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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任审计工作经验总结精选(九篇)

离任审计工作经验总结

第1篇:离任审计工作经验总结范文

走过2012年,再回首,思考亦多,感慨亦多,收获亦多,我非常感谢中心给了我这个成长的平台,十分感激各位领导和同事给予我的悉心关怀和指导,让我在不断的磨练中慢慢的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为了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克服不足,现将个人2012年度工作做如下简要回顾和总结:

一、2012年度参加的审计项目

(一)整体情况

2012年,除完成非现场预警信息排查,所辖分行非现场分析报告等日常工作外,我本人参加的审计项目共计28项。

在参加的20项离任审计中,我撰写了5份离任审计报告,担任公司业务小组组长。

在参加的7项专项审计中,我撰写了乐收银业务专项审计大连分报告,并在沈阳分行内控有效性检查中担任公司条线小组长,并撰写了公司条线检查总结。

在参加的总行公司银行部牵头组织的不规范经营工作推动与辅导工作中,8天时间共计覆盖六家分行,我负责小组工作日志和分行总结的撰写,在检查结束次日便完成了8份工作日志和5份分行总结,同时准备了一份向行领导汇报的总结ppt。

(二)审计成效

在各项工作开展过程中,我本人充分利用非现场监控手段,时刻保持对风险业务的敏感性,对风险类事件进行及时了解、跟踪与反馈。

第一、在2012年的各项审计工作中,共计发现重要缺陷16个,内容涵盖小微授信资料真实性、乐收银商户审批准入、对公授信贷前调查、信贷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等方面。

第二、离任审计过程中,结合之前非现场排查信息,发现存在个别小微受托支付资金归集使用的情况,为后期通过非现场方式开展全面小微授信资金归集使用项目提供了有效线索,并根据关于非现场排查情况及现场结果,撰写了《关于商贷通业务信贷资料虚假及受托支付资金归集使用现象》的重大事项报告。

第三、在济南分行担保公司保证金被扣划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成因分析事件蕴含的潜在风险,从司法实践、物权法和担保法相关角度出发撰写了管理建议书上报总行。

第四、在青岛分行杨军离任审计过程中,针对抵押土地上在建工程未一并抵押的情况,从授信审批法律依据不足、房地未同时抵押存在的风险、政府承诺效力、贷后监控措施几个角度出发撰写风险提示。

第五、切实履行好对分行的监管职责,对重大事项即时上报,在所辖分行未主动报告情况下,对铎瑞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和铎瑞煤炭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的银承垫款事件进行了即时汇报与跟踪。

二、加强自身要求,切实做好日常综合工作

在处室工作中,除全力做好各项审计项目之外,我主要侧重做好处室的部分文字工作,以强化自身写作能力的锻炼与提升。2012年上半年我一直负责处室周报工作,并撰写了非现场处201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2012年度工作总结,并撰写了“以特别之为,深入践行六个提升”的非现场处优秀团队事迹材料。我本人撰写审计创新论文正在进行论文印刷成书工作。

三、存在的不足

第2篇:离任审计工作经验总结范文

近几年来,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我们从建立制度、规范程序、完善机制、突出重点入手,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进一步促进了全区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完善制度,规范审计程序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越来越突出。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队伍的管理和监督,我们从1997年开始,对处级领导干部以及区属国有企业经理(厂长)试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过两年的实践,于1999年初,我们会同区纪检委和区审计局在调查研究、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塘沽区《关于网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和《关于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审计的内容、审计的方法和程序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按照《办法》的要求,区委组织部和区纪检委、区审计局每年初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定本年度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审计项目,审计局将其纳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这个《办法》经区委常委会议讨论后,以区委名义下发执行。

为了增强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我们注意严格执行审计程序和审计规范。一是提前三天向被审计单位和主要负责人下达审计通知书,要求被审计单位做好接受审计的准备工作;二是要求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提供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述职报告,并对本单位所提供会计资料的全面、真实与完整及有无"小金库"问题做出书面承诺;三是严格实施审计,认真审查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有关文件、资料,进行必要的内查外调;四是认真编制审计工作底稿,详细记载审计工作过程;五是审计结束后,及时撰写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的意见;六是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审计意见书和审计结果报告;七是整理资料、立卷归档。

由于制度完善,程序规范,保证了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1997年以来,我区已对300个单位的领导干部进行了日常审计,其中包括对4个单位进行了举报审计,对3个评先对象进行了评优审计,对88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离任审计。在2000年上半年全区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和机构改革工作中,12个街和2个乡合并为9个街,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大面积交流和调整。在这项工作开始前,我们委托区审计局在一个月内,对全区12个街和2个乡的主要负责人全部实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审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及时做出了审计决定。审计工作的按期完成,为街道领导班子配备和干部调整提供了重要依据。

二、全程监督,严把干部任用管理"三关"

为了不断完善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约束机制,我们坚持对领导干部进行全过程审计,即:对干部任前、任中(届中)、离任前进行经济责任监督审计,给干部一个真实、准确的评价。

一是,做好干部任前审计,严把选用关。区委根据全区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现状,对有调整意向的干部,由我们委托审计局提前一个月进行审计,全面考察干部情况。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避免选用干部失察、失误。

二是,做好干部任中(届中)审计,严把监督关。区委明确提出,政府组成单位每届任职期间都要进行一次审计,国有企业经理(厂长)每三年进行一次全面审计。对一个时期社会舆论、群众来信来访、干部考察考核中反映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被评为各类先进的干部,也要先过审计关。

三是,做好干部离任审计,严把评价关。为了正确评价离任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使离任干部不交马虎帐,上任干部不接糊涂班,我们对凡是离任的干部都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把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审计结果记入干部实绩档案,作为评价、使用、奖惩干部的重要依据,并为制定接任者的岗位责任目标提供借鉴和参考。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干部任职审计结果分别报送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及区委组织部、区纪检委,并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公布,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三、突出重点,加强对一把手的审计

我们注重利用审计手段强化对一把手任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坚持把审计的重点放在党政群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一把手上。对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一把手在调任、转任、轮岗、退休、辞职辞退、解聘和机构裁撤、合并等离任前都必须接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不经审计,不予提拔;不经审计,不办理离任手续;不经审计,不予评优。几年来,对全区88名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一把手

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监督管理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我们感到,对一把手的重点审计,一是增强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干好工作的责任心、使命感,促进了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二是有效遏制了"干部出数字,数字出干部"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三是给离任的干部一个交待,为接任的干部交清家底,使领导干部"走的明白

,接的清楚";四是制止了个别单位因主要负责人离任前突击花钱、吃光分净、私占公物等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提前动手赌住漏洞,防止离职前"捞一把";五是有利于消除因情况不明、了解不够而产生的误解,增强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团结。

四、严肃纪律,充分运用审计结果

为了确保审计结果的真实可靠,我们制定了严格的工作纪律,要求审计小组成员在审计工作过程中,自觉恪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的职业道德,严格执行审计工作的各项规定。审计局对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所列事实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对于违反审计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依照规定追究责任。

我们把审计意见书、审计结果报告,作为对被审计单位一把手进行考核的参考依据。同时,建议区纪检委(监察局),作为廉政考核的依据之一。对经过考察、审计,工作突出、政绩显著的,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或提拔重用。如果审计中,发现被审计单位有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由审计局依法做出处理。对被审计单位严重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并且单位负责人负有领导责任或直接责任的,审计局除了向区政府领导报告外,还应及时向区委组织部、区纪检委(监察局)提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调整的建议,对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的问题,及时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比如,2000年在对区属企业客运公司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在资金管理上存在违规发放资金270万元的问题。我们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公司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在查清违纪事实的基础上,及时采取措施,对该公司的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调整。

五、积极探索,完善审计工作机制

几年来,在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观念创新、思路创新、机制创新,积极探索新情况,总结新经验,使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发挥了更大作用。

一是,处理好审计工作的公开性和干部调整工作的阶段保密性的矛盾。审计工作的公开性和干部调整工作的阶段保密性是一对矛盾。干部任免工作在酝酿、讨论过程中有较强的保密性,而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公开进行的,这就要求适时把握审计时机。结合工作实践,我们认为在干部调整前的一个月左右时间安排审计为佳。

二是,正确把握审计年限问题。对审计年限如何把握,过去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一定难度。通过实践,我们对于任职时间较短、在任期内的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其起点定为干部的任职时间;对于任职时间较长的领导干部,一般对其近三年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对于根据举报进行审计的单位或部门,主要对某一段时间或某一事项进行重点审计。

三是,科学界定审计结果。审计结果报告需要审计单位和被审计单位双方认可的问题。我们坚持如果被审计的单位或部门、企业对审计决定所列的违纪事实和处罚不服,可以在接到审计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区政府提出复议申请,以保证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第3篇:离任审计工作经验总结范文

【关键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离任审计

为了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先后出台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华晋焦煤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所属企业的领导人员进行了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用历史的、客观的、发展的眼光来分析、评价和看待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制度,既利于提高对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本质的认识,又利于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制度的发展与完善。笔者作为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工作的实践者,现就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工作的开展方法、存在的难点及完善措施提出了看法。

一、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方法

在对公司所属单位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时,采取听、谈、查的方式进行审计。

听:就是在审计过程中听取所在单位对领导人员任期内工作评价情况汇报及个人工作述职报告;

谈:就是与所在单位其他领导、部分业务人员进行个别访谈,对领导人员在任期内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团结合作等方面的看法和评价;

查:就是审查领导人员在任期内分管工作履行职责情况,同时结合所在单位的实际情况,实施对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必要的审计程序及审计调查,取得了相关审计证据,就有关审计事项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审计调查是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有效方法。Www.133229.COm

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存在的难点问题

在对公司所属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过程中,遇到许多难点问题,亟待解决。

(一)对重大审计事项认定的难点

1.对存货的真实性确认的难点

(1)存货涉及的账户众多,抽查审计难免有疏忽或遗漏。存货的核算内容包括材料采购(或在途材料)、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材料成本差异等很多账户,这些账户属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的发生时间,少则2-3年,多则达5年之久,对其审查通常依据审计人员的主观判断,选择重点账户和近年发生的事项,难免产生审计风险。

(2)存货不仅占企业流动资产的比例较高,而且品种多、数量大,实际盘点工作量非常大,通常要依靠被审单位抽调人员进行盘点,审计人员监督盘点或抽盘也只是一部分存货,因此账实核对的困难多、难度大。此外,有些存货如原煤、精煤、中煤等只能采用经验估计法或理论测算法,难以避免与实际情况有差异。

(3)对于在途存货、港口存货,审计人员外出调查取证存在路途远、花费大、成本高等困难,使审计证据的质量难以保证。

(4)对于前任领导人员任职期间留下的存货,如果有潜在损失,那么现任领导任期内究竟消化了多少前任领导的潜在亏损,现在的财务核算与管理混乱等诸多因素的共同影响,给审计人员分清离接任领导的经济责任,带来很大的难度。

2.对债权债务的确认难点

(1)债权与债务核算中相互混淆,企业没有真实准确地反映,目的在于人为缩小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规模,掩盖债权债务的真实性,造成企业资产与负债、债权与债务结构合理的假象。(2)债权债务单位路途遥远,审计过程发函到对方单位询证,回函率极低,导致对企业债权债务中的坏账损失和有问题的资金难以认定。(3)审计中所属企业请求审计组不要发函到对方单位询证,否则往来单位正好以此为借口找上门来结账催债,使得审计有时无所适从、举步维艰。

3.对重大投资项目及其投资损益的确认难点

由于审计人员受知识面的局限,对企业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的效益及风险难以断定和评价,因而往往采取就事论事等回避矛盾的办法,使得企业投资及其损益的真实性难以确认,从而给审计工作带来很大风险。

(二)经济责任认定的难点

1.离接任领导人员责任划分界限:

由于时间跨度大、涉及的账户多以及账务处理的不规范、财务管理失控等因素的共同影响,审计中要全面、彻底地划清前任、接任、再后任的经济责任界限难度大、风险大。

2.盈亏不实和潜盈、潜亏的界限

从理论上讲,根据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和权责发生制原则,对明亏和潜亏是能够分清的。但在离任审计实践中,有时却存在较大的意见分歧。如某些离任领导人员要求对库存产品按现行市价与账面成本计算潜盈利润,而接任者则认为不能就账论账,因为产品销售过程会出现很多意想不到的情况,如质量、价格、销售费用等可能发生变化,因此不能计算和认定库存产品中的潜盈。

3.直接责任与主管领导责任的界限

对主要领导直接分管的事项,如果发生错弊、损失或风险,是否一定要承担直接责任而不是主管领导责任;而对于其他副职领导分管范围内的事项,如果出现重大问题,作为主要领导是否只承担主管领导责任而不是直接责任。对此,在审计定性处理中有时争议较大。

(三)审计评价的难点

1.政绩量化与非量化的矛盾

离任审计中有人认为,如果企业资不抵债,就不能评价其内控制度健全、有效,至少应该表述其管理不善或管理混乱。如果企业经济效益很好,就总结和评价其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而忽视和回避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出现“一好遮百丑”的现象。在量化政绩的尺度把握上确有许多人为因素,从而给审计评价带来一定的风险。

2.审计内容与非审计内容的界限

被审单位的职工有时通过书面、口头等形式,要求审计组审查并答复某些事项,审计人员如果介入其中,往往是非难分,陷于被动局面。

3.任期政绩与发展后劲的关系

一般来说,对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已实现的经济效益指标评价比较简单,而对未来发展后劲的评价相对来说情况复杂,难度较大。

三、完善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对策

经济责任离任审计范围广、内容多,仅用听、谈的方法是难以达到审计目标的,必须与审计调查结合进行。审计调查既是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有效方法,又是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必要环节,二者有机结合,有利于保证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实现审计目标,防范审计风险。

(一)经济责任离任审计调查的特点

1.审计调查对象的特定性

在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中,需要调查的对象是特定的,即与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2.审计调查内容的针对性

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中,调查的内容十分广泛,但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主要有:被审计单位账面没有记载而又必须调查核实的事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缺乏可靠性,而又必须调查清楚的事项,如发票要素不全、内容不真实,需要作进一步的调查;从被审计单位账面的审计发现了疑点,而又必须进一步调查证实的事项;根据审计目标和管理部门的要求,需要调查的其他事项。

3.审计调查方法的多样性

审计调查方法取决于调查对象、范围、内容和目标等的不同要求。有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普遍调查和典型调查,综合调查和专题调查,内部调查和外部调查,函证调查和现场调查,对单位调查和对个人调查,书面调查和会议调查等。这些调查方法可以相互结合运用,也可以与其他审计方法结合运用。

4.审计调查结果的客观性

审计调查能够获得账面审查所不能取得的比较真实的证据,审计调查的结果就是审计人员所看、所问、所闻、所查、所记、所算的和被调查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种证据资料。调查中所收集的审计证据准确、可靠,客观真实地反映了事物的本质,与账面审计结果相结合,可以起到相互印证的作用。

(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1.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所涉及的有关事项,确定审计调查的对象、范围和内容,又在审计调查中适当进行延伸审计,综合运用各种审计方法。

2.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选择恰当的调查方式,如用统计调查法核实经济指标,用试点调查法了解经济政策执行情况,用重点调查法追查经济案件,用会议调查法征求对被审计人的总体评价等。

3.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所涉及的特定事项,对审计调查材料进行相互联系、客观的分析,使审计调查的内容与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具有相关性,而不能将两者割裂开来,更重要的是将两者有机结合,综合利用。

4.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方案制订审计调查方案,合理安排审计调查人员、时间和审计力量及其组织方式。同时,又要根据审计调查过程中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方案。使审计调查与经济责任审计在目标要求上达到一致,在组织实施上达到统一,在时间安排上协调同步。

5.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与审计调查的关系,搞好几个结合。即:审计与现场观察结合,审计与问卷调查相结合,审计与调查分析相结合,数据统计与事实调查相结合,内查与外调相结合。在此基础上,根据审计调查的要求,综合运用多种审计调查方法,以求得最佳的审计调查效果,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和效率。

(三)经济责任审计调查结果的运用

审计调查结果就是审计调查报告及其产生的作用,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除了方法、内容上的结合外,还必须注重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审计调查结果相结合运用。

1.审计调查结果是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重要依据之一,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结果包含了审计调查的结果,对企业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内容反映了审计调查报告的内容,是总与分的关系。审计调查的结果是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结果的基础,调查报告必然成为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重要依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报告对审计调查结果的运用程度反映了审计调查的质量和效果的高低,审计调查的质量和效果的优劣直接影响到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质量和效果,在一定意义上说,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结果能否被充分地利用并发挥作用,关键取决于审计调查结果有无分量。审计调查结果是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补充,一个项目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往往是反映总括、全面的情况,而审计调查报告是反映某一方面具体、详细的情况,可以起到补充作用。

2.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结果的运用程度决定审计调查结果的运用程度。因为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决定了审计调查报告所反映的情况、问题和意见及其范围和方式。

(四)保证审计调查结果充分运用的措施

在经济责任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审计调查结果得到充分运用。

1.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的原则,保证审计调查工作依法进行,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2.认真编制审计调查方案,科学确定调查对象、范围、内容、步骤、方法,组织方式等,收集和整理调查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写好审计调查报告。

3.建立规范的审计调查工作制度,保证审计调查的质量、调查结果真实可靠。

4.建立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制度,听取和了解经济责任审计及审计调查情况,检查审计调查档案资料,防止审计调查走过场和隐瞒审计调查结果的真实情况,避免审计调查中的舞弊行为,保证如实反映审计调查结果。

总之,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是新时期加强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领导人员廉洁勤政的重要措施。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经营业绩和存在的问题给予客观、真实、准确、科学的评价,以科学发展观作为衡量标准来评价企业领导人员的工作得失,为全面考核、合理使用企业领导人员提供审计依据,推动审计监督与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有序衔接,以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 2007年-2008年有关离任审计文章[j]. 会计之友.

第4篇:离任审计工作经验总结范文

为此,审计部门需要不断探索并搞好国有企业领导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这一工作不仅有利于全面促进建立和完善我国现代企业制度,同时也极大地规范了市场经济中对国有企业领导的管理与监督工作。笔者在文中对国有企业领导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与难点进行简单的分析,并为完善现行国有企业领导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提出了具体的策略。

一、国有企业领导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

由于国有企业领导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涉及范围比较广,周期性比较长,需要进行审计的内容比较繁杂。如何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达成离任审计的目标,笔者认为,必须在审计中要突出以下几项内容:

(一)以被审计领导任职期间该企业的负债资金及数额为重点审查内容。

审计人员需要以被审计的企业领导任职期间该企业的负债资金及其数额,作为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进行深入的核查,以此来保障该企业的具体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在进行国有企业领导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我们会发现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企业潜亏。为此,审计人员在具体审计过程中,需要对被审计领导任职期间的总资产、总负债情况进行深入的考证,以该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为关键内容,通过反复的查证、盘点、核算等审计方法,进而科学的验证其资产、负债、损益数据的真实性。审计人员要对企业内的非资产性经济项目进行合理的处理,对企业内的不合法的资金进行正确的界定;对部分被遗落的企业负债资金及其数额进行二次确认,从而为确认该企业真实有效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提供证据支撑。

(二)对企业内控制度进行重点审查,不断完善企业内部的管理工作。

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真正的切实有效,这一问题直接关系到该企业是否可以长期维护内部资金安全等内容。切实有效的企业内控制度,不仅有助于推进该企业内部资金链条的合理化、规范化,更有利于不断强化内部的廉政建设,抵制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不良风气等。市场经济中的国有企业,尤其是内部资金链条比较复杂的企业,由于自身内部的管理制度的涉及范围比较广,笔者认为,审计组在对该企业领导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中,必须要加以重视。

(三)以被审计的企业领导在任期间的企业经济发展目标完成情况为审计重点,科学的评价离任者的工作能力。

审计组需要将对被审计的企业领导在任期间的企业各项经济发展指标的完成情况的核实,作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点。审计组要对企业的销售收入、投入成本、回报率等各项数据指标,进行逐项的审计,审计其数据的真实性,进而切实有效的评价离任者在该企业任职期间的所有经济责任和经济业绩。

(四)以企业资金的安全与完整作为离任审计工作的重点。

市场经济中的国有企业是推动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基础。当前阶段,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仍然只是处于一个初级发展的阶段,诸多与之匹配的制度、举措并没有落实到实处。国有企业的部分资产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凸显出严重的滞后问题,甚至有一部分国有企业的领导人对于该企业中的实际账目认识不够透彻;账目外另设一些账目;账目中的数据存在不实等问题。为此,我们需要将企业资金的安全、完整性设定成为离任审计中的核心工作。在进行审计企业资金安全的过程中,需要将审计的重点放置于相关的资产实物、货币投资、项目投资上。深入审计其资金、资产,是否账实相符。同时,审计组也要审计资金的投入流向,促使其可以有效的帮助企业提高自我的经济实力。

二、国有企业领导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

(一)存量资产的确认清查。

国有企业内部存量资产的确认和清查,已经成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中的主要难点之一。主要表现为:首先是企业内部数据数量上的偏差。企业中的领导人在进行离任过程中,需要该企业进行全面的清查和盘点其内部的存量资产,内部账务必须要做到真实有效。但是市场经济中的大部分国有企业大多存在着盘盈、盘亏的问题;其次,审计组在进行具体审计过程中,需要彻底的清查企业内部账目中存量资产的数量,这一工作并不是很难完成,但可能因为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不完善而进一步导致审计组无法确认若存量资产账实不符具体是谁的责任,被审计的企业离任者需要具体承担什么责任;最后,审计组在审计报废的国有资产时,需要对该企业资产全面进行清查、核查和核算,而审计人员可能不具备对企业资产作出具体的质量鉴定的专业技能,这一问题也为国有企业领导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增加了诸多的难度。

(二)企业各项资金、债权、债务的确认界定。

当前阶段,在我国经济体制不断变革的背景下,国有企业之间、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之间、国有企业内部之间的债权债务往来的次数非常频繁,金额也非常大,同时其债务资金拖欠的时间也比较长。在企业正常的内部管理中,企业会将其所有债权、债务记录在账目中并经过核查,这属于正常的企业核算状态。不论是三年以上的实际应收款项,还是单独被记录在账目中的项目,都需要最大限度的进行催收余款。但是在国有企业领导离任时,由于企业内交接双方之间所处的位置不同,对于该企业债务的处理态度也存在着一定的区别。企业中的离任者希望内部所有的应收款项全部进行处理,并认定自己如果可以一直在职,就必定会收回来。接任者则经常性的提出对于超出三年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的应收款项必须要进行坏账处理,而审计机关在对上述往来进行审计时,一无确切的时间,二无确切的物证证据。因此,审计部门需要对部分具有普遍争议的企业内的应收款项,逐项进行核查,无形之中增加了审计的难度。

(三)审计组在进行离任审计时认定领导责任缺乏相关标准。

审计组在对离任者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企业领导责任与分管责任、首要责任与次要责任、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失误责任与有意识的违规责任等多个责任区分,而现阶段在区分这些责任时严重缺乏统一的界定标准。为此,审计人员在实际审计过程中,面对上述这一系列的问题时,可能会做出各不相同的责任界定结果,无法依据最为标准的数值进行衡量每一位企业中的离任者。审计人员在进行实际责任界定过程中,很多只是借助自我的审计经验来进行判定职责,最后的判定结果直接决定了离任领导的责任轻重,以及审计报告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完善国有企业领导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策略

(一)选用科学有效的审计方法。

审计组在正式实施审计时,首先需要确定此次国有企业领导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中被审计的主体对象、审计的具体范围和审计事项等。在实际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可以进行适当的扩展性审计,运用多元化的审计方法进行科学的审计。审计组需要借鉴当前阶段中对国有企业领导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经验,对此次离任审计中涉及的所有工作环节,选择恰当的审计或审计调查方式。例如,运用统计调查法来进行深入的核查企业内部的实际经济发展情况;运用核试点调查法,来进行全面掌握企业内部中的经济政策的具体执行情况;运用重点调查法,来进行深层次的调查企业内部的所有经济案件等。

(二)制定系统完善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相关制度与方案。

审计部门中的工作人员在进行实际审计过程时,需要充分了解被审计企业内部中所涉及到的所有经济项目,对审计工作中需要的数据进行全面的采集,对相关材料进行认真的研读、客观的分析,使离任审计的内容更加具有真实性及实效性。审计组同时要认真调查并分析该企业的实际经济发展情况,并将审计结果与该企业实际发展情况进行有机的结合,综合数据的共同点从而达到精准审计的目的。审计组在开展正式审计前,需要事先制定对该企业领导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方案,进而合理的安排此次审计中实际所需审计员的数量、审计时间以及审计的具体形式。审计组还需要依据在具体审计过程中出现的诸多无法预料的事情,进行不断的调整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方案,使此次审计能达到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要求。同时,审计组还要依据相关的审计流程的要求,综合评定最为有效的审计方法,以此来寻求最佳的审计成效,全面提升企业领导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

结束语

第5篇:离任审计工作经验总结范文

关键词:石油销售企业 经济责任审计 离任审计

一、石油销售企业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和意义

(一)石油销售企业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国家、企业的法律法规所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7号)等法律法规,规定了应对企业领导人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2012年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实施的《企业标准-内部专项审计规范.第4部分:经济责任审计》(以下简称《审计规范》)对经济责任审计作了明确的规定;2013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颁布实施的《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也规定股份公司所属企业应规范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因此,石油销售企业作为国有控股企业的组成部分、股份公司的所属企业,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既是必须的,也是必要的。

(二)石油销售企业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具有重要意义

2013年12月27日,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在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进一步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促进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要按照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两办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深入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力争在审计的深度和质量上有新的突破。”

石油销售企业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落实刘家义审计长的讲话精神,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企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实现经营战略目标,向健康良性方向发展的必要途径;更是加强企业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企业领导人遵守财经纪律的有效措施。

二、石油销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先离任后审计的审计程序带来的矛盾

1、先离任后审计未充分发挥审计作用

石油销售企业在遵守股份公司《办法》中规定应遵循“离任必审,强化任中”的原则中,普遍是只执行“离任必审”,采取先离后审的方式,在企业领导人离任当年或委托的时间内实施审计,时间上的滞后对已离任或调任的领导人缺乏了约束,不利于监督企业领导人的履职行为。这种事后监督的行为从客观上削弱了审计的权威性,也未达到将审计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的效果,降低了审计的震慑作用。

2、离任审计任务重、时间紧迫与审计人员不足的矛盾突出

近年来,由于企业领导干部交流频繁,遇上换届调整的年度,离任审计的任务十分繁重,在审计人员严重不足的销售企业,要在一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任务,审计人员只好硬着头皮干,因疲于奔命而使审计质量大打折扣,不利于今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责任界定存在较大难度

1、离任者与继任者的责任划分较难

由于有的石油销售企业领导人离任时未实行经济责任交接制度,离任者已到新单位就任或退休等,接任者不知情况全盘接收,双方没有交接,当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和短期行为带来损失或较为严重问题时,很难准确认定和区分责任,影响了经济责任的划分。常见的是投资决策及工程建设、资产权属的证照办理、债权债务、合同履行等方面形成的问题。

2、个人和集体的责任划分较难

集团公司《审计规范》规定:经济责任审计应对被审计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所应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应区别不同情况界定。实际工作中,审计人员很难正确的界定,主要原因是问题的产生受多种因素影响,有制度、体制的客观原因,有审计人员个人分析问题能力、知识结构有限的因素,有被审计单位违纪违规隐蔽性强、不愿或不能提供审计证据导致取证难等,难以划分领导人应承担的具体责任。当问题较严重时,单位可能提供虚假会议纪要等来证明是集体决策,以减轻领导人个人责任,要准确界定是个人或集体责任却难找到其他依据。

(三)缺乏统一的评价指标体系

近两年,研究和探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文章层出不穷,目前国家、企业都没有统一的审计评价指标标准和指标体系。从石油行业各环节来看,油气田、勘探与开发、炼油与化工、销售等环节都有相关研讨,还有经验交流推广材料,但并不真正适应销售企业或能在实际中具体运用。各单位一直沿用凭经验总结的方法在进行审计指标评价,这将影响审计人员做出正确的审计评价。

(四)审计人员素质偏低制约审计质量提高

由于石油销售企业统一执行 “三控一规范”政策,省公司和二级公司的机关大幅减员,各个职能部门合并精简,二级公司的审计科人员拆分到其他科室,只设审计岗或连岗位也没有,审计资源大量流失。因此有的销售企业率先成立审计(监察)中心,但聘用的审计人员个人素质参差不齐,职称偏低、经验不足是主要问题。高级职称寥寥无几,多数连中级职称都没有,年轻人审计经验也不充分,面对专业技能要求高、经济业务涉及面广、不确定因素较多的经济责任审计,多数不能完全胜任。人员素质偏低大大制约了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提高。

三、石油销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存在问题对策建议

第6篇:离任审计工作经验总结范文

离任审计风险寓于审计的整个过程中,审计准备、实施、终结三个阶段都存在风险点,现细分析如下:

(一)在审计准备阶段,通过三个途径对风险加以防范。

一是评价被审计对象的风险的总体水平。由项目牵头人收集离任领导的基本情况,并在此基础上,结合专业判断,对离任领导所在单位的内、外环境的风险作一个初步评价。此时,还需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管理部门的信息沟通,初定重要性问题水平,使之既能够在会计报表重要水平的约束下,又能满足派出单位领导层对有关问题更深一步了解的需要。二是评价审计人员的胜任能力。从审计人员是否有从事该项审计的技术水平,在从事审计过程中能否能保持形式及实质上的独立,时间和手段能否满足审计项目的要求三个方面评价胜任能力,保证参审人员能够运用一定的检查程序来控制风险。三是初步确定总体审计策略。在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离任领导的管理能力后,通过一定的审计分析在控制风险前提下,以最低的审计成本来完成审计任务而采取的措施,减少检查中由于准备不充分而引起的审计效率不高的问题发生。

(二)在实施阶段,合理化解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

一是对固有风险的评估,主要是通过会计报表、账簿、凭证的审核,对其公允性,从存在或发生、完整性、权利和责任、估价或分摊、表达与披露等五方面发表意见,虽然它受被审计单位所处特定经济、金融、管理环境,历任领导的管理措施延续等多种因素影响,但仍然应从专业判断角度加以稳健确定。二是以业务的发生评估控制风险,首先确定某种业务的发生可能存在的潜在错弊,并确认哪些控制措施可以防止或者发现这些错弊,然后通过调查内部控制结构,并进行控制测试,获取控制措施是否适当被设计和有效执行的证据。只有这样,一方面有利于调查和评价的操作;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审计人员发现内部控制中的不足之处,以建议被审计单位予以完善,并实现业务发生的控制风险与会计报表项目控制风险相互验证。三是在实施具体的审计目标时随之而来的是检查风险,需使用一定的分散风险的方法。根据各项认定的检查风险,就可以确定各个具体审计目标的检查风险,当一项认定只有一个具体审计目标,则该认定的检查风险也就是该具体审计目标的检查风险;如果一项认定有几个具体审计目标,则每个具体审计目标都具有和其所属认定相同的检查风险。

(三)在终结阶段,严密工作程序减少风险机率。

概而言之就是分为四个层次,一是审计内容再界定,通过对或有事项、期后事项、重要性问题的进一步的询问、查找、比较、汇总,决定其适当的披露方式;二是审计过程再复制,通过不同责任人对工作底稿复核,确保审计质量,控制审计风险,并在审计工作即将结束之际,以审计准则为标准,对整个审计工作一检讨,看是否符合审计准则的要求;三是审计意见再确认,将提出审计意见的初步建议,并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沟通,并由项目负责人对审计意见的初步建议进行审核,可为审计意见的正确性提供合理的保证。四是要求被审计单位在审计期间向审计人员提供的各种重要口头声明作书面陈述,一方面有利于明确被审计单位的责任;另一方面则在发生行政复议时,有利于保护审计人员。

二、离任审计风险的控制

离任审计是建立在单位活动审计的基础上,一方面审计结果失真,对离任人的评价不实、不准,将会给派出单位选拔、任用干部造成很大危害。另一方面离任人大都控制一定权力,有存在着,违纪违规或严重经济犯罪的可能性,审计质量要求较高,因此离任审计风险除了在实施审计程序过程中进行控制外,还应从宏观、微观两个角度进行控制,来降低离任审计风险。

(一)离任审计风险的宏观控制

1.开展离任审计工作首先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

离任审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党委的重视是开展好这项工作的基本保证。党委应切实加强对离任审计工作的领导,把离任审计纳入干部任用的必备程序,使离任审计报告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党委还应对离任审计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及经费保障等予以大力支持,为离任审计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要注重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

建立离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在离任审计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并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加强协调与配合机制。

3.要不断完善离任审计法规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离任审计操作规程》是实施离任审计的直接规章制度,但还不够完善,还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一些工作规范如:离任审计指南、双向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工作规范,不断完善离任审计法规制度,使离任审计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二)离任审计风险的微观控制

1.划清前任领导与本任领导的责任。

由于单位的管理是连续的,前任领导遗留下来的问题,可能对本任领导产生较大影响,致使其任期目标难以实现或受到一定程度的阻碍。因此在分析评价离任人的任期成绩时,要具体分析这种影响,划清前任与本任领导的责任。

2.划清离任人员与其他负责人的责任。

单位的管理的重要方面往往是由集体决策的,如果某项决策失误,而决策时离任人曾表示反对意见,这种损失的责任就不能由离任人来负担,而主要应由其他表示同意的领导成员负担。又如在财务决策方面,如果财务负责人未请求报告离任人员,或采用先斩后奏办法致使费用突破指标的情况发生,这种责任也不能归咎于离任人员。

3.正确处理管理成绩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

单位管理成绩是同内部努力、员工素质分不开的,另一方面也受当地大环境影响。如当地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偏高,经营亏损,金融风险较大,应该说是多种因素作用结果,央行监管只是因素之一,因此在评价履行监管职责时很难做到客观公正。又如:任期内由于管理费用偏紧,造成单位硬件设施跟不上,也不能直接归咎于离任人。所以在评价离任人成绩时要具体分析成绩的因果关系,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

4.离任审计期间的界定问题。

与一般的审计不一样,离任审计往往是跨越几个会计年度的,而且起始日期还往往不是整齐的月初或月末,这样便常常没有对应的会计报表可供参照。于是,实务中一般以最为接近的会计报表结算日期作为离任审计期间的起止日期,而在此离任审计期间内则视为一个大的会计年度,然后运用职业判断对于一些重要项目及变化异常项目分别按年度进行详审。

5.特别关注关联方交易及非货币易。

在离任审计中需要着重予以关注的是被离任审计单位与其关联方的交易以及在离任审计期间发生的非货币易。在涉及这些方面的业务中一定要认真审查,是否存在以非正常价格转让造成资产流失的现象;有无隐匿收入、费用,自设小金库,资金体外循环的现象等等。这就要求在离任审计开始之处向被离任审计单位所取其关于关联方的申明书,并在抽查大额资金往来的业务中高度注意那些发生频繁的往来单位,对其应收应付款项一定要进行详细的盘查,明确其往来款项是否真实发生及其性质。

6.正确评价合理与合法的关系。

实际工作中往往遇到合理与合法的矛盾问题。有些开支可能是合理的,但可能不符合现行法规和财务制度。反之,有些开支是合法的,但可能不合理。对这类问题应做出客观的评价,只要是符合管理效益提高的大原则,并且这种开支又节约了本单位的其他资金,那就应该给予肯定。

7.锐意改革与决策失误的关系。

第7篇:离任审计工作经验总结范文

一、经济责任审计产生的基础和发展规律

经济责任审计是我国传统审计在新形势下的继承和发展。宇宙间一切事物都有其产生的基础和演变规律,经济责任审计也是如此。要健全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必须研究其产生的基础和发展规律。经济责任审计在萌芽时期,它是与宫廷、寺院、庄园、乃至企业财政审计或财务审计融为一体的。

在奴隶社会,由于生产力的发展,社会财富的增多,又集中在王朝统治者、奴隶主、庄园主、寺院以及大商人手中。当财产所有者不能直接管理或经营其拥有的财产物资的时候,就需要委任官吏、专家进行管理或经营的时候,就产生了委托和受托经济责任关系。为了查明受托管理和经营者是否忠实地履行了其受托经济责任,有无侵欺奸弊行为和虚报账目现象,就需要委任官吏、委托专家通过审计对受托管理或经营者业绩进行评价,作为赏优罚劣的依据。评价受托经济责任的需要是审计产生的基础,已为中外审计界所共识。由于传统的财政、财务审计,多以部门或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为对象,然后落实到受托者的经济责任,因此经济责任审计,融于财政财务审计之中,没有单独作为审计项目提出。由于审计要评价受托经济责任者的业绩,有无弊端,所以必须独立于受托经济责任者及其有关活动之外,须要具有一定独立性、因而审计是具有独立性的客观、公正的经济监督。在《周礼》宰夫的职掌中就有这样的记载?quot;掌治法以考有官、府群都县鄙之治,乘其财用之出入,凡失财用物辟名者以官刑治家宰而诛之,其足用长财善物者赏之。"即对造成财产损失、账实不符、弄虚作假者应当受到刑罚;而管理有方,效果突出者,应当受到奖赏。筒言之,宰夫的职掌就是"考其出入,以定刑赏。"我国周代的会计、审计、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当时在世界居于领先地位,为此受到中外会计、审计学家和历史学者的赞许。周代的会计、审计等制度对历代王朝有很大影响。我国历代审计,不仅以被审计单位为主体,查事,而且也对人。特别是对经营财物的官员离任时,都要进行离任审计。有时审计由监察御史实施。在明代的《明会典》中,就有这样的记载?quot;郎中等官,遇有升迁及吏役满日,一应经手钱粮等卷,本部委司务共同清查明白,方许离任起送。如有不明侵欺等项奸弊,听部参究。"(引自《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国用部》)

以上足以证明,我国传统审计,在查明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的同时,还要查明经营财物的负责人员工作中有无奸弊行为。因此,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后,在"一边倒,学苏联"口号的影响下,把审计与资本主义挂钩,延续了战争时期一些"战时共产主义"作法,党政部门和企业单位领导干部调动,仅凭一纸调令,既不检查评价其在任期间业绩的好坏,也不查明有无经济违法行为,结果造成"工厂搞垮,厂长提拔"的恶果,助长了和腐败作风,为继任者埋下很多隐患,长期积累,造成很大危害。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试行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由于实行政企分开,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原则,在建立责任制度,要求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清查财产时,对上述隐患有了深刻地认识。因此,一些省市审计机关在组织部门和人事部门的支持下于20世纪80年代试行的厂长(经理)离任审计,取得了显著成绩,受到了各级领导的重视和认可。

中办、国办的两个《暂行规定》,把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又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据有关部门统计,自1998年以来,我国开展了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其所在部门、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经济责任的审查评价,共查出食污、受贿、挪用等个人经济犯罪问题,金额达5.9亿元,审查后被撤职200人,受党纪政纪处分的470人,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查处的1010人。各级干部管理部门参照审计结果对领导干部平调25500多人,提3300多人,免职、降职3800多人。由此可见所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和业绩的一种客观公正的审查鉴证,并不是"有罪推定",而是评价受托经济责任所必须。它应当随社会经济的发展,民主法制的加不断发展,逐步得到健全和完善,这就是它发展的必然规律。

二、经济责任审计具有中国时代特征

宇宙间一切事物都是在一定环境中生存和发展的。一般来说环境是指事物的周围情况和条件,我国《易经》哲理认为:人和一切事物必须适应环境的要求,与相关事物协调发展;又要与其所处时点相适应。即世界是物质的,物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而这种变化是与时间相一致的。要办成任何事,都不能离开天时、地利、人和,即"天人合一论"。经济责任审计的产生和发展,也离不开它所处的环境,即周围情况和条件以及时代的要求。中办、国办的两个《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田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责任审计规范,适应了审计环境要求,并具有时代特征。

(一)政治环境要求: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企分开,简政放权,健全民主法治,推行廉政建设,对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健全干部管理体制,加强对党政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就需从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任职过程和任期满离任进行监督评价。对于干部中的腐败行为,应当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促其廉洁勤政,自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贯彻依法治国的方针。经济责任审计"是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为基础,通过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作出重大经营决策情况、执行国家财经法规情况以及个人遵守廉政纪律情况等方面的审查考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判断领导干部是否具有从事经济工作所必需的政治素质和决策水平,也能正确评价领导干部是否正确履行其经济职责,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财经法纪。(引自李金华审计长2000年10月26日《在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在我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过程中,干部管理制度的改革,贯彻以法治国的方针,加强廉政建设,提高行政管理水平,促进经济发展而逐步推行的。此项审计制度的实施,受到了中纪委、中组部、人事部、监察部和审计署领导的重视。经过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纪委、中组部、人事部、监察部和审计署,联合召开了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总结了近几年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验,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把这项审计工作推向了一个新阶段。一种审计制度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如此重视,由五部委进行组织领导,这是由当前的政治环境决定的,是古今中外没有的。我们应当把握时机把这项工作做好。

(二)经济环境的要求:经济责任审计是以审查评价受托责任者业绩优劣为基础。过去由于经济不发达,管理和经营业务比较简单,经济责任审计也比较单纯。经济体制改革以后,我国市场经济有了很大发展,企业规模扩大管理层次增多,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权责明确,产权明晰,要求更为严格,市场竞争激烈,要求企业增强实力,不断发展,管理制度的加强,经营目标责任制的建立,都为实行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另外,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财政收入和支出项目的增多,事业费支出增大,教育和公用事业的发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责任的加重,应当具备的管理水平的提高,经济责任指标的建立也为开展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创造了条件。

(三)法律环境的要求:社会主义经济是法制经济。改革开放,促进了经济的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然而由于管理制度不严,也为贪污盗窃,行贿受贿,走私贩私,经济诈骗等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发生不少大案要案,使国家财产,企业资产蒙受严重的损失。要求国家通过立法手段,严格执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国家和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对审计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两办"制发的任期责任审计制度就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干部管理、监督的有关规定制定的。因此,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的任期责任审计暂行规定,是与当前我国法律环境要求密切相关的。它们已经成为我国现代审计法规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着较强的法制约束力,是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力依据。

(四)文化环境的要求:我国文化是在充分吸收我国优良的传统文化基础上形成的以马克思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文化。它要求我们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看待一切事物,认识"变异、简易、不易"是事物发展变化的共同规律。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研究,也要运用整体现、系统观,从其所处环境研究其发展变化规律,实事求是地处理问题。经济责任审计必须与当。前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当前领导干部管理要求相适应,与当前法律环境要求相适应,不能要求过高,否则难以达到预期要求,如果过于繁琐,脱离实际,也可能带来一些不良后果。

总之,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不同于传统的离任审计,由于它能与现代市场经济环境、政治环境、法律环境和文化环境要求相适应,所以具有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因此,研究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理论,健全和完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必须注意其所处环境的要求,才能更好地把握适当分寸,与各方面协调共事,群策群力,取得各方面的广泛支持,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三、经济责任审计构成要素具有多变性

宇宙间一切事物都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种新型审计制度,它所包括的审计委托者、审计执行者、被审计者和审查的内容也是在不断发展变化,逐步健全和完善的。从目前来看此项审计的委托者,主要是干部管理部门;审计执行者主要指国家审计机关;被审计者指县级以下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领导人;审查的内容主要指被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部门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有的责任,包括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从当前情况和今后发展要求来看,均可能不断发展变化,经济责任审计构成要素具有多变性,是客观必然的。

(一)审计委托者:随着干部管理体制的变化、干部管理部门不断有所调整,企业领导干部的选聘有人主张市场化,即由董事会来聘任。随着聘任制的实施,干部聘任和管理体制的变化,领导干部任期责任审计的委托部门和单位也可能不断有所调整。总的原则是,谁管干部就由谁来委托。在委托书中明确审计目标,提出评价标准。在一些非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对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时,则应由其董事会委托,或由董事会和监事会共同委托。另外,企业领导人员任期责任审计的委托者还有下伸的情况,即对其分支机构的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可指派内部审计机构或委托社会审计组织会计师事务所来担任。

(二)审计执行者(或称受托审计者):根据"两办"制发的两个《暂行规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执行者仅指国家审计机关。而由于离任、调动领导干部较多,特别是在成批任免干部的时候,审计机关由于人手不足,更是难以应付,要按委托部门要求确有实际困难。有时则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来担当审计。当前主要问题中介单位是有偿服务,对如何解决审计费的负担,尚有不同的看法和做法这是一个有待研究解决的问题。

(三)被审计者:根据两个《暂行规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仅指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领导人员。有些省市已开始对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非国有控股企业和民营企业以及乡镇企业领导人员试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从发展上来看,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将来有可能纳入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各部门、地区和股份制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所属企业领导干部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或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当然,审计是依法审计,目前还是应按照"两办"的两个"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但这并不影响进行理论问题研究和对实际工作的探索。

(四)审查的内容:根据两个"暂行规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应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为基础,通过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作出重大经营决策情况,执行国家财经法规情况以及个人遵守廉政纪律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查考核。这些内容比古代离任审计审查的内容丰富多了。由于过去官吏管理的钱粮不大多,故由其师爷协助管理就可以了。而现代政府官员管理的财物要多多了,往往要分设一些部门进行管理,党政领导干部直接责任小了,而主管责任重了。当然个人涉嫌经济违法犯罪行为,还应由其承担经济责任或法律责任。另外,对作出的重大决策失误也应承担经济责任。虽然经过数年试行,有些企业领导人的任期经营责任目标,已有了一些眉目,部分企业已总结出一些经验,但党政领导干部任期责任制还未建立起来。任期责任目标,除两“暂行规定”所规定的内容以外,尚未提出具体内容,还须经过一定时间,才能逐步总结出来。另外,随着社会环境、经济环境的变化,环境保护法规的出台,也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的任期责任增加了新的内容。总之,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进行审查的内容,随着社会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科技以及自然环境的变化不断进行调整和充实。

四、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几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时间的确定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以任期作为考核阶段,符合我国领导干部聘任制度规定的任职期限,比过去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更为科学。一般任期为4-5年。如果至第5年离任时审,有,些问题时过境迁,难以查找原因,使得一些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所以,一些部门和单位实行了“一年一小审;三年一中审;五年一大审。三年任期满者,为一年一小审;二年一中审;三年一大”。中审、小审一般与财政财务审计相结合,注重大决策失误、经济问题和违反法纪行为。大审时,再进行全面审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在党政机关主要是评价任职期间业绩优劣,而企业领导人员在实行年薪制、期权制和奖励制时,每年还有一个奖罚兑现问题。为了充分发挥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作用,处理好前后任人员的关系,查明存在的问题,奖罚合理,许多审计人员主张"先审计,后离任“和”先审计,后兑现"的原则,希望组织部门、人事部门给予支持。如果急须调任新岗位,应当按规定办理工作和经营财物交接,并写出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报告。新岗位作为某项职务,审计后,再作正式任职。为此,要有关领导部门制发党政领导干部、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制,提出经济责任目标,作为考核、评价任期责任业绩的依据。

(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需要三种审计组织密勿配合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涉及范围广,工作量大,风险程度高。根据"两办"的两个“暂行规定”,审计执行主体只能是国家审计机关。由于被审计单位和人员众多(党政领导干部换届时,更为集中),审计机关人手不足,难以承担。为此,可以考虑由审计机关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担当此项审计,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报告,再由审计机关对原委托的组织部门、人事部门提出最终审计报告。至于中介机构的审计费,审计机关无力承担,应由财政部门拨专款,也可将专款拨付人事、组织部门,在审计机关提出的审计报告后支付。

地方党政机关、大型企业集团都有很多分支机构,如果都由审计机关按规定审查,困难很大,最好由党政机关、大型企业集团的内部审计机构对各分支机构领导人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并提出审计报告,作为审计机关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党政领导机关,企业集团领导人员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时的参考依据,以保证此项审计顺利进行,提高审计效率。三种审计组织密切配合是做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重要条件,需要得到各部门的支持和三种审计组织的协调。

(三)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应当吸收其他审计的成果

我国《审计法》规定的审计形式有,财政审计、金融审计、企业财务审计、专项审计、专案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等多种审计形式。这些审计审查、评价、鉴证的内容,多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密切相关,并有一定重复。为了避免重复审计,减少被审单位的负担,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应当尽量利用其他审计的成果。有条件时,还可以结合进行。如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以被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为基础,一年一小审,就可以与年度财政、财务审计结合进行。根据审计目标和重点的不同,可以作一些补充审查。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还可以与经济效益审计、专项审计相结合,但绝不是简单取代。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涉及到对"人"的处理问题,因此对所查问题必须查清落实,不同于一般的审计鉴证,所以与财政财务审计结合时,不能忽视其特殊需要。

第8篇:离任审计工作经验总结范文

关键词:房屋建筑 监理 质量管理体系

建筑业一直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有着重要的地位,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也是广大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在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和使用过程中显现出来或大或小的质量问题绝不容忽视,我们要认真探究原因,充分认识其危害性,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行之有效地治理,从根本上消除质量问题。

一、 房屋建筑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城市的投资环境逐步得以优化,城市人口的居住水平不断提高,我国建筑工程质量呈稳步上升趋势,但不可否认,一些在建工程和已投入使用的工程尚存在不少的质量问题,有些甚至严重危害到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功能,如:水泥地面空鼓、开裂、起皮、起砂,厨卫、屋面、外墙渗漏严重,门窗缝隙大,下水道堵塞,厕浴间地面倒坡、积水,滴水线向内斜导等等现象,有的建筑出现严重的不均匀沉降,个别建筑甚至发生整体坍塌事故。

二、 原因分析

我国目前房屋建筑工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是由于诸多因素混生互动、恶性循环、相互影响的结果。参与建设各方责任主体不能正确履行职责,存在违法质量行为。例如:有的建设单位不报建、不按建设程序办事;甚至将整体工程肢解,多头发包;有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则过度压低工程造价;也有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选购质量低劣的建筑材料或设备;有的监理单位监管不到位等致使很多房屋建筑工程中质量问题屡禁不止,甚至导致一些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

三、 加强监理的措施

1、加强对建筑工程的技术准备的监理

技术准备可以分为设计交底图纸会审、施工交底图纸会审和施工技术交底等三个阶段。

(1)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图纸会审主要通过自审专业图纸、各专业之间会审,发现问题及提出解决办法,以便在设计交底时由设计人员解决。具体应从以下方面进行:

①图纸说明是否齐全、清楚、明确;②建筑、结构与设备、管线有无矛盾,设备层尺寸及管井、竖井尺寸、楼板厚度是否满足安装要求;③图纸上尺寸、坐标、标高及管线交叉点是否相符;④器具安装、设备安装基础、空间是否合适;⑤设备层管线进户做法是否合理;⑥墙、板预留洞、套管是否缺少,尺寸标高位置是否正确;⑦是否缺少专业图纸。

(2)施工技术交底图纸会审。施工技术交底图纸会审是在设计交底的基础上,依据施工验收规范、检验评定标准、劳动定额等文件,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根据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要求,为编制作业指导书做技术准备。具体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①图纸翻样。在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的基础上,将已经变更或修改的内容通过适当的方式在图纸上标注,按照作业班组施工的图纸要求,以“样板”标准进行图纸翻样绘制大样图,真正把图纸弄清、吃透,使大样图实实在在地成为现场施工的依据。

②编制材料明细表。在进行图纸翻样的过程中,参照施工图预算、技术、计划人员准确计算各种材料,分层次编制材料明细表。

③计算人工工日。根据以下方法进行人工工日计算。

根据定额计算定额工日,乘以经验系数,得出换算工日A;参照班组考核指标,根据工程量,得出经验工日B;根据土建进度计划,考虑高层施工三至四天一层的特点,计算保证工日C;根据经验数据,给A、B、C以权重0.2、0.3、0.5;得出:计划工日W=0.2A+0.3B+0.5C;根据本作业班组的技术力量组合,合理安排施工人员,并作好人员机动储备。

(3)施工技术交底。施工技术交底是控制前期质量的重要保证,如何做到三级交底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现场质量管理的关键,为避免出现技术交底仅仅作为技术管理制度的一项工作,真正发挥生产技术指导和施工技术准备的职能,克服编制工作由公司技术部门少数技术人员全权包揽,以至造成技术交底流于形式的弊端,施工技术交底的编制工作由项目部、班组级分别从各自的角度编制,班组级技术交底依据项目部技术交底细化编制,项目部审核班组级技术交底。这里重点介绍班组级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和做法。

①具体性。如排水系统:套管预埋、预留洞,应具体到管道距墙的距离是指轴线距离还是指距内墙距离,并基本统一为距内墙距离。

②全面性。班组级技术交底要以“现场干的,就是交底中写的、画的”为指导思想,不能发生班组施工自由发挥的情况出现,一旦发生丢项情况,班组立即通过一定的程序反馈得到解决。

③实用性。要在大样图的基础上,把设计图纸的控制要点写清楚,把规范的重点条文体现在大样图和控制要点里,同时把达到优良质量目标的具体质量标准写清楚,作为班组自检的依据,使施工人员在开始施工时就是按照验评标准来施工,体现过程管理的思路,使一线班组施工人员变被动为主动。

2、建筑安装的施工程序

为保证项目部的质量管理体系真正发挥作用,工程按流水作业的方式严格施工程序,强化了预留预埋阶段的质量管理,如预制构件加工程序:

(1)各施工专业队在项目部技术交底的基础上,按照图纸、规范和公司有关质量管理文件绘制现场预制构件大样图(或提供标准做法);

(2)项目部审核,经审核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加工;如不通过,将签署修改意见返回施工队执行程序;

(3)通过自检、互检、班组检、项目部检的四级检查制度对加工件进行检查,以最后检查结果为准;

(4)项目部检查通过,填写相关报表,报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通过一一按贯标要求内部办理手续,不通过一一返回,分析原因、处理,执行程序。

3、严格落实质量目标责任制

质量目标责任的建立,是建筑施工质量管理的一个重要原则,作为贯标企业,有严格的程序和流程,但如何把总目标细化,克服质量目标责任流于形式的管理通病,真正把总目标分解到各分部分项工程,再落实到具体的施工部位、施工班组,并且具有操作性,做到检查及时、反馈有效。这是我们强化质量管理,实行过程管理必须解决的问题。考虑到安装阶段的质量通病相当一部分是在预留预埋施工阶段造成的,所以在预留预埋阶段,严格实行质量目标责任同经济责任紧密结合,用经济责任制度来保证质量目标的实施,使目标责任制度化、规范化,形成质量目标管理与考核的机制,推进本项目质量管理的深化:

(1)根据质量总目标,依据验收规范或标准,经过目标分解、细化,确定预留预埋阶段质量分目标为优良;

(2)依据优良等级标准编制班组级技术交底书,在交底书中,按照高要求的标准编写具体的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

(3)加强中间过程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立即解决;出现通病,从技术交底着手,分析影响质量的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

(4)检查结果与经济直接挂钩,提出项目部检和监理检的通过率为100%,“监理检”不通过-项目部、班组各责任人均给予罚款,“项目部”不通过-班组各责任人均给予罚款。

第9篇:离任审计工作经验总结范文

在公司对X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会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来我矿对xxx矿长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同时也是对我矿的审计工作检查和指导。在此,我首先代表矿党委、矿行政向各位领导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近年来,我矿按照集团公司“发展、发展、快发展”的总体思路,抢抓机遇,强化管理,拼搏实干,各项工作始终保持了一年一个变化,一年一个台阶,一年比一年好的发展态势。无论是安全生产、生产经营、非煤产业、改革改制、企业文化建设等各项工作都始终走在了集团公司前列,多次受到上级领导的表扬。这些成绩既是全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一系列工作部署,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的结果,也是广大职工家属无私奉献、立足本职、拼搏实干的结果,其中,也凝聚着他的心血和汗水。Xxx矿长1995年4月从曹庄煤矿调入我矿,先后任安监处长、生产矿长、矿长,今年7月份因年龄原因调任我矿正处级调研员。陈玉贵从xxx煤矿工作10年多,经历了由小矿向百万吨大矿的过度,由弱到强的发展,由困难到强盛的变化。特别是自20xx年1月担任矿长以来,凭借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认真扎实的工作作风,尽心尽力履行上级交付的职责,带领班子成员和全矿广大干部职工,克服困难,努力工作,使企业经济形势逐年提升,任职期间累计上缴利润47282万元,为全矿的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同时也为新一届领导班子今后的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今天集团公司来我矿对xxx矿长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这是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离任的必备程序,也是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为确保这次审计工作顺利进行,下面我提几点要求:一是要正确认识这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国家法律的规定,是上级工作的要求,也是加强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干部离任的正常程序。希望各单位、各部门要正确认识对陈矿长进行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要把思想统一到集团公司文件精神上来,按照集团公司审计要求,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审计任务。二是要认真对待这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全力以赴做好迎检工作,确保审计工作顺利进行。迎检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审计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一系列关于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掌握法律,熟悉情况,提高迎检的质量和工作效率。要按照要求,认真整理好资料和报表并确保齐全、完整、真实、有效,做到审计组想调什么资料,就提供什么资料;想了解哪个方面的情况,就汇报哪个方面的情况,配合审计组高质量地完成这次审计任务。三是要以这次审计检查为动力,全面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这次审计,既是对xxx矿长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也是对我矿审计工作的检查、指导和促进。我矿的内部审计工作,经过多年来的积极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创出了一些好的做法,受到上级的肯定和表扬,但与新形势和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各单位、各部门要把这次审计,当作促进工作的好机遇,作为学习提高的好机会,虚心听取审计组的意见和建议,在积极配合审计组搞好工作的同时,认真整改审计组提出的问题,堵塞和克服企业审计管理工作的漏洞与不足,促进审计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为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保证。总之,要以这次审计检查为动力,全面贯彻落实好上级一系列工作部署,继续深化企业改革,进一步强化企业管理,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再上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