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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经济的前提精选(九篇)

商品经济的前提

第1篇:商品经济的前提范文

关键词:地摊经济;地摊商家;管理;牛排

1概述

2020年,全球因新冠肺炎病毒(2019-nCoV)的影响,各国经济均受到严重冲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2020年6月了世界经济展望报告,将全球经济增长预期下调至负4.9%,国家统计局公布中国第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下降6.9%的数据①。国家为了顺应抗疫下的经济发展需要,在2020年5月27日,中國政府中央文明办决定不将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流动摊贩作为2020年文明城市测评考核内容。这个信息被公众和媒体解读为我国对“地摊经济”的松绑,随之全国各城市开始规范恢复和支持“地摊经济”。

然而,毋庸置疑地摊经济为百姓民众提供了一个几乎“0成本”的创业机会,平时只在商店售卖的商品也可出现在地摊,地摊商品种类多样,覆盖餐饮小吃、生活用品等行业。笔者经过实地走访观察发现,“牛排”作为承载西餐文化甚至在中世纪具有贵族内涵制作吃法讲究的食品,通过生产经营模式创新,如今也进入了地摊市场。笔者通过与商家进行深入探讨交流,发现了“地摊经济”潜在的问题,随后再通过“地摊牛排”的案例研究找寻解决问题的办法。

1.1研究方法

作者采用实地调查和深度专访的方式获取、整理并提炼信息;结合微观经济理论和案例分析剖析“地摊经济”的一般商品市场,案例分析“地摊牛排”在地摊市场的表现,最后对比和联合分析出“地摊牛排”带给地摊商家和管理者关于发展地摊经济的意见建议。

1.2研究对象

笔者选择自己的家乡(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作为研究地,研究地有“地摊经济区”可供笔者走访对比调查。本文研究以“牛排”为销售主体的实体门店和地摊店的两种模式下商品市场为案例分析对象,同时也假设出其他一般商品在两种经营模式下的市场做理论分析,并与前研究案例进行平行比对分析。

1.3研究目的和意义

学界已有研究表明,我国对“地摊经济”的松绑,必然能对国内就业和经济起到积极作用。然而,地摊市场的出现也会对原先市场的门店商家带来挑战。

本研究报告旨在支持地摊经济的背景下,借助微观经济理论,通过模拟地摊和门店一般商品市场的供需变化,分析出其背后问题。再探索“地摊牛排”为案例的市场变化并从中总结出经验和成果进行比照,力求起到窥一而全身、特殊到一般的效果,最后向地摊商家和管理者给予发展“地摊经济”对策建议。

2中国“地摊经济”历史演进和当今意义

任何一种事物的产生和发展都有它的背景和历史根基可循,从它的历史演进出发,可更全面和理性的看待当前我国“地摊经济”的时代要求和使命。在当今中国,地摊经济虽以一种火热的势态进入大众眼帘,但追其根踪其实它早在中国的封建社会就有雏形并慢慢发展绵延至今。

文章主要梳理其重要脉络,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最明显的出现商品剩余随之带来贸易的时间点就是商周时期,商时出现了专门交易的场所“肆”,普通平民在这里就是靠摆摊贩卖来偶尔卖些剩余商品;汉初时曾出现过活跃的地摊经济“商贾大者积贮倍息,小者坐列贩卖”《洪范》八政记载“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②;隋唐时曾出现“司市”即“城管”,唐后期集市发展普遍,出现草市、野市。然而,宋朝在中国古代经济算是最发达的朝代,没有太多官府限制,出现了“夜市”,设置“街道司”对地摊进行管辖③,而繁荣的情景《清明上河图》就是最好的佐证;明清出现商业资本的萌芽,小说《红楼梦》里关于街边摊贩的描写场景就是很好的说明。到现代改革开放后,地摊经济一直处于被管制的情况,虽如此据黄耿志教授推算,依然有1.14亿人从事非正规经济行业。

从古至今的经济形式的发展演进那都是每个时代博弈的均衡,在既有的地摊经济的历史框架下,笔者认为当前“地摊经济”的恢复意义重大。已有学者研究表明非正规经济可提升城市化进程,提供就业机会,减少城镇失业率。④在我国当前经济承压和就业下滑的情况下,“地摊经济”作为此前的非正规经济的一种形式,作用不需赘述。

然而,当前中国已进入新时代,其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和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地摊经济”则不再是古代农民经济背景下填补百姓普通供需简单交易的载体,更不是如往日被“一禁了之”的“单调”管制;相反,它在实现民族复兴的基调上,有着供给侧改革“减税降费”“三保”等智策的背景里,现在“地摊经济”重回舞台,必然意义非凡。市场的竞争不会可怜弱者,商品的供需在市场无形的手下有序分配,“地摊经济”商品市场的研究尤为重要,因为它的低成本低门槛给很多失业者或各群体带来创收机会的同时,它也分割着市场既有的资源,其潜在的问题是值得研究探索的。

3当前中国“地摊经济”潜在的问题

笔者通过在家乡(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地摊区域的实地游走和观察,发现了一个地摊市场的“新贵”——“牛排”,大众观念里它是西餐的代表,且从做到吃都很讲究,可如今以新的模式进入到“地摊市场”中,然而它在“夜市”里依然体现出它的竞争力,从实地观察的客流量统计它并不输其他“口碑”摊贩。经研究发现它的竞争力并不是直接和牛排实体餐馆一起竞争,企图共分市场,而是发挥一种“市场补充”与同行合作的效用,让消费者的多样消费需求更加得到满足,实现收益。“地摊牛排”在市场发挥其竞争力同时,同行实体店家的利益也未受侵占,这样的“地摊经济”是对市场的补充,想必是受市场欢迎和接纳的满足消费者的多层消费需求。

然而,在和“地摊牛排”的经营者深入探讨中发现了其他的一般性问题。地摊因为不收税甚至不缴费,或者缴费费率低廉的特点,低门槛给予了很多人创业经营的机会,同时他们的商品大多价廉物美。然而在短期市场总需求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地摊商家凭“低成本”的优势向市场输入商品则可能会与有铺面租金成本的同质商品实体门店产生直接的竞争,但如果向国家纳税的实体商家因为地摊经济的出现导致入不敷出甚至悄然退市,这局面也是管理者们不愿看到的,背后潜在的市场竞争的问题就是文章剖析的内容。

3.1研究假设与条件

从浅析的层面出发,不考虑实体店主税率和地摊商贩交通成本和设备成本等因素;同时为了使分析简洁且有代表性,本研究不对商家的产出和成本做细致深入的测算和研究;所研究的商品除了有特指外,研究对象均为一般商品(即商品价格和数量呈反比的商品);本研究也不考虑消费者收入的影响因素;本研究仅在市场商品的价格和数量两因素之間展开分析。

①因地摊低成本,行业厂商进出无障碍,因此在同质商品市场里它趋向于完全竞争市场,因此本文除了案例特点分析,其余的论述假设均基于完全竞争市场情况下进行。

②同质商品商家产出,引用Cobb-Douglas生产函数,K代表资本(capital),L代表劳动力(Labour),A代表生产率或生产方式的影响因素。

③同质商品地摊商家的生产成本只包含可变成本Cs=VCs,门店商家的成本包含固定成本和其余可变成本Cp=FC+VCp。

3.2研究过程

先模拟从售卖一般同质商品的地摊商家和实体商家存在的市场竞争和挤占问题探讨,再对比“牛排”行业的地摊商贩和实体店家的市场。

3.2.1假设售卖一般同质商品的地摊商家和实体商家,在经营时间有重叠的情况下,其一般供给需求均衡图如图1。

观察图1可知,如图所示,横轴为市场同质商品的数量,纵轴为同质的商品,供给曲线(S)需求曲线(D)当市场只有实体商家时,市场均衡点在(Q,P)。当市场加入了地摊商家后,市场短期总需求不变,但供给增加,供给曲线右移,市场的均衡点移动到(Q′,P′),意味着商品价格将会下降。

对于地摊商家,其的生产成本在短期只有可变成本,最直观就是不需承担高额的铺面租金,成本低,无租金压力,因此即使商品出售价格相对低,一般情况下这不仅不会对地摊商家盈利造成太大影响,地摊商家甚至会凭借价格低的优势,转为其市场竞争力。

对于实体商家,地摊商家售卖其同质商品,将会对其交易价格和数量造成冲击,商家甚至会选择降价。可商家应当权衡自身成本,商家的成本除了可变成本以外,还包含着每个月需缴纳的租金作为固定成本,从完全市场的利润最大化的角度思考(边际收益=边际成本),一旦边际成本低于平均成本,商家将会视情况考虑停业。此外,实体门店商家作为政府税收收入来源的重要群体,收益下降将导致税收下降。

其实,刚才我们分析的一般同质商品在实际市场的观察中发现有很多这样商品,且它们的地摊和门店的经营时间均会有重叠,于是潜在着地摊商品冲击门店商品供给“抢蛋糕”问题。例如,生活用品行业的口罩,地摊商家可以出售1元一个,而实体药店或生活用品店考虑诸多因素后定价口罩2.5元一个,同质的商品悬殊的价格,势必会对高成本的门店商家造成影响;类似的有实体花店和地摊花店,以及其他存在经营时间有重叠的实体和地摊营业的小吃,玩具等行业。3.2.1的研究分析虽是简单的经济理论推导分析,可是它却反映了在地摊经济的发展中,在商品市场需求既定的前提下,很多行业的地摊商品存在对同质商品实体门店造成供给冲击“抢蛋糕”的潜在普遍性问题。

3.2.2对比分析食品行业的“牛排”店,在实体店和地摊店两种情况下,经过实际统计调查,比照双方牛排的均价,将其实体门店牛排价假设是43元,地摊牛排价是25元。此外,进货渠道和材质一样,排除商品本身的成本差异因素。为了将市场的分析更简洁直观,研究假设当地市场只有1家实体牛排门店,且只有1家地摊牛排店,市场的商品供需变化分析如下:

①在只有1家“牛排”实体门店的情况下,商品的边际成本和边际收益以及市场的需求如图2,它更趋向于垄断市场的图形,均衡量为Qp,均衡价格Pp为43。

②假设在只有1家“地摊牛排”的情况下,由于成本只有可变成本,且成本低,于是它的边际成本会相较平缓地向上延伸,随之市场均衡交易量会偏多,价格Ps=25偏低。

③综合图2与图3的对两个市场的单独分析,再结合门店和地摊“牛排”的实际观察和采访的经营状况,研究发现虽两者是同行业的两家店,但并未出现明显的量或价寡头博弈,反而两者因为各自的优势在满足着不同的消费群体和需求,并未出现3.2.1出现的因地摊市场而带来的与实体挤兑门店商店的挤兑的潜在问题。相反,他们更加偏向于更像是“牛排”市场的一次内部合作,因各自特长进行了一次价格歧视,最终服务了不同消费群体,支撑自身发展。

具体阐述,首先两者的主要营业时间并未出现叠加,门店的经营时间一般为下午4:30至7:30,而地摊店的经营时间为晚上8:00至次日凌晨1点,避开同时段抢客流的竞争局面;此外,两者的定价和服务方向不一样,丰富着市场供给满足着消费者不用的消费偏好,例如,出于各理由,偏向到门店消费舒适高雅的牛排用餐环境等门店提供的综合服务的会选择花高价钱到门店用餐。然而,部分消费者愿意让渡部分需求,偏向低价但也专注于消费牛排的“夜市”氛围的,他们会选择“地摊牛排”。

综上,无论是门店还是地摊牛排都满足着消费者的不同需求,我们又权且模拟把图2和图3叠加在一起,门店满足不了的消费需求由地摊来补充,最终社会总价值剩余提升,它接近垄断市场进行了简单的价格歧视,用两个价格水平满足着市场不同消费群体的消费需求。回归研究主题,因地摊市场的加入将社会消费者和商家的价值剩余都提升,当前地摊经济有望为提振经济、拓宽就业带来积极效应。

3.3研究结论

根据我国当前的地摊市场的情况,大部分商品的地摊商家同质商品的门店商家,潜在着商品竞争的问题。当市场总需求不变的情况下,地摊市场加入会提升商品交易量,使均衡价格下降,分割门店既有利益,甚至存在挤兑的风险。

通过地摊与门店牛排的对比联合分析,得到当地摊商品和门店同质产品存有潜在的合作和补充关系时,市场需求多样性会进一步得到满足,供需双方的价值剩余会得到提升,门店和摊店商家均可获利。

此外,研究发现,可将商品行业的经营时间作为划分点,利用经营时间的不同和生产模式的创新性,可甄选出有“合补关系”的同质商品,通过地摊商家对它的销售,充分发挥“地摊经济”的优势,扩大赢面,提高社会价值总剩余,满足多层次消费需求,为经济提效助力。

4意见与建议

根据本论文的研究结果,笔者将从发展地摊商品经济的角度主要给地摊商家和城市管理者提出建设性意见。

第2篇:商品经济的前提范文

市场经济的概念一直以来都比较杂乱,在它未确定之前有很多的代名词,而且市场经济一直不被人们接受,认为它是好的对立面。虽然现在我们知道它就叫做市场经济,但是我们却不知道它的性质特征,这使得我们无法全面的构建民商法的理论体系,使其拥有活力,更无法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原动力。

一、民商法的品格的多元性、平等性以及交换性

因为社会的分配、需求、发展水平、分工等不同使得社会的经营方式多样化、社会市场经济性质多样化。这也就必然使得民商法具有多元性。多元的行为和主体,多元的责任和权利。

多元主体是指各种各样的公司、不同的生产开发商、不同的市场营销、不同的消费支出等。多元行为是指多元的主体所进行的实际行为,不同的原因、不同的目的、不同的形式。多元的权利是指市场经济主体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来更改和设立不同的具有法律效益的条约,已经不再受限制于强行的法律法规。多元的责任是指通过对多种的民事纠纷运用不同的民事、行政、形式责任进行仲裁,而不是单一的依据刑事判定。也可以对纠纷予以私下调解、和解等。由此可以看出民商法规定下的法律准则是多种多样的、主体有不同的权利义务、不同的民事纠纷解决方式。

民商法规定下的市场经济是一种交换经济,因为我们可以在市场上通过商品的交换来满足主体需求,交换的对象也是多种多样的,股票基金、知识专利、个人财产等等,只要和利益有关的都能进行交换,而且随着社会的进步,交换的内容、范围也会无限的扩大,速度也会更加的快捷。

市场交换需要民商法下的市场经济制度提供服务。商品交换需要的市场主体、前提条件和基础、交换的途经都要接受经济制度的服务。可以说,民商法就是专门为市场经济下的商品交换提供法律保障,因此我们可以认为,民商法是有利于市场商品交换的,能使其顺利、安全的进行,换句话说,只要是有害于市场商品交换的都是不合法行为,法律可以对这些不利因素进行法律惩罚,这些因素都是民商法所不能具有的。当然,有的交换本身就是对民商法的破坏,我们完全有理由终止这类交换。所以我们应该对民商经济下的市场交换作出明确的限制,但是这不影响民商法所具有的交换性这一品格。

市场中的交换应该是平等的,当你进行交换的时候,不论你的社会地位怎样,经济条件怎样,交换的对象都是平等的、交换的物品都是平等的、交换的心态也是平等的,只有这样才能助长市场经济。这种平等性在一开始的物物交换时就已经体现出来了,只不过当今的商品交换有了民商法的保障,这使商品交换的安全性得到了保证。

这种商品交换性质决定了商品交换的平等性,我们或许可以认为,商品交换的平等性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也是必然产物,商品交换的平等性具体表现在:进行商品交换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是平等的;商品交换的市场主体地位是平等的;参与商品交换的机会是平等的;不遵守法律法规后的惩罚也是平等的。平等性是商品经济的最基本特性之一,是民商法的价值意义所在,也是会永远存在的价值体系。

二、民商法的品格的信用与自主性

在商品交换的平等性下,才能保证市场的资源能够顺利、合理、公平的交换和调节。为了获取最大的利益,参加者作为交换的主体,可以自主的对交换有一系列要求和安排,比如对交换的场所和交换的方式、约定的自由协调安排。

和平等性一样,自主性也是民商法的另一个基本性质,也是民商法的突出价值所在。革命先驱马克思说过:商品交换,特别是大规模的商品交换,会要求交换的对象拥有足够大的自主性,只有当双方都有平等的、自由的交易权利时才能价值最大化。自由贯穿了整个民商法,如行动自由、生活自由、学习自由、喜好自由、恋爱自由、工作自由,最重要的还是思想上的意识自由,这种自由的品格是整个民商法存在的灵魂、作用的内驱原动力、市场经济的根本,这也是最著名的民商法基本原则之一。基于自由,市场经济才能在当下蓬勃发展。不仅仅是在民商法中有自由精神,在其他的法律法规中自主性也是无处不在,所以在我们发展、完善民商法的同时应该把自主性发扬光大。

商品交换是建立在彼此信任的基础上的,即使是面对面的交换,如果一方不被人相信,那么交换也是无法进行下去的。当下的市场经济形式比较复杂,挂羊头卖狗肉的人确实存在,但是我们也不能简单的认为市场经济本身就是不可靠的,因为市场经济的发展进步依赖于频繁的商品交换。信任是交换的基本前提,试想,如果不能立即支付商品的交易价值而试图想通过协商延长支付期限,这就必然需要对方的信任。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显得尤为重要,在当下的经济体制中,创业投资需要信任、买车买房办贷款需要信任、为人处事交朋友需要信任,总之,人存于社会中离不开信任。这是为人之根本、是经济发展的基础。人类历史上最早提出信任这个概念的国家是古罗马,指出:诚实待人,不损人利己危害他人,能者多得按劳分配。此后,纵观各国民商法无不体现信任这一性质。

三、民商法的品格的利益性、知识性以及开放性

俗话说,无利不起早。追求利益这是人之本性,如果在商品交换中双方无利可图,那么商品的生产又怎样维持,交换又怎样进行。商人本来就是追求利益的主体,他们的行为、意识都会受到市场经济利益的影响、商人逐利,在对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使得市场经济生机勃勃,这也是市场经济存在的动力。

商品交换必然是等价交换,等价交换又是通过货币的数量来体现的,衡量利益的大小就是看货币的多少,贫富差距也是以货币为准则。自然经济主导的社会评价一个人是否是有钱人是看有多少土地,现在的社会经济下观念没有大的变化,只是把地主这一概念变成资本家,一切交换还是以货币交换为前提条件。当货币膨胀后,股票、证券又替代了货币作为等价交换的前提。很难想象,当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我们又是以什么进行等价交换。

价值体现具有多样性,除了等价交换的商品外还有很多无形的。我们常听到精神损失费这个词,这是当人权受到侵犯造成一定的心理伤害时,要求以一定的物质、金钱来赔偿损失。同时还体现于个人的知识,如当下所存在的名家书画,一字千金。随着市场经济主体所维护的对象增加、价值表现主体增加,使得民商法更具有利益性的品格。

商品交换获取利益,市场主体往往会通过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来获得利益最大化。这就依赖于当今社会科技水平的进步。商鞅变法、百日维新等等无不是为了通过变法促进科技的进步,从而提高市场经济水平。可见当今社会科技发展、社会进步离不开知识、离不开创新。同时,我们还要依靠特定的社会主体通过对先进技术的掌握和运用才能促进国家富裕、民族富强,先进科学技术的产生离不开先进的教育。可以认为,当下的市场经济就是技术经济、生产经济、教育经济。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市场经济下的社会形态也在发生变化,人们对于知识越来越看重,应当说知识经济在市场经济中起主导地位。

与此相对应的民商法中也就形成了产权法。在最早出现民商法的罗马法典中虽然没有对此作出具体阐述,但是却已经有了可以区别的概念,对知识产权规定了相应的货币价值,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民商法中的产权法也已经发展成形并成为了法律体系中不可缺失的重要部分。

商品交换受利益的影响,所以会把交换的条件和范围扩大,这也正是市场经济开放的重要品格。商品交换条件下,部分农村劳作者成为了最初的城市居民,进而部分转化为了最初的社会资产阶级,随着新大陆的发现,资产阶级活动场所不断增加,市场不断被开拓,也出现更多的新兴产业,进一步扩大了市场的需求,从而进一步推动了资产阶级主导的市场经济。为了谋取利益,资产阶级四处游走,开辟了世界范围内的市场交换,这使得所有的交换都具有世界性。汽车、飞机、火车、船舶等等一系列新时代产物拉近了人与人、国家与国家之间的距离,也同样席卷了更多的之前不为认知的区域,各国各领域精神文化交融,更快的推动了社会发展、商品交换、技术革新。

世界范围内的商品交换必需要有适合于世界各国的法律法规,这也就是民商法。它具有国际、文明的品格,适合于世界范围的市场经济交换。万民法作为古罗马最早的法典,同时也是世界范围内已知的产生最早的法典,其中的市民法我们认为就是当今市场经济下的民商法,因为他们具有相同的品格特征。就我国目前的民商法来看,其实它并不完整,因为它不能完全的表现市场经济开放性这一重要品格,所以,在未来的经济发展条件下需要进一步完善民商法。

四、民商法的品格之竞争性与法制性

第3篇:商品经济的前提范文

关于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

马列主义经典作家指出自然经济是封建经济的主要特征之一,这一理论原则一直为中国经济史研究者所尊奉。人们对什么是自然经济什么是商品经济似乎也没有深究。但中国战国以后商业较发达,各类市场较活跃,是明显的事实。这岂非与上述理论原则相左?新时期经济史研究者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较多的探讨,提出各种各样不同的看法,依其解决问题的不同思路大体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种是试图对原来的理论原则进行修正,认为封建经济不一定都是自然经济。代表人是经君健。他把自然经济解释为使用价值的自给自足,并根据马克思对西欧中世纪庄园的论述,提出“自然经济平衡律”,即一个单位内生产品和消费品品种和数量的一致,是为自然经济的前提。中国地主制经济下无论地主经济或农民经济,都存在使用价值形态收入的单一性和需求的多样性的矛盾,不能满足“自然经济平衡律”的要求,而必须与外单位进行商品交换。他的结论是中国地主制经济与商品经济有本质的联系,实际上是把地主制经济纳入商品经济的范畴。[1]

这与上述赵冈关于中国战国以后已有市场经济的观点有某种相似之处,但前者认为当时的商品经济尚处于简单商品经济阶段,是为地主制经济服务的;后者否认战国以后社会封建地主制的性质。在三十年代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论战中,有人主张战国以后是商业资本主义社会。七十年代末傅筑夫提出“变态封建制”说,认为战国西汉商品货币经济的突出发展已产生了资本主义经济成分,把各地区联结成一个整体,形成“国民经济体系”。这样看来,傅氏实际上把封建地主制经济看作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故有人认为从中可以看到商业资本主义说的影子。但傅氏自己撰文否定这种说法,认为中国封建地主制经济仍属自然经济。……

第二种,是对自然经济作比较宽泛的理解,承认地主制经济仍属自然经济范畴,但可包容较多的商品经济成分。其中又有各种不同的侧重和表述。吴承明对“自然经济”作了“引申”,把农民家庭的自给性生产、为剥削者直接消费的生产、在地方小市场上的余缺调剂性的交换,广而言之,凡以使用价值为目的的生产和交换,都包括在自然经济的范畴中。在此思路指导下,他算出鸦片战争前粮食商品率为10%上下,未脱离自然经济范畴。他又指出,马克思和西方经济学都谈到历史上市场体制转变的时期,只有这个转变完成了,才能称之为市场经济。中国十六世纪已有市场转变的端倪,但起伏跌宕,至民国尚未完成转变,或不能把中国历史上的商业繁荣等同于市场经济。[2] 李根蟠指出自然经济有不同的历史类型,并非西欧庄园经济的单一模式。中国地主制经济是一种“不完全的自然经济”,其中包含了商品生产的成分,流通已成为物质资料再生产和生产关系再生产的必要环节,但仍未控制整个流通过程,价值规律作用有限,商品生产仍以自给生产为基础和依托,仍受制于自然经济的原则和机制。这是自然经济中的一种类型,而不是意味着自然经济的解体[3] 。林甘泉认为自然经济的本质特征是自给性生产,而不是“自给自足”。中国封建地主制经济虽包含一些商品经济成分但对各类经济单位的分析表明,它在总体上仍属自然经济范畴。[4] 方行认为我国封建经济是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结合,从总体看自然经济仍占主要地位[5] 。信从这种观点的学者不乏其人。持这类主张的学者,都认为封建地主制的形成发展以商品经济的一定发展为前提,都重视对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研究。如李埏把地主阶级和地主制的形成看作商品经济冲毁了古老村社制的结果他认为封建地主制时代商品经济经历了战国汉初和宋这两个高峰而?i?i高涨,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因素[6] 。

第三种,认为中国封建社会的商品经济属“伪商品经济”,自然经济其实很强固。这以秦晖为代表。在他看来,自然经济与其说是“自给自足”经济,勿宁说是不自由的“自然人”经济,就运行机制而言,则是“命令经济”。中国封建时代的“商品经济”,实际上不受或很少受价值规律的支配和调节,而只受或主要受人身依附关系中权力意志的支配与调节,这就是“伪商品经济”。总的说,我国封建社会决不是商品经济发达早于或兴盛于西欧,而是相反,自然经济、包括“命令经济”及披着商业外衣的变种比西欧中世纪典型时期顽固得多[7] 。

秦氏的观点未必能为学界所普遍接受,但中国封建时代的商品经济中,价值规律并未能充分发挥作用,政治权力严重地干预以至遏制商品经济的发展,则是不容否认的事实。不少学者从不同角度对此有所分析。例如郭正忠通过对唐宋茶叶商品经济的发展和专卖对茶商资本的遏制的分析指出,在我国传统社会中,类似“市场经济”的某些因素只是在自由通商政策下出现,但这是局部的、短期的、表象的、偶然的。而基于专制政体强大和民间私有权发展不充分的专卖政策的推行则是全局的、本质的、绝对的。它构成中国传统社会经济结构的主要特色,而使市场经济体系不可能有真正的发展[8] 。

关于传统市场

与对封建社会商品经济、自然经济的不同认识相联系,人们对中国传统市场性质、特点和发展程度也有不同的估计。

吴承明考察了中国封建社会各级市场的基础和内涵,提出了自己的市场史理论。他指出,经典作家以分工为市场的前提,质之历史,却不尽然。如地方小市场,即?村集市,是小生产者之间的品种调剂和余缺调剂,属自然经济范畴的交换;城市市场是贵族地主以其剥削收入换取消费品,是农村农副产品流入城市的“单向贸易”;区域市场则可视为自然经济的延伸,真正有意义的是跨地区的长途贩运,但宋以前主要是土特产品和奢侈品的贸易,仍然不是基于社会分工之上的市场。他认为马克思所说的作为市场基础的分工,实际上是指“表现为交换价值的分工”。从这个意义上讲,无论有多大市场,只要没有专业户,即没有生产交换价值的分工,就不算本来意义上的商品经济。他又指出,总的来说是生产决定经济,但不能低估交换的作用,交换的积累也能引起分工和专业化,市场理论应建立在生产和交换这两极上。根据这一理论,吴承明指出中国明中叶以后长途贩运贸易才转以民生日用品为主,即在一定程度上建立在地区生产分工基础上。但直到鸦片战争前,我国国内市场仍然是一种以粮食为基础以布和盐为主要对象的小生产者之间交换的市场结构[9] 。关于中国国内统一市场何时形成,学术界有西汉说、唐宋说、明清说等不同认识,有的学者甚至认为这种市场直到近代尚未形成。论者多着重商品流通自身规模,而吴承明则从生产的社会分工和与此相联系的长途贩运的内容进行考察,提供了一个崭新的思路。吴氏这一理论颇有影响,如包伟民即以这一理论分析宋代的粮食贸易和区域市场。方行在这基础上以明清为例分析了中国传统市场的基本特征,指出传统市场是商品经济与自然经济相互制约、相互补充的市场;封建社会发达的商品市场是一种以民生日用品为主要对象的小生产者之间交换的市场模式;要素市场,包括土地市场、劳动力市场和资金市场,也有某种程度的发育;农业中的土地劳力等资源的配置并不取决于市场,但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仍有一定作用,其作用大小视不同地区商品经济发展程度而异[10] 。

有些学者对此持不同看法,如经君健不同意把地方小市场的交换归入自然经济范畴。他认为地方小市场是中国封建社会基本经济细胞(地主经济、佃农经济、自耕农经济)的生存需要(解决小生产产品单一性和需求多样性矛盾)所产生的,个体小农在市场上以小商品生产者身份出现,生产关系性质、生产目的性以及购买者目的性均不能改变商品交换的性质。地方小市场及在其基础上形成的区域市场、区域间经济联系及城镇商业形成不可分割的体系,这是以自然经济为基本经济单位的西欧看不到的现象[11] 。

对中国传统市场发展的一些具体问题,认识也有歧异。如农村集市,许多学者追溯到唐宋或南朝的“草市”,也有学者提出,战国时代已存在农村集市[12] 。明清时期农村集市的发育程度,有的认为它虽有从地方小市场向初级市场转化的趋势,但基本上仍是在狭小范围内彼此独立的一种市场;另一些人则认为它已经转化为初级市场,成为整个市场网络的一部分。还有的学者把以市镇贸易和墟集贸易为主体的农村市场划分为保障供给市场、商品集散市场和多功能全面发展市场等不同层次(类型)[13] 。

对宋以后特别是明清兴起的市镇,学者多强调它在促进城乡、工农业交流、乡村城市化和培育资本主义萌芽的作用。赵冈则认为是人口快速增加、人地比例变化、人均占有粮食数和余粮率下降所导致的城市人口向农村靠拢的?果是城市化的非正常道路[14] 。

注释

[1] 经君健:试论地主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本质的联系,中国经济史研究1987年第2期。

[2] 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与国内市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市场·近代化·经济史理论》,云南大学出版社1996年

[3] 李根蟠:《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与封建地主制》,中国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3期。

[4] 林甘泉:《秦汉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中国经济史研究1997年第1期。

[5] 方行:《封建社会的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中国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1期。

[6] 李埏:《经济史研究中的商品经济问题》,经济问题探索1988年第3期。

[7] 秦晖:《田园诗与狂想曲》,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

[8] 郭正忠:《从飞钱预购到纳榷请引》,中国经济史研究1995年第2期。

[9] 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与国内市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市场·近代化·经济史理论》,云南大学出版社1996年。

[10] 方行:《中国传统市场的特点》,中国经济史研究1995年第2期。

[11] 经君健:试论地主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本质的联系,中国经济史研究1987年第2期。

[12] 李根蟠:从《管子》看小农经济与传统市场,中国经济史研究1995年第三世界国家期。

第4篇:商品经济的前提范文

关键词:农村物流;区域经济;资金;交易成本

随着经济发展,出现一种叫作现代物流的新型运输方式,由日渐激烈的竞争中崭露头角,成为企业中降低成本的最关键的控制点,并且同时成为销售和生产公司追寻的“第三利润源”。这其中,物流中最重要的就是区域物流,地区现代化程度由区域物流的发展水平进行权衡,并且成了一个重要的指标。所以,对区域经济和物流两者之间的关系的研究,对之后两者和谐发展有重要的意义。

一、农村物流与区域经济的关系及作用机理

区域经济和农村物流是一体的,二者之间相互促进和互相依存,农村物流的发展是由区域经济的发展情况所决定的,区域经济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农村物流发展来推进的,农村物流中关于供应和需求水平之间的关系影响着区域经济和农村物流两者的作用机理,也就是说,增加农村物流的供给能力和提高农村物流的需求,通过以上方式推动农村物流的发展,进而提升区域经济的发展水平,物流供需的发展会随着农村物流的改善而提升,这样为后期区域经济发展奠定基础[1]。两者的作用机理图如下:

二、农村物流对区域经济的影响

(一)农村物流的发展能促进社会分工的进一步深化,从而促进经济的增长农村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农村地区的物流发展慢。农村物流可以将传统的物流活动进行高效的整合,例如采购、运输、仓储和装卸搬运以及流通加工,这样便于第三方物流服务商快速的形成,专营农村物流,互相合作的前提下,农民只需要专注的进行农业发展,农村物流服务商为农户提供物流服务,并且同时与外界相关的农贸市场进行对接;除此之外,农村物流的发展可以增强农民之间的相互联系。最终形成专业合作社,使农民的地位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得到稳固提升,最终保证农民的收入增加[2]。

(二)农村物流的发展促进了现代农业的发展农产品的加工和流通业的快速发展加快了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完善。由于没有高效的、便捷和网络化的物流系统,传统农业一直都是小农经济,由于解决了地域方面的限制问题而且信息和物流的传递效率和流通效率都得到提升,因此现代流通体系对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的经营水平有促进作用,同时有利于农产品营销和农资配送等社会农业化的发展。

(三)农村物流的发展加快了城乡经济一体化进程目前经济发展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经济一体化,随着农村物流的进一步发展,跨区域生产产品及消费都将可能成为现实,农产品的储存和运输能力以及涉农物资全部随着农村物流的进步得到了高效的提升,在这过程中,使得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损耗大大降低,产品流通时的物流成本大幅度减少。以上有利的方面都加强了农产品的流通加工等增值活动,并且同时将这些项目转移至全部产地。

(四)农村物流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强大后勤保障系统农村的生产以及消费会带动农村经济的向前发展,而农村物流的作用体现在众多方面,一方面将农产品高效的运输到有需求的地方,帮助农民达到高收入高产量的目的,另一方面要确保及时地将农村地区需要的生产商品及资料等涉农物资运送到,使得农民的生产和消费都得到合理的保障。

(五)农村物流通过降低运行成本改变区域经济增长方式现代化的农村物流体系的建立包括很多方面,其中加强物流产业的效率、对农村物流体系组成的因素加强组织管理和提高农村物流的供应能力以及农村物流网络建立的合理性等,通过以上措施将农村物流的成本降到最低,便于促进城乡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保证在区域经济中,物流服务和农村经济占据主导地位,之后将会使区域经济的发展方向发生改变。

三、区域经济对农村物流的影响

(一)区域经济的发展会引起居民消费习惯的变化对农产品的新鲜度及消费品的多样化的要求会大幅度的带动相关的流通加工、运输和仓储等这些行业的发展,致使相关行业结构改变,因此增加对农村物流的需求。

(二)区域经济的发展决定农村物流的发展农村物流的供应和需求能力,以及农村发展需要的资金投入和技术及物质基础均受到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并且对农村物流发展也有重要的影响作用。

(三)区域经济的发展决定了农村物流的现代化程度。经济发展速度越快,那么物流的重要性越明显,经济快速发展将会导致非常大的物流需求,这将很大程度的带动物流业的飞速运行,那么社会以及政府对物流的支持力度加大。重点体现在三个方面,包括现代物流技术的研发、推广现代化物流的组织形式,以及物流基础设施设备的投资建设。现在社会各个层面对物流业的重点关注都验证了这个经济规律。

四、我国农村商业物流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商业物流发展意识低且相关产业发展较慢商业物流的发展是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最缓慢的,原因是封建思想限制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造成了农民对经济的认识相对落后,并且农民对一些活动也不感兴趣,例如商业物流的发展这类活动,因此认知比较落后,造成经济发展的形式相对老旧。并且,农村经济的发展包括很多不利的地方,例如各级政府不重视农业发展,没有将先进的人才引入农村,而且不对农业进行大量资金投资。因此农民缺乏对商业物流的认知、美誉建设经济信息体系的认识、农村商业物流的发展过程中存在众多差异[3]。除此之外,商业物流发展缓慢,导致了其他附属产业相对发展滞后,比如交通运输业的发展比较落后,建设菜市场的相关设备进度缓慢等,这些导致了商业物流发展落后。

(二)农村商业物流规模小且体系不完善我们国家农村商品零售业的发展相对滞后,城镇的各类发展情况均优于农村方面,尤其针对传统意义上的农村商业物流,它主要靠城乡间的短途运输。某些人口流量比较少的地方,几乎没有物流行业,几乎都是商户自行和城乡中转站联系,进行合作,不仅增加客户自己的成本,还限制了物流的效率。由于农村中的物流点、人力物力的配置等物流体系全部没有建设完善,无法达到系统性的配送服务,因此目前来看,农村的商业物流仍然保持在发展初期。

(三)农村商业物流基础设施设备建设较差目前,我国农村商业物流交通运输条件相对落后,冷藏技术也比较落后,这些农村商业物流基础设备设施的落后导致商业物流发展速度缓慢。现在我们国家大部分区域的农产品交易市场在建设过程中全部都存在物流的问题,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农村发展相对缓慢,并且国家对交通和物流的投入相对低,例如路况及运输设备差,然后造成了农贸市场各方面比较落后,例如设施及设备条件比较差,冷藏和储藏方面的技术比较落后,关于农产品短途的冷链的保鲜方式几乎做不到,造成了许多农产品严重的损耗,质量严重下降,例如运输过程中质量变差、发霉变质。除此之外,现代物流的体系发展和农贸产品的发展不能实现紧密连接,因为没有完善的物流体系,因此造成了产地与销地的农产品无法实现无缝对接,对农产品流通环节造成严重的滞后影响,不便于农村商业物流体系的建设。出现这样的情况,政府应该加大对农村商业物流的支持力度,加强商业物流设备的改良,重视城乡之间交通条件及网络的发展,建设城乡商业物流的一些基础设备,保证农村和城镇之间的物资流通畅通,促进新型物流模式后期发展。

(四)区域间物流信息技术应用比较滞后经济发展需要信息网络化与高新技术的支持,我国物流体系的建设与发展前景与技术和信息有极大的关联,而且它们可以推动物流行业的发展。技术与信息持续快速的发展将形成一种新型的经济发展模式,新型模式必将传统的经济体系淘汰,然后农村经济的发展将不再是单打独斗。但是就目前经济发展所处的环境而言,我们仍然使用传统的发展模式对农村商业物流模式进行管理,尤其针对设施设备运行问题及物流配送体系等相关方面都存在信息化水平偏弱的问题,造成物资运送速度慢,商户的成本增加,均导致农村商业物流向现代化经济体系发展进程的变慢。

五、区域经济环境下我国新农村商业物流发展措施

(一)政府要大力支持新农村商业物流的发展面对所处的经济区域环境,首先政府应该给予资金方面的支持,各级政府针对物流、物流基础设施设备的建设以及农业方面都应该配置专项资金,来确保各个地区新农村商业物流的不断发展,同时加大力度帮助农产品企业与各个商超建立合作关系,并且建立良好的双向物流运输的关系。与此同时,通过使用奖励资金的形式,大力推动新农村商业物流的快速发展。

(二)积极提高农村商业物流信息技术水平农业经济会随着物流体系的完善日益增长,同时可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推动城市和农村经济的相关关联,并且协同发展,使得农民生活质量得到提升。想要达到这个目标,第一要合理的对农产品物流体系进行管理,当前,随着我们国家经济快速发展,农产品等的发展前景也日益明朗,农产品向外销售的情况愈来愈多,而且外销时对农产品的要求也相对严格起来,此时需要将农产品的资源配置作为首先工作,同时保证农产品物流运送时的效率,推动农产品物流体系的建设[4]。

(三)完善物流体系的发展当前所处的区域经济环境,物流形式的发展很重要,物流可以推定经济发展,同时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经济发展离不开物流体系的建设,而完善健全的物流体系可以促进并推动新农村商业物流的前进,同时还需要建设一个物流空间体系,并确保这个空间布局是符合要求的,如此这般,便可将当地的经济和物流体系的发展情况互相关联。除此之外,一体化发展的物流体系,在实际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可以保证零误差,然后把所有的单独进行的物流行业整合,将物流成本尽最大可能地减少,增加收益,降低损耗,促进经济效益的提升。

第5篇:商品经济的前提范文

关键词:音乐经济学;发展方向;社会学

中图分类号:F0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03-0329-02

一、对音乐经济活动的探讨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历史条件下,中国音乐经济活动的发展也呈现出日新月异、生机勃勃的景象,并且已经取得了有目共睹的经济效益。音乐经济活动就是音乐活动领域中的经济行为,它包括音乐商品的生产、分配、交换、储存、消费过程。

音乐经济活动的核心是音乐商品。音乐商品就是能够满足人们需要, 具有有形或无形效用的音乐文化产品。根据音乐满足人们需要的方式将音乐商品基本划分三类:

1.音乐文化型商品,如MP3、唱片、音乐书刊、音乐贺卡、音乐文物、音乐软件、相关的音响器材、乐器等。

2.音乐体验型商品,如音乐表演有偿演出、音乐作品有偿创作、音乐广播和电视频道的点歌服务。

3.音乐附属型商品,如商场、公园餐厅、茶馆的背景音乐、影视作品中的音乐。

这些音乐经济活动都充分利用了新技术手段,极大地提升了音乐的表现能力。“十二五”规划中,文化产业的发展备受世人瞩目,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物质生活水平必然使人民群众对音乐文化产生更大的消费需求,这些都将促使音乐经济活动的大力发展,音乐商品的需求也将渐趋明显。

二、音乐产业链中存在的问题

音乐经济学以音乐产业链为导向,实现自身的经济效益及经济价值。在目前传统的音乐产业链中(如图1所示),明显可以看到存在以下问题:

1.音乐商品单一化。音乐商品作为音乐经济活动的核心,扮演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目前音乐产业链上音乐商品比较单一,并未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

2.音乐商品管理体系不健全。音乐产业链中各机构之间并未形成良好的互动,互相掣肘的管理体制仍然制约着中国音乐经济活动的发展。

3.音乐商品重复内容过多。目前,中国音乐经济活动中音乐商品大多反映的内容局限于很窄的领域,对于反映人民群众生活的大众文化的音乐商品仍不多见。

4.音乐经济活动的社会效益并未显现。音乐经济活动在发展的过程中,人们出于对经济效益的过分追求,而忽略了社会效益,这就是目前音乐经济学呈现出畸形发展,使音乐文化的发展与人民群众逐渐脱节。

三、音乐经济学的发展方向

1.承担社会公益责任。大力发展公益性音乐经济活动,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扶持力度。但中国城乡之间、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之间的文化差异还很明显,音乐经济活动更应履行社会公益责任。

2.创新音乐经济活动政策。创新音乐经济活动的政策,制定积极的音乐经济政策,逐步建立与世界普世规则相适应,又符合中国根本国情的音乐经济政策系统。积极调整音乐经济结构,推动音乐经济结构调整升级。合理的产业结构,是保障产业间协调发展的基础。

3.提升音乐经济的核心竞争力。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是音乐经济活动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音乐经济活动需要创新,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文化鉴赏力的不断增强,对音乐商品的要求愈来愈高,这也从客观上促使音乐经济活动的创新,因此必须制定创新战略,推动音乐经济活动的蓬勃迅猛发展。

4.创新音乐经济人才培养模式。音乐经济活动的发展归根到底要靠人,人是音乐产业链中最具活力的一环。面对音乐经济活动中人才短缺的难题,音乐经济活动应该采取“引进来”与“走出去”的方针,一边着手引进,一边自己培养。我们应该在高校中开设音乐经济、音乐管理和娱乐营销等方面的专业,培养高层次、多领域的音乐专业人才。还应该培育浓厚的文化氛围,举办更多的音乐产业论坛,为音乐创作和音乐专业人才发展提供更好的环境和机会。

5.规范音乐经济市场。大力保护中国的音乐市场,积极协调音乐与经济的关系。必须合理利用知识产权,尤其是加强网络音乐知识产权保护。目前,中国网络音乐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初步形成,网络音乐商业模式开始建立,网络音乐管理体系逐步健全。还要坚持促进技术进步与合理可控地利用技术相结合,技术发展对音乐产业是一把双刃剑,必须趋利避害,加强管理。既要发展新兴的网络音乐,也要利用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改造提升传统音乐产业。

参考文献:

[1] 徐羽中.对音乐经济活动研究的思考[J].人民音乐,2004,(5):62-63.

第6篇:商品经济的前提范文

一、商标注册使用现状

截至20__年5月底,我县共有企业1230户,全县共有依法使用注册注册商标29件,连续3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8件,著名商标4件,知名商标3件,农副产品商标13件,现有商标印制企业2户。农副产品商标占依法使用注册商标的45,民营企业注册商标25件,占依法使用注册商标的86。

二、发展农副产品商标取得的成效

商标作为重要的知识产权,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商标与经济发展息息相关,商标的作用也越来越深入人心,认牌购物已成为广大消费者的共同心理。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副产品商标,特别是带有绿色标志的证明商标越来越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共同青睐,尤其是在引导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实现产业化,扩大安全食品的生产与供应和解决“三农”问题等方面越发显露出它的地位和重要性。

其一、农副产品商标直接为农民创造出更高的经济价值。商标是创造价值的工具,实践证明农副产品商标注册后,其经济价值普遍比未注册前提高了价值。

其二、争创名牌商标,有效的提高了农副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永吉县作为国家商品粮基地县,水稻种植面积大,而且稻米质量好,历史上是皇粮贡米,“永星牌”珍珠米和“万昌牌”绿色大米米质优良。但是95年以前,每年大米销量一直没有过一万吨。永吉县粮食部门通过与国内大米市场上的名牌产品比较发现,大米销量所以上不去,主要原因是永吉大米知名度不高,牌子不硬,所以从96年以来,十分注意采用先进技术,树立自己的品牌,做大做强“永星牌”和“万昌牌”商标并改进了大米外包装,加大了宣传力度。自97年以来“永星牌”、“万昌牌”先后被评为吉林市知名商标和吉林省著名商标,并获“吉林省名牌产品”、“中国放心米”和绿色食品称号。目前“永星珍珠米”和“万昌牌绿色大米”在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都设有直销网点,而且还远销日本、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和地区,取得了非常好的经济效益。以上各方面可见,农副产品商标发展有力地促进了永吉经济、文化、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特别是在解决“三农”问题中发挥了特殊作用。通过各级工商部门的以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加大对农副产品商标的保护、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关心与支持,农副产品商标将发挥出更加显著的作用。

三、发展农副产品商标存在的问题

综合分析永吉县农副产品商标发展情况看,无论从商标的数量、质量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是,缺乏对农副产品商标意义的认识。主要表现是社会各界对商标这一无形资产的价值认识不高,对利用商标战略开拓市场理念理解的不深,运用不好,目光短浅,只看眼前利益,打快拳。二是,农副产品商标注册率低,使用率更低,商标使用不规范。三是,名牌商标少。现有农副产品商标中叫得响的品牌屈指可数,对品牌宣传的不及时,不到位。四是,使用农副产品商标的产品科技含量不高,属于粗放经营,缺乏深加工,精加工,产业发展链条不长。五是,商标保护能力不强,自身商标被侵权受损失不知道向谁投诉,不研究商标的运用,更谈不上利用商标战略开拓市场。六是,对名牌农副产品商标没有相应的鼓励和优惠政策,商标的作用和重要性没有得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足够重视。

四、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应采取以下解决的办法:

第7篇:商品经济的前提范文

关键词:吉芬商品;理论解释;现实证据;综述

中图分类号: f016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6720539(2013)02006906

“吉芬商品(giffen goods)”是一种需求量与价格呈同方向变动的特殊的低档商品(高鸿业 2007)[1],其表现出与需求定律截然相反的经济学现象。迄今为止,国内外众多学者对吉芬商品问题进行了富有成效的分析,但是对其理论和存在性的争议尚未停息。尽管吉芬商品在经济学领域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但是鲜有学者对其研究成果以及前沿方向做出述评。本文在总结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对吉芬商品问题的理论与现实的证据进行综述,最后提出未来研究的发展方向。

一、关于吉芬商品理论的争论

(一)吉芬商品的由来及其前提条件

19世纪,英国经济学家罗伯特·吉芬首先观察到这样一种现象,并对其进行了最初的表述:在爱尔兰发生灾荒时期土豆价格上涨,而其消费量却在增加。首次将此现象称作“吉芬商品”并纳入经济学教科书的是马歇尔[2]。他运用需求与价格理论来解释这一现象,得出吉芬商品的收入效应应大于替代效应。他同时认为,在确定单个需求曲线时必须考虑消费者的收入、偏好、对未来价格的预期以及所有相关商品的价格。由于马歇尔无法使用他所认为的对于任何商品都普遍适用的需求定律来解释吉芬商品的特例,于是吉芬商品是否存在被称为“吉芬悖论(giffen's paradox)”的现象就成为一个研究焦点。

此后,为了辨识吉芬商品与需求定律之间的关系,相关学者对需求曲线设定了更加严格的前提条件。斯考森(2001)[3]提出了建立向下倾斜的需求曲线的三个关键的前提条件:收入和偏好保持不变以及商品无差异。只有在满足此三个前提条件下,才能说明所研究的需求曲线是否与需求定律相违背。应俊耀[4]强调,通过无差异曲线推导出吉芬商品存在时需要满足下列三个条件:局限或约束条件下争取效用最大化、商品替换定律和内凹定律。基于上述的前提条件,部分学者认为,吉芬商品在特殊条件下存在,与需求定律并不违背;而有些学者却认为吉芬商品并不存在。

(二)吉芬商品存在的观点及其难以观察到的原因

在近年来的研究中,许多学者认为吉芬商品现象并没有违背需求定律,而是该定律在特定条件下、在特殊商品上的体现。李伟伟(2009)[5]认为,吉芬商品出现最有可能的情形是所有商品价格同时提高,而吉芬商品的价格提高幅度小于正常商品,从而导致了其相对价格下降。更为准确的说法是,吉芬商品的替代效应与其相对价格的变化呈逆向变动,与其价格呈同向变动,收入效应也与价格呈同向变动,说明吉芬商品现象没有违背经济规律,只是一种特殊现象。刘正山(2006)[6]分析具体市场的事例后认为,如果在研究吉芬商品时剔除需求定律所要求的上述特定条件外其他条件不变,则吉芬商品的需求曲线必定向右下倾斜;但考虑其他条件后,整条需求曲线就发生移动。如图1所示,需求曲线l1向右上移动到l2,而均衡点也从a移动到b。这样表现出来的“价格上升,需求量也上升”的现象。虽然均衡点上的需求曲线已发生变化,但每条需求曲线依然是向右下方倾斜的,因此吉芬商品实质上与需求定律并不矛盾,说明吉芬商品是存在的。

在对吉芬商品为何难以观察到的解释中,dougan(1982)[7]和weber(1997)[8]认为,理论上的需求曲线与用实际均衡价格数据绘制的需求曲线有着明显的不同。他们假设存在这样一个需求曲线,在一些价格区间内是向上倾斜的,而在其他价格范围内是向下倾斜的。市场均衡会呈现出如图2所示的三种情况:(1)一般的情形是,供给曲线s1与需求曲线d的向下倾斜的部分相交于

点a;(2)在多点市场均衡下,供给曲线s2与需求曲线的交点并不稳定,可能会在b1、b2和b3等多处达到均衡;(3)一个稳定的吉芬商品的均衡在需求曲线向右上倾斜时,供给曲线s3与之交于c点。这样就会出现吉芬商品和我们对其的经验不一致的情形。换言之,我们观察到吉芬商品的可能性要小于这种商品存在的可能性。

boland(1977)[9]指出,新古典经济学理论不能将吉芬悖论排除在外,也不能给出吉芬商品无法被观察到的原因。如果新古典经济学模型是正确的,吉芬商品应该存在。如果未被观测到,不仅是因为上述的一般性前提条件未被满足,没有准确的测量数据,还可能因为新古典经济学理论存在缺憾。lipsey and rosenbluth(1971)[10]认为,虽然吉芬商品很难被观测到,但从理论上讲,吉芬商品的存在是不能被证伪的。他们进一步指出,吉芬商品的存在范围应该比新古典经济学中所述的劣等品更加广泛。

(三)吉芬商品不存在的观点

上述观点旨在证明吉芬商品与需求曲线之间的兼容性,以明晰吉芬商品的存在。然而,一些研究从不同角度给出吉芬商品不存在的论证。张五常(2010)[11]提出,需求定律应该是被当作公理使用,该规律在任何条件下都是成立的。而吉芬商品从逻辑上无法成立。他认为,“逻辑上吉芬商品只可能在鲁滨逊的一人世界存在,在多人社会中这种物品不可能在市场成交,不可能用作走后门或其他形式的交换或者交易,价越高我越愿意买,而你则越不愿意卖,交换或买卖不会有均衡点”。以逻辑为理论工具,何琳、廖东声(2004)[12]运用波普尔的证实和证伪的非对称性理论分析吉芬商品发现,吉芬商品并不存在,其原因在于:从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出发,当一般性条件得到满足时,需求曲线必然向右下倾斜,但是假如同时承认吉芬商品这种需求曲线向右上方倾斜的特例存在,就违背了波普尔的理论可证伪性。苏斌(2004)[13]指出,西方经济学中之所以得出吉芬商品存在的错误结论,是由于在对吉芬商品及其现象进行经济分析时,存在着两个方面的错误:一方面,忽略了需求规律存在的上述的一般性前提条件,即应该假设除了商品自身价格以外影响需求的其他因素不变;另一方面,分析建立在与实际情况相脱离的错误假定基础(吉芬物品的替代效应与价格成反向变动)之上,最终必然得出吉芬商品能够存在的错误结论。

从市场视角出发,尹华(2004)[14]通过对吉芬商品本质的探索,提出其仅仅是违背了需求规律的表面现象,应该进一步考虑到市场变化的本质。他指出,爱尔兰灾荒时期的土豆市场供给的减少传递一种强烈信号,让爱尔兰的贫困农民增加了对土豆的需求,所以需求定律是一个在任何条件下都可靠的经济学规律,市场中并不存在吉芬商品。郑大川(2007)[15]认为,传统西方经济学利用收入效应与替代效应理论来解释吉芬商品并不恰当。这是因为在爱尔兰灾荒时期,农作物普遍减产,土豆及其替代品的价格都会上涨,因此理论应用的前提条件(替代商品的价格不变)并没有满足。他同时提出,土豆需求的增加是因为在灾荒时期,土豆和替代品的供给减少,造成食品价格相对上升,因此人们会减少相对昂贵替代品的消费,转向购买土豆充饥。蔡立雄、何炼成(2006)[16]则另辟蹊径,以马克思市场价值理论为基础,详细分析市场价值、供求、价格之间的相互关系,并得出结论:西方经济学对吉芬悖论的争论实质在于,没有看到价值变化的事实,把不同的需求曲线当作一条曲线进行分析,从而片面得出价格上升、需求增加的结论。因而,吉芬商品是不存在的。

二、吉芬商品存在的现实证据

实际上,判断吉芬商品是否存在的最好方法就是找到有说服力的现实证据。鉴于此,许多学者开始了探寻吉芬商品存在的证据,并推动该领域的研究走向实证性的探索阶段。spiegel(1994)[17]在研究中给出两个例证:一个是交通工具,在固定的交通预算的制约下,公共交通工具可能是一种吉芬商品;另一个例证是每个家庭中儿童的营养餐,在成长必需的充足营养前提下,低价格的鸡肉也可能是一种吉芬商品,并通过公式给出推导证明。bopp(1983)[18]指出,1967年到1976年中美洲的煤油就是一种吉芬商品。在需要取暖的季节里,人们享受着住房、食品以及医疗等各种津贴的情况下,煤油非常接近吉芬商品。其原因在于:煤油燃烧的目的只是取暖,却释放出难闻的气体。因

,对于并不富裕的家庭来说,当煤油价格上涨,实际收入相对减少,所以就会减少常规燃料的购买,而购买更多煤油。

无独有偶,battalio et al.(1988)[19]的研究也给出一个实例,对于那些只能购买低价格水平饮料的人来说,对奎宁水降低价格的反应是减少对其购买量,而用剩余资金购买相对优质的粗啤酒。garratt(2005)[20]描述了一个选择城市的案例,并认为选择在规模比较小、比较安逸的城市生活是一种“吉芬商品”,并给出了数理的支持。他的研究最为关键的一点是,给出了观察到吉芬商品的三个可能条件:一是在消费中这种商品必须占有足够多的支出;二是这种商品的边际效应低于普通商品;三是消费者必须希望在更低的价格水平上购买该商品。gilley and karels(1991)[21]的研究更加具有创新性。其研究目的在于将吉芬效应(giffen effects)延伸到一个更加普遍的情况(不仅限于两种商品)当中,说明吉芬效应衰减和可选择商品的增多没有必然关系,但是增加了吉芬商品的替代品数量后,确实减少了吉芬效应出现的可能性。该研究进一步表明,增加的商品只有在其价格足够低廉时,才能发挥替代作用,影响到吉芬效应的观察。王则柯(2003)[22]通过描述“童话岛”的案例,说明吉芬商品是可以通过实验进行验证的。童话岛上只有两种食物——面包(质优价高的特产)和马铃薯(劣质价低),管理者为了保护本土低收入居民对马铃薯的消费量,提高了卖给来岛旅游者土豆的价格,但是在预算约束下,旅游者无法再购买面包,而是更多的转向购买土豆,却使得土豆需求增加。他同时指出,在满足一般性前提条件不变的基础上,可以通过经济学实验来证明吉芬商品的存在,但是需要丰富的想象力和严谨的求证。

然而,上述研究仅仅是学者通过假设的案例或者观察到现象的探索,虽然陈列了与实例相结合的数理推导证明,但是仍然缺乏直接的、拥有翔实数据支持的证据。鉴于此,研究者们设计了各种各样的实验,并试图通过控制与改变实验的条件,来使得结果更加接近吉芬商品。degrandpre(1993)[23]设计了一个实验,分析了七名尼古丁依赖者在预算限制的情况下对品牌香烟和烟叶不同价格的选择反应,结果证明了在实验条件下烟叶是吉芬商品。jensen and miller(2008)[24]在中国的实验更加有影响力,实验选择在分别代表北方的甘肃与南方的湖南,五个月中一些相对贫穷的家庭被给予不同价格补贴的“食物券”,观察这些家庭对作为主食的大米和面粉购买量的数据,给出了吉芬行为(giffen behavior)的现实证据。值得注意的是,该研究者的着眼点放在了吉芬行为上,这是因为使用“吉芬行为”而不是“吉芬商品”是为了说明吉芬很可能是一种在特殊情况下针对特定消费者的只依赖于价格和需求而不是其他因素的现象。因此,并不是说某种商品是否吉芬,而是消费者的行为是否吉芬。

三、吉芬商品理论的扩展

综上所述,在众多学者的努力下,上述实验给出了能够证明吉芬商品存在的有力证据。近年来,对于吉芬商品问题的研究也日趋扩展深广。从相对角度上看,吉芬商品存在局部不稳定性,是在特定条件下的特殊商品,换一种条件下就可能不是吉芬商品。张攀春[25]认为,有些商品在一段时期内为正常品,而在另一段时期就可能为吉芬商品。吉芬商品由传统意义中纯粹的劣等品演变为相对劣等品,因此扩大了吉芬商品的范围。他声称,吉芬商品的本质是一种经济现象,从这一角度出发,满足吉芬商品经济学特征的都属于此范畴。

在心理预期对吉芬商品的影响研究中,刘明国、李汉文[26]提出,能够出现吉芬行为主要是消费者预期变化所致。如在爱尔兰饥荒时期的土豆,价格越高,消费者的预期价格越高,人们认为现在价格上涨是在传递一个预期价格上涨的信号,因此要趁还没有涨到更高的价格之前购买,因此出现了与需求定理相悖的现象。何全胜[27]认为,经济学家关于吉芬商品的激烈争论的原因有二:一是其忽略了“意图需求”与“实际需求”的区别,需求定律中的需求量是无法验证的心理量,需求定律作为一个心理规律无法被证伪;二是传统西方经济学上认为的吉芬商品是指一种劣等品,购买这种商品的消费者往往比较贫困。然而,doi et al.[28]通过对不同收入水平家庭的效用函数进行数理推导,证明吉芬行为与家庭的收入水平不相关

。吉芬行为存在于不同收入水平的家庭中,并且与劣等品支出在家庭收入中的占比无关。这与一般教科书中对吉芬行为仅发生在低收入水平的家庭的阐释是相背离的。

与此同时,随着越来越多表现出与吉芬商品相似、与需求定律相反的商品的出现,拓展了对吉芬商品问题研究的外延,如炫耀性商品与投机性商品。炫耀性商品是指消费者出于向别人炫耀的心理而购买的商品,其较高的价格是炫耀的条件。因此,炫耀品的价格越高,需求量越大。投机性商品是指购买者出于从价格变动中套利的目的而买卖的商品,并不是真实的需求。对于这类商品,决定需求量的不是当前的价格高低,而是未来价格与当前价格的差额,只要投机者预期价格高于当前价格,就会买进;反之,预期价格低于当前价格,就会卖出。然而,预期价格是一个事先无法确定的未知数,购买者只能依靠自己的预期进行决策。由于不同的购买者会对未来做出不同的预期,这类商品的需求量与其价格之间的关系并没有稳定的规律可循。在对投机品的研究中,giovanni[29]提出,吉芬商品在股市当中起到非常特殊的作用,其存在会导致市场均衡不稳定甚至崩盘,根本原因在于交易者之间信息不对称。在风险厌恶市场上,知情交易者会有两个动机:投机和坐庄。他们利用已知的信息引导噪声交易者放弃购买价格下跌的股票,而将资金转向购买价格攀升的股票,从中获得利润。但是由于这种吉芬商品类型的股票价格和净资产不相对应,最终可能会遭遇崩盘。

四、研究结论及展望

吉芬商品作为一种特殊的经济现象,其理论的发展过程伴随着争议。本文有关吉芬商品问题的理论与实践的证据的综述可以总结为以下五个方面:首先,部分学者认为吉芬商品是存在的。吉芬商品没有违背需求法则,是发生在特殊条件、特殊商品上的经济现象。其次,吉芬商品很难被观测到。原因有二:一是通过现实市场上均衡价格和需求量数据绘制的曲线,很难与理论上的需求曲线相一致,使得我们难以识别出吉芬商品。另一个原因是新古典经济学模型本身可能存在着缺陷,使得以此为理论依据分析经济学问题存在偏差。再次,部分学者认为吉芬商品并不存在。从逻辑推理、理论辨析和数理推导等不同角度证明需求法则是一个普遍的、可靠的定律,因此与其相悖的吉芬商品并不存在。第四,经济学家通过案例分析与设计实验的方式,寻找吉芬商品的现实证据。这种探索取得了丰富的成果,并找到吉芬商品存在的证据。最后,吉芬商品问题的研究方向日趋深广。对吉芬商品相关概念(如吉芬行为、吉芬效应)以及表现出与吉芬商品相似特征商品(如投机品、炫耀品)的探索,扩展了吉芬商品问题研究的范围,并更加具有现实意义。

尽管有关吉芬商品问题的争论还在继续,尚未定论。但是,该领域研究的方向逐渐由理论探讨转向现实证据的探索方面。吉芬商品的存在可能会为产业发展带来比较严重的制约,这是由于价格与需求的同向变化,致使市场难以达到稳定的均衡,从而造成社会福利的损失。鉴于此,更进一步的研究应该在于评估吉芬商品的存在对市场中利益相关者和社会福利的负面影响以及如何解除在产业发展层面上吉芬商品引致的不稳定均衡制约,使产业发展突破“吉芬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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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商品经济的前提范文

P键词:“大商所”;大宗商品定价权;制约因素;对策

中图分类号:F75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7)04-0008-02

一、国际大宗商品定价权现状

期货价格是国际贸易中商品价格的定价基准。期货市场原本上是一种大宗商品的价格发现市场,大宗商品的定价权归属于期货市场或者其他市场规则的拟定者。

中国是资源短缺型国家,例如原油、铁矿石、大豆等很多原材料长期依赖进口,我国在铜、钢铁、铁矿石、大豆以及天然橡胶消费在全球位列第一位、原油消费和进口在全球位列第二。虽然我国在国际易中拥有如此重要位置,但是对大宗商品的定价权并没有得到相应的提高。没有大宗商品定价权,中国的经济发展的命脉就被欧美等国掌控,长此以往,将导致中国在国际竞争中长期处于劣势。

二、大商所争取大宗商品定价权的重要意义

(一)经济发展需要

我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与第一大贸易国,多年来对大宗商品进口依赖度较多,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暴涨或者暴跌都不利于国家经济稳定。要实现我国国家利益最大化就要做到把握住大宗商品定价权并保持其稳定。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期间,特别是“一带一路”战略开始实施,周边国家与我国经济命运息息相关、荣辱与共。要完成中国与“一带一路”周边国家在能源合作等方面的共同愿望就必须要做到稳定国际大宗商品价格。

(二)提高国际地位

中国现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进人新的发展阶段后,我国在大宗商品领域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国际大宗商品的价格变化受到我国的影响。但是,我国在其定价上却因受限于此方面的国际地位而丧失了主动权。基于此种状态,我国应努力提高国际上的地位尤其是在大宗商品交易方面的地位,从而占据有利的主动权和在特定场合对商品定价的发言权。

(三)接轨国际市场

通过最近几年的发展,我国在追求大宗商品定价权的目标上取得了初步的进展和成效,并且越来越成为国际市场定价机制中极其重要的依据标准,例如原油期货的上市会严重地影响全球原油市场的市场格局。而我国目前虽然有4家期货交易所,数十个交易品种,但没有一家交易所的交易品种能在全球市场形成影响。主要原因在于我国期货市场在开放程度、交易制度、交易品种等还和国际主流交易所有较大差距,这就需要在各个方面都要向国际接轨,真正提高国际投资者对我国期货市场的认可度。

三、大商所争取大宗商品定价权的制约因素

(一)市场组织体系松散

目前在我国期货市场的组织体系中,主要还是以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交易所为主,以大连地区为例,大连期货市场的主要组织者是大连市证监局以及大连商品交易所,而大连期货业协会的组织体系主要是有各期货公司组成,在这一组织体系中,期货公司的话语权极低,所以并没有真正发挥期货行业协会的作用。这也就导致了目前大商所在面对市场开放时不能及时调整市场定位和市场方向,在品种上市问题上也不能做到真正贴近市场,贴近经济发展需要。

(二)期货产业集中度低

首先,大连商品交易所目前上市交易的品种有16个,主要是工业用品与农产品,而且都是商品期货的基础合约,缺乏相应的衍生工具。其次,资源不能得到合理利用。目前中国的市场主要是依靠投机套利,大商所目前70%到80%的成交量都是由散户交易产生的,而真正有资源需求的企业却很少参与期货市场,因此导致了期货市场在资源配置功能上有很大的不足。最后,大宗商品战略储备缺乏系统性规划设计。由于缺少国家层面的整体发展计划和顶端设计,致使我国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目前仍然留存着区域发展不平衡和市场同质的现象,这种现象影响了商品流动效率,并且阻碍了期货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的发展。

(三)监控体系不够完善

首先,当前我国期货行业形成了由中国证监业协会、中国证监会各地分支机构、中期协、期货交易所以及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共同组成的集监督与管理相结合的“五位一体”监管体系。管理机构相对过多,就会导致各自的分工不够明确,职能模糊,很大程度上束缚了期货交易所以及期货公司的发展。其次,期货交易是场内交易,而现货交易却是场外交易。在目前的大商所,这二者很难达到有效配合,协调同步。最后,信息对于投资者来说是决定投资成败的主要因素,是市场透明度的直接体现,而大商所在市场信息方面不够透明。

四、大商所争取大宗商品定价权对策

(一)完善市场组织体系

1.发挥行业协会主导作用

首先,大商所要做好期货行业协会的中介人,将部分职能和权力让渡,规范产业发展和进出口秩序。行业协会要通过建立从业规范开展自律监管、推进行业制度创新等措施,规范行业秩序,维护行业的整体利益。其次,要向对应的管理部门传达以及反映企业自身的愿望,和企业发展所存在的制约因素,并给予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为大宗商品产业的发展提供有效可靠的政策支持。最后,大商所在整合行业力量,提升议价能力。期货业协会应协调国内相关产业,组成统一战线,一致对外,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充分利用数量优势提升相关产业的竞争能力,以此来达到降低市场潜在风险的目的。

2.提高期货市场开放程度

首先,大商所以及大连市证监局要继续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和法规建设,与国际通行惯例、规则接轨。其次,大商所需要推动期货交易所体制改革,应当学习国外交易所的管理制度,实现政府和交易所之间管办分离,以产品创新为端口、优化制度设计、降低交易成本,进而打造服务型国际化交易平台,并且凭借这个交易平台,促使其他投资者参与到这一交易中。第三,大商所要着力培育机构投资者和复合型人才队伍,为期货市场全面对外开放夯实基础。在这方面可以实现与高校的合作培养,以高校为依托结合需求进行订单式人才培养,选拔一批期货专业人才。

3.改革期货品种上市体制

首先,大商所在期货品种上市制度方面要进行改革,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应该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在确定上市品种时要根据市场需求来决定。其次,期货市场的发展理应是一种自下而上的自发需求,期货品种的上市也理应是一种自下而上的模式,要构建“市场―投资者一期货公司_期货交易所”的传导模式,以便形成规范上市流程。最后,在交易品种上市方面,大商所需要综合考虑期货公司、期货投资者、市场需求、经济发展需要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国内外大型交易所的经营模式,引进一批全新的期货交易品种。

(二)提高产业集中度

1.加快产业结构合理调整

首先,行业要通过集中交易的市场形成国内权威价格、并通过期货机制规避风险、提升行业整体发展水平和竞争能力。其次,要加快对目前交易品种的更新替换,对于一些严重落后于经济发展的品种,例如目前大商所的棕榈油品种,已经缺乏市场需求,应该让其退出市场。对于符合目前经济发展需要的大宗商品,例如原油期货,大豆和豆粕的期权衍生品种,要加快上市。

2.实现国内资源合理利用

首先,要加大期货市场对于现货市场的支持力度,培养现货企业的风险对冲意识,让企业掌握期现市场之间的风险对冲关系。其次,大商所要发挥期货市场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通过期货市场的运作来优化微观企业,产业以及整个国民经济的资源配置,进而推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3.增加大宗商品战略储备

首先,对于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关系到国民经济命脉的商品要重点储备,大商所交易的铁矿石是钢铁企业的原材料,钢铁又是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和国防事业的命脉,因此,在铁矿石的储备上,大商所要加大力度。其次,居民生活必用品的储备,大商所的大豆和豆油品种都是居民生活必不可少的,因此对于此类品种的储备需要引起重视。最后,要重视民间商业储备的建设,民间商业储备应当作为未来我国大宗商品战略储备的重点发展方向,要加大对于民间储备的支持力度,对于每种战略资源的特殊情况,统一筹划、切实有效地实施有关工作。

(三)构建科学监管模式

1.完善市场管理制度

首先,大商所在大户持仓方面要加强管理,大户持仓报告制度是基本制度。大商所需要加大对大户持仓的控制强度。对于投机者在持仓方面要进行控制,对于套期保值者和现货需求方,可以放宽仓位方面的管理。其次,对于投资理念与投资习惯还不够成熟,专业水平、风险承受能力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中小投资者,要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性匹配这些方面给予特殊的保护。最后,应当完善投资者适当性的管理办法,构建各层次市场商品业务适应性监管制度,并且通过日常监管以及事后检查处罚履行适当性监管职责。

2.规范场外市场行为

首先,大商所在交割仓库的管理方面。对于仓库的库存的增减,库存信息的要加强管理,做到库存信息的公开透明。其次,大商所在产品交割.方面,对于违约的企业和个人要加大违约惩罚力度,减少违约事件的发生,确保交割顺利进行。其次,大商所要建立现货、中远期和期货市场,使这三个方面互为补充,共同发展,而我国多方面商品市场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大宗商品中远期市场,构建好现货、中远期市场,促进我国经济迅速发展。

第9篇:商品经济的前提范文

关键词:市场经济;社会经济发展;商品生产;商品交换

中图分类号:F0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723(2013)01-0016-03

市场经济的发展决定社会经济发展,研究其两者之间的关系,对于丰富历史唯物主义的内容,对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理论的成熟和行动的自信,都意义重大。

“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马克思的这一名言,指明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道出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进程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经济是人类经历的第一种经济形式,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剩余产品的出现,人类从单纯维持生存到期望优质生活,需求的多样性、生产的单一性和利益主体的独立性催生了商品经济。于是,商品经济在自然经济的夹缝中孕育、成长、成熟。

当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社会分工将愈发精细化、专业化,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成为社会主导经济形式,一切人类行为和物质产品纳入市场之中,形成一个无处不在、无所不囊括并受市场机制广泛调解的市场体系,由此便形成了市场经济。

市场经济和商品经济即有联系又有所不同,简言之,商品经济是市场经济的本质内容,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的表达形式。就两者的联系来看,一致性体现在三方面:一是产生条件相同,均是以社会分工为基础,以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为内容,以市场为载体;二是内在作用机制相同;三是都需要成熟、完善的市场体系,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不断发展的过程,最终将形成完善的市场体系。可见市场体系的建立是商品经济的终极发展成果,同时还是市场经济形成的重要标志。就两者的区别来看,区别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内涵和要说明的问题不同。商品经济是以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为内容的经济形式,是列于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之间的经济形式,说明的是一种经济属性,表达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而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为中心的资源配置方式,说明的是一种资源配置方式,表达的是运行机制中如何分配资源。二是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是发达商品经济的外在体现形式。市场经济包含于商品经济,可是说市场经济就是商品经济,但不能说商品经济就是市场经济。只有商品经济高度发展,形成完善的市场机制和市场体系,才会形成市场经济。

人类社会历史上,根据获取物质资料方式的不同,将人类社会划分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等五种社会形态。人类这种获取物质资料或者说占有与创造物质资料的方式就是生产方式,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包含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生产力是人类适应自然和利用自然界的能力,体现人与自然的关系;生产关系是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体现生产的社会形式,表示人类经济社会发展历程中的社会性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程中,生产力是最活跃的因素,总是处于不断地变化之中,呈渐进式连续发展,相对于生产力,生产关系在一定程度上、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呈阶梯式跳跃发展。两者之间的适应是一种弹性的适应,生产力允许生产关系在一定限度上落后或超前于自己,但是这样的弹性适应是有限度的。当生产力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时,会促进生产力发展,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不断进步,生产力水平开始发生量变,当对应生产关系所能容纳的生产力作用尚未全部发挥出来以前,该生产关系仍保持不变,但在逐步落后于生产力生产关系开始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当生产力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形成新生产关系所需的物质基础时,促使生产关系发生质变,催生新的生产关系,产生新的社会生产方式。就是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样循环往复地矛盾运动中推动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生产力和生产方式的对立统一中,生产力是生产方式的物质内容,生产关系是生产方式的社会形式。与生产关系相比,生产力是更为基础、根本性的因素,它对生产关系的作用是第一位的,可以说,一切经济形式和社会形态的产生与存在,其客观根源都是生产力发展水平,也只有生产力才能成为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

我们可以通过图例了解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形式、社会形态之间的具体联系及其各自的发展特征。

图1中,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视为人类历史发展的纵坐标和横坐标,图1中,横坐标表示生产关系的变化情况,自然经济、商品经济、计划经济作为坐标尺度,以经济形式记录生产关系进步的足迹。生产关系是人类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经济形式是生产关系的集中体现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外在形式。新的生产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推动人类社会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从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从原始、贫穷、愚昧走向自由、富足、文明的共产主义社会。图中,纵坐标表示生产力发展水平,生产力包含三要素,人的劳动、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在生产中,人是生产力的决定性要素,但选择生产工具作为坐标尺度,理由有三:一是生产工具是划分经济时代的重要标志。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动物遗骸的结构对于认识已经绝迹的动物的机体有重要意义,劳动资料的遗骸对于判断已经消亡的社会经济形态也有同样地意义。各个经济时代的区别,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资料进行生产。劳动资料不仅是人类劳动力发展的测量器,而且是劳动借以进行的社会关系的指示器。”二是生产工具决定生产力发展水平,并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内在地联系起来。以旧石器时代为例,人类使用石块、树枝等作生产工具,尚不能进行进一步加工,使用这样简单粗糙的生产工具只能形成较低的生产力。这样低下的生产力水平使人们朝不保夕,迫使人与人之间结成团结互助的生产关系共同对抗自然的压迫,因而只能是原始共产主义公社这种生产关系,这就是原始社会。随着青铜工具的发明和使用,人的劳动有了剩余,由于青铜器的粗笨,奴隶劳动是可行的和必要的,压榨奴隶的劳动成为有利可图的事情,进入奴隶社会。铁器工具的出现,相对轻巧的手工工具给单家独户生产提供了物质基础,产生了小私有制,于是封建社会成为铁器时代主流的社会形态。蒸汽机的发明和广泛使用是人类认识和利用自然力的一个巨大进步。它把热能转化为机械能,为其他机器的运转提供了动力来源,结束了人类对畜力、风力、水力千百年来的依赖。利用机器创造物质资料的效率,大大超过了以往一切社会的劳动效率。由于大机器需要比较雄厚的资金,以及多人分工协作,用生产过程社会化的现代企业组织生产,机器作为生产工具的广泛使用使人类社会进入了资本主义时代。同时机器、电气、智器的继续发展和变革也影响着资本主义的未来,推动人类走入共产主义的自由王国。三是生产工具是物质生产资料中最重要的构成部分。生产工具是劳动者和劳动对象的中介,是劳动者的延长的自然肢体。人类正是借助自己制造的生产工具,延长了自己的肢体,摆脱了动物那种完全受自然界奴役的被动地位:正是借助于创造和使用新的生产工具,才把自己同自然界作斗争的能力提高到新的高度。可见,生产工具的发展决定生产力的发展,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

人类社会的历史,就是沿着自然经济、商品经济、计划经济(生产关系)和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奴隶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生产方式)两条主线发展起来的。纵观历史,在个别国家或民族,在特定的历史时期,生产方式发生过跳跃式发展,如4~5世纪,尚属于原始社会的日耳曼民族,入侵罗马帝国后,跳过奴隶社会,直接进入封建社会。18世纪,尚属于原始社会的南部非洲,被西方列强的殖民铁蹄带入了世界资本主义的战场。社会主义国家,没有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建立,而首先在苏联、中国等没有经历过资本主义或资本主义不发达的国家建立起来。但是作为生产方式的物质内容、生产关系发展的决定力量,生产力的发展特点具有连续性,不可能一蹴而就,生产力发展的连续性决定了生产关系前行历程的不可逾越性。马克思说:“人民不能自由选择自己的生产力——这是他们全部的历史基础。因为任何生产力都是一种既得力量,以往的活动的产物。所以生产力是人民的实践能力的结果,但是这种能力本身决定了人们所处的条件,决定于先前已经获得的生产力,决定于在他们以前已经存在,不是由他们创立而是由前一代人创立的社会形式。”战争、革命可以消除旧的社会制度,但无法脱离原有的生产力水平,并且只能在原有生产力的基础上继续发展经济社会的历史任务,社会形态的变更只是改变社会的特殊性质,而不会取代生产关系发展自身,只有当旧生产关系所容纳的生产力全部发挥出来,新的生产关系才会出现。

商品经济作为连接自然经济、计划经济的重要经济形势,历经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见证人类数千年发展历程,极大地推动了人类生产力的发展。市场经济,作为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对生产力的推动作用更加显著,市场经济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并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的强化力量,市场经济作用下的社会生产力是人类社会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所必需的物质基础。主要表现在:市场经济既以社会分工为前提,又促使社会分工发展,而精细化、专业化分工和社会大生产间的协作必然会产生新的生产力;市场经济是平等、法制、诚信、竞争、有序的经济,推动社会法制建设不断深化,涤荡经济环境,完善经济体系,为生产力的加速提高营造好的经济环境;市场经济是效率经济,遵循节约原则,追求效率最优,通过竞争机制,推动社会资源流向效率最好的企业,提高社会总体经济效益;市场经济是开放的经济,进一步促进社会分工和交换,提高社会生产力。总之,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也就意味着社会生产力的充分发展。市场经济使经济社会愈发现代化,从生产力层面看,日趋先进,从机械化、电气化、自动化走向信息化、智能化。从生产关系层面看,日益进步,从商品经济到市场经济、从现代市场经济到世界经济一体化。总之,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也就意味着社会生产力的充分发展,为商品经济向计划经济飞跃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历史与实践都证明:生产力发展的连续性决定了经济发展阶段的不可逾越性。

人类社会从原始、愚昧、贫穷走向先进、文明、富足的历史,是一部社会生产力不断繁荣的历史,是一部生产工具不断演进的历史,从原始石器到青铜器,从陶器到铁器,从机器到电器,从物化工具到智能工具。从原生态工具的发展考察,支撑生产工具发展的自然基础是火,决定生产工具变革的客观根源是人对火的认识以及对于温度的掌控。人类从不知火为物,到美国科学家在实验室环境下创造4万亿摄氏度的高温纪录,人类在对温度的不断提高中,认识自然,改造自己,创造与改造工具,进而促进生产力的进步,推动整个社会经济发展不断前行。可见,生产力发展的连续性是社会经济发展阶段不可逾越的客观根源,生产工具进步的渐进性是生产力发展连续性的客观根源,而人类对火的掌控以及温度的逐步提高是工具进步渐进性的客观根源。人类真正的劳动,是从能够制造工具开始的。最早制造的工具,不外是稍加敲击的石块、骨头以及木棒,在考古学上属于旧石器时代,生产工具对温度的需求为常温。进入新石器时代,随着温度的不断提升,新石器时代最具特色的生产工具陶器产生了,陶器对温度的需求较高,有的达到900℃以上。温度的提高、陶器的产生推动了原始农业的产生,同时,磨制石器的广泛使用推动了原始手工业的发展。人们逐渐改变了旧石器时代只能依靠采集和渔猎获取生活资料的摄取性经济,发展了生产型经济、磨制石器的使用,陶器的制作,促成原始手工业、原始农业的分工,使手工业成为独立的生产部门,提高了生产力水平,推动人类生活和社会发展的飞跃。随着对可控温度的逐渐提高,人类已具备了熔炼金属的技术基础,人类早期使用金属生产工具的材料有自然铜、青铜、铁等。人类在仰韶文化前期,陶器的烧成温度就已达到了900℃~1000℃,在制陶实践中对火的温度的提高为冶炼青铜器提供了技术基础。青铜器的使用和推广大大提高了农业和手工业的生产力水平,物质生活条件也渐渐丰富,促进社会向前发展。青铜铸造术的发明,与石器时代相比,起了划时代的作用,推动中国历史走进夏商时期的奴隶制国家。到了商朝,青铜器冶炼技术已经相当成熟,铸造青铜器的工艺程度很复杂,分工精细,工具的进步继续推进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分工与协作。铁器时代是继青铜时代之后的又一个时代,它以能够冶铁和制造铁器为标志,生产工具对温度的需求为1537℃(纯铁的熔点)。而温度的提升以及制陶技术的分享,使人们在春秋时期探索到在较低温度(800℃~1000℃)下还原铁矿石的方法,铁的发展是人类发展史上的一个光辉里程碑,它把人类从石器时代、铜器时代带到了铁器时代,推动了人类文明的发展。铁制农具的大规模使用,促进了我国由奴隶制向以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的封建经济制的过渡。在中国随后的封建社会时期,铁器的使用更以空前规模在各地推广,铁制农具的供应程度决定了个体生产发展的速度,促进水利交通的兴起及工具的升级改进,铁工具的普遍使用,给封建农业生产的发展提供了物质前提。18世纪,技术进步孕育了工业革命,科技以一日千里的速度发展,随后不到两百年的时间里,人类在实验室将温度提高到4万亿℃的高温,生产工具从手工具到机器到电器再到智能机器,生产工具神迹一般的进步推动生产力爆发式的发展,人类在这两百年里创造的生产力超过了人类有历史以来的总和。

可见,市场经济进步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在于:市场经济进步决定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其中,市场经济作为商品经济发展的高级阶段,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关键在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不可逾越性,亦即工具使用与进步的不可逾越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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