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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动物的生活现状精选(九篇)

流浪动物的生活现状

第1篇:流浪动物的生活现状范文

    1.20年代的流浪汉形象

    20年代的流浪汉形象有文学研究会成员潘漠华、王任叔、王以仁笔下的“阿贵”和“我”,创造社成员郭沫若、郁达夫、成仿吾笔下的“爱牟”、“他”,左翼作家蒋光慈、洪灵菲笔下的“汪中”、“沈之菲”。文学研究会作家笔下的流浪汉流浪的范围在中国。而创造社作家笔下的流浪汉却是在异国的流浪,由于在异国的被侮辱和被欺负感,流浪汉普遍带有忧郁的色调,成为“零余者”的形象。郁达夫、郭沫若等笔下的流浪汉用流浪的方式表达对黑暗时代的不满,但其流浪是温婉的;而蒋光慈、洪灵菲笔下的流浪汉虽如同郁达夫等笔下的流浪汉一样具有浪漫、感伤的色彩,却多了些许悲壮的成分。总之,20年代的流浪汉形象,有农民流浪汉、知识分子流浪汉和革命者流浪汉。他们从农村到城市,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或从国内到国外,为了物质生存,为了精神生存,或为了革命生存,在流浪。他们被深深打上了20世纪20年代社会风云的烙印。

    2.30年代的流浪汉形象

    30年代的流浪汉形象基本包括艾芜《南行记》中的流浪汉形象系列,及沙汀、茅盾、朱平君、张勉寅、贺宜等笔下的流浪儿形象。30年代的流浪汉形象,特别是艾芜笔下的流浪汉形象的时代特征远没有20年代的流浪汉形象来得直接、强烈,其时代特征是通过折射、而不是通过反射体现出来。20年代流浪汉沉闷的哀伤情绪在30年代流浪汉身上荡然无存。艾芜笔下的流浪汉形象有盗马贼、私烟贩子、卖艺人、小偷、打团伙的行窃者。这是一群远离时代潮流冲击圈的人物,都具有强烈的反抗意识和积极进取的精神,虽有时残酷,本质却是美好善良。流浪儿形象不同于20年代流浪汉形象以及艾芜笔下的流浪汉形象曲折地反映时代背景,而是直接暴露时代黑暗。具体的流浪儿形象有:沙汀写于1932年4月的《码头上》中的阿遂、阿林、小毛是中国现代小说中较早的流浪儿形象;茅盾1936年5月写的《大鼻子的故事》中的大鼻子形象;贺宜1939年4月写的《野小鬼》中的小土根是比较成熟的流浪儿形象;黄谷柳写于1947年10月的《虾球传》中的虾球相对于其他流浪儿来说,是更具特色的流浪儿形象。

    3.40年代流浪汉形象

    40年代的流浪汉形象大都出自路翎笔下,并体现出一个鲜明特征:侧重于精神流浪。40年代的流浪汉形象在战火纷飞的时代诞生,流浪的过程又是一个背负着沉重精神创伤的古老民族原始强力爆发的艰难过程,因此其对于人类的意义,已经超越了任何一个时代的流浪汉形象。路翎笔下的流浪汉形象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工人流浪汉。比较有代表性的是《饥饿的郭素娥》中的张振山、郭素娥及《卸煤台下》的孙其银、唐述云、许小东等。因无法忍受家乡的苦难生活,为了生存而逃亡,成了矿工,但没有因此而停留下来,这一群人就成了路翎笔下的工人流浪汉。他们的精神苦难体现在他们的“原始强力”和“精神奴役的创伤”之间的激烈冲突之中。第二类是投机流浪汉。以路翎的小说《燃烧的荒地》中的郭子龙和《两个流浪汉》中的陈福安为代表。这类流浪汉带着投机发财的强烈欲望,抱着乱世出英雄的坚强信念,去进行一次并不成功的流浪,身上依然带有“原始强力”。当“原始强力”消失殆尽的时候,流浪便成了一个让人慨叹的句号。第三类是知识分子流浪汉。主要以《财主底儿女们》中的蒋纯祖和蒋少祖及《谷》中的林伟奇为代表。路翎笔下的知识分子流浪汉形象不同于20年代郁达夫、郭沫若笔下的知识分子流浪汉形象。郭、郁笔下的知识分子流浪汉抒发的是弱国子民的屈辱感,而蒋纯祖们则是寻求拯救自我而不得的知识分子。

    二、流浪汉的流浪方式

    “无家可归是一种流浪,有家难归或不归也是一种流浪;肉体的漫游是一种流浪,精神的浪荡也是一种流浪。”中国现代小说中流浪汉们不停地在流动,远离他们的故土,或是怀着坚定的生活信念,或是在孤独中寻找着一种可以停靠下来的精神家园。他们在现存的生活环境中无法生活下去而不得不进行长途跋涉的流浪。他们的流浪方式可以分为两种:生活流浪和精神流浪。这两种方式不是完全分离,而是交叉在一起。

    1.生活流浪和精神流浪的内涵

    流浪是人们对自己的故土及一种熟悉生活方式的被迫放弃或主动抛弃。生活流浪和精神流浪都与时代的变化紧密相关。“特别是在社会变革期,人类所依存的原有生存空间被破坏,却又暂时找不到新的前进方向,一切都在摸索中,这就使得相当一部分人的灵魂处于动荡不定的‘流浪’状态,就是我们所谓的‘精神流浪’。另外,由于转型期特定的经济政治条件,也会使社会某一阶层在结构上发生裂变,进而产生一个特殊的‘流浪人’群体,也就是‘生活流浪’。”这里所说的精神流浪是指为寻找精神目标而离开故土辗转反侧。在其艰难的精神煎熬过程中,生活流浪的痛苦会冲淡到很小的程度或忽略不计。但在很多时候,精神流浪的过程中往往伴随着生活流浪或引起生活流浪。而生活流浪则抱有坚强的精神支柱,他们虽然为生活而艰难辗转,但他们的精神不是流离孤独。从生活流浪到精神流浪是流浪汉对物质生存需要到对精神自在需要追求的一种过渡。总之,离开故土,不停地流动,便成了流浪汉生活流浪和精神流浪的重要表达方式。生活流浪,其内涵的顶点在于揭露和倾诉当时社会的黑暗,赞美流浪者奋斗的坚强意志和乐观的精神。精神流浪是苦难的,流浪者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痛苦艰难地寻找着精神上的归宿,流浪者的精神充满了焦灼感和危机感,与此同时伴随的是生活的困顿和流浪,这更加重了精神的流浪。可见,精神流浪比生活流浪更见其悲壮性和超越性。人类正是因为有了生活流浪和精神流浪的生存方式,才保持了流浪不息的生命状态,才有了进取、求索、永动不腐的精神品格,人类的生命才显得顽强而丰茂。

    2.生活流浪

    中国现代小说中流浪汉的流浪方式中,生活流浪无时不在。不管是王以仁《流浪》中的“我”因为饥肠辘辘而痛苦不堪,还是潘漠华《乡心》中的阿贵为了生存在沉默中流浪,就连郭沫若《漂流三部曲》中的那个爱牟不也在遭受生活流浪的痛苦吗?蒋光慈《少年漂泊者》中的汪中因为家乡地主的横行霸道、残无人寰失去双亲后,不得不走向了生活流浪的路途。更不用说,那些流浪儿们,例如沙汀《码头上》的阿遂、阿林,茅盾《大鼻子的故事》的大鼻子,贺宜《野小鬼》中的小土根。这些流浪儿在生活的逼迫下,不得不采用了一种生存的方式———生活流浪。黄谷柳《虾球转》中的虾球虽然最后走向了光明之路,但在寻找光明路途之中,也经历了痛苦的生活流浪。生活流浪对流浪者而言是痛苦的。王以仁《流浪》中的“我”写给径三的信,首句便写道:“再想不到我的命运竟会蹇滞到这步田地!”这是对生活流浪的一种无可奈何的痛苦表达!更有这样的言辞:“使我想到了我灰色的命运,我心中觉着我虽在年轻的时候已经领受到暮年垂死的悲哀,……”因为生活流浪,感到了暮年的垂死,可见“我”内心的万般痛苦和绝望。人要生存,而当现实使人无法生存的时候,人便选择了充满荆棘的生活流浪之路。中国现代小说中的流浪汉为生活流浪感到了切肤之苦。他们或言于词表,如同爱牟、汪中和沈之菲。他们或用沉默的言语、扭曲的脸孔、麻木的表情来无声地告白,如同那个阿贵。生活流浪是被迫的,“人也得像河一样,歌着,唱着,笑着,欢乐着,勇敢地走在这条坎坷不平充满荆棘的路上。”这种流浪方式充满了苦中作乐的意味。流浪的道路是险恶的,但却“歌着,唱着,笑着,欢乐着”,原因在于生活流浪是流浪汉本能生存欲望实现的唯一方式。艾芜的小说集《南行记》中刻画了一群流浪汉形象,这群流浪汉把痛苦艰难的生活流浪变成了积极的生活流浪。所谓积极的生活流浪,就是抱有异常坚强的生存目的,为了这个生存目的,而进行艰苦卓绝的漫长的流浪,在流浪的过程中,精神是快乐的或苦中作乐,给人以向上、昂扬、壮美的审美感受。《寸大哥》中的寸大哥说:我们赶马人,过是过的苦,可是真够快乐。今天走在这儿,明天又走在那儿,别个人听都没有听过的地方,我们却熟得来,就像自己的家里一样。到处都有朋友,到处都有人打招呼。喜欢在哪里住下,住下就是。林子里也好,荒山里也好,房屋用不着,没人烟也没关系的。只消一床蓑衣,一根烟杆就够了!告诉你,我们赶马人,真是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这是赶马的流浪汉对生活流浪的一段真诚表达,表现了一种积极的状态。《流浪人》中“我”、矮汉子、小伙子、算命先生、大足女人和她的女儿,都把生活流浪作为他们的生存方式,但他们并没有因这种生存方式的苦痛变得无精打采,而是和常人一样充满了乐观情绪。

第2篇:流浪动物的生活现状范文

主办单位:

承办单位:四川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

一、活动名称

敬畏生命 关爱动物

二、活动背景

随着经济的发展,就在前几年,人们开始大量饲养宠物,但是大多人只是跟风,并不是真正喜欢宠物.因此,导致了大量的流浪狗狗出现在城市中,这也成为时下的一个管理难题.冬天来了,当我们躲在暖和的被窝中的时候,有没有想到有许多小动物正在受冻.作为一名大学生,献出我们的爱心,给它们一个温暖的冬天。

三、活动目的

1、倡议大学生关注流浪动物,加入到关爱流浪动物的志愿活动中来,为它们送来爱心。

2、改善流浪动物的生存现状,引起社会人士对流浪动物更多的关注,减少流浪猫狗的数量。

3、让人们重视与流浪动物的关系,增进人与动物之间的感情。

 

四、活动地点:

五、活动形式

1、爱心募捐在全校范围内展开;

2、在全校招募志愿者参与打扫流浪基地。

六、活动安排:

活动总负责人:

活动具体负责人:

(一)活动前期准备(11.20-11.25)

1、向指导老师汇报活动安排详情,获得老师批准;

2、开展前期宣传活准备活动:

(1) 由一到两人制作宣传单;

(2) 动科青协制作关爱流浪动物横幅.

3、与流浪动物基地联系,了解基本情况。

4、准备购买一些贺卡、明信片或精美礼品作为给捐赠人士的回馈礼物。

(二)活动实施阶段(11.29-12.2)

1、正式宣传

11月29日-11月30日上午八点到下午六点半在食堂小广场搭设帐篷设立宣传点宣传,发放宣传单,并招募登记要参与活动的志愿者;

2、爱心募捐

12月1日上午在指定地点回收爱心捐赠物品,并在下午对志愿者加以培训;

3、打扫流浪基地

12月2日上午八点半组织人员到流浪动物基地,九点到达目的地,打扫基地并与小动物合照留念,十二点返回。

(三) 活动后期

1、12月3号进行财务整理,核对购买贺卡、明信片及礼品的资金;

2、12月4日运送爱心捐赠物资到流浪动物基地;

4、活动负责人进行活动总结;

5、整理好照片等活动材料;

6、撰写新闻稿以及心得感悟。

七、经费预算

名称         数目         单价         总计

明信片贺卡

宣传单

                               动物科技学院团委

第3篇:流浪动物的生活现状范文

大部分肯驻足的人,做得最多的是掏出手机“咔嚓”,然后发微博:“这只狗看上去流浪多时了,很脏很可怜,谁来帮帮它。”末了,@一个流浪猫狗救助组织―碰上略细心的,还会搜一下同城的救助组织,以确保@对了人,便心安理得地走掉,认为接下来就是救助组织的事了。

事实是,以“好狗好猫义工团上海站”为例,这个仅有6万余粉丝的微博号,即使在微博活跃度已大幅下降的现在,每天依然能收到上千条转发。刨去重复微博,仍有200余条不同的求助信息。粉丝量四倍于它的北京站,收到的求助信息则更多。

这意味着,你的求助很可能就此淹没,如石沉,无回应。比起事后留言埋怨义工团不作为,倒不如有空回头看看,那只没精打采的狗是否还能找到?十有八九的,它已经不知流浪到哪一处去了,再难寻觅。你不仅没能帮它搬来救兵,也几乎永远失去了帮助它的机会。

民间对流浪动物的救助由来已久。根据前人的经验,要搭成这样一个平台,对金钱的要求并不算太高,但需要对此相当的热情,“近乎一种信仰”,一位义工对此形容。这种夸张的言辞也许正是他们有时被误解、斥为疯狂的原因。但归根结底,一切发乎于爱,他们只是恰好对小猫小狗有着特殊的热爱,就像你热爱篮球,他则是枚正统吃货。

在热情的前提下,你只要像一个创业者凑齐如下三个合伙人,就可以召唤出“又一个好狗好猫义工团”了―我们不建议你这样命名,有抄袭之嫌,并且,很明显。

一个沟通超人

这个人决定你平台的规模。他极具沟通能力,外向且不是暴脾气,既能跟无数发现猫猫狗狗的现场救助人(也可以称为“第一救助人”)沟通,也能在线下找到“土豪”做朋友。

他可以作为你们的微博专员,负责在上面处理求助信息。这件事看似是个人就能做,实则最为繁重。因为如果立志做一个好的求助平台,微博几乎是件沾上就离不开身的工具。从早上睁眼开始,就要负责在上面与人沟通,电脑、手机连轴转。保持在线,这对新创建的救助团队尤为重要。

一开始收到的网友求助可能很少,还有一些不是捡到了狗,而是家中宠物走失来求转发。对这些信息,他都需要挨个处理。很多转况看似伪造,又要格外慎重。有时候没有及时转发,就会被指责。微博专员的沟通能力在此刻派上用场,他需要极富技巧地向人解释:义工不是超人,也有8小时内自己的工作,也有生活娱乐的权利,不能每天苦大仇深地坐在电脑前。并且,即使8小时外全部用来做救助,也远远救不完,因为流浪动物实在是太多了。企图去救每一只会有挫败感,其随之带来的热情挫败,对于整个团队都是致命的。

这样的原因,尽管是为你们自己的长期运转考虑,与外人无关,却也要让其明白个中道理并接受,因而需要微博专员有良好的沟通能力。随着团队的良好运作,这一块的工作量会越来越大,因此微博不能是轮流值班制而必须是专人专责,否则,随之而来会有很多事情因为交接不清,引发麻烦。

与“土豪”交朋友则是他责任的另一重心。宠物救助是个烧钱的事,义卖和募捐是当下大部分义工团的主流入账来源。由于现金募捐在中国的敏感性,我们建议一个团队在人少、知名度低的起步阶段只采取义卖方式。而他则负责跟人们讲清你们的做法,展示资金流向的透明、专款专用情况,令“土豪”们信服,放心捐出自己的东西。

现实中的义工团收到的大都是不算“土豪”的热心网友们捐出的零散物件,对于他们,同样需要资金流向的详细说明,这种前期的信任建立是救助平台生存的根本,也决定了未来能发展到多大规模。

所以,这个人真的很重要,他有多牛,你们就能有多少活动资金,能救多少的动物。请注意眼光毒辣地找准这个小伙伴。不过,义工终究是一份8小时之外的付出,因此这个沟通超人在社交天赋外,仍需具备一种难得的条件:有一份坐班的、需要长期使用电脑的工作,且是那种可以随意上网,不会因打开各种网页被老板骂的。

一个非常细心的人

他最好是个财务,或至少具备会计学知识,因为他将管账,同时极富耐心地负责维护淘宝店铺。募得的义卖品将通过网拍换现,细心人需要不停在旺旺上与人交流。人们总是会问资金流向。他则要不厌其烦地跟他们宣传解释,并做好后续的发货、确认对方收货等一系列繁琐事情。如果你曾开过网店,就知道这有多累人。

除此之外,他还要打理和宠物有关的事情,比如去救助现场。由于嗷嗷待救的流浪动物很多,在实际救助中,义工团往往优先去救助重伤、重病的动物;外表无大碍的,则优先救刚出生的小奶猫(狗)或是纯种猫(狗)。前者萌态可掬,很多人觉得可以从小陪伴它,都愿意领养。纯种猫狗则因为流浪在外的危险很大,容易被抓去卖钱,更急需迅速得到救助,送到真正适合的领养人家中。这两种状况看似势利,实则是现实的无奈之举。如果你只凭一腔热血,一旦收到求助信息就赶赴现场,大多数情况下会碰到两种情况:根本找不到狗,或根本送不出去。

这就是现实,很多义工团在建立之初,都因为一腔热情全力出击:一旦收到网友微博@,就一定去到现场。但是,大部分第一救助人拍照发完微博拔腿就走,不稳定住流浪猫狗,等义工到了根本找不到动物。所以,这位细心财务需要微博专员的配合:一旦有人发现了急需救治的动物,微博专员就要努力留住第一救助人在现场等待。

还有的时候,狗狗看上去并无急病或残障,也不是刚出生的奶狗,只是普通的流浪犬,很可能在那一片有几个固定喂食的好心人。把他抱走反而让别人不快,也影响了它的生活,而且,在资源极为有限的状况下,它实在算不得危急的。这种状况的宠物,不建议优先救助。

小奶猫奶狗则不然,它们更易被领养,对义工团而言是很好的消息:寄养在宠物店不仅耗费团队资金,也对小动物自身成长不利。尽快把它们送出去,找到合适的领养人家是义工团的终极使命。

这位细心财务到达现场后,第一救助人往往觉得有人管了,就着急脱身,财务需要留住他,跟他强调作为发现人的责任,并和他一起完成下面的事情:如果动物身上有明显的家养痕迹,则送去扫描芯片力求归还原主。否则就去宠物医院做常规检查,结束后,鼓励第一救助人带回家,不方便的话,放在宠物店寄养―一般情况下,寄养费由发现者支付。负责任的发现者大都不介意付这笔钱,因为它并不多。宠物店每天的寄养费在30元到40元,包月则更少。如果一切顺利,宠物在一个月内成功被领养,只需花费700元左右的寄养费。

如果对方实在有困难,或是宠物查出大病,需要数千元手术费,就是你们启用组织经费的时候。然而在大多数时候,人们并不最在意钱,而是责任。很多经济状况非常好的第一救助人,也慌忙离开现场,只被留下手机号,但事后也不愿接电话,将事情视作麻烦。这时候,你们作为义工,需要跟他们沟通,告知只是希望他能发微博,作为第一救助人发起领养,并不需要他做更多的事情。

至此,细心财务的工作告一段落。

不会写文案的摄影师不是好司机

你要找的第三个小伙伴应该是个文艺青年。他擅长给宠物拍出萌照,还能写出打动人心的救助介绍,并且,开着一辆说走就走的SUV。

救下的流浪猫狗在宠物店开始寄养,就是文艺青年出场的时候了。日本岩手县农民家庭出身的猫叔,大红大紫不是没缘故的。除了自身是朵奇葩(此处应为褒义),猫叔的主人也很擅长拍出它的萌态。而你们团队的这位文艺青年,如果能将流浪猫狗拍好,也能大大增加微博转发量,提高领养几率。

文字也很重要。过于感性的文字不适合这类流浪宠物的介绍,易招致反感,觉得你们在刻意煽情。略微理性、大气一些的介绍更能感召他人。

一个经常发生的状况是,在某地有狗,但第一救助人没有车,狗又上不了出租车,结果就僵在了那里。这时候,你们的文艺青年需要出击,开着他的SUV,去运送一只或多只流浪宠物―后面的状况,会随你的义工团壮大而变得日益频繁。

你自己

集齐这三位小伙伴的你该出场了,还剩最后一步工作没有完成:成功领养。你需要审核领养人资质,并实地探访。抢手的流浪猫狗也最多不过会接到大概五份领养意向,其中只会有两人真正填好调查表返回给你。不要因此沮丧,这倒是好事,证明其余三人只是一时头脑发热,并非诚心领养,这正是你们需要淘汰的对象,因此反而省了时间。

你优选出一个更适合的家庭,便要与其约定时间,到宠物店接出小动物,去领养人家登门探访,考察调查表上是否属实。如果发现家中除了床,其他地方都积灰,没有生活痕迹,可能他是个经常不在家的人,并不合适。在这一步拒绝对方的领养,也是常有的事。看似推迟了领养,却避免了今后退养造成的更大麻烦。此后,你还需至少两次回访,确保这只小动物在领养人家相处融洽,不会被退养。以做生意来打比方的话,到这一步才算谈成。

在这个阶段中,最好带上你的文艺青年小伙伴,拍下猫猫狗狗们被领养后的变化。从最初被发现到宠物医院、到宠物店、再到领养人家中,最终被家养了几个月后……这些阶段,它分别是什么样子。这个长期的对比跟踪,是最有力的说明,以此展现你们义工团队的工作,增强网友和“土豪”们的信任。

这样的团队发展过程中,你会遇到很多热心人要求加入。对其考核的最简单方法就是“拖”。拖上三四个月,如果他还是很有热情,就可以考虑让其加入了。毕竟,这是一份持久的、需要发自内心热忱的事情。

一旦团队壮大,不再只有寥寥四人,就可以考虑接受志愿者的短期帮助,并开展“领养日”活动。这个线下活动适宜周末举行,在人流量大的地方做好布置,带上流浪小动物和义卖品,现场做义卖和领养。

至于团队壮大后的内部管理,我们建议你多在线上完成。义工这种8小时外的义务劳动,使得人们很难线下聚集开会,平日里频繁及时的线上沟通是更好的方式。领养日也是你们集会交流的好时机。

对了,不要被前文中满屏的“他”所迷惑,事实上,在救助流浪动物的义工团中,男女比例通常是1:10,天生极富同情心的女性占了绝对主力。如果你是男士,在加入这样的团队后,可能会被身边人嚼舌根说你是为了泡妞,也可能被认为是gay――来自一位直男义工的真实遭遇,届时如何应对?视乎你心情和脾气吧,呵呵而过是当下普遍较省事的方法。

如何避免办成糟糕的平台

1.动机单纯。以敛财为目的的义工团最后都没有好下场。

2.不要三分钟热度。

3.要科学救助,多跟宠物医生聊天。

第4篇:流浪动物的生活现状范文

关键词:《美国在心中》;菲裔移民; 流浪; 追寻

中图分类号:I207.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6X(2013)11-0000-02

引言

流浪是“人们对自己的故土或熟悉的生活方式的被动放弃或主动抛离”(鲁洪),是“一种在物质和精神生存境遇中的失根或无所归属,以及与此相应的流动不定的生存状态”(鲁洪)。事实上,流浪不仅是一种生存方式,同时也是“人类文化的纬度”。它是“民族政治与生命个体相冲突的体现”,是一种“精神心态”,表达出了人们对稳定生活和温馨家园的渴望。在《美国在心中》中,作者通过对菲律宾人民的本土流浪与异域流浪、生存流浪与精神流浪、个体流浪与集体流浪的描写,将美国的殖民统治给菲律宾人民带来的灾难呈现出来,从而表达出对单一文化身份认同的忧虑和对多元文化、文明交融与共存的企盼。

本土流浪和异域流浪

从空间上来讲,流浪可以分为本土流浪和异域流浪。本土流浪指人们在自己国家内的居无定所、四处飘泊的生活状态。而异域流浪则是指人们飘泊在其他的民族的生存状态。在菲律宾封建制度和美国殖民统治的双重夹击下,菲律宾人民在本土流浪和异域流浪的双重夹击下生存。

阿洛斯的父亲是一个地道的菲律宾农民。土地是他生活的依托,也是他生活的根基。然而,令人心酸的是,他想要通过辛勤工作改变生活的愿望与冷漠残酷的现实发生了激烈的碰撞。当无情的封建剥削制度使他丧失了赖以生存的土地的时候,他感觉自己被连根拔起,无所依托,成为了无家可归的“精神浪子”。失去土地后的父亲,也失去了归属感。他像无家可归的孤儿一样,四处漂泊,靠租借别人的土地来维持生计。即使后来他依靠自己的辛勤劳作买了小片土地,但也终究没能摆脱挥之不去的漂泊感。事实上,在菲律宾,有无数像阿洛斯父亲这样的农民,土地是他们家与希望的所在。而残酷无情的政府巧立名目地夺走他们的土地,使他们迫不得已开始在自己的国家四处游走。美国政府冰冷的殖民制度与菲律宾当地腐朽的封建剥削制度一起摧毁了当地农民的正常生活,这些农民“被流浪”了。

面对菲律宾国内不堪忍受的现存制度,富有冒险精神的新一代年轻人开始躁动不安,他们急于拥抱宛若天堂的自由之都――美国,追寻他们梦寐以求的幸福生活。然而,等待他们的,又将是什么呢?

阿洛斯的三哥马卡里奥,是兄弟七个中唯一读完高中的一个。全家人都把希望寄托在他身上,企盼他毕业后能扛起家庭的重任。为了使马卡里奥顺利读完中学,父亲日夜辛勤劳作,甚至抵押土地和房产。但马卡里奥毕业后,并没有给家人带来太多希望。他先是被学校辞退,后是被迫辗转其他地方谋生。经历多次辗转流浪后,他毅然决定去美国寻找机遇。然而,他屡次找工作都被拒绝,只能流浪在大街与低级旅馆中间。精神受挫的马卡里奥开始组织工人运动,试办报纸刊物,试图带领菲裔移民走出来一条新路。然而,失败接踵而至,他不停地尝试着,也不停地流浪着。于是,从菲律宾到美国,再从美国到西班牙,又再度回到美国,他从来没有停止过流浪。正像很多菲裔移民一样,马卡里奥在歧视中流浪,在流浪中迷失,在迷失中追寻。新一代菲律宾年轻人走出了的本土流浪之后,更是踏上了充满了歧视与屈辱的异域流浪。流浪以各种形式充斥着他们的生存空间,让这些菲裔移民的生活痛苦不堪。

留在菲律宾本土,则面临着本土流浪;走向美国,则面临着异域流浪。无论这些菲裔移民作何选择,流浪都是不可避免的。美国政府的殖民制度和族裔制度之下,这些菲裔移民的家缺失了。而横亘在他们面前的,是无休止的流浪。

生存流浪与精神流浪

从模式上来讲,流浪可以分为两种:一是生存流浪;一是精神流浪。生存流浪就是“人们为了生活、生存而离开故土,不停地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陈召荣)。而精神流浪则是指“人的精神上的失落感、漂泊感、彷徨感、迷茫感、虚无感、荒诞感,以及心灵的无可归依感,是在精神上寻找出路的迷茫,是对人存活的理由、现状及未来的怀疑与困惑”(陈昭荣)。

阿洛斯在美国的生活经历就是一部流浪史,经历了生存和精神的双重流浪。因家境贫穷,他十三岁就只身离家闯荡。四年后,他终于如愿以偿地踏上了赴美的轮船。自此,阿洛斯割断了与父母的联系,开始了自己在“宛若天堂的自由国度”的流浪之旅,也将自己永远和羁旅、飘泊、孤独、和放逐联系在了一起。到达美国后的短短的几个月,他就饱尝了美国人对菲律宾人的歧视与仇恨,目睹了自己同胞在美国的麻木与残暴。为了生计,也出于恐惧,阿洛斯不停地流浪于西雅图、洛杉矶、芝加哥等地之间。他不仅要面对警察的随时盘查,更要在那些冰冷的城市之中喘息。在美国的十二年间,阿洛斯不断地从一个小镇流浪到另一个小镇,从一个州流浪到另一个州。每当他无法忍受一个地方的生存环境或在那个地方难以维持生计的时候,阿洛斯就会踏上他的流浪之旅。被贴上“异族”标签的阿洛斯一直流浪于美国不同的地方,一方面是试图逃离充满暴力歧视的现实状况,另一方面也企图找到自己渴望的那片宁静之地。

而伴随着阿洛斯生存流浪的是其精神上的流浪。从阿洛斯踏入美国的那一刻起,他的美国梦就破灭了。真实而丑陋的美国与“心中的天堂”所形成的强烈反差、想要被美国所接受的梦想与处在社会边缘地带的事实使他逐渐感到了自己的空虚和无根性。身体在流浪的同时,阿洛斯的灵魂也在流浪。来美国之前,阿洛斯坚信美国会给他带来财富和幸福。然而,随处可见的贫穷事实、灭绝人性的暴力事件、冷酷无情的歧视现象使阿洛斯的精神被悬空,无所归依。阿洛斯“既挣扎于原有生活常态的拒斥和留恋,同时也流露出价值观念的再次认同和确证的犹疑”(陈力君)。于是他开始思索:我是谁?我来自哪里?我为什么要来美国?原本对暴力和犯罪嗤之以鼻的阿洛斯,在残酷的生存环境中学会了、抢劫、偷窃等恶略行径。他感到孤独和恐惧,却深陷其中;他想要寻找希望和安详,却走投无路。在这个充斥着暴力的环境中,他的精神无所依附,进行着一场虚无缥缈的流浪。

为了逃避邪恶的社会环境、寻找维持生计的手段,也为了唤醒麻木的族人,阿洛斯不断奔波流浪于各个地方之间。而在他不断地进行生存流浪的过程中,他的精神也经历了一次次漫长而艰难的流浪。

个体流浪和集体流浪

正如刘小枫所说,“流浪作家往往喜欢用个人史或家庭史来写民族史或族群史,以之作为确认文化身份、记录集体无意识和历史记忆的主要形式。”作者在该书中展现的不仅是自己和家人的流浪史,更是整个菲裔人民在美国的流浪史。

在阿洛斯的个体流浪中,整个菲裔移民的集体流浪也被呈现了出来。年幼的阿洛斯被“虚假的美国理想和生活方式”所诱惑欺骗,主动选择了离开家乡,带着敢于冒险的精神踏上了与梦想背道而驰的流浪的征程。然而,在这个自由国度,歧视、暴力、嫖赌、贫穷、堕落扑面而来。无奈之下,他不断辗转寻找安全的栖身之所,逃避灭绝人性的恶行。他开始找不到自己在这个国家应有的位置,感到被边缘化为“异族”。他不停地扒火车,是逃离,也是寻找。火车是他逃离的起点,也是他寻找的起点,更是他透视整个菲裔人民在美国生存状态的窗口。纵观全书,作者似乎是在书写自己和家人的流浪史,而事实上阿洛斯的个人史既是一种隐喻,也是一种转喻。对于来自第三世界的作者来说,个人的流浪飘泊与菲裔人民在美国的流浪相互对应,形成一种隐喻关系。而且,阿洛斯属于菲裔族群的一员,前者与后者是部分与全体的包容关系,从这个角度来看,两者之间又形成一种转喻。“个体历史被放到民族历史背景中得以理解,而民族历史也通过个体化的生活形式而得以阐明。”(张德明)阿洛斯的个体流浪正是菲裔人民集体流浪中的缩影,而整个菲裔人民的集体流浪也是无数个阿洛斯的流浪的总和。

《美国在心中》中以美西战争后,美国对菲律宾的殖民统治为背景。作者通过对自己以及家人经历的书写,展现了美国的殖民统治下菲律宾封建制度对以父亲为代表的本土人民的压迫与迫害,和对以阿洛斯为代表的在美国的菲裔移民的歧视与侮辱。菲律宾千千万万的农民和阿洛斯的父亲面对着相同的困境,他们也在本土范围内进行着艰难的流浪之旅,承受着冰冷制度带给他们的同样悲惨命运。而从阿洛斯的经历中,更是可以窥见数十万的菲裔流动劳工在美国的不断流浪的事实。阿洛斯流浪的过程中,结识了很多菲律宾流动劳工。如同阿洛斯一样,这些菲裔劳工带着期望和梦想来到美国,却沦落在社会的最底层,做着最低微的工作,遭受最无情的歧视。为了维持生计,这些菲裔劳工不断地流浪于各个地方之间。流浪使他们失去归属感和依附感,从而陷入了新的流浪之中。他们一厢情愿地把美国当成自己的家,想要融入其中,却被美国白人当成“棕猴”排斥在社会的最边缘。小说中展现的不仅是个体流浪,而且是集体流浪,在个体与集体的掺杂中,一部菲裔移民在美国的全景图呈现开来。

作者不仅停留在个别的现象和事实上,而是映射了整个菲律宾人民在美国殖民统治下的社会状况和历史事实。在这种残酷的非人道的统治之下,菲律宾人民的流浪现象不是个例的,而是普遍的;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

结论

《美国在心中》是布洛桑的代表作,通过讲述作者自己的流浪和追寻之旅再现了时局动荡给菲律宾人民带来的肉体和精神的双重苦难,以及虚假的“美国梦”给菲裔移民造成的尴尬困境。作品中出现了很多的流浪者和追寻者的形象,彰显出了作品中的“流浪与追寻意识”。而本土流浪和异域流浪、生存流浪和精神流浪、个体流浪和集体流浪交织在一起,更是展现了美国殖民统治给菲律宾人民带来的苦难;同时也展现了一副流浪与追寻、绝望与希望并存的菲裔人民的生活全景。

参考文献

[1]Bulosan,Carlos.America is in the Heart[M].Seattle: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Press,1973.

[2]陈昭荣.流浪母体与西方经典文学阐释[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3]陈力君.新时期文学的流浪主题研究[J].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学报,2005(5).

[4]刘小枫.拯救与逍遥[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

[5]鲁洪.流浪、回归、抑或超越[J].安徽文学,2010,(3).

第5篇:流浪动物的生活现状范文

[关键词]问题流浪儿童 社会适应性 优势视角

一、导言

20世纪末,随着贫穷儿童流落街头的人数显著增多,儿童流浪已成为了一个全球性的现象。据王九峰等人的研究表明,全国流浪儿童总数15万左右,占全国未成年人比例的万分之三点九。不仅如此,流浪儿童脱离了主流社会,他们中的很多人还沾染了各种恶习,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王九峰等,1999)。此外,据笔者研究发现,在街角社会中,黑社会势力同政府福利机构也一直在争夺问题流浪儿童的归属感。儿童是一个国家的未来,少年人口的素质在社会发展中扮演着相当重要的角色。那么,这批问题流浪儿童的素质如何,他们自身是否有着独特的、可以发掘的优势,又是凭借着什么在这个社会中立足的,则成为了当前学术界和社会大众关注的焦点话题。

本研究是《问题流浪儿童生活经验叙述与社会适应性研究》课题的一个子课题,拟通过对问题流浪儿童自身社会适应状况的分析,探讨问题流浪儿童适应行为的现状及特点,并从中发掘出其独特的优势,为后期社会工作的介入提供依据。

二、文献回顾

要研究问题流浪儿童的社会适应性状况,必须先对“问题流浪儿童”与“社会适应性”做一个明确的界定。据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给予的定义:“流浪儿童是指18岁以下的离开家人或监护人在外游荡超过24小时且无可靠生存保障,并最终陷入困境的人”。在本研究中,问题流浪儿童的界定是在流浪儿童的界定中范围的进一步缩小,指行为越轨、做出违法事件的流浪儿童。一般来说,这些流浪儿童的生存手段可以概括为:捡(捡垃圾)、讨(乞讨)、卖(卖艺、卖花等)、偷(偷窃、抢劫)。

此外,本研究中的另一个重要概念是“社会适应性”,早期它又被称为社会适应能力或适应,指的是个人独立处理日常生活与承担社会责任达到他的年龄和所处社会文化条件所期望的程度。然而,在我国问题流浪儿童社会适应性的研究方面,因问题流浪儿童的边缘化地位而不被纳入主流社会视野之中,如此,近年来我国学术界几乎没有对此领域的专门研究,最多只是在其他相关领域的研究中一笔带过。

简言之,从以上国内外文献有关问题流浪儿童的研究中发现,并未有专门针对问题流浪儿童的社会适应性研究。那么,问题流浪儿童的社会适应性到底处于一个怎样的水平线上,他们又有着怎样的优势和潜能呢?本研究将着重探讨这些问题,以有助于政府相关部门及民间机构对问题流浪儿童开展行之有效的救助保护工作。

三、研究方法

1.被试

综合各种问题流浪儿童的定义,主要参照中国政府给出的界定,本研究中问题流浪儿童是指,18岁以下的、离开家人或监护人、流浪到生源地以外(外市、外省)超过24小时,且无可靠生存保障,并最终陷入困境而有过违法行为的人。基于此定义,我们选取了上海、南京、武汉、济南、长沙、郑州、贵阳、兰州等八个城市的工读学校和问题流浪儿童救助站,进行全样本采集,共发放量表250份,有效回收量表233份,其中男性219人,女性14人。

2.测量工具

本研究以儿童适应行为量表为测量工具。这个量表是1996年韦小满在对AAMD适应行为量表(学校版,1981年)进行试用与分析的基础上编制而成的,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主要评估一般能力,由动作发展、语言发展、生活自理能力、居家与工作能力、自我管理和社会化等六个分量表组成;第二部分主要评估不良的适应行为,由攻击行为、行为、对抗行为、不可信赖行为、退缩、刻板与自伤行为、不适当的人际交往方式、不良的说话习惯、不良的口腔习惯、古怪的行为、多动、情绪不稳定以及服用药物的情况等12个分量表组成。

3.研究步骤和方法

(1)抽取被试,收集数据。

(2)按预先设计好的取样方案将量表发给被试的班主任和家长,按要求逐条进行评定。

(3)对评定结果作统计分析。

(4)探讨问题流浪儿童适应行为发展的规律及特点,发掘其优势。

四、结果与分析

通过对数据的整理与分析,我们获得以下结果:

1.测量工具的信度与效度

(1)信度分析

本研究采用内部一致性信度(Cronbach’s alpha)来考察该量表的信度,根据样本数据计算得的Cronbachα系数分布在0.876~0.919之间,第一部分各分量表Cronbachα系数分布在0.472~0.887之间;第二部分各分量表Cronbachα系数分布在0.434~0.950之间。虽然第二部分一些分量表的内部一致性还有待提高,但此次测验仍具有较高的可靠性。

(2)内容效度分析

本研究通过计算各分量表与总量表之间的相关系数作为该量表内容效度的指标,各个分量表与总量表的相关系数在0.58~0.96之间,并且所有的相关系数的P值均< 0.001,说明该量表的内容效度很好。

2.问题流浪儿童个体内部社会适应性发展水平

运用标准分数转换的方法,我们将问题流浪儿童在两个分量表上各个子维度的得分依照同年龄普通儿童常模同一子维度上的平均数和标准差转换成标准分数(Z),然后以各子维度上的平均Z值来表示问题流浪儿童在各个子维度上的得分。分析的重点在于通过细化到各维度中的因子比较,寻找出在每个分项目上问题流浪儿童的最好表现集中在哪些地方,从而为优势视角社会工作的介入寻找切入点。

(1)生活自理能力

如图1所示,在生活自理能力的子维度上,分数较低的两项是卫生习惯和睡眠习惯,这也合乎我们的日常经验。因为问题流浪儿童长期流落在街角社会,能维持基本的生活已不容易了,他们没有能力也没有条件来维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睡眠习惯,这一点在访谈中也有印证。与此同时,问题流浪儿童发展得较好的几项分别是穿着打扮、方位感和综合处理能力,其中综合处理能力包括躲开传染病患者、躲开危险物等七项。这表明,问题流浪儿童虽然生存环境很差,但他们非常注重自己的自我形象,并且知道如何保护自己不受到伤害。而在具体的社会工作介入中,可以以此为契机,激发问题流浪儿童的抗逆力。

(2)居家与工作能力

如图2所示,在居家与工作能力上,问题流浪儿童发展较差的几项分别是收拾房间、预算和理解日期。因问题流浪儿童长期生活在居无定所的环境中,没有固定的生活费来源,也没有对生活的规划,这样的生活磨平了问题流浪儿童在此方面的能力。如此,给予这些孩子一个家,一个稳定的适合生存的地方,对于提高问题流浪儿童这三方面的能力是非常必要的。此外,问题流浪儿童发展较好的分别是做饭做菜、钱的理解、替别人购物和工作技能这四项。这说明在“社会大融炉”教导的情况下,长期的流浪生活逼迫问题流浪儿童发展出了自己照顾自己的能力,对钱的理解也格外的清晰,而工作技能作为生存的必须条件也发展得很好,至于为什么替别人购物这一项得分也偏高,本研究中深入访谈发现,这是因为恶劣的生存环境让这些孩子们认识到,要存活下去则必须同他人合作,这样,他们替别人做事的意愿和能力也相应增长。而社会工作者应格外重视问题流浪儿童的这一大优势。

(3)自我管理

如图3所示,在自我管理的维度上,问题流浪儿童发展较差的是坚持性,其次是自制力。这说明问题流浪儿童做事情很容易随自己的心情率性而为,很少进行长远的打算,究其原因看:其一,这同问题流浪儿童在街角社会不断地迁徙与生存资源的波动性及多元化的社会适应手段相关;其二,这与问题流浪儿童普遍没有受到过良好教育的经历相关。而这两项可以通过行为训练予以矫治和提高,并且,在社会工作的介入中应加强这两方面的辅导和训练。

(4)社会化

如图4所示,在社会化的维度上,问题流浪儿童认识和了解别人、关心别人这两项发展并不完善,但帮助别人、与他人交往、参加集体活动、合作与分享这四项却发展得很好。这同图2中替别人购物这一项分数很高,可以相互印证。至于为什么关心了解他人分数低、互助与合作的分数高,据本研究的访谈资料发现,互助与合作是问题流浪儿童在环境恶劣的街角社会中生存下来的必备手段,要获取团体其他成员的合作与帮助,则必须同样对其他成员付出自己的合作与帮助,但这种合作与帮助是建构在生存环境的压力之下的,而这种环境的压力会迫使问题流浪儿童在团体中合作与互助之时,也促使其更加关注自身的安全,如此,对别人的了解和关心就相对减少了。

(5)攻击行为与行为

如图5所示,在攻击行为和行为这两个子维度上,问题流浪儿童在威胁或实施武力这一项目上的得分很高,但在毁坏自己的财务、毁坏他人的财务、干扰别人的活动、不考虑他人和不尊重别人财务这些项目上的得分都较低。这说明,问题流浪儿童在攻击行为上仅表现为威胁或实施武力,而其在行为上的表现则并不突出。进一步,本研究中深入访谈发现,在街角社会中生存,自保成为问题流浪儿童的第一需求,如此,从别人手里获取资源也是生存的必要手段之一。

(6)不可信赖行为、退缩、刻板与自伤、不适当的人际交往方式

如图6所示,在不可信赖行为、退缩、刻板与自伤、不适当的人际交往方式这四个子维度上,问题流浪儿童的自伤行为的分数略低于其他行为,而欺骗或偷东西、刻板行为以及不良的说话习惯这三项得分略高于其他行为,不过总的来说差别不大。简言之,在对这些分数的分析上,自伤行为较少同样印证了上文所述的问题流浪儿童自保能力很强的结论,而欺骗、偷盗、不良的说话习惯则是出于流浪的经历和街角社会的环境浸染所致。

五、结论与讨论

1.结论

通过对数据的分析及结果的呈现,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问题流浪儿童的自我保护能力很强。他们大都能够自己照顾自己,综合处理能力较强,自伤行为较少,很少发生毁坏别人财物或干扰别人等行为,以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第二,问题流浪儿童行为的主动性较强。词句表达能力较强,主动性好,有能力保管好自己的财务,有责任心,能够合理而有效地安排自己的业余时间。

第三,问题流浪儿童有很强的团队合作能力。帮助他人、替别人购物的能力较强,能较积极地参与集体活动,并在集体活动中表现较好,愿意同他人交往、合作及分享。

2.讨论

从优势视角讨论问题流浪儿童社会适应性的发展,可以促进我们更深入和细致地了解问题流浪儿童的需求,以便日后能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流浪儿童成长中的关键性的问题,这对促进我国问题流浪儿童的安置工作进展也有一定的意义。

第一,关于优势的定义,一种是问题流浪儿童社会适应性发展各子维度中发展较好的因子;另一种是被当作抗逆力而加以激发和利用的社会适应性发展中不好的因子。若将这种抗逆力加以适当的激发,引导问题流浪儿童将这种生命的力量发挥到以后的建设性生活中去,将给他们自身带来莫大的帮助和改变。

第二,在求得自我保护的问题上,问题流浪儿童表现出了其强大的能力和聪明才智。T他们很少会做出给自己树敌、带给自己不必要麻烦的行为。同时,长期的流浪生活培养了问题流浪儿童审时度势的能力,教会了他们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最大限度为自己获取利益、并同时将对自身的威胁降到最低。

第三,问题流浪儿童在自伤行为这一项目上的得分较低。然而,在访谈中我们发现,工读学校的问题流浪儿童会表现出较多的自伤行为,如吞食笔、铁钉等。

同以上结论作对比,可以看出:这是问题流浪儿童企图逃离工读学校而采取的“非常手段”,而非其本性。如此,只要对危险物品进行严格控制以及刻意忽视问题流浪儿童的这些行为,那么,问题流浪儿童在工读学校里的自伤行为就会逐渐淡化直至消失。

参考文献:

[1]Lambert N.Diagnostic and Technical Manual of AAMD ABS(School Edition).CTB/McGraw-Hill.1981.

[2]韦小满.特殊儿童心理评估.华夏出版社,2006.

[3]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问题流浪儿童保护机制和对策研究”.中国妇运,2005,(6).

[4]李脖宁,熊少严.广州市流动儿童社会适应性调查与思考.现代教育论丛,2007,(5).

[5]邹泓,屈智勇等.中国九城市流动儿童发展与需求调查.青年研究,2005,(2):1-7.

第6篇:流浪动物的生活现状范文

【关键字】救助管理站,流浪乞讨人员,床位空置

1流浪乞讨人员的定义

2003年民政部门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因为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

2床位空置的影响因素

本次我们调查的地区是北京市,北京市共有16个区县,中心城区两个:东城区(含原崇文区),西城区(含原宣武区);城区4个:朝阳区,丰台区,海淀区,石景山区;远郊区县10个:通州区,昌平区,顺义区,大兴区,怀柔区,门头沟区,平谷区,房山区,延庆县,密云县。这16个区县中除了东城区和西城区只有救助管理咨询站外,其他每个区县都有救助管理站,此外朝阳区还办理了北京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通州区办理了北京市第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在我们调查过程中,这些区县均不同程度出现了流浪乞讨者,他们衣裳破旧、居无定所,甚有不少身体残疾者,笔者不禁想问,为什么北京市有如此人性化的、为受助人员提供食物和住处,应当能够满足受助人员的基本健康和安全需要的救助站,他们为什么还四处流浪乞讨?通过调查走访,笔者了解到主要有以下2个原因。

2.1救助者自身的原因

2.1.1经济原因。通过走访,了解到来北京流浪的人员,大部门来自外省市的农村地区,他们或者是原居住地发生了灾荒,家庭贫困,没有生活来源,又由于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不得四处流浪,又或者是外出打工发生钱物丢失等突发事件而流浪。其中不乏有有70到80岁以上的白发老者,他们也有子女,可由于经济困难,子女负担不起照顾老人的责任,所以老人为了不给家人添负担,甚至还想通过北京这个发达地区,能赚取一点生活费回老家。这些人的的生活来源一般来源于好心人救济,以及捡瓶子,捡瓶子的收入大概每天在7-8元之间,因此除了自己的生活,他们也能攒点生活费回家,而救助站不同于“福利院”或者“收养所”,它只能提供短时间内的救助,不可能养受助的人员一辈子,最终的救济还是要落实到户籍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家属那里。这种“救急不救贫”的短期救助模式,由于不能为寻求救助的人员提供生存保障,所以,很多流浪人员对救助站采取的是一种排斥的态度。

2.1.2性格原因。在调查的对象中,也有不少的流浪人员曾经被救助过,甚至多次救助过,但是问他们是否还愿意去救助站,他们都表示不愿意,原因是救助站管理严格,活动的空间和范围有限,因此他们宁愿去过四处流浪但是自由快乐的生活,他们已经习惯了这种四处漂泊的生活方式,因此也不愿意接受救助站救助。

2.1.3季节原因。据调查,救助站在冬天的床位数的利用率明显高于夏天,这是由于北京的冬天特别严寒,原先居住在桥洞或者不能遮风避雨的街头的流浪乞讨者们,是愿意接受救助站的救助的,而夏天就不用考虑这些,调查到有大部门的流浪人员夜里会直接睡在各大汽车站或者火车站的广场中。因此,气候也是影响救助站床位利用率的因素之一。

2.1.4渠道原因。在此次调查中,还发现90%以上的流浪乞讨人员都知道救助站的地址,他们或者通过其他流浪人员、或者通过自己找到标识牌、或者民警把他们送到救助站。但是本次调查中也调查出有一些流浪人员初来乍到,他们由于各种原因需要救助,但由于他们不识字,救助站的巡视也不可能每天上街巡视,因此他们不能及时得到救助站的救助。

2.1.5道德原因。道德原因主要体现在职业乞讨者身上,他们也许身体健康,但好逸恶劳,就是以乞讨为生财之道,并且在北京乞讨收入很可观,甚至可以利用乞讨收入给孩子上学、回原居住地买房买车,因此这部分人群是绝对不愿意去救助站的。

2.2救助站的原因

2.2.1流动性。《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的第十条规定“救助站应当根据受助人员提供的有关情况,及时与受助人员的亲属以及受助人员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住所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该地的公安、民政部门取得联系,核实情况。”和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救助站应当根据受助人员的情况确定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上级民政主管部门备案。”从这2条可以看出救助站的受助人员的流动性是很强的,因此就会出现救助站床位住不满的情况。

2.2.2救助原则。《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的第十六条规定“受助人员自愿放弃救助离开救助站的,应当事先告知,救助站不得限制。”因此救助站的原则是“自愿求助、无偿救助”,所以对于不愿意来受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人员不得强制要求流浪人员受助,所以这也是救助站床位空置的影响原因之一。

3解决措施

我们试图要解决的问题不是如何让救助站床位数完全利用,而是希望救助站真正落实救助责任,让真正需要救助的人员能够得到最充分的救助,此外更希望通过导致床位空置的影响因素来分析出如何更好的改变救助站这种“救急不救穷”,救得了一时,救不了一世的救助状况。

3.1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针对社会公众,可以向他们弘扬这种“以人为本”、“助人为乐”、“关怀弱势群体”的中华民族思想,这样不仅可以调动社会公众参与到救济弱势群体的积极性,还可以通过他们更好的救济流浪乞讨人员,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从这个角度来说,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不仅仅是救助站的责任和义务,还是全民道德的体现,可以说救助和关怀流浪乞讨人员是一项“全民运动”。

3.2加强宣传教育。对于非职业型流浪人员由于渠道原因得不到及时救助,救助站可以同志愿者一起通过新媒体以及旧媒体方式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宣传教育,让他们真正了解到去救助站的渠道,同时告知他们救助站的地理位置、作用以及相关政策,让这些需要受助的人真正了解到救助站是一个可以给他们提供食宿和安全的场所。对于以乞讨为生财手段的好逸恶劳的职业性流浪乞讨者, 需要特殊教育,应当教育他们这种职业乞讨对于自身、对于教育孩子以及整个社会的和谐氛围的营造都是不道德的,需要在整个社会上形成这种拒绝救济流浪职业乞讨者们风气,从而杜绝职业流浪乞讨。

3.3引导非营利组织参与社会救助。由于救助站的人力、财力和物力都相当有限,凭一己之力难以使救助活动更好的实施。而为什么需要引入非营利组织到救助活动中,主要是因为相对于政府组织而言,非营利组织更积极主动、方式也更为灵活、服务也更为专业,并且这些组织可以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可以引入非营利组织加入到社会救助中。非营利组织针对流浪乞讨人员可以提供的救济方式主要以下几种,第一种是非营利组织可以对流浪乞讨人员提供物力的帮助,因为非营利组织的背后往往有企业支撑,因此他们是有经济实力的。第二种是针对那些想去工作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相关的职业培训,我们都知道救助站提供的是“救急不救穷”,很多流浪人员被救助站救助完后,他们还是不能改变自身的贫穷状况,他们不得不重操旧业,如此反复循环,还是不能从根本上救济到流浪乞讨人员。因此,“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这能从根本上让流浪乞讨人员实现从被动的接受救助到自主救助的转变,而且他们参加工作以后,一来职业素养和自身素质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他们有了自助的能力,他们就不太可能再靠流浪乞讨来生活;二来他们对于别的流浪乞讨人员做了一个典型的榜样,由他们作为一个现实的例子来劝慰别的流浪乞讨人员来接受职业培训更有说服力。第三种是非营利组织组织可以对社会救助提供人力帮助,因为非营利组织的服务专业,他们可以提供各种各样的专业人士,从而可以帮助救助站更好的开展工作。

3.4完善各部门的联动机制。《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中的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并对救助站进行指导、监督。公安、卫生、交通、铁道、城管等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的确,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是一项复杂、长期的工作,因此在实施救助过程中,各个部门都应当齐心协力、各司其职,通过构建这种各部门之间有效的联动机制,发挥出各个部门的能力,是救助活动能更好的实施。

参考文献:

[1]秦晓阳.城市救助站受助人员状况及其引发的思考——以青岛市救助管理站为例[J].科学与管理.2012(3).

[2]卢国显,王太元,李春勇.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生存状况、社会距离与管理创新思路———基于全国五个城市的调查[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3).

第7篇:流浪动物的生活现状范文

【关键词】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制度;完善建议

一、流浪乞讨人员的现状特征

我国民政部定义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把在某市无固定居所,无合法经济来源,无正当职业的外来人界定为流浪者,把以沿街乞讨的方式获取钱财物的人员界定为乞讨者。

流浪乞讨群体具有流动性强,覆盖面广,活动方式多样的鲜明特征。根据年龄,健康状况,行为方式,来源地的不同我们将其划分为不同的类别。

1.按照年龄不同,分为老年流浪乞讨人员、中青年流浪乞讨人员和未成年流浪乞讨人员(学龄少年和儿童)。流浪乞讨人员的老龄化和低龄化已成为今后这一群体年龄构成的主要趋势。

2按照健康状况不同,分为身体健全的流浪乞讨人员、患有疾病的流浪乞讨人员和身体残疾的流浪乞讨人员。

3按照行为方式不同,分为强索的流浪乞讨人员(多为儿童),挟技艺的流浪乞讨人员(卖唱等),示残示弱流浪乞讨人员、跪托流浪乞讨人员等。

4按照来源地的不同,分为本地流浪乞讨人员和外来乞讨人员。

二、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制度和存在的问题

1982年5月国务院颁布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遣送办法》主要针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温饱,住宿等生活问题而制定的收留和救济措施。

随后,国务院出台《关于收容遣送工作改革问题的意见》扩大了收容遣送对象的范围,使收容遣送能更好的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2003年国务院废除《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遣送办法》,颁布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救助管理办法》,民政部也颁布《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救助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救助制度。

虽然新法的颁布,“救助办法”取代了“收容遣送”,政府的“义务本位”(临时性救助义务)取代了“权利本位”(强制性收容遣送),并且遵循了自愿救助和无偿救助和帮助的原则,更好地体现了社会的人性化,彰显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民主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国家制度以及政府为民负责的态度。但是,当前的制度仍存在不足,很多地方依然能看到旧制度的影子。

第一,在立法方面,《救助办法》中救助对象范围泛泛,目标模糊,给非法流浪乞讨人员留下了法律空子,导致真正需要救助的人却得不到救助,制度失去了内在的意义;《救助办法》过于吸取了旧办法的教训,忽视了人类内心的私欲,人性恶的一面。赋予了流浪乞讨人员过多的权利和救助人员的过多的义务,权利和义务的不对称导致被救助人员无视法律,大行投机倒把之事,而救助人员却因法律的过分约束,束手无策。

第二,在法律实施方面,行政部门不够重视,形式主义严重,没有因地制宜地落实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难免治标不治本;行政部门之间分工过于明确,相互推诿责任,缺乏配合,导致救助工作开展困难;救助部门规划不科学,工作人员素质不高,缺乏专业知识,仅给予物质救助,没有精神抚慰,导致被救助人员处于隔离于世的境地。

三、完善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制度的建议

为了更好的解决流浪乞讨人员的生存状况,让所有人过上真正的幸福而有尊严的生活,可以从以下“五个结合”方面入手,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第一、强制性规定与精神软实力相结合。我国颁布的《救助办法》和《实施细则》从法律制度层面做出了规定,为问题的解决指明了宏观方向。但是,仅有法律的规定,没有精神的抚慰,治标不治本。因此我们应弘扬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的民族精神,用博大精深的文化唤醒流浪乞讨人员的心灵,扭转他们的价值观,人生观,将强制性规定与精神软实力相结合以其达到标本兼治。

第二、国家救助与地方救助相结合。国家出台实施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地方相关部门应因地制宜地积极地落实,保证中央和地方共同救助,增加社会力度。

第三、政府救济与社会救济相结合。政府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关注度,制定合理的法规,设置一些配备文化素质高,专业技能强,工作经验丰富的专业救助机构,保证流浪乞讨人员的人身安全,改善的他们的生活水平。与此同时拓宽社会性团体组织救助主体,鼓励志愿者协会、慈善机构、心理咨询人员、医疗人员、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帮扶工作,及时向他们了解情况并虚心听取和采纳社会各界的建议,从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致取得更佳的效果。

第四、此制度与彼制度相结合。国务院和民政部颁布了《救助办法》和《实施细则》,但单一的救助制度难免单薄无力,还应以其他社会保障制度为补充,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生存权,劳动权,受教育权和参加技能培训等的权利。

第五、保护措施与惩罚措施相结合。政府和救助站对待救助工作认真负责,关注和了解被救助人员的情况,及时给予需要救助的人员以帮助,保障他们的食宿,人身安全,避免他们沦为不法之徒的犯罪工具。与此同时,对有欺骗性,侵犯性的“职业流浪乞讨人员”,设定禁止令,对扰乱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严格惩罚。

【参考文献】

[1]洪大用.转型时期中国社会救助[M].辽宁教育出版社,2004.

[2]梁洪霞.我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中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J].行政与法,2010(03).

[3]梁茂春.美国城市限制流浪乞讨的措施及其启示[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1(3).

[4]王健.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与社会控制[J].社会科学研究,2005(4).

第8篇:流浪动物的生活现状范文

黑龙江省小兴安岭地区火山活动强烈,火山构造发育,具有漫长的火山活动史,出露的火山活动主体为中生代火山岩。本文对各期次火山岩采集了岩石地球化学样品,采用“火山地层-岩相-构造”填图法的研究思路,并结合遥感解译方法进行了火山岩相、火山旋回、火山构造划分和矿产方面的总结。

一、火山岩岩石学特征

测区中生代火山岩十分发育,由老到新划分四个期次,即二浪河期、板子房期、宁远村期和甘河期。

其中,二浪河期火山岩较为发育,分布于翠峦-带岭-铁力一带。以流纹质熔岩类为主,流纹质火山碎屑岩次之。岩石以灰白色、灰黄色和灰紫色为主,斑状结构,基质具隐晶质结构、凝灰结构,流纹构造、块状构造。部分岩石具硅化、绢云母化、磁铁矿化、黄铁矿化、粘土化及绿泥石化等。

板子房期火山岩发育较少,分布于友好-翠峦一带,以熔岩类为主,火山碎屑岩次之。主要为安山质岩石,岩石呈灰-灰黑色为主,斑状结构,基质隐晶质结构、凝灰结构,块状构造。部分岩石具硅化、黄铁矿化、粘土化及绿泥石化等蚀变。

宁远村组火山岩发育较少,熔岩为流纹质英安岩,岩石呈灰白色,斑状结构,基质隐晶质结构;块状构造。部分岩石具硅化、绿泥石化等弱变质。火山沉积盆地内为围绕火山构造中心形成的沉凝灰岩。

甘河组火山岩发育最少。主要为熔岩类。为玄武岩和安山玄武岩,岩石呈灰-灰黑色为主,斑状结构,基质隐晶质结构、块状构造。部分岩石具黄铁矿化、磁铁矿化及绿泥石化等弱变质。

二、火山岩岩石地球化学特征

二浪河期火山岩主体为一套酸性火山熔岩及火山碎屑岩,分异指数DI为67.51~95.2,固结指数较低,0.98~11.04,岩石A/CNK值为0.98~3.26,属准铝质-过铝质,且CIPW标准矿物中可见刚玉分子,且体积分数大于1,里特曼指数为0.3~3.11,属钙碱性-高钾钙碱性、准铝质-过铝质酸性火山岩。二浪河期火山岩稀土总量含量较高,ΣREE为100.6~237.2×10-6,轻稀土富集,重稀土亏损,LREE/HREE比值为3.9~10.9,且LaN/YbN为2.4~10.97,Eu呈强亏损-中等亏损。亲石元素Rb、K富集,Sr亏损,高场强元素P、Nb、Ti强烈亏损,而Zr、Hf元素强烈富集,轻稀土元素La、Ce等相对Yb、Lu等重稀土富集。

板子房期由一套中酸性火山岩为主,Al2O3含量较高,全铁含量较高,全碱w(Na2O+K2O)相对较低,为4.22~7.7%,Na2O/K2O为0.92-2.07, TiO2、CaO含量相对较高。岩石中A/CNK为0.79~1.168,属弱过铝质岩石,里特曼指数为1.97~3.34,多数岩石属钙碱性岩系。稀土总量较高,轻重稀土分馏明显,富集轻稀土、重稀土相对亏损, Eu呈微弱负异常-弱正异常。富集大离子亲石元素Rb、Ba、K、高场强元素Zr、Hf,亏损Ba、Nb、P、Ti,其Ti亏损程度不及二浪河组,其源区存在地壳物质的混染。

宁远村期火山岩主要由酸性火山岩组成,全碱含量w(Na2O+K2O)为6.45~7.24,里特曼指数为1.13~1.42,属钙碱性岩系,Al2O3含量较低,为10.75~11.3%,A/CNK为1.05~1.27。富集轻稀土,LREE/HREE为4.06~5.19,LaN/YbN为3.09~4.51,Eu呈强烈亏损,δEu为0.14~0.28。从微量元素蛛网图中宁远村期与板子房期曲线形态较为相近,均具有富集K、Zr、Hf,Nb、Sr、P、Ti元素亏损,整体具有岛弧或火山弧性质。

甘河期火山岩属基性岩石,w(Na2O+K2O)为3.83~6.4,全碱含量相对较低,Na2O/K2O多大于1,Al2O3含量较高,为15.71~18.78%,但A/CNK为0.77~2.34,多数小于1。轻重稀土分馏明显,岩石富集轻稀土,LREE/HREE为5.86~7.68,LaN/YbN为5.59~8.48, Eu基本无亏损,δEu为0.95~1.08。甘河期火山岩亏损大离子亲石元素Ba,强烈富集K,高场强元素中P、Ti、Nb等元素亏损严重。

早白垩世三期火山岩均具Nb、Ti、P元素亏损及Zr、Hf元素的富集特征,说明其源区具岛弧或火山弧性质,其形成与板块的碰撞、消减有关,但值得指出甘河期火山岩Ti亏损程度较低,说明甘河期火山岩源区性质或岩浆演化过程与板子房期、宁远村期存在一定差异。

在lg(Yb+Nb)-lgRb、lg(Yb+Ta)-lgRb构造环境判别图解中早白垩世三期火山岩样品点多数落于火山弧区内,但在lgY-lgNb图解中宁远村期及甘河期样品点部分属板内构造环境。其形成可能与太平洋板块俯冲、消减有关,导致岩浆源区具有岛弧或火山弧性质,部分样品点显示板内构造环境,也暗示其形成与陆内环境有关。

三、火山岩相、喷发韵律及火山构造

火山岩相如下,喷溢相非常发育,在二浪河组、板子房组、宁远村组、甘河组均有分布。爆发降落相出露较少,分布于二浪河组、宁远村组、板子房组,岩石类型有流纹质凝灰岩和火山角砾岩等。爆发沉积相分布于宁远村组火山岩中为破火山口盆地环境。火山颈相的出露较少,火山颈上岩石多为熔岩、集块角砾岩。潜火山相在各期火山岩中均有发育,发生在火山活动的晚期阶段,主要有英安岩、安山岩、花岗斑岩、闪长玢岩等,多呈浅成-超浅成岩株、岩脉充填于球状、放射状火山断裂中,岩石以斑状结构为主。

将区内火山岩浆活动划分为2个火山活动旋回、4个火山喷发旋回。

二浪河期火山喷发旋回:以流纹质、英安质火山碎屑岩为主。火山岩厚度较大,岩性变化较小,岩石类型有英安质凝灰熔岩、流纹岩、流纹质凝灰熔岩等。

早白垩甘河期、宁远村期、板子房期火山喷发旋回:该期火山喷发旋回由中性、酸性火山岩组成,岩石类型有玄武岩、安山岩、流纹岩、流纹质凝灰熔r、流纹质熔结凝灰岩等,是中生代中晚期火山活动的产物。

各火山喷发旋回包含多个火山喷发韵律并且各喷发韵律具有不同特征。二浪河期基本为三种类型,下部为火山碎屑流相,上部为喷溢相;下部为喷溢相,上部为火山碎屑流相;下部为喷溢相或爆发空落相,上部为火山碎屑流相。板子房期为下部为喷溢相,上部为火山碎屑流相。宁远村期为下部为喷溢相,上部为火山碎屑流相以及下部为喷溢相,上部为火山碎屑流相、爆发沉积相,爆发沉积碎屑物粒度的变化由粗-细-粗等韵律。甘河期主要为喷溢相,呈致密块状与气孔状互层最后过渡到致密块状。向上厚度逐渐变薄。

第9篇:流浪动物的生活现状范文

关键词:动物福利、动物保护法、严禁虐待动物、普法 教育 及宣传

一、在《动物保护法》草案公布后,现阶段倍受人们关注的保护客体

今年九月,我国公布了《动物保护法草案》。人们对此草案的出台形成了两个派系,赞成及反对的声音来自全国各地。这两派分别代表了两种不同看法及立场,即动物保护法是否应纳入我国 法律 体系以及人对动物所实施的行为是否应受法律限制。这其中包含了对虐待宠物的惩罚和屠宰牲畜应采取人道手段以及如何来处理那些流浪猫狗等一序列问题的规定。

早在2008年,我国就动物保护法律建设性问题在北京举行了国际性研讨会,这体现了我国已经开始重视动物的保护及管理。加强动物保护的法治建设,既可以体现我国对动物保护的决心,同时也体现了我国在 经济 建设的同时兼顾精神文明建设。动物保护法的实施,可以提高我国国民的道德素质,促进人类和动物的和谐状态以及对环境的保护,其对整个社会的意思是不言而喻的。动物保护法在欧洲国家已有一两百年的 历史 了,他们这些国家在动物保护法律方面比我国先进,人们对动物的保护意识也比亚洲国家的人们要强些。毕竟他们在这个法域里是比较成熟的,人们的意识也就 自然 而然形成了一般共识。而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涉及到有关动物保护方面的只有:1、《刑法》,只对珍稀动物的保护有明文的法律规定及违反此法的相关刑罚处罚【3】; 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4】。而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 发展 ,对一般动物的保护意识也开始在大众中逐渐得到认同并受到关注,动物保护法也因此成为了当今社会的一个热门话题。

当我国《动物保护法草案》公布后,人们将受此法保护的客体大多数理解为狗狗猫猫,即家养宠物以及生活在居民环境周边的流浪猫狗这个范畴,同时《动物保护法》对此类动物所作出的篇幅也最多。这种现象是一点也不奇怪的,因为动物保护法要保护的一般是那些生活在我们人类生活周围的动物。根据就近原则,这些动物是人们在自己生活中可以接触得到的,并且经常受到人的行为影响的动物。因此,我们需要理性化、人性化地协调人的行为与这些动物之间的关系。我们只有处理好这些就近的动物之后才有可能关注别的领域里的动物。因此,《动物保护法》草案出台后,人们最关心及争执最激烈的也就是这些家养的宠物猫狗与流浪猫狗的问题。至于应以何种人道的方式宰杀那些被饲养在棚里的动物(即后期成为人类肉类食品的动物),人们现阶段不是很关注。这是因为这些动物已被商业化了(即从这些动物的出生到死亡),确切地说它们是生产线上有生命的产品。因为不管是在国内国外,人们一般看不到它们的生命过程(即从开始的饲养棚到最终的宰杀场),所以即便宰杀过程很残忍,人们对此也感触不深。例如法国鹅肝残忍的制作过程【5】。当然,我们不能否认,等待宰杀的那些动物它们其实也是有血有肉、有神经、知疼感喜的动物。这就是中国人所谓的眼不见,心不烦。而关于对所有野生动物的保护则有赖于国家的相关法规及条例的健全(如禁止猎捕猎杀野生动物、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及违反者应受到何种处罚等)。 因此,现阶段人们关注的焦点也自然就是那些宠物猫狗方面的问题了。但流浪猫及流浪狗其实与人们所饲养宠物的特性相差并不大,所以它们同样能牵动那些关注动物福利人士的心,同时它们的存在也会令那些受到干扰的人们或是厌恶那些流浪动物的人们产生反感。当然,《动物保护法》实际需要调整的及涉及保护的客体超出了这些人目前关注的范围,即涉及面更广,而不只是这些接近民生的动物【6】。

二.如何正确看待《动物保护法》超前说与滞后说

动物保护是一个全球性的话题。关注动物的生存状况,保护它们免受不必要的痛苦和虐待,是当今世界的一种文明。不仅欧美各国有动物保护的法律系统,我们的亚洲邻国以及香港特区和 台湾 地区也都有动物保护法。我国虽有《野生动物保护法》,但其主旨纯属保护和更好地利用“资源”,与保护动物受到适当照顾、免受虐待与痛苦无关。所以自从《动物保护法》草案公布后,中国国内民众及国外人士对我国即将颁布此法道出了不同的心声。

(一)《动物保护法》在中国实施持超前说观点者的理由及论据:

我国有部分学者及部分民众认为,此《动物保护法》的颁布在我国现阶段不合时宜,脱离了中国国情。“动物被赋予权利,有其必备的历史条件:首先是中产阶级兴起,一些动物由役畜变为宠物,人与动物的情感联系加强了;其次是物质技术条件的发展,使人权有了一定保障,然后始能惠及动物;第三是保护动物权利的社会共识,没有保护动物权利的社会共识,法律就不会得到普遍遵守。不具备这些经济社会条件,即使进行立法,最终也是纸上谈兵。选择一个国际场合公布立法建议稿,体现了法律专家的‘国际视野’,但有国际视野的法律专家可能忘了,中国有中国的国情。中国有8亿农民,而农民与动物关系复杂,其中既有人对动物的悲悯,也有人对动物的工具性、物质性利用。在城市,人的权利意识刚刚觉醒,人对动物的权利意识自然还很淡漠。保护动物权利,需要价值观念、法律制度作为前提,但真正的基础还是经济发展水平。发达国家对动物权利与福利的保护,是在人权得到保障、福利国家成为现实之后,人的权利和福利向动物世界的自然‘溢出’。中国刚刚解决人的温饱,人的就业、居住、卫生、出行乃至丧葬问题成堆,要同时承认和保护动物权利与福利,确实不切实际。 所谓法律,并非人的发明创造,它应该早就存在于社会风俗、习惯、道义中,立法只是对法律的‘发现’。如果城乡居民爱那些动物,在迫不得已时必须按照习惯处置那些动物,而法律专家弄出一部法律禁止那样做,那么很多国人就会一夜之间变成法律上的罪人。这样的立法,显然就不是对法律的发现,而是一种专家专断意志,是对西方制度的生搬硬套。这不是说,中国不应当立法保护动物,而是说,中国城乡之间、职业之间发展很不平衡,在今后较长时期内,都不宜出台法典式动物保护法,对人们要求过多过猛。可以针对动物实验、 工业 屠宰、动物园及演艺业等,先行出台行业性动物保护规范,有条件的可以专门立法。城市可以完善养犬法,可以将养犬法规拓展为保护宠物的法规。但所有的这些法律都一定要有可操作性【7】 ”。

(二)《动物保护法》持滞后说(即支持实施此法的学者)之所见:

动物福利法在西方国家已有一百年多年的历史了,但是动物福利作为道德问题在西方成为社会意识和广大公众关心的社会运动却不过三四十年的时间,而动物法作为一门学科更是近几十年才新兴的法律分支。所以动物法从来就不是单纯的法律问题。而今在中国,目前一个普遍存在的观点是动物法和动物权利在中国现阶段太超前,为时过早。“人们认为现在制定动物福利法不现实,即使制定了也无法实施。人们常常说,人的福利、人的法律及权利还顾不过来呢,哪能顾得上动物。然而,动物保护立法在世界上很多国家普遍实施,不仅在欧洲各国,而且在许多亚洲国家均有动物福利法,那么为什么在中国就为时过早、超前呢【8】”?常纪文教授主张中国在努力考虑和探讨制定动物保护法的同时,需要对动物的地位进行广泛的公众讨论和知识界的探讨,相信对动物福利理念的公众探讨和普及教育将有助于中国的立法,同时也将确保普通国人和知识界重新认识动物作为有感知生灵的地位并接受作为伦理道德关注的动物福利是21世纪中国社会进步的上一个台阶的新观点。“不管我们现在是否贫穷,不管人权得没得到保护,我们都要人道地对待动物,这也是人权保护的一种延伸【9】。”

(三)笔者本人对此所持的观点:

在此,笔者本人也非常赞同常纪文学者的观点。在欧洲传统的道德观是基督教的道德观,根据圣经创世纪的记载:动物和人类是上帝在不同阶段先后所创造出来的,都同是“上帝的造物【10】”,从这个信仰上来说,这两者的关系从“在上帝面前平等”演化成“生存权的平等”。在上帝面前,人和动物都是他创造的生物,人与动物在世界上均应有生存权。虽然人类强于动物,但强者应该保护弱者是人类文明进化高尚之处。中华民族传统的思想中,以天地人和为人类思想最高境界。印度名人甘地曾说过:“一个国家的伟大程度和道德进步的标准可以用她对动物的态度来衡量”。结合国外在此法领域的成熟发展以及人们对动物保护的意思及对生命的重视,显然我国在现阶段出台《动物保护法》是比较滞后的。尽管我国经济整体水平还不谈不上发达,但出台一部《动物保护法》难道就会阻止或影响中国现在经济增长的步伐吗 ?在笔者看来,人道地对待动物与我国经济状况绝不是个难以化解的矛盾体。打个比比方来说,这就像我们对幼儿的教育一样,不因为他们不会说话也不会明白大人的话以及不识字和分不出人间是非而不给他们交流和受教育的机会,我们还是很乐意地尽一切可能让他们明白人们的语言及风俗习惯,让他们能在我们父母及社会现有的条件下快乐及健康成长,而不是等他们自己具备了这些自身条件才积极地配合他们。同理,我们不能一味强调中国经济不发达,所以不能在此法领域效仿西方发达经济国家超前颁布动物保护法。动物保护立法绝不意味着向西方盲目靠拢,这些理由都是说不过去的。任何法律的颁布实施到该法的稳定与成熟都是需要经过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动物相对我们人类而言是弱势群体,很多情况下它们的生与死掌握在我们人类的手中,这是个不可否认的事实。因此,中国是时候该填补这个法律的空白领域了。万丈高楼平地起,众人拾柴火焰高,法律的完善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只有这样,当人类的行为违反人类道德,仅依靠道德及社会舆论又无法制止这种行为的蔓延及恶意传播时,我们在进行道德教育的同时,让法律成为其最后一道阀门也是最难逾越的屏障。所以保护动物是现代文明社会的体现,也是人类义无反顾的责任。

三、如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体现动物的法律地位才能更确实有效地保护动物的生存权

(一)动物的法律地位在一些国外法律体系中的体现:

在动物福利立法建设中,动物应该作为法律关系的客体而受到保护。《德国民法典》规定“动物不是物”【11】,这一定语没有全面的解释清楚,动物在人类的法律体系当中它到底是什么。又如《俄罗斯民法典》规定:“动物是物权的客体,并不意味着权利人能随心所欲地支配和役使动物,而应该受到合理限制”和“在行使权利时,不允许以违背人道原则的态度残忍地对待动物。在动物受赔偿的问题上,要注重动物的生命价值,不能单纯地以动物市场的市场价值来界定赔偿标准【12】”。动物的法律地位问题是动物保护法制建设的核心问题之一,即动物究竟是继续作为法律关系保护的客体加以保护,还是可以作为法律关系的主体来加以认定。因此动物能否作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就成为了法学讨论的焦点,学者观点大致有三种:1.是动物依然是法律关系的客体;2.动物可以作为法律关系的主体;3.动物是类主体或是准主体。不难看出此三种观点是基于不同的思考方向而形成的。

(二)笔者本人对此所持的观点:

笔者则认为动物不可能作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因为法律毕竟是人的法律,法律关系是由人类行为而形成的关系,即由人类相互行为所产生相应后果的各种法律状态。而动物怎么可以和人同为法律关系主体呢?动物的权利最终还是有赖于人的行为及意识得以实现。因此,笔者认为动物只能属于被人类所保护的客体这一形式体现在法律当中。因此,动物成为法律保护客体的规定应该在不同的相关法律部门中有相应的明文规定,如《刑法》、《民法》、《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各地方政府单行条例等等法律法规,其内容应相互一致,不得相互抵触。也可以考虑是否将虐待动物行为列入我国刑法领域或单独进行立法,以此来规范及制止残忍虐待动物的行为,更有效地保障及保护动物的生存权。保障无辜的生命免受来自人类无理和非人道的侵害及剥夺。

因此,也只有在完善的法律体系下,才能确实保护动物的生存权不受人类无谓的侵害及剥夺。在诸多国际社会动物保护法中,禁止虐杀动物已经成为最基本的底线规则,其理念是尊重动物的生命及保护动物的权利,并将保障满足动物的基本需求纳入到法律和司法制度中来,通过法律的强制手段使人类承担起保护动物的责任。“而我们之所以这样做(保护自然),最终是出于对人类全局的,长远的生存利益的终极关怀【13】。” 现在生物物种在逐渐消失,对整个生物金字塔即食物链来说都是一个阶梯式的毁灭,也就此可断言:“在世界上生物消失之日,即是我们人类的灭亡之时。” 毕竟动物为我们人类所作出的贡献及牺牲是无法用统计学里的数字来恒定及衡量的,从物质的供应到精神的供应…是无法估量的。 例如导盲犬对残疾人的帮助、警犬对国家警务工作及边防工作的贡献、看门犬对单位及家庭的财产安全起到的作用、宠物在带给人类的精神快乐的同时人们也被他们那忠诚及知足的特性所影响着从而优化及促进了我们人类性格的不足及缺陷…等等。

四、我国动物保护立法面临着诸多实际问题及为何地方性《饲养宠物法规》难以见效?

我国的动物保护、管理立法体系存在以下不足:一是缺乏一部综合性的动物保护基本法,动物保护法制系统性不强,制度建设不周全,难以对所有的动物予以应有的保护;二是立法目的没有体现中华民族继承和发展了几千年的怜悯生命的道德传统,没有体现

五、依据本国国情,通过完善我国国内立法及借鉴国外经验来促进和协调动物和人的和谐相处

笔者拙见如下:

1. 加大司法力度,对于无谓虐杀动物者应一律追究行为人的 法律 责任。毕竟法律的颁布是为了实施以限制及禁止某种行为的发生而不是为了流于形式。

2. 启动群众监督制度,实行匿名举报电话及邮件,制定奖惩制度。发动群众的监管力度及积极性。

3. 明确动物保护法的职能机构及司法程序。

4. 结合各级地方政府的有关《饲养宠物法规》来限制及规范饲养人的饲养行为,使其饲养行为符合我国的相关政策。

5. 地方各级政府应建立严格的城市居民饲养宠物的相关数据并存档,每年向中央相关职能部门汇总一次,这样就可以知道我国宠物的整体数量及其变化,从而有效地预防及控制宠物过多繁殖。

6. 严格审批动物及宠物繁殖基地公司的成立。即繁殖基地的繁殖计划也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许可,从源头上控制城市宠物以及流浪动物数量的急增。制定一套严格的动物繁殖基地经营法规体系来控制各繁殖机构盲目进行繁殖计划。

7. 繁殖基地应按规定将出售的宠物动物进行归档,并上交给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登记,这样有利于明晰宠物的个体流向,形成一个联锁档案机制。

8. 没有被注射疫苗的宠物猫宠物狗严禁在市场上待售,被出售的宠物狗或猫应佩戴标有宠物身份代码的胸牌(即宠物在出售时,胸牌已在网上注册并登记了买主的信息)。

9. 进行法治宣传及编制相关教科书, 教育 我们的下一代如何正确了解及尊重 自然 界的一切生灵,毕竟教育从娃娃开始抓起是关键。突出人与自然的重要性,及人与动物的和谐相处的对人类的益处。

六、如何规范人们饲养宠物之行为及如何处理好“寄”生存在人们生活周边的流浪猫狗

人们是否应该有养宠物或动物的权利以及人们是否有反对养宠物或动物的权利呢?在我国目前的现状下,只要饲养人所养的宠物或动物没有侵犯到他人的合法权益时,他人是没有权利来反对饲养人的饲养行为的。因此,目前动物保护法急需处理的动物问题首先是那些被人类饲养的宠物以及寄生存在人们生活周边的流浪猫狗的问题。那么,我们应如何处理这两类动物呢?

(一)首先应规范对宠物的饲养及管理(即对宠物狗及猫的规范管理).

对于被人饲养的宠物,除了需要我们对国人进行教育外,用法规来规范饲养人的饲养行为也是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因此即严格又要可行的法规是必要的。目前我国各地区都没有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法规体系来规范此类行为,即便是有也大多流于形式,难以实施及操作,主要原因是法规制定不合理,民众不愿配合,司法力度不强。其次是饲养人的饲养意识比较散漫及薄弱,也没有饲养人应尽的责任及义务的概念。根据我们立法的原则是既要保护人类及人类环境又要保障动物应有的生存权。笔者拙见如下:

1. 对职业性饲养动物人的资格及场所的规定及限制

2. 规定以家庭为单位来限制被饲养的动物数量。

3. 饲养人必须为动物提供足量的、质量好的、适合卫生的食物和水及提供适宜宠物场所供其休息及活动。对宠物不能进行心理吓唬。

4. 对宠物的管理(办证、及收费政策应该改革、打疫苗、绝育应纳入到强制行为)。

5. 对宠物培育机构及销售市场的数量的限制及经营规范的规定。

6. 对宠物 医院 的资格审批及经营性质的限定及按规范职业。

7. 宠物致人伤害的应该如何赔偿及如何界定赔偿义务人。可结合我国现行《民法》的相关规8定来认定及处理,及时用可行的法律条文来替代不可行之法条

9. 规定及明确饲养人对饲养场所及环境卫生应尽的责任及义务。

10. 应禁止各类高等院校的学生在学校宿舍饲养宠物。

11. 饲养人不在居住地且家中无人看管宠物时,应该实施寄养行为。

如何认定遗弃宠物行为及应如何加大处罚力度,除非这种遗弃行为属于法律 所规定的例外情节。

12. 有专门的行政部门处理因饲养宠物行为而产生的邻里关系。

13. 要对饲养人人群进行医学知识科普宣传及相关《动物保护法》法规宣传。

(二)流浪猫-流浪狗??应该如何进行人性化安置及处理?

流浪猫流浪狗的问题比较特殊,其特殊性在于它们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人类的生活垃圾而存在,且这些流浪的猫狗生活在人类边缘,容易接近我们人类, 因此大多数这样流浪的猫及狗都乐意接近人,接受人们给他们喂食物这一行为。也因为其中有许多是被人们所遗弃的宠物。例如北京著名的收养流浪猫300多只的丁奶奶【19】。令人感到欣喜的是,像丁奶奶这样关注这些小生命的个人及群体是越来越多了,这说明了 中国 人在自身 经济 改善的同时,还有那么一份额外的善心及爱心去关注这些流浪的动物,这也表明了我们中国人的内在修养及善良意识在不断的提高。那么,应该如何处理及安顿这些流浪的猫及狗呢?笔者拙见如下:

1. 各个地方政府应该新增一个特殊部门,即流浪动物防控部门。招收具有兽医资格的人员为国家特殊性质公务员。用于专门处理流浪猫流浪狗的绝育及疾病救助。如何控制流浪猫流浪狗数量的问题其实就像我国二十年前实行人口计划生育的情况一样,绝育是最关键的一环,不管是雌雄的流浪猫及狗,只要被人 抓住后送至救助所,在动物身体状况允许的情况下,对其进行绝育手术,待其伤口痊愈后放归自然,这样即保障了动物的生存权又控制了流浪动物的增长势头,实行几年后,流浪动物的数量自然呈下降趋势。

2. 每个城市都应该安置几个由政府出资的流浪猫狗固定救助所,每个救助所里应该有2-5名受领国家薪水的兽医执业。

3. 对于在一定的领养期限内无人领养的生活不能自理的流浪猫狗,可以实行人道的安乐死。但对有野外生存能力的流浪猫及狗,如在绝育后无人领养,则应放归自然,而不主张人为的安乐致死!否则这将有勃于《动物保护法》的立法出发点。同时也违反了人类情感及道德。

4. 对于对生活不能自理丧失了野外生存能力的流浪猫流浪狗,应制定有关实施安乐死的条件及要求,并应该有两名医生在场,实施安乐死的兽医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及程序来执行,并留根存档,以便统计。

5. 严禁国人食猫肉狗肉。一是狗猫身上的细菌,许多对人体是十分致害的细菌及寄生虫,如“裂头幼的成虫寄生在犬科、猫科动物的小肠、且成虫在猫体内寿命可达3.5年,偶然寄生在人体……”。食猫肉对国人的身体健康也存在隐患,而且容易传染给家人及朋友。在这个基础上,各个城市边防应该把好城关卡口,禁止放行装有流浪猫或狗的车辆流通关卡,一经发现,立即扣押车辆及相关人员。通知相关部门后,应将装有流浪猫及狗的车开回原省市,并对整批流浪猫在采取绝育措施,在认养期限过后,将剩余的全部放归自然。并对涉及人员给予相关规定的刑事处罚。

6. 制定对被收养的流浪猫及狗应进行登记及拍照留档制度,对领养人进行必要的回访制度。

7. 政府的这个职能机构在各个地区均可以设置流浪动物的捐款基金帐户,有这么一个平台让有爱心人士及有能力的人士为此事业作出自己的努力及贡献,这样一是可以减轻政府财政压力,二来可以唤起人们对动物保护的意识。这个救助流浪动物捐款基金帐户由专员负责管理,并由相关部门定期进行严格审核。

8. 政府应鼓励民间动物保护组织的建立及肯定其所实施救护动物行为的效果来以此推动及推广对动物保护的宣传。

总言之,笔者对《动物保护法》在中国开始实施总体上持赞同态度,强调的是《动物保护法》应着眼于“保护”二字,既然以《保护动物法》为名来提倡及促进动物的福利,那么就不能弃我们立法的宗旨而不顾。从宠物这方面来讲,笔者个人并不赞同生活在城市里的居民饲养宠物(如猫和狗),原因是城市居民的邻里生活相互关联。家庭或个人的生活空间一般是有限的,常年生活在缺少阳光及新鲜空气的环境中,也不利于宠物的健康生长。如果对宠物猫狗不加以卫生防范,有些寄生虫是很容易传染给人类,而影响人的身体健康。许多属于共患的寄生虫病造成了社会巨大的经济损失。寄生虫病的传播与流行不仅是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也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安定、进步与 发展 【20】。” 另一方面人们养宠物即耗资又费时。再说无论是猫猫还是狗狗,他们身上的寄生虫及细菌都有这样那样的机率传过给人类,对人们的本身健康而言也极为不利。“let's stop keeping pets-让我们停止养宠物【21】”。笔者认为是:如果没有足以提供宠物生活的好环境,如果对于已经有了宠物的人们来说,笔者还是坚持以尊重生命来论事,要以负责的态度照顾宠物。因此笔者建议,如果没有足以提供宠物生活的好环境及没有足够的时间的人们,在还没有养宠物的人们最好别养宠物,养宠物千万不可心血来潮。如果已经饲养了宠物,则请让它们成为你最后的宠物,并对它负责到底。《动物保护法》在保护我们人类的生活环境的基础上来保护动物的生存权利、顾及动物的福利,两者之间并不矛盾。因此,《动物保护法》是值得肯定和提倡的!“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要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要牢固树立人与自然相和谐的观念【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