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预算管理制度范文

预算管理制度精选(九篇)

预算管理制度

第1篇:预算管理制度范文

(一)积极推进预算项目公开

国务院《决定》强调,实施全面规范的预算公开制度。全面公开,既包括中央也包括地方预算,各级政府及各部门预算都需公开。预算项目的全部内容,除依照保密法属国家秘密事项外,其他内容都需向社会公开。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有其必然性,因为预算公开本质即是政府行为透明,以利于社会监督,保证依法行政,保障财政收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实践中,应注重顶层设计,明确实施步骤,积极稳妥推进,不断完善预算公开工作机制。要按经济分类,公开政府和部门预决算。除信息外,政府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部门预决算逐步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而且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要以推进预算公开为核心,建立透明预算制度,将预算编制科学完整、预算执行规范有效、预算监督公开透明三者有机衔接、相互制衡。要进一步完善各级人大的监督职能,加强预算执行信息反馈,建立严格报告制度,完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要完备财税基础信息,健全全国性信息系统,加快形成财政及相关信息共享机制,以提高财税管理效率和发挥辅助决策功效。

(二)完善政府预算体系

根据预算法,政府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是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法规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预算法规定,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保持完整、独立。同时,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还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国务院《决定》要求,要明确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收支范围,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同时,要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将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应统筹使用资金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成为一种制度,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并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做好基金结余保值增值,在精算平衡基础上实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可持续运行。

(三)改进预算管理控制

1.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中期财政规划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以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相衔接,以增强财政政策前瞻性和财政的可持续性。为此,要研究编制3年滚动财政规划,对未来重大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着眼于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等;推进部门编制3年滚动规划,完善项目库管理,健全项目预算审核机制,按轻重缓急排序项目,实行滚动预算;提高财政预算统筹能力,各部门规划中涉及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的,要与3年滚动财政规划相衔接,强化其对年度预算的约束等。2.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和政策逆周期调节需要,要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为此,一般公共预算审核重点应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即要强化支出预算约束,各级政府向本级人大报告支出预算,应重点报告支出政策内容;预算执行如需增减总支出,须报经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批。收入预算则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要根据经济形势和政策调整等科学预测。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因宏观调控需要可编列赤字,通过发行国债予以弥补;经国务院批准,地方一般公共预算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可编列赤字,通过举借一般债务予以弥补,债务规模要纳入限额管理,由国务院确定并报批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政府性基金预算按以收定支原则,根据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编制;经国务院批准,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可举借专项债务,债务规模要纳入限额管理并经报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收支平衡原则编制,不列赤字。

(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1.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一是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一般不采取挂钩方式,应根据需要优先保障某些重点支出。陆续取消一些领域专款专用规定,统筹安排经费、统一预算分配,逐步将所有预算资金纳入财政部门统一分配。二是加快健全预算标准体系。应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推进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制定机关运行经费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完善人员编制、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机制。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各级预算支出应按照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编制,通过功能分类反映支出方向,通过经济性质分类反映支出用途,以全面反映政府支出,利于审查和监督。2.优化财政转移支付结构。遵循规范、公平、公开原则,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目标。转移支付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体,依法律法规等可设立专项转移支付用于特定事项。当前,要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增加其规模和比例,明显增加对老少边贫地区转移支付;同时,大力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规范项目设立,严格控制新增项目和资金规模,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并完善资金管理办法。此外,要加强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管理,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从部门预算经费或经批准的专项资金等既有预算中统筹安排,支持各部门按有关规定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切实降低公共服务成本,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五)清理优惠规范发债

加强财政收入管理,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加强税收征管。各级征管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及时足额组织税收收入,严格减免税管理,强化税收入库管理,建立与相关经济指标变化相衔接的考核体系。二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和基金项目;加快建立健全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和收益共享制度;加强国有资本收益管理,落实国有资本收益权;加强非税收入分类预算管理,完善非税收入征缴制度和监督体系。三是全面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统一由专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未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部门不能对企业规定财政优惠政策;各地区、部门要清理规范已出台税收优惠政策,加强考核问责和违法惩处等。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一是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经国务院批准,省一级政府可适度举借债务;政府债务只能通过政府及其部门举借,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地方政府举债采取政府债券方式。二是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和分类管理。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债务分为一般和专项两类,分类纳入预算管理。三是严格限定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地方政府在国务院批准限额内举债,须报批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举债要遵循市场化原则,并建立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制度;举借债务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和适度归还存量债务。四是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及化解机制,财政部根据债务率、偿债率等指标,评估各地债务风险并进行风险预警。五是建立考核问责机制,把政府性债务作为硬指标纳入政绩考核,并明确责任落实。

(六)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第2篇:预算管理制度范文

1.学校预算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管理体制。学校预算编制要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预算年度全校可能组织的收入情况,统筹合理安排支出项目,不搞赤字预算。

2.财务预算是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工作任务编制的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设备购置计划、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财力结合单位工作任务安排所需资金,是学校筹集、分配、运用、控制资金的依据。

3.做好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要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实际情况与预算的对比,摸索收支规律,为本年度的预算编制打下基础;要了解和掌握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及其资金供需情况,以便安排支出预算时做到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4.学校基础信息是做好财务预算的根本保障,各部门有义务向财务部门提供其职责范围内的数据资料,并对所提供的基础信息负责,对于重大数据差错,要追究其责任。

5.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稳健的原则,尽可能排除收入的不确定因素,不将上年非经常性的收入作为预算年度的收入依据。收入预算的编制按来源测算:在编制财政补助收入时应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人员工资标准及北京市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编列;在编制预算外资金收入(事业收入)时,应根据具体的收费项目确定,凡明确有收费标准的项目,要根据有关基数和收费标准计算编列;在编制其他收入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结合上年情况编列。

6.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参照上年度本部门各项实际开支,考虑可能出现的变化因素,先自行作出本部门费用预算。财务部门汇总后编制学校年度预算草案。

7.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两部分,支出预算首先要保证基本支出。

8.编制基本支出时,应分为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三个两部分:人员支出应按国家有关政策、标准和编制人数等计算编列;公用支出有支出定额的,要按定额计算编列,无支出定额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测算编列。

9.项目支出的预算要与学校发展规划相结合,其安排要做到“量力而行”,对于不能短期完成的项目要制定项目规划,分步实施。在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时,应分为“基本建设项目支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和“其他项目支出”,在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并及时上报教委计划财务科。项目支出实行项目管理,要有执行项目完成情况报告、招投标制度、重大项目审核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

第3篇:预算管理制度范文

一、总则

1、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研发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企业明确研发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并按照研发项目和承担研发任务的部门,设立台账归集、核算研发费用,加强研发投入的专项审核,严禁以任何方式变相谋取私利。

3、项目承担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内部管理办法,加强对经费的监督和管理。

4、科学安排,合理配置。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项目核算应遵循抓大放小的原则,重点在于项目组可控的人、财、物投入,使企业财务部能获得项目财务管理所需的项目核算数据。

5、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经费纳入企业财务部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建立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追踪问效机制。

6、为正确评价科技投入水平、促进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创造条件,将研发投入评价结果同考核承担部门绩效内容挂钩,增强自主创新的内在动力,真正建立起追求技术进步的体制和机制,从长远出发,克服短期行为,有效地增加研发投入。

7、企业的研发项目分为国家、盛市计划项目、横向委托与合作项目、企业科研开发项目和其他项目与课题等四大类。

二、研发经费开支范围

开支范围指企业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

1、开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企业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4、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5、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6、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费等费用。

7、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

8、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三、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1、项目申报部门和个人在申请立项、编制项目申报材料的同时,应当编制项目概算。

2、多个部门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应当同时编列各部门承担的主要任务、经费预算等。

3、财务部、研发中心及科技管理部审核项目预算,报企业总经理审批后,将项目年度预算下达到项目承担单位。

四、研发经费分配和使用管理

1、国家、盛市政府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申报成功后,上级下拨的科研经费由研发中心协同企业财务部统一管理,按照项目过程的阶段和需要分配经费。

2、横向委托与合作项目,外来经费由研究开发中心代管,由所在单位负责分配,企业配套经费由研发中心按照项目过程的阶段分配和使用进行管理。

3、企业级科研开发项目,经批准后,经费同时确定,全部经费由企业承担。科研经费下达方式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一般项目按三个阶段分配下达:第一阶段,立项批准后下达总经费50%;第二阶段,中期考核合格后下达总经费40%;第三阶段,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并提交完整的材料(包括:试验过程记录、计算书、性能测试报告、应用试验报告、用户协议、查新检索报告、项目研究工作报告和项目研究成果报告等),再下达10%。一些特殊项目,根据项目的计划进度和进展情况分批下达。

4、年末,研发中心对研究开发项目进行总结、考评;组织承担部门按照规定编制经费使用年度报告,报财务部审核。

5、在研课题的年度结存经费,结转下一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课题因故终止,财务部门应当及时清理帐目与资产,编制财务报告及资产清单,组织清查处理。

6、对于将经费挪作他用或报销金额与实际不符等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项目经费的;对于不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的项目承担部门和个人,企业财务部予以停拨经费或通报批评。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7、为规范企业研发项目管理,项目组与企业签署项目合同书,合同书中明确项目的研发目标任务、提交成果形式、主要技术和经济指标、进度和项目的人、财、物投入。合同书一方面作为项目组按时按质实现项目的产出的承诺,另一方面也作为企业管理层及各部门对项目人、财、物按时足额投入的承诺。在项目完工验收时,按项目的合同书对项目组进行考核,考核的结果进入年度绩效考核,并和项目组的奖惩挂钩。

五、研究开发经费的测算方式

对包括直接研究开发活动和可以计入的间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进行测算。研究开发费用核算要求如下:

1、研究开发费用的核算

财务部应设置研发费用核算账目,对费用结构进行明细,接受审计部门的年度审计。

2、各费用科目的核算范围

(1)人员人工

直接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也称研发人员)全年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基本社会保险费用和公积金补助费(含企业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和范围为研发人员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费)以及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为研究开发活动提供间接服务的人员(如安全和维护人员,中心图书馆、计算机部门等的人员)的劳务成本应按其在研究开发活动和非研究开发活动的工时比例分摊计入。

(2)直接投入

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购买非资产性的材料、物资、设备所支出的费用,实验室的材料(化学品、动物等)购置费等,如:水和燃料(包括煤气和电)使用费等;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国家财政、税收部门规定可一次性税前抵扣的资产额(也可以将其摊销额计入下述“研究开发设施折旧”或“无形资产摊销”之中,应选择两种计算方法之一,不得重复计算)。

(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包括为执行研究开发活动而购置的仪器和设备以及为研究开发项目建造或购买的建筑物,也包括一些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

(4)设计费用

针对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绘图。

(5)装备调试费

主要包括工装准备过程引发的进一步研究开发活动(其判断标准与一般研究开发活动判断标准相同),如研制生产机器、模具和工具,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为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研究开发费用。

(6)无形资产摊销

因研发活动的需要购入的专有技术(包括专利、许可证、专有技术披露、设计和计算方法等)。

(7)其他费用

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发总费用的10%。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图书期刊参考资料费、图书馆借阅费、技术研讨会议会费;其他技术资料费。为研发活动而发生的办公室、通讯费、保险费等。为研究开发活动而发生的差旅费。未纳入以上项目的其他小额费用。

(8)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所谓委托外部研究开发,是指委托企业外部机构(企业、大学、研究机构、转制院所、技术专业服务机构和境外研发机构)进行开发的项目,而且成果为企业所用,与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且委托外部开发费的发生金额合乎独立交易原则。

(9)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是指企业内部执行的研究开发活动实际支出的全部费用,或委托境内的企业、大学、研究机构、转制院所、技术专业服务机构和研发机构所进行的研究开发活动,但不包括委托境外机构完成的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六、项目的结题与经费决算

1、科技项目严格按计划组织实施,按时结题。各类项目结题时按照有关计划要求和合同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完成工作报告和研究开发报告。项目完成后,首先由研发中心按照《企业科研开发项目立项申请书》和《科研开发项目合同》组织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最后提交科技管理部组织科技成果鉴定。

2、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提出经费验收申请,企业财务部负责组织对经费进行验收。

七、附则

1、本办法由企业财务部门、研发中心负责解释。

2、本办法为试行办法,如有不妥之处,商榷解决。

3、本办法自之日起试行。

第4篇:预算管理制度范文

一、我国预算管理制度变迁的演进模式

目前关于建国以来预算管理制度变迁的论述,大都集中讨论有关财政体制的变迁问题。这诚然是预算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预算管理制度的内涵远不止这些。如前所述,预算管理制度不仅包括预算体系内处理各经济主体之间关系(主要是各级政府间财力分配关系)的预算管理体制,(注:通常论述中,狭义的财政管理体制就是预算管理体制,而广义的财政管理体制还包括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体制、行政事业财务管理体制等。在此,我们采用狭义财政管理体制的概念。)还包括预算原则、组织形式、预算范围的变化趋势和预算工作程序等管理和制度层面的问题。而分级财政体制的变迁涉及的更多属于政府间财力分配的问题,它虽然最终合成为决定预算管理制度变迁的重要因素,但由于既有预算管理制度的路径依赖性,如果仅以财政体制的变迁为标志划分我国预算管理制度的演变阶段,就会产生一些错觉,认为财政体制发生了变化预算管理制度也将同步变化。实际上,在财政体制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由于预算管理人员受到既有路径依赖的影响,只要原预算管理制度能够继续维持,我们总是尽可能维持原有制度框架。直到财政体制变迁导致的利益分配格局重组,使得原有制度难以为继时,才会发生预算管理制度的变迁与创新。通过上述分析,笔者尝试重新划分我国预算管理制度变迁的历史阶段,并根据制度变迁的有关经济理论加以分析。

建国50年来,我国的预算管理制度大体上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1.预算管理制度的产生阶段(1949年—1951年)

新中国的国家预算是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而建立的。在新中国成立以前,各革命根据地曾编制过财政预算,但那只属于战时财政预算。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在根据地被分割的情况下,不可能建立统一的国家预算。新中国成立以后,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的有关规定,着手编制1950年全国财政收支概算。1949年12月在中央人民政府第四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1950年财政收支概算编制的报告》,这标志着新中国国家预算的诞生。1951年8月在统一全国财政经济工作的基础上,政务院又了《预算决算暂行条例》,我国的国家预算管理制度从此建立起来。

2.长期相对稳定阶段(1951年—1992年)

这是一个跨度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其间财政体制大体经历了统收统支、总额分成、分级包干等多个历史阶段。基本的变动趋势是,从50年代的高度集中型,到70年代以集中为主,适度下放财权的类型,到80年代的地方分权为主,放权让利的类型。但其间预算管理制度则保持总体相对稳定,其特点表现为:在预算形式上采用单一预算,预算编制原则上贯彻国民经济综合平衡原则,长期沿用基数法编制预算,预算编制程序上采用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上下结合,逐级汇总的方法,预算管理总体上比较粗放,预算编制透明度不高等。

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中央与地方利益分配关系长期处于不断变化中,中央与地方政府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彼此的利益分割的多重博奕问题上,缺乏通过优化预算管理内部制度约束,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激励机制,从而导致预算管理制度变迁长期滞后。

3.中央政府供给主导型阶段(1992年—1998年)

以1992年开始实施的《国家预算管理条例》为标志,我国的预算管理制度变迁进入以权力中心提供预算管理制度变迁主要框架的供给主导型阶段。《条例》规定,我国国家预算采用复式预算编制方法,分为经常性预算和建设性预算,从1992年起,中央预算按复式预算形式编制。1995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又进一步明确将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划分为公共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三部分,待条件成熟时再考虑增设其他预算。从1995年开始,地方预算也按复式预算编制。(注:根据笔者的了解,目前我国大部分地方政府预算并没有按复式预算编制,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这种供给主导型制度变迁模式存在着缺陷。)

关于我国预算管理制度变迁长期滞后于财政体制变迁的原因(滞后期约10年),大体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财政体制的多变性,导致预算管理制度变迁缺少较为稳定的政策框架,中央和地方政府只有在财政体制相对稳定时,才有可能推进预算管理制度的变迁。二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渐进性,决定了偏重于政府支出安排的预算管理制度,属于财政改革深层次的问题,必须首先经历财政收入领域的率先改革,才有可能加以进行,这也是符合我国财政改革的历史趋势与逻辑结构的。三是预算管理制度的变迁,更多的涉及政府内部公共管理的范畴,不同于其他领域的制度变迁。这种制度变迁的开始,只有等待权力中心率先提供制度供给才有可能进行。地方政府的各级预算管理人员受到原有路径以来的影响,也难以率先突破既有的管理模式。

值得关注的是,在这段时期内,部分地方政府试行了零基预算改革。安徽省(1994年起)、河南省(1994年起)、湖北省(1993年起):云南省(1995年起)、深圳市(1995年起)等省市结合自身的财政预算现状,借鉴国外经验,突破了传统的采用“基数法”编制预算的框架,实行了零基预算改革。这使得这一时期的预算管理制度变迁,具有了某些“中间扩散型”制度变迁的萌芽。

4.预算管理制度变迁中“中间扩散型”与“供给主导型”并存的阶段(1999年至今)

以1999年初河北省正式启动“预算管理改革方案”和同年9月财政部提出改变预算编制办法试编部门预算为标志,我国的预算管理制度变迁,进入了“中间扩散型”与“供给主导型”制度变迁方式并存阶段。

1998年8月,河北省制定了《改革预算管理推进依法理财的实施意见》,并于1999年3月按新模式编制了2000年省级预算。

1999年9月,财政部在《关于改进2000年中央预算编制的意见》中指出,2000年选择部分部门作为编制部门预算的试点单位,细化报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预算草案的内容。

与此同时,天津、陕西、安徽等省市也相继根据本地区的情况,进行了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创新。天津市在借鉴市场经济国家预算管理经验的基础上,于1999年实行了标准周期预算管理制度;陕西省率先在全国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安徽省从1999年起在全省实施了综合财政预算。这一系列改革举措表明,我国的预算管理制度变迁方式已经进入“中间扩散型”(注:我国学者杨瑞龙(1998)提出的我国制度变迁方式转换的三阶段论。通过考察具有独立利益目标与拥有资源配置权的地方政府在我国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中的特殊作用,提出了“中间扩散型制度变迁方式”的理论假说,并作出了以下推断:一个中央集权型计划经济的国家有可能成功地向市场经济体制渐进过渡的现实路径是,由改革之初的供给主导型制度变迁方式步向中间扩散型变迁方式转变,并随着排他性产权的逐步确立,最终过渡到需求诱致型制度变迁方式,从而完成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与“供给主导型”并存的阶段。

二、今后我国预算管理制度变迁的发展方向

(一)“中间扩散型”与“供给主导型”制度变迁模式长期并存

在预算管理制度变迁中,之所以会存在“中间扩散型”与“供给主导型”长期并存的局面,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预算管理属于公共管理领域,其制度变迁机制与其他领域有所不同

按照我国制度变迁方式转换的三阶段理论,地方政府的自发制度创新必须经过权力中心的事后追认。当地方政府的自发制度创新需求与权利中心的初始制度供给意愿不一致时,地方政府总是设法突破在给定的体制条件下权力中心设置的进入壁垒。

但是,在预算管理制度变迁中,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多级预算体制,有一级政府就有一级预算,立法审批机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就预算程序而言,与世界各国没有大的区别。对于下级人大对本级政府预算的审批,上级人大原则上不加以干预,预算执行中合规合法性的审查,也主要由其本级人大负责。下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本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来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也无须上报上级政府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因此,地方政府关于预算管理制度创新的行为,无须经过上级政府的追认。其成功经验其他地方可以直接借鉴,从而横向构成“中间扩散型制度”变迁方式,权力中心也可以纵向借鉴地方政府的创新经验,或用于本级政府预算管理制度创新的实践,或纵向建议其他地方政府参考借鉴。这是当前我国预算管理制度变迁中“中间扩散型”与“供给主导型”两种模式同时并存的法律基础。

2.率先进行“中间扩散型”制度创新的地方多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或老工业基地

在“阶梯式的制度变迁模型”中,由地方政府推进的中间扩散型制度变迁方式一般率先发生在发达地区。因为地方政府若想进行自主的制度创新,既要事先认识到进一步改革的好处,又要有足够的经济实力。

但是,在始于1999年的预算管理制度变迁中,率先进行预算管理制度创新的地区,大多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或老工业基地。这些地区财政收入规模有限,而发展本地区经济对财政资金的需求却更为迫切。在分税制财政体制已经规定了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分配关系的前提下,只有通过预算管理制度上的创新,提高有限资金的使用效益,才能满足本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这种现状使得“中间扩散型”与“供给主导型”制度创新方式长期并存的局面成为了现实的可行选择。

就率先创新的地方政府而言,消极等待权力中心提供新的预算管理制度创新供给,则无法及时摆脱资金紧张、捉襟见肘的局面。同时,权力中心的制度创新供给是针对普遍地区而言的,而本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这种制度供给短期内难以缓解自身资金紧张的局面。在比较制度创新的边际收益与边际成本后,这些地方政府具有了成为制度创新中“第一行动集团”的内在冲动。因此,今后一定时期,“中间扩散型”制度变迁方式还将在预算管理领域长期存在。并且,在经济起飞阶段,即使是经济较发达地区也会感到财政资金紧张的压力,那些率先进行预算管理制度创新地区的成功经验,也会促使经济较发达地区加以效仿,“中间扩散型”制度创新方式的范围还会不断扩大。

就权力中心而言,由于预算管理改革属于公共管理领域的改革,对此必须慎重,加之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当前,如果仅仅依靠地方政府进行的“中间扩散型”制度创新,对于我国这样的单一制大国也是不现实的。

因此,今后相当长时期内,只有既承认并鼓励地方政府的“中间扩散型”制度创新行动,并择其成功经验加以推广;又要针对各地普遍情况,适时提供制度供给,保持全国预算管理制度变迁的方向总体一致性。

(二)随着制度变迁中新的“第一行动集团”的成熟,逐步向需求诱致型制度变迁模式转化

在现阶段的预算管理制度变迁中,扮演“第一行动集团”角色的主要是权利中心(也可认为是中央政府)或是各级地方政府。但是,政府预算是政府财政收支活动的集中反映,公共财政的职责就是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这些产品与服务的数量与质量在公众面前的具体反映就是政府公共预算。现代预算管理的核心就是通过对公共资金的筹集和配置,来影响和保持经济的增长和效率的提高。

追溯现代预算制度的起源,我们会发现,其基本理论构架是:国家与公民之间构建一种社会契约。在这种社会契约中,国家向公民提供公共产品,尤其是产权保护,而公民则向国家纳税,国家是由纳税人养活的。作为国家财政资金的提供者——公民,自然有权全面了解政府是如何花费公民自己的钱的。其监督国家对公共资金使用情况的主要工具就是政府预算。因此,如果现行预算管理制度存在着问题,通过改进预算管理制度获取潜在制度收益的边际收益,大于克服既有路径依赖的边际成本时,公民就会推动自身的代言人——最高国家权利机关(如我国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成为制度变迁的“第一行动集团”,与政府财政部门进行集体博奕,公民本身则作为第二行动集团,协助“第一行动集团”完成预算管理领域的“需求诱致型”制度变迁。

现阶段,我国的预算管理制度变迁主要是由各级政府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作为“第一行动集团”发起进行的。他们作为既有预算管理制度的设计者和执行者,受到既有路径依赖的影响,所进行的预算管理制度创新往往难以尽如人意。同时,个别地方的财政预算部门从自身部门利益出发,往往设法掩盖预算资金分配中的具体博奕过程;这就使得作为预算管理法定监督者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广大公众更难于完全打开预算管理的“黑箱”。

今后,随着广大公众预算管理知识的普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预算管理过程介入程度的不断深化,我国预算管理制度变迁方式最终将向“需求诱致型”模式转化。但这种转变在短期内还难以实现,仍需要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

「参考文献

[1]杨瑞龙。我国制度变迁方式转换的三阶段论[j].经济研究,1998,(1):3-10.

[2]杨瑞龙,杨其静。阶梯式的渐进制度变迁模式[j].经济研究,2000,(1):24-31.

[3]王传纶、高培勇。当代西方财政经济理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

[4]项怀诚。领导干部财政知识读本[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5]项怀诚。1999中国财政报告[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9.

[6]丛树海。中国预算体制重构——理论分析与制度设计[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第5篇:预算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预算管理 问题 完善

一、预算管理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核心

财政制度的内容包括财政收入、支出以及政府间的财政关系。科学完整的预算管理制度能够提供比较准确的财政收入预期,根据预期收入安排支出,这就使得税收在组织收入时更加有的放矢,突出税收活动管理的规范性,更能推动财政支出向有效性和在针对性。

现代财政是民主财政,国家受人民的委托进行理财,财富来源于人民就必须惠及人民,但是国家事务的复杂性导致了某种程度上“黑箱操作”不可避免的发生。这样,就需要人民去监督资金筹集和使用,通过预算管理制度,发挥人大应用的作用。由此可见,预算管理制度是构建现代财政制度中的一个核心的问题。

二、预算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财政为政府所有的行政行为提供了财力源泉,不同时期的目标不同,财政制度也会变化。但是,我国旧预算法已不能匹配新时期的新情况:

1.强调财政收支平衡导致 “顺周期”。旧预算管理制度强调预算收支平衡。我国虽然在财政支出原则上强调量入为出,但实际中,为了强调收支平衡,往往会结合支出给组织收入的主力财税部门下达不同的收入完成任务,经济快速增长时期,收入任务完成相对容易,一些收入应收却未收,变相助推,使经济可能过热;而经济不景气时,完成任务就变得困难,为了完成任务不免会出现过度征税的问题,雪上加霜,导致经济更不景气。这样的“顺周期”不仅影响到了国家宏观调控的效果,也影响税收法治原则的实现。

2.挂钩机制下支出结构僵化。在我国,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社保、农业这7类重点的“法定”的财政支出是与财政收支的增幅或者当年的产值直接挂钩的,而这7类的财政支出更是占到了总财政支出的半壁江山,财政资金的安排受到了限制,僵化了财政支出的结构。

3.预算管理范围不够。在旧预算法中,纳入预算管理的收入只有税收收入,部分上缴国有资产收益、专项收入及其他收入这4项;纳入预算管理的支出只有经济建设支出、科教文卫体育支出、国家管理费用、国防支出、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而我国每年行政部门的各种收费、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收入等都没有纳入到预算管理范围内,据估算,这一部分未在预算管理范围内的收入占国家实际收支的三分之一。

4.预算管理的法制化较弱。旧预算管理制度不完善,不科学,法制化较弱,出现了财政资源的低效率使用,一些财政资源丰富的部门为了继续获得充足的财政资源,不惜在年底突击花钱;还有一些项目调整随意性太强,往往先调整追加预算,而后再由人大“追认”。这些现象不仅使预算管理成了走过场的形式,也在助长腐败滋生,加剧社会矛盾。

5.旧预算管理制度下职能的碎片化。现代财政制度下,必须要有相应的财政管理机构。但是就目前来看,从预算管理的角度来说,公款分配的权力过度分散于各个职能部门,造成了其他职能部门与财政部门之间的边界混淆不清,预算管理过度碎片化。

三、预算管理制度的完善

作为现代财政制度的核心,预算管理制度的完善十分重要。因此,结合新预算法,笔者提出一些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的看法。

刚通过不久的新预算法中,已经提出要将所有的收入跟支出都纳入到预算管理中,收入全部上缴国库,支出按照分类编制到“款”“项”一级,不得虚假列支;还提出了地方政府可以列支财政赤字、有限度的发行债务等等。这些修改,第一是扩大了预算管理范围。将原先游离于预算管理之外的诸多收入与支出通过立法纳入到预算管理范围内。推进财政收支的公开化,透明化,更加有利于普通民众通过人大去监督财政资金的筹集和使用。第二是通过补充立法增强预算管理的法制化。通过对预算法的补充来具体详尽地规定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等一系列的活动,细化预算的编制级别,一定程度上加强了人大的监督作用。第三是通过允许列支财政赤字,促使目前的财政预算注重收支平衡向更加合理的方向转变。

除了预算法中的一些完善措施外,笔者建议还应当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第一,加强政策与预算的配合。在收入预算方面,应该由过去的根据支出的规模硬性约束收入预算转变为根据收入预期来制定收入预算。在支出预算方面,应该由过去的强调收支平衡转变为配合和实现政府的政策来制定支出预算,加强政策制定职能部门与预算制定的财政部门的联系与配合,用政策驱动预算。同时我们也可以借鉴国外已经普遍采用的中期滚动预算管理制度,促进预算与政策的衔接,打破平衡预算,促使预算的更加合理科学。

第二,改革目前的支出挂钩机制,确立预算法的优先地位。支出挂钩使得一部分财政支出占据了固定份额,限制了财政资源的合理配置。因此应当改变这种挂钩机制,一方面要突出财政资源配置的灵活性,根据实际情况去安排财政资源;另一方面,也要突出预算法的优先法律地位,确保减轻“法定支出”对于预算的冲击。

第三,详尽规定 “收入”“支出”“公益性资本支出”的概括范围。虽然在新预算法中已经提出了将全部收入与支出纳入到预算管理中,但是这个全部的概念过于模糊,并且虽然给予了省级地方政府的需要进一步的详尽规定。

第四,进一步加强人大在预算过程中的监督作用。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给予人大足够审核时间、审核独立性、完善预算的听证、调整机制,完善人大对预算拨款的监督控制机制。

第五,加强财政部门的预算管理职能。通过立法分出不同部门的不同权限责任,加强权力与责任的合理配置,逐步推动将预算管理职能集中于财政部门,杜绝其他职能部门将精力投放到“分钱”上去。

参考文献:

[1]许安拓.构建现代财政制度的路径选择.地方财政研究,2014(6).

[2]许光建,李天建.国家治理体系视域下的现代财政制度建设.行政管理改革,2013(12).

[3]马骁,周克清.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逻辑起点与实现路径.财政科学,2014(1).

[4]朱启贵.现代财政制度:国家治理的基础.上海人大,2014(1).

第6篇:预算管理制度范文

摘 要 随着新会计制度的颁布,对各个企业的预算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医药也一样。本文主要围绕新会计制度在预算管理方面的亮点,阐述了医院在新会计制度下如何实行全面预算管理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希望对医院财务管理的健康运行有参考和借鉴意义。

关键词 医院 新会计制度 预算管理 亮点 思考

一、引言

医院预算管理是反映医院未来一段时期内的经营活动和资源配置情况的一种活动或过程的总称。会计制度对其的规定有五条,分别从不同方面对预算管理进行了规定,新的会计制度颁布以来,对于预算管理的规定由原来的五条增加到九条。新的会计制度在预算管理方面有突出的亮点,加强对其的研究,对医院预算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的发展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全面预算管理成为医院预算管理的新挑战

新的《医院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一个最大的亮点就是要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实行全面预算管理有利于协调和配置医院财务和非财务资源,将其统一起来,更好地实行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时,全面预算管理要求医院全体员工参与,涉及到每一个人的利益,因此,这就容易调动医院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对医院经营活动的全过程管理实现了全程控制,动态跟踪,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畅通了管理层和执行部门之间的沟通和互动。此外,全面财务预算也有利于提高医院财务部门的管理运行效率,真实地反映医院的经营状况,全面预算管理包括成本费用、收入、采购、资本运行等方面的预算,这样就将医院的经营状况进行了分块化解,更好地了解和掌握了医院医疗设备的投资、使用率情况,更好地了解到各科室的需要和收入情况,从而将医院的医、教、研三位一体的整体纳入预算管理,满足会计核算的基础上,更好地反映了医、教、研各方面的之初,新的会计制度对预算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不断规范预算的程序、原则、和方法,将预算不断具体化、细化,同时追究财务报告,有效地将财务预算纳入整个企业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促进医院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

三、新的《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制度》明确规范了医院的规范化预算,并作出严格的审批

新制度明确了医院的预算要遵循“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这一方法对预算的规范化提出了要求,要求医院的各项预算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根据前一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同时与医院的年度发展计划结合起来,对各项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列出明细,要求编制更加规范、全面和实际。此外,除了规范化的编制报送之外,财务预算还需要通过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进行严格的审批,这样就有效地预防了一些不必要的支出和中间的小金库等问题,使得医院预算编制更加的科学、真实。另外,新制度对预算编制的责任也做出了明确,提倡预算编制要责任到人,预算要逐级分解,具体到部门和责任人,这样也是为预算在执行和落实的过程中更好地执行进行了铺垫,一旦预算开始实行,对应的相关人的责任也应该实行,从而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四、新的《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制度》对预算结果的执行要进行考核分析

新的《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制度》明确规定要加强对预算结果的执行进行考核和分析,这就从总体上将财务预算管理贯穿成计划、执行、控制、考核各环节相互协调的系统。认可一方面的缺失都将影响到总体的结果。对预算结果的考核和分析有利于规范医院不必要的风险,增强医院财务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同时对预算结果的考核分析,可以及时发现预算编制的问题,及时调整预算,实行弹性预算,对各项预算把握控制好度,使其能抵挡住意外风险,跟得上医院内外环境的变化,将组织的目标和预算结合起来,从而确保财务预算执行的准确性。加之预算管理考核以预算刚性为基本条件,也就是通过利用绝对数和相对数进行对比,从而来反映预算的弹性,增强预算的实用性,针对此种情况,各医院可以结合自身的实际,制定适合自己的《预算管理办法》,避免因标准不同而产生的财务问题,该管理办法必须结合医院各部门的需要和实际,从而形成层层预报,层层落实,层层审批的多层次的体系化制度,该制度要对考核结果进行明确的分析,要将考核结果与每个员工、每个部门的绩效挂钩,这样各部门和各员工就会积极主动的关注预算考核,预算管理也才能有效地贯彻落实下去,财务预算管理的结果也才能成为医院管理和决策层提供综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总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医院加强对财务预算管理和考核对医院的整体效益和管理有举足轻重的意义。一是有助于医院培养高超的计划与预算能力;二是为医院提供一个评判年度业绩的最好框架;三是有助于医院内部的沟通和协调,使医院的整体目标与科室目标一致,实现医院权责利的有机结合;四是为医院防范经营和财务风险提供有力保障;五是为医院提高经济效益创造了有效途径。由此看出,只有加强对医院财务预算的管理和考核,才能调动起各部门工作的积极性,也才能有效地实现医院资源配置的最优化,也才能规范医院管理向着更加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前进。

五、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新的《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制度》的颁布实施,对医院的财务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医院只有加强财务分析、内部控制和成本预算管理,才能将医院的全面预算管理纳入轨道,医院预算管理也才能做到事前有预测,事中有控制、事后有分析,预算管理也才能真正的实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也才能更加趋于科学化和规范化。

参考文献:

第7篇:预算管理制度范文

预算管理作为医院财务管理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对医院整体运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新医院财务制度实施后,对医院预算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但是现阶段我国医院预算管理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还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本文首先对新医院财务制度对医院预算管理的影响进行分析,然后分析现阶段医院预算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探讨新医院财务制度下加强医院预算管理的有效对策,希望能够给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关键词:

新医院;财务制度;预算管理

预算管理一直处于医院财务管理的首要位置,合理的预算编制是保证医院财务会计信息准确的基础,能够为医院成本核算与控制提供重要的帮助。新医院财务制度实施后,医院预算管理工作内容更加明确,管理方法进一步完善,制度方面也更加具体。基于此,加强对新医院财务制度下医院预算管理的研究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

一、新医院财务制度对医院预算管理的影响

第一,新医院财务制度对医院预算管理工作内容进一步明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于医院年度财务计划和整体的发展前景目标等,必须对医院收支计划不断的明确,提出了将医院一切收支都纳入到预算管理体系中。这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医院统筹资金管理,增强了预算工作的约束能力,为医院运营规范化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第二,新的医院财务制度对医院预算管理办法也进行了完善与补充。新的医院预算管理办法主要采取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同时结余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这些预算管理办法确保了预算控制对财政资金投入的控制,同时也有利于医院成本控制,是我国医疗保险体系不断完善的集中体现。第三,新医院财务制度结合了国家相关财务预算管理改革的要求等,对医院预算编制、审批、决算考核等流程进一步明确规定,让医院预算管理工作朝着精细化管理迈出了一大步,对提升医院预算管理的整体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当前医院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医院预算编制脱离实际现阶段医院预算编制脱离实际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相关预算管理人员在采集相关数据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对数据的分析也不够科学,导致预算编制与医院实际情况不符,增加了预算管理工作的难度;第二,医院财务人员对预算管理不够重视,缺少必要的意识,各个科室之间沟通不够通畅。在医院其他部门中,普遍错误认为预算管理只是财务部门的工作,与自己无关,给医院预算管理工作造成很大的制约,也导致预算编制过程中无法了解医院各个科室的具体情况,影响预算编制的操作性。第三,没有将医院预算目标作为预算编制计划的指导,对执行情况也没有及时的反馈,导致预算工作权威性受到影响。

(二)医院预算执行力度弱一方面,医院预算执行人员对传统命令式的执行积极性不高,将预算执行工作当做是一种负担,在执行过程中不能尽心尽力;另一方面,有些医院在编制预算过程中,仅仅是为了上级部门的检查,导致预算管理工作流于形式。作为预算管理中关键环节,预算执行中如果没有专门的机构或人员对其负责,就会导致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随意性较大,预算执行的效果可想而知,对医院财务运行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三)缺乏完善的预算管理考核与激励机制第一,医院预算管理考核指标不够完善,在对预算考核过程中,往往侧重于收支指标,对医院整体的战略目标以及非收支指标不够关注,导致预算编制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受到影响。这种预算考核的片面性,严重影响对预算执行的效果反馈,不利于医院预算管理工作的开展;第二,很多医院中,预算考核的结果往往没有与员工的福利待遇挂钩,缺少必要的奖罚制度,不能够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增加了医院预算管理目标实现的难度。

三、新医院财务制度下加强医院预算管理的有效措施

针对现阶段我国医院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基于新医院财务制度相关内容,笔者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现提出加强医院预算管理的有效建议:

(一)不断的健全医院预算管理组织预算编制工作不仅仅是医院财务部门的工作,还需要全员参与其中,由财务部门进行有效的汇总。具体来说,第一,医院需要成立专门的预算管理小组,根据医院年度的财务计划等,组织全院人员参与预算编制工作;第二,医院各个部门都需要各司其职,将相关数据进行汇总到财务部门中,具体包括收支数据、科室项目支出、基建支出等等;第三,医院各个科室中,应该将医疗专业组作为预算单位,对本年度本专业的收入、支出等进行有效的测算。

(二)强化预算执行,实行有效的预算管理内控制度预算管理具有严肃性,一般在执行过程中不进行预算调整。如遇重大突发事件、临时性工作任务确需调整的,应经院预算管理小组讨论审批。财务部门将预算收入指标额分解到每月每个科室,月度终了,对照指标进行预算执行分析完成情况,及时发现偏差、查找原因,采取必要措施,保证预算目标的顺利完成。每月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统筹安排,控制费用,杜绝不合理支出。对超预算的支出进行内审,审核支出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不在预算范围内的支出未经领导授权批准,一律不得开支,保证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建立与完善医院预算评价考核制度在新医院财务制度下,要求医院加强对预算执行结果的分析与评价,同时根据预算执行的反馈结果,综合分析其与成本控制目标之间的差距等,将其纳入到医院综合考核体系中。同时,医院还需要不断完善预算考核制度,将年终评比的结果与员工的收入分配挂钩,同时考虑到医院预算管理工作的全面性特点,只有不断激发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同时根据医院的具体情况,制定有效的预算执行评价考核制度,才能保证各项预算指标的完成,才能发挥预算管理控制与约束的作用。

(四)不断提升医院财务人员综合素质医院财务人员是预算管理的主力军,不仅需要具备完善的财务方面知识与技能,同时还需要能够对医院各项工作熟悉与了解,这样才能在实施预算管理中做到精细化,满足预算管理工作的需求。财务人员还需要具备协调各个科室人员,鼓励全员参与到预算管理中,做好相关的宣传工作。因此,还需要加强对医院财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升医院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为医院预算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四、总结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新医院财务制度的出现,不仅明确了医院预算管理的内涵,同时规范了预算管理方式方法,为医院预算管理工作提供了更多的支撑。针对现阶段我国医院预算管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包括预算编制脱离实际、预算执行力度弱、预算考核不科学等,还需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不断完善医院预算管理体系,建立相关的制度,保证预算执行与评价反馈,提升医院预算管理工作的质量,促进医院财务工作顺利实施,为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做出巨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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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徐俊英.浅论新医院财务制度下的医院预算管理[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4,29(8):88-89.

[5]蔡艳.新医院财务制度下加强医院预算管理的探讨[J].经济师,2013,25(2):166-167.

第8篇:预算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财政监督

预算管理制度,是国家以法令形式规定的有关预算收支管理的准则和规范,是保证国家预算正确编制和顺利执行以及监督检查预算执行情况的法律依据。

一、预算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透明度不高

目前,公共财政许多环节都没有达到公开透明的要求,包括总预算分配、项目安排、预留资金和超收资金的使用、资金运行等过程。我国当前实行的财务报告制度为收付实现制,但也不利于及时发现财政风险。

(二)重点支出事项的挂钩机制不合理

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的方式在一方面保障了财政资金,另一方面,带来一些问题:一是造成政府支出结构固化,不利于地方统筹安排本地区的财政活动;二是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导致各地区在民生领域的财政投入差距过大。

(三)预算控制方式不健全

目前,我国的预算审核主要包括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和财政收支平衡三个方面,审核预算的重点是财政收支平衡。在政策执行中容易产生“顺周期”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这使得政府收支活动的相对固化,阻碍了财政政策宏观调控职能的实现。

(四)预算监督机制不完善当前财政资金被挪用、滥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经常发生。虽然我国的审计部门会按期开展审计监督,但是,由于条件限制,监督的及时性不高。

二、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与财政监督的关系

(一)政府预算体系

改革赋予财政监督新任务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中都明确了今后我国政府预算的收支范围,要求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行全口径预算。由此给财政监督带来了新的任务,扩大了财政监督的范围。

(二)预算管理控制方式

改革需要财政监督同步创新预算管理控制方式改革要求根据财政支出的特点,实行区别的年度预算和跨年度滚动规划管理的双重控制,这在一定程度上要求扩大财政监督业务,创新监督方式。财政监督要逐步转向跨年度的以项目为对象的期间性监督,以及以项目为对象的更为商务化的财政监管方式。

(三)预算执行管理

改革需要财政监督保障实施首先,有效的人大监督是加强预算约束、规范预算管理的前提;其次,在预算执行业务需要依赖财政部门的高效监管;再次,审计监督需要对预算执行结果进行监督检查。这不仅强化人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在政府预算执行过程中的作用,而且相应的提高了监督效率,保障的预算的实施。(四)政府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要求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相结合我国财政改革的发展趋势主要体现在对政府预算绩效的监督管理方面。政府预算绩效监督管理的有效实施,促进了财政监督向绩效型财政监督的转变,开辟了财政监督新的发展空间和业务内容。

三、政策建议

(一)对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行全过程监督

首先,财政监督部门要参与预算编制过程,进行事前监督,发挥财政监督的预警功能,财政资金在拨付前必须进行监督审核。其次,财政监督部门要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日常监督,保证财政资金合理有效的使用。再次,要有针对性的开展事后监督,对重点支出资金、重大投资事项,开展综合绩效评价。(二)加强部门预算监督要加强对部门预算的监督,特别是要加强监督中央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一方面,通过预算监督,做到预算编制的全覆盖,把预算监管工作向前移,在预算执行上,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力,增强预算单位健康机能。另一方面,要积极创新监督机制,努力探索内部约束和外部监督互相协调的综合监管新模式。

(三)强化预算绩效监督

第一,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在编制预算初期,预算审核部门要监督各级绩效目标的设立。第二,加强对绩效运行的监管,规范资金支出行为。第三,健全绩效监督机制。加强对绩效预算编制质量、、绩效预算执行过程、预算执行效果的监督。第四,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建立绩效监督数据支撑平台。第五,强化监督结果的运用,健全绩效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对绩效评价项目的监督管理,分析项目执行进度和绩效情况,并提出加强管理的意见建议。

(四)加强对地方政府预算的监督,重点是加强对政府性债务的风险防范

财政监督要利益自身的监管优势,促进地方政府预算管理的规范化。将政府性债务管理纳入财政监督范围,创新监督管理机制,严格监督和确保全部政府行为包括负债行为在内纳入预算。同时根据各地区的财力及经济发展水平,逐步建立起地方政府债务预警机制,确保债务可控性,保障国民经济的安全运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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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张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14.

第9篇:预算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部门预算;公共财政体系;财政管理

在借鉴西方市场经济国家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我国正在推行以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为核心的公共预算改革,在构建新预算模式的三项核心制度中,部门预算是关键。这是继“分税制”、财政体制、新税制改革之后的又一重大改革决策。部门预算就是财政按照规范的程序和方法,将每个部门的所有收入、支出通过一本预算详细地反映出来,经过国家权力机关审查批准后严格执行的预算编制管理办法。部门预算改革使我国的财政预算管理向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方向迈进了一大步,有利于规范政府理财行为,转变财政职能,提高政府总体管理水平,实现民主理财、依法理财,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但在实践中这一制度仍然存在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化和完善。

一、现行部门预算改革暴露的问题和弊端

(一)对部门预算改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在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中,部分预算单位认为操作复杂,费用指标不多,比较麻烦;部门观念转变滞后,预算编制质量低。一些部门对预算管理改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甚至把改革看成是财政揽权,工作中存在不理解、不配合、不负责等现象。预算编制不负责,随意性大,加之部门预算要求提前进行编制,收支计划和专项支出目标任务不具体,预计不准,导致预算执行中追加追减的现象频繁发生。还有的过于强调既得利益或收入、争多讲少,未能从观念上根本转变认识。部分财政干部认为,实行部门预算就是要满足单位需求,现实财源财力不允许,搞部门预算只是做做样子,走走形式。

(二)机构改革滞后对部门预算改革产生消极影响

我国现存的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设置或多或少地带有计划经济色彩,随着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日益显出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同时,目前行政机构与事业单位改革尚未全面完成,对部门预算改革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由于机构改革滞后,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预算内外“两张皮”问题。如何结合单位经费自给状况,实现预算内外资金的统筹使用,实行直接调控,尚需进一步探索。

(三)综合预算未能真正实现

编制部门预算以来,虽然预算内外资金的结合有了一定进步,但还不彻底。财政对预算内外资金的有机结合缺乏有效手段,管理相对粗放。“收支两条线”管理没有完全到位,流于形式。部分单位预算外资金仍有较大比例未进入专户,有的虽然进入专户管理,但留用比例过高。随收随支、以收定支问题普遍存在,未能真正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尚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部门综合预算。

(四)科学的定额标准体系尚未建立

一些地方的预算安排方法至今采取的仍然是粗略估算、简均、硬性包干的方式,方法手段十分简单,虽然易于操作,但往往导致部门间苦乐不均的情况发生,合理性差。编制低标准或无标准,如业务招待类预算编制标准偏低,实际支出普遍存在超标准现象。目前,对此类费用主要是按单位单项核定,存在一定的随意性,且造成部门间差距较大及资金效益不高,同时,加大了资金控制与管理的难度。

(五)信息系统有待进一步完善

目前部门预算还是处在试点阶段,改革是渐进式的,编制软件根据各地实际而修改,预算编制的系统软件尚不成熟、不规范。如没有设立表内、表间逻辑关系,查询功能、审核功能、统计功能的操作性不强。由于有关系统及各系统内部软件互不衔接,数字化程度不够高,无法与国库集中支付软件、统发工资软件和非税收入管理等已使用软件衔接配套,不能达到数据共享,给现实财政管理工作带来很多困难。

(六)预算管理行政化,考核改革绩效难

如预算资金中项目资金安排,没有经专家审定和招标投标,由行政领导首先直接拍板,有些专项资金安排凭领导爱好。还有的支出标准(定额)也没经可行性论证,行政行为色彩较浓。

目前,虽然对大型项目派遣了专管员,但也只是监管财务运行,由于缺乏专业技术,无法把财务运行与项目实施进行严密监管。对项目预算绩效监管基本上是个空白,导致部门争着上项目。多立项、多要钱、多挥霍的现象愈演愈烈。

(七)改革不协调、不配套

作为财政支出领域的三项改革,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是互相依存、共同发展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晚于部门预算改革,而起步较早的政府采购也存在诸多问题,改革没有到位。由于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滞后,财政资金滞留在部门较多,造成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低下、资金调度成本增加、监督弱化等。同时,银行体制改革后,仍有相当一部分国库资金通过商业银行进行划转,受利益驱动,各商业银行对不计息不收费的财政资金不同程度地存在截留和占压的情况,各预算单位根据资金性质的不同也在银行多头开户。

二、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的建议和措施

(一)充分认识预算管理改革的重要意义

十七大报告强调,要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因此必须充分认识预算管理改革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转变观念,摆脱狭隘的部门利益,树立全局的观念,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理财工作。树立财政效益观念,提高财政资金的效益。编制预算既要统筹顾及到各部门的主要职能、任务,又要通过准确合理的政府预算给予这些部门实现职能、完成任务的财力保障。

(二)深化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

坚持用绩效预算来优化基本支出预算,减少财政供养对象。采取综合治理措施,控制行政人员和经费的膨胀,财政对各类行政单位行政经费总量限额、行政人员编制及人均行政支出综合定额提出控制指标,进行动态考核,辅之以一定的奖罚措施。同时清理和规范事业单位的财政经费供给范围。市场经济条件下,各事业单位并不都具有公共需要性质,财政不可能也不应该对其经费开支进行统包统揽,要将市场机制引入事业单位,重新明确和界定财政支出范围,加强政府的社会职能,扩大政府预算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逐步规范事业单位的财政供给范围,减轻财政的经费供给压力。对事业单位进行归类梳理,按公益性、半公益性和经营性三种类型分别采取不同的财政政策。同时,制定科学的支出预算编制方法。加强支出的量化管理,建立一套与零基预算要求相适应的指标体系和支出评定机制。

(三)加强综合预算管理,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

实践证明,预算外资金收支挂钩管理方式已经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建议财政部应及时引导各地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取消现行收费、基金中不合理、不合法的项目,将保留项目逐步纳入预算内管理;对于确需实行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费,也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逐步建立起性质合理、管理严格的收费、基金体系。财政部门应加强收缴监管工作,加大处罚力度,对不履行职责,应收不收,应罚不罚的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查处,确保预算外资金应收尽收。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置于财政部门统一监管之下,各项收入(包括财政预算资金、财政核拨批准留用的预算外资金以及依法组织的其他收入)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同时加大部门预算编制的深度,在进一步加强经济状况分析及预测的基础上,建立预算收入经济预测模型,推行标准收入预算法;支出预算编制要完善、细化。人员经费按政策,日常公用经费按定额,项目预算应进行科学论证,视财力状况安排,并建立支出项目库,逐步实现项目滚动预算管理。

(四)进一步完善定额标准体系,深化基本支出预算改革转根据单位承担的职权和专项工作的不同,认真进行基本支出分析调研,逐步制定出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加强公用经费实物定额管理,对政府非经营性资产统筹管理,实现共建、共享、共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继续组织定额调研工作,重点是实物定额的测算和确定,建立公共资源配置标准,以及分行业的事业单位定额工作,提高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规范性。逐步建立政府资产实物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有效机制。专项预算的编制必须贯彻统筹预算内外财力,实行综合预算;调整支出结构,体现公共支出需求;量力而行,合理排序;严格管理,追踪问效等四个原则和前期准备、申报审核、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项目库建设等措施。要从全局出发,科学论证,合理排序,按照轻重缓急排序,优先安排急需和可行的项目,建立严格的专项预算审核程序。部门的专项预算必须符合公共财政支出的方向和范围,支出科目要反映资金的最终用途,有明确的项目目标、组织实施计划和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

(五)健全预算信息管理系统

统筹管理预算基础信息、专项支出项目库、预算编制审查、预算指标管理、预算执行监测分析等工作。进一步完善人员资料数据库和政策资料数据库,健全市级人员支出预算编制系统,达到通过基础信息库的相关资料,自动生成各部门人员支出预算的目标。特别是要进一步完善预算指标管理系统。严格规范拨款程序,有效杜绝超指标下达单位预算、待分配指标随意调整及超预算拨款等问题。及时反映预算指标的变动情况,预算处和各业务处室都能及时了解预算的追加及下达情况,提高资金的调拨效率。

(六)硬化预算约束,增强部门预算的透明度

实行部门预算后,预算一经确定就不能随意调整和追加,确实需要调整的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要充分发挥人大监督、纪检监督、审计监督的作用,增强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完善《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包括:修订和增补《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条款;修订与财政预算直接相冲突的法律和规章;对现有的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要进行调整,与部门预算编制口径保持一致。财政部门内部要本着分权制约的原则,设置内部监督机制,形成预算编制与执行相分离、寓监督于预算管理全过程的运行机制,从制度上保证内部监督的经常性、规范性,促进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增强部门预算的透明度,首先要在部门预算决策中引入听证制度。其次,强化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最后,建立和健全部门预算公告制度。财政预算报告必须符合完整性、公正性和及时性这三项基本规范,以便报告的使用者能全面、准确、及时地了解政府公共预算收支的状况,使政府的公共管理行为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

(七)健全绩效机制

要运用科学、规范、细致的绩效评价方法,使预算资金与部门工作绩效直接挂钩,推行绩效预算模式。建立起“以成本效益分析为核心,推行年度滚动预算”的考核机制,确保部门预算和财政资金的效益不断提高。通过开展科学的项目可行性论证,合理编制项目概算,确保有限的预算资金用于最有价值的项目和用途上;同时制定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将部门经费与绩效评估直接挂钩,把部门应达到的绩效指标与实现这一指标所需要支付的货币量联系起来,变纯粹的财政拨款关系的条件成为完成任务与提供相应资金关系,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在这种预算模式下,通过绩效评价实现了对资金的到位情况、使用情况、项目效益情况的跟踪检查,并为最终实现预算资金的有效配置提供科学依据。

(八)抓好配套改革

一是加快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步伐,实行财政资金集中支付。所有财政预算都纳入政府预算统一管理。清理预算单位银行存款账户,一个预算单位只能开设一个存款账户,防止资金体外循环,保证预算执行的规范化、合理化、科学化。二是要改进预算会计核算工作,经费支出的明细核算要与细化部门预算的要求相一致,以正确反映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为制定合理可行的定额标准和编制部门预算提供可靠的信息资料。三是要加强和改进部门内部财务管理,部门的财会人员要把工作重心转移到部门预算的编制以及执行上来。要注意资产管理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为部门预算编制提供基础依据。要对本部门单位工作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对比,在此基础上预测下年度部门预算收支,为编制滚动预算提供基础。四是延长预算编制时间。我国应借鉴国外编制预算的经验,实行标准预算周期制,建议将预算编制时间提前到预算年度开始前十个月左右为宜,即从每年二、三月份编制下年度预算。这样不仅延长了预算编审时间,细化了预算,同时也能避免出现预算先期执行的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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