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股票投资的主要方法范文

股票投资的主要方法精选(九篇)

股票投资的主要方法

第1篇:股票投资的主要方法范文

(1)没有适合的案例。案例是非常重要的工具。而教科书缺少与时俱进的案例,表现一是案例缺乏,二是案例更新慢,尤其是在这几年中国证券市场飞速发展的时期,从股权分置改革推行到期权的推出,再到股指期货和卖空机制的推出。学生学习要能跟上时代,亟需研究正在发生的各种案例,使学生能够融入时代。

(2)学生主动性不强。由于学生一开始什么都不知道,一下子让他们炒股票不知道如何参与。可把参加的学生分成若干小组。分别充当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或机构投资者,在模拟的股票市场中,从事上市公司包装上市、证券公司包销股票和机构投资者买卖二级市场股票等一系列经营活动。通过模拟炒股票与专题讨论、案例分析,达到体验股票市场博弈、应用证券市场理论、培养创新炒股票思维和提高炒股票操作技能的目的。

(3)教学效果不明显。证券投资模拟如何为学生设想,以学生活动为主,以学生心理为依据,全面完成教学实验任务呢?经过比较,发现案例设计教学法能够比任何其他的教学法更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由于学生必须担负主要的学习责任,因此能够训练学生担当责任的能力。和其他教学法相比,案例设计教学法是训练学生解决问题的最佳教学法。此外,案例设计教学法还能培养学生团结合作的精神。可见在实验教学过程中应用设计教学法是完全可行的。

2案例设计在证券投资模拟教学中的应用

案例设计教学法就是采用设计方式来指导学生进行学习活动的一种方法。设计教学法体现了杜威实用主义的教学程及其理论。可以简单地把设计教学法分为5步:安排真实的情境;根据情境设定刺激思维的课题;查找资料做出解决疑难的假定;以活动去证验假定;根据证验成败得出结论。

(1)案例设计。案例设计教学法要有针对性地选取动态案例替代和验证教材中的静态案例。我在运用证券投资学模拟炒股的方法,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有一些经验教训,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让学生理解股票实战与模拟交易的区别。模拟抄股,你买卖股票,无论买卖多少都对股票的价格没有影响。模拟股票的价格是由现实生活中的股票价格而决定的。也就是说,也许你在模拟中赚了很多钱。但是如果你真把等同于模拟股票的钱投入到现实股票当中,你赚的钱可能要比模拟中的钱要少。因为现实股票中你的介入会影响到股票的价格。而模拟股票中无论你买多少都不会影响到股票的价格。因为模拟的股票价格是由现实股票价格决定的。炒股对于散户而言最重要的是心态问题,模拟炒股因为没有资金上的投入,所以在操作中往往比实战中更放得开,更准确。二是模拟炒股战绩只是大学生一门课程平时成绩的一部分。模拟炒股票对学生掌握证券投资学的相关理论帮助很大,不过,由于大学生模拟炒股票的赚钱的多少存在运气的成分,考核的时间也比较短,有一些学生可能很认真,可是模拟炒股不但没有赚钱,还可能亏钱。因此,在评定学生的平时成绩时,对于这样的学生,要做区别对待,不要让学生丧失后续学习的信心;三是对于比较好的学生实时进行点评。在一个学期证券投资的授课时间里,证券市场会产生各种各样的新闻和热点个股及板块轮动,在提示学生关注这些信息的同时,对每个学生的模拟炒股票进行实时的点评。

(2)基本分析。一是宏观经济分析。证券投资宏观经济运行趋好,企业总体盈利水平上升,证券市场市值自然上涨。宏观经济趋好对公司效益及自身收入水平预期上升,人气上升,证券市场平均股价走高。财政政策对证券投资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能增加微观经济主体的收入,刺激经济主体的投资需求,从而扩大社会供给。证券投资风险的评价和管理由于投资债券可能遭遇到各种风险,造成损失,投资者需要对所投资对象的风险状况进行必要的分析与评估,以减少可能的损失。证券的风险管理对于债券、基金、期货、股票投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各种风险,投资者应认真对待,利用各种方法去理解风险、辨别风险,探寻风险产生的根源。制定正确的风险管理的原则和策略,学会利用各种方法去回避风险,减少炒股票损失,力求获取最大效益。证券的评级企业债券风险等级发生变化后,会对投资者的炒股票收益产生影响,带来意外的收益或承受更多的风险,因而学生们要密切注意影响企业风险的各种因素,推测债券、基金、期货、股票等级的变化方向,进而分析其价格变化趋势,学会从中获利。股票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则是指实际获得的收益低于预期的收益的可能性。造成实际收益低于预期收益的原因是股息的减少和股票价格的非预期变动。二是行业分析。行业分析主要是界定行业本身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同时对不同的行业进行横向比较,为最终确定投资对象提供准确的行业背景。有些行业符合未来的发展方向,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行业。而有些行业已经日薄西山。行业分析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挖掘最具投资潜力的行业,从而选出具有投资价值的上市公司。三是小组讨论。为了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和合作能力,笔者在证券投资学教学中大量应用小组讨论方法,让学生集思广益,运用各自掌握的专业知识,特别是实战的经验和教训,让学生在今后的炒股票时终身受益。通过同学们互相讨论,观点日益成熟,最终形成成熟的思路。

(3)国内外投资大师经典投资案例讲评。改革思路:证券投资模拟原来是在讲解一定理论知识的基础上,重点教授学生实盘买卖股票的方法,包括软件的使用方法、界面的含义、基本面分析法、技术面分析法等等。现在要重点讲案例,安排每节课重点介绍1位中外股票投资大师的经典案例,如巴菲特在1993年开始大量买入港股中石油,1.02元的平均成本,1997年又全盘卖出,卖出均价12.00元。每股净赚10港币以上。那么,当时市场的基本面是什么情况,他买入中石油的理由是什么,卖出的理由是什么?等等。这样结合实际的教学往往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本课堂教学改革的难点是案例的收集和分析,筛选的案例必须经典;对每个案例的分析必须独到,现有的资料基本上没有分析,必须结合当时的宏观大势、基本面与技术面的情况独立分析,重点是让学生体会投资理念。

第2篇:股票投资的主要方法范文

(一)投票权是股东各项权利的基础

上市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可以分为收益权(即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股东的各项权利一般都是根据同股同权的原则投票确定,即通过股东投票选举和更换董事等实现对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分配,通过审议批准(或修改)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等实现对公司收益权的分配。因此,投票权事实上成为股东获得各项权利的基础。

(二)中小股东投票成本过高

股东权利的行使最终要通过对公司重大决议的表决来实现。目前股东履行投票权利的一般程序是获取股东大会资料、参加股东大会、进行投票。提前向股东告知股东大会的日期及需表决的议案是各国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股东现在基本都可以方便经济快捷地获取股东大会的资料,但由于上市公司股权高度分散(我国是一股独大与小股东的高度分散并存),多数股东居住地也高度分散,对大多数中小股东而言,参加股东大会就必须承担额外的支出,比如交通、食宿费用等。此外,还有不少股东受时间等因素限制而不能亲自参加股东大会。显然,对中小股东而言,行使投票权的主要障碍就在于必须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正是由于这些原因,中小股东大多放弃了股东投票权。

为扩大股东的参与范围,各国纷纷设置了表决权行使制度,即股东可以委托人代为参加股东大会并投票,以降低股东投票成本。权投票的领域一般包括选举董事、股票期权计划、董事薪酬、资本增加授权、兼并和股东建议等。从实践效果看,表决权行使制度不仅扩大了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范围,而且为公司控制权市场的竞争提供了新的工具,增强了对公司管理层和大股东的约束力。但由于程序一般有比较明确的要求,手续相对烦琐,实际上只有机构投资者和持股规模相对较大的个人投资者才可能参与,征集小股东投票权的成本仍然相对较高,大多数小股东仍不愿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三)投票权行使成本过高不利于对中小股东的保护

由于中小股东持股数量很少,投票成本相对较高,绝大多数中小股东不得不放弃投票权,这也就意味着他们放弃了对公司控制权的配置,从而使得大股东和内部人更容易控制上市公司。虽然上市公司的收益权是根据所持股份等比例分割,但控股股东和内部人却可以凭借其控制地位做出更有利于大股东和内部人的分配方案。因此,中小股东放弃投票权实际上也就失去了保护自身权益的基础。

二、电子投票制度的含义及其进展

(一)电子投票制度的含义

本文所称的电子投票制度是指通过应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发可靠的电子通讯手段,使上市公司的股东能够在不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下通过电子网络进行投票。

(二)现代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与应用是推行电子投票制度的基础

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对证券市场产生了深远影响。目前不仅证券市场实现了证券交易的电子化与网络化,而且随着互联网的普及,选择网上交易方式的投资者人数也在迅速增长。比如,美国网上证券委托的开户数1999年就已达930万户,在欧洲、日本、韩国等国家,网上证券委托的发展也相当惊人,目前韩国约有70%的交易量通过互联网完成。不仅如此,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各种网站常就各种问题进行网上投票,网民对此已非常熟悉。综合考虑两方面因素,在上市公司引入电子投票制度的技术和设施基础已经具备。

(三)电子投票制度在发达国家的进展

1.有关机构积极倡导。OECD的《公司治理结构原则》指出,“本原则认为通过投票一般是可行的。另外,因为目的是要扩大股东参与,那么公司需要在投票中扩大技术的使用面,包括电话和电子投票。外国股东日益重要的地位也表明为求平衡,公司应竭力使股东利用现代化技术的手段进行参与,通过开发可靠的电子通讯手段,使股东可以互相交流而无需遵守执行委托制的各种手续,能够促进股东对股东大会的有效参与。至于透明度,会议程序应保证所投选票经过正确计数和记录并及时宣布结果”(对OECD《公司治理结构原则》的注释,《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9年第5期)。

2.法律上已经承认电子投票的结果。随着互联网在各领域的广泛应用,通过互联网投票已成为现实,目前在一些国家,已对电子投票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如在美国的特拉华州,2000年就通过了相关法律承认电子投票的结果。

3.机构投资者开始利用网络优势提高“投票”的效果。在美国资本市场中,机构投资者大约持有上市公司50%以上的股份。加州公职人员退休计划(CalPERS)是美国最大的养老基金之一,为了便于和其他股东及市场参与者交流,提高投票的效果,从1999年开始,CalPERS开始将其在股东大会中的投票决定在网上公布,公布的时间一般是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两周。

4.出现了专门为电子投票提供服务的机构。这些机构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向上市公司提供电子投票的技术解决方案;另一类是为股东提供投票参考意见,这类机构专门研究上市公司的情况,并对股东大会要表决的决议提出投票意见。

三、我国应适时引入电子投票制度

(一)引入电子投票制度的意义

目前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各种措施从根本上说仍然源于的思想,比如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等。虽然积极的监管以及更独立的董事会在保护小投资者利益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但是这些都不能代替直接赋予小股东和独立股东应有的权利,使得他们能够保护并增加他们自己的利益。(斯道延·坦尼夫、张春霖、路·白瑞福特,《中国的公司治理与企业改革——建立现代市场制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年5月第1版)。

降低中小股东的投票成本是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重要举措。引入电子投票制度后,更多的中小股东将有机会参与股东大会的投票,因此,参与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份会增加,这意味着大股东或管理层控制股东大会的局面有望得到改善。同时,网络快速和低成本的优势为不同股东间的交流提供了机会,不仅为机构投资者征集投票权提供了便利,有利于机构投资者“股东积极主义”的行动;也有利于分散的中小股东成为一个有力的利益群体,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从长远发展看,我国企业在海外上市和加入WTO后中国证券市场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客观也需要为海外投资者提供方便的投票机会。

有关实证研究表明,投票制度的引入和推行股东积极主义能够产生净收益,股东积极的参与公司治理将有助于提高公司创造价值的能力。因此,电子投票制度的引入将为个人投资者向“积极的股东”转变创造条件,电子投票制度的推行将是保护小股东利益的根本举措,也是提高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重要途径。

(二)引入电子投票制度的可能性

1.已经具备技术上的可行性。我国自建立证券市场以来

,一直十分重视信息技术在证券业的普及、应用、提高和创新,实现了交易、结算等方面的电子化、网络化,并被广大投资者认知和接受。而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网民数量的迅速增加,网上投票这种新的形式也日益被大家所熟知。从技术上看,引入电子投票制度已不存在障碍。

2.已经具备股东应用的可能性。对沪深股市网上投资者的状况进行分析基本可以判断股东利用互联网的程度。据中国证监会的统计,2001年网上委托的客户开户数达332万户,占证券市场总开户数3325万户(沪深总开户数的一半)的9.98%。2001年每月网上交易的成交额占当月的市场总成交金额的比例呈现逐步增长的势头,全年累计的成交金额与2000年末相比,在沪深市场总交易金额减少约30%的情况下,网上交易的成交金额增长了约100%,达到了3578亿元,占前12个月证券市场股票(A、B股)、基金总成交金额81715亿元(双边计算)的4.38%(斯道延·坦尼夫、张春霖、路·白瑞福特,《中国的公司治理与企业改革——建立现代市场制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年5月第1版)。2002年以来,网上委托客户、网上交易额继续快速增长,2002年上半年,网上委托的客户开户数已达451.2万户,占沪、深交易所开户总数一半(3402万户)的13.26%,2002年6月份,证券公司网上委托交易量为750.00亿元,占沪、深证券交易所6月份股票(A、B股)、基金总交易量8595.28亿元(双边计算)的8.73%(斯道延·坦尼夫、张春霖、路·白瑞福特,《中国的公司治理与企业改革——建立现代市场制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年5月第1版),这表明越来越多的投资者认可网上交易这种方式。网上交易的快速发展将使投资者更容易接受电子投票这种方式。

3.监管部门已经明确了原则。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年1月7日联合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已经明确提出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扩大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原则,该准则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扩大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比例。股东大会时间、地点的选择应有利于让尽可能多的股东参加会议”。

从实践中的进程看,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使全体股东享有同等的知情权,并为股东在股东大会上行使权利创造更好的条件,2002年6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修订),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5个工作日将全部会议资料上网披露。该通知还要求,上市公司会议资料内容不得超出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上市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不得向与会股东发放超出网上披露部分的会议资料。这表明引入电子投票制度的一些基础工作正日趋完备。

4.机构投资者有望发挥重要作用。在中国证监会超常规发展机构投资者的精神指引下,近两年,我国的机构投资者队伍迅速扩大。截止2001年底,我国共有14家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数量达到51支,基金发起份额总计811亿元。基金已经成为很多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之一。而随着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和养老金体系的日益完善,保险公司和养老金也必将成为我国证券市场中的重要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实力的不断增强有利于推行“股东积极主义”,从而有利于带动中小股东参与电子投票的积极性。

(三)目前存在的主要障碍

1.电子投票制度还面临法律法规上的障碍。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只能亲自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原则上不能以电子投票的形式表决。《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修订)第6条规定:“年度股东大会和应股东或监事会的要求提议召开的股东大会不得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同时规定临时会议在审议重大事项时也不得采取通讯表决方式。这种排除包括网络投票在内的通讯表决方式的股东大会投票机制不利于中小股东行使投票权,使得公司更容易被大股东和内部人所控制。

2.电子投票制度所需要的基础条件还不完备。从实践方面看,进行电子投票需要一定的条件。一是上市公司要有一套能够进行电子投票的系统,这是进行电子投票必备的前提;二是股东能够方便地进入上市公司的电子投票系统。相对来说,第一个问题比较容易解决,难点在由于很多中小股东(特别是小股东)尚不具备上网等条件,因此电子投票的范围在初期可能还比较有限。但是,采用电子投票制度至少会使原来因各种原因无法进行投票的部分小股东可以开始行使他们的权利。

3.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不利于电子投票制度的推行。我国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现象还很突出。如果大股东在上市公司居于绝对控制地位,即便中小股东通过电子投票制度能够积极参与,但由于所持有的股份比较有限,对公司治理的影响也就相对有限。此外,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现象也不利于电子投票制度的推进。由于电子投票制度的引入会扩大股东参与投票的范围,这意味着中小股东对上市公司和大股东的约束力将不断增强,因此受大股东控制的上市公司缺乏推进这个进程的积极性。

4.股东对电子投票的安全性还有顾虑。网络的安全性是各行业在应用互联网过程中普遍关心的问题,消除股东对电子投票方式安全性的顾虑是引入电子投票制度必须解决的问题。

四、在上市公司中引入电子投票制度的政策建议

(一)修改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由于现行的法律法规尚不允许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期间进行电子投票,因此实行电子投票制度还缺乏法律上的基础。鉴于利用网络等方式进行交易的投资者越来越多,建议可以着手研究和电子投票制度相关的法律问题,待条件成熟时及时推出。

(二)逐步建立并完善电子投票制度所需的基础设施

电子投票基础设施建设是进行电子投票的必备基础。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是可以建立“公共投票系统”,即所有的上市公司可以共用同一套投票系统,与现在的股票交易结算系统类似;二是上市公司可以自行建立电子投票系统。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不存在技术上的障碍。

(三)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水平

投资者主要是根据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进行投资决策和投票决定,因此,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水平就成为股东理性决策的必然要求。

(四)改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由于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对中小股东投票权的行使会产生一定的抑制作用,建议通过各种方式进一步改变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状况。在现有的股权结构下,建议通过采用累计投票制度等方式,提高中小股东投票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在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机构投资者应发挥积极作用

第3篇:股票投资的主要方法范文

内容摘要:商业银行资金直接进入股票市场进行股票投资,需要从理论上研究其必要性与可行性。相关的理论主要有风险管理理论、资金流动理论、公平竞争理论、金融监管理论和市场发育理论。理论分析表明,商业银行资金直接投资股票很有必要,但是需要创造条件。

关键词:商业银行 资金 投资 股市

加入WTO后,我国经济理论界对金融业混业经营问题一直争论不休。商业银行可否将资金直接投资于股市,这是金融业混业经营理论讨论中需要破解的一个难题。本文试从理论上寻求决策的依据,从逻辑上分析商业银行可否将资金直接投资于股市这一问题答案的可靠性。

风险管理理论

同样是基于风险管理理论,却可以得出相反的结论,即禁止商业银行资金直接投资于股票市场的理论依据是:银行投资股票市场的风险大于银行向生产、流通和消费领域发放贷款的风险;而主张商业银行资金直接投资于股票市场的理论依据是:银行资金直接投资于股票市场,可以起到分散风险的效应,并且,股票投资的风险,未必大于发放贷款的风险。

股票投资与发放贷款,究竟哪种行为风险偏大,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银行资金投资股票的风险主要有股票价格风险和上市公司退市风险。当股票价格跌到银行投资者的投资成本以下时,银行投资资金就会缩水。股票价格风险主要来源于经济周期变动、利率波动、汇率波动、政策变动、通货膨胀率变动、股票市场周期波动、上市公司经济效益变动、股市投机的影响、银行的股票投资决策者判断失误或操作失当、银行股票投资决策者为了个人利益而丧失道德进行恶意操作等等。上述风险有的可以通过投资组合来分散,被称为非系统性风险,例如上市公司经济效益变动风险;有的则不能通过投资组合来分散,被称为系统性风险,例如经济周期波动风险;有的需要通过严密监控才能防范,例如银行的股票投资决策者道德风险。当上市公司退市时,持有该公司股票的银行就会发生资金流动性与资金缩水的双重损失,特别是如果上市公司破产,银行资金损失就会更大。银行发放贷款的风险主要是贷款本息部分或者全部收不回来的风险。从风险来源看,银行贷款风险主要有来自于银行内部贷款决策者的道德风险和智力风险,国家政策变动和政府干预的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借款人所在行业的生命周期风险,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借款人的产品销售市场变动的风险,借款人的道德风险和经营管理能力的风险等等。

从风险来源看,银行投资股票的风险与发放贷款的风险都具有多样性的特点,但是给人的感觉是银行投资股票的风险大于银行发放贷款的风险,其主要原因是:在股票流通的条件下,股票市场价格具有波动性的特点,从而使股票投资的损益具有显性化与短期波动幅度较大的特点,因而对人的感官冲击力较大,风险感受比较明显,而银行贷款风险由于要经过较长的时间才能显现出来,所以容易使人产生贷款风险小于股票投资风险的幻觉。

其实,从风险管理的角度观察,股票投资的风险管理要比银行贷款的风险管理更为有效。其一,股票投资风险管理要比发放贷款风险管理更具有灵活性,因为银行的股票投资者可以通过卖出股票的方式进行止损操作,而贷款的收回周期比较长,甚至难以收回。其二,股票投资风险管理的主动权要大于贷款风险管理的主动权,因为在操作适当的条件下,银行的股票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来决定何时变现股票、收回资金(虽然变现率取决于市场状态),而贷款本息能否收回,银行能否止损,银行的决定力往往小于借款人。其三,银行卖出股票的程序、手续要比催收贷款简单的多,风险管理的效率更高。其四,股票投资的信息收集成本要比贷款信息收集成本低,股票投资信息收集数量要比贷款信息收集数量多,从这个意义上说,股票投资的风险管理成本要低于贷款的风险管理成本。

从分散风险的角度看,允许银行资金直接投资股票,等于为银行增加了一条分散经营风险的渠道,便于银行进行较大范围的资产组合。

需要注意的是,股票投资的灵活性、简便性也蕴含着投资操盘人员的道德风险,因此需要加强对投资过程的严密监管。

以上分析表明,银行资金投资于股票的风险要小于发放贷款的风险,但银行和政府部门要加强对银行资金投资股票的监管。

资金流动理论

维持资金的安全性、追求资金的效益性和力保资金的流动性,这是商业银行运用资金的三个原则。这三个原则往往互相矛盾,不可兼得。当三者互相矛盾时,安全性为首选,其次是追求效益的最大化。资金流动性则是为安全性和效益的,其功能主要有四点。一是在资金安全性出现问题、资金可能收不回来时,立即将资金变现。二是当资金出现亏损,其亏损程度随着时间推移而加大时,果断将资金变现,保护已有的资金运用效益,维持资金的效益性。三是当出现效益更高的投资项目时,将原投资资产变现,改投新的项目。四是当债务到期而无力偿还时,将投资资产变现,以用于还债。在多数情况下,资金如果失去了流动性,其安全性和效益性反而无保障。例如,如果某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本息,银行又不能转让其债权,那么银行的贷款本息余额就极有可能收不回来,安全性和效益性无从谈起。可见,银行资金的流动性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商业银行目前的资金运用项目主要有放贷、贴现、债券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银投资、存入中央银行等。这些资金运用项目的流动性均不及股票投资。当然,此处所说的股票是指流通市场或称二级市场中可以交易的股票。股票投资的流动性之所以最强,是因为股票交易程序简单、手续便捷、交易速度快、交易手段先进、投资者集中。股票投资流动性的强弱,还取决于股票市场的状态、股票交易的活跃程度、股票买卖委托量的大小等因素。贷款由于是有约定期限的,而且存在收不回贷款本息的可能,所以对于银行来说,贷款的流动性比较差。从我国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看,大量的贷款成为不良资产,实际上这些贷款的流动性已经非常弱,而对于成为死账的贷款而言,其流动性已经丧失。信贷资产证券化可以使贷款的流动性增强,但其流动速度不及股票投资。票据贴现的流动性与贷款的流动性类似。债券投资的流动性因债券的流动性而异。有些债券是不能上市交易的,其流动性比较差,因而该类债券投资的流动性也比较弱。投资于可流通的债券所形成的投资资产,其流动性强于不流通的债券的投资。债券投资相对于股票投资而言,低风险低收益,在人们偏好于股票投资的情况下,可流通债券投资的流动性要弱于股票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的流动性与可流通的债券的投资的流动性相似。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的流动性因基金的性质而异。封闭式基金由于可像股票那样进行交易,所以封闭式基金投资的流动性较强,但由于封闭式基金是有期限的,而且其交易量一般不如股票,所以封闭式基金投资的流动性不及股票投资。开放式基金可以反复被申购和赎回,所以开放式基金投资也有一定的流动性,但是由于成交量的限制,而且大多数开放式基金是通过柜台进行赎回的,所以开放式基金投资的流动性也不及股票投资。金银交易的投资者不多,交易量不大,信息披露也不如股市,所以金银投资的流动性弱于股票投资。在中央银行存款(法定准备金存款除外),其资金流动性强于股票投资,风险也较小,但是从全社会来看,这部分资金被闲置起来,资金使用效率较低。因此,从资金的流动性来分析,应该允许商业银行资金直接投资于股票市场。

公平竞争理论

根据公平竞争理论,同业竞争的各方应该使用同一竞争规则,在市场中的同类主体应该享有平等的权利,负有平等的义务,否则这个市场就是一个带有歧视性规则的市场。当然,权利平等不等于权利一样,因为各主体的条件不一样,只能说在同样的条件下享有同样的权利。所谓的条件,主要包括最低的资本规模、必要的经营场所、基本的内部治理规则、管理者与一般员工均具备从业资格等。无论是市场准入,还是经营范围的界定,规定一定的条件,并不是歧视。具备的条件不同,享有的权利亦有差异。各主体占有的市场份额不同,也未必违背公平原则,只要其市场份额不是靠行政力量的帮助,也不是靠武力强占市场,而是消费者自愿选择的结果,那么各市场主体拥有不同的市场份额也是正常的。

从理论上说,所有经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其基本条件是一样的,因而应该享有一样的权利,遵循一样的竞争规则。

我国内资商业银行的竞争规则基本是一致的,因为它们都执行同一部《中华人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在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同一竞争环境下进行经营。我国境内的外资银行在境内开展业务时,应该遵循我国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规则,但是如果外资银行投资于中国境外的股票市场,或者在中国境内的外资银行分机构通过其在中国境外的母公司向境外股票市场投资,我们是无法阻止的,在此情况下,从全球的视野看,外资银行实际上是实行混业经营的,其业务范围要大于我国境内的内资银行业务范围,因而实际上在业务经营范围方面,外资银行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内资银行与外资银行之间存在不平等之处,这与公平竞争的理论相冲突。另外,我国内资银行已经向外资银行开启大门,允许外资银行参股我国内资银行,这实际上是允许外资银行在我国境内进行股权投资,而我国商业银行法是不允许内资商业银行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还需提及的是,目前中国正在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改革的核心内容就是上市公司(包括上市银行)的股票全流通,这样,外资银行就有可能进入我国股票市场进行股票交易。所以,根据公平竞争的理论,我国商业银行资金进入股票市场进行投资也是必然的趋势。

金融监管理论

此处所说的金融监管不是指政府对整个金融市场的监管,而是指政府对商业银行投资股票市场过程的监管和商业银行内部进行的自我监管。商业银行资金进入股票市场进行直接投资具有引发金融危机的可能性,而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是减弱这种可能性的必要条件。金融监管、银行资金直接进行股票投资、金融危机这三者之间的内在联系是:金融监管能够及时发现银行资金在进入股市进行股票投资时出现的问题,以便采取措施进行纠偏,从而避免引发金融危机的后果;如果监管不到位,则银行资金就会在进行股票投资的过程中遭受重大损失,银行体系会遇到支付困难,由此引起存款户的恐慌,引发挤提狂潮,迫使银行关门,并导致一些企业资金链条的中断。

银行资金直接投资股票时,外部监管的内容主要有:银行体系的资金进入股票市场的比例;银行投资于股票市场的资金安全及增值情况。需要内部自我监管的内容主要有:银行负责股票投资的从业人员的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的考察;股票投资盈亏情况;资金账户内资金的去向等。

银行资金直接投资股票时,外部监管的形式主要有监管机构的设立和监管人员的责任界定、法律法规约束、行政监督、股市规则的指引、投资情况跟踪监测等;内部监管形式则主要是监管部门的设立和监管人员的安排、制度约束、投资情况跟踪监测等。

从金融监管的角度看,我国的金融监管状况还不足以支持银行资金直接投资于股票市场,因为从外部监管看,既缺乏相关的规则,又缺少先进的风险监测跟踪技术;从内部监管看,银行存在的大量不良贷款说明银行内部的监管效果并不佳。因此,从金融监管方面分析,目前尚不具备银行资金直接投资股市的条件。

市场发育理论

银行资金直接投资于股票市场需要有发育成熟的股票市场。

任何市场都要经历一个比较长期的发育过程。有的主体可以在市场刚产生时就介入其中,伴随市场一起成长,有的主体则需要在市场发育比较成熟时方可介入其中。在股票市场,证券交易主体是投资者和发行者,劳务交易主体是证券公司、咨询公司、投资者和发行者。从谨慎原则出发,商业银行作为投资主体进入股票市场时应该具备一定的条件,其条件之一就是股票市场发育成熟,因为商业银行不同于一般的投资者。一般投资者在股票市场之外不经营货币,其投资股票的盈亏对国民经济影响不大,而商业银行的主营业务是存款与贷款,其存款和贷款业务涉及社会公众个人和企事业单位,如果一家银行因股票投资而亏损甚至倒闭,则会波及许多个人与企事业单位,对国家或地区经济整体影响较大,所以商业银行要成为股票市场的投资主体,应该把股票市场发育成熟作为重要条件之一(不是全部条件),以减弱商业银行的股票投资风险。当然,商业银行股票投资风险因素有多种,股票市场发育程度只是其中的一种,商业银行需要从各个方面加强风险管理。换言之,成熟的股票市场可以减弱商业银行遭受股票投资风险损失的可能性,但不能保证商业银行不因其他原因而遭受股票投资风险损失。

不能否认,国外商业银行曾经在股票市场发育不成熟时介入股票市场,但是,国外商业银行由混业经营到分业经营再到又恢复混业经营的过程,恰恰说明商业银行应该在股票市场发育成熟时再进入股市进行投资,我们应该珍惜和利用国外的实践经验,本文的市场发育理论正是建立在国外经验教训之上的。

衡量股票市场发育程度的指标主要有市场主体的守法率、守规率和守约率、市场规则完善率、违法违规违约案件及时发现率和公平处理率、市场主体合法利益保护程度、政府政策合理化程度及变化频率、披露信息真实程度、信息公开率、信息披露效率等。相应地,成熟股票市场的标志就是大多数市场主体遵守法律法规和承诺,少数主体虽有违法违规或违约行为,但都能够及时得到公平的处理,市场主体各方的合法利益均得到完全有效的保护,市场规则严密、完善,得到公认,政府出台的政策能够较充分地表达多数主体的意志,且长期稳定,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的,应该公开的信息均能够及时而充分地、详细地披露。

从我国目前的股票市场状况看,虽然股票交易手段已经实现了现代化,但是整个市场依然是一个发育不全的市场,主要表现在市场规则不完善而且多变,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充分和不真实,违法违规违约现象频繁出现,投资者利益得不到有效而充分的保护等方面。目前我国股票市场正处于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之中,股票市场行情低迷且动荡不定。所以,从市场发育程度来看,我国尚不具备允许商业银行资金直接投资于股票市场的条件。

依据资金流动性理论和公平竞争理论,我国商业银行资金有必要及早进入股票市场进行股票投资;风险管理理论也为银行资金直接投资于股票市场提供了依据,但也警示我们要慎重决策;金融监管理论和市场发育理论则告诉我们,我国商业银行资金直接投资股票市场尚需时日,需要政府部门加紧研究对策,加快市场建设的步伐。

第4篇:股票投资的主要方法范文

关键词 模糊决策 运筹学 模糊集 股票投资价值

1 股票技术分析及预测方法

1.1 股票技术分析方法

进行股票的预测,最直接和基本的方法是股票的技术分析,它依据统计图表和股市的图形研判股市的未来动向,技术分析方法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判断股价趋势为主的趋势分析,如道琼斯理论、趋势线法、移动平均线等;形状分析,如k线系统、整理与反转形态、支撑与阻力以及箱性理论,波浪理论等;人气指标,如成交量图、obv指标等。虽然技术分析方法具有一定的准确性,但是由于技术指标分析方法众多,各种方法之间差别巨大,对于投资者来说学习不易,掌握更难,同时技术分析理论缺乏可靠的理论支持,分析结果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虽然直到目前它仍然是大多数投资者在使用和依赖的分析预测方法,但是改进和发展它已经成为不可避免的事实。

1.2 基于统计学理论的预测方法

统计学理论的预测方法,主要是基于模型拟合和最小二乘原理建立各种回归、自回归、混合回归模型进行预测。此类方法,具有严格的数学基础,应用也最广泛,近年也有相当的发展。如nelder,ja和 wedderburn,r·w·m提出了广义线性模型,它放松了经典线性模型的假设,极大地丰富了回归分析的理论。aaron li和duanleo对假设进一步放松,提出了一般回归模型,该领域研究具有十分惊人的前景。在计量经济研究中,ichi二则提出了一类十分重要的模型——单指标模型。研究的重点在于使之更适合于实际社会经济系统建模。

1.3 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股票预测技术

由于计算机与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为股票市场建模与预测提供了众多的新技术、新方法,基于人工智能的股票预测技术进展迅速。基于神经网络的股票预测方法,主要使用神经网络进行股票价格数据的学习训练,然后使用训练模型进行股市预测。采用模糊模型技术进行预测,主要是依据专家经验或统计方法建立模糊模型进行预测;另外还可采用遗传算法进行神经网络的学习权值调节或模糊模型、模糊规则的调整,使神经网络模型或模糊模型更加逼近系统模型。

1.4 股票的组合预测方法研究

决策者面临决择的预测方式可能不只一种,且各有千秋,都能从一定程度上提供不同的有用信息,如何综合利用这些信息,解决多模式预测方式问题,正是组合预测的研究内容。在1989年,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forecasting和journal of forecasting分别出版了组合预测专集,granger和clemen分别给出了精辟的综述与详论,clemen从信息集合讨论了组合的实质,从而为进一步探讨获取最有用信息抛弃无用信息提供了指导。自bates和granger发表组合预测一文以来,组合预测有了很大的发展。组合的目的在于综合利用各种预测方法所提供的信息,尽可能地提高预测精度。从原理上说,组合预测结果是对各单个预测线性加权。组合预测研究主要是考虑组合机理、权值确定,主要从统计分析、贝叶斯分析和信息集合三个角度来考虑。

2 非模糊环境下投资组合分析

现在先介绍一下用传统的方法在非模糊环境下如何选择最优的投资组合。

设投资者将其资金投资于n项风险资产,xi为在风险资产i上的投资份额,ri为风险资产i的收益率,它是一个随机变量,ri=e(ri)是ri的期望值,σij=cov(ri,rj)是第i,j两项资产的协方差i,j=1,…,n。ki是每单位风险资产的变化所需的交易费用,ki≥0;ci是第i项风险资产的交易费用。

给定投资组合x0=(x01,x02,…,x0n)和一个新投资组合x=(x1,…,xn),第i项风险资产的交易费用可表示为ci=ki|xi-x0i|,i=1,…,n。

总交易费用为

■c■=■k■x■-x■■

总收益为

r(x)=e■rixi-■k■x■-x■■

=■rixi-■k■x■-x■■

总风险为

v(x)=■e(ri-e(ri)xi)

一般地,投资者希望收益最大且风险最小。数学上可以表示为以下双目标规划模型

maxr(x)=■rixi-■kix■-x■■

minv(x)=■e(ri-e(ri)xi)

st■xi=1

用线性加权法求解多目标规划问题, 可得如下参数规划问题

max(1-λ)■rixi-■kix■-x■■-λ

■e(ri-e(ri))xi

st■xi=1

xi≥0,i=1,…,n

其中,参数λ在[0,1]中取消,它被称为内险回避因子,λ取值越大,投次者风险加避意识越强。

3 利用模糊决策方法评价股票投资价值

3.1 概述

股票投资过程中的一个基本问题就是如何从一系列可用于投资的股票中选择一种或一组最优的股票,这是一个对不同股票的价值如何进行评估的问题。对股票价值的科学评估不但为股票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也可以促使上市公司的规范化运行,从而有助于股票市场的良性发展和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

要对股票价值进行评估,首先就要对与股票价值相关的诸因素进行综合的分析和研究。由于股票持有者是股票发行者的股东,他们投资的资金是无法向股票发行者直接收回的,他们投资的收益主体来源于发行者向股东分派的红利和股票价格上涨所带来的资本利得。所以股票价值的评估主要从影响股份公司派发股息或红利水平的公司属性和影响股票溢价收益的市场属性两方面来进行。股票的市场属性方面,用该股票在市场上的收益率、市盈率、流动性、波动性、有效性、透明性和系统风险等指标来反映股票的价值。具体来讲,在一定的考察期间内:收益率取经过除权除息调整的日平均百分比收益率,以反映股票市场上的资金溢价收益;市盈率反映股票投资的回收期,回收期越短则股票越具有投资价值;流动性用股票的换手率表示;波动性用股票百分比收益率的标准差表示;有效性用股票价格与其内在价值的平均吻合程度表示;透明性用该股票的交易信息和上市公司信息在市场上的透明程度表示;系统风险用β系数表示。以上指标除了有效性和透明性要聘请专家来评估外,其余均为定量指标。

股票的公司属性是影响股票价格变动的内在因素,它不仅决定着股利水平的大小,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股票的市场属性。用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发展能力、管理和决策能力以及股权结构合理性等指标来衡量股票的公司属性,其中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不能仅用几个财务指标的简单加权来衡量,还应结合上市公司所处的行业类型、公司在行业内的垄断性、公司的发展阶段、公司规模等影响公司业绩但又未反映在财务指标上的因素加以综合评估;发展能力则要从公司资金实力、技术创新能力、人力资源及市场前景等因素综合评估;管理和决策能力以及股权结构合理性是反映公司治理能力的指标,前者反映了公司治理水平,后者影响着公司治理模式,清晰合理的股权结构能为股票投资者带来合理的确定性收益预期。以上几个指标均应聘请专家来评估。

3.2 模糊多属性决策方法

给定一组方案a1,a2,…,am,伴随每个方案的属性记为c1,c2,…,cn各属性的重要程度用ω1,ω2,…,ωn表示,符合归一化条件ω1+ω2+…+ωn=1。决策的目的是要找出其中的最优方案,记为amax。

(1)引入三角模糊数,三角模糊数常用表达形式有两种,分别记为(l,m,γ)和(m,α,β),两种表达形式可以相互转换,转换公式为α=m-l,β=γ-m。

(2)对模糊指标矩阵,f和模糊权重矢量,w进行归一化。收益类的归一化:xi是三角模糊数,记xi=(ai,bi,ci)。则归一化的模糊指标值ri可以写成■i=(■,■,■∧1);i=1,2…成本类的归一化:xi是三角模糊数,记xi=(ai,bi,ci),则归一化的模糊指标值ri可以写成■i=(■,■,■∧1);i=1,2…。

(3)建立模糊决策矩阵rij=wjxij。rij采用bonissone近似积公式进行计算,即ωj=(a;α,β),xij=(c;δ,γ),则rij=(ac;aγ+cα-α·γ,aδ+cβ-β·δ)。

(4)求出模糊理想m+=(m1+,m2+…,mn+),其中mi+=max{r1j,r2j,…,rmj},j=1,…n,n是属性j的模糊加权指标值所对应的模糊极大集。m-=(m1-,m2-…,mn-)其中mi-=min{r1j,r2j,…,rmj},j=1,…,n,n是属性j的模糊加权指标值所对应的模糊极小集。再确定方案ai与m+之间的差异di+,方案ai与m-之间的差异di-,di=■,i=1,…,m按照di值从大到小的顺序排列方案的优劣次序。

3.3 实例分析

取深圳股市其中3只股票作为例子,为了更加有代表性,取3只代表不同类型的股票。他们分别是000001的深发展、000933的g神火还有000805的st炎黄。如前面所述,作为评价一直股票都投资价值,可以考察很多方面,现在只考虑以下四个方面的主要因素:现在的股票的价格,股票的业绩,流通股本,行业的发展前景即长期投资价值。截至到2006年2月23日,三只股票的价格分别为7.01元,7.70元,2.42元。业绩以2005年中期业绩来算,分别为0.11元(一般),0.94元(很高),-0.08元(低)。流通股本分别为140 936(万股),23 660(万股),1 441(万股)。至于长期的投资价值主要看公司的行业背景,深发展是银行业的龙头代表,稳定发展,所以属于高;g神火是石油能源类的股票,最近该行业正处于强发展阶段,产品供不应求,而且该股票为g股,已经完成股改,所以投资潜力很高,st炎黄为st类亏损股票,而且是做软件外包装的行业,所以长期投资价值较低(见表1)。

先用三角模糊数表示决策矩阵中的定性指标:

d=

7.01 (0.6,0.8,0.8) 140 936 (0.6,0.5,0.6)

7.10 (0.8,0.9,1.0) 23 660 (0.8,0.9,1.0)

2.42 (0.2,0.3,0.4) 1 441 (0.2,0.3,0.4)

并且假定权重矢量为w=[(0.1,0.2, 0.3),(0.3,0.4,0.5),(0,0.1,0.2),(0.2,0.3, 0.4)]。

决策矩阵归一化后为

d=

(0.345,0.345,0.345)(0.600,0.889,1.000)(0.341,0.341,0.341)(0.800,1.000,1.000)(1.000,1.000,1.000)(0.250,0.333,0.500)

(0.010,0.010,0.010)(0.600,0.556,0.750)(0.061,0.061,0.061)(0.800,1.000,1.000)(1.000,1.000,1.000)(0.200,0.333,0.500)

模糊加权决策矩阵rij=wjxij

v=[rij]=

(0.0345,0.6900,0.1035)(0.2334,0.3556,0.5312)(0.0341,0.0682,0.1023)(0.3000,0.4000,0.5600)(0.1000,0.2000,0.3000)(0.0498,0.1332,0.1914)(0.000,0.0010,0.0020)(0.0724,0.1668,0.2136)(0.000,0.0061,0.0122)(0.2000,0.3000,0.4400)(0.000,0.1000,0.2000)(0.2000,0.3330,0.5000) 

模糊理想解m+=[(0.100,0.690,0.300),(0.300,0.400,0.560),(0.000,0.100,0.200), (0.200,0.333,0.500)]

m-=[(0.0341,0.0682,0.1023),(0.0498, 0.1332,0.1914),(0.000,0.001,0.002),(0.0724, 0.1668,0.2136)]

最后由di=■,i=1,2,3解得

d1=0.5855,d2=0.3523,d3=0.2332;d1>d2>d3 

所以,投资价值深发展比g神火好,g神火比st炎黄好。

4 结语

模糊多准则决策在生产生活的很多方面都有很多的应用,本文用了一个判断选择股票的投资价值的模型来说明了一下其在经济领域的应用。但是本例子尚有不是非常完善的地方,例如本例只研究了股票的四个方面的因素,但是影响股票的价格走势的其他因素还有很多,例如政策面的影响,庄家的操盘手法等,这些都是很重要的因素,但是却是不能用任何数学工具研究预测的。

参考文献

1 李荣钧.模糊多准则决策理论与应用[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2

第5篇:股票投资的主要方法范文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同次发行的股票,没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公司法第131条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以超过票面金额为股票发行价格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以超过票面金额发行股票所得溢价款列入公司资本公积金。

股票溢价发行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股票发行与交易制度应以规范制度的公司制度为基础。但我国的股票市场却是在公司制度尚未得到法律严格规范以前即已形成,并得到很快发展。我国公司制定以后,有关股票发行与交易制度的许多内容已为公司法所规范调整,对股票发行价格的规范管理即是其中之一。

股票发行价格,是股票发行人要求投资者认购其所发行的每一股票所应支付的价额。股票发行价格从量的角度,确定了发行人与投资者之间的筹资投资关系,以及新老股东之间(如发行新股时)股东权益平衡关系。因此,公司法把股票发行价格规定为招股说明书的应记载事项,并规定了股票发行价格的确定原则。

一、同次发行、同一价格

公司法第130条规定:“同次发行的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条件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这一规定可以简述为“同次发行、同一价格”,这是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基本原则。我国公司法对股票发行价格的这一规定,是符合股票及股票发行的性质的。

股票不是一种设权证券,而只是既存的股东权的表彰。也就是说,股东权并不是由股票而创设的,只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设立,股东权因此而依法确定后,公司才可将股票发行给股东作为其权益的表彰,此时经发行的股票才具有了与股东权不可分离的有价证券性质,即如我国公司法所规定的,“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发行是发行人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或扩大资本而募集股份,并应募认购的投资者交付股票的法律行为。股票发行实质是公司法人的组织过程,即以认购股份为条件征集公司法人成员(即股东)的组织过程。因此,股票发行所体现的公司与股东之间的关系,不是一种商品交易关系,而是一种资本组织关系。投资者按照发行认购股份或“购买”股票实质上并无交易性质。依公司法规定,股票发行包括股份募集或认购和股票交付两个阶段。 在股票募集或认购阶段,投资者按股票的发行价格认购股份,投资者认购股份并交纳股款后,并不能马上取得股票,而只是取得了成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在股份有限公司经法定程序登记成立后,公司才可以正式向股东交付股票。此时,股票发行才为结束,股票才能够作为资本凭证进入流通领域,成为商品。根据公司法第136条,如果公司最终未能设立,或者虽已募足股份但未办理设立登记,投资者即使已缴纳了股款,也不能按发行价格取得股票,此时,如果发行人将股票交付投资者,所交付的股票也是“废票”。

由上可知,股票发行价格具有以下性质:第一,股票发行价格,并不是股票的“商品价格”,不是公司与股东间交易股票的价格,因为与一般商品(包括交易市场上的股票)不同,未经发行的股票(即在发行人将股票交付股东前的股票)是没有任何价值的,而一般商品(包括交易市场上的股票),在交易以前就已有价值和市场价格。第二,股票发行价格实质上只是一种投资量的要求和证明,也就是在募集股份时,股票发行价格是表示投资者欲取得每一股份所应投入的资本量;在交付股票后,股票发行价格是证明投资者所取得每一股份已投入的资本量。第三,股票可以面额发行,亦可以溢价发行,但无论以什么价格发行,其发行价格均代表了每股投资量,只是发行价格中属于面额的部分列入注册资本,而溢价部分列入资本公积金。

既然股票发行价格只是代表了每一股份的投资量,那么依据公司制度原理,法律做出同次发行、同一价格的规定,就是顺理成章的了。在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组成上,有两个基本原则:一是股份要细小均一分割;二是要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同股同权、同股同利是股份有限公司制度的基石,而作为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前提,是每股所代表的资本量相等,否则,同股同权、同股同利便毫无实际意义。所以,在股份有限公司组织过程中,投资者等量投资必须能够获得等量的股东权益,体现在股票发行价格上,就是要“同股同价”。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同一发行价格仅限于同次发行中。在股份有限公司存续期间,公司可以多次发行股票,由于公司资本处于不断变动过程中,已发行股票所代表的实际资本量也在作相应的变化;如果公司股票已上市,其市场价格也在不断变化。为了维护新老股东间权益的平衡,公司在发行新股时,必须根据公司净资产、其股票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发行价格,新股的发行价格完全可以与老股不同。

在实践中,有一种与“同次发行、同一价格”的规定相悖的做法,就是异价发行。所谓异价发行,是指在同一次发行股票时,有两个以上的发行价格。在我国前一个时期的股票发行市场上,这种现象甚为普遍。其基本做法是,发起人(主要是国有股)以资产按股票面额折股,即面额发行,而法人股和公开发行的个人股则以高于股票面额的价格认购,即溢价发行。

支持异价发行的观点主要有二:一是认为国有股多为现存企业,在折股时对其资产往往评估过低,或没有评估企业的整体价值,需要用其他股东溢价投入的部分进行补偿。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异价发行可以使公司获得发行利润,实现国有资产的增值。这两种观点实际上均认为,异价发行使低价认购股票的股东从高价认购的股东那里获取了额外收益(因为发行后公司全部资产是按股份均摊的),并且认为这种获益是合理的。其实,这种合理性根本就不存在。就上述第一种观点来说,资产评估应在折股之前而不是之后进行,折股后如果发现资产评估不当,应重新评估重新折股,而不应直接用溢价部分的资本收入作为补偿,否则,无论未评估到的资产部分高于或低于溢价部分的资本收入,都存在一部分股东无偿分享另一部分股东的投资的问题。另外,因资产评估失误而由其他股东来补偿的做法,显然有失公平。就上述第二种观点来说,显与股票发行的性质相悖,因为公司发行股票不是营利行为,股票发行所得均为资本,而不是利润;股票发行是公司与股东间的组织行为,其间不存在股东之间的利益交换关系,如果部分股东利用股票发行占有了其他股东的利益,则有违公平原则。

从当前的实践来看,股票异价发行有以下弊端:(1)实质上否定了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2)由于以不同发行价格募集来的资本最终按股份数分摊,一部分股东通过公司的组织过程侵占了其他股东的权益;(3)由于这种侵占是对资本的侵占,而公司的利益分配是按股份进行的,所以这种侵占所导致的不公平将贯穿公司存在的始终;(4)异价发行导致公司利益分配关系的混乱,实践中许多公司的国有股放弃配股权,尽管其原因有多种,但国有股通过异价发行获取了先期利益以致“被迫”放弃配股权也是重要原因之一,而这种放弃配股权的做法又导致公司利益分配关系进一步混乱。所以,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同次发行、同一价格,有相当重要的现实意义。

作为目前证券市场管理的主要法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列》(下称“暂行条例”)并没同次发行、同一价格的原则。《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下称“规范意见”)虽然对股票发行价格做了规定,但其规定颇有含混之处。“规范意见”第27条第3款规定:“公司同次发行的同种类别股票,发行价格须一致”。这里的关键是如何理解什么是“同种类别股票”。“规范意见”并没指明这里的“同种类别”是哪一类的类别,而且“规范意见”对股票类别作了较为复杂的划分,不仅有普通股、优先股的区别,亦有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和外资股的划 分。按照“规范意见”的规定,既然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和外资股属于不同类别的股票,那么,在同一次发行中,分别对这些类别的股票确定不同的发行价格,就不是不规范的了。所以,公司法强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显然确有所指。

二、禁止折价发行

折价发行,是指股票发行价格低于股票面额。我国公司法第131条第1款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公司法关于禁止折价发行股票的规定,与“规范意见”的规定是一致的,其目的是为了贯彻资本维持原则。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票的票面金额属于应记载事项,公司不得发行无面额股票。股票上所记载的票面金额具有以下意义:(1)发行股票筹资时,相当于票面金额的资金列入公司的注册资本;(2)股票票面金额总值即为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3)在公司注册资本额确定的前提下,通过票面金额可以确定每一股份在公司资本中所占的比列;(4)在面额发行股票时,票面金额即为发行价格。根据资本维持原则,股份有限公司在存续期间,必须维持与其资本总额相当的财产。如果允许公司折价发行股票,那么公司实收股本总额就会低于其注册资本,导致公司注册资本不实,违反了资本维持原则。另外,根据公司法第78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即实收股本应与注册资本相一致。据此,折价发行也是不应允许的。

公司法规定,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或者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如果公司采取面额发行股票的方式,委托承销时,要将股票低于面额的价格承包证券经营机构,最终由承销机构交付公司的筹资额将低于面值总额。有人将这种做法“折价发行”。其实这并不是折价发行。因为发行人与承销机构之间的关系是委托关系,而不是公司与股东间的组织关系,公司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将股票委托给承销机构发行,承销机构仍须以股票面值向社会公众发行,承销机构交付发行人的资金总额与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属于承销费用。公司登记时,应以承销机构按发行价格筹集到的资金作为实收股本进行登记,承销费用在企业经营期内分期摊销。

三、溢价发行应当管理

股票以超过其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即为溢价发行。存在溢价发行的前提是股票须有票面金额,如果可以发行无面额股票,股票本身没有票面金额,即无所谓“溢价发行”。“规范意见”第27条明确规定“公司不得发行无面值股票”,公司法亦明确规定股票应当载明票面金额,所以,我国现行法律是不允许发行无面值额股票的,因而溢价发行就成为股票一级市场的常见现象。

股票发行人何以要采取溢价发行方式,通常观点认为,股票溢价发行,一是可以提高股票发行的筹资效益,降低发行成本,比较少的股份筹集较多的资金;二是可以减轻分红负担,因为股息、红利是按股分派,溢价发行在筹资总量不变的情况下使股份数减少,因而分红负担也减轻了。如果我们考虑到股票发行价格不过是投资量的要求和证明,并且股票即使没有票面金额也不会影响股票的性质与功能,那么就会发现上述观点未免太表面化了。按照我国公司法,股票的票面金额是必要记载事项,但票面金额的大小却是任意确定的事项,完全由发行人自主确定。发行原股时,在筹资股份数和发行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发行人将票面金额确定为低于发行价格作溢价发行,或将票面金额等同于发行价格作面额发行,其筹资效益和发行成本是一样的,不过是票面金额有高低而已。虽然公司是按股分红,但由于不同公司的股票面额与发行价格并不当然一律,每股分红额并不能作为不同公司间收益率的比较指标。股东实际上是按照发行价格向公司投资的,因而公司给股东的投资回报率应按发行价格计算。当两个公司股票面额一律而每股分红又一致,但一为面额发行、另一为溢价发行时,不能设想两者的效益和分红负担却是一样的。

关于溢价发行的目的,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是为了获利。这种观点认为,溢价发行收入实质上是一种转让原始股的收益,溢价收益的获得者是发行市场的参加者,即增资发行时原来的股票持有者,并且企业在溢价发行时,可以先通过某种信用将自己的股票买下,然后再将这部分股票拿到市场上出售,以使企业自己享受溢价发行收益。 这种观点没有正确理解股票发行的性质,把股票发行错误理解为是公司或原先的股东与新股东之间的交换关系,所提出的企业获取溢价收益的方式正是公司法所禁止并且是实践中所要避免的。

公司法规定对溢价发行进行特别管理,而管理的出发点在于对溢价发行目的的正确认识。我认为,溢价发行的目的依是原股发行或新股发行而有所不同。在发行原股时,发行人作溢价发行的目的,在于贯彻资本维持原则。法律要求股票须记载票面金额时,面值总额即为注册资本额,发行人溢价发行原股时,其溢价收入一可以用于支付发行费用,二可以弥补因经营不善所产生之亏损,以确保公司财产不致低于注册资本。在发行新股时,发行人作溢价发行的目的,在于维持新老股东间权益的平衡。因为公司发行新股时,距前次发行至少已有一年,在此期间公司通过经营增加了资产,企业的净资产值将高于股票面额。股份有限公司历次所发行股票,其面额应为一律,如果拆股,其拆股后所有股票的面额亦应为一律。因此,如果新股也按面额发行,老股东的权益将会分摊到新股东帐上,老股东的权益就遭到损害。如果是上市公司,其股票就有了集中市场上的价格,新股若按面额发行,公司已发行股票的市场价格就会大大降低,老股东的权益同样会遭到损害。通过溢价发行,根据公司的资产净值或股票的市场价格,确定适当的发行价格,就会平衡新老股东间的权益,使两部分股东的权益不致因股票发行而受损害,实现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由于溢价发行涉及到公司新老股东间的权益平衡问题,在目前证券市场尚不成熟的情况下,为了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国家对股票溢价发行进行特别管理是很有必要的。我认为,股票溢价发行管理的重点在于新股的溢价发行,因原股发行不涉及新老股东的权益平衡问题,溢价发行原股时,贯彻同次发行、同一价格的原则即可。对新股溢价发行管理的重点,则在于保障新老股东的权益不因股票发行而受损害。当然,发行人在确定发行价格时,要考虑多种因素,如资本市场状况、本企业经营状况和筹资需要、股票发行结果预测等,而不仅限于新老股东权益平衡问题。但是,法律对溢价发行的管理,在于确保公平和公正,至于其他方面,只要不违反公司法有关公司决议程序的规定,应由发行人自主决定。

对新股溢价发行的管理,法律应将非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区别开来,分别规范。我认为,非上市公司作新股溢价发行时,应以公司每股净资产值为基础确定发行价格。当然,公司是一个活的有机体,其整体价值并不等同于净资产总值,每股净资产值亦不能等同于公司已发行股票内涵的公司资产价值。但是,由于非上市公司的已发行股票未在集中市场上进行交易,缺乏能总体上衡量公司经营状况和营利能力的市场价格尺度,每股净资产就成了确定新股发行价格的最主要的基准。根据公司法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支付股利时方可发行新股的规定,在制定股票溢价发行的具体管理办法时,应以新股溢价发行价格不得低于每股净资产值为原则。当前的问题是,非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时,其溢价发行价格过于超出每股净资产值,实际上产生了与异价发行同样的结果,即原有股东无偿占有了新股东的投资,有人将此视为原有股东对新股东的“侵权”。 非上市公司高溢价发行主要基于这样的理由:当前交易市场的行情决定公司股票会有较高的市场价格,公司股票上市后,其交易价格会高于溢价发行价格,新股东可以从股票市场交易中,获得超过发行溢价的收益。这一理由实际上是不充分的。在当前,股票经验市场行情是指集中市场上反映的上市公司的股票行情,非上市公司的股票还未上市,并没有自己的集中市场价格,因此,交易市场行情虽然可以作为非上市公司股票将来上市时的价格预测参照,但却不能作为确定其发行价格的会计学上的依据。尽管到目前为止,非上市公司上市时,其股票交易价格一般都高于发行价格,高溢价认购的新股东可以获得交易收 益,但是,原有股东有与新股东同样的参与股票交易的权利,他们在交易市场上的收益将远高于以高溢价认购股票的新股东。 新股东高溢价认购所产生的利益损失,实际上是不能通过股票交易补偿的。所以,法律必须对高溢价发行给予限制,应当规定非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时,其发行价格不得超过每股净资产值的一定幅度。

对于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法律可不必作如上限制。因为集中市场上的股票交易价格,是对上市公司经营状况的市场评价,一定时期的平均市场价格反映了上市公司股票的内在价值。法律应当允许上市公司以不低于每股净资产值,不高于每股平均市场价格的原则,根据公司连续盈利情况和财产增殖情况,自主决定新股发行价格。但法律应统一规定确定平均市场价格的标准和方法,便于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作投资判断。

四、竞价发行不宜实行

所谓竞价发行,是指发行人并不事先确定股票的发行价格,而是只确定发行底价,然后将准备发行的股票直接拿到交易市场上,由投资者直接以竞价的方式认购。主张竞价发行股票的观点,主要是基于这样一个理由:目前国内股票一级市场价格大大低于二级市场价格,原始股的获得者在股票上市时获得了超额利润,应当通过竞价发行的方式,将股票一级市场的发行价格与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的差距缩小。 在实践中,也确实有一些公司采取竞价发行方式。

目前在我国股票市场上确实存在股票发行价格与交易价格差距过大的现象,但这主要是股票市场发展初期供求关系不平衡所致,而这种不平衡不应以竞价发行的方式来解决。在股份总数确定的情况下,发行价格决定了公司每次筹资的总量。对于一个公司来说,并不是每次筹资越多越好,而是要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发展前景、资金用途、企业资产情况及股票市场行情等多种因素确定筹资数额,以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益。竞价发行把确定发行价格的复杂过程简化为仅由供求关系来决定,是不科学的。竞价发行也混淆了股票发行市场与交易市场的本质区别,股票发行体现的是公司与股东之间的资本组织关系,而股票交易体现的是股东与其他投资者之间的股权交换关系。竞价发行把资本组织关系变成了商品交换关系,因为竞价的前提是标的物是商品,而将未发行的股票当作商品是错误的。竞价发行还会将二级市场特有的价格操纵行为引入一级市场,这不利于一级市场的稳定。

竞价发行方式有许多不合公司法规定的地方,例如,(1)依公司法和“暂行条例”的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属于批准事项,招股说明书必须记载发行价格,经证券主管机关批准后,股票发行价格不得变更,而竞价发行使发行价格成为不确定的可任意变更的事项;(2)我国公司法禁止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而竞价发行的实质是股票未经发行即进入交易市场,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票直接参与交易。因此,股票发行应以定价发行为原则,竞价发行不宜实行。

注释:

[1] 狭义上,仅将股票交付称为股票发行……

[2] 参见林昌:《正视国有股发行与交易的问题》,《证券投资周刊》1993年第4─5期。

[3] 《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第48条。

[4] 张承耀:《股票溢价发行的奥秘》(下),《经济参考报》1992年11月3日。

[5] 参见曹海:《从京城发行新股看高溢价发行的问题》,《证券市场周刊》1994年第14期。

第6篇:股票投资的主要方法范文

对大部分人来说,股票投资是一个不愉快的教训。但是,里面的人要出去,外面的人想进来。世上还是有很多人想到股市来捞一把。这里我想结合自己过去十几年股票投资的个人经历、周围朋友的实战经验和财经领域的专业训练,提一些股票投资的基本原则,或許能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

第一要务:不要赔钱

股票投资的第一原则,风险管理。不考虑风险管理,这是許多人在股市动荡中妻离子散的根本原因。股票投资的风险管理包括两部分:客观风险承受能力和主观风险承受能力。

客观风险承受能力由个人的经济实力和家庭收入决定。投资股票的钱,必须是用于长期投资的钱。三年以内需要用的钱,买房的钱,娶媳妇的钱,小孩上大学的钱等,都不能用来投资股票。不是股票投资不能赚钱,而是你没有资格到股票市场来赚钱,因为你输不起。

主观风险承受能力,则由个人的性格决定。如果一个月的工资收入在股票投资中一天就消失了,你和你的家人能否坦然接受。进入股市以后,如果你每天都惦记着股市的变化,就说明你的股票投资已经超过了主观风险承受能力。在这种情况下,最好退出股市,或者减少投资。

巴菲特说,股票投资的原则有两条:第一条,不要赔钱;第二条,就是记住第一条。巴菲特在股票市场的成功,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不可低估。

股票投资的第二原则,量体裁衣。大家买衣服时,都要试一试,感觉一下衣服是否能显示自己的身份和气质。但是,許多人在买股票时,可能根本没有花时间想一想,做一些市场分析。买一件200元钱的衣服,可能要花一个小时。买一只朋友推荐的股票,花了上万块钱,却只花了5分钟时间。

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高质量的市场研究不是免费的,免费的市场分析可能有误导股民的目的在里面,所以最可靠的市场分析是你自己或者你几个同道朋友的潜心研究。

现在比较流行的研究方法包括从上到下和从下到上两个基本研究方法。从上到下法,先看市场大势,再看行业前景,然后是具体企业盈利和市场竞争情况。反之则为从下到上法。大部分人是结合使用两种方法,从而避免一些失误。

同样的一件衣服,对张三合适,对李四可能就不合适。可能会有人说,衣服有大小,钱没有好坏,只要能赚钱,对谁都合适。这里的区别在于,李四可能是位退休老人,需要股票收入来补充部分日常消费。所以李四需要高分红的蓝筹股,只要每个季度有分红入账,股票是否上涨无所谓。而张三是个年轻人,现在收入很高,目的是在股市有大的斩获,赔点钱无所谓,所以他会喜欢小公司的概念股。

股票投资的悲哀在于,张三的股票大涨时,李四眼红,后悔没有像张三那样赌一把;股票市场大跌时,张三后悔,怎么没有像李四那样投跌幅小的蓝筹股。其实,股票投资的结局在进入股市时就应该基本确定。各人应该坚守自己的投资原则,没有必要用别人的成功来折磨自己。

看好指数基金

股票投资的第三原则,资产分配。分散投资是老话题,但老话题不代表没有价值。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即便你做了各种各样的市场研究,做到了知彼知已,但人不是神,都有认知方面的缺陷。

譬如,你对游轮公司可能很熟悉,把你的钱都投进去,结果发生了沉船事件,你损失惨重。你说这是突发事件,根本没法预测。但也正因为这样的事没法预测才需要分散投资。

有人说,股票市场价格有时是不合理的,但在其市场价格变得合理以前,你可能已经破产。分散投资,是为你可能的失误留下缓冲区。

对大部分人而言,购买指数基金比较合适。有历史资料表明,长期来看,投资回报持续高于股票指数的共同基金不超过10%。现在股市动荡得厉害,所以共同基金经理要取得高于指数基金的回报就更加困难。

如果一定要购买单股去碰碰运气的话,那么最好把主要投资放在指数基金上。要提醒的是,现在市场上有很多期货方面的可交换基金,因为其回报受期货市场上升曲线的影响,不宜作长期投资工具;还有那些两倍和三倍杠杆的基金,因为大量使用期货合同和期权合同,所以其价值随时问贬值很快,也不适宜作长期投资工具。

不能追涨杀跌

股票投资的第四原则,低买高卖。风险管理是为投资服务,不能由于担心风险而放弃投资机会,就像人不能因噎废食一样。有人打趣说,船停在港湾里很安全,但船不是用来停泊在港湾里的。

购买股票大致分为两类人:投资人和投机人。投资人以长期回报为目的,有自己的投资理念和投资纪律。投机人则是短期投资行为,目的是在股票市场动荡中火中取栗,快进快出,以为自己比别人聪明。

巴菲特有一名言,人们去菜市场买菜,价格高时会少买一些,价格低时就会多买一些。但是,人们在购买股票时,行为则刚好相反。同样一只股票,涨10%以后,大家争着去买:跌了10%以后,大家争着去卖。

就单只股票而言,由于特定的原因,跌了以后卖掉是有其合理一面的。但是股票指数则没有必要在大跌以后卖出。相反,大跌以后,才是买入的好机会。

美国的股市,如果坚持在大盘指数跌了10名到20%以后渐进卖入,长久来看,回报会较高。当然,股票大盘暴跌时,总是有坏消息伴随。这种情况下,是否敢于进场,则跟个人的胆识和市场是否已经包含了所有的坏消息有关,没有公理可言,关键是个人的判断。

股票投资的第五原则,承认股票投资也是一门学问。从事任何一种工作,都需要较长时间的知识积累和专业训练。我们上大学,然后上研究生,之后工作,又在工作中学习,最终在工作中得心应手,成为一个合格的工作人员。

可是,許多的人买了两本股票投资方面的书,业余时间念两遍,就自以为对市场有了充分的了解,把好不容易挣来的钱拿到股市中去赌一把,所以结果很可能就是花钱买个教训。

理性地想一想,这样的结局不是可以预期的吗?如果你买了几本外科方面的书,念了几遍以后,就要在家里人身上试试身手,大家肯定说你是疯子。可是,許多人以为去股市赚点钱是理所当然的事,你是否考虑过这里面的逻辑问题。

第7篇:股票投资的主要方法范文

【关键词】股票市场 问题 对策 发展

一、我国股票市场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

1、市场机制不成熟

市场机制不成熟是必然原因。我国没有经过资本主义商品经济阶段,而直接由计划经济进入市场经济市场机制。发展不成熟是计划经济时期遗留的一些制度、做法都不可避免地会对股市这种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自然发展的产物产生不利影响,比如:国民经济市场化程度低,信用基础薄弱,投资主体残缺,机构投资者不足,投资者素质低,股市中介服务水平较低、股市的运行机制设置不合理等都是股市暴涨暴跌的隐患,也让投机者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者有机可乘。

2、上市公司质量普遍不高

上市公司质量普遍不高是直接原因。我国股市是国企融资需求和政府催生的产物,其融资功能受到过分关注导致我国股市的功能定位和股票发行制度不合理,国企为上市而改制筹集资金是其最终目的,改制只是手段,改制后上市的公司经营机制并未发生根本变化,在市场机制下其经营业绩不佳几乎成了必然。另一方面,我国股市退出机制不健全,一直没有确立严格的上市公司摘牌制度,这就造成一些劣质公司的股票仍然上市流通降低了股市的投资价值,破坏了股市信用环境,阻碍了我国股市的进一步发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完整,我国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长期存在报喜不报忧、报虚不报实、避重就轻、故意夸大或隐瞒部分事实等现象,误导投资者,严重违背真实性与完整性的基本要求。由此可见,因披露原则不强引起的选择性披露,是信息披露质量低下的主要特征。 选择性披露主要表现在:关联企业交易、公司财务指标、资金投资去向及利润构成、重要事项等方面的信息披露不够充分、不完整,甚至有些公司借保护商业秘密为由,故意隐瞒公司的重要会计信息。由于披露这些信息的不全面从而导致投资者做出判断偏离,为某些不法市场操纵者提供了更多的机会。有些上市公司由于担心所披露的信息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往往迟迟不披露公司的重大信息,造成投资者由于未及时得到关键信息,不是e过获利机会,就是被套牢而损失惨重。 产生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除了公司主要负责人认识上的偏差外,还因为上市公司在其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着较多的不愿让公众知道的“暗点”,从而对信息披露产生一种害怕和回避心理,进而有意采取选择部分有利于自身的信息对外披露的行为。

二、进我国股票市场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

市场是按照一定规则正常运行的,不规范的股市对我国资本市场和整个经济的发展影响很大。规范是我国股票市场健康发展的前提和条件,从我国股票市场发展的总体趋势上看,应在以下几个方面规范和发展:

第一,政府、社会、投资者要更新观念,重新认识股票市场的地位和作用。股票市场的发展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结果,但在股票市场上参与者管理者中对股票市场的认识还没有上升到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误区。从政府角度上看,股票市场是筹资的重要场所,发展股票市场可以有效地解决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资金不足,因此积极推荐本地区的企业上市,这种认识使得一些企业上市后只是为了圈钱,而不是按现代企业制度对企业产权制度和管理方式进行彻底的改造。因此,政府应把资本资源的优化配置作为证券市场的首要功能,通过上市公司基本面促使资本流入有更大赢利可能的公司。从投资者角度上看,由于股市存在着投机行为,投资者认为股票市场投资就是炒股票,寻找买卖价差,改为应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通过投资企业靠企业发展和资产的增值使自己获得较高的长远收益,另一方面,投资于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并成为真正的股东,享受股东的权力,可以从企业获得应有的红利。从企业角度上看,股票市场的退出机制已经开始实施,随着PT水仙被摘牌和8家PT公司面临着退市风险,市场已经按优胜劣汰的机制重新配置资本资源,靠“圈钱”和包装上市已经成为过眼云烟。因此必须从根本上按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企业的经营机制,提高经营效益,这样才能使企业面对国内同行的竞争乃到国际复杂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第二,改革现行股票发行制度,尽快解决国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问题,逐步实现我国股票市场的统一。我国现行股票发行是核准制,证券管理部门对证券发行公司进行发行价格,国有、民营、合资企业均可以申请发行上市,股票发行价格改革以定价为主向竟价方向发展,逐步让市场决定具体发行价格。另一方面,逐步解决国有股、法人股问题,可以以各种方式,如根据市场容量,继续实行国有股配售减持,引入优先股方式,将国有股转换为优先股,扩大各种投资基金,保险基金在股票市场投资的范围,通过网上交易,协议转让等各种方式扩大法人股流通,降低国有股与法人股比重,增加个人股。

第三,抑制投机行为,积极发展机构投资者,着重培养我国股票市场的坐市商。投机是投资的一种特殊形式。在我国投资渠道狭窄,投资品种单一的情况下,各种社会游资会大量进军证券市场,规范投资理念,不断培育机构投资者也显得逾加重要。证券投资基金便是其中之一。然而目前我国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居多。开放式投资基金试点工作刚刚开始,所以要从我国国情出发,扩大投资基金规模,培育发展以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为主体的机构投资者,如保险基金、养老基金,同时,吸引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对股市的投入,也可以在适当的条件下成立中外合作基金,在此基础上,借鉴盖的经验大力培育我国专家经纪人――做市商。

参考文献:

[1]中国证监会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就稳定和发展股市作出决策.人民日报,1994-7-30.

第8篇:股票投资的主要方法范文

【关键词】投资;风险管理;金融市场

【中图分类号】F275

投资是企业为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经济效益,以自有或I集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等资源,通过各种不同方式,投入生产、流通、服务、金融等领域的各项经济活动。投资一般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间接投资又分为债券投资和股票投资。直接投资是指企业用现金、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直接对其他企业进行的长期投资,主要包括投资创办独资公司、出资与其他企业创办联营合营企业(包括合资、合作、合伙)等。

由于投资者对客观事物认识的局限性,特别是对未来事物预计的不确定性,投资结果与预期效益的背离现象时有发生。既有可能取得较预期更好的效益,也可能低于预期效益,甚至遭受损失,这就是投资风险。由于投资业务在进行过程中,无处无时不存在各种风险,投资企业或经营者,必须正确树立投资的风险意识,强化对投资业务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才能把风险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一、股票投资风险管理

投资目的决定投资的运作,他关系到投资的成败。投资者必须在弄清投资目的的前提下,结合资金的来源,以及自身承受风险的能力一并决策。要避免以借贷款项进行股票投资,对长期股票投资应有专项资金来源,切不能为追逐一时利益而任意以企业生产或经营所需资金投资股票,以防止对企业资金的正常运转产生不良影响而造成财务危机。

股票投资必须了解发行公司生产、经营及经济效益的历史及现状,对公布的财务会计报告所反映的盈利能力、负债情况、净资产变化等重要数据进行认真分析,慎重选择投资对象,防止可能出现的风险。

例1: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股票代码:600515)

1996年原株洲冶炼厂海口公司购买该公司定向法人股21万股,内部职工股2.52万股,共计投资金额68.5万元。1998年3月原株洲冶炼厂海口公司撤销,该股票投资转入株冶,2003年12月债转评估调增该股票投资金额16.15万元,现该股票投资挂在湖南有色株冶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上,投资金额84.66万元。2003年该公司分红(10送0.8股转增5股派0.2元),内部职工股于2003年6月16日上市,2007年4月13日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10股转增4股相当于每股获得1.5375股对价),目前湖南有色株冶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拥有“ST海建”定向法人股33.18万股(21万股×1.58)股东姓名:株洲冶炼厂,内部职工股5.57万股(2.52万股×1.58×1.4)股东姓名梁培臣,股票投资总价值:367万元(38.75万股×9.47元/股)。由于该项投资存在法律瑕疵,处置有一定的难度,公司证券部门和财务部门人员与证券交易所沟通及时办理好相关业务,2013年9月17日公司抓住股票市场机会及时处置海岛建设股票投资,共获得投资收益358.66万元,较好地处置该项投资,规避了投资风险。

例2:西部矿业股票投资(股票代码:601168)

2001年公司投资500万元持有西部矿业股票450万股。2007年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1股配送5股,公司持有2 700万股,2008年公司出售西部矿业股票1 000万股,2013年出售1 700万股,共获得股票处置收益1.69亿元,另外还通过每年分红获得分红投资收益1 626万元。(见表1)

该项投资虽表面上看获利颇丰,深入分析仍可发现不足。西部矿业2007年上市,公司持有该投资股票在一年限售期,一年过后该股每股市价达到过60元,按公允价值计量“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曾达到9亿元以上,运用政策,公司可在5%内适时处置部分股票及时公告即可,用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足或及时归还部分高息贷款,但因种种原因丧失获利机会,值得借鉴。

例3:株百股份股票投资(股票代码:834898)

1997年公司投资株百股份股票100万股180万元,公司已收到累计分红收入达526.4万元。目前通过国泰君安证券公司该公司股票已在新三板市场上市每股市价9.6元,公司持有株百股份股票市值960万元以上。

二、直接投资风险管理

直接投资是指企业用现金、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直接对其他企业进行的投资,主要包括投资创办独资公司、出资与其他企业创办联营合营企业(包括合资、合作、合伙)等。投资按区域划分又分为境内投资和境外投资。不同形势和类别的直接投资有其不同的要求和特点,但与间接投资相比,有其共同的特点:如投资方式灵活、投资对象广泛、投资期长等,这就决定了各类不同投资都具有相同的风险。

例4:1995年株冶为了打通铅锌主产品销往国际市场的通道,参与新加坡有丰私人贸易公司投资,其金额为390.17万元,所占比率27%,现投资款在株冶资产经营公司,其具体的账务形成如下:

1.1995年6月8日列进出口公司货款转投资390.17万元,从“应收账款”转入“长期投资”(69万美元 )。

2.1998年12月收回投资款32.23万元,投资余额357.94万元。

3.2003年12月债转股评估调账(调减投资额75%)减少“长期股权投资”268.46万元。投资余额89.49万元,上述资产已形成事实损失,申请核销。

经与新加坡有丰私人贸易公司对账,对方应欠株冶32.82万美元。1995年投资款69万美元;1998年收回投资款36.18万美元。因株冶进出口公司期货事件以前,大量资金往来业务未入账,此款已付至期货经纪公司补亏。另据该公司反映,该公司还代我方支付了其他期货保证金,冲抵我方的投资款。目前该公司已停止经营活动多年,故此投资款收回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例5:公司认购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100万股,其间 1993年分红10送1.5股,1996年分红10送2股,1997年分红10送3.70922股,10配2.5股。目前公司持股数:100万股×115%×120%×137.0922%=189.19万股

1994年7月根据审计署特派办审计结论调账列长期股权投资――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万元。2003年12月债转股评估调减175.41万元,(依据2002年该公司每股净资产0.13元/股计算)。189.19万股×0.13元/股=24.59万元。

现该股票投资挂在湖南有色株冶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上,投资金额24.59万元。

ST鑫光2000年、2001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显示的净利润为负值,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特别处理”的有关规定,ST鑫光于2002年4月17日开始实行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有色鑫光”变更为“ST鑫光”,股票报价的每日涨跌幅限制为5%。

ST鑫光自2000年~2002年已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显示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交所《关于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03】24号),ST鑫光股票自2003年4月30日起暂停上市。

三、投资决策风险防范

投资决策风险是指由于投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决策思维与决策方法不恰当,致使决策失误,导致决策风险,而给企业带来损失。由于信息的有限性和未来的不确定性,投资决策信息很难达到全面准确,如果决策思维与决策方法不当,或没有对投资项目进行认真的调查、分析和评估,将可能造成决策失误,使企业蒙受损失。为防范投资决策风险,企业在进行投资时,必须按基本投资程序,认真做好项目的可行性分析,进行科学的决策。

四、投资项目经营管理风险防范

经营风险是指由于市场条件和生产技术的变化,而导致投资项目收益减少或发生损失的可能。经营风险属于投机性风险,是一种难以控制的风险。项目投产后若市场条件和生产技术向着有利于投资项目变化,投资项目则可能增加收益;反之,投资项目则可能减少收益或带来损失。管理风险是指由于企业对投资项目管理不善而可能给企业带来的损失。这是一种人为可控风险,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管理则可减少此类风险。

五、投资利率风险管理

对企业的投资业务而言,利率风险主要存在于以借贷款项为资金主要来源的投资项目,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股权投资,以及进行以获取利息为主要目的的债券投资业务。特别是对大型项目投资及境外投资项目,由于投入资金大,利率风险也较大,无论是进行可行性研究或在投资过程中,都应对利率风险给予应有的重视。

下面以株冶投资巴基斯坦杜达铅锌矿为例,分析投资决策风险防范、投资项目经营管理风险防范和投资利率风险管理。

例6:投资巴基斯坦杜达铅锌矿

1.杜达公司概况

2004年11月23日,株冶集团与中冶集团(后于2007年中冶集团将股份转让给中冶集团铜锌有限公司)、湖南黄沙坪铅锌矿合资在巴基斯坦成立中冶集团杜达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开发巴基斯坦杜达铅锌矿。

2.案例分析

在巴基斯坦投资,首先需要考虑其安全和交通问题,同时要考虑中巴文化的差异带来的中方在管理时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再考虑材料采购方面会遇到的交通、通讯的不便利。

在杜达公司成立之前,三家股东已经针对澳大利亚企业遗留的杜达铅锌矿进行了实地考察,同时请中国有色工程研究总院进行了可行性研究,并请相关专家进行会商,共同探讨杜达铅锌矿开采的可执行性。虽然做了这些大量的工作,但在杜达投资过程中,仍因种种问题导致杜达投资由最初四年建成投产成了泡影,且其主要的提升工程混合竖井需要长期建设,给杜达目前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很大的阻碍。当然,这中间有很多的问题值得我们去研究总结,但一个不可忽视的事实是,我们在对国外矿山资源投资时,对其国家的具体国情、人文状况、法律法规和管理模式认识的不够充分、不够细致,对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中方员工安全、巴方员工素质和中巴语言差异等方面的问题分析的不够透彻,其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中巴员工的能力不能充分发挥,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公司发展的潜力。另外,在杜达投资营过程中,除三家股东出资外,需向银行借入大量资金,每年杜达都要支付大量的银行利息,如在2008和2009年杜达都支付了300万美元的利息,这大大增加了杜达的投资成本,也为以后杜达需在盈利后以大量的资金逐步收回成本,增加了对外投资成本收回的风险。

3.对境外投资项目的政策建议

根据例6,走出去企业希望国家有关部门从下面一些方面放宽相关的政策或给予适当的支持。

(1)由于巴基斯坦本地的国内工业相对不是很发达,杜达需要的材料设备大多是从国内进口,其采购成本往往比在国内使用时高出很多。主要体现在运费、港杂费、关税及材料设备的退税问题,希望国家考虑从国内进口材料设备时给予适当的政策扶持。

(2)由于在国外投资需要大量的现金,仅由股东出资会占用企业大量的资金,而由国内银行贷款则能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在贷款和外汇管理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鉴于目前的银行贷款利率普遍偏高,为了增强涉外企业的竞争力,在贷款利率上予以适当的优惠。

(3)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如果没有国家在后面支持,会在具体的投资经营过程中遇到很多实际的困难。如在巴基斯坦,地方政府或私人团体在涉外企业投资的相关地方的势力较大,造成企业在投资的过程中需要花费相当大的人力物力去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同样其他地区的投资企业也会遇到相似的难题。如有政府以适当的方式协调这些方面,将会给企业减轻大量的负担。

主要参考文献:

第9篇:股票投资的主要方法范文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中国股票市场已具有了一定规模,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中国股票市场在成长历程中,所暴露出来的各类也越来越受到关注,其中之一便是对中国股市的过度投机的批判。我们探讨了我国股市过度投机的深层次原因,从上提出解决的途径和,以期能够在实践中有所借鉴。

一、投机对股票市场的作用

投机在牛津词典中的定义是:以获取价差收益为目的而进行的商品、股票等的交易活动。投机只有在未来的价格走势具有不确定性时才会发生。当投机者自以为能够预测未来的价格走势,并要变这种预期为资本收益时,便会进行投机交易。适合投机的主要是在交易所中交易的股票等资产和商品。投机在股票市场中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投机发挥了风险分散和提高市场效率等作用;另一方面,投机也加剧了市场波动和风险。股市是市场经济金钱游戏中最现实、最讲究实效的场所。当投资者自以为能够预测未来的价格趋势,并要变这种预期为资本收益时便会进行投机交易。可以说投机是股市无法回避也是不可能回避的。股市是风险非常集中的地方,在股票市场中,投资人关心的问题只有两个:收益和风险。投资人为追求收益最大化并且回避风险或转嫁风险便会采取投机操作。但同时市场参与者的频繁投机操作往往会引发股市的剧烈波动,继而增加了投资者的心理负担和精神压力,导致他们急于兑现隐约出现的一点点增值收益。这种短线交易的投资行为反过来又加剧了股市的波动,从而形成了一种无休止的恶性循环。

二、中国股市过度投机的表现

投机是所有股票市场的共性。我们认为中国股票市场是过度投机的市场,其依据是:

(一)个别交易日暴涨暴跌体现更为显著。表明,上证指数一年内的波动幅度,通常在700点左右。在美国股市历史上波动最剧烈的1933年和1932年,道琼斯平均指数的波动性也只有50.7%和45.7%,近几十年来很少超过 20%,自20世纪90年代之后更是经常保持在10%以下,过去8年中国股市的波动性为51.1%,要成倍地高于世界主要股市,甚至大大高于新兴市场。

个别交易日也同样在中国股市的表现中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自1996年12月16日开始实行10%的涨跌幅限制之后,股票价格的短期震荡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抑制,但对减缓整个股市波动性的作用仍然相对有限。所有股市都会有最大涨幅日和最大跌幅日,而中国股市的怪异之处在于这些高涨幅日与高跌幅日出现的密集程度和震荡程度。

(二)换手率过高,参与资金多以短炒为主。衡量股市投机性最常用的指针是股市的换手率,即年度交易总额与平均市值总额之比。换手率越高表明股票的平均交易频率越高,也就是股票的持有期越短。有关资料表明,中国股市在过去8年中的平均换手率高达500%以上,10倍于发达股市的平均水平。也就是说每只股票在一年之中被转手交易了5次以上,即每只股票平均持有期只有两个多月。而在其他主要发达股市中,股票的持有期限平均是在两年左右,新加坡与加拿大股市更是长达3年之久。

(三)市场基本上以炒作概念为主,绩优股长期遭受冷落,绩差股鸡犬升天,庄家操纵股价现象严重。中国股票市场存在着上市公司价格与投资价值严重背离的现象,股价与公司业绩之间几乎没有必要的相关性,劣质的股价反而大大高于绩优股的股价。

三、我国股市过度投机的原因

“不做多头,不做空头,只做滑头”,这句古谚从另一侧面折射出我国股市投资者的心理现状。中国股市如此浓重的投机气氛究竟是谁之罪?是什么原因促使市场参与者不约而同、心照不宣地用投机来面对中国股市?

(一)公股流通问题,高悬在市场头上的利剑。我国股市从设计之初,就带有浓重的中国特色,上市公司股本结构分为国家股、法人股、社会公众股,占有2/3比重的国家股、法人股不上市流通。中国股市的流通股比重只有33.2%.由于非流通股数量巨大,一直被视为中国股市的心腹之患,洪水猛兽。政府每一次在国有股减持方面的试探性行为都会在市场掀起轩然大波,引发市场的巨幅下跌。可以说,公股(国有股、法人股)流通问题,已成为目前我国股市最大的系统性风险,是导致我国股市过度投机的根本性原因。

(二)金融工具创新对股市的。在这方面我国股市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是创业板的设立。创业板又称二板,是我国欲借鉴西方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为让那些不符合主板上市条件的中小高企业有一个融资的平台。创业板积极作用得到公认的有以下几点:(1)改善产业结构;(2)强化工业基础;(3)增强就业;(4)提高经济竞争力,鼓励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但不可否认的是创业板的设立必将分流主板市场的资金,可以说是对主板市场的一个沉重打击。二是股指期货的设立。股指期货是以某一股票指数作为标的期货合约,从股票现货衍生出来的金融产品。股指期货具有期货的一般功能,如套期保值、价格发现,可以用来对冲现货股票的风险投机、套利、资产配置等。股指期货的推出,意味着证券市场盈利模式将出现一些变化,即看跌股票也有盈利的可能,从理论上讲,它使股票市场增添了一个平衡力量,把过去的“单边市”演变为“双边市”。它对我国股票市场是个利空,因为市场多了一个做空工具。由于我国股票市场制度尚不完善,客观上需要引进股指期货这个避险工具,但《证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证券交易以现货进行交易”,要推出股指期货,需要修改相应的法规,因此股指期货在近期内无法推出,但对投资者心理及行为的影响是无法消除的。

(三)中国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低下,缺乏成长性,是导致我国股市过度投机的重要原因。股市应该是能够为人们创造财富的,投资本身就应该有两方面的收益,一是上市公司每年分派的红利;一是股价上升带来的资本收益。但我国上市公司充满了收益或盈利偏低的现象,“一年优,二年平,三年差”好像是我国上市公司走不出的怪圈,据统计,沪深股市1992年平均业绩是0.419元,到了 1997年,便降到0.318元,2001年更是跌幅惊人,只有0.136元。公司收益偏低导致市场价位偏高。虽然行政手段、市场传闻和投机心理等因素可能会在短期内左右股市走向,但决定股票价格的根本因素还是公司的盈利增长,也就是说公司的收益盈利最终必然会直接反映在其股票价格上。市盈率与价格股权比的分道扬镳暗示着中国股市目前的病灶既在于公司盈利偏低,也在于股票价位过高,但前者的严重性要远大于后者。因此中国股市的这一特点称为“低盈利公司”或许比“高价位市场”更为准确。

此外,中国股市的股息收益率要显著低于国际普遍水平。在当前全球低利率的经济环境中,美国、欧洲、日本、加拿大等国家的股息率通常会比货币市场基金利率高出1%左右,而中国的股息率只略高于活期存款利率的0.72%,甚至不及三个月短期储蓄利率1.71%的一半。中国股市中的现金股息实际上只具有某种象征性的意义。股民投资的总额是2万亿,回报率只有千分之几,收益竟然大大低于银行储蓄收益,毫无疑问,希望得到财富的股民实际上受到了剥削。在这种环境下,必然导致长线投资的减少,短线投机的增多。据对中原证券新乡营业部100位股民的随机调查,81人选择了投机性的波段炒作,只有19人选择了以购买绩优股或投资基金的长线投资。

(四)政府、监管部门对股市的频繁干预调控,造成的政策性风险,是引发我国股市过度投机的又一原因。从技术上讲,由于移动平均线对股价有助长和助跌作用,再加之在股市中人们容易受环境的而形成盲目跟风的“羊群效应”,往往会导致股指和股价单边非理性走势,此时,为抑制市场风险,就需要政府的“有形之手”对市场实施调控。由于我国股市是新兴资本市场,各种法规、制度还不完善,对股市进行宏观驾驭的经验和技巧还不成熟,十多年来,政府、监管部门对股市调控基本上是“摸着石头过河”或“面多加水,水多加面”,在具体操作中难免左支右绌,捉襟见肘,时常矫枉过正,引发市场的剧烈波动。不仅如此,由于政策行为的巨大强制性,反而加剧了市场的波动,客观上使投机行为更为严重。如果政府对风险的判断产生差异,市场必定会偏离政府调控目标,沿着自身的轨迹运行。

(五)我国股票市场职能定位出现偏差,更多地体现在为国企脱困服务上。在此思想指导下,我国股票市场超常规,10年间,股市扩容到一千多家上市公司,平均每年100余家,堪称世界股市的“大跃进”,此外,每年还有大量的上市公司进行配股、增发,供求失衡。据统计,美国股市扩容到800只股票整整用了100年时间,平均每年8只;香港股市扩容到800只股票,用了33年,平均每年24只。虽然美国每年新股票的发行量与发行额从绝对值上讲要大于,但从相对值上看却恰恰相反。美国平均每年新股票的发行总额仅为股市总值的0.46%,但在中国股市却高达5.82%.在通常情况下,新股发行既能吸纳部分外来资本,也会导致现有股市中资本的流失。但在平衡市或弱市情况下,新股票的过快发行抽离资金的作用要远远大于吸引资金的作用,对股市行情也有较强的抑制作用,从我国投资者患有明显的“恐新症”即可窥见一斑,每当新股发行速度加快,股市必跌无疑。近几年,管理层为控制股市的节奏,更多地依赖对新股发行节奏的控制上,大多数投资者以此来判断管理层对当前股市的态度并做出相应的操作,引起大盘相应的涨跌波动。同时,有关专家认为扩容大跃进,过分强调了股市的融资功能,导致新兴市场阶段过短。可以说这10年除了政府和国有成功地“圈”到了几千亿资金以外,对大多数投资者来说,这个市场几乎没有给他们任何回报。

四、抑制过度投机,引导理性投资

(一)调整股市结构,改变我国现有股市一股独大的局面。调整股市结构起着激活全局的作用,不但将会抑制市场的操纵性与投机性,有利于市场信心的建立,并有助于减轻政府监管的难度和压力,进而促进股市的健康运行和持续发展。我们认为,在坚持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对流通股股东给予充分合理的“补偿”,在补偿的前提下采取多元化的解决思路,解决国有股和法人股。一是实现全流通。就我国股市来说,流通市值仅占总市值的三分之一,由于我国股市还必须不断地做大做强,如果不实行全流通,其结果必然是非流通股的比例越来越高,将来解决的难度越来越大。全流通可以说是中国股市重拾规范发展之路。二是多元化对已有的非流通股进行减持。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和各种方案的不同特点,由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与上市公司共同协商决定采取哪一种具体方案,如配售、回购、缩股和扩股等股权调整方案;存量发行方案;基金方案;股债转换方案以及包括协议转让、拍卖、新建国有股市场等在内的第二市场方案等。在具体实践中定价机制必须统一。以净资产值为基准,再综合考虑企业的盈利能力和行业发展前景等各种因素确定一个权数,用净资产值来乘以这个权数,进而确定减持价格。值得欣慰的是管理层在优化我国股市结构方面也试图有所作为,2002年11月4日,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和国家经贸部联合了《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的国有股和法人股,并对转让中应遵循的原则、外商应符合的条件及报批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此举意味着解除了我国自1995年9月以来实行的“暂不允许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家股和法人股”的政策禁令,意味着暂停了多年的外资并购上市公司得以重新全面启动,意味着我国上市公司的收购兼并在制度上的新突破。

(二)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不可否认,我国政府和监管部门为抑制投机,引导理性投资做了大量的工作,近几年更是不断加大监管力度。我们认为政府、监管部门还应审时度势,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管。

1.完善政府风险防范的制度性功能。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的制度建设虽已粗具规模,但由于市场发育和政府行为的探索性和渐进性特点,政府风险防范仍然存在制度性缺陷,突出表现在:缺乏市场避险机制,退市机制不够完善和投资者保障机制不健全、运行不到位等问题。因此,必须以新的理念,有针对性地强化制度建设,形成完善的市场风险防范新体系。

2.规范并改善证券市场资金供给。防止违规资金人市是防范市场风险的重要环节。违规资金包括违规入市的银行信贷资金、证券公司挪用的客户保证金、证券公司对客户的融资、非法外汇等。这些违规资金对证券市场构成了巨大的风险。在防止违规资金进入股市的同时,还应考虑改善股市资金供给,引入具有高安全性的资金主体。

3.规范市场主体行为。(1)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政府对市场主体风险的防范,应立足于对可能导致市场系统性风险的因素控制。要按市场化原则防范市场风险,通过形式将政府的监管和防范风险政策定型化和程序化,增强政策的稳定性和透明度,以给市场参与主体和投资者风险把握的预见性。(2)加强对证券交易禁止行为,是政府通过法律手段加以防范的核心。我国《刑法》、《证券法》中对此有明确的规定。(3)强化对中介机构监管。政府应制定涉及证券业务的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法人和个人行为准则,提高处罚等级,赋予规范监管检查和处理的相应权力,在法律的框架之下,保证中介机构的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