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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草原防火意识精选(九篇)

森林草原防火意识

第1篇:森林草原防火意识范文

一、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

按照要求,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县住建局“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局领导亲自部署、安排具体工作开展,建立了日常管理机制和工作台账,明确工作责任,切实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二、工作开展情况

1月3日,按照“县森林草原防灭火紧急工作会议”精神,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庚即落实宣传教育工作,立即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森林草原防灭火紧急工作会议”,县各在建工地、房地产开发公司(含二手房中介)、物管企业、燃气公司等共计31人参会。截止1月4日上午10点,各企业均将“禁火令”张贴在显眼处,切实加强内控、外宣,严格落实防火责任。1月4日下午16时,县住建局召开集中学习传达中央、省、州、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会议精神,并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出重要部署,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州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1月5日上午,局驻村工作小分队前往共建共创支部木杉村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巡护督察工作,向村组干部、村护林员通报中央、省、州、县各级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会议精神,并对木杉村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做出建议,要求村两委做到三个必须:一是认识必须到位,全村干部群众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认识和站位。二是责任必须落实,村护林员要明确分工,压紧压实责任,确保隐患排查到位,全面落实好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制,做到“山有人看,林有人管”。三是宣传必须到位,充分利用广播、横幅、标语等媒介,宣讲林区、家庭防灭火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的防灭火安全意识。1月6日,我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春节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的通知》;要求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并开展了巡查检查。1月8日加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要求建设、监理、施工、燃气、物业管理单位切实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并对2021年春节期间住建领域安全防范工作和森林草原防灭火提出要求。同时,再次前往共建共创支部泸桥镇木杉村督促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发现并当场整改“过往检查卡点标识标牌未树立”1个问题。1月10日,局党组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结对认亲活动,一是再次入户宣传了“县森林草原防火禁火令”,重点强调了禁止带火进林、带火祭祀,宣传了报警电话12119,举报电话3122304;二是宣讲了近期省、州、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会议精神和相关部署;三是检查农户“保证书”“承诺书”是否签订张贴,巡山防火责任是否落实到人;四是宣讲了春节返乡疫情防控要求,倡议重、中度疫情地区亲属尽量不要返乡,家庭聚会控制在10人以下、尽量不参与其他聚会等。当日走访群众150余户,发放“县森林草原防火禁火令”、疫情防控宣传单等共300余份。

第2篇:森林草原防火意识范文

为进一步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切实治理林区野外非法用火,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全面贯彻落实《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印发州森林防火行政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交通行业实际,全面做好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现就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幸福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各单位、各项目指挥部要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工作,认真分析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形势,充分认识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安排,周密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预防措施落实到位。

二、增添措施,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一是落实护林防火责任。要采取有力措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层层落实防火责任,切实将防火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班组、个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完整责任链,严防因责任不落实引发火灾事故。

二是加强护林防火安全检查。各县、各单位、各施工项目指挥部要将野外用火纳入项目管理,严禁无序用火。全面开展防火安全大检查,重点加强施工场所、民工驻地、野外料场火源管控安全检查,通过自查互查,全力排除火灾隐患。同时,各施工项目指挥部在停止施工前,要对用电进行全面清理,对暂时不用的线路,要切断电源,对老旧线路要及时清理。要加强机具、油料登记管理,严防油料管理不慎引发火灾事故。要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管理不到位引发草原森林火灾。要加强对在建项目护林防火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督促及时整改到位。

三是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全面宣传和执行《森林防火条例》、《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藏族自治州林区野外用火管理办法》、《藏族自治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强化民工安全用电、用火教育,对看守工棚人员要进行专题防火培训,增强防火意识。防火教育要坚持知识性和实用性相结合,既要宣传防火有关法律法规及防火知识,又要针对火灾案例和我州防火形势和特点,有针对性的讲解日常生活、道路施工中怎样安全用火、用电,通过多角度、多形式、多层次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防火意识,营造全社会重视防火、参与防火、支持防火的良好氛围。

四是强化火源管理。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火源管理,针对民工驻地、施工场所等重要部位火源管理任务重、难度大的特点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源头管理,坚决做到人走火灭。

第3篇:森林草原防火意识范文

一、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

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我县的草原防火工作,自草原防火警戒期以来,多次召开会议部署安排工作。

1、2015年11月18日,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在县政府二楼会议室组织召开全县2015年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部署会议。大会要求各森林草原防火单位、特别是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要结合我县实际和今冬明春的气候状况,对防火工作进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防火应急队伍建设,加强防火知识宣传,完善防火应急预案。

2、2015年12月30日通过了《县森林草原防火专项整治方案》。

3、县森林草原防火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1月6日召集县林业局、县农牧局、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和森警大队五个单位,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条例》、《藏族自治州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制定了《县森林草原防火野外违规用火处罚标准》。

4、2015年9月下发各乡镇泸草文件《关于做好2015年秋冬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认真落实好乡(镇)“一把手”责任制。明确防火责任区,将防火工作进一步细化,责任落实到人头,切实将草原防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一旦遇到火情,要在草原防火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下,按各自的职责范围密切配合做好扑救草原火灾各项工作,真正达到“群防群控”的效果,将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5、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在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的指导督促下,通过加强防火队伍建设,加大防火知识宣传,完善防火应急预案,强化防火物资保障等举措,有效地避免了我县草原重大火情发生,有力地保障了农牧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多渠道加大防火知识宣传。

1、结合此次森林草原防火专项整治工作,联合工作督查组对所到乡(镇)、村、户的“七不”现象、“七种”行为、“两虚”问题、“五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利用宣传车在各乡镇、人口密集区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草原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检查了乡镇森林草原防火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现场查看了乡镇森林草原防火专项整治行动专卷,同时向各乡镇发放了草原防火安全知识21000份;制作永久性标语60余幅;挂横幅15幅.对发现野外违规用火行严厉处罚,有力的打击了野外用火行为。

2、我局建立了草原防火工作qq群,要求10个乡镇加入,便于今后开展工作。

3、在近期结对认亲走访时对亲戚进行草原防火知识和森林防火公约宣传。

(三)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

1、自2015年10月1日起,我县实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做好防火日志记录,严格做到不脱岗、漏岗。

2、每月按时上报草原防火月报表,严格做到有灾报灾,无灾报平安。各乡镇在每月20日前上报草原防火月报表,我局每月按时在21日前上报州草原防火办防火月报表,未迟报,漏报。

3、在草原防火专项整治中随时上报州草原防火办工作进展情况。

5、两项制度在10个乡镇得到落实,只是在少数乡镇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存在的问题

1、机构不健全,我县草原监理站至今和草原站一直以来都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运行方式;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无专职草原防火人员,现有草原监理站共有专业技术人员2人,其中中级1人,助理1人员和职称岗位严重缺乏,给草原防火工作带来了实际困难,导致防火宣传力度小,覆盖面小。

第4篇:森林草原防火意识范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决策部署,切实组织开展全州交通建设领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大学习、大调研、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促进交通建设项目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推动全州交通建设项目森林草原防灭火风险防控效能、野外火源管理能力、火灾防范效果和治理水平、扑火安全红线意识全面提升;坚决遏制交通建设领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坚决避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目标为导向,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健全抓落实、见成效的长效工作机制;以结果为导向,建立责任清单体系,把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三、工作任务全面整改

《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指出的突出问题和宣传教育不力等7个方面问题,力戒形式主义、,确保取得实效。

(一)思想认识方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部署不到位问题;对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认识不到位,对做好新时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当前重特大火灾易发多发的严峻现实认识不深的问题;吸取森林草原火灾教训不深刻,现场处置不力,举一反三不够的问题;对于如何采用有效措施来应对防灭火严峻形势缺乏深入思考,在解决项目施工用火等难点问题上整改力度不够的问题等。

(二)体制机制方面。重点整治森林草原防灭火体制机制改革不到位,制度规则、信息共享、工作运行等机制未建立健全;相关领导和部门对预案不熟悉,前线指挥员缺乏实战经验,指挥联动机制未能有效建立的问题;应急预案不健全,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于关键部位、敏感地区等重要目标缺少专项扑火预案的问题。

(三)责任落实方面。重点整治经营主体责任不落实,源头管控和末端治理不够有力的问题;“防”与“救”的责任链条衔接不紧密,存在防扑脱节等问题;督导检查不到位,用火审批不严,下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不及时,没有做到限期整改、消除隐患,火案查处效率不高,有关涉案人员处理不严的问题;

(四)风险隐患方面。重点整治对重大隐患和风险底数不清,排查不深入、不全面,治理不及时、不彻底的问题;

(五)队伍建设方面。重点整治未及时组建森林草原防火领导机构、落实经费人员等保障、接收事故信息、加强演练与培训和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等问题。

(六)基础设施方面。重点整治对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重视、投入力度不够的问题;防灭火信息化水平不高,科技手段落后的问题;现有防扑火装备数量不足、性能不高的问题。

(七)宣传教育方面。重点整治一线作业工人野外用火习以为常,防火意识、法制意识淡薄,广泛深入扎实的教育不够,反面典型案例惨痛教训没有入脑入心,没有形成规范的问题。

三、工作步骤专项整治工作

从2021年1月下旬日开始,2021年6月底结束。分为4个阶段开展。

(一)学习动员阶段(2021年1月22日至2月10日)。集中安排时间,以及国家、省、州森林草原防灭火会议、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各项目业主、参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工作实施方案,细化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问题排查阶段(2021年2月11日至3月底)。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森林草原防灭火大排查,深入查找在建项目所属辖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项,按照着眼建立长效机制,逐项梳理政策层面、制度方面需要研究的事项,明确责任人和工作措施,建立项目重大风险、突出问题、整改任务和完善制度“四个清单”,推动问题逐个研究解决;逐级确认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预案演练,加强对“两区三厂”消防设备、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配备,重点加强工地电器超负荷使用、驻地冬春季用电用火、沥青热拌、易燃油料等风险环节安全防范;聚焦公路边坡、桥下空间、隧道周边、服务区等重点区域,聚焦机电系统、配电线路、消防器材等重点设施设备,聚焦油料、酒精运输等重点危货运输车辆,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整改提升阶段(2021年4月初至2022年5月底)。按照自查自改与督查整改相结合、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全面整治和重点整治相结合的要求,突出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的原则,对标“四个清单”,全面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存在问题的整改整治,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

(四)检查评估阶段(2021年6月)。各县(市)交通运输局、项目业主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各在建项目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施工班组的督查检查,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围绕各项整改任务和时限要求,排出时间表、路线图,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各项目业主要精心谋划、狠抓部署,参建单位负责人要具体推动,集中骨干力量全力以赴抓好整治工作。

(二)加强问题整改。要强化问题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充分认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第一时间责令限期整改,能整改的立即整改;发现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从严从快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督促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三)加强问责问效。要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专项整治工作县(市)交通运输局和项目业主牵头总负责,各参建单位为具体责任人,负责抓落实。整治期间,州交通运输局将不定期排查出工作组进行督查督导,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并纳入信用评价管理。

(四)加强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对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实际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加大电视、报纸、网络等的曝光力度,推动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落地落实。

第5篇:森林草原防火意识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州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扑救、以人为本、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灭火方针,把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贯穿森林防火工作的全过程,通过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在全社会普及森林防火条例、法律法规、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基本常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社会氛围,确保全县实现连续43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的奋斗目标。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领导,成立森林防火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三、宣传重点

主要围绕《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条例》、《省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森林防火区域界定范围、林区野外火源管理规定、农田秸秆禁烧规定、森林防火报警电话“12119”、森林防火预警信息及响应措施、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基本知识和安全避险常识,中国森林防火微信公众号、省森林防火微信公众号、森林防火吉祥物“防火虎威威”等进行宣传。

四、工作重点

(一)加强森林防火宣传设施建设

积极协调争取宣传资金,加强对森林防火宣传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和补充更新,专项组织开展对固定宣传物周围杂草清理工作,确保宣传物醒目。做好公路两侧固定宣传物布设,重点区域、重点路段、旅游景区、林区主要道路及进入林区的第一道关口上布设旗阵,规范设定旗桩,打线布设彩旗,提升彩旗布设标准和质量,确保宣传效果。充分利用微信“防火码”小程序对外来人员的入山时间、去往方向、事由及出山时间进行严格登记,及时有效掌握入山人员信息。

(二)森林防火宣传月、宣传周

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以春、秋两个防期为重点,贯穿全年工作始终。春季4月4日至5月4日、秋季9月20日至10月20日为全县森林防火宣传月,各林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开展大型集中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要结合“清明节”、“五·一”、中秋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和“5.12”防灾减灾日、“4.4”防火虎威威诞生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普遍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宣传一条街等大型宣传活动(要有简报、图片和视频,做好宣传资料存档工作)。重要交通路段、入山口有旗阵、碑牌;森林旅游景区有森林防火标识,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主要版面和栏目刊播森林草原防火公益广告,联合通信部门和气象部门发送森林草原防火警示短信。采取多样(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爱林护林、依法管火、群防群控的社会化森林防火氛围。

(三)精准开展重点人群宣传教育

通过悬挂条幅、设立宣传点、流动宣传车、宣传一条街,深入林区的街道、社区、厂矿、集市、学校等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充分利用宣传车流动性进村屯入农户开展宣传,通过发放《省森林防火条例》、《省政府森林防火命令》、《联防协议书》等各种宣传品,加大对偏远村屯、分散村屯、零散住户、野外施工等重点部位和人群的宣传力度,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死角。林场施业区内要落实好对智障人员、聋哑人、老人和未成年人的宣传教育和监护工作,确保宣传到户、到人。

(四)开展重点时段宣传

在清明节、农历七月十五等祭祀高峰时段,倡导文明祭祀活动,推广植树、送鲜花、网上祭奠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开展祭祀活动,改变烧纸、焚香放炮等传统祭奠习俗,通过宣传,逐渐改变祭祀风俗习惯。认真贯彻落实《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省州秸秆禁烧视频会议精神,营造禁火声势,宣传禁火新规,大力宣传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规定,做到秸秆禁烧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五)联防联护宣传

加强林场区域联防机制。认真抓好与相邻森工企业局、林场与村屯、林场与厂矿、林场与沟系承包户联防活动。制定联防工作方案,组织召开联防会议,签订联防协议。并加大森林火灾高发时段、重点区域的森林防火宣传,营造防火声势,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相互监督和自我约束能力。

(六)主要道路和旅游景区宣传。

在森林旅游相对集中时段,各林场要在辖区内的旅游景区等开展森林防火专项宣传活动,通过旅游公司、导游人员以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宣传卡等形式加强游客森林防火意识。要在景区显著位置布设森林防火标志或小提示牌。充分利用广播、景区资料等媒介面向游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游客防火意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国营林场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主管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要经常组织督查组,深入林区检查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部署和措施落实到位;各林场要根据实际制定详细的本级《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并备案。

(二)强化宣传档案建设

各单位要结合今年开展的固定宣传物设施建设和“清明”、“五·一”、“国庆”三个重点时段宣传,建立完善固定宣传物档案和宣传图片、视频资料档案。

(三)反馈工作动态

各国营林场要及时编写高质量的森林防火简报,积极报送本场森林防火工作动态,每个防火期不少于3篇,上报至县森林火灾预防中心微信群。森林火灾预防中心将择优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鼓励积极通过主流媒体刊登简报信息,争取推荐到省林业草原局或省林草网站、省级微信公众号。

第6篇:森林草原防火意识范文

2007年5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省人民政府提请的《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会后,法制委员会将草案印发各市县区人大常委会、省有关部门、省人大代表和地方立法专家库成员征求意见,在地方立法网上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并先后赴建德、龙泉、景宁、台州、仙居、金华等地进行立法调研,听取基层人民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森林消防队、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大中型水库以及林业企业、村民委员会、基层人大代表的意见,还赴湖南省学习考察森林消防工作经验。7月10日,召开省有关部门座谈会和专家论证会,对草案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调与论证。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农业和资源环境委员会的审议报告和各地、各方面的修改意见与建议,法制委员会对草案作了多次研究和修改。7月12日,法制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修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森林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一些地方和部门提出,加强森林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的森林消防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是做好森林消防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建议条例对此作出规定。为此,草案修改稿增加一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所)以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消防宣传工作,普及森林消防的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避险知识,提高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草案修改稿第十二条)

二、关于全年森林消防工作。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农业和资源环境委员会、一些地方和部门提出,随着我省生态建设的推进,全省森林覆盖率和林木保有量不断上升,森林消防工作已经从以前季节性的工作转向全年性的工作,建议条例对森林防火期以外的森林消防工作作出规定。为此,草案修改稿增加一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所)以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消防安全检查,做好全年森林消防预防和扑救工作。”(草案修改稿第十三条)

三、关于森林禁火期和禁火区。草案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森林防火期内出现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规定森林防火紧急期或者划定森林防火紧急区,并森林防火紧急期公告,设立森林防火紧急区标志。”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农业和资源环境委员会、一些地方和部门提出,每年的春节、清明、冬至等民间从事祭祀活动的特殊时段,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时段,建议将其纳入森林防火紧急期管理。还有意见提出,草案关于“森林防火紧急期、紧急区”的提法不够准确和直观,不容易被老百姓理解。为此,建议修改为:“遇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以及春节、清明、冬至等火灾高发时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森林禁火令,规定禁火期和禁火区。”(草案修改稿第十五条第一款)

四、关于森林防火期内林区生产性用火许可。草案第十六条规定:“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从事烧灰积肥、烧田坎草、烧砖瓦等小型生产性用火,由用火单位或者个人向乡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行政村森林消防组织,申报用火理由及相应的安全措施。经同意后,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用火。”一些部门和专家提出,按照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生产性用火的许可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行政村森林消防组织不是行政机关,依法不能行使行政许可权。法制委员会研究认为,烧灰积肥、烧田坎草等小型生产性用火多是农业生产用火,点多面广,管理难度大。草案的规定应当从我省森林消防工作的实际出发,既要有利于加强农业生产性用火的监督管理,也要有利于方便广大农村群众的农业生产需要。为此,建议修改为:“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从事烧灰积肥、烧田坎草等农业生产性用火,用火个人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报告,由村民委员会统一向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乡人民政府申请办理生产用火许可。经许可后,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用火。”(草案修改稿第十六条第一款)

此外,根据一些地方和部门的意见,草案修改稿第十七条将林业生产性用火和工程用火的许可机关明确规定为:“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乡人民政府”。

五、关于森林消防检查站。草案第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在林区设立森林消防检查站,配备检查人员。”“森林消防检查站负责对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消防安全检查,对违法携带和运输的火种、易燃易爆物品等有权予以扣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一些地方和部门提出,在林区设立森林消防检查站并配备检查人员,涉及到增加机构和编制,应当慎重。为此,建议修改为:在森林禁火期和禁火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森林进出路口设立临时森林消防检查点,对进入森林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消防安全检查,对违法携带的火源、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应当集中保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草案修改稿第二十条第三款)

六、关于森林火灾扑救费用的承担。草案第二十八条规定:“森林火灾扑救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具体执行办法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一些地方、部门提出,森林火灾扑救费用的承担直接关系到森林消防扑救力量的动员和参与扑救人员的经济利益补偿,应当尽可能作出明确规定。为此,草案修改稿第三十条参照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有关参与扑救人员人员费用支付的规定,修改为:“森林火灾扑救费用按照下列规定承担:(一)专业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扑救本地、本单位森林火灾的费用,由组建单位承担;跨区域、跨单位扑救的,扑救费用由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支付;(二)村义务森林消防队和群众参加扑救的费用,由肇事者支付;肇事者不明的,由起火单位支付;肇事者或者起火单位确无能力支付的部分,由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支付。”“前款所称扑救费用,包括扑救人员的误工工资、误餐补助、消防装备和器材损耗等。”

七、关于森林消防任务重、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森林消防经费保障。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农业和资源环境委员会、一些地方和部门提出,森林消防工作是一项社会公共事业,需要各级政府的财力投入和支持。我省重点林区地处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财力有限,森林消防设施建设和森林消防经费无法满足当地森林消防工作的需要。为此,草案修改稿增加一款,规定:“上级人民政府以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安排森林消防经费时,应当按照统筹规划、分级负担的原则,向森林消防任务重、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倾斜。”(草案修改稿第三十二条第二款)

八、关于森林火灾事故调查。草案第四十条规定:“森林火灾扑灭后,省或者设区的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派出专家组,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对起火原因和事故责任进行认定。”“森林火灾损失评估由森林火灾损失评估委员会负责。森林火灾损失评估委员会的具体组成和评估办法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一些地方和部门提出,森林火灾事故的调查,应当按照森林火灾的等级分级进行。还有专家意见提出,森林火灾损失需要进行评估的,林业部门或者当事人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没有必要再在林业部门建立一个专门的评估委员会。此外,还有意见建议对森林火灾事故调查认定结论规定行政救济程序,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此,建议修改为:“森林火灾扑灭后,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火灾事故调查,对起火原因、事故责任和火灾损失进行认定。”“当事人对认定结论不服的,应当在接到认定结论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重新认定。重新认定机关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认定。”(草案修改稿第四十条)

九、关于行政处罚机关。草案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乡人民政府给予处罚。”一些部门、地方和专家提出,条例对同一违法行为同时设定两个行政处罚的机关,不符合《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有关乡镇行政执法的问题,建议通过法规规定委托处罚的方式来解决。为此,草案修改稿删去了有关乡人民政府可以实施行政处罚的规定,并增加一条,规定:“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条件的乡林业站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大中型水库管理机构实施。”(草案修改稿第四十八条)

此外,法制委员会还对草案的文字和条款顺序作了修改和调整。

第7篇:森林草原防火意识范文

为进一步强化森林草原野外火源管理,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按照《》精神,结合x会议安排部署,全镇动员,全民参与,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肇事者一律依法严肃处理”的要求,集中全镇之力、全民之智,开展违规用火专项治理,从源头上遏制违规用火多发、频发、高发态势,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重点管控。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农作物秸秆,组织人力、物力结合全域无垃圾治理工作进行集中清理,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的秸杆还田、综合利用新办法,建立秸杆清除有长效机制。对林区和草原进行重点管护,督促护林员和护草员在夏季高温重点时段加强检查看守。

(二)强化宣传引导。

创新宣传方法,坚持群防群治,积极推进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营造浓厚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氛围,注重普法宣传,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释法,让知法、懂法、守法成为日常习惯,提升群众法治观念使森林防火法律、规章和制度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抓好林火预警。

加强对形势的分析研判工作,完善森林火灾预警机制,及时火灾火警火险信息预警,做到因险设防、因险施策。加强火情监测,强化日常巡护,细化应急响应措施,实行护林员、护草员日报告制度,利用微信工作群及时掌握各村森林草原防火灭火工作情况,确保火灾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四)依法从重查处。

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格管控野外用火,严厉打击人为纵火。火灾发生后,迅速查明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惩肇事人员。主动向社会公开违规野外用火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建立奖励制度,筑牢火灾防控人民防线。

(五)提高处置能力。

要按照“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完善应急预案,备足物资装备,科学前置力量,加大队伍培训力度,确保闻令而动、有火即出。树立安全扑打、科学施救理念,做到火情不明先侦察,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村民对森林草原防火灭火工作意识不够,没有意识到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法制观念淡薄,在进行多次警示教育后,仍然有村民焚烧农作物秸秆,对森林草原野外火源引发的灾害重视程度不够高。在清明节关键时段不能做到文明祭祖,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存在一定的隐患。

二是宣传引导不够,政策和法律法规知晓率低。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一)结合“五一”劳动节假期重点时段,利用多媒体多渠道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村民积极防火灭火。

(二)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奖罚机制,明确责任人,确保各村守土有责。

第8篇:森林草原防火意识范文

森林草原火灾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危险性高,是全球发生最频繁、处置最困难、危害最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突发性公共事件之一。我镇幅员面积达47.5平方千米,有丰富的森林资源,在应对防范森林防灭火工作上我镇有较大的挑战,对此更要坚持深入贯彻关于防灾减灾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论述,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到实际行动上,认真落实县委、政府关于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通过县上、镇上对森林草原防灭火的系统学习,深刻领会了国务院督导四川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精神,我们要打起十二分的警惕,克服麻痹思想,吸取森林火灾教训,举一反三,持续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确保我镇平安度过森林火灾高发期。

一是加强人防物防联防。(1)加强人防,通过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张贴横幅、巡逻宣传车等多种形式,有效提高辖区群众对森林防灭火的理论认识。(2)加强物防,优化林区基础设施布局,重点建设林区防火道路,同时定期清点应急物资并及时添置。(3)加强联防,严格落实部门和经营主体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的责任,同时加强对各村(社区)的领导,强化部门联动,上下联通,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第9篇:森林草原防火意识范文

关键词: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对策;美姑县

1引言

美姑县是全省一级火险县,全县森林资源丰富,林业用地142741hm2,占全县总面积的5548%,其中有林地面积64656hm2,天然林395822hm2,活立木蓄积787万m3(其中:天然林蓄积630万m3)。森林覆盖率4825%有林地覆盖率2567%。境内有大风顶部级自然保护区,是举世闻名的国宝大熊猫的故乡,受国家保护的一、二级野生动物有大熊猫、牛羚、豹、毛冠鹿等,珍惜树种有珙桐、连香、银杏、红豆杉等。森林覆盖率5001%。再加两大工程和全县“三棵树”大力建设,近年来该县林业得到长足的发展。

2森林草原防火的重要意义

美姑县地处青藏高原和云贵高原结合部的横断山脉,位于长江下游的金沙江,大渡河流域。每年1~5月份雨水量极少,连续高温干旱时间持续较长,森林火灾突发性强、危害性大,扑救难度也大。因此做好该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保护宝贵的森林、草原及珍稀动植物资源有十分重要战略的意义。

美姑县位于横断山脉生态区的腹地,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多种生物动物资源库、基因库,其价值远大于木材材质利用的价值。森林、草原火灾是毁灭物种资源和基因的主要灾害因素,所以必须强化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确切地保护好横断山脉生态区这一部级生物多样热点区域。美姑森林草原资源的消长关系到长江生态屏障的形成,直接影响到长江下游的生态安全。因此加强森林草原防火,降低森林资源损失,是摆在我们面前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3美姑县当前森林草原防火的状况

美姑县一直是凉山州森林草原防火的重点县。全县36个乡(镇),其中9个是重点林区,5个原始森林乡,占全县39%。随着森林草原防火形势的日趋严峻,森草防火工作逐年得到加强。当前加大责任制落实力度,以县到乡、村、组、农户,层层签订防火责任书,坚持奖惩兑现。林业主管部门与林业职工签订目标责任体系。在森林草原防火紧要期,采取常规的措施进行强化火源管理,县政府聘请巡山员进行巡山。流转公司也在当地聘请64名人员进行巡山护林防火工作。实行巡山责任制,积极推广“两项制度”,发放森林草原防火户主通知书8万份,中小学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手册2万本,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的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目前该县已修建4座望台,16个重点防火检查站,21个临时检查点,给重点林区配置中转机、对讲机、高倍望远镜和岗哨人员。制定了应急处理预案,并明确响应机制、扑救原则、扑救方法、指挥体系及各相关部门的任务职责。组成了2支100名专业扑火队伍,9支225人的半专业扑火队。在各乡(镇)村组建了156支3432人义务扑火队,形成了县、林业场、站、所专业扑火队,乡(镇)半专业和村社义务森林草原扑火队伍。

4美姑县容易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原因

4.1自然条件的不利因素

美姑县年均降水量760~800mm左右,属亚热带季风气候,降水分布不均,每年的11月至翌年的5月下旬,降水量严重不足,在这半年多的时间里,常刮5级以上的干热风,4~5级高火险天气在100d以上,特别是1~3月份,风大气温高,空气极度干燥,容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该县有的地方严重缺水不仅影响到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连当地人畜饮水都发生困难。

4.2地理环境不利因素

美姑县最高海拔4020m,最低海拔650m。境内山峦起伏,沟壑纵横,地形复杂,不少树木生长在50°以上的陡坡上。有的地方人能上去,下来就困难,遇到火情很难躲避到安全地域。同时灭火的扑救机械很难运上场,运上去也派不上用场,加大了扑救火灾的难度。再一个是林区内可燃物载量过多,原始林区的很多树木生长了几十年至上百年,树干比较粗大、枝杈横生、林下竹子杂草杂物比较茂盛,人无法进入,林下枯枝落叶等可燃物年复一年地堆积,厚度高的可达50~60cm以上,树枝上,特别是高大树枝上,到处是雨季形成的赘生物雾挂,易形成难以控制的树冠火和飞火。1998年之后进行的封山育林和全县“三棵树”的多年大量建设,使得林下可燃物大量堆积,杂草茂盛,增加了森林草原防火的难度,大片高山草甸每到冬季全部枯死,遇火就燃,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使潜在的防火威胁更大。再加上近几年来冰冻雪灾,高温少雨,高温干旱持续时间长的极端气候频繁出现林区的环境发生很大的变化。

4.3野外的火源管理困难

美姑县大多数林区是农、林、牧交错,农业生产还是沿袭刀耕火种的方式。森林草原防火期正是春耕农忙繁忙期,在林草区内、边缘、烧杂草积肥、烧热粑粑、洋芋等现象严重,这种民族生活习俗屡禁不止。随着时代的发展,生态旅游、水电、矿产资源的开发及修路、农村新村等基础建设,使得进入林区的人员大幅增加,对林区、林内、林缘、草场的防火重视不够,森林草原防火期野外生产、生活用火随机性比较大。同时传统习俗是火葬,也易引发火灾。

4.4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美姑县70%以上都是高山峡谷,多数森林分布在偏僻边缘山区,大部分地方不通公路,已通的乡村路路况又很差。1998年之前采伐树木修建的林区运输公路,在天保工程的实施而停运,因多年失修而无法通行,有些地段连人走路都困难,一但林区发生火灾等到县上组织人员到火灾现场往往已是小火酿成大灾,火势就很难控制了。同时灭火人员在翻山越岭的路途中消耗大量的时间和体力,难以抓住扑火的最佳时间。望台覆盖不足,目前虽然有4座,但该县大部分林区都在山高坡陡的地方,山山之间相互遮蔽强,对火情的初发时期难以观察到。望台都建在俯瞰较好的山顶上,严重缺水不通路生存条件艰难,防火期过后损毁严重。隔离带的建设尚未形成,该县大面积林区较多,原始林区有的绵延几十里连成一片,地貌都基本上是高山峡谷,遇到火情临时开挖隔离带都较为困难,造成重特大火灾的隐患很大。

4.5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力量比较薄弱

首先,以县武装部和林业内部职工为主体的专业扑火队,乡、村、组建立的半专业扑火队及义务扑火队队伍,仅仅配备了砍刀、灭火棒、水枪、挖锄等简陋的工具。对讲机、灭火机等通信和扑救工具配备较少。其次,以县到乡、村都没有建立森林防火培训基地,各级专业、半专业及义务扑火人员普遍缺乏训练,扑救森林草原的方法多是采用就地取树枝直接扑打或依托当地有利的地形地貌,水沟等进行隔离,很多有效扑火机具运不上去,运上去也起不到有效的作用。再次,交通运输缺乏设备,我县防火指挥部只配一辆指挥车,没有配运兵车,遇有大的火灾根本就没法满足运输扑火人员的需要。临时租用农用车前往火场紧急运输扑救人员和生活物质,事情万分紧急车况差、路况差又远,安全问题难以得到保障。

5对策与建议

森林草原火灾是一个突发性强,造成的危害性也极大的自然灾害。特殊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和其他诸多因素,决定了美姑县不仅仅是森林草原火灾的高发区域,而且更容易酿成重特大的森林草原火灾。我县是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重要区域,森林草原资源广阔富集,防火任务艰巨。可森林防火工作的包袱严重,光依靠我县的自身力量,很难以较好的解决森林防火中诸多问题。切实为美姑县解决一些实际情况为此建议。

5.1认真准确地定位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和“打早、打小、打了”的方针。紧紧围绕“抓落实、抓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盲区、保安全、促发展”的主题,努力减少重大和一般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千方百计确保不发生特大森林草原火灾,把火灾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虽然发生森林草原火灾不可避免,但可以通过防制水平的提升,减少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的损失。坚决杜绝迎风而扑,顶火硬打,强调抓住战机、对火势小、风力小、早晚温差大、湿度大、扑火地形占优势的避难路线好的战机灵活扑救。

5.2大力推行“两项制度”,构成牢固的防火墙

村民巡山护林制度和村民轮流挂牌值班制度,是美姑县基层群众在长期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创造和总结的宝贵经验,是坚持群防群治,做好灾前防范的有效措施,是为森林草原防火打下坚定的群众基础。要建章立制,规范有序地推行“两项制度 ”,以推促进、动态管理、务求实效。只要“两项制度”在林区基层得到全面落实,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流动而坚固的“防火墙”也就很好的形成了。

5.3完善林火监测预警系统

一是要大量增加林区望台的数量,来管控和消除盲区死角,加大对林草监测望预警的覆盖度。二是要完善各望台的设施、设备和人员的工资待遇,在不通电的地方扩充大功率太阳能,改善望工作人员的生存条件。通讯设备差的应及时维修或更换。三是要给林区林业职工和护林巡山村民配发一定比例数量的通信对讲机、卫星电话和喊话筒,对防火突发性的林草火早发现,及时反馈信息,及时处置。

5.4进一步加强地方专业扑火队伍建设

根据美姑县具体林情,扑火队伍建设以地方专业和半专业及村民扑救员为主。专业扑火队应配备运兵车、扑火专业工具、必要的通讯工具,重点林区应配置扑火必要的通讯工具和扑火工具,并派专人保养和管理。县和重点林区集中要点应建立物资储备库和扑火车库。对专业和半专业扑火人员进行定期的分级扑救森林草原防火技能培训,县级要建立培训防火知识和技能培训基地,每年对防火指挥系统人员和扑火人员进行全方位的扑火培训,不断提高科学处理火灾技能的能力。

5.5加大林区防火资金投入和基础设施的建设

国家在防火项目资金上应预倾斜支持,加大投入。建议在美姑县等民族重点林区县试行生态防火补偿金制度,增加美姑县等国家重点扶持县防火财政转移支付经费,以解决美姑县防火工作所必要资金。乡村通路工程项目应向重点林区,特别是原始林区和部级自然保护区倾斜。通过修建林区公路来开设大面积林区战略防火隔离带,提高扑救火灾的速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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