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政工例会汇报材料范文

政工例会汇报材料精选(九篇)

政工例会汇报材料

第1篇:政工例会汇报材料范文

一、严格申报程序

(一)各地、各部门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研究的事项,必须以正式文件(主要负责人签字)报送市政府办公室,由办公室相关科室提出拟办意见,报请分管副秘书长、分管副市长审批后,由相关科室和汇报单位填写议题申报表(见附件1,此表可复印),连同领导同志批示复印件和请示材料,于每周四17时前交办公室秘书一科汇总。各地、各部门逾期再报,其议题不列入当次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研究范围。

(二)秘书一科于每周五,根据汇总的议题及汇报材料的准备情况,按照轻重缓急顺序,合理编排会议议题,填写市政府例会审批单(见附件2),报请秘书长、常务副市长、市长审定。每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议题一般不超过5个。如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连开,总议题一般不超过6个。

(三)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审批意见,办公室秘书一科应在会前将会议议题和汇报材料报送各位副市长、秘书长。市政府例会一般安排在每周星期一上午召开。会议通知一般提前一天采取书面方式送达参会领导和参会单位,紧急情况可电话通知。会议议题一经审定,一般不再临时增加其他议题。

二、强化审核把关

(四)强化主办部门协商责任。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其主要内容涉及其他部门或县(市、区)职责范围的事项,主办部门应在会前主动与相关单位或县(市、区)协商,力争形成一致意见;经协商后意见仍不一致的,应将分歧意见如实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列明各方理由,提出主办部门的倾向性意见。会前,主办单位要将汇报材料分发相关部门,以便及早准备发言意见。参与协商讨论的部门负责人须在协商、讨论之后所形成的汇报材料(送审稿)上签字。参与协商、讨论的部门,其主要负责人须知晓并同意协商、讨论的结果。

(五)对所分管或联系部门上报的议题和材料,其协调和审核把关,由分管副秘书长具体负责,分管副市长审批决定。对主办部门协商后未形成一致意见的议题,由分管副秘书长组织协调,力争形成一致意见;经协调后意见仍不一致的,列明各方理由,提出倾向性意见,在向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汇报时,由分管副秘书长或主汇报人报告、说明协调的有关情况。市政府领导和市政府办公室各相关科室,对所分管或联系部门上报的议题,在协调和审核把关时,做到“五种议题不上会”,即分管副市长能够研究解决或副市长之间能够协商解决的不上会;主办部门会前未与相关单位充分协商或就分歧问题未提出倾向性意见的不上会;未填报市政府例会审批单并报市长或常务副市长审定的不上会;分管副市长和汇报单位主要负责人无法参会或未能按会议要求和时间报送材料的不上会;规范性文件未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核把关的不上会。凡是参与协商、协调的部门负责人,在基本形成一致意见后,在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时,原则上不再发表新的意见,必要时可对有关事项作解释说明。

(六)汇报单位根据协调情况,认真准备汇报材料。汇报材料要主题明确,分析问题实事求是,所提建议明确具体,有的要提供可选择的若干方案,重大问题还要附专家咨询意见。汇报材料一般不超过2500字,采用国际标准A4型白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汇报材料的标题用二号小标宋体,正文用小三号仿宋体,标题下方注明汇报单位全称、日期。对提交会议审议和讨论的文件稿,须有起草说明,并在正文标题下方用括号标注“草案”或“送审稿”字样(汇报材料格式见附件3、附件4)。汇报材料不署单位负责人姓名,不用单位文头纸,不得出现缺页、漏页、字迹不清等问题。

三、明确参会范围

(七)市政府常务会议出席范围: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列席范围: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监察局局长,议题涉及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室相关县级干部,市政府研究室、法制办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负责人。

市长办公会议的出席范围: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列席范围: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议题涉及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室相关县级干部,市政府研究室、法制办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负责人。

市长碰头会议的参会范围: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县级干部,市政府研究室、法制办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负责人。

(八)参加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的人员,应为部门主要负责人,一律不得带副职或助手。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参会的,应提前向市政府办公室请假,经批准后安排分管负责人参会。

四、规范会场管理

(九)办公室秘书一科会前做好会场布置等工作,会议期间负责安排专人签到、引导与会人员进入会场、处理领导临时交办的事项等。

(十)严格会场纪律。与会人员要提前10分钟到会,严格实行签到。参会人员一律不得来回走动或擅自离场,特殊情况需约见参会人员的,由办公室会议服务人员代为联络。严格做好会议的保密工作,除办公室会议记录人员和新闻媒体记者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录音、录像、照相。

(十一)会议议题较多时,每个议题的研究,只由该议题涉及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其余议题涉及的部门在指定地点等侯,由会议服务人员按议题顺序通知到会。议题研究结束后,与下一议题无关的人员即可离场。

(十二)议题汇报人在汇报时应开门见山,一般不再宣读原稿,只对涉及的事宜作简要说明,时间不超过10分钟。参加会议人员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发言或讨论时要言简意赅,紧扣主题。除主持人外,原则上每人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五、规范会议纪要

(十三)每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一般均制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秘书一科负责起草,一般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会议纪要的起草并送审。会议纪要主要记述议定事项,应做到简明扼要,表述准确。会议纪要要按程序经分管副秘书长、秘书长初审后,报常务副市长签发,必要时报市长签发。

(十四)会议纪要参会人员排序依次为:副市长、市长助理、秘书长,副秘书长,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组成部门,市政府特设机构、议事协调办事机构、市属事业单位,省市双管单位,部门管理机构(单位)和经济合作组织(公司),其他单位,市政府研究室、法制办负责人。

六、加大落实力度

(十五)市政府例会决定的事项,各地、各部门必须严格遵照执行,认真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每季度对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办检查,并刊发《督查情况通报》。

第2篇:政工例会汇报材料范文

一、现行外商投资企业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现行外汇法规管理含混。近年来,外汇年检依托会计事务所代申报相关会计信息和身机报表,对提高年检效率、节约企业运营成本起到了很好的积极推动作用。从整体上来说,由于事务所具有较高的专业性和职业操守,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对衡量一个外资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等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但从目前的管理情况看,一方面,外汇局对事务所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目前,在外商直接投资外汇业务系统中,外汇局对事务所的操作权限为停用,但要考评一家事务所是否具有不良执业记录,还要依赖于财政和注协等部门;另一方面,对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利用也不充分。例如,一年一度的外资企业年检均须事务所出具审计意见,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已经显现出企业财务制度的弊端,外汇及结汇等的使用存在较大的违规嫌疑,但结汇等业务授权银行直接办理,外汇局获取合同、凭证等第一手材料的难度较大,企业报送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和凭证又不能是一项常规性工作。因此,对审计报告的利用率较低。(二)现行外汇法规管理缺位。企业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取决于企业会计制度是否健全、会计人员是否称职、对企业会计管理是否到位。从目前的监管情况看,外汇局在办理外资企业外汇登记、外资外汇登记等业务时,并没有要求企业提交会计制度的建立情况、会计人员的配备情况等资料,更没有把会计制度是否健全、人员素质是否达标等作为是否办理相关业务的重要标准。可以说,如果认为对企业的会计管理工作是工商、税务、财政等职能部门的职责,就是在这种职能重叠的部门之间的相互“信任”中,对企业会计工作的管理相对欠缺。(三)现行外汇法规管理滞后。要监测外资企业外汇及结汇后用途,外汇局必须依赖反映企业物流和资金流的会计信息,因而其也成为了衡量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的“裁判员”。裁决是否正确需要两个必不可少的因素:一是裁决的尺度,即外资企业外汇管理的相关法规;二是裁判员本身的素质,即外汇管理人员掌握、理解、应用会计知识的能力。从前者看,外汇管理条例顺应形势的发展提出了“对外资企业外汇和结汇后用途进行监管”的要求,但现在沿用的很多法规已实行多年,与新条例的配套性不够,缺乏系统的、操作性强的监测外资企业外汇及结汇后资金用途的法规制度。现行的授权银行直接办理资本金结汇等业务要求银行留存的材料要满足真实性和合规性,但仅凭几张复印的凭证很难确定结汇后的资金用途,这些凭证只有放到大的会计系统中才能更好的验证其真实,但商业银行很难做到。从外汇管理人员素质看,长期以来,外汇管理人员侧重外汇管理制度、法规等方面的掌握和运用,对会计知识的要求远没有现在要求的那么高那么迫切,对会计知识的了解相对较少,对会计知识和外汇管理互补结合就更少,外汇管理人员急需掌握会计相关知识。

二、完善外资企业会计信息监管的相关建议

第3篇:政工例会汇报材料范文

大家好!

转眼间,又过去了一年,一年来由于多种因素叠加,呈现出来的是异常繁忙的一年,是疲惫加身的一年,是“白加黑”和“五加二”交织的一年,虽然感觉很累,但在单位班子的领导下,在中心各位同事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得以顺利完成,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下面我就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如有不对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一、强化党性锻炼,增强纪律意识

在支部书记的带领下,我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一是认真学习理论知识,包括《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半月谈》等书籍刊物,通过学习逐步增强了自身的纪律意识,也使得自己写作水平有一定的提高;二是积极参加普法理论知识考试,对法律法规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强化了自身法律法规意识;三是认真填写《个人廉政档案登记表》,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家庭成员情况、社会关系基本情况及家庭收入情况。四是加强网络学习,通过参加《法宣在线》网络在线学习,先后获得X个课时积分,综合考评成绩为X分,通过学习增强了自己的守纪意识,强化了法制观念。

二、服从领导,严于要求,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一是做好沟通协调,按时上报相关材料。在办公室,我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业务工作总结、情况汇报、领导讲话稿、请示、通知、协议等各种材料的撰写,偶尔也会涉及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写工作。为了确保所涉及的产业发展数据、项目开展验收情况、资金使用结余情况相关数据能在材料中客观、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出来,避免出现“假、大、空的弊端”,保证材料的质量,我积极向各位领导请教所遇到的问题,与各位同事沟通交流,在统一意见后,及时按要求编写相关材料,确保能按时完成上报,全年共撰写各类材料X份。

二是分清轻重缓急,确保文件处理不积压。过去的一年由于各方面的工作需要,工作量有所增加,我仍然能够按照领导要求,在承担相关材料写作的同时,认真做好文件收发工作,在收到文件后根据文件的内容及要求,立即做好请示汇报,做到紧急文件优先办理、其他文件逐项办理,确保文件处理不积压、不泄密、不遗漏,文件精神传达到位。全年共处理各类文件X份,其中收文X份、发文X份。

三是做好干部职工技术职称核定工作。由于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核定工作事关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为确保职称核定工作按期准确完成,我积极向人社局专技股和局办相关人员请教,在掌握好各级职称比例和从业年限等相关要求的情况下,结合本单位人员情况,认真核定比例,准确填报岗位聘用和等级变动信息,并将相关情况以予公示。在各位职工的配合下,单位干部职工专业技术职称比例核定工作得以顺利完成。

四是做好油卡使用登记和单位车辆调配工作。由于日常业务工作的需要,我们单位的车辆使用频率非常高,车辆加油费和维修费用也随之升高,为确保车辆调配能满足单位业务工作需要,保证油卡使用不出纰漏,我积极做好车辆协调调配工作,并认真记录油卡使用人、使用日期、下乡出差事由、油卡使用金额等信息。在车辆损坏需要维修的时候,第一时间向单位领导汇报,得到领导指示后,与定点修理厂协调做好车辆修理工作。

五是理清思路,做好办公室其他日常事务。办公室日常事务繁杂,上级部门安排工作很多时候要通过办公室,不但包括资料报送、日常会议安排、传达领导指示要求,还涉及单位劳动执法年审、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等方面,为了确保不因思路混乱而出现差错,我严格按照领导安排,根据待办事项的轻重缓急认真记录,理清思路,逐项办理,确保经手的事项不出现失误。

三、存在问题

XXXX年已经结束,这一年中,在各位领导、同事的关心和帮助下,我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仍然存在几方面的不足:

一是学习不够,由于工作比较繁杂,缺乏系统学习,对新形势下的办公室工作的把握还不够;二是思考问题、解决问题还不全面;三是在有些工作的协调上还不够科学,办法单一;四是向单位领导请示、汇报、沟通上还不够;五是由于下乡时间少,在材料写作方面还存在空洞、虚飘的情况。

四、今后的努力方向

1.进一步加强学习,努力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使自己的思想水平和知识水平适应新形势下办公室工作的需要。

2.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增强政治敏锐性,提高从政治上判断、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3.进一步强化大局观念,提高自己看问题、认识问题、分析问题的高度,当好参谋助手。

4.进一步加强请示汇报,多与同事间沟通协调,确保各项工作保质保量顺利完成。

第4篇:政工例会汇报材料范文

2、完成局XX年总结及XX年工作思路材料;

3、配合做好县政协视察活动组织工作,草拟汇报材料,做好跟踪报道;

4、完成农村基层设施建设专项工作评议会议汇报材料;

5、做好XX年县整体目标责任制考核建议上报工作;

6、完成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二次回复及办理情况上报;

7、做好文明城市创建材料补充完善工作;做好党员入三元社区服务衔接工作;印发创建文明城市应知应会内容;做好系统文明城市创建公益广告宣传工作;

8、草拟县委组织部军转干部座谈会交流材料;

9、完成重点工程进展情况上报工作;

10、筹备召开全系统党建工作例会;

11、继续党风廉政资料上传完善;准备党建网考核相关素材;

12、完成市青年岗位能手材料汇总上报;

13、完成惩防体系建设及落实两个责任总结材料;

14、报送“两学一找三争创”活动典型申报;

15、完xx县级机关困难党员调查摸底汇总上报;

16、完成双拥办检查考核相关材料;

17、做好团费收缴工作;

18、做好主题实践活动摄影图片收集整理及知识测试活动;

19、完成1-10月外宣工作情况上报工作;

20、完成《天上的菊美》电影观看相关工作;

21、配合电视台做好丁建军司机采访工作;

22、做好报刊征订工作,做好党报、党刊征订工作;

23、做好系统内“吃空饷”、“在编不在岗”、“超编进人”清理上报工作;

24、协助做好清理离、退休干部在社团兼职上报工作;

25、完成XX年职工培训总结和XX年培训计划;

26、完成机构、编制核查签字、上报工作;

27、做好徐良忠信访回复工作;

28、协助市海启高速建指做好房屋现场勘查;做好岔河交管所老办公楼改造工作;

29、做好信息化改造前期工作;

30、协助人社局、信访局,做好交建公司上访解释工作;

31、与到期租房户洽谈续租合同;

第5篇:政工例会汇报材料范文

这一年中,我团结同事,积极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了本职工作。在学院领导的关怀与各处室及机电系同事的帮助支持下,行政、教学、班主任工作方面都取得了进步,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后勤处行政工作

1、按照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10份;按照学院部署,报送学院其他部门材料10余份。

2、起草并审核工程合同10份,采购合同7份,其他服务合同7份。

3、起草本部门请示卡58份。

4、完成校园环境改造工程所有项目的招标、合同签署、施工、验收审计、结算付费全过程资料的起草、归档,相关公告的网宣,施工周报的编写,施工例会会议记录,汇报材料的编写,关键材料比选的组织实施,以及工程相关的其他文秘、内勤、协调工作。

5、完成5项山西政采网上商城采购项目的询价、采购、报销工作元;完成   元非政采设备、材料的采购工作。

6、起草部门新增管理制度2个。

7、完成校内招标8次。

二、班主任工作

1、2017至2018学年第二学期,完成班主任值班工作5次。

2、制定了班级管理制度(内含综合测评考核制度),监督各班积极落实,目前执行情况良好。

第6篇:政工例会汇报材料范文

一、考察对象和范围

(一)校办公室副主任

(二)校教务科科长、副科长

(三)校总务科科长或副科长

(四)校远程教育中心副主任

(五)校学生科副科长

(六)校招生就业中心副主任

范围是学校符合任职条件的人选。

二、考察工作小组

组长:符绍基

成员:肖正林、廖文军

三、考察时间安排

200*年3月26日起至3月30日为考察时间

200*年4月2日至4月6日为考察组向学校全面汇报考察情况、写好考察材料、提出考察组意见。

四、考察工作步骤

(一)200*年3月26日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进行动员,并布置考察工作有关事项。

(二)提前一天向考察科室发出考察预告,学校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三)考察组进行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民主推荐、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考察时间为一天。

1、民主测评、民主推荐;

在学校全体教职工中进行,全体教职工必须参加。

2、个别谈话,必谈人员:学校全体教职工,谈话内容是全面了解所推荐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开拓创新精神、事业心与责任感、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工作态度与劳动纪律、群众关系、专业知识、组织协调能力、教育教学能力、科研能力、身体状况。

3、考察内容:

考察对象履行工作职责及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

4、查阅资料,如有必要进行专项调查,

5、汇总:

汇总考察情况,对考察对象作出综合评价,撰写考察材料。

(四)考察组汇总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报告,向学校领导集体汇报考察情况。

五、考察工作要求

1、考察工作必须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必须坚持注重实绩的原则,必须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2、考察工作必须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根据所在岗位的性质、类型、工作要求和工作条件等实际情况和任职条件,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对干部个人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为学校党组织选拔任用中层干部提供充分的依据。

3、学校要及时召开全校教职工会议,认真做好宣传工作,使广大教职工能明确本次考察工作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动员教职工积极参与考察工作。妥善安排好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等事项,确保考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4、考察组成员要加强保密工作,不得泄露考察情况,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

二00*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干部考察方案

主送:各科室

第7篇:政工例会汇报材料范文

常见案例

某外贸公司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出口退(免)税实行免退税办法。该公司2007年6月份购进一批货物(散装),同时购进包装纸箱并依照规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公司聘请临时人员对该批货物进行包装后出口,包装箱不单独计价,出口报关单上只体现出口货物的名称和商品编码,没有注明包装物的名称和商品编码。该公司出口货物所用的包装物能否申报退税?如果能申报退税,那么退税率是否适用出口货物的退税率?对此,该公司办税员在2007年9月26日咨询某省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得到答复:能申报办理出口退税,在做包装物的退税进货明细录入时。商品码应录入其出口成品或主产品的商品码,进货数量均输“0”,金额按照购进包装纸箱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录入。

政策规定

中国集装箱工业协会《关于解决国际海运集装箱出口报关、材料核销问题的函》(中集协(1997)12号)称,由于新造集装箱是在需方指定堆场交货结算,在其出口时不是作为一般货物报关,而是作为包装物和运输工具随货物一起出口。海关以集装箱送至堆场并验核相关单据后,办理核销并签发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因无法填写运输工具名称、航次和离境日期,税务机关不办理退税。因此,中国集装箱协会希望对出口集装箱报关单的出具及退税问题予以解决。经研究,考虑到集装箱出口方式的特殊性,相关部门对企业生产出口集装箱办理退税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自1998年1月1日起,海关对用于出口的新造集装箱,在生产企业按规定运抵指定堆场并持有关单证办理报关和出口核销手续后,可签发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报关单不填写运输工具名称、航次和离境日期,仅注明堆场名称。

二、生产企业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凭海关签发的上述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和其他退税凭证,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集装箱退税手续。

三、对1998年以前已出口的集装箱,企业可持有关单证一次性向所在地海关提出申请,海关审核后签发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企业持该报关单和其他退税凭证向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退税。企业向海关申请办理1998年以前已出口集装箱退税专用报关单时间截止到1998年10月30日。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出口集装箱有关退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48号)

外贸企业委托加工出口产品,应按原料的退税率和加工费的退税率分别计算应退税款,加工费的退税率按出口产品的退税率确定。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具体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9]101号)

出口企业向税务机关主管出口退税的部门(以下简称退税部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在提供有关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及相关资料时,应同时附送下列纸质凭证:

(一)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生产企业提供出口货物的出口发票,外贸企业提供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凡外贸企业购进的出口货物,外贸企业应在购进货物后按规定及时要求供货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其购进货物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退税部门应要求外贸企业自开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认证手续。

(二)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三)出口收汇核销单。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

分析诊断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所耗用的包装物,不能等同于外贸企业委托加工收回出口货物。按当时政策规定,外贸企业委托加工出口货物,必须符合委托加工的要求,即必须有委托加工协议,必须支付加工费,必须取得加工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外贸企业出口货物所耗用的包装物,如果单独报关,且有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有收汇核销单,有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出口货物所耗用的包装物就能申报办理出口退税。否则,就不能申报办理出口退税。结合上述案例,该公司出口货物所耗用的包装物未单独计价,也未单独报关,未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不符合出口退税申报的规定条件;而税务机关却把出口货物所耗用的包装物视同外贸企业委托加工支付的加工费,按照出口货物的退税率办理出口退税,由此可见,案例中税务机关的答复明显是错误的。触类旁通

1、类似问题

(1)出口货物所耗用的包装物视同委托加工所耗用的辅助材料

例如,某公司从事国内外贸易,购进货物后需重新包装再出口,出口货物所耗用的包装物未单独计价,也未单独报关,某市国税局退税部门2009年11月30日错误答复:对于包装物在报关单上单独注明包装物出口商品代码的,应视为包装物单独出口,应按包装物对应的商品代码退税;包装物为随同产品出口,报关单上没有单独注明且能随产品出口的,则应该按照委托加工办理,包装物视为委托加工的一种材料,分别按照包装物或成品退税率办理退税,若不能证明包装物与成品同时出口的,不予办理退税,如果可以退税,在申报系统中,包装物按包装物的商品代码录入,且备注栏内注明“WT”。

(2)出口货物所耗用的其他材料未单独报关出口

例如,某鞋类外贸企业2011年5月6日出口鞋子上挂的吊牌是公司提供给工厂的,由包装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该公司,吊牌不单独报关,也不单独计价,吊牌虽然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无法取得相应报关单和收汇核销单,因而也不能申报出口退税。

2、解决出口货物所耗包装物不能退税问题的建议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所耗包装物或其他材料,单独计价,单独报关,取得包装物或其他材料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收汇核销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依照规定申报办理出口退税。

第8篇:政工例会汇报材料范文

国家在发展,法制事业在发展;同样作为法律图书馆文献工作者的研究道路也在延伸。特别是近年来法学教育事业的急速扩大、法律信息技术的不断更新,使得我们从事实务文献工作的人员所面临的工作环境、工作对象、工作手段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许多过去还是模糊的观念,现在越来越变的清晰;许多大家过去认识不到的事物,随着立法与法制工作的进程而摆在了面前;许多过去被隐蔽的东西,逐步显露出来并公开化了。在发展的背景下,对法律文检理论与体系给予重新认识和定位也变得日益的迫切与需要。在此,重新回顾与检讨16年来出版的各种法律文检教材,对其进行系统的比较与商榷,进一步对其所提出的一些基本理念与提法给以重新定位和认识显得十分必要。笔者依据个人的点滴体会归纳出了以下几个方面,敬希得到业内人士的关注,并重新唤起更多的法律文献与信息工作者对这个领域的研究兴趣,为共同开拓与建立适合我国基本国情需要的法律文献检索理论与研究框架而努力。

一、对检索教材主题定义之检讨

纵观国内出版的20多部法律文检教材的书名,通过其主题名可将他们归纳为:“法学文献检索”“法律文献检索”“法律文献学”“法律文献目录学”几类提法。(见附表一)前者主要集中在对专业文献信息的查找方法领域;后者则大多是从学科文献体系上来论述专业文献的资源分布。除《中国法制古籍目录学》与《法律文献学》两部著述是以文献学的研究方法来论述中国古代法制史料之外,其它教材则大多集中在对中外综合法律文献信息的检索技术的范围内。面对这些教材在其书名所确立的主题定义,笔者予以简单的对照分析,产生了一些疑惑之处,例如:法律文献与法学文献是否应有学理上的划分?法律情报、法律信息的定义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了法律文献检索研究的新发展?笔者认为,以法律文献信息来作为确定的主题应该是符合其学科实际定义的,它的概念囊括了所有涉及法文献的内容;而其所谓法学文献、情报概论、信息论等都是对前者所做的技术上的进一步探讨,它们都应概括在法律文献信息的理论研究框架内。从理论上来说,这并不是一个十分复杂的推论,在任何一部《法律词典》的条目解释中都可以分别查出:法律是指“法”,是泛指法规、法令、条例等带有强制力的规范性文件,是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定程序制订与的规范性文件,是法的渊源;法学是指“法律科学”是以法律为主要研究对象的一门研究学科,是社会科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3]无论是用情报学还是信息学的研究方法或技术来提出新的主题定义,其针对的最终客体都是落实在法律文献本身,法律文献才是检索教材的根本,而检索技术上的手段革新只是在形式上改变或推动了文献载体。这种看法在检察出版社最近推出的李振宇先生所著《法律文献学》一书中曾有过较为贴切的分析。[4]

对主题的准确定位不科学或不规范将会导致业内人士对这一领域中所包含的文献信息在未来类分范围上的混乱。简单的说:出发的原点不正确,深入下去的结果就难免会发生错误或误导。通过对出版的教材在确立书名主题上的分析,我们可得知其中大部分题名归结到了“文献检索”的主要定位上,在涉及到的文献研究与系统分析方面也是以现有的一般图书馆目录或文献利用方面现成的方法去套用,主要内容均与一般检索指导教材并无差异,在实际利用上却与我们应该理解的法律文献检索相差甚远。笔者认为这种情况的产生大概是与教育部下发的(84)004号文件的具体提法有关,进而形成的“文检教材”多为图书馆培训学生而编辑的工具性指南。对此我们必须说明:走进图书馆与法律文献检索有密切的联系,但是却为两类不同性质的问题。图书馆只是系统收藏有法律文献的一个文献收藏部门;而不是后者的专指。“文献检索作为图书馆学的一个重要部分,在理论上是指从众多文献中迅速、准确地查录出所需信息的一种行为、方法和程序。文献检索作为一项极为重要的信息传播技术,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建立检索系统,二是开展检索服务。”[5]笔者理解:建立检索系统就是依据特定的文献领域或特定的学科范围,依照客观存在、被学科所确认的原始文献信息流通渠道与其分布资源体系去确定资询工作的理论原则;而混乱的主题定义与概念最终将导致的后果是无法准确与概括未来你所要建立的专业文献检索系统。既然我们所要论述的是“法律文献检索”,首先应该统一的就是对这类文献在性质上的准确定位;否则就会出现在本节开头所述的情况,使我们对法律文献检索的论述走入误区或盲点,无法使这个领域中对文献体系设置与检索方式的研究工作深入下去。

二、对检索教材所确立的文献对象与特征之检讨

作为法律文献检索教材所涉及的对象首先应是“法律文献”,然而“法律文献”是指那些专门性的资料与信息?它的特征又是什么呢?这是作为专门文献检索教材所需要首先回答与认定的重要基础。只有紧密围绕“法律文献信息”这个对象来展开科学的分析和论述,才能做出符合实际与学科需要的方法论断。再回过头来仔细阅读一下已出版的这些教材,对法律文献的解释、类型、特征等方面的论断却各述所见,五花八门。有的作者提出:“法学文献是记录法学知识的一切载体,是法律及其相适应的各法学学科有关的图书、刊物和资料”。[6]也有作者提出:“法学文献是指记录法学这一专门学科知识的一切载体的统称,法学文献的特征带有阶级性、时代性、继承性和复杂性”。[7]还有作者提出:“法律文献是国家机关中拥有立法权的机构依据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它包括法律、条例、规定、办法等形式。它的特征是阶级性和思想性、规范性和强制性、继承性和联系性、时效性和出版规范性”。[8]还有作者提出:“法律信息是一切有关法和法学文化知识的总和。它是从立法、司法、执法的理论与实践活动中产生,又是指导法律实践与法律研究活动的依据。它的特征是规范性、时效性、分散性、地域性、广泛性”。[9]最终有作者归纳性的提出:“法律文献是法文化的表象之一,是社会法律制度和法制活动的真实再现。它的特征是规范化、分散化、多样化”。[10]

从上述这些对基本概念的不同论断,我们对其所述专业文献检索所指向的文献对象及其特征的正确与否产生了疑惑?作为法律图书馆的专业馆员应该如何科学地解释与理解自己所面对的专业文献类型与其基本特征,是其今后工作成败的基础。如果连所述的对象都无法认识清楚,哪如何进一步去深入研究检索的系统理论呢?笔者同意作为法学博士的李振宇先生在其所著《法律文献学导论》中对此的论述:“法律文献是人类法文化的表象之一,是一种社会法律制度和法制活动的真实表现”。这个论述抽象的、科学的表明了法律文献的基本概念,从这个概述出发去考察此类文献的对象与特征,可以推论出这类文献包括有不同社会背景下所产生的所有法律文本文献与法律、法制方面的研究性文献。在图书馆学或文献学角度上去理解的“法律文献”在含义上是一个泛指的概念,而不应将其简单的固定为某一类型或某一种的专指性文献。

对法律文献检索对象与特征的论述,一定要遵从学科本身的学术体系,要从文献类型的实际资源分布出发,以法的渊源为导向。在泛化法律文献定义的前提下,从图书馆实际工作中对法律文献检索的基本原则出发,按效力、按文本、按部门、按体系、按类型、按时期、按地域的分别去细化和归类法文献与研究性文献,并分别指出细化归类后的同类文献的基本特征。最终才能做到在其学科范围内对所有文献检索途径进行正确的梳理并提供科学的指南。

三、对检索教材内容划分之检讨

在反复阅读教材之后,笔者发现其中大部分教材的作者将“法律文献”所涉及的文献按内容而依据一般图书馆的理论进行内容上的划分;即将法律文献与法学文献概括到一般图书馆学检索教材中常用的一次文献、二次文献、三次文献;[11]或依据出版形式划分为:图书、刊物、资料;[12]或将其简单定位在:拥有立法权的机构制订的规范性文件。[13]这些对文献内容上的划分方式是否规范,是否科学?笔者觉得很有必要深入去探讨。至少我们可以提出这种区分应该说带有极大的缺陷,它忽视了法律文献本身对文献内容在界定上的基本原则,既法律科学本身的特殊性,而将法律文献检索简单归同于一般文献检索。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目前我国法律图书馆与法律文献信息工作在其理论研究及其实务调研方面的严重不足。笔者认为这也许是与国内法律图书馆的专业工作人员大多数为图书馆学专业出身有关,所以热衷于按照传统的图书馆理论体系来编织法律图书馆检索手册,而偏偏忽略了对自己所要服务的检索对象在内容上进行深入的了解与研究。正如留美学者刘丽君女士在编辑《漫游虚拟法律图书馆》一书的前言中所述:“如果法律是一门科学,那么法律图书馆就是它的检索实验室。法律检索是一门艺术,也是一门学问。”

法律文献检索的内容是围绕“法律”本身展开的一个特殊的文献体系,它的划分与限定应以“法”为轴心,严格按照这个轴心的特殊性来揭示其庞大文献体系的渊源及其分布与查考方式,而不能简单按载体形式或加工形式将其归结为印刷型、文本型、电子型[14]或将其展示为一次、二次、三次文献。[15]有的教材作者甚至将法律文献按性质划分为几类、按载体分为几类、按出版形式分为几类、按加工程度分为几类,这样过多的在形式上反复划分文献检索的最终效果如何?笔者认为只能是让利用者陷入更加混乱的检索对象中。更有作者将法学文献归纳为五种形式、四个级别、十大类型。[16]然而这些划分的学理依据是什么?是否经过了可靠的论证?是否能为学界与业务同行所认同?恐怕编者本人也很难答复。例如:该书中按出版形式划分的十大类型有“ 图书、报刊、学位论文、法律法典、公报公告、判例案例法律解释、条约与章程、契约票据商标司法文书档案、法学工具书”。在教材中只有上述十类名词的解释,而并未对这十类文献的内容展开充分的论证,即使对个别类型有简单的说明或定义也未能采用合理的学术规范去严格加以说明,特别是对所谓的“十大类型文献”各自内容的举例说明,在一些提法上完全是凭个人经验的片面看法而提出,实在缺乏让人信服的认同理由。如:其中涉及的“公报公告”类、“条约章程”类,它们与其中的“法律法典”类、“判例案例法律解释例”类在文献内容划分上有何不同,划分的学理依据又是什么?还有的教材中,作者明确提出法律文献的检索内容划分为三类:法律图书报刊、法规标准案例、法律事实数据。[17]仅举其中涉及的法规检索,原作者是这样解释的:法规是法律和规章的总称,在传统文献分类中“法规”属于政府出版物中的一种。[18]然而在学科研究中“法规”一词又是如何解释的呢?国务院法制办杜佐东先生在其《中国法规的现状与展望》一文中指出:“法规也有称其为法律、法律法规等,在法学圈子里约定俗成,这个词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在内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同时在国务院的《法规汇编出版管理条例》中对法规也有解释:法规汇编是指将依照法定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地方政府规章按照一定顺序或者分类汇编成册的公开出版物”。[19]可见杜先生的阐述应是较为完整的概括,而不是如前者那样简单、笼统地总括为“中外、古代、近现代”的法规和规章文献的总称。特别是针对当代法律文献检索在内容上的区分,应严格依循一个国家立法体制和法的历史渊源来充分认识其文献所包含的内容,而不能想当然的找一个名词去替代。再如有的教材中所述的“法律案例”按照原作者的观点这类法律文献依照来源划分为:法院案例、教学案例、宣传案例等。[20]这种提法是否正确呢?笔者认为实在大有商榷之处。首先所疑惑的是“案例”一词在我国法律文献中的严格指向是什么?它作为专类文献其特征性表现在那些法的规范性中?作为专业文献工作者这些应该是不难解答。其次“法律案例”的提法本身是否规范?是否符合现实中的文献内容?从已知的学理分析中笔者认为:我国法律体系中所指向的案例文献应定位在“司法案例”以及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国家机构在执法活动中的行政执法案例。前者特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审理各类案件过程中所形成的文献资料,包括公布的裁决、审判与调解文书。而现在我们通指的“案例文献”主要指判决类的文书,也被我国司法机关称为“先例判决”,它与英美法系“判例文献”性质不同的是,我国司法机关的“案例”不是法律渊源,但是对审判活动有重要的参考作用,特别是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并公告的典型案例。[21]在上述笔者个人的简单理解中大家可以看到,对法律文献检索内容的定位必须从其规范性特征出发,准确划分不同类别法律文献的范围,才能正确引导读者去检索专业文献资源。古人云:赠人于鱼不如授之于渔。如果你把检索只锁定在仅仅几本书的内容上,那就背离了文献检索的真实目的,仅是为文献而检索文献;背离了为解决法律问题而检索文献的查询宗旨。最后使得你所费心编辑的教材本身不能去深入地、正确地展示法律文献资源的学科内容和科学意义。

四、对检索教材查询方式及途径之检讨

作为专业图书馆员开展必备查询业务的基础应该是以建立正确的检索系统、开展检索服务为先导。而作为检索教材中最基本的组成部分是对文献检索途径与方法的教授。“针对法律图书馆的专业文献工作者来说,具体讲述法律文献检索的工作是一门专业性较强的技能。是未来每一位法律从业者应需掌握的基本技能”。[22]这种基本技能在目前国内出版的法律文献检索教材中却被偏偏忽视了,大多数教材作者喜欢引用传统的、一般的图书馆教材中现成的思路去套用,就文献而谈文献,只从文献的载体或表面形式上去给予简单说明。以西南政法大学图书馆编辑的教材为例,其中共有六个章节涉及到中文法学文献检索途径,其标题分别为:法学图书检索、法学论文检索、法学名词术语及时事资料检索、典章制度法规条约检索、人物资料检索、历史事件查考。我们抽出其中的第四章“现代法规检索”,来作进一步的分析,[23]教材作者在文字中提出“查找现代中国的法规通常主要利用法规目录工具书与法规汇编工具书两个途径。目录工具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目录1949- 1982》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全目1949-1989》;汇编工具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令汇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全书》等;除此之外还可以利用年鉴工具书查找;同时”国家公报“是查找最新法律规范的主要工具。国家公报是我国国家机关出版的一种定期或不定期刊物,它主要反映国家政治、经济、外交方面的重大事件、成就和决策”。[24]短短不足千字的一段文字,竟然概括了对当代中国法律文献的检索途径与方式。事实是这样吗?这种归纳实在无法让人接受。在现实的国家法律体系框架下,法律文献信息的检索途径真是如此简单吗?[25]类似这些论述笔者在其他教材中也多次的发现,这里不再过多复述。现在来看,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误导呢?笔者分析最主要的原因在于这些教材的作者并未深入调研 “法律文献信息”作为一种特殊文献信息在现实法制活动中的规范作用,他们编写的教材缺乏在法律实务工作方面的经验,并未完全了解法律文献信息检索的真正意义,这类教材严格的说不是“法律文献检索”;而只不过仅为限定在一定范围内的某个图书馆的使用手册。如果再依照上文中提出的法规检索途径与方法来进一步推测,还可以提出一些有趣的质疑。例如:依照《宪法》与《立法法》有关立法权限的规定,是否仅通过教材提出的两类工具书就可检索现行的法文件?法规目录与法规汇编在检索内容上是否相同?是否需考虑时效性、地域性和法律限定性等因素?法规汇编与法律全书是否同为国家立法机关指定的权威性标准文本?年鉴性工具书是否都能够查找各类法律文献?“国家公报”的提法是否正确?是“部级公报”还是“国家类公报?是特殊出版物还是期刊?各级政府的公报是否为”公报“?如何来划分汇编与图书、公报与期刊的检索途径等等问题。对于一位细心的学者或法律专业人士来说,这些都是需要给予标准的答复,不能一带而过,仅以介绍或寻找几本书目提要就可以解决了。

第9篇:政工例会汇报材料范文

今年,省、市人民政府对我县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是推进我县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次良好机遇,是对县、乡各级政府近年来发展教育事业的一次大检阅。根据省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县教育工作将于6月10日左右接受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的评估检查。这次督导评估检查要求之高、检查之严,不亚于去年省政府“两基”“普实”复查验收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能不能顺利过关,就看各乡镇、各部门在座的各位领导思想上重视够不够,工作措施落实不落实,工作成效明显不明显。为认真做好迎检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的评估验收,下面,我主要讲三点意见。

一、市级教育督导复评情况通报

5月11日至13日,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对我县教育工作进行了督导复评。复评组对照《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和《〈云南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评估要点及评分要求》等文件内容,采取“听、看、察、访、议”等方式,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坚持鉴定性评估与发展性评估相结合,力求客观、如实地评估*县教育工作。复评组首先听取了*县关于全县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分别召开了人大、政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乡镇和学校负责人座谈会,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质询,深入到澧江、东峨、青龙、因远4个乡镇政府及当地的中小学共14所学校实地检查,认真细致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抽查清点在校学生情况,进一步验证、核实县政府的自评报告。通过两天多的调查核实,复评组认为:*县委、县政府重视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作为宣传、动员全社会尊师重教的大事来抓,县、乡(镇)政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履行到位,全县上下形成了迎接督导检查的浓厚氛围,自评工作严肃认真,扎实细致,有关档案资料较为规范,掀起了继“普九”之后的又一轮关心、支持教育的热潮;自评报告内容基本符合全县教育工作的实际;检查组所到学校管理有序、师生精神状态好,教育质量逐年上升,校园环境做到了绿化、美化、人文化,校园文化建设有声有色,发挥了环境育人和管理育人的功能。评估组给我县教育工作督导复评分为91.5分,基本达到“教育工作先进县”的分值要求,但由于评估过程中发现有涉及“教育工作先进县”一票否决的要素(主要是d级危房严重超标),评估组经过认真合议后,同意将*县作为“教育工作合格县”等级呈报给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评估认定。

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在充分肯定我县教育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也中肯地提出了存在的问题。

一是危房偏高。全县中小学现有45584平方米危房,占校舍总面积的16.21%,远远超出评选“教育工作先进县”标准中关于d级危房比例不得高于3%的要求。

二是办学条件还需进一步改善。我县中小学宿舍较为拥挤,农村寄宿制学校食堂大多数是简易房,学校没有洗澡房,厕所十分简陋。实验仪器老化,自然破损、报废、消耗较大,原来配备的实验仪器与新课改教学需要不相适应,特别是农村中小学音体美、卫生、劳技器材配置严重不足,生均图书不达标,小学计算机配置生机比也不达标。

三是我县初中控辍保学形势不容乐观。近几年,县、乡政府加大了初中控辍保学的力度,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各种原因,初中在校生辍学率仍然有突破省定标准底线的危险。辍学率20*年为2.59%,从数字上看虽然不超标,但是初中生辍学是动态的,稍有疏忽,辍学率就会反弹和超标。个别初中学校的辍学率已大大超过3%的指标要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基本解决了因贫辍学的问题,但对于因厌学而辍学还缺乏有效措施。

四是进一步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整体素质。*县教师队伍在区域分布、年龄结构、学科结构等方面尚不够合理,校长和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是存在的几个具体问题:

1、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学校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特别要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完善寄宿制学校的配套建设,重点支持寄宿制农村初中改善学生宿舍、食堂、厕所和文体设施的条件,加强住宿生的安全管理、卫生管理,高度关注寄宿生的身心健康。

2、评估档案资料要力求规范。加强对乡镇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更多地体现政府行为(个别乡镇的汇报材料是教育部门的工作总结)。县级与乡(镇)的统计数据要一致对应,同时要注意数据核实,如实反映情况(因远镇初中入学率92.37%,低于95%属于“不合格”指标,原因是因远二中未将户籍内在外借读学生算入)。关于档案资料和表册的一些细节问题,必须抓紧修改完善。

3、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为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要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云南省教育督导规定》,加强县教育督导机构的建设,成立*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落实编制、配备专职督导人员,开展教育督导工作。

4、根据1986年国务院《教育费附加征收暂行规定》第八条“地方征收的教育费附加,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提出分配方案,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用于改善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不得用于职工福利和发放奖金”要求,将“教育费附加”全额及时划拨县教育局“义务教育资金专户”进行专项管理、统筹使用。

5、抓好勤工俭学工作,促进基础教育和谐发展。要坚持开展以校园“五小工程”为主要形式的勤工俭学活动,把办好一个食堂,种好一片菜地,养好几头肥猪,救助一批困难学生作为工作重点来抓。要从政策导向、资金支持等方面对学校的勤工俭学给予扶持。要把勤工俭学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份,培养学生劳动意识和动手实践能力,改善学生生活质量。

六是实地检查中发现的几个问题。一是汇报材料上的问题。几乎所有乡镇都把教育工作汇报材料写成了教育工作总结,有的乡镇简单地把20*年省政府“两基”、“普实”复查验收汇报材料修后就进行汇报。没有站在政府的角度叙述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各乡镇对本次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认识上还存在偏差,错误地认为教育督导评估只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的事情,恰恰相反,本次教育督导评估主要是督政,而不是督学,主要目的是为了检查当地党委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具体讲就是当地党委政府依法组织适龄儿童进行义务教育、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学校建设给予用地保障(勤工俭学实践基地)、力所能及为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和表彰优秀教师等等情况。二是资料装档方面的问题。个别乡镇在资料装档上比较随意,笼统地把各种资料混装在一起,不但不便于查阅,而且显得混乱。根据市政府复评组的要求,乡镇党委政府的教育工作资料应分开装订,并帖上标签。具体包括四个方面:乡镇党委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的各种文件,乡镇各种教育工作汇报材料、控辍保学先进材料,强化教育管理方面的材料,“两基”表册。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迎接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确保顺利通过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对我县教育工作的检查验收,是我县今年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对此,大家务必保持清醒头脑,端正思想,提高认识。

首先,我们要认识到这次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20*年5月,我县“两基”“普实”工作顺利通过省政府复查验收,去年主要是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检查验收,而这次督导评估是对“普九”复查的进一步拓展、深化和加强,涉及部门多、范围广、要求高,是对县乡两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全面的、综合性的检查验收。所以大家务必采取过硬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照标准,查漏补缺。

其次,我们要认识到这次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我县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对照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各项要求和指标,仍然还有很大差距。从5月13日市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对我县教育工作督导复评反馈意见看,我县还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既影响了教育督导评估的检查验收,又制约着我县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尽快加以研究解决。冷静分析目前的现状,迎检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任务十分艰巨、时间十分紧迫。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迅速将迎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原则,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第三,我们要认识到做好迎接省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是提高我县教育发展水平的良好契机。这次省检的很多内容包含了中小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条件(如d级危房排除等)的指标。这无疑是各校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良好契机,也是推动教育上水平的大好机遇。各乡镇、各部门、各中小学校要通过这次省检,认真对照标准,寻找差距,尽最大努力把欠账补上,把迟早要干的事提前干好,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推动提高全县中小学校办学水平。

三、明确职责,狠抓落实,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应该说,5月11日~13日市政府对*县教育工作的督导复评只是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的一次预演,说直接一点,市政府对我县的教育督导评估并不算严格,所提出的问题也很宏观,但实际上我县在前次市政府教育督导复评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尤其是一些部门的领导在专家质询环节上,对涉及本部门的情况了解不全、掌握不清,这种情况在省政府督导评估时要避免发生。下面,我针对市政府教育督导复评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具体讲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县级职能部门工作

1、落实教育督导机构

一是县教育局要尽快提出《关于成立*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请示》报县机编委;二是县机构编制委员会要尽快研究,尽快批复。(此项工作由县教育局和县机编委负责落实)

2、落实教育费附加的拨付

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足额拨付教育费附加,并办理拨付相关手续。(此项工作由县财政局和县教育局负责落实)

3、材料档案:一是县政府教育工作汇报材料以《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基本情况登记表》为依据,进一步核实相关数据;增加社会力量办学、教师小区建设和捐资助学情况的内容;利用图片、统计图,把县政府汇报材料做成电子文稿。二是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申报材料经修改定稿后,按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要求,做好材料申报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表册档案,核对县、乡两级教育相关数据,做到表表相通,册册相符。(此项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落实)

4、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出席汇报会、座谈会和反馈会,并能回答专家质询本部门的相关问题和涉及的数据,说得清本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县政府办:做好部门之间协调工作;相关文件的印制和下发;认真做好迎检工作方案,包括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日程、会场、食宿、车辆的安排和标语的布置等等。

(2)县发改委:熟悉和掌握“十一五”*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相关教育工作和教育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及教育收费情况。

(3)教育局:一是指导全县各乡镇、中小学做好复查迎检准备工作,帮助全县各中小学建立健全备查的“两基”、“普实”表册和学校管理工作档案,充分展示我县在强化管理、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办学质量等方面的成果。二是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涉及“一票否决”的普及程度的各项指标达到省定标准。三是配合县政府办做好各种迎检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4)广电局:一是制作教育工作的电视专题片;二是及时报道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在我县的检查工作情况,做到当天活动当天报道,并全程跟宗报道。

(5)人事局:熟悉和掌握全县教职工配备情况、农村富余劳动人员转移培训和社会效益的情况、禁止使用童工专项整治情况。

(6)财政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义务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按规定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和拨付情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执行情况;“三免一补”经费拨付情况;及时拨附相关教育经费。负责向省督导评估团解释和说明教育经费的相关问题。

(7)农业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农村成人中等教育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科教统筹取得的成果情况。

(8)公安局、工商局、文化局、卫生局、建设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本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同时要安排人员,在这段时间经常开展整治学校周边环境、食品安全、文化环境等活动,认真治理学校门口摆摊设点、无证占道经营的现象。在城区中小学上学、放学时段,公安要帮助学校维持校门通秩序。

(9)其他职能部门,也要按元政办发〔2009〕12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教育工作职责的通知》的规定,负责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团说明本部门所履行的教育工作职责情况;对一些未按要求达到的硬性指标要写出专题报告说明情况。

(10)其他要求。凡参加汇报会的部门领导,会后要认真通读全县的教育工作汇报材料,凡是涉及本部门的相关情况和数据,务必做到汇报会当场解释得清、道得明;同时,各部门在专家质询时要能密切配合,相互补充汇报、说明情况。

(二)乡镇工作

1、对尚未入学或流失的适龄少儿,要认真梳理,摸清底子,建立翔实可靠的流失生名册;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乡、村、社和学校、教师的职责,依法采取“动员劝学”、“强制执行”等多种办法,使辍学生重返校园完成义务教育,保证义务教育阶段“普及程度”的各项指标达到省定标准。

2、乡镇长汇报材料:要从乡镇政府的高度,认真总结近三年本乡镇确立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促进教育协调发展、学校布局调整、“两基”巩固提高工作、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控辍保学”工作、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材料应包括乡镇基本情况、主要措施与成效(重点部分)、存在的问题、今后工作的打算。要对现有的汇报材料进行认真修改,材料中涉及到的教育统计数据,要以20*年度学校统计年报和“两基年审情况登记表”为准。修改好后报县教育局进行审阅定稿。

3、档案:要在现有的基础上,要组织发动中小学、各站所,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的办法,认真挖掘和整理相关教育工作的材料,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教育工作档案。具体按会上发放的《乡镇档案资料》要求建立。乡镇档案要摆放在汇报会所在地,不能放在学校。

4、要做好2个彩色封面材料:一是乡镇长汇报材料;二是迎检方案等材料合订本(文件顺序为自评领导小组、迎检方案、*年履职自评报告、*年履职自评报告和*年履职自评报告)

(三)学校(幼儿园)工作

(1)要进一步整理完善近三年“两基”、“普实”表册和学校管理工作档案,特别要认真核实各种材料中使用的数据是否与教育统计数据相符。加强与公安等职能部门的联系,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学生养成教育,搞好学校卫生保洁工作,以斩新的校园面貌和良好的师生精神状态迎接省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

(2)要做好3个彩色封面材料:一是迎检方案等材料合订本(材料装订顺序为自评领导小组、自评实施方案、近三年学校工作情况汇报材料);二是学校(幼儿园)特色材料(3至5个材料);三是学校(幼儿园)简介(检查组进入校门时分发)。

(3)检查期间,学校所有教职工要佩戴工作牌。

(四)迎接工作

1、县、乡镇主要领导,一是相关人员(乡镇包括书记、镇长、人大主席,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中小学校长,并由乡镇长汇报)要参与迎接;二是按通知要求参加汇报会和反馈会;三是全程陪同检查。

2、县、乡镇、学校、住宿宾馆均要在醒目的地方悬挂“热烈欢迎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莅临我县(乡镇、学校)指导教育工作”字样的标语。(此项工作由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具体由县教育局负责通知乡镇和学校)。

3、乡镇召开汇报会时,涉及的乡镇站所长和学校校长要参加会议,并接受督导评估组的询问。

(五)相关工作要求

1、县、乡镇、学校所有表册、材料的修改完善及归档工作,要在5月31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