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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管理精选(九篇)

县城管理

第1篇:县城管理范文

一、考核原则

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日常考评和年度考评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绩效考核和行政问责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考核与评议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奖罚并重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及范围

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驻城涉及城市管理职能的单位(部门)和其它机关事业单位。

三、考核内容及分值

(一)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1000分)

环境卫生管理(160分)、市容市貌管理(100分)、规划管理和违法建设控制(70分)、市政设施管理(100分)、园林绿化管理(150分)、建筑工地管理(50分)、农副产品市场管理(60分)、背街小巷、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管理(60分)、社会综合考评(100分)和交办任务(150分),另外设加减分项目,(具体内容见附件一)。

(二)涉及城市管理职能的单位、部门(1000分)

单位内部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和夜景亮化情况(200分);“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情况(300分);包路段任务完成情况(200分);履行城市管理职能评价情况(200分);县委、县政府和县城市管理委员会交办任务完成情况(100分);(具体内容见附件二)。

(三)其它机关事业单位(1000分)

单位内部环卫、绿化、美化、亮化情况(300分);“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情况(300分);包路段任务完成情况(300分);县委、县政府和县城市管理委员会交办任务完成情况(100分);(具体内容见附件三)。

四、考核组织

将城市管理责任考核工作纳入县城区网格化管理体系统筹实施。县城区网格化管理督导组负责对街道、经济开发区和驻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日常检查、督导;县城区网格化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城区五大网格的考核、评比工作。街道、经济开发区和县直各职能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考核组织,负责责任范围内的城市管理考核工作。

五、考核方式

(一)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日常考核占总成绩的30%,定期考核占总成绩的70%。

日常考核实行属地化管理,街道、经济开发区分别对辖区内社区(村居)、单位和小区进行考核;驻城职能部门包路牵头单位对路段内的单位进行考核。日常考核成绩于每月5日前上报县城区网格化管理办公室。

定期考核由县城区网格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每月8日前定期对城区五大网格、83个小网格进行考核,并进行汇总得分、排出名次。

(二)每月月初,县城区网格化管理办公室组织召开由街道、经济开发区和驻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城市管理考核点评会,通报当月考核情况,公布各单位的考核成绩,分析点评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落实整改措施。

(三)每季度,县城区网格化管理办公室邀请城建线领导、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街道、经济开发区和驻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城市管理职能履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划分等次,得分在季度内连续三月使用。考核评价折合分数为:考核等次的上限*选票数或各考核等次的上限*选票数之和/有效票数,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年终,县城区网格化管理办公室根据各单位月度考核得分计算年度平均分,按得分情况评选出优秀(800—1000分)、合格(600—799分)、不合格(600分以下)三个等次。

六、奖惩措施

第2篇:县城管理范文

一、提高市容管理水平,有效改善县城容貌秩序。围绕提升街道环境质量,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的原则,坚持疏堵结合、科学监控、突出重点、全面整治,扎实推进县城道路分层分级管理继续深入。

以精细化管理活动为载体,加强主干道精细化管理。以朝阳路、枣乡大道、西大街、人民路、建设路、红旗路、南环城路和学校周边敏感部位为重点,进一步细化标准。明确管理标准和任务,落实责任人员,严格控制重要部位的占道经营和店外经营等违章现象,打造主干道无违章占道和店外经营、无乱设置户外广告的品牌街道,成为县城秩序管理的亮点。

加大次干道市容秩序管理力度,推进规范化管理。对颛顼大道、硝河大道、硝西一街、振兴路、繁阳大道、南大街、硝东一路、硝东三路等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坚持落实摊点群规划,规范摊点群,在现有条件下,实现规范经营,有序经营。

学校门前、交叉口敏感部位口不准设置摊点;对多次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摊点一律取缔。对必须设置的早点等便民临时摊点,与其签订以定点、定时、定卫生管理责任为主要内容的《规范经营责任书》。进一步完善措施,采取高峰控点,低峰巡线,延时、错时管理办法,对学校门口等敏感部位店外经营实行重点管理和控制,实行全时段无缝隙管理,改善了城区沿街经营秩序。对于其他背街小巷,实行定期整治,确保整洁有序,畅通无阻。半年来共清理、取缔了900个占道摊贩,基本上做到了卫生达标、无乱停乱放自行车辆、无乱设摊点,切实做到利民便民。

二、提升街景整治水平,净化了县城空间。对城区所有主干街道立面环境实施了集中治理。在积极宣传的基础上,动员所属沿街店面自行清理,多次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义务劳动,共清除沿街墙体、门窗上的附着物、张贴画、广告语1.1万余处,按照规定标准审批更新门头牌匾140处,拆除破损或过期条幅750条,灯箱80个。采取执法人员巡逻、专门组织清洗等综合措施,增强治理非法小广告的时效性,基本维持了城区主干道两侧可视范围内无乱涂乱画现象。集中力量对城区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实施了集中整治。逐街道清理整顿沿街两侧乱贴乱画、乱扯乱挂、占道摊点和店外经营。设置高档次围挡200余米,清理影响市容的墙体广告300余平方米。在重点路段两侧漆划自行车停车位1300米,规范了门前车辆停放秩序。清理了13处城区内残存的废品收购点;规范了12家,取缔了7家占道洗车的车辆清洗点。

三、提升环卫保洁水平,营造整洁有序的县城人居环境。(一)坚持重点道路14小时保洁,环卫工人一天4点名制度,一般道路10小时保洁,切实做到了保洁到位。(二)对于朝阳路、枣乡大道、人民路、建设路、振兴路、硝河大道等路段实行机械化清扫保洁,提高了保洁效率,采取了机械冲洗、人工推洗等措施,有效解决了隔离带下和路沿石边等卫生死角积尘。(三)坚持做到主要街道每天三次洒水降尘,使街道每天保持清新宜人的卫生环境;重点保障县重大迎检活动,半年来圆满完成了20多次重大迎检活动的环境卫生保障,环卫机械车辆日常洒扫,成为县城一道不可或缺的亮丽风景。(四)印制了20__份绿色的温馨提示卡,并发放到沿街商户和居民手中,提醒商户和市民自觉遵守城市管理规定,养成良好习惯,不要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涂乱画、乱泼乱倒,维护好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五)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垃圾收集车巡回制度,加强上门收集工作,大力整治垃圾出门扣行为,共查处垃圾出门扣近200起,主要干道垃圾出门扣陋习基本消失。这一系列措施,使街道保洁水平大为提高,初步建立起社会共同参与的建设宜居环境长效管理机制。

四、强力治理垃圾围城,提升建筑渣土管理水平。加强了对环城道路巡查和坚持上门督导建筑渣土统一倾倒,对于乱倾倒建筑垃圾的,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共查处60余起。完善环卫监察与环卫清扫的协调措施,及时对道路污染进行清理,提高效率。在施工工地环境卫生管理上,严格按照《施工工地管理规范》,由施工方建设配有洗车槽的进出场道路,实行工地保洁员制和保证金制度,实现了建筑渣土管理高效和有序。

五、提升城市管理考核水平,使各项工作更加规范。根据《__县城市管理局工作督导考核办法》,进一步细化和完善考核评比措施,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实行了班子成员包路、日检查、周督导、月讲评制度。严格奖惩制度的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常态化、持续化。对工作中标准不高、要求不严,经督导又整改不到位的,强化责任追究,严格实施问责问效,半年来共通报20次,真正实现了奖优罚劣,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扎实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六、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增强了凝聚力和战斗力。注重教育培训,切实抓好干部职工素质建设,通过法制培训、推进机关五型化建设,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创先争优活动等一系列活动,提升了干部职工素质,提高了为群众服务的能力。5月4日到10日,与县总 工会共同举办了环卫工人清扫技能竞赛,展示了环卫工人的风采,促进了技术交流,强化了职工队伍的竞争力和团结协作能力。5月底,又派3名业务骨干参加了河南省住建系统组织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培训班,为下一步开展城市管理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工作,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提供了人才和技术准备。

七、堵疏结合,实施禁止占道打场晒粮专项整治。今年麦季,我局及早动手抓好禁止在城区道路打场晒粮工作。在广泛宣传县政府关于禁止在城区打场晒粮《通告》、积极协调解决城区周围各村农民打场晒粮场地的基础上,严格落实管理责任,按照责任分工,从早到晚,全天时上路值班巡查,做到发现一户,清理一户。重点路段安排执法人员全天轮流盯人盯路,基本杜绝了在城区道路上打场晒粮问题,保证了道路整洁畅通。

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做好行政执法局的筹备和挂牌工作,重点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全面提高我县的城市管理水平,使县城的精细化管理迈上一个新台阶。

第3篇:县城管理范文

第一条为加强对城区垃圾的管理,改善城区环境卫生状况,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城区垃圾应逐步做到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逐步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

第三条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城区垃圾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垃圾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规划、公安、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及奔城镇、奔城街道办应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做好管理工作。

第四条对城区垃圾实行有偿收集、运输和处理,具体收费标准及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条城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城区垃圾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生活垃圾的管理

第六条生活垃圾的管理,是指对县城规划区内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及相关活动的管理。

第七条城区内按国家规定设置果皮箱、垃圾站、转运站等公共垃圾收集设施。

第八条垃圾收集设施应保持完好、外观清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移动或损害垃圾收集设施。

第九条城区生活垃圾逐步实行袋装化管理。城市规划区、居民小区和个体工商门店的生活垃圾统一袋装投放,严禁散倒、乱泼脏水和污水混倒。大件废弃物(如废旧家具等)不准堆放在道路两侧和其它公共场地,由居民住户、工商业主、施工单位自行清运干净。

第十条公共垃圾容器、垃圾站和转运站收集的生活垃圾,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清运。

第十一条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等单位的生活垃圾,由单位自行袋装收集,放入自备垃圾箱内。各单位应取缔自建敞口垃圾池,配备垃圾收集箱,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居民、摊点生活垃圾自行袋装后,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收集并转运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街道办管理的小区,由街道办负责小区内道路清扫保洁和袋装垃圾的收集,由环卫部门负责垃圾的统一清运。

奔城镇组织协调辖区内城中村卫生保洁,保洁人员将生活垃圾收集到村委会指定地点。

第十二条生活垃圾实行定时、定点投放制度。垃圾投放时间为冬季下午6:30至翌日早8:30,其它季节为下午6:00至翌日早7:30。各临街居民住户、工商业主要按照规定时间将垃圾投放到各自门店前,由环卫工人上门收集;旅馆、饭店、小吃部、集贸市场、修理厂、果品批发站等产生的生活垃圾(餐厨垃圾)自行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投放;城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应遵守规定的垃圾倾倒时间、地点,禁止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

第十三条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必须做到经常清洗,保持整洁,卫生状况良好。在运输生活垃圾过程中,必须遮盖严密,沿途不得扬撒、遗漏。

第十四条生活垃圾处理场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建设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生活垃圾处理场。

第三章建筑垃圾的管理

第十五条建筑垃圾的管理,是指对县城规划区内建筑垃圾的倾倒、中转、运输、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的管理。

第十六条本规定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个人)、施工单位(个人)在建设、铺设或拆除、装潢、修缮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弃土(土方)、废料及其它废弃物。

第十七条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实行各负其责、自行清运、定点倾倒、统一管理的原则。

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每立方米5元。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的,除收取处置消纳费外,另收取清运费每吨15元。

第十八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提出申请,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应在接到申请后20日内做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在收取垃圾处置费、处置保证金后,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证,建设部门方可办理建设工程许可证,拆迁部门方可办理拆迁许可证;不予核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如申请单位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案处置建筑垃圾,或处置方式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清扫费用从处置保证金中扣除。

第十九条承运单位或个人应在清运建筑垃圾前,持处置证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申报运输车辆的数量、车牌号,待批准后领取建筑垃圾准运证。

第二十条单位和个人处置建筑垃圾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㈠禁止向道路、绿地、耕地、河道、生活垃圾堆放场、果皮箱、生活垃圾箱周边以及其他非指定场地倾倒建筑垃圾;

㈡禁止无证处置建筑垃圾。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弃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置处置场受纳建筑垃圾。

第二十二条建设工程或坑洼地等需要回填建筑垃圾的,回填单位应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提出申请,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统一安排。

第二十三条建筑垃圾处置场不得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并按规定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和个人运输。

第二十六条运输建筑垃圾,必须按照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规定的运输路线、时间、地点运行。运输时要封闭遮盖,不得丢弃、遗撒建筑垃圾,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第四章特殊垃圾的管理

第二十八条医疗卫生单位必须对医疗垃圾进行消毒处理后,装入专用容器运往指定的处理地点,不准将医疗垃圾混入其它垃圾之中。

第二十九条医疗单位焚烧医疗垃圾须经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认可,焚烧的医疗垃圾残渣要运往垃圾处置场填埋。

第三十条含放射性物质的医疗垃圾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科研、教育、屠宰场等单位产生的有毒有害垃圾、污水粪便,必须单独收运,自行做好无害化处理。

各种动物的尸体必须按照规定深埋或者高温火化处理,不得任意遗弃。

工业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收集、运输,严禁混入生活垃圾。

第五章罚则

第三十二条对违反生活垃圾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下列规定处罚:

㈠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除按规定收取生活垃圾处置费外,对单位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

㈡未按照城区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和环境卫生设施标准配套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㈢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㈣未经批准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㈤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㈥在医疗卫生机构内丢弃医疗废弃物和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弃物或者将医疗废弃物混入其他废弃物和生活垃圾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三十三条违反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㈠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之中的,处单位3000元以下罚款;处个人200元以下罚款。

㈡将危险废弃物混入建筑垃圾的,处单位3000元以下罚款;处个人200元以下罚款。

㈢建筑垃圾处置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㈣擅自设立处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处单位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处个人3000元以下罚款。

㈤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㈥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未经批准的单位或个人运输、处置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㈦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建筑垃圾的,责令限期清除,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㈠处置证有效期满未将垃圾清运处置完毕又未办理延期手续的;

㈡擅自接受建筑垃圾回填建筑工程、坑洼地、道路、宅院以及其它地方的;

㈢有处置证但未办理准运证而处置建筑垃圾的。

第三十五条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撒漏的,责令限期清除,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4篇:县城管理范文

刚才,*书记就我县的城建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对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作了深刻阐述,对动员全社会力量抓好城市建设和管理作了动员和部署,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按照县委、政府的安排,我就贯彻*书记讲话精神,进一步抓好全县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讲两点意见:

一、坚持建管并重,全力做好今年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一)编制完善“三个规划”,构筑城乡发展蓝图

1、优化县城总规。树立“生态、人本、精品、集约”的理念,充分考虑旧城保护与改造的协调推进,产业支撑与人口集聚的同步配套,基础设施与绿化体系的衔接统一,进一步调整功能布局,优化县城总体规划,充分展示山水园林、历史文化和现代气息等个性特征。

2、完善控制性详规。以建设意向集中、基础条件成熟的地段为重点,加快编制完善县城控制性详规,确保*年县城控制性详规覆盖率达到65%以上。今年5月底前要完成雅泸高速路荥经出入口至经河南岸1.5平方公里城市新区的控制性详规,并在年内完成地籍数据库建设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报批工作。

3、编制村庄建设治理规划。除了编制完善县城总规、控制性详规之外,今年重点还要完成花滩、龙苍沟、新添等重点集镇的村庄建设治理规划,同时做好项目储备工作,为项目争取资金作好前期规划准备工作。

(二)着力抓好“三大工程”,完善城市配置设施

1、抓好经河北岸防洪堤工程房屋拆迁工程。

旧城拆迁工作是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的客观需要,是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的必然要求,是优化人居环境、解决群众住房困难的现实选择。经河北岸防洪堤工程房屋拆迁工作是县委、政府*年承诺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是提升城市形象的工程,更是提高城市防洪能力、完善城市公共设施、改善经河沿岸群众住房困难、治理经河沿岸城区段脏乱差的惠民工程。古老的荥经城因水而生,因治水而兴,杨柳河防洪堤地修建缔造了一个新的城区和工业小区,经河北岸城区段防洪堤地修建也必将促进荥经城市形象地提升和城市文明地发展。自*年10月该工程正式启动以来,县委、政府按照“依法、惠民”的原则,依法、合理制订拆迁补偿标准,拆迁工作得到了广大拆迁群众的大力支持。涉及273户拆迁户中,目前已拆迁安置235户,其中164户春节前乔迁新居。拆迁安置工作得到了大多数拆迁群众的充分肯定,符合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防洪堤一期工程的建成也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截止目前,县委、政府用于拆迁安置补偿的资金已达3600余万元,用于防洪堤工程建设资金600余万元,总投资已达4000余万元。尽快完成拆迁工作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成为县委、政府近期内必须解决的重点问题。近期,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人大常委会分别研究和听取了拆迁工作汇报,我们要按照*书记刚才的讲话要求,把经河北岸防洪堤工程房屋拆迁工作放在城市建设管理的重中之重,集中精力,强力推进,尽快扫尾。

一是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目标责任。按照县委、政府的研究意见,调整充实经河北岸防洪堤工程房屋拆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拆迁群众思想动员工作组、行政司法强制拆迁工作组和拆迁工干家属工作组,三个专项工作组主要负责经河北岸防洪堤工程拆迁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监督检查,及时处置拆迁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依法组织对纳入强制拆迁的拆迁户进行强制拆迁。二是做细思想工作,切实保护拆迁户的合法利益。各责任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深入细致地做好拆迁户的思想工作,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维护拆迁户的合法权益,依法解决拆迁户的实际困难和合理诉求。特别是要有重点地做好拆迁户公干家属的思想动员,使其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支持带头做好拆迁工作。三是依法推进强拆,确保6月底前全面扫尾。对部分无正当理由又拒不配合拆迁甚至无理取闹、漫天要价的拆迁户,依法启动行政、司法强制拆迁程序,强力推进强制拆迁。对在城市拆迁工作中牵头串联、幕后指挥、散布谣言、煽动滋事的人员,阻挠正常拆迁秩序的人员,政法机关要收集证据,完善材料,依法打击,确保城市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

2、抓好经河北岸堤景规划建设工程。

为了搞好经河北岸堤景建设,我县专门聘请了清华大学专家对经河北岸堤景建设进行规划,目前规划的初步方案已基本编制完成,近期将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该规划作进一步调整优化。今年要全面启动经河北岸城区段防洪堤堤顶一期工程建设,要努力将其打造成为展示荥经悠久历史文化的长廊、广大市民的休闲花园和广大群众的公共客厅。今年,还要以经河北岸堤顶建设为契机,打通“梓桐上街——沿江路”、“荥中西侧——沿江路”两条通道,改善县城基础设施条件,同时积极做好经河南岸防洪堤建设规划,努力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力争尽快启动修建。

3、抓好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工程

一是尽快启动严道小城镇经济综合示范项目,积极争取村庄人居环境治理项目;二是全面完成行道树改造和园艺修剪工作;三是强化城区内污染整治,净化城市环境;四是研究并适时启动农贸市场建设,以满足城市扩容,方便群众交易,改善农贸市场进出口脏乱差的现状。五是研究并适时启动街心花园景观改造方案和城区内主要街区人行道地砖改造方案;六是将兰家山公园定位为县城后花园,完善建设规划,逐步完善相关配套设施;七是在108线改造完毕,对同心街道路进行改造;八是对108线同心段街面铺设进行完善扫尾;九是研究制订城区和花滩小集镇公路两侧旧房改造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建设行为,配套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切实解决好部分群众的住房难问题。

(三)突出“六个重点”,下决心整治城市“脏乱差”行为

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本着以点带面、层层推进的原则,以规范“鸿林小区、金河广场”步行街、街心花园和贸易市场进出口等县城重点区域管理为着力点,依法强力整治城市“脏乱差”。

一是整治违法违章建设行为。严格执行城市建设规划,对各类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力争阻止在开始阶段,杜绝形成既成事实,增加执法难度;对已建成的违法违章建筑,必须坚决依法限期进行拆除。二是整治出摊占道行为。按照相对集中、逐步规范的要求,大力整治各类占道经营、乱摆摊设点行为,对有碍城市交通和市容市貌的各类摊点,要依法予以规范或者取缔。三是整治车辆违章行为。加强县城人力三轮车、摩托车、出租车等车辆管理,坚决纠正各类乱停乱放、超速行驶、闯灯压线行为,坚决打击各类非法客运。四是整治乱倒垃圾等不文明行为。着力做好县城主要街道、广场、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工作,重点解决垃圾乱堆乱倒、建筑渣土清运抛撒、垃圾死角等问题。要对城区废品收购点进行一次清理整治,对严重影响周边环境,群众意见较大的要予以关闭或限期迁出。五是整治乱打广告行为。强化县城广告牌管理,加强对街道建筑物立面的清理,对张贴小广告、乱涂乱写等行为进行查处,坚决消除城市“牛皮癣”。六是整治村镇人居环境。今年要按照人居环境治理工作“两建、三清、四改、五通”的要求,全面启动村庄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由于此项工作涉及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的技术工作,县规划和建设局要充分发挥行政职能作用,在技术方面负责进行指导,帮助农民利用最少的资金达到最好的整治效果。各乡镇党委、政府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引导村民建设新型农民新居,达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的住清洁房、用卫生厕的目标,同时做好示范村和村庄整治规划编制涉及村的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为规划编制提供相关依据。

二、抓好“三健全、三强化、三落实”,建立完善城市建管工作长效机制

(一)抓好“三健全”

1、健全城市管理考核机制

一是要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各相关部门“一把手”对城市管理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二是要明确各项工作的目标任务。各相关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确定目标任务、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每项工作由下至上,要排列成队,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一个一个解决。三是要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县上将定期检查各责任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乡镇和部门的年终目标考核。

2、健全城市管理联动机制

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既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加强协调,真正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强大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广泛发动群众,搞好舆论宣传,增强广大市民的参与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努力构建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管理机制,真正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城建、自觉参与城管、共同推进城建工作的强大合力。

3、健全城市卫生保洁机制

一是要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今天会后,县城监大队、严道镇各社区(各村委会协助)要负责加强县城内的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的日常督促检查;县公安局、运管所、县城监大队要按照规定对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行为进行教育和查处。二是要完善县城垃圾处理清运管理机制。县物价局要牵头组织进行市民代表听证会,尽快确定和公布新的县城垃圾清运费的收取标准。县规划建设部门要学习借鉴其它区县好的做法和经验,积极探索建立完善城市垃圾处置费收取管理办法,从源头上解决县城垃圾管理存在的问题。

(二)抓好“三强化”

一是要强化队伍建设。要充分发挥城管、工商、公安交警和交通运管等队伍职能,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队伍内部管理,坚持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原则,通过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狠抓队容风纪,倡导文明执法,实现“规范执法主体、规范执法依据、规范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权限、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城市管理工作的经常化、法制化、规范化。从事城市管理的干部职工一定要有追求,有上进心、有危机感、有责任心;要讲实干,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要讲廉洁,每一名干部都要正确行使权力,做到用权无私,掌权为公,干净干事,洁身自好,拒腐防变。

二是要强化城管执法。县委、县政府此次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基础上出台的一系列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文件,对市场、卫生、交通等方面的内容做出了明确要求和规定,各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坚决执行、一抓到底,切实做到工作重部署,部署必落实,要用工作措施来倒推工作目标,以工作成效检验工作状态。在具体管理中要做到执法必严,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三是要强化宣传教育。宣传、广电部门要开辟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专栏或专题,精心选题,全力营造城市建设管理的舆论声势,为推动县委、县政府决策的实施,加快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摇旗呐喊,擂鼓助威,正确引导舆论。要大力宣传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和作用,广泛宣传城市建设管理给群众带来的现实利益,切实提高群众的认同度和参与度。对城市建设管理的进展情况,要及时进行跟踪报道,及时宣传和表彰城市拆迁中的好人好事。对影响和妨碍城市拆迁工作和城市管理工作的突出问题要及时曝光,努力营造推进城市建设管理的强大声势。

(三)抓好“三落实”

一是落实城监大队的监管责任。县委、政府已对城市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局职能进行了调整,恢复原规划建设局城监大队编制,由城监大队负责日常的城市监管,并落实了城监大队人员待遇问题。今后,综合执法局作为综合协调部门,履行其城市管理牵头协调、督促指导、调度指挥、专项调研等工作职能,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协同承担,从根本上解决我县城市管理职能交叉、执法主体不符、职权不配套、管理混乱的问题,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职责明确、权责一致、规范有序”的城市管理工作机制。

二是落实环卫工作保洁责任。我县参照其它地区城市环卫清扫保洁的成功经验,本着“尊重历史、逐步过渡、配齐人员、全员承包、强化督查和奖惩”的原则,除部分特殊环卫技术岗位(电工、绿化工、驾驶员)实行聘用制外,将全面推行城市卫生区域承包制,县规划和建设局要结合我县实际,尽快制定各承包地段的承包费标准,提高环卫工人的待遇,完善具体承包管理的实施办法。

第5篇:县城管理范文

第二条县城规划区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县城垃圾指县城规划区内所有单位、个人在工作、生产和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其它废弃物。

第四条垃圾处理费包括垃圾的收集、中转运输、处理及环卫设施的维修、更新等费用;

拆迁和新建工程建筑垃圾处理(处置),不含收集和中转运输费用。

第五条县城乡建设局是县城垃圾处理(处置)的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公安、工商、卫生、物价、华藏寺镇、社区居民委员会等部门配合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县城垃圾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县城垃圾按照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定点处理、区域分片负责、专业人员管理和群众管理监督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管理。其它单位和个人在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下,可以从事垃圾清运工作。

第七条县城垃圾管理区域划分如下:

312国道以东、高速公路以西、铁路和供水公司以南、312国道界牌立交桥以北区域内所有单位、居民住宅、个体工商户及街道广场(不含华藏农贸市场、达隆路市场仙的个体户)产生的垃圾由县市政管理所(以下简称市政部门)具体负责统一管理、统一定点处理。

华藏寺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以上区域以外及城乡结合部垃圾的管理清运工作。

各社区居民委员会按照各自辖区负责组织督促所驻单位和居民搞好居民区、小巷道的垃圾管理工作。

华藏农贸市场、达隆路市场产生的垃圾由县市场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管理清运。

旧房拆迁、改造、新建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具体负责清运。

第八条凡产生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单位和个人(含各类医疗单位)必须将有毒、有害废弃物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不得随意遗弃、倾倒和泄漏。

第九条市政部门是县城垃圾处理的专业单位,县城垃圾由县城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将垃圾拉运到垃圾处理场以外的地点倾倒、处理。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按规定的地点、时间、方式倾倒垃圾,不得将垃圾直接清扫、倾倒在县城街道及街道两侧、公共场地内。

无垃圾道的单位办公楼院、居住住宅必须自设垃圾收集设施,自行收集垃圾。

沿街门店及各单位“门前三包”区域内所产生的垃圾,必须在环卫工人作业时段倒入垃圾收集车或沿街公用果皮箱、垃圾箱内。

第十一条在县城内通行的各种车辆,车轮应干净,不得拖泥带水污染路面。运输垃圾、散装物料及废弃物的车辆必须密封、覆盖,不得泄漏遗撒。

第十二条市政部门及其他负责垃圾清运的责任单位要及时清运垃圾,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垃圾处理作业严格执行国家标准,逐步使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第十三条县城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实行有偿服务。垃圾处理费由财政、单位、个人共同承担。县城内所有产生安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含暂住人口),均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征收标准缴纳县城垃圾处理费。

第十四条县城垃圾处理费由市政部门统一征收后上缴县财政垃圾处理费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

第十五条建筑垃圾处理费(含旧房拆迁垃圾)由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委托县市政管理所按标准征收。

第十六条县城市政道路、人行道、公共绿地、广场及城区无主垃圾的清扫、收集、中转运车入处理等费用由县财政承担。

县城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处理费按各单位干部职工人数由县财政按规定标准统一在单位经费中代扣。

第十七条征收垃圾处理费应本着简便、合理、有效、易操作的原则,依据《武威市城市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和垃圾费测算要求,对不同收费对象采取不同的计费办法,具体征收标准如下:

(一)城区居民、暂住人口按每人每月2元的标准征收。

已实施物业管理收费的,应从物业管理中支付相应的垃圾处理(处置)费用。

(二)城区内的行政事业单位(不包括学校、医院)按在册人数每人每月2.5元的标准征收。

(三)经营门店、摊点(不包括华藏农贸市场、达隆路市场)按实际从业人数每人每月4元的标准征收。

(四)学校、医院、工业企业、宾馆、饭店、专业市场等产生的生产生活垃圾按每吨49元的标准征收。

(五)娱乐场所按营业面积每平方米2元的标准征收。

(六)建筑工程按天价发(1996)021号文件标准执行,即按工程总造价的2.6‰征收;旧房拆迁按原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元的标准征收。

(七)自行收取卫生费(垃圾费)并清运到垃圾场的。按每吨20元的标准向市政所缴纳垃圾处理(处置)费。

第十八条垃圾处理费应在每月月底前五日内缴纳。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八之规定,任意遗弃、倾倒和泄漏有毒、有害废弃物没有造成严重危害结果的,由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次处以该单位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个人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危害结果,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之规定,不按规定的地点、时间、方式倾倒垃圾者,由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并每次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车轮污染路面;运输垃圾、散装物料及废弃物不密封、覆盖或泄漏遗撒者,由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并每次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对不按规定的时间、标准缴纳县城垃圾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人,由征收单位发通知单催缴。一个月内仍不缴纳后拒缴垃圾处理费者,由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三条妨碍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四条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严格管理,秉公执法,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制止和查处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吃、拿、卡、要的,由主管单位报请县人民政府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6篇:县城管理范文

一、20*年工作回顾

(一)强教育、抓管理,队伍建设迈出新步伐

按照“强教育、抓管理、带队伍、促工作”的总体思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开创房管部门队伍建设新局面,有力地促进了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1、扎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响应局党委关于在建设系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的号召,制定实施办法,确定工作目标、活动内容和时间安排,扎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通过组织集中学习、举办专题辅导讲座,开展分组讨论,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遵纪守法意识,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防线,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通过查找问题,针对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研究对策措施,切实加以整改、完善与提高。总之,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极大地提高了房管队伍的战斗力。

2、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提高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各种行之有效、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对于推进单位工作具有很强的支持和保障作用。因此,今年结合局党委关于创建“六型”机关活动的工作部署,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规章制度的修订与完善工作。一是抓制度,补缺失。针对工作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及其制度本身存在的缺失,及时制订《财务管理制度》和《票据管理员工作职责》,从制度上来杜绝此方面问题的发生。二是抓制度,促廉政。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制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六项制度,建立采用招投标方式采购大宗物品、发包建设工程、支付较大金额服务费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例如,今年采购的两批电脑及档案室加固改造工作均采用邀请招投标的方式确定供货商和施工企业。三是抓制度,促规范。为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和监督领导集体的议事和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和领导水平,制订《县房地产管理处领导班子重大问题议事规则》等四项行政管理制度。该议事规则实施以后,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共议重大事议五项。为了进一步规范房屋登记行为,避免因登记错误所带来的风险,不仅要提高员工业务知识和思想素质上下功夫,更要建立健全规范的办理程序和行为准则。因此,按照《房屋登记办法》的有关要求,重新设置各类登记申请表格,重新编制各类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目录。为规范办事行为,提高办事质量提供了制度保障。

3、合理调整机构设置,完善内部组织机构。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根据当前房管工作的新内容、新特点和新要求,对原有的内部机构设置进行了合理的调整。调整后,处、所内设七个科室、二个基层房管组和一个物业管理公司等十个机构。与此同时,为适应机构设置调整的需要,重新增订、修订了各科室、房管组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职责;采用集体酝酿、民主测评、组织考察、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方法,重新聘任处、所中层干部。为提高队伍中层领导素质,全面推进房管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贯彻实施新办法,房屋登记工作驶入新轨道

以贯彻实施《房屋登记办法》为契机,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培训活动,积极做好新旧登记办法的衔接工作,20*年7月1日起,顺利组织实施了新办法。

1、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组织员工开展《房屋登记办法》的学习与培训。通过邀请有关专家来盐举办专题辅导讲座,派出部分骨干参加省房协举办的培训班学习,组织员工学习讨论,剖析疑难问题等形式,提高了全体员工业务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为依法开展房屋登记工作奠定基础。

2、依法调整登记程序,重新编制《申请登记材料目录》。《房屋登记办法》不仅在登记程序上作了变更,而且在登记类型上发生很大的变化,新增了地役权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等。因此,根据房屋登记实体和程序上的变化,重新调整了登记办理程序、办事流程,重新制作了各类登记申请表格,重新编制《申请登记材料目录》。

3、调整管理重心,建立不动产登记簿制度。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建立不动产登记簿制度是对我国房屋登记制度的又一项重大调整,调整的重点是从以权属证书为核心转为以登记簿的建立和管理为核心。为此,及时建立了我县不动产登记簿(纸介质),并于7月1日起施行。

4、调整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力。以实施《房屋登记办法》为契机,重新调整了内部登记流程和审批环节。由原来房地产转让与房屋转移两个登记环节合并为一,推行一张申请表格,一份审报材料,一个窗口受理,一道程序审核,一份材料归档的登记模式;由原来统一实行的三审审核制,根据不同的登记种类,推行审核合一、一审一核、三审相结合的审核模式。通过调整内部登记流程,减少内部审批环节,切实提高了办事效力。

5、明确职责,切实增强审批人员的工作责任。在调整内部登记流程的同时,还针对不同审批环节中的审核人员制定了相应的职责。在每一个审核环节上,真正落实“定岗位、定人员、定责任”的管理目标。

6、按照严格程序与强化服务相结合的要求开展房屋交易和产权登记工作。20*年1月至12月,共办理各类房屋登记9265件,登记建筑面积419.94万平方米。其中,初始登记425件,157.*万平方米;转移登记2867件,56.85万平方米;变更登记337件,40.59万平方米;他项权利登记36*件,50.44万平方米;预告登记430件;注销登记1598件。提供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49*次,出具各类查询证明2458份,整理产权产籍档10155份。

(三)完善保障制度,解决低收入收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成效显著

一年来,按照“强制度、重扩面、抓规范”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全面推进住房保障工作,有效地改善了我县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条件。

1、强化政策实施的基础性工作。20*年1月,根据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和省民政厅下发的《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精心组织我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状况的调查工作。调查工作历时一个月多,涉及全县八个镇和两个区。通过调查,摸清了我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状况的“家底”,为编制我县住房保障规划提供依据。在摸清“家底”基础上,协助有关单位编制《*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规划》(20*—2010)。20*年第四季度,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令第162号)的有关规定,对我县原有的廉租住房保障制度进行了一次全面修改,以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新修改的《*县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和《*县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核通过,于20*年11月18日起施行。

2、围绕廉租住房保障目标,组织实施廉租住房配租工作。20*年1月至4月,完成了上年度受理申请的廉租住房配租工作,新增廉租住房保障家庭73户,其中,实物配租17户,发放租赁补贴49户,租金减免7户。20*年12月,又组织开展了2009年廉租住房受理工作,共受理申请142户,经审核有129户符合条件。

3、加强动态管理、实施廉租住房退出机制。20*年12月,依据《*县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已经纳入我县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进行年审。通过年审,有21户因家庭收入连续12个月超过我县廉租住房保障收入标准的,或因家庭人数减少、住房面积增加,住房面积超过我县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停止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或停止租金减免,或者由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或提高租金标准。

(四)加强公房管理,积极探索公房管理新方法

一年来,按照“更新配租理念,转移配租重点、改变配租方法”的公房管理思路,积极探索直管公房配租的新方法和新途径。

1、挖掘房源,想方设法解决困难家庭住房问题。20*年上半年,在开展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通过与长期空关以及承租公房后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承租人协商,重新签订限期解除租赁协议等方式收回住房10套。同时,参照廉租住房审核办法对14户申请家庭逐户进行调查审核,按照其家庭住房状态、收入条件进行排序,经集体讨论确定10户配租对象。

2、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积极推行公开招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择合适的经营用房推进公开招租。20*年上半年,对董家弄一处租赁期限届满的经营用房(计1637.58平方米),采用招投标的方法公开招租,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为积极探索经营性公房管理新模式,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3、继续抓好直管公房安全管理。进一步健全防御各种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加强自然灾害天气袭击期间的值班、检查、排险、抢险和灾后修缮工作。20*年,抢修危旧公房480户,房屋面积9600平方米,确保了居民生命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

4、切实加强公房租金的收缴工作,保持较高租金收缴率。20*年,住房租金收缴率达99.26%,经营用房租金收缴率达99.67%。

(五)加强市场监管,推广使用《房地产经纪合同》

规范房地产经纪合同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此,在调查研究、起草文本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20*年5月推广使用新版《房地产经济合同》示范本。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减少经济纠纷,防止合同欺诈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六)克服困难,积极开展房屋安全鉴定

20*年,房屋安全鉴定工作人员克服了人员少、项目多、地点散等困难,急群众所急,及时主动上门开展服务;坚持科学态度和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房屋安全鉴定职能。20*年,共受理房屋安全鉴定143项,同比增长10.8%。

(七)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以开展保持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成果活动为契机,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划分责任区块、责任落实到人等措施,物业服务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加强小区共用设施设备日常检查、养护和维修,使得房屋完好率达98%以上,修理合格率达100%。20*年“中茂”、“新桥”两小区获得“二星级”县平安小区荣誉称号。根据物业公司自身特点与物业市场情况,实施“有保、有压”经营决策。为了平稳退出长期处于亏损的三个物业服务项目,积极引导业主委员会实行自治管理。经过多方的共同努力,最终协商一致,有两个物业服务项目由业主委员会进行自治管理,委托了专业保洁单位提供服务。

(八)拓宽业务,基层房管工作成效稳中有升

基层房管组在牢牢抓住直管公房管理这一主业的基础上,不断拓宽业务范围,服务企业,增加经济收入。围绕“一业为主,多业经营”工作思路,西塘桥房管组进一步完善内部考核激励机制,年初制定工作指标,年终进行考核,鼓励全体职工立足岗位,扎实工作,增强了职工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使公房出租率达到99.5%,经济收入超额完成年度指标;澉通房管组在顺利完成了通元房管组的并入工作的基础上,调整了人员配置,细化了分工,落实了责任,克服人员少、公房管理范围大等困难,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加快“一户一表”改造,有效地解决了水电费分摊、收缴难的问题。针对承租户私自转让公房的情况,及时理顺租赁关系3户。重视租金拖欠问题,及时采取对应措施。加强房屋租赁管理,房屋租赁管理工作成较显著。

(九)其它工作

1、高度重视来信来访工作。坚持“关口前移、工作做细、主动出击”的工作要求,正确对待,妥善处理每一件来信来访。20*年,共处理群众来信18件,县长办公室电话15件,满意率达99%。

2、继续开展荣军荣属和献爱心活动。每逢建军节、春节,主动前去警民共建单位——县武警中队慰问,共叙警民鱼水情深。20*年,为支援四川地震灾区的抗振救灾和家园重建,广大干部职工积极为灾区捐款7310元,两次交纳“特别党费”共计1*50元。多年来,有4位孤寡病残对象列为帮扶对象,有2位特困学生列入助学对象,逢年过节主动走访,送去温暖。组织党员参加义工分队,帮助社会弱势群体。20*年有15名党员干部踊跃参加县慈善总会组建的义工分队,为社会弱势体奉献一份爱心,倾注一片真情。

3、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中心房管窗的服务工作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20*年房管窗口被评为五星级窗口一次,表扬三次。

第7篇:县城管理范文

政协副主席

11月28日至12月14日,我随同__县城市建设与管理考察组外出考察学习,先后参观考察了宝鸡市的凤县、千阳县、麟游县、陈仓区和延安市的志丹、安塞县。走一县看一县收获很多,学他们,想自己差距很大。这些县在城市建设与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和超前的管理理念,以及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有好多地方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引发了我的思考。

一、我县城市建设与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认识宣传教育不到位

长期以来,我县对城市的建设与管理在宣传教育方面存在严重缺陷,从干部到市民没有形成“__是我家,建设管理靠大家”的共识,绝大多数处于“事不关已”的状态。

2、规划建设不到位

由于我县特定的地理位置,可供建设的空间很少,加之过去没有一个科学可行的城市建设规划,各建设单位按自己的意图建设,有的甚至不审批乱修乱建,导致县城建设混乱,给今后城市建设和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3、城市管理不到位

由于__县城自然条件和人的素质很差,加之“十家九亲”,管理执法的环境也很差,给城市管理带来了很大难度。同时,有关职能管理部门自身也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互相配合不密切,我行我素,推诿扯皮,工作没有尽职尽责,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致使管理落不到实处,见不到实效。

二、对我县城市建设与管理的建议

__将面临一个跨跃发展的时期,搞好城市建设与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人居环境、工作环境是必然选择。因此,必须重视城市建设与管理。

1、认真搞好规划,拓展县城发展空间

搞建设,规划设计先行是准则。特别在我们__这样的穷县、小县,自然条件又很差的县规划显的更为重要。

就__而言,建设规划的定位应该是“在改造旧城基础上,实施南扩西延”,科学有序地规划利用好每一寸土地,做到“规划科学、布局合理、逐步实施”,尽最大努力体现城市建设与经济、社会、人文的协调发展。

2、齐抓共管,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城市管理的成果全社会共享,城市管理也需要全社会参与,实施“齐抓共管”的方针,提升管理水平。

(1)领导要重视

这次考察的县共同特点是主要领导特别重视。从组织机构、人员配制、制度建设、管理装备、经济都给予最大的支持,领导重视是关键。

(2)建立专门的城管机构,健全完善城管网络

县政府要尽快组建“城管局”,以适应城市发展与管理的需要;从实核定环卫人员并提高待遇;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规定职能明确责任,依法管理;出台文件,明确各单位、每个干部、市民的责任与义务,形成一个科学有序的城管网络。

(3)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用制度来约束、用制度来管理是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我县要借鉴外地的好经验、好做法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职工和广大市民有章可循,并将落实执行情况列入年度考核。

(4)加大投入,完善城市功能

目前,我县城市基础设施滞后,城市功能缺陷很多。停车没地方、没公厕,倒垃圾没地方、市民活动场所小,商业市场条件差,城管设施滞后,亮化工程不到位等,都需要政府筹资来解决。否则,脏、乱、差不可能根治。

(5)强化综合管理,逐步提升城管水平

第8篇:县城管理范文

20__年度,城管局紧紧围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抓住机构改革契机,不断优化城管体制机制,有效落实城市管理长效措施,全面提升城管队伍形象,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真抓实干,上档升位,环卫管理更加完善

今年以来,我局不断完善环卫管理机制,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日常保洁水平全面提升。重点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①狠抓道路清扫和公共设施保洁工作,大力提高保洁标准和质量;②开展“乱吐、乱扔、乱倒”专项整治,引导市民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共同维护城市环境卫生;③开展“城市牛皮癣专项整治”活动,落实4名专职人员配备专业工具(电动沙轮),分片区、责任段每天在大街小巷进行巡查、清理,发现一处及时清理一处。在道路保洁人员的配合下,共清理纸质和油漆小广告15万多处,确保了主次街道基本无乱张贴、乱涂写;④组织机动清扫队对城区及城乡结合部卫生死角进行清查并突击清理生活垃圾、建设垃圾1200吨;⑥加大对垃圾桶、果皮箱、中转站和交通隔离栏的冲洗、消毒和消杀力度,公厕保洁要求必须达到“六无”、“六洁”。二是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置更加高效。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了果壳箱收集时间,增添了电瓶垃圾收集车,增大机械化收集范围;增加了巡回收集和夜间收集密度;对车辆防滴漏工作紧抓不放,减少了沿路的污染;做好垃圾运输车辆的保养和维护工作,保证垃圾装运工作顺利进行;做好生活垃圾终端无害化处理监督工作,提高日处理能力。预计全年清运、处理垃圾约4万吨(含乡镇1.2万吨),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三是城乡生活垃圾统筹处理扎实推进。为了促进城乡生活垃圾“组保洁、村镇收集、县转运处理”模式有效运行,我们加快了城区及部分乡镇地埋式垃圾中转站建设,在全县范围内完成了17座地埋式垃圾中转站建设,其中城区8座、乡镇9座。目前收运体系正不断完善,收运指标不断提高。二.严格管理,强力推进,市容秩序更加规范

今年以来,我们坚持严格执法与教育引导相结合、突击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强化责任与严格考核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全面规范城市市容管理。一是认真落实管理责任区、责任人制度。与主要街道两侧所有门店签定了“门前五包”责任书,落实城监人员分段负责每天进行全面巡查。二是积极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在城区聘请了热心公益的“4050”人员80名,以“五乱”治理为导向,积极开展文明劝导活动,杜绝市民不文明行为。三是有针对性开展市容专项整治活动。在落实长效管理的基础上,今年有计划、有重点地针对洗车场地、门头广告、占道经营、破旧遮阳蓬等方面开展了十多项专项整治。在整治到位的基础上实行定人定岗管理。今年共计劝导纠正各类市容违章行为13865起,暂扣物品466起,发送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限期整改通知书1840份,取缔露天菜场4处。四是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对门头牌匾进行统一规划,严格审批,保证了立面风格统一、设置规范,对不经审批、不按规定设置的一律要求整改或拆除,对陈旧、破损广告及时督促修补、更换。今年共拆除、暂扣违规广告牌116件。五是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整顿城区15个洗车场,新增公路斑马线、停车线等标线10000多平方米,更新更换标识标牌565套,为213国道线凤凰山路段改造添置交通隔离栏900余米。六是持续开展打击电瓶三轮车非法运营工作。全年共盘查教育324台次电瓶三轮车,暂扣92台,销毁42台,其中对8名妨碍执行公务车主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七是加强城区农贸市场交易秩序管理。投入7万多元在玉津农贸市场和城北农贸市场内安装监控摄像头、电风扇、照明灯,为市场内所有经营户配备了垃圾筐,加强流动清扫,确保了场内经营环境更加舒适、安全。八是加强督查考核。完善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按照“中队管片、责任到人”的要求,层层将责任落实到每个队员,实行定区域、定时间、定目标、定奖惩的“四定”管理,进一步加大督察考核问责力度,用硬约束解决行政不作为、出工不出力的问题。今年以来,共计督办整改73处,复核群众来信来访问题40起。

第9篇:县城管理范文

【关键词】牟定县 依法管理思考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一、牟定县城及城市管理机构的概况

牟定县地处楚雄州中部,这里素有彝族“左脚舞之乡”、“匠人之乡”的美誉。全县辖4镇3乡、89个村(社区)、778个自然村、1206个村(居)民小组,2013年末户籍人口20.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5.7万人。全县国土面积1464平方公里,其中山区面积占91%、坝区占9%,有常用耕地面积约32万亩(统计使用数据19.9万亩)。全县人口密度约140人/平方公里,居全省、全州前列。街道总长达10442米,街道总面积达246858平方米,城市绿化面积达132000平方米,建成设施完善的居住小区10个,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6平方米。县城的日常管理由牟定县城市管理局(牟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该局目前共有职工92人(其中执法人员35人),内设办公室、法规股、城管股、执法大队、环卫站等科室。其主要职能为负责城市市容市貌治理,占道经营、无照商贩、包括店外经营、店外生产、加工及维护等各类违法、违章行为;查处乱停乱放、占道营运的各类车辆;查处建筑、生活垃圾、各类杂物在公共区域乱堆乱倒、污水外溢、车辆抛洒现象,全面治理围城垃圾;查处乱贴乱画、乱扯乱挂现象,规范管理户外广告、匾牌字号、门面灯饰等影响市容市貌的城市设施;查处各类破坏和非法占用城市道路、河湖坑塘、桥涵绿化、环卫等一切城市基础设施的违法违章行为的综合管理.

二、牟定县城依法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城市管理是一项点多、面广、线长的社会系统工程。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化进程日的不断推进,其发展的规模、速度、等级都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水平,同时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也给城市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但当前县城行政执法管理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及法律意识有待提高

文明的执法态度和规范的程序是保证依法行政的必要前提,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及法律意识直接关系到执法的质量问题。目前,我国城市管理执法中运用粗暴、野蛮手段达到严格执法目的屡见不鲜,不按程序执法、徇私枉法现象层出不穷。这些不文明的执法行为极大地损害了城管队伍的形象,也导致公众对法律的歪曲认识,觉得法非为保护其权益而制定,而是强迫、压制其根源。法律是对人们各种行为正确与否的衡量标尺,但并非要求使用暴力或不文明的手段来达到法律规定之要求,文明执法才是其根本之体现。

(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环境差

受历史条件和现实环境制约,我县城市管理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城市管理的许多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主要表现在:1、是县城整体管理水平不高。乱牵乱挂、乱刻乱画、乱停乱靠、乱摆摊点、占道经营、出店经营、马路市场、不规范广告招牌问题突出;2、是规划执法不严。个别单位及个人置城市规划于不顾,乱搭乱建、强占强建、违法违章建设行为时有发生;3、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绿地、公共娱乐设施、停车场地、专用市场等建设严重不足;4、是市民文明意识不强。爱护环境、参与管理的氛围不浓,部分市民文明意识淡薄,陈规陋习根深蒂固,随意燃放鞭炮、乱扔杂物、乱倒垃圾、乱堆乱放、乱泼污水等现象随处可见,环境脏乱差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三)不能严格按照程序执法、权责划分不明确

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过程中,尤其是办理涉及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很多情况下并没有遵守法定的程序。在行政处罚案件中存在程序违法,人为剥夺当事人权利等现象,一些执法人员没有养成亮证执法习惯;先扣押物品后开具清单;个别人员仍然习惯于图简单,撕张罚款单了事,没有告知相对人所违反的法规和条款,甚致不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等,使相对人往往误会执法人员没有做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城市管理中不同等级的行政机关、同级行政机关的不同部门之间权责划分不明确,以致遇事相互推诿、相互扯皮,致使拖延解决问题的时间,导致执法效率、质量不高,严重影响城市管理的进行和城市的发展。

(四)城区市政配套设施滞后

特别是城区范围缺少停车泊位、垃圾中转站(点)欠缺、街道垃圾投放点不健全、人行道彩砖破坏、街道灯箱广告破烂、绿化树木残缺、公厕数目太少、农贸市场少而且设置不合理等问题比较突出。

(五)城市管理的要求标准与当前我县实际经济发展水平不太相符

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我县的经济发展的确可以用突飞猛进来形容。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也相应地得到了提高,城市化的进程也在不断前进,但由于城市中有一大批劳动者是从农村进城打工谋生的农民,他们的文化素养、法律意识不高,能够从事的行业也非常狭窄,因此,即使当他们触犯了法律时他们自身也可能意识不到。所以城市管理的标准应该根据不同的对象作出不同的要求,以求与我县的实际经济发展水平相符。

三、县城依法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法律法规不健全

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无一部由全国人大颁布的城市管理法律或由国务院制定的城市管理法规。处罚的依据则是从规划法、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绿化管理条例、市政管理条例等法规中剥立出来的,是借法执法,其效力和群众认可度不及法律、法规大。城管执法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明显不足,城管执法主体在执法过程中处于一种尴尬境地:它不仅面临着执法相对人的质疑,而且在与其他部门打交道的过程中也处于“弱势地位”。同时,也没有法律对城管执法人员的权利义务、法定职责以及履职范围等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城管执法的范围不断扩大,从市容环境到工商管理,从城市节水到公安交通,几乎无所不包。此外,缺少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使得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被城管执法者任意使用,这就使城管执法方式简单化、粗暴化,增大了发生的几率。

(二)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

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我县现有的城管执法人员以复转军人和原城管、环卫人员为主,我县的执法队伍构成复杂,其中一部分执法人员没有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岗位基本素质培训,并且这些同志有热情、有社会经验,但是缺少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更主要的缺少行政执法的工作经验。在现实工作中表现为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上存在偏差,在执法的程序上不完备,并且有些执法人员公仆心不强,作风不正派,这都与我们重使用轻教育的城管执法观念有关,为少数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的行为提供了条件。在执法过程中,以言代法、以权代法,既不出示证件也不说明理由便直接进行处罚,执法无程序或程序被简化掉的现象造成双方地位不平等,这也严重损害了城管执法队伍的形象。

(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这几年来,我县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但相对于快速的城市化步伐和群众日益提高的物质生活水平仍滞后。地方政府在追求确定的经济目标时,往往难以顾及城市建设的质量,致使城市道路、绿化、环卫设施配套严重滞后,最终增加城市管理的难度,也影响了管理的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不配套,硬件设施不健全是城市管理“难”的根本原因。例如随着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区小型汽车数量剧增,但停车场、临时停车泊位短缺,造成乱停车、破坏人行道等行为时有发生。

(四)市民及经营户素质参差,管理难度大

目前由于文化、教育等因素,我县仍有很大一部分市民的文明意识还比较低,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排污水、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等行为放眼可见。部分经营户乱占道、不服从管理,甚至辱骂、殴打执法人员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执法队员日常工作任务非常繁重。

(五)城管依法管理的体制、机制、保障不到位

目前我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实际上承担了几个部门长期不想管、或是管不了的“烂摊子”弱势地位显现,加之基础薄弱,缺乏支撑,动辄即成为众失之的。

由于我县城市管理存在体制、机制、保障不到位、不健全等弊端,经费严重短缺,长效管理机制难以形成。而地方政府在维稳、创建等中心工作中对城市管理部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城市管理执法队员“疲于奔命”,充当“机动队”、“救火队”,往往给群众造成“该管的没管好”,“不该管的乱管”的印象。另外,由于工商、环保等部门已明确的职能划转不到位,协调机制未健全,部门之间长期存在的职责交叉、管理空当、多头管理等问题实际上仍然未得到解决,严重抑制了城市管理执法效能的发挥。

四、依法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一)转变执法理念,营造和谐的执法环境

确立新的执法目的,就要彻底消除“执法即处罚” “执法即管人”等错误的执法观念,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牢固树立“依法行政” “执法为民”观念。要端正执法思想,正确认识“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 以往特定的执法环境和狭隘的思想观念就显得工作方式的粗犷与单一,随着城市建设的改造和管理态势的发展。我县城市管理就要努力提高全社会公民的综合素质,在平时的生活、工作中依法、高效开展有益于社会、单位、家庭和个人的活动,从而避免各类行政违法、违章的情况出现,大家营造良好的环境和市容,为我县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居乐业的生活氛围,为我县社会经济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倡导文明执法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依法行政,树立法大于权、法高于行政的观念,就能对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行为起着示范、导向和转化作用。录用城市管理行政执行人员要严格标准、公开竞争、择优录用,让那些素质好、懂法律和专业技术的人员进入执法队伍中,把那些不合格的人员清理出去,形成“强者上、平着让;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竞争机制。于此同时,倡导文明执法,推行“人性化”执法“亲民型”管理的执法模式。“人性化”执法,就是坚持以人为本,认真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建议,充分尊重其人格,切实维护其权利,给予其人文关怀,促使其自觉自愿参与城市管理。“亲民型”管理,就是以一切为了人民群众为出发点,以一切依靠群众,充分发动群众为工作方法。在争取大多数群众支持和认同的基础上,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

(三)认清现状,理顺体制,完善监督机制

按照责任主体唯一、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优化城市管理体制,实现管理重心下移和属地管理。从横向角度看,由于城市管理的复杂性,应当建立职责明确,有统有分,相互协调的管理体制,提升城市主管职能部门的地位,突出城市管理协调作用,力求形成政府主导、主管职能部门统领、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无缝隙化管理新格局。要进一步增强城管执法大队的综合执法功能,以利于降低城市管理成本,减少相互扯皮、推诿,提高城市管理效率。从纵向角度,要实现管理重心下移和属地管理,充分发挥基层社区的作用,该下放的权力要下放,努力提高工作效能。强化属地管理,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一方面,加快“村改居”工作,落实和完善各项社区功能,另一方面,以社区居委会为主体,引导社会力量协调一致搞好城市管理工作,力求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合、信息联网的社区城市管理模式。实行建管并重,强化城市管理,充分认识搞好城市建设管理对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保证社会稳定,把城市管理摆上重要位置,集中精力把城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与此同时,不断完善执法队伍内外的监督机制,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更加文明、合法,使得人民群众取得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

(四)加大对城市依法管理的宣传力度

城市管理是全社会的问题,需要老百姓的理解和支持。要着重培养、强化广大市民的公共道德意识和文明意识,引导市民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的各项规定。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使广大市民理解、支持、接受和配合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作为我们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也要注意听取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建立城市管理部门与媒体的协调机制。自觉接受媒体的监督,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营造有利于城市依法管理的良好氛围

(五)是推进城市管理市场化运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