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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选(九篇)

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第1篇: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大家下午好!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引深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动员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分析当前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形势,全面引深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维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药局局长通报了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情况,明确指出了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建议,各学校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整改。左中、泽城中学、一幼三个学校负责人分别做了表态发言,态度诚恳、措施具体,会后要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规范食堂管理。教科局胡德荣局长宣读了《引深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任务明确、措施得力,我完全同意。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提高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一件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已经成为公众高度关注的公共安全问题之一。我县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已经进行了三个月时间,从前段时间的专项整治情况来看,在教育局及各学校的共同努力下,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形势有所好转,食品卫生基础设施明显改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保障了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了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为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但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县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容忽视的问题,食堂食品安全隐患依然存在。如部分学校领导食品安全意识较差、卫生设施投入不足、相关制度执行不严、监督管理不细,少数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法律意识不强,加工食品不按规程操作等。所以,我们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一时一刻都不能放松,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加扎实的工作和更加有效的措施不断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好当前学校食堂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在校师生的餐饮食品安全。

二、强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形成各司其职、严格把关的工作机制。一是监管部门要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食药局要在前段专项整治基础上,结合市专项整治方案的十四个整治重点,再次对学校食堂进行全面细致地检查和具体指导,对隐患较多的学校的整改情况要进行重点检查,促进学校食堂进一步规范管理。教科局要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作为校园安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经常抓在手上,要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各学校建立和完善科学、合法、可行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并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各学校要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大力推进放心食堂建设。各学校要在继续完善并严格执行学校食堂各项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重点把好以下关口:①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不折不扣地实施大宗粮油集中定点采购和索证索票制度,做到专人采购、专人登记、专人保管,防止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学校。②把好食品验收贮存关,食品入库前必须严格验收,并做好台帐记录,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③把好食品加工关,严格按程序、按规范加工制作食品。④把好食品留样关。严格按规定留样,按要求盛放,并做好留样登记。⑤把好食堂卫生保洁关,随时保持干净、整洁、卫生的用餐环境。⑥把好食品添加剂使用关,不超范围和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⑦把好从业人员健康卫生关,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凭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三、加强领导,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中,教育部门负主管责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监管责任,各学校校长是本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教科局要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行政管理,食药局要履行好监管职责。各学校要大力推行“网格化”监管模式,进一步健全由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机构,并落实一名分管副校长和具体负责食堂管理的人员,具备条件的学校还可聘请责任心强、工作细致的人员担任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员。具体负责食堂管理的人员要坚持每天到食堂检查食品卫生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并按要求做好书面记录。同时,各学校要结合实际修订完善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建立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要迅速采取措施,在第一时间报送有关情况,配合监管部门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对迟报漏报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二是加强督查考核。教科局要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纳入中小学的综合评估体系中,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食药局要加强对安全隐患较多学校的监管,跟踪督查整改落实情况。专项整治通报中,归纳了8条主要问题,针对性很强,方案提出12条整治重点,指导性很强,各学校要对照通报、方案查找自己存在的差距,积极做好整改。检查的目的在于促进工作,通报同样是为了更好的整改,这也是今天会议的核心。落实市会议精神,引深专项整治,重点在于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四、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第2篇: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方案【1】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本着对党的教育事业高度负责、对人民高度负责、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全市每一所中小学校,采取拉网式集中整治的方式,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使全市中小学校校园食品安全状况有明显改善,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得到充分保证,保障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全市中小学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所有中小学校内的食堂、经营食品的商店、摊点。

三、组织分工

市、县(区)食安委办公室负责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

市、县(区)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校食堂和校园食品店经营者的管理工作,具体部署中小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市、县(区)工商局负责中小学校校园食品店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市场主体资格的食品商店、摊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

市、县(区)卫生局负责对中小学校园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摊点)进行卫生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无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生产经营食品,以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

1、对学校商店、小卖部、摊点的整治。

检查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证照的持证情况,是否超范围经营;购进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情况及进货台帐;经营场所的卫生情况,卫生设施配备情况,销售、贮存食品用的器具卫生情况;有无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经营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予以依法取缔。

2、对学校食堂的整治。

检查食堂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等证照的持证情况;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情况及进货台帐;学校食堂的整体布局是否合理;卫生设施的配备情况,食堂内外环境卫生情况;食物清洗、加工、储藏、销售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变质和过期食品是否得到及时清理;餐具的清洗、消毒、保洁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洗涤剂、消毒剂、杀虫剂等有毒有害物质及工作人员生活用品的保管、摆放情况;学校自供饮用水源、购进的纯净水是否符合卫生和质量安全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食堂经营者限期整改;属承包经营且问题严重的,学校应取消其承包资格,改为自主经营或重新发包;食堂整体布局不合理的,学校应利用暑假时间进行必要的改造。

3、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检查各中小学校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食品卫生工作的日常管理情况。作为校园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不断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要切实加强对租赁学校房屋,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管理,与租房者签定正式合同,明确其食品安全责任,督促其健全食品购销台帐,落实索票索证制度;要求、督促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要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建立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机制,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常识,强化有关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增强广大师生消费信心和自我保护意识,构建健康、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各学校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的巡查和检查,坚决制止将学校食堂分散承包、多头承包,杜绝只承包不管理的现象;工商、卫生等监管责任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学校食堂和校园内食品商店、小卖部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周边饮食门店、商店、摊点的日常监管工作。

五、时间安排

全市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6月29日-30日)。召开各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并部署到各县区。各县区、各部门制定本地、本单位具体行动计划,抽调专人组成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7月1日-15日)。

1、排查隐患阶段(7月1日-10日)。由各县区教育部门牵头,根据本辖区内整治工作任务量的大小,对相关部门抽调的工作人员进行合理分组,分配工作任务,按照方案要求,拉网式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市教育局对各地中小学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检查。

2、落实整改阶段(7月11日-15日)。各中小学校根据整改意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县区、各部门对照整治工作目标,认真做好自查验收和阶段总结,并于7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总结书面上报市食安办,市食安办汇总后报市政府。

第三阶段:督查阶段(8月25日-31日)。市食安办组织相关部门,于新学期开学前,对各地中小学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对整治工作情况予以通报。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方案【2】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xx〕12号)精神和xx区人民政府、xx区教育局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各项部署,全面整治学校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xx区教育局20xx年8月24日《关于转发20xx年xx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乡各学校开展专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整顿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学校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师生身心健康,事关学校安全及社会和谐稳定。中心学校决定成立学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所属各校(园)也要成立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专人负责,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整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同志兼任。

二、整顿范围

乡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三、整顿内容

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建立监管长效机制,提升监督能力。着力构建广大师生共同参与的全方位食品安全教育网络体系,使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监督、防范意识进一步提升,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得到提高,切实保障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x月xx日前)。各校结合工作实际,抓紧制定本校的具体工作措施,分解细化任务,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各学校制定本单位专项整顿行动方案。乡中心学校制定本辖区专项整顿行动方案。

(二)落实阶段(6月1日12月10日)。按照本方案要求,逐项逐条抓好落实,做好督促检查。

(三)总结阶段(12月11日12月31日)。全面总结20xx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行整顿行动总结,客观分析整顿成效,查找存在问题和制定整改措施。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监管,规范学校食堂和学校周围小商店、小摊点的经营行为。

1、认真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中学、幼儿园食堂要纳入食品监督行政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管和学校食堂量化管理体系评价。

2、强化对学校食堂所需粮、油、肉、蔬菜、水果、豆制品、水产品等原材料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建立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餐厨垃圾处理、食品检验报告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防止假冒伪劣食品进入校园,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用添加剂,确保食品安全、卫生、餐饮用具卫生安全达到规定标准。

(二)各校(园)要开展以预防食物中毒事故为重点的专项监督检查,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原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健全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和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三)加强对学校食堂环境卫生的管理。要求食堂内外环境要保持整洁,所有的餐具要陈列有序,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场所包括厨房、售卖间,应按要求配备防水、防潮、防蝇、防尘、冷藏、洗涤消毒、排烟装置等设施。

(四)学校要加强对校内小商店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检查,严格落实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并建立进货台帐,杜绝不合格食品进入校园。

(五)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要分柜存放,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加工和出售。

(六)加强对幼儿园、小学学生饮食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强化学生饮食安全管理。

(七)在学校内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学校领导和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切实树立学生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幼儿园要重点落实校(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校(园)长分工负责、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工作责任制。各学校要召开专门会议,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作出部署。要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抓好工作落实,要推动整顿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严格考核,狠抓落实。各学校要把食品安全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建立完善督查考核奖惩办法,加强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督查评估。对整顿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食品安全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三)强化督查问责,落实监管责任。各学校要严格依照学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监管力度,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同时,要加强沟通,凝聚合力,形成上下互通、横向联动、定责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不走过场。

第3篇: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2018年,按照区局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统一部署,餐饮股监管工作以创建食品安全先进区为主线,以体现“四个最严”为原则,以强化“四有两责”为抓手,大力开展重点食品综合整治,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了全区人民的食品安全。现将本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学校食堂持证情况、食品加工及从业人员卫生、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及登记、餐具清洗、消毒及保洁、食品贮存、食品留样等进行全面检查。对全区52家学校、幼儿园食堂进行了监督检查,覆盖率百分之百,户均监督频率达2次以上,发现食品安全分险隐患49条,立即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到位,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二是开展学校食堂集中培训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协同区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学校及其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围绕春秋两季开学和中高考等重点时段,深入开展学校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8月17日,开展“幼儿园学校食堂开放日”,邀请7所学校园长、部分学生家长代表走进幼儿园食堂实地参观。9月17日-9月21日。利用五天的时间集中为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共计200余人参加培训,有效规范了餐饮服务操作行为,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保证学生餐饮食品安全。

三是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管理。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管理规定的通知》(食药监发〔2017〕64号)文件要求,依托各镇街所,全面深入开展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管理工作,在完成上级下达的量化分级管理目标的基础上,力争实现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全覆盖。截止目前,全区共完成了822家餐饮服务单位风险分级评定工作,实现了餐饮环节风险分级管理全覆盖。

四是深化餐饮环节食品抽样工作。本年度贯彻省、市县等各类文件精神,严抓群众关注的热点食品、焦点食品,深入研究我县食品安全的实际情况,拟定县级食品安全监督监测计划,精心安排,完成国抽3个批次,省抽72个批次,市抽357个批次,县抽364个批次,不合格率分别为13.9%、3%和6%,位列全市第一名。通过各级抽检有效防范了餐饮安全区域性风险,及时有效排查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维护了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五是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结合我区实际,先后开展食用油专项整治、网络订餐专项整治、食安护佳节等活动。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10起,结案10件,罚没款11048元,移交公安部门案件3起,卫计部门1起,超额完成区局下达任务数。

六是是全力做好重大活动安全保障。针对每次保障活动都制定了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工作分工,责任到人。圆满完成农博会、中高考、汇东杯篮球赛、志交会、省市领导考察等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保障了5000余人用餐安全。   

七是深入开展网络订餐“净网”行动。为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对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订餐量的前20家入网餐饮单位,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抽检26个批次,并将抽检结果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通过对我区开展网络订餐业务的“美团”、“饿了么”等第三方平台进行责任约谈,建立了入网餐饮单位信息档案284份,检查网络订餐服务单位186家次,下达《监督意见书》9份,责令改正通知书37份,有效降低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了公众饮食健康。

八是积极创建食安品牌。为有效提升我区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将“食安示范一条街”和“名厨亮灶”工程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并多次召开工作会进行专题部署,目前示范街的改造工程已进入尾声,今年成功创建食安餐饮示范单位2家,使我区“食安山东”品牌餐饮单位达到14家。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切实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完善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落实主体责任,实施驻点监控,确保餐饮安全。

二是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认真落实省、市下达的监督抽检任务,以不合格检验结果为导向,加强食品安全监督,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三是切实加强食堂管理。对包括企事业单位食堂、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在内的食堂加强监管力度,重点在提高持证率、抓规范管理上下功夫,通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观摩示范单位、现场监督指导等方式,实现食堂管理的整体水平明显提升。

第4篇: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消除全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隐患,保障学校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区食药监局、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决定从2011年5月上旬至7月底,全面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坚持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立足长效的原则,通过深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实现四个“进一步”工作目标: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和责任;进一步规范食品原料采购、贮藏保存、食品添加剂管理、烹饪加工制作和食品留样行为;进一步落实环境卫生和饮用水安全保障措施。从各环节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促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再上新台阶。

二、整治重点

1.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一步明确校(园)长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认真核查学校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是否对食堂有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各岗位工作职责、工作制度是否上墙,是否与相关责任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是否建立相应的日常管理工作档案资料。

2.食堂合法经营资质情况。认真核查食堂卫生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的问题,是否存在不具备条件而未及时申请改扩建的问题,是否存在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注销手续的问题。对新开办的学校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办理许可,对场所布局不合理、面积不达标、设施设备不完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的,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3.食堂环境卫生情况。认真核查食堂粗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餐具清洗消毒等加工场所是否均设在室内,备餐间是否单独设置;认真核查食堂用于盛装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容器)是否有区分标识,分开存放,库房食品原料、调味料、半成品是否分开存放并有明显区分标识;认真核查食堂地面、墙壁、天花板装潢是否符合规范,环境卫生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足够的采光、通风和排烟装置;认真核查食堂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

4.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情况。认真核查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有效;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当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时,是否及时将其调离工作岗位。

5.食堂索证索票和食品添加剂管理情况。认真核查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并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是否完整、真实,保存期限是否在2年以上,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油脂、肉、米、面、蔬菜、调味品等大宗食品及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认真核查食堂添加剂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达到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要求。

6.食堂清洗消毒保洁情况。认真核查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清洗、消毒、保洁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它水池混用,设置和数量是否科学合理,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认真核查二次供水设施是否按规定定期清洗消毒,自备水源卫生防护和水质消毒措施是否落实,是否能有效防范介水传染病的发生。

7.食堂加工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认真核查原料清洗是否彻底,蔬菜在使用前是否按规定进行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运输通道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四季豆、豆浆等是否烧熟煮透,是否违规制售冷荤凉菜,是否供应生吃半生吃水产品、直接外购熟食品和剩饭、剩菜,备餐间是否具有空气消毒温控等设施,操作人员是否佩戴口罩,严查是否按规定留样,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18日~5月31日)。各学校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从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健康证、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管理制度、清洗消毒、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方面进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

(二)集中整改阶段(6月1日~6月30日)。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教育局将对各学校自查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帮助提出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过食物中毒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学校,将进行重点检查和整改。

(三)督查评估阶段(7月1日~7月20日)。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教育局将组织对全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查评估。

四、工作要求

学校食堂是食品安全的高风险场所,必须要从严监管。通过整治,要全方位构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的自律机制,完善现有条件下有效监管的防范机制,强化对违法行为的惩戒机制,建立起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保障机制。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检查评估方案,认真组织检查和评估。严格落实学校主要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确保整治各项工作全覆盖并取得实效。

二是认真开展全面排查。各学校食堂要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确保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三是加强重点品种抽样检验。区食品药品监管、教育局将针对学校食堂餐用具消毒效果、重点食品品种进行抽样检验,及时了解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对抽检发现的突出问题,各学校要认真整改。

四是开展示范工程建设。区食品药品监管、教育局共同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在中小学和托幼机构中分别创建一批食品安全示范食堂,充分发挥示范食堂的引领和辐射作用。

第5篇: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一、整治目的

为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机构在打击违法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健康方面的作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省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重点单位、重点人群和重点产品集中开展卫生专项整治,重点解决与人民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餐饮业、农村食品生产经营方面的突出问题,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对违法生产经营单位采取曝光、处罚等措施,以提高上述产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开展食品卫生许可整治,进一步规范食品卫生许可,树立卫生监督机构良好执法形象,促进全社会卫生水平的提高。

二、工作重点和安排

(一)卫生许可。

1.整治重点:各地根据《*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省食品卫生许证填写规定》,明确许可条件,规范食品卫生许可程序,按规定核定并填写许可项目,公示许可证发放情况。结合“谁发证、谁清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全省、市、县(区)对食品卫生许可的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重新核定许可项目。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我省确定婴幼儿配方食品、食品添加剂、药食同源食品、凉茶经营企业、学生营养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共6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省和地级市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该6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情况开展专项食品卫生许可质量抽查,抽查的结果作为机构考核的重要依据。抽查中发现违反卫生部和我厅要求审批的,根据《卫生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和《*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追究许可责任。

我省确定东莞、汕头、茂名、潮州等市为重点检查地区。

2.具体要求:各地要在8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获得食品卫生许可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和整改。各地级市在9月底前,完成对本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许可证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按附表1报送有关材料。省卫生厅在*年10月完成对地级市卫生行政部门许可证发放情况的抽查。

3.工作目标:通过全面的整治,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食品卫生许证的发放和监督工作。

(二)餐饮业。

1.整治重点:餐饮业和学校食堂的食品原料采购、使用和废弃物处理。对餐饮业和学校食堂的食品原料使用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食用油、过度重复使用原料、不合理使用添加剂、不按规定要求索证等行为。

2.具体要求:一是各地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全面检查,在5月份前完成对辖区内全部餐饮业原料使用检查工作。要检查原料是否按要求索证、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煎炸油等重复使用的原料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废弃物的处理是否符合《餐饮业和集体配餐单位卫生规范》;集中对违法生产经营单位采取曝光、处罚等措施,以提高餐饮业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5月底前各地按附表2内容上报总结材料。二是8月份省卫生监督所组织各地级市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统一抽查专项检查,按照各地市大、中、小餐饮单位和农村学校集体食堂的数量,大型餐饮单位抽查总数不少于总数的10%,中小型餐饮单位抽查数量不少于总数的5%,农村学校集体食堂抽查数量不少于总数的50%。9月中旬前上报总结材料。

3.工作目标:经过整治,使全省餐饮业原料使用情况有根本好转,进一步完善和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

(三)农村食品。

1.整治重点:农村乡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许可情况,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经营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定型包装食品。每个县集中抽查2个乡镇的全部食品加工厂、5个农村市场、20个食品商店。

2.具体要求:在*年五一和*年春节期间全省分别开展集中监督执法行动,按照《集贸市场卫生规范》和《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农村食品生产流通的特点,查处不按照卫生许可要求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各地分别在*年8月底前和*年2月初前按附表3的格式上报整治总结。

3.工作目标:对农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食品市场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查处生产和经营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定型包装食品,清理农村市场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根据本地情况,确定重点地区,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开展培训,安排足够人力、物力,保证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做好督促检查和上报工作。我厅将加强对各地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并将作为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对各地进行考核。

(二)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依据《食品卫生法》和国务院相关文件精神,做好食品、餐饮业的日常卫生监管工作,更好地发挥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在加强食品卫生监管、保护人民健康安全方面的作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上,将其作为卫生许可重要材料和日常监管的主要措施。各地在11月底前按附表4的格式上报辖区内食品卫生量化分级情况。改进和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开展节日长假和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落实好对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各地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生产经营食品活动的线索,要主动追踪检查,加强信息通报,加大联合查处工作力度。加大对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符合移送公安司法条件的,要坚决向公安部门移送,追究违法行为刑事责任,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

第6篇: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深刻认识加强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局,为*绿色食品生态城市和中国食品名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这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年活动主要是以整治为手段、以公正为原则、以服务为宗旨、以安全为标准、以发展为目的,通过整治促使全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大幅度地提升。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年活动,最大限度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实现全市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消费企业普遍达到“证照齐全、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质量安全”的标准要求,促使全市食品安全水平大幅度地提升,使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有较大提高,有力促进我市食品经济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中国食品名城”新形象。

(二)具体目标

1、在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上

加大对食品源头污染的整治力度,建立健全有效控制规范农产品种植养殖的工作机制。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依法治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的治理力度,对农药、兽药、饲料实施有效监控,杜绝销售、使用国家要求禁用的农药、兽药、饲料,切实规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农药、兽药使用行为。通过整治,使农产品(包括畜禽产品、水产品)的药物残留超标率明显降低,使农产品其它方面的安全性指标达到标准。

2、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上

全面提高大、中、小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通过促进大型食品企业的健康发展,引领全市食品经济的迅速提升;把所有中小型食品加工场所纳入监管视线,从根本上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的安全性需求。杜绝使用非食品原辅材料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卫生环境得到全面提升。畜禽的私屠乱宰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上市肉品达到票证齐全的要求,杜绝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

3、在食品市场流通环节上

通过整治,使大小食品商店、城乡集贸市场等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促使食品经营业主按照有关制度规范经营;每个业户采购食品要达到索证索票、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货台帐;杜绝在市场和店铺当中出现“三无”食品、过保质期食品、劣质食品;市场、商店等场所销售散装食品行为要按照“两罩一套一帽”的管理方式进行规范管理。帮助和促进食品经营主体达到市场准入的标准,经营食品的行为达到规范。

4、在食品餐饮消费环节上

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得到全面推行,《卫生许可证》发放合格率明显提高。餐饮消费行业的管理水平整体提升,营业操作卫生环境得到较大改善;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工地食堂、大型企业食堂能够按照要求进行供餐管理;城乡开办酒席场所、农村自办酒席的食品安全水平有所提高;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持有率达100%。全面实施《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率有较大提高。

三、任务分工

(一)整顿农业投入品的市场销售秩序

1、清理整顿农药经营秩序,打击经营假劣农药、经营国家禁用农药行为。(责任部门:农业局,配合部门:工商局、公安局)

2、清理整顿兽药经营秩序,打击经营假劣兽药、经营国家禁用兽药行为。(责任部门:牧业局,配合部门:工商局、公安局)

3、清理整顿渔药经营秩序,打击经营假劣渔药、经营国家禁用渔药行为。(责任部门:水利局,配合部门:工商局、公安局)

4、以深入开展“红盾”护农活动为载体,净化种子、化肥、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市场。(责任部门:工商局,配合部门:农业局、牧业局、水利局、公安局、广电中心)

(二)规范农产品种植养殖业的药品使用行为

1、指导管理种植户正确使用农药,做到科学规范使用农药。(责任部门:农业局,配合部门:广电中心)

2、指导管理养殖户正确使用兽药、渔药,做到科学规范使用药物。(责任部门:牧业局、水利局,配合部门:广电中心)

(三)清理整顿饲料市场

规范饲料市场的生产经营秩序,坚决查处向饲料当中添加违禁药物现象。(责任部门:牧业局,配合部门:质监局、工商局)

(四)深入开展药物残留监测工作

对农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按计划实施药物残留监测。(责任部门:农业局、牧业局、水利局)

(五)加快种植和养殖基地建设步伐

加强对蔬菜种植基地、畜禽养殖基地、水产品养殖基地的管理和指导,促进其良性健康发展。(责任部门:农业局、牧业局、水利局)

(六)清理整顿全市食品加工小作坊

对全市小食品加工点、小豆腐坊、小粉坊、小熟食加工点等小作坊进行全面清理整治,有步骤、有计划地促其整改,不具备食品安全条件生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明确小作坊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通过培训使小作坊负责人及从业人员普遍了解掌握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从业人员每年经过健康体检;生产设施设备有所改善、生产工艺更加趋于科学合理;生产原料的采购及管理水平有所加强。由质监局牵头协调卫生、工商形成一个具体办法,整顿标准可以结合本地实际。(责任部门:质监局,配合部门:卫生局、工商局、广电中心、公安局、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七)加强对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

依法履行属地管理的职责,按照本系统的监管要求,促使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加强内部生产经营管理。(责任部门:质监局,配合部门:卫生局、工商局)

(八)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辅料添加剂的监管

制定并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制度,制定使用非食品原辅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监管措施,并落实该措施。(责任部门:质监局)

(九)全面开展实行生产许可(QS)工作

规定的28类的相关食品,要求企业在规定的期间内完善生产条件、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取得相关证照并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QS证)。(责任部门:质监局,配合部门:卫生局、工商局)

(十)对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整治

对涉及食品加工的场所进行全面清查,按计划、分步骤地制定帮扶措施,根据卫生许可证发放标准,对不符合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逐步达到标准,对整改不合格的予以取缔。(责任部门:卫生局,配合部门:质监局、工商局)

(十一)全面清理和整顿定点屠宰行业

按照《商务部关于在全国开展生猪屠宰加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清理和整顿定点屠宰企业不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屠宰加工、销售的行为;坚决关闭设施简陋、不具备基本质量和卫生保障措施的手工屠宰场点;加强对屠宰场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逐步实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于2007年下半年,对每个畜禽屠宰厂进行验收检查,对达到标准的屠宰厂换发《畜禽屠宰加工许可证》,对拒不整改或不达标的屠宰厂要取消其屠宰资格,由当地政府在社会公开出让屠宰权。坚决取缔非法屠宰黑窝点。通过整治,促进定点屠宰行业的健康发展。(责任部门:肉管办,配合部门: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公安局、卫生局、工商局)

(十二)对食品经营店铺进行整治

1、整治城乡食品超市、食品商店、蔬菜商店、调料商店、粮油店等食品经营店铺的经营行为,促使其按照规范制度进行经营管理,杜绝“三无”食品、过期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劣质食品上市销售。积极扶持“万村千乡”连锁店的发展,加强农村食品供应网络建设。(责任部门:工商局,配合部门:卫生局、公安局)

2、对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内部的小食杂店、食品超市进行整治,促使其经营规范化。(责任部门:教育局,配合部门:工商局、卫生局)

(十三)建设完善农村集贸市场

加强对农村集贸市场的建设和管理,把农村集贸市场的改造完善纳入小城镇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改善集市面貌,达到集贸市场的标准。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实施,使我市乡镇街的农村集贸市场得到全面恢复并完善。(责任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部门:工商局、公安局、卫生局、肉管办、牧业局、财政局、城管大队)

(十四)加强城区室内市场的监管

对红旗大市场、*市大市场、东五道街批发市场等市场进行全方位监管。(责任部门:工商局,配合部门:卫生局、水利局、肉管办、公安局)

(十五)对街路两边及学校周边的食品摊点进行彻底整治

重点清理整顿昌盛街、火车站、客运站、旅游景点等主要街路和学校周边等场所附近的食品摊点小店的销售行为。(责任部门:城管大队,配合部门:工商局、卫生局、公安局)

(十六)加强市场食品质量的监测工作

制定年度监测计划,充分利用检测设备,对上市食品执行有效监测。(责任部门:工商局,配合部门:质监局、卫生局)

(十七)加强肉品经营销售的管理

1、对销售畜禽及其肉品的经营者,指导并规范业户经营肉品行为,符合管理规定要求后,办理《肉品经营许可证》,消除无证经营肉品行为。(责任部门:肉管办)

2、严厉打击经营销售未经检疫的畜禽和肉品,打击经营注水肉、病害肉、药物残留超标肉、有毒肉等违法行为。(责任部门:肉管办,配合部门:工商局、卫生局、公安局)

(十八)加强水产品经营销售的管理

规范水产品经营行为,防止有毒水产品、劣质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水产品上市销售。(责任部门:水利局,配合部门:工商局、卫生局、公安局)

(十九)整治酒类市场

整顿和规范酒类市场的生产流通秩序,净化酒类市场,防止假酒、劣酒上市销售。(责任部门:发改局、质监局,配合部门:工商局、卫生局、公安局)

(二十)整治食用盐市场

以食用盐、小工业用盐、食品加工酿造用盐等为主要对象,严厉打击违法加工、储运、销售私盐的经营行为,严禁非食用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进入食盐市场,彻底整治盐业市场秩序。(责任部门:盐务局,配合部门:工商局、公安局)

(二十一)整治陈化粮市场

规范陈化粮流通秩序,杜绝陈化粮进入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责任部门:工商局,配合部门:质监局、卫生局、粮食局、建设局、教育局、广电中心)

(二十二)整顿餐饮业的经营行为

1、推行餐饮业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标准,促进餐饮业经营管理水平大幅度地提升。(责任部门:卫生局,配合部门:工商局、肉管办)

2、采取帮扶和教育整改等措施,促进食品餐饮企业《卫生许可证》发放率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发放率达到100%。(责任部门:卫生局,配合部门:工商局、肉管办)

3、整顿规范学校幼儿园食堂,促进这些食堂达到卫生标准要求。同时,要对学校及儿童进行健康教育,增强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责任部门:教育局,配合部门:卫生局、肉管办)

4、整顿规范建筑工地食堂,促进这些食堂达到卫生标准要求。(责任部门:建设局,配合部门:卫生局、肉管办)

5、整顿规范大型企业食堂,促进这些食堂达到卫生标准要求。(责任部门:卫生局)

6、整顿规范食品外卖、送餐、送盒饭、销售饭包等即做即食的食品经营行为。(责任部门:卫生局,配合部门:工商局、城管大队)

7、深入规范农村自办酒席行为,整顿农村自办酒席场所。(责任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部门:卫生局)

(二十三)对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给予报导

加强宣传报导力度,对各部门、各乡镇的整治工作给予及时全面地报导,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营造食品安全社会舆论氛围。(责任部门:广电中心,配合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二十四)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网络体系建设工作

继续贯彻《*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德府发[2006]26号)文件精神,推进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到位。要重点抓好“三个网络体系”的建设。一是抓好农村食品安全责任网络体系建设,实行乡镇长、村委会主任、社(组)长层层对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二是抓好农村食品安全协管信息网络体系建设,利用乡、村、社三级计生网络体系,聘任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促使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加强,促使农村食品安全信息畅通;三是抓好农村食品安全供应网络建设,动员经营者参与“万村千乡”连锁店活动,为农民提供安全食品。(责任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部门: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二十五)搞好食品安全案件的查处工作

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要加大涉及食品安全的案件查处力度,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切实解决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存在的“打不疼”、“打不死”的问题;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杜绝以罚代刑、一罚了之的现象;对被处罚的行政相对人要督促、教育、帮助其整改,促使其及时改正违法行为。(责任部门: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牧业局、肉管办、水利局、发改局、盐务局,配合部门:公安局、广电中心、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十六)充分发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的作用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市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本单位、本部门的应急处理预案。加强“预案”的培训演练、抓好“预案”的落实,使相关人员都熟悉应急处置的响应和运行程序,形成实战能力。培养和树立应急处理的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上报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发挥食品安全快速预警与反应体系的作用,最大限度地消除事故危害。(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市食安委办,配合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二十七)加大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的投入

将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月足额拨付,并做到逐年增加。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要在食品安全工作上投入足够的经费,确保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责任部门:财政局,配合部门:市食安委办、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二十八)组织协调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对食品安全工作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组织重大节日期间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搞好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抓好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工作,负责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责任部门:市食安委办公室,配合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7年1月至2007年3月)

1、研究制定并下发《*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于2007年1月前完成。

2、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市政府近年来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精神,结合本方案研究制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细则,使各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此项工作于2007年2月完成。

3、动员部署全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召开全市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年活动动员大会;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牧业、发改、盐务、水利等部门要采取电视宣传、会议宣传、发放宣传单、组织培训等多种有效宣传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组织培训行政相对人,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此项工作于2007年3月完成。

(二)调查摸底阶段(2007年4月)

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牧业、发改、盐务、水利等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特点,对涉及本部门食品安全职能所管辖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清理登记,并对详细情况登记造册,认真分析食品安全隐患。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彻底摸清本辖区内种植、养殖户情况,摸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情况,摸清食品流通企业的情况,摸清食品消费企业的情况,为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打好基础。

(三)实施整治阶段(2007年5月至2007年10月)

1、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提高服务意识。

2、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任务分工的要求,服从全市整治工作大局,责任部门要负起牵头的责任来,配合部门要承担起配合工作的责任来,积极采取帮扶整治措施,坚决克服重视罚款收费、忽视整改教育的错误工作理念,层层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全面推进整治工作,实现我市食品安全形势整体好转。

3、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大整治力度,力求实效、不走过场,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全市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消费企业普遍达到“证照齐全、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质量安全”的目标要求。

(四)组织验收阶段(2007年11月)

1、验收检查的内容

(1)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牧业、肉管办、发改、盐务、水利等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要制定本部门“2007年食品安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方案”的内容要具体,可操作性要强。

(2)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牧业、肉管办、发改、盐务、水利等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2007年食品安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总结”,“总结”要全面、系统,实事求是。

(3)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2007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和“2007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方案”和“总结”要贯彻体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德府发[2006]26号)文件精神和本方案的精神。

(4)建设、教育等部门的“2007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2007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5)广电、财政、城管等部门把涉及本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列入2007年工作计划,以及涉及食品安全工作的工作总结。

(6)对以上各乡镇、各部门的“方案”和“总结”与实际工作比照,进行核实。

(7)现场抽查涉及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市场流通、食品餐饮消费等环节的企业,检查各部门工作是否到位。

(8)抽查的范围包括:农药商店、兽药商店、渔药商店、农产品种植业户、畜禽产品养殖业户、水产品养殖业户、食品生产加工场所、食品加工厂、小作坊、食品商店、超市、小食杂店、市场、繁华路段、主要路段、酒店、饭店、小吃铺、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村村屯自办酒席场所等,预先准备多套抽检方案,由政府临时选定。

(9)现场检查上述被抽检场所的经营管理状况,看这些场所有无监管部门所要求的经营管理制度,有无真实完整的经营管理记录,有无合法证照,有无监管部门的监管检查记录,人员、场所、设备是否符合管理基本要求。

(10)现场检查上述场所有无违法违规行为,有无经营销售违禁商品行为。

2、验收检查的方式

采取明查暗访、集中检查与分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市食安委抽调得力人员组成检查组,邀请省、长春市相关部门人员参加检查,目的就是要把实际情况客观地反映出来,便于强化整治效果。

3、检查情况汇总反馈

将实际检查情况汇总后,反馈给相关部门,立即完善相关工作。

4、跟踪督导

由市委、市政府“两办”督查室牵头组成联合督导组,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导,看是否及时进行完善整改,看整改效果如何。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政府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对这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纳入重要日程;要明确责任,把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要指定一名副乡(镇)长主抓,各有关部门要指定一名副职领导主抓,并将人员名单报市食安委办公室。

(二)通力合作,统筹实施。各乡镇、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要站在服务于建设*“中国食品名城”的高度上来,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第7篇: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全国、省、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书记倪建胜、县长白飙亲自听取汇报,并主持召开会议,研究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熊德超为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武士明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与的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商业协会,由商业协会具体联络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分别承担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整治的实施工作。各成员单位也及时成立了组织,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我们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县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整治时间和具体要求,明确乡镇和县直相关单位的职能和责任,明确纪律要求和奖惩措施,为专项整治活动有序开展提供了操作依据。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也因地制宜,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并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具体负责此项工作。据统计,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县直有关单位共出动执法人员1246人次,检查集贸市场369个次、定点屠宰企业34家、抽检定点屠宰企业肉品73次,查办各类行政案件58起,发出《整改通知书》38份,取缔私宰窝点1个,缴获私宰肉、注水肉、病害肉346公斤。10月30日,县政府召开第八次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了全县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汇报,研究解决整治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对全县34家定点屠宰场重新进行了设置规划,并从财政解决专项经费3万元。由于领导重视,行动快捷,措施得力,有效地推动了我县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为切实提高全县上下对猪肉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县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都及时制定了宣传工作方案,除利用会议、标语、口号、墙报、宣传栏积极宣传整治的意义外,还充分利用多种有效的载体进行广泛宣传。10月25日,县委常委、副长县武士明代表县政府在县电视台发表了专题电视讲话,要求全县人民积极参与猪肉质量安全整治活动。县政府网站也及时刊载有关专项整治活动的动态和信息。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县电视台、县广播电台、教育电视台推出《每周质量报告》专题节目,运用图文并茂、直观易懂的宣传方式,向全县人民讲解和传授劣质猪肉识别常识。县工商局充分发挥“12315”举报电话和申诉网络的作用,认真及时处理消费者的申诉和举报,还印制《致全县肉食品经营者的一封信》5000份,由一线执法人员深入到肉食品经营户家中或店中,进行发放、宣传和讲解。县卫生部门对全县所有的酒店、饭店、食堂发放宣传资料,宣传不准使用私屠滥宰和病死猪肉的要求。县商业协会除在定点屠宰场和农贸市场悬挂76条横幅外,还翻印了国务院《特别规定》1.2万份,及时发放到乡村、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县畜牧部门以有线电视和“968政风行风热线”栏目为载体,进行广泛宣传,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通过各种形式的广泛宣传,为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为确保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县政府和8个职能部门签订了责任书。畜牧、商业协会、工商、卫生等部门分别与养殖场、定点屠宰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单位、学校、工地食堂等签订猪肉质量安全承诺书,各屠宰场也分别与屠宰经营户签订了肉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和各单位的具体责任。10月12日,县政府在县工商局三楼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升温、再加压。由于量化了整治目标任务,层层建立了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调动了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积极性。

四、加大力度,强力推进

三个多月来,我们严格按照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强力推进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在养殖环节上,畜牧部门克服人手少、工作量大、经费紧张等困难,科学安排,合理调度,重点检查了小型养殖场和散养户,全力推进无公害畜产品认证,严格市场准入,强化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同时进一步加大抽检频率,先后抽检兽药饲料经营户20家、抽检样品25批次,还开展违禁药物监测工作,确保源头治理成果。在屠宰环节上,县商业协会重点检查以代宰方式为主的手工屠宰场,依法打击城乡结合部的私宰户。为确保屠宰环节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县商业协会带领食品公司对全县34家定点屠宰场进行多次地毯式检查。在检查时发现有的屠宰场设施比较简陋,就积极筹措资金进行设备改造。他们筹资15万元对王店孜屠宰场进行了重新选址和建设,投入2万元对焦陂屠宰场进行了改建,还对公桥、地城等屠宰场进行了改造。

同时,投资3万余元,为定点屠宰场统一印制了检疫台帐、屠宰销售台帐、无害化处理台帐、肉食经营户管理台帐等四本台帐,统一制作了13项定点屠宰管理制度,做到台帐完善,制度上墙。为进一步规范管理,11月底又对34个屠宰场的肉品检验印章进行了重新更换。在加工环节上,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经常性深入到乡村、深入到加工企业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及时、达不到要求的,一律责令其停业。依法及时关闭了许堂乡使用传统手工工艺,季节性从事食用皮丝生产活动的加工户。在流通环节上,工商部门重点检查了个体猪肉经营户和集贸市场、社区超市,对全县范围内的所有农贸市场、经营猪肉商品的商场、超市进行了地毯式检查。在消费环节上,卫生部门重点检查了小餐馆和学校、工地食堂,对全县85家大中型餐饮单位和15家学校食堂所使用的猪肉及其制品的来源、索证索票进行严格督查,并完善了索证索票制度,推行猪肉进货和验收台帐制度。由于措施得力,整治力度大,效果明显。

五、严明纪律,加强督查

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时制定了各项工作制度,严明了工作纪律。全县29个乡镇、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部门都紧紧围绕猪肉产品质量问题,狠抓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坚持做到打击与整治相结合、扶持与治劣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通过上下联动,果断出击,全面掀起了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高潮。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于10月25日至30日,抽调专业人员组成5个检查组,对全县29个乡镇、工业园区管委会的集贸市场、屠宰场、餐饮单位、超市、食堂等以百分制的方式进行了全面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全部责令限期整改。各乡镇和工业园区管委会也对本辖区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尤其对重点部门、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进行拉网式检查,没有放过一个盲区和死角。通过检查、督查,发现鹿城镇、曹集镇、黄岗镇等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完成得较好,给予通报表扬;对个别乡镇因工作开展不深入的,除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外,还责令限期整改。所有这些,都极大地促进了全县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方向开展。

六、建立机制,严格奖惩

由于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不能仅靠突击整治,彻底解决所有问题,需建立长效机制。为此,各职能部门都进一步强化技术保障措施,建立和完善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休系、索证索票、进货台帐、屠宰销售台帐、强制检疫检验台帐、生猪产品出场“两印一证一票”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包保责任、市场巡查等多种制度,逐步形成猪肉质量安全监管的链条,努力构建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为保证所有制度真正落到实处,真正起到监督作用,我们还建立了严格得奖惩制度,并真正严格执行和落实到位。

七、抓好验收,确保效果为全面准确掌握全县猪肉安全质量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11月25日至28日,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四个组对全县29个乡镇、工业园区管委会辖区内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初验。通过初验发现,全县已基本实现了猪肉质量安全整治的总体目标,即城区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县城进点屠宰率实现100%,乡镇进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具体成效表现为:一是各乡镇党委、政府对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健全了组织,制定了总体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二是各乡镇定点屠宰企业操作规范,认真落实了生猪定点屠宰进出厂检验制度和台帐管理制度,在市场上没有发现有白皮肉上市。三是检疫方面能做到出厂肉品检验合格率达到100%,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市场上没有发现未经检疫的猪肉。四是肉品加工企业、食堂、餐馆行业经营、使用的猪肉都来自定点屠宰企业,进入市场批发、零售的猪肉证章齐全。

尽管我县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突出表现在:一是个别乡镇宣传方案不够详细、宣传力度不大。二是个别乡镇未能做到出厂猪均佩戴耳标。三是个别屠宰场台帐填写不够规范。四是个别食堂、餐馆经营、使用的猪肉,不能及时建立完善索证索票和台帐。

第8篇: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餐饮行业食品卫生监管一直以来是我所日常卫生监督中重点工作来抓。在去年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中,我所精心布置,全力抓好辖区内餐饮业食品卫生安全。

一、坚持领导重视、上下联动、做到四个到位。

我所始终把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履行“三个代表”的民心工程、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民生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1、组织领导到位。为使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餐饮整治工作小组,所长、分管所长深入到一线,实施靠前指挥,开展组织协调工作。打破科室设置,抽调精干力量充入一线突击开展整治活动。

2、宣传发动到位。我所与餐饮联谊会联合召开6次由餐饮单位负责人参加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会议。会上强调指出,要求各业主结合自身实际,加强卫生自律,全力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3、任务职责到位。根据卫生部的三个100%的要求,我所结合实际,制定并下发了《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工作以“十万餐饮、百日整治”为主题,以小型餐馆、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餐饮单位为重点,以违法和无证查处率、索证管理率、量化分级率均为100%为目标,来达到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安全状况彻底改善的目的。并落实了省、市整治领导小组下达的“四定”要求,即定时为9月至11月;定任务分为组织准备、专项整治、总结提高三个阶段,力争在10月底前完成70%、11月底完成100%工作目标;定人员为卫生监督员和社区责任医生为主要工作力量;定措施为实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卫生监督信息公示三项制度作为主要工作手段。建立了切实可行的问责制度,把本次整治工作作为年度公共卫生工作的重点,把目标完成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直接指标。随后还相继出台了《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单位职工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县餐饮单位长效管理机制指导意见》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对整治活动进行规范和指导,为整治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4、排查摸底到位。为了提高集中整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我所发动乡镇防疫医生、社区责任医生及卫生监督员们对全县整治重点区域、重点单位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为下阶段整治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坚持点面结合,做到重点突出。

在对照整治方案要求、全面推进的基础上,我们根据工作要求,着力突出六个方面工作。

1、在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方面。以治理餐饮无证和不规范经营为目标坚持分类处置、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全面清理整治无卫生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的违法行为。期间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17人次,取缔无证餐饮单位8家,其中县城以上餐饮单位3家,并对3户违法情节严重的单位实施了行政处罚,共计罚款4800元。对19家卫生设备设施陈旧、不足,工艺布局、流程不合理,存在较大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的餐饮单位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

2、在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方面。我所加大了对小型餐饮单位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力度,积极指导督促小型餐饮单位逐步改善硬件设施,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争取达标。并结合专项整治,对小饭店、小快餐、干式点心店、卤味店等实行分类硬件提升。小餐饮食品处理区墙面瓷砖到顶,橱柜“不锈钢化”,肉类、水产、蔬菜分别设置专用清洗池等,改善餐饮店的卫生面貌;要求卤味销售场所货、款窗口分离,区域功能明确,小型快餐行业、干式点心店销售场所设置玻璃遮挡板等,解决了长期存在的交叉污染问题。同时我所还统一制作餐饮卫生制度、餐饮消毒管理制度、食品卫生承诺书及从业人员一览表,实施“证照、制度上墙工程”和食品卫生承诺制,进一步规范店容店貌。

3、在强化原料登记索证管理方面。坚持统一标准,按现有的法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采用集中培训、分类指导的监督方式,切实规范我县餐饮单位原料索证登记工作。通过分行业分批次对县内学校食堂、饭店宾馆、小型餐饮业、“渔家乐”休闲场所、职工食堂等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和逐户进行“手把手”的现场指导,规范索证登记。期间共举办相关工作会议及卫生知识培训26期次,培训520人次,平均户受训达1.5次左右。经过集中培训和现场指导,县城绝大多数餐饮店业主的食品卫生意识得到了明显提高,全力配合我所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尤其在原料索证方面,认真登记,严格把关,受到了省卫生厅暗访小组的一致好评。

4、在推进食品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方面。我所首先在餐饮业比较集中的高亭镇人民路实施餐饮食品卫生监督公示制度,以点带面,促进我县餐饮卫生整体水平的提高。从9月30日开始动员,人民路的餐饮单位在卫生监督人员的精心指导下,均投入一定的资金,严格按照检查标准进行硬件改造升级,个别餐饮店甚至斥资几万元,对店面的功能区进行分区、分间,积极参与示范街创建。大部分餐饮单位经改造完毕后,无论在硬件还是在日常操作卫生方面,卫生面貌较前的“脏、乱、差”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经评审人民路14家餐饮经营单位都带上“平脸”。

5、在餐饮食品安全整治方面。我所遵循以整治促提高的工作原则,采取多项行动、多种措施,着力改善餐饮消费食品安全环境。在整治期间重点推出了“关注民生、服务经济”卫生监督系列行动,特别是为改善大型船舶基地和周边餐饮食堂责任不清、无证照经营现象突出等食品安全问题,出台专项工作方案和许可制度,积极做好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参谋,引导企业自主规范管理,辅以许可、整顿等卫生行政措施,使船舶修造基地职工食堂均持证经营,卫生条件达标、操作规程有序;通过堵疏结合,督促企业争取政府支持在的厂区周围建立了经营用房,引导不符合要求的露天摊贩入室经营;并指导企业开创了有特色的食品安全工作模式,如金海湾采取经济补偿机制或经济考核制度,促使外包工进入职工食堂用餐,使外包工食堂纳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开展金箭行动对农家乐与茶楼餐饮、学校食堂及周围餐饮卫生、城乡结合部餐饮卫生进行专项整治,提高了重点地区餐饮食品安全水平。重点打击违法行为,整治期间共取缔8家,行政处罚实施15起,罚款3.09万元,其中对4所学校食堂(重点人群)餐饮具消毒效果考核不合格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各校校长成为被处罚对象,大大促进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6、在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患发生方面。我所结合专项整治对全县集体食堂、餐饮业进行全面重点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其中对存在经营织纹螺行为的4家餐饮单位进行了严肃的处理,及时销毁不合格和有毒有害食品,并利用新闻部门做好宣传工作,严格的控制食物中毒的发生。全年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三、坚持体系建设,做到机制长效。

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对餐饮业的食品安全监管需要巩固整治成果,着眼未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因此,整治工作中,我所对长效管理模式进行了积极探索,不断完善。

1、推行以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为基础的社会监督体系。全县已完成食品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试点工作14家,为建立餐饮消费社会监督体系打下扎实的基础。在公示制度实行过程中,我县选择了餐饮饭店密集、群众消费集中、社会关注度高的街道或区域作为试点地区,以不同表情脸公示牌衡量餐饮卫生状况,增强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真正做到“看脸色吃饭”。该机制的建立,为社会监督餐饮食品安全创造了有利条件,增加了餐饮单位的压力,督促其进行整改达标,实施过程中,3家“哭脸”单位积极主动整改,急切要求卫生部门验收,最后达到了卫生要求。

3、建立以“五常法”管理为基础的行业自律体系。我所把推行“五常法”管理试点作为维持整治效果的有效手段,其主要目的是鼓励企业自主规范管理,加强行业自律意识。我县通过组织参观交流、人员培训,并从工艺布局、制度完善等各个方面加强服务指导,使餐饮行业特别是大中型单位的食品卫生设施设备和自主管理水平大大提高。在“五常法”管理方面,华侨饭店和红叶大酒店作为“五常法”管理试点工作,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从冷菜间先着手,按照要求规划区域,定人定岗加强管理,做到“物有居所、人有管区、做有规程”“红绿分明,不越界限”,促进了环境整洁,物品存放有序,既起到了节省企业管理成本的作用,又为餐饮食品卫生管理提供了有利借鉴,起到了行业示范的良好效果。

4、完善以监督、协管和巡查为基础的小餐饮管理体系。“五小行业”历来是卫生监督工作的难点和重点,其中包括小餐饮店,小饮食店的规范管理。为了有效改善这些经营场所的卫生面貌,确定了片区责任监督员负责制,通过摸底、宣传发动、培训、指导、督促整改,目前346家餐饮单位“三证”齐全,餐饮卫生制度、餐饮消毒管理制度、食品卫生承诺书及从业人员一览表全部上墙,原料索证、餐具消毒等台帐资料齐全,卫生状况明显改变,并实行了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以点带面,着力推广,有效提升了小餐饮的卫生水平。

四、坚持监督与服务并存,做到社会参与。

五、坚持治有实效,做到实效明显。

第9篇: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一、加强组织领导

乡政府在2013年年初,根据移民迁建工作转型为发展经济的需要,调整完善我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乡政府乡长同志任组长,分管副乡长同志任副组长,相关办公室负责人和乡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单位(名单附后),各村委及乡级单位相应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医生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形成科学的管理网络。

二、落实监管责任

乡政府与各村委、乡级单位、信息员签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年终进行目标考核,奖惩逗硬兑现。增强各级干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的意识。。

三、强化食品药品宣传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标语、宣传资料、咨询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法律法规知识。有针对性的对食品药品安全相关技术问题进行释疑答惑,,提高全社会认知和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能力。大力普及学校食品药品安全教育。

四、深化专项治理

(一)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按照是的管理的原则责任到人,消除监管死角和盲点。

(二)开展农药残留专项治理。强化对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的查处,重点打击无证无照销售的黑窝点,积极推进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度。

(三)开展畜禽屠宰、鲜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突出农(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实施生猪定点屠宰。对销售、贩运、加工病死畜禽、私屠滥宰等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加强对屠宰场所的监管检查

(四)开展调味品专项整治。以食醋、酱油、泡菜、豆瓣、料酒等广大人民群众常用的调味品为重点,集中开展调味品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抽检工作(重点是本地生产的调味品、泡菜等),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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