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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育视角下的音乐教育精选(九篇)

美育视角下的音乐教育

第1篇:美育视角下的音乐教育范文

音乐教育哲学问题是当今国际音乐教育学术界探讨的热点问题。继2009年11月在广州大学举办的首届音乐教育哲学学术研讨会之后,我国音乐教育哲学研究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本次会议除了延续关于音乐教育哲学的讨论,还提出了“传统音乐教育”这一近年我国音乐教育学术界关注的重要论题;对于这一问题的讨论既是进行传统音乐教育研究的基础,也是探索传统音乐文化当代传承的路径。将音乐教育哲学与传统音乐教育结合进行探讨,是大会主办者探索本土音乐文化教育模式的有益尝试。

两天的会议议程包括:专家主旨发言、圆桌会议、博士论坛、研究生论坛四项内容。会议讨论的主题包括:

一、当今世界音乐教育哲学的发展趋势

在全球化为背景的多元社会环境下,中国的音乐教育者应该怎样看待音乐教育所具有的新的意义?美国密歇根大学音乐教育系主任玛丽・麦卡锡(Marie McCarthy)教授为与会者介绍了国外音乐教育哲学的发展趋势,在其主旨报告《变迁世界中的音乐教育哲学:新视野与未来发展的方向》中麦卡锡回顾了上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审美音乐教育哲学与实践音乐教育哲学的发展历程,指出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音乐教育哲学成为音乐教育的宣传、政策的主要知识来源。音乐教育哲学的研究基础已经得到扩展,一些学者开始从多元学科来寻找理论的支持,这些理论包括了心理学、女性主义、音乐人类学、社会学、文化研究以及流行音乐的研究。针对这种新的研究趋势,麦卡锡提出当今音乐教育哲学要研究的五个问题:(1)音乐教育者怎样理解音乐的意义?(2)“认知”音乐意味着什么?(3)今天学校中的音乐教育是如何被重视、被宣传、被倡导的?它们的基础是什么?(4)全球化背景下学校音乐教育中的音乐到底是“谁”的音乐?(5)从伦理的角度来思考,到底什么样的音乐教育才是“好的”音乐教育?以此提醒当代音乐教育者将他们听赏和看待音乐的方式重新概念化并考虑音乐存在的社会和文化背景的复杂性。麦卡锡所介绍的国外音乐教育哲学的新趋势对于发展中的中国音乐教育无疑具有启示的意义。

二、音乐教育哲学的理论研究与探索

音乐教育哲学作为本研讨会的主旨议题之一,是本次会议讨论的重点。参会代表们从音乐教育哲学的内涵和外延,对基于中国音乐教育实际情况的音乐教育哲学研究做了深刻的分析。

哲学是人类对世界理论化、系统化认识的总结,是特定社会和历史中的产物。西方的音乐教育哲学与中国传统的“乐教”哲学的关系何在?中国传统“乐教”哲学对于今天的音乐教育有何启示意义?如何在音乐教育实践中贯通中西?这些问题正是探索本土音乐教育模式的关键,也是本次会议的目的所在。管建华《音乐文化哲学与音乐教育哲学思想》一文以社会文化哲学、民族文化哲学、历史文化哲学为基础来探讨音乐文化哲学与音乐教育哲学的关系;该文尝试汇通中西哲学,提出建立中国文化哲学为基础的中国音乐教育哲学思想。周凯模《中土“乐教”哲学与民间音乐传承》提出中国自古就有基于中土宇宙论的乐教哲学体制,在近代引进西方教育分科体制后,中土“通才式”的教育体制断裂,中土优秀的乐教思想被忘却。而在民间“乐教”思想中,却依然坚守着中土“天人合一”的哲学精髓,是对古代优秀乐教思想的延续,因此对于中国民间乐教传统的丰富资源的调查研究任重道远。代百生《音乐美育:中国音乐教育思想的发展主线》中认为以“美育”为发展主线的中国音乐教育思想既源于德国古典哲学“审美”与“美育”观念的吸收,也体现了中国儒家礼乐思想的文化传统的影响。提出正确认识音乐美育的内涵,将有助于建立中国特色的音乐教育哲学理论。

在该论题中,“审美”和“实践”音乐教育哲学思想与中国音乐教育实践的关系尤其受关注。覃江梅《当代音乐教育哲学研究中的几个问题》、邓兰《实践还是审美――“二元对立”批判范式下中国音乐教育的困惑》、王州《论“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音乐课程基本理念》、刘倩男《“审美”与“实践”音乐教育哲学思想对我国音乐教育的现实指向》等文章,都以中国音乐教育实践为现实背景,对当代音乐教育哲学研究中“审美”和“实践”两种范式的基本问题进行了讨论。

此外,从哲学层面进行理论研究的还有张业茂《“音乐教育”的语形、语义与语用――对“音乐教育”的语言分析》、朱玉江《从交往理论看音乐教育实践哲学》、韩忠岭《两种哲学视阈下音乐教育的哲学诉求》、柳良《对美国当代音乐教育哲学观念的若干思考》、姬晨《兼容并蓄・相得益彰――从课标修订管窥我国基础音乐教育的哲学观》等文,这些探讨对中国音乐教育理论研究的发展无疑具有积极的参考作用。

三、传统音乐教育的现状与问题

代表们对于这一问题的探讨分别从学校音乐教育和民间音乐传承两个层面展开,讨论了学校音乐教育中传统音乐教育的现状以及传统音乐民间活态传承的方式等问题。

学校作为专门、系统的教育机构,是个体社会化的重要基地,学校音乐教育中的传统音乐教育是传承传统文化,培养民族认同的重要手段。当下学校中的传统音乐教育处于何种地位?如何推进传统音乐在当代音乐教育中的实践?本次会议的代表们分别就不同层次学校音乐教育与传统音乐教育的关系进行了探讨。樊祖荫《音乐艺术院校传统音乐教育的现状及思考》提出了当前音乐院校传统音乐教育的现状为重视与衰减并存。提出今后应重点加强本科阶段的传统音乐学习,同时各院校应展开与传统音乐教育相关的学术活动,营造浓郁的传统音乐教育氛围,进一步激发学生对传统音乐的感情与学习兴趣,把传统音乐教育从技能、音乐理论的学习提升到文化的层面。谢嘉幸《传统音乐教育――从理论思考到实践探索》以自己亲身的实践与研究“教学生唱自己家乡的歌”为例,提出建立以民族音乐文化传承为基础的学校音乐教育的重要性,既有助于全球化背景下音乐多样化的保护与开发,又有助于传统音乐文化的理论研究转化为学校教学资源,同时有助于沟通多种类型的音乐教育。陈雅先《校园文化生态与岭南传统音乐的高校传承》提出营造良好的高校校园文化生态对于岭南传统音乐在高校传承的重要性在于:调节、维持高校音乐活动主体的群际关系,促进校园岭南传统音乐活动正常开展,并提出营造校园文化生态的具体途径。刘瑾《对我国学校音乐教育中民族性与国际性关系的梳理与思考》认为学校音乐教育中的民族性与国际性之间的关系并不是非此即彼、相互拒斥的关系,而是一种相互支撑、互为依存的关系;只有尊重民族和文化的个性与差异,并在此基础上展开交往,才能生成国际性。

另一方面,教育作为传承的手段,是延续地方文化,传承民族精神的载体。如何推进传统音乐的活态传承?并在音乐教育中延续民族精神?围绕民间音乐传承主体在地方文化传承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作用,以及民间音乐传承的方式对于当代音乐教育的启示,代表们各抒己见。马达《民间学术团体在岭南传统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中的作用及意义――以广东省大埔县广东汉乐研究会为例》论述了大埔县广东汉乐研究会在当地广东汉乐保护与传承中的作用及意义,并以实地田野工作考察资料的论证,指出在当今市场经济时期发挥民间学术团体的作用是保护和传承岭南传统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策略之一。郭大烈、黄琳娜《利用儿歌民谣教学传承纳西族语言文化》论述了面对纳西族语言和传统东巴文化面临消亡危机,自1999年以来,两位作者在家乡古城丽江创办东巴文化传习所的经历,他们用自己的租屋建盖传习所校舍,利用纳西族传统儿歌、民谣在小学里进行传承民族语言文化的教学,传承优秀东巴文化,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张天彤《民间传统音乐传承模式研究――以少数民族民间传统音乐传承为例》根据其多年来的田野工作实践,总结出5种民间传统音乐传承渠道、两种民间传统音乐传承方式、4种民间音乐传承人。

此类的文章还有袁静静《文化转型下潮州大锣鼓的变迁与发展――潮州大锣鼓的田野考察与分析》、曾璐莹《大埔广东汉乐的活态存在与传承中的文化自觉》、焦皓华《广东汉乐声音景观评价与大埔汉乐文化区域的形成》、邹)姣《景观生态学视野下的潮州大锣鼓声音景观研究》等。

四、从不同视角关注中国音乐教育与

传统音乐文化传承的现状

除以上论题,参会代表还从不同视角对中国音乐教育与传统音乐文化传承的现状与问题给予关注。如李岩《淬本而新――文化退潮现象研究》中,从近代史研究的视角,深入剖析了近代诸方家如康有为、梁启超、曾志、李叔同、沈心工、王光祈等人与此相关的音乐言行,提出这些人物的所谓“落后言行”对于我们认识历史的重要性。潘妍娜《建国初期至“”前(1949―1966)潮州大锣鼓的发展与变迁》从历史人类学的视角以潮州市民间乐团为个案,叙述了潮州大锣鼓在建国初期的发展与变迁。仲立斌《广州粤剧传承与现状调查――以城市民族音乐学的视角》通过城市民族音乐学的视角,对生长在广州这一特殊社会文化语境城市中的传统乐种粤剧进行了考察。柳进军《在田野与乐谱间踱步》以一位作曲家的视角,讲述了其对云南少数民族音乐的改编与创作的心路历程。

此次会议对于音乐教育哲学和传统音乐教育问题的探讨,有益于我国音乐教育研究的健康发展。在音乐教育哲学研究方面,能够客观地关照我国学校音乐教育发展的历史和当今音乐教育的现状,批判性地思考西方各音乐教育哲学流派,同时对建立中国特色的音乐教育哲学理论进行了思考。在传统音乐教育研究方面,对从社会渠道的传承到学校渠道的传承进行了深入的探讨,通过大量的田野工作,归纳总结出许多有益的经验和方法,同时从理论层面对传统音乐教育的社会价值、文化价值进行了思考和论证。

本次研讨会意义深远,相信本次研讨会的成功举办将会促进我国音乐教育哲学和传统音乐教育及其相关研究领域的进一步发展。

第2篇:美育视角下的音乐教育范文

[关键词]知识技能 审美 音乐教育

当前,音乐新课程提出了“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教育理念。基于此,有些专家提出要“淡化音乐知识技能教学”[1]。由此,引发了一场关于“音乐知识技能教学”与“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关系的大讨论。笔者,就此也谈点看法,共同参与讨论。笔者以为,如若全面剖析两者之间的关系当然不失为一种研究方法。但从问题出发更有实效性。那么,当前,这两对关系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什么呢?笔者以为,如何看待“淡化音乐知识技能教学”以及如何理解“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基本内涵是当前解决两者关系的要务。首先,让我们来解决如何看待当前提出的“淡化音乐知识技能教学”观。显然,要正确认识“淡化音乐知识技能教学”问题就必须结合素质教育这个时代大背景来把握才切合实际。

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素质教育。素质教育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邓小平“三个面向”的教育思想,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面向全体学生,注重教育公平和民主的一种教育。简言之,它是有别于应试教育的一种教育。以往的音乐教育过于注重音乐知识的传授、灌输、机械训练,也过于注重音乐学科知识的体系性和难度[2],“非艺术化”和“专业化”倾向严重。其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普遍“喜欢音乐的学生却不喜欢音乐课”,导致音乐教育的直接目标音乐审美功能的丧失,也更谈不上对德育、智育、体育的渗透作用,这是我们必须引以重视的。这样,“淡化音乐知识技能教学”的提出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们也必须认识到,“淡化音乐知识技能”不等于轻视或不要“音乐知识技能教学”。素质教育是一种能力教育,音乐教育的直接目的就是要提高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音乐审美能力是人的基本素质之一,没有审美能力的提高就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素质教育。而没有一定的音乐知识技能是绝难形成音乐审美能力的。就国外而言,素质教育仍方兴未艾。象美国这样的后工业国家也同样重视“音乐知识技能教学”,美国的艺术课程标准多处有强调音乐知识技能重要性的地方[3]。德国的柯达伊的教学法简直可以看成专业技能教学培训体系。此外,瑞士的奥尔夫教学法、日本的铃木教学法也都始终贯穿着音乐知识技能教学。

可见,无论国内、国外,我们都必须把“音乐知识技能教学”放在足够重要的位置,“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教育必须直面音乐教育中的“音乐知识技能”教学,“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不能脱离音乐基础知识学习。因此,当前,我们对待“音乐知识技能教学”的基本态度应该是,既不能不进行“音乐知识技能”教学,也不能完全按以往的应试教育模式来进行“音乐知识技能”教学。解决问题的关键是要根据教学对象、教学内容等方面来掌握好“音乐知识技能教学”的“度”和教学方法。只要能够根据音乐教育的特殊规律,在注重学生审美体验基础上,关注音乐教学过程,在学生积极主动广泛参与的音乐实践中掌握“音乐知识技能”,多少都是必要的,而且,随着国民音乐文化素质的提高,更多的掌握“音乐知识技能”将越发显得重要[4]。因此,我们在实践中必须尽可能的以审美的态度和以审美为目的进行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训练,在审美中提高知识和技能,再反过来为审美服务,如此,才能形成良性循环,才能有效地实现音乐审美教育目标。

显然,以上分析是站在“音乐知识技能教学”的立场来审视“音乐知识技能教学”与“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关系的。但是,“音乐知识技能教学”与“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关系还涉及另一个层面――“以音乐审美为核心”,毋庸讳言,要想充分把握这对关系,我们还必须要将“以音乐审美为核心”单列加以讨论。同样,我们仍然以存在的问题为切入点,通过解决问题进一步间接透视这对关系。那么,何谓“以音乐审美为核心”呢?笔者以为,其内涵至少有如下几点:

1、从正确贯彻教育方针的角度来看,美育是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想使素质教育落到实处,就必须突出加强美育。作为体现国家意志的课程标准,就必须首先提出体现贯彻美育的明确主张,强调“以审美为核心”,改变人们在教育观念上对美育漠视的顽固认识。2、从遵循音乐教育规律角度来看,这就要求音乐教育既要遵循教育的普遍规律,又要遵循音乐的特殊规律。由于以往的音乐教育过于强调教育的普遍性规律,导致“非艺术化”教学倾向严重,同时不正确的强调音乐的特殊性规律,导致“专业化”教学突出等问题,因此,鉴于音乐在本质上就是审美的,提出“以审美为核心”的教育理念也是认识之必然。3、从音乐教育功能与目标角度来看,通常认为,音乐教育有认识功能、教育功能、健体功能、娱乐功能、审美功能等,“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要求我们必须首先突出审美功能,如果作为实施美育重要途径的音乐教育都不把审美放在首位,那么,加强美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就成了一句空话。这样,也就更谈不上音乐教育的其他功能。4、从音乐教育是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角度来看,美育的传统表述是情感教育,那么,“以审美为核心”的第一层含义就必然是要注重情感的培养,因此,要给学生以充分地情感体验途径和机会。此外,美育亦称“美感教育”,据《辞海》解释,美感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指审美意识。狭义专指审美感受,即人对于美的的主观感受、体验与精神愉悦,是构成审美意识的基础。作为普通学校音乐教育,“以审美为核心”主要在狭义层面上使用,强调偏主观感受与体验。5、从音乐教育内容与形式的特殊性角度来看,既要重视静态的教学媒介――教材的审美标准,又要重视动态的教学媒介,关注音乐教学过程的审美化,只有美的对象和美的环境才可能更好地唤起人心中的美感,使其心灵美化。6、从音乐审美认识过程的特殊性角度来看,音乐是善于表达情感的艺术,黑格尔有句名言:“审美具有令人解放的性质”,情感是不能被逼迫的,因此,教学中我们既要遵循心理学的一般规律,又要遵循音乐认知的特殊规律,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紧扣情感脉搏,遵循“音乐是声音艺术”的法则,多给学生提供“听”的机会,避免过多的课堂讲解和文学化、视觉化方式的音乐“对译”,充分利用音乐艺术的弥漫性特点,潜移默化其情感,从而达到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进而提高其审美能力,陶冶其高尚情操[5]。

以上就是笔者所理解的“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基本内涵。只有充分认识其基本内涵,才能正确处理“音乐知识技能教学”与“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关系。当然,我们在坚持“以音乐审美为核心”时,我们也不能把审美问题“神话”。

确实,在“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语境下,音乐教育实践中也出现了过度强调“审美”的情况:课堂上不时时贯彻“审美”好象“完全不对”;教案中不常常提及“审美”感觉不“前卫”;理论研究中不处处书写“审美”似乎教育观念“错位”。诚然,因为音乐教育的审美功能长期以来被严重忽视而加以强调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必须的。但是,如若把音乐教育的审美功能强调到“万能”的地步就走向另一个极端了。笔者以为,强调“以音乐审美为核心”实际上是音乐审美教育要求“自律”的基本表现。它与以往的“从属论”主张是对立的,但彼此也不是绝对对立的。实际上,每一种教育形态都只是以促进受教育者某一方面的发展为主要目标,同时,每一种教育形态也必然对整体人格产生影响。

因此,在音乐教育水平已得到不断发展的今天,我们一方面要坚持学科‘自律’,另一方面我们也切不可孤立、片面、静止地看待“以音乐审美为核心”问题。只有这样辩证地看问题,“音乐知识技能教学”与“以音乐审美为核心”才不至于走向对立,“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才能真正被激活。

参考文献

[1][2]王安国,吴斌主编.音乐课程标准解读[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3]王安国.我国学校音乐教育改革与发展对策研究[J].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04(4):3-12.

[4]吴跃华.应该树立怎样的“音乐知识技能观”

[N]音乐周报.2005-9-16.

[5]吴跃华.试论音乐教育要“以音乐审美为核心”

第3篇:美育视角下的音乐教育范文

十年课改实践深化了一个重要认识:音乐课程需要一种适宜的哲学观引领和指导。两版课程标准所彰显的哲学观,标志着我国音乐教育哲学的研究成果进一步辐射到实践领域,音乐教育哲学学科的形成已初露端倪。本文通过分析和对比两版课程标准,探讨引领和影响我国基础音乐教育实践的哲学思想,这是本文的出发点和归宿。

一、课程标准的研制促进了我国音乐教育哲学的研究与发展

“教育哲学具有理论性、综合性(或概括性)、批判性等特点”,是“对教育中的一些根本问题,从哲学的高度进行研究和探讨,从中找出一般的规律,作为教育理论和实际的指导。”在音乐学科,国外音乐教育哲学思潮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出现,至今已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学科体系,并推动了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在我国,廖家骅的《音乐教育的哲学思考》是较早出现的此课题研究论文。但和国外音乐教育哲学的发展状况相比,我国的相关研究一直处于薄弱状态,导致了音乐教育更多停留在应用教学理论与实证研究的层面,缺乏宏观层面哲理性理论的支撑。

以2001年新版课程标准的颁布为标志,我国基础音乐教育出于本能和自觉开始寻求更深邃教育哲学理论的支持与指导,在课程标准的研制中借鉴和吸收了不同学说的精髓,提出了“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课程理念,实现了音乐课程理论建设上的新突破。自此,国内学界开始逐渐关注音乐教育哲学,产生了围绕“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一系列讨论,以及对国外研究成果的译介、专题研讨和硕博士学位论文的专项研究。

关于对“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讨论和争鸣,代表性观点譬如:管建华针对“以审美为核心”的哲学理论基础,提出了批判与质疑,他认为审美音乐教育的认识论基础是过时的普遍主义,是反历史主义和反哲学语言学转向的,并借鉴国外音乐人类学的研究和后现代哲学的理论视角,提出了“音乐作为文化”的音乐教育哲学观。⑥杜亚雄认为,音乐属于表演艺术及其非语义性两个基本特点决定了音乐教育不能以审美为核心。在创作、演出和欣赏三个环节中,“表演”最为重要,音乐教育应该“以表演为核心”,以培养学生的演唱、演奏能力为重点。李渝梅和李方元评介了“功能音乐教育”哲学观,这种哲学观认为审美音乐教育限制了音乐所能起到的功能,不能使音乐教育在广泛、多样的功能方面表现出应有的作为,而功能音乐教育作为一种新观念,体现了包容与进步。

针对音乐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国内学者们开始从哲学角度进行思考。王耀华提出了“音乐创造为核心”的哲学观,认为音乐是最富有创造性的艺术形式之一,应将“创造”贯穿于音乐教育实践的全过程。刘沛认为,目前音乐教育的价值观点呈相互融合的趋势,应该在进一步研究音乐教育的本质、功能、目的等重要问题的基础上,构建一种基于音乐学科本体及其文化语境的多维度的音乐教育逻辑体系和价值范式。宋瑾提出,音乐美育中将美作为善的附庸,把音乐作为教化的工具,这种错误观念影响了具体教育实践。音乐教育中要实现“以审美为核心”,必须改变“重善轻美”的历史惯性。廖家骅赞同当前我国多元的音乐教育哲学观,在坚守“审美教育”观点的同时,提倡“洋为中用”的治学态度。还有一些学者提出了“兼容论”、“求善论”等观点。

近年来还出现了一些以音乐教育哲学研究为选题的学位论文,例如:《音乐教育哲学的审美范式与实践范式》、《审美现代性视角下的美国音乐教育研究》、《后哲学文化为基础的学校音乐教育》、《对“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认识和思考——基于雷默(音乐教育的哲学)》、《当代中国音乐教育哲学研究的现状与发展》、《乐者“乐”也——音乐教育哲学基础之省思》。此外,谢嘉幸1997年把埃利奥特的实践音乐教育哲学介绍到国内;《关注音乐实践——新音乐教育哲学》在我国翻译出版;2009年广州大学举办了国内首次音乐教育哲学学术研讨会,埃利奥特本人被邀现场讲学,使国内对音乐教育哲学的关注和研讨进一步走向深化。以上研究成果,折射出我国十余年来音乐教育哲学研究的发展状况,显示出课程标准所发挥的积极作用。

2011年版课标颁布后,国内学者开始从音乐教育哲学的角度展开相关研究,有别于以往对课标进行分析与解读的研究思路,如王州对“以音乐审美为核心”和“面向全体学生”课程基本理念的探究。将课标的研究定位于音乐教育哲学领域,符合21世纪教育哲学的转变:“要从‘以教育知识为核心’转变为‘以教育实践或教育生活为核心’”,“这种教育哲学的最终目的是要真正地提高人们的教育智慧,而不仅仅是增加人们的教育知识。”经历十余年发展,我国音乐教育哲学的研究已从理论自发转向学术自觉,未来学科的发展应该超越对音乐教育一般性规律的“总结”与“概括”,着眼于实践性与反思性研究。“实践性”赋予学科发展以新的使命:音乐教育哲学不应该处于被动“解释”实践活动的地位,而应该主动“改变”实践,从抽象的“为知识而知识”,转向思考真实教育情境中的问题,为音乐教育行为的优化与提升而探求知识。“反思性”应为学科研究的另一关键性基点:其作用不在于对音乐教育活动的认识和对音乐教育实践行为的指导,而是使教育工作者能够重新审视自身的认识逻辑与行为模式,从而突破程式化,为新的音乐教育与教学的设计提供思想支持。如同“哲学是对事物的寻根究底的反思”,音乐教育哲学就是对音乐教育问题反思性和彻底性的探究,其目的就是提高教育者对教育行为的掌控力和理解力。

无论是音乐课程标准中对音乐教育哲学思想的借鉴与吸收,还是从音乐教育哲学角度来研究音乐课程标准,两者之间都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辩证统一关系,这是我国音乐教育实践发展到一定阶段,走向更深邃哲学理论研究层面的必然。

二、课程标准的修订彰显了音乐教育哲学的引领作用

“音乐教育哲学基础的定位,关乎音乐课程价值、性质、基本理念、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及标准、课程实施等几乎是音乐课程的所有方面,可谓举足轻重。”2011年版课标,从理论阐述到实践操作标准,无不显示出音乐教育哲学理论上的基础意义和实践中的引领作用。

(一)理论上的基础意义

2011年版课标作为国家规范和指导基础音乐教育的正式文件,在理论上海纳百川,广泛汲取了当前音乐教育哲学研究的最新理论成果,重新界定了一些重要的概念、理念及其内涵,体现出音乐教育哲学在课程发展中的理论基础作用。

2011年版对“音乐审美”的内涵做了理论上的深化:“音乐审美指的是对音乐艺术美感的体验、感悟、沟通、交流以及对不同音乐文化语境和人文内涵的认知”。音乐审美内涵的重新阐释,厘清了2001年版中不明确的概念界定,避免了实践中的误读,提升了理论上的意义。“课改”以来,对音乐审美的片面理解,主要表现为审美主体(学生)对审美对象(音乐作品)的单向体验,在2011年版中得以澄清和明确定位。使“审美为核心”的理念,从理论上揭示了作品本身文化语境和人文内涵的独特作用,在实践中修正了音乐教学中的主、客体之间的裂痕,显示了我国素质教育的新方向和新理念。

2011年版梳理了“审美”和“美育”的关系:音乐审美“这一理念立足于我国数千年优秀的音乐文化传统,与我国教育方针中的‘美育’相对应,彰显音乐课程在潜移默化中培育学生美好情操、健全人格和以美育人的功能”。“审美”指向非功利性的精神需求,是音乐教育不可替代的独有价值和功能。“美育”是中国学校音乐教育的指导思想,以塑造完美人格、发展人的全面素质为目的。二者密切联系,共同构筑了音乐教育实践活动中“美”与“善”的教育价值取向。从音乐教育哲学角度来看,如果重“善”轻“美”,实践中会导致以德育化的认识活动进行审美教育,使受教育者得不到真正的音乐审美体验;如果重“美”轻“善”,则也不利于音乐的多种教育功能的发挥。审美和美育的关系涉及到音乐教育实践的方向和教学操作,因此,2011年版在理论上给予了全新的阐释与提升。其“审美”理念扎根于我国传统音乐教育思想,强化了音乐艺术的本质和价值,是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和重要手段之一。

尤为引人关注的是,2011年版课标强调“审美”和“美育”为“我国”所特有。早在《尚书》中,就有我国古代关于美育和艺术教育的最早记载。@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中国的“审美”和“美育”思想形成了独特的文化范畴,指导着中国文学艺术的发展和审美实践的进行,成为东方文化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2011年版课标的哲学基础中,我国传统音乐教育哲学思想成为了重要部分,使“审美”和“美育”等一系列理念的理论基础更为扎实,也促使我国当代音乐教育哲学的研究更为本土化。

(二)实践中的引领作用

音乐教育哲学的研究方法以逻辑思辨为主,但必须超越纯理论层面并应用于实践,方能显示其学科价值。在2011年版扩写的“课程设计思路”部分,体现了音乐教育哲学对教学实践的重要引领作用。

第一,加强了音乐课程中美育的可操作性。为了凸显音乐课程的美育功能,2011年版将教学内容整合与拓展成四个教学领域:感受与欣赏、表现、创造、音乐与相关文化。以音乐活动方式划分的四个教学领域有机融合,通过不同的教学内容,用“以情动人”的方式,培养学生知、情、意的能力,从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2011年版课程标准从音乐教育哲学的角度出发,为新中国建国后历经曲折的美育确立了实践上的立足点。

第二,2011年版课标特别关注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强调理论研究能够反映和引导实践活动。在音乐教育哲学研究领域,国内的一些学术论文局限于理论思辨层面,缺乏与具体实践的结合。最近,笔者有幸见到一份修订中的音乐教材目录,曲目囊括了不同时代、风格、流派和地域的优秀音乐作品,包括奥尔夫和柯达伊的经典教学曲目,其中一首柯达伊作曲的《滑雪》,不但标注了柯尔文手势,还在教学细节上做了符合我国音乐教育实际的处理。这反映了当前一些音乐教育的实践探索已走在了理论研究的前面,音乐教育哲学的研究未能与实践很好的结合。2011年版课标纠正了上述偏颇:“音乐艺术的审美体验和文化认知,是在生动、多样的音乐实践活动中,通过学生的亲身参与生成和实现的。”此表述将审美论、文化论和实践论等哲学观有机融合,并指导具体的教学实践,强调了多样化音乐实践在音乐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搭建了理论联系实践的桥梁。

第三,2011年版课标强调了音乐实践能力的培养。2001年开始的音乐课程改革中曾提出“淡化知识技能”的口号,在教学实践中产生了一些片面的理解,甚至部分教育专家也认为审美能力是独立的,和知识技能并无关系。2011年版课标从音乐学科的特殊性出发,把“音乐素养”概括为“双基加四个能力”:“学习并掌握必要的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拓展文化视野,发展音乐听觉与欣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形成基本的音乐素养。”并明确了掌握一定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作用及意义:“应正视这一客观的学科规定性,正确处理课程中音乐知识、技能的学习与发展审美体验和文化认知能力的关系。”

三、在一定文化立场上实施兼收并蓄的开放性哲学观

2011年版课标的修订与颁布,显示出我国音乐教育哲学研究的渐趋成熟。尤为重要的是,其理论基础并非学术拼盘,而是在坚守自我文化立场的前提下,实施了兼收并蓄的开放性哲学观。

(一)反思:文化立场

当今世界,不同国家、民族之间的交流日益密切。作为文化传播与传承主阵地的教育领域,在吸纳外来文化的同时,保持本民族的文化根基是重中之重。1994年10月3日,在日内瓦第44届国际教育大会上通过了《为和平、人权和民族的教育综合行动纲领》,其中指出:“教育必须教育公民尊重文化遗产”。一个国家或民族想要发展,吸收外来进步文化必不可少,但前提是必须保持本民族的文化根基。所以,当今各个国家更加意识到保持民族文化特色的重要性。反思音乐教育哲学研究,如果脱离文化立场和具体国情,以堆砌国外的各种理论观点做为立论依据,其结论难以令人信服,也不能在理论和实践双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我国自古以来就有“和而不同”的传统哲学思想。“和”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核心哲学精神,“讲求共存与和谐相处,承认事物各个组成部分的多样性,但并不互相排斥,即使是不同质的实体和部分也可以在某种逻辑精神的联系下成为一个有机整体”。音乐教育哲学的“和而不同”应是在保持自我文化立场的前提下,以中国传统音乐教育思想为中心,国外理论为多样化补充的哲学观。目前国内音乐教育哲学研究已显现出重建文化立场的趋势,如有学者指出了音乐教育哲学研究中民族意识的重要性,还有学者认为中华大地上有着足以令当代音乐教育安身立命的哲学根基。

当今,音乐人类学家倡导“音乐作为文化或文化中的音乐”、“音乐是人类的普遍文化现象”,对音乐教育哲学研究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其中也不乏曲解与误读。作为音乐教育风向标的课程标准,其理论导向作用不容小觑,2011年版在“文化立场”问题上同样旗帜鲜明。课标重新扩写了“课程性质”,“人文性”居于首位:“无论是从文化中的音乐,还是从音乐中的文化视角出发,音乐课程中的艺术作品和音乐活动,皆注入了不同文化身份的创作者、表演者、传播者和参与者的思想情感和文化主张,是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时代文化发展脉络以及民族性格、民族情感和民族精神的展现,具有鲜明而深刻的人文性。”课标中音乐的“文化”体现了不同民族精神内涵的特质,给音乐教育活动打上了鲜明的烙印,这本身就是“文化立场”的明确表现。再者,2011年版课标将“多元文化”改为“文化的多样性”,文字的修改折射出了哲学观的变化。本文认为,两者的不同在于多元文化消弭了文化中主位和客位的差异。文化多样性则是强调了民族的主体性——无论是音乐教育实践还是理论研究,均需坚守自己的文化立场和民族意识。

课标还赋予“文化立场”以显性可操作的特点:“要善于将本地区民族民间音乐(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音乐项目)运用到音乐课程中来,使学生从小受到民族音乐文化熏陶,树立传承民族音乐文化的意识。”这并非学术壁垒或盲目排外,“文化立场”的建立和吸收世界优秀音乐文化是相辅相成的:“通过系统地学习母语音乐文化和不同民族、不同国家、不同时代的作品,感知音乐中的民族风格和情感,了解不同民族的音乐传统,热爱中华民族音乐文化,学习世界其他民族的音乐,理解音乐文化的多样性。”这显示出我国音乐教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成熟与学术自信。

2011年版课标的课程基本理念、课程目标、实施建议等各项内容,无不显示出对文化立场与民族意识的重视。这对音乐教育哲学研究具有启示性意义。既以本国的民族精神为内核,又要善于借鉴和吸纳异文化,才能真正促进学科的发展与繁荣,进而带动音乐教育实践的提升,这也是课标对一些学术争鸣的明确回应。正如廖家骅所说:“修订稿能够在众说纷纭的音乐教育哲学思潮中,坚守国民音乐教育阵地,坚持‘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显然是把握了基础音乐教育的正确导向,为今后音乐教改的深入发展提供了必要的保证……正是中华民族文化传承和发展的一种体现,它凝聚着无数先哲学人的智慧和心血,应该得到珍惜、坚守和发扬。”

(二)开放:兼收并蓄

音乐教育哲学既是文化传统的积淀,也是时代思想内涵的精华,这两方面构成了学科的基石。我国数千年文化传统的“乐教”思想和百年来“美育”的实践是音乐教育哲学研究可资借鉴的宝贵财富。“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浓缩为我国古代“乐教”思想的核心哲学观,音乐教育在审美和情感之间,在道德价值和情感价值的统一性之间,先秦时代就已经做出了实践。中国现代学校音乐教育的起源“学堂乐歌”,在实质上兼容了中国传统的乐教思想和外来音乐文化。王国维和蔡元培的美育思想体现了中西音乐教育哲学观的交融。改革开放以来,国际上一些重要的音乐教学方法、观念和学说,不断丰富着我国音乐教育的理论与实践。

乐教思想是我国传统音乐文化不可忽视的积淀,延续百年的“美育”思想则融汇了中西文化,这双方面奠定了我国现代学校音乐教育的基础,也确立了2011年版课程标准兼收并蓄的哲学观。

首先,2011年版课标开拓性地界定了音乐课程的三个性质:人文性、审美性和实践性,全面涵盖了当前音乐教育哲学的重要学说。以往各版本的音乐教学大纲缺乏对音乐课程本质属性的归纳与总结,2001年版课程标准首次界定了音乐课程的性质,深化了对音乐课程的理解与认识,但表述的相对简单。2011年版中,“人文性”是对音乐课程的全景式概括,奠定了学科发展的基础;“审美性”体现了音乐艺术的本质与主要价值,凸显了音乐课程在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不可替代性,是我国“德育为先、育人为本”教育思想的理论依托;“实践性”将音乐的本质探究转向了多种生动的教学活动,将音乐的音响和主体活动合二为一,实现了音乐课程的价值。这“三性”有机融合并概括了美育论、审美论、文化论和实践论的音乐教育哲学观点,将音乐教育理论发展到了新高度。

其次,2011年版的五条“课程基本理念”是音乐教育哲学思想高度凝结的产物。作为国家正式文件,课标不直接阐述音乐教育哲学理论,而是将其概括为应用性的基本理念,作为指导音乐课程实施的理论基础。2011年版课程基本理念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第一、二、四条。其中,“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强调了音乐的情感性特征,承载了我国数千年“乐教”和“以美育人”思想,在注重音乐本体的基础上,将音乐的“审美”与“文化”进行有机结合,并做到了以学生为本,来发展其音乐学习的兴趣与爱好;“强调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显示了我国对“音乐教育哲学”这个舶来品的本土化诠释,“所有的音乐教学领域都应强调学生的艺术实践,积极引导学生参与演唱、演奏、聆听、综合性艺术表演和即兴编创等各项音乐活动”、“音乐是一门极富创造性的艺术”,理念中的各种表述从我国教学实际出发,诠释了“实践论”,有机渗透了我国学者的研究成果,诸如王耀华的“音乐创造说”和杜亚雄的“音乐表演说”,显示了我国音乐教育哲学研究的包容性与发展性;“弘扬民族音乐,理解音乐文化多样性”,是我国音乐教育在强调文化主体的基础上,将视野拓展到全球语境的必然选择。同时,对于我国不同教育发展水平的地区,加强学习各民族优秀的传统音乐,可使音乐课程增加弹性与可选择性,推动了音乐教育的普及和均衡发展。

“独树一帜,难免偏颇;而放宽视野,实事求是,在音乐教育的多种观点中求取平衡,变非此即彼的单极思维为兼容并蓄的多极思维,应该是解决问题的较妥办法。”我国现代学校音乐教育发展的百年经历,已证明了实施兼收并蓄的开放性哲学观是必要和可行的。在此,还需申明的一点是:借鉴有标准、应用有主次。无论是本国传统音乐文化思想,还是外来的学说和观点,都包含着对客观情况的适应性问题。尽管不同学说的历史背景、研究视角、观点立场各不相同,但均需放在一定的教育情境中考察,从而提炼其合理的成分,再应用于具体的音乐教育实践。再者,音乐教育哲学研究中成果的输入与输出同等重要,作为国际音乐教育改革的一分子,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中华民族理应研究出有价值的成果,为国际音乐教育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4篇:美育视角下的音乐教育范文

关键词小学教育;音乐渗透;审美教育

在小学的音乐教程中,要将审美教育融入课堂,使小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得到全面发展。提高小学生的音乐水准,有利于增强学生的创新及实践能力。在小学音乐审美教育的过程中,还存在很多的问题,教师只有认识到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才能提高学生音乐审美的能力。音乐可以通过优美的韵律、悦耳的声音去净化人类的心灵,熏陶人的情操、启发人的指挥,从而提高了人们的世界审美观,并对其进行全面的美化。音乐是一门伟大的情感艺术,所以对音乐的审美教育显得尤为重要。小学音乐教育课程的主旨,是对学生进行启蒙性的审美教育,提高学生对音乐的好感度。音乐教学课程的目的,是让学生在感受音乐的过程中,爱上音乐、了解音乐并学会欣赏它,从而提高学生的音乐素质和审美能力。

一、小学生音乐审美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一直以来,许多小学音乐教师把基础技能知识作为音乐教学的重点,从而忽视了对音乐审美的教育,没有达到提高学生审美能力的教学目的。

(一)传统教育理念的影响

小学音乐课程,因受到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所以在教学课程中,只会重视一些重点的科目,从而忽视音乐的教育。在音乐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只是进行音乐知识和音乐本身的教育,而忽略了学生对音乐审美能力的培养。

(二)只重视对技能的培养

在小学音乐教学中,教师只注重培养学生的音乐技能,而忽视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健康发展,这会导致学生审美能力的欠缺。这将在很大程度上,造成学生只熟读音乐技能,而无法做到对音乐的深入了解和感受。

(三)音乐教学课乏味

教师在进行音乐教学的过程中,没有真正了解音乐审美在教育中的重要性,只是进行了简单的抽象理论知识教育。这种没有让学生在实践中,感受音乐的教育模式,导致学生无法对音乐进行全面的接触和感受,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他们对音乐的审美。而单调的教学模式,只会让音乐教学变得死板乏味,无法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四)教学手段单一,缺少学习兴趣

在进行小学音乐审美教育中,一些教师不能提高学生审美能力的重视。因此,教师在进行音乐课堂教学时,所采用的教学手段过于死板和落后,导致无法激发学生对音乐审美学习的兴趣。

二、小学音乐渗透审美教育的策略

(一)发现并挖掘音乐的美

创造美的意境,是将审美教育渗透到音乐教学中的第一步,让学生进入一个美丽的意境中,感受音乐所要表达的情感、让学生站在音乐创造者的环境中,去感受音乐的灵魂。创造一个美的环境,有利于提高学生学习的欲望、改善音乐教学课程的沉闷、减少学生开小差的情况。在音乐审美教学中,教师要引导学生挖掘美的内涵,而要想挖掘音乐内在的含义就要从旋律、节奏、和声以及角色这四个方面出发去感受和解析。教师要对音乐的形式美进行重视,在音乐教学过程中,给学生提供一个可以表现自己的舞台。教师在音乐教育的过程中,让学生在聆听音乐的同时,根据音乐所传达的意境表现出各种动作。让学生真正在音乐当中,感受音乐传达的情感、了解音乐。使其在精神世界上获得提升。教师要引导学生去感受生活中的美、引导学生对音乐的美进行体验,在艺术中,体验美的同时并将这种感受美的形式升华为对美的欲望和动力。旋律、节奏、和音和角色的组合变化,造就了音乐的千变万化,让学生学会用音乐表达自己内心的感想和自身的共鸣。

(二)教师要加强对音乐课程的改进设计

教师在音乐审美教育中,要根据学生的心理特征,不断对音乐课程教学进行改进设计。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课堂内容变得更加形象生动。在课堂的设计方案上,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引导,提高学生对音乐美的价值观,使其参与到课程的学习和音乐的审美中。教师要做到全面的分析,以达到吸引学生爱上学习的目的,将学生带入音乐审美的意境中,从而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

三、结语

小学音乐教学,作为学生审美教育的重要学科,必须对其进行不断的改进。当代的音乐教育课程,不应单单只注重音乐技能的培养,更多的是对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教学。小学是音乐教育的启蒙时期,只有加大对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培养,才能提高其在音乐上的掌握能力及审美能力从而使学生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吴晓春.新课改下的小学音乐审美教育[J].当代教育,2014(08).

[2]金海兰.小学音乐审美教育的问题解析[J].科教动态,2015(09).

第5篇:美育视角下的音乐教育范文

关键词:音乐教学;德育教育

中图分类号:J6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2172(2013)04006002

音乐,以其独特的美装点着人们的生活。冼星海说:“音乐,是人生最大的欢乐;音乐,是生活中的一股清泉;音乐,是陶冶性情的熔炉。”

音乐是流动的声波,是流动的诗,在动态中展示自己的美。如乐曲《春江花月夜》由十个乐段组成。先由琵琶奏出引子,将人们带入“滟滟随波千万里,何处春江无月明”的幽静中,然后分八个乐章逐步领略“潺潺流水”之声、“蓬蓬春叶”之色、“悠悠花香”之气,由近及远的尾声若续若断,似一轴逐步展开的淡墨长卷,令人回味无穷。

美学家们称音乐为“抒情的艺术”。它甚至无须语言的描绘,色彩的涂抹,造型的设置,便能以其抒情性拨动人们的心弦,感染人们的情绪,传达出人们心灵深处难以言传的情感。然而,音乐的功能并不仅限于此,它还是一种能将智慧、意志、精神融为一体的艺术形式,从中,我们可以感受到精神的力量。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对音乐作品中的部分素材进行提炼,从而达到进行德育教育的目的。

一、德育素材的提炼

一部音乐作品,它对人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我们首先要从音乐作品中筛选出具有审美意义的德育素材;接着需要发掘出隐含在学科知识或德育素材中的德育点;然后对这些德育点进行打磨,最后整合这些素材,使其焕发出美丽的光彩。

如对贝多芬及其作品的讲授。贝多芬的性格桀骜不驯,经常表现得近乎粗野无礼,可是当我们去掉这些粗糙的外壳,就能从他粗犷的外表与言行中发掘出他不畏权贵,为自己的理想坚持奋斗和面对疾病和困境坚强不屈的人格魅力。他创作的《合唱交响曲》《命运交响曲》等如暴风雨般冲击着人们的心灵,使人震撼;而《献给爱丽丝》《月光奏鸣曲》则充满了爱的柔情。通过对上述素材的解读,一个内心充满了爱,为“自由、平等、博爱”之信念而奋斗一生的鲜活的贝多芬就跃然眼前了,这也就完成了德育素材的提炼环节。

二、德育素材与时代背景相联系

教师将德育素材与音乐知识进行融合,让学生在学习音乐知识的过程中接受德育教育。德育素材能否发挥出最大的德育实效性,呈现形式是关键。

任何一部音乐作品的风格,任何一位音乐家的性格,都会被打上其所存在的时代的烙印,因此在呈现形式上应该充分考虑到时代背景。《义勇军进行曲》正是在抗日战争这一时代背景下,才能使欣赏者感受到四万万中国民众的呐喊、斗志和抗争的决心。如果脱离了时代背景,德育素材便会失去其原本的道德力量和生命力。

三、德育素材与其他艺术形式相结合

在音乐课堂中设置德育欣赏的场景时,可融入除音响之外的其他辅助教学手段。如对一位音乐家的外观进行说明时,示以图画或影像会增加直观性。可借助的其他艺术形式包括:

(1)语言。如诗歌。音乐与诗歌结合得最紧密的形式就是歌曲。在《黄河大合唱》这部音乐作品中,音乐是美丽的外衣,诗歌则是德育素材,二者有机结合,浑然天成,相得益彰。有一些德育点需要通过语言的描述或铺垫,如故事等。音乐里的故事非常得多,将德育素材融入音乐故事中,效果会事半功倍。(2)美术。将德育点处理成一幅美丽的画,让学生产生“人在画中游”的感觉,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德育教育。(3)电影、电视、网络等多媒体。有时可将德育点用电影、电视、网络等手段呈现出来,这比抽象的音乐更具体直观,具有更强的感染力。比如抗日战争时期的音乐,宣扬的是全民抗战的思想,在情境设置环节就可采用电影片断等形式将日寇侵略中国国土,残害中国人民的暴行呈现在学生面前,激发大家保家卫国的爱国思想,其心灵受到的震撼力无疑比单纯地教唱《大刀进行曲》要强烈得多。

四、德育教育中审美视角的引导

教师设置德育情境,其目的就在于要将学生吸引到情境中欣赏并接受德育教育。但是不同的审美角度会影响到欣赏者的感受,因此对欣赏者欣赏角度的引导就显得尤为重要。如舞蹈《千手观音》,所有的学生在欣赏完后都感受到了美,可感受的角度是多元化的。有些学生仅仅停留在“形体美”“妆饰美”“动作美”“音响美”等较浅的欣赏层面。此时,教师可以将学生引入更深的欣赏层面——一个安静的世界里,一群从来听不见任何声响的残疾人将自己的身体与灵魂融入到音乐中变幻出如此绚烂的舞蹈,使学生们感受到她们面对疾病,无畏困难,不向命运屈服的精神力量。这就是审美角度的引导所产生的教育功效。

结语

从音乐艺术教学经验中不难发现,有些学生即便是有较好的“天赋”,音乐功底较好,但缺乏为人处世的基本原则和做人的底线,也很难为他人和社会所接受和认可;而反之,道德品质高尚,意志坚强,踏实积极,富有进取精神的学生,哪怕是先天条件差一点,但是,通过教师的正确引导和自身的不断努力,往往最终都能取得较好的成绩,在工作和生活中,也能充分实现其自我价值。由此可见,德育教育与音乐技能教育同样重要,绝不能厚此薄彼。再者,德美合一,是教师完成欣赏型德育在音乐学科教学中的最终目的。在爱国热情的鼓舞下,教师和学生一起了解我国悠久灿烂的音乐文化和当今中国音乐的发展现状,从而产生强烈的民族自豪感,在表达与选择的过程中强化道德情感,完成道德实践,这也是一件非常具有现实意义的工作。

参考文献:

第6篇:美育视角下的音乐教育范文

情感是人对客观现实的态度的体验,是由客观事物是否满足个体的需要而产生的,它反映了客观事物与个体需要之间关系,是人们学习和工作的动力,对人们的认识和行动起着调节支配作用。情感教学从最根本的涵义上说,就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在充分考虑认知因素的同时,充分发挥情感因素的积极作用,以完善的教学目标、增强教学效果。音乐作为一种最富于情感表达和最具有情感力量的艺术形式, 蕴含着巨大的美感能量。从本质上说就是情感教育和审美教育。它以审美对象来激发人的审美情感, 使受教育者通过亲身的情感体验而获得心理的满足、情感的共鸣。

音乐课的基本价值在于通过以聆听音乐、表现音乐和音乐创造活动为主的审美活动,使学生充分体验蕴涵于音乐音响中的美和丰富的情感。在教学过程中, 教师让学生在理解音乐内涵的基础上,进入角色意境中,可通过表演、或为作品创编伴奏, 或通过乐器演奏,引导学生在音乐流动的同时, 随着音乐旋律用体态律动表现乐曲的情感, 在自己创造的音乐中亲身体验与感受其形式美、内容美。音乐的情感教育不仅能够激发学生对音乐的兴趣与热爱, 更能使让他们的情感随着音乐的情感而起伏变化。因此, 音乐所表现的内容更容易在情感上为人所接受, 凡卓有成效的音乐教学都充满着丰富的情感交流, 而那些忽视情感性的音乐教学,有悖于音乐的审美特点。

二、音乐教学中情感教育现状

(一)重形式、轻情感

在当代的音乐教学中形式上搞出多种花样,但教师却没有将情感投入到课堂教学中。现在的计算机多媒体软件和网络技术的运用,使课堂的形象性、生动性有了极大的扩展。因此,有的教师就把课堂搞成了教具展示课,播放电影、音乐、视频等。图像或动态或静态;文字或飞入或翻转,搞得学生眼花缭乱,而教师更多的是充当了解说员、电脑操作员的角色,关注的仅是屏幕,却忽视了师生之间的情感交流。对音乐教学活动来说,最重要的是通过情感教育陶冶情操、塑造品格,调动学生的感受、體验能力,让他们为作品的情景所吸引。

(二)重理性、轻感性

当代学生情感冷漠、想象力贫乏已经不是个别现象。有的音乐教师总是按自己事先准备好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步骤对学生进行灌输,在日常教学过程中,教师负责教,学生负责学,教学就是教师对学生的单向灌输活动,以教为中心,学生围绕着教师学。对于一部作品,教师往往把自己的理解强加给学生,用自己的感悟去指导学生,遏制了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与独创能力。这样的形式,不适于音乐教育,成功的音乐教育应该以学生为主体,教师应该用引导的方式培养学生独创能力。

三、情感教育在音乐教育中的重要性

(一)激发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

在传统教育理念中,教育者往往将学生当做某种对象,将信息主观地传达给学生,学生作为被动者机械地接受。在整个教育过程中缺乏交流和互动,更不要说老师与学生情感上的互动。教师往往过于强调音乐的理论知识和技能知识,而忽视了音乐的情感本质。

在当代音乐教学中强调情感教育,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自主开放性学习。教师应该在平时的教学中有意识地将情感教育贯彻到音乐教育的始终,多元化、开放性地引导学生融入到音乐的情感情境中丰富的人类情感。结合具体的音乐形式,遵循合理的音乐教育原则。让学生在音乐的熏陶和感染下,陶冶情操,提升人格,潜移默化地逐渐塑造学生的审美能力。

(二)帮助学生理解和表达音乐

音乐教育的目的,是让学生感受到音乐独特的美和掌握音乐技能。教师要引导学真正地理解音乐作品的内涵,才能准确地把握到音乐所传达的情感。音乐作品一旦产生,就存在着再创造的可能性。不同的学生对音乐作品有不同的理解,这正是学生主动性和创造性的体现。教师应该尊重学生对于音乐的理解,适当的鼓励学生多角度多范围地理解音乐情感。例如《月光》这首曲子,教师在给学生欣赏之前需要对背景知识做一定的介绍,如果有条件的话,还可以制造合适的环境,让学生完全深入到《月光》诞生的那个情境中去,去体会作曲者想传达的情感。如果学生除了体会到阴郁和忧伤的情感之外,还体会到其他的情感,教师也不应该打压,而应该要学生解释其中的道理,然后跟其他学生一起讨论。音乐教育过程成为一种交流与互动的过程,而不是一种被动接受的过程。很多教师都认为学生在表达音乐的时候很空洞,其实这是由于在平时教学的过程中没有注重音乐情感教育所导致的弊端。有些学生的音乐理论和技能都学习的很好,但是在表达的时候,往往缺乏感情。这就是日常缺乏音乐情感教育的原因。

第7篇:美育视角下的音乐教育范文

论文摘要:对审美意识的关注和培养是音乐理论课程的重要环节,以往高师音乐教育专业中的音乐理论课程,片面地强调知识与技能的学习,忽视了对音乐审美意识的培养,使音乐课教学逐渐脱离了艺术范畴。本文分析了音乐理论课程在本质上所具有的审美意义和艺术性特征,并探索在理论课教学改革中突出音乐美感和加强音乐审美意识的多种方式。

音乐审美教育作为美育的重要内容,是以艺术化的音响之美感染人们的心灵,启迪人们的审美意识,而后潜移默化地善化人们的道德情操和美化其言谈举止的。作为高师音乐院系(包括音乐学院音教系)中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其未来的主要任务是在基础教育中以音乐去实施审美教育,他们的音乐审美意识和审美能力如何,直接关系着中小学基础教育中的音乐课教学质量,关系着美育能否得以良好实施和广大中小学生的艺术素质水平。因此,在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教学中,如何充分体现音乐审美方面的意义,如何加强音乐审美意识的培养,是一个需要引起足够重视的关键问题,特别是以往在这方面比较薄弱的音乐理论课程,还应把加强音乐审美意识作为其教学改革的重要环节。

高师音教专业在音乐理论方面的课程一般包括乐理、和声、歌曲创作、曲式、视唱练耳、音乐史、音乐欣赏等,它们通常被认为是以知识性和基础技能为主的课题,因此,灌输式的、机械训练式的教学方法比较盛行,死记硬背、公式化做题、应试性地训练听辨音技能等,一直是学生“应付”理论课程的主要手段。在这种教学模式中,理论课教师并没有关注音乐的美感属性,而只是突出知识与技能的传授,即习惯于把理性成分和技术成分从音乐中剥离出来,然后在教学中予以强化。例如,教师致力于音响美感之外的记谱方法说明、和声序进讲解、曲式结构分析、历史背景介绍、音乐家生平描述,或者致力于音程、和弦、节奏模式的分辨、记忆等与音乐审美脱节的技能训练。即使在应该突出审美意义的音乐欣赏课上,用于“讲”音乐的时间也往往比用于感受音乐的时间多得多。

究其原因,主要是我们的音乐理论课教学长期以来忽视了课程中的音乐本质因素——音乐的艺术性成分,因此,没有把音乐理论课当成要重视艺术审美因素的课程来看待,或者把音乐理论课视为理论掌握第一、审美感受第二甚至对此不予考虑的课程,造成音乐理论课的教学在不同程度上脱离了艺术性的范畴,远离了对音乐审美意识的培养。如此,理论课教师带给学生的常常不是作为生命整体的音乐艺术,而是失去了生命力的音乐技术和音乐知识。学生面对大堆的资料和反复进行的机械训练,也只是疲于应付考试,并无学习热情可言,更谈不上从中体验到音乐的美和获得身心的陶冶。以这样的教学观念和教学方式培养出来的学生,其自身的审美意识和审美能力是比较欠缺的,对音乐的艺术本质也认识不清,往往难以胜任基础教育中的美育任务。

音乐理论课程虽然名为“理论”课程,实际上却是在经历了对音乐美感的体验之后,对音乐的艺术特色、艺术背景、审美价值及形式法则进行归纳、总结和学习的课程。这些课程没有一门能够真正脱离实际的音响审美感受和艺术理解,因此,它们依然是艺术性课程,是必须凸显音乐艺术魅力和审美意识的课程。比如,在和声课上所讲授的和声学规则来于对历史上众多音乐家的名作所进行的理论总结。和声效果本身是这些音乐作品中重要的艺术表现成分,因而,在学习和声课时,要感受和品味各种独特的和弦音响与有美感意义的和声进行效果,才能理解和声原则和建立基本的和声感觉;乐理课上的各种乐谱记法、表情术语和常用规则,均与音乐作品中的多种音响表现需要密切相关,对乐理的认识和掌握,也同样需要通过欣赏经典的音响例证来获得感性方面的有力支持;而音乐历史的构成更突出了音乐作品的艺术性和音乐美学观念在其中的重要意义。从某种角度来说,音乐历史就是音乐作品的历史、审美体验的历史,只有通过聆听不同历史阶段的一系列代表性的音乐文献。从音乐审美的角度把握住它们的艺术特点和美学价值,才能获得音乐历史的发展脉络,认识到音乐历史内部的艺术发展规律;还有,视唱练耳课中选用的音调片段及节奏模式,也并非简单拼揍出来的音高和节奏组合。它们或者是可用于构成音乐作品的常见艺术形式,或者就直接源于许多音乐名作,有着内在的艺术组织原则和美学意义,因此也需要用带有美感的视谱演唱和从审美角度出发的听音方式,才能更有利于辨别、记忆以及认识其音响特点等等。可见,知识性和技能性的内容并不是音乐理论课程的全部,相反,作为音乐领域内的课程,它们的基础始终是建立在对音响艺术的审美体验、理解和把握之上的。可以说,离开了对音乐艺术的审美过程,所谓的音乐知识和音乐技能都将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把这些脱离了音乐美感的理论知识与基础技能传授给学生,学生获得的将只是死板的教条和盲目的技术,而不是音乐艺术。

高师音乐理论课的教学目的与其他高师音乐课程一样,都是为了培养合格的基础教育师资,主要是培养有能力实施审美教育的中小学音乐教师。因此,高师音乐理论课的教学改革,与音乐表演类课程一样,都需要抓住音乐课程中的艺术性本质,在传授技能与知识的同时,重视对音乐音响的审美感受,积极培养学生的音乐审美意识,努力提高学生的音乐审美水平。

以和声课的教学为例,要体现其中的艺术属性和审美要求,就应当在听觉审美的基础上,重视对和声效果的感知、分析、理解和应用的过程。比如,运用现代多媒体的技术,把书本上的所有谱例转化成具体的音响,包括把谱例中的名作片段以乐队、钢琴或声乐的原创演奏、演唱方式播放给学生听,或者采用先细分再整合的方式,先把谱例与习题的各个声部、各种和弦单独呈现之后,再做声部合成、和声序进的处理,其间使投影屏幕上看到的谱例和习题与听觉上感知的音响效果能直接对应,然后,教师再有目地地引导、指点学生鉴赏不同的和声效果带来的不同美感特征和音乐表现意义,赞助学生把书本知识转化为直观的音乐审美感受,从中认识丰富的和声效果,并拥有基本的和声艺术感知能力。在和声作业方面,可以把键盘和声的练习放在更重要的地位上,要求所有的书面和声作业都能以钢琴弹奏的方式体现出来,并注重专门在键盘上进行的和声连接训练,使学生更多地从听觉的角度鉴别、记忆和选择各种和声效果,积累自己对和声美感的体验,而后掌握相应的和声基础理论与应用原则。相对于过去死记和声规则、强调书面习题完成质量的教学方式,重视和声音响的鉴别能力和听觉审美意识,将能切实提高学生在实际应用中对和声效果进行合理判断和选择的能力,也更接近音乐学习的本质。而且,就高师音教专业的学生而言,写出高质量的和声书面作业不是其学习的重点,具有正确鉴别和声效果及欣赏音乐美感的能力才是关键,因为他们以后的主要任务是在基础教育中以音乐去完成美育工作,而不是去讲授和声课或者专职于音乐创作活动。

第8篇:美育视角下的音乐教育范文

一、大专音乐欣赏教学的现状

1.音乐欣赏教学模式单一化

在大专学院音乐欣赏教学的过程中,大多数教师都采用单一的教学模式开展教学实践活动,更多时候教师往往都是播放音乐、照本宣读,学生也只是被动地去接受知识,缺乏一种主体参与教学的模式。事实上,这样的教学模式阻碍了学生对音乐欣赏的探索,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大专音乐课程教学的发展与进步。

2.教材内容过于专业化

有些大专学院音乐教师在其欣赏课程教材的选择上盲目跟风,一味地追随其他音乐专业学院的脚步,选择专业化程度较高的教材。实际上,这不仅不适合大专学生的学习水平,而且也不会达到预期课程教学的目的与计划。

3.大专学院对其重视的程度不够

作为一门公共选修课程,许多大专学院对其重视的程度不够。因此,学校在其资金投入方面欠缺、师资力量也较为薄弱、音乐欣赏教学设备陈旧落后。这也间接导致了大专音乐欣赏教学未能进行有效地推进与发展。

4.教学主体存在差异性

每位学生的音乐素养和音乐鉴赏能力不尽相同,因此所呈现出对音乐学习的热度也自然不同。在开展和实施音乐欣赏课程教学实践活动之前,教师要把握好每位学生的音乐基础和素养,选择合适的音乐作品进行讲解,从而激发大专学生对音乐学习的兴趣与激情,培养和提高学生的音乐鉴赏能力与音乐审美标准。

二、审美教育视角下大专音乐欣赏课程开设的意义

音乐欣赏是其音乐作品审美艺术再创造的一个过程。作为一种极具审美意识的艺术,音乐具备较高的再创作性与丰富的想象力。德国音乐学家贝多芬也曾说过,“音乐不在谱子上,而在谱子之间”,这也就表明了音乐具有一种特异功能,即开发人们的思维想象力。由此可见,在实施具体的音乐欣赏课程教学中,教师不能使学生局限于机械地欣赏与歌唱,而是要根据音乐作品的主旋律,灵活启发学生的音乐想象力和创造力,从而引导学生挖掘音乐作品的内在审美价值与艺术精华,为学生开辟丰富多彩的音乐天堂,享受音乐所带来的美感。我国音乐教育学家刘德昌把自己的亲身教学经验总结为一种教学模式,即“欣赏―模仿―创造表演―欣赏,并坚持认为音乐的最初学习要从聆听音乐(欣赏音乐)开始。因此,音乐欣赏在音乐的学习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影响。

除此之外,我国大专音乐欣赏教育也应与世界音乐接轨。毫无疑问,大部分的发达国家十分重视音乐欣赏课程,例如,德国某些学校的音乐欣赏课程注重将音乐融入到学生个人生活和学习中去,强调音乐的审美价值和实用性,从而让音乐成为重要的个人情感表达方式;美国许多的心理学专家也都提出音乐欣赏课程的重要性,其中最为突出的代表人物穆塞尔,他认为学校音乐教育的本质和目的就是欣赏教育。为了适应时展的要求,我国于2006将音乐教育纳入素质教育中去,以此要求各大专学院开设音乐教育课程,提出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和方针。实践表明,我国的音乐欣赏教学发展正上升到一个历史的新高度。

三、审美教育视角下大专音乐欣赏课程教学的改善措施

1.及时转变音乐欣赏教育理念

在大专音乐欣赏课程教学中,教师应及时转变音乐教育教学理念,推行现代化音乐教育的观念,将素质化教育置于日常教学课堂之中,从而确保大专学生的全面综合发展,促进学校音乐教育的进步。

2.优化音乐欣赏课程教学内容

优化音乐欣赏课程教学内容是大专院校音乐教育教学的关键,也是符合大专院校音乐教育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由此可见,教师在实际的音乐欣赏课程中既要积极引导学生学习西方经典的音乐作品,同时又要重视对本民族民间音乐作品的学习与探讨,运用“一纲多本”的教学模式开展地方特色音乐教育,鼓励学生组织丰富多彩的表演活动,从而进一步拓宽学生对音乐的认知程度,激发学生对音乐学习的潜能和感知,创造性地体会音乐背后的文化与内涵。

3.改善音乐欣赏课程教学方法

教学方法的优劣决定着教师课堂教学的质量与效果。在大专音乐欣赏教学中,教师要采用灵活多变的教学方法,突出音乐欣赏教学与专业音乐教学的差别,既要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又要充分调动学生的主体参与性。具体而言,一方面,教师可结合时下流行音乐的特征,将流行音乐元素融汇到大专音乐教学中去,从而进行比较式教学,提升学生的音乐审美意识和音乐鉴赏能力。另一方面,教师可采用自由活动式教学方式开展实践教学,例如,学生自行编撰并表演舞台音乐剧,举办多样的音乐歌唱大赛等等。这不仅有利于学生深入了解音乐文化内涵,而且也增强了他们的课外实践能力和音乐创作能力,从而进一步推进大专音乐欣赏教育,实现其教学目标和教学计划。

第9篇:美育视角下的音乐教育范文

一、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理念

“多元文化”涉及的范围非常大,拥有着极为丰富的内涵。多元文化既可以包括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或社会所蕴含的多种文化,同时也可以指不同民族、不同国家所包含的各种不同的文化。“多元文化”的本质是对其他民族文化的接受,对其他民族贡献的认可,反对民族歧视、种族歧视,提倡种族平等、和平相处的文化体系,这也是多元文化的基本特征,充分的体现了多元文化的内涵。多元文化的发展是经济全球化和文化全球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促进了全人类的共同进步与多民族的共同发展。体会多元化文化的存在价值是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必经之路,也是现代教育的基础目标和任务。

文化包括音乐,音乐是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打破民族音乐文化之间的限制,促进不同民族音乐之间的融合对多元文化的发展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音乐文化的发展不应该以一种音乐文化的审美角度来作为评价标准,应该从音乐文化的各个角度出发来作出尽量公正的评价,进而实现多元文化音乐的建立。实际上,我们主要的音乐文化大都来源于欧美的音乐文化以及中国的流行音乐等,对民族音乐知之甚少。多元文化音乐教育开展的主要目的就是让学生了解并认可文化的多样性和差异性,进而实现多多元文化的准确把握,以达到从多元文化中汲取音乐文化,了解音乐文化的目的。多元文化音乐教育拓宽了音乐教育的事业,丰富了音乐教育的模式,促进了普通高校音乐教育的发展和多元文化音乐的发展。

二、多元文化音乐教育对普通高校的重要性

(一)从教育发展方向的层面分析

普通高校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开展丰富了大学生音乐教学的内容,开拓了大学生的音乐视野,有助于大学生审美能力的提高。多元文化音乐教育内容涉及到了各个民族、国家的音乐文化,打破了传统音乐教育的局限性。多元文化音乐教育有助于个人综合素质的提升,还有助于学生对社会文化的学生,认识到世界文化的不同。

(二)教育发展目标的层面分析

普通高校开展多元文化音乐教育有助于学生正确人生观的形成,提高学生的综素质,在一定程度上弘扬了民族的传统文化,增强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多元文化音乐教育有助于学生了解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的音乐文化以及不同文化环境下所形成的价值观、美学、信仰以及风俗习惯等,这种教学理念促进了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为多元文化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前提条件。比如说在对我国少数民族音乐进行学习的时候,文化背景的讲解有助于学生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了解,是传承和弘扬民族文化的重要手段之一。

(三)从教育发展进程的层面分析

普通高校开展多元文化音乐教育能够促进音乐教育的体制改革,是经济、文化全球化的必然趋势。多元文化音乐教育作为一种新的教学理念和模式,将多元化理念普及到音乐教育的各个方面,其从新的角度出发,站在全球化的立场上,对各民族的音乐文化给予了一定的肯定。

三、普通高校开展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实践措施

(一)转变传统的教育理念,接受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理念

教育观念的转变为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实施提供了一定的基础。多元文化音乐教育应该以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理念为基础,以此为平台实现与国际音乐的交流,促进对国际音乐的交流,重塑我国民族音乐的教育。通过与世界多元文化的碰撞,建立一套多元的、完整的、富有民族特色的音乐体系。多元文化音乐不是对西方音乐的补充,而是我国音乐取长补短之后形成的体现我国民族特色的音乐文化。

(二)建立完善的多元文化教学体系

建立完善的多元文化教学体系是实施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核心。在新的形势下,我国的音乐教育应该以宽阔的音乐视阈为基础,对教学体系进行完善。多元文化音乐教育体系既应该包括世界音乐的教育,也应该包含本土音乐文化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