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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行动方案精选(九篇)

防汛行动方案

第1篇:防汛行动方案范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进一步完善防汛抗旱指挥和协调机制,细化部门间职责,健全部门间衔接配合工作机制,压实相关部门和地方责任,落实好应急预案演练,扎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立足改革发展,健全责任体系

根椐《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防汛抗旱体制机制意见的通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关于印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中央、省、市、县有关防汛抗旱机构改革精神,充分发挥县防指在防汛抗旱工作中的牵头抓总作用,按照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筹协调的原则,发挥各行业部门的作用和专业优势,形成防汛抗旱工作合力。严格按照《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防汛抗旱工作职责分工和协同工作机制的意见》(赣汛办〔2020〕22号)文件要求,落实好县防指和县防指办工作职责(领导、组织、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防汛抗旱工作,研究部署全县防汛抗旱工作;监督检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组织拟订全县有关防汛抗旱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并贯彻实施;负责建立防汛抗旱预案体系,组织、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实施和演练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指导乡镇落实行政区、水工程、蓄滞洪区等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和防汛抗旱包片分工责任,制定并下达乡镇及有关单位年度防汛目标任务书,督促指导各乡镇下达防汛目标任务书;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防汛抗旱督导检查工作;负责制定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方案或工作规程,建立信息共享、会议、会商、调度、抢险救援等工作机制;组织编制并审批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以及重点水工程度汛方案,督促指导全县分级编制并审批重要河流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以及水工程度汛方案。负责灾害预警信息。根据相关部门短临预报预警信息,提醒乡镇和相关部门做好相关防御工作及受威胁群众转移安置工作;负责县级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和应急救援装备统一调用。特殊时期,实施全县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和应急救援装备的统筹调用;负责组织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开展巡堤查险、抗洪抢险、应急救援及救灾等工作。组织参与防汛抗旱对外救援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重大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编制蓄滞洪区运用预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统一全县汛情及水旱灾情。督促指导水毁基础设施修复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开展河流行洪通道清障。负责按规定开展防汛抗旱表彰奖励工作。

强化各级防汛抗旱工作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加强党对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压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逐级、逐部门、逐工程落实行政责任人。严格按照“一个中心,三个重点,五个确保”的目标任务,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保安全,逐级下达防汛抗旱目标任务书,明确任务措施,层层传导压力。建立完善分级责任制、分包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技术责任制、值班责任制等在内的各项责任制,健全防汛抗旱责任体系,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二)对标职能转变,明晰部门责任

严格按照《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防汛抗旱工作职责分工和协同工作机制的意见》(赣汛办〔2020〕2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厘清县防指及其办公室、县防指成员单位的职责边界,充分发挥各行业在防洪抗旱减灾、应急抢险救援、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中的作用,形成全县防汛抗旱整体合力。

应急管理部门职责细化:负责将防汛抗旱体系建设纳入全县防灾减灾等规划,并督促落实;负责县级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和应急救援装备购置、储备、管理,督促指导乡镇应急管理所做好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和应急救援装备购置、储备、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负责协调将防汛抗旱应急体系建设资金、县级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救援资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配合财政部门开展中央、省自然灾害救助(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救援)专项资金、县级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救援资金申报、安排及监督实施等工作;负责调动各类防汛抗旱抢险救援队伍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并按规定程序申请调动、武警部队及预备役部队、武装部参与防汛抗旱抢险救援工作;负责水旱灾害灾情统计、上报和工作;负责组织重大水旱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相关工作,承担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和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或参与防汛抗旱自然灾害事件调查、灾害影响评估;负责建立防汛抗旱信息共享平台及决策应用系统,并纳入全县应急指挥平台系统建设;负责防汛抗旱应急管理、水旱灾害防御知识和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组织指导防汛抗旱应急管理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推广应用;负责组织协调防汛抗旱抢险救援社会捐赠管理、分配并监督使用;负责防汛抗旱日常值班,统一防汛抗旱值班信息。

水利部门职责细化: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水旱灾害防治工程体系建设;督促指导水利行业水工程落实各类责任人;负责组织编制县水利局防汛抗旱部门应急预案,督促指导乡镇水管站编制防汛抗旱部门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督促指导水利行业水工程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编制及按程序报批,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开展行业内防汛抢险专项演练;组织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以及重点水工程度汛方案,报县防指审批后,依据县防指授权实施权限范围内水工程防汛抗旱调度、应急水量调度,并指导全县水工程防汛抗旱调度、应急水量调度;负责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指导全省雨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预报,雨情、水情、旱情等监测信息及预测预报信息,江河湖库洪水预警;负责组织指导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工作,承担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工作;负责县级水旱灾害防御物资、装备的购置及储备管理,督促指导水利行业各类水工程管理单位做好防御物资购置、储备工作;负责组织指导蓄滞洪区日常管理、安全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水利行业防汛抗旱督导检查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水利行业各类水工程做好日常巡查防守、险情报送和险情的先期处置工作;负责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技术支撑工作,组织、指导防汛抗旱水利行业专家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开展水利行业水毁修复工作。

(三)强化管控措施,降低灾害损失

防指成员单位要在各级防指的统一协调下建立防汛抗旱信息共享机制,特别是应急管理、水利、自然资源、农业、气象、水文的信息共享。包括:基础信息共享、实时信息共享、预测预报成果信息共享、工作动态信息共享、总结分析材料共享等。

各级防指要统筹协调、统一指挥,按照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原则,进一步强化管控措施,建立健全联动协调机制。一是要建立防汛抗旱会商机制。根据不同阶段工作要求,按照《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组织会商研判防汛抗旱形势,通报汛情旱情灾情和工作动态,提出工作部署。二是要建立检查督导机制。按照防汛抗旱工作不同阶段的工作要求,分汛前、汛中、汛后建立完善防汛抗旱工作检查督导机制。包括汛前准备工作检查督导,汛中防汛抗旱责任落实、防汛值班值守、工程巡查防守、抢险救援等检查督导、汛后水毁修复、灾后重建检查督导等。三是要全面建立完善《防汛抗旱专项应急预案》。各相关部门及行业管理单位、各工程管理单位、责任部门要全面建立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对特定灾害类型,如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城县洪涝、旅游防洪等,各级主管行业、责任单位要建立完善《防汛抗旱应急专门预案》、明确和细化风险防控、水情监测预警预报、应急救援处置、灾后重建等内容,作为各有关方面开展具体应急处置和指挥救援工作的依据和遵循。四是要建立本区域防汛抗旱“防抗救”衔接机制。要深刻领会“常态救灾与非常态救灾”的关系,各级防指按照分级属地负责的原则,根据水旱特点,明确各级、各部门在防汛抗旱工作中“防抗救”责任。突出发挥各级地方政府和行业部门的防汛抗旱中“防抗救”的全过程常态减灾作用,确保险情、灾情早发现、早处置,避免小险变大险,小灾变大灾。要突出发挥应急管理部门在组织协调军分区、武警、民兵、综合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抢险救援队伍、社会救援力量在非常态救灾中的作用,建立联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五是要建立统一的防汛值班值守机制。明确值班责任、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工作纪律,统一值班信息报送时段,及时报告重要信息,及时处置责任范围内工作。六是要牵头组织开展联合防灾救灾综合演练;水利及其它相关部门,应根据本行业防汛抗旱要求,针对特定灾险的抢险救援组织开展专项演练。建立健全综合防汛抗旱演练和防汛抗旱专项演练机制。七是要加强与上级防指、同一流域上下游防指之间的协调配合。涉及防汛抗旱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上级指挥机构。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各级预案的衔接。根据防汛抗旱形势或上级防指统一安排部署启动应急响应,上级防指启动应急响应、下达工作指令后,各级防指分别根据本地情况和上级安排部署,及时启动响应,按照应急预案做好相关工作。水旱灾害防御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首先由有管辖权限的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同级人民政府组织本地区力量具体开展,当涉及跨地区或较重大灾害需要支援时,应当报告上级防指请求协调协助和支持。

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对辖区影响防汛抗旱的因素全面排查,按照部门职责对行业组织防汛抗旱风险隐患全面排查,以问题为导向,突出薄弱环节、重点隐患排查,扫除盲点。重点对防汛抗旱组织领导、责任落实、预案修订和实施、值班值守、应急队伍和物资落实、已建涉水工程运行、在建涉水工程度汛方案、防洪抢险应急方案及各项防汛准备、水毁工程修复、河湖设障整治、监测预警设施设备运行、山洪地质灾害防御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各项检查深入有效,防汛抗旱关键环节落实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和薄弱环节,逐区域、逐座工程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必要时通报、约谈相关责任人,逐条跟踪督查整改,逐一销号,确保影响防汛抗旱安全问题全部及时整改到位。同时,强化追责问责制度,以铁的纪律保障防汛抗旱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强化应急值守,加强舆论宣传

要充分发挥综合性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地方各类专业救援队伍的“一专多能”作用,建立工作联动机制。要充分发挥有关企业如属地涉水施工企业在工程抢险专业方面的优势,建立防洪抢险抗旱工作合作机制。要充分发挥社会应急力量在防洪救援中的积极作用,建立紧密的工作联系机制。要加强与军队、武警部队、武装部的密切联系,时刻保持枕戈待旦的应急状态,确保在防洪抢险时随时拉得出、冲得上。要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组织转移、巡查防守和险情抢护,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要优化力量部署,建立各类抢险救援队伍间工作协同机制,形成防汛抗旱抢险救援“一盘棋”,快速、高效组织开展抢险救援行动。针对工程险工险段,坚持“靠前部署,就近保障”,预置巡查抢险队伍,确保群众转移安全高效,工程险情及时处置。

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充实值班带班人员,明确值班职责,确保防汛抗旱信息畅通、应对及时。要加强值班值守纪律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因值班值守不到位酿成事故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要加大主流媒体、主渠道的宣传力度,做好分析研判和热点引导,健全与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的沟通联系机制,及时准确信息,努力掌握话语权,赢得主动权。要广泛开展防汛抗旱法律法规和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宣传普及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活动,不断提高群众防灾避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防汛抗旱工作,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根据本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各自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第2篇:防汛行动方案范文

一、总体工作目标

*年全区防汛防旱工作要继续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按照科学防洪、依法防洪的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防汛防旱各项工作。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旱责任制,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早准备、早部署,加大汛前检查力度,修订完善防汛抗旱预案,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把握工作主动权。总的目标要求是:遇建国以来最大洪水,保证长江堤防不决口,保证区内重要交通干线、工矿企业的防洪安全;遇设计标准内洪水,保证各类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遇超标准洪水有应急对策,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遇一般干旱确保人民生活、工农业生产用水;遇特大干旱保证人民生活及重点用水需要,最大程度减轻水旱灾害损失。各级防汛防旱指挥部要做到思想上一丝不苟,责任上一环不漏,指挥上一着不失,措施上一抓到底,确保全区安全度汛。

二、汛前准备工作

各级防汛防旱指挥部要按照“准备早、措施实、应急快”的原则,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在总结以往防汛防旱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全区防汛工作的要求,做好08年防汛各项准备。强化落实各项措施,扎扎实实做好以下防汛准备工作:

1、认真开展汛前检查工作。

3月中旬开始,区防指办公室已下发通知,要求各街道(乡)、沿江各单位开展汛前大检查工作。各单位已进行了一轮检查,检查中也发现几处江堤护坡、丁坝被淘涮松动、下塌的情况,区防指已责成相关责任单位于5月底完成修复工作。各街道、沿江各单位要抓住汛期到来前的有限时间,再次组织人员对所属水利工程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今年的汛前检查继续实行防汛检查负责制和全过程跟踪,努力做到每一处工情清楚,不留盲区和死角。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对今年检查发现的险工隐患,检查是否制定了消险防案和度汛措施。是否落实行政和技术责任人。(2)对遇暴雨,易发生漫溢、淹没的街道排水设施、乡村河道等进行重点检查,检查是否采取疏通、清淤、清障和维修加固等措施,是否制定了应急预案。(3)对一些沿江及内河涵闸的运行状况、机电设备、启闭系统、闸身、闸门、消力池等进行祥细检查,确保汛期正常运行。(4)通过防汛检查,要建立险工信息资料库,内容包括险工基本情况、度汛措施、图片等资料。(5)各级、各单位防汛责任制制定和落实情况,各种防汛预案制定的情况。(6)检查各单位防汛物资储备情况,对库存的防汛物资认真查点,查清物资器材的数量和质量,落实防汛物资保管值班责任制,制作各级防汛物资储备分布图、统计表、责任人等。

2、加大险工险段度汛措施的落实。

对于今年查出的险工隐患,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工程修复的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制定修复方案,落实施工队伍进行修复,确保5月底前完成修复工作。对暂时不能消险的险工隐患,必须明确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制定度汛预案,汛期要密切关注、备足防汛物资、加强防守,确保安全度汛。

3、进一步落实防汛防旱责任制。要加大责任制的落实力度,各街道、沿江各单位要对防汛防旱责任制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落实。要按照国家防总印发的《各级地方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职责》,调整充实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落实到各类工程。

4、认真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各级防办要针对极端灾害性天气和各地防汛工作特点,对*年度的防汛防旱防台预案及应急预案要进一步修订完善、细化,使预案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区防指办公室要加强指导,督促各街道(乡)完成防汛防旱工作预案编写和修订。

5、做好防汛物资的储备,落实好防汛抢险队伍。防汛物资的储备是防汛准备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没有足够的物资储备,“抢险”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末。区本级及各乡镇、沿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都要按照防汛责任状的要求,认真落实物资储备工作。由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建立防汛物资储备台帐,做到心中有数,抢险时能拿得出,用得上。同时各乡镇、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好防汛抢险三支队伍。

6、坚持防汛防旱两手抓,进一步做好清淤清障工作。对河道进行清淤清障是恢复和提高河道防洪、引排能力的有力措施。各乡镇要将河道清淤清联工作作为防汛防旱的主要工作内容,切实抓紧抓好。坚决制止新的违法设障案件发生。根据《防洪法》、《江苏省防洪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各种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乱垦乱种,侵占河床搭建房屋等违法行为。对河道上严重影响防洪、排涝的障碍物在主汛期前组织人力进行突击清淤,确保河道引排畅通。

三、汛期工作

进入汛期(6月-9月)后,各地要全面进行组织发动,认真落实各项防汛防旱等工作措施,确保全区安全度汛。

1、区、街道(乡)、沿江各单位要加强防汛值班,认真执行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明确工作重点,认真落实各项工作预案;深入一线,加强对防汛防旱工作的督查,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2、密切关注天气、雨情、水情、灾情、工情动态变化,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天气、水雨情预测预报情况。根据水旱灾害发生发展情况,及时与上级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增强决策科学性。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认真做好雨、水情和灾害分析,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为领导正确决策、科学调度提供依据。

3、提高应急管理水平。提高对极端灾害性天气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能力。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对防洪工程的巡查,落实日常巡查制度,责任到人,发现险情及时处理。沿江单位抢险队要随时待命。区防指要加强险情处理的技术指导。汛期要严格执行防汛防旱预案。按照《涵闸运行规范》及有关操作规程科学调度涵闸运行。

4、加强信息管理工作。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汛抗旱信息管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工作制度。按照《江苏省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及《国家防总防汛抗旱突发险情灾情报告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通过及时报送灾情险情。要规范上报程序,及时掌握突发险情、灾情,并及时与有关部门核实沟通,在第一时间向上一级防指报告。

四、汛后工作

汛期结束后,要做好防汛防旱工作总结。

1、认真分析汛情、灾情,评估灾害影响及防洪减灾效益,总结本年度防汛工作的主要做法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下年度工作要点,区防办要在10月底前将防汛防旱工作总结上报市防指。

2、开展水利工程汛后大检查,对汛期出现的险工险段登记造册,制定除险加固和维修工程计划,并付诸实施。

第3篇:防汛行动方案范文

一、工作要求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年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坚持以防为主、统筹兼顾、防汛抗旱两手抓的方针,早谋划、早部署、早动手,多策并举,强化措施,确保在规定防洪标准内,大中小型水库不垮坝,尾矿库、淤地坝不出事,主要河道堤防不决口,主要城镇、工矿保安全,铁路、公路干线正常运行、工矿企业正常生产,及时、有序、有效地应对超标准洪水,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千方百计满足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具体要求

1.水库防汛

窄口水库要严格执行《省大型及重点中型水库2012年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在规定的防洪标准内,确保度汛安全;遇超标准洪水,要全力抢护,保证主、副坝安全,溢洪道按照规定投入运行,同时组织下游淹没区内群众安全转移。

中型水库要严格执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建立健全责任制,落实通信、预警和安全救护等措施,保证大坝安全度汛。

小型水库由各县(市、区)政府制定调度运用计划并认真执行。每座水库要有专人管理,汛期必须有专人24小时值班,有防汛应急预案,有通信、预报、预警设施。

各县(市、区)政府对淤地坝、尾矿库以及位置重要的水塘,都要落实度汛措施。特别是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上的淤地坝,要按小型水库的管理办法安排防汛工作。对正在建设和除险加固的水库,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度汛方案执行。

2.黄河防汛

按照黄委会下达的调度计划,认真制定沿岸区域防汛方案,标准内洪水确保堤防安全。制定高程335米以下群众撤离预案,根据不同水位对人员撤离的路线、运输工具和迁安地点等落实到村、户、人,确保库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今年已安排的防护除险工程力争汛前完成,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完成的,必须制定度汛施工方案,落实抢险措施。要做好调水调沙的各项工作,确保防洪工程安全。要备齐防汛物料,并存放于指定的位置,确保险情发生时能有效地开展抢护。

3.河道防汛

目前全市河道防汛主要存在三方面隐患:一是河道防洪标准低。多数河道堤防防洪标准仅为10—20年一遇。二是部分河道违法设障严重。三淅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弃土弃渣严重堵塞河道,个别地段施工料物、设备侵占河道;陕县、渑池县境内部分矿山开采弃渣堆积河床,影响行洪。三是部分涉河项目违法乱建。卢氏瓦窑沟隆基矿业公司厂房建在河道内,双龙湾景区码头所建房屋地处洛河主河道;黄河丹峡、仰韶大峡谷、五风山等涉河景区手续不完善,存在安全隐患。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22条规定,对在河道内的阻水障碍和未经审查批准的建筑物,明确责任范围,限期清除。河道清障要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开发和修建各种工程设施。凡未按规定审查自行建设,影响行洪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和主管部门领导的责任。

4.尾矿库防汛

尾矿库的防汛工作由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汛前要全面掌握全市尾矿库的数量、位置和运用状况,逐一检查尾矿库的度汛准备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度汛预案,落实专人24小时盯守,落实必要的通信、预警设施,保证出现险情时,下游群众能及时撤离,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5.山洪灾害防御

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是我市防汛工作的重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修订完善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落实各项措施,明确预警标准和“防、抢、撤”的范围、地点、方式,切实抓好“群测群防”工作。要加强对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危险点的排查监测,切实做好预报预警工作。要利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广泛深入开展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开展山洪灾害预警演练工作,增强广大基层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防、自救和互救的能力,尽最大努力避免人员伤亡,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

6.城镇防汛

要进一步加强对城镇和工贸集市区防汛工作的领导,每座城镇和工贸集市区的行政首长是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汛前要组织人员对防汛排涝设施、防洪道路、通信和预警器材、抢险物资和工具进行全面检查,设施物资不足的及时补充,存在问题的及时抢修。对城镇河道、排涝沟、排水管道、进出水口进行全面的疏挖,保证畅通,确保在设计标准内洪水不成灾,遇超标准洪水有应急保安措施,保证能源、交通等重要生活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居民生活秩序稳定。

7.铁路、交通防汛

铁路、交通运输和高速公路部门要在汛前对桥涵、路基及山坡等重点地段进行检查,影响安全的要抓紧整修处理。要将防汛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坚持昼夜巡查,随时监测和报告情况,确保在设计标准内洪水安全运行,对超标准洪水要制定迂回通行方案和应急抢修措施。一旦遭遇洪水威胁和破坏,要及时向市、县两级防汛抗旱指挥部上报情况,并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抢修任务,尽快恢复通行。

8.工矿企业防汛

工矿企业的防汛工作由其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其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要成立防汛组织,建立健全防汛制度和体系,制订完善防汛方案。汛前要对各类工矿企业的防汛重点部位逐一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并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安全度汛。一旦遭遇洪水威胁和破坏,除向其行政主管部门上报情况外,要及时向市、县两级防汛抗旱指挥部上报情况。

9.教育、旅游防汛

教育、旅游行业的防汛工作由其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其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防汛组织,建立和健全防汛责任制,制订完善防汛方案。教育部门负责做好学校危房改造,落实汛期安全度汛方案,加强对在校学生的防汛意识教育,暴雨洪水发生后要及时组织学生安全转移。旅游部门负责旅游景区及其设施的安全管理,特别对涉水旅游景区,必须有避险通道、防汛预案,并逐项落实责任人;要根据天气情况合理配置旅游路线,确保游客安全。

10.抗旱工作

坚持“全面规划、城乡统筹,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方针,坚持开源、节流和保护并重。一要加大投入,加强抗旱设施建设,合理配置、优化调度水资源,实行科学用水、节约用水、计划用水;二要大力推广节水先进技术,积极推行节约用水的生产生活方式,坚持满足生活用水与生产用水相结合,优先保障生活用水,协调生产、生态用水,努力提高抗旱水源利用效率;三要加强抗旱服务组织管理,推进防汛机动抢险队与抗旱服务队的整合,积极编制抗旱服务组织发展规划,逐步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社会化抗旱服务网络体系,高效发挥防汛抗旱专业抢险队伍的作用。

二、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安全度汛措施

水利部门负责检查水库、河道、灌区、淤地坝等水利工程设施;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检查城区内排水沟、下水道、泵站、涵闸等工程设施;铁路、交通运输、高速公路部门负责检查桥涵、路基、站场等工程设施;工业和信息化、安全监管等部门负责检查工矿企业,特别要对处在重点地区的矿山及尾矿库逐一检查;其他有防汛任务的部门、行业也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搞好汛前检查。通过逐级、逐部门、逐行业防汛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限期解决,并将检查处理情况及时报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二)确保水库安全度汛

汛前要认真检查水库安全状况,落实度汛方案、抢险队伍、抢险物料和应急通信设施;汛期要按照上级批准的调度运用计划,精心组织,加强值班,密切监测水库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正在除险加固的水库,要坚持防汛优先原则,按照防汛需要加强施工组织管理,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度汛方案,落实应急抢险措施,保证工程安全、施工安全和防汛安全。

(三)全力清除河道阻水障碍和违章建筑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对本辖区内的河道阻水障碍明确清障责任,限期组织清除。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进行开发和修建各种工程设施,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规定,报水利部门批准。对河道采砂要严格管理,按照批准的范围、作业方式等要求开采,严防因采砂导致堤防、铁路及公路桥梁发生险情。

(四)严密组织抢险队伍和物资储备

各县(市、区)政府要全力组织好以民兵为骨干的群众性防汛抢险队伍,定领导、定人员、定任务、定工具,抢险队员要登记造册,明确任务。汛前要对抢险队伍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和演练,保证遇险时拉得出、抢得上、守得住。驻峡、武警部队和预备役部队是抗洪抢险的中坚力量,担负着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加强军民联防,及时向驻峡、武警部队和预备役部队通报汛情,共同搞好防汛抢险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要按防汛物资储备及经费使用管理有关规定,保质保量储存防汛物资,以备抢险救护之用;商业、物资、供销等部门的防汛物资,实行动态管理,存放的数量和地点要报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群众自备的编织袋等由县(市、区)和乡(镇)政府采取“物料登记、备而不集”的办法储备,保证应急需要。

(五)切实加强山洪灾害防御

各县(市、区)政府要把防御山洪灾害工作作为领导干部责任制的重要内容,针对山洪灾害突发性强、防御难度大、毁坏程度高等特点,把防御山洪灾害的责任落实到乡、村、组、户。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要加强对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危险点的检查监测,切实做好预警、预报工作。一旦发生灾害,要及时组织群众转移,全力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灾害损失。要强化对险房、险窑、地坑院的险情观测,疏通排水通道,保证村民安全。

(六)切实抓好抗旱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抗旱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抗旱工程体系,加大渠灌、井灌等水利工程投入力度,抓紧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加强抗旱知识培训与宣传,积极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滴灌等节水技术,要合理调整种植结构,尽力减少干旱缺水给农业生产带来的影响。要结合我市水资源条件、干旱特点和抗旱能力现状,制定抗旱规划,建立和完善防抗结合的抗旱减灾体系,全面提升抗旱减灾能力。

(七)认真做好灾害统计和减灾效益分析工作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高度重视洪涝灾害统计和减灾效益分析工作,做到实事求是、及时准确。防汛与民政部门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统一标准,严防乱报、错报或弄虚作假。要加强对统计、评估队伍的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评估、分析减灾效益,快速准确上报洪涝灾情。

三、组织领导

(一)强化全社会防洪意识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增强水患意识,动员各行各业和各单位主动承担防汛抗洪义务。新闻单位要积极组织报道防汛形势和方针政策,及时通报汛情,使广大干部群众增强防汛意识。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规定,努力增加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投入,并将防汛抗旱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为防汛抗旱工作提供保障。

(二)严格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继续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成员分工责任制、有关部门防汛抗旱责任制、行业责任制和防汛抗旱职能部门岗位责任制。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对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进行调整(名单附后)。

(三)严明纪律,依法防汛抗旱

各部门、各单位和防汛抗旱责任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依法防汛。要严格执行防汛抗旱工作纪律,服从调度指挥。大中型水库管理单位要严格执行省、市下达的调度运用计划,遇超标准洪水需改变调度计划时,必须报省、市两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越权调度、各行其事。城镇防汛和黄河防汛分别由市城市防汛办公室和市黄河防汛办公室全面负责。其他有防汛抗旱任务的部门和单位,汛期要成立防汛抗旱办事机构,负责本行业、本单位的防汛抗旱工作。对违抗、拖延执行洪水调度命令,聚众闹事,干扰工程管理和防汛抗旱秩序,拒不清障或设新障以及擅自在险工河段、铁路及公路桥梁基础附近挖沙、取土,破坏或盗窃防汛工程设施、防汛物资和通信、水文测报设施,贪污或挪用防汛和救灾经费,、的,一律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惩处。对在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县(市、区)政府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督查监督

(一)督查组织

市领导按照防汛抗旱责任分工和防汛抗旱工作职责对有关县(市、区)防汛抗旱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在认真履行自身防汛抗旱职责的同时,按分工对有关县(市、区)防汛抗旱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对各县(市、区)的防汛抗旱准备工作、防汛抗旱物资储备、责任制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督促检查。

(二)督查内容

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分管范围内行政负责人和有关部门履行防汛抗旱职责的情况;国家防洪法规、政策和上级防汛指令贯彻执行情况;防汛抗旱宣传发动情况、队伍组织和实战训练情况;工程防护、物料筹集、预案制定等防汛抗旱准备工作开展情况;重点防洪工程、灾后重建、水毁工程建设情况;工程抢险、河道清障、迁安救护等重大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督查责任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防汛抗旱工作行使监督、检查的职权,有权对防汛抗旱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提出批评,责令不符合防汛抗旱工作要求的单位限期整改,纠正违反防汛抗旱法规的行为,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务必尽快解决。防汛抗旱督查单位责任分工如下:

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局负责督查县;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教育局负责督查市;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黄河河务局负责督查县;

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团市委负责督查县;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供销社负责督查区;

市发展改革委、市广电局负责督查市;

第4篇:防汛行动方案范文

 

一、行政责任人职责

1.对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和水库防汛工作负总责,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水库大坝安全运行和防汛保安工作。熟悉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主要内容;负责组织水库大坝抢险,现场坐镇指挥;负责应急预案的启动,确定紧急抢救措施等重大决策;负责调动人力、物力、财力有效投入抢险,组织下游群众转移等。

2.根据水库的雨水工情,及时做出工作部署,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调度命令和水量调度命令。重大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

3.熟悉水库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和应对措施。督促、组织做好责任水库汛前检查、汛中防守、汛后修复等工作。督促检查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技术责任人、管理单位责任人(巡查责任人)履职尽责情况。

4.根据水库工程病险情况,筹集落实资金,整治安全隐患。负责督促保障水库溢洪道及下游泄洪通道畅通。

二、主管部门责任人职责

1.向属地行政首长负责,报告水库安全管理和防汛抗洪工作,督促严格执行调度指令,协调督促管理单位执行防洪调度计划,为水库安全管理和防汛抗洪抢险提供技术支撑等工作。

2.组织开展水库汛前检查和防汛检查,分析水库安全管理和防汛抗洪抢险形势,建立健全水库安全管理和防汛工作制度。

3.组织分析水库工程安全状况,组织编制水库调度运用方案(计划)和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组织制定完善病险水库、在建水库安全度汛方案,督促落实水情工情观测报告制度,指导编制防汛抢险方案。

4.组织、指导编制水库应急除险和防汛调度、工情水情测报、通讯预警、白蚁防治等设施建设及维修方案。

5.科学调度水库,配合实施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遇超标准洪水或工程险情,及时掌握预警信息,指导保坝安全方案编制。

三、技术责任人职责

1.负责组织指导水库工程安全管理和防汛的检查、观测、洪水预报及调度运用等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完善安全管理和防汛工作机制和相关预案等技术工作。

2.精通业务知识,了解责任水库历史,熟悉责任水库现状。充分发挥技术专长,实时跟踪责任水库水雨工情和白蚁危害情况,及时提出决策建议,主动当好参谋,服务决策;指导检查管理单位责任人(巡查责任人)安全管理和巡查等具体工作。

3.主动参与汛前检查、汛中防守、汛后修复等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技术指导意见。

4.汛期深入一线,根据水库雨水情变化,分析水库度汛可能发生的险情,组织拟定抢险技术方案和措施,指导抗洪抢险。

四、管理单位责任人(巡查责任人)职责

1.了解水库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及相关业务知识,掌握当地气象预报和水库水雨情、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熟悉水库调度运用方案(计划)、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和巡查报汛制度。

2.严格执行水库度汛方案和防汛调度命令,认真执行水库报汛规定,准确及时记录并上报水雨工情和险情。

3.加强工程维护,经常清除坝面灌木杂草,保持坝面整洁,对坝坡的雨淋沟进行修整,护坡平整,实时观察水库安全运行和白蚁危害情况。及时清理溢洪道子埂或围网,保证泄洪通道正常通畅。

4.按照有关规定坚持巡查制度,准确及时填写工作记录。非汛期每周至少巡查 1 次。汛期每周至少巡查 2 次;在库水位接近汛限水位(或正常蓄水位)时,每天至少巡查 1 次,病险水库每天至少巡查 2 次;当预报有暴雨洪水、水库发生险情或库水位骤升骤降等情况时,应加密巡查次数,至少每天 2 次,紧急情况时,根据需要 24 小时驻坝值守,根据需要随时加密检查。

5.每年汛前、汛中、汛末和白蚁活动期要对水库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水库大坝、溢洪道、输水涵管等水库建筑物的安全状况,将检查结果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当工程出现险情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尽可能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水库安全。遇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向水库行政责任报告。

6.严格执行报汛制度。凡遇降雨或库水位在汛限水位(或正常水位)以上时,必须每日上午 8 时向主管单位或上级部门报告降雨量、水位和水库运行情况,发生暴雨时加密报告。其它情况时,汛期每 2 天、非汛期每周向主管单位报告水库运行情况一次。

7.定期对闸门及启闭机等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严禁非专管员启闭输水闸门。维护管理好监测预警设备。

第5篇:防汛行动方案范文

2020

年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区级)

关于做好2020年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区级)

各镇街,区防指各成员单位:

2020年汛期即将到来,我区将全面进入雨水集中期、灾害多

发期、防汛关键期,为认真做好全区2020年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的总要求,紧扣防汛抗旱实现“五个确保”的总目标,各单位要主动作为,及早谋划,提前部署,真抓实干,切实做好今年防汛备汛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领导

(一)要充分认识今年防汛备汛工作的严峻形势。各单位要清醒认识今年防汛形势,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防汛抗旱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各司其职,通力协作,主动作为,统筹做好各项工作。要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服从上级防指统一指挥和调度,及时汇报,充分准备、强化责任、周密部署,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宣传发动到位、物资人员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防汛备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抓严防汛备汛责任制的落实。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防汛抗旱责任意识,落实完善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备汛责任制。各镇街辖区内所有河堤、水库、塘坝、涵闸等水利设施均要责任到人,建立镇街、社区、组(水库管理站)三级责任制,明确责任人联系方式,完善台账并报备至区防汛部门。同时,要根据各单位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补充、调整各类防汛责任人,严格落实其相应职责,并在区主流新闻媒体上予以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落实有效措施

(三)抓实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今年是×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印发×市防汛物资储备计划分配表的通知》文件要求落实防汛物资、设备储备到位的最后一年,根据前期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现场核查各单位储备库存,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以最大程度保障防灾减灾工作需求为目标,突出抓好防汛物资、设备设施的日常管护,完善管护制度,落实管护经费,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防汛物资储备制度,抓紧进行防汛物资储备清理和评估,根据定额标准,结合实际采取实物储备与委托储备相结合等措施,按要求抓实防汛抗旱物资补充储备到位。

(四)抓严汛期防汛值班值守。各单位必须于×月×日前将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汛期值班表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监视雨情

水情,及时预报预警信息。要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报送工作动态,遇重大灾情和突发性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带班领导和上级部门,严禁出现漏报或迟报现象。

(五)抓紧涉水工程建设进度。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抢抓有利天气,狠抓工程质量进度,顺利完成建设任务。尤其要突出抓好水库山塘病险、城市防洪防涝、中小河流和山洪沟治理等防洪保安工程建设,以及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确保各类涉水工程安全度汛,充分发挥防灾减灾效益。加大水库、山塘、堤防、涵闸等水利工程巡查力度,科学调度水利工程,严格落实水库调度运行方案,必要时提前预泄,腾空库容,坚决杜绝超汛限水位蓄水,确保度汛安全。

(六)抓细各类方案预案的修订完善。各单位要深入总结历年防汛抗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本地实际以及防汛抗旱减灾体系现状,认真修订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山洪防御预案以及水库、泵站(涵闸)等工程的防洪调度和人员紧急转移、工程应急抢险、在建涉水工程应急度汛等各类预案、方案,要切实提高预案、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并抓好督促落实。

(七)抓强防汛抗旱队伍建设。各单位要充分整合防汛抢险机动力量,加强防汛抗旱抢险队伍的建设管理,抓紧进行人员清点和登记造册,组织专业技能培训,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工程应急抢险和抗旱应急服务等不同类型的实战演练,提升队伍的应急保

障能力。要强化应急救灾,做好应急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针对强降雨过程中发生的灾害事故,要迅速行动,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积极组织抢险救援,并妥善做好灾后救助工作。

三、进一步排查督办,落实问责机制

(八)抓好防汛自查督查。建立健全巡查制度,区防指将按照本级自查、上级督查的要求,制定巡查方案,建立巡查制度,加大防汛检查及隐患排查力度,不放过一处险工,不漏掉一处隐患,不忽视一处薄弱环节,对各项度汛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全面拉网式隐患排查,各镇街、各单位要做好日常巡查记录,将巡查记录、台账定期报送至区防汛部门。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区防指将下发整改令,各单位要及时登记造册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按时间节点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防汛工作不留死角。

第6篇:防汛行动方案范文

【关键词】防汛抗洪;责任制;落实措施

1.责任体系的任务

1.1防汛领导责任

一是负责组织制定本地区防汛工作 政策,做出工作部署,做好防汛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二是根据防汛预案,落实辖区内防洪规划和实施计划。组织实施辖区内防洪工程和非工程设施建设,建立防洪建设质量保证体系,确保防洪工程质量。三是负责组建辖区内防汛工作机构,协调解决防汛经费和物资。四是负责建立分级分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巡堤查险责任制、抗洪抢险责任制等制度,并逐级分解落实到人。五是严格按照防汛抢险预案要求做好防汛抢险准备工作。六是负责组织当地干部群众参加抗洪抢险。遇有重大情况及时向上级防汛部门报告,坚决执行上级防汛调度命令,千方百计确保人员安全,尽力减少损失。七是灾后迅速组织各方面力量搞好生产自救,修复水毁工程,安排好群众生活,确保社会稳定。

1.2工程建设责任

负责对有防汛任务单位的预案编制的审批,各级防汛工作直接责任人对本辖区江河防洪工程建设负领导责任。各有关部门负责技术业务指导和质量管理。工程建设单位按照工程项目的建设计划、设计规模、施工规程、技术标准进行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和效益。

1.3河道清障责任

负责定期组织有关部门清理河道阻水障碍物,组织有关部门查处在河道行洪范围内的乱建、乱占、乱弃等各类设障行为,并责令行为人完成清障任务。

1.4巡堤查险责任

负责对本辖区所有江河堤防建立健全巡堤查险制度,落实巡堤查险队伍,组织开展巡堤查险工作。防汛行政责任人是巡堤查险工作的具体组织者,要按照划定的防汛责任区段,以村、组为单位分段包干,分组编排巡堤查险,每个巡堤查险小组都要有一名村组干部担任组长,负责召集人员、跟班巡查、填写记录和联络报告工作。防汛行政责任人接到重要降雨预报或洪水预报,应立即组织带领巡堤查险人员到达巡堤查险堤段开展工作。

1.5险情报告责任

遇到险情,要按照“及时、准确、负责”的要求逐级上报。一般险情要在30分钟内报至所在市、县(区)防汛指挥部;较大险情要立即向上级防汛指挥部报告。险情报告要说明险情类别,出险时间、地点、位置及特征、尺寸、出险原因、险情发展趋势、危害程度、威胁对象及拟采取的抢护措施,由各级政府防汛指挥部负责人签发。各级政府防汛指挥部在接到险情报告后,要认真核实并及时向同级政府防汛行政责任人报告,防汛行政责任人接到报告后,按照相应措施快速开展工作。

1.6抢险技术责任

负责督促各级各部门防汛技术责任人严格按照上级防汛指挥部指令做好防汛调度,发生汛情提出抢险技术方案。同时,将区域内的汛情、险情、灾情及时上报,做好水利工程设备的检测和维修,保证运行正常,及时发现和 制止侵占、破坏、损坏水利工程和污染水质的行为。指令和督促主管机关查出违法违规行为。

1.7物资储备责任

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厂矿、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根据防汛需要,筹集和储备必要的抢险设备、交通运输工具,救生器材、发电照明设备、燃料和抢险物料等,并逐项、逐单位登记造册,以备防汛抢险急需。号召群众积极储备防汛物资,分散存储自用的抢险工具、救生器材和简易抢险物料。防汛行政责任人要检查防汛储备物资的代储、定点供应单位积极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汛期能够随时发放各种抢险物资。

2.实行责任制的作用和存在问题

各级防汛部门建立健全防汛抗洪责任制是做好防汛抗洪工作的可靠保障。落实好各项责任制措施,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控,统筹兼顾的原则,切实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实抓好防洪、防涝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2.1实行责任制的作用

⑴明确了各级各类防汛抗洪责任。

⑵保证责任人积极发挥作用,并切实履行责任。

⑶保证防汛抗洪工作政令畅通,并迅速传达到位。

⑷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预案及时启动。

⑸保证防汛抗洪工作有组织、有秩序、有原则、有效地推进。

2.2防汛责任制中存在的问题

2.2.1近年来,由于机构改革,一大批年轻同志走上了领导岗位,一部分同志对辖区内的防洪工程了解不够,对防洪任务和防洪形势认识不足,不能有效开展工作。

2.2.2社会剩余劳动力外出经营、打工,人员流动性大。群防队伍难以真正落实到位,只能是纸上谈兵,存在防洪需要时找人临时代替的现象。

2.2.3部分干部群众对防汛知识、预案学习不够,不了解黄河的基本情况和防洪措施,不能认识自己在防汛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

2.2.4黄河多年没来过大洪水以及小浪底水库的建成,造成了一部分干部群众思想麻痹,防汛意识谈薄,对制定的各种防洪预案和抢护方案不了解,备汛工作只是空谈,对于预估的各级流量防守,料物来源、运输机具、劳力组合落实的不够具体,对防汛工作中应重视的问题认识不够。

2.2.5抗洪抢险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但由于投资体制和防汛责任不衔接,行政首长对黄河工程建设、管理、维护、信息等没有实际的管理和责权,加之黄河防汛部门在某些工作环节上的不到位,责任制的落实存在较多的问题。

3.落实防汛责任制的保障措施

3.1公示防汛责任,实行群众监督

为使各级行政责任人切实履行防汛抗洪职责,在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确定防汛责任人名单后,通过在报纸电台公布防汛责任人名单,在防洪工程责任区段设立标志桩和防汛责任牌等形式,明确单位及个人的防汛任务和职责,增加防汛工作透明度,把各项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3.2落实对接,明确任务

为使防汛行政责任人有效组织开展防汛抗洪工作,派专人与防汛责任人采取“面对面”的形式,与责任人实行对接,进一步明确责任区的各项防汛任务、防汛的薄弱环节,明确辖区内防汛重点地段和薄弱地段的防汛抗洪应急措施,落实防汛物资和防汛抢险队伍管理的具体办法。

3.3严明防汛纪律,实行防汛责任追究

各级防汛责任人必须对所承担的防汛任务切实负责,对不负责任、擅离职守、不服从指挥调度、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追究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3.4加强培训,提高认识

加强防汛知识教育和培训,讲解防汛抢险知识,熟悉防汛抢险技术,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防汛演练,进一步提高防汛行政责任人防汛抢险意识和洪灾自救意识。

第7篇:防汛行动方案范文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于防大汛、保安全,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排查隐患,扎实做好组织、预案、工程、队伍、物资、抢险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城市安全度汛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提高城市防汛的科学性和针对性。精心组织城市防汛各类隐患排查治理,逐条河道进行全面排查梳理,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明确整治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河道清淤清障,按照“河道清淤由主管部门负责,河道清障由主管部门牵头、辖区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限定时间,加大清障力度,在6月20日之前恢复行洪断面;对排水管网、暗渠等城市排水设施及时疏通并进行全面检查维修,确保正常发挥作用;对低洼积水地段,制定完善应急预案,落实责任部门单位,进行重点监控,遇有严重积水时,立即组织居民转移。

(二)修订完善城市防汛预案,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充分考虑新的雨情险情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等相关因素,依据《2012年区城市防汛应急预案》,进一步修订完善各自城市防汛预案,使其更具体、更有操作性。所有预案特别是重点防汛单位、重要防洪部位和关键环节预案,必须进行演练,查找问题,优化完善,落到实处。健全应急反应机制和应急指挥体系,落实应急队伍组织、装备,积极组织应急管理培训和快速反应演练,保证必要时拉得出、联得上、救得下、打得赢。特别做好各类异常突发天气防御工作,针对异常汛情及时组织会商,准确预警,有序应对,超前动员部署、超前集结队伍、超前落实预案,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网络、公共电视大屏幕等渠道向市民重要天气、重大预报、预警信息等,增强市民自我防护意识。

(三)加强城市防汛物资储备和队伍组织,提高抢险保障能力。防汛物资和防汛队伍是防汛工作的基本保障。严格按计划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及核查,不足的抓紧补充,不过关的抓紧淘汰更换,对储备地点、调拨线路、运输车辆等逐一落实到位,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运得到、用得上。抓好城市防汛抢险队伍组织建设,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任务落实、措施落实,切实搞好培训和演练,做好随时投入抗洪抢险的准备。汛期一旦出现雨情灾情,专业队伍必须迅速上岗到位,有序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四)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工程汛期安全。汛期是高温、多雨、大风、雷电等灾害性天气频发阶段,也是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频发时期。深入研究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针对汛期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易发事故,及早制定防范措施。合理安排城建重点工程工期,确保防汛安全。组织开展汛期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排水、运输道路、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临时设施等,确保各项防护措施满足汛期安全生产需要。督促施工企业重视天气预报,在大风天气、连续暴雨或者有关部门发出自然灾害或气候预警时,及时停止施工并根据情况安排工人撤离施工现场。编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汛期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预案组织抢险。在险情或大风暴雨天气结束、恢复施工之前,施工企业必须逐个环节、逐个部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不留隐患。

(五)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营监管和危旧房屋排查,保障汛期正常使用。一是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监管,组织各相关单位进行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全力抓好整改。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汛期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紧急预案,落实突发事故应急措施,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二是督促运营单位抓好汛期安全。加强燃气、成品油等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安全检查,抓好城市公交车辆的安全运营检查,加大汛期易发生积水事故隐患点治理。三是抓好汛期城市房屋安全管理。组织搞好汛期危旧房屋和公共建筑安全检查,摸清危旧房屋底数,建立健全危旧房屋档案,落实安全防汛责任制,对重点危旧房屋做到措施具体、责任到人。区教体局负责对学校、幼儿园等人员集中地方检查、登记,保证房屋不塌不漏,不留隐患,不出险情。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危旧房屋摸底检查,区房管局负责公房及高危公共建筑摸底检查,制定汛期房屋安全紧急维修抢险预案,组建房屋防汛维修抢险队伍并进行必要演练,保证关键时刻能够反应迅速、抢险及时、防范有效。四是加强人防设施管理。区人防办负责保证汛期人防设施的安全和预警系统的正常使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严肃城市防汛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对失职渎职、不服从指挥调度而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成立区城市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区市政公司(值班电话:),具体负责城市防汛的指挥、协调和督导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尽快成立城市防汛专门机构,明确安全责任,加大资金投入,组建抢险队伍,落实抢险工具和防汛物资,一旦发生险情,要做到指挥通畅,行动迅速,处置果断。各有关部门、单位将城市防汛领导小组、抢险人员和重点部位、重点地段责任人名单报区城市防汛办公室。

第8篇:防汛行动方案范文

各位领导、同志们:

鉴于今年气候形势变化,我旗已进入防汛期,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按着县委、政府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认真落实防汛抗旱工作任务。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2018年防汛抗旱工作任务和要求

今年防汛工作的重点任务是:在确定的防洪标准内,河堤防不决口,重点险工不失事;确保水库、小塘坝不跨坝;确保滞洪区不出险情;确保大小排干畅通,使坨甸区易涝村屯、农田不受淹;确保重要交通铁路公路干线不受冲击;确保水安全运转不受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不受威胁,为全旗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可靠保障作用。

今年防汛工作总的要求是:抓早、抓实、突出重点、主动防范。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的防汛责任制,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动员和依靠全社会力量,发扬自力更生精神,全面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准备工作。

按照防汛抗旱工作任务和要求,我们在前一段时间,组织一些技术骨干,对我县几座重点水库进行了汛前检查,落实了安全度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值守巡查责任人,落实了24小时值班值宿制度。

二、抓紧做好防汛排涝的各项准备工作

我们务必要牢固树立防汛抗旱的风险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把情况和问题想得更加恶劣一些、严重一些、复杂一些,坚持打有准备之仗。

(一)建立健全防汛机构,落实防汛责任制

因人事变动,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对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进行了及时调整,部署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各乡镇场也要尽快建立起防汛组织机构,落实好责任制和责任段,防汛重点地区应成立以民兵为骨干的抗洪抢险队伍,登记造册,一旦出现汛情和险情,能够迅速组织队伍,按照防汛调度方案抗洪抢险。

(二)认真检查防汛排涝工程隐患,落实整治措施

我县的五大排干工程多年没有行洪排水,经过近几年各苏木镇的努力,清淤了多处落淤堵塞严重地段,但也有不少不畅之处。蓄洪区、滞洪区内和排干渠道上开肯种植农作物现象严重,造成了人为行洪障碍,降低了排水标准,产生了种种隐患。各苏木镇对辖区内排涝工程,要认真检查存在的问题,对堵塞渠段,应尽快动员当地群众,全面开展渠道清淤扩建工作。辽河沿河三镇两场要对各自的责任区段的防洪工程、险工险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认真研究对策,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整治进度,确保安全度汛。东辽河是我旗防汛的重点,由于主河道摇摆不定,冲刷严重,因而一旦出现行洪过程,会造成河道安全问题,险工隐患很大。陈斯岭、保安果园、孙启、大围子等险工险段,这几年进行了加固和整治,但仍不能抱有太大的乐观态度,因这些险工险段还没有经历过大水的检验,行洪期间要高度关注,确保行洪安全。西辽河右岸堤防,去年进行了加固治理,已从20年一遇标准提高到了50年一遇,提高了西辽河堤防安全系数,减少了铁建南山湾和小崴子险段的不安全隐患,防止河床冲刷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也没有经过大水的检验,也要密切关注。

东部地区近几年对原排水渠道进行了清淤和恢复,因此大面积内涝的现象得到了缓解,但仍有个别渠系需要疏通,需要综合治理。现魏家屯、二道河子两座强排站已由辽河提防管理所检修保养完成,但由于国家没有专项,地方财政也十分困难,因此要搞好资金筹措,确保汛期排水时机械正常运转。

(三)加强通讯、预测等服务体系

各苏木镇场各库、站、所对辖区内的通讯设备、防汛电台要进行一次认真检查、维修保养,确保汛期通讯畅通,保证水情、雨情的及时传递。对重大水情、险情、灾情要核实无误方可传递上报,避免错报,造成领导决策失误。同时要求行政责任人、带班领导、值班人员24小时不许关机,加强值班值宿工作24小时不漏岗。

(四)切实加强防汛物料储备工作

防汛物料储蓄不能存在“等、靠、要”的思想,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要向广大群众做好宣传工作,防汛是全民义务,需要我们每一个公民要在防汛中主动、自觉地参与,有钱出钱,有物出物,有力出力,调动全社会力量,形成强有力的防汛抗洪体系。为防御东西辽河可能出现大洪水的袭击,东西辽河沿河镇、场要备足应急储备防汛物质,确保汛期防汛物质有保障。

三、突出工作重点,落实会议精神

请各苏木镇场要针对辖区内的特点和薄弱环节,采取得力措施,深入落实这次会议精神。

一是各苏木镇场要把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落到实处,明确任务,落实具体责任。

二是要做到指挥统一,执行严格。度汛期间全旗各水库及相关单位和部门严格执行旗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调度指令,各水库汛期绝不允许超汛限水位运行。

三是制定和完善防汛防洪预案。旗防汛抗旱指挥部制定了东西辽河和重点水库防洪预案,水库度汛方案,各有关苏木镇场和水管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各苏木镇场结合本地实际,也要制定和落实好防汛预案,将《预案》上报旗防汛抗旱指挥部。

四是做好水库塘坝安全度汛工作。我旗已除险加固后的东五家子、散都、公河来、洪河、哈达江5座水库由水库管理单位负责防汛调度运行,要严格按照水库调度运行方案执行,主汛期把水位要控制在汛限水位以下。已治理的哈布其拉、西车利、小五家子水库要做好防汛应急预案,避免在施工期间出现大的责任事故。在主汛期出现强降雨,水库水位变化快,出现紧急或非常情况时要立即上报旗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其它小水库小塘坝,由当地政府负责运行,要认真落实防汛责任制,要求设定专人管理,尽快检修闸门启闭设备,保证正常运行。主汛期间要昼夜值班防汛,对出现的水库险情要及时处理,并上报旗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五是做好四个滞洪区防洪安全工程。东湖、花胡硕、协力嘎、那木其格四个滞洪区前几年出现过水位猛长,达到满负荷能力,如果遇到强降雨将会对周边地区和下游造成不同程度的灾害。要求有关苏木镇应高度重视,密切关注,组织人力、物力进行工程加固,确保安全。

六是加强行洪期间重点位置的防汛执守工作。东西辽河达到警戒洪水时,要及时组织专业和群众性抢险队伍上堤严防死守,防止发生堤坝决口,并做到及时有效地控制和排除险情。

七是要加强防汛抗旱信息报送工作,并保证用正常渠道上报灾情,如遇洪灾,必须通过业务部门逐级上报灾情,严禁越级直报式,未经上级批准既向新闻媒体。

同志们,今年汛期来的早,我们旗水务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技术人员,按照旗委、旗政府的统一部署,迅速行动,狠抓落实,全面做好防汛抗灾的准备工作。将与苏木镇场、各部门密切协调配合,以抗洪保平安、抗旱保用水、抗灾保发展为中心,认真完成各项工作,努力使防汛抗旱工作不影响全旗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齐心协力把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扎实做好。 

       谢谢大家!

防汛抗旱工作会议讲话2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县防汛抗旱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副书记、省长唐仁健同志和州委副书记、州长赵凌云同志关于做好2018年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省、州抗旱防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分析当前我县防汛抗旱形势,多措并举抓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全力以赴保障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用水安全,千方百计降低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刚才,县气象局陆局长对2018年全县气象形势进行了分析,县返寻指挥部下发文件对2017年全县抗旱防汛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对今年全县抗旱防汛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希望各乡镇、各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认真学习,切实抓好落实。下面,就全县抗旱防汛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科学研判形势,坚持防抗警钟长鸣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县上下未雨绸缪、精心组织、科学指挥、主动应对,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了汛期全县未发生重大灾情,为我县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近年来,我县天气趋势复杂多变,极端天气日益凸显,特别是暴雨、山洪、泥石流等灾害易发频发。加之我县属于典型的高山峡谷区,群众多居住在“一江两河”的河滩上,处于泥石流沟道的冲积扇上,遇到短时集中降雨,极易造成山洪灾害。当前我县新老城区道路地面硬化率提高、地表水下渗能力减弱,部分区域排水设施薄弱,一旦发生短时强降水,极易引发积水和内涝。特别要提醒的是,近几年我县未发生大的汛情,部分干部群众思想麻痹,认为年年防汛不见汛,大水离的很遥远,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突发汛情缺乏清醒的认识,主动防范水灾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一旦大汛来临,就束手无策、措手不及。根据目前的气候趋势预测,2018年全县汛期5月份降水偏多2~3成、6-8月份降水量偏少1~3成,9月降水正常,但局部强降水、雷电、冰雹等灾害天气引发洪涝、泥石流、滑坡、塌方等地质灾害的风险较高。从县防汛办组织的汛前检查情况来看,各乡镇都比较重视,均做了充分的准备,但存在的问题和不利因素仍然很多,离防大汛、抗大洪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加之我县存在着地高水低,农田灌溉取水困难,造成我县同时又面临着抗旱的双重压力。

为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省州领导批示要求,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防控意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牢固树立“抗大旱、防大汛”的思想和“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宁可信其大、不可信其小”的观念,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精神,时刻绷紧防汛抗旱这根弦,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居安思危,做到思想上早准备,责任上早落实,工作上早部署,措施上早制定,全力打好今年的防汛抗旱这场硬仗。

二、突出防控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多措并举科学应对

2018年我们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州党委、政府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安排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理念,进一步完善细化工作措施,把握工作重点,狠抓措施落实,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综合防控、群防群控,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切实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下面谈四个方面的措施要求:

(一)未雨绸缪,汛前准备要充分。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防汛工作更是如此。我县防汛工作存在点多、面广的特点,各种突发事件极易发生,因此,一定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将各项防汛准备工作做早、做细、做扎实。一要排查到位。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单位自查、防指抽查、政府督查”的要求,围绕防汛重点,对重点区域、重点地段,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的隐患排查,确保不漏死角、不留空档,做到水库除险、河道疏浚、排水安全。同时,要完善隐患整改台帐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期限和整改成效,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二要细化预案。要严格按照《舟曲县防汛抗洪应急预案》,结合防汛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防汛预案体系,从防汛组织、物资供应、调度指挥、抢险救灾、人员撤离等各个环节,提前把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都考虑进去,及时制订应对措施,确保险情发生能够有效应对、果断处置。三要保障有力。要加强防汛抗旱队伍力量,构建防汛办、抢险队伍、群防队伍联动格局,形成统一领导、平战结合、反应快速、能打硬仗的防汛抗旱工作体系。各乡镇要充分发挥组织引导作用,组建好以民兵预备役人员为骨干的防汛常备队、抢险队和后备队,充实人员,完善装备,保证关键时刻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同时,要足额储备好各类防汛物资,安排好防汛抢险车辆。县防汛办要对现有储备物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品种有什么、数量有多少、分布在哪里、谁负责养护、怎样调运使用,都要做到心中有数,各乡镇和县水电局、民政局以及各在建工程、各水库管理单位要抓紧补充和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做到备足备齐,集中堆放,统一管理,确保备得足、调得动、运得出、用得上。四要完善机制。要进一步完善防汛会商、预警预报、防汛调度、防汛督导等制度,严格落实排查值守和防汛工作责任制,一旦发生汛情,各相关部门要立即响应,迅速联动开展工作。五要加强宣传。要综合运用广播、电视、微信、网络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防汛避险知识,让群众重视并做到主动避灾。加强对沿河周边群众尤其是中小学生的安全管理教育,在危险河段入口处设置明显的警示牌,严禁汛期到河道中间生产作业、游泳、玩耍、戏水,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抓细抓实,重点区域要盯紧。一是重点河道和水库。紧盯白龙江、铁坝河、拱坝河、博峪河等主要河流的重要地段、重要部位,通过采取河道清淤除障、堤防整修加固、强化巡查预警等措施,确保河堤安全。逐库逐站的落实防汛行政、管理和技术责任人,完善调度运用和应急抢险等方案预案,加强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严格执行调度规程,严禁各电站擅自超汛限水位运行。要切实强化汛期值守和巡坝查险,发现险情及时报告、科学抢护,提前转移受威胁群众。二是山洪灾害。我县山大沟深,植被薄弱,集雨面积大,山洪灾害是我县防汛工作的难点和重点,各乡镇和县国土部门要密切关注曲瓦沟、大峡沟等主要沟系灾害易发地段的状况及其变化,加强监测,及时排险,做到测报有设施、预警有手段、转移有线路、避灾有地点、安置有方案。三是沙石料场。我县“一江两河”流域砂石料场众多,管理不规范,私采乱采,乱堆乱放现象突出。县河长办、水政、国土、环保、安监执法大队要密切配合,严厉打击河道乱堆乱放、乱挖乱占行为,要迅速责令各砂石料场清理江河砂石、废弃堆体,填埋砂坑,疏浚河道,严禁在主汛期开展作业,确保汛期安全。四是城市防汛。县住建等部门要统筹县城外洪防御和内涝治理,全面筛查易涝积水区域,提前落实安全警戒、应急排险和抢险救生措施。五是学校、医院、居民区、农村危房等。对人口密集的学校、医院、居民区、农村集贸市场等公共区域,要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防汛演练,确保遇到险情时能够有效应对。对农村危房和孤寡老人,要落实“一对一”抢险帮扶措施,确保发生险情时能够及时有效救助。对暴雨天气下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危房、危墙隐患,各乡镇、社区、村委会要一处一处地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严防次生事故发生。

(三)以防为主,抗旱保收要兼顾。我县气候复杂,旱涝灾害经常交替发生,这就要求我们在扎实做好防汛工作的同时,做到防汛抗旱两手抓,努力做到抗旱保增收,防汛保安全。一要加强水源调度。做好应对干旱灾害准备,完善抗旱预案和各种应急供水方案,科学管理及调度水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用水安全。各水电站必须按要求安装生态流量下泄监控设备,足额下泄生态流量。二要提升抗旱能力。大力实施抗旱水源、渠道疏浚、田间配套等工程,抓紧对现有水源及渠系工程进行清淤、整修和除险加固,不断提高综合抗旱能力。三要做好蓄水保水。有效调度水库资源,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做好蓄水保水工作,提前为可能发生的旱情做好水源储备。

(四)强化保障,工作机制要完善。全县上下既要做好当前防汛抗旱工作,又要着眼长远,不断完善防汛抗旱机制,切实提高全县防汛抗旱能力。县防汛办要会同相关部门,强化会商分析,搞好信息交流,实现资源共享,适时召开联席会议,针对各种雨情、水情、汛情、旱情,及时调整防汛抗旱决策部署。各水电站要认真按照《甘南藏族自治州水电站运行管理办法》,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增强预防灾害的能力。要健全乡镇防汛办公室,强化工作职能,提高人员素质、加强技术装备,搞好防汛抗旱信息化建设,及时做好汛情预警报告工作。要组织和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灾害监测、预警和处置工作,形成政府统一指挥、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汛抗旱格局,有效推进防汛抗旱工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全力保障安全度汛

各乡镇和防汛抗旱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一盘棋的思想,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在调度指挥、协调配合等方面建立良好的协调联动机制,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协作、运转高效的防汛抗旱工作格局。

 一要明确责任。各乡镇、各部门从现在起要把精力和力量集中到防汛抗旱工作中来,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好防汛抗旱各项具体任务的落实。县防汛办要落实分片、分段、分点包干责任,将县内水库、险工险段全面分解落实到各个乡镇、各个具体责任人身上。乡镇要与各村签订防汛抗旱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相关责任人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一线检查指导,重点检查病险水库隐患整治、险工险段处理、防汛物资准备、防汛队伍落实、防汛预案制定完善等各项工作。县环保、水电、国土、林业、供电、公安、安监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定山体、河道、河滩地的可开采区、限采区和禁采区的控制范围,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下,以坚定的决心,超强的举措,坚决打击荒山荒坡和河道乱采乱挖、偷排直排污染河道、占用山地与毁林盗林等非法行为,对查出的违法企业和个人依法从严从快处罚。

 二要强化协同。各乡镇、各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监管和行业管理的要求,明确分工,主动担当,团结协作,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开展环境整治和安全生产现场督查,健全取石采砂巡查监管台账制度、联合执法制度、黑名单制度、有奖举报等规章制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县防汛办要充分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及时掌握各乡镇动态,注意旱情、水情、灾情等信息的沟通传递、分析汇总,指导各乡镇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根据防汛抗旱需要,积极履行职责,密切监测汛情和气象变化,统筹解决好汛期道路畅通、电力检修保障等问题,协调联动,形成合力,打好防汛抗旱这场硬仗。

 三要严肃纪律。各乡镇、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一定要绷紧防汛工作“责任重于泰山”这根弦,牢固树立“防患于未然”的意识,坚决服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对于上级的各项通知、决定和命令,必须坚决执行,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决不允许擅离职守。凡发现领导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要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凡在防汛工作中失职、失责,拒不执行命令,贻误时机造成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四要加强督导。县防指办要全面加强对全县防汛抗旱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定督查方案,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各级责任人到岗履责、解决问题。要把监督检查作为消除安全隐患的重要手段,贯穿于汛前、汛中、汛后全过程。重点检查水库、水电站、堤防、山洪灾害易发区、在建工程、中小学校舍、涉河旅游景点、洪沟道两岸休闲娱乐场所等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防汛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责任区(段)的督促检查,研究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第9篇:防汛行动方案范文

第二条水库汛限水位动态控制是指水库在汛期,根据实时雨、水情,利用预报成果,在不降低水库防洪标准,确保水库、上下游地区防洪安全的前提下,按照经科学论证并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水库汛限水位动态控制方案确定的控制范围对汛限水位进行浮动的调度过程。

第三条水库开展汛限水位动态控制试点工作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当地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进一步发挥水库综合作用,提高水库洪水资源利用率。

2、经安全鉴定为一类坝的大型水库。

3、具备完善且运行稳定的水库水雨情测报、洪水预报调度等系统,有稳定且预报精度较高的洪水预报方案。

4、水库具备健全的管理机构、较强的技术力量和较高的管理水平。

5、已按现行规程规范完成了水库汛限水位复核工作。

第四条流域管理机构直管水库汛限水位动态控制试点工作由水库所在流域防汛指挥机构或流域管理机构负责,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指挥机构配合。

第五条经流域防汛指挥机构或流域管理机构认定防洪影响跨省级区划的水库的汛限水位动态控制试点工作由流域防汛指挥机构或流域管理机构负责,水库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指挥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指挥机构配合。

第六条流域管理机构直管水库和经流域防汛指挥机构或流域管理机构认定防洪影响跨省级区划的水库以外的水库的汛限水位动态控制试点工作由水库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指挥机构负责。

第七条汛限水位动态控制试点水库由本意见第四条、第五条和第六条所规定的试点工作负责机构按照本意见第三条规定的条件,结合所辖水库实际情况提出,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核准。

第八条经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核准的试点水库,应由试点工作负责机构组织水库主管部门或水库管理单位参照本意见所附的《水库汛限水位动态控制研究主要内容》编制试点水库汛限水位动态控制研究工作大纲。

第九条试点水库汛限水位动态控制研究工作大纲由试点工作负责机构组织审批,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第十条试点水库主管部门或管理单位应根据审批后的汛限水位动态控制研究工作大纲,组织经试点工作负责机构认可并具有甲级资质的设计或科研单位开展相关研究论证工作,提出水库汛限水位动态控制研究报告。

第十一条水库汛限水位动态控制研究报告经试点工作负责机构审核后按既定规划设计审批程序和权限报审报批。

第十二条试点水库主管部门或管理单位应根据审批意见制定水库调度运用方案,按水库调度运用方案原审批程序和权限报批,并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指挥机构、流域防汛指挥机构或流域管理机构要按照安全、科学、积极、稳妥的原则,逐步推进水库汛限水位动态控制试点工作。

第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指挥机构、流域防汛指挥机构或流域管理机构应对实施汛限水位动态控制的水库的运行和调度加强监督和管理,发现试点水库违规调度或存在工程安全隐患,试点工作负责机构应立即停止该水库实施汛限水位动态控制。

第十五条每年年底,试点水库主管部门或管理单位都要对当年水库的运行情况、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存在的问题以及意见和建议进行分析总结。总结报告经试点工作负责机构审核后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

第十六条每年年底,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指挥机构、流域防汛指挥机构或流域管理机构应对所负责的水库汛限水位动态试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认真总结,科学评价。总结报告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