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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精选(九篇)

电力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第1篇:电力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范文

X年,X局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安委会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建设,紧紧围绕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结合X工作实际,从抓基础工作入手,以排查整治隐患为重点,以联合检查未辅助,大力提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了全年我县X系统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现将今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责任。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因机构改革和人事调整,及时相应调整充实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亲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局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安排部署X局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各部门、各股室(专业委员会、大队)尽职履责,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动职责范围内X系统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X系统内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开展专项整治,保障安全生产。

(一)开展X系统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为认真贯彻落实X月X日全省防汛抗旱暨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切实在X系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行动共检查X家局属国有企业和X家造纸厂,排查安全隐患X处,关闭X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塑料加工厂,下达安全生产整改执法文书X份、关闭通知书X份。

(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

一是做好特防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突出抓好县属国有企业和再生纸业等领域,在“两节一会”等重要节日以及其他敏感时期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对企业进行地毯式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今年以来,共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X次,参加检查人数X人次,排查出安全隐患X处,整改到位X处。二是做好防汛工作。向各企业发出防汛和防范地质灾害提示手机短信X余条,督促检查X次。

(三)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强执法防事故”专项行动。

一是为了维护全县供用电秩序,确保电力运行安全,我局共开展电力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X次,查处违法违规用电行为X起,行政处罚X万余元;二是为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我局按照“五个一批”要求,进一步加大了执法力度,全年组织或配合县直各部门参加执法活动共X次,检查企业X家,出动执法人员X人次,全年共停产整改X家,对X家非法生产企业实施了停止电力供应。

(四)开展冶炼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

今年以来,由我局牵头组织县应急局、市生态环境保护局X分局、县消防大队、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管局、县开发区等稀贵金属综合回收利用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对太和园区和柏林园区共X家在生产冶炼企业进行了集中排查。主要检查冶炼企业内部基础安全管理、燃气、高温熔炉金属、涉爆粉尘、危险化学品、有限空间作业、环保、特种设备和消防等重点环节部位的有效管控情况。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X人次,排查出安全隐患X条,下达安全隐患整改文书X份,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四)开展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为深刻汲取鑫裕环保“XX”、勇创“X.X”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预防和减少电气火灾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县安委办《关于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永安办法〔X〕X号)文件要求,结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的工作安排,X年X月X日至X月X日,我局联合县消防大队、郴电国际X分公司对县城区各大型商场、宾馆酒店、公共娱乐场所和高层建筑等重点密集场所开展电气火灾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行动共检查用电单位X家(期中大型商场X家、宾馆酒店X家、公共娱乐场所X家、高层建筑小区X家),出动执法人员X人次,排查出电气消防安全隐患X条。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一是在全局工作会议上把安全生产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学习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做到安全生产工作逢会必讲,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势组织企业主及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积极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举措,引导企业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法》、《消防法》等,全年共组织学习X次。

二是为推动全县“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三行动取得实效,按照“一年全面推进、两年强化落实、三年巩固提升”的要求,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X年X月X日,我局在县自然资源局八楼会议室召开了“X县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培训会”组织X家冶炼企业、X家造纸企业和X家局属国有企业共X人参加培训。

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促使企业主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三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在X月X日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我局配合县应急局等单位在县政府大门旁边开展了大型的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X多份。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在落实国家对安全生产重大部署上不平衡,行动迟缓,存在能拖就拖的现象。二是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安全投入不足,生产基础较为薄弱。三是少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扎实。个别企业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存在应付思想,安排部署不够具体,排查整治不够深入,安全隐患仍不同程度存在。

五、X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领导,形成上下齐管工作机制。要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大力倡导“注重安全生产、打造平安工业”主旋律,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督促各责任主体结合自身实际成立专门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配置专(兼)职人员,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努力形成高度重视、企业全面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隐患排查。

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做到防患于未然。严格按照县安委会要求,实事求是对企业隐患治理进行月统计、上报。同时,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周密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有计划地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反应速度、灵敏、高效。

(三)筑实安全基础。

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基础台账,加大安全生产资金、人力等资源投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三级网络,继续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分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落实生产责任。

(四)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继续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切实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深入生产一线,及时发现并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管理。对涉及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的企业,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坚决制止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五)加强宣传培训。

每月最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安排部署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力度,组织学习培训,提升监管人员素质。

第2篇:电力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范文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调整充实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由原来的28个增加到32个;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暨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专题会议2场,其他各类专题会议3场;进一步调整细化2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使之更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并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向全县14个乡镇、21个县直单列考核单位下发,明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将责任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拟组织人员在六月底七月初分赴各乡镇、部份县直单位开展半年督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此外,我县今年以来还逐步完善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和约谈制度,从制度上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跟踪、指导、监督,增强各乡镇、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改进和加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

(二)丰富多样,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主题,抓住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这一中心,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宣教工作:一是县政府安委会制订并下发“安全生产月”宣传实施方案,指导安排全县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安全生产月”期间全县悬挂固定标语30多幅,手抄小标语数百条,进一步浓厚了“宣传月”氛围;二是在县有线电视台滚动播放安全生产宣传标语,收视范围覆盖全县14个乡镇,效果良好;三是“安全生产月”期间,县安办牵头组织消防、交警、卫生、质监、供电等部门深入南阳、斜滩等乡镇开展安全咨询日活动,通过挂图展览、接受咨询、分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群众反响强烈,取得较好的效果;四是依托中石化公司,县安监局组织全县10多家重点危化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到南阳加油站开展灭火演练观摩活动,通过实地观看、参与操作,进一步提高了危化行业业主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增强了企业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五是组织人员观听了市政府安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巡回报告会”;六是结合安全生产责任制半年督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督查整改,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高度重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今年是全国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我县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各级各部门在去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引向深入,相继出台和下发了《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寿政办[20*]6号)、《寿宁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委[20*]3号)、《寿宁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调度统计和报送等工作的通知》(*办[20*]2号)等文件,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促进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我县的深入开展。在各乡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1-6月份全县共排查一般隐患161项,其中整改144项,整改率89%,其中重大隐患8条,已整改3条,整改率27%,被列入治理的8条,累计投入治理资金81万元,摸排掌握非法生产30个,已取缔7个,正打击23个,摸排掌握非法经营19个,已取缔17个,正打击2个。具体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强化高危行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县安监局根据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开展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下发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20*年度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计划》;县安监局执法大队根据工作要求,深入有证矿山企业和主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专项的监察督查。从落实企业的安全责任和规章制度的建设、强化企业隐患的整改、督促企业安全资金的投入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落实和演练等方面的督查,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半年来共排查企业19家,排查隐患93条,已整改85条,整改率为91%。

二是强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县交警部门针对我县往年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认真总结吸取事故教训,强化路面监管,强化危险路段监管,强化重点路面(学校门口路段和人员密集路面)监管,加大对无牌证车辆和劣种车辆的打击力度,严查酒后驾车和疲劳驾车,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局面得到有效控制,近几年来首次出现春运期间零死亡,首次出现1-6月份道路交通死亡2人的良好势头,建设部门以寿宁东扩新城区建设为重点,严格企业资质审查,规范企业生产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点带面,全面排查治理建筑行业隐患,使东扩新城区建设和重点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安全有序开展;消防部门针对我县第一季度民房火灾频发的势头,积极宣传防火用火安全知识,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对全县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企业进行排查,共排查隐患25条,已整改16条,整改率为64%,其中重大火灾隐患4条,列入治理计划4条;电力部门排查治理隐患企业家,排查一般隐患30条,已整改28条,整改率93%,排大隐患5条,列入治理2条,落实治理资金15万元。此外质监、交通、运管、农机、卫生等部门也均能积极按照隐患排查治理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取得很大进展。

三是强化易由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我县水电资源丰富,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多,三月份,由县经贸局牵头,组织县安监局、水利局、供电公司开展对全县水电站和水电建设项目开展为期二周的专项督查,主要检查大坝的安全情况、厂房周边山体的稳定情况等为主要内容,通过检查,对大坝存在局部或较严重漏水的病库、危库,责令企业除险加固,消除隐患,确保安全。通过检查,进一步强化了企业责任落实,完善了企业制度建设,规范企业生产行为。

四是强化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企业。国土部门排查无证非煤矿山企业29家,已取缔7家,正在打击22家;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公室排查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经营点12家,已取缔12家;消防部门排查非法经营企业3家,已取缔3家;工商部门排查无证照经营企业4家,已取缔2家,正在打击2家。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企业活动取得阶段性进展。

(四)行动迅速,推进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开展。4月23日,全县、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后,县长雷仕庆立即主持召开会议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迅速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文(闽改办发组电[20*]52号)转发至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求各乡镇各部门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立即开展百日督查活动。县卫生局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企业职业卫生进行专项督查,县教育局邀请县安监、气象部门对南阳花岭小学教学楼防雷、防静电设施建设进行检查,县水利部门组织人员对凤阳官田村头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在此基础上,我县还拟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更为具体的贯彻、布置、落实,切实通过督促检查等手段的强化,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性好转。

(五)严肃认真,依法组织开展事故调查。今年5月份我县发生了芹洋“5·12”机砖厂坍塌事故(死亡1人)和斜滩“5·31”富源电站大坝死亡事故(死亡1人),事故发生后,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事故调查领导小组,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开展事故善后和调查处理工作,目前,调查组经过现场勘察、制作笔录、综合分析,已基本查清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调查报告初稿即将完成,进一步严格了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今年以来,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努力,全县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安全生产形势趋于平稳好转,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但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乡镇和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认识还不足,重视还不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不平衡,还存在“走过场”现象;二是部份生产经营单位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安全生产基础差,安全投入不足,抓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不够;三是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装备不足、设施落后、人员综合素质尚有待提高。围绕着上述问题,我县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主要思路是: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重点突出抓好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为主的专项整治,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上一个新台阶;

二是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增强各级各部门领导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

第3篇:电力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范文

一、20*年事故情况

20*年,全县共发生各类事故169起,同比下降7.7%;死亡61人,同比下降1.6%;伤133人,同比下降23.1%;直接经济损失269.6万元,同比下降6.5%。死亡人数占控制指标的96.8%。其中:

工矿企业事故14起,同比下降6.8%;死亡10人,同比持平;重伤4人,同比下降20%;直接经济损失235万元,同比下降5.6%。死亡人数占控制指标的100%。

道路交通事故135起,同比下降8.1%;死亡49人,同比下降5.8%;受伤129人,同比下降22.8%;直接经济损失18.4万元,同比下降1.3%。死亡人数占控制指标的100%。

水上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0.1万元。死亡人数占控制指标的50%。

火灾事故19起,同比下降5%;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16.2万元,同比下降0.3%。死亡人数占控制指标的100%。

到去年为止,我县已经连续四年实现了安全生产各类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数三项指标“零增长”的目标,并连年有所下降。但纵观整个20*年,我县各类事故发生呈现出上半年平稳、第三季度以来事故多发的局面,道路交通、工矿企业、建筑施工、消防四个领域事故控制指标都出现过较大波动,但通过上下努力在年底前有效遏制了事故抬头频发的趋势,胜利实现全年三项指标“零增长”并有所下降的目标。

二、20*年安全生产主要工作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实施目标管理,推动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多次召集有关部门专题研究突出问题,及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山西临汾“9•8”特别重大尾矿库溃坝事故、四川巴中“9•13”特别重大交通事故和深圳龙岗“9•2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及北京奥运会结束后安全生产骤然严峻的形势,县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专门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在今后一段时间的目标、任务和措施。

认真落实“一岗双职”制度。在春节春运和抗雪灾、“两会”以及“五一”、“国庆”、台汛期等重要时段,县四套班子领导亲自带队,镇、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组成多个督查组,深入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对工矿企业、消防、建筑施工、旅游、道路交通等领域安全生产进行督查,各镇区和有关职能部门也根据各自职能,有重点地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确保了节日、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

加强目标责任管理。县政府于1月8日召开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县安委会成员扩大会议,在回顾总结去年工作的同时,对今年重点工作做了部署,与各镇区、部门和单位签订了*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各镇区、各部门也及时召开会议,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各企事业单位。春节之后,又将嘉兴市安全生产考核控制指标分解到镇区、部门,修订考核办法,完善考核内容,细化和量化安全生产年度工作目标。定期开展检查考核工作,促进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落实。

推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公告制度,采取网上、文件、广播等多种方式,对规模以上企业和村级企业进行公告并备案,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进一步摸清了企业底数。

(二)全面部署“隐患治理年”工作,着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

根据国务院、省和市政府的部署,县政府对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高度重视,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成立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等领导小组,先后三次召开会议专题部署此项工作。同时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意见》,全县10个镇(区)及18个牵头部门分别制订了具体实施方案和指导意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结合本地、本系统、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迅速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等方式作出了具体部署安排。全县上下严格实行政府、部门一把手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分类组织、分级负责,向广大企业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县领导亲自挂帅检查,全面对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交通运输企业;渔业、农机、水利、旅游等单位;医院、学校、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以及其他有关行业和领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同时紧密围绕全国“两会”、北京奥运会、台汛期等重要时段深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内容。20*年,全县共有4399家企业和单位进行了自查自纠;共排查出隐患6784项,已整改6688项,整改率98.6%,投入整改资金381.2万元;重大隐患52项,已完成整改50项,整改率96.2%,其余重大隐患正在整改实施之中。其中县政府确定的14个挂牌整改重大安全隐患中,12个已完成整改(包括一处市级挂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单位),其余2个均已进入隐患整改施工阶段,预计将今年一季度完成整改销号。一家市级火灾隐患单位、两家县级火灾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已基本完成整改。一处市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已安排整改资金45.6万元,确保在年底前完成整改。全县9.8公里临水临崖高落差等危险路段完成安全设施设置安装。

认真部署落实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根据上级要求,我县于5月26日至6月4日,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队、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组成三个督查组开展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对全县所有镇(区)、相关部门行了综合督查。各有关牵头部门也相应进行了认真的专项督查。通过督查,发现了问题、提出了进一步改进的意见,并及时下发了督查情况通报。6月25日,由嘉兴市政府赵树梅副市长带队的市综合督查组,对我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情况进行了督查,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抽查部分镇(区)、部门和企业,市督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县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同时也对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下阶段工作和我县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要求。随后我们及时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立足除大险、防大患。制订出台了《*县安全生产现场检查规定》、《*县重特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发动基层广泛排查、举报和治理隐患。奥运前夕和举办期间,制订出台了奥运安保反恐工作方案和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各镇、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并要求相应制订以排查隐患和治理为重点的奥运安保反恐工作方案,特别是公安、安监、经贸等部门在涉爆、涉毒企业中进行了多次地毯式的隐患排摸和整治,消除了一些危险因素。如我县某镇通过排摸,发现该镇自来水站违规长期存放两瓶液氯且已有轻度泄漏,如不处置迟早将酿成特大事故,经过安监、公安部门的临场处置和紧急协调,转送了上海某有能力处置的化工厂,彻底消除了隐患。为深刻吸取山西临汾“9.8”尾矿库溃坝等特别重大事故等教训,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9月中旬在全县重点行业领域部署开展了新一轮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镇、各部门共排摸上报各类重大安全隐患22处(个)并尽快落实了整防措施。同时对我县境内*、*、*硖线航道上的危桥情况进行了调研,县委书记张仁贵同志专门对危桥调查报告作出了批示,县长沈晓红等有关领导也提出了要求,责成有关部门抓紧工作,及时彻底予以消除。

开展群众患排查治理工作。发挥安全生产合作组作用,开展企业之间的互查,形成了检查、反馈、跟踪复查完整的链条。组建县化工安全生产专家组,充分发挥专家在隐患排查治理中技术支撑、智力支持作用。会同县工会系统在全县企业中广泛开展“我为安全生产找隐患”和“优秀安全班组”评创活动,动员班组职工查找岗位安全隐患,深化《安全生产提示卡》工作,使班组职工查找身边事故隐患成为自觉行动,促进班组达到“零事故”、员工“零违章”标准,这一经验已得到省安监局的肯定。

(三)全力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镇区、部门采取全面监管和专项整治、日常检查和突击性检查、服务教育和强化监察执法等方式,保持重点行业领域的高压整治态势,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道路交通:继续围绕开展创建巩固平安畅通县(镇)活动,部署开展了多次“蓝盾-南湖攻坚”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重点开展了城乡道路、客运车辆、校车、酒后驾车、危险化学品运输、机动车非法改装、奥运道路安全攻坚等各类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活动。排查各类道路交通隐患30余处,采取增设钢质防撞护栏、交通标志等措施加以整治,对4处马路市场提出整改治理意见并投入大量警力进行了现场治理。

工矿领域:继续开展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船舶修造、家具制造、有限空间作业、防范硫化氢中毒、高处坠落、印染企业等方面的专项整治工作,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1987条,从严执法。其中根据产业发展的新特点,首次开展了家具制造和印染两个产业安全生产集中专项整治,家具加工行业整治中,共出动人员100余人次、排查整改隐患312条、下发限期整改指令书23份,立案查处4起,及时出台了家具行业安全生产指导意见。矿山监管上全面推广应用中深孔爆破技术和分台阶开采;造纸企业全面配备了有毒气体浓度探测仪,并实行下浆池作业报批审批制度等。

消防安全:重点开展了人员聚集及“多合一”场所、出租房、化工高危企业隐患的排查整治、电气消防和奥运消防安保等工作,全县20*年共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253家,新增30家。排查“三合一”企业63家,整改率达100%。为深广吸取深圳龙岗火灾事故,对全县公共聚集场所集中开展了整治。

建设施工:重点开展了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大检查和起重机械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继续推进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和平安工地建设。加强对外来职工的安全教育,全县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均建立民工学校总校,施工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项目部均建立了民工学校。

特种设备:主要开展了危化重点单位特种设备和全县“隐患锅炉”安全隐患专项检查,加强安全监管提前介入和源头控制,持续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工作,组织多次石油液化气充装单位进行专项检查。

渔业捕捞领域开展了查处无证船舶和渔船非法搭客等隐患专项整治;农机监理部门重点开展了无证驾驶、违法载客、超载超速、脱检脱保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对外籍农机的监督管理。其他领域各相关职能部门也都根据县政府和县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特点,组织了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使社会各环节安全生产处于可控状态。

(四)强化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为抓手,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提高违法行为和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力度,继续完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发动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联合调查机制,对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及时组成事故联合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对发生的事故结合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做到发生一起、分析一起、处理一起、警示一片,建立了隐患整治不完成决不复工的机制,在全县同类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中开展实施“一家生病,家家预防、体检、吃药”的制度。

全面推进依法治安工作。20*立案查处各类安全生产案件51起,其中查处生产安全事故14起,行为罚款9起,行为警告22起,处罚款164.6万元,发出整改指令书64份、强制措施决定书21份。工矿商贸企业的死亡事故按时结案率100%。此外,公安交警、消防、质监、交通等部门也采取措施,对职责范围内管理的对象加大执法力度,其中:公安交警共计出动警力3500余人次,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1万余起;公安消防共检查单位1670家次、发出限期责令改正通知52份,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4份,立案查处45起,对38家单位实施了“三停”处罚;特种设备监察共出动检查人员1700余人次,检查企业1000余家,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54份、行政处罚12起;交通路政共出动2709余人次进行现场监管,立案查处路政案件283,罚款79.31万;港航部门出动海事艇1170艘次,出动检查人员7397人次,检查各类船舶3293艘,查处违法船舶861艘次。

(五)实施科技兴安,严格行政许可,促进产业升级。

落实高危行业安全费用提取、安全生产科技经费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制度,继续完善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投入预算制度,鼓励企业积极采用科技含量高、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提高安全生产科技装备水平,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引导推广化工、烟花爆竹批发等高危行业采用DCS自动控制系统,加装报警联锁装置、紧急泄压装置、紧急停车系统等安全设施。

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共对19个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项目实行安全设立、安全设施设计和竣工验收审查,对133件危化品经营许可进行审核,对11件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进行换发证审验。严格试生产备案制度,对4家新建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严格落实有关试生产方案备案要求,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执行试生产方案论证制度,编制事故应急方案,确保试生产安全可靠。按照“总量控制,条件满足,布点合理,公平公开”的原则,提高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换证准入条件,截至目前,完成235件换发证工作,全县近100件零售许可证没有通过现场安全检查和培训考核审查。开展危化品从业人员新训和复训工作,把培训上岗作为颁发许可证的必要条件。

加强安全生产与调整产业、产品、企业结构和节能减排工作的结合。对规模小、工艺技术落后、作业危险性大、资源消耗高、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小化工、小家具等引导联合重组。建立安全生产“防火墙”,坚决阻止县外安全生产条件差、安全系数低的小化工等企业入驻我县。

(六)加强县、镇、村(社区)和社会组织四级安全监管和应急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基础工作的开展。

一是推进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全县所有镇(区)安监站和县企管办35名安监人员取得了省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资格,为构建上下联动的安全执法队伍奠定了良好基础。村(社区)级组织换届中,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实行全员培训,出台了加强村级组织安全规范化管理的意见,明确七项工作职责,建立八项规章制度,并制订了系列制度范本,加强工作量化考核等,更好地发挥村级安全监管网络作用。全县实现了村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建率、村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员配备率及其持证上岗率三个100%的目标。

二是积极发展社会化管理模式。采取扩大试点、分片督促指导、召开推进会全面动员、出台实施意见等方式,大力推行安全生产合作组模式,各镇(区)分规模、区域建立了61个合作组,560多家企业参加,覆盖了全县规模以上及高危企业数的90%。实践证明,合作组在隐患排查治理、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促进了企业互相交流,受到了政府和企业的普遍欢迎。县建设部门今年新招聘组建一支由专业背景人员组成的建筑业安全协管员队伍,在县建筑业协会中成立房屋拆除企业分会,加强同业互助、互相监督,逐渐适应建筑施工面积每年2位数增长带来的安全监管需要。

三是开展安全生产规范化创建活动。继续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ABC分类管理工作,加强动态管理;在矿山、机械制造、危化、冶金、建筑施工地、消防等行业领域积极推广“标准化”创建工作,县政府出台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奖励标准,引导更多的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提高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开展标准化工作以来,我县共有8家矿山企业、2家机械制造企业、1家危化生产企业、几十家消防标准化试点单位和所有新开工建筑工程工地,获得了各级标准化验收命名。

四是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围绕“健全机构、完善体制、依托企业、建设体系、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提升素质、提高能力”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县政府专门召开了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明确了职责,落实了措施。继续抓好预案体系建设,组织修订了《*县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抓紧制订下发了“简洁实用方便”应急救援预案范本,帮助、指导和督促企业制订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做到政府预案、部门预案、企业预案和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具体预案相配套。强化应急教育和实战训练,根据季节和各自特点,把应急演联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全县上下先后组织了电力、防汛防台、压力管道、建筑施工和消防火灾、人员应急疏散等方面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抢险能力,做到应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指挥有力、反应快速、工作有序。

(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

为加强日常宣传的密集性,不断借助各类媒体,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在县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在电台开辟“安全之声”专题节目(每周一期),制作五期安全生产电视专题节目。建立互联网信息制度,制作、树立各类安全生产大型广告牌、横幅,印发各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资料,积极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使“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意识融入到群众的日常生产生活之中。

多形式开展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渔业从业人员、农机、机动车驾驶人员等的培训和教育,切实增强了受训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了安全技能。其中继续开展企业负责人强制性免费培训,在排摸发动基础上,10月份分三期对从业人员30人以上企业的430名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管理理论和安全技术等培训,当年培训特种作业人员2748人(包括特种设备操作人员1528人),力争实现规模以上企业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两个百之百的目标,继续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根据近期我县连续发生数起触电事故的特点,10月23日,邀请县供电部门专家为县、镇两级安全监管人员和部分企业系统讲解安全用电实用知识,并组织参观用电安全管理较好的企业。道路交通、建设、质监等各有关部门十分重视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其中公安交警以“迎奥运,文明出行”为宣传主题,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教育活动,在电视台、电台开设了《一路平安》、《交警风采》等节目,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不断得到提升。建设部门在全县全面推广了民工教育学校制度。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尚未实现持续稳定和根本性好转,形势依然严峻。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总量仍然较大,约占事故死亡人数的80%,工矿领域安全生产事故总量也居高不下。消防安全、建筑施工等方面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仍未得到解决,“三合一”、电气线路问题等隐患极易引发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危险仍然较突出,建筑上违法建设、发包、分包现象依然屡禁不止。

二是部分中心工作开展进度还不平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还不够深入,活动氛围还不够浓厚,事故隐患依然较多,在整改过程中重设备隐患、轻管理和制度隐患现象较严重,而这恰恰是今年以来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如电气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触电事故低级发生。

第4篇:电力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范文

一、工作目标

在近年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全面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古建筑等场所的火灾隐患,进一步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单位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工作责任和整改措施,有效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切实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发生,努力为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等活动及社会稳定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隐患排查治理范围、内容

(一)排查治理范围

1.人员密集场所:(1)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2)医院、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3)客运车站候车厅;(4)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5)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2.易燃易爆单位: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3.“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和场所。

4.高层建筑: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以及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

5.地下空间场所:使用性质为生产加工、旅馆、出租房、商场、市场、娱乐场所、库房、汽车库等的地下空间。

6.文物古建筑:列入国家、省、州、县政府保护的文物古建筑。

7.辖区火灾形势严峻及火灾隐患突出的其他产业、场所。

(二)排查治理内容

全面排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消防安全疏散、自动消防设施、公共场所室内装修、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具体是:

1.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3.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及演练情况;

5.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的设置情况;

6.消火栓状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灭火器材的配置情况;

7.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

8.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9.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的设置位置情况;

10.“三合一”场所和“九小”场所(小旅馆、小餐厅、小商场、小网吧、小学校、小诊所、小歌舞娱乐、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的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情况,消防设施的运行,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

1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

12.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县防火安全委员会负责,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具体负责全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日常事务。各乡(镇)、各部门也要设立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好本地、本部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隐患治理工作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式进行。各乡(镇)、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对本地、本部门工作进行统筹部署,层层落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推动工作落实。安监、建设、工商、质检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依法查处或移送通报火灾隐患。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能立即整改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认真填写《全国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网上追踪系统基本信息表》,并抄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各级公安消防机构重点负责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非重点单位的监督抽查,对夜间营业的单位和场所开展错时抽查,牵头组织对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各部门报送的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逐一进行核查,运用火灾隐患网上追踪系统,录入火灾隐患数据;公安派出所负责辖区“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上级公安机关授权管理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的消防安全检查,并对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

四、工作步骤

这次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5日前)

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会议对本地、本部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各乡(镇)及安监、建设、工商、教育、文化、广电、卫生、旅游等职能部门的工作方案,请于5月30日前上报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县消防大队,联系电话:3211733),并确定具体的负责人、联络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至11月)

1.奥运会前集中排查治理时段(6月1日至6月30日)。各乡(镇)在动员部署的同时,要及时发动社会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安监、监察、教育、建设、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广电、质检等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或本系统监管的单位要逐一进行排查。要突出以节日为重点,强化防火措施,有效预防火灾发生。在此期间,特别要做好州、县人民政府挂牌督办的3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整治工作。

2.集中执法时段(7月1日至7月31日)。各乡(镇)、各部门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督促隐患单位制定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对于火灾危险性大、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在奥运会、残奥会举办期间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

3.治理成效巩固时段(8月1日至10月10日)。各乡(镇)要围绕奥运会、残奥会和国庆黄金周期间的消防安全,加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4.冬防排查整治时段(10月10日至11月30日)。各乡(镇)要针对冬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风干物燥,极易发生重特大火灾的特点,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冬季防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严密各项冬防措施,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

各乡(镇)、各部门要对本地、本部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验收,并于20*年12月10日前将验收情况和《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书面报县消防大队。届时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复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是确保奥运会、残奥会等重大活动消防安全的重要措施。各乡(镇)、各部门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增强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

(二)广泛发动,全面查改

排查是治理的基础,整改是治理的关键。在每一个排查治理时段,各乡(镇)、各部门要广泛发动社会单位、社区、农村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各单位、各社区、各村对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抓紧整改,同时要将隐患情况抄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在单位开展自查整改的基础上,要做好抽查、复查工作,确保社会单位自查整改工作全面开展,不留死角。公安消防机关、公安派出所要做好督促、指导工作,推动本地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平衡发展,同时要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各单位上报及监督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逐一录入火灾隐患网上追踪系统,实行动态追踪。

(三)统筹兼顾,有机结合

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要与森林防火、奥运会等消防保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二是要与加强火灾隐患源头监控结合起来,对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有关部门要严格监管,依法审批,防止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项目进入市场或投入使用;三是要与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结合起来,督促社会单位、社区、农村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行最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真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第5篇:电力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范文

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全力维护物业住宅小区业主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部署,从即日起开展全县物业小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思想,全面推进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管理工作,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实施物业小区内消防、电梯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及整治行动,构建和谐社区,创造良好的安全居住环境。

二、排查整治范围和时间

(一)排查整治范围:全X物业小区。

(二)物业企业排查时间:9月7日-9月13日。

(三)物业企业整治时间:9月14日-9月20日。

(四)主管部门检查时间:9月21日-9月31日。

三、排查整治总体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全覆盖、无隐患、重实效”的要求,推动落实物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物业企业服务行为,健全和完善物业服务区域的安全防范管理体系,形成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业主)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督促和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物业小区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切实将物业小区的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排查整治工作内容

(一)企业自查自纠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认真对照排查整治时间表,迅速组织开展服务小区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对短时间内整改不能完成的,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提示。

(二)主管部门检查

物业办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开展物业小区安全隐患大检查,对发现物业企业思想上不重视、未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或发现问题处理不力的,将联合相关部门约谈物业企业,督促限期整改;未整改的,将建议相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五、排查整治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物业企业要成立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文件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做好物业服务小区安全隐患的大排查和整治工作。对在此次物业小区安全隐患大排查及整治行动中未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排查出问题不上报、整改不力的企业记入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对因排查整治不力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物业企业,企业信用列入黑榜。

(二)认真落实,规范行为

各物业服务企业除公司一把手抓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外,还要安排专人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自觉接受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业务指导,积极主动配合镇、社区的检查。要加强安全防范演练和业务技能培训,建立物业服务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和水平。

(三)广泛宣传,提高意识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利用小区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横幅、戗牌、微信等媒介工具,加强小区安全知识的宣传。让广大业主提高安全意识,爱护公共设施设备,积极配合小区物业和社区的安全防范治理,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居住环境。

第6篇:电力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范文

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立足于治隐患、防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一步促进各村、镇直各单位及全镇人民群众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意识的普遍增强,加强事故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检查范围、内容、分工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工地、涉枪、涉爆、涉危等安全隐患、民爆器材、及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等行业的站点、场所及设施等;

3、商店、超市、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卫生院、旅馆、饭店、网吧等;

4、危险行业、加油站点等。

(二)排查治理重点内容。在深入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责任主体及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具体内容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对存在较大的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消除落实情况;

3、涉爆、涉枪、涉毒等涉危排查情况。

4、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5、道路及交通安全隐患情况;

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村及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事故查处及责任,有关制度制定和执行,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三、职责分工。实行“条块结合、各方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镇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1、由派出所、工商所、供销社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由派出所负责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危险点段、危险物品运输、超期车辆、带病车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由城建所负责组织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4、由派出所,文化服务中心、工商所、中心校、卫生院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商店、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幼儿园、医院、饭店等火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由林业工作站负责组织实施林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由农电所负责组织实施电力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7、由派出所、工商所,负责组织实施民爆器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8、由水利站负责组织实施防汛抗洪、河道、桥梁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9、由中心校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幼儿园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0、由工商所、卫生院负责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1由各村委会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排查治理方式。

1、要严格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并将本辖区、本单位的事故隐患登记造册,及时上报镇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2、坚持与日常安全监管与集中排查整治结合起来,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五、时间安排

为各村、各单位自查自纠阶段。

为各村、各单位整改提高阶段。

为镇政府督查阶段,镇政府将派出督查组,分区域、分行业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定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镇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四个重点,即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汛期、各村集会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村要采取措施确保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效果,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第7篇:电力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范文

一、20*年事故情况

20*年,全县共发生各类事故169起,同比下降7.7%;死亡61人,同比下降1.6%;伤133人,同比下降23.1%;直接经济损失269.6万元,同比下降6.5%。死亡人数占控制指标的96.8%。其中:

工矿企业事故14起,同比下降6.8%;死亡10人,同比持平;重伤4人,同比下降20%;直接经济损失235万元,同比下降5.6%。死亡人数占控制指标的100%。

道路交通事故135起,同比下降8.1%;死亡49人,同比下降5.8%;受伤129人,同比下降22.8%;直接经济损失18.4万元,同比下降1.3%。死亡人数占控制指标的100%。

水上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0.1万元。死亡人数占控制指标的50%。

火灾事故19起,同比下降5%;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16.2万元,同比下降0.3%。死亡人数占控制指标的100%。

到去年为止,我县已经连续四年实现了安全生产各类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数三项指标“零增长”的目标,并连年有所下降。但纵观整个20*年,我县各类事故发生呈现出上半年平稳、第三季度以来事故多发的局面,道路交通、工矿企业、建筑施工、消防四个领域事故控制指标都出现过较大波动,但通过上下努力在年底前有效遏制了事故抬头频发的趋势,胜利实现全年三项指标“零增长”并有所下降的目标。

二、20*年安全生产主要工作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实施目标管理,推动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多次召集有关部门专题研究突出问题,及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山西临汾“9•8”特别重大尾矿库溃坝事故、四川巴中“9•13”特别重大交通事故和深圳龙岗“9•2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及北京奥运会结束后安全生产骤然严峻的形势,县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专门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在今后一段时间的目标、任务和措施。

认真落实“一岗双职”制度。在春节春运和抗雪灾、“两会”以及“五一”、“国庆”、台汛期等重要时段,县四套班子领导亲自带队,镇、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组成多个督查组,深入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对工矿企业、消防、建筑施工、旅游、道路交通等领域安全生产进行督查,各镇区和有关职能部门也根据各自职能,有重点地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确保了节日、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

加强目标责任管理。县政府于1月8日召开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县安委会成员扩大会议,在回顾总结去年工作的同时,对今年重点工作做了部署,与各镇区、部门和单位签订了*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各镇区、各部门也及时召开会议,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各企事业单位。春节之后,又将嘉兴市安全生产考核控制指标分解到镇区、部门,修订考核办法,完善考核内容,细化和量化安全生产年度工作目标。定期开展检查考核工作,促进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落实。

推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公告制度,采取网上、文件、广播等多种方式,对规模以上企业和村级企业进行公告并备案,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进一步摸清了企业底数。

(二)全面部署“隐患治理年”工作,着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

根据国务院、省和市政府的部署,县政府对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高度重视,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成立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等领导小组,先后三次召开会议专题部署此项工作。同时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意见》,全县10个镇(区)及18个牵头部门分别制订了具体实施方案和指导意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结合本地、本系统、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迅速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等方式作出了具体部署安排。全县上下严格实行政府、部门一把手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分类组织、分级负责,向广大企业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县领导亲自挂帅检查,全面对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交通运输企业;渔业、农机、水利、旅游等单位;医院、学校、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以及其他有关行业和领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同时紧密围绕全国“两会”、北京奥运会、台汛期等重要时段深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内容。20*年,全县共有4399家企业和单位进行了自查自纠;共排查出隐患6784项,已整改6688项,整改率98.6%,投入整改资金381.2万元;重大隐患52项,已完成整改50项,整改率96.2%,其余重大隐患正在整改实施之中。其中县政府确定的14个挂牌整改重大安全隐患中,12个已完成整改(包括一处市级挂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单位),其余2个均已进入隐患整改施工阶段,预计将今年一季度完成整改销号。一家市级火灾隐患单位、两家县级火灾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已基本完成整改。一处市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已安排整改资金45.6万元,确保在年底前完成整改。全县9.8公里临水临崖高落差等危险路段完成安全设施设置安装。

认真部署落实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根据上级要求,我县于5月26日至6月4日,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队、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组成三个督查组开展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对全县所有镇(区)、相关部门行了综合督查。各有关牵头部门也相应进行了认真的专项督查。通过督查,发现了问题、提出了进一步改进的意见,并及时下发了督查情况通报。6月25日,由嘉兴市政府赵树梅副市长带队的市综合督查组,对我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情况进行了督查,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抽查部分镇(区)、部门和企业,市督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县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同时也对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下阶段工作和我县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要求。随后我们及时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立足除大险、防大患。制订出台了《*县安全生产现场检查规定》、《*县重特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发动基层广泛排查、举报和治理隐患。奥运前夕和举办期间,制订出台了奥运安保反恐工作方案和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各镇、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并要求相应制订以排查隐患和治理为重点的奥运安保反恐工作方案,特别是*、安监、经贸等部门在涉爆、涉毒企业中进行了多次地毯式的隐患排摸和整治,消除了一些危险因素。如我县某镇通过排摸,发现该镇自来水站违规长期存放两瓶液氯且已有轻度泄漏,如不处置迟早将酿成特大事故,经过安监、*部门的临场处置和紧急协调,转送了上海某有能力处置的化工厂,彻底消除了隐患。为深刻吸取山西临汾“9.8”尾矿库溃坝等特别重大事故等教训,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9月中旬在全县重点行业领域部署开展了新一轮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镇、各部门共排摸上报各类重大安全隐患22处(个)并尽快落实了整防措施。同时对我县境内长山河、南排河、嘉于硖线航道上的危桥情况进行了调研,县委书记张仁贵同志专门对危桥调查报告作出了批示,县长沈晓红等有关领导也提出了要求,责成有关部门抓紧工作,及时彻底予以消除。

开展群众患排查治理工作。发挥安全生产合作组作用,开展企业之间的互查,形成了检查、反馈、跟踪复查完整的链条。组建县化工安全生产专家组,充分发挥专家在隐患排查治理中技术支撑、智力支持作用。会同县工会系统在全县企业中广泛开展“我为安全生产找隐患”和“优秀安全班组”评创活动,动员班组职工查找岗位安全隐患,深化《安全生产提示卡》工作,使班组职工查找身边事故隐患成为自觉行动,促进班组达到“零事故”、员工“零违章”标准,这一经验已得到省安监局的肯定。

(三)全力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镇区、部门采取全面监管和专项整治、日常检查和突击性检查、服务教育和强化监察执法等方式,保持重点行业领域的高压整治态势,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道路交通:继续围绕开展创建巩固平安畅通县(镇)活动,部署开展了多次“蓝盾-南湖攻坚”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重点开展了城乡道路、客运车辆、校车、酒后驾车、危险化学品运输、机动车非法改装、奥运道路安全攻坚等各类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活动。排查各类道路交通隐患30余处,采取增设钢质防撞护栏、交通标志等措施加以整治,对4处马路市场提出整改治理意见并投入大量警力进行了现场治理。

工矿领域:继续开展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船舶修造、家具制造、有限空间作业、防范硫化氢中毒、高处坠落、印染企业等方面的专项整治工作,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1987条,从严执法。其中根据产业发展的新特点,首次开展了家具制造和印染两个产业安全生产集中专项整治,家具加工行业整治中,共出动人员100余人次、排查整改隐患312条、下发限期整改指令书23份,立案查处4起,及时出台了家具行业安全生产指导意见。矿山监管上全面推广应用中深孔爆破技术和分台阶开采;造纸企业全面配备了有毒气体浓度探测仪,并实行下浆池作业报批审批制度等。

消防安全:重点开展了人员聚集及“多合一”场所、出租房、化工高危企业隐患的排查整治、电气消防和奥运消防安保等工作,全县20*年共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253家,新增30家。排查“三合一”企业63家,整改率达100%。为深广吸取深圳龙岗火灾事故,对全县公共聚集场所集中开展了整治。

建设施工:重点开展了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大检查和起重机械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继续推进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和平安工地建设。加强对外来职工的安全教育,全县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均建立民工学校总校,施工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项目部均建立了民工学校。

特种设备:主要开展了危化重点单位特种设备和全县“隐患锅炉”安全隐患专项检查,加强安全监管提前介入和源头控制,持续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工作,组织多次石油液化气充装单位进行专项检查。

渔业捕捞领域开展了查处无证船舶和渔船非法搭客等隐患专项整治;农机监理部门重点开展了无证驾驶、违法载客、超载超速、脱检脱保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对外籍农机的监督管理。其他领域各相关职能部门也都根据县政府和县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特点,组织了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使社会各环节安全生产处于可控状态。

(四)强化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为抓手,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提高违法行为和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力度,继续完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发动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联合调查机制,对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及时组成事故联合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对发生的事故结合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做到发生一起、分析一起、处理一起、警示一片,建立了隐患整治不完成决不复工的机制,在全县同类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中开展实施“一家生病,家家预防、体检、吃药”的制度。

全面推进依法治安工作。20*立案查处各类安全生产案件51起,其中查处生产安全事故14起,行为罚款9起,行为警告22起,处罚款164.6万元,发出整改指令书64份、强制措施决定书21份。工矿商贸企业的死亡事故按时结案率100%。此外,*交警、消防、质监、交通等部门也采取措施,对职责范围内管理的对象加大执法力度,其中:*交警共计出动警力3500余人次,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1万余起;*消防共检查单位1670家次、发出限期责令改正通知52份,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4份,立案查处45起,对38家单位实施了“三停”处罚;特种设备监察共出动检查人员1700余人次,检查企业1000余家,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54份、行政处罚12起;交通路政共出动2709余人次进行现场监管,立案查处路政案件283,罚款79.31万;港航部门出动海事艇1170艘次,出动检查人员7397人次,检查各类船舶3293艘,查处违法船舶861艘次。

(五)实施科技兴安,严格行政许可,促进产业升级。

落实高危行业安全费用提取、安全生产科技经费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制度,继续完善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投入预算制度,鼓励企业积极采用科技含量高、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提高安全生产科技装备水平,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引导推广化工、烟花爆竹批发等高危行业采用DCS自动控制系统,加装报警联锁装置、紧急泄压装置、紧急停车系统等安全设施。

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共对19个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项目实行安全设立、安全设施设计和竣工验收审查,对133件危化品经营许可进行审核,对11件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进行换发证审验。严格试生产备案制度,对4家新建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严格落实有关试生产方案备案要求,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执行试生产方案论证制度,编制事故应急方案,确保试生产安全可靠。按照“总量控制,条件满足,布点合理,公平公开”的原则,提高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换证准入条件,截至目前,完成235件换发证工作,全县近100件零售许可证没有通过现场安全检查和培训考核审查。开展危化品从业人员新训和复训工作,把培训上岗作为颁发许可证的必要条件。

加强安全生产与调整产业、产品、企业结构和节能减排工作的结合。对规模小、工艺技术落后、作业危险性大、资源消耗高、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小化工、小家具等引导联合重组。建立安全生产“防火墙”,坚决阻止县外安全生产条件差、安全系数低的小化工等企业入驻我县。

(六)加强县、镇、村(社区)和社会组织四级安全监管和应急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基础工作的开展。

一是推进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全县所有镇(区)安监站和县企管办35名安监人员取得了省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资格,为构建上下联动的安全执法队伍奠定了良好基础。村(社区)级组织换届中,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实行全员培训,出台了加强村级组织安全规范化管理的意见,明确七项工作职责,建立八项规章制度,并制订了系列制度范本,加强工作量化考核等,更好地发挥村级安全监管网络作用。全县实现了村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建率、村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员配备率及其持证上岗率三个100%的目标。

二是积极发展社会化管理模式。采取扩大试点、分片督促指导、召开推进会全面动员、出台实施意见等方式,大力推行安全生产合作组模式,各镇(区)分规模、区域建立了61个合作组,560多家企业参加,覆盖了全县规模以上及高危企业数的90%。实践证明,合作组在隐患排查治理、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促进了企业互相交流,受到了政府和企业的普遍欢迎。县建设部门今年新招聘组建一支由专业背景人员组成的建筑业安全协管员队伍,在县建筑业协会中成立房屋拆除企业分会,加强同业互助、互相监督,逐渐适应建筑施工面积每年2位数增长带来的安全监管需要。

三是开展安全生产规范化创建活动。继续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ABC分类管理工作,加强动态管理;在矿山、机械制造、危化、冶金、建筑施工地、消防等行业领域积极推广“标准化”创建工作,县政府出台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奖励标准,引导更多的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提高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开展标准化工作以来,我县共有8家矿山企业、2家机械制造企业、1家危化生产企业、几十家消防标准化试点单位和所有新开工建筑工程工地,获得了各级标准化验收命名。

四是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围绕“健全机构、完善体制、依托企业、建设体系、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提升素质、提高能力”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县政府专门召开了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明确了职责,落实了措施。继续抓好预案体系建设,组织修订了《*县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抓紧制订下发了“简洁实用方便”应急救援预案范本,帮助、指导和督促企业制订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做到政府预案、部门预案、企业预案和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具体预案相配套。强化应急教育和实战训练,根据季节和各自特点,把应急演联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全县上下先后组织了电力、防汛防台、压力管道、建筑施工和消防火灾、人员应急疏散等方面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抢险能力,做到应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指挥有力、反应快速、工作有序。

(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

为加强日常宣传的密集性,不断借助各类媒体,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在县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在电台开辟“安全之声”专题节目(每周一期),制作五期安全生产电视专题节目。建立互联网信息制度,制作、树立各类安全生产大型广告牌、横幅,印发各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资料,积极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使“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意识融入到群众的日常生产生活之中。

多形式开展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渔业从业人员、农机、机动车驾驶人员等的培训和教育,切实增强了受训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了安全技能。其中继续开展企业负责人强制性免费培训,在排摸发动基础上,10月份分三期对从业人员30人以上企业的430名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管理理论和安全技术等培训,当年培训特种作业人员2748人(包括特种设备操作人员1528人),力争实现规模以上企业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两个百之百的目标,继续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根据近期我县连续发生数起触电事故的特点,10月23日,邀请县供电部门专家为县、镇两级安全监管人员和部分企业系统讲解安全用电实用知识,并组织参观用电安全管理较好的企业。道路交通、建设、质监等各有关部门十分重视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其中*交警以“迎奥运,文明出行”为宣传主题,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教育活动,在电视台、电台开设了《一路平安》、《交警风采》等节目,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不断得到提升。建设部门在全县全面推广了民工教育学校制度。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尚未实现持续稳定和根本性好转,形势依然严峻。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总量仍然较大,约占事故死亡人数的80%,工矿领域安全生产事故总量也居高不下。消防安全、建筑施工等方面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仍未得到解决,“三合一”、电气线路问题等隐患极易引发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危险仍然较突出,建筑上违法建设、发包、分包现象依然屡禁不止。

二是部分中心工作开展进度还不平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还不够深入,活动氛围还不够浓厚,事故隐患依然较多,在整改过程中重设备隐患、轻管理和制度隐患现象较严重,而这恰恰是今年以来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如电气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触电事故低级发生。

第8篇:电力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范文

一、工作目标

以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统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除患排查行动,继续督促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监督管理责任(含公共安全)。突出“预防为主”重点,加大隐患治理力度,隐患整改做到责任、时限、措施、资金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严厉打击“三非”、“三违”和“三超”行为,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排查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范围。

各村、社区,各行业(领域)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及公共领域。主要包括:

1.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责任单位:应急办、经济发展办、派出所、所属村社区、行业分管领导)

2.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排查道路状况、桥梁涵洞、陡坡、急弯、临水、临崖、塌方滑坡地段、场镇过境路占道经营情况。(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派出所所属村社区、行业分管领导)

3.农机、水利、渔业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所属村社区、行业分管领导)

4.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责任单位:应急办、派出所、所属村社区、行业分管领导)

5.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人员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责任单位:应急办、派出所、所属村社区、行业分管领导)

6.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所属村社区、行业分管领导)

7.易受暴风雨、洪水、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所属村社区、行业分管领导)

8.油气输送管线、涉燃爆粉尘场所。(责任单位:应急办、所属村社区、行业分管领导)

9.公共领域居民区、高层建筑、老旧小区消防、电气火灾。(责任单位:应急办、所属村社区、行业分管领导)

(二)排点内容

1.重要设施、装备、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2.危险性较大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制度执行情况。

4.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5.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可能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

6.学校、教室、校舍、厕所、厨房、锅炉、防雷设施、围墙、堡坎等设备设施情况。

7.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落实情况。

8.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排查阶段(3月11日前)各村(社区)、镇直相关部门在3月1日前全面动员,制订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的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清责任,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认真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台账,于3月11日前报送镇应急办。

(二)整改督查阶段(5-11月)各村(社区)、镇直相关部门要结合重点时段的工作要求和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内容,认真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三)验收阶段(12月)镇应急办、经济发展办等相关部门对各村(社区)、镇直相关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验收。主要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是否出现反弹,是否闭环管理、监管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社区)、镇直相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总责,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并制定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组织检查,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完善检查记录,督促隐患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第9篇:电力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范文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降事故、控指标、保平安的目标,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安全发展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首先要安全发展”的理念,牢固树立“宁可事前挨人骂,不可事后千人指”的理念,牢固树立“保安全才能又好又快发展”的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着力深化和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有效整治各类事故隐患,为确保我市经济“保稳促调”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二、排查治理的对象和范围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对象和范围主要是: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船舶修造、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大型工程建设、电力等工矿行业和领域;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交通运输企业和设施;渔业、农机、水利、旅游等单位;医院、学校、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以及其他有关行业和领域。

三、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市各有关单位在抓好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同时,对本行业或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负责做好牵头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具体分工如下:

(一)矿山、化工、烟花爆竹、船舶修造等工矿行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安监局牵头组织实施;

(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及工程运输车、电动自行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公安交警大队牵头组织实施;

(三)道路交通设施及工程建设、临水临崖路段、交通运输

企业、出租车、水上交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交通局牵头组织实施;

(四)建筑施工领域、城市公用设施、市区公共交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建设局牵头组织实施;

(五)宾馆饭店、商贸旅游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旅游局牵头组织实施;

(六)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公安消防大队牵头组织实施;

(七)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组织实施;

(八)水利工程建设、山塘、水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水利水电局牵头组织实施;

(九)农机、渔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农业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山林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林业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一)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二)医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卫生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三)电力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供电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四)市属工矿商贸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级有关主管部门或单位牵头组织实施。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3月20日前)。在总结去年“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基础上,各乡镇(街道)、各隐患排查治理牵头单位(以下简称各牵头单位)要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要按照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可操作的工作方案,广

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各乡镇(街道)、各牵头单位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请于3月25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4月至10月底)。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本单位进行隐患排查。各乡镇(街道)、各牵头单位要组织、督促、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投入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和现场安全管理情况等。通过排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并对安全隐患进行认定、分类、梳理和建档。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做到边查边改,不留死角;短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要排出整治计划,落实责任、落实资金、落实措施,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隐患监控,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继续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加大整改力度,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各乡镇(街道)、各牵头单位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充分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的要求,发现一起,整改一起;整改一起,消除一起。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和拒不整改隐患的单位严厉查处。期间,市安委办将适时组织专家和人员进行督促检查和暗访抽查,对事故多发、不及时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不主动排查和整改隐患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缓慢的地方和部门及时予以通报。

(三)督查验收阶段(**年11月份)。各乡镇(街道)和各牵头单位要组成督查组,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和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和整改结果进行督促检查,并于11月20日前将隐患排查治理督查验收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将组织由市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督查组,于11月下旬开始对各乡镇(街道)、各牵头单位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和重大隐患整改落实销案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通报全市。

五、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乡镇(街道)、各牵头单位要落实专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工作,保证信息渠道的畅通。各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及时进行统计分析,并于每季度末向当地乡镇(街道)和牵头单位报送本季度书面统计分析表(附件1),对重大事故隐患,一经发现,必须立即上报。各乡镇(街道)及各牵头单位于每季度末前将本季度本地区、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汇总(附件2、3)加盖公章与文字说明报市安委会办公室。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报表中,“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业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是指在排查出的重大隐患中,对一时难以整改,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业停产治理,且已经列入治理计划的隐患(原则上排查出的重大隐患与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数要相一致);文字说明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落实和制度建立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推动和进展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经验、有效做法和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以及有关建议等。

六、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

(一)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防控的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各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领导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门机构,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将隐患治理作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日常安全管理及事故追究的重点内容和依据,动员全体员工,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组织专业人员全面排查和整改工艺技术、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事故防控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在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培训教育、制度建设、责任落实、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立即进行监控和整改,一般隐患应做到边查边改,重大隐患,应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该停产停业整治的必须停产停业;要确保隐患排查整改资金落实到位,所有隐患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二)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监管责任。各乡镇(街道)、各牵头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指导主体。要结合责任制考核工作,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政府及相关部门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的领导、协调、信息报送、数据统计等相关工作,明确职责分工,狠抓工作落实;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认真抓好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指导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部门之间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并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严格落实事故处理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首先要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对发生人员死亡等责任事故的单位主要负责人采取约谈告诫和强制培训,对发生较大事故或因隐患排查疏漏或隐患整治不力而发生事故的,采取责任倒查,严厉问责,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加强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处理决定落实情况的检查,建立健全事故调查和责任人处理落实情况档案,并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三)突出重点,全面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隐患排查治理。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切实加大力度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工程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矿山、危化、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工程运输等行业(领域)要以开展非事故违法行为查处为重点,加大力度,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针对隧道、桥梁等大型工程项目建设规模大、结构工程众多、工程技术含量高、施工难度大、危险因素多等特点,把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作为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完善大型工程项目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强化行政许可,严格依法监管,严把安全生产准入门槛,督促各施工单位建立完善科学严密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建立日巡查制度,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研究、第一时间处置,从重、从严、从快处理,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工点,一律停工整顿,形成“督查一项、整治一项、规范一项”的专项督查机制,全面落实应急保障,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四)进一步加大隐患整改督办力度。各乡镇(街道)、各牵头单位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整改一般隐患;对重大隐患应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到治理目标、治理经费、治理机构、治理时间、安全措施“五落实”,加强对隐患整改的过程监管,实行跟踪问效、问责,确保各类事故隐患能及时发现并整改到位。各乡镇(街道)和各牵头单位对隐患分布和治理情况要进行登记建档,明确治理重点,实施分级管理、分级督办、分级验收销案,加大治理力度,提高治理效率。对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原则上都要实施停产或局部停产整治,确实难以停产整治的,整改责任主体单位必须作出书面安全承诺,严格落实治理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各类重大隐患的按期整改率要达到100%,确保重大隐患不演变为事故。重大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负责治理的责任主体单位应组织有关专家、技术人员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及时向市安委办和市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摘牌的书面申请,经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按规定程序进行核销;对整改无望、拒不整改或逾期未能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市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规定上报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以及未制定隐患治理方案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督促检查,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给予处理。要建立公共设施事故隐患档案,并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加大投入,督促相关主管部门落实隐患治理工作;要完善对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台帐建设,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记录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五落实”和整改销号情况。

(五)进一步加大打“三非”、反“三违”工作力度。市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的“三非”行为,对发现的“三非”行为,必须立即取缔,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督促和引导企业开展纠正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制度,督促相关人员依法参加相关培训,确保每个从业人员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自觉履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消除事故隐患滋生根源。对存在“三违”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责令其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

(六)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各牵头单位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经常化;要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隐患举报奖励制、重点单位联系制、信息报送制、定期通报制、挂牌督办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