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防汛人员应急转移方案范文

防汛人员应急转移方案精选(九篇)

防汛人员应急转移方案

第1篇:防汛人员应急转移方案范文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辖区内西江及其主要支流、中小型水库发生特大洪涝灾害时,对群众生命安全形成严重威胁的紧急情况下,对灾民实施的紧急转移工作。

(一)西江及其主要支流、中小型水库灾民紧急转移安置任务

1.西江干流。古劳镇、龙口镇:十八丈水位(珠基,下同)7.6米,需转移人口27842人;沙坪街道、雅瑶镇:水闸水位7.01米,需转移人口123275人(具体见附件1)。

2.中小型水库。全市中小型水库81座,当全部水库满库容运转,水库水位超警戒线时,共需要转移水库下游群众236870人。其中中型水库2座,分别是四堡水库、金峡水库,临险共需要转移群众33039人;小一型水库18座,临险共需要转移群众135093人;小二型水库61座,临险共需要转移群众68738人(具体见附件3、附件4-1、附件4-2)。

3.西江一级支流沙坪河。当发生橙色以上暴雨预警信号时,沙坪河水位(升平站)达6.5米以上时,需要转移沿岸群众182737人。其中沙坪街道(含沙坪城区)需要转移沿岸群众148397人,古劳镇需要转移沿岸群众24343人(具体见附件2)。

(二)全市山洪地质灾害灾民紧急转移安置任务

1.全市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41处,当发生橙色以上暴雨预警信号时,需转移人口共194户806人。其中沙坪街道5个村有易山体滑坡处所,古劳镇8个村有易山体滑坡处所,宅梧镇7个村有易山体滑坡处所,共和镇6个村有易山体滑坡处所。(具体见附件6)

2.发生橙色以上暴雨预警信号时,相关镇的厂矿企业暂停生产,员工转移到安全地方。

(三)全市危房灾民紧急转移安置任务

全市现有危房1538户5079人,当发生黄色暴雨预警信号时,需要紧急转移836户2786人;当发生橙色暴雨预警信号时,需要紧急转移989户3359人;当发生红色以上暴雨预警信号时,需要紧急转移1538户5079人(具体见附件7)。

二、组织机构

(一)市政府成立防洪抢险转移遇险群众指挥部

总指挥:陈民军(副市长)

副总指挥:涂阳运(市人武部部长)、林慧梅(市府办副主任)、李国坚(市水利局局长)。

成员:李小梅(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盛驹(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黄诚志(市经贸局局长)、易柏成(市教育局局长)、任文(市民政局局长)、崔常平(市财政局局长)、杨衍泽(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任汝富(市建设局局长)、陈绍忠(市交通局局长)、钟木兴(市农业局局长)、郑华坚(市卫生局局长)、陈仲廉(市环保局局长)、陆卓强(市市政局局长)、郭松民(市安全监管局局长)、李一河(市信息产业局局长)、任炳恩(市公安局副局长)、胡国明(市水利局副局长)、张春雄(市水利局副局长)、吕建荣(市人保财险公司总经理)、方荣超(市电信分公司总经理)、李伟健(中国移动*分公司总经理)、陈永鹏(中国联通*分公司总经理)、张立群(*供电局局长)、王春昌(市气象局局长)、各镇镇长、沙坪街道办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办公室主任:李国坚(兼),副主任:胡国明(兼)。指挥部下设3个工作组:

1.转移洪水上涨受淹和水库险情群众工作组。组长由市水利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公安局分管领导、有关镇(街)镇长(主任)担任。

2.转移地质灾害地带群众工作组。组长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有关镇(街)镇长(主任)担任。

3.转移危房居民工作组。组长由市民政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有关镇(街)镇长(主任)担任。

(二)防洪抢险转移遇险群众指挥部职责

1.接受市委、市政府防洪转移遇险群众紧急任务,研究确定行动方案;

2.防洪遇险转移预警信息;

3.调度人力、物力,组织遇险群众紧急转移安置;

4.实施灾区安全管制,维护灾区秩序和社会稳定;

5.组织调运救灾物资,保证紧急状况下灾民生活供给;

6.组织灾区卫生防疫,确保大灾无大疫。

(三)成员单位职责

特大洪涝灾害发生后,市有关部门和民兵应急分队在市防洪转移遇险群众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遇险群众紧急转移工作,其职责是:

1.市府办、市委宣传部:负责全市抢险救灾期间重大事项、涉外信息及涉外新闻采访等协调工作。

2.市人武部:负责组织协调驻*部队和民兵预备役的抢险救灾工作,根据市三防指挥部的要求、命令和指示,组织驻*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队伍参加重大抢险救灾行动,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积极参与抗洪抢险救灾、维护灾区社会秩序等工作,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3.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全市防洪抢险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审查上报工作,协调做好灾区粮食市场调控和供应工作。

4.市经贸局:负责协调供电部门在防洪抢险工作中的电力供应,协调商业部门做好灾区居民日用生活消费品的供应工作。

5.市监察局:负责行政过错责任追究事项。

6.市教育局:负责对学生进行防洪抢险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市学校的安全检查、演练和受灾期间的教学工作,根据实际制定在校师生应急安全转移方案,做好灾后校舍重建工作。

7.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工作,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三防物资以及破坏三防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抢险期间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危险地区群众的安全转移工作。

8.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实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协助核查、灾情;及时向市及上级有关部门提供灾情及救灾工作信息;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储备、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对救灾款物的使用进行监督。

9.市财政局:负责落实防洪抢险救灾资金,会同市有关部门分配三防抢险救灾资金并监督使用。

10.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因暴雨引发的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进行应急监测,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分析预测,协助抢险救灾以及危险区域人员的转移与安置。负责对损坏的航道设施进行抢修,保障航道安全畅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海上应急救助工作。

11.市建设局:负责在建工程、燃气储备库的安全工作,收集受灾信息,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相关人员的安全撤离工作,协助市有关部门做好其他防洪抢险工作。

12.市交通局:协调组织交通单位做好公路、水运交通设施的防洪抢险安全。配合水利部门做好通航河道的堤岸保护。制定、实施抢险救灾交通保障预案,组织交通单位做好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的运输保障抗洪抢险转移遇险群众的工作。抢修水毁道路、桥梁,全力保障辖区内抢险救灾交通运输任务的顺利进行。

13.市水利局:负责全市水利工程的防洪抢险工作,为全市重大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协调组织全市各镇(街)水利部门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14.市农业局: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受灾信息。指导农业防洪抢险和灾后农业救灾及生产恢复。指导灾区调整农业结构。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分配意见,负责农业救灾物资的储备、调剂和管理工作。

15.市林业局:负责安置地点的林木临时协调处理。

16.市卫生局:负责灾区疾病预防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市指挥部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队伍赶赴抗灾一线,开展治病防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17.市环保局:负责监管、防范、应急处理意外和突发性水体污染事故;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环境监测保护,确保群众生活用水安全。

18.市市政局:负责监督、检查、保障沙坪城区地下排水管(渠)设施的安全运行,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洪工作。

19.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在受灾期间,加强对危险品仓库及其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督、指导。

20.市信息产业局:协助统筹规划和协调三防部门信息网络建设,合理配置资源,保障三防部门的信息安全。保障重要无线电频率正常使用;紧急情况下调用无线电的使用频率,保障应急通信工作。

21.市粮食局:负责粮食储备供应。

22.市人保财险公司:做好宣传、动员各企业、事业单位和家庭参加灾害保险;在灾害发生后,及时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家庭受灾损失的理赔工作。

23.市电信分公司:负责所辖电信设施的安全,保障三防通讯畅通,优先传递防洪抢险的信息。

24.中国移动*分公司:负责所辖通信设施的防洪抢险,做好受灾期间灾情的通信保障工作。根据汛情和灾情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

25.中国联通*分公司:负责所辖通信设施的维护和抢险,做好发生灾情时的通信保障工作。根据汛情和灾情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

26.*供电局:负责保障抢险救灾及电排设施的用电需要,保障电力设施的安全工作,负责灾区电力调度和供电设备抢修工作。

27.*海事处:指导、督促船舶落实防台风措施。紧急时期实施水上交通管制,清理大桥上下游、水闸附近等重点水域停泊船只,维护水上交通秩序。及时有效组织水上救助工作,避免或减少辖区水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8.市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报、警报工作。对灾害的天气形势作出监测、分析和预测。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预报,并及时向市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积极参与三防会商,为防灾抗灾救灾提供服务。组织对重大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工作。

29.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负责本辖区的防汛工作,组织、协调实施本辖区的防洪抢险转移遇险群众安置工作。在市防洪抢险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切实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四)设立灾民紧急转移分队

1.紧急转移安置工作队。市、镇(街)两级分别成立紧急转移安置工作队,由民政、水利、国土资源、财政、农业、粮食、交通、公路、卫生、公安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检查督促灾区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工作。

2.紧急转移安置队。由受灾的镇(街)、村(居)委会干部、党员、团员和基干民兵组成,由镇(街)统一组织,分管救灾工作的镇(街)领导担任队长,具体承担灾区群众紧急转移安置任务。

3.紧急转移突击队。由市民兵应急分队牵头,由市民兵应急分队和市公安局干警组成,担负防洪转移遇险群众的急、难、险、重任务。力量不足时,按程序向上级请求增援。

三、款物筹备

(一)救灾资金筹备

1.地方财政预算列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资金分级负担体制的要求,市、镇(街)两级财政列支一定数量的救灾预备金,专项用于自然灾害救济。

2.发动社会捐助。(1)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2)遇到特大自然灾害时,发动社会力量集中捐赠,所捐款物全部用于抢险救灾。

3.申请上级补助。根据自然灾害的严重程度和灾情动态,在本地财力不足的情况下,及时向上级政府申请救灾专款和物资。

(二)物资装备筹备

1.救灾车辆、船只安排:小车5辆,抢险救灾船只12艘,其中大船3艘、冲锋舟3艘、橡皮艇6艘,由市防洪抢险指挥部统一调度使用。必要时请求上级援助。

2.救灾通讯设备安排:市电信分公司、中国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等单位在抗洪救灾期间,要保证救灾工作信息通信的畅通,并安排一定数量的通信工具,以备抗洪救灾工作的急需。

3.其他救灾设备安排:紧急转移安置工作必需的雨具、手电筒、救生衣等,由各级三防指挥所筹备。一旦灾情发生,统一调配使用。

(三)应急灾民生活物资筹备

1.应急生活物资筹备

(1)市救灾物资仓库储备。市民政局救灾仓库储备一定数量的专用帐篷、衣被等物资,用于灾民生活紧急调拨。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应做好各项救灾物资的储备。

(2)指定储备。由市防洪抢险指挥部统一协调,储备一定数量的用于搭建安置灾民临时住房、燃料的各项救灾物资,保证随调随有。紧急情况下,各镇(街)之间可以相互调配使用储备物资;仍有困难时,可向上级请求支援。

(3)开展社会捐助。当遇到超标准洪水,给灾区造成重大损失时,市政府可发动群众开展集中性社会捐助活动。所募集款物,全部用于灾区群众生活安置。

2.应急食品筹备

(1)粮食和食品储备。储备一定数量的粮食和食品、饮用水等救灾生活必需物资,必须做到随时供应。

(2)开展互动互济活动。在紧急情况下,广泛开展“无灾区支援灾区、轻灾区支援重灾区”的互济互助活动,以村(居)委会为单位筹集食品和饮用水,解决灾民的燃眉之急。

四、遇险转移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一)预报预警

1.降水预报。由市三防办与市气象局协调联系,负责降雨预报工作及灾害性天气预警级别的确定。

2.汛情预警。汛情预警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三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黄色、橙色、红色加以表示。

预警的可以针对本市全境,也可以是某一区域。

(1)预警级别

黄色汛情预警(Ⅲ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黄色预警。①预报未来6小时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②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20厘米以上、30厘米以下。③西江水系将发生20年一遇以上、50年一遇以下洪水,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④山体滑坡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达到半饱和状态,预报日降雨量可达到50毫米以上、100毫米以下,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山洪和地质灾害,可能性较大。

橙色汛情预警(Ⅱ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橙色预警。①预报未来3小时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②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30厘米以上、50厘米以下。③西江水系将发生50年一遇以上、100年一遇以下洪水,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④山体滑坡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达到全饱和状态,预报日降雨量可达到100毫米以上、150毫米以下,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山洪和地质灾害,可能性很大。⑤小流域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可能造成溃堤、决口,中型及重点小型水库水位在汛限水位以上,发现重大险情,可能发生漫溢、溃堤,危及大坝安全和威胁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红色汛情预警(Ⅰ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红色预警。①预报未来3小时雨量将达到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②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50厘米以上。③西江水系将发生100年一遇以上洪水,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④山体滑坡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达到饱和状态,预报日降雨量可达到150毫米以上,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山洪和地质灾害,可能性极大。

(2)汛情预警的和解除

汛情预警信息包括防汛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机关等。主要途径有电视台、广播、短消息等有线和无线通信手段。

黄色汛情预警(Ⅲ级):由市三防办和解除,并报市府办备案。

橙色汛情预警(Ⅱ级):由市三防办提出预警和解除建议,报市三防总指挥批准后由市府办或授权市三防办和解除。

红色汛情预警(Ⅰ级):由市三防办提出预警和解除建议,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市府办或授权市三防办和解除。

3.预警响应

黄色汛情预警响应(Ⅲ级):在蓝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中型水库及重点小型水库防汛责任人(见附件5)和相关人员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置、及时报告;根据情况,各镇(街)及水管单位组织对危旧平房、公路桥梁、水利工程、山体滑坡易发区等重点防汛部位进行巡查,根据降雨趋势,市三防办检查相关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的情况,询问实时汛情、险情、灾情;各类有线、无线通信设备处于开通状态;各镇(街)及水管单位及时报告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等,并做好群众安全避险准备;新闻单位加强社会宣传,对汛情信息和工作动态进行实时播报;建议群众减少外出,不在危房内停留避雨。

橙色汛情预警响应(Ⅱ级):在黄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各级责任人、各镇(街)领导、抢险人员全部上岗到位,各级防汛抢险应急分队全部在一线待命;市三防指挥部开通异地会商系统,各类有线、无线通信设备处于开通状态;重大险情区域及时组织群众安全避险转移;做好军地联合抢险的准备;建议群众留在家中,不要到户外活动,尽量避免在低洼地带停留。

红色汛情预警响应(Ⅰ级):在橙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级政府、各级防汛指挥部门、各单位组织各方面力量投入防汛抗灾工作,确保重点防汛部位安全;建议市民留在家中,注意收听有关防汛信息。

4.预警级别的变更

随着汛情预警信息的不断变化,根据汛情预警指标及实际情况,市三防指挥部组织对防汛突发事件波及的范围和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时作出判断,按程序提高或降低相应的预警级别。

(二)防汛突发事件分级

市三防负责防汛突发事件级别的确定。依据防汛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三个级别。

一般防汛突发事件(Ⅲ级),指事态较为复杂,影响程度较大,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①危旧房屋严重漏雨,威胁居民安全,造成短时较大险情和灾情;②西江水系及小流域堤防较大范围发生滑坡等险情;③中型水库及重要小型水库水位在汛限水位以下时,坝体等水工建筑物发生较大范围险情;④因突降暴雨山区发生较大范围山体滑坡,局部泥石流,出现小范围裂缝等险情,对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⑤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需要调度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单位的力量和资源共同进行处置。

较大防汛突发事件(Ⅱ级),指事态复杂,发生大范围的暴雨洪灾,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①因强降雨多处危旧房屋倒塌,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险情和灾情;②西江水系及小流域堤防局部地段已经或可能发生溃堤、决口等重大险情;③小型以上水库水位超汛限水位,坝体等水工建筑物发生重大险情,危及水库安全;④因强降雨山区发生多处山洪、泥石流或较大面积山体滑坡等重大险情,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⑤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需要调度市级多个部门和相关单位的力量和资源共同进行处置。

重大防汛突发事件(Ⅰ级),指事态非常复杂,发生全市性的暴雨洪灾,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①因强降雨或河水上涨,大范围危旧房屋倒塌,严重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村庄、圩镇大面积积水,造成大范围交通中断或交通瘫痪等严重险情和灾情,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生活和威胁人民群众生活安全;②西江水系及小流域已经或可能发生决口、溃堤等多处重大险情和灾情;③小型水库坝体等水工建筑物发生严重险情,威胁水库安全和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④山区出现特大山洪、严重泥石流、大面积山体滑坡,造成重大人员伤亡;⑤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特别重大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将对本市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需要市委、市政府统一指挥,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共同进行处置。

(三)应急响应

启动预案。市、镇(街)要密切关注本辖区的灾情,当发生黄色以上暴雨预警信号时,立即作出反应,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市政府根据洪涝灾害发展和损失程度决定启动本级防洪转移遇险应急预案,并迅速灾情信息,对全市防洪转移遇险群众工作实行集中领导和统一指挥。

救灾动员。市防洪转移遇险群众指挥部根据市政府指示,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现代通信手段向社会公布灾情,紧急动员,引导和教育灾区群众自觉服从指挥,顾全大局,积极配合和支持抗洪救灾和紧急转移工作措施的落实。

紧急转移灾民。当洪涝灾害对群众生命构成严重威胁,需转移安置群众时,要按照市预定方案采取村对村、户对户的对口安置以及预先设定的临时安置地点,迅速有序地进行转移安置。由市防洪转移遇险群众指挥部根据情况决定启用紧急转移分队,组织实施灾区群众安全转移。

应急食品供应。各级民政部门要保证第一批应急生活物资及时运送到位,并安排好后续生活的供应工作,确保灾民的基本生活。合理设置食品供应站,每人每天供应0.5公斤主食等生活必需品。

伤病人员救助。抗洪抢险突出“以人为本”的原则,对抗洪抢险过程中出现的创伤、溺水、突发性疾病及因灾造成的疫情,市、镇(街)卫生防疫部门要立即组成医疗队,实施医治,并负责检查、监测环境、饮用水源、食品卫生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病的爆发和流行,确保大灾无大疫。

防洪抢险应急响应一般为3级:

1.一般防汛突发事件(Ⅲ级)的响应

(1)市三防指挥部响应

①指挥到位。市三防办主任在市三防指挥中心负责指挥。

②下达命令。按照有关防汛专项预案,对已经或可能发生险情区域的各镇(街)、各水管单位下达命令。

③进驻现场。市三防指挥部派有关负责人进驻现场,协助各镇(街)、各水管单位开展抗洪抢险工作。

④信息报告。市三防指挥部及时掌握最新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原则上每2小时上报一次。

出现各类防汛突发事件,市三防办立即报告市政府。

(2)各镇(街)防汛指挥所响应

①指挥到位。各镇(街)防汛指挥所副指挥在各自指挥所负责指挥。必要时,各镇(街)防汛指挥所的指挥负责指挥,或按照市三防指挥部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②执行。各镇(街)指挥所抢险队及防汛物资第一责任人要全部上岗到位。根据情况,各镇(街)指挥所提前在重点防汛部位上岗到位,确保通信畅通。同时要派出巡查组,随时掌握情况。供电、供水、供气、医疗防疫、运输等后勤保障。

③信息报告。已经或可能出现险情的镇(街)防汛指挥所密切注视所辖区域的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每2小时向市三防指挥部报告洪水调度方案和应急响应动态。

出现各类防汛突发事件,特别是出现严重险情和灾情,涉及人员安全的防汛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报告市三防办。

2.较大防汛突发事件(Ⅱ级)的响应

(1)领导响应。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在市三防指挥中心进行指挥决策。必要时,赶赴现场指挥处置。

(2)市三防指挥部响应。①立即召开市三防指挥部成员会议,明确分工,周密部署。动员各方面力量投入抗灾救灾。以市三防指挥部名义,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抗灾救灾情况。

②下达命令。市三防指挥部按照有关防汛专项预案,对已经或可能发生险情区域的镇(街)防汛指挥所和相关部门下达命令。

③进驻现场。市三防指挥部派有关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进驻现场,与相关镇(街)防汛指挥所组成现场指挥部。

④信息报告。市三防办及时掌握最新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原则上每1小时向市三防指挥部上报汛情。出现各类防汛突发事件,市三防办立即报告市三防指挥部。

(3)各镇(街)防汛指挥所响应

①指挥到位。各镇(街)防汛指挥所的指挥在各自指挥所负责指挥。必要时,按照市三防指挥部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②执行。根据情况,各镇(街)防汛指挥所提前在重点防汛部位上岗到位,确保通信畅通。重点防汛部位要提前调集防汛抢险人员到位,同时要派出巡查组,随时掌握情况;相关物资储备要保证随时到位。

③信息报告。已经或可能出现险情区域的各相关镇(街)防汛指挥所密切注视所辖区域的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每1小时向市三防指挥部报告。出现各类防汛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报告市三防办。

3.重大防汛突发事件(Ⅰ级)的响应

(1)领导响应。党政首长或总指挥在市三防指挥中心进行指挥决策,各党政领导按职责分工赶赴现场一线指挥处置。

(2)市三防指挥部响应。①立即召开市三防指挥部成员会议,明确分工,周密部署。动员各方面力量投入抗灾救灾。以市三防指挥部名义,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抗灾救灾情况。

②下达命令。市三防指挥部按照有关防汛专项预案,对已经或可能发生险情区域的镇防汛指挥所和相关部门下达命令。

③进驻现场。市三防应急指挥部派有关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进驻现场,与相关镇(街)防汛指挥所组成现场指挥部。

④信息报告。市三防办及时掌握最新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原则上每1小时向市三防指挥部上报汛情。出现各类防汛突发事件,市三防办立即报告市三防指挥部。

(3)各镇(街)防汛指挥所响应

①指挥到位。各镇(街)防汛指挥所的指挥在各自指挥所负责指挥。必要时,按照市三防指挥部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②执行。根据情况,各镇(街)防汛指挥所提前在重点防汛部位上岗到位,确保通信畅通。重点防汛部位要提前调集防汛抢险人员到位,同时要派出巡查组,随时掌握情况;相关物资储备要保证随时到位。

③信息报告。已经或可能出现险情区域的各相关镇(街)防汛指挥所密切注视所辖区域的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每1小时向市三防指挥部报告。出现各类防汛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报告市三防办。

(四)响应结束

一般和较大防汛突发事件应急结束后,由市三防办确定应急响应结束。重大防汛突发事件应急结束后,由市三防办报请总指挥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五、防汛转移遇险群众责任追究制和过错问责制

(一)建立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转移遇险群众责任制,责任到人。由市领导包镇(街)、包中型水库,镇(街)领导包小一型水库、包重点工程、包险段、包村,村领导包小二型水库、包户、包地块,形成市、镇(街)、村三级防汛转移遇险群众体系。

(二)市与镇(街)、镇(街)与村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

第2篇:防汛人员应急转移方案范文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城市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辖区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务院《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市城市防洪抢险预案》编制本预案。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辖区因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的城市市区内暴雨、洪水等灾害事件的防御和处理。

第四条: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坚持服从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坚持公众参与、军民联防的原则。

第二章城市概况

第一条:自然地理

*街道办事处位于市中区最北部,东面紧邻魏家庄办事处、西面与槐荫区搭界、北倚天桥、南接杆石桥街道办事处,地势南高北低;辖区总面积1.29平方公里,人口3万余人,辖区主要道路有经一路、经二路、经四路、纬一路、大纬二路等。

第二条:气候特征

*市属于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夏季降水量平均在400毫米以上,占全年降雨量的60%左右,且主要集中在七月、八月两个月。全市地势南高北低,是一个洪涝灾害频发的城市,每逢有大到暴雨时,短时间内大量雨水经过市区,而下游小清河排水不及时,导致易形成涝灾。

第三条:洪涝水险分析

暴雨、洪水主要特征:因地势南高北低并且落差较大,南部山区洪水向市区快速流动,且夹带沙石,危害较大;市区内河道较少,排水设施老化,泻洪速度慢,洪水滞留时间较长,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辖区经一路纬三至纬五路路段暴雨期间积水严重,达110公分,经四路、小纬四路、大纬二路路段积水达30至40公分。

第四条:重点保护对象

辖区居民群众,重点是经一路路段的居民群众和市政府、电力、通讯、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及城市公共设施。

第三章组织体系与职责

第一条:指挥机构

*街道办事处防汛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城市防汛救灾的指挥与调度。街道办事处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事处各科室、社区居委会、派出所、执法中队、房管所、交警中队、环卫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第二条:成员单位职责

城管科:负责城市防汛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各单位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协调筹备及监督检查各项防汛物资的供应。组织协调重要防汛抗旱物资的运输工作。积极配合上级各部门开展各项工作,负责组织医疗救护、抢救伤员,加强饮用水、食品的卫生检查,防止瘟疫,确保参加抗洪抢险人员和灾区人民的身体健康。负责辖区污染源的监控防治,确保人畜饮水不受污染,力保不污染河道。负责防汛抢险道路的抢修维护,确保防汛道路畅通;负责城区防洪工程的行业管理;组织城区抗洪抢险及水毁工程的修复。负责防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协调工作。

行政办公室:负责制订防汛值班表,负责筹集落实防汛抢险经费、物资用品。

社会事务科:负责洪涝灾害调查,做好救济救灾工作,搞好灾情统计;管理、分配救助受灾群众的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派出所:负责组织防汛抢险现场封闭警戒、维护秩序、疏散群众,及时侦破破坏防洪工程、水文测报和通信设施及盗窃防汛物资的案件。

环卫所:负责灾后道路洒水冲洗,切实防治雨后道路扬尘污染。

房管所:负责对所管辖的危房进行普查、修缮,制定紧急疏散预案,组织灾后房屋重建。

市中交警大队:负责组织防汛抢险道路管制和疏导交通,及时疏散群众。

执法中队:负责辖区低洼路段乱搭乱建的拆除工作。

各社区居委会负责本辖区内“三查”(查设施、查漏洞、查隐患)工作和防汛抢险工作。

第三条:办事机构

设立*街道办事处城市防汛办公室,由城管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城市防汛办公室负责贯彻国家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执行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指下达的各项指令。

第四章预防与预警

第一条:汛前预防

建立健全防汛责任制,于每年6月1日起进行24小时的防汛值班制度。办事处城管科联同各社区居委会对辖区进行全面普查、登记,采取以下措施:

1、对辖区进行详细的查设施、查隐患、查漏洞“三查”工作,及时通知各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2、根据辖区危漏房屋产权单位(房管、单位、私人)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维修加固。

3、对暂时无法落实产权单位的危漏房屋上报城管科后由城管科继续联系、落实。

4、对经一纬四路低洼路段上的95、97、101、110、108、106、104号院7个院进行再次摸底,现有16家住户,人员36人。这部分人员是重点保护对象。

由办事处34名工作人员组成防汛抢险队伍,同时抽取26精干力量参加防汛突击队。备足备好防汛物资、确定*铁路工人文化宫(联系人:王国庆;联系电话:1365541177682426099;转移人员:经一路南面纬四路附近低洼路段上的住户与行人)、海悦商务宾馆(联系人:马经理;联系电:1396918600081772222;转移人员:经一路97-105号12户32人与行人)、省人民银行*分行培训中心(联系人:于经理;联系电话;86167286;转移人员:经一路110号10户20人与行人)为防汛转移地点,暴雨期间辖区低洼路段上的住户与被困行人将转移至安全地点。抢险队伍划分3组,其中转移组10人,由张务民同志负责。负责转移辖区低洼地区人员,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抢险组20人,由闫勇同志负责。负责转移居民贵重物品降低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保障组4人,由徐建柱同志负责。负责转移出的居民日常生活保障。

第二条:预防预警信息

在经一纬四路口标划水位标志,以便雨天随时查看水位,掌握汛情。发生灾情后,立即将灾情范围、房屋损毁、人员伤亡等情况上报区城市防汛办公室。

第三条:预警级别划分

根据降雨量等级(见附表2),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4个预警级别向公众。

1、蓝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mm以上,或者已达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为五年一遇。

2、黄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mm以上,或者已达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个别低洼地区及部分道路有积水,为十年一遇,轻度超标准洪水。

3、橙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mm以上,或者已达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城区积水面积较大,低洼地区形成灾害,为二十年一遇,超标准洪水。

4、暴雨红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mm以上,或者已达10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出现大面积洪涝灾害。

第四条:预防预警行动

1、蓝色预警信号时:办事处防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随时监测降雨情况,及时上报雨情、水情、险情,并加强与区有关部门的联系,

2、黄色预警信号时:办事处和居委会及时派出人员对辖区内的危漏房屋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按照低洼地区转移方案组织受灾群众转移。

3、橙色预警信号时:办事处主要领导现场指挥,保持与上级和各单位防汛值班室联络;各社区居委会主任在社区居委会待命,随时准备完成抢险救灾任务,办事处34名抢险队员将全部到岗,并分成三组在辖区水流较急得三个路口坚守岗位,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第一组15人设在经一纬四路路口,负责监看水位和转移群众。第二组10人设在经五小纬四路路口,负责辖区群众的转移。第三组9人设在经四大纬二路路口,负责堵塞车辆的疏通工作。

4、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时:办事处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各社区居委会主任、防汛抢险队伍成员按照各自的分工发动组织人员投入抢险救灾,指挥低洼地区的群众疏散转移。

第五章应急响应

第一条:应急响应体制

1、防汛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与抗洪抢险的义务。

2、汛期,各级防汛机构应根据灾情的发展,认真做好社会动员,组织全社会力量投入抗洪抢险工作。

3、在严重灾害期间,各级防汛责任部门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及时解决防汛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第二条:社会动员保障

按照市中区防汛预案的规定,*街道办事处辖区属*市口腔医院、市中区人民医院保障范围,当发生暴雨渍涝时,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就近便利的原则对灾民实施紧急救助。

第六章应急保障

第一条:各责任单位防汛值班专用电话及分管负责人电话必须保证24小时畅通。

第二条:按照市中区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的要求,指挥配合各社区居委会进行工作,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居民生活稳定。

第七章后期处置

第一条:灾后救助

发生重大灾情时,按照区相关部门的要求,负责辖区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第二条:水毁工程修复

对影响防洪安全的水毁工程,联系相关部门立即修复,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恢复主体功能;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立即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第三条: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当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第四条:汇总与上报

办事处对灾情进行统计,内容包括人员伤亡、受灾面积、财产损失等。

第六条:调查与总结

防汛领导小组对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

第八章附则

第一条: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汛抢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在防汛抗旱工作中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公务员管理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条: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街道办事处防汛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3篇:防汛人员应急转移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建立健全城区防汛应急救援保证体系,在汛情发生时,应急预案启动及时,科学迅速地组织开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基本情况

我市汛期为每年6月1日至9月15日。*沟是城区的主要排水通道。目前,城区防汛最大的问题是低洼区、平房区及道路的积水,富民路、开元东路北侧、阜财里小区、市直小学、四中、二中等地段是防涝重点。同时,危险房屋区居民安全和平房区用电安全,是城区防汛工作的重点。

三、城区防汛指挥系统设置

(一)成立市防汛指挥部。市防汛指挥部是负责统一指挥城市防汛的权力机构,各成员单位、各部门必须服从市防汛指挥部的指挥和调度,努力形成城市防汛的强大合力。

(二)市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市建设局:负责市政在建工程防汛和度汛方案的制定与实施,以及新建小区排水矛盾的协调工作;负责城区房屋防汛的协调工作,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监督对危险漏雨房屋的检查和抢修。

市*局:负责维护防洪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及110指挥中心的调度,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盗窃防汛物资、破坏防洪工程设施的犯罪行为;负责防汛的治安保卫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洪涝灾害情况的评估、统计及报送,负责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组织、发放灾民生活救济款物,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因暴雨引发的突发地质灾害,主要是地面塌陷等灾情的监测、勘察和预防工作,以及负责*陵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市交通局、公路局:负责本市公路环线、联络线、桥梁,以及客、货运输场站、公交枢纽站的防汛抢险工作;负责本市防汛应急物资运输车辆的储备、调运和运输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本市防洪、排涝等水利工程的运行安全,组织防洪抢险工作及防洪工程的建设与修复;负责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负责城市水系的洪水预报、防洪调度,本市雨洪调度,抗洪抢险物资调拨。

市发改局、经贸局:负责防汛、抢险救灾物资的准备、调配、供应,同时,经贸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企业开展防汛工作;

市工商局:负责城区内工商业户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转移及受灾情况登记造册;

市卫生局:负责抗洪抢险救护、120急救车调配及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工作。

市安监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相关部门和单位在防汛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市武警中队:负责组织武警部队参加抗洪抢险、救灾等工作。根据需要,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抗洪救灾的重大任务。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防汛气象信息服务,监测天气变化,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降水情况,做好灾害性天气预报工作。

市电业公司:负责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各级重点防汛部位及应急抢险的电力供应和保障。

市广播局:负责搞好防汛宣传和信息传播工作;

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城区规划区内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的防汛工作,组织、协调本辖区的防洪抢险、救灾工作;沿重点河道所在区域,负责群众避险转移和灾民安置工作。

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对防汛工作必须一把手负总责,亲自部署、亲自督导、亲自落实,严格监督,保证防汛抢险措施到位、人员到位、物资到位。

(三)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市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城区的防汛工作,执行有关防汛工作的方针政策。

2、负责统计掌握防汛情况,向市防汛指挥部报送汛情、灾情及防汛报告。

3、组织市区检查和准备工作,指挥城市防汛基础设施和防汛工程的规划建设与修复。

4、负责有关防汛物资的储备、防汛经费筹措和落实,组织检查防汛准备工作。

5、制定和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和《落实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

(四)建立健全防汛抢险队伍

由市建设局组织专业抢险队和常备抢险队;同时,建设局要组织各单位建立后备抢险队。各类专业队伍要加强技能培训,必要时进行抢险演练,关键时候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抢险专业队分为四组,在市区以兴隆街与湖滨路交界处为中心点,分为四区。东南区由第一组负责、东北区由第二组负责、西南区由第三组负责、西北区由第四组负责。各区组长既要安排好责任区的防汛工作,又要亲自到现场熟悉防汛地形,检查各项防汛准备情况,对防汛存在的问题及防汛方案作到心中有数。

四、防汛准备

(一)汛前准备。一是做好思想准备。大力宣传防洪减灾的重要意义,增强抗洪减灾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做好“防大汛、抗大涝”的思想准备。二是做好通讯准备。在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设值班电话三部,昼夜值班,值班电话2117808、6221463、2117823,传真电话2117799。三是做好物资准备。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救灾救助物资筹备工作,一旦发生险情,要确保群众最基本的生活需要,做到有水喝、有饭吃、有住处、有衣穿、有药用。

(二)防汛检查。有关部门要针对各排水系统,组织一次拉网式排查,对查出的问题,能解决的要马上解决,短期解决不了的,要做出工作计划,分出轻重缓急,逐个进行解决。市建设局、城市管理执法局要结合城市防汛工作,组织有关单位联合开展一次环境卫生、垃圾清理集中整治活动,在7月底前,把城区排水沟渠全部清理一遍。

五、抢险等级

(一)一级抢险

1、汛情。日降雨量80毫米以下,局部地区短期滞水,危房可能出现局部倒塌。

2、预案。各指挥小组要有一名组长带班。并组织人员巡查,对重点部位专人监控,接到报险及时组织抢险。

(二)二级抢险

1、汛情。日降雨量80-150毫米,城区危旧公、私房会有局部较多倒塌,部分地区交通中断。

2、预案。各防汛指挥小组指挥上岗,组织抢排险。重点部位和危险房屋要有专人监控或将人员、财产转移。各部门、各单位按责任范围上岗抢排险。

(三)三级抢险

第4篇:防汛人员应急转移方案范文

目前已进入201x年汛期,为切实做好我区各校防汛抗旱工作,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确保师生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教育系统的实际,制定本预案,学校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要求

坚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深刻认识防汛工作的重要性,实行防汛责任单位、学校领导负责制,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防为主,常备不懈”原则,做到组织机构健全,学校安全底数清,重点环节重点部位明确,措施得力,切实做好各项防汛抗旱工作,确保学校安全度汛。

二、防汛措施

(一)日常工作

1、各校要及早制订切合实际的防汛应急预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准备防汛必要的工具和物资,密切注意气象水利部门的汛情通告。

2、各校要加强对师生防汛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教职工例会、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把防汛的基本知识传授到每位师生,提高全校教师的防汛工作能力和学生的自救互救能力。

3、各校要认真进行汛前检查。校(园)长要亲自带队,联系所在镇党委、政府和助镇帮校干部,对学校建筑物、围墙、排水系统、校内施工场地、校园周边山体、危桥险路、村小防汛等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各校要加强对学校图书、电教、仪器设备、贵重物品的防护工作,对图书室、电脑室、实验室要严格管理,特别要注意危化药品的安全存放,切实做好防水防潮等工作。

(二)救灾应急工作

1、学校的应急行动

(1)一旦发生险情,各校领导在及时向教育局、所在镇党委政府报告的同时,立即启动各自的防汛应急预案,学校职能部门必须服从指挥,协同作战,全力应对,确保师生员工的安全和减少校产损失。

(2)按照预案迅速转移受灾学生,安排他们的学习、生活,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

(3)加强对校舍及附属设施的监测监控工作,妥善安排灾后教育教学工作。

2、教育局的应急反应

(1)教育局在接到学校灾情报告后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灾情。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赶赴受灾现场,准确掌握灾情,及时传递信息。

(2)指导受灾学校迅速转移师生,慰问安抚受灾师生,协助有关部门合理调配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确保救灾物资及时分发到涉及学校。

(3)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动员社会各界向受灾师生开展捐款捐物活动或向有关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三、教育局防汛领导小组及成员职责

组长:在区政府防汛办公室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区防汛指挥部指示精神,全面指挥各校园防汛工作。

第5篇:防汛人员应急转移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全力抢险”为原则,立足防大汛、早部署、争主动,及时、有效地处置全乡教育系统防汛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做到责任到位、指挥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全校区各学校师生、校舍、设施和物资等方面在汛期的安全。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校区成立防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联络等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成员:**

三、防汛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做好上级防汛工作各种文件精神的传达贯彻,提高广大干部和教职工对防汛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制订学校防汛预案,做好汛前准备工作。

3、建立预警机制,及时向各学校通报灾害天气情况。要求各学校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应急预案,遇到险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救援、抢险。

4、经常性开展防汛基础设施的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防汛设施的正常性能。

5、加强安全渡汛指导,减少和避免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6、协调好各有关防汛部门的关系,做到协调联动,步调一致,保证防汛工作顺利进行。

7、保持与基层学校的信息畅通,及时进行工作部署。

8、保持与气象部门和上级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的联系,及时了解掌握汛情信息,一旦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做出反应。

9、及时处理好防汛工作的应急问题和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各种影响防汛工作的事件和责任人;及时发现和总结防汛工作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人物,确保安全渡汛。

四、应急措施

分为常备工作,遇有重大汛情时工作和抢险救灾工作三方面。

(一)常备防汛工作

1、各学校要迅速制订防汛预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准备一些防洪抢险的必要工具和物资,密切注意气象部门的汛情通告。

2、各学校要加强检查和防范工作,对本校的仪器室、实验室、财务室、图书室、电脑机房等重点部位要切实做好防水防潮工作;对校舍附属设施、墙体、屋顶、门窗、电器、自行车棚、宣传栏、电杆、高架物等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对有可能出现险情的房屋限期进行处理,需要封闭的坚决封闭,需要改造的马上进行改造,把隐患消除在汛期到来之前,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对校园内容易受淹的地方,要逐点检查,保持校园排水设施畅通。

3、加强对学生的汛期安全教育。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师生开展汛期安全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特别是要安排相关专业人员加强学生应对洪水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

4、迅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各学校要根据当地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分布特点及诱发因素,尤其是沿河修建的学校进行重点排查。排点是建筑物漏雨、地基进水及排水不畅、裂缝倾斜等,要坚持一场雨一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及时反馈校区。凡有安全隐患的学校,要立即转移师生到安全的地方上课,必要时要采取停课等紧急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5、各学校汛期要加强值班工作,学校领导班子不放假,主要领导必须坚持值班。学校主要领导和防汛负责人要保持通讯畅通,遇有特殊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6、暑假期间学生必须放假。强调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不准私自组织师生举行大型的集体活动。

7、加强对全校师生防汛知识的宣传,把防汛的基本知识宣传到每位师生,提高自身防范灾害的能力。

8、防汛期间,各学校要加强领导,严肃纪律,服从安排和指挥。

(二)当遇有重大汛情时

1、校区防汛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本校区实际,及时对各学校发出防御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全部进入临战状态,组长坐镇指挥部署。校区和各学校要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及时将有关信息上通下达。

2、各学校要按通知精神,立即行动,主要负责人要坚守岗位,检查落实防洪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对紧急情况要及时上报,及时申请上级防汛指挥部进行物资及抢险队伍支援。

3、学校要组织抢险小组待命,对易受洪涝、雨水侵蚀的仪器设备、图书档案资料等要做好转移的准备。

4、切实加强预防管理,严防学校重大事故发生。若确定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发生重大事故,事故单位负责人及现场人员应采取积极有效的自救措施,同时马上上报,以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把损失降到最低。

5、校园内有建筑施工工地的学校,要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检查,加固相关施工设备,制订安全撤离和疏散方案,确保施工工地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三)抢险救灾措施

1、校区对灾情确认后,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第一时间将情况上报上级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2、学校发生灾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如有师生伤亡,要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援,并积极开展自救;校区、学校防汛领导小组成员知情后,要立即赶赴受灾学校现场,成立现场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等紧急抢险救援小组。处于危险地带的学校应立即停止上课,并迅速转移至安全地带。

3、防洪措施无法抵御洪水造成灾害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抢险救灾。首先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最有效措施排除学校积水,力争将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4、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做好人员疏散和物资转移工作。

第6篇:防汛人员应急转移方案范文

分村包片分赴沿江沿河村寨做好宣传发动群众作物资转移工作。同时,通知街道及沿河乡直所有单位部门做好本单位的防汛各项工作,并需大力支持乡防汛指挥部的各项防汛工作。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村防汛抗旱救灾活动工作汇报资料,提供参考,欢迎你的阅读。

乡村防汛抗旱救灾活动工作汇报一

6月12日下午,我乡根据县防汛指挥部有关防汛通知精神,以及县气象局天气预报,我乡领导高度重视,分析汛情,启动防洪防汛应急预案,书记、乡长、人大主席乡党政主要领导实行到岗带班,加强防汛值班,并密切联系县防汛办和苍梧县京南电站,随时做好汛情监测工作。

6月13日中午1点,桂江洪水就涌上了木格街,洪水一直上涨,到6月14日下午3:30是木格乡洪峰期,水位高达36.2米,超出警戒水位5.9米,街道水深达2.7米。由于我乡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高、行动迅速,成功安全转移安置低洼的群众和物资,使全乡人民顺利渡过了洪汛。现将有关防汛救灾活动汇报如下:

一、迅速转移

我乡水位超过了警戒水位1.1米,乡党政主要领导鉴于当前的汛情,立即召开班子成员、乡干部职工紧急会议,对当前的防洪防汛工作进行布置:

1、分析了县、乡两乡的汛情。县目前水位60.2米,上涨的水势较快,我乡已超过了警戒水位1.1米,以每小时25厘米以上的涨势上涨,汛情形势严峻。

2、分两个大组下去宣传发动群众物资转移工作。第一大组街道组,到街道作宣传发动工作,划分了两个工作小组,一个小组负责河东区,一个小组负责河西区;第二大组,下村工作组,分三个小组,以驻村领导干部为主,分村包片分赴沿江沿河村寨做好宣传发动群众作物资转移工作。

3、通知街道及沿河乡直所有单位部门做好本单位的防汛各项工作,并需大力支持乡防汛指挥部的各项防汛工作。

会后,我乡派出了27名干部职工,到街道、村寨作宣传发动群众转移底洼物资工作,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加强值班及汛情监测工作。

二、紧急部署,切实做好群众转安置工作

于今天凌晨4:35分,我乡水位超过了警戒水位1.1米,乡党政主要领导立即召开班子成员、乡干部职工紧急会议,分析县、乡两级的汛情,立即派出两个大组下去宣传发动群众物资转移工作,一组街道组,到街道作宣传发动工作,负责河东区,河西区;二组,下村工作组,分三个小组,以驻村领导干部为主,分村包片分赴沿江沿河村寨做好宣传发动群众作物资转移工作。同时,通知街道及沿河乡直所有单位部门做好本单位的防汛各项工作,并需大力支持乡防汛指挥部的各项防汛工作。

今天早上8:00,我乡再次召集全体乡干部职工、乡直单位主要领导紧急会议,会议对当前的防汛救灾工作作出详细部署:

1、再次明确各工作组职责。我乡设有宣传动员组、抢险组、转移安置组、安全保卫组、乡直组、后勤组、指挥组,明确了各组职责。

2、立即对低洼地带的人员、物资进行紧急转移,抢险组、转移安置组、乡直组人员全部支援物资、人员转移与安置,对特殊情况可强制执行,把物资、人员全部安置到较高的地理位置。

3、通知中小学校切实注意学校的师生安全,切实加强低洼地带的安全隐患的排查与监控。

4、加强汛情监测,办公室每半个小时监测一次汛情,加强与县防汛办、京南电站密切联系。同时,每一小时询问各村灾情进行统计。

我乡已对水位再上涨3米作好了转移安置等工作。

三、防汛救灾情况

到目前为止,我乡共出动干部职工150多人次,发动群众3200多人,共安全转移物资累计金额达1500多万元,安全转移群众1500多人。同时对低洼地带、危房、地质灾害隐患处落实专人监控。我乡行动及时,转移及时,现已经把损失降至到最低程度。

乡村防汛抗旱救灾活动工作汇报二

在特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特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指导下,我乡以防洪保安为主,认真做好防汛抗旱工作,落实各项防汛抗旱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安全度汛。现对我乡防汛抗旱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做好汛前准备情况

我乡为泥石流灾害重点防治区,被列为省政府地质灾害重点防治险段。为做好“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准备工作,在年初对防汛抗旱工作做出早安排,完善了防汛抗旱工作预案,调整充实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进一步全面落实以主要领导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做到思想到位,措施落实,并完善村级防治预案,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做到了认识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以确保安全渡汛。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做好防汛抗旱准备工作

我乡认真组织学习上级防汛抗旱工作会议、文件精神,及时传达上级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指示,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在防汛抗旱工作中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清醒认识到今年防汛抗旱形势,认真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牢固树立防汛工作无小事,真正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做好各项工作。

2、修编应急抢险预案,组织开展业务技能培训

针对我乡防汛抗旱工作的现状,结合上年工作运行情况,我乡认真修订了防汛抢险预案、应急预案。组织民兵应急抢险队伍开展了防汛演练、业务技能培训。共组织进行了3次集中业务技能培训。

3、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加强检查督促工作

我乡积极落实领导班子、各单位、各村负责人防汛抗旱责任制和防汛抗旱职责,及时上报、反馈情况。同时,加强对防汛抗旱责任制的检查督促工作,制定了检查督促制度,要求乡督查考核工作组随时进行检查,以进一步落实防汛抗旱职责。

4、严肃防汛纪律,加强防汛值班管理

按照防汛抗旱工作有关规定,我乡及时修订了防汛值班制度,落实了防汛值班责任制,实行防汛值班、当班、带班制。坚持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各项防汛工作制度,坚守值班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和汛情发展,及时掌握并向上级部门反映重要情况、及时上报报雨情雨量,做到上报情况及时、准确。同时,我乡还多次组织开展了对值班人员防汛业务知识培训。

二、存在的问题

1、由于我乡地形地貌特殊,汛情逐年加重,困难加大。

2、缺乏资金投入,在应急抢险物资、人员培训方面力度不够。

3、列为地质灾害阶段的农户,急需搬迁,一时难以落实地点,也没有经费,致使受威胁农户长期处于紧张状态。

乡村防汛抗旱救灾活动工作汇报三

市水务局、防汛指挥部关于认真搞好防汛防洪的通知下达后,我镇的防汛防洪在市水务局、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用心配合和大力支持下,透过半年多来艰苦不懈的努力,较好地完成了今年防汛防洪工作的各项任务。回顾半年来的工作,我们着重做了以下五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通知下达后,我镇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迅速将此事列入议事日程,并成立了镇防汛防洪领导小组指挥部,由镇长亲自担任组长,对防汛防洪工作统筹安排,领导小组成员还包括防洪防汛工作的分管领导、水利站长等骨干。领导小组的建立,为开展防汛防洪工作带给了可靠的保证。

二、加强宣传为充分做好防洪防汛工作,我们十分注重提高全镇干部和群众的防洪防汛意识。通知下发以来,我们就加强了宣传《防洪法》的力度,从学好法、宣传好法、落实好法等几个方面来抓好《防洪法》的贯彻落实,加强防洪防汛宣传,把法律规范转化为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提高了全民的依法防洪意识,有力地推进了依法防洪、依法治水工作。

三、安全检查防汛防洪领导小组成立后,我们迅速研究部署,成立了一支专门的队伍,负责全镇的安全检查。在市级的统一领导下,我们主要开展了对防洪排站,以及各厂、各村的危险房屋的全面检查活动,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在问题解决在洪涝灾害之前,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物资落实我们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抓好物资储备。通知下发以后,我们迅速对全镇的防汛物料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点对不足的部分及时补上,损坏变质的尽早更换。

五、河道检查我们组织了一支庞大的防汛检查队伍,对全镇的河道逐条过堂,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是水花生影响水流畅通,都明确职责单位,限期处理,及时消除隐患和薄弱环节,对解决难度较大但影响防洪安全的重要问题,采取了临时保安措施。透过对全镇中小河流的全面整治活动,河流得到了畅通,为引洪泄洪带给了有效的保证。*年的防汛防洪工作虽然已经告一段落,但是防洪防汛工作不远远没有结束。

第7篇:防汛人员应急转移方案范文

第一条为防御和减轻洪涝、台风、干旱灾害,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防汛防台抗旱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确保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地区的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及分级分部门的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五条每年4月15日为本省防汛防台日。在防汛防台日应当开展防汛防台的知识宣传和必要的防汛防台演练等工作。

第六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有保护防汛防台抗旱设施和依法参与防汛防台抗旱与抢险救灾工作的义务,并依法享有知情权、获得救助权和获得救济权。

第七条在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防汛防台抗旱职责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以下简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统一指挥。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由具有防汛防台抗旱任务的部门、当地驻军、武装警察部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参加,具体办事机构设在本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防汛防台抗旱知识与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防汛防台抗旱的定期演练;

(二)在上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指挥、协调本地区的防汛防台抗旱与抢险救灾工作;

(三)组织编制并实施防汛防台抗旱预案,审定和批准洪水调度方案和抗旱应急供水方案;

(四)组织开展防汛防台抗旱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涉及防汛防台抗旱安全的有关问题;

(五)组织会商本地区的汛情、旱情;

(六)负责本地区的江河、水库、水闸等洪水调度和抗旱应急供水调度;

(七)组织指导监督防汛防台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用;

(八)负责和解除紧急防汛期、非常抗旱期;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和防汛防台抗旱预案要求,做好相关的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办事机构承担防汛防台抗旱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防汛防台抗旱的有关行政措施及管理制度;

(二)掌握雨情、水情和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情况,编制和汛情、旱情通告;

(三)具体实施洪水调度方案、抗旱应急供水方案;

(四)检查督促、联络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程设施和毁损工程的修复及有关的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五)总结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一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一)在上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领导下,负责本地区防汛防台抗旱与抢险救灾避险的具体工作;

(二)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开展本地区小型水库、山塘、堤防、水闸、堰坝和抗旱供水设施等的检查,落实安全措施;

(三)编制防汛防台抗旱预案;

(四)配合开展农村住房防灾能力调查;

(五)按规定储备防汛防台抗旱物资;

(六)组织、落实群众转移和安置工作;

(七)统计、上报灾情;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有防汛防台抗旱任务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任务较重的应当设立办事机构。

第十二条村(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开展防汛防台抗旱与抢险救灾避险的具体工作;

(二)开展防汛防台抗旱知识宣传;

(三)传达转移、避灾等信息;

(四)组织群众自救互救;

(五)协助统计灾情、发放救灾物资;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防汛防台抗旱准备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情况、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上一级防汛防台抗旱预案,组织编制流域或者本行政区域的防汛防台抗旱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备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制定防汛防台抗旱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备案。

有防汛防台抗旱任务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编制防汛防台抗旱预案,报县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批准;易发生山洪、泥石流、山体崩塌和滑坡等灾害地区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重要的灾害隐患点编制专项预案。

水库、重要堤防、海塘、水闸、堰坝等工程管理单位应当编制险情应急处置预案,报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批准。

第十四条钱塘江干流及乌溪江、新安江、分水江、浦阳江等重要支流和瓯江、东苕溪干流的洪水调度方案,由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制定。

甬江、椒江、鳌江、飞云江和钱塘江其他支流的洪水调度方案,由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制定,报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备案。

第十五条水库、堤防、海塘、水闸、堰坝等工程主管部门对所属工程负有安全管理责任。工程管理单位具体承担所管理工程的管理、运行和维护,落实安全管理岗位职责,对工程的安全运行承担直接责任。

有关工程的安全责任人由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水库、堤防、山塘和其他易出险防洪工程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与安全监测制度,加强巡查和监测,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及时进行除险加固,消除隐患。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在汛前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防洪工程安全、防洪措施落实情况、地质灾害隐患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存在防汛防台安全问题的,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建设、电力、交通、通信、气象、水文、海洋与渔业等部门应当在汛前和汛期加强对有关基础设施的防汛、防台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限期整改。

第十八条气象、水利、海洋与渔业、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当加强雨情、风情、水情、潮情、旱情和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提高灾害监测预报能力。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蓄滞洪区的管理,控制蓄滞洪区内的人口及经济增长,鼓励已在蓄滞洪区内的居民和单位外迁。

城市、村镇和其他居民点以及工厂、矿山、铁路和公路干线的布局,应当避开洪水威胁,或者采取相应的防洪措施,以符合防洪的要求。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规定,组织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有关专家对易受台风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农村住房(以下简称农居房)的防灾能力进行调查与认定;对存在安全隐患、防灾能力低的农居房,应当指导和督促住户加固维修、拆旧建新、搬迁。必要时组织群众临时转移到指定的地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农居房建设质量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加强对农居房建设的监督检查,提高农居房的抗灾能力。

农居房的建设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二十条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编制小流域防洪避洪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四章防汛防台与抗旱

第二十一条本省的汛期为每年的4月15日至10月15日。遇有特殊情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以宣布汛期提前或者延长。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并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一)江河干流、湖泊的水情超过保证水位或者河道安全流量的;

(二)大中型和重要小型水库水位超过设计洪水位的;

(三)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的;

(四)台风即将登陆的;

(五)有其他严重影响生命、财产安全需要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的情形。

当干旱缺水严重影响城乡居民正常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非常抗旱期,并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第二十二条在汛期,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办事机构、大中型水库等重要防洪工程的管理单位必须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履行汛期值班的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防汛防台抗旱预案的要求建立值班制度。

第二十三条在汛期,气象、水利、海洋与渔业、国土资源等部门必须及时向有关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其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水文、风暴潮的实时信息和预测预报结论以及地质灾害监测资料,并向公众提供相关信息。

在非常抗旱期,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供水情况。

在预报台风即将登陆或者即将严重影响我省至汛情解除期间,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和移动通信经营单位应当滚动播报当地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提供的有关信息。

第二十四条在汛期,电力、通信部门的电力调度和通信服务必须服从防汛防台工作的需要,保证防汛防台用电和防汛防台通讯畅通。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运输企业应当及时运送防汛防台抢险的人员和物资。

第二十五条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钱塘江干流、新安江、浦阳江、东苕溪干流等主要江河的洪水调度。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按照江河管理权限负责相应的洪水调度。

第二十六条当河道水位或者流量达到规定的分洪、滞洪标准时,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采取分洪、滞洪措施。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灾害征兆和防洪工程险情,应当立即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其办事机构、防洪工程管理单位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核查、采取应急措施并向可能受影响的地区发出预警警报。

第二十八条水库、堤防等重要防洪工程发生险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按照应急处置预案的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和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专业抢险队伍实施抢险。

第二十九条在紧急防汛期,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有权在其行政区域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因抢险避灾需要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指定避灾临时安置点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拦。

第三十条在紧急防汛期,有关部门和单位可以根据防汛防台预案,采取停止户外集体活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停课、工厂停工、市场停市以及交通管制等必要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可能受到灾害严重威胁的群众,应当按照防汛防台预案自主分散转移或者在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下转移。

根据防汛防台预案或者汛情,需要由政府组织集中转移的,有关人民政府应当转移指令,告知群众灾害的危害性及具体的转移地点和转移方式,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妥善安排被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被转移群众应当按照指令转移,并自备必要的生活用品和食品。被转移地区的村(居)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应当协助政府做好相关转移工作。

在可能发生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洪水、台风和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或者政府决定采取分洪泄洪措施等紧急情况时,组织转移的政府及有关部门可以对经劝导仍拒绝转移的人员实施强制转移。

在转移指令解除前,被转移群众不得擅自返回,组织转移的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防止群众返回。

人员转移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三十一条受台风影响较大地区的建筑施工和其他高空作业,在台风影响期间应当停工,并采取相应的防风加固等安全防护措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督促做好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防风加固等安全防护措施,并加强安全检查。

在台风影响期间,有关部门应当对城镇行道树采取有效的防风加固措施。

第三十二条户外广告设施在台风影响期间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广告主或者广告设施的管理者应当采取加固或者拆除等防风措施,广告设施的审批部门应当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第三十三条受台风影响较大地区的居民应当增强防风避险意识,落实防风安全措施,防止阳台、窗台、露台、屋顶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坠落造成安全事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以及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做好相关督促检查工作。

第三十四条在非常抗旱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组织实施抗旱应急供水方案,对水源实施临时应急调度,并组织建设、气象、水利等部门采取下列应急供水措施:

(一)启用应急水源;

(二)临时设置抽水泵站,开挖输水渠道;

(三)应急性打井、挖泉、建蓄水池等;

(四)应急性跨流域调水;

(五)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六)对人畜饮水严重困难地区临时实行人工送水;

(七)其他应急供水措施。

前款规定的措施需要跨行政区域实施的,应当报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五条在非常抗旱期,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用水。

第三十六条在非常抗旱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组织采取下列用水限制措施,并向社会公告:

(一)限制工业、服务业用水,暂停高耗水工业、服务业用水;

(二)压缩农业用水量;

(三)限时或者限量供应城镇居民生活用水;

(四)实行临时性水价制度;

(五)分段分片集中供水;

(六)其他用水限制措施。

第三十七条洪涝、台风、干旱灾害发生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民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统计、核实灾害损失情况,及时上报。

第三十八条发生洪涝、台风、干旱灾害后,有关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做好灾民安置、灾后救助、医疗防疫、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等救灾工作,组织抢修各项毁损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工程设施、设备。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三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科学规划防汛防台抗旱工程设施建设,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

第四十条蓄滞洪区、江心洲等区域的公路、桥梁等设施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避洪撤离的需要,保证人民群众能够及时安全转移。

第四十一条地铁、隧道、涵洞、地下通道、大型地下商场、大型地下停车场(库)等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地下工程防水设计规范的要求,建设完备的排水设施,配备必要的排涝设备,并做好日常维护工作,落实抢修责任。

第四十二条沿海及受台风影响较大地区的电力、通讯、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应当符合抗风避洪要求,并做好有关管理和防范工作。

第四十三条沿海及受台风影响较大地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编制避风港建设的规划,按照规定报请批准后组织实施。

避风港应当根据国家和省规定的规范和标准进行建设,完善船舶系泊设施,并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增强防御风暴潮的能力。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已建避风港的防风能力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避风港的安全容量,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网箱等海上养殖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防御台风的要求,并防止影响船舶正常通航和避风。

各级人民政府及交通、水利、海洋与渔业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各自职责制定和落实台风期间船舶避风的有关规定和措施。

第四十四条防汛防台抗旱物资储备实行“分级储备、分级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做好防汛防台抗旱物资储备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加强检查督促。

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组建专业抢险救灾队伍;有防汛防台任务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建以民兵为骨干的群众性防汛防台队伍,进行定期训练和演练,提高防汛防台和抢险救灾能力。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建立防汛防台抢险专家库。

第四十六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民政、建设、水利、人防等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防汛防台预案,落实避灾安置场所,必要时建设一定数量的避灾安置场所。避灾安置场所应当经工程质量检验合格。

各类学校、影剧院、会堂、体育馆等公共建筑物在防汛防台紧急状态下,应当根据人民政府的指令无条件开放,作为避灾安置场所。避灾安置场所应当具备相应的避灾条件。公共建筑物因作为避灾安置场所受到损坏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用于防汛防台指挥和抢险救灾的车辆,经省或者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核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特种车辆使用凭证。

特种车辆执行防汛防台抢险救灾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特种车辆执行防汛防台抢险救灾紧急任务时,免缴通行费。

第四十八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有关人民政府应当按规定给予适当补偿:

(一)蓄滞洪区因蓄滞洪水而造成损失的;

(二)根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洪水调度指令,因水库拦洪超蓄导致库区淹没而造成损失的;

(三)因抗旱需要调用农业灌溉水源而造成农作物减产、水产养殖损失的;

(四)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指定避灾临时安置点,造成损失的。

鼓励易受洪涝、台风、干旱等灾害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购买商业性财产和人身保险。对参加农居房、渔船和农业等政策性保险的单位和个人,根据省人民政府规定予以一定的补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为专业抢险人员购买抢险救灾时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因抢险救灾而伤亡的人员给予补助或者抚恤。

补偿、补助和抚恤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四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经费、防汛防台物资储备费用、防汛防台指挥系统建设及运行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防汛防台抗旱应急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承担。

防汛防台抗旱工程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经费依照有关规定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的防洪工程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应当依法追究防洪工程管理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的责任;其他防洪工程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应当依法追究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工程主管部门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责任,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行业管理责任和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应当编制防汛防台抗旱预案而未编制的;

(二)防洪工程发生险情时,有关人民政府和部门未按照险情应急处置预案的要求及时组织抢险而造成损失的;

(三)拒不执行经批准的防汛防台抗旱预案、洪水调度方案、防汛防台抢险指令或者分洪、滞洪决定以及抗旱应急供水方案的;

(四)阻碍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五)防汛防台抗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处理或者整改的;

(六)截留、挪用、移用、盗窃、贪污防汛防台抗旱或者救灾资金或者物资的;

(七)在防汛防台抢险中擅离职守的;

(八)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的;

(九)其他妨碍防汛防台抗旱抢险工作的。

第五十三条有关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五款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决定、命令和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在非常抗旱期,有关单位和个人拒不执行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8篇:防汛人员应急转移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特别是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安排要求上来,积极推进防汛抗旱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持“防、抗、救”相结合、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减少灾害损失与减轻灾害风险相并重,做到指挥高效、防救协同、综合施策,积极防御洪涝干旱灾害,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稳定提供坚实防汛抗旱安全环境。

二、总体目标

防汛抗旱工作担负着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作为首要目标落到实处,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努力做到“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发生设防标准内洪水,要保证重要江河不漫溢、堤防不决口、水库不垮坝、城市不受淹、人员不死亡和重要基础设施不毁坏、交通干线不中断;发生超标准洪水,要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大中型水库、大中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遭遇突发暴雨山洪,要确保受威胁区和低洼内涝区不发生群死群伤事件。发生轻到中度干旱,要保证城乡居民供水安全和农业灌溉、重要工业、重要生态用水安全;遭遇重特大干旱,要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和基本口粮田灌溉、核心区生态用水安全。

三、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在全面落实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基础上,积极推动落实地方党委责任,实行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坚持统分结合、协调配合、防救协同,强化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牵头抓总、协调指导作用,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坚持预防处突结合、防抗救并重,有力有序防范应对,努力把水旱灾害风险和损失降至最低。

四、重点任务

(一)健全各级防汛抗旱指挥体制机制

1.加快理顺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要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防汛抗旱体制机制意见的通知》《国家防总关于健全地方防汛抗旱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按要求将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划入应急管理部门,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承担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职责。要建立健全指挥工作机制,全面形成上下对应贯通、部门纵横联动的防汛抗旱新体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制定工作职责和工作规则,全面履行防汛抗旱指挥责任,加强防救统筹,统一领导指挥和管理所辖范围的防汛抗旱工作。

2.全面建立防汛抗旱指挥协调机制。着力发挥防汛抗旱指挥部牵头抓总作用,健全防汛抗旱指挥协调机制,加强全覆盖、全链条、全过程、全环节的防汛抗旱指导监督,细化落实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部门单位工作职责,加强职能衔接和工作协调配合。全面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各自责任,无缝衔接好“防”和“救”的责任链条,建立驻地部队、武警部队和综合消防救援队伍联络机制,分级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演练,统筹调配防汛应急抢险力量,增强防汛抗洪抢险突击能力。

(二)扎实细致全面开展防汛抗旱准备

3.提早做好周密动员部署。提请各级政府及时分级组织召开防汛抗旱工作会议,逐级对今年防汛抗旱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安排部署和组织动员。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适时召开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会议,落实各级各部门单位防汛抗旱职责任务,全面梳理今年防汛抗旱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精准会商分析汛旱情形势,精心安排部署防范应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落实防汛抗旱工作措施。

4.扎实开展防汛抗旱准备。针对体制改革后我省防汛工作实际,提早下发关于做好防汛准备通知,专门下发做好防洪预案修编和抗旱预案修编通知。实行防汛抗旱准备责任制,细化分解落实各项准备工作的责任人、承办人和时限要求,把防汛抗旱各项准备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确保节点控制、有序推进,扎实细致完成备汛备旱工作。

5.逐级压实防汛抗旱责任。实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分片联系各市防汛抗旱工作制度,在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基础上,推动落实地方党委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强化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分级分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将防抗责任层层分解,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严格落实堤防、水库、淤地坝、尾矿库和山洪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汛期巡防责任,健全落实防汛责任体系。各类防汛抗旱责任人应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6.科学修编防汛抗旱预案。认真总结去年机构改革防汛抗旱新职责运行实践情况,汛前及时组织修订编制完成防汛、抗旱、城市应急预案和洪涝干旱防御、调度实施方案,严格履行预案方案审查、审批、报备等程序。针对重要江河流域、重要区域和重点河段、城镇、乡村基层,细化实化组织动员、转移避险、抢险救援等关键环节措施,大力提高防汛抗洪方案预案的科学水平,分级组织预案演练,全面提升决策指挥调度和应对响应处置能力。

7.加强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经费投入,及时拨付防汛抗旱补助经费,落实应急度汛准备、物资储备补充、应急抢险救援、突发灾害救助、防洪设施修复等专项资金。理顺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体制机制,及时补充去年消耗的抢险物资,增加抢险物资储备数量,优化关键物资储备类别品种,多渠道、多种方式备足备齐抢险物料、救生器材和应急救援机具,确保一旦发生险情应急抢险物资能够迅速调运到位。

(三)突出洪旱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

8.彻底排查洪旱风险隐患。各级要提早组织防汛抗旱大检查,严格检查落实防汛抗旱指挥体制改革到位情况,查找制约理顺体制机制的短板弱项,重点检查县乡基层山洪应急抢险的盲点和漏洞,建立撤离避险的“谁组织、转移谁、何时转、去哪里、管得住”责任链条。强化洪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式督办,落实闭环式整改,落实安全度汛责任。把常态化的明查暗访、暗查暗访机制严格落实到防汛抗旱工作全过程,实行失职严肃追究制度,促进各级各项防汛抗洪措施落地落实见效。

9.积极防范化解灾害风险。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洪旱安全风险,落实风险识别评估、隐患监测预警和防范应对措施,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建立健全洪涝干旱灾害日常险情灾情巡查报告制度,严格落实重要防洪工程、重要城市区域、重要基础设施、重要抗旱水源安全监控责任,强化重要行业领域的风险评估与防控巡查防守措施,保证险情隐患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全力确保安全。

10.大力提高洪旱灾害防御能力。抓住“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重大机遇,按照项目化、有投资、可实施、能落地的要求,加强与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有机衔接,积极推进防汛抗旱指挥能力建设,健全法规预案标准,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上下贯通、横向联通、多源信息融合共享的防汛抗旱指挥决策系统,实现洪旱灾害监测预警、风险防控、会商研判、指挥决策、应急调度、抢险救援、队伍调派、装备调配、物资调运、信息等环节的全过程、全链条综合管理,全面提升防汛抗旱指挥决策能力。

(四)全力组织防范应对洪涝干旱灾害

11.严格落实汛情旱情报送责任。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提早下达今年报汛报旱任务书,认真落实好防汛抗旱信息报送责任。各级气象、水利、水文部门和水库、水电站、淤地坝、河道闸坝、尾矿坝管理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按照要求向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和应急管理部门指挥中心,传输实时天气预报、雨情、水情、旱情监测和洪水预报预警信息。各级自然资源、住房建设、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将地质灾害、城市内涝、农业墒情旱情等监测预警信息与统计数据,实时传输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和应急管理部门指挥中心,为防汛抗旱指挥调度提供准确依据。

12.建立汛情旱情会商制度。各级要建立健全防汛抗旱与应急管理、水利、气象、水文等相关部门汛旱灾情会商分析研判机制,科学高效处理雨水墒情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定期组织开展汛情旱情趋势预测,对重要天气、雨水情过程及时会商科学研判,密切掌握汛旱情形势和发展动态,有针对性的提出洪涝干旱灾害防范意见和应对措施。

13.加强监测预警系统管理。各级气象、水利水文部门要加强雨水情监测站点、预报预警设施和应用系统管理,确保各系统正常运行。汛前,水利水文部门要将防汛抗旱指挥系统通信网络、视频会商、图像监控、监测站点和信息数据、应用软件接入应急管理和防汛抗旱部门,落实好维护运行管理责任。各级气象、水利水文部门要梳理相关部门联系信息,确保部门会商顺利进行。加强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设施设备应用,落实管理维护经费,确保系统运行正常,确保汛情信息监测及时、预报准确、传输畅通、报送快速、预警到位,为防汛抗旱指挥调度决策提供支撑保障。

14.全力防范应对洪涝灾害。各级防汛抗旱部门要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带班工作制度,密切监视天气和雨水情发展变化,精准会商研判和应对处置,及时预报预警信息,果断启动防汛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行动。加强洪涝灾害应对工作监督检查,科学做好江河水库防洪调度工作,落实重点江河和水库工程巡查防守,做好突发灾害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今年要突出抓好山洪灾害防御,全面强化转移避险措施落实,从严夯实县、乡、村基层“防、抢、撤”各环节责任,科学制定群众转移方案,建立山洪上下游汛情信息互报联防机制。全面加强山洪防汛抢险的组织领导,增强基层抢险领导力量,严格落实群众转移和避险的领导责任、组织责任、安置责任、管理责任,做到指挥责任到人、撤离对象到人、安置场所到位,确保山洪威胁群众在暴雨发生之前、洪水到来之前应撤尽撤、提前转移,加强安置点安全防控,全力避免人员伤亡。

15.积极做好抗旱减灾工作。加强抗旱基础保障工作,完善抗旱预案和水资源优化配置方案,提高旱情监测预警能力和抗旱调度能力。密切注视不同时段旱情发展的动态规律,不失时机抓好抗旱减灾工作,各有关行业部门及时开动各类灌溉设施,努力增加抗旱供水,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尽最大可能减轻旱灾损失。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调度,统筹调配城乡抗旱水源,协调好生活、生产用水矛盾,坚持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全力保障城乡群众生活饮水安全和工农业生产抗旱供水安全。

(五)全面增强防汛抗旱基础保障能力

16.加强防汛抗旱技能培训。针对机构改革后新履职防汛抗旱岗位的行政领导、分管干部和工作人员多的实际,进一步按照省委组织部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培训的要求,按照省级培训市县、市级培训县镇、县级培训镇村、镇级培训村组的原则,持续组织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长、市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人防汛抗旱知识培训,全面增强防汛抗旱指挥决策和抢险救援技能,大力提高各级防汛抗旱综合指挥能力。

17.抓好防汛抢险救援队伍落实。加强与驻地军队、武警部队、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和公安、民兵预备役等部门的联系,发挥好水利、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的防汛抢险行业优势,统筹涉水工程建设管理单位专业力量与社会应急力量,主动做好防汛抢险预案交底和联合现场查勘等工作,建立健全汛期信息共享与应急联动机制,提前预置应急抢险力量,时刻保持警惕,一旦发生险情,能快速响应、处置有力。

18.健全防汛抗旱技术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全省防汛抗旱应急专家智库力量,及时调度防汛抗旱、应急、水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气象等行业的高级专家技能人才,全面服务防汛抗旱指挥决策、重大险情抢险和防汛抗旱减灾工作。组织编制《省防汛抗旱工作手册》、《省重大洪涝灾害应急响应手册》。积极开展新体制防汛抗旱理论研究和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为防汛抗旱提供技术保障支撑和科技动力。

第9篇:防汛人员应急转移方案范文

一、充分认清防汛防滑工作形势,汲取经验教训。

县委、县政府果断处置,去年“7.18特大灾害。应对有力,各乡镇、相关部门全力以赴,齐心协力抓好了抢险救灾、灾民安顿、基础设施恢复、灾民重建这场硬仗,现在可以说,这场硬仗我取得了重大胜利。特别是因为我各个层次的工作扎实细致、尽心竭力,灾后社会大局比较平稳。7.18特大山洪滑坡泥石流灾害经验教训值得总结。一是路断桥毁通讯电力不通的应急状态下,基层干群自救互救是减少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的一线力量,启示我防汛工作的重心必需下移。同时,也充分证明我实践中总结推行的乡自为战、村组自救、院户联防、预警到户、责任到人、提前转移、平安避险”工作机制是完全正确的也是今年和今后防汛防滑工作中必须坚持的二是部门通力协作配合,集中力量,统一调度指挥是救灾取得进展的重要措施,启示我防汛防滑必需打总体战,形成工作合力。三是严肃防汛防滑值守监测、信息传送报送、灾情统计纪律,赢得防汛防滑工作主动权的重要环节。灾情发生,社会各个方面都非常敏感,没有严肃的纪律作保障,就会带来一系列工作的主动局面。四是强化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灾避险意识是抓好防汛防滑工作的基础环节。五是以人为本,科学规划,以避为主,综合治理,防治结合是实现长治久安的根本出路。防汛防滑的首要目标、核心任务是保证人的平安,基本手段是以避为主。

平安度汛的责任压力十分重大。一是从现实的条件看,2011年防汛防滑的形势更不容乐观。地处巴山腹地、山高坡陡、沟溪纵横、地质结构复杂,生态脆弱、降雨时空分布不均等因素临时存在山有多高、水有多高、人有多高”分散居住结构,防汛防滑平安工作量大面广,加之“7.18灾害对山体、河沟破坏的后续影响,决定了防汛防滑工作的临时性、艰巨性和复杂性,防汛防滑必然是一个持久战,而且是不容乐观的耐久战。二是从工作性质看,防汛防滑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富平安,事关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大局,责任重于泰山。这项工作不只是一项保民生、保稳定的政治任务,更是一项经济工作,对于我这样一个自然条件恶劣、经济基础脆弱的山区县来讲,少遭灾就是发展,灾难面前尽最大努力防止和减少损失更是加快发展。三是从全球的视野看,世界性气候变化异常,极端天气频频呈现,灾害损失不可估量,且有越演越烈之势。因此,不敢存有任何侥幸心理,必需做到高度戒备、警钟长鸣,随时做好应急的准备。四是从今年的特殊性看,今年既是一个经济年,也是一个政治年。作为“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县宏伟蓝图已经展开,要稳步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奋力实施“一十百千”目标,平安发展是基础和保障。同时,今年又是建党90周年和省市县乡镇四级换届的政治年,尽职尽责,带好班,站好岗,保一方平安,都给我增加了更重的责任、压力和考验。因此,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一定要坚持清醒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铭记灾害教训,以高度的警觉、扎实的工作和强力的措施,及早着手,争取工作主动权,认真做好今年防汛防滑各项工作。

二、有备无患,怕字当先。细致谋划度汛万全之策。

单怕万一”世界范围内极端气候变化所造成的自然灾害屡见不鲜的背景下,常言道:不怕一万。自然灾害的发生总体呈现多发、易发、频发,不按惯例出牌这样一种变化趋势,所以要做好今年的工作必需时刻绷紧防汛防滑这根弦,从“怕万一”动身,克服“去年发大灾、今年可能不发灾”这种侥幸心理,周密准备,防患未然。要坚定不移地按照“乡自为战、村组自救、院户联防、预警到户、责任到人、提前转移、平安避险”工作机制,认真总结“7.18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抓住单薄环节,落实各种平安度汛措施上下功夫,把存在各种隐患排查的更深一些,把各种应对措施研究的更透一些,把应急预案制定的更周全一些,把各方面的工作做得更扎实一些。各乡镇、各部门要立足于“防大汛、救大灾、抢大险”以怕字当先,从最坏处打算,充分准备,确保万全。

迅速对辖区内水库、电站、水利设施、滑坡、河沟沿线、灾民重建安排点、危房校舍等重点部位全面开展检查,一抓隐患排查整治。做好主汛期前的隐患检查整治是发现问题、查找单薄环节、平安度汛的重要手段。各乡镇及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由分管领导带队。重点检查防汛防滑责任制、巡检查险责任制、防抢撤预案、防汛防滑物资、抢险队伍、通讯保证、隐患处置、措施落实等情况。严格执行检查结果登记制度,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实行整治消号,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整改,对整治难度大一时无法解决的要落实应急防范措施,落实具体监测人员,定期回访调查。对于有能力解决的病险河段、路段、滑坡治理等工程,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抢抓有利时机,科学谋划,抓紧实施,抢修一批应急工程,把问题解决在险情到来之前。水利部门要强化行政执法,加强河道管理和整治工作,对于直接影响群众生命财富平安的行洪障碍,要按照“谁设障,谁清除”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法限期完全清除,确保行洪畅通。县住建部门要负责对县城堰溪沟、陈家沟、贾家沟淤积物尽快清理,国土局要组织加快县城西坡治理,危险部位要采取应急措施。

有效避灾减灾和组织抗洪抢险的重要依据和前提。当前已经临近汛期,二抓预案完善和演练。完善好预案是做好防汛防滑工作的重要内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依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要求,根据山洪灾害规律,呈现的滑坡点情况,迅速修订完善外乡镇、本部门各类预案,要按照“前瞻性、科学性、指导性、可操作性”要求,保安全、不死人、少损失”上下功夫,做到规范内灾害情况保安全,超标准灾害情况有非常措施,最大限度防止灾害发生,减少灾害损失。防汛防滑成员单位都承担着预防灾害的重要职责,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制定出各自的应急预案,特别是发生像“7.18那样的路断、杆倒、电断、水断等紧急情况下如何组织防抢撤、应急保证等方面,成员单位都要认真研究,制定周密的应急方案。预案方案完善后于5月初报县防汛办、防滑办备案。水利部门要切实把全县所有电站的水利工程汛期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逐一落实防汛方案和抢险预案,精心组织水库汛期调度管理,科学避灾防灾;水利、国土等部门、各乡镇要结合中央一号文件的宣讲学习,加强防汛防滑预案的学习宣传,把宣传面进一步扩大到基层群众,使干部群众熟练了解掌握预案流程,一定范围内组织开展实战演练,预警到户,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确保出现险情时及时有序组织抢险救灾。结合全市“防汛减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五月初市政府将在县佐龙镇蜡烛村举行2011年防汛应急演练活动,县水利、国土部门、佐龙镇要精心组织,把整个演练活动再想细致、周到些,确保活动实效,提高县乡防汛综合水平和应急能力,增强全民防汛意识。汛期,各乡镇要把预案的宣传寓于日常的工作之中,坚持同安排同布置同落实,主要领导要身体力行,随时过问了解掌握情况,分管领导、包村包组干部要加强群众面的广泛宣传,坚决杜绝预案挂在墙上,遇险却不知所措,手忙阵脚乱的情况呈现。

重点组织和培训好应急抢险队伍,三抓应急队伍建设。各乡镇、各部门要抓紧健全各类防汛防滑组织。保证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好职责,深入到各乡镇村组、险工险段实地解决问题,出现险情时,领导必需带头,靠前指挥;各乡镇要强化对党团员、民兵为骨干的防汛抢险队伍和应急分队的组织,保证在遇险时能及时赶赴灾区投入抢险战斗,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公安、武警、消防官兵以及防汛防滑有关部门要倾力做好抗洪抢险的具体事宜,做到军民一心,携手抗灾。

依照总额不减,四抓物资贮藏调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省防总制定的物资贮藏计划。品种适当调整的原则安排抢险物资,达到级配合理,足额储藏,定点为主,适当代储的要求,特别是对重点险工险段,要就近储备、统一使用,确保一旦汛情险情呈现,立即调配使用。民政、粮食等部门要加强救灾物资的盘存和储备,确保灾后救灾物资及时有序发放。各乡镇要建立应急抢险救灾物资贮藏库,落实专人管理,确保出现险情时在最短时间将应急物资调配到位。

加强撤离道路、预警设施、照明设施以及转移指示牌、重点地段堤防等防洪设施建设,五抓防洪设施建设。各乡镇、有关部门要以保证人民生命财富平安为首要目标。保证一旦出现洪水,受威胁区的群众能快速平安撤离。各乡镇、有关工作部门要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设防、讲求效益、保证规范的原则,切实加强对“7.18水毁河堤、堰渠和排水、防汛保安设施的恢复重建和新建工程项目的管理,保证建设质量,真正做到建一处、成一处、发挥效益一处,不时提高防洪抗灾规范。对重点地段、重点部位水毁设施目前确不能修复的必需制订应急措施,明确责任主体,确保平安度汛。

三、尽职履责,善修德政。保一方水土平安。

使老百姓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能致富是德政,什么是最大的德政?通过我工作。抓好防汛防滑,保证人民的生命财富平安,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更是大德大政。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从抓防汛防滑保群众安全的角度动身,把抓防汛防滑工作作为贴近民生、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证群众生存发展最大利益的最大形象工程、德政工程,变主动为主动,加强人力、物力、财力的支配、调配和投入,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努力实现保境安民、尽职履责的终极目标。

乡镇长是本辖区防汛防滑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要全面夯实责任。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防滑工作责任制。各乡镇要调整空虚防汛防滑指挥部成员。对防汛防滑工作负总责,必需将防汛防滑工作任务、措施、责任落实到位。一是坚持重点部位监测责任制。对于重点城镇村庄、重点工程、电站水库、滑坡、山洪、泥石流等多发地段、重点部位,要落实包抓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监测测报人,保证适时紧急避险。二是坚持信息测报责任制。各乡镇、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汛情险情演讲制度,必需在最短时间内向上级演讲有关情况;水利、气象部门要提早开展雨情汛情测报系统,特别是山洪灾害预警设备监管和维护,完善测报方案,落实测报责任,努力提高预报的时效和质量,为指挥决策提供准确依据;文广、电信、移动、联通等单位要千方百计保证通讯疏通。三是坚持汛期值班责任制。要认真落实防汛防滑部门、重要机关、重点部位的值班责任,严格值班和交接班日志、水情观测日志、雨情观测日志、值班电话日志、传真收发日志、防汛电话日志值班工作制度,规范值班行为,严明值班纪律,保证信息疏通,运转有序,坚决处置麻痹大意、心存侥幸、的工作态度。

提高全民警觉性是作好防汛防滑工作的重要一环。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村组干部群众会、公告公示栏以及广播电视等媒体,二要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水患意识。深入开展防汛防滑预案、相关法律法规、预防知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通过到户宣传、发放撤离明白纸等方式,使广大群众熟悉报警信号,明确撤离路线,增强群众防灾避灾意识。要运用好“乡自为战、村组自救、院户联防、预警到户、责任到人、提前转移、平安避险”工作机制,坚持重心下移,深入发动群众,充分依靠群众,不时提高群众自身科学避灾防灾的警觉性、自觉性和应急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灾害损失,保证人员安全。

任何一个因素都可能导致人民群众的生命财富损失,三要严格防汛纪律。防汛防滑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没有过硬的队伍、没有铁的纪律,打赢这场战斗是没有保证的因此,防汛防滑工作中,必需做到令行禁止,一切行动听从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严禁各自为政,各行其是这点在7.18应急期得到集中应证,只有上下协调一致、齐心协力才干保证防汛防滑、抢险救灾等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汛期内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和防汛防滑值班的工作人员必需在班在岗,手机必需保证24小时疏通。对工作漂浮、不负责任、擅离职守的有关人员,将严肃追究责任,尤其是对于未履行带班值班,贻误抢险时机的对上级下达的防汛任务推诿扯皮或顶着不办的造成不良后果,一律从重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党纪政纪乃至法律责任,决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