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诚信市场建设范文

诚信市场建设精选(九篇)

诚信市场建设

第1篇:诚信市场建设范文

建筑市场诚信缺失的危害和原因

(一)建筑市场诚信缺失的危害

有资料表明,由于失信行为,我国合同欺诈造成的直接损失约55亿元,每年逃避债务造成的损失约1800亿元。

建筑市场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参与建设项目的任何主体都是构成建筑市场的一部分,任何一个环节出现失信行为,都可能导致建筑产品的直接创造者——农民工的工资拖欠,从而引发民工和包工头之间的直接矛盾和冲突,甚至会产生很严重的恶性循环,导致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企业的失信行为也许能得到一时的利益,但从长远看,失信会使企业信誉大大降低,人为造成经济纠纷增多,动摇企业与社会之间的信用基础,最终导致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崩溃。特别是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形势下,外国大量建筑企业涌入中国,诚信建设势必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关系到整个建筑业的生死存亡。

(二)建筑市场产生诸多失信行为的原因

1. 我国经济结构处于转型阶段,市场经济发展还不完善,人们普遍缺乏诚信意识。由于受经济结构转变和改革开发的一些负面作用的影响,人们的道德观念普遍不强,再加上我国产权问题及相应法规制度的不完善,有些失信行为得不到有效的约束,使得整个建筑市场的诚信意识都很缺乏。

2. 建筑市场缺乏诚信标准及必要的市场失信奖惩措施。由于受市场经济的影响,导致了一种人人向“钱”看的观念,且追逐不当得利被发现和被惩罚的机率很小。同时,缺乏市场的诚信标准,市场不规范,无法衡量其失信行为,再加上缺乏必要的失信惩处措施,导致建筑市场失信行为屡见不止。

3. 一些建筑主体受利益驱动,缺乏自我约束。如一些建设单位不按工程规则办事,强行要求施工单位垫资施工,拖欠工程款;一些承包企业层层转包工程,在施工中偷工减料,导致工程出现质量和安全问题;一些监理单位、招标等中介机构办事不公,扰乱了市场秩序。

4. 供求失衡,缺乏强有力的监管力度。在建筑市场上,施工企业与建设项目的数量严重失衡,造成了一种“僧多粥少”的局面,产生一系列的不正当竞争。在我国虽然设立了一些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也建立了一套监管机制,但由于政府某些主管部门的不作为和确实缺乏有效的惩戒措施,使得来自外部的监管力度苍白无力。

5. 缺乏科学的诚信调查方法和评价体系。在目前的建筑市场中,所进行的一些诚信调查方法缺乏科学性,在消耗了大量的人、物、财力后也没有得到一些有用的东西。对于一些建设主体是否发生了失信行为,由于缺乏必要的评价体系,无法对此作出正确的评价,也是造成诸多失信行为产生的原因。

建议和措施

(一)制定统一的诚信标准体系

当前,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明确提出建设诚信市场的环境下,最为紧迫的就是要制定全国统一的诚信标准体系。该体系要包括统一的信息收集、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并由此得出可利用的评价结果,建立这样的标准体系有利于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诚信管理,防止不同地区之间的“诚信壁垒”。此外,笔者建议从定性的角度建立如下的诚信评价等级。(见下表)

由表所划分等级所示,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诚信等级将作为招投标、控制动态管理、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建筑市场将根据各责任主体所处的诚信标准等级来选择合适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建筑主体。

(二)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

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一整套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对建筑市场诚信行为进行信息化管理,明确记录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不良行为,要求对其记录在案和公之于众,并对相关责任部门与个人实行处罚,而对守信行为的责任主体也向社会公布其诚信行为,予以激励和表扬,这一做法便于建筑市场选择一些诚实守信的建筑主体,对于那些不守信的且没有改变其失信行为的企业和单位则早日清除出建筑市场。政府部门要通过资源整合和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完善从建筑虚拟市场到实体市场的监督体系,逐步建立向全社会开放的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

(三)建立诚信数字图书馆进行集成化管理,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

现代社会处于信息时代的高速发展中,电子计算机作为一种高效的辅助工具,给人们的生活、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对于建筑市场的诚信行为,可以建立各级的诚信记录数据库,然后再将不同的建筑市场、实施主体所建立的数据库进行连网,从而建立全国的诚信数字图书馆,同时将各建筑主体的其他信息,如企业资质、规模、实施过的项目及取得的成绩进行收集实行信息集成化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极大的提高建筑市场的运行效率。如业主要选择合适的施工单位,但是他对施工单位的资质、信誉等情况不是很了解,那么他就可以进入施工单位的诚信数字图书馆,来查找有关资料信息,也可以把这些信息纳入招标的评价体系当中,从而极大的节省了业主的招标时间。另外,应该根据信用原则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做到建筑市场的有法可依,为我国诚信体系的健康运行保驾护航。

(四)定期对建筑市场中的相关企业进行信用评估,加强诚信教育

加大监管力度,建设主管部门要定期联合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如工商、环保、银行等对建筑市场中各参加主体进行信用评估,对评估不合格的单位和企业一律上黑名单,并督促其及时改正失信行为,且所得的信用信息各个部门可以资源共享,如环保部门可以用这些信息对那些无视环保的企业予以行政和经济处罚,勒令其整顿,并在以后工作中对这些企业予以重点监控;而一些金融机构可以对一些资产不足,而又乐于“空手套白狼”的单位和企业实行禁贷或少贷。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中的诚信教育,使人人树立“诚信为荣,失信为耻”的观念,从道德的层面树立诚信,以不断强化诚信意识形态。

(五)采用科学的信用评价方法

对于信用的评价,目前国内还没有一个成熟的方法体系,笔者认为,一个企业的信用状况除了跟自身履约能力有关外,还包括在主观意愿上与其他建筑主体之间的资金往来、经营合作、合同履行、项目实施的过程或结果来表现的。

第2篇:诚信市场建设范文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商务诚信不仅成为建设商场的立身之本,而且成为企业经营的核心价值观和座右铭,更是企业与生俱来承载着的社会责任。

一、商务诚信建设意义重大

第一,商务诚信建设有利于提高大理形象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曾做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建设商场作为商务领域和大理旅游购物窗口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如果这个领域出现道德失范、诚信缺失问题,就会败坏社会风气,直接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损害民族形象和大理的形象。为此,建设商场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创造人们美好生活的高度,贯彻落实好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部署,抓好商务诚信建设工作,发挥示范作用,不断提高大理的形象。

第二,商务诚信建设有利于扩大内需

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是建设商场发展的第一要务,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重点。当今阻碍消费发展的一个关键因素,就是商务诚信建设仍然落后于社会公众的期待。建设商场也正因为看到这一点,把诚信建设的重点集中在商品质量提升、服务质量保障、诚信经营、品牌建设等社会公众关注的四个方面。我们知道,商品质量是消费者放心消费的前提,服务质量是消费者满意消费的关键,诚信经营是消费者持续消费的保障,品牌建设是消费者提升消费层次的动力。抓好这四个方面有利于引导企业员工树立“顾客满意是‘建设’永恒的主题”的经营理念,还有利于净化市场环境,营造良好的消费氛围,有利于激发消费者的热情,提高消费满意度,提升消费者生活质量,提振消费者的消费预期和信心,从而形成市场经济的良性循环,有效扩大城乡消费需求。

第三,商务诚信建设有利于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

近10年来,我国由于加入世贸组织,国内商业零售业已在更深程度上融入经济全球化的浪潮。建设商场作为一个本土企业在众多外来的商业巨头中胜出,除了本身具有良好的经营管理外,还有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商品质量和规范的服务标准,以及本土企业最为突出的诚信品牌优势,从而赢得更多市场机遇,让市场有效地识别并选择了建设商场的商品和服务,从而创造更多的市场机会、市场价值,使企业不断从“守信”中获益和发展。

第四,商务诚信建设有利于营造和谐消费

我国的市场经济还尚未真正成熟,市场秩序仍不够规范,消费环境不够安全,商务活动中存在诚信缺失等问题屡见不鲜。建设商场开展商务诚信建设就是要引导员工继承和发扬“诚信永恒,追求卓越”的公司精神和“顾客满意是‘建设’永恒的主题”的商业经营理念,坚持以诚实守信和满足顾客需要为宗旨,积极营造商业上“以诚信为荣、以失信为耻”的良好氛围,重塑市场信心和秩序规范,最终实现员工自律为主,他律为辅的和谐局面。同时,引导员工从急功近利、相互恶性竞争的经营模式转向强化内功、合作共赢的发展模式,帮助员工与企业、员工与消费者之间建立起相互信任的关系,减少各种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从而为营造和谐的社会经济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二、以精品百货定位打造现代商业形象

建设商场以“道德做人,诚信立业”,信守商业职业道德规范,不断进行商品结构调整,以精品百货商品定位,打造现代商业形象。早在几年前就全部清除低端产品。低端产品往往质量问题多,售后不到位。清除低端产品就是铲除假冒伪劣产品生长的土壤和气候。

在实现精品百货定位后,建设商场改变过去以综合品类设置经营柜台,改为以名牌商品设置柜台,不断加大与世界名牌、中国驰名商标、中国著名品牌等上游制造业、供货商接轨,建立名牌商品专柜、专卖店,使中外名牌商品集合度达到90%以上,充分凸现“人无我有、人优我新、人新我特、人特我专”的经营特色。让大量的中高档商品进场、扎根、壮大。如今,国际上的一线品牌在建设商场能够买到,甚至新品上市时间也常与欧美市场同步,使中高等收入家庭更愿意到建设商场购物消费。

引进名牌商品不搞终身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把一些销售不畅、价高质次商品“请出场”,不断筑高诚信门槛,让消费者喜爱的中高端商品占据重要位置。

三、抓诚信建设恪守职业道德

首先,树立“质量可靠”的商品意识

员工严守商品质量“三道关”,确保质量可靠。一是把好“进货关”。设立严格的进货管理制度,做好供应商的资质认定,建立供应商管理档案和电子化的进货管理系统,对供应商及购进的商品做到“心中有数”:二是把好“经营关”,做好索证索票管理工作,做到每件商品都有源可溯,对售出的商品保证质量承诺,主动担当质量第一责任人,建立先行赔付、无理由退换货机制,让消费者买得放心:三是把好“流程关”,主动创新商品质量流程管控手段。同时,在认真执行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外,还必须执行公司推出的“价格、质量、服务”等10多个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公司提出的“三不准经营”,即“质量不合格商品不准经营、价格高于市场价的商品不准经营、售后服务不到位的商品不准经营”,从根本上防范和杜绝假冒伪劣商品进场。

其次,打造“商品出门负责到底”的服务理念

公司经营部、柜台、员工在保证商品质量的基础上,努力提升眼务意识和水平,打造“商品出门负责到底”的服务理念,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鼓励员工学习和发扬雷锋精神,强化员工“主人翁”责任感和服务意识,让他们深刻认识到企业整体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升需要从每一个员工做起:全面提升员工个人的服务技能和水平,创新服务手段和方法,不断改善消费者体验。

再次,恪守“道德做人,诚信立业”的职业道德

公司要求经营部、柜台、员工在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原则,信守商业合同和承诺,依法纳税,争做诚信典范,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坚决抵制虚假促销行为,自觉维护与供应商的和谐关系,自觉向消费者明示价格及标准,抵制商业欺诈行为:服务承诺做到细致透明、一步到位、价格合理,杜绝乱收费行为。

四、以企业文化引领确保诚信建设

首先,建立企业诚信文化

企业文化基石和特点就是诚信。建设商场的发展,离不开企业文化建设,企业文化始终围绕公司的最高目标、价值标准、基本信念和行为规范展开,已形成一种以人为本的现代经营管理模式,并得到全体员工的认同,成为企业最活跃、最具创造力的灵魂和竞争力。

企业文化把全体员工的思想观念、价值观念聚拢在一起,经过开发提炼,形成了共同的精神力量和支柱。“名品进名店,名店销名品”的经营目标和“精益求精的商品,热情周到的服务、公平合理的价格”的经营宗旨,使企业文化再次得到升华。买东西到建设商场,“商品出门负责到底”这一承诺充分体现了现代儒商的经营道德规范和“仁者爱人”的思想和深厚的“仁义礼智仪”的文化传统底蕴,已成为全体员工的经商之道。

建设商场对企业文化精神、文化理想、文化氛围的追求,极大地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提高了企业的层次,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带来了蓬勃发展的生机和无限的潜力。

其次,开展诚信教育,弘扬诚信文化

建设商场通过每星期五半天的部门经理、各柜长学习教育,每星期六班前组织员工半小时的学习和其它专业、专场培训,成为提高员工思想素质,提升员工专业技能和水平的重要途径。

在物欲横流躁动纷繁的世界,建设商场坚守自己的一片净地。从2005年起至今八年时间里连续推出“消费者满意工程年”、“精细化服务年”、“重承诺讲信誉树新风年”、“品牌优化年”、“品牌形象年”、“消费满意在建设商场”等一系列主题年活动,以真情实意的诚信兴商思想和企业文化感染人、打动人。几年坚持下来,建设商场涌向出一大批以刘荣兴、王晓玲等为首的市劳模、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标兵和雷锋式的营业员。通过长年向员工们深刻阐明诚实守信的内涵和要求,明确坚持什么,反对什么,褒扬什么、贬斥什么,确立鲜明的道德标尺,从而真正引领员工的诚信理念和行为,向诚信建设目标不断迈进。

再次,对员工普遍进行“以人为本、以诚取信、以质取胜”的职业道德教育

公司通过经营体制转换,激发员工求改革、求发展的热情和劳动潜力,在比理想、比贡献和爱岗敬业中做改革与发展急先锋,从过去“要”转变为“我要干”的精神,形成人人关心企业,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局面。

第四,制定诚信管理制度

在实现企业诚信“自律”目标的长期过程中,建设商场已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企业内部诚信管理制度和准则已成为企业不可缺的保障条件。建设商场的内部制度建设是不断通过总结经营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健全商品、服务质量管理、诚信经营方面的规章、制度、准则和标准,落实管理责任,堵塞管理漏洞,从而形成一系列保障体系。

五、以牺牲公司或个人利益让顾客满意

第3篇:诚信市场建设范文

[关键词] 市场经济 企业诚信建设

当今世界各国经济的融合度逐渐增加,经济也持续繁荣发展,但最近发生的金融风暴并导致实体经济滞涨,引发了世界经济危机,世界各国正采取强有力措施积极应对。在这场前所未有的危机面前,我们开始追根溯源,反思问题到底出在了哪里?从愈演愈烈的倒下的企业中,我们不难发现,几乎都可以找到一个共同的问题,企业的诚信丢失了,不见了,企业给社会带来巨大的伤害后被迫破产、倒闭。企业作为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微观组织单元,应该牢记现实的教训,让诚信在企业中生根发芽,并伴随着企业的发展不断成长。

一、关于对诚信与企业行为的理解和认识

企业诚信是指企业在市场经济的一切活动中要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诚恳待人,取信于人,对他人给予信任。企业诚信是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取得成功的基础,是企业无形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进入的到现代市场经济时代,企业作为经济运行过程中最重要的直接参与市场竞争的微观经济主体,必须把诚信作为基本的道德操守,以诚信为荣,以失信为耻,将诚信作为企业文化的一个重要内容。

诚信是企业能够生存的基础。诚信对于一个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的至关重要,诚信已经成为企业的立足之本,发展之源泉。诚信贯穿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企业对内、对外的每一次行为,都体现着企业的信用,并逐渐累计构成了企业的信誉。一个企业对诚信守法的认识及行为,将直接影响企业内外对企业的评价,并最终决定企业的兴亡。

诚信是企业公平竞争的准则。俗话讲“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契约经济、也是诚信经济,遵循市场信用秩序和诚信规则是必不可少的基本条件。诚信是公平竞争的准则,是通行于市场经济领域的“绿卡”,谁践踏了诚信,违背信誉原则,谁就践踏了公平、践踏了自己。诚信准则的建立不仅需要制度来强制约束,更要把诚信转化为自律行为。企业有企业经营的准则,与做人有做人的道德标准是一个道理。企业到任何时候都有它的生存发展规律、办事准则,谁违背了这些要求谁就将受到惩罚。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是公平竞争,企业在这个平台上所做出的一切必须以尊重社会、尊重消费者为前提,惟此,才能实现尊重自己,获取更大的市场效应。

诚信是企业无形的品牌。商标是产品的标签,让人一目了然,但产品的质量、性能则是内在的,人们往往看不见摸不着,它实际上就是产品诚信的内在含义。一个好企业、好品牌、好商标之所以给人的记忆是永远的,甚至可以永远牢记,代代相传,就是因为它不但有好的产品,更是因其有良好的信誉。在高度商业化的现代社会中,对于企业而言,诚信是一块金字招牌,是企业的基础和生命线。只有实现诚信基础上的客户认同感,企业才能长期受益。在西方有“信誉就是金钱”的理念,可见讲诚信是企业潜在价值最大的无形资产,良好的诚信声誉可以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诚信是企业必须承担的一种社会责任。企业作为从事经济活动的行为主体,必须将诚信作为一项基本义务严格履行。正像著名管理学家沃尔顿所说的,企业应被看成是讲信用、讲商誉、讲道德的组织而不仅仅是赚钱的机器。诚信使企业在经营行为中时刻受到约束,要求企业为自己的承诺付出努力,在诚信与合作的基础上实现共赢。

二、近年来企业诚信的现状

近几年,诚信缺失严重阻碍了我国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诚信缺失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因诚信缺失而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巨大,国民生产总值每年因此减少1个~2个百分点;诚信缺失造成企业交易成本提高,在近几届全国性商品交易会上,很多企业宁愿放弃订单也不肯采用信用结算,欧美国家企业间的信用支付已占到80以上;诚信缺失造成企业应收账款逾期率上升,在发达市场经济中,企业间的逾期应收账款发生额约占贸易总额的0.25%~0.5%,而我国高达5%以上。

相反,大浪淘沙,那些坚守诚信这一信念的企业,都得到了很好的生存和发展。国内外多数成功的大型企业的发展历程均以实践表明,只有靠诚信、勤奋、智慧和机遇才能稳定发展。例如久盛不衰的著名世界500强企业日本伊藤忠株事会社,就是以诚实和信用闻名遐迩的,它那“宁舍弃利润也不丢信誉”的经营原则至今仍被国际企业界所称道。

想当年自张瑞敏当众砸掉76台有质量问题的冰箱后,海尔人便把企业诚信作为企业的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和价值资源。在那个“用纸糊一个冰箱都能卖出去”的供不应求的年代,扩产增量是当时国内电冰箱企业的一致做法。但海尔追求的不是有形的产量,而是无形的信誉,并明确提出“先卖信誉,再卖产品”。靠着这种信念,海尔不仅能迅速提高了顾客的满意度,而且使企业赢得了长久不衰的市场认同、品牌价值,使企业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如今海尔已发展为世界第四大白色家电制造商、中国家电第一品牌,品牌价值达786亿元,连续6年蝉联“中国最有价值品牌”第一名。

三、当前企业诚信危机的原因分析

一是单纯追求利益最大化。有些原本就是劣质企业,经营动机不纯,掠夺社会财富是其唯一目标,蒙骗欺诈是他们的卑劣手段。有些原本是合法经营的企业,由于同行业的激烈竞争,加上低价格的假冒伪劣产品的充斥于市,企业无正常利润可得,以至亏损时,一些企业就往往选择诚信缺失的办法。再一类是只有满足服务对象的“特殊需要”(如上市公司为了圈钱要求会计事务所行业做假报表)才能接到任务,企业出于生存目的而往往违心地作假。

二是生产、财务诚信缺失。许多企业没有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或认证,企业在生产的过程中,使用劣质、有害的原材料,采用了非法生产方式;有的即使有了质量管理体系,但没有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让路于现实的短期利益。财务诚信缺失是企业诚信缺失的一个突出点。大量的企业都曾提供过虚假的财务报告,企业为了逃税避税,制造虚假的财务数据,少纳税或者不纳税;有些企业甚至通过虚设分公司,开设多个不同的账户,以达到其套利的目的。

三是市场监管不到位。虽然企业诚信缺失具有很大的危害性,然而就某个地区、某个部门而言,它一时能刺激经济发展,带来财政收入,增加就业,这对考核地方官员的政绩无疑是有利的,由此,一些地方政府在查处企业诚信缺失问题上表现得积极性不高。同时,客观上政府部门监督体系和制度还不能与当前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相适应,还不能及时遏制企业的不正常、不正当的失信行为。

四、提高企业诚信的措施和对策

建立企业诚信体系,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的努力。要从软件和硬件两个方面来提高企业的提高企业的诚信度,软件方面就是加强思想教育、完善企业文化,将诚信的理念深入到每个员工的潜意识之中,形成一种自发的职业行为;硬件方面就是完善法制、法规和制度建设,健全监督、评价机制,发挥政府部门的主导和企业主体功能的作用。

一是将诚信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从长远考虑,企业若想建立诚信体系,必须将诚信与企业文化紧密相连。只有通过企业文化建设,营造企业的诚信理念,才能真正地树立诚信观,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使诚信在企业中广泛建立,持久发展。企业要想将诚信落到实处,把诚信贯彻到企业当中的每一个环节,就必须要在组织内部培养诚信的企业文化。

二是健全企业诚信制度。当前,企业要建立健全并实施合同管理制度,严格履行订货合同;建立资金信誉管理制度,严守对金融机构的诚信承诺;建立与消费者及供应商的合作制度,及时沟通信息,增强相互间的信任感。特别是要把保证产品的质量放在第一位,坚持“质量第一、信誉第一”的服务宗旨。建立以客户满意为理念的售前、售中、售后全方位服务体系:并对产品质量实行跟踪服务。确立起“产品百分之百合格,用户百分之百满意”的经营理念,依靠创建优质品牌来赢得市场、赢得用户。

三是提升企业信息的透明化。企业交往中需要诚信,它取决于交往过程的公开性、对信息及信息准确性的保证。从事交易的双方总是预期对方在谈判时提供有关交易的全面而准确的信息,而且在达成协议后信守承诺。公众对企业的信息了解得越多,就越能够有效地监督企业的诚信执行情况,从而约束企业的行为。

四是打造社会诚信体系。政府应努力打造以政府为主导的、各相关部门参与的、具有权威性、范性的、覆盖所有企业的社会诚信体系;信息是经济与社会得以正常运作、发挥作用的一个根本点,还应建立诚信信息传输系统,促进社会诚信制度建设;采取积极措施,充分发挥市场调节功能,推动企业诚信建设。同时,健全监管体系,严格依法监管,规范企业交易行为和竞争行为,创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

参考文献:

第4篇:诚信市场建设范文

诚信问题引起全社会的重视,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市场经济是建立在法制和信用基础之上的商品经济,在市场经济中,信用既作为一种基本道德准则和经济活动的基本要求来规范市场主体的各种交易行为,又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来约束授信人和受信人的权利和责任。因此,信用是市场经济的生命和灵魂,在一定意义上,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

我国的征信制度建设起步较晚,1991年,为强化信贷资金的宏观调控和微观监管、防止企业骗贷套贷,深圳经济特区分行率先实施贷款证制度,人民银行总行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于1995年颁发了《贷款证管理办法》,在全国200多个大中城市实施。1997年下半年,深圳、上海、广州、宁波等城市的人民银行先后开发了信贷登记系统,在此基础上,人民银行总行通过对西欧等一些国家的考察、充分论证后,决定建设中国的信贷登记系统。

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是对企事业单位的信贷业务进行登记并提供查询和监控的电子化管理系统,是以贷款卡为媒介,以城市为单位,使用现代化通信和计算机网络手段特别是Intemet技术的咨询网络系统的一个大型数据库。其主要包括:借款人信息内容、借款人信息查询内容和信贷监测等,它的建成可以帮助金融机构查询企业贷款情况、经济效益、财务报表是否真实、了解贷款单位的资产负债情况,从而达到提高资产质量、防范金融风险之目的。如中小银行和信用社过去电子化程度比较低,信贷管理相对粗放,对贷款企业信息把握相对薄弱,如今他们依托全国联网的系统,实现了实时查询,在办理新的信贷业务时,提高了选择信誉好企业的判断能力,有效防止了多头贷款和不良贷款产生。2000年,在城市试点的基础上,向全国300个城市推广。2001年,人民银行总行颁布了《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管理办法》。2002年,开始进行全国联网。全国推广实施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以来,贷款卡已被企业接纳,并且已成为企业在金融系统的一张“身份证”。对那些信用观念差、靠骗贷过日子的企业,系统已成为他们骗逃废债的一道坚实屏障。

信贷登记系统对银行业自身也起到一定的规范作用,它可有效保证信贷数据质量的可靠性、稳定性,避免不少企业自保、连保、重复抵押、改名套贷等情况的发生,减少了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另外,这一系统为央行货币政策制定和金融监管提供了信息支持。

经过多年的努力,信贷登记系统在防范信贷风险方面已经逐渐显示出其优越性,企业骗贷套贷的情况得到有效控制。

人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一项调查表明:2000年因使用银行信贷登记系统,武汉市60家银行改变对84笔贷款的意向,阻止了4.03亿不良贷款的出现。

银行也可以利用信贷登记系统的数据,对那些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采取措施,进行惩罚。如广东省利用信贷登记系统的数据,对恶意逃废债的企业建立“黑名单”。从1999年至今共内部通报6批1500多家涉及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恶意逃废债的企业,对这些上了黑名单的企业,商业银行联手对其停止投信、停止其对外支付、冻结其结算账户等;上海把金融债务行长联席会议确定的“黑名单”登录其中,建立对逃废债企业和法人联手制裁机制,这种内部通报和公开曝光的办法对不讲信用的企业起到了敲山震虎的作用。

建立征信系统后,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征信体系尚未健全,征信系统还有待进一步的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个人信用信息尚未纳入征信体系,征信体系尚不完整;单靠企业信贷登记系统这一只手,难以捉住“金蝉脱壳”的失信者。

2、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支持,征信系统只起到了预警作用,惩戒作用受到制约。企业在逃废金融债务时都经过精心研究。规避了法律和政策。目前,一方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规、政策尚未出台,法律法规中,对守信、背信行为概念界定不够准确,处罚条款弹性太大,缺乏可操作性,不仅不能保护“诚信”,而且无力约束“失信”;另一方面,法律对信息共享咆括企业和个人隐私权等股有明确的界定,数据的真实性、及时性难以得到保障,信用信息与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间的法律界线模糊不清,也制约了征信系统的推广。

3、征信系统的应用处于起步阶段,还停留在行业模式中,对数据深层次的挖掘也处于探索阶段,急需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信用报告制度。

针对以上缺憾,笔者认为政府和央行应该尽快对症下药,采取如下措施:

①尽快建立个人征信系统和企业征信系统并轨,相互补充,相互印证,形成合力。

②尽快制定和推行使失信成本远高于守信成本的惩治制度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将失信者淘汰出局或让失信者得不偿失,使得他们无法在各种市场上生存,从而达到规范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和减少经济犯罪。

③尽快建立规范的信用报告制度,利用网络技术,采集分散在银行、公安、税务,工商以及法院等部门中的与企业和个人信用有关的信息,形成信用信息数据库,同时利用这些资料进行资信评估。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经济是货币经济的一种高级形式,由此形成的信用关系涵盖政府、企业、银行、居民之间以及各自内部的各方面。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日趋完善,企业信用活动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业务得到了发展,建立企业信用制度保障体系,规范企业信用活动的信用行为,提高守约意识,是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运行秩序的有力保障之―。

只有建设和完善征信系统和一系列配套的规章制度,加上公安、税务、工商部门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密切配合,政府强有力的领导,我国的经济活动才能有法可依,市场经济才能得以顺利进行。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论我国商业银行竞争中的市场营销陈能斌

随着日趋激烈的竞争,市场营销的概念被引入银行业市场。所谓银行市场营销,是以客户为对象,以盈利为目的,通过各种营销策略的运用,把金融产品转移至客户手中的管理活动。随着我国金融开放进程的加快,外资银行即将全面进入中国市场,其全能的业务优势和丰富的市场营销理念对国内银行业造成巨大冲击。我国商业银行因为市场环境约束、银行经营体制落后以及其自身管理低效等原因,市场营销还存在很多问题,人世之后这些问题更为突出。

我国商业银行市场营销的宏观分析

1、市场营销的环境逐步改善。加人世贸后极大地改善了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环境,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按照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成员国或地区的政府须依照市场经济规律管理经济,政府决策及其执行要透明化、规范化、法制化。其二,加人世贸后技术先进、管理科学的外资企业及其产品和服务逐步进入我国市场,与我国企业形成激烈的竞争局面,迫使我国企业尽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快技术创新,强化经营管理,提升企业的综合素质。其三,加入世贸后增强了外商投资中国市场的信心,并因此产生更多的金融产品需求,从而为我国银行业提供发展的契机,也更有利于完善银行市场营销的外部环境。

2、银行业市场竞争加剧。银行业市场竞争的加剧来自两个方面。第一,外资银行在我国银行业市场所占比重不断增加,直接威胁我国传统的银行业市场格局。第二,现在除我国传统的4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外,还有跨区域的股份制商业银行10家,城市商业银行88家,住房储蓄银行2家。这些新兴股份制银行债务负担低,经营机制较为灵活,对我国长期形成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垄断市场的局面造成冲击。 3、商业银行改革进程加快。在商业银行全面转轨的宏观背景下,外资银行的进入、可以从多方面推动我国银行市场营销的发展:其一,外资银行直接参与我国银行业务的竞争,给我国商业银行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威胁,促使银行体制改革加快进程,以提高市场营销管理水平,增强核心竞争能力;其二,外资银行在参与我国银行业务竞争的过程中,势必把其多年形成的先进的营销观念和营销手段引入我国,给我们的银行经营体制改革提供了可借鉴的参照系,以利于我们在较短的时间内,缩短与发达国家银行市场营销水平的差距;其三,外资银行的进入,大大增加了国内银行与外资银行接触与合作的机会,将会通过“鲶鱼效应”激活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的内在动力。

4、我国商业银行市场营销问题重重。这集中体现为以下几点:第一,对于银行市场营销的认识不到位,没有真正做到以“客户为中心”。在具体的营销中服务质重差,简单推销银行的产品,没有达到市场营销的真正目的。第二,缺乏系统的市场营销组合策略。市场营销是一个系统的管理过程,不仅要有产品的制造和销售,而且要考虑市场的区分与合理的销售方式。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不明确,以致于投人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后发现并未取得理想的盈利效果。第三,营销策略趋同,同业竞争无差异。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市场营销仍热处于探索阶段,在营销策略选择上多以模仿为主,不能真正从客户需求出发。第四,缺乏市场营销人才,激励机制不健全。

发展我国银行市场营销的对策

1、吸收先进的市场营销组合理念,建立客户导向型市场营销策略。20世纪90年代,美国的劳特朋教授提出了4C理论(4C 即Consumer、Cost、Convenience、Commumcatmns),其核心就是:忘掉产品,重视顾客;忘掉价格,重视顾客的成本,忘掉地点,为顾客提供便利;忘掉促销,转而注重沟通,4Cs理论更明确提出了“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性营销的策略组合,从过去的“消费者请注意”,转为“请注意消费者”。商业银行的市场营销要坚持服务营销的市场策略,从而建立全程的市场营销管理,提高市场营销的成功率。在经营策略上以非价格竞争为主,重视服务质量的提高。

2、进行科学的市场细分和定位,实施差异化的市场营销。客户的需求是多样性的,且因时因地而异。成功的市场营销首先要确立目标客户和市场,然后制定相应的营销策略。这里可以借鉴市场营销理论中著名的STP理论。STP是指市场细分(Segmenting),目标市场Crargetms)和产品定位(Pos~tmnins)。市场细分将需求整体分为若干个子市场,然后对每个子市场进行定量定性分析,在此基础上根据条件选择适宜的子市场作为银行的目标市场。在选择了目标市场后再根据需求、竞争、环境和企业特点,确定目标市场的特点,在顾客心目中形成特定形象,这就是产品定位。在实施STP市场营销战略工作效率外,同时加大投入开发电话银行,网络银行等高科技的营销方式。获得2002年“全球最佳银行网站”奖项的中国工商银行网站,仅2002年1―8月份,网上银行交易额已经高达2.65万亿元人民币,累积交易金额超过3万亿元人民币,发展速度呈几何级数。

4、确立市场营销的晶牌意识,丰富促销手段。这包括:银行业要全面导人企业形象识别系统(CIS),制定统一的视觉形象规范,通过各种媒体,尤其是电视、报刊杂志、因特网、户外广告等快速的资讯传播渠道,推广企业形象:开展经常性的营业推广活动,增强社会公众对银行服务的了解,引进关系营销地理论,妥善处理好与政府、媒体、社区等方面的关系,树立银行热心公益、奉献社会的良好形象。

5、建立内控的风险监督机制。在营销策略的实施中会出现不同的资产组合,在取得收益的同时,也会带有金融风险。银行应加强内部管理会计的监督,核算成本,同时注意国家的政策方针,防止违规操作。

第5篇:诚信市场建设范文

一、诚信原则法律描述和人性特点

1.诚信原则的法理

对民事诚信原则的完整把握须从规范上去界定,从学说上去认识。但诚信原则内涵在中外规范和学说上极不统一,比如在法律上,《法国民法典》第1134条规定:契约应以善意行之;《德国民法典》第242条规定:债务人须依交易惯例,履行其给付;我国《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遵循诚信原则。在学说上,对诚信原则的本质学说主要有道德理想说、道德伦理说和利益平衡说三种。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我们可界定法国采意思主义,德国采客观主义,而我国法律规定有较高的抽象性和指导性,在界定上须从主客观两个方面去把握,称为折中主义。学术上的三种观点,以道德理想说理解诚信原则,可将之推崇到“帝王条款”之位,但同时它也就失去了法律规范意义;道德伦理说虽含有较强的价值评价,但终未渗入法律而形成法律的强制评价机制,所以最终又回到了道德理想说;利益平衡说是用经济学方法评判诚信原则,与道德伦理说一样,终未渗入法律而形成法律的强制评价机制,最终形成市民社会不能自为的状态。总之,法律意义上的诚信原则必须具有法律上的主客观评价机制。所以,笔者将诚信原则定义为在当事人从事民事活动中,应进行民事行为信息的充分披露,以谋求各方利益较量均衡所应遵循的准则。根据该定义,我们可得出诚信须具备两个要件:(1)行为要件,指信息的披露充分,包括法律的主客观评价和道德的人性基础;(2)结果要件,指利益的较量均衡,体现出市民社会中的利益追求。行为要件要求交易人各方获取的信息须对称。结果要件就要求在行为要件的前提下,达到各方的选择目的,两个要件缺一不可。善意只是诚信内涵的似是而非的描述,所以,唯坚持依诚信的行为和结果两个要件判断,方可进行法律认定和实践操作,否则,将会造成法律的专制与实践的混乱。

2.从人性视角检讨诚信原则

诚信在科学领域着重求真,在人文领域则强调求善。对诚信的人性检讨从一定意义上就是科学和人文对诚信的双重评价,从而使诚信通过科学态度和人文精神的统一达到诚信原则在法律上的最大限度的实现。政治、经济、哲学、宗教、道德和法律等学科都探讨人性,然而,视角和目的均不同。但由于诚信是伦理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市民社会法的“帝王条款”,更是道德法律化的产物,因此,笔者从人性视角检讨诚信就把政治、经济、哲学、宗教等学科探讨人性作为背景,直接从人文的道德和科学的法律两个方面入手。道德和法律价值论均认为,人性是人作为人所具备的基本属性。该属性是相对于山、川、水、木等具有的物性和动植物具有的兽性而言并为人类所独有,其基本内涵是人类具有认识和解决问题的理性与追问自身为何、干何及向何的精神。该理性精神赋予人类主观意志和客观行为在社会关系中永远趋利弊害。当然,这里的利、弊是从社会关系中作出价值评价的,个人的利、害意思表示并不一定与社会利、弊一致,有时甚至相反,而主流的道德和法律价值总是与社会价相一致的。

二、诚信原则法律化之理由

讲诚信原则可不可以法律化其实就是在讲道德能否法律化?本文认为在谈道德问题法律化时必须先将道德予以分类,故本文将道德问题分为两个层次:一类为最基本的道德,另一类为非基本的道德。这种道德不是社会得以运行所必需的,而旨在使人更高尚,社会更和谐。无独有偶,本文的这种对道德层次的界定与美国学者富勒的观点不谋而合,富勒在其《法律的道德性》中也将道德分为愿望的道德和义务的道德两个层次,愿望的道德与本文所指的非基本的道德相似;而义务的道德则和本文的最基本的道德相同。

在明确了道德的两个层次以后,我们可以谨慎地得出以下结论:由于最基本的道德为社会得以运行的必要条件,故应当运用国家的强制力加以维护,这种以国家的强制力介入的特点便成为道德与法律的一个分水岭。也就是说当某种道德被社会认为是其得以运行的前提时,此种道德就会被法律化。正由此,我们才讲法律是最基本的道德。

接下来的问题就应当是论证诚信原则是不是一种最基本的道德。本文认为一个社会所认为的最基本的道德是随着社会本身的发展而变化的。在一个社会分工日益细化,商品交易日趋频繁的市场经济中,我们很难想象没有诚信的后果。西方发达国家的发展实践证明:一个社会的市场经济越是发展,其对诚信的要求也越大。在一定意义上说诚信原则乃是市场经济得以健康运行的基石。在当代中国,由于我们已经确立要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以诚信原则就理所当然地成为我们市场经济法制的一个重要指导原则,尤其是在当前欺诈、违约屡见不鲜的情况下,诚信原则这种带有道德性特点的原则就更应该去借助国家的力量来维护了,即有必要将具有道德性特点的诚信原则法律化。

正如英国学者路易古德对一位意大利人所言:“我们在英国发现很难采纳一种诚实信用的一般性的概念,我们不知道它究竟意味着什么。”应当承认诚信原则具有某种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既是指由其源于道德而造成的内涵上的变动性,也指诚信原则在适用上的不确定性,即究竟在哪些情况下可以适用诚信原则。法律应当明确。“法不可知,则为不可测”的理念应当予以批驳。然而是不是说法律应当明确就要求法律完全不用采纳任何原则性规定呢?本文认为像诚实信用这类带有不确定性的原则性规定不仅本身有其存在价值,而且也可成为弥补立法不足,使法律能适应纷繁复杂的社会变化的必要工具。

三、诚信教育之必要及模式的构建

1.进行诚信教育之必要性: 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各种利益关系日趋复杂,如果人人都不诚实,不守信,整个社会就会陷入无序、混乱之中。在全社会大力开展诚信教育,提倡诚信伦理,增强诚信意识,形成诚信风尚,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乃至整个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具有极其深远的影响。

首先,诚实守信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的一项最基本的道德要求。就此而言,诚信是企业的生命,是商品交换和经济交往的纽带,是竞争力量和优势产生的源泉。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经济活动的开放性和外向性特点日渐突出,如果做不到诚实守信,不能创造一个良好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环境,势必要影响到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

其次,诚实守信是职业道德的一项基本要求。作为具有普遍意义的职业道德要求,诚实守信适用于各行各业。

再次,诚实守信也是做人的基本道德准则。为人诚恳,待人诚实,重信然诺,追求信誉,以诚实见信于人,这是一个人为人处世应当遵循的基本道理,也是一个社会维持正常秩序和有效运行的必然要求。

2.诚信模式的构建:确立诚信模式本身并不难,怎样让其在实践中正常、有序地运作,才是关键。下面就诚信的构建来加以探讨。

(1)建立诚信的内在运作机制:在市民社会,诚信是一切交易的前提,也是一切交易要追求的结果,而监督和竞争则是保证诚信实现的两支羽翼。

监督:如果没有充分、有效的监督,诚信就会流于口号,甚至成为假诚信者作恶的外衣,通向成功的捷径,最终,市民交易被扭曲。所以,建立诚信交易的监督机制意义重大,它是其实现的制度保证。同时,在诚信交易的监督过程中,必须遵循法律原则,排除道德的迁就,否则就会出现交易信息的不对称和利益较量的失衡,从而导致因善恶果。

竞争:同样,只有合法有效的竞争机制的存在,才能最大限度地体现诚信价值之所在。

例如在市民社会,交易人的制胜法宝是什么呢?是利他之善的道德。首先,法律原则仅为各方进行交易提供正当性、安全性的保障,至于交易能否成功,法律并不保证;其次,在统一法律原则下,道德即为一种利益较量的砝码,一种交易的经济成本(更象一个经济概念),与交易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相一致,谁愿付出之,谁在交易中成功的可能性就愈大。

而诚信交易的竞争模式,首先,必须依法律原则为基础,即必须具有交易的正当性;其次,必须符合诚信构成要件。

(2)建立外部诚信体系。所谓外部诚信体系,在这里是指与上述诚信交易相对应的并构成诚信交易环境的所有关于人类诚信范畴,主要包括理念诚信、理性诚信和实践诚信等几个方面。

重构小人理念:中国古代思想家孔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在复杂的身份制社会尊君子,轻小人,既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但在现代社会,公民在人身权和财产权上是平等的,并保证了权责利的高度统一,君子与小人二元等级式的前提已不存在,剩下只有实行德制(君子式)和法制(小人式)两种可能。因此,重塑小人理念,并给予平等的法律地位,才能实现市民社会的诚信交易。

建构理性体系:一般来说,理性包括自然理性和社会理性。人们把人类理性渗透到诚信交易领域,使诚信交易得到提升,二者形成一种理性的互动。如果我们单纯强调诚信交易,而忽视整个理性体系的建构,就会扭曲我们的信仰,就会在无信仰的大环境下摧毁市民社会的诚信交易。

第6篇:诚信市场建设范文

内容摘要:政府采购制度在我国刚刚起步,政府采购市场亟需加强管理,尤其应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本文基于《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诚信原则,对推行政府采购制度以来供应商的诚信管理状况进行了分析;从加强政府采购透明度建设、完善质疑和投诉机制、构建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体系等方面,提出加强政府采购市场供应商诚信建设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政府采购 供应商 诚信 信用评价体系

自1998年我国推行政府采购制度以来,政府采购规模连年快速增长,2009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已达7413.2亿元,比上年增长23.7%,占当年财政支出的9.8%。随着政府采购在市场上的份额不断增加,“政府订单”越来越成为各供应商激烈竞争的目标。在政府采购市场上,买方都是单一的政府部门,而卖方则是数量众多、规模不一、性质各异的供应商,如何加强政府对采购市场各供应商的监管是当前政府采购快速扩容形势下的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政府采购法》要求政府采购当事人除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外,还必须遵循诚信原则。强化供应商的诚信建设,对加强供应商监管和保障政府采购制度的规范实施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建设的重要性

诚信建设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内在需要。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制经济、诚信经济,它是通过契约的形式来实现的。政府采购市场作为市场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如果没有诚信保证,政府采购市场就会出现尔虞我诈、贩假卖假、低价竞销等混乱无序的状态,这不仅会直接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败坏社会道德,而且会严重影响政府采购制度的推进。因此,政府采购市场需要建立诚信机制。

诚信建设是保障政府采购供应商合法赢利的需要。在政府采购市场中,良好的诚信度对于一个供应商是难以估价的无形资产,将给其带来互相信任的商业关系、稳定的采购需求,是供应商长期稳定获利的坚实基础。同时,根据供应商的诚信度,采购人对其货源量、送货频率实行差异化的确定,将给其获利带来可靠的保证。因此,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必须重视自身的诚信建设。

诚信建设是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管工作的需要。行政执法和诚信建设是维持政府采购市场正常运行的两个手段,一个是法制,一个是道德。目前,我们对少数参与政府采购的违法供应商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来进行行政处罚,触犯刑律的可以按照《刑法》来实施法律制裁。但是对于大多数供应商,在目前市场建设还不够完善的情况下,对于模糊性的犯规只能通过建立供应商诚信管理体系,实现政府采购市场主体的自我约束,规范供应商经营活动。通过建立供应商诚信管理体系,在日常监管信息中记录供应商的诚信状况、奖惩资料等,逐步形成准确、系统的数据库,使政府采购工作有一个客观、统一的管理与服务标准。同时,通过媒体或网络供应商等级信息,提高供应商在采购市场中的透明度,从而有力地促进供应商的自律行为。

诚信建设是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保证政府采购健康发展的需要。在政府采购市场化进程中,需要一种管理成本较低、效率相对较高的管理手段来应对供应商的规范问题。诚信体系是通过对供应商静态资料和动态履约质量的综合评估打分、划分等级和分类管理,主要包括评估制度、奖惩制度和公示制度等。诚信等级高的供应商在评标时候酌情加分,给予免于日常检查等优惠待遇;诚信等级低的则采取加强检查等措施。当然,供应商信用等级不是终身制,要视实际情况加以调整,并定期在相关媒体上公布。

当前政府采购市场供应商诚信管理存在的问题

供应商信用识别手段需要加强。供应商信用水平与其履约能力是息息相关的,而履约能力对政府采购项目能否按时保质完成是十分重要的。供应商的履约能力受到一系列因素的影响,包括经营状况、专业技术水平、管理战略和财务实力等,应该通过对供应商信用等级的考评,了解这些因素对履约能力的影响程度,进而识别供应商在采购项目时段内信用度的变化程度。现行采购程序是通过对投标单位所报材料进行当场审查,一方面由于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如工商执照、完税证明、产品质量资质和财务报表等,并不能保证全面、真实地反映供应商的资质;另一方面随着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的不断扩大,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甄别有一定困难,如一些供应商涉嫌偷逃税行为、一些供应商存在违规经营活动、少数供应商编制虚假会计信息等。在有限时间内,未经深入详实的认证核实,采购机构很难辨别真伪。由于缺乏有效的供应商信用识别手段,政府采购部门及采购机构往往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对供应商的信用状况进行比较全面、深入的调查和了解,难以准确判断供应商的合同履行能力。

对中标供应商的跟踪检查和后续管理有待完善。定标后,对于供应商的跟踪检查和后续管理是政府采购管理的一个薄弱环节。目前政府采购工作缺乏对已采购项目的运行情况及效果的评估,也缺乏对采购项目的运行效果是否达到了预期目的的监督和检验。现行操作中,在采购收尾阶段,采购商品交付给采购单位,货款支付给供应商,一般便认为政府采购过程完成,而采购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的保障程度到底如何,缺少必要的保证,难免出现采购商品不合采购单位要求的现象,给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机构、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政府采购的推进和发展。

供应商信用管理体系建设亟待加强。目前,全社会信用体系尚在建设之中,信息孤岛现象依然存在,供应商违约信息缺乏系统化整合,既不利于实现区域间的互联互通,更难以实现全社会公示,加之政务信息和监管信息网络传输的相对滞后,信息丢失和失真更加重了信用控制的难度,由此造成采购人与供应商之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是供应商信用风险失控的根本原因。

加强政府采购市场供应商诚信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政府采购透明度建设

提高政府采购信息的透明度,让供应商平等地获得信息。政府采购是社会公共采购,各供应商有权平等获得政府采购的商业机会,而获得这种机会的前提是平等获得政府采购信息。按照政府采购法要求,采购人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必须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全国媒体上公开采购信息。要合理地规范与信息有关的一系列要点,如信息公告与采购实施之间要有足够的时间、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公布中标合同等,目前政府采购已有了比较完善的采购信息体系。今后应进一步加大采购信息的披露力度,同时对信息披露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和检查监督,使供应商能更平等、更便捷地获得各项政府采购的信息。

提高政府采购操作程序的透明度。政府采购的程序复杂而严格,只要有一个环节不够规范和透明,都可能引起供应商的不满甚至投诉。这就要求采购人员必须严格依法律程序办事,规范运作,从组织准备、资质审查、采购文件的编制到评标定标都要严密组织和规范操作,并加强对采购机构及其经办人员的监督。

促进供应商充分行使监督权。供应商有权监督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公开、公正进行,供应商是政府采购工作最有力的监督者,只有供应商积极参与,政府采购的公开、公正、透明才能得到真正保障。供应商应该有权了解招标、评标的内容和方法,有权知道中标单位的名称、中标条件和有权监督政府工作是否符合政府采购的法规政策要求,因为他们对政府采购的项目是否按法律程序进行,各个环节是否规范最清楚,监督也最直接。

(二)完善质疑和投诉机制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度,事关供应商合法权益的保护和政府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政府采购法》赋予了供应商质疑和投诉权利,并做出了具体规定。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部门在采购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供应商有失信行为,损害了其它供应商的利益,可以直接向有关部门提出质疑和投诉。

同时,政府采购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的活动中,在享有一系列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供应商的义务包括:必须遵循政府采购的各项法律、法规,按照规定接受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在审查中客观真实地反映自身情况。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履行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的正当要求,这些要求包括:遵守采购程序,按要求填写投标文件,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内容真实可靠;按照递交投标文件,交纳投标保证金;在开标、评标现场,供应商必须遵守评标纪律,不得影响正常的采购秩序;在招标采购中,供应商需要按招标人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答疑;投标中标后,按规定的程序与采购人签定合同,并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等等,这是对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基本诚信要求。

(三)构建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体系

以守法、诚信经营为依据,建立科学的信用评价体系。评价体系以价格、质量为重点,形成一套包括基本政策、评估标准在内的较为完整的体系,既体现诚信、安全原则,同时又尽量程序化、数据化,以便具有可操作性。诚信等级管理是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综合管理,其评价体系的建立,一方面要依据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条款;另一方面要引入约定俗成的职业道德准则。要按照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准则建立一套规则,促使供应商根据“规则”去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责任。这套“规则”就是诚信等级评价体系。

财政部门根据这套信用评价体系,在日常监管和服务中如实记录供应商相关的信息,采取综合记分的办法,即在收集供应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确定几个重点指标数据进行评分,并对每一指标按其对信用的影响程度进行加权平均,得出供应商综合的信用分数,从而评出AA、A、B、C级诚信等级供应商。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每年在媒体上公布供应商信用等级,形成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共享资源平台,对于信用等级达到A级以上的供应商予以公开表扬,发挥比商业广告更有效的宣传推广作用,形成供应商诚实守信的良性循环。

以诚信等级为标准,建立严格的失信惩罚机制和诚信奖励机制。通过经济、行政和道德谴责手段,惩罚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失信者,将有严重经济失信行为的供应商从市场活动中清除出去。同时,形成一种向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倾斜的政策优惠和社会环境,以及一种良好的激励机制。严格的评价体系并不是为了淘汰供应商,而是从源头对产品质量和服务进行严格的管理。因此,对违反规则的失信行为应可以通过停止供货、罚款、清退出政府采购市场等措施给予相应的惩戒,使失信者为自己的失信行为支付更为昂贵的成本,并将供应商失信记录列入“黑名单”名录,向社会“公示”。2009年6月,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组织了某单位新建职工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在响应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提供由燃气灶具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的实质性要求时,有两家公司提交的检测报告是根据北京市燃气及燃气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以下简称监督检验站)给其它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仿制而成。案发后,采购中心要求两家供应商携带检验报告原件到中心进行核对,两家供应商不仅不按要求进行核对,且态度恶劣。基于此,财政部对两家违法供应商作出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这是财政部开出的首张政府采购供应商罚单,在政府采购市场产生了强烈的震动。今后还应加大处罚力度,如不仅要对违法供应商进行处罚,还要对其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股东进行处罚;不仅由财政部门实施处罚,还应联合工商、税务、信贷等有关部门共同记录、共同、共同处罚。

第7篇:诚信市场建设范文

关键词:物流市场;诚信体系;交易费用

中图分类号:F061.5 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我国一直在加快物流业的发展,但在取得成果的同时也出现了许多不利因素正制约着发展的速度,物流市场的诚信问题就是主要因素之一。目前,我国物流企业信用缺失问题已十分严重,物流企业信用问题的有效解决,物流业信用治理模式和体系的构建,成为推动我国现代物流发展的重要动力。

一、目前我国物流市场诚信状况

1.物流市场陷入“柠檬市场”怪圈

部分物流企业的失信行为影响了整个物流行业的诚信度,使顾客对市场上所有物流供应商的服务和信用存在怀疑,导致出价很低,而诚信企业的优质服务是无法按低价提供的,最终结果是劣质企业获得交易机会,占领市场,诚信企业难以立足,致使物流市场沦为“柠檬市场”。

2.在代收货款业务中,运输单位携客户货款潜逃

代收货款业务的出现和不规范运作,给物流运输企业携货款潜逃提供了机会。从正规运作的角度讲,货运企业收到货款应及时向商户兑付,但实际操作中代收货款的兑付期一般为3天到一周,有的甚至更长时间,从而使货运企业容易产生违规挪用货款行为,当长期积累无法偿还或形成挤兑风潮时,货运企业就容易产生携款潜逃的行为。

3.过度承诺,实际服务质量达不到,违约后拒不承担责任

某些第三方物流提供商为了拓展市场、竞争对手,不惜承诺以低价格提供超出自身能力范围的高质量服务。货主根本不可能以拒付运费为条件约束物流提供商,迫使其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高质量服务,因为双方都清楚,货物本身的价值远远高于运费。至于依法追偿,整个诉讼和追偿过程花费的时间、人力、金钱等各种成本相当高昂,甚至高于物流提供商违约给货主造成的损失,因此对于货主而言,诉讼追偿往往是得不偿失的,也就是说,付诸法律也不可能对第三方物流供应商形成有效的震慑和约束。

4.违规泄漏客户商业信息,对客户企业的经营造成严重损害

在合作过程中,第三方物流供应商能够清楚掌握顾客企业内部的运营信息乃至商业机密。尽管根据合同和商业惯例,物流供应商有义务替顾客保守机密,但在实际操作中,仍有一些物流企业因其内部管理松散、草率或是受某些更大利益的诱惑,将其掌握的顾客信息泄漏或出卖给其他利益主体,最终导致物流交易双方信用关系破裂。第三方物流供应商的这种失信行为无论是无意的还是故意的,其结果都是给顾客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和危害,有时甚至是致命性的。

二、我国物流市场诚信问题的原因分析

1.物流企业信用观念不强,企业内部合同管理不到位

一些物流企业没有较强的信用观念,短视经营,或者抗风险能力不足,服务质量无保障,更无法建立诚信经营的理念。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很不到位,这也是导致物流供应商违约失信的重要原因之一。很多物流企业对合同管理不够重视。如在合同签订阶段,为拓展市场或高估自身服务能力,导致过度承诺;或是对物流作业过程管理不足、失控等,最终使得实际服务不能满足合同要求,形成失信。

2.我国物流信用方面法规尚不健全

我国信用立法滞后,司法、执法效率不高,物流业信用缺乏法律保障。至今没有一部专门的商业信用法或社会信用法,针对物流行业信用的部门规章更未引起特别关注,关系社会信用及特定行业信用问题的法条只零散地出现在《合同法》、《担保法》及《贷款通则》等相关法规中。信用立法滞后的同时,司法、执法过程也存在问题,突出表现为诉讼成本过高、执法不严、办事效率低下等。

3.我国政府部门监管不力,市场监管难以到位

对市场监管的监管制度,基本上也只是依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家,对于失信往往当作“经济纠纷”或者是“合同纠纷”处理,缺少强力措施。尤其对其中的经济犯罪难以做到事前监控,事后依法罚处。正是由于政府的监管不力,再加上信用立法工作滞后,才使行业失信惩戒机制不能有效运转,失信行为得不到严厉的处罚,失信成本低,物流企业的失信行为才难以得到有效遏制。

4.物流行业协会组织发展还不够成熟

在行业协会方面,目前我国物流行业协会组织的发展还不够成熟,尽管现已形成数个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协会,但各协会都还未在物流服务各领域树立绝对的权威地位,也尚未将所有物流企业纳入其会员范围,未得到所有物流企业的认可,因此,其行业自律作用还不能够得到广泛、充分的发挥,致使基于信用管制的行业自律主体基本处于缺位状态。

三、我国物流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策略

1.物流企业自律

诚信就是对承诺的兑现。现在,对物流服务的质量作出承诺已经成为国际物流标杆企业的信用标识。在诚信指导服务的同时,服务又体现诚信。有时无形的诚信甚至比有形的资本还重要。因此,物流企业应严格做到诚实守信,把加强企业自身的诚信建设放在首位。企业加强诚信文化的建设,按照行业服务规范的要求制定服务标准,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条款,依法经营,自觉遵照市场经济的运作法则,恪守商业信誉和公认的道德规范,不发生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2.完善我国物流信用方面的法规建设

吸收和借鉴他国经验基础上,我国应尽快完善法规建设,严格物流市场的准入和行业标准。对申请经营者的资金、办公场所、运输车辆、装卸工具、货场面积、仓储仓库都应该有一个规范的量化指标。规范物流行业发展中的无序现象,创造一种公平竞争的环境和创建一种鼓励低成本、高质量服务、高效率经营的机制。同时,国内各相关专业部门还应集中在一起,派出代表进行联席办公,然后委托某部门进行管理,这几个部门联合参与制定和出台相关政策。政府要对真正的物流企业进行重点扶持。使其做大、做专和做强。

3.建立社会公共信息平台,提高物流运作流程的透明度

我国应建立和完善物流公共信息平台,通过整合电子商务、电子物流、电子政务资源来打破物流条块分割,加强企业间、各级政府部门间及企业和政府间的信息沟通,实现信息透明,并据此建立物流企业的诚信评价机制和商业信用监督制度,建立物流企业和物流人员的信用评价与监管机构,使物流外包企业、物流企业、其他相关行业和政府主管部门等在最大范围内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管理与监督,提高物流运作流程的透明度。通过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定期评估报告,确保公共信息平台这一整体的长展与物流业的动态发展步调一致。

4.加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管力度

政府对物流企业行为的规制,对维护物流市场秩序,推动物流产业的发展无疑将会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政府有关部门应组织制定、实施我国物流企业信用管理的相关处罚条例,强化并提高对代收货款的接货人和货运公司的资质认证,支持和促进物流行业协会的发展,监督行业协会信用自律的公正性,真正发挥监管职能。

5.加强银企合作,实现电子结算

可以通过加强银企合作,超出一定数额的要在验货后由银行代收的办法,避免在短时间内代收货款在货运公司大量积累。合理的代收货款返还时间是流程管理的重要环节。为防止接货人环节出现问题,从法律环节上要求各网点接货人务必每天两次从银行向货运公司总部全额汇出当天所接收的代收货款。还可以利用银行先进的现金流管理方式和安全可靠的区域间现金流流通体系,还可使物流公司不直接接触资金,通过POS机刷卡,网上银行代收货款等方式,避免现金交易,实现电子结算。

作者单位:沈阳工程学院

参考文献:

[1]鲁建东.物流园中存在的诚信问题探讨[J].物流科技,2007,30(4):51-52.

第8篇:诚信市场建设范文

一、传统诚信思想的内涵

在中国传统诚信思想中,诚信是具有基础性地位的重要道德范畴,也是中华民族最古老的美德之一。中国传统诚信思想的内涵非常丰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层次。

(一)“诚”的意蕴

在中国传统诚信思想中,“诚”即真实无妄,既是一种“天道”,又是一种“人道”。南宋朱熹在《四书章句集注・中庸》中对“诚”的释意是:“诚者,真实无妄之谓,天理之本然也。”孟子也说:“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孟子・离娄上》”同时,“诚”又是一种真实不欺的道德品性,是社会主体进行道德修养的重要内容。朱熹说:“诚其意者,自修之首也(《四书章句集注・大学》)。”意为“诚”是社会主体进行道德修养的基础,只有做到真实不欺,才能达到修身的目的。此外,“诚”还是一种“圣人”的道德境界。《中庸》说:“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周敦颐说:“诚者,圣人之本。”在这里,“诚”是作为道德至尊的“圣人”达到的一种境界,即孟子所说的“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孟子尽心上》)的道德境界。

(二)“信”的涵义

信在字形结构上从人从言,是指诚实不欺、遵守诺言、言行相符。孔子曰:“言必行,行必果”(《论语・子路》)。讲的是说话算数,言行一致,说到做到。《释名》中指出:“信,申也,相申述使不相违也。”即人们的行为应该是其言语的相应延伸。“信”在孔子那里是“四教”(文、行、忠、信)之一,在孟子那里是处理五种人伦关系的规范之一(朋友有信),在董仲舒那里则是“五常”(仁、义、礼、智、信)之一。,因此,“信”德在中国传统道德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是具有普遍意义的最基本的社会道德规范。

(三)“诚信”的内涵

通过对“诚”的意蕴和“信”的涵义的分析,我们可以总结出传统诚信思想的基本内涵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诚信是天道之源,人性之本。在古代思想家看来,诚信既是天道,又是人道,天道之诚信是人道之诚信的根据,人道之诚信是天道之诚信的体现,天与人在诚信上是统一的。诚者“五常之本,百行之原”,诚是天理的根本道德属性,因而也是人伦道德的来源。《中庸》说“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这就是说,诚信乃自然、社会和谐之道,天人和谐之道。

第二,诚信是尽已守信,人已无欺。古代先哲们认为,人必须尽已守信,先做到信于已,不自欺,再做到不欺人,信于人。葛洪说:“守一言而久要,历岁衰而不渝,信人也”(《抱朴子・外篇・行品》)。说的是与人交往需诚实无欺,严守信用。杨泉说:“以信接人,天下信之。”(《物理论》)这里“以信接人”的信,是守信的意思,“天下信之”的信,是信任的意思。这些都说明了只有言而有信,才能得到他人的信任。实际上,对他人守信就是对自已的忠诚,是不欺己的一种表现

第三,诚信是忠诚信义,真诚负责。诚然,在传统诚信思想中,诚实不欺、重诺守信是人立身处世最起码的道德要求。但是,古代思想家并不以此作为绝对的道德信条,他们注重的不是信的形式,而是信的精神实质。《管子》中说:“圣人之诺已也,先论其理义,计其可否。义则诺,不义则已;可则诺,不可则已;故其诺未尝不信也。”信是否为信,要由其是否合乎义来决定。只有当“信”合乎“义”时才予以遵守,不“义”就不必遵守。这并非倡导人们言行不一,而是坚持信的道德标准,即人的一切言行都必须信于义理,也即古人所谓的“信义”。

二、传统诚信思想的功能

中国传统诚信思想在古代道德伦理中占很重要的地位,而且成为几千年来人们“立身处世”的根本,并在维护良好的人际关系,规范经济活动和整合社会秩序方面发挥过重要的功能。

(一)传统诚信思想是人们“立身处世”的根本原则

首先,中国古代先哲认为,诚信是人们“立身处世”的基本准则,并把诚信看作是人的三大德性(信、智、勇)之首。例如,朱熹说:“人道惟在忠信……人若不忠信,如木之无本,水之无源,更有甚的一身都空了。”其次,古代思想家还把“信”看做人与人交往应该遵循的一条基本准则,“言之所以为言者,信也。言而无信,何以为言(《春秋梁传》)?”“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论语・学而》)。显然,诚信之德是人与人交往中必须遵循的当然之则。相反“交而不信,则离散忧愁,不能相亲(《吕氏春秋・贵因》)。”由此,诚信作为一种立身之德和交往准则,其核心就是要提高人们的精神追求和道德品质,引导人们和谐、融洽的处理人际关系。

(二)传统诚信思想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保证和商业道德之灵魂

诚信历来是中国“良贾”的传统美德,也是儒家普遍奉行的商业伦理。在我国古代的商业活动中,诚信经商一直占主导地位。管子说“非诚贾不得食于贾(《管子・乘子》)。”意指不讲诚信的商人不能从事商业。荀子看到了诚信可促使商业兴旺,他说:“商贾敦悫无诈,则商旅安,货财通,而国求给矣(《荀子・强国》)。”由此可看出传统诚信思想在经济活动和商业经营领域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中华传统商业一直坚持把“货真价实、童叟无欺”的诚信美德作为商业宗旨,把信用视为商业的生命,“可终身而守约,不可斯须而失信”(张弧《素履子・履信》),“有所许诺,纤毫必偿,有所期约,时刻不易”(袁采《袁氏世范》卷二)。

(三)传统诚信思想是为政之本和强国之基

国无信不立。古代先哲们认为,取信于民,是当政者从政的基本条件。孔子曾深刻论述了取信于民对国家政权稳定的重要性:“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论语・颜渊》)。’”在孔子看来取信于民是为政的首要条件,建立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对国家之“立”,比强大的军备、充足的粮食都重要,一个失信于民的政府是无法维持下去的。对此,荀子也有同感,他说:“政令信者强,政令不信者弱(《荀子・议兵》)。”管子更是把诚信看作治理天下的关键,为政的根本,他说:“诚信者,天下结也(《管子・枢言》)。”上述言论都说明一个道理:治国为政必须强调守信、立信、取信。那么,当政者怎样才能取信于民呢?孔子说:“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论语・子路》)。”当政者只有带头讲诚信,以身示范,才能引导臣民效法,使臣民谦让有礼,竭尽忠信,让整个社会生成一股诚信之风。商鞅立木取信,秦国由此强大;周幽王烽火戏诸侯,从而招致国破家亡,就是很好的证明。

三、传统诚信思想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价值

诚信是中国传统道德的重要范畴,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的重要道德。传统诚信思想的基本精神对于今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仍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和启迪价值。

(一)有助于树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诚信观

人类的思想是一个不断形成、累积和发展的过程,所以传统思想和现代思想之间是一种传承、发扬和创新的关系。中国优良传统道德几千年的发展证明,诚信美德已经融入了中华民族的血液之中,成为中国传统道德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场深刻的变革,必然引起人们精神世界的深刻变化,这就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发挥传统诚信思想优势,挖掘、疏理传统诚信思想中有价值的道德因素,为当今社会服务。为此,我们应对传统诚信思想做辩证分析,对之进行现代诠释和整合,把传统社会中个人之信与现代社会群体之信统一起来,把传统诚信美德与市场经济所要求的时代精神有机结合起来,赋予传统诚信道德以现代思想,使其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为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制相协调的现代诚信观提供文化渊源和方法指导。

(二)有助于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诚信道德规范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诚信既是一种道德原则,也是一种道德建设要求。如今,我们要建设一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诚信道德规范,就要汲取传统诚信思想的精华,结合“以德治国”,认真贯彻执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在全社会进行诚实守信的道德教育。市场主体诚实守信的道德规范和理性情感,并不是完全自发形成的,它必须通过教育的手段有意识的培养而逐步形成。在这方面,我们可以继承和利用传统诚信的美德,让“诚实守信”的理念深入人心。我们要围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行诚信教育,尤其要加强信用道德教育,要求每个公民诚信为人,诚信处事,增强全民的信用观念,使人们明了诚信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前提和基本准则,是成熟的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懂得没有信用,就没有秩序,市场经济就不能健康发展的道理,使诚实守信真正成为当代公民认同遵守的道德准则和自觉行为。人们有了良好的道德素质和诚信意识,就能自觉的以守信为荣、失信为耻,就能从根本上铲除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的不诚信行为的发生。

(三)有助于规范经济活动,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健康有序地运行

诚信是中国商业伦理的重要规范,在中国古代的商业活动中非常强调“市不二价”、“信义不欺”的诚信伦理。《孔子家语・鲁相》载有“贾羊豚者不饰”的话,说的是那些经商的人在买卖过程中不造假,讲求买卖公平,诚实无欺。千百年来诚信作为一种道德观念、道德范畴、道德标准,在规范经济活动,维护经济秩序,推动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人们经济生活中必须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市场经济是竞争激烈的经济,同时,也是最讲信用的经济,市场经济愈发展,愈要求市场主体诚信,这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和客观需要,也是现代文明的基础和标志。因此,可以说,诚信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道德灵魂和黄金规则,无论对法人,对企业还是自然人,诚信都是立身之本。然而,自经济体制转轨以来,由于利益驱动和体制、法制尚未健全等诸多原因,中华大地刮起了一股假冒伪劣、坑蒙拐骗、弄虚作假的歪风邪气。不少人形成了这样一种认识:市场经济就是不讲信用为了利润无所不用其极的经济制度。故有些人把讲诚信与赚钱对立起来,不择手段地敛财致富。更加严重的是,不诚之风蔓延至其它领域,导致整个社会出现诚信危机,严重地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的正常生活。为此,中共中央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将“明礼诚信”作为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此后,十六大报告和十七报告等重要会议和文件中多次强调诚信的重要性。然而,要摈除经济领域的失信现象,营造一个公平、正义、诚信的市场环境,除了必要的法律规范和制度的统一调节外,还必须有一种“自觉的伦理精神”的引导。因此,我们要大力提倡和弘扬诚信思想,合理挖掘和充分利用传统诚信思想的道义性、人格性和情感性特质中所蕴含的伦理智慧,发挥其在经济活动中的导向作用。这对于规范经济活动,形成公平交易的社会环境,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的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宋)周敦颐.周子通书[M].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

2、朱熹.朱子全书[M].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第9篇:诚信市场建设范文

房产公司诚信经营企业申报材料

诚实守信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一种美德,这点从众多典故、俗语中就能看出来:像曾子杀猪、曹操断发、立木取信,还包括烽火戏诸侯等等,无不向我们阐述了诚信的重要。这种东西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已经潜移默化于我们的民族精神里了。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生命,是企业生存之本。以诚取胜,赢得顾客信赖,从而赢得市场,没有信用,企业就失去客户,失去市场,失去希望。

河南漯阜铁路实业有限公司是周口一家知名房产企业,于2006年按照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政策从河南省地方铁路局周口分局分离后改制设立。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承“诚实守信、求是创新”的经营理念,实现了资产的较大增值,职工收入稳步增长,呈现出和谐、稳定、发展的良好局面。公司投资兴建的“龙都国际广场”、“东方龙都小区”、“龙都红星广场”等项目备受社会各界关注,通过连片区域开发,已形成豫东皖西最大的建材家居商品集散地,为周口市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公司创立伊始,确定诚信经营理念,建设企业内部诚信机制。

公司在成立初期,就把“诚信经营”作为创业发展的宗旨;企业在成长壮大的过程中,始终把诚信守法经营作为企业生存和稳定发展的基石。2006年“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后,实业公司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总结和提炼了切合自身特点的企业文化,确定了把“诚实守信,求是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经营理念,明确了企业健康发展的价值取向,始终把坚持诚实守法经营作为企业发展的第一生命线。

公司在十多年的发展中,在漯阜公司、市直工委、市工商局等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诚实、守信、求是、创新”的经营理念和“诚信为本,服务客户”的经营宗旨,将诚信视为企业经营发展的生存之道和重要保障,把重合同、守信誉作为企业发展的基石,打造了以诚信经营为核心的企业文化。坚持依法经营,自觉服从行业主管部门的领导;坚持公平竞争、优质服务;坚持把诚信经营作为企业的追求;坚持靠信用待用户,争市场,多年来建设了一整套成熟的以诚信理念为宗旨的企业文化体系。

市场经济是诚信经济,诚信必将成为企业行为的准则,成为企业管理的灵魂和根基。而创建企业诚信经营准则与员工的行为规范密切相关;在建设诚信企业的过程中,公司把诚信建设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中心环节来抓,倡导“诚实、守信、求是、创新”的企业作风。公司从确立生产经营准则和行为规范入手,在管理工作中建立了符合时代要求和市场经济规律的企业标准,在精神文明建设上,建立以公司员工守则为基准的系列行为规范。打造企业领导率先垂范立诚守信平台,为企业经营和员工成长提供行为导向。完善诚信经营准则和行为规范,不断提升员工的职业道德意识,把职业道德建设纳为企业文化建设的体系之中。

公司健康发展,带动商户坚守诚信,建设市场文明诚信体系。

2011年7月,实业公司倾力打造的龙都国际广场一期商业于盛装开业,项目位于周口市大庆路南段西侧,占地约43亩,建筑总面积约4万平方米,是集建材中心、家俱家电、美食餐饮、购物商场、公寓式酒店等多重商业形态于一身的城市多维综合体。

在龙都国际广场成立初期,由于市场中建材行业的数量骤然增多,从而导致了市场的竞争压力逐渐突出。部分投资建材行业的创业者,出现了在经营中弄虚作假的苗头。为保障文明诚信市场的建设,公司在坚持“诚实、守信、求是、创新”的经营理念的同时,致力于推广诚信经营理念,打造成熟的文明诚信市场;公司积极帮助客户走出困境,普及诚信经营的理念,帮助客户从自身着手,坚守诚信经营,严把产品质量关,为消费者打造一个放心的一站式建材购物市场,从而保障了周口市建材行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我们在市工商局专业分局的关心和指导下,我们把诚信经营的理念进行大力宣传,把诚信深入到每一个市场商户中,在整个市场范围内,利用广告喷绘、门头广告等形式做了大量的宣传与活动。致力于树立文明诚信体系,建设商户红黑榜,对市场商户进行评先,对诚信经营店铺进行表扬鼓励,配合专业分局对市场内假冒伪劣产品或过期商品进行清理,宣传诚信经营,杜绝市场出现失信行为,建设成熟的诚信评价体系。对市场内出店经营商户进行规劝,促其整改;对市场内车辆停放重新规划,减少车辆乱停乱放;加大市场卫生的整治力度,优化市场经营环境,对市场装修进行统一管理,改善市场整体形象。对市场道路进行绿化改造,对破损路面进行修复。大大改善了市场的经环境,极大的提升了市场形象。近年来,市场连续荣获“文明诚信市场”、“文明诚信企业”等荣誉称号,周口市委领导来我市场进行视察,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且为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

公司长远发展,诚信精神受到认可,弘扬诚信经营文化理念。

自公司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为商户提供优质服务为己任,在不断变换的市场中取得了不凡的业绩。公司各项业务均有不同程度地增长,同时也赢得了社会各界朋友的认同和商户的赞誉。

2014年,实业公司诚信经营的理念受到了社会各界朋友的认同,多年来始终坚持“诚实、守信、求是、创新”的精神打动了中国家居流通业第一品牌—红星美凯龙集团;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多轮实地考察,2014年初,实业与上海红星美凯龙实业有限公司、上海慧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10000万元,成立河南美慧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龙都红星广场项目。

龙都·红星广场项目是河南美慧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的新型商业综合体项目。2016年被列为河南省A类重点建设项目。项目一期是以引领城市发展的前瞻性思维,吸纳集红星美凯龙家居MALL、大卫茂购物公园、红星金街、建材博览、文化娱乐、商务办公、高端公寓为一体,打造购物、休闲、娱乐、商务、居住等多功能于一身的新型商业综合体。工程占地127.4亩,建筑面积36万方平方米。截止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量的85%,其中红星美凯龙全球家居生活广场已于6月2日开业运营,年内其他各业态可全部达成营业条件。

实业公司“诚实、守信、求是、创新”的经营理念与红星美凯龙“星承诺、心服务”的服务承诺深入融合,对优化周口家居建材资源布局,提升产业规模和档次,形成新的家居建材经济圈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