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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个人履职报告精选(九篇)

邮政个人履职报告

第1篇:邮政个人履职报告范文

我局根据市局《关于开展金融内控与风险防范剖析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成立了检查小组,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成员有:安保干事、农村邮政检查员、储汇管理员、储汇稽查员和八个联网网点的班长、支局长,依据《**省邮政金融资金安全检查处罚试行办法》、《**省邮政储汇业务稽查方案》(修改稿)和《**省邮政金融中间业务稽查方案(试行)》等相关规定,对邮政金融内控制度、相关业务规章、操作规程、会计帐务处理和管理制度执行,以及各类人员履职和安全设施等情况进行逐一剖析检查,并在剖析检查中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风险隐患不查清不放过、原因分析不透彻不放过、全体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对发现问题逐一研究,以点带面,逐一,解决,以此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提高全员防范邮政金融资金风险能力,确保邮政金融资金安全完整,促进邮政金融业务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一、基本情况

截止9月20日,全县邮储余额17636万元,净增余额1996万元,

完成全年计划的62.37%,点均余额2204.50万元,活期比重31.33%;保费383万元,完成全年计划的93.41%,每月工资500多万元,每月代收税40多万元,1-9月份无案件发生。

二、自查和剖析检查

1、综合管理

(1)、县局储汇资金票款安全联席会议领导重视,按期和定期召开,会议议题明确,经营思路清晰,措施要求具体。

(2)、局长按期和定期召开了储汇资金票款安全联席会议,对存在问题有整改措施和要求。

(3)、分管局长按月填报检查报告书,并按月对储汇稽查员、农村邮政检查员、安全保卫人员、储蓄会计的检查报告书均进行了审签,提出了建议意见及要求。

(4)、储汇稽查员的履职情况:

按年制定了储汇稽查计划,认真开展了储汇稽查工作,并认真填写了原始稽查记录、稽查记录1-9表,按月填报了储汇稽查报告书,检查网点有走访用户记录。

(5)、安全保卫的履职情况:

按月填写了安全保卫检查报告书,检查内容齐全,检查发现的问题敢于逗硬考核;

(6)、农村邮政检查员的履职情况:

按月填写了农村邮政检查报告书,检查内容较为全面,查账记录齐全,对代办所、投递人员的检查较落实,有走访用户记录。,

2、检查储汇会计和储汇出纳的检查:

(1)、核对7-8月份邮储、电子汇兑银邮余额、7-8月份邮储、电子汇兑资产负债表银行余额,银行对帐单余额,出纳银行日记帐余额、出纳收支日报余额,帐帐相符。

(2)、检查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印鉴管理: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由储汇出纳保管,出纳印鉴,会计印鉴由各自管理,财务提款专用章由局办公室秘书保管;建立购买支票登记簿,作废支票及时上交会计,现金转账支票连号使用,储汇出纳账簿无挖、刮、擦、补,账页无撕毁现象,改账符合要求。

(3)、会计每月到银行领取对账单,按月对银行账单进行勾核。

(4)、会计未按频次对网点业务指导和检查。

4、金库管理检查:

(1)、现场盘点出纳库存现金账实相符。

(2)、按规定建立了金库“五大簿”,但金库、票库值守由于条件所限未落实双人二十四小时值守。

(3)、储汇出纳和综合出纳轮岗,金库内铸铁保险柜钥匙交接未在钥匙交接本上登记交接。

5、储蓄事后监督,电子汇款事后检查:

(1)、储蓄事后监督:盘点重要空白凭征管理账实相符,密码设置严密,管理完好,审核勾核不到位,报表有漏加盖审核人员名章的情况。

(2)、电子汇款事后检查:盘点重要空白凭证账实相符,对手工网点收汇、兑付及时进行了补录,审核勾核不到位,报表有漏加盖审核人员名章的情况。

6、中间业务检查:

(1)、养老金。工资由委托单位先将的资金转入县局指定的账户,出纳收到进账单后,将单位的细表交给网点,网点通过中间业务平台做代字业务处理。会计、出纳做相应账务处理,每月工资500多万元。

(2)、保险业务,各网点按天缴款,会计按天收款,凭证次日结清,截止9月15日共计保费383万元。

(3)、代收税款,建立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通过现金收缴和储蓄代扣进行,按月与税务部门结清账务,每月代收和储蓄代扣税款40多万元。

7、押运钞管理:

(1)、现场检查运钞车车况较好,运钞中严格执行了规章制度未

搭载无关人员。

(2)、防爆枪、弹分管落实。

8、县局中心机房管理:

机房建立了设备管理制度、安全保密制度、系统维护管理制度、机房管理制度、监控设备管理办法等制度并上墙,严格执行了无关人员不能进入机房制度。

9、储蓄联网点的剖析检查:

(1)、大石支局:

a、银行余额113097.44元,核对银邮余额相符,支局无手工银行日记账。

b、密码管理:己按规定设置储蓄台席“三级”密码和电子汇兑密码,但执行有一定差距,现场检查储蓄普柜、综柜是普通柜员一个人掌握使用,三级密码成了二级密码,存在安全隐患。

c、大额存取款预约登记不规范,无大额存取款登记,新开卡登记簿7月—9月无记录,现场检查营业情况处理业务质量较差。

(2)、孔京支局:

a、按月按频次对支局进行了安全防范设施检查,按月召开了内控制度学习,但学习记录不全。

b、金库管理,己按规定建立了金库“五簿”,但在执行中有一定差距,经手人姓名字迹潦草,金库、票库钥匙交接登记不及时。

c、支局长履职情况,未按日及时审核缴拨款单、储蓄日报单和电子汇款日报单,缴拨款单签字潦草,对盘点现金查账节目不全,未对储蓄查帐,乡投员有时利用逢场天有坐堂收费现象。

d、大额存取款登记与大额预约登记不符,未严格按大额预约登记制度执行,营业室现金超限未放入铸铁保险柜。

e、执行储蓄“三级”密码管理较差,普通柜员和综合柜员是一个普通柜员保管使用,存在安全隐患。

(3)、吴东支局:

a、储蓄营业员执行离柜签退或正式签退制度较差。

b、金库管理,已按规定建立金库“五大簿”,但在金库、票库出入库人员登记方面不规范,经手人姓名字迹潦草,出入时间不符。

(4)、双福支局:

a、金库管理,已按规定建立了金库“五大簿”,但执行有一定

差距,现金出入库登记簿未放入金库内的铸铁保险柜,金库内的铸铁保险柜未关锁,金库内存放有包裹和分发的报刊杂志,造成有其他工作人员进入金库。

b、大额存取款登记和预约登记不符,预约登记已按规定执行,

但大额支付未登记。

(5)、清江支局:

a、支局长履职情况:支局长未按频次进行履职检查记录,对

代办所、投递员未按频次进行检查,无走访用户记录。

b、乡投员、代办员到支局报帐未将结存委托代存单带到支局

销号核对结存数。

c、营业室卫生较差。

(6)、桂花支局:

a、支局长履职较差,未能规定检查频次对代办所投递员进行检

查和业务指导,未按日审核储蓄和汇兑日报表,对业务检查频次不够。

b、金库管理:按规定建立了金库“五大薄”等,但现金出入登

记未放入铸铁保险柜。

c、乡投员、代办员到支局报账未将结存委托代存单带到支局销

号核对结存数。

(7)、新新支局:

a、现场盘点金库结存现金和营业现金账实相符。

b、储蓄、电子汇款、重要空白凭证账实相符。

c、支局长履行检查内容不全,检查频次不够。

d、按规定建立了金库“五大薄”,但执行有一定差距,金库进

出入登记未按实际进出入频次登记。

(8)、县局邮政班:

a、班长的履职情况:对储蓄日报表和电子汇兑日报表,缴拨

款单审核不很落实,对安防设施的检查和查账频次不够。

b、营业室内的铸铁保险柜未使用密码。

c、未严格执行大额取款预约登记,大额预约登记与大额支付登

记不符。

三、整改要求及处理情况:

第2篇:邮政个人履职报告范文

一、储汇稽查工作总结

我局储汇稽查工作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遵照省州局对稽查工作的要求,以“抓安全、促发展,压案件、促成果”为中心,以“加强治理求效果”的指导思想,切实落实“

六个全”(全员内控、全过程内控、全方位组合式内控、全年内控、全系统信息交流与反馈、全网内控),在发展邮政金融业务和保障储汇资金安全两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1、按照《*省邮政金融资金安全检查处罚试行办法》和省局《转发国家邮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邮储资金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邮传[]31号)传真电报的要求、以及《*省邮政储汇资金票款安全连锁责任制》、《*省储汇稽查方案》、《中间业务稽查方案》、《关于进一步落实储汇资金安全管理“九条”规定的紧急通知》等重要文件,对邮政金融资金实施有效监控,促进邮政金融业务稳定、保险发展。

2、结合省局的“全省储汇资金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和银监局的“案件专项治理活动”,认真开展州局安排的“挂失申请书专项检查工作”及“网点全面排查工作”,以确保邮政储汇资金安全,捍卫经营成果。

3、为进一步防范金融风险,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订了《*县邮政储汇资金安全管理办法》、《20*年储汇周转金定额明确超限提款审批权限的通知》、《邮储大额现金支付实行分级审批管理的通知》、《邮政储蓄资金调度管理内控制度的通知》、《邮政储蓄资金调度管理有关规章制度的通知》、《关于做好资金日终监控工作的通知》、《资金安全管理应急处置预案》。建立了《*县邮政储蓄柜员制管理办法》、《邮储联网网点业务管理实施细则》、《邮储网点操作流程》、《储汇资金缴拨流程》、《保险业务实施办法》、《代收国税操作办法》、《储汇网点岗位人员的岗位职责》、《*县邮政局基础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县邮政局综合管理考核办法》。认真落实资金票款安全局长负责制,实行储汇资金安全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县邮政局金融资金安全责任书》。

4、严格按照省局和州局的要求的频次和内容开展储汇稽查工作,采取突击检查、专项检查与常规检查相结合,局领导经常亲自带队到支局所进行夜间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资金安全隐患进行追踪整改、督促落实。20*年对全县*个储汇网点,*个监控岗,共出检89次,盘库58次,对帐66次。发出整改通知20份,收回整改报告20份,查出隐患23个,已整改20个(有3个属安全设施未达标,因资金不到位无法解决)。对相关人员“有规不遵、有章不循”,严格按照《*县邮政局综合管理考核办法》相关规定逗硬考核。

5、不足之处:(1)、未严格按照新的“州邮政金融内控制度检查评价、现场处罚标准”进行检查,检查深度、力度还未达到检查要求;(2)、班组、支局长的管理工作职责未完全达到要求;(3)、未按年组织储汇业务会审;(4)、保险履行检查职责不完整,有检查记录,无检查报告书。

二、20*年度储汇稽查工作安排

一如继往,坚持不懈,努力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中不断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切实并有效地保障国家金融方针政策、金融保险法规和邮政储汇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预防和控制邮政储汇资金票款案件的发生,把各种资金票款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维护国家、用户、邮政企业利益,确保邮政储汇资金安全完整。

1、加强日常管理工作,严格对各员岗位职责执行情况和班组、支局长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落实。

2、加大对重点岗位人员的考核力度。

3、拟在适当的时间组织储汇业务会审。

第3篇:邮政个人履职报告范文

大家好!根据广州邮区中心局聘期届满人员选聘办法,现将个人年度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工作能力

作为一名邮政现场调度员,我深刻认识自己岗位的重要,充分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刻苦勤奋、兢兢业业工作,利用局内综合平台管控功能,加强信息手段应用,及时了解有关邮运车次、相关业务量的变化情况,精心调度、合理安排,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取得了良好成绩。我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能够满足邮政现场调度工作的需要,能够做好邮政现场调度各项工作,使生产顺利开展,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我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加强与邮政现场职工的沟通联系,随时观察生产现场情况,针对邮政现场的实际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调度好生产,使生产有条不紊地开展,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二、工作规划

我认真学习邮政现场调度员的工作职责,明确了自己的工作职责,就是自己的岗位责任和工作范围。我要增强工作责任心,做到讲诚信、肯奉献、爱岗敬业和顽强拼搏,只要人在岗位,事情就要做足到最后一分钟,确保完成全部工作任务,实现工作的高效和完美。我的工作目标是按照广州邮区中心局的工作精神和工作要求,刻苦勤奋、兢兢业业工作,完成全部工作任务,使生产顺利安全进行,获得局领导的充分肯定和一致满意。我严肃认真执行计划,凡是局布置、安排下达的工作任务,都想方设法,排除万难,努力去完成,确保计划全面执行,落实到位,取得优异的工作成绩。

三、能力提升

第4篇:邮政个人履职报告范文

【关键词】邮政合同;邮政企业;用户;损失赔偿

邮政具有悠久的历史,它是人们进行政治、经济、科学、文化、教育信息交流和人们联系交往所使用的最普及、最广泛的方式,是现代社会所必不缺少的信息服务业。正因为邮政业作用巨大,是人们日常生活所无法离开的,近年来,邮政企业因为误投、吴送、迟延、丢失等原因产生了各种各样的邮政合同纠纷案件如:江苏涟水县张某诉邮局迟延送达大学录取通知书案、湖北襄阳张某状告邮局错投大学录取通知书案等。也正是由于邮政服务的普遍性,使得因邮政合同而引发的纠纷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特别是在法律适用和赔偿原则上在法学理论界、实务界以及邮政行业出现了很大的分歧。笔者将就邮政合同的几个基本问题作一下分析,从而提出笔者对邮政合同在法律适用和赔偿原则上的一些见解。

1.邮政合同的内涵

从我国现行的立法规定来看,修订的09年《邮政法》第十四条对邮政经营业务作了如下表述:“邮政企业经营下列业务:(1)邮件寄递;(2)邮政汇兑,邮政储蓄;(3)邮票发行及集邮品制作、销售;(4)国内报刊、国家等出版物发行;(5)国家规定的其他业务。”但却没有对邮政合同的定义作出明确的界定,而仅仅是规定了邮政企业的经营范围。

在法律界有人将邮政合同表述为:“邮政合同是邮政企业通过邮政通信网络,将寄件人交寄的邮件投交收件人,由寄件人交付邮费的合同。依照合同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的地点或者设施投交的,视为投交收件人。”[1]而有人则认为:“邮政合同是指明确邮政企业与用户之间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是有关邮政企业提供服务的各种合同的总称,包括邮件寄递,报刊发行,邮品买卖等合同。”[2]理论界对邮政合同的定义存在不同的解释,从大体上看也就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观点。

广义的邮政合同是指邮政企业向用户提供邮政服务的所有合同的总称。由以上邮政企业的业务范围,按照邮政合同广义的定义可以将邮政合同分为邮件寄递合同、国内报刊发行合同、邮政储蓄合同三类。[3]

而狭义上的邮政合同仅仅指邮政企业按照用户要求寄递邮件,用户支付邮费的合同。[4]所以狭义邮政合同只是邮件寄递合同。在笔者看来,邮件发行合同主要反映了邮政企业和出版单位之间的委托关系,而邮政储蓄合同与一般储蓄合同相比几乎无太大的不同,这两种合同同邮件寄递合同相比无法反应出邮政企业的特色,所以邮政合同应该采取狭义定义,邮政合同是指邮政企业根据用户的要求将邮件送达目的地,用户支付相关的邮费为对价的一种服务合同。

2.邮政合同的性质

首先,邮政合同属于民事合同。

由于邮政关系着国计民生,属于国家垄断经营的行业,承担着普遍服务的义务,邮政企业根据法律的规定,又承担着行政管理的职责,所以有人认为邮政合同应当属于行政合同,归属于行政法的调整。另外在《邮政法》中对邮政业务的种类、用户使用邮政业务的义务、邮件损失赔偿都做出了直接规定,用户不享有传统民事合同所遵循的契约自由的权利,而且对用户在交付邮件时故意使用不符合规定的邮资凭证《邮政法实施细则》还作出了行政处罚的规定。

但这都是表层的的现象,只有通过分析邮政合同的内在本质才能正确把握它的法律属性。行政合同是行政机关为了完成特定的行政目标,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所认的协议,其目的是使得行政机关很好的履行特定的职能。而邮政合同则是邮政企业与用户订立的合同,是为了向用户提供邮政服务,而不是进行一种行政上的管理。另外在行政合同中,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享有单方面变更、解除合同的权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享有指挥权,还可以采取行政指令的方式让对方履行合同,而邮政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则完全平等,任何一方不享有特殊权利。

所以邮政合同是民事合同而非行政合同,邮政企业与广大用户所发生的法律关系也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应受到《邮政法》的约束,因为《邮政法》的关于邮政合同的规定则属于民法中类似合同法部分的特别法。

其次,邮政合同是一种格式合同。

邮政合同不同于其他民事合同的一个很重要的特征就是它属于格式合同。格式合同是指合同条款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而对方当事人只能一概接受或一概拒绝,不能就个别条款进行商议讨论的合同。由于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交易频繁发生,面对众多的客户,一方当事人无法做到一一与之进行讨论,因为这样会大大降低效率,增加成本,浪费时间,而格式条款在相对人数量庞大的公共事业领域得到广泛的应用如供水供电合同、电信合同、保险合同、铁路运输合同和邮政合同等。[5]

可是格式合同限制了用户的自由,用户要么对格式条款全部接受,要么全部拒绝,不能变更,但为了保障用户的利益邮政合同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如我国《合同法》规定格式条款提供方应采取合理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经对方要求要对该条款作出说明。在邮政合同中含有免责或者限责的条款由于含有很多专业术语,一般用户由于自身知识的局限而无法理解,所以邮政企业必须要尽到必要的提醒和说明义务,将自身免责情况和赔偿的范围适当的告知用户。邮政合同也不能排除法定条款。《邮政法》中关于邮件的损失赔偿规定即为法定条款,邮政合同不能对其作出任何变更,它直接在邮政企业与用户之间发生法律效力。邮政企业在订立邮政合同后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审批方可采用,尤其是其中关于邮政资费的问题。当对邮政合同发生争议时要做出有利于用户的解释,不做利于邮政企业的解释,因为我国《合同法》规定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时候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的解释。这些有关邮政合同的规定在平衡邮政企业与用户之间利益时很必要。

第5篇:邮政个人履职报告范文

邮政储蓄银行员工现结合工作实际反洗钱工作心得体会

反洗钱工作在当今复杂的金融和社会环境下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工作,做好反洗钱工作是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根本客观要求,是维护金融机构诚信及金融稳定的需要,也是保证信誉支付稳定,促进邮储银行健康发展的保证。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的相继颁布实施,邮储银行反洗钱认识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初步建立和完善了反洗钱内控制度,明确了内部反洗钱操作流程,基本上能按规定开展反洗钱日常工作。但由于反洗钱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要求,无论是工作力度、实效,还是长效管理机制建设,都未达到有关要求,亟待于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和提高。现结合工作实际,浅谈邮储银行在反洗钱工作中的实践心得

目前邮储银行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一)组织机构建设滞后,反洗钱工作缺乏力度

邮政储蓄银行成立后,由于机构人员迟迟不能确定,时至今日,邮政储蓄银行部分县市支行的反洗钱组织机构仍未组建成立,致使目前反洗钱工作处于尴尬境地,缺乏应有的力度。

(二)内控制度缺失,存在风险隐患

随着邮政储蓄银行的挂牌成立,其业务范围和业务种类也将发生变化,因此,原有的反洗钱管理措施也将随之改变和完善。但从目前情况看,邮政储蓄银行反洗钱方面的措施和办法尚未健全。内控制度的缺失,必将导致反洗钱内部管理“出现真空”,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

(三)客户身份识别制度落实不到位,反洗钱工作基础薄弱

从调查情况来看,邮政储蓄银行一线工作人员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核对并登记的真实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只有居民身份证及其号码,对客户的其他情况都没有相关的记录记载,就是已登记的客户身份证号还存在记录模糊、不完整等现象。分析原因认为客户都是自己的熟人或朋友,不会参与洗钱,为挽留客户,放松了对部分客户的身份识别,只登记了身份证明文件的编号,对大额的资金往来,根据现金管理的要求做一些工作。客户身份识别制度落实不到位,反洗钱工作基础薄弱。

(四)一线员工反洗钱意识淡薄,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

一是普遍认为洗钱活动仅仅发生在经济发达地区、大中城市,对于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小县城、欠发达地区,洗钱的可能性极小;二是基层邮政储蓄银行一线员工认为其网点大部分分散在乡镇,农牧民收入来源较为单一,不会有人把“黑钱”拿到偏远的农村去洗;三是认为偏远乡镇的居民对洗钱一无所知,即便开展反洗钱宣传,也没有任何效果。

(五)人员素质不高,反洗钱履职不到位

邮政储蓄银行分设之前,原邮政局的员工一般有三种来源,一是因父母是邮电老职工,内部招工进来,有的初中没毕业就匆匆上岗了;二是邮电职工子女退伍后符合政策安排的,学历大多也是初中毕业;三是各种中专技校毕业充实到邮政部门。

人员素质较低,加之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对反洗钱相关操作流程及法规学习不够,与当前反洗钱工作要求有一定差距,特别是一线人员对反洗钱知识了解甚微,对有关的反洗钱操作程序掌握不熟练,在日常工作中,难以有效识别可疑交易。另外,基层邮政储蓄银行管理人员重企业经营效益,轻员工反洗钱培训,造成一线人员反洗钱知识欠缺。

鉴于存在以上几个问题,我们应当采取相应的对策

(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反洗钱工作体系

建议邮政储蓄银行要进一步理顺关系,根据当前机构改革的现状,尽快组织人员安排落实辖区各级支行的反洗钱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反洗钱组织体系,及时调整反洗钱组织领导机构,确定反洗钱工作的负责部门,配备业务素质较高的管理人员,制订严格的工作职责,确保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完善内控制度建设

根据邮政储蓄银行业务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邮政储蓄机构应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参照《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制定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组织保障制度、业务流程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构筑严密的反洗钱制度防线,同时根据反洗钱岗位责任制,量化工作任务,使反洗钱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三)加强落实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应认真核实并登记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详实记录客户姓名、住址、职业、联系电话、清晰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等。在为客户提供服务时,客户身份识别资料有变化的,要及时补充完善原有记录。要舍得投入,购买“居民身份证识别器”,验证身份证的真

伪;购买复印机将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复印,并在“客户身份识别登记簿”上登记保存。严格执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对规定金额以上的现金存取业务、转账业务认真核对客户身份,并登记公民联网核查系统进行核查。

(四)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反洗钱队伍素质

加强基层邮储银行网点的反洗钱工作,充分认识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培训力度。

反洗钱培训应结合实际,注重反洗钱操作技能的有效提高,培训工作要分层次开展,首先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其思想认识,提升管理水平;其次要强化对具体操作人员的培训,重点是制度法规和日常操作,尽快提高邮政储蓄机构一线反洗钱岗位人员的工作水平和操作能力。

(五)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规范反洗钱操作行为

邮政储蓄银行是金融机构反洗钱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邮政储蓄银行网点众多,加之邮政储蓄体制因素的影响,很有可能成为犯罪分子进行洗钱的“温床”。因此,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邮政储蓄银行的反洗钱操作行为非常重要。

一是请基层人民银行指导和监督邮政储蓄银行反洗钱工作。首先通过开展业务指导,使邮政储蓄银行正确认识和理解反洗钱工作,不断完善反洗钱组织体系和内控制度,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其次依法开展反洗钱现场检查,加大检查处罚力度,督促邮政储蓄银行把反洗钱工作制度落到实处,严格规范反洗钱工作行为。

二是邮政储蓄银行内部自上而下要建立反洗钱定期不定期检查制度,督促辖区各支行,及时向反洗钱监测中心上报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有效落实反洗钱操作规程,认真履行金融机构反洗钱职责。

根据央行的反洗钱报告,我们发现:中国反洗钱制度的漏洞仍然存在于银行,未来银行仍然面临着巨大的反洗钱压力。所以我们要切实加强反洗钱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弥补银行在反洗钱执行情况过程中存在的几大漏洞。

首先是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了解客户制度”作为反洗钱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其执行效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反洗钱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强化反洗钱“了解客户制度”,成为当前反洗钱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

当前,银行只能在柜台办理业务时向客户了解客户信息,但这种方式效果不尽人意。一是客户往往以属于公司秘密和个人隐私为由拒绝透露或提供相关信息;二是客户愿意提供,但无法核实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证明文件种类较多,识别难度较大。目前我国的有效身份证件主要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人及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港澳及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等。柜面人员在缺少有效识别手段的前提下,对于如此多的有效身份证件,很难识别其真伪,因此难以确保对客户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核实。建议尽快建立与人行、公安、工商、税务等政府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及时获取企业、个人的相关资料,有效确认客户身份,准确核实客户资料,为识别洗钱犯罪活动提供真实的基础信息,为反洗钱工作及时、高效地开展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持。

第6篇:邮政个人履职报告范文

(一)业务收入:1-11月全州邮政累计完成业务收入万元,完成年计划的%,欠平均计划个百分点,增长绝对值万元,同比增长个百分点。

(二)邮政业务量:1-11月全州邮政累计完成业务量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三)成本费用:1-11月全州成本费用完成万元。

(四)收支差额:1-11月收差累计完成万元,达到省局下达计划进度%。

二、2004年主要工作情况

2004年,XX局按照全省邮政工作会及地州局长座谈会议要求,积极组织学习贯彻,认真领会会议精神,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强调抓住传统业务不放松,继续加大储蓄、函件等业务发展力度,做大做强保险业务,在狠抓管理、拓展市场与控制成本上做文章;采取灵活多样的激励措施,奖惩并施,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提高企业竞争力;密切与政府的联系,注重一手抓综合整治,一手抓邮政发展,切实做到“两手抓、两手硬”。

(一)毫不松懈地做好“综合整治”工作。邮政基础管理工作是邮政生存和发展的基石,全州各级邮政部门充分认识到“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省局关于“综合整治”的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扎实抓好邮政企业“邮件流”、“资金流”的运行质量和安全监控岗位履职,落实“45-110”和“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措施,严格资金管理,确保每一笔资金有效回收。提高邮件收寄、投递等环节的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使末梢局“最后一公里服务”打造企业的品牌形象。加强职工队伍建设,规范用工管理,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人员综合素质,自觉执行邮政“四十五条禁令”。

(二)进一步加强管理,稳步推进人教工作。2004年在省局的总体安排部署下,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全面推行邮政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切实加强三支队伍的建设,为版纳邮政全面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提供了内在动力和人力资源保障。

1、为配合中国邮政体制改革,进一步转换机制,稳步实施主辅分离工作,我局成立了主辅分离领导小组,并逐步开展了资产负债、人员状况等情况的清理上报工作,为主辅分离打下好的基础/

2、清理规范用工,逐步建立科学的用工机制。2004年,我局完成了对年龄偏大,文化素质较低以及年以上的人员的清退工作,细化了劳务工与代委办人的界限及费用开支渠道。

3、按照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根据个岗位的不同特点,制定出了综合部室、经营单位、营销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并通过一年实施,基本得到广大职工的认同。

(三)以工人阶级为主体,认真履行工委职责。围绕中心工作,深入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开展形势任务、局情教育活动,引导职工认清日益激烈的竞争形势,正确对待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通过开展劳动竞赛和业务技能竞赛,发掘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掀起比、赶、帮、超的热潮。2004年各级工会在职代会上表彰了2003年度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个,先进个人人,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岗位练兵,岗位成才的热情;关心职工生活,做好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2004年利用春节泼水节等节日慰问职工达余人次,拜访退休、退养职工余人次送去慰问金近万元,困难补助元。

(四)精益求精,认真履行财务工作职能。根据国家局“2004年收入无水分,支出无挂帐”的精神要求,对我局部分收入质量不高,核算办法不准确的收入进行了调整,对分营以来的成本费用挂帐部分进行了清理核实,确保邮政经济运行的质量;完成了全州邮政固定资产的清查,根据省局相关精神做好固定资产盘活工作。

(五)把握机遇、创收增效、强化业务开发。

1、邮递类业务:(1)函件业务:1—11月完成业务收入万元,同比增长%。邮送广告发展的关键环节在于投递终端,只有保证投递质量,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广告的宣传作用,中邮广告1—11月广告中心完成业务收入万元,完成年计划目标的%。中邮送广告业务期共万份,实现收入万元;充分利用二季度州内各私立学校及中等专业学校筹备招生的有利契机,重点开发邮送广告的校园封业务;大力拓展户外广告业务,并与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签定了三年万元的户外广告合同,有力拉动了函件业务的增长。(2)报刊零售及教材发行工作:2004年标段秋季教材发行配送工作和2005年春季征订工作已圆满完成;开展了对全州22个零售报刊亭进行整顿,清缴了多年来零售报刊亭的报刊欠款,重新签定协议,规范经营;(3)2005年度的报刊征订工作,继续取得地方党委、宣传部门的大力支持,通过广泛宣传,巩固老客户,发展新订户,通过邮政部门的优质服务和上门收订等方式,同时转变观念,加强应对市场的能力,不等、不依赖,把工作做朝前,努力完成省局“保平增三”的目标任务。

2、邮政储蓄:整合邮政金融发展的经营观念,实现邮政金融业务的多渠道发展。全局把邮储业务的发展作为增效的重头戏来唱。立足于地方经济发展,紧贴市场,充分发挥营销力量,以自身特点出发,加强市场调研与开发,使全年余额超额完成省局下达的计划任务数,全州累计余额达万元。以《道路交通安全法》施实为契机,大力发展各类车险业务,由积极组织,措施得当,全年摩托车保险业务取得了较好成绩,全州摩托车保险业务完成了万元;积极开发代收话费业务的市场潜力,开展交话费赠礼品活动有力的拉动了代收话费业务的增长;以邮政汇兑和邮储相结合的服务方式,大力拓展代收货款、税款、代收公益事业费等新型、中间业务;撤消调配了一批使用率不高,收益较差的POS机和ATM机;开展“爱我邮政、刷我绿卡”消费竞赛活动,1-11月新发卡数张,保持了邮储余额稳中有升的良好势头。

1-11月全州邮政储蓄净增余额万元,实现邮储收入万元,保险收入万元,均完成了计划进度。

2、包裹业务:1-11月包裹业务全州累计完成万元,较去年呈下滑态势。除邮储业务外包裹业务是XX局的重点发展业务,年初围绕“规范经营、创新思路、加快步伐、提高质量”的理念,确立了重点市场,抓住季节性土特产品上市时机分时段做好的包件揽收工作,根据目前市场资源配置发生根本变化的实际,逐步完善大客户管理办法,用好、用活大宗包裹自费优惠政策,及时认真填报大客户资费优惠申报单,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需求,利用诚信稳住老客户赢得新客户,同时瞄准市场抓好其他大宗包裹的揽收,遏制大宗包裹量、收下滑趋势。

3、物流业务:全州物流收入完成万元,同比增长%,鉴于部分包裹业务逐步分流为物流业务,从根本上扭转了物流业务收入下滑的局面,其主要原因是全州区域性一体化物流和出省物流业务运作成功,拉动了物流业务量收的增长。2004年州局物流公司先后与向东公司、XX茶厂XX制胶厂、XX医药公司等较具规模的公司达成、配送协议,为今后邮政物流业务的进一步发展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在省局物流公司的大力支持下,国际物流货运业务实现了零的突破,创收万元;利用邮政网络,开发邮购配送“喷施宝”系列农资产品,现已在全州范围内建立村级代办点近个。

4、集邮业务:1-11月全州完成集邮业务收入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其中集邮业务收入万元;代办电信等纯收入万元;代销手机纯收入万元;函件收入万元。2004年与集邮协会等多家单位协同举办了四次邮品展、销活动,并取得了良好的收益。

5、代办电信业务:1-11月业务收入累计完成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今年该业务启动早:IP超市网点建设已完成省局下达的建设任务;见效快:与移动合作的移动续费卡明信片销售情况较好;渠道多:依托邮政综合服务平台的技术支撑实现了代收移动、联通话费业务,同时实现了移动、联通放号、话费分成等业务的新突破。

三、存在问题

1、因物流市场的逐步开放,许多外地货车的货运价格相对较低,导致了我州邮政在茶叶等农特产品收寄量有大幅下滑,加之受2003年“非典”和今年在东南亚地区暴发的“禽流感”影响,我州今年的国际快包也因各种因素而出现萎缩,导致量收的减少。

2、企业经营管理相对还比较粗,纪律松弛的问题在支局所和班组中依然存在,验视不严,业务差错时有发生,按照综合整治和专项治理的规定,州局对两县局及州局各营收单位、班组进行了检查,并对查出问题的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四、2005年工作思路

2005年将是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已经三年,国内市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市场经济逐浙成熟,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国内市场逐步与国际接轨,物品流通市场正以全新的面貌向百姓、用户的选择不再单一,面对新的机遇与挑战,全州邮政企业要认清形势,坚定信心,乘势而上,为地方党委、政府和社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为拓展XX邮政新的经营领域,为社会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积极发挥邮政企业的重要作用。

2005年XX邮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和实施“云岭先锋”、“云邮先锋”工程,贯彻落实省邮政各项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信心,完成省局下达的各项计划任务。具体目标是:

-----业务收入完成万元,增长3%,同比增收万元;奋斗目标万元,增长4%,同比增收万元。

-----收支差额计划完成收差万元。

-----业务量完成万元。

为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全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紧紧围绕全州邮政发展实际,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动力,推进思想和工作作风转变。把学习和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作为统领全局、贯穿各项工作的主线抓紧、抓好,全面实施和推进“云岭先锋”、“云邮先锋”工程,紧密结合全州邮政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联系正在开展和即将开展的各项工作,把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作为解决全州邮政问题的关键。广大邮政员工,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贯彻,做出表率,努力成为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的模范,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模范,勇于实践,锐意创新的模范,增强全员发展邮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开拓市场,明确措施,推进各项业务长足发展

邮政要发展,必须不断优化业务结构,处理好传统业务和新型业务的关系,处理好基础管理和邮政发展的关系,各级要紧紧把握市场需求与变化,继续以传统业务为基础、重点业务为支撑、重点客户为依托,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理清发展思路,不断拓宽发展空间,促进各项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邮政金融业务:统一思想,以科学的发展观调整好业务结构,继续加大业务宣传力度,以余额发展为基础,保险为重点,积极发展邮政金融中间业务,坚持邮政储蓄规模发展效益观,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重点关注,促进全州邮政金融业务快速、健康、稳步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面对市场竞争与邮储改革的双重压力,必须坚持余额发展不动摇,加快邮储余额发展步伐,抓好重点局和农村市场的余额发展工作,加大发卡量,力争实现发放绿卡万张。同时,开展绿卡用户POS机消费有奖活动,提高绿卡使用率;二是加大金融中间业务市场开拓力度,促进业务上规模,在继续巩固工资、低保金、养老金等重点项目的基础上,抓好代办保险业务,同时开发代收水电费、电视收视费等新业务,争取代收代付类业务实现零的突破;三是大力开发商务汇款,使商务汇款成为拉动汇兑业务增收亮点,稳住汇兑业务下降态势;四是分阶段组织邮政金融业务劳动竞赛活动,推广新业务,活跃经营气氛,带动邮政金融业务发展;五是要切实抓好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监控管理,强化稽查工作,有效防范和规避金融风险。

-----函件业务:要进一步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将函件业务作为重点发展业务,按照整合资源、联合发展、创新服务、培育品牌、规模发展的总体思路,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以商业信函发展为主,重点抓好邮寄帐单、不带邮资的移动续费卡充值明信片、门票明信片等业务的开发制作;二是进一步做好中邮广告业务的揽收,培育中邮专送广告由单一向多元化发展,赋予中邮广告新的生命力,扩大市场范围;三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捕捉信息的灵敏度,抓住商机,做好营销,在业务形式上要进一步满足客户的个性化要求,提高业务竞争力;四是要在服务上要下大力气解决投递质量问题,提高用户满意率。

-----包裹类业务:要处理好发展与整治的辨证关系,继续巩固大宗包裹业务的整治成果,确保包件业务的健康发展,提高收入质量,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继续深化包裹协议客户的清理和综合整治,规范大宗包裹客户的开发与管理,用好、用活大宗包裹协议客户资费优惠政策,通过对社会运力和市价格的调查及竞争对手业务运作分析,将资费优惠比例控制在省局批准的范围以内,以达到“提质增效”的目的;二是实施差异化营销策略争夺包裹竞争性业务市场。做好窗口快递包裹收寄工作,力争快递包裹收寄量达到营业窗口零星包裹收寄总量的%以上,狠抓土特产、民族工艺品、南药包件等商业性质包件业务发展,抓好“家乡”包裹,“工地”包裹的揽收。三是调整传统邮政包件业务自身存在的各种制约因素,切实增强邮政包件业务的市场竞争力,促进业务发展,细分我州物流、速递和包裹市场,分类、分流整合包裹业务市场。2005年要按照特快专递、快递包裹、普通包裹、货运包裹和州内限时包裹分类,按照不同的资费、不同的时限、不同的规格、不同的服务方式面向市场,由用户来选择和使用包裹业务种类,杜绝讨价还价和低资费收寄的现象,使物流、速递、包裹业务各入其流、各行其道。

-----报刊发行业务:一是要转变“重收订,轻投递”、重“整体、轻个体”、“重年度、轻日常”的观念,在总结过去成功的管理模式和营销经验的基础上推陈出新,以新的营销手段、新的服务方式、新的激励政策促进和加快订阅业务在新形式下的发展速度。二是要抓好2005年度报刊破订工作,彻底改变只重视一次性收订的情况;三是稳住党报党刊发行市场,强攻私费订阅市场,狠抓行业、教育类报刊发行市场。突出零售业务发展,努力拓展图书音像市场,确保2005年计划任务的完成;四是要加强内部作业管理,做好报刊订户资料的收集整理,解决好报刊妥投问题,调动读者续订积极性;五是全力做好2005年春季教材征订工作,为其他标段的竞标打好基础。

-----特快专递业务:坚持“转观念、活机制;抓能力、保服务;抓营销、保市场”的工作思路,认真抓好五项工作:一、抓好同城“证、照”业务营销服务,工作重点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寄递业务;二、开办特快送汇业务,以此拉动特快业务量的增长;三、在营业窗口开展好业务宣传,提高特快专递邮件的优势认知度;四、抓住国际“卡哈拉项目”实施的有利时机,推动国际特快业务发展,保证实现国际邮件收寄信息上网率占业务总量的%以上;国际、国内特快邮件以及国际航空包裹投递信息上网率达到%以上,及时率达到%以上的目标;五、加强代收贷款业务的管理,重点做好收货款的及时回款工作,确保回款率达到100%。

-----集邮业务:一是在巩固集邮业务专项治理成果的基础上,抓住我州旅游业较发达,节庆较多,与国内外经济、文化、生活交流频繁的商机,加上目前许多单位已经接受利用邮资、封、册为载体,宣传打造企事业单位形象,适时将邮品向企事业单位销售;二是以市场为主,重视邮品开发,实施地方特色精品战略,慎重、有选择的开发风味足、特色浓的适销集邮品;三是开发与销售并重,避免只顾开发不顾销售的现象出现,建立多种销售渠道,在各大宾馆设分销点。同时,通过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激发集邮爱好者的购买欲望,扩大邮票购买市场。

-----电信类业务:转变经营观念,改善服务手段,以企业利益为重,着眼长远和稳定,稳步发展代办电信业务。一要结合我州电信、移动市场营销的特点,讲究效益优先的原则,加大与各电信运营商的合作力度,充分发挥邮政网络优势,积极拓展经营领域,拉动代办电信业务的全面发展;二要抓实代收费和农村移动电话放号及移动续费卡的制作与销售工作,重点以农村市场为突破口,选择用户青睐的合作伙伴,加快代收费和全面工作,做大规模和效益;三要重视话费分成和电信类业务基础管理工作,确保合作中企业利益不受损失;四是选用工作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强的同志来抓此项工作,转变经营观念、改善服务,同时将业务发展与绩效工资挂钩,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物流业务:要以功能性物流为突破口,发展一体化物流业务。工作重点是:一要致力打造“中邮物流”品牌,加强这一核心业务的培育,不断实现经营规模、经济实力、竞争能力的增强,确保物流收入在今年计划的基础上,实现较大幅度的增长;二要严格按照包裹分流的资费进行物流业务运作,严格执行物流业务收寄处理规则,确保此项业务的稳步发展;三要做好区域性物流业务。如边境贸易商品和药品、“喷施宝”、家用电器、矿泉水等配送业务,使产品配送形成规模,增加效益。

-----邮政广告业务:积极寻求邮政广告新的增长点,落实“三面翻”及户外广告媒体的开发营收工作,进一步做好中邮广告的揽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与商家、企业、大客户的营销攻关,完成《中邮专送广告》及增刊《消费指南》共50期的设计、营收工作;二要配合做好市场前景看好的学区“智能化明信片门票票面”广告策划,做好企业金卡、邮资封、本册的设计、营收工作。三是细分市场,制定差异化营销策略,开发不同层次的邮送广告,不断满足用户的多元化需求;四是发挥网络优势,加强邮送广告投递质量的监督和检查,确保邮送广告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机要通信担负着为各级党政军领导机关服务的特殊政治任务,必须坚持社会效益第一,杜绝机要文件和机要人员相分离,从源头上杜绝失密丢损事故的发生,做到万无一失。

(三)提高邮政市场竞争力,真诚服务领航先行。

服务是邮政永恒的主题,优质服务是企业综合能力的体现,也是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前提。全局要采取积极的态度来直面市场,只有设身处地的为客户着想,真心实意地为客户服务,才能最终提升客户忠诚度和企业满意度,从而赢得丰厚的市场回报。用真情去经营是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种理念、一种文化、一种氛围。只有将“客户至上、用心服务”真正变为每个邮政职工的价值标准和自觉行动,才能通过优质的服务和真诚的情感,让客户在享受邮政服务过程中找到归属感,从而对邮政产生荣系于心、挥之不去的情结,邮政才能赢得客户的信赖和社会的认同,邮政才会成为客户购买服务中的首选。

(四)基础管理常抓不懈,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全过程管理力度,从源头上遏制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要将管理端口前移,加强对邮件处理现场、储汇营业网点、金(票)库等重点部位、邮运车辆行驶过程、邮件收寄验视等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增强员工对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坚决杜绝违规作业、违规收寄、运输禁寄限寄物品等生产过程中的严重违章行为,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要进一步采用信息化监控、管理手段,建立健全事前、事中监督机制,对业务处理过程进行同步监控,对重要岗位人员按期进行轮换,确保储汇资金安全。

(五)加强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第7篇:邮政个人履职报告范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法制办

行政复议申请书

被申请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xx市xx区xx大街x号xx大厦x座 邮编:xxxxxx

法定代表人:xx 职务:主席

复议请求:证监会履行行政职责不当,赔偿所购南航权证损失

事实及理由:

1、2007年10月我通过天津渤海证券有限公司新港营业部购买上海证券交易所南方航空公司发行的南航权证(580989)。购买后,发现所购南航权证中绝大多数不是我要购买的南航权证, 而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伙同数家证券公司采用同一名称、同一代码利用网上交易公开创设伪造南方航空公司发行的南航权证(580989)。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第29条规定“已上市交易的权证,合格机构可创设同种权证,具体要求由本所另行规定”。现在并没有见到上交所这个另行规定(权证创设规定),上交所在没有权证创设规定的前提下,开始进行权证的违法创设活动,出台《关于证券公司创设南航权证有关事项的通知》。同时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经本所理事会通过,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权证创设没有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违反《证券法》,公开伪造有价证券。上海证券交易所伙同数家证券公司违背社会公德和企业道德,为谋取巨额暴利,偷梁换柱,违法伪造南方航空公司发行的南航权证(580989)120亿份,在同一市场用同一价钱贩卖。侵吞了240亿中国老百姓的合法财产。导致众多受害者负债累累,流离失所。

2、 2008年1月30日原告谢东学等到中国证监会法制办举报“上海证券交易所伪造有价证券” 证监会法制办不接待,转到证监会办接待。我们向证监会递交“上海证券交易所伪造有价证券”举报信并留下联系电话,至4月初未见回复。2008年4月7日谢东学挂号邮寄“上海证券交易所伪造南航权证,证监会履行行政职责不当,退赔所购南航权证”行政复议书,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行政复议回复声称《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合法,百般狡辩抵赖,没有阻止上海证券交易所伪造有价证券行为,没有履行证券监督管理职责。见附件。

3、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现申请对证监会履行行政职责不当行政复议。并再次控告上海证券交易所违法伪造有价证券。

附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申请书;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违法伪造有价证券举报

申请人签字

第8篇:邮政个人履职报告范文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解决行政争议、建设法治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领导并支持本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并依照有关规定配备、充实、调剂专职行政复议人员,保证行政复议机构的办案能力与工作任务相适应。

第三条行政复议机构除应当依照行政复议法第三条的规定履行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照行政复议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转送有关行政复议申请;

(二)办理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政赔偿等事项;

(三)按照职责权限,督促行政复议申请的受理和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

(四)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和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事项;

(五)办理或者组织办理未经行政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应诉事项;

(六)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机关提出改进建议,重大问题及时向行政复议机关报告。

第四条专职行政复议人员应当具备与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相适应的品行、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并取得相应资格。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法制机构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第二章行政复议申请

第一节申请人

第五条依照行政复议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申请人。

第六条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企业为申请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代表该企业参加行政复议;其他合伙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合伙人共同申请行政复议。

前款规定以外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由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代表该组织参加行政复议;没有主要负责人的,由共同推选的其他成员代表该组织参加行政复议。

第七条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可以以企业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

第八条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超过5人的,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

第九条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构认为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行政复议机构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第十条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1至2名人参加行政复议。申请人、第三人委托人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公民在特殊情况下无法书面委托的,可以口头委托。口头委托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核实并记录在卷。申请人、第三人解除或者变更委托的,应当书面报告行政复议机构。

第二节被申请人

第十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照行政复议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第十二条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共同被申请人。

行政机关与其他组织以共同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第十三条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

第十四条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第三节行政复议申请期限

第十五条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

(二)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

(三)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受送达人在邮件签收单上签收之日起计算;没有邮件签收单的,自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之日起计算;

(四)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五)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事后补充告知的,自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到行政机关补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计算;

(六)被申请人能够证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自证据材料证明其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应当向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法律文书而未送达的,视为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八)项、第(九)项、第(十)项的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未履行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依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有履行期限规定的,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没有履行期限规定的,自行政机关收到申请满60日起计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第十七条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告知其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申请期限。

第四节行政复议申请的提出

第十八条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或者传真等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有条件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接受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第十九条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

(三)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四)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五)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第二十条申请人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事项,当场制作行政复议申请笔录交申请人核对或者向申请人宣读,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

(一)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提供曾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而被申请人未履行的证明材料;

(二)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提供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证明材料;

(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申请人提供证据材料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错列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告知申请人变更被申请人。

第二十三条申请人对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依照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国务院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共同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第二十四条申请人对经国务院批准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省、自治区、直辖市另有规定的,依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申请人依照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第二十六条依照行政复议法第七条的规定,申请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不合法的,可以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的同时一并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申请人在对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尚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的,可以在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前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第三章行政复议受理

第二十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除不符合行政复议法和本条例规定的申请条件的,行政复议机关必须受理。

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第二十九条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补正通知应当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申请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补正申请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

第三十条申请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由最先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受理;同时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在10日内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在10日内指定受理机关。协商确定或者指定受理机关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

第三十一条依照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上级行政机关认为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不成立的,可以先行督促其受理;经督促仍不受理的,应当责令其限期受理,必要时也可以直接受理;认为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第四章行政复议决定

第三十二条行政复议机构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当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

第三十三条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实地调查核实证据;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

第三十四条行政复议人员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时,可以查阅、复制、调取有关文件和资料,向有关人员进行询问。

调查取证时,行政复议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被调查单位和人员应当配合行政复议人员的工作,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需要现场勘验的,现场勘验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

第三十五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为申请人、第三人查阅有关材料提供必要条件。

第三十六条依照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申请原级行政复议的案件,由原承办具体行政行为有关事项的部门或者机构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第三十七条行政复议期间涉及专门事项需要鉴定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费用由当事人承担。鉴定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

第三十八条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

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但是,申请人依法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除外。

第四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达成和解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书面和解协议;和解内容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准许。

第四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

(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人参加行政复议的;

(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五)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

(六)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七)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

(八)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

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行政复议机构中止、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应当告知有关当事人。

第四十二条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终止:

(一)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

(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四)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照本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

(五)申请人对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后,因申请人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该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变更为刑事拘留的。

依照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中止行政复议,满60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的,行政复议终止。

第四十三条依照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决定维持。

第四十四条依照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

第四十五条具体行政行为有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决定撤销、变更该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第四十六条被申请人未依照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第四十七条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决定变更:

(一)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但是明显不当或者适用依据错误的;

(二)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但是经行政复议机关审理查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

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决定驳回行政复议申请:

(一)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发现该行政机关没有相应法定职责或者在受理前已经履行法定职责的;

(二)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发现该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行政复议法和本条例规定的受理条件的。

上级行政机关认为行政复议机关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不成立的,应当责令其恢复审理。

第四十九条行政复议机关依照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法律、法规、规章未规定期限的,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期限为60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被申请人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

(二)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

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调解书应当载明行政复议请求、事实、理由和调解结果,并加盖行政复议机关印章。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前一方反悔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第五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

第五十二条第三人逾期不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依照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五章行政复议指导和监督

第五十三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领导。

行政复议机构在本级行政复议机关的领导下,按照职责权限对行政复议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第五十四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所属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监督。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加强对其行政复议机构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监督。

第五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制,将行政复议工作纳入本级政府目标责任制。

第五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职责权限,通过定期组织检查、抽查等方式,对所属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进行检查,并及时向有关方面反馈检查结果。

第五十七条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关发现被申请人或者其他下级行政机关的相关行政行为违法或者需要做好善后工作的,可以制作行政复议意见书。有关机关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意见书之日起60日内将纠正相关行政违法行为或者做好善后工作的情况通报行政复议机构。

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构发现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可以制作行政复议建议书,向有关机关提出完善制度和改进行政执法的建议。

第五十八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提交行政复议工作状况分析报告。

第五十九条下级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及时将重大行政复议决定报上级行政复议机关备案。

第六十条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对行政复议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的专业素质。

第六十一条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定期总结行政复议工作,对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被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照行政复议决定的要求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或者违反规定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照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十三条拒绝或者阻挠行政复议人员调查取证、查阅、复制、调取有关文件和资料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四条行政复议机关或者行政复议机构不履行行政复议法和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复议职责,经有权监督的行政机关督促仍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第六十五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复议法和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向人事、监察部门提出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分建议,也可以将有关人员违法的事实材料直接转送人事、监察部门处理;接受转送的人事、监察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报转送的行政复议机构。

第9篇:邮政个人履职报告范文

一、范围和方式

学校挑选6个(两校区各3个)院系党总支书记向学校党委进行会议现场述职,其他院系党总支书记、机关党总支书记以及各直属党支部书记以书面形式向党委述职。机关各党支部书记、院系教工党支部书记和学生党支部书记分别向机关党总支和本院系党总支进行会议或书面述职。党建述职工作按照两校区分别进行。

二、时间安排

学校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工作于2018年1月中旬前进行,院系党总支书记会议现场述职评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机关各党支部书记、院系教工党支部书记和学生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分别由机关党总支和各院系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自行确定时间,并报本校区组织部备案。

三、主要内容

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高工委、学校党委关于党建工作部署要求、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主要内容为如下六个方面:

(一)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重点是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分管领域基层党建责任情况,突出书记履职尽责情况。

(二)中央、省委、省高校工委和学校党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重大部署落实情况。重点是学习贯彻党的和省委十次党代会精神,贯彻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三)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重点是在“学”和“做”上深化拓展,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以及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情况,“”、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等。

(四)基层党建重点任务落实情况。重点是党支部自身建设,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加强流动党员管理,规范党费收缴和管理使用工作,办好管好建好分党校,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情况。

(五)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2017年度述职评议整改台账落实情况。重点是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中关于基层组织建设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2017年度述职评议考核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对问题要分类处置,做到件件有着落,逐项进行具体说明。

(六)抓基层党建创新探索情况。重点是在教育改革、教书育人、教师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和管理与服务中,创新形式,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基层党建工作取得的有针对性、前瞻性的工作创新措施及取得的实际成效等情况。

四、方法步骤

学校党委召开扩大会议,听取部分院系党总支书记现场述职。主要方法步骤:

(一)开展前期调研。学校党委安排专题调研组,深入部分述职院系了解院系党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各党(总)支部书记要深入师生实际调研了解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对照上年度整改承诺,抓紧解决尚未整改到位的突出问题,全面总结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为述职做准备。

(二)撰写述职报告。各党(总)支部书记要认真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围绕述职评议6个方面的内容,认真总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述职报告要注重用具体事例和数据说话,回应上年度查摆的突出问题和上级党组织督查巡视反馈的问题,深入查找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一一对应明确工作思路举措,防止“虚空飘”。要控制好述职报告内容篇幅,总结成绩部分占述职报告2/5,问题及原因分析部分占2/5,今后工作思路部分占1/5,现场述职报告控制在2000字以内,书面述职报告控制在3500字以内。述职报告经述职本人签字后于2017年12月30日前报本校区组织部。电子稿发送本校区组织部邮箱(xx校区组织部邮箱:xx;xx校区组织部邮箱:xx)。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机关党支部述职报告于述职评议会召开前三天在校园内网进行公示。

(三)召开述职评议会。由校领导主持述职评议会。会上,现场述职人员逐一述职,校领导结合平时掌握情况进行点评,其他述职人员提交书面述职报告。会议组织参会人员对所有述职人员现场测评。

(四)形成综合评价意见。校党委综合平时调研了解、督促检查和述职评议会上领导点评、现场测评等情况,对述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机关党支部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并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作出总体评价。综合评价意见经校党委会研究确定后,向本人反馈,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写入个人年度考核评价。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抓基层党建综合评价为“好”的,年度考核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对综合评价为“一般”和“差”的,将进行约谈、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问责。

(五)推进整改落实。参加述职的党(总)支部书记要认真梳理分析自己查摆、会前督查、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考核反馈指出的问题,制定落实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逐项抓好整改落实,不能一述了之。校党委将采取定期、不定期抽查等方式,跟踪督促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