性格。⑦土家人在与人交往的时一直秉承“对得起”原则,他们在行为处事之时,首先考虑的是“要对得起别人”,情愿自己吃亏,也决不让别人吃亏。他们认为“来而不往”“只进不出”都是不义的行为,会受到别人的鄙视。收到别人的礼之后进行回礼时,一定要比别人送自己的多,要“对得起”别人。在“打虎”和“反对土司”的过程中,土家族人形成一种“诚直好义的德性”,他们“喜爱打抱不平,无论在何种环境,哪怕是独自处在他乡异地是,只要路见不平,也会报到相助。”⑧这是土家族民族性格中十分突出的一点。土家族人因为讲义气,重感情,好打抱不平的性格特点得到了广泛的赞誉。但是,也正是因为这样的一种性格,促成青少年在不知不觉中犯罪。众所周知,青少年不论是在生理还是心理上均为发育完全,对身边的事物缺乏良好的辨别力。土家族青少年在与人交往时,当他们遇到自己觉得不平之事时,或者他们身边的人受到欺负时,由于自身的不成熟,缺乏很好的对辨别事物的能力加上讲义气,重感情性格,不管那些事是否违法,自己行为是否犯罪,他们往往会挺身而出,或者纠结在一起,互相帮衬,甚至成为别人犯罪的工具。

因此,在针对湘西青少年犯罪的独特原因,笔者认为对于湘西地区青少年犯罪的预防,着重是要结合湘西地区的社会实际及少数民族独特的性格和文化,运用习惯法,同时积极发展社会经济,改善民族关系,做到从常规预防与非常规预防有机结合,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湘西地区青少年犯罪的问题,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才能实现民族团结,和睦共处,才能维护湘西地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注 释:

①现在湘西大部分苗族人都认为自己是“武陵蛮”的后代。湘西苗疆在1795年之前长期被封建王朝视为“外化”之地。中央王朝对待苗族的政策就是镇压、封锁——现在位于凤凰县的“中国南方长城”就是一个最有力的历史遗留的证据。据《湘西地理志》记载,明清时期,苗疆先后爆发了多次大小起义,其中影响最大的就是“乾嘉苗民起义”.

②石启贵:《湘西苗族实地调查报告》,湖南人民出版社 2008年版,第221页.

③黄富源、范国勇、张平吾:《犯罪学概论》(修订三版),三民书局出版2006年第3版,第136页.

④石宏规:《湘西苗族考察纪要》,中山大学图书馆古籍室藏1936年版,第19页.

⑤参见吴燕周:《武术的流传——湘西凤凰山江地区的权力与苗族村落社会》,中山大学2011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7——28页.

⑥石启贵:《湘西苗族实地调查报告,湖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221页.

第4篇:苗族文化论文范文

【关键词】苗语;翻译

苗语在面临消失的境况,而世界对原生态文化的理解在逐步加深,因此,研究苗族的语言与文化变得日益重要,尤其是对苗语如何翻译成英语的研究,更需提上日程。课题从目的论视角下对中部方言苗语特色词汇的英译进行研究,对黔东方言翻译作一定的理论指导,拓宽黔东方言翻译研究的道路,为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对外宣传添砖加瓦,为苗语的学术研究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一、目的论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目的论的国外研究现状

在国外,自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诞生伊始,该理论便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其中,梦娜贝克在其《翻译研究百科全书》中收入了以及相关概念的词条,分别由克里斯提安娜·沙夫讷和伊恩·梅森对其内容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评述。马克沙特尔沃斯和莫伊拉考伊的《翻译研究词典》也收录了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主要内容以及相关概念。杰里米·曼迪编著的《翻译研究向导》一书的第五章以功能翻译理论为题,提纲挈领地评述了功能学派的主要内容,并对该理论附有专门的讨论、个案研究和思考题。埃德温·根茨勒在《当代翻译理论》中将德国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归入翻译科学派进行了蜻蜓点水式的讨论。劳伦斯·韦努蒂在其编著的论文集《翻译研究读本》中收录了赖斯和费米尔的代表性文章并做了简要评述。巴兹尔·哈蒂姆在《翻译教学与研究》中介绍了目的学派的一些重要概念及主要内容。安斯尼·皮姆对诺德的专著《翻译中的语篇分析》进行了评论。此外,还有其他许多有关该理论的介绍性文章和书籍,如安德鲁·切斯特曼在《翻译理论读本》中收录了弗米尔和诺德的代表性文章。安娜·特罗斯伯格以及凯·道勒拉普和安妮·劳德加德分别在论文集《文本类型和翻译》和《口笔译教学》中选用了诺德的文章《翻译的功能类型》和《译者培训中的文本分析》。 此外,玛丽·斯奈尔·霍恩比在《翻译研究:综合法》,西奥·奥斯曼在《系统的翻译》,彼得·弗赛特在《翻译与语言:语言学理论阐释》中对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都有零星的评述。

(二)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的国内研究现状

在国内,自1987 年该派理论介绍到中国以来,中国翻译界对该理论的热情一直未减,中国学者在各类学术期刊和论文集上发表相关论文百余篇,出版近10余部专著。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分别于2001年和2004年引进了英文版的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的经典著作:诺德的《目的:析功能翻译理论》和赖斯的《翻译批评--潜力与制约》,并附有中文前言。有关翻译目的论的文章不计其数,相关的研究主要涉及翻译定义、翻译标准、翻译批评、翻译教学、翻译策略、文学翻译、非文学翻译(包括旅游翻译、商标翻译、广告翻译、电影片名翻译、中医药文献翻译、大学网站翻译、新闻翻译、法律翻译)等课题。近年来许多文章把翻译目的论与其他理论结合起来进行研究,并出现了许多把翻译目的论与中国传统翻译理论相比较而研究的著作,如周锰珍的《“目的论”与“信达雅”——中西方两种译论的比较》,作者在文章中通过对这两种翻译理论的异同比较分析来讨论它们各自的特点。有关翻译目的论在翻译教学中的研究也值得关注,如陶友兰的《翻译目的论观照下的英汉汉英翻译教材建设》,杨萍的《论功能目的论与中国汉英翻译教学》(作者运用翻译目的论对国内翻译教学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了许多建议)。卞建华在其书《传承与超越: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研究》中对功能主义目的论作了系统而详细的介绍。张美芳在《翻译研究的功能途径》中对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用一个章节作了简单的介绍。张南峰、陈小慰、薛思亮、仲伟合、朱志瑜、贾文波、段自力、周红民、刘宓庆等等都对功能主义目的论有一定的引进和研究。

二、中部方言苗语特色词汇英译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中部方言苗语特色词汇英译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对于中部方言苗语的研究甚少,尤其是对中部方言苗语特色词汇的英译研究作得更少或者没有,论文作者没有找到相关的文献资料。

(二)国内对中部方言苗语特色词汇英译的研究现状

目前国内对苗族语言文字的研究,还有许多不足和局限。学者对语音的研究较多,对词汇、语法、修辞的研究较少;对某一方言土语微观的描写性研究较多,站在各方言土语之上对苗语进行总体的宏观研究较少;苗语与其他语言的关系、苗族语言与文化的关系、苗族文字的统一问题等,还很少有人研究。尤其在苗语与英语的对比和苗语和英语互译的研究方面,几乎是一片空白。只有凯里学院王家和的几篇学术论文对其略有探讨,如其发表于黔东南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上的“论苗族文化俗语的等值英译与相对等值英译”和“英语和苗语中修辞与联想之比较”;董川黔的“浅谈苗语和英语的正迁移现象”和“英语和苗语对照教学法”、杨为、刘汝荣的“苗语对湘鄂渝黔边区苗族大学生英语语音习得的负迁移探析”、吴春兰、王贵生的“英语教学中颜色词文化内涵的苗、英对比研究”、滕树立的“从苗语和英语的某些对比看跨文化的学习”等等。

三、结语

概括来说,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的国内外研究还存在以下问题,比如术语翻译不统一、研究肤浅零散、对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的理论来源缺乏追根探讨、对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全盘接受或全盘否定,缺乏理性的分析和质疑等等。对于苗语英译,更是只见实践没有理论支撑。对于一些词汇,不同的对外宣传资料有不同的翻译,没有翻译理论的支撑,难免有不妥不当和值得商榷之处。需要更多的学者对苗语英译做出更多的研究。

参考文献

第5篇:苗族文化论文范文

关键词苗族;习惯法;民族地区;和谐社会

苗族在贵州这个多民族的地区所占的人数非常多,就整个黔南州也不在少数。在其漫长的发展过程中,结合地域的特点,逐渐形成了自己的民族特点和民族文化。都匀苗族人口占都匀市总人口的14.03%,占全市少数民族人口的22.1%;仅次于布依族人口,也是州内仅次于惠水县苗族人口的县份。苗胞主要聚居于市区东南部的坝固和王司地区;其次是聚居于西部的古林和北部的干塘镇谷江等地区。

一、苗族习惯法文化概述

苗族习惯法是黔南州苗族法律文化中的重要思想。苗族习惯法思想对传统法制的影响体现在民族习俗中,同时也贯穿于法律制度的实践领域。苗族习惯法在苗族地区是维系社会安定的重要工具。苗族习惯法也是一种社会规范,这种社会规范就是在苗族地区长期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它不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但是苗族人民为了维护本民族的民族秩序而约定俗成的,从苗族习俗中提炼出来,并且为苗族人民自觉遵守。尽管都是苗族,在不同的地区都会有些差异,所以研究黔南州的苗族习惯法还是有一定意义的。

二、黔南苗族习惯法文化的内容

(一)婚丧习俗

1.婚俗制度:苗族婚姻实行一夫一妻制,同姓同宗不通婚。汉姓相同而苗姓不同就是不同宗,可以通婚。婚姻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自主婚姻,另一种是包办婚姻。自主婚姻主要是经过“游方”、“跳月”活动择偶。包办婚姻则不管男女双方是否愿意,均由父母包办。都匀苗族一般无论是自主婚姻还是包办婚姻,都要经过南方托媒提亲。而现在接亲的方式是男方家请一老辈子当押礼,带领抬礼品的人们到女家接亲。男方家必须派有一男一女的未婚青年任“拉迓哥”和“拉迓娘”。女方家也要选派两位未婚女青年为“伴娘”,同时另选男女青年十人左右为送亲。新娘出门时,手持撑着的伞,脸不准向后看,顺着向新郎家的路缓缓而行。在长达两天两夜的婚礼宴会之后,送亲客离开新郎家时,新娘也要跟随回娘家。这时新郎和陪郎率领有人抬着糯饭等礼物随后送到新娘家,新郎返回。有些地区,新娘第二天再新郎的陪同下回娘家,便将忌饭送到女家去。忌饭一旦生效,按苗族古规,不再允许已经出嫁的姑娘和前来走亲的女婿手触外家和同寨家属的锅灶了(苗族称“忌锅灶”)。居住在都匀市坝固乡、羊列乡、新场乡、基场乡和邻县的苗族,有忌锅灶的习俗。有咒语:“回娘家摸锅灶,着老虎咬,着老蛇咬,着火烧,着眼瞎。”这种不成文的规矩约定俗成后,一辈传一辈,传到现在。2.丧葬制度:都匀苗族丧葬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洞葬;第二种是火葬;第三种是土葬。洞葬见于西部地区的小冲、上古岭等。火葬多属于一般非正常死亡。土葬多见于现代的正常死亡。洞葬多选择离地面高,鸟兽不易侵害到洞穴。棺木按支系或宗族分街排列,不论何种安葬,一般都按送终、报丧、入殓、停灵、出殡、安葬等程序进行。停灵不论灵堂设在什么地方,都要头向东方停放,意是祖先是从东方迁来的。举行葬礼时,要请宗族中属牛或属虎的人来主持开悼。并请巫师给亡人开路,要亡人归回祖籍向始祖“姜谷落”报到。

(二)继承

在苗族家庭中,父亲是一家之主,有管理家庭事务与生产的权利和抚养子女并负责其婚嫁的义务。家长去世后即便也需要举行仪式,即由推荐主持人说明遗嘱生效,各自照办不得违背。同时,家中子女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一般多由幼子具体负责。财产继承多为家庭男性成员平均分配,一般是父母先留一份“养老田”、“养老树”、“养老牛”,与幼子居住日后就归幼子享有,剩余财产划块,有几个儿子就分成几份,然后大家拈阄定夺。解放前女儿一般无财产继承权,在一些地区长子也无继承权,如今作出一定的改变。寡妇可继承亡夫财产,养子和入赘的女婿也可继承养父母或岳父母的财产;另外,在部分地区外甥也可以继承舅父财产,孤寡老人亡故其财产由家庭直亲继承。

三、苗族习惯法文化与构建民族地区和谐社会的关系

(一)苗族习惯法文化与民族地区法制建设的正面关系

正如大家都知道的,习惯法是法律的必要补充。一部国家的法律是具有普遍适用性和高度的概括性,而我国是一个地域广阔,少数民族居多的国家,各民族、各地区都有着自己的不同风俗习惯,这时候习惯法的存在尊重各民族各地区的风俗习惯,是法律的必要补充,也在完善着法律。习惯法与国家法一样,都是为了追求健康有序的法制环境和秩序,在很大程度上,少数民族习惯法也是对国家法的补充。国家法是我们公民从事一切行为的最低标准,但并非万能,有些社会关系应该由道德、宗教、习惯或其他合理的规范来调整。

(二)苗族习惯法文化与民族地区法制建设的矛盾

少数民族习惯法毕竟与国家法在法的位阶上地位悬殊,它在起补充作用的同时,也有与国家法相抵触的一面。两者在适用领域上也存在差别,国家法当然是在全国范围内适用,针对这个国土上的所有人和事,而少数民族法只适用本民族聚居地的人和事,对于其他民族不适用,甚至是其他地域的同民族都会有所差别,少数民族法更强调的是地域性和民族性。黔南地区,部分苗族聚居区经济欠发达,交通恶劣,人口素质不高,苗族聚居区居民很少有意识的主动运用国家法、自治州条例来解决纠纷、规范自身行为,他们更倾向于凭习俗、习惯行事。比如,在黔南州苗族婚俗中,禁止同宗族的成员结婚,而我家法仅禁止三代以内的结婚。又如,黔南州惠水县的一些苗族村落,判定结婚的标准是夫妻双方是否有小孩,而不是按国家法的规定程序领取结婚证。可见,国家法、自治州条例与苗族习惯法存在一定的矛盾。苗族社会关系的调整在一定程度上由国家法、自治州条例来实施是不现实的。

四、合理运用苗族习惯法文化构建民族地区和谐社会的建议

(一)适当认可苗族习惯法

黔南州地区苗族的习惯法是获得了该地区聚居的苗族同胞的广泛认可,仅靠国家法来达到社会秩序的合理甚至理想的目的是不够的,加上我们国家是一个多民族、多文化交织在一起的国家,这样的背景之下,苗族习惯法的存在有一定的价值,所以,建议在与我国国家法、自治州条例不健全、不完善的部分,运用苗族习惯法作为补充,使得在苗族聚集地处理纠纷的结果更能让当地的居民接受。

(二)黔南州地区苗族习惯法应积极配合国家制定法

实际上,无论是黔南州地区苗族习惯法还是国家制定法都有相同的社会基础,国家制定的法律始终不能完全覆盖社会的各个方面,黔南州苗族习惯法在一些方面弥补了国家制定法上的不足,加上,黔南州苗族习惯法在本地区已经习惯性地被认同,如果国家能够认可吸收习惯法,让其上升到国家层面,有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更能够规范黔南州的社会秩序。从解决实际问题的角度出发,黔南州地区苗族习惯法因已被本地区人们所认同,所以更能够符合本地区的民族习惯,在处理民事纠纷上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处理纠纷的结果也更容易被执行。

五、结论

法律的制定应该是以本地习俗为基础的,任何国家的法律都不应该脱离当地的民族习惯制定法律。就民族法本身而言,它最重要的价值体现在实践价值上,无论是哪个民族的习惯法都是经过反复适用实践得出的,只有有效地把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结合起来,才能更好的实现法律正义的价值,才能更好的践行法律的公平,维护和稳定社会秩序。为了更好地保障黔南州地区少数民族的利益,就要正确对待本地区的苗族习惯法,使其与国家制定的法律有很好的连接和补充,同时,也能让苗族习惯法起到最大的作用,与国家法一起促进本地区和谐社会的发展。也是构建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非常重要的步骤。

参考文献:

[1]周小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背景下少数民族习惯法价值浅析.华人时刊.2015,8(下).

[2]周晓涛.西北少数民族法制建设中习惯法因素的整合.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5).

[3]田钒平.少数民族习惯法理论研究进路的解构与重塑.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9(6)(总第214期).

[4]王凯敏.少数民族习惯法与国家法律政策的冲突与融合.法制与社会.2013.

[5]杨长泉.民族习惯法的价值评价标准研究——以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苗族习惯法为例.贵州民族研究.2012(2).

[6]王莹.论民族习惯法在现代社会中的存在价值和运用.经营管理者.2010.

第6篇:苗族文化论文范文

【关键词】 苗族;传统文化;历史传承

一、概述

苗族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它与远古时代的“九黎”、“三苗”、“南蛮”、“荆蛮”有着一脉相承的渊源关系,他们尊奉蚩尤为始祖。在历史上,苗族曾经历过几次大幅度、远距离、长时期的迁徙。我国的苗族主要分布在黔、湘、滇、川、桂、鄂、渝、琼、陕、京等十省市自治区。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统计,居住在贵州的苗族有397万人,是全省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民族,约占全国苗族人口的48%。同时,苗族也是一个苦难的民族。几千年来,苗族以自己的生命和鲜血谱写了一部悲壮的历史—命运大迁徙[1]。长期以来,苗族居住在大山之中,很少与外界沟通。因此,保存了许多原生态的苗族传统文化。由于苗族没有自己独立的文字,千百年的历史通过苗族文化代代相传。我们可以从苗族的服饰文化、饮食文化、建筑文化、节日文化和制度文化了解苗族历史和他们的生活现状,更好地为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服务,下面分别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

二、服饰文化

苗族的服饰,精美绝伦,享誉世界,它不但记载了苗族的历史,也传承了苗族的情感,被誉为“穿在身上的史书”。其挑花、刺绣、蜡染、银饰制作等工艺十分精湛。苗族的男装款式相对简单,多为对襟短衣或大襟短衣,着长裤系腰带;女装的种类繁多、款式多样、图案丰富,据《中国苗族服饰》、《苗装》画册记载,苗族服饰大约有130多种;《贵州民族》画册记载,苗族服饰有170多种。上衣多为大领或大襟衣,下着百褶裙或长裤。在服饰上绣有千姿百态,纷繁复杂的图案,有几何纹、动物纹、植物纹等,或栩栩如生或抽象写意,内容多反映苗族同胞对祖先的追思、对故土的眷念、对民族历史的记忆、对现实生活的描绘以及对未来的憧憬等。妇女的银饰也像她们的服饰一样花样精美、款式繁多,有头饰、手饰、身饰和衣帽饰等。穿戴银饰是苗族重要节日或婚嫁喜庆不可缺少的装束内容,而尤以黔东南地区苗族妇女的盛装“银衣”最为光彩夺目,华丽耀眼,其佩戴银饰数量之多,为苗族之最美,格外引人注目。华美的苗族服饰和奇特的银饰,极大地发挥了苗族同胞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一定意义上体现了他们的思想观念以及审美情趣。

三、饮食文化

苗族广泛的分布格局,庞杂的众多支系,一定程度上使苗族形成了最具地方特色的饮食文化,而这些不同的饮食风格也有一个共同的饮食特征,那就是苗族同胞在口味上偏好酸辣菜系,如贵州黔东南一带苗族的酸汤鱼就颇为盛行,客人可以一边品尝美味佳肴一边欣赏芦笙伴奏、苗家米酒。此外,糯米食物如糯米饭、糯米饼、甜酒等,都是苗族同胞的最爱。在一些偏远的苗族地区,还有吃虫的习俗,有蜂蛹、天牛幼虫、草鞋虫、水蟑螂等,吃法多样,十分新奇。

独特的苗族饮食文化不仅表现在食物的偏好上,还表现在各种独特的席间礼仪和食物的吃法上。用传统工艺酿造的米酒是苗族同胞的最爱,酒席种类繁多,分别有拦门酒、满月酒、酬劳酒、嫁别酒、慰问酒、分家酒、平伙酒、歃血酒、陪葬酒、议榔酒、半路酒、交杯酒、转转酒等。苗族同胞爱好喝酒或为祭祀祖先,或表达喜庆,或联络亲情,席间载歌载舞,十分热闹。

四、建筑文化

苗族居所是其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标识,被喻为民族文化的“不动产”。分布在不同地区的苗族建筑各具特色,贵州中西部地区苗族房屋多为木结构,多以瓦、茅草、杉皮、石板盖顶;海南和云南昭通地区的苗族在过去常用长形茅草或树干交叉搭成“杈杈房”;湘西一带多为石屋。最具苗族特色的建筑要数吊脚楼,正如宋祖英歌词描述的那样具有较高的艺术观赏性,能勾起儿时的回忆。一般吊脚楼都建在斜坡上,把地基削成“厂”形的土台,之下用作猪圈或存放食物。屋顶盖瓦或盖杉树皮,屋壁用木板或砖石装修。少数吊脚楼建在水边,柱子立在水里,房子的主体悬于水面,宛如高脚丝鹭在水中觅食。毫无疑问,吊脚楼是苗族同胞集体智慧的结晶,也是我国建筑史上的典范。

五、节日文化

苗族的传统文化以苗年、鼓藏节、“四月八”、龙船节、爬坡节等节日形式年年往复,代代相传。苗年是苗族祭祀先祖和庆祝丰收的传统节日,节日期间,老年人轮流宴请亲朋好友来家做客,青年人则参加跳芦笙、斗牛、赛马、游方等活动。鼓藏节也是苗族的传统节日,届时将要杀牛以祭祀祖先。“四月八”是为纪念传说中的古代苗族英雄亚努。龙船节主要是观看龙舟竞赛,还有斗牛、赛马、踩鼓、跳芦笙、游方等活动。爬坡节还有三月坡节、四月八坡节、六月十九香炉山坡节等。总之,俗话说得好,苗族同胞是“大节三、六、九,小节天天有”。可见,这是一个何等欢快、自信,对生活充满了无限向往的民族。

六、制度文化

“议榔”制度在苗族的形成和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影响和意义,它是苗族同胞特殊的自治机构,是苗族同胞维护社会稳定,加强互助合作,保持民族团结的一种政治形式。议榔主要通过议榔会议实现。议榔会议由一村一寨或几村几寨联合举行,上百苗族同胞参加,各种意见经归纳总结后提交议榔大会讨论,形成榔规。用榔规来管理社会。比如,榔规规定,同村同寨的所有苗族同胞都能拥有耕田,需按时劳作,保护劳动成果;严惩偷盗、打架斗殴等恶性,从而维护社会稳定;禁止与外族通婚或跟同姓人氏通婚。榔头是民选的民意代表,负责就会议内容到各寨征求意见。村寨领袖“理老”是负责调解矛盾纠纷,用传统的道德规范和榔规对民众进行教育。在过去,对违反榔规情节恶劣者,在得到众人的认可下,“理老”享有最终裁决权,拥有施以包括赔礼罚款乃至沉水活埋等极刑的权力。至今,榔款制度依然是连接苗族文化的坚强纽带,在苗族文化的传承发挥着支柱作用。

七、结论

苗族传统文化既包括有形的文化如服饰文化、饮食文化和建筑文化,也包括无形的文化如节日文化和制度文化等。笔者认为,苗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应将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不应孤立地去对待。苗族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的重任不仅仅落在专家学者的身上,而应唤醒当地苗族民众的自觉性,让其从思想上意识到苗族传统文化的重要价值和意义,只有全民积极参与,苗族传统文化的精髓才会根深蒂固地传承下去。

【参考文献】

[1] 艾晶.苗族传统文化的开发与利用研究[J].贵州民族研究,2006(1).

第7篇:苗族文化论文范文

【关键词】苗族 民族认同感 文化多元化

引 言

民族认同感是个人承认和接受民族文化后所产生的归属感。按着学者的研究,民族认同感也可以理解为是“一个包括许多成分的复杂心理结构系统,具体可分为认知成分系统(指对有关民族文化的知识的了解和熟悉)和情感成分系统(指对民族文化的主观突显性、依赖程度、归属感、自尊心和自豪感等)”①就我国来说,民族认同感就是承认中华民族这一个统一体。我国虽然是个多民族的国家,但都是中华民族的一份子。在这中华民族共性的基础上,还允许着其他56个少数民族和民族文化的存在。所以,民族认同感实质上就是一种“族群归属”,即承认56个少数民族文化传统以及个体的存在,在此基础上分享一种对中华民族历史、情感的生活方式的认同。

因此,要考察苗族学前儿童的民族认同感,就是要考察他们对苗族和中华民族的认知状况和情感状况。为此,笔者开展个案研究。所谓个案研究就是抽取一个个体、单位来研究,“对这样一个小的社会单位进行深入研究而得出的结论并不一定适用用于其他单位。但是,这样的结论却可以用作假设,也可以作为在其它地方进行调查时的比较材料。”②笔者通过走访四川省宜兴市兴文县苗族乡一所幼儿园中的学前儿童,通过对其的观察来比较他们在今天不同文化环境里对中华民族和苗族文化的认同感。

兴文县属四川南部山区,全县有苗族乡5个,苗族4.8万人,为川南最大苗族聚居县。为了解幼儿的教育状况,笔者在2010年9月到10月期间走访了兴文县苗族乡一幼儿园,每周观察一到二次,每次40分钟。该幼儿园是全乡最大的幼儿园,有精美的塑胶跑道和游戏设施,为县政府投资。该幼儿园有教师14名,苗族6名,其他八名教师为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大专4人,中师10人。

幼儿教师对民族认同感的理解

3~6岁的幼儿生活经验少,对事物的理解水平相对较低,缺少书面的阅读能力,主要依靠父母与教师的教育。幼儿园里,幼儿教师的施教对幼儿民族认同感形成起很大的作用。因此,有必要了解教师对民族认同感的理解,笔者通过访谈来了解教师们对民族认同感的理解。

笔者随机访问该园的几位教师:“你们平时对孩子进行民族认同感的教育吗?”教师反映表情比较迷惑。

笔者随即改变提问方式:“你们平时对孩子进行热爱祖国和热爱苗族的教育吗?”“嗯,我们平日都对孩子们进行爱国教育,比如通过唱儿歌讲故事的方式让孩子们学习热爱祖国。”一个教师回答。“爱国我们都会教育孩子们,平时也告诉孩子们苗族是中华民族的一部分。平时苗族的盛大节日和苗族歌舞,我们都组织孩子们去观看,也会告诉孩子们苗族服饰。”另一个教师回答。

笔者访问了几个教师,得到类似的答案,由此可以看出:该幼儿园教师和领导们虽然对民族共同感的概念比较模糊,但都比较重视对孩子们的爱国主义教育。对于苗族文化方面的教育,教师们虽然没有刻意去做,但是鼓励孩子们接触苗族的歌舞和节日,也是潜移默化进行苗族文化教育。

幼儿园里苗族学前儿童的民族认同感

根据幼儿认知发展特点,笔者设置了一组简单的问题考察其对中华文明和苗文化的了解情况和认同感。笔者选择了节日、衣服、儿歌这些孩子们能够理解同时也能代表文化特征的问题;同时,由于动画片和童话都是一种文学形式,它们浅显的语言和生动的情节很容易被幼儿所接受与理解,且也表达着民族文化的精神思想和民族特征,因此,笔者也选择了与幼儿接触比较密切的动画片、卡通与童话来做问题。通过对部分年龄约五到六岁的幼儿园大班孩子作为调查对象,用提问的方式进行调查,得到的具体情况如下:

对于“你喜欢过自己节日吗?”这一问题,孩子的答案以春节、儿童节、圣诞节为多。对于苗族的节日,孩子们了解花山节、喜欢上刀山绝技,县里每年有庆祝活动,爸爸妈妈都带他们去看,很热闹。

“你喜欢什么玩具?”孩子们喜欢变形金刚、坦克和芭比娃娃,玩具都是父母买的,没有自制的。

“你喜欢穿什么衣服?”部分孩子提到芭拉芭拉、小猪斑纳;对于苗族服装,孩子们都点头说知道,并且能比划出。

“你喜欢苗族的歌舞吗?”孩子们回答父母老师曾领着去看过,很好玩、很热闹。

“你唱过什么儿歌?”孩子们哼起了许多流传的儿歌,比如《小燕子穿花衣》、《拔萝卜》等等,没有孩子会唱苗歌。

“你喜欢什么童话?”孩子们提到《宝葫芦的秘密》、《白雪公主》、《大林和小林》等等。对于苗族的神话故事不知道。

“你平时喜欢看什么动画片?”孩子们说出了很多国产和国外的,比如《喜洋洋与灰太狼》、《聪明的一休》、《奥特曼》、《海绵宝宝》之类的。动画片的内容都不涉及苗族文化。

以上七个问题简单而浅显,但从幼儿的回答中可以看到,孩子们对中华文化认同感比较明确,对苗族民族文化认同感比较淡薄。

山村里苗族学前儿童的民族认同感

为进一步了解苗族学前儿童民族认同感的情况,笔者走访了山里的苗族村。村子交通闭塞,大多数是崎岖的山路,村里的人们穿着苗族服饰。交流中,部分青年人和中年人会说普通话,但交流仍然比较困难。村里的老人和孩子大多只会说当地的苗语,笔者请了一个会苗语的教师作翻译。在翻译的帮助下,笔者就用先前调查问卷再次与村里的孩子面谈,孩子年纪大约在五六岁之间。

第一个问题,孩子的回答除了春节之外,还有苗族的苗年(相当于汉族的春节,一般在秋后举行),苗族的花山节、上刀山绝技等,没有提及例如圣诞节之类的外国节日;第二个问题,孩子们的回答丰富多彩:弹弓、小木人、沙包、毽子等,未提及商店里卖的玩具;第三个问题,孩子们大多数指着身上的苗族服装;第四个问题,孩子们点头表示喜欢,个别孩子当场跳了起来;第五个问题,孩子们哼起了父母教给他们苗族歌曲;第六个问题,孩子们能够讲起父母告诉他们的苗族神话故事;第七个问题,你喜欢看什么动画片,孩子们回答不上来。

通过调查发现,山村苗族学前儿童对苗族民族认同感比较强,对中华文明的历史以及中华民族的认同感相对较弱。

多元化背景下加强苗族学前儿童民族认同感之举措

经过调查可以发现,接受幼儿园教育的苗族学前儿童对中华民族有一定的民族认同感,对苗族的民族认同感较弱;而同龄山村里的苗族幼儿,对苗族的民族认同感较强,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和外来民族认同感则比较弱。究其原因,幼儿园的孩子居住在经济条件相对比较好的乡镇。虽然有不少是苗族,但很多已被汉化,接受现代人的生活而失去了原来苗族的风俗。但是住在大山里面的苗族儿童,在学龄前没有接触汉族的教育和社会文化,因此较少会说普通话。他们接受的是苗族自古流传的家庭教育,这种家庭教育保存了苗族的文化,因此他们对苗族文化有更多的了解和认同。这对于苗族文化和中华民族文化的发展都是不利的。大山里的苗族孩子缺乏与外界交流,会影响孩子将来对中华文明主流文化的了解,影响他们顺利踏入社会。而乡镇已汉化的苗族孩子,忘记了祖先的苗文化,缺少将苗族文化与中华文化融合,将苗族文化发扬的能力。

为此,对于偏僻山村的苗族学前儿童来说,乡政府应该发起一些活动,让苗族的村民和孩子多与外界相互交流。在幼儿阶段,家长教育对孩子起着很重要的作用。政府要帮助苗族家长们认识到,要让孩子主动适应外界文化,学习普通话。著名苏联作家帕乌斯托夫就曾经说过:一个人如果没有对本国语言的热爱,要他对自己国家热爱就是不可思议的。让苗族大山里的孩子们去领略汉字的魅力,“培植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情感”。③孩子们在领略普通话的语言美的同时,也要保存本民族的苗话,同时有意识地对幼儿们进行文化熏陶教育。

对于民族地区的幼儿教师来说,一方面应该帮助苗族儿童适应社会主流文化,另一方面也要帮助正逐渐汉化的苗族孩子保留独特的民族文化。教师要利用节日等机会给孩子介绍苗族的习俗与传统,给孩子提供机会参与各种传统活动,平时多给孩子讲述苗族民间故事,在艺术教育中教孩子表演苗族歌舞等。

此外,孩子们都喜欢动画片,可将孩子们喜欢的动画片作为媒介,渗入更多爱国主义和民族的教育。国内动漫市场要加快发展,制作出符合幼儿身心特点又体现民族内涵的动漫作品,增加他们对中华民族文化和少数民族特色文化的热爱。在动漫以及童话文学作品上,要渗透民风和民族特点,让孩子们领会到各民族文化的博大精深,帮助儿童逐渐形成民族认同感。这既有利于增进苗族儿童对本民族的民族认同感,有利于增强苗族儿童对中华文明的认同感,也有利于整个中华民族的融合和发展。(作者单位:宜宾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注释

①佐斌:“论儿童国家认同感的形成”,《教育研究与实验》,2000年第2期。

第8篇:苗族文化论文范文

摘要 本文从民族传统体育学的角度,运用文献资料、访谈与实地考察法,对苗族蚩尤拳的特征、价值进行研究。结果认为,苗族蚩尤拳融入了丰富的蚩尤元素,由于历史原因,苗族蚩尤拳中的蚩尤元素不光是苗民对传说中先祖蚩尤的崇拜,也是加大蚩尤拳杀伤力的手段。同时,苗族蚩尤拳的内容特点也与湘西地区苗族人民生活环境息息相关,技击套路依据湘西山地特色逐渐完善,套路结果短小,适合狭小山地地形战斗,并且把多种生活用具融入蚩尤拳拳术之中,招式原始、狠招多。而苗族蚩尤拳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清朝乾嘉苗民起义时期,历时近400年,时至当代,对苗族蚩尤拳的研究不光具有丰富的历史研究价值,也可以为研究苗族历史提供文献资料参考,本文对苗族蚩尤拳的研究,重在寻找与提出有利于苗族蚩尤拳保护与发展的途径。

关键词 苗族蚩尤拳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

位于湖南省西北部的湘西地区就是一个多民族集聚的地方,历史上为“五溪蛮”之地。这里山高路险,交通不便,而且杂居着以土家、苗为主的多个少数民族,且各民族之间呈典型的“大杂居、小聚居”民族分布格局,这一特殊的地理环境区域,使湘西各民族之间都传承着本民族的生活习惯、生活方式以及悠久的历史文化和体育传统,不仅特色鲜明,种类繁多,而且底蕴深厚,神奇瑰丽,是千万年遗存下来的人类文明的“活化石”,苗族武术中的苗族蚩尤拳就是其中的一朵奇葩。自国家相关法令的出台与苗族蚩尤拳拳师石仕贞老人入选湖南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给苗族蚩尤拳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基于这一现状,作为有着厚重的历史,以提高搏斗技能为主旨而又能“健体延寿”的民族传统体育,苗拳中的蚩尤拳被第一批列入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项目,研究苗族蚩尤拳的基本特征,对于宣传和推广苗族蚩尤拳有着重要意义。

一、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运用文献资料法、访谈法、实地考察法与综合分析法,对广泛流传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区的、以湘西花垣县麻栗场仙人山下苗族聚集地金牛村为主的苗族蚩尤拳拳种为研究对象。

二、研究结果与分析

(一)苗族蚩尤拳的特点

苗族的历史源远流长,对于一个没有自己文字的民族来说,他们的祭祀活动、武术、舞蹈甚至歌曲,实际上就是这个民族最淳朴最真实的历史记录。苗族蚩尤拳为苗族正宗拳术分支,流行于湘西各苗家山寨,其称谓、服装、套路、动作无处不蕴含着苗族悠久而古老的文化特色和类似生产劳作、战斗动作的表演,可以说就是描述苗族生存、发展与古老战争的无字史诗。

1.苗族蚩尤拳的象形特征

蚩尤是苗族传说中的先祖,被尊为战神。据上世纪80年代整理的《湖南武术拳械录》中记录,苗拳起源可以追溯到上古时代的“角觝”。《山海经·大荒经》也有相关记述:“蚩尤作兵伐黄帝……蚩尤斤头角,与黄帝斗以角觝人。”范文澜在其著作《中国通史简编》中也这样描写过“蚩尤是九黎族首领”、“铜头铁额”、“头上有角能触人”。

蚩尤拳继“角觝”发展而来,以“技击强、狠招多、功法稳”为拳法特色,同时,蚩尤拳又有着一些古老而苛刻的要求,诸如:凡舞蚩尤拳者,均要头戴铜帽,身穿棕片甲,手腕套虎爪。按照当代蚩尤拳传人石兴文老师的说法:“头戴铜角帽,徒手战时,角可触、可抵、可操、还可顶。腕套虎爪,使用劈拳、冲拳、挂拳等,均可给对方构成杀伤。苗民穿上这样的服饰,不仅威武而雄壮,又可补助武器不利的缺陷。”

所谓铜角帽,就是杀牛时把牛头割下,用刀把头皮剥到两角边,轻轻把角挖出。割掉牛头面上的皮,顺牛角两侧各留一条二指宽的皮作帽带用。牛头颈后留下八寸至一尺长的牛皮作为护后脖子用。药制后,按人头形状绷紧,按上铜角。

棕片甲,即取棕片若干,用细棕绳把棕片拧成背褂样。但身上穿着的棕片,里面的要有两层向上,类似衣领,外面的一层头向下,像衣服的下摆;两肩腋袖领,要有棕片由内向左右伸出,穿着起来就像一幅软铠。

而腕套虎爪,就是打死虎豹熊之类的猛兽,把两前足砍下,需长约五寸,顺足剥皮,把肉骨取下。按照腕形大小把足掌皮割下,加以药制。

2.苗族蚩尤拳的技击特点

苗族蚩尤拳山地特色浓厚。因湘西多山,地险林密,山道崎岖,平地狭小而猛兽众多。故湘西苗族先民不得不创造出一些适应山地作战的防身技巧,所以苗族蚩尤拳套路结构短小,而且演练时要求“前后不出一米”,素有“拳打卧牛之地”的说法。

苗族蚩尤拳动作原始,不似形意拳只取禽兽争斗时的形中之意,而是套用禽兽争斗动作、勾击技手段,如“涿鹿战拳”中的螃蟹腿、鳌钳手、斗鸡绷腿、二虎分食、鲤鱼摆尾等招式,便是既取形又用意。且蚩尤拳架势凶猛,手、角、脚并用,并以声助威。例如“逐鹿战拳”中的象鼻拨树、猫儿爪、铜角操裆、旋风转体滚等招式,形猛势烈,进击性强。当胸部受到冲拳攻击时,迅即侧身,左脚由后抽左滑90度,右手抓住对方右手腕,左肘自上斜撞对方肘部,角刺对方右侧,再辅以滚翻地躺,仰卧踢打等,使对方难以招架。蚩尤拳有劈拳、冲拳、挂拳等,均可给对方以极大的威胁,杀伤力也较大。

同时,苗族蚩尤拳手型大致分为“螯钳手”、“勾镰手”、“猪蹄锤”。苗语中“螯钳手”称为“把枷椎”,形似螃蟹的前螯,食指、无名指、小指并拢在上,拇指在下,钩弯曲二、三节指骨,主要是抓着脉搏主要部位,极易伤人。

“勾镰手”苗语称为“果摩斗”,手形似镰刀而得名。其次是“猪蹄锤”,苗语称为“果国转摆”,它是由“勾镰手”变形而成,也是蚩尤拳的常用手形,这两种主要是对付气功训练有素的高手,即集中拳面力量打击一点,让对方闻痛,气泄功亏,神萎力消,达到战胜对方的目的。

3.苗族蚩尤拳的民族特色

苗族蚩尤拳同时也带着浓厚的苗民生活特色,很多器械搏击技艺所需的武器纯粹就是生活、生产劳动的用具。比如“棒棒烟”是苗民吸食草烟的用具、“丝帕”是苗民头上带的防寒物(头巾),甚至苗族蚩尤拳套路中还有以用餐用的筷子作为武器的器械搏击套路,苗族蚩尤拳已经深深的融入了古代苗族人民的生活之中。

苗族是以苗语为主的民族,苗拳套路中的动作也多以苗语进行命名,动作名称古朴风趣又与生产劳动息息相关。如他们习惯把耍武术称为“舞勾动”,把苗拳叫做“各熊勾动”,而“勾动”一词,在苗语中则为生产劳动。动作的命名也充满民族特色,如八合拳叫“余嘴斗”,小四门叫做“德德阶”,套路动作中的“猴子偷桃”被他们称为“大曼年比瓜”,“左右插花”被叫做“巴扎巴义将背”等等,保留着鲜明的民族特色。

(二)苗族蚩尤拳的当代价值剖析

1.苗族蚩尤拳的历史价值

苗族蚩尤拳发源时间不可考证,但苗拳的主要发展时期,则是明清时期对外缴倭与对内反抗暴政的起义,苗族蚩尤拳属于苗拳体系,它的创造离不开苗族人民的战争与生活,名称的固定使用可以追溯到乾嘉苗民起义之时,在当时,苗族蚩尤拳是苗族人民保家护族,守山卫寨,反抗封建王朝专制统治对苗族人民的血腥镇压而发展完善并且传承下去的,在历史上对苗族人民有不可估量的历史价值,同时,蚩尤拳的主要传承可以上溯到乾嘉苗民起义,贯穿于中国的近现代史,研究苗族蚩尤拳的传承与特征,也可以作为苗族历史研究的重要参考。

2.苗族蚩尤拳的民族文化价值

苗拳是苗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过长期生产生活甚至战争而产生并延续下来的,对苗族古老的民族文化的传承起到重要作用。作为一个没有文字的民族的特有拳法,苗拳的传承穿插于苗族各个历史时期,如同活化石一般记录着过往苗族的历史点滴,拥有丰富的文化底蕴和民族特色,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重要的组成部分。

苗族蚩尤拳属于传统体育项目,它诞生于苗族的生活,成长于苗族的战斗。当人们欣赏苗族蚩尤拳的时候,能够深深的体会到蚩尤拳那种特有的古朴意境,那是先祖苗民与天斗,与地斗,与兽斗,苦苦挣扎在湘西这片大山林,并且能够延续至今的不屈意境,久远而大气。让人似乎真的面临一个虎豹猖獗,毒虫密布的山林之中,努力地生活,建立自己的家园。

3.苗族蚩尤拳的旅游经济价值

湘西地区山多,林密,景美,一直带着神秘的面纱朦胧的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多民族杂居构成的绚丽多姿、多元化民族文化特色,蚩尤后裔、五溪蛮、以及苗族、土家族的种种传说,都能让人产生想要一探究竟的冲动。湘西凤凰、德夯苗寨、永顺王村、土司城、里耶秦简更是每年吸引着无数中外游客。蚩尤拳作为湘西地区苗族主要拳法之一,拥有着与汉族或其他少数民族完全不同的拳术理念,拳术的内容与苗族人民的生活习惯息息相关,无论从服饰装着还是从表演动作来说,都充满了异域风情,如同苗鼓、土家族摆手舞、茅古斯一样,是湘西地区特有的传统民族文化。当一个苗族蚩尤拳拳师身着棕片甲,头戴铜角帽而手套虎爪演练蚩尤拳时候,本身就是在展示苗族古老而神秘的传统文化,其观赏性将大大超越蚩尤拳本身带来的健身价值,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宝贵财富。

三结论与建议

(一)苗族蚩尤拳是苗族人民“蚩尤崇拜”的产物,蚩尤拳套路中引用了许多蚩尤元素,诸如蚩尤拳套路中的服饰(铜角帽、虎爪、棕片甲),虽然这些服饰在战斗中拥有极大的杀伤力,但是,从根本上是在模仿苗族传说中始祖蚩尤;技击特点适应湘西多山环境,套路结构短小,对场地要求很低,有“拳打卧牛之地”的说法;同时,苗族蚩尤拳融入了苗民的生活特色、许多技击套路是由生活中的器具发展而来,有鲜明的民族特色,这是苗族蚩尤拳最主要的特色。

(二)苗族蚩尤拳兴起于清朝乾嘉苗民起义期间,创造人是当时苗族起义领袖之一,广泛传承于湘西花垣县各个苗寨之中。在当代具有丰富的历史研究价值、健身价值、民族文化价值与旅游经济价值,可以作为宣传推广苗族蚩尤拳的突破口。

(三)因苗族无文字,苗拳传教方式均为口授身传,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对大量的民族传统文化都是猛烈的冲击,苗族武术开始衰落,虽有少数人还在习练,但大都是年老者,青少年很少有人再去了解学习本民族的武术,这使得部分苗拳逐渐面临失传或者已经失传,对湘西苗族武术的继承、保护,已是迫在眉睫。

参考文献:

[1] 李洁.论非物质文化遗产视角下传统武术的“扬弃”[J].搏击(武术科学).2010(04).

[2] 陈满平.对近代中国传承传统武术历史的回顾与理性思考[J].体育科技.2010(02).

[3] 龙佩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现代生存[N].湖南少数民族有自己的体育精神专题.2008.

[4] 胡建文,舒颜开,文明华.湘西苗族武术的继承和发展策略研究[J].搏击·武术科学.2009.6(11).

第9篇:苗族文化论文范文

【关键词】黔东南;苗族;鼓藏节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是我国唯一以苗族为主体民族的少数民族自治州,自古以来该地区就素有“苗疆腹地”之美称。因此,黔东南成为许多专家学者研究苗族文化的重要地区之一。在苗族现存的诸多传统习俗文化中,“鼓藏节”是规模最大、消费最高、最具有影响力的苗族节日活动,对其进行分析研究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了解苗族人民的生活习俗和历史传统,对我们在当今时代批判继承和发展苗族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一、黔东南苗族“鼓藏节”概述

“鼓藏节”是苗族人民原始而传统的祭祖大典,现今黔东南广大地区仍然流行着这一传统习俗。这一节气的祭祖内容十分丰富且庞杂多样,各地有同有异,即使是相邻的两个“鼓社”之间,也很难找到完全相同的祭祖内容,但这并不影响我们对“鼓藏节”习俗的研究和考察。原因在于,“鼓藏节”作为苗族社会多年来普遍存在的一种传统文化现象,在一定意义上有着共同的祭祀内容和祭祀程序。据《贵州通志》记载:“每十三年蓄牯牛,祭天地祖先,名曰吃鼓藏。因其以肉分赠亲友,而以肠脏饷客,故名。”1如是观之, 黔东南苗族地区的“鼓社祭”活动每十三年举行一次,每次历时三年完成,即起于子年,经丑年,终于寅年,主要程序如下:

(一)公推鼓头。先由群众公推第一鼓头,其条件是:已婚男子,家境较好,为人正派、公道、能干。然后,由他指定四名副鼓头,分别负责各种有关事务。

(二)准备祭祖牯牛。经济状况较好的,每户准备一头,经济困难者可几户筹资共买一头。祭祖牛选购回来之后,派专人精心喂养。此外,各户还得准备相应数量的猪、鸡、鸭等祭品,以便配杀。

(三)制鼓、醒鼓 、接鼓。苗族祭祀用的“鼓”分为单鼓和双鼓。在苗族人民心中,单鼓是人类始祖蝴蝶妈妈的象征,双鼓被视为苗族祖先“央公”、“央婆”的化身。平时单鼓藏于鼓山林的石窟中,双鼓放在鼓头家。制鼓,即砍树制造单鼓。在农历子年十月下旬举行砍树仪式,于寅年五月再制成新鼓。醒鼓,也就是敲击单鼓,在子年八月子时举行,主要是预告祖先,子孙将要杀牛祭祖了,请祖先回来享受。接鼓,在寅年农历十月再次醒鼓,将其接下山,同时把原存放于上届鼓头家的双鼓转至新任的第一鼓头家存放。

(四)杀牛祭祖。寅年十月举行。杀牛由舅父或女婿执刀。杀牛有一定的次序,即先杀鼓头家的牛,然后再杀群众的牛。合资购买的牛,则由出钱最多者的亲友执刀宰杀。杀牛之后举行一系列祭祀活动,如祭祖、“拥牛角”、“浇花树”、“过桥”,最后送鼓、藏鼓等。

在上述主要活动过程中,苗族人民都根据不同场合和不同需要进行祭祖、跳芦笙等活动,在神圣而庄严的祭祖大典中增添快气氛,以显示出苗族节日的娱人性质和功能。

二、“鼓藏节”习俗的社会作用分析

(一)“鼓藏节”具有维护苗族地区社会和谐的功能

我们知道,苗族同胞世代迁徙平凡,他们在历史上从来没有建立自己的国家,没有固定的疆土,四处散居。因此,他们只有以祭祖的方式体现公共的民族标识。在苗族同胞及其落后的世界观中,对祖先的忠诚就是对自己本民族的忠诚。正是基于这一点,苗族同胞不惜一切代价杀牛祭祖。于是他们以氏族或宗族为基础建立鼓社,以“鼓社”为单位,通过举行“鼓藏节”活动祭祀祖先。“鼓藏节”期间,方圆几里或数十里的苗族同胞都来参加节日活动,共同分享节日的快乐。我们认为,通过这种活动的举行,可以增强人们之间的团结与交流、减少人们之间的隔阂和矛盾,对维护社会稳定具有积极作用。正如罗义群同志所说:“鼓社祭像一根无形的线,一头拴在氏族成员的手里,一头拴在氏族成员的手里。无论你走到哪里,你和他总是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一旦你跌了跤,他那头就把你来起来。只要还有这根游丝在也就够了,民族认同的意念就会从这根游丝上传递过来。”2 如是观之,苗族祭祖活动具有极强的社会凝聚力,通过祭祖使人们形成了一个较为稳定的人际关系网,这个网状结构就是:以共同的原始祖先为中心,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使“鼓社”内部所有成员都归向自己的祖先,共同维护和遵守本“鼓社”的一切规章制度。表面看来,一个“鼓社”似乎就是一个苗族大家庭。苗族正是以这种朴素的思维方式,把人们天然的人论情感升华为强烈的民族意识,这对于社会生产力极其低下的古代苗族社会凝聚人心、促进和谐具有重要作用。

时过境迁,历史的车轮已缓缓迈进了现代社会。在改革开放的今天,我国广大苗族集聚区依然是中国欠发达的地区,语言障碍、风俗习惯等多种原因使我国的各项政策难以在苗族地区得到顺利贯彻执行。“鼓藏节”等苗族习俗在少数民族地区至今仍具有国家宪法和法律不可替代的社会调节功能,因此,苗族“鼓藏节”习俗的存在具有必然性和合理性。

(二)“鼓藏节”的传统消费观阻碍了苗族地区经济的发展

用现代经济发展眼光看,“鼓藏节”不利于黔东南苗族地区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鼓藏节”作为一种祭祀祖先的活动,既生动地体现了黔东南苗族同胞的传统文化,又展现着他们热情好客的民情风俗。但是这种祭祀活动,祭品选用的是水牯牛,而且是上等水牯牛,举行一次“鼓藏节”,每个村寨一次性要宰杀十几头甚至几十头水牯牛,这些被宰杀的牯牛均在血缘家族和亲戚朋友中分吃掉。如果以现在物价水平衡量,一头上等牯牛至少五六千元,如果是善于打斗的牯牛则高达七八千元乃至一万余元。除了牯牛,各家还要自备各种节日消费。粗略估计,一个家庭过一次“鼓藏节”的开销,少则数千元,多则数万元,这对于目前处于经济落后地区的黔东南农村家庭来说,确实是一笔过于奢侈的消费。这种节日消费不但会使苗族同胞数年的积蓄在几天内迅速消耗掉,而且还会助长各血缘家族间互相攀比排场的不良生活作风。如果我们都把这些奢侈的消费投入到农业生产或其它经营活动中去,则更有利于苗族同胞的脱贫致富。

有学者认为,“鼓藏节”的传统习俗不算奢侈消费,其原因有二:一是广大苗族同胞可以借节日活动从事商业买卖;二是节日期间前来祝贺的客人也会赠送一定的礼物。这两项收益可以弥补杀牛过节付出的巨大损失。笔者认为,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但却又只看到表面现象。从现实看,并非所有杀牛户都有能力在节日活动中通过经商来赚钱,这正如我们现实生活中并非人人都具备经商条件一样。相反,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更有可能是节日活动中的看客和真正的消费者。虽然前来祝贺的客人也会赠送一定的礼物,但“鼓藏节”毕竟不同于婚、丧、嫁、娶等酒宴,客人仅是象征性地赠送礼物,这些礼物根本不足以维持他们长达数天的生活花费。更何况节日结束时,主人还要增给客人一定的肉、酒、糯米饭等信物。由此看来,多数苗族同胞的致富路劲不可能通过传统节日活动来实现。虽然近年来广大苗族同胞在生活水平上有了一定提高,但这绝不是通过传统民族节日来实现的。客观上讲,这种相对富裕主要是随着社会的开放,苗族同胞家庭内部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的结果。因此,如果苗族同胞对传统节日习俗的奢侈消费换来的只是少数经商者盈利的话,这种做法实在有点得不偿失。故此,我们应在继承“鼓藏节”这一苗族文化传统的前提下,进一步转变人们的消费观念,提倡节约精神,鼓励理性消费,将一部分可贵的资金有效地转移到人们的现实生产和生活中去,增强自我发展的意识,提高本地区经济发展的“造血”功能,加快本地区经济发展步伐。

三、发挥“鼓藏节”的传统文化功能,推动民族文化生态旅游业的发展

民族文化生态旅游,是以民族传统文化为核心、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的的旅游经济发展模式。黔东南作为我国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地区之一,加快其经济发展步伐是历史的必然。同时,黔东南又是我国少数民族自治州,其境内有以苗族为主体的多种少数民族文化并存,这些少数民族文化不但是我国民族文化宝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也是黔东南苗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潜在的文化资源。再者,黔东南处于祖国西南边睡,远离经济发达的工业区,因而拥有较为完备的生态环境。所以笔者认为,加快以民族文化为核心的民族文化生态旅游业的发展,是实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途径。

当然,我们在坚持和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时,要尽可能地删除其中的神秘色彩,增添现代性的文化内容,使传统民族文化从信神向娱人方向过度。就“鼓藏节”而言,我们在坚持这一节日文化范式的基础上,依然可以推陈出新,采取每个家族或每个村寨杀一头牯牛的方式,这样以来,不但杀牛的数量大大减少了,而且苗族节日的风俗传统依然存在,这既有利于节制苗族同胞过度消费的不良生活作风,又有利于加速苗族地区的生产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与此同时,我们还可以简化节日期间烦琐的祭祀仪式,在其间开展各种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的竞技文化活动,如唱歌跳舞、斗牛、赛马、划船、民族艺术展等,用这些形式多样的活动充实节日的文化氛围,提升节日的文化内涵。通过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吸引人们回归自然的力度,让黔东南成为广大旅客游览观光的阵地,从而有力地推动该地区民族经济的发展。所以笔者认为,开发民族文化生态旅游,是实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保护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最佳方式。

综上所述,我们在保护、继承、宣传和弘扬黔东南苗族传统文化的同时,更应当用科学理性的态度对待这些传统文化,挖掘其中的合理成分,充分发挥它们在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为复兴黔东南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和加快黔东南地区民族经济的发展作贡献。

参考文献

[1] 伍新福:中国苗族通史[M],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 1999。

[2] 周大鸣,刘志杨,秦红增. 寻求内源发展--中国西部的民族与文化[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6。

[3] 罗义群著.苗族牛崇拜文化论[M],中国文史出版社,2005

The Analysis on Guzang Festival of Miao Nationality in QianDongnan in Modern Cultural Sight

LuoLian-xiang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Philosophical School,Beijing 100872)

【Abstracts】Guzang Festival is one of the core contents of the Miao nationality culture in QianDongnan , and it is also indispensible important content when people research the Miao nationality culture . The essay regards Guzang festival of Miao nationality in QianDongnan as base, further analysis the positive and negative roles of Guzang festival by the two pros and cons aspects, point out that Guzang festival custom plays an important economic significance in tourism of the Miao nationality regions.

【Key words】QianDong-nan,Miao nationality,Guzang festival.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