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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的作用精选(九篇)

森林防火的作用

第1篇:森林防火的作用范文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场,办事处、管委会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目前,我县天气仍将持续干旱少雨,森林防火形势仍然严峻。我县正在全面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工作,林区有大量烧除疫木的用火行为,在近期存在因烧除疫木引起的森林火灾,为做好元旦前后森林防灭火及疫木除治中安全用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强化防火责任。各地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把森林防灭火工作摆在当前突出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统筹抓,班子成员分头抓,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值班值守。各地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火情调度,准确掌握火情态势。不得瞒报迟报火灾,不得贻误扑火时机。

  三、强化巡查看守。要确保每个进山路口有人守,每个山头地块有人巡,各村护林员必须全部到岗到位,加大巡查次数,尤其是昌铜高速、奉上、奉干等公路沿线的巡查,要坚决杜绝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四、强化应急处置准备。做好扑火队伍和物资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扑火机具、运输车辆正常使用,乡镇半专业队、村应急分队要相对集中待命,一旦发生火情,能够及时处置,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第2篇:森林防火的作用范文

关键词:森林火灾;生态防火;研究

中图分类号:S76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70533169

森林火灾所具有的危害十分重大,而且都是突发性的。森林火灾不仅威胁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还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发展[1]。因此,如何防治森林火灾是当前的主要任务。森林资源是国家宝贵的自然资源,推广森林生态防火有助于保障生态安全,构建和谐社会。本文就对森林生态防火展开深入研究。

1 森林生态防火的特点

森林生态防火的有效性。森林可燃物是造成森林火灾的主要因素,一般气候条件下,不同森林可燃物的燃烧性能有着很大差异,主要分为3种,分别为易燃的、可燃的、难燃的。在森林防火过程中,可以通过引进抗火、耐火植物、建立森林防火隔离带减少森林易燃物的增多,以此降低森林火灾的发生。

森林生态防火的持久性。科学地利用树木及其组成的林分自身的难燃性和抗火灾性来防治火灾,虽然存在着不足之处,但是具有一定有效性。相比于其它森林防火措施,其周期性更长,但是这也说明发挥的时间就越持久。比如,在我国东北林区的落叶松防火带,其本身具有的防火功能的作用,能够有效的防治森林灾害发生。

森林生态防火的经济性。选择具有经济利用价值的野生和栽培植物,比如,用材、食用、药用等植物,建立绿色防火带,科学合理的种植和采伐采摘,不仅能够防治森林火灾的发生,而且还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森林生态防火的持久性有助于减少森林火灾带来的经济损失,减少森林防火、灭火的资金投入。

2 我国开展森林生态防火的作用

我国的森林覆盖面积与我国人口数量不符,其只占世界人均数量的1/3,森林的匮乏给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一定的影响,为了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提升人们的生活水平,开展森林火灾防治具有重要作用。森林火灾的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危害,还造成我国森林资源的损失。因此,森林火灾的防治能够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有助于改善人们的生存条件,构建和谐社会。

3 实施防治森林火灾的有效策略

3.1 营林措施

森林火灾的发生是由于森林中存在采伐迹地、火烧基地等造成的杂草、灌木燃烧,因此,基地造林有助于防治森林生态火灾[2]。在此之前应做好造林计划,科学合理的进行基地造林,减少森林中火灾隐患。由于森林的空地、疏林地极易生长较多的易燃性杂草,给森林火灾带来极大的危害。在这个过程中,需要采用易燃性较低的植物,更好的发挥防治火灾的作用。例如,在空地、疏林地引进抗火性、耐火性的植物,以减少易燃性植物的结构,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

3.2 营造绿色防火线

营造绿色防火线能有效防治森林火灾发生,在这个过程中,应该根据地域的实际情况选择适生的、具有抗火能力的树种,按照一定规格、要求营造防火林带,起到阻隔林火蔓延的作用。由于防火林带的树木具有大量的水分,能够吸收热量,降低森林火灾的火势强度,达到防治森林火灾的目的。比如,可以在公路、铁路两旁营造防火林带,选择生长速度快、枝叶茂盛及含水量大的树种,以此起到防火线的作用,防治出现森林火灾的蔓延现象。

3.3 减少林内可燃物数量

减少森林内的可燃物有助于防治森林火灾的发生,采用不同乔木、灌木和草本植物混交,能够减少可燃物的积累。在这个过程中,可以种植野生经济植物、栽培植物,这些植物在防火期到来时,留下的空地能够作为良好的防火隔离带,有助于防治森林灾害的发生。

4 结语

森林是我国宝贵的自然资源,防治森林火灾是当前的重要任务,其对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的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3]。森林生态防火工作涉及的范围较广,不仅包括多个学科,还包括多个部分,比如,林业部门、农业部门等。为了更好的防治森林火灾,因此,需要多个部分的共同配合协作。为了更好_展森林防治火灾工作,应该采取营林措施;营造绿色防火线;减少林内可燃物数量;选择和培育防火树种、灌木、草本及栽培植物。这样才能有效降低森林火灾的发生,为保障人们的生活水平,促进生态经济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胡丹.利用辽宁省森林生态网络构筑生态防火网络体系的思考[J]. 林业调查规划,2011(03):69-72.

第3篇:森林防火的作用范文

我省森林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居全国前列,森林防火的任务非常繁重。特别是近年来,一些地方森林火灾频发,并发生因灾致人伤亡事故。森林火灾已成为影响当前我省安全的一个突出问题。为切实提高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的能力,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的长效机制,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林区社会稳定,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森林火灾预防,提高森林火灾防控能力

1、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各级政府要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用火知识,强化依法用火责任,提高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在持续干旱等高火险天气和元旦、春节、清明、冬至等重要时段,各级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要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及时火险预报,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林区各村、组要安排人员鸣锣警示,提醒农户注意森林防火。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森林防火安全知识教育,林区中小学森林防火知识教育要经常化。

2、加强野外用火管理。在森林防火重点期,严格控制烧荒、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严禁在林区和林缘地带开展生产性用火。确需用火的,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审批,领取用火许可证,明确安全用火责任人,落实防范措施,在低火险天气条件下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3、建立村级护林联防制度。以村为单位,结合林业“三防”协会,由村干部牵头,同林农一起组成护林联防队,在高火险天气开展野外用火巡查。省财政从*年开始,对全省林区村村级防火经费实行转移支付补助,转移支付资金与林地面积和森林防火成效相挂钩。具体补助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林业厅制订。

4、做好森林火险监测和预报工作。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监测、飞机巡护、视频监控、高山瞭望、地面巡逻等手段,对森林火险进行全方位监控,做到火情早发现、早处置。加强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及时向社会森林火险气象等级。

5、推进林火阻隔网建设。要对全省的生物防火林带、防火线建设进行科学规划,努力提高控制重大森林火灾发生的能力。省际边界、居民点、易燃易爆品仓库等相关工程设施周围,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周边,以及农田、道路等林缘地带,应当营造生物防火林带或开设防火线。新造林要按标准建设生物防火林带,造林规划及林区各类工程设施建设,须征求同级森林防火部门的意见,确保各项防火设施与工程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市、县政府每年要安排一定资金专项用于生物防火林带建设,省里每年给予一定补助。

6、培育造林专业队伍。采取政府扶持、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加快建设造林专业队伍,为山林承包者提供专业化服务。造林专业队伍购置植树机械,争取纳入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范围。

二、加强应急体系建设,提高扑火抢险救灾能力

7、建立森林防火应急平台。依托公共信息网,建立以地理信息系统为基础,集信息管理、远程办公、视频监控、指挥调度为一体的全省森林防火应急平台。

8、完善森林防火无线电通信网。合理布设林区无线电台站,加强装备建设,减少通信盲区。按照有关规定,森林防火专用电台免收无线电通讯频率占用费。

9、加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按照“以县建队、分散养兵、集中使用”原则,推进专业森林消防队标准化建设,落实机构编制、经费保障、营房和装备,建立优胜劣汰的队员选拔机制,加强训练,提高扑火能力。同时,为加强重点区域和跨区域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省里在现有专业森林消防队的基础上,重点补助建设30支机动专业队。重点林区乡镇要建立半专业森林消防队,配备必要的扑火机具,省里对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购置扑火机具给予一定的补助,市、县也应给予适当补助。

10、积极开展森林航空消防。加快航空护林站建设,适时开展航空护林工作,重点实施飞机吊桶洒水空中灭火作业。

11、发挥人工增雨在森林防火中的作用。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降低森林火险气象等级,努力预防和扑灭火灾。进一步加强庐山、井冈山、三清山、龙虎山、南昌西山等重点区域森林防火人工增雨作业能力建设,适当增配作业工具和设备。

12、建立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制度。林区县级政府每年要安排一定经费,用于购置必备的森林防火物资,确保森林防火工作需要。

13、加强森林防火专用车辆管理。全省森林防火专用车辆统一外观标识,免征公路养路费,免设区市范围内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重点森林防火期(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森林防火专用车辆执行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任务时,在全省范围内免收路桥通行费,具体办法由省林业厅会同省交通厅制定。

三、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森林防火工作管理水平

14、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各级政府对本辖区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负责,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林业部门主要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积极推行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制,划分森林防火责任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县乡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扑救工作。

15、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报告制度。火灾发生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形成省、市、县、乡联动的快速反应机制。一般区域发生火灾,乡镇必须立即报告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明火2小时尚未扑灭的,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及时向设区市和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敏感区域以及造成人员伤亡的火灾,必须立即向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要加强火情调度,并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16、建立森林防火指挥长任职培训制度。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长须接受森林防火业务培训,熟悉掌握科学指挥和安全避险等基本知识,市、县两级指挥长由省组织培训,乡级指挥长和基层林业工作站站长由设区市组织培训,村委会主任由县组织培训。

17、完善森林防火法规。抓紧组织修订《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建立森林火灾损失赔偿办法,完善扑火应急预案,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18、积极开展林木火灾保险。按照“政府引导、林农自愿、市场运作”的原则,稳步推进林木火灾保险。从*年起,省财政对全省范围内的林木火灾保险保费给予补贴。

第4篇:森林防火的作用范文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维护自然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森林防火,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除城市的市区外,一切森林防火工作,都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

国家积极支持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和运用先进科学技术。

第四条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一制。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森林防火工作负有重要责任,林区各单位都要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实行部门和单位领导负责制。

第五条 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第二章 森林防火组织

第六条 国家设立中央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其职责是;

(一)检查、监督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重大行政措施的实施,指导各地方的森林防火工作;

(二)组织有关地区和部门进行重大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三)协调解决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部门之间有关森林防火的重大问题;

(四)决定有关森林防火的其他重大事项。

中央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

第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当地驻军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地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倒级以上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当设立办公室,配备专职干部,负责日常工作。

地方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本条例和有关法规的实施。

(二)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组织群众预防森林火灾;

(三)组织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四)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培训森林防火专业人员;

(五)检查本地区森林防火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组织有关单位维护、管理防火设施及设备;

(六)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扑火预备方案,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七)配合有关机关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八)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

         未设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地方,由同级林业主管部门履行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贵。

         第八条 林区的国营林业企业事业单位、部队、铁路、农场、牧场、工矿企业、自然保护区和其它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村屯、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组织,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系统、本单位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森林扑火工作实行发动群众与专业队伍相结合的原则,林区所有单位都应当建立群众扑火队,并注意加强训练,提高素质;国营林业局、林场,还必须组织专业扑火队。

        第九条 在行政区交界的林区,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森林防火联防组织,商定牵头单位,确定联防区域,规定联防制度和措施,检查、督促联防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

        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营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在林区建立森林防火工作站、检查站等防火组织,配备专职人员。森林防火检查站的设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专职授权的单位批准。森林防火检查站有权对入山的车辆和人员进行防火检查。

        第十一条 国家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在大面积国有林区开展航空护林,加强武装森林警察部队的建设,逐步提高森林防火的专业化、现代化水平。

第十二条 有林的和林区的基层单位,应当配备兼职或者专职护林员。护林员在森林防火方面的具体职责是:巡护森林,管理野外用火,及时报告火情,协助有关机关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第三章 森林火灾的预防

        第十三条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度,定期进行检查。

         在林区应当建立军民联防制度。

        第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自然条件和火灾发生规律,规定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内出现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可以划定森林防火戒严区,规定森林防火戒严期。

        第十五条 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禁止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烧荒、烧草场、烧灰积肥、烧田埂、烧秸棵、炼山造林和火烧防火隔离带等生产性用火,必须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授权的单位批准,领取生产用火许可证。

     经批准进行生产用火的,要有专人负责,事先开好防火隔离带,准备扑火工具,有组织地在三级风以下的天气用火,严防失火。

       (二)进入林区的人员,必须持有当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单位核发的进入林区证明。

        从事林副业生产的人员,应当在指定的区域内活动,选择安全地点用火,在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用火后必须彻底熄灭余火。

       (三)进入国营企业事业单位森林经营区内活动的,必须持有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森林经营单位核发的进入林区证明。

        第十六条 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作业和通过林区的各种机动车辆,必须安设防火装置,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严防漏火、喷火和机车间瓦脱落引起火灾。行驶在林区的旅客列车和公共汽车,司乘人员要对旅客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严防旅客丢弃火种。

        在铁路沿线有引起火灾危险的地段,由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开设防火隔离带,配备巡护人员,做好巡逻和灭火工作。

        在林区野外操作机械设备的人员,必须遵守防火安全操作规程,严防失火。

        第十七条 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林区使用枪械狩猎;进行实弹演习、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必须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森林经营单位批准,并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工作。

        第十八条 森林防火戒严期内,在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机械和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产格管理。

        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单位有计划地进行林区的森林防火设施建设:

       (一)设置火情瞭望台;

       (二)在国界内侧、林内、林缘以及村屯、工矿企业、仓库、学校、部队营房、重要设施、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等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或者营造防火林带;

       (三)配备防火交通运输工具、探火灭火器械和通信器材等;

       (四)在重点林区,修筑防火道路,建立防火物资储备仓库。

        开发林区和成片造林,应当同时制定森林防火设施的建设规划,同步实施。

        第二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森林防火专用车辆、器材、设备和设施的使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保证防火灭火需要。

        第二十一条气象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联合建立森林火险监测和预告站(点)。各级气象部门,应当根据森林防火的要求,做好森林火险天气监测预报工作,特别要做好高火险夭气预报工作。报纸、广播、电视部门,应当及时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和高火险天气警报。

第四章 森林火灾的扑救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扑救,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当地军民扑救,同时逐级上报省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省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对下列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报告中央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办公室:

       (一)国界附近的森林火灾;

       (二)重大、特大森林火灾;

       (三)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四)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五)二十四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六)未开发原始林区的森林火灾;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八)需要中央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第二十三条 扑救森林火灾,由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赴指定地点,投入扑救。

        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和儿童参加。

        第二十四条扑救森林火灾时,气象部门应当做好与火灾有关的气象预报;铁路、交通、民航等部门,应当优先提供交通运输工具;邮电部门应当保证通信的畅通;民政部门应当妥善安置灾民;公安部门应当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加强治安管理;商业、供销、粮食、物资和卫生等部门,应当做好物资供应和医疗救护等工作。

        第二十五条 森林火灾扑灭后,对火灾现场必须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并留有足够人员看守火场,经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

        第二十六条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国家职工(含合同制工人和临时工,下同),由其所在单位给予医疗、抚恤;非国家职工由起火单位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给予医疗、抚恤。起火单位对起火没有责任或者确实无力负担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医疗、抚恤。

        第二十七条 扑火经费按照下列规定支付:

       (一)国家职工参加扑火期间的工资、旅差费,由其所在单位支付;

       (二)国家职工参加扑火期间的生活补助费,非国家职工参加扑火期间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费,以及扑火期间所消耗的其他费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由火灾肇事单位或者肇事个人支付;火因不清的,由起火单位支付。

  (三)对本条第二项所指费用,火灾肇事单位、肇事个人或者起火单位确实无力支付的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支付。

第五章 森林火灾的调查和统计

         第二十八条 森林火灾分为:

        (一)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积不足一公顷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

        (二)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一公顷以上不足一百公顷的;

       (三)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一百公顷以上不足一千公顷的;

       (四) 特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一千公顷以上的。

        第二十九条 发生森林火灾后,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当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起火的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扑救情况、物资消耗、其他经济损失、人身伤亡以及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等进行调查,记入档案。

        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一至三项所列的森林火灾,以及烧入居民区、烧毁重要设施或者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森林火灾,由省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建立专门档案,报中央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办公室。

        第三十条 地方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森林火灾统计报告表的要求,进行森林火灾统计,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统计部门。森林火灾统计报告表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家统计部门备案。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事迹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一)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法规,预防和扑救措施得力,在本行政区或者森林防火责任区内,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森林火灾的;(二)发生森林火灾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扑救的,或者在扑救森林火灾内起模范带头作用,有显著成绩的;

       (三)发现森林火灾及时报告,并尽力扑救,避免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发现纵火行为,及时制止或者检举报告的;

       (五)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中做出贡献的;

       (六)在森林防火科学研究中有发明创造的;

       (七)连续从事森林防火工作十五年以上,工作有成绩的。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第一项至四项行为之一的,处十元至五十元的罚款或者警告;有第五项行为的,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或者警告;有第六项行为的,责令限期更新造林,赔偿损失,可以并处五十元至五百元的罚款:

       (一)森林防火期内,在野外吸烟、随意用火但未造成损失的;

    (二)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进入林区的;

       (三)违反本条例规定使用机动车辆和机械设备的;

       (四)有森林火灾隐患,经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通知不加消除的;

       (五)不服从扑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或者延误扑火时机,影响扑火救灾的;

       (六)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

        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任人员或者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有失职行为的人员,还可以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决定。

        当事人对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四条 违反森林防火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应当处以拘留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情节和危害后果严重,构成罪犯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所指的林区,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划定,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5篇:森林防火的作用范文

【摘要】森林是人类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森林防火是森林防护工作的重点。本文简要论述了森林防火的必要性、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途径以及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森林防火;途径;措施

【Abstract】Theforestismankindcan''''tmuchgetofpreciouswealth,theforestfirepreventionisaforestprotectionthepointofthework.Thistextsynopsisdiscussforestfirepreventionofnecessity,enlargementforestfirepreventionpublicityworkofpathandworkwellaforestfirepreventionworkofconcretemeasure.

【Keywords】Forestfireprevention;Path;Measure

1.森林防火的必要性森林是人类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然而,森林火灾能使这些宝贵资源付之一炬。因此,防止森林火灾就是保护自然资源。1.1森林防火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森林是人类及野生动物赖以生存的良好环境。众所周知,森林在维持和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森林火灾会使森林的这些功能减弱,甚至消失。因此,防止森林火灾就是保护生态环境。

1.2森林防火是保护森林发展林业的需要。森林火灾是森林3大自然灾害之首,防止火灾就是保护森林。森林是发展林业的基础,没有森林就没有林业。我国是少林国家,森林覆盖率仅为13.92%,远远低于72%的世界的平均水平。因此,在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的基础上,广泛开展植树造林、绿化国土仍是我国林业所要做的主要工作。目前,国家正在实施的的天然林保护工程,可以说是我国林业事业发展的里程碑。国家为了保护现有天然林,制定了严格控制对天然林采伐的政策,并由国家财政增加对林业的投入,为我国林业的发展提供了保障。然而,森林火灾能在短时间内烧毁大片森林,不利于林业的发展。因此,森林防火是保护森林资源和发展林业事业的基础工作。

1.3森林防火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在林区,森林防火关系到千家万户,森林是林区人民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森林火灾会使森林遭受破坏,甚至消失,给林区人民生产生活带来困难。另外,森林火灾还会直接威胁林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森林防火不仅要防止意外因素引发的森林火灾,而且还要同少数不法分子作斗争,防止其故意纵火,维护林区社会安定。

2.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途径

2.1通过政务信息进行大力宣传。政务信息是各级领导掌握工作情况、进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也是一种更深层次和更高要求的宣传手段。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做好林业信息的报送工作。

2.2通过各级党报和广播电视台宣传。各级党报和广播电视台是本地区的重要信息宣传阵地,要积极争取、配合、支持新闻媒体记者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报道。鼓励森林防火职工向各级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投稿。要加强与当地新闻媒体和宣传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充分利用其信息资源综合性、权威性的优势,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营造有利于森林防火事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2.3通过林业部门新闻媒体宣传。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要加强系统内部宣传媒体的沟通和协调,做好向《中国绿色时报》、《中国林业》、《森林防火》、《森林消防信息》等媒体的信息宣传稿件报送工作。

2.4向林区基层群众和中小学生宣传。通过办墙报、刷写标语、印发通告和宣传资料、树立宣传牌、出动宣传车、组织文艺演出,制定村规民约、签订责任书、发放宣传画等各种形式,加大对林区群众和风景区游客的森林防火宣传力度。

2.5加大信息资源的采用力度。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尤其是国际互联网的信息资源,加强对森林防火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综合利用。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创办信息宣传载体,拓宽信息采集和宣传渠道,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森林防火工作提供全面、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服务。3.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措施

3.1进一步强化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森林火灾突发性强、破坏力大、影响面广、处置起来往往兴师动众,耗费巨大。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森林防火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要把森林防火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3.2认真落实防火责任。要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做到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把森林防火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要将森林防火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建立翔实而可操作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精干高效、信息畅通、反应快捷、保障有力的森林防火指挥体系,做到党政一把手必须负总责,分管领导必须具体抓、具体工作人员必须亲自抓。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对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领导及工作人员实行划片包干,明确各自的任务与责任。

3.3切实增强防火意识。各级党委、政府要把防火宣传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到每个乡(镇)、每个村组、每个农户。要充分利用各类中小学校,把森林防火教育工作融入学生课堂,形成学校教育学生,学生告知家长,家长教育孩子的良性循环。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一些典型火案进行公开曝光,以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3.4完善森林防火运行机制。完善森林防火预案和应急预案、落实与完善规章制度、启动每日零报告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森林防火运行机制。

第6篇:森林防火的作用范文

一、完善森林防火组织机制

在原有防火组织机构的基础上,全面实施以乡村级为重点责任区的村干部为巡防主体,在林区重点防火地带设立防火巡查的森林防火新机制,将森林防火组织落实到最基层,强化基层森林防火管理。

(一)以乡村级为重点,落实防火责任区。村干部、乡干部都要划片包干,尤其是行政村里的防火责任区要与财政转移支付相挂钩;村级护林巡护经费,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对落实了责任的行政村与转移支付挂钩;加强乡村防火能力建设,添置必要的防火设备,建设防火设施。

(二)建立以村干部为责任主体的巡防制度。由村干部牵头,与经营者、“三防协会”成员组成巡防队。巡防制度要具体化,村干部的防火责任要与经济相挂钩,对责任区没有发生火灾的,要通过财政转移支付采取以奖代补形式给予适当报酬。

(三)加强乡村级半专业队建设。乡村要加强半专业队建设,增加配备一些灭火工具,从实际出发,建立及时发现,尽早扑灭的机制,具备就近打早火、打小火的能力。

(四)村、组设立防火员

1、森林防火员的人选

重点林区要设立防火巡查员,防火巡查员由素质高、能管事、责任心强的村民担任。

2、森林防火员的职责

(1)负责森林防火宣传,做好鸣锣、送发宣传单、召开森林防火户主会等工作;

(2)负责责任区“痴、呆、傻、老、幼”和精神病人监护人的落实,明确监护责任;

(3)负责各自责任段森林巡护,进入三级以上火险天气,每天坚持进山检查野外火源,管理野外用火,制止各种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并及时报告火情;

(4)负责责任区的重点地带砍出防火隔离带,负责防火林带的抚育。

(5)建立工作日志,对上述工作进行记录存档。

3、森林防火员考核。按照上述主要职责,由乡、村防火办组织年度考核,并实行月、季动态考核,考核结果报区防火办。

4、森林防火员的待遇。重点防火期内,防火巡查员报酬每月不低于300元/人。

二、完善森林防火预防机制

凡出现三级以上火险天气,全乡森林防火工作进入警戒状态,各单位应根据火险等级采取下列响应措施。

(一)野外火源管理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三级以下火险天气由乡村按要求组织野外生产性用火,并报区防火办审批备案。未备案属违规用火,发现违规用火,当事人及所属村、场分别罚款1000元。

(二)进入三级火险天气后,全乡森林防火工作应落实下列相应措施:

1、乡村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森林防火工作上来,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按照户均一份的标准将森林防火宣传单发往各村、场,并由村、组防火员送到各家各户;

2、各村、组要在进山路口、林边、村庄和每户墙面竖立、刷写、张贴和悬挂森林防火警示标语;

3、中小学校每周要开设森林防火教育课,教育中小学生不能玩火;

4、村、组要加强对“痴、呆、傻、老、幼”和精神病人的监管,落实监护人,明确监护责任;

5、各村、组要召开一次森林防火户主会,警醒群众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不准野外用火。

(三)进入四级火险天气后,全乡森林防火工作在做好应对三级火险有关工作的基础上,还应落实下列相应措施:

1、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停止组织一切野外用火;

2、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出动防火宣传车,鸣锣进入林区进行全天候森林防火宣传;

3、乡村森林防火半专业队员相对集中,并保持通讯畅通;

4、乡、村、组干部到岗到位,乡、村、组防火责任人员全天候进入林区巡山,加大对重点林区、重点部位和人员活动密集区域的巡查力度,并在重要进山路口设立检查点,落实专门人员,佩戴防火袖章,对进山车辆和人员进行防火检查,严防火源进山;

5、护林员加大森林巡护力度,坚持每天进山检查野外火源,管理野外用火,制止各种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并及时报告火情;

(四)进入五级火险天气后,全乡森林防火工作在做好应对四级火险有关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下列相应措施:

1、根据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高火险天气应急预案,出动宣传车,深入林区加强全天候的宣传;

2、各村、场要将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主要负责同志不得外出,实行领导带班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随时保持值班电话和传真机畅通;

3、乡村森林防火半专业队队员相对集中待命,随时准备进入火灾现场扑救森林火灾;

4、乡、村、场取消双休日,乡、村、组干部进山入林进行全天候巡逻巡查,乡主要负责人坐镇指挥。

三、完善森林防火阻隔工程规划管理机制

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是:“预防为主、积极消灭”,重点突出是在一个“防”字,所以防火道的设计和开辟是森林防火的有效措施之一,也是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结合我乡近些年火灾发生情况,以山脊、道路、河流等天然屏障为基础,全面实施森林防火阻隔道网络工程规划管理,防火网络由主干、支干、山脚边缘构成。

开展边缘“七边”防火隔离带清理。针对发生的森林火灾,主要都是茅草山,或由路边“四边”茅草引起,要开展路边、林边、屋边、田边、坟墓边、重点设施(液化气站)的“七边”清理,砍出防火隔离带。清理的隔离带要符合防火的相关要求,重点危险区域水平宽度要达到30米,公路两边的隔离带宽度要达到20米。

为了有效扑救森林火灾,防止火灾蔓延,组建一支30-40人组成的防火道路清割队伍,队伍在相对集中的劳动力工作场所中组建,当扑救火灾时,调集到指定地点开辟防火道,按亩计件计算报酬。

四、完善森林防火档案管理机制

乡、村森林防火办公室应加强规范化建设,要按“一图二书三表四案五制六薄”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森林防火工作档案,具体内容为:

(一)一图:进山道路示意图;

(二)二书:森林防火责任状、村规民约;

(三)三表:重点防火期工作安排表,区领导包片、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责任分工表、护林员包山头、守路口责任划分表;

(四)四案:森林火灾处置预案,森林火灾应预案,森林防火实施方案,高火险天气工作预案;

(五)五制:森林防火办公室工作制度,森林防火值班制度,森林防火物资管理制度,森林防火办公室应急处置工作职责,森林火灾报告制度;

(六)六薄:森林防火指挥部会议记录薄,森林防火值班记录薄,森林防火巡查督查登记簿,火灾火警登记簿,乡村组森林防火人员、护林员通讯联系薄,森林防火工作日志薄。

五、完善森林防火监督机制

(一)进入四级以上火险天气,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派出森林防火巡查组,到各村、场全天候检查森林防火工作,检查期间应佩戴防火袖章,并要深入山头路口排查火灾隐患,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责令责任人限期清除和整改,并对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进行记录建立档案,由检查人员和村、组干部签字后交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归档。

(二)进入五级火险天气,乡抽调包村人员到村协助防火人员全天候做好巡山、守路和开展宣传等森林防火工作,被抽调人员要密切配合,人员要服从调配。

(三)乡纪委、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立联合防火督查组,负责对全乡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查。对防火工作不落实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由区纪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六、完善森林防火奖惩机制

严格实行森林防火工作奖惩制度,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进行奖励,对违反森林防火规定的进行严肃查处。

(一)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乡人民政府分别给予奖励:

1、有林组年度无森林火警的,有林村年度无一般以上森林火灾的,有林乡年度无一般以上森林火灾的;

2、发现森林火灾及时报告,迅速组织有力扑救并及早扑灭的;

3、在扑救森林火灾中表现突出的;

4、主动抓野外火源管理,对发现野外用火行为,进行处罚的款额全部奖给举报者;

5、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中表现突出的。

(二)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从重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有森林火灾隐患,经森林防火部门或林业部门通知不予清除的;

2、未经批准,擅自在野外用火的;

3、引发森林火警、火灾的。火警、火灾肇事者或违反野外用火规定的行为人,除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人外,还应依法承担赔偿经济损失、支付扑火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限期植树还林等民事责任。同时,各(场)、可依据村规民约,给予责令书写、张贴悔过书和防火宣传标语、参加法制培训班和义务敲锣、防火值班等处理。

(三)对违反规定进行野外用火的违法行为人及森林火警、火灾肇事者,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应及时适度曝光。

第7篇:森林防火的作用范文

2009年的森林防火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不断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春节后持续的高温干旱天气给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带来的巨大压力,没有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2009年,全县共发生森林火灾12起,其中一般森林火灾3起,较大森林火灾9起。火场总面积152.88公顷,受害森林面积79.68公顷,受害率为0.51‰,控制率为6.64公顷/次,损失林木10251.2立方米,火案查处率为91.67%,发现卫星热点12个,其中境外卫星热点2个。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全县各级党委、政府、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林业部门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把森林防火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一是早安排早部署,牢牢把住春防工作的主动权。进入防火期,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切实抓好2009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师政发〔2008〕54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森林防火的各项制度,并及时召开了全县的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今年的森林防火工作,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制定了《××县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并对预案的可行性进行了实战演练,确保预案具有可操作性,预案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即可启动应急预案,将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各乡(镇)也相继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全面安排布置森林防火工作。二是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认真落实森林防火“三线责任制”,层层签订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格局。各级党政一把手带头抓防火,期内深入基层,深入林区,指导森林防火工作,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林区稳定、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三是实行森林防火风险抵押金制度。县政府领导、各乡(镇)长、分管领导、林业站长、指挥部成员都交纳了风险抵押金,利用经济手段强化责任制的落实。四是认真执行“两监管,三检查”制度。进入防火期,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分组深入到各乡(镇)开展森林防火大检查,认真查找工作中还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了整改。在“春节”、“元旦”等重要时段,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深入到高良乡、五龙乡两个重点林业乡镇开展火险隐患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整改。“清明节”前夕,分管林业的副县长主持召开了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会议,认真分析了清明节期间我县森林防火面临的严峻形势,并就联乡人员深入乡镇开展专项检查作全面的安排布置。通过专项检查,促进各乡(镇)防火措施的落实。五是落实森林防火工作经费。2009年,全县共投入森林防火经费99.43万元,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范意识

宣传教育是全社会抓森林保护、全民抓防火的重要基础工作,也上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地道工序,切实做到防火期未到宣传教育先行,在宣传形式、宣传内容上力求创新,让广大群众在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中受到了警示、得到启示,不断增强了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一是通过广播、电影、电视、专题文艺演出、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在全县各村委会及重点林区放映森林防火宣传电影110余场次,用广播电视播放森林防火重要新闻,在县、乡主要街道悬挂森林防火宣传布标,全县共计发放户主保证书84000份,刷新宣传标语1600余条,张贴《××县2009年森林防火命令》2500张,张贴《云南省森林防火命令》800张,全县共召开各种村级森林防火宣传会议110余次,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2次,出动车辆81台次,发放宣传资料3300余份。二是实施森林防火标牌工程。在林区要道、风景区及国道附近新建和刷新永久性宣传碑(牌)95块,形成了强大的森林防火宣传攻势。三是扎实做好新《森林防火条例》宣传工作,全县共召开会议宣传20余次,广播、电视宣传500余次,悬挂标语横幅60余条,印发宣传光碟200张,集中到集市宣传17次;在林区乡(镇)、村(组)、学校和林区要道张贴或发放《森林防火条例》宣传资料,增强社会宣传效果;编排文艺节目,组织文艺下乡活动到乡(镇)、林区村(组)及县城广场开展专题文艺演出10场,取得了较好效果。四是开展警示教育。抓住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开展宣传,用近年侦破查处的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在群众中开展警示教育,让广大群众引以为戒,吸取教训,警钟常鸣。五是以首届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周为契机,在林区学校开展“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深入的森林防火宣传,不断增强基层林区,特别是山区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把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转化为自觉行动。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普遍增强,野外用火进一步规范,防范意识逐步增强。

(三)加强火源管理,堵住火灾源头

紧紧围绕火源管理这个中心,在防范上狠下功夫,坚决堵住火灾源头,防患于未然。一是建立长效机制管火源。在高良、五龙两个重点林业乡设森林管护办公室37个,针对近年来森林防火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乡人民政府及林业站抽调部分职工驻到各村委会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并将村委会干部纳入巡山民兵管理使用,加大了森林管护办公室的人力,加大了防火期巡山护林的力度。二是落实各项责任管火源。认真落实“五员”及“五种人”的监护责任,指定监护人,严格控制了非正常行为引发的森林火灾。三是严格野外用火申报审批监烧制度。实行野外农事用火申报审批监烧制,严格控制住因农事用火不规范引发的森林火灾。四是突出重点管火源。对重点林区、风景区、重点部位和“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等重点时段增强巡山护林员,加大巡山护林力度,划片到人,死看死守,确保森林防火安全和社会稳定。五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管火源。进入期,组织相关人员到各乡镇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检查,通过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有机结合,使火源管理取得明显的较果。

(四)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值班调度

森林防火工作事关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大事,责任重大。为确保森林防火万无一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建立并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值班制度,进入防火期,全县各级森林防火办公室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做好值班日记,电话、电台记录,传真登记,值班带班考勤记录,没有出现脱岗漏岗现象。××县森林防火办公室严格按要求对各类各级文件、材料、明传电报、火警、火灾报表进行分类、整理、装订归档。对各种表格、报表、值班日记均按要求使用,并立卷、归档。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现有计算机1台,能正常上网传阅资料。

(五)严格依法治火,做到警钟长鸣

认真贯彻落实《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森林公安结合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行为专项斗争,加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做到见烟就查、违章就罚、违法就抓。只要发生火情,无论损失大小都一查到底,依法查处,决不手软。加大查处力度,既震慑了犯罪,又加大了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教育了群众。

(六)强化队伍建设,加大扑火力度

针对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我县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组建了一支30人的森林防火应急救灾大队,专业队组建后,并扑火队进行了业务及火灾扑救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做到统一食宿,军事化管理。除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专业扑火队外,还组建了四支季节性半专业扑火队,南林局50人,五洛河林场30人,菌子山旅游景区13人,雄壁镇16人,全县共有专业、半专业扑火队员139人。各乡(镇)半专业的民兵扑火预备队有320人,为我县森林防火提供了坚强的人力保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去冬今春森林防火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野外火源管理仍是薄弱环节。由于我县主要林区林农交错,林区人员流动较大,火源复杂,下半部山区群众烧地烧荒现象屡禁不止,管理难度和火灾隐患大。

(二)地方财政困难森林防火经费投入不足,基础设施和专业队伍建设发展缓慢,尤其是防、扑火系统环节薄弱,还不能适应新时期森林防火工作的需要。

(三)行政结合部战线长,交界火情多,联防工作有待加强。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森林防火责任制。从政府、林业部门、指挥部成员单位“三条线”上不断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进一步完善林权所有者责任制;县指挥部与指挥部成员单位签订森林防火专项责任书,实行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包片挂钩负责制。

(二)认真修订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做好扑火救灾的准备。立足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形势,按“打早、打小、打了”的要求,对火灾处置预案进行认真修订,并对预案的可行性进行演练,规范调度指挥程序和方法,使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抓好防、扑火知识及技能培训。要强化各级消防队伍森林火灾扑救安全知识和扑火技能能力培训,努力构筑起快速高效的应急扑救防线。要加强乡村一级安全扑火、避火知识和技能的宣传培训,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第8篇:森林防火的作用范文

我县每年发生森林火灾火警几十起,损失森林面积100公顷左右,烧毁林木1000余立方米,幼树近万株。使全县林农的生命和财产遭受严重的损失,桃源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值得我们高度重视。从全县森林火灾发生的原因看,有几点值得我们深思:

一是从森林火灾引起直接原因看,具有人为性。全县所发生的森林火灾都是因为人们的不当用火行为造成的;

二是从森林火灾发生时期看,具有季节性。全县森林火灾发生主要集中在“春节”、“清明”两节上,我县在“春节”、“清明”两节发生的森林火灾占全年森林火灾的50%以上;

三是从森林火灾发生的天气气候看,具有干旱多发性。在森林防火期内,天干少雨天气是森林火灾的多发期,一般在连续干旱20天以上,极易发生森林火灾。

四是从森林火灾发生的地域看,具有集中性。全县森林火灾是南路少,北路多;西路少,中路多;林区少,丘陵多。特别是桃源的三大重镇(漳江镇、漆河镇、陬市镇)森林火灾发生的数量最多,面积最大,损失也最大。

根据我县当前森林防火的实际情况,要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避免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最大限度的减少森林火灾,降低森林火灾的损失,我认为要加强以下四个“力度”:

一、加强各级政府的责任力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森林防火工作是各级政府的职责。县、乡(镇)两级政府要制定好本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的规划、加强森林防火设施建设、明确森林防火工作职责、搞好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考核、抓好森林火灾的扑救,等等。县、乡(镇)两级政府要象重视防洪抢险一样重视森林防火工作,要象抓计划生育一样抓森林防火工作,要象追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一样追究森林火灾的行政长官的责任。要建立全县森林防火工作问责制,在全县各级政府中真正形成一种不抓森林防火工作不行,不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更不行的共识。要使我们的政府官员感到森林火灾不只烧掉了老百姓的林子,也会烧掉政府官员的“帽子”的紧迫感。

二、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宣传力度

我县近几年的森林火灾都是人为造成的,加强对群众的森林防火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森林防火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尤为重要。广大人民群众是森林防火工作的主体。

一是在宣传力度上,要舍得花人力、物力、财力;

二是在宣传群体上,既要注重抓好成年人的宣传教育,更要重视抓好未成年人的学校教育;

第9篇:森林防火的作用范文

关键词:林区森林防火 火源 预报 扑救队伍 法制建设 火险等级 基础设施

中图分类号: S7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5)02(b)-0000-00

1林区森林防火的现状

在林区的各项工作中森林防火一直处于核心的地位,近些年随着社会对林区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视,林区森林防火机构得到加强,领导和组织体系得到健全,初步的林区森林防火舆论和意识得到强化,林区森林防火队伍得到壮大和发展,消除火灾隐患逐步成为林区森林防火的核心,这一系列工作和措施的落实使林区森林防火工作得到巨大的提升,火灾的发生次数和危害正在得到初步控制,成为近些年林区森林防火的主要成果。但是也应该看到各类负面因素和制约条件依然存在,使林区森林防火工作出现组织、管理和落实方面的问题,为了更为客观地描述林区森林防火的实际,本研究将林区森林防火的主要问题总结为如下几个方面:

1.1长效机制建立困难

林区森林防火需要有长期的眼光,既需要广大职工和干部的积极参与,同时也需要林区群众的积极配合,只有这样才能够建设起护林防火的体系和机制,做到对火灾控制、火源管理、科学扑救、合理指挥、实时决策等重要工作的支撑。但是很多林企将林区森林防火看做是日常性的一般工作,采用短期的眼光看待林区森林防火工作,由于对林区森林防火的长期性、特殊性和重要性存在认知方面的不足,导致对林区森林防火的安排和部署难于形成系统化和长期化,失去对林区森林防火艰巨性的预判和估计,导致林区森林防火责任难于落实到具体的岗位和细节,出现林区森林防火浮于表面,防火工作和管理工作都表现出懈怠和散漫,一旦发生火灾将会出现无法应对、手足无措的局面,只能坐视火灾的扩大和蔓延。

1.2宣传教育不彻底

林区森林防火需要良好的社会氛围和企业文化,当前林区受到国家环保政策和资源政策的影响,经济条件和物质条件不甚理想,导致对森林防火的投入得不到基本的保证,造成社会上对林区森林防火出现意识淡薄,在林企企业文化建设上对林区森林防火没有重点强调,导致林区森林防火失去社会环境与企业共识的支持,落实林区森林防火工作要点就成为空话。

1.3基础设施落后

在林企经济条件困难的今天,很多林区存在有大量老旧、性能低下的防火器材和防火设备,特别是对火灾预报和预测的手段缺乏现代化技术和设备的支持,只能依靠传统t望塔、扑火器材进行灭火,出现火灾发生后难于控制和扑灭火灾的不良后果。此外,很多林区消防通道和防火道路建设严重滞后,通道多年不能得到修缮,防火道路密度达不到二级消防标准,容易在森林火灾发生后带来更大的风险和后果。

1.4火源控制不严格

很多林区处于偏远地域,生产和生活中需要大量使用火源,特别是少数民族农牧民在放牧、耕种、宗教等活动中用火频繁,导致林区森林防火工作出现重大隐患,出现火源管理中点多、面广,难于管理、难于控制的实际局面,一旦发生火灾,既不利于控制,也不利于扑救,更难于确定火灾的责任,带来对林企和林区的严重威胁。

1.5火险等级过高

我国大部分林区处于季风气候带,每年春秋是多风、干燥、局部高温的频发季节,特别是近些年推行的封育政策和资源保护措施使林区内可燃物数量增加,进而提升了林区火灾风险的等级,不但给林区森林防火造成实际的困难,而且给林区生产和生活带来火灾隐患,影响林业长期的稳定发展和资源的有效保护。

2提高林区森林防火的对策

2.1落实林区森林防火责任

要以组织结构为中心落实林区森林防火的组织领导责任,建立起行政领导和技术领导负责的林区森林防火责任制,把森林防火任务层层分解、级级落实,不但局与站负责人签订《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书》,各站与辖区所在乡(镇)、行政村、护林员、学校、工矿企业等之间也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层层抓森林防火的工作局面。同时,建立起林区森林防火的长效机制,加强林区森林防火的宣传,完善林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使林区森林防火得到意识、观念、组织、设施方面的落实。

2.2加强森林火灾的火监测预警

依靠科技支持,利用林火监控技术和网络通信指挥系统,建立先进的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实现局、站、个人三级联网、信息数据共享,提供最新、快捷、准确的信息,为正确判断和科学决策与指挥奠定基础。同时,健全严格的值班调度制度,建立以护林员为主体的巡山查火护林队,查禁违章用火,监督经审批的林区用火。

2.3加强林区范围内的火源管理

坚持森林防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基本方针,实行野外用火管理审批规定。探索野外火源管理规律,根据农、林事活动情况,养成有禁有放、疏堵结合的用火习惯。护林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把好入林“第一道关”。

2.4加强林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

加强林区森林防火队伍的培训,既要进行理论知识培训,也要组织进行实战演练和日常器具检修。同时,要依托周边广大干部群众及职工组建应急扑救队伍,配置必要的扑救机具,以应对本辖区范围内突发的森林火灾和火灾初期的扑救工作。

2.5加强林区森林防火法制建设

要广泛深入地宣传和普及防火法规规章,使广大人民群众建立依法防火的意识,同时加强防火监督和执法检查,建立森林消防监督机制,以消除各种森林火灾隐患。严格执法,对违反防火法规的行为绝不姑息迁就。

参考文献

[1]吕秀莲.丰宁县森林防火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河北林业,2009(6):6-7.

[2]段飒飒.提高综合防控能力加强昆明森林防火[J].云南林业,2010(1):52-53.

[3]付思明,马景龙.森林火灾与季候在护林防火中的重要性[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1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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