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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任审计风险精选(九篇)

离任审计风险

第1篇:离任审计风险范文

关键词: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风险;防范

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对领导干部在职期间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所收集的会计资料不可靠、不真实、未能全面了解责任者所在单位的情况而做出了错误的估计和判断,从而导致对责任者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不准确或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引起不良后果的可能性。

一、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比

从审计工作量和审计力量来看,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量比离任审计少,由于工作量少,因此需要的审计力量也就相对少。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时点可以根据相关部门的需要灵活确定。比如一个任期五年的领导干部,可以在任期对其内进行一至两次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也可以在这五年期间,对其作出的重大决策及时进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这样一来,在领导干部离任时,可以极大的减轻审计人员的工作量。而离任审计却是在领导干部离任时,要对其长达五年的经济责任进行全部审计,需要众多的审计人员和审计人员工作量大也是可想而知的。

从审计时效性来看,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时效性比离任审计更强。任中审计可以对领导干部在职期间经济责任进行及时的审计,如发现问题,相关部门可以进行时事监督,还可有效的帮助领导干部纠正错误,为国家减少损失。就算领导干部错误已成,进行任中审计也能很好的分清责任,找到相关责任人,解决问题。离任审计审查的事项时间跨度大,要对领导干部离任后所有重大和不重大事项进行统一审计,因此不能做到像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一样如此的具有针对性和时效性,如果再加之单位财务部门人员如有变化,则对所审计的事项难度就会加大,那么对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效力就会大打折扣,其效率和效果也自然不如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从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作用来看,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侧重于监督,离任审计的结果更侧重于评价。离任审计的审计结果在领导干部离任后,对领导干部在任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价的作用大于监督的作用,因为领导干部已离任,之前与领导干部有关的事项已成定局,这时审计结果只能对其以前的事项进行评价和作为以后任用、考核的依据。而任中审计的审计结果不但能动态的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行评价,更重要的是能对在职领导干部的行为进行监督、规范,有助于廉政建设。

从审计难度来看,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各有其难度。离任审计由于时间跨度大,涉及的相关人、事、物也多,因此组织和开展离任审计工作难度自然也就大。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由于近几年才逐渐被重视,很多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对其认识度还不够,多少带有抵触情绪,如在获取任中审计资料时,由于领导干部还在职,不配合任中审计而不提供完整的审计资料也是有可能的,由此给任中审计带来一定难度。同时,由于经济责任审计缺乏统一的评价标准,因此对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进行评价时,也存在一定难度,但离任审计在我国已开展十几年,在进行结果评价时,其难度总体小于任中审计。

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及防范

经过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的对比,作者发现了以下具有任中审计特点的审计风险。

1. 来自审计对象的风险

首先,从审计难度来看,存在被审计对象不配合甚至阻碍审计工作,从而导致相关审计风险的可能性。比如,由于任中审计并没有得到领导干部普遍认可,甚至存在抵触情绪,在被审计过程中有可能故意刁难审计人员,导致审计人员不能获取完整的审计资料,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从而引起审计风险。这时,我们就需要被审计对象为任中审计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审计环境,领导干部应转变思想,提高认识,积极配合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应积极主动配合审计工作,对被审计对象的违法违规行为就及时查处,绝不留情,保证审计工作正常进行。

其次, 由于考核压力而带来的审计风险。有些领导干部想急于提高政绩或达到考核要求而进行造假,在明知道会被进行任中审计的情况下,其造假手法则会更加隐避和高超, 由此增加审计难度而加大审计风险。这时,可以加强对被审计对象的职业道德教育,经常对其进行相关培训,还可以加大违法违规的处罚力度,对以后想造假的人员起到警示作用。

2. 来自审计人员的风险

首先,从任中审计工作量来看,由于其比离任审计少。就容易给审计人员造成一种错觉――工作量少,工作难度就小,则不需要投入过多的时间和精力。这样一来,审计人员就容易掉以轻心,工作易出错,就可能增加审计风险。其次,从任中审计结果的作用来看,审计人员可能因监督不到位而引起审计风险。如上述提到的,被审计对象更高超和隐避的造假手法,需要审计人员更认真和小心的去识别这些风险;再如,被审计对象做出从长远来看不利于发展的决策,这时需要审计人员在审计或评价时结合现在和未来考虑更多的因素,以防未来该决策出现问题后再来问责,这也需要审计人员加强监督。对于这两方面风险,可以从加强审计人员责任心、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和自身业务素质来预防。

3. 来自审计评价的风险

从审计难度可知,任中审计结果的评价难度比离任审计大。从这方面来说,虽然我国经济责任审计普遍缺乏统一的评价标准,但是离任审计在我国也开展十几年了,多少还是有一些固定化和程序化的评价标准。而任中审计开展时间短,总体不如离任审计成熟,由此因评价失误而带来的审计风险也较大。在这一点上,审计人员可以在离任审计的评价体系下,适当增加适合任中审计的指标,同时删除不适用指标,以适应实际情况。当然,最根本的还是尽快完善任中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

三、结语

总之,随着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审计环境日趋复杂化,审计风险已成为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特别是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审计风险突出性。因此,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及被审计对象都应积极参与到任中审计风险识别和防范中,从根本上有效控制审计过程中的风险。(作者单位:重庆理工大学财会研究与开发中心)

参考文献:

[1] 封扣琴.关于完善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考[J],商场现代化,2013(31).

[2] 唐丽茹. 浅议经济责任审计风险[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3(20).

第2篇:离任审计风险范文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 原因 风险 防范

审计结果为干部管理部门考核、任用干部提供依据。经济责任审计是国家赋予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是随着我国政治经济发展和干部监督管理体制完善而产生的,这种经济监督手段层次较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对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控制。

一、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形成和原因

(一)审计外部原因造成的风险

1、现阶段各大企业和政府部门领导人均是先离任后审计,这样增加了审计工作难度,同时也提高了风险。

201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第五条规定“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需要,可以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也可以在领导干部不再担任所任职务时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但在实际工作中,审计工作与组织人事工作衔接有难度,特别是以前年度委托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一半以上都是离任审计,较多地出现了“先离后审”、“先任后审”的现象,这就会出现责任难以追究、“新官不理旧账”的情况,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展难度较大,使经济责任审计对离任领导缺乏约束力,审计的效果和震慑作用有所降低。

2、 被审计单位提供虚假会计资料

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依据必须以真实的会计资料和相关内容为准,许多评价是靠数字说话的,一旦出现虚假的会计资料,那么真实审计结果就差距非常大。近年来虚假会计信息不断出现,所以审计人员稍有疏忽,就会出现“假账真审”,直接影响审计评价的客观性,造成判断上的错误,这样别说是发现问题,可能连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损益的基本情况也难以反映,在这样情况下出具的审计结论,只能成为别人推卸责任利用的工具。

(二)审计内部原因造成的风险

1、审前调查不充分,制定的实施方案不准确形成审计风险。

不搞或没有搞好审前调查,对被审计单位的规模、内设机构、主要业务、财务状况等基本情况没有作认真了解,以至审计范围、审计重点、审计时间和人员配备等确定不当,在这样的基础上草率编制实施方案,没有具体的审计方法和手段,审计范围、重点等内容都笼统带过,对实际工作未发挥指导和控制作用,带来审计风险。

2、审计评价脱离审计内容形成审计风险。

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部分是审计评价。当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存在着三个突出问题:即 “人情”评价、“超职权范围”评价以及“空洞”评价。如“某某领导人亲自抓经济发展、工作措施得力”、“某某领导人在抓计划生育方面成绩突出”、“遵守财经法纪意识浓厚、防止了财政违法行为的发生”等等,这些工作总结性的评价已为审计人员所习惯,但对审计工作是有百害而无一利。这样的评价使得审计报告缺乏严肃性,容易造成审计超职权范围,甚至可能把审计部门送上“被告席”, 不仅影响了审计的形象,也带来了巨大的审计风险。

3、审计手段局限形成的审计风险

审计部门的手段主要是对被审计部门提供的会计及相关资料的审核来发现并查证问题,但目前许多违法违纪问题均在会计资料中被修改抹去了,或者是用审计手段难以取证,就更别说查深查透,如索贿受贿、收受回扣等问题,必须由有关执法执纪部门运用特殊手段才能查清。

4、界定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有很大的难度形成的审计风险。

经济责任的界定是指界定个人责任和集体责任,原任职责和现任职责,领导责任、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等。一方面虽然行政主要领导本人无违纪违规行为,出现任期内单位财务管理问题时,也不好界定其应承担的责任。另一方面离任者的个人行为和领导班子的集体行为,也难以界定个人所起的作用大小,不能冒然划分经济责任。

5、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不达标形成的审计风险。

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与承担任务存在相对矛盾。经济责任审计涉及的内容很广,特别是涉及到县(市)长这一层面的经济责任审计时,就要求审计人员既要精通财务知识,又要懂基本建设知识,具备查账技能且还要具备政策法规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宏观的经济管理能力等,审计工作的质量受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的制约和影响。目前大多数审计机关的审计人员配备以财务人员为主,人员的专业性较强,但综合素质的提高不是短时间能完成的,这就可能出现不同审计人员就同一审计事项可能发表不同的审计评价,审计的权威性受到了威胁。

二、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方式:

规避经济责任审计风险,除严格执行审计署制定的相应的审计规范外,还应注意采取以下方式规避审计风险。

(一)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制定前,加强与经济责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沟通,尽量安排任中审计,这样既能引起被审计领导的高度重视,又能降低审计风险。

(二)建立健全审计承诺制度,正确划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是降低审计风险的有效途径。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正确,将直接影响审计质量。为了确保审计质量,正确划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必须建立健全审计承诺制度。应注意见两点:一是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使被审计单位明确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是不能让审计承诺制流于形式,对实行了审计承诺,但仍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单位,必须严肃从重处罚。

(三)重视审前调查工作,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在开展审计前,要搞好审前调查,注意了解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财务制度的选取情况等,以确定被审计单位的薄弱环节,正确评估审计风险,在审前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审计实施方案,明确审计分工,确定审计重点,力求把审计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3篇:离任审计风险范文

论文摘要:本文通过对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定义及表现,经济责任审计内外因风险的具体表现进行了分析。

0 引言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我国在近些年来出现的旨在明确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经营管理责任而进行的一种审计活动,即我们通常所说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或离任审计。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单位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对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进行的审计。

1 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

经济责任审计具有时间跨度长、涉及业务范围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审计风险多的特点,而内部经济责任又不同于国家专职审计机构;国家审计对县以下的党政领导班干部和国有大中型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具有独立性、权威性、严肃性和一定的强制性;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取决于部门单位领导决策与指令,具有被动性、附属性、依赖性和一定的局限性。

2 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定义及表现

所谓风险是指损失发生的可能性。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是指由于审计人员本身的失误或其他客观原因,未能全面了解责任者所在单位的情况而造成的估计和判断,导致经济责任审计结论不实,对被审责任人任期内的经济责任作出不恰当评价的风险。

2.1 法律、法规的不完善致使审计涉及的效益性和任期责任难以判定。当前,我国有些法律法规出台相对滞后,在审计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时,出现无法可依的情况,使得有些问题难以认定。再者,一些地方和行业系统的“土政策”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相一致,甚至出现“撞车”现象。特别是在认定被审计个人经济责任时,将会处于僵持的境地。这些无疑都将加大审计风险。

2.2 有意识的舞弊行为和手法变幻使隐蔽性增强,导致审计风险。评价经济责任和廉洁自律表现,必须以真实的会计指标为依据。经济责任审计更注重量化指标,审计评价在很多情况下是靠数据说话的。所以虚假会计信息对审计结果的影响不言而喻,会计资料的可信度差,直接影响审计评价的客观性,甚至造成判断上的错误。

2.3 机关单位与三产关系的复杂化,含有许多不稳定因素。有些党政机关在前几年兴办了一些经济实体,至今没有完全脱离机关的管理,在经济上存在一定的牵连或保持着紧密联系。

2.4 受审计环境影响带来的风险 ①法律规定内审部门在一定的程度上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但内审部门在业务上需接受上级审计机关指导,而在行政上受单位行政首长领导,这种双重领导体制使得内审部门在某些方面很难做到独立依法审计监督。②内审部门根据单位内部组织人事部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任务,若审计期间太短,则必然影响审计任务的完成,从而影响审计质量。③内审部门与单位内部组织人事和其他干部管理部门还没有建立起稳定的协调协作关系。对所属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往往是先离任并任命,后审计,使审计工作处于被动局面,甚至造成有些问题无法进行审计。

3 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成因

3.1 内因风险。即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工作内部存在的风险,主要表现在:①组织工作欠完善。如在任务重、工作量大、时间要求紧时,经济责任审计的任务与实际投入审计的力量不相称,技术力量配备有时出现捉襟见肘,常常只能出现“走马观花”式的审计,没能认真地坐下来审好每个出入点、每本账册、每一个内控制度。②实施程序欠条理。由于审计的内容较为复杂,头绪多,工作点分散,问题涉及面广,所以在实际工作的安排中,出现不能合理分配审计力量,抓不住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要害等问题,在使用审计方式和方法的选择上出现了偏差,不能在有限的时间、范围、地域等空间内最大限度去落实和查清实际问题。③问题定性不准确。如任期内,由前任遗留下来的问题在本期内没有进一步得到改进或解决,后任领导又难以认可。④收集证据不充分。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常常对一些问题的认识与确定上使用固有模式,也就是经验式的主观臆断,在对问题的知认上出现偏差。其次,对证据收集的筛选不认真,不能透过事物的表面现象找到问题的关键所在。形成证据一大堆,有用的不多,或由于能力的原因,不能从这些证据中找出有实质性的证据,最终对问题的处理不痛不痒缺乏可信度,无形中埋下了审计风险。⑤后续复核不严谨。后续审计工作是前期工作的延续,是对审计结果的自查和二次确认,也是为尽可能减少由于审计工作不完善而带来审计风险而采取的拾遗补缺的重要手段。⑥运用法律不确当。未能正确把握和处理好法律的层次性、延续性、时效性之间的关系,导致在处理和评价问题时用法不当,产生风险。⑦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不过硬。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与承担任务存在相对矛盾。经济责任审计涉及的内容很广,这就要求审计人员既要懂得企业财务,又要懂得投资基建的财务,不仅要具备查账技能,还应具备宏观经济管理知识、政策法规及审计、综合分析能力等,若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够全面,就会严重制约和影响审计工作的质量。

3.2 外因风险。也就是与被审计单位相关的背景风险。主要包括:①被审计单位社会关系的复杂性,被审计单位所处的社会知名度、社会贡献、社会效应、社会权重等。②先任命后审计,增加了审计工作的难度,造成高风险。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暂行规定》要求: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应当接受任期经

第4篇:离任审计风险范文

一、会计风险与审计风险的联系

1.风险的客观性,会计风险与审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人们只能通过各种手段降低会计风险与审计风险及其可能造成的损失,而不能完全消除它们。首先,会计活动与审计活动都存在着固有风险。财务会计是基于一系列的假设和前提的,这些假设和前提是对不确定的客观经济环境所作的一种描述,并以其作为会计确认、计量和披露的基础:然而现实生活中,这些假设并不总是成立的。如基于持续经营及由此而产生的会计分期假设,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必然要使用大量的估计和判断,而货币计量假设是以币值不变为前提的,同样是一种远离现实生活的理想状态。审计固有风险是指假定不存在相关内部控制时,某一账户或交易类别单独或连同其他账户或交易类别产生重大错报或漏报的可能性,这是一种由于经济业务事项发生和处理过程本身发生差错的可能性,是被审计单位经营过程中所固有的,同样是与生俱来的。其次,会计活动与审计活动基于其工作性质而产生的风险。由于会计理论、会计的局限性和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会计报表只能近似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全貌。同时,现实生活中,由于所有者、经营者和会计人员在利益追求上客观存在的差异性,使得他们都有可能对会计行为施加直接或间接、有意或无意的影响,从而使会计信息偏离客观真实,导致会计信息的错报、漏报。审计风险同样也是由审计工作的判断性质所决定的。审计工作离不开职业判断,判断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如被审讣单位内部控制完善程度的判断,会计报表编制公允程度的判断等,而审计人员受工作经验、执业水平的限制,对于同样的,可能产生不同的判断。正是由于审计工作的测试性质和其固有的局限性,以及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等因素的影响,在形成审计意见时,仍有可能存在某些重要的错报,亦即存在审计风险。

2.风险的潜在性;会计风险与审计风险都只是—种可能性,潜存于会计、审计工作中,它们能否从潜在的风险转化为现实的风险,足需要一定条件的。如果会计信息存在错漏,但没有被发现,或虽被发现未被追究,则会计人员不会或不会全部承担山此造成的损失;同样,如果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虽然判断失误,或者由于违约、过失、欺诈等原因出具了虚假的审计报告,但没有使依赖审计报告作出决策的报告使用人遭受损失,即使审计人员的行为偏离了审计准则的规定,也仅仅是潜在的风险。只有当审计的委托人或依赖审计报告的社会公众要求追究这种责任时,或要求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时,这种潜在的风险才会转化成现实的损失。

3.风险的严重性?无论何种风险—旦变为现实的损失,其后果都是十分严重的:信息的真实完整是会计的生命。就一个单位而言,会计信息是改善具内部经营管理的重要依据;就格个社会而言,会计信息是引导礼会资源优化配置和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依据。会计信息失真不仅会损坏企业形象,还不利于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阻碍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给国民经济带来巨大危害。会计人员也可能因此承担责任:同样,审计人员由于违约、过失、欺诈或审计失败等原因,也可能给被审计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严重的甚至导致经济秩序的紊乱。对此,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审计人员可能要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因此,强化会计、审计人员的责仟意识和风险意识,保证其职业道德和执业质量,其意义非同小可;

4.风险的可控性。风险与审计风险的因素是多样的,当这些因素发生变化时,会计风险与审计风险就发生相应的变化,因而,通过控制这些影响风险的因素,有可能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现行会计准则中,对同一事项往往规定多种可供选择的会计处理,但这在同时也增加了会计信息的不确定性,我们可以通过限制这种选择的可能性,降低会计信息的不确定性,从而增强会计信息的可比性,降低会计风险。同时,还可以通过建立健全各种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预警机制,及早发现、识别和控制会计风险,防止各种错弊的发生:另外,在审计风险三因素中,检查风险与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综合水平之间存在着反比关系,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综合水平,决定着审计人员可接受的检查风险水平。评估的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综合水平越高,审计人员町接受的检查风险水平就越低,反之亦然。因此,人们可以通过实施一系列的评估方法,据以有效地控制检查风险。

二、会计风险与审计风险的区别

第5篇:离任审计风险范文

1、法律约束力不够,承诺流于形式。审计准则规定审计机关要求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作出承诺,是审计执法的一个必经程序;被审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财务主管人员按照审计机关的要求填写、签署审计承诺书是其法定义务,对此,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会计法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如果被审计单位法定代表人和财务主管人员拒不填写、签署审计承诺书,或者借口拖延填写、签署审计承诺书,或者在审计承诺书中作虚假承诺的,审计机关如何进行处理、处罚尚无相应明确的法律依据。应该说,实施承诺制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求被审单位和有关当事人就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和其他相关情况作出承诺,规避审计风险,但是因为没有相关配套的行之有效的处理处罚办法或措施,致使承诺制度达不到其应有的目的,承诺制往往形同虚设,承诺书也宛如一纸空文,承诺往往流于形式,达不到实际应有的效果。

2、操作过于格式化、格式过于规范化。目前的审计承诺制采取统一制定文书,对不同项目特别是经济责任审计不一定适用。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以明确经济责任为出发点,审事议人,这就要求我们在经济责任审计中使用的承诺书必须区分两种相关责任,一是离任者的责任与其他当事人的责任,二是个人责任与单位责任。需要离任者、有关当事人、法人代表在相关的责任范围内就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和其他相关情况作出承诺,目前的审计承诺书显然已经不能满足这一需要。

3、承诺制的缺陷无形中帮助离任者解脱责任。现行承诺制没有考虑经济责任审计与常规审计的区别,只要求被审单位法定代表人和财务主管人员作出承诺,对离任者(原法人代表或其他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没有约束与要求,未明确由离任者与单位法人代表共同承诺,这给经济责任审计承诺制的操作带来了一定困难,容易造成现任不负责任乱承诺或不了解情况抵触承诺、离任出于侥幸心理心安理得不承诺的怪现象,也会遇到财务主管和现任法人代表不愿签字或盖章的情况。对于审计查出的问题,难以就承诺的真实与否来定责任,承诺成一空文,也无为地加大了审计评价与定性的风险。

4、被审单位对下级单位的掌握不全造成承诺的不完整、不真实。审计承诺制度规定,承诺书是由被审计单位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盖章认可的,而部分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未必能够完全发现并掌握本单位或下属单位由其他财务人员进行的主观性、隐蔽性的错误和舞弊,以致被审计单位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仍然认为本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是真实的、完整的而在无意中作出了不完整且虚假的承诺,误导审计方向。

5、重视程度不够,审计承诺利用价值不大。目前各级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普遍存在对审计承诺不够重视的现象,往往是为了程序的合法、档案的齐全、取证的规范而采用承诺制,有些甚至为事后所补,审计承诺起不到相应的作用。

6、过分依赖审计承诺,加大了审计风险。不完整的且虚假的承诺并不能解除审计人员以至审计机关应负的审计责任,但是,部分审计人员总认为被审计单位作出审计承诺后,就应该对其承诺负责,即使其提供的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也与审计人员无关。目前的现状是,由于被审计单位侥幸心理作祟,对于其存在的会计信息失真、设置账外账等严重违反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不会也不可能在审计承诺中如实反映。而审计人员如果对承诺过于依赖,认为有了承诺制,规避了审计风险,就会人为降低审计质量,甚至走入误区,无法对被审计者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全面、深入的审计,审计的片面性造成审计评价的不客观与公正,也容易给组织等部门提拔考核干部提供不真实的参考,严重影响审计形象与威信。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承诺制的缺陷在一定程度上会引导或加大审计风险。为此,笔者建议,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我们应从完善审计承诺制与规范审计程序两个角度出发,有效防范和化解经济责任审计风险:

(一)规范完善审计承诺,制定行之有效的相应措施。

1、根据经济责任审计与常规审计的不同,制定可操作的经济责任审计承诺书。经济责任审计,更关注的是对被审计者的经济责任定性与评价,要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承诺制度,正确区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既有利于保护审计人员缩小其承担责任的范围,也有利于被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行为的进一步规范化,因而审计承诺除了被审单位法人及财务的承诺之外,应增加被审计者特别是离任者的个人承诺,并以此作为审计评价与定性的参考依据。

2、采取总承诺与分承诺方法,加大审计承诺面。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可采取由被审单位给予总承诺的基础上;再根据审计涉及的业务部门、下属单位甚至是相关人员,要求其对相应管理权限或职责范围内的经济事项作出对应的承诺,承诺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对于领导干部已离任的,除实行上面的承诺外,还要求离任领导对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个人承诺,同时,也可要求新任领导根据其了解情况的多少对有关事项给予承诺。

3、制定行之有效的与审计承诺相关的配套法规。首先,应当逐步细化审计承诺制度相应配套的规则和程序。审计机关应当结合审计实践,从明确承诺制度的法律效力为突破口,逐步建立健全并细化承诺制度相应配套的规则和程序,以法律的强制力和程序的约束力来保证承诺制度的实施;其次针对当前会计信息失真的普遍现象,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针对有关当事人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具体处理处罚办法,对提供虚假审计承诺的,也要制定具体的审计处理处罚办法,逐步建立对不完整且虚假承诺的责任追究制度,从而保障承诺制具有法律效力。

(二)规范审计工作程序,增强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意识。

1、被审计单位与被审计者的真实承诺是防范审计风险的基础。审计是对被审计单位有关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其依赖的对象是审计客体有关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行为规范,因而,提供真实的审计承诺、提供真实的财务资料在第一时间上确保了审计对象的真实性,为防范审计风险提供了第一道防线。

2、搞好审前调查是防范审计风险的必要条件。在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之前,必须做好审前调查,掌握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情况、财务数据、业务数据的核算情况等,并向组织、监察、人事、财政、等经济责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行审前征询,根据掌握的资料,预测潜在的审计风险,设置审计风险控制点与关键点,及时调整审计方案,突出审计重点、明确审计内容,有效防范审计风险。

3、规范审计工作程序是防范审计风险的根本。审计人员要严格执行审计工作规范,从确定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取证,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到依法作出审计处理决定等每个程序与环节,都要按照法定程序要求来进行,避免由于审计执法的随意性所造成的审计风险。

4、多方听取听取意见是防范审计风险的手段。在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组应在审前阶段多方听取和征询组织、监察、人事、、财政等部门对被审计单位与被审计领导的意见;审计进点后,审计组应认真听取被审计单位的情况介绍和汇报,对于领导干部在述职报告中反映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通过召开一定层面人员座谈会的形式从侧面予以确认,多方听取群众与基层呼声,对于有争议的问题应列入审计重点,进一步深入调查和查证,努力消除审计风险。

第6篇:离任审计风险范文

【关键词】审计独立性 两业分离 会计舞弊

安然事件后,《萨班斯?奥克利斯法案》对美国会计公司为审计客户所能提供的非审计服务的种类做出了限制。由于认为向客户提供咨询服务造成的利益冲突在08年金融危机中扮演了一定角色,欧盟委员会也提出将“四大”分拆为审计公司和咨询公司的议案。人们期望审计师能在揭露类似会计丑闻中起到关键性作用,强化审计业务的独立性就成了必然之选,而会计师事务所如果对同一个公司同时提供审计服务和咨询服务将会影响其审计的独立性。可是咨询业务真的影响会计师的独立性吗?两业分离又真的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吗?

一、两业并存与会计舞弊之间的关联程度其实并没有想象中的大

从纯经济的角度去看,作为同时对一家公司提供审计和咨询服务的事务所,在被审计单位提出会计做假的要求的情况下,事务所不仅会对比两项业务的报酬孰高孰低,也会考虑这项业务的收益在总收入中的比例有多大,舞弊要承担的风险有多大,风险与收益是否对称。一般来讲,这种风险是很大的,因为一旦因为企业的经营失败等原因暴露,给事务所带来得损失是毁灭性的,而对于咨询业务收入所占比重不是很大的事务所来说是没有必要去冒这个风险的,鉴于事务所有良好的风险防范系统,如果充分保持自己的独立性,从事审计和咨询业务的风险是很小的,这样很容易做出理性的选择,除非有占事务所收入很大比重的客户有舞弊需求的情况。

事务所在从事咨询业务时也会从对自身名誉影响的角度去考虑,因为名誉可以说是事务所最宝贵的财产。当事务所对同一客户提供审计和咨询服务时,公众必然对他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十分关注,这无疑是一种很强的监督力量,在这种压力下,如果客户有舞弊的需求,事务所必然要在声誉和报酬之间权衡一下。所以事务所对声誉的考虑对同时提供审计咨询服务中的会计舞弊也是一种制约力量。这里讲的声誉不同于社会的信任,后者的失去对事务所而言是致命的,比如安然事件中的安达信,失去了信任一夜之间毁于一旦。声誉是指社会可接受范围内的信任度,比如人们对审计咨询不分离的事务所的信任度就比较低。

两种业务的同时开展相互之间存在协助的作用。因为两项业务有其共同之处,尤其是由于风险导向审计更多的被采用,对企业的经营风险更加重视,这样企业咨询中对经营风险的分析就可以更多的被用于审计中。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反过来也可以指导咨询工作的开展,甚至可以说审计也是对咨询工作的一次全面审视。

咨询业务中对审计工作独立性起到实质影响的只有其中的少数几项,比如会计信息系统的设计、经济业务信息具体的处理方法以及盈余管理等方面,而这些业务只是咨询业务的小部分,无须把咨询与审计全面对立起来。

可见两业并存可能会为会计舞弊创造条件,但不是关键因素,而是在相当程度上对会计舞弊的发生起到制约作用。

二、两业分离根本无法避免会计舞弊

将两业分离前后的舞弊情况对比进行分析,分析之前要假定事务所存在舞弊行为,这就意味着事务所在声誉和报酬中选择了后者,并且认为其风险收益对比是合理的。在两业分离的情况下,被审计单位在审计的环节与事务所串通舞弊对于双方和两业不分离的情况下相比是没有区别的。再看咨询环节的舞弊,对咨询公司而言,承担的风险较小,收益却很大。而对于审计人员,他的职责就是审查有没有舞弊行为,公众也是因为觉得两业分离下审计对咨询业务有一定的监督行为而认为联手作假的可能性小,可是再我们前面假定的前提情况下,被审单位若要达到会计舞弊的目的,只要事务所的收入达到分离前的水平即可,因为咨询业务相对审计业务收入更高,分离前咨询业务收入的一部分会转移给审计业务,以平衡整体利益关系,只要被审单位提供这部分补偿,就可以使会计师事务所实现同样的报酬,提供同样的服务即会计舞弊。比较而言,两业分离所起到的作用一方面使公众认为审计可对咨询中的舞弊行为起到抑制作用,提高对审计行业的信任度;另一方面,提高了被审计企业会计舞弊的成本。但不可能从根本上起到很大的作用。

另外,由于咨询收入一般会高于审计收入,两业分离使审计人员的收入少于咨询人员,除非会计师事务所将咨询收入部分转移给审计人员。如果独立核算,审计业务中很可能还会派生出咨询业务,甚至也会出现会计舞弊的倾向。

可见,两业分离对于减少会计舞弊能起到的作用并不大。

第7篇:离任审计风险范文

(一)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成因具有独特性

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是指由于审计人员本身的失误或其他客观原因,导致经济责任审计结论不实,对被审责任人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做出不恰当评价的风险。经济责任审计风险,除具有一般审计风险外 ,还具有审计风险成因的独特性。这是由审计对象的复杂性决定的。首先,经济责任审计“审事议人” ,既要审查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性 ,又要评价责任人的经济责任 ,把对“人”的监督与对“事”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 ,审计的更多,范围更广 ,难度更大,从而加大了审计风险;其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层次高,责任人一般为掌握一定权力的领导者,审计对象与审计内容的复杂化,需要大量采用专业判断和性技术,如果审计人员的素质 ,特别是知识面与审计技能不适应上述要求,就会从审计过程的各个环节产生风险;第三,经济责任审计覆盖期较长,审计的时间跨度大,一般一个任期以上,审计评价的事项多,审计的依据尚处于不断的变化与完善之中,因此,有可能因依据的有关、法规不当而产生审计风险;第四,经济责任审计涉及面广,不仅要审计本级单位,还需延伸其下属单位及重要关联单位,所有这些都有可能产生审计风险。

(二)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控制的艰巨性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均为组织人事部门决定,审计机关只有得到授权委托方可实施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受托性决定了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被动”而非 “主动”的审计行为,所以增加了不可控风险产生的可能性。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控制的艰巨性,主要体现在二个方面 :一是风险成因的独特性,使得风险控制的不确定性因素大大增加,特别是审计对象一般都是领导者,且拥有较大的或经济权力,其违规行为具有复杂性和隐蔽性的特点。二是委托授权审计事项常使得审计机关面临被动的局面,而人事变动一般具有批量性,比如任期、换届等,在短期内很容易形成审计力量相对不足的矛盾,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审计人员对风险- 成本-效率的关系很难处理,这陡增了整个项目的审计风险,从而增加了风险控制的不确定性。

二、降低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对策

(一)注重内部控制制度的评审。

内部控制制度的评审是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防范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关键点之一。在实际工作中 ,要把内部控制不存在、不健全或执行乏力的审计对象作为重点或实施详细审计。同时考虑把风险基础审计模式引入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与账目基础审计方式、制度基础审计模式有机结合起来 ,从而达到提高审计效率与降低审计风险的双重目的。

(二)运用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要以财务收支为审计基础,但必须跳出财务收支审计的圈子,在审计方法上不但要使用传统的审计方法,还要使用一些先进的辅助方法,坚持账面审计和调查相结合,注意对非会计资料的审计。采取多种形式,广开视听门路,听取各层次干部群众意见,从各个渠道广泛收集领导干部主要业绩和的资料,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审计工作。在对会计资料进行实质性测试之前,根据符合性测试结果,来确定实质性测试的重点及工作量,对内控制度薄弱环节,多进行实质性测试,以避免审计资源不足情况下所产生的审计风险。

(三)合理确定审计重点

任期责任审计的要以责任人是否充分履行其受托经济责任为中心围绕其应该承担的财务责任、经营责任、管理责任这三个方面进行,同时 ,要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行业和管理特点有所侧重。

(四)改进审计手段。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事项的时间长、内容多、工作量大,组织人事部门对审计结果的要求急。解决这一矛盾的有效途径,就是改进审计手段,采用有效的审计方法。一是拓展审计线索来源。领导干部是否廉洁,本单位的群众最有发言权,因此,审计人员应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公开接待来访时间和地点、个别走访和座谈等多种形式,确定审计重点、内容与方法,减少审计风险;二是充分利用常规审计的成果。责任人的廉洁与否,通常都能从财政财务收支上反映出来。调阅以前年度审计档案,了解以前年度存在,发现新问题存在的可能性,对准审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对降低审计风险具有重要的意义。三是做好几个结合。要针对不廉洁行为隐蔽性强,特别是个别责任人利用职权,搞转移支付或回扣的特点,坚持查一级单位与查二级、三级会计单位相结合,查本级会计单位与查关联会计单位相结合,查账与查实结合,内查与外调结合,重点与一般结合。

(五)恰当作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

评价要遵循客观公正原则。要逐步完善评价的标准和指标体系,评价要有根有据。对问题要结合客观条件进行分析,要善于透过现象抓住本质。决不能单从表象论功过、断是非,要注意有无潜亏和短期行为。审计报告不用感情色彩浓的词语,要实事求是。评价要注意谨慎性原则。审什么就评什么,要有针对性。审计证据不足或不太清楚的事项不做评价,超出审计范围的事项不予评价。评价的措辞要恰当,有分寸。评价要注意责权分清原则。对所发现的问题,要分析问题产生的主、客观原因,明确责任。对被审责任人应负的责任,还要分清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主观责任和客观责任,故意责任和过失责任,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评价可采用对比方法。在评价中进行分析对比,把实际数同计划或预算比较,同级或同行业的平均水平比较,同水平比较等等。通过对比的方法进行评价,可在一定程度降低审计风险。

第8篇:离任审计风险范文

(一)预算执行和决算的审计或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

要对预算批复、预算收入和支出、税收等情况进行审计,认真核实财政收入和支出的结构,对财力状况要熟悉的掌握,此外还要对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

(二)对超出预算的收支和管理进行审计

要审计超出预算部分的资金及其管理情况,防止有人把预算内的资金划分到预算之外,对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和财政资金信用化产生削减作用,与预算的管理脱节,在进行评价工作时要指出被审计领导干部的责任,避免责任不明确的问题产生。

(三)对专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在审计工作中要注意审计专项的基金的管理情况及使用情况,如农业扶贫、社保、环保等,应对其使用情况充分掌握并进行科学的审计和评价。

(四)对管理国有资产及其使用和保值增值情况进行审计

在审计工作进行中重点要对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部门是否履行了对国有财产的管理义务进行审计,以及主要的国企或国有控股企业中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并审计评价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性在企业改革或资产重组的过程中是否遭到破坏。

(五)对是否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审计评价

一切经济活动应遵循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廉政法纪以及企业内部自身的财政管理制度,在审计工作进行中要指出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人员的具体责任。将责任具体到某些人员身上,避免互相推卸责任。

二、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评价难度大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审计人员的主观意识对工作的影响较大。有的审计人员在展开工作时刻意避开了评价被审计的党政领导,而是只评价审计的事项,导致审计工作不全面,难以起到应有的作用。如:审计人员在审计财务报表时,没有认真核实相应的领导是否履行了经济责任,直接评价相关的领导或是忽视评价领导这部分工作。审计人员的主观判断不同对相同的问题会产生不同的看法,对审计工作造成影响,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难以保证公平、公正,缺乏客观性。

(二)难以掌控审计风险

审计的风险是审计人员在党政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审计方法和过程不恰当或对审计事项判断不正确从而审计意见不正确,导致产生损失,甚至有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可能性。审计风险隐蔽性强,风险内容涉及面广,使审计人员难以掌控审计的风险。审计风险客观存在于审计人员的意识之外,一般是由于审计人员的不小心而产生,并且审计风险存在与整个审计的过程中。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审计人员很容易违反程序的规定,大大增加了审计工作的难度。

(三)“先审后离”原则贯彻不到位

我国缺乏完善的干部管理制度,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通常是产生问题才进行审计工作。审计过程中执法不严的现象频繁发生。在实际情况中,负责委托审计的相关部门与审计部门不能做到紧密的结合,难以贯彻“先审后离”的原则。通常都是“先离后审”,即先调离并且得到任命之后才开展审计工作,违背了加强干部考核和管理的初衷,加大了审计工作的难度,对有些问题的核实比较困难,一旦被审计人出现问题,处理上也比较困难,使审计的作用得不到有效的发挥。

(四)相关的制度不够完善

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在实践中缺乏相关的强有力的法律法规。2006年经济责任审计被纳入审计法,然而在细节问题上仍缺乏相关的法规。审计党政领导干部是否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履行了自己的经济职责并进行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核心,但目前缺乏权威的评价系统。并且,审计工作的完成需要的时间长,在此期间不能保证法律法规不发生变化,一旦改变,选择恰当的法律法规就成了难题。由于法律的滞后性,如果被审计人有新的问题存在,很难做到有法可依。综上所述,相关的制度不完善给审计工作造成了很大的不便。

三、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改进措施

(一)制定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

要想避免由审计人员的主观判断带来的审计问题,就要建立完善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审计的质量、审计水平、审计成果的运用及对被审计人员评价的公正性都可以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结果中得到体现。这就要求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结果准确无误,建立一套完善的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是保证审计结果的必要条件。审计工作的进行应在明确了党政领导经济责任之后,将经济责任具体化、指标化,并加以合理的分析评价,科学的衡量出责任的履行情况,保证审计评价符合客观事实。

(二)审核部门建立有效的监控体系以降低审计风险

审计部门应严格监督其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执行情况,并且不定时的检查工作的进行,有了问题及时指出并改正。建立并逐渐完善其监控体制,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争取把审计风险降到最低。例如,可以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符合制度、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等,定期对工作中的问题进行收集,反馈给执行审计人员,完成信息的沟通,以便及时采取解决的措施,避免审计出现差错,最大限度的降低审计风险。

(三)增加任前任中审计比重,前移审计监督关口

为了解决“先审后离”原则贯彻不到位的问题,应该加大审计力度,注重事前及事中的监督,避免在出现问题之后才进行审计的现象发生;严格监督相关领导在职期间的职责完成情况;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审计不要只局限在离任时开展;在任期中充分结合年度目标与责任履行的实际情况调查审计其经济活动,将审计监督关口移到前边;认真贯彻“先审后离”的原则,将传统的事后审计向事前和事中审计转变。通过“先审后离”原则的贯彻,不仅可以充分发挥审计得到作用,还可以及时发现党政领导干部在经济活动中的问题,防止的发生。

四、结语

第9篇:离任审计风险范文

关键词:航运企业;经济责任管理;风险导向

经济责任审计从广义上理解包含所有审计工作,从狭义上理解特指对党政机关干部和事业、企业单位领导的相关经济业务进行审计,以此来评价、监督党政机关干部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在任期间的经济责任完成状况。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涉及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经济管理和监督职责情况。近年,航运市场持续低靡,航运企业效益欠佳,内部管理亟待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在促进航运企业增收节支、改进企业风险管控、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等方面发挥出极大作用。但其在企业应用过程中,仍存在一些弊端,需要提出相应控制对策,加以改进。

一、航运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在任审计制度缺乏时效性

航运企业需在各地设机构,因此下属单位众多,各级领导变更频繁。虽然大部分公司要求经济责任审计必须坚持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领导人员离任必审。但对领导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往往是在领导人员离任后进行审计,且无法在制度上保证先离后审。这种审计工作的时效性相对落后,没有受到被审企业及离任负责人的高度重视,违背审计监督原则的同时,也为审计人员的审计工作带来了难度。对审计结果的处理方式及运用程度决定着审计工作的作用。

(二)审计范围广、审计力度欠缺

经济责任审计需关注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各个方面,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情况,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和上级公司规定的情况;贯彻执行企业发展战略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及其效果; 领导人员任职期间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以及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 重大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和效益情况;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健全和运转情况,以及财务管理、业务管理、风险管理、内部审计等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执行情况,对所属单位的监管情况;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和收益上缴情况;遵守有关廉洁从政(从业)规定情况等。审计工作花费时间大、工作任务繁多且要具有公正性。审计工作对审计组及审计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但由于当前的审计力度欠缺,导致了审计工作无法正常进行。造成审计力度欠缺主要有两个关键因素。一:审计体系不健全。因审计体系不完整影响了审计工作的质量及时效性。当进行相关经济责任审计时审计程序缺乏规范性,审计标准不统计,都会导致审计结果出现不同程度的偏差;二是:审计组知识结构不够完整。审计组工作人员多数只是单纯的了解财务知识,对被审企业的工作流程、管理条例等缺乏一定程度的认知,影响审计结果。

(三)审计风险大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风险具有多样性,主要分为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外部风险包含审计环境干扰;规章制度不健全;刻意舞弊增加隐蔽性。内部风险包括审计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差;考核不够细致;审计组知识结构欠缺规范性;审计程序不充分;出具的审计评价不客观等。

(四)缺乏可行性评价考核机制

企业负责人明确经济责任是审计工作进行的重要前提,目前,航运企业多以箱量、运费收入、利润等作为考核指标,但缺乏科学规范的责任管理体系。因此,在对企业管理人员的经济责任进行考核评价时没有具体的评价标准,加大了审计难度。在进行经济责任评价时,不同审计人员对同一责任主体的考核结果具有较大的差异,进而影响审计报告的公平性及客观性。

二、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的控制措施

(一)规范审计结果,合理利用

审计组在开展审计工作时,应及时和监察部门及人事部门加强联系。各部门协同合作,及时有效的沟通,并对审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定期开展联合派员审计项目,以提升审计人员专业水平。从实践中看出,通过规范和加强审计结果利用,能够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正常运行。合理利用审计结果,可为企业的任职、免职、辞退等做出可靠依据。

(二)建立科学完善的考核体系及审计评价

根据被审单位的业务性质、发展状况、资产状况、责任领导的任期时间着手,建立不同级别的经济责任考核体系,对各阶层领导按其经济责任性质进行相应工作考核,对考核工作作出规范,避免主观性及舞弊现象发生。内审机构应根据审计内容和审计评价的需要,合理选择和设定定性和定量评价指标。评价领导人员经济责任的方法,主要包括业绩比较法、量化指标法、环境分析法、主客观因素分析法等。并根据发现问题性质区分领导人员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等。

(三)结合风险管理导向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1.加强对复核方法的运用

复核方法是航运企业审计中常见的审计方式,由于航运企业的发展,其竞争日益激烈,且市场因素对其影响较大。由此,可使用对标的方法,对前期或竞争对象之间进行横纵向比较,找出其存在的潜在风险,并对风险予以评估,最终评价风险防控情况。

2.加强联网审计的应用

目前,我国航运领域的信息系统在不断完善,多数航运企业具有着先进的财务管理、航运业务信息系统,如笔者所在航运企业有着完善的业务系统IRIS-2系统、MIS报表、SAP财务系统等。审计人员要加强对信息技术的应用,提高风险管理导向审计效率。同时还可利用计算机进行风险评估、实施联网审计,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提升审计工作的信息化程度,有效扩大审计工作覆盖面和审计检查及时性,强化审计监督力度。

3.加强审计队伍建设

风险导向审计的核心工作是对影响企业经营的重大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其工作范围巨大。首先,对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及其对系统技术、管理知识及业务的要求都较为严格。其次,审计人员的工作经验、分析处理能力,都将直接影响着审计结果。审计部门应对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进行培养,可通过定期拓展培训及交流会的方式,增强其专业水平、工作经验、审计分析能力等。加强审计人员职业操守,严肃纪律,防止道德溜号现象出现。

4.加强审计制度建设

依据国际性审计准则制定风险管理导向审计操作流程和指南,借鉴发达国家的审计经验,取长补短,制定出符合国家经济责任审计这一特点的风险导向管理审计操作流程和指南,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目标、方法、步骤和内容,统一风险导向审计考核评价标准,实现有效的审计模式。

三、结语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有效实施,可以保证企业经济效益,能够明确企业领导的经济责任。航运企业网点多,各单位管理水平层次不齐,其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还存在着各种不足。审计人员的自身素质及专业水平是保证审计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其应从企业的经营范围、管理手段等方向着手,更好地完成审计工作。同时应结合风险导向管理审计理念,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先进信息系统的应用,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时效性,为我国航运企业的长远发展作出贡献。

参考文献:

[1]乔林.航运企业风险导向内部审计实务分析[J].财经界,2011(11):235-237.

[2]张铁峰.如何开展关键领域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J].中国内部审计,2014 (01):6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