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押运员年终总结范文

押运员年终总结精选(九篇)

押运员年终总结

第1篇:押运员年终总结范文

一、政治思想表示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参与农村信用社工作十五年以来。同党和政府及主管上级机关在政治思想上坚持高度一致,岗期间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大力实践党的金融方针、政策和指导精神,深入进行政治思想理论学习,坚持收看政治节目和阅读学习各级报刊和政治理论书籍等,不时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质和修养,尽力掌握好自己人生前进的方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高尚的道德观,明确的价值观,使自己始终在大是大非面前坚持清醒的头脑,不信谣、不传谣,立场坚定,头脑清晰。从而保证了自己在十五年的农信工作中,始终坚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舍弃一己私利,维护工作大局,为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发展提供了自己应有的支持。

二、学识水平及工作能力

深知随着经济的增长和农信的改革,参与农信工作后。自己的学识水平远远不能适应农村信用社发展的需要,如果不趁着年轻多学点知识,不时更新自己的知识,迟早将会在工作中落伍。为此,不时给自己加压打气,利用岗前班后的业余时间,制定了紧张的学习方案,坚持努力刻苦的学自学。虽然没有花前月下的浪漫,没有唱歌跳舞的消遣,但我却收获了年年工作优良的成果。取得工作成果的同时,通过勤奋学习我于年12月和年11月,先后取得了大专新闻专业毕业证书和经济类金融专业初级资格证书,实现了自己学识水平上的新跨越。而且,工作之余,勤奋笔耕。十余年来,先后撰写各类文章500余篇,各类媒体发表近百篇,有力地充实了自己的生活,锻炼了自己的实践能力,为做好岗位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使自己在岗位工作中做到态度端正,操作熟练。始终把工作能力以最快的速度转化为工作效率,不时发生新的工作成果。十五年来,先后在多个岗位工作过,年年都能保持旺盛的工作精力,掌握熟练的相关岗位操作规程,干一行,爱一行。始终利用自爱学习的优势,坚持最大化的拓展工作业绩。真正做到对农信问心无愧。

三、主要工作业绩。

先后在农村信用社信贷、出纳、押运岗位上工作过,参与农村信用工作以来。始终坚持爱岗敬业,充分发挥自己的才干,认真做好每项工作,真正把工作做好做细,圆满完成每项年度工作任务,参与农信工作后的第一年,先后在信贷和出纳岗位上工作过,就在这一年中,跟随老员工苦练业务刻苦钻研,很快熟练掌握了点钞、打算盘、记账等基本功,从一个门外汉变成了真正的农信人。从1994年起,便一直从事武装押运工作。先在新华信用社做押运员,负责全社接送款工作,1998年12月,实行警银合作押运后,调到联社平安捍卫部从事押运款箱交接工作。押运岗位上,始终坚持以平安制度武装自己的头脑,以安全营运、保驾护航为既定的工作目标,以网点用车需要为内容,服从分配,任劳任怨,严守秘密,遵规守章。多年来,坚持无假日工作,尽力搞好为基层网点的用车优质服务,满足业务现金流动的需要。1998年前的押运工作,无论人员素质或装备配置均显的很简陋和原始,刚上车押运时,无通讯设备,无防护装备,无统一的交接手续。接任新华信用社押运员后,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向领导提建议,出主意,想方设法提高平安营运水平,先后协调购置了电警棍,军用匕首,防弹衣,头盔等防护用具,并亲自经过实践自己设计并找人印制了方便填写、内容完整的交接本,强化了交接责任,提高了大家的风险意识。1998年12月,押运工作实现了一个新的跨越,市公安局保安押运支队接手我社押运工作,实行合作押运,从新华信用社押运员转变为联社武装押运款箱交接员,专职负责协调、交接和监督工作。尽管移交专业护运机构后,押运工作平安系数有了新的提高,但押运工作的街头作业率高,流动性大等特点也决定押运工作的高风险性。因此,作为协作开展押运工作的联社和保安押运支队来说,均不可掉以轻心。押运操作过程中,首先坚持用规章制度来武装自己的头脑,不时及时更新平安知识,认真做好车辆与库房、车辆与网点之间的双向交接登记工作,同时细心搞好网点运送款服务。运送款过程中,时刻坚持警惕,协助押运人员做好警戒工作,严密注意内外押运动向,签字严密,手续规范,力争把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保证平安、稳妥、优质、快捷搞好调运款服务。其次,工作中,除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外,也十分注意监督押运人员的各种动向,坚持将押运活动始终坚持在正确的道路上。同时自己全年不分寒暑坚持按制度要求穿防弹衣、戴头盔,坚持着装整齐,时刻注意工作言行,文明服务,快捷护运,规范上岗。岗期间,坚持不饮酒,不娱乐,不玩弄自己的武器,不搭载无关人员及物品,不乱拐乱停办私事,不要求网点及车辆为自己谋私利,常坚持有利于工作的营运环境。第三,负责的王庄线的接送库和联社营业部的调运款用车方面,坚持主动经常性地进行双向的信息反馈和押运工作通报,通过各种工作渠道同信用社平安负责人,网点负责人及押运支队驻社中队长和车长,不定期进行有效沟通,解双方的要求,及时进行总结,不时强化双方的互信度和协作程度。第四,押运过程中,对保卫部门、网点和押运公司都坚持从工作立场考量,不怕得罪人,坚持合理建言、献计献策。针对押运中的共性为题,会以口头和书面形式对服务网点发出押运提示,对于个性问题即使个别提醒,都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对不称职的押运员,及时协助捍卫科要求押运公司换人换岗,保证了押运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同时也多次主动向联社捍卫部门书面或口头及时反馈平安信息,为领导进行平安决策提供必要的依据。此同时,实际工作中,发现单人接库,不拿自卫武器,不规范进行交接等违规情况,都坚持按规定及时进行处置和纠正,决不姑息和纵容,确保了押运工作无隐患的开展。

所在车组年平均累计出车千余次,十余年来。由于坚持制度,护卫严密,历来没有出现过任何平安事故,平均年累计运送资金超亿元,次次圆满完成年度运钞任务。

第2篇:押运员年终总结范文

1、以高度的责任感主动做好本职工作,我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层上,珍惜工作机会,工作尽心尽职。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掌握押运与金融方面的知识。作为安邦公司的一名车长,时刻牢记自己肩负的重任,以保护国家财产为己任,在运钞途中精力保持高度集中,到到万无一失。除了执行运钞外,还坐到待命时间随叫随到,真正做到一名合格的守押员。在平时的工作中,我能够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其次,及时掌握公司对各项工作的要求和押运英雄人物的先进事迹。另一方面,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差错事故的发生,增强自我控制能力,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

2、以军事化标准严格要求自我,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服从上级领导的管理,对车长以上的骨干给予的任务都完成的比较好。在工作中,不仅要掌握押运工作的要领,熟悉相关的知识,从以往的守押案例中吸取教训,从实际工作中摸索经验。在以后的工作中学习、创新。

3、统一思想,开创押运新局面。首先结合当前实际情况,详细分析目前公司的现况和存在的社会环境,认真学习上级的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从而统一思想认识,改进了作风,押运工作是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是安邦公司向社会的服务窗口,押运服务质量的好坏,不仅关系到我们押运工作的社会形象,而且直接影响到整个公司押运事业的对外声誉,为此,作为一名守押员从严按章办事至关重要。在长期的押运工作中,逐渐形成了爱岗敬业、做好本职工作,关心集体、维护集体荣誉,切实树立起安邦员工新形象。

4、以严谨负责的态度积极做好其它工作,作为一名车长,我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服从领导的安排,尽我所能德完成领导交办或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根据领导的交代将各项工作部署及时分解,明确工作目的和具体任务,并及时向领导反馈办理结果;全力做好日常工作。押运工作事情繁杂,人少事多,但却丝毫不能马虎,比如公司规定在出车押运中不得接听电话,这些看起来是小事,可耽误了就是大事。所以要将公司的规章制度熟记与心,并严格执行,平时要重视安全工作,在看似复杂、简单的日常工作中,自己要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生活中也要做到同事间团结协作,互相帮助,共同做好押运工作,对网点的工作人员也要做到文明礼仪,为客户做好押运服务工作。

第3篇:押运员年终总结范文

关键词:风险抵押金;交纳标准;成本管理;管理制度;兑现

0、引言

自实行项目法施工以来,施工企业对所属项目经理部的责任和各种管理目标传递基本上采取的是各种责任状(书)等书面形式。签约主体双方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各业务主管领导和项目经理。进而客观上形成了“千条线纫一根针”现象,项目经理做为这根“针”。其使命已经被“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质量第一责任人”“工期履约第一责任人”“资金回收第一责任人”“成本第一责任人”“劳务管理第一责任人”等一系列“第一责任人”所概括。

但实际执行中,会发现要真正实现如此多的“第一”的目标,不可能仅凭“一签了之”。必须有一个责任分解的过程和一个推进这些细分以后的责任人去积极主动履行职责的“软”环境和动力。

做为施工企业,承接工程是生存需要,有效益是发展需要。随着建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品牌与资质的竞争可以量化具体指标进行显性比较,互相之间的差距很小。但由于市场容量的限制,在绝大部分规模项目和地产品牌项目上,往往最后比拼的唯一硬性指标就是价格。而化解价格风险的主要途径就是依靠各岗位的管理人员齐心协力,立足本职,管理精细化。这就呼唤有一种制度来维系这个成本责任体系或者说是一个团队的团结向上和奋斗热情。风险责任抵押金制度是竞争形势使然,是管理环境使然。

1、制度设计

推行风险抵押金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不是简单地交钱订指标,而是在充分考虑项目规模、过程风险、员工的承受能力、项目的收益水平、项目员工的动态管理以及现有目标责任体系的修订等系列问题的基础上,通过合理设置项目目标,分解与落实责任指标,形成全员参与成本管理的一种系统管理做法。

1.1 范围

如果说成本与全体管理人员的工作都息息相关是一种业内的共识,那么制度约束的范围就应该体现全员性。从构建利益共同体、打造和谐企业的角度,风险抵押金制度要求全员交纳,其中项目班子成员及职能组长、骨干必须交纳,与成本关联度高而且紧密的岗位人员则必须交纳,对于普通岗位员工的额度要充分考虑其实际承受能力以自愿为主,交纳额度由项目自主决定,但必须交足企业规定的额度。

1.2 额度

要根据各岗位的实际工作与成本控制过程和结果的关联程度不同来区分。风险与收益对等,责任大,额度大,风险大,收益大。反之亦然。(具体额度可参见表1、表2,亦可根据企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表1、项目经理部风险抵押金交纳标准

表2、企业领导及职能部门风险抵押金交纳标准

1.3 考核

风险抵押金总额按项目合同额的一定比例确定,而且要现金交纳,不计利息。从理论上讲,抵押金应该是对项目最终结果的制约和激励,在项目彻底结束后再进行得失评判,似乎更加合理,企业的考核也没有什么过程控制的风险。但项目的实际情况错综复杂,有的项目结算期很长,可能从交纳抵押金要等到一年半到两年,甚至更长才能看到回报。这期间一部分短期岗位的人员,如:钢筋工长、材料员等人员已经转战到其它项目工作了。而一次性现金交纳对于每一名管理人员目前的收入水平来说还是非常有压力的,尤其是双职工家庭。如果过程中没有一点激励,看不到希望,只有不确定风险扣罚的约束,无疑会伤害员工的积极性,也降低了风险抵押金制度的积极作用。因此,应按季度对项目进行考核,实行过程预兑和成本预警的是近一阶段比较人性化的管理制度。对有超降低的项目进行过程预兑,对项目成本状况突破公司设定的成本预警红线的发出预警通知,警示存在问题,要求定期整改。

1.4 分配

由于每个人交纳的风险抵押金只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岗位职责的大小、岗位性质与成本工作的密切程度,并不能表达个人工作过程中的表现对项目整体工作或成本开源节流方面的贡献。因此,确立的风险抵押金兑现的原则应为“双线制”:收益分配采取两条线,不同的分配办法,过程预兑按贡献,决算兑现按比例。以此来体现和确立个人工作表现的衡量标准,激励企业员工主动关心管理,努力创新降低成本措施的积极性。对完成竣工结算的项目进行风险抵押金清退,有超降低的项目进行全额退还风险抵押金并给予竣工兑现,对个别亏损的项目按相关规定扣减风险抵押金。

1.5 改进

一项管理制度是否能够良好运行,并得到大多数人的拥护,其检验标准为三条“贴近”:一是是否贴近战略意图;二是是否贴近管理实际;三是是否贴近群众呼声。由于风险抵押金制度的运行不是简单的“一缴了之”,而当从口袋中掏出的钱如何获得回报成为所有人的关注焦点时,无论对项目内部自身管理,还是总部各职能部门的管理与服务能力都是一个双向的、互动的促进。一旦运行不畅,问题就会很快暴露出来。因此,制度设计的主管部门应该时刻关注运行中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改进和补充。

2、制度运行与作用分析

项目风险责任抵押金制度的推行,可使企业成本管理和实现利润有所提高。虽然不能简单地将成本管理的成绩全部归功于风险抵押金制度的实施,但风险责任抵押金制度对促进企业成本精细化管理和全员关心成本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对增强企业凝聚力、向心力,增强员工主动性、责任心产生了强烈影响。具体从五个方面进行阐述:

2.1 提高项目的获利水平,规范项目成本管理行为。

把加强项目成本过程控制作为项目管理的核心重头工作,项目在“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则的推动下,有力地促进了项目管理的健康运行。推行风险责任抵押金制度,可使项目所有人员的责、权、利有效统一,将企业与项目、项目与项目员工的利益紧密结合,最大限度地调动全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及主动性,很好地促进企业目标责任体系的落实。

2.2 提高项目合约管理水平,二次经营、三次经营成效显著。

推行风险责任抵押金制度,项目预算、结算工作明显加强,项目合约管理日趋规范,二次经营、三次经营意识进一步提高。

首先在二次经营上,项目和合约管理人员认真研究招投标文件,揣摩业主心态,讲究谈判技巧和策略,最大限度的在二次经营阶段为企业争创效益。其次,在工程结算上,改变了部分项目施工竣工后做“甩手掌柜”,或靠企业出面,结算一拖再拖的现象。第三,项目经营做到了“先算后干、边干边算、干完算完、算完审完”,其中包括对业主的过程变更洽商的过程结算和对分包的结算。尤其是对专业分包,做到干完的项目能结算的就要结算,既堵死了分包结算的后路,防止了项目利益的流失;又核实了项目施工过程的实际成本,为最终结算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在分包招标过程中,先谈好合同条件,选择报价低、素质高的队伍后,再组织进场施工。

2.3 提高全员成本意识,增强成本的动力和水平。

项目各岗位成员的责任明确,根据岗位责任交纳风险抵押金,模拟股份化运行。项目全员交纳风险责任抵押金,相当于全员“参股”,在项目管理过程中体现的是风险共担的管理责任;在竣工结算项目兑现中体现的是利益分配的重要依据。

2.4 提高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和精心组织管理的水平。

坚持实施集成化的管理思路,集中项目优势技术资源,为企业整合使用,全面推行项目技术目标策划工作,对所有新开项目都进行技术目标策划,有效控制了制造成本中的技术经济成本。同时,把成本管理作为“重头戏”,严把施工计划、组织、控制、协调等全过程、全方位的精心管理,千方百计动脑筋、想办法节约成本,降低费用。

2.5 提高风险防范与评估意识,增强员工积极性和企业凝聚力。

考核从严,兑现必真,过程预兑受益的是广大管理人员,但实际上是建立在企业对项目的运行风险及时可控的基础上。因此,过程考核中企业必须具有总体风险评估能力,并采取审慎的态度确定项目过程成本。同时,一旦考核结果确定,风险剔除,就应该真金白银地兑现,以便坚定项目管理人员继续努力地决心和信心。

风险抵押金制度将个人收益与项目成本挂钩,项目每名员工都自觉的把心思用在管理上,把劲使在施工生产上,相互推诿扯皮的事情少了,项目和谐了,同时项目员工的收入也有了大幅提高,这种激励与约束机制可以调动项目员工的工作热情,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3、关联问题

项目管理的核心因素是人,风险抵押金实施后,项目经理部往往争的是高素质的管理人员,特别是既懂技术,又懂管理及经营的综合型人才。项目经理普遍都意识到,有了一帮能干事的人员,才能干好项目。而实际情况是,项目部对各岗位人才的需求往往不能完全得到满足,同时,作为企业,为了保证企业和谐、稳定,则应做到所有员工人人有岗,这与风险抵押金制度实施在项目各岗位任职能力要求存在一定的矛盾。当然企业亦应在人力资源培养、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不断加强。

4、结语

第4篇:押运员年终总结范文

一、围绕管理抓创新,提升法治文明建设水平。

**看守所按照公安部关于“努力把监管场所建设成安全规范管理、展示法治文明的重要窗口”的要求,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模式,全面提升法治文明建设水平,充分保障在押人员各项权益,推动了监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一是创新和谐监管模式。实现了“公安监管部门负责监管安全、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医疗卫生”的医疗卫生专业化运作模式,满足监所在押人员的基本医疗需要,有效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在押人员的生命健康权益。2017年,先后对十余名突发疾病患者进行了及时救治,杜绝了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的发生。近年来, **看守所把监管文化建设融入各项监管工作之中,充分发挥文化陶冶情操、艺术净化灵魂的作用,促进了监所安全文明管理。二是创造良好改造环境。科学安排和完善在押人员一日生活制度,保证在押人员每日至少8小时的睡眠和午休,保证每日上下午各不少于1小时的室外活动时间,对在押人员每天整理内务、健康训练、集中学习、谈话教育、提讯会见、劳动休息、文娱活动等进行统一规范,增加收听收看法律知识、疾病预防、生活常识、电视节目等内容,在监区内全天为在押人员播放轻音乐,舒缓在押人员情绪压力。三是积极开展心理疏导干预。积极鼓励民警参加心理咨询师培训,现有7名民警获得了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工作中,充分发挥这一优势,积极开展对在押人员的心理疏导干预。2017年,共对20余名有心理疾病和存有严重思想问题的在押人员成功进行了疏导和转化。

二、针对隐患建机制,提升监管安全防控水平。

**看守所始终坚持精细化管理,全力构建安全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对重点人、重点环节的预警、防范、整改,筑牢了安全防范的每一链条、每一环节。一是健全在押人员风险评估和分级管理机制。**看守所运用在押人员风险等级评估系统,逐步健全和完善在押人员风险评估和分级管理机制。对新入所的在押人员生理状况、违法犯罪性质、现实表现三大指标进行风险评估登记,根据各项评估标准对在押人员逐一进行评估计分,划分为三个不同的风险级别。管教巡视民警可以根据风险级别预警,客观地确定需要重点观察、巡视的部位和人员,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和针对性。另外,通过技术升级,将在押人员谈话教育同步录音录像功能和心理测试功能融合到谈话教育系统中,管教民警在对在押人员进行谈话教育时可以直观的看到在押人员的各项信息、风险等级以及心理测试结果,从而提高了谈话教育的质量和效果。对存有行凶、脱逃、自杀、滋事闹监以及患有严重心理障碍等严重影响监所安全行为的在押人员,落实单独关押措施,及时发现、消除了安全隐患和工作漏洞,提升了监所的安全防控能力。2017年,通过谈话共发现不稳定在押人员28人,全部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了监所安全。二是健全问题隐患排查整改机制。2017年,**看守所深入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结合公安部、省厅要求,坚持“以防为主,查、防、改并重”的原则,在基础设施方面局党委投资50余万元更换了监室门、增设了监室内防护网和防风场自动晾衣架,彻底杜绝了监室内悬挂点;在监所安全管理方面与武警中队、驻所检察室联合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和突发事件、防脱逃等原演练。巩固提高了“五化建设”工作成果。今年以来,**看守所共排查发现各类安全隐患43条,其中涉及监区安全类22条、基础设施方面23条,全部一一明确责任,进行了整改,实现“四个严防”(即:防非正常、防脱逃事故、防所内死亡、防负面舆情),确保整体看守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三是健全规范执法安全管理监督机制。以看守所智慧管理平台为依托,结合《看守所执法细则》和岗位民警执法流程,完善了带班领导、带班长、管教、巡控、收押、医疗、档案管理等岗位一日工作规范、工作纪律和带班长日常岗位巡查监督制度。同时,针对日常管理工作中易发、常发和容易忽视的小问题、小细节,坚持了每日监控录像回放、带班长点评、管教下监室抓检查、巡控抓督促提醒以及巡诊医疗、收押会见提审管理和每周例会总结制度,形成了岗位配合、警情提示、信息流转、互相监督的全天候无缝隙安全监督管理机制,提升了安全防控水平。

第5篇:押运员年终总结范文

第一条  为防范金融风险,推进项目融资抵押行业务健康发展,根据《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以及国家计委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境外进行项目融资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行业务发展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项目融资”,是指以境内建设项目的名义在境外筹措外汇资金,并仅以项目自身预期收入和资产承担债务偿还责任的融资方式。它应具备以下特点:

(一)债权人对于建设项目以外的资产和收入没有追索权;

(二)境内机构不以建设项目以外的资产、权益和收入进行抵押、质押或偿债;

(三)境内机构不提供任何形式的融资担保。

第三条  项目融资的参与方主要包括:

(一)项目发起人:发起项目,并成为项目公司的股东,可以是一家或数家境内外企业;

(二)项目公司:项目发起人采取中外合资、合作或外商独资等形式专门为项目而成立的公司,项目公司作为借款人对外融资;

(三)供应商:为项目供应设备或原材料;

(四)产品包销商:通过与项目公司签订合同,购买项目公司的产品;

(五)项目承建商:通常通过固定价格的一揽子承包合同,负责项目的设计和建设;

(六)运营公司:负责项目的运营与维护;

(七)贷款银行:为项目提供贷款的银行;

(八)抵押行:受贷款银行委托,代表贷款银行监管项目公司的账户和抵押品,抵押行由境内商业银行独家或境内、外商业银行联合担任;

(九)地方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为项目出具支持函或安慰函;

(十)保险公司:为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提供各种保险;

(十一)财务顾问、保险顾问、律师、工程顾问、会计师等中介机构。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项目融资抵押行业务”是指在项目融资业务中,商业银行接受项目贷款银行的委托,按照协议的规定,承担“抵押行”的角色和功能,对贷款银行在项目融资中设置的一系列抵押系统进行各种监管和账户操作的业务,是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的一种中介服务业务。在项目融资抵押行业务中,委托方(贷款人)、抵押方(借款人)和方应签订《抵押协议》。抵押行根据《抵押协议》管理抵押资产,行使抵押权力,履行义务。

第五条  建设银行承办抵押行业务,需经总行批准,统一由总行国际业务部组织谈判、签署协议,或授权分行签署协议。协议签署后,由分行负责抵押行的日常管理工作,遇重大问题及时向总行报告。

第六条  抵押行的设立根据项目贷款银行的要求而定,有境内独家和境内外共同两种形式。

境内独家是指由境内一家银行负责所有抵押系统的管理;

境内外共同是指由境内外抵押行分别负责管理抵押系统的不同部分。境内外抵押行各自负责的范围根据《抵押协议》确定。

第七条  建设银行作为抵押行,所拥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均来自于所签署的《抵押协议》以及相关的《资产抵押协议》、《机器设备抵押协议》、《土地使用权抵押协议》、《账户抵押协议》、《保险转让协议》,或与项目抵押、转让和监管有关的一系列其他协议。建设银行应严格遵守协议的规定,履行义务,维护建设银行的信誉,但建设银行作为抵押行不承担任何还本付息责任。

第八条  在少数特殊情况下,根据贷款银行的要求,可不建立独立的《抵押协议》,通过在贷款协议(或其他协议)中设置抵押条款的方式来约定抵押行的责任和权利。

第二章  项目融资的抵押系统

第九条  在项目融资方式下,由于境内机构不提供任何融资担保,贷款银行为保证其贷款安全,需要对项目资产设置抵押并获得项目合同项下权益的转让。抵押和转让的内容包括:

(一)机器设备抵押;

(二)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所有权抵押;

(三)保险权益的转让;

(四)项目有关合同权益的转让;

(五)账户抵押;

(六)其他与项目有关的抵押、质押或转让。

第十条  机器设备抵押:指借款人将所拥有的机器设备抵押给贷款银行。抵押行应根据《担保法》,配合借款人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妥善保管各种物权凭证,并定期审查各类文件及凭证的有效性。未经贷款银行同意,不得许可借款人进行任何有损抵押权益的行为。

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抵押:指借款人将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抵押给贷款银行。土地使用权抵押应经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审批并进行登记。房产抵押应到土地管理部门或者房产部门(按照《担保法》及各地有关规定)登记,并视贷款银行的要求,由借款人将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交由抵押行保管。抵押行应配合借款人进行上述登记,并根据贷款银行的要求妥善保管有关凭证。

第十二条  保险权益的转让:指借款人将它所购买的保险的受益权让渡给贷款银行,以贷款银行或抵押行为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对于保险权益的转让,抵押行应协助借款人向保险公司发出保险权益抵押通知书,并签收保险公司向借款人和抵押行签发的同意抵押确认函。

第十三条  项目有关合同权益的转让:指借款人将它签署的部分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贷款银行,这些合同包括项目合资(或合作)合同、承包建设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产品购买合同、承包商及其供货商的履约保函等。对于合同权益的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转让方应到原批准机关办理批准手续。为保证合同权益转让的有效性,贷款银行如果要求对该转让进行公证,抵押行应协助借款人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

第十四条  账户抵押:指在项目融资业务中,借款人将其未来预期的现金流量分配在各种账户中,并将这些账户抵押给项目贷款人。抵押行管理抵押账户的工作包括账户的开立、账户间资金流动的控制以及账户权益的抵押。项目公司所开立的账户包括人民币控制账户、外汇控制账户、营运账户、还款账户和分红账户等。

第三章  抵押行的工作范围

第十五条抵押行的职责包括:

(一)配合项目公司办理抵押登记、批准等事宜;

(二)代表贷款银行持有、管理抵押权益,保管各种物权凭证和抵押证明文件;

(三)向贷款银行和项目其他方传递项目信息,通知贷款银行任何可能导致抵押权益受到不利影响的法律、政策变化和项目公司财务状况的变化;

(四)管理抵押账户。

第十六条  管理抵押账户的具体内容包括:

(一)账户的开立: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及项目协议的具体要求,借款人在抵押行开立各种类型的人民币和外汇账户;

(二)账户的操作:主要包括项目资金收入的存放、资金的支出、账户间的划转、检查账户款项支付的先后顺序等;

(三)在发生强制执行(重大违约)事件时,抵押行应依据我国法定程序,按照项目有关协议并根据贷款银行或境外抵押行(受贷款银行的委托)的指令处理账户中的款项。

第十七条  抵押行管理账户必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以及我行有关规定,并注意以下事项:

(一)借款人在境外开立还款储备账户,必须得到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准;

(二)建设银行不以自身名义为客户在境外开立还款储备账户。如果确实需要开立,一律报经总行同意后,由总行上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

(三)在借款人在我行存足全额现汇保证金的前提下,建设银行可以按融资的需要为借款人开立备付信用证;

(四)为便于管理和更好地为客户服务,人民币和外汇的主要账户应开立在一级分行,若开立在二级分行或以下机构必须报经总行国际业务部批准。

第十八条  账户的日常操作与管理应符合国家法律及我行内部有关规定,并严格按照本《暂行规定》执行。

第四章  建设银行抵押行业务审批和操作程序

第十九条  分行国际业务部或其他部门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应积极争取抵押行业务。如了解到项目业主有意向或者已着手进行项目融资时,应主动了解项目的情况,向客户介绍建设银行在项目融资方面的经验,并以分行发文形式向总行报告。

第二十条  总行由国际业务部具体负责抵押行业务。总行在收到分行的报告后,总行国际业务部牵头组成由总行相关部门和分行参加的项目工作小组,统一调配人员,开展项目的前期工作。

第二十一条  我行在收到客户或国外银行的正式委托而成为项目融资抵押行以后,总行国际业务部负责与项目融资贷款银行和借款人之间谈判《抵押协议》等有关协议。为防范金融风险,该协议需经专业律师审查。未经总行批准,分行不得擅自进行《抵押协议》的谈判。

第二十二条  分行在收到总行的正式通知后,应立即成立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项目工作小组,并组建项目工作小组下的项目执行小组。项目执行小组由分行国际业务部牵头,具体负责抵押行业务的各项执行工作。

第二十三条  分行项目执行小组统一管理和协调项目的各项执行工作,并对我行承担的各项执行任务负责。二级分行参与项目执行的各部门对分行项目执行小组负责。

第二十四条  项目融资协议有中、英文两种文本。在中国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建设银行可以接受以英文文本为准的协议。

第二十五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协议各方可以选择中国法律或者国外法律为适用法。

第二十六条  《抵押协议》由总行行长授权总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副总经理或一级分行行长、副行长对外签署。协议签署前,总行和分行应检查最终文本。

第二十七条  《抵押协议》签署以后,建设银行即开始履行抵押行职责。总行国际业务部将根据《抵押协议》向分行下发《项目执行通知书》。

第二十八条  分行收到《项目执行通知书》以后,项目执行小组应根据《项目执行通知书》和有关协议,在一个月内制定出《项目内部操作规程》,由分行领导签字后下发各部门执行,并报总行备案。

第二十九条  《项目内部操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是规范分行各执行部门及有关人员经营管理行为的操作程序,既要符合我国法律又必须符合建设银行的内部规定和《抵押协议》。《规程》以向贷款各方和项目公司提供最便捷服务为宗旨。《规程》由分行国际业务部负责解释和修改,但修改应经项目工作小组同意。

第三十条  《项目内部操作规程》内容至少应包括:

(一)项目概况;

(二)各部门分工、职责;

(三)项目日常管理的内部操作流程;

(四)账户体系及管理流程;

(五)项目执行内部报告制度;

(六)国内、国外贷款协议要点;

(七)《抵押协议》要点,各商务合同要点;

(八)其他协议要点;

(九)文件、档案的保管、传递的方法;

(十)各方联系人姓名及其地址、电话。

第三十一条  分行应根据融资协议、项目合同和《项目内部操作规程》等文件,同项目公司建立备忘录制度,并及时将《备忘录》的有关内容通知行内各有关执行部门。

第三十二条  《备忘录》内容应主要明确:

(一)各项业务经办行、经办部门;

(二)各项业务环节的时间期限、操作流程;

(三)收费、交费办法;

(四)各项法律文件的续展,如土地使用权证审核、保费续交等;

(五)《抵押协议》有关条款的具体执行办法;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三十三条  政府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总行审批文件、《抵押协议》正本由总行国际业务部保存。分行保存副本。

第三十四条  分行应多方收集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并按建设银行有关规定集中保管文件正本或复印件、各种抵押物物权凭证、证明等。

第三十五条  在项目正常执行期间,分行每年向总行报告一次项目的综合情况。一旦得知项目发生重大变故或违约事项等终止性事件,分行应立即责成有关部门停止项目资金流出,密切监视抵押物,提出处理建议,并及时报告总行。

第三十六条  总行得知终止性事件发生后,立即研究对策,尽快向客户表明我行立场,并将此立场通知项目贷款银行。

第三十七条  涉及到终止性事件的金融及商务谈判,总行会同分行参加谈判。

第三十八条  项目终止事件处理结束后,分行项目执行小组应向总行提交详尽的项目执行总结报告。

第三十九条  建设银行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中国建设银行商业秘密保密规定》。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总行国际业务部将不定期对分行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反本规定的,总行将书面通知有关分行限期予以纠正,并依照《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对工作人员违反金融规章制度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处理有关责任人。

第6篇:押运员年终总结范文

件件有回复 事事有落实

一天清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检察官王陆平和往常一样,对监区监房挨个巡视,并逐一打开“检察信箱”。这是从2013年起,驻所检察室在每个监房门上安置的新设施,在押人员可以通过信箱随时反映问题,控告、申诉、举报或提出需求等,至今共收到各类来信14封。

当王陆平检察官打开第七个信箱时,一个黄色的信封静静地躺在里面,上面端端正正地写着“致驻所检察室尊敬的王主任”。“是不是又有哪位在押人员遇到什么困难了?”王陆平打开信封,发现信里这样写道:“×监区×监室全体在押人员以非常诚挚的心,对您的关怀和贴心,表示感谢。”

原来,几天前,在押人员王翔向王陆平检察官反映,晚上睡觉有些冷。当天,王陆平就找到了看守所负责人,建议从库存中拿出被子,并嘱咐晒了之后用。接过暖烘烘的被子时,监室的室友们便提议由王翔主笔,写了这封感谢信。

面对这样一封特殊的信件,王陆平嘴角洋溢出一丝欣慰的笑容,却并没有声张。当同事们翻看工作日志时,才发现了这份被归档的感谢信。“这只是一名驻所检察官应做的‘分内事’。”王陆平这样说。低调、勤恳、务实,或许就是他入选全国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一级人才库(侦查类)的原因所在。

像王陆平这样的驻所检察官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个陌生的称谓,但他们作为长期驻扎在监管场所这样一个特殊环境下的检察人员,同样肩负着捍卫法律公平正义的责任,他们为维护在押人员这样一个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而默默工作。

维权从入所第一天开始

“李强,遇到以下情况你有权提出控告、举报和申诉……”面对这位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的年轻小伙子,王陆平耐心讲解着他所享有的权利和需要承担的义务,并递上了静安检察院自行制作的《在押人员权利义务告知书》和《检察官约见卡》。“谢谢!”李强接过卡片,仔细翻看着。

几天后,王陆平检察官在“检察信箱”里收到了李强投递的《检察官约见卡》,反映自己的随身物品中有一个相机并不是赃物,但是公安机关没有发还给他。王陆平向李强当面了解情况后,马上找到案件承办人并查看了《扣押物品清单》。原来,李强被抓获的当天,身上除了盗窃而来的钱包、手机外,的确有一台相机是他自己的。公安机关将钱包、手机发还了被害人,相机则是交还给了李强的朋友,并办理了手续。但因一时疏忽,公安机关没把这一情况告诉李强。于是,王陆平检察官找到李强,说明了事情的始末,打消了他的疑惑。

像李强这样了解了自己的权利义务后,通过约见检察官反映情况,最终得到满意答复的事情经常发生。“羁押期限、扣押物品、求医问药、法律问题等,是在押人员最关心的。”王陆平检察官一边翻看着约谈记录一边说。

据悉,2013年以来,静安区检察院驻所检察室遵循“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精神,从在押人员入所之日起便加强对其合法权益的保护。“对新收人员进行权利义务告知,询问身体状况,有无伤情”已成为驻所检察官开展工作最常见的一幕。为了保证维护合法权益的及时性,检察官每天上班的第一件事就是利用与看守所的信息联网系统查看每天新入所人员的情况,在发现有新收人员时,立即赶赴监区对他们进行权利义务告知。至今已发放《检察官约见卡》数百张,受理约见180余次。

如果要问,驻所检察官每天最担心的是什么?那一定是在押人员的安危。看守所内一些患有心脑血管等疾病的人员成了王陆平等驻所检察官的牵挂,向所内医生了解,与管教联系,排摸这类疾病人员的人数,掌握每个人的病情程度,这都是驻所检察官的常规动作。

在一次排摸中,王陆平通过细致的工作发现了一名入所时未如实陈述病情且入所后从未有过报病记录、就医记录的在押人员乔峰,他患有冠心病、高血压、糖尿病、腔隙性脑梗塞、肝囊肿、肾囊肿等多种疾病。王陆平及时建议看守所将他送医治疗,看守所接到检察室提供的有关信息后,立即将该名在押人员送至上海市监狱总医院做详细检查。后检查结果显示病情严重,立即将该名在押人员收治,避免了一起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

检察官情牵大墙内外

曾有一位在押人员把驻所检察官比喻成“一缕阳光”。静安检察院的驻所检察官们觉得,阳光给人温暖,更重要的是可以温暖曾经迷失的心灵。

张芳是一名30多岁的单亲妈妈,因发现与自己同居五年的男友,竟与“小三”共同出入酒店,便追至酒店,冲动之下对着男友和“小三”连刺数刀,致“小三”失血过多身亡。被囚禁在女监区的她一直情绪低沉,不愿与人交流。

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检察官知道,这样的人思想容易走入“死胡同”,产生过激行为。为了帮助张芳打开心结,王陆平多次与她谈话,交流中,发现张芳非常牵挂正在念书的儿子,但又觉得自己的行为使儿子蒙羞,而深深自责。检察官鼓励张芳:“为了儿子,你也要打起精神,勇敢地面对自己的行为。”

在六一儿童节前夕,张芳终于鼓起勇气给儿子写了一封信,“希望儿子看到这封信,能理解我的苦心,好好生活下去”。驻所检察室获悉这一情况后,认为寄信并不违背法律规定。在知道该案承办人员将于近期前来提审时,王陆平检察官专门等候,将信件当面交给了承办人员阅看,最终取得了检察院的同意。随着信的寄出,张芳心中的石头也落了地:“无论结果如何,我已经说出了心里话,谢谢你们!”

在押人员魏斌曾是一名国家工作人员,因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他被抓获时,恰巧正准备与妻子共同飞往美国,参加孩子的大学毕业典礼。被羁押后,魏斌抵触心理强烈,不愿配合反贪局调查。驻所检察室与反贪局共同协作,就孩子毕业典礼的情况予以了解,并及时告诉魏斌:“孩子毕业典礼的情形,通过录像拍下来了。家里人已经看到了,孩子戴上博士帽了。”此刻,魏斌才放下了心,交代了自己的所作所为。

驻所检察室的检察官们不仅要面对在押人员,还要面对他们的家属,“不得接受家属请托,不得透露案情”是铁一般的纪律。然而在坚持纪律的同时,检察官们尽力使家属的心得到宽慰。

“我的儿子已经被关进来很久了,这么长时间到底对不对啊?”“阿姨您放心,您儿子的羁押期限我们已经查看过了,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我们驻所检察官的职责之一就是对在押人员的羁押期限进行监督检察。”这样的对话时常能在驻所检察接待窗口听到。

前不久,一名律师向驻所检察室提出,希望能让在押被告人出所参加母亲葬礼,王陆平检察官没有推诿,从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利、有利于监管稳定出发,认真协调处理,事后该律师致电检察室,对检察室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多年来,驻所检察室坚持每周一次 “检察接待”。检察官们向在押人员家属发放检务公开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安抚家属情绪,为他们答疑解惑。

死刑犯也要一视同仁

2013年4月,静安区看守所内的在押人员蒋斌因贩卖、运输5000克,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这是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自2013年1月1日实施以来,静安区看守所首个被判处死刑的人员,也是区看守所30年来羁押的首名死刑犯。

4月17日下午3时,当听到死刑判决的那一刻,30岁不到的蒋斌两眼发直、惊愕失色。回到看守所后,蒋斌难以接受现实,他甚至用头撞墙,四位民警一同上前才把他拉了回来。

驻所检察官王陆平得知这一情况后,马上赶到监区,找蒋斌谈话。面对情绪激动的蒋斌,王陆平并没有直接开口,而是静静地坐在他面前看了他一会儿。王陆平知道,蒋斌对这起案件有想法、始终不认罪,但是证据确凿,连他的女朋友也当庭指证他,这让蒋斌无法接受。现在判处他死刑,他可以说是万念俱灰,极易做出过激的举动,一定要重新燃起他生的希望。“虽然现在一审判你死刑,但并非最终处理结果,你还有权利上诉,不能现在就自我放弃啊!你要利用好法律赋予的权利,争取宽大处理。”王陆平说。蒋斌瘫倒在椅子上,掩面而泣……

这次谈话持续了五个多小时,蒋斌的情绪总算有所缓和。之后的三天,王陆平和看守所管教一起又多次和蒋斌交流。蒋斌心里的坚冰开始融化,终于亲笔写下了上诉状,也承认了自己的罪行:“一审判决后,我脑子一片空白、连续几天茶饭不思,检察官和管教做了大量工作,使我认识到了这残酷的现实。此刻,我不再有任何侥幸心理,我认罪悔罪。期待法官网开一面,刀下留人。”

在等待二审的过程中,蒋斌认真遵守监所纪律。炎热的夏天,蒋斌出现了轻微中暑现象,检察官和管教立刻送上了冰袋。很快,例行体检的时间到了。“虽然知道带死刑犯到医院体检安保任务责任不小,但这是他的权利。”王陆平检察官告诉我们。为此,驻所检察室和看守所一同设计预案,安排警力,保障了体检期间的万无一失。经检查,蒋斌身体一切正常。

为了提高管理死刑犯的水平,静安检察院驻所检察官还和看守所民警一同到有经验的看守所学习取经。这一举动也引起了市公安总队的重视,总队制定完善了对死刑犯的监管方案。

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2014年的清明前夕,驻所检察官王陆平接到了在押人员张立的一个特殊请求:“我要出去,到爸妈的坟上给他们磕头认错……”张立今年50多岁,长期与父亲居住。90年代初,张立的大哥作为知青回沪。从此,两室户的老公房里住下了五口人,张立和父亲住在朝南的房间,大哥、大嫂及孩子居住在朝北的房间。

10年前张立的父亲去世,恰逢公房使用权转产权,张立及大哥商量着出钱买下这套房,产权一人一半。但是,两人的公积金不足以缴纳房款,需要加上大嫂的公积金才行。这样,房产证上便有了三个人的名字。没想到,家庭矛盾就此开始。

多年来,为了房屋的产权问题,张立和大哥大嫂时有冲突。2013年9月,双方在家中争吵并升级为肢体冲突,报警后民警上门调解,双方才暂且偃旗息鼓,但实质性问题并没有解决。10月,张立大嫂通过12345市民热线希望派出所、居委会能够上门帮助化解矛盾。然而,就在民警和居委干部上门时,张立极力抵触、情绪激动,甚至拔刀相向,在夺刀过程中造成两名民警擦伤。张立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刑事拘留并批准逮捕。

刚到看守所那会儿,张立并不认为自己有什么不对,态度蛮横。驻所检察室检察官王陆平知道后,找到张立释法说理。渐渐地,张立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性质,悔恨不已:“是我自己一时冲昏头脑,才将与哥哥、嫂子的矛盾转化为对公安民警的不满,亲手把自己送进了看守所,自己的所作所为愧对已经去世的父母啊!”

在与检察官交谈时,张立拿出了入看守所时,检察官给他的《在押人员权利义务告知书》,指着上面“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条文,问:“这个我可以申请吗?”王陆平解释道,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羁押必要性可以依职权或依申请启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此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都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检察机关应当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在得知了张立的意图后,王陆平立刻向院里汇报,对是否继续羁押张立启动审查程序,向承办案件的公诉人了解张立涉嫌犯罪的基本案情、社会危害性及悔罪态度。经审查后,王陆平认为,张立系因家庭矛盾引发刑事犯罪,为一时冲动激情型犯罪,案发后他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有了深刻的认识,认罪悔罪态度较好。

2014年3月24日,静安检察院决定对张立取保候审。张立在等待办理出所手续时激动地对王陆平检察官说:“感谢检察机关给我重新开始的机会,我出去之后一定心平气和地和哥哥好好谈谈,争取早点解决困扰我们兄弟俩十几年的矛盾。”

王陆平检察官表示,羁押必要性审查是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新的职责。静安检察院为更好地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出台了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细则,成功办理了多起相关案件,降低了羁押率,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押人员也有自己的权利”

驻所检察是一个没有休假的岗位,因为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监管场所安全稳定是“5+2”、“白+黑”,没有停歇的。越是在节假日,驻所检察官们越是忙碌。不仅要放弃与家人团聚的机会,还要留守值班。王陆平说:“很多节日,我们都是和在押人员一起过的。”在三八妇女节,驻所检察官们要给女性在押人员送上节日的问候;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检察官会同看守所工作人员共同为在押人员发放传统食品;遇上过年,更是要安抚在押人员情绪……

作为一名法律监督者,驻所检察的任务自然是监督,这就免不了要纠错,要得罪人。但是王陆平从事驻所检察工作22年,却依然坚守岗位,他说:“开展检察监督,目的不是为了挑别人毛病,而是换一个角度看待监管工作。让监管工作更规范,让在押人员获得应有的尊重和权利保障。”2013年以来,静安检察院驻所检察室依法向有关执法机关和部门制发检察公函、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数十份,检察监督效果明显。

第7篇:押运员年终总结范文

重庆的物流金融业务起步较晚,从2005年开始部分银行将沿海地区物流金融业务的成功产品在重庆市场进行复制推广,但推广力度有限。在2007年以后随着中外运等大型物流企业的加入,物流金融业务才开始进入发展期,五年来的发展情况如下:

1.参与商品融资的银行以股份制银行为主。在重庆,参与商品融资的银行主要以股份制银行为主,如华夏、深发(现平安银行)、中信、光大、民生、浦发、广东南粤银行等。其中,华夏、深发(现平安银行)、中信、光大、民生占比重较大。国有银行也有一定的业务,以工商银行居多。与沿海地区相比,重庆工商银行业务占比偏小,就沿海和全国而言,工商银行在物流金融方面的业务量是名列前茅的。至于股份制银行,在沿海和全国范围,也主要是中信、光大、华夏、民生、深发等几家银行的业务量较大。

2.参与的物流企业多为央属监管企业。重庆参与物流金融的监管公司多为中字头的央属监管企业,如中集、中外运、中储、中远、中海、中油等,这一点与沿海基本没有区别。因为央属监管企业一般为A类监管公司,是有资质进行全国范围的输出监管。但不同企业在重庆业务的发展时间并不长,以中外运为例,中外运重庆有限公司于2005年才正式成立。此外,还有一些地方政府认定的监管公司,如重庆的巨龙、港湾等这些大的钢材市场。这一类地方认定的监管公司,多为B类或C类监管公司,只有自有库监管资质(即在自己的仓库里边实现监管),无输出监管资质。

3.融资的中小企业规模偏小,监管业务比较单一。重庆参与融资的中小企业资产规模通常为1亿元~2亿元,与沿海地区相比规模偏小。质押监管服务的目标客户主要为制造商、经销商和商。而其质押监管的质押物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原材料,主要为钢材(现已叫停)、棉花、煤炭、矿石、贵金属;另一类是产成品,主要包括汽车、轮胎、酒。其中以钢材、粮食、煤炭、矿石、贵金属、橡胶制品等居多。监管金额一般为两千万元左右。监管期限通常与银行的授信期限保持一致,一般为一年。重庆地区的质押监管以仓单质押为主,主要是输出监管,有少量全程监管。较之沿海地区,监管业务比较单一。动产质押的控货方式通常是先货后票,即出质人先将货物储存在仓库里再向银行贷款,采取总量控制,只要质押物总量在银行要求的最低监管底量之上,对于超出底量部分不追加保证金,可以向监管方申请直接办理出库。监管员根据最低监管底量发货,一旦总库存低于最低监管底量时停止出库。

4.合作企业选择的标准与沿海基本无差异。重庆地区对融资中小企业的评价标准仍然是基于规模、行业前景、场地、企业负债和老板的品行等几个方面。在调研访谈中,也有监管公司表示老板的品行在某些银行看来尤为重要,直接关系到监管的风险。

二、重庆物流金融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其监管难点

1.物流金融监管有些操作欠规范。在对物流监管公司的调查中了解到,部分出质人并不是严格遵守监管的规范,对自己作为出质人主要是配合监管方的工作认识不足,总是要求灵活处理问题,如不按规定要求出货或相关资料提供不全等。出质人的投机心理,加上部分监管公司的监督管理不严,导致实际运作中仍存在未严格按照监管流程的运作,增加了潜在的监管风险。

2.监管的技术设备落后,盘点及质量检测难以精准。首先是监管企业业务规模相对较小,没有较为精确的仪器来测量,专业设备落后,无法准确的对质押物进行盘点。对于货物的盘点,一般是测量体积通过密度的换算来得出货物的重量,对于散货(如煤炭和废铝等)由于堆头多,体积不好估算,且密度不一,给盘点造成较大困难。比如部分监管企业对于矿石的测量采用的卷尺测量高度,再利用数学、物理知识计算出矿石的重量,矿石大多堆放山体上,测量难度大。其次对煤矿的测量,利用磅秤随机测量一车的重量,再计车数,从而计算总重量。由于出入库同时在进行,每月盘点数据不准确,误差达到10%以上。最后是对钢材的测量,仅有游标卡尺,监管员测量钢材的直径(D),利用计算公式:一根钢材的理论重量=D2×0.00617×长度。钢材监管员不可能去数监管钢材的数量。因此,对钢材的重量测量也是一大问题。盘点的结果又直接影响监管方和质权人对存货价值的判断。因而如何采用合理有效的方法准确测定存货的价值是监管中的一个难点。另外,现实的操作中存在部分质权人不熟悉出质人的货物属性,对货物的盘点很少有自己的方案,大多数是根据监管方或者监管员提出的盘点方法去盘点,在客观上就有监管方和出质人联合作假货物库存的可能,加大了潜在的监管风险。

3.监管员的职业道德风险。监管员是否尽责对整个监管尤为关键。监管员需时刻掌握出质人的相关情况,比如货物的来源及流向、货物的市场行情等,如果有重大的变化要及时向公司汇报,以便公司尽快做出预防方案。调研中获知在重庆物流金融市场,因监管员失责导致损失的案例也时有发生,某监管公司曾出现监管员接受出质人的钱财,差货不及时向公司上报而让公司受损失的案例。目前,物流监管公司主要通过培训、巡查、网上视频点名等手段来监督和管理物流监管员。但由于监管点通常比较分散,如果监管点在外地,公司就不能经常巡查到,对监管员是否在岗、是否按照公司的流程监管货物、是否有私自放货等问题就不能及时知晓。网上视频点名遭遇断网或者停电也比较常见。此外,很多监管企业都遭遇监管员辞职时直接离开,换岗人员不能及时补充等问题。

4.融资模式以金融资本为主导,融资产品相对单一。目前,受我国现行体制的约束,非金融机构不能提供金融服务。在重庆,物流金融的运作也是以银行为主导的中间业务模式,不存在真正意义上以物流产业资本为推动力的物流金融模式。但在实际运作中,物流企业与中小企业接触更为密切,对整个物流金融运作过程中企业的需求把握最为直接。银行由于本身业务的局限和在物流金融中与具体的运作业务接触较少等原因,物流金融产品的设计相对单一,主要以存货融资为主,对企业灵活的融资需求服务不足。

5.部分质押监管业务成本高。我国关于信用方面的法律也不够完善,造成质押监管业务存在着巨大的风险。物流监管公司对客户资信的了解不准确,因此需要花时间成本去考察,造成在监管期限内,中外运提前结束质押监管。这样就浪费了时间成本,导致业务成本提高,利润降低。在2012年,某物流监管公司在重庆的监管点数量达到50多个,然而,在2012年年末只剩43个监管点,也就是说在2012年撤去了接近10个监管点,每一个监管点的开展前期考察需要1~2个月,时间成本很高,到监管点上考察监管点存储条件的路费等费用,资金成本较高。2012年营业额为500万,而净利润仅仅只有20%,成本和其他相关费用占据80%。除了监管员的道德风险之外,重庆地区的监管业务还处于成长期,现有监管模式还不能有效防范各种监管风险,现阶段对于风险的控制不足。例如近期钢材市场二级钢材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二级钢材被查封,给以钢材为质押物的监管业务带来很大挑战;另外,也存在出质人拖欠监管费、仓储费用的案例,监管业务还需进一步规范。此外,使用第三方仓库监管时,对于质押物与非质押物的区分较为困难,监管员不能对质押物出入库进行控制。第三方仓库多家出质,可能存在重复质押,一旦经营不善,会出现出质人违约。

6.质权人和监管公司在应对风险和危机时联动响应速度不够。目前,各物流监管公司基本建立了危机及时预警机制,当监管货物市场行情的重大变化、存货接近最低限度等问题一旦发现便会启动及时预警机制,并制定危机(风险)备用方案。但在调研中物流监管公司透露,部分监管损失是监管公司及时上报给了银行,但由于银行响应速度过慢,未及时查封质押人资产而导致损失发生。因此,如何提高质权人和监管公司在应对风险和危机时的联动响应速度也是降低监管风险的重要方面。

三、物流金融关键监管能力分析

物流金融的运作涉及银行、质押人、物流监管公司三方之间的约束关系,而在实际的运作中,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又通过物流监管员这一关键职位关联起来,物流监管员入驻质押物仓库监管,以员工身份做好物流监管业务,以物流监管员身份向银行进行业务汇报。简化关系如图1所示。将图1中涉及到的关键监管能力作进一步地细分,如图2所示。

四、基于监管能力的重庆物流金融发展对策

(一)银行监管能力提升策略

根据物流监管员的日报表动态掌握质押品的库存状况;及时掌握质押品的实时市场价值,对质押在库物品进行价值分析;重视对融资中小企业的信用再评估;建立物流监管公司与质权人对监管业务的信息共享平台,提高质权人和监管公司风险应对的联动速度;丰富融资产品,创新物流金融融资模式。可针对部分物流企业开展银行统一授信实践模式。虽然重庆的物流金融市场运作还有不规范之处,但中外运、中远、中集等都已经在重庆有多年物流金融运作经验,银行可以选择运作规范、管理严格的物流企业开展统一授信融资模式。统一授信就是物流企业按照银行关于信用担保的规定提供信用担保,银行据此把一定的货款额度授给物流企业,物流企业可以利用这些货款向客户提供质押贷款和结算服务,而银行基本上不参与。在银行为主导的融资模式中,物流企业只是作为监管身份出现,只尽监管义务,但作为具体负责监管的物流企业,与中小企业接触最为密切,比银行更贴近中小企业。物流企业往往在物流金融产品的创新和设计及其管理上更为灵活。另外,由于银行专攻主营业务,虽然部分银行设立了专门的物流金融部门,但对各监管点的走动较少,基本不接触具体的监管,客观上也给监管公司与出质人联合作假制造了一定的空间。建议可设立银行自己的监管员,由既有一定的物流监管经验又熟悉银行对于物流金融业务管理的人员担任,分区流动监控,不定时巡查,加强过程监督。

(二)物流公司监管能力提升策略

1.合理设计规范,并保障规范的执行力。周全考虑监管过程中的种种风险防范因素,合理设计监管规范。在开展物流金融业务的初始阶段,组织银行、物监管企业和融资的中小企业三方,在物流金融业务运作各环节的相关人员就监管规范、各方的权利义务进行培训,就合作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的各种意外给予肯定回复。各方在明确并遵守规则的前提下进入物流金融的具体运作。2.结合监管货物的性质,合理设置监管方法。质权人可以成立物流监管技术指导部门,对监管的技术难点等设计合理的技术标准和技术手段,为监管公司科学盘点及检测提供标准,避免因监管公司的专业能力差异所带来的潜在风险。为保证监管公司检测和测量的准确性,可在手动与目测的基础上增加必要的测量仪器。如电子秤、电子盘点仪。虽然这样成本较高,做质押监管业务的重庆公司很多,可以将设备租借给其他质押公司。其次,可以选择样品到质监局或者到可以化验的地方进行检测。由于此项可增加监管公司的投入,质权人(通常是银行)可以在选择物流监管公司时将技术因素重点考虑或以租借的方式运作。3.加强监管员的职业道德培养与管理。监管员对于整个监管过程至关重要,比如随时掌握出质人的相关情况、货物的来源及流向、货物的市场行情等,如有重大的变化要及时向公司汇报;掌握质押货物的真实情况,确认质押货物的价值等。因而,监管员是一个关键和敏感的岗位,监管员的工作直接关系到监管业务的风险。在引进人才的时候可以结合心理测试手段,测定拟进人选的职业道德水平。入职后,强化职业道德培训,搜集行业内因员工职业道德问题导致的损失及其对监管员自身的影响,起到警示效用。同时,注重过程管理与员工激励。明确监管员、监管组长、监管操作主管(业务经理)的监管职责,加强巡查,强化过程管理,及时处理违规行为。另外,可通过岗位轮换或地域轮换等,实现不同监管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同时也可让监管员接触不同领域的知识,提升自身的监管能力。要加大监管员投机的机会成本,通过与监管员一起设计其在公司的职业发展规划,增加监管员对公司的归属感。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监管员由于通常生活、工作都在所监管的仓库区,生活和工作方式单一,监管员普遍感觉孤独。物流公司可以考虑将法律、金融或相关知识的学习作为考核和提升的方式半强制的组织监管员学习,以丰富其工作;可通过公司在当地的关系,组织联谊或者企业沙龙等,丰富监管员的生活。物流公司可以结合巡查结果和监管的最终效果,对监管员设置奖励;可搜集典型的监管员风险防范操作的实例,将有条件的提炼为企业精神,鼓舞和感召其他监管员。银行也可以结合银行系统的巡查记录和物流公司的整体监管效果,对监管员进行奖励。从银行层面对物流监管员的奖励也可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监管员与出质人联合作假的压力。

(三)物流监管员监管能力提升策略

第8篇:押运员年终总结范文

6月28日星期一天气晴 今天,带着崇敬的心情,我们来到了中国工商银行实习,不用多说,中国工商银行作为中国资产规模最大的商业银行,早已是家喻户晓,而且基本每家每户都有工行卡。不过,之前都是以普通客户的身份来办理业务,今天是第一次以认识实习的心态来参观学习的,相信感触不同。 公司客户与个人客户提供了多元、专业的各项金融服务。在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银行卡业务、资金业务、电子银行业务以及电话银行服务方面都发展规模庞大,具有明显竞争优势. 我重点了解了大堂经理这个职位的工作,主要是分流客户,识别客户,接受咨询、产品推荐、客户沟通等工作。大堂这个工作是客户接触银行优质服务的开端,是客户对银行的第一印象,对外起到代表建行指引客户,对内起到协调柜员服务工作的重要作用,是连接客户、高柜柜员、客户经理等的纽带。我知道我不仅是工作人员,同时也是客户的代言人。我必须时刻保持微笑,具备“换位思考”的素质,敏锐地发现客户的要求,细心周到地服务于客户。 通过今天的实习,我感受颇深,原来小小一张工行卡的背后,一个大型商业银行有如此多的内容。今天实习远远不够,我会继续学习,尽早让自己能获得进入金融领域的资格。 6月29日星期二天气晴 今天在小组长×××同学的带领下,于上午开始了对××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的认识实习,在该公司实际体验了顾客接受服务的具体过程,以顾客的身份进入公司,从咨询公司主要业务、了解公司具体的规章制度、体验顾客购买期货的整个过程。此外,在参观结束后,参加了由××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的经理主持的报告会,会中详细介绍了中国期货市场的发展历程,尤其对今年推出的股指期货予以解答,以及期货业务的介绍。 股指期货在XX年就已推出。着名的太客里根做场外交易,日金500被新加坡拿走。中国远东市场纷纷效仿,怕重蹈覆辙。XX年次贷危机,6000点下跌陈经理还建议我们了解金融衍生品指数的计算方法。股指期货不会对证券有影响,提前波动预知可以减缓证券波动,上涨慢下跌快。有的学科是相通的,上述的期货规律就是运用到物理学原理,顺时活,逆势亡,如今股指3000点是中间价,分歧多,有对手,持仓。300元,门槛高,设计成迷你型,才能散户参与。我国喜欢做远期,外国喜欢做近期,因为物流发达,系统文华财经是正版。货币美元指数和轮船指数,汇改对化工有利,对纺织不利。 通过今天的参观学习,对期货这一抽象的概念有了较深入的认识。 6月30日星期三天气晴 今天我们又跟着小组长王苇同学一行,来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参观学习。上午我们随意参观了兴业证券现场,发现证券公司的一大特色是场地大,电脑多,并根据客户交易资金额度,分为大额客户区、中额客户区和散户区。下午三点半,由兴业证券经理为我们做了场报告会,简单介绍了兴业证券公司以及为我们提出的问题答疑解惑。 通过今天的实习,我们对证券公司有了一定了解,为今天学习证券投资知识打下了基础。 7月1日星期四天气晴 今天呢,我们来到另一家有名的证券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想与之前的兴业证券进行对比。首先,由柜台经理领我们参观了整个证券营业厅,布局、结构合理、细致;这与兴业证券很相似。从一楼的柜台咨询、接待到二楼的散户大厅再到三楼的大客户,具体的办公场所,一一向我们做了详细的介绍,让我们初步了解了证券表面的运营形式,区分了大、中、散户的金额限制,以及广发证券的历史、经营业务和服务内容; 在初步了解后,我们与公司总经理进行了一次历时一个半小时的交谈,除了对证券业有了进一步认识外,总经理为我们解答了很多我们现时的疑惑,为我们今后的学习目标和方向指明了方向。 7月2日星期五天气晴 参观过期货和证券公司,今天我和几个同学一起来到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观学习。 在中国平安,我们实际体验了顾客接受服务的具体过程,以顾客的身份进入公司,从咨询公司主要业务、了解公司具体的规章制度、体验顾客购买保险的整个过程。由于本学期有学过保险学概论以及保险实验,我们对保险业务比较熟悉,在中国平安参观的时间较短,发现了一些实际操作与学校模拟系统不相同之处。此外,在参观结束后,参加了由平安保险公司的人员主持的报告会,会中详细介绍了平安保险的发展历程,对保险所传递的爱的表达,以及保险业务和某些保险的介绍,我们能够通过实习的机会从实务中接触到保险这个行业,对我们以后的学习保险和更好地理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7月5日星期一天气晴 今天是周一,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始了我的暑假实习生活。 我是下午三点才来到兴业银行报到的。要进去柜台,我必须经过两道防盗门,门不能双开,也就是不能同时开启两扇门,必须在第一门关闭后,才能开启第二扇门。在两门之间有个小空间,将背包寄存于此,方能进入柜台。 走进柜台,看到每位柜员身后都有自己的尾箱,是用来存放现金的。会计主管简单地介绍公司了公司的业务流程和范围,让我对公司有了比较系统的了解,然后就让我坐在柜员旁边编写每日凭证的页码,并将需要给上级领导签字的业务凭证折角,整理。通过查看每日每笔业务凭证,能深入了解银行业务的具体实行过程。 五点下班后,柜员们开始盘库,打印对账单,核对等等。在我下班前见到了押运车又来了,柜员给尾箱上锁,封签,然后押运人员带走了钱箱子。柜员的下班时候并没有固定,六七点回家都是正常的。 第一天实习很快结束了,感觉很兴奋,终于以工作人员的身份进银行了。明天继续努力! 7月6日星期二天气晴 今天周二,早上八点半就到兴业银行,正式员工要打卡,我们八点四十开晨会,有监控,由会计主管主持,通知事情,参与人包括柜员和大堂经理。开完会后进入柜台,在上班前要做好卫生工作,然后押运车到,柜员盘库,双人盘库,核对无误后就上岗对外办理业务了。 由于见到了真实的银行票据,好奇下向柜员清机银行票据,并在观察柜员办理对公业务的流程,总结一下:对公业务的会计部门的核算(主要指票据业务)主要分为三个步骤,记帐、复核与出纳。这里所讲的票据业务主要是指支票,包括转帐支票与现金支票两种。对于办理现金支票业务,首先是要审核,看出票人的印鉴是否与银行预留印鉴相符,方式就是通过电脑验印,或者是手工核对;再看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要素等有无涂改,支票是否已经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支票是否透支,如果有背书,则背书人签章是否相符,值得注意的是大写金额到元为整,到分则不能在记整。对于现金支票,会计记帐员审核无误后记帐,然后传递给会计复核员,会计复核员确认为无误后,就传递给出纳,由出纳人员加盖现金付讫章,收款人就可出纳处领取现金(出纳与收款人口头对帐后)。转帐支票的审核内容同现金支票相同,在处理上是由会计记帐员审核记帐,会计复核员复核。 在我下班前见到了押运车又来了,柜员给尾箱上锁,封签,然后押运人员带走了钱箱子。 回家咯,今天真漫长,很累,不过很开心,学到很多。 7月7日星期三天气晴 经过两天的跟班,我终于大致了解兴业银行柜员工作每日流程。 早上八点半就到银行,正式员工要打卡,我们八点四十开晨会,有监控,由会计主管主持,参与人包括柜员和大堂经理。押运车一般九点到,由一位柜员确认押运人员的身份,将尾箱推入柜台内,核对尾箱号和封签号,每天早上每位柜员都要清点自己的尾箱,包括表内帐和表外重要凭证。每天早上九点、中午、下午下班时各打印一份尾箱清点单。柜员分为会计主管、主办和经办三种。其中主办还有普通主办和特殊主办。特殊主办可以兼任经办和主办两个工作。经办就是我们日常见到柜员,主办一般在后台工作,负责汇款、转账等事务。 大概就是这样吧,今天接受主管下发任务,让我去清钱了,所谓清钱啊,就是把收进来的红灿灿的百元大钞过清钱机,分出好钞和坏钞,坏钞不等于破币,而是完整的相对老旧的纸币。好钞方便用来整理,十万元的百元钞压钞后就成了砖块般大小。虽说这两天在银行里见钱也多,不过这是我第一次经受这么多钞票哦,好好使用了下验钞机,很有意思。不过见多见久了也就没感觉了,用经理的话讲:银行柜员是真正的的是金钱如粪土,在他们的眼里,这些钞票只是特殊的商品。 7月8日星期四天气晴 今天,我在兴业银行有新的任务了,那就是把我之前编好的凭证,在给行长、客户经理签字后封签,入库。我们实习生不能上岗,所有做好的凭证,最后要编号封签,入库,凭证又分为永久保管凭证和有限期保管凭证。挂失类凭证属于永久保管,而每日凭证属于十五年期保管。在经办柜员那呆久了,对主板的工作很好奇,研究下,主办有两名,她们笑说自己是打杂的,什么都做,其实然亦不然。 负责记帐的主办每天早上的工作就是对昨天的帐务进行核对,如打印工前准备,科目日结单,日总帐表,对昨日发生的所有业务的记帐凭证进行平衡检查等,一一对应。然后才开始一天的日常业务,主要有支票,电汇等。在中午之前,有票据交换提入,根据交换轧差单编制特种转帐借、贷方凭证等,检查是否有退票。下午,将其他工作人员上门收款提入的支票进行审核,加盖“收妥抵用”章,交予复核员录入计算机交换系统。在本日业务结束后,进行日终处理,打印本日发生业务的所有相关凭证,对帐;打印“流水轧差”,检查今日的帐务的借贷方是否平衡。最后,轧帐。这些打印的凭证由专门的工作人员装订起来,再次审查,看科目章是否盖反、有无漏盖经办人员名章等,然后装订凭证交予上级行进行稽核。这样一天的主办会计工作也就告一段落了。 7月9日星期五天气晴 今天,我在兴业银行个人业务部,帮忙新老科长工作交接,做的就是整理质押单和质押收据。质押单和质押收据是有编码的重要凭证,要按质押时间整理,并将客户名和单据编号录入电脑库,以便查阅。 今天又到缴钱时间了,就是我之前做的清钱工作后,柜员整理封签压成装块大小的十万十万一捆的人民币。这期间还有很大学问呢,人民币最下方一张要有毛泽东头像向上,封签盖章,贴的方向也要与另一面毛泽东头像方向一致。耳闻为虚,眼见为实,亲身体验更加有心得。连涂抹浆糊也是有技术含量的,不能太多也不能太少。学习无处不在啊。 经过询问,才知道原来每个支行的日均金库量是有限的,由于兴业银行本支行的现金存入量较大,超出金库量的现金需要将清点整理,压钞封签,上交分行,再由分行交给中国人民银行。所以才有了我们以上的工作,十万元的百元钞压钞后就成了砖块般大小。最后由主管检查,盘点入钱箱,以备第二天上缴分行。

第9篇:押运员年终总结范文

蜷缩在车里的郑洁如同猎人,紧盯着中国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下称“工行河北分行”)的大门,希望能够堵住该行的领导“讨个说法儿”。

两年前,郑洁是“猎物”。 东窗事发

2013年9月6日,郑洁迎来一个“喜讯”――时任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桥西支行(下称“工行桥西支行”)客户经理的孙世宏称,工行桥西支行有笔1500万元的贷款即将到期,客户需要1100万元过桥资金“倒贷”,还旧续新,“利息好说”。

郑洁系石家庄某房产经纪公司总经理,彼时她尚有资金,正愁闲置。2013年9月22日,在孙世宏的撮合下,郑洁与“工行客户”――石家庄林昌矿业有限公司(下称“林昌矿业”)总经理安素婷达成了借款协议。

双方约定,郑洁借款给安素婷1100万元,为期两个月,供其偿还工行桥西支行贷款;安则以林昌矿业“2.5万吨、价值2000万元”的煤炭作为抵押,并交郑监管。

此间,郑洁核查了安素婷的贷款手续,确认安正是以“2.5万吨煤炭”为抵押物,于2012年11月先后通过了工行桥西支行、工行石家庄营业部(前身为工行石家庄支行)、工行河北分行小企业中心、授信审批部、信贷管理部等多个部门的层层审批,最终取得了1500万元贷款。而作为抵押物的“2.5万吨煤炭”,其时也在工行桥西支行委托的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的监管之下。

不久之后,“噩耗”降临。

“快来吧郑总,有人抢咱的煤啦!”2014年5月19日傍晚,郑洁接到派驻林昌矿业监管煤炭的人员打来电话,惊出了一身冷汗。

此前,安素婷的“新贷款”迟迟未能落地,已让郑洁内心不安。听闻前来“抢煤”的石家庄汇昌矿业有限公司(下称“汇昌矿业”)总经理李志英是在“维权”,匆忙而至的郑洁当即向煤炭存储地河北省赞皇县公安机关报案。

相关证据显示,早在2013年9月18日,安素婷已与她的“生意伙伴”李志英达成协议:李借款300万元给安;安将包括两辆铲车、两辆轿车和全部存煤在内的所有资产抵押给李,并承诺逾期不还,资产任李处置。数天后,安素婷又与郑洁签署了借款协议。前后两次借款,在“借款还贷”的理由下,相同的抵押物“一女二嫁”。

2014年8月14日,赞皇县公安局决定对安素婷进行立案侦查。不久,安素婷涉嫌的第三宗诈骗案浮出水面:2014年初,安素婷以其名下的冀A3S635奥迪Q5汽车做抵押,从天津嘉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下称“天津嘉业”)借款34.7万元。天津嘉业为防控风险,通过石家庄市公安局车管所办理了车辆抵押登记手续、交强险变更手续。

相关证据显示,天津嘉业后来发现,安素婷拿到借款后,便将抵押给他们的奥迪Q5汽车交给了李志英,用于再次抵押借款。

而更大的骗局还在后面。 “安氏骗局”

“安素婷那笔贷款也是骗来的,孙世宏、岳树林(工行桥西支行客户经理)、田洪涛(工行桥西支行公司部经理)是工行的‘内鬼’。”郑洁向记者表示,“他们里应外合,联手做的局。”

相关证据显示,岳树林、田洪涛为安素婷上述贷款的贷前调查人员。

?2015年11月,赞皇县检察院就安素婷一案向赞皇县法院提起公诉。一位“煤老板”涉嫌勾结银行工作人员骗贷的案件,目前已初露端倪。

赞皇县检察院的公诉书显示:“2012年,安素婷为骗取贷款,以95万元购买了林昌矿业,以55万元租用汇昌矿业煤场,并使用汇昌矿业存煤、设备,伪造了贷款所需资料,于2012年11月份从工行桥西支行骗取贷款1500万元。”

“2013年9月、10月份,安素婷贷款即将到期,但其无力偿还,遂经孙世宏介绍,用掺假的煤作抵押从郑洁处骗取1100万元。经赞皇县物价局鉴证,安用作抵押的煤渣、煤作价245.5万元。”

相关证据显示,对于安素婷提供的工商、税务及虚假的银行流水、纳税证明,购煤的增值税发票、资产负债表、利润率、公司的水电费用发票等诸多资料,特别是抵押物的数量、质量、所有权等,工商银行相关人员并未履行核实职责,“当时就是走了个过场看了看”。

最终,这宗“抵押物”子虚乌有的贷款申请到了工行桥西支行、工行石家庄营业部、工行河北分行小企业中心、授信审批部、信贷管理部,各部门均“一路绿灯”,直至安素婷最终与工行桥西支行行长李宏伟正式签署了借款合同。

这笔贷款何以顺利“落地”?在2015年4月13日,赞皇县检察院曾要求警方补充侦查安素婷一案,认为孙世宏在上述案件中所起作用重大,建议并案侦查,同时追查工行其他人员是否涉案。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在调查中得知,安素婷被赞皇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赞皇警方又先后刑事拘留了孙世宏(现取保候审)、岳树林(批准逮捕后变更为取保候审)、田洪涛(已批准逮捕,现羁押)、林昌矿业法定代表人赵禅(安素婷之女,现取保候审)。此外,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石岗支行(下称“工行石岗支行”)客户部副经理李薇也遭到赞皇警方调查。

不过,李薇于随后潜逃。

事实上,早在安素婷骗贷于工行桥西支行之前,“安氏骗局”已在工行石岗支行上演。彼时,她的道具仍是租赁的汇昌矿业场地与煤炭。

安素婷购买的壳公司名为“林昌矿业”,租用“汇昌矿业”的煤场,两家公司仅一字之差。安图省事,仅将招牌上的“汇”字更换为“林”字。工行石岗支行负责人彭某实地考察时发现破绽,进而调查周边群众,得知“汇昌”实为“林昌”的“马甲”。

彭某并非发现真相的第一人, 李薇在更早前对煤矿进行“初步调查”时已有察觉。在工行石岗支行“运作”失败后,李薇才将安素婷的这笔“业务”介绍给了工行桥西支行的孙世宏,但贷前调查人员“到煤场转了一圈,问了一下基本情况就走了”。

赞皇县检察院的公诉书显示:“2012年,安素婷经李薇介绍认识孙世宏(另案处理),通过孙的帮助,安从桥西支行骗取贷款1500万元,事后安给孙好处费27万元。贷款逾期后,安为了让孙处理逾期一事,再次向其行贿5万元。”

在案件发生后,除2013年初已“跳槽”至渤海银行石家庄分行的孙世宏,被渤海银行立即辞退之外,岳树林、田洪涛、工行桥西支行副行长王庆鑫、行长李宏伟并未受到工行的处分。其中,王庆鑫还升任工行河北平山县支行行长,李宏伟升任工行石家庄营业部副总经理。

而在工行河北体系中,这样的案件并非孤案。 局外之局

王春生是郑洁“提起来就恨得牙痒”的另一个人,这位“东北大哥”因涉嫌诈骗,已被河北省元氏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现已移交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侦办,王春生取保候审)。

二人间的关系缘起于2013年7月。此间,王春生先后与郑洁签署两份协议,向郑借款1285万元。据受骗后向元氏警方报案的郑洁披露,王借款用途同样是“倒贷”;贷款单位同样是工行桥西支行;经办人同样是岳树林、田洪涛;业务来源同样由工行石岗支行转来。不同的是王的“担保人”分别为石家庄市悦坤煤炭贸易有限公司、元氏县亨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郑洁与王春生的多份通话录音显示,通过煤炭抵押获取贷款的王春生亦存在以假充真、骗取贷款,且有多位银行工作人员涉案的情节。而王春生因违约遭郑洁扣押的上述公司内部往来账目显示,岳树林与王春生资金往来频繁,“一共有8笔,岳树林给了王春生近千万元贷款,又从王的企业拿走了近200万元回扣。”郑洁称。

目前,郑洁已将上述情况反映给案件侦办机关。

不过,工行河北体系中的个别领导干部目前却似乎“急于结案”。“桥西支行、工行石家庄营业部,包括省行的一些人找了我好几次。”郑洁称,“他们说可以想办法赔偿我的经济损失,前提是我放弃对他们的穷追猛打,不要再牵涉更多的人‘进去’。”

“赔偿方案”之一是由郑洁找家企业出面向工行贷款,实际上归郑洁使用,到期不用偿还,工行届时再将该笔贷款作为呆账处理。

一份长达3个多小时、录制于2015年12月19日的录音显示,“赔偿方案”由原桥西支行行长李宏伟出面单独与郑沟通。 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桥西支行

“这主意是我出的。”沟通中,李宏伟称工行河北分行“不是你想象的不管不顾的,这是不可能的,省行开会都定了的”,“钱都到位了”,“行长们都定了”。

而之所以迟迟没有落实上述赔偿方案,李宏伟在谈话中将其归结为工行内部的“人事变动”。谈及岳树林、田洪涛与安素婷涉嫌骗钱还贷,李称“当时走成呆账不就行了”,“太他妈的死板”。

“我闹不清楚:这些人是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想法儿自保,还是真的在帮我?或者说又为我挖了一个坑(陷阱)?”郑洁说,自己“求财心切”,曾一度动摇,准备“妥协”。但律师认为上述“方案”存在违法犯罪嫌疑,风险不可控制,坚决反对“成交”。

针对郑洁所提供的她与李宏伟之间的上述对话内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曾向李宏伟当面求证,李宏伟等人均婉拒了本刊的采访。 谁解谜局

“这些案件的发生,不能只将‘板子’打在工行身上,郑洁本人也难辞其咎。”考量风险本源,石家庄某知情人士坦言, 如果郑洁将借款合同建立在专业细致的商业调查和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落实上,而不是建立在对国有大型金融机构的信用依赖上,悲剧或可避免。

事实上,高悬的法律之剑,其本身就是防范风险、悬崖勒马的“神器”。

中华律协会员、知名律师席国禄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我国《刑法》《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贿赂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涉嫌受贿犯罪;银行工作人员违反《商业银行法》有关规定、造成损失的,涉嫌犯罪。违规发放贷款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全部或者部分赔偿责任。

席国禄同时指出,商业银行违反《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区别不同情形,取消负有直接责任的高管人员一定期限甚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负有直接责任的高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甚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商业银行的行为构不成犯罪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高管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可以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就“安氏骗局”的防范,中国工商银行某省级分行内部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工商银行贷款担保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抵押物的权属,包括价值是否发生变化,抵押财产是否被有关机关依法查封、冻结、扣押,抵押物的财产保险是否到期等情况,是贷款行贷前调查的“主要内容”。即便是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间,贷款行也应对贷款资产和设定的担保同时进行检查和管理,以防范可能出现的担保风险,确保已设定的贷款担保有效、可靠。

依据《工商银行资产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高风险含量的大额度贷款,在信贷部门提供初审意见的基础上,必须交由各行的贷款审查委员会审议,再送有权审批人审批。工行内部同时实行贷款审批、发放、检查职能分离或岗位分离的贷款管理制度,通过审、贷分离实现相互制约。对各类贷款的借款合同、借款借据、担保意向书、财产抵押契约及有关清单、凭证等,法务部门还要进行法律审查,确认其合乎法律程序和规定,具有法律效力,以避免无效抵押和无效担保等可能出现的风险。

上述人士透露,工商银行内部对资产风险管理实行定期检查执行情况,重要风险情况及时报告的监测考核方式。凡单笔50万元以上的各种资产损失,未造成损失的单笔100万元以上的各种差错事故,任一分业风险量化指标突破20%,列为重要风险情况,须及时向总行做书面报告;对因失职造成资产损失的,除追究责任人经济责任外,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经手发放和审批的全部贷款的风险含量高于60%的信贷员及信贷部门负责人,要限期清理,限期内不能把风险降至60%以内的,应予离岗调任。

“工行市一级分支机构都设有‘贷审会’,而且每次开会都要制作《会议纪要》――以便出了问题进行责任追究。”上述人士坦言,“‘经’都是好‘经’,就怕遇到‘歪嘴和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