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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领导,扎实推进“万村审计”工作
自2011、2012年两年开展“万村审计”活动以来,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取得了明显成效。实践证明,“万村审计”是落实农村集体经济“三年一轮审”制度的有效载体,是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规范化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把继续推进“万村审计”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密切部门配合、协调各方联动,配备精干人员、保障工作经费,确保“万村审计”稳步有序推进。
二、突出重点,切实做好村干部换届审计
“万村审计”要服务于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于今年村级组织的换届工作,以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突出重点,全面开展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要积极与当地组织、民政部门沟通协商,认真排查村级组织换届情况,按照每隔两年必审、村干部离任必审、群众必审的“三必审”要求,科学制定审计计划,合理安排审计力量,扎实开展审计工作,确保苗头性问题村得以超前审计、村干部离任村得以及时审计、一般性规范村得以常规审计、确保村级组织换届平稳推进、顺利完成。
三、注重实效,狠抓审计问题整改落实
关键词 内部审计 教育审计 规范管理
随着各级政府对教育事业越来越重视,教育事业得以快速发展,教育规模也随之迅速扩大;另一方面,随着各级政府对教育的投入不断加大,教育部门从过去的清水衙门逐步成为各地的财政资金使用大户,教育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教育工作涉及面广,教育经费支出复杂、量大,如何保证教育资金的安全和发挥其最大使用效益已成为教育审计工作的当务之急。依法开展内部审计,规范教育行政管理,将是我们不断探索的方向。近年来,在教育系统内部出现了个别违规和腐败现象,对整个教育系统的声誉和发展产生了严重的影响。针对这些新问题、新情况,我们应该更新观念,重新审视和定位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一、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的职能和内容
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是指对本系统内直属单位和各中小学校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独立监督、评价的行为。从多年来教育内审工作的实践来看,内部审计工作的根本目的是服务管理,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发展。促进各单位加强管理,加强内部控制和提高经济效益,服务教育事业发展大局,是内部审计工作的基本职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人员承办审计事项,应当严守审计纪律,恪守审计职业道德,做到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并保持严谨、稳健、负责的职业态度。
二、教育内部审计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1.我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普遍存在机构设置缺乏独立性:规定要求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设置单独的内部审计机构,一般单位领导不是很重视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人员一般在财务科指派一名担任,兼职审计工作。
2.内审人员总体素质不高、专业水平较低:内审人员平日一般从事局里会计工作,审计专业知识及实践经验不足,对较大的审计任务不能胜任。
3.内审工作制度不够健全、内控制度薄弱:在教育系统普遍存在根本没有什么内审制度,对中小学校的财务收支审计和校长离任审计凭借的就是平日里会计的经验来查帐。
4.教育审计工作量大、压力重:现在取消了“会计核算中心”改为“国库集中支付”,每个中小学校开始设置会计自己记账,由于学校的会计大都不是专业会计,会计科目运用错误、会计分录编制错误、坐收坐支预算外资金,有隐匿、截留收入违规设置“小金库”等问题。
5.有关部门对审计结果不够重视、利用程度不高:局领导只重视审计任务,对于审计结果及建议没有处理意见或者不采用。
6.审计技术单一、电算化程度不高等问题:对被审单位的凭证及账本都是靠审计人员查看来发现问题的,审核各明细科目列支是否真实;审核人员支出是否超标准、超范围,要求审计人员在根据单位规模进行职业判断的前提下,每个科目都要审到,不能走马观花,泛泛而审。
7.缺乏审计跟踪及整改过程:内审部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不进行跟踪,督促整改纠正和落实,审计报告一出就算审计任务完成。
针对以上问题,我认为首先要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领导要重视和支持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审计力量,逐步形成一支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相对合理的审计人员队伍;加强对内审人员的培训,加快审计人员的知识更新,增强审计人员依法审计的意识,提高了审计工作能力和水平;要将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和审计建议的执行,使审计成果得到更有效的利用;加强内部审计制度建设,把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等其他审计形式结合、把离任审计和任中审计结合起来,进一步丰富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加大了对重大经济决策及效果、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及执行情况的审计力度,通过审计,强化了对教育经济领域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使领导干部更加明确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同时注重改进内部审计技术和方法,积极探索新的审计模式,不断创新审计方式,不断更新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的观念等对策与措施。
内审机构要根据部门工作重点、局领导对内审工作要求、群众举报和公众关注事项、上级部门安排等审计需求,结合自身审计资源、,提出年度审计项目建议,由教育局对项目进行讨论和研究,确定年度审计项目,从科学立项的角度保障项目的有效实施。若缺少这一环节,会出现重审、漏审等,既体现不出内审的成效又浪费了人力、物力、时间等资源。如在我们审计部门,通过确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达到四方面的效果。一是对全区审计项目进行统筹计划管理,有利用中长期规划管理;二是对各方面关注并具有长期性的审计项目做到了年年审;三是对不具有长期性项目做到了五年内审计项目不重复,节约了审计资源;四是扫除了审计盲区,扩大审计监督覆盖面。以达到规范教育系统内部管理,促进和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1]吉林省财政厅.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吉林人民出版社.2007年5月第一次印刷.
20xx年上半年责任审计科在认真完成本科室审计业务工作的同时,积极完成了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本科室主要开展了两项专项审计,第一项是1月10日至15日开展的对徐秋丽等2位支行副行长进行的非现场责任审计;第二项是4月9日至15日协助豫南审计协作区开展的对周伟等13位支行行长和副行长进行的责任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责任审计的实施,为组织部门考察使用干部提供了可靠依据,对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工作存在的问题
1、审计力量与审计任务不相适应,审计质量难保证。在大部分情况下,部分同志因专业水平限制而无法独挡一面的承担审计工作任务,凭经验凭感觉进行审计,把审计检查作为例行公事,走过场,“脚踏西瓜皮,滑到哪里算哪里”。
2、未能更多关注支行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流于形式。审计提出的意见、落实到位的少。
3、工作交叉重复,在不必要的工作上,耗费了大量精力和人力,降低了审计效率。
4、审计成果运用不够。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1、做好对高管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的专项责任审计。进一步深化高管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审计内容,逐步推行任中审计。将审计关口前移,大力推行先审后任、先审后离,克服先离任后审计的现象发生,力戒审计走过场。
2、配合上级行主动开展工作,服从于审计大局。全面实施好上级行安排的授权审计项目;完成好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四、对办事处工作的建议
1、建立评比制度。对全年业务资料进行整理归档,考核总结全年工作时,对全年审计项目进行综合考核,评出年度优秀审计项目和最差审计项目,并奖优罚劣。
关键词:内审 银行业 案件防控
面对全国银行业大要案、恶性案件高发频发的严峻态势,根据国务院领导的的批示精神,监管当局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通知:如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处置三项制度的通知》(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处置工作规程》、《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登记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中国银监会关于修订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定义及案件分类的通知》以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2013年银行业案件防控工作的意见》(银监办发[2013]46号)等,在全国银行业系统开展案件专项治理行动,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落实案防责任,保持高压态势,提高案防工作水平,全力维护银行业稳健运行,并要求要突出现场检查的针对性、时效性,进一步发挥内审稽核的作用。
一、紧跟监管思路,提升内审监督职能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外资银行操作风险和案件防控监管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2]166号)要求:“对操作风险事件和案件易发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加大内审工作力度,切实发挥内审部门在内部控制、操作风险管理和案件防控体系运作情况评估、操作风险管理执行监督方面的作用,增强银行管理操作风险和防控案件的内生动力建设;充分发挥业务管理条线自我防控的作用,强化操作风险和案件风险的事前和事中控制。”
根据监管部门有关案件防控的要求,内审应把案件风险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有针对性地纳入年度审计方案,对操作风险事件和案件易发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加大内审工作力度。内审部门应要求分行收到内部审计报告后,对有关审计发现进行跟进与整改,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内审报告中有关缺失事项的跟进及整改情况,及提供相应的整改证明文件。内审定期检查分支机构时须关注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建立档案监控审计对象对缺失事项的跟进及整改情况。此外,内审部门还应定期整理审计发现,将其中需要分行管理层给予立即关注的审计发现和具有普遍整体性、屡查屡犯和涉及案件防控领域的审计发现发送至相关业务条线负责人,让其安排属下条线部门在全行范围内进行通报及排查,并出具全行范围内的整改意见,强化操作风险和案件风险的事前和事中控制。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的通知 (银监发[2006]51 号)第三条规定:“本指引所称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咨询活动,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审查评价并改善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活动、风险状况、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效果,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发展。”
内审部门在每年对审计对象进行风险评估时充分考虑各领域的风险暴露情况、风险管理水平和风险变化趋势及案件防控的情况,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审计范围与频率;并根据监管机构不时的案情通报、风险提示、监管要求等更新审计程序,藉此推进及带动银行业在案件防控内控方面的不断完善,实现稳健发展。
二、以内审带动内控,进一步发挥内审作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06年颁布《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第十条规定:“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应与其他管理工作紧密结合,把风险管理的各项要求融入企业管理和业务流程中。具备条件的企业可建立风险管理三道防线,即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为第一道防线;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和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为第二道防线;内部审计部门和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为第三道防线。”
作为银行业的第三道防线,对于银行内部的制度、流程在设立或修订阶段,内审部门就应对内部控制提供咨询性建议,参照各种案件防控有关文件,参考文件包括《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防范操作风险三十禁》(“新三十禁”)、《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员工涉及社会融资行为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369号文)、《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落实案件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银监办发[2012]127号文)等,从而促进银行规章制度的内控建设。
在执行内审的过程中应尤为关注与防范“操作风险十三条”有关的内控要求,在相关审计中加强对防范操作风险的规章制度建设的关注,评估制度、流程的完善性和恰当性;在相关审计中加强评估有关业务权限的执行情况,以及评估是否存在超权限的情况,防止权力滥用和监督缺位,并且加强审计方法的多样性,包括调阅视频、访谈、抽查凭证、要求岗位人员回答检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内审作用。
三、加强对高案件风险领域审计的力度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外资银行操作风险和案件防控监管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2]166号)要求,内审部门应定期检查评估分支机构的操作风险管理及案件防控体系运作情况,以及监管规定落实情况,重点对高风险网点、高风险业务、高风险环节、高风险岗位进行审计监督,并及时向董事会和属地银监局报告。
内审部门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时,应将案件防控作为关注重点,并在风险评估时考虑各领域案件防控的情况,从而确定审计范围与频率。对于高案件风险领域,包括高案件风险分支机构、业务环节、岗位人员,内审部门应加强审计力度,例如,对重点防控领域,如现金、重要空白凭证和安防设施的突击性检查,安排对各分支机构执行至少每年一次的审计频率;对于分支机构中的高风险网点如异地支行,内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审计力度,年度内对所有异地支行进行至少一次支行全面审计,对包括分行行长、支行行长在内的重要岗位均执行离任审计,对轮岗及强制休假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等,切实加强对高案件风险领域审计的力度,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向董事会和属地银监局报告。
四、加强对员工行为的监督检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外资银行操作风险和案件防控监管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2]166号)要求:“应实现员工行为管理与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和操作风险管理的有机结合,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将员工入职前背景考察、道德操守、八小时内外行为规范等要素纳入人力资源、操作风险管理、内审监督范畴。”
因此,内审部门应将员工入职前背景考察、道德操守、八小时内外行为规范等要素纳入有关内审范畴,并且应建立分支机构操作风险和案件防控状况的定期评估制度,提升对营业网点、风险易发业务和环节、重要岗位风险控制制度有效性和执行规范性的要求,全面加强对分支行管理层的监督和制约,管理人员在同一分支行连续担任负责人最长不超过3年,离岗或轮岗时需实施离任审计,加强对员工行为的监督检查。
五、建立和完善独立的内审组织体系和规章制度,加强内部审计资源的配备及工作队伍素质建设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06年颁布《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指引第五十条规定:“企业应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责应符合《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8号)的有关规定。内部审计部门在风险管理方面,主要负责研究提出全面风险管理监督评价体系,制定监督评价相关制度,开展监督与评价,出具监督评价审计报告。”
银行应建立完备的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的目标、职责、授权范围、操作规程、报告路线、内审人员的聘任和解聘、任职资格和配备、工作考核、后续培训、风险评估与评级、范围与频率、审计方式、回避机制、复议制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跟进等都作出明确规定 ,应提交审核委员会审议,并经董事会批准生效,不断完善内审体制。
按照《关于加强上海外资法人银行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内部审计人员的数量应配足于正式员工总数的1%。此外,在培训方面,内审人员每年应在审计、法规、风险管理等方面参加培训,其中亦应加强对于操作风险和案件防控方面的关注,鼓励内审人员多参加内部培训及外部举办的有助内审人员加强业务知识、提高审计能力的各类培训,藉此不断提高审计队伍的业务素质。
参考文献:
关键词:贸易公司;海外子公司;内部审计
作为一般贸易公司,在海外的子公司,也是以一般贸易公司形式运营,业务相对简单明了,那么在贸易型公司的子公司中,内部审计主要划分为哪几类呢?依据审计的目的基本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类:首先,为管控日常运营风险,应定期对海外子公司的日常业务流程进行审计,可称之为“内部流程审计”;其次,对于海外子公司的关键岗位变动,需进行“离任审计”,主要包括子公司的第一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等关键岗位;再次,根据对新市场开发的需要,应进行尽职调查的审计;针对海外特殊事项,为规避运营风险,还需要进行特殊事项审计等。
一、内部流程审计
对于海外子公司应每年就其在日常财务管理流程的严谨性及科学性进行梳理,并对海外子公司本身财务制度的全面性,科学性及执行总部下发各项管理制度的严格性进行监督及管理,这就要求总部每年均需派遣相关人员对海外子公司进行内部流程审计,一般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一)下发内部审计通知书,告知被审计单位审计日期、审计范围并要求被审计单位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二)根据初步了解,编制内部审计实施计划,罗列重要事项与问题。(三)进行现场审计,与相关人员面谈,了解子公司负责人对业务熟悉度及对子公司管理的整体规划。或远程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进行访谈。(四)现场巡视,诸如:办公场所、仓库等作业现场,使审计人员取得初步的直观了解,可以为后续工作提供帮助。(五)索取反映财务收支及有关经营管理活动的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被审计单位应及时提供并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责,对所提出的问题及重大事项提供说明和相关资料,实地审计结束时,审计人员应归还所索取的资料。(六)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应当取得充分、相关和可靠的审计证据,作为审计结论和建议的依据。可以采用下列方法获取审计证据:1.审阅复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各项管理制度和其他与审计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2.抽查盘点被审计单位现金、存货等各种实物资产;3.实地察看被审计单位的经营场所、实物资产和有关业务活动;4.了解被审计单位各项业务流程,分析其合理性,并执行“穿行测试”;5.为印证被审计单位会计记录所载事项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询问;6.复核被审计单位原始凭证及会计记录中的数据;7.分析被审计单位重要的比率或趋势。8.将审计过程、审计证据、审计判断等记录于书面底稿中。(七)对上次内部审计问题点进行复核,追踪整改情况。(八)实地工作终结,应与被审计单位沟通,主要内容包括审计概况、审计结论、审计建议等重要问题,与被审计单位达成共识,初步形成问题的改进方案。
二、内部关键岗位离任审计
内部关键岗位在离职时,尤其作为海外子公司的主要管理岗位在离职时,总部应派遣权威的审计人员对其在职期间的履职情况进行审计,就其在履职期间是否存在重大违规违纪行为、是否存在重大营私舞弊行为、是否对关键工作内容进行交接等内容进行审计,主要可采取以下步骤:(一)了解审计目的:任职人的离职背景(正常离任审计、违纪离任审计、其他非正常原因)以及基本任职情况,结合不同背景和离职原因,制定相应审计策略及审计侧重点。取得职位说明书,了解职位工作目标与职责。(二)根据初步了解,编制内审实施计划,罗列重要事项与问题。(三)与相关人员访谈,审核任职者的职责履行情况或者远程通过电话、视频等设施进行访谈。(四)查阅相关业务资料、财务资料,审核任职期间公司或经办项目的财务状况,落实取得业绩、披露存在问题、明确责任。包括业绩目标的实现情况、所管辖事务的开支状况、公司资产负债状况、盈利或亏损状况以及项目效益状况、所签订的重要合同及其财务结果等。(五)与相关人员访谈、查阅业务记录,审核任职期间的管理状况包括部门或单位的组织结构建设、管理系统建设及其实施情况;人员结构、知识结构与职责的匹配性、组织系统的通畅性和效率性;管理风格是否符合发展需求;团队的信任机制是否正常等等。(六)任职期间风险状况审核包括管理不善或涉及违规操作导致公司存在风险或面临罚款,如项目失败风险、管理不力或违规操作涉及国家、行业法规风险、业务的法律漏洞或其他条款导致公司损失风险、管理控制风险等等。(七)未决事项审核包括尚未执行完的合同、尚未结束的项目、财务事宜、技术事宜或法律事宜等等。(八)其他事项,如可能涉及的舞弊问题等等。
三、内部专项审计
内部专项审计是针对财务强相关的、在内部管理出现漏洞的事项,需要专业审计部门或者财务人员对此事项进行审计,调查出现漏洞的原因及相应的责任人并最终出具处理意见。主要应由以下几个步骤:(一)制定审计调查方案,编写审计计划。(二)审计部门应根据专项审计调查事项的大小和工作难易程度及要求,指派能足够胜任该项工作的人员,或组成调查组,确定调查组组长,实行组长负责制,明确责权(三)进行现场调查,与相关人员访谈、翻阅相关资料。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描述,并提出改进建议。(四)完成现场审计后,编写审计报告。(五)审计报告内容应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就报告中所列的问题和情况作进一步核实(六)审计报告逐层上报上级领导审阅,涉及被审计单位相关负责人经济责任的应将审计报告同时送交人力资源部,由其出具相应的惩处措施。
四、内部审计报告的撰写基本要求
内审人员完成现场审计后,应撰写内部审计报告。(一)内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标题正文撰写人报告日期(二)内审报告的正文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审计调整:针对会计核算中的主要问题提出的调整意见,并重述被审计单位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2.审计结论:对被审计单位在制度建设、财务管理、业务流程、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作出评价,并对影响企业经营的重大事项、相关风险予以揭示。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重大违规违纪行为需单独列示,并详细描述问题及可能带来的损失及风险,明确整改期限及相关责任人。3.审计建议:针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五、结束语
一、实行计划管理,强化源头控制
当前,县级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相当繁重,部分县(区)审计机关已达到年度审计项目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计力量不足、审计任务过重、审计任务不均衡和计划性亟待加强等问题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和效能的发挥。为破解这一难题,该县按照“突出重点,保证质量”的要求,前置监督关口,合理选择审计对象,科学制定经济责任审计计划,逐步加大监督和防范效果更明显的任中审计项目安排,在工作源头上解决了审计任务不均衡问题。据统计,2005年县乡换届以来,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96个,占年度计划的56%,年人均审计1.5个,查纠违规资金2.3亿元,经济责任审计呈现出服务干部监督管理需求和兼顾审计资源的特点,成效突出。
为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该县充分发挥经济责任联席会议的作用,由其牵头制定年度计划,提高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安排的严密性、严肃性和可行性。联席会议规定领导干部经济审计实行“逢离必审”、“任中抽审”,明确了四类必审对象,即: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中经县委确定,拟调整或已决定调整的干部;任期已达届中或届满的领导干部;群众反映或组织掌握有关问题线索需要审计的干部;需上报上级表彰、奖励的领导干部。按照四种必审对象的要求,在安排年度经济责任审计任务时,有选择地对四类干部进行重点监督:一是任职时间较长而近期又未实施过审计的领导干部;二是掌管资金较多或在重要部门任职的领导干部;三是以前审计发现问题较多的领导干部;四是临近退居二线的领导干部。审计对象确定后,编入全局年度计划,根据自身工作实际提请组织部门委托。考虑审计对象多、覆盖面大的实际,该局在安排其他专业审计任务时,积极做好与经济责任审计衔接工作,实行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财政决算审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投资审计及专项资金审计相结合的“捆绑审计”,做到一次审计,满足多种需要;在审计时限上,采取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任中审计相结合的方法,领导干部离任前,原则上审计全部任期,已进行年度审计的,只审未审年度,对审计发现重大问题的,进行追朔审计。通过源头控制审计项目安排,整合了现有审计资源,有效避免了重复审计和项目打架现象,提高了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和成效。
二、强化组织实施,突出审计重点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涉及的领域宽、政策性强,必须在全面审计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因此审计机关要统筹安排各项工作,抓好现场审计。该县通过多年实践,摸索出“力量上统一匹配,时间上统一步骤,审计上统一内容,处理上统一标准,结果上统一使用”的经济责任审计一体化审计模式,审计质量、工作效率、结论落实工作得到同步提高。
“磨刀不误砍柴功”,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前,都组织周密详尽的审前调查,并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编制实施方案,力求做到五个明确,即明确审计目标、内容、重点、分工和步骤,在审计力量上不搞平均分派,坚持审计力量和审计重点相匹配。在审计内容上突出八个重点,做到八查八看:一是查任期内年度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看有无偷漏税金现象;二是查任职初期和离任时的家底,看国有资产增减情况;三是查任期内财政财务收支是否真实、合规、合法,看有无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四是查任期内国有资产的管理情况,看有无损失浪费问题;五是查任期内债权债务是否真实,看有无虚报漏记问题;六是查任期内农民负担是否合规合法,看有无乱加码、乱集资、乱收费、乱罚款等加重农民负担问题;七是查任期内配发的办公用品、通讯设备是否清理移交,看有无转移、藏匿问题;八是查任期内执行廉政纪律和党的方针政策情况,看决策有无失误,有否给党和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有无贪污受贿问题等。围绕审计内容,重点抓好内部控制测评、货币资金盘库、工作底稿编制和审计资料复核四个环节,同时做做四个结合,即查人与查事结合,由事及人,分清界定领导干部所承担的责任;查帐与调查结合,丰富审计内容,确保审计结论客观公正;与常规审审计方法计结合,借鉴以前审计结果,提高工作效率;与发现案件结合,充分发挥审计在经济领域的惩处作用。在审计方法上,不拘形式,根据审计内容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适当的审计方式、方法,如财务帐目审计与实物盘点核对、座谈、走访调查、受理举报、调阅有关资料等方式相结合,全面细致地审清查透每一个审计事项。
为规范审计报告内容和格式,该局制定了县直部门、乡镇党委政府、国有企业三个报告模版,将审计范围内容、问题处理标准予以列示,指导审计操作,方便报告撰写;同时强化综合分析,实行审计组、科室、局业务会议三级综合分析汇报制,坚持从制度、宏观上提出解决和预防的建议、意见,为组织等有关部门利用审计成果提供可靠数据和依据。2005年以来,提交综合报告、专题审计信息142篇次,县领导批转96篇,县委、县政府根据审计建议,出台了关于规范政府非税收入、业务招待费列支报销、政府项目投资管理等办法8项,促进了全县财政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强化协作联动,加大工作力度
关键词:内部审计;审计项目;三大法宝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5月3日
一、引言
内部审计作为企业的监督管理机构,应真正具备其增值服务功能。企业开展内部审计不应将如何管好企业作为第一要务,而应先管好内审工作。内部审计管理的关键在于内部审计项目管理。如同企业生产管理过程――“计划”、“生产”再到“销售”,产品真正为企业带来利润必须具备设计创新性、品种的差异性和质量可靠性。受企业生产过程管理的启发,笔者在探索内审项目管理新思路中总结了项目管理的三个方面:三大法宝、项目实施时间、双层面审计整改相互补充。
二、内部审计项目管理对内审工作的重要性
内审工作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完成内部审计项目质量上。内审项目管理三个重要环节动作的精准到位不仅是对审计项目质量的保证,更是对审计工作的保证。同产品生产过程管理类似,内审项目管理可分为六个环节:确立项目计划、开展现场审计、撰写审计报告、下发审计意见、跟踪整改落实、再次反馈整改。
三、内部审计项目管理的三大法宝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现代企业内审工作更应该认清形势,更新思路,探索适应内部审计欲有所位必先有所为,欲有所为必先利其器的新思路,将内审项目管理作为内审工作质量提升的重要武器。为此,内审项目管理应从三方面入手:项目的计划部署、项目的选择和项目质量控制。
(一)内部审计项目管理法宝之一――针对性的计划部署。内部审计具有监督职责,企业需要什么样的管理,内部审计就应把监督这把仞剑指向哪里。审计工作要真正做到有的放矢,应按管理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详细布置项目开展数量,确定项目类型,规划项目开展时间,明确项目最终效果。
(二)内部审计项目管理法宝之二――多管齐下的项目选择。企业年度审计项目选择的核心思想包括三点:1、将实施传统审计作为内审项目选择的必须,是审计工作的基础;2、将开展管理审计作为企业内部管理的要求,是审计工作的趋势;3、将探索创新项目作为内审工作的亮点,是内审工作向前推进的体现。
内部审计项目选择时应该坚持审计项目有为有位的观念,以提升审计价值为终极目标,谨慎选择项目。在坚持传统审计项目推进的同时重点从以下几类项目开展工作:1、增加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坚持三年审计全面覆盖原则,将事后审计向前推进,避免离任再审带来的重大潜在经济风险,充分发挥审计监督检查的作用;2、针对管理需要,开展适当层面、合理范围的管理审计。如,针对某部门的新产品研发基金管理,从制度设计的健全性与执行的有效性、账务核算的真实准确性、预期与实际经济效益差异分析等方面入手开展管理审计,改进新产品研发基金的管理水平;3、配合内控与风险管理工作的推进,实施风险防范审计,在充分了解审计内部环境的基础上,选择高风险事件开展风险防范审计。如,为强化资金安全,对现有资金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梳理,以加强单位资金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为目标,开展风险防范审计,使内部审计工作与风险管理相融合,保证战略目标的实现。
(三)内部审计项目管理法宝之三――拧紧审计项目质量控制阀。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应贯穿于审计项目全过程,它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关系到审计价值的实现。过硬的项目质量控制应做到三先三后:1、调查在先方案在后。高质量的审计项目应建立在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基础上。包括了解单位机构设置、所有权形式、财务状况、经营情况、投资情况、筹资情况、制度建设等等,切忌无调查就急于制订方案的做法;2、取证在先结论在后。审中阶段审计证据的取得、底稿的记录应客观规范,做到在保持职业怀疑态度的基础上未获得证据的事项和提出问题的事项不表态,确保所有审计结论均是在充分获取审计证据的基础上形成;3、制度在先执行在后。审计机构应建立适应本单位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明确项目质量控制责任人,质量控制复核程序、内容,在审计人员思想上树立质量至上的观念,并将质量控制落实到工作开展上。
四、审计项目管理应注重项目实施时间,必要时将审计关口前移,开展全过程审计
传统的内部审计通常是静态的事后工作,如财务收支审计、离任审计、经营业绩审计等。全过程审计则可以将审计工作转为动静相结合的工作,实现过程跟踪,实时监督。这类审计项目在对象选择上多是建设周期长、投资规模大、投资回收期长、投资回报备受关注或者无投资回报与职工利益息息相关的大型建设项目。这类项目的审计应从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三方面入手,重点应沿着项目“决策――投入――管理――产出”过程检查制度贯彻执行有效性、决策审批流程的完整性、资金使用的真实性、项目合同的风险性等。
五、实施双层面的跟踪整改审计
内部审计项目管理实施的跟踪整改包括两个层次:一是个别层面的跟踪整改。按审计整改意见书要求及时对单一项目检查整改落实情况;二是整体层面的整改管理审计。对单位内部一定年限所有类型开展的审计项目重新检查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和实际整改情况及后续同类问题的再次出现进行原因分析,开展问题整改管理审计。个别层面的跟踪整改主要包括:根据发现问题下发审计整改意见、被审计单位提交整改情况报告、审计部门跟踪检查。整体层面的整改管理审计主要实行三结合方式:1、总结上报与抽查相结合。由被审计对象上报整改材料,审计部门抽查整改情况;2、奖惩与督办相结合。对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组织重点督办,由内部审计部门建立审计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奖惩办法,强化处理处罚力度,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处于经济处罚,对责任领导处于行政处罚;3、汇总分析与经验推广相结合。对所有项目整改执行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分析,起草整改汇总报告,对所涉及的项目注重综合考虑,对整改调查中发现的同一被审计对象不同审计项目屡提屡犯的问题分析问题成因,提出审计建议,总结整改经验,及时应用推广。
总之,内部审计项目管理作为内部审计工作的一个关键环节,对保证审计监督职能提供有力武器。本文所探讨的加强内部审计项目管理的三个方面仅是内部审计项目管理体系构成的一个部分,真正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还应该包括诸如项目范围确定、项目人员分配、项目成本考虑以及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更多、更全面的细节管理。
主要参考文献:
[1]赵赞华,张学武,陈洪.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策略.财会通讯,2014.624.
近年来,党和国家对教育的投入不断增加,2012年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初步测算为2.2万亿元,首次实现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教育部将2013年定为“经费管理年”,教育经费监管的任务十分突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以规范经济行为、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职责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有利于推进高等教育经费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有利于建立健全高等教育经费绩效评估体系和高校经济活动风险预警机制,是推动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二、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发展历程
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是党和国家执政兴国的一项创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监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际上尚无先例。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发展史,就是一部创新史,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不成熟到逐步完善的过程。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与国家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发展同步,大体经历了尝试探索、逐步推广和深化发展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尝试探索时期(20世纪80年代后期到1999年)。这一时期高校审计经历了创业打基础、发展上水平、曲折再发展的过程,经济责任审计主要以校办企业厂长(经理)离任审计为核心,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尝试和初步探索,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奠定了基础。第二阶段是逐步推广时期(1999年至2006年)。2000年,教育部按照两个《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印发了《教育部关于做好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2004年,为贯彻审计署颁布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教育部第17号令颁布了修订后的《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此外,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先后制定了《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20个具体准则以及两个实务指南。一系列制度的完善,有力地推动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这一时期高校处级干部、下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广泛开展,有的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还把审计对象扩大到局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成为高校审计新的重点和亮点。第三阶段是深化发展时期(2006年至今)。2006年2月,经济责任审计正式写入审计法。2007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交接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高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意见》。2009年,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印发《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2011年,教育部为贯彻落实《规定》,印发《教育部关于做好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经济责任审计逐步走向法制化轨道。这一时期,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在制度机制、技术方法、效果效能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
三、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一)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的主要经验经过十几年的努力和探索,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已成为高校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总结工作开展较好的高校的经验,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高校领导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高度重视目前,大部分高校领导已充分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在提高高校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审阅审计报告,并作出重要批示。在高校有关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经济责任审计环境不断改善,审计机构和队伍建设逐步完善,审计经费得到保障,这为审计人员独立、客观地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奠定了基础。2.组织协调到位,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联席会议研究制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监督检查、交流通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纪检、组织、审计、监察、人事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组成,各部门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整体推进。3.制度健全,程序规范高校按照中央和教育部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完善学校经济责任审计操作办法等相关制度。实施审计时严格按照审前调查、编制审计方案、送达审计通知书、现场实施审计、起草审计报告并征求审计意见、出具审计结果报告等文书、推进审计整改以及审计回访等程序,并组织召开审计进点会、审计意见反馈会等,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的规范性和影响力。
(二)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虽然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以及社会各界对审计工作关注度越来越高,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发展还很不平衡从全国层面讲,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发展很不平衡。与开展较好的高校相比,有些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基础薄弱,有的因为各种原因还未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的因审计力量有限等原因,审计覆盖面不够;有的相关职能部门未介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或介入力度不够;有的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仍然停留在财务收支审计层面,审计质量不高。这些都严重制约了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整体发展。2.经济责任审计整改还不到位落实审计整改的各项措施是有效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功能、体现审计效果的重要环节。目前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存在就事论事多、账面调整多、承诺整改多、相互警示少的“三多一少”现象。有的对审计整改工作重视不够,审计整改责任、时限、措施不明确,未建立审计整改联动机制、跟踪回访机制等,造成审计建议未能得到有效落实;有的对审计发现问题分析不够深入,仅对表面现象进行整改,未能举一反三从体制、机制层面建立长效机制,屡审屡犯情况严重;有的存在避重就轻、敷衍了事、故意拖延的现象,或者主观上有意识地进行“选择性整改”,对自身有利的,就积极整改,而对影响自身利益的,则消极对待。审计整改不到位,严重影响了审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3.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还不理想经济责任审计以客观事实为准绳,通过审计查证对领导干部是否履行或是否正确履行经济责任作出评价和判断,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后续管理等提供了依据,理应成为干部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手段。但是,目前高校普遍存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不充分、审计成果转化滞后的现象,很多高校都是“先离后审”“、先任后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学校选人、用人机制相脱节,前任领导和现任领导责任界定不清,问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难以落实,造成审计流于形式。另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还处于探索阶段,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还未能有效结合,广大党员、干部的知情权还未能得到充分尊重,审计结果运用还局限在较小范围。4.经济责任审计机构队伍建设还不完善随着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的不断增加,教育教学规模日益扩大,教育经济活动更加复杂,经济责任审计任务与审计资源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目前,有些高校还未独立设置内审机构,有的虽然有内审机构,但人员专业结构较单一,未能建立一支拥有财务、审计、工程、计算机等多学科专业背景以及年龄结构梯次合理的审计队伍,造成审计力量无法满足大批领导干部因调任、转任、转岗、免职、退休、辞职等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审计覆盖面、审计质量和审计效率都受到制约。
四、深化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几点建议
随着《规定》的颁布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高校应以此为契机,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拓展范围,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按照《规定》的要求,当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涵盖了从乡镇级到省部级的所有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这要求高校进一步扩展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力争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规定》第五条是关于审计依据以及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两种审计方式的规定,高校应进一步扩大任中审计的覆盖面,前移监督关口,增强审计的实效性。
(二)明确管理权限,加强协调沟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确定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原则是依照干部管理权限,而不是按照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固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因此,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遵循“谁任命,谁审计”的原则,组织部门等相关部门要更多地支持并参与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特别是尚未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的高校,要尽快建立并使之运转起来;已经建立的,要改进和完善领导方式,进一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和沟通协调。
(三)落实审计整改,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成效“审计不整改,就等于没有审计”,高校应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切实增强审计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确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部门现任主要负责人为审计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定审计整改时间表、积极落实整改具体措施,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将经济责任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列入干部年度考核测评范围,加大问责力度,切实提高整改的质量和效果。
(四)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审计结果运用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环节,高校应结合学校干部管理和监督需要,创新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干部选拔任用有效衔接的体制机制,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作为领导干部工作交接的重要内容,避免家底不清、责任不明以及“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同时,要进一步扩大审计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逐步探索和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
(五)铸牢基础,加强经济责任审计队伍建设经济责任审计涉及面广,对审计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有较高要求。高校不仅要配备传统审计需要的会计、财经、法律等方面的人才,还要引进具备公共管理学、统计学、运筹学、工程技术、信息技术等其他学科的专业人员,促进审计人才队伍专业构成多元化。要通过培训等方式,扩展审计人员知识范围,提高审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计算机审计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及宏观思维能力,改善审计人员整体素质。要优化审计人员配置,有效利用第三方审计以及外聘专家的力量,提高绩效审计的效率和质量。
在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实施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新形势下,市委、市政府在这里召开全市审计工作会议,对于进一步明确新时期审计工作思路,开创全市审计工作新局面,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过去的一年,是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史上取得突出成就的一年,是本溪老工业基地振兴迈出坚实步伐的一年,也是审计工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一年。一年来,我市审计战线的全体同志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审计监督,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加快经济发展、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取得了显著成绩。实践证明,我市的广大审计干部是一支讲大局、讲政治、讲纪律的优良队伍,是一支敢于攻坚、无私无畏、坚强有力、善打硬仗的队伍,市政府对审计机关的工作是满意的。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全市审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对你们在工作中所取得的优异成绩表示热烈的祝贺!
刚才XX局长对2004年的审计工作做了全面的总结,对今年审计工作做了安排部署,这些意见我完全赞同,希望大家会后认真贯彻落实,努力推进各项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下面,我再讲四点意见。
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搞好审计监督工作
今年是加快XX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实现“十五”计划、衔接“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围绕XX老工业基地振兴这一中心工作,全市审计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努力找准审计监督与改革发展的最佳结合点和切入点,开拓审计新领域,探索审计新方法,不断开创审计工作的新局面。
一是要着眼发展,找准位置。审计工作必须紧跟时代步伐,符合发展节拍,才能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维护经济秩序、打击经济犯罪、惩治腐败和对权力加强制约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因此,必须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高度关注经济体制、政策、制度以及经济运行结构和质量等方面的变化,注重研究政府宏观决策和经济发展态势,做到不仅仅埋头于具体项目,更善于从宏观的角度去研究分析问题,努力提高审计成果的层次和水平,从而在监督中体现服务,寓服务于监督之中,在更高层次上为社会和经济发展服务。
二是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牢固树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来开展审计工作的理念,坚持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把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作为审计监督的重中之重。在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的同时,密切关注经济发展各项措施的实施情况,关注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关注涉及群众利益问题的落实情况,以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三是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审计工作每年的任务都十分繁重,这就有一个突出重点、抓住要害的问题。要把事关全局的突出问题和经济运行的重点环节作为工作重点,突出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部门、重点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现阶段,审计工作要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对“三乱”治理、工程采购和项目的招投标、国有土地审批等方面的审计监督;要围绕经济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重大违法违纪案件进行审计监督,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要围绕重点城市建设项目,如采煤沉陷区治理和棚户区改造等重大项目进行审计监督;要围绕财政体制改革,加强开展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等方面的审计监督,以及对财政资金尤其是财政支出的监督,为建立“透明财政”、“阳光财政”服务;要围绕国有企业转制工作,加强对资产运营处置权的监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围绕解决“三农”问题,突出加强对农业资金,特别是农业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要围绕建设和谐社会,加强对社会保障各项资金,以及扶贫资金、救灾资金、粮食补助资金等涉及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资金的审计。通过卓有成效的审计监督,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公共财政框架体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科学决策程序和机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逐步形成一整套完善的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进一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经济责任审计是推进依法行政、加强领导干部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也是审计机关的重要任务。2001年以来,我市共对80名市管领导干部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是显著的,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今年,审计机关要本着“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原则,继续不断探索经济责任审计的新方法、新路子,开展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一方面,各级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要认识到审计机关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对此给予高度重视,做到经常主动过问,定期听取情况,对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帮助审计部门解决工作遇到的实际问题。另一方面,审计部门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认真听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意见,主动请示汇报,不能单打独斗,我行我素。
二是要搞好协调配合。经济责任审计涉及审计、纪检、组织等几个部门,为此市里成立了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负责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该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定期召集相关部门研究工作,合理确定审计项目,与审计部门一起搞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三是要保证审计质量。首先要做到严谨细致。目前在经济领域违规的问题比较普遍,有的甚至还很严重,截留、挪用、坐支的问题屡禁不止。个别单位和部门的领导胆子很大,什么钱都敢花。而政府采购、集中支付等推行起来阻力却很大。因此,审计部门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时,要认真细致地进行调查,每一项审计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一经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及时进行处理。其次要做到实事求是。经济责任审计涉及对干部的评价和处理,因此一定要依法审计,规范操作,实事求是,慎重处理,为正确评价和使用干部提供重要依据。
四是要利用好审计成果。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环节和有效措施,有利于组织人事部门多角度、多方面、全方位地考核了解干部的德能勤绩。各单位、各部门要把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作为促进本单位、本部门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坚持任中和离任审计相结合,逢离任必审计、先审计后离任。同时,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利用好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做到用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来全面考核评价干部、任用干部,使经济责任审计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组织人事等部门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和使用的重要手段,成为全面考核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重要依据,成为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职务腐败的重要措施。
三、进一步加强审计法制建设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依法审计能力和水平
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要求我们各级政府必须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实施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步伐。对审计机关而言,依法行政就是依法审计。因此,全体审计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依法审计观念,不断提高依法审计能力和水平,以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推动审计事业健康发展。
第一,要加强审计法制建设。目前,审计署重新修订的《审计法》即将出台,国务院重新制定颁布了《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省政府出台了《辽宁省严格执行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结论追究财经违法行为责任的暂行规定》,我市的《审计监督条例》也正在积极进行调研和论证。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促进被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的单位认真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依法审计的严肃性,我市于2004年成立了治理违反财经法纪问题联席会,这些都为我们实施依法审计提供了有力保障。全市审计部门一定要抓住审计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完善的有利契机,加快推进审计机关法制建设步伐,为审计工作创造更为有利的法制环境。
第二,要坚持依法审计和处理。一是要把审计问题搞准,事实搞清楚,这是依法审计的前提。尤其是对处理处罚事项,必须做到证据确凿,依据充分,处理恰当,让被审对象心服口服。二是处理要坚决。在事实清楚的前提下,依照法律法规,该纠正的纠正,该通报的通报,该罚款的罚款,该没收的没收;对问题重大、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违纪政纪的,要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有犯罪嫌疑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绝不姑息迁就。只有这样才能震慑违法违纪行为,防止和杜绝屡查屡犯的问题。
第三,要切实抓好审计队伍建设。审计队伍建设是审计工作的基础和保证。各级政府要重视审计干部队伍建设,帮助审计部门严把进人关,把审计业务能力强、想干事、会干事、能干成事的同志充实到审计队伍中来,并通过交流、选拔等方式,把优秀的审计干部选调到合适的工作岗位上锻炼,充分调动审计机关的积极性。同时,各级审计机关要加强自身的政治建设、法制建设和专业知识培训,更新知识,提高水平,多培养一些多层次、创新型的审计人才,为审计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四、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切实推进审计事业实现新发展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审计监督工作越来越重要。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审计工作,切实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审计工作,认真研究审计部门在审计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和改进,确保审计工作取得实效,确保审计成果得到充分应用。
第一,要强化领导,为审计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审计工作,切实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从维护法律尊严、推进依法治市的高度,一如既往地重视、关心、支持审计工作,充分尊重和配合审计监督,态度鲜明地全力支持审计机关依法独立履行监督职责,关键时候特别是审计执法遇到阻力时,要站出来为他们讲话,给他们撑腰。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审计工作,经常听取审计工作汇报,研究和帮助审计机关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排除来自各方面的阻力和干扰,坚决顶住说情风。
第二,要密切配合,为审计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各有关部门要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积极主动地配合审计部门开展工作,认真办理审计机关移送的事项,严格落实审计结论。被审计单位要认真执行审计决定,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要给予高度重视,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要逐条落实,限期整改,决不能麻木不仁、应付了事。对于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屡查屡犯的单位,审计机关要坚持跟踪审计,紧紧盯住不放。各级政府要对审计决定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保证已经发现、查处的问题不再发生。要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落实意见和建议,在条件允许的条件下将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落实情况纳入工作考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