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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贸调查报告精选(九篇)

国贸调查报告

第1篇:国贸调查报告范文

【论文摘要】在21世纪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中,人才的培养显得尤其重要。那么在学校教育中,如何培养企业实际需要的人才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本文从人才需求面的角度出发,对国际贸易从业人员所需职业技能需求做了调查研究。

国际贸易的专业人才不论来自何种途径,其所需的基础知识及职业技能的训练都要经过长时间的培养。但是,在现阶段快速变化的商业环境中,学校教育所培养的人才是否能适应当前的环境,并为企业所用,学校教育的课程与训练活动是否能跟得上时代;在现今失业率的不断提高,竞争十分激烈的社会中,培养企业实际需要的人才已刻不容缓,特别是高职院校。

理论与实务的结合一直是高职教育的目标。本研究从人才需求面的角度出发,探讨国际贸易从业人员所需的专业技能,以作为高职教育专业规划与课程设计的重要依据。

1研究范围

职业所需的能力要求大致可区分为专业能力、管理能力、人际能力、工作态度、判断能力概念能力等六项本研究主要针对专业能力,即职业技能。

2研究流程与步骤

本研究的目的在于了解产业界对国际贸易专业人才的职业技能需求,通过文献回顾了解国际贸易公司从业人员所需要的知识、技术与能力,确立国贸专业技能的基本内容;据此设计调查问卷,形成问卷初稿;通过相关从业人员业者问卷预试并修正后,再进行大规模的问卷调查,以了解相关企业认知的国贸从业人员所需的职业技能及其排序;通过量化分析,归纳出研究结论与建议,以作为高职院校国际贸易专业课程与实训设计的参考。

3问卷设计

问卷内容主要围绕调查业界对国际贸易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需求,从商务英语(贸易英语会话能力、英文阅读能力、英文商业书信能力);国际贸易实务(国际贸易实务、信用证实务、国际货物运送实务、国际货运保险实务、关税法规与通关实务、国际商务仲裁、国际贸易谈判技巧);国际营销(国际营销基本理论、市场调查、贸易参展实务);贸易法律(民法、商法、贸易法规);国际金融与汇兑(进出口贸易财务操作、国际汇兑暨厂商外汇操作)五个层面进行题项设计,受访者依其认知的各项能力的重要性分别回答。问卷采用采李克特尺度衡量各项能力的重要性,r非常重要j5分、r较重要j4分、r一般重要J3分、r较不重要j2分、r非常不重要J1分,N不计分。同时为了解职位自身背景对答题的影响,针对受访者的性别、年龄、教育程度以及国际贸易行业的工作年限设计了个人资料部分。

4资料搜集

本研究采E—MAIL邮寄问卷调查法,发出问卷285份,回收有效问卷l79份。有效回收率62.81%。对回收问卷,计算各题项平均数,了解国贸从业人员所需的职业技能与排序,以作为高职校院国际贸易专业课程设计的参考。

第2篇:国贸调查报告范文

【关键词】货物贸易 外汇管理 政策 问题 建议

一、存在问题

自2012年8月1日起,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在全国正式实施,改革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简化了业务操作流程,促进了贸易便利化。但在改革新政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人员素质不高、贸易信贷管理不完善、系统操作不便等问题,应尽快完善。

(一)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难以适应货物贸易改革的需要

1.企业方面。新政策对进出口企业的业务操作能力、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大部分企业尤其是县域中小企业的业务人员都为兼职,流动性大,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对新增操作员、给操作员赋权、做企业报告等具体业务操作不理解,工作的主动性不强,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贸易信贷报告的数据质量,增加了企业自身的违规风险和外汇局开展综合分析等相关工作的难度。

2.外汇局方面。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对基层外汇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基层外汇局人员配置一般为3~5人,难以适应近年来外汇业务量的快速增长,并且操作型人员居多,综合分析和准确判断能力尚有欠缺,监测分析水平亟待提高。

(二)贸易信贷管理有待完善

1.贸易信贷未实行额度和期限管理,报告金额无上限,企业资金可自由进出。新的贸易信贷管理制度未采用额度和期限管理,致使企业资金可无限制地自由进出。在人民币升值预期强烈的情况下大量资金涌入,企业可无限制地进行100%以上的预收、延付报告;一旦形势出现逆转,企业又可无限制地进行100%以上的预付、延收报告。贸易信贷无期限约束助长了超长期贸易信贷的存在,容易成为境外“热钱”流入的便利渠道,显然不利于外汇局对跨境资金流动的监管。以辖内某企业为例,其预收货款到位至货物出口的周期最长可达一年,相当于企业举借外债一年而不经外汇局审核。在目前信贷趋紧的形势下,借预收货款融资的现象将愈加普遍。预付货款也存在类似问题,以辖内某企业为例,2011年2月预付了190万美元的铜精矿款,到目前还没有到货,其周期已快接近两年。

2.贸易信贷报告的数据质量有待提高。按照新制度规定,企业通过监测系统报送贸易信贷交易数据,但企业自主报告存在较大随意性,经常出现报告过度或不足、报告不实、迟漏报等现象,加之监测系统本身缺乏数据的逻辑校验功能,既无法甄别系统数据的真实性,也无法确保其全面反映企业对外债权债务情况,从而影响了外汇局开展事后非现场核查的有效性。

3.贸易信贷比例管理缺乏有效手段。货物贸易改革后,根据实施细则,外汇局对贸易信贷规模实施比例管理,对超过比例的可实施现场核查。而在现场核查过程中,对于超比例的企业,很多情况下仍难以核实其贸易背景或信贷资金结汇用途的真实性,企业如能提供相应能证明其真实性的贸易合同的情况下,外汇局往往只能放任自流。

4.缺乏有效的贸易信贷惩处机制,弱化了监管力度。新的贸易信贷管理办法仅明确将报送贸易信贷数据错误率高且严重影响外汇收支与进出口匹配的企业,移交外汇检查部门或将其列为B类企业。对违反贸易信贷管理规定的各种情形,均未明确相关的处罚依据,也没有细化对贸易信贷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贸易信贷管理的有效性。

(三)货物贸易操作系统有待改进

1.按照《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操作规程(银行企业版)》规定,企业发生的延期收款或延期付款,企业应当在出口或进口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向外汇局报告相应的信息。但企业反馈,其在签订合同时并未约定延期收汇(一般约定60天付款),出口后也未预计将延期收汇。但由于进口商单方面推迟付款,至实际收到款项时经核对发票等信息才知道已超过了规定的“出口或进口之日起30天内”,造成了延期收汇,无法及时通过监测系统向外管报告,而只能逾期后现场报告,由此造成企业操作的不便利性。

2.货物贸易监测系统(企业版)没有设置辅导期到期提醒功能,部分企业不知道何时需到当地外汇局进行现场报告,或由于企业人员大多为兼职且流动性大而遗忘了到期需到当地外汇局进行现场报告的义务。

3.操作系统不稳定。部分银行、企业反映系统运行不稳定,经常遇到网站无法访问、操作超时等情况。由于外汇牌价实时跳动,一日多价,导致客户汇率损失,同时增加了柜面工作人员压力。

(四)部门之间的协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地方各部门间长效协作机制有待完善。海关、税务、外汇管理等部门之间的数据提供以及信息共享是此次改革的关键环节,而目前税务、外汇部门的协调还没有完全到位,各部门间的联系还没有形成长效机制,有待于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以及时应对企业在办理业务中可能存在的各种问题。

二、政策建议

(一)加强培训指导,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新政策的实施效果

1.继续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培训力度,并形成常态化的培训指导机制,同时要求其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熟练掌握新政策实施后的业务流程,降低无意违规现象,提高工作效率。

2.建议总局加强对基层外汇局的非现场和现场核查的专题培训,提高基层外汇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使基层外汇局核查人员能够用科学的方法开展核查,增强核查的有效性,确保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持续、有效推进。

(二)完善贸易信贷报告管理

1.建立异常信贷资金预警监测机制,控制贸易信贷风险。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贸易信贷资金存在资金流和货物流不匹配的特点,兼具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双重特征,真实贸易背景难以把握,所以容易成为异常资金跨境流动的主要方式。对此,可按贸易信贷债权债务、期限、行业类别、所有制性质、企业规模等设置统计指标,对指标异常变化及时预警,并且在系统中增设企业贸易信贷指标监测功能,对贸易信贷报告期限较长(1年以上)且余额较大(1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频繁修改、删除、变更报告内容(特别是收付汇时间、进出口时间)的,增加系统自动提示功能,防止企业通过自行报告随意删改数据,从而影响贸易信贷监测效率。

2.多措并举,提高贸易信贷报告的数据质量。一是完善贸易信贷报告制度,增加注销环节。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汇行为实现后,企业应通过系统报告注销时间,修正贸易信贷发生时报告的预计进出口或收付汇日期,提高贸易信贷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二是加强内部核对。探索贸易信贷统计数据的校验核对方法,充分运用国际收支申报系统的预收预付数据、贸易信贷抽样调查等数据与企业报告的贸易信贷数据进行交叉核对,以提高数据的准确性。三是加强外部核查。加大对企业贸易信贷报告的事后核查力度,将报告质量作为现场核查的重要内容,同时细化对漏报告、虚假报告和不及时报告等相关违规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完善贸易信贷处罚制度。

3.强化对超规模、超期限贸易信贷的监管。一方面,对非现场监测发现的贸易信贷余额连续多次超过一定比例及金额的,经外汇局提示后指标仍不见好转的,可不经过现场核查,直接实施分类管理。另一方面,对超长期限的贸易信贷可借鉴资本项目外债管理模式,实行限额管理。对非“特殊贸易信贷标识企业”1年以上的贸易信贷,可借鉴资本项目外债规模管理模式,按照企业注册资本或差(投资总额减注册资本的差额)大小设置一定比例,控制其超长期限贸易信贷规模。

4.加大贸易信贷违规查处力度。如发现企业因操作失误导致贸易信贷数据错误率高且严重影响外汇收支与进出口匹配情况的,则将其列为B类企业。如发现企业因恶意、虚假报告导致贸易信贷异常且情节严重的,则将其移送外汇检查部门查处并列入C类企业。要明确对贸易信贷违规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形成一套完整规范的贸易信贷监管法规体系,提高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水平。

(三)改进和完善系统操作

1.企业因市场因素或特殊原因未确定预计收付款日期导致的延期收付款,允许企业在超期后仍可通过监测系统向外汇局报告,以减轻企业和当地外汇局的负担。

2.建议在货物贸易监测系统(企业版)中设置辅导期到期提醒功能,方便企业辅导期结束后及时到当地外汇局进行现场报告。

3.提高系统稳定性。

(四)建立和完善地方各部门间的协调机制

首先,为使海关、税务、外汇管理各部门间的协调更加顺畅,应制订协调制度,对各部门间数据交换或信息共享的方式以及联系方式予以制度化,以提高联合监管的效力。其次,各部门在交换各自的分类监管信息的同时,可以探讨联合监管的具体实施细则,对于遵纪守法的企业提供贸易便利,对于违规企业进行重点关注,通过联合监管敦促企业自觉守法合规经营。

参考文献

[1]参见江苏省分局:“贸易信贷适度管理研究”《外汇管理送阅信息》2012年第26期.

[2]参见黄晓阳、李毓芳:“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试点下的贸易信贷管理”《福建金融》2012年第07期.

第3篇:国贸调查报告范文

全球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重创世界贸易,全球需求的剧减导致世界贸易形势异常严峻。据世界贸易组织(wto)2009年7月22日的预测,2009年全球货物贸易量将下降10%,是自1982年以来贸易增长的首次下滑,为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的最大降幅。在严峻的经济环境下,全球贸易下跌水平超过经济缩水幅度,这是无法改变或者是无法避免的,人们所能做的是在贸易下滑时确保贸易政策不会让经济形势更加恶化。但现实是,世界经济形势自2008年第四季度突然恶化后,全球贸易保护主义压力持续上升,出现了提高关税、增加非关税措施、更多的实施救济保障措施的势头,而这些都会成为经济和贸易复苏的障碍。

世界银行2009年3月2日的《贸易保护:初现端倪但趋势令人担忧》报告称,尽管2008年11月在华盛顿召开的二十国(g2 0)领导人峰会承诺要致力于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并避免出现新的世界贸易壁垒,但自那时起,g20中有17个国家最终实行了47项不同程度的限制贸易的措施。

根据世界银行的报告,当前贸易保护措施呈现出以下特点:首先,出口补贴使用范围扩大。在47项限制贸易的措施中,发达国家占12项,且全部采取出口补贴和相应支持措施,而发展中国家所实行的35项措施中有31%采取了出口补贴的形式。其次,反倾销调查发起量激增。自2008年下半年开始,各国提起的反倾销措施快速增加,2008年全年全球反倾销调查发起数量较2007年增长了15%,而最终被认定为倾销并施以惩罚性关税的案件数增长了22%。再次,其他贸易限制措施种类繁多。在所有的贸易保护措施中,提高关税仅占1/3,且全部由发展中国家采用,而其余的2/3采取的是“隐性保护主义”方式,除了出口补贴、反倾销调查外,采取的措施包括对进口产品实行非自动许可证、限定进口商品入关的口岸、提高进口商品的标准等,这也使得对贸易保护的认定变得愈加困难。

另据世界银行2009年4月23日公布的一份调查显示,从4月2日g20伦敦峰会至今,g20中有8个国家(地区)采取了29项贸易措施,其中23项为贸易限制措施,6项为便利贸易措施。在23项贸易限制措施中,21项为贸易救济措施,包括反倾销措施16项,反倾销和反补贴合并调查2项,保障措施2项,特别调查1项,其中17项措施针对中国产品。

对各成员的贸易政策进行审议和监督是wto的重要职能之一,通过对各成员贸易政策的定期审议,增强了政策透明度,也为各成员相互监督贸易政策措施提供了一个对话的平台。自金融危机爆发后,2008年12月,在wto总干事拉米的倡议下,wto启动了金融危机下的贸易措施特殊监督机制,以贸易政策审议机构为平台,监督各成员为应对金融危机出台的新的贸易措施的情况。具体做法是,通过各成员的通报、wto跟踪收集的信息以及其他相关公开的、官方的资源,wto秘书处定期制作贸易和与贸易有关的措施清单,拉米以个人名义散发贸易措施监督报告,供各成员评判和相互监督,wto贸易政策审议机构以报告为基础进行讨论。迄今wto已经散发了三份关于全球贸易措施监督报告,在国际社会引起较大反响。

2009年3月26日,wto的第二份《关于金融和经济危机及与贸易有关的发展情况》指出,在2008年9月至2009年3月期间,已有23个国家和地区实施了85项贸易保护措施,较1月末首次调查时的19项增加了4倍以上。wto的报告说,这些措施虽然其中一些符合贸易自由化的原则,但绝大多数为限制贸易的措施。这些措施主要有:提高进口关税、禁止或者限制进口数量、对进口产品实行非自动许可、限定进口商品入关口岸、提高标准化和技术规定、扩大出口补贴范围、采取救济保障措施(如反倾销)、在经济刺激计划中规定优先购买本国产品的条款,或督促消费者购买本国制造的商品等。

7月2日,wto了第三份全球贸易监督报告,表明在过去三个月中各国出台的贸易限制和扭曲政策越来越多,全球保护主义压力有所增大。报告列举的89个国家和地区在2009年3月1日至6月19日期间共采取了245项新贸易措施,扣除由甲型h1n1流感引发的贸易保护举措,全球新出台的贸易限制措施是贸易自由化措施的两倍多。其中g8+5成员(注:g8国家包括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加拿大、意大利和俄罗斯;5国指中国、印度、巴西、墨西哥、南非)采取的措施达90项,占新贸易措施总数的37%。从贸易措施的类别看,贸易便利和促进措施15项,绝大多数为发展中国家所采取;贸易救济措施19项;经济刺激计划和行业扶持措施33项,多数为发达国家实施。其中,贸易保护最严重的产品类别是奶制品、钢铁、汽车、化学制品、塑料和纺织品等。wto的报告特别指出,大规模救援银行、保险商和汽车业以及许多政府敦促购买本国货的行动,带来了仲裁风险,这些举措将造成不公平的竞争优势。

此外,作为限制进口的重要措施,全球范围内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调查立案的数量在明显增多。wto的统计显示,2008年下半年,全球共有15个wto成员发起反倾销调查立案数120起,比2007年同期增长17%。其中,印度发起42起,占全球总数的1/3,仍是发起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随后依次为巴西(16起)、中国(11起)、土耳其(10起)、阿根廷和欧盟(各9起)、印度尼西亚(6起)等。2008年全年,全球共发起208起反倾销调查案件,比2007年增长了27.6%。2008年全球共发起保障措施调查11起,与2007年的8起相比增长近1/3。2008年全球反补贴调查数与2007年基本持平。进入2009年,贸易调查数量出现激增趋势。截至2009年3月25日,全球已发起29起反倾销调查、3起反补贴调查和6起保障措施调查。wto警告称,全球新的贸易救济调查的案件数量可能会随着经济危机的持续而急剧增加。

自金融危机爆发以来,wto总干事拉米无论在wto内部会议还是在国际会议或论坛上,频频发表讲话或接受媒体专访,表达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的态度和立场,并竭力呼吁各国政府抵制保护主义,重建恢复经济与贸易增长的信心。比如2009年2月,在韩国访问的拉米发表演讲,提出了尽快结束多哈回合谈判、抵制各种名目的贸易壁垒措施、确保进出口信贷充足和恪守援助方面的承诺等应对贸易保护主义的四项主张。拉米应邀参加了g20领导人峰会,呼吁并督促g20集团领导人应该采取联合行动,避免实行任何进一步的贸易保护,并促成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和推动多哈回合谈判连续成为华盛顿峰会和伦敦峰会的重要议题。2008年11月,在g20华盛顿峰会的声明中,承诺在一年内不出台任何影响贸易的措施。2009年4月,在g20伦敦峰会上,各国领导人重申在华盛顿峰会上所做出的承诺,不设置任何新的投资和贸易壁垒,并把这一承诺延长至2010年底。wto对全球贸易政策进行监督的行动,对反对贸易保护主义起到重要的预警和监督作用。在g20伦敦峰会上,各国领导人也对此机制给予认可,强化了wto在应对金融和经济危机以及抵制贸易保护主义方面的作用。

面对各国贸易限制措施使用不断增加,wto一再警告,各成员为刺激经济发展采取的政策应有利于推动贸易增长,各成员应不使用新的贸易限制措施和具有贸易扭曲效应的补贴措施,应保证采取的措施以透明和非歧视的方式实施。但现实不容乐观。7月13日,wto总干事拉米表示,全球经济下滑远未结束,还没有迹象表明各国政府大规模地放松或停止实施贸易限制措施。7月22日,wto秘书处的《2009年世界贸易报告》指出,各国政府为应对经济危机而采取的措施对贸易下降幅度及其持续时间产生了重要影响。

二、贸易保护主义的根源与遏制

随着金融和经济危机的蔓延和加剧,各国的贸易政策更多地受到国内经济形势和政治压力的影响,而且保护主义也会利用各种各样政策措施上的漏洞而存在,这导致了全球贸易保护主义之风愈演愈烈。高筑贸易壁垒将加剧各国间的紧张关系,加深全球性的经济贸易萧条。这是各国所必须极力避免的。

(一)全球贸易保护主义加强的原因及影响

自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尽管人们不断警告保护主义有不断增长的危险,各国政要也纷纷表达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的立场,并且在g20峰会和其他论坛上做出抵制保护主义的高姿态承诺,但现实是世界各国仍在不断推高贸易壁垒,出台了形形色色的贸易保护措施。贸易保护势力不断增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经济萧条从来就是贸易保护主义滋生的温床。

贸易能够促进增长,这无论对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是如此。但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某些部门或领域的贸易保护已成为一种常态,而在经济形势不好的特定环境下,各国更难免会受到保护主义的诱惑。由于经济活动放慢,各国政府面临巨大的就业压力,它们寄希望通过提高贸易壁垒、增加政府救济等政策措施来转嫁危机,以提高国内的需求,稳定国内的就业。换言之,在危机面前保护主义的产生是难以避免的,即使是逐渐的和暂时的。

当前世界正在经历一场由欧美金融系统危机而引发的全球经济衰退。由于各国内部需求疲软,国际市场萎缩,各国企业面临着争夺国际、国内市场的双重压力,国内的保护主义情绪难免会日益躁动,各国政府面临采取贸易限制措施的压力。为了促进国内经济快速复苏,扶持和保护本国企业渡过难关,各国政府很容易迫于国内经济形势的压力在救济政策上倾向于本国企业。贸易保护行动是以牺牲别国的利益为代价。虽然有一些贸易保护措施对整个市场的影响可能不大,但对特定出口商来说,这些措施的实施就意味着市场的封闭。如果各国都纷纷加大采取贸易限制措施的力度,无疑这会恶化全球经济和贸易发展的环境,使全球为刺激需求和恢复经济持续增长而采取的政策无法充分发挥效力。

其次,国内政治压力也推动贸易保护主义抬头。

面对更多的国家被卷入经济衰退中,贸易保护主义很容易以“经济爱国主义”的面貌出现。在“经济民族主义价值观”面前,各国政府虽然明知保护主义最终会使一国经济深受其害,但很难拒绝国内各种利益团体的保护主义诉求。保护主义既迎合了公众的需要,也是各国政策制定者转移注意力的便捷工具。

在此次金融和经济危机中可以看到,各国领导人一面承诺“避免贸易主义和国家孤立主义”,一面不断推高国内的贸易壁垒,究其原因就在于它们被夹在抽象的自由贸易承诺与政治现实之间,左右为难。尽管从经济角度考察贸易保护的做法是不正确的,但在出台或实施的应对措施中,贸易保护措施已经成为各国政府援国际经济合作2009年第8期救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国政府的这种做法符合其政治需要,既有获取国内民众支持的动机,也有急功近利获得短期经济稳定的需要。

再次,现有的贸易规则为保护主义提供了空间和口实。

在符合wto规则前提下提高贸易壁垒,是当前全球贸易保护主义的一个重要特点。在wto原则和规则中,存在着不少贸易救济措施以及“例外条款”,其本意在于维护公平合理的正常贸易秩序,但也为实施保护主义留下了空间或借口,因而遭到滥用或被打“擦边球”。wto规则中关于非关税措施界定的模糊性,使许多隐性贸易保护措施难以辨认(如技术性贸易壁垒),实际影响难以完整评估,也助长了保护主义实践。

wto等国际组织对各国的贸易监督报告证实,全球危机以来各国在不违反wto规则的情况下,的确在以形形色色的方法来提高贸易壁垒,比如发起反倾销调查、提供出口补贴、在法定限制范围内提高关税等。虽然这些措施不违反wto协议,但如果处置不当,会严重助长贸易保护主义。以提高关税为例,如果所有wto成员都将它们的关税水平提高到wto的最高约束上限,那么全球的关税水平将是现在的一倍。在全球危机的背景下,在wto规则约束内提高贸易壁垒的做法是非常危险的。如果世界各国都在wto规则约束内提高贸易壁垒(例如在约束关税下提高现有的关税水平),其连锁反应带来的后果仍然会使得世界贸易急剧下滑,从而延缓全球经济的复苏。

(二)全球贸易保护主义的发展趋势

如何判断危机以来全球贸易保护主义的程度和趋势?wto的相关报告做出了一个基本结论。在2009年1月底的第一份贸易监督报告中,wto指出,因金融和经济危机而增加实施的贸易限制和贸易扭曲措施被证明是有限的。在3月底的第二份贸易监督报告中,wto指出,随着全球经济形势进一步恶化,全球存在着朝贸易保护主义“严重滑落”的趋势,部分成员提高关税,实施新的非关税壁垒,采取更多的反倾销措施,并在经济刺激计划中提供大量补贴,塞入有利于国内产品的条款等,这些不断增加的限制措施很可能会慢慢扼杀国际贸易,削弱经济刺激政策的实施效果。在7月初的第三份贸易监督报告中,wto总结称,在过去三个月各成员出台更多限制和扭曲政策的趋势进一步加强,这清楚地表明随着各国政府努力保护本国产业不受经济和金融危机影响,保护主义压力有所增大。

在全球危机中,世界范围的贸易保护主义有明显上升,各国出台的贸易限制措施也在增多,自由贸易正面临考验。但总体而言,国际贸易政策的采用没有出现重大逆转,由于现在有了更多的规范和约束,诸如上世纪30年代那样的“高强度”的贸易保护主义还是得到了控制,最严重的贸易违规行为基本得到了遏制,目前的保护主义危险尚不至于演变为全球贸易战的程度。从贸易保护的实践看,各国实行的保护措施大部分是针对传统上受到保护的行业(如钢铁、汽车等),那些在采取保护措施上表现得较为激进的国家,多是出口依赖度较低的经济体。尽管许多经济体的出口同比骤降20-40%,但在贸易政策方面仍相对较为开放。因为各国都认识到,危机时刻的保护主义只能加剧恐慌,贸易保护不仅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使本已严峻的经济形势变得更加糟糕。上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带给人们的关键教训就是,提高贸易壁垒将招致报复性措施,并加剧经济衰退。

在时下贸易保护主义加强的同时,其势头及影响受到了强大的抵制,这是因为:第一,随着全球生产组织方式的变革及贸易与投资自由化的发展,国际分工范围更加广泛,程度不断加深,在全球经济相互依赖增强的同时,全球生产供应链更加紧密。复杂的全球供应链意味着许多进口就是生产出口产品的必要组成部分。正是由于全球供应链整合的本质,使全球贸易保护主义受到了约束。第二,wto多边贸易协调机制为抵制贸易保护主义提供了一个持续的且强有力的保障。wto原则和规则为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深度发展设置了“安全阀”。wto贸易政策审议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贸易保护行为。第三,各国间的双边及区域贸易协议的存在,也对贸易保护冲动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减弱了各国重新大幅回到贸易保护主义的可能性。第四,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今天,各国、各地区的经济联系更加紧密,相互依赖程度越来越高,各国潜在的对贸易保护的反制措施或报复性措施,本身也形成对保护主义的制约。

目前的主要风险是,如果全球经济持续恶化,各国政府就难免不断屈从于保护主义的压力,即使是逐渐的和暂时的。应该警惕的是,由于wto现有全球贸易规则给“低度”贸易保护主义提供了钻空子的灵活性,因此要特别防范可能扭曲全球贸易的“低度”贸易保护主义,包括采用隐蔽性政策变相地实施保护,或利用贸易保护政策的模糊地带实施保护。在全球经济形势好转之前,各国仍需要对全球保护主义蔓延保持高度的警惕,共同抵制任何进一步的贸易保护措施,避免其对全球经济稳定和复苏带来新的威胁。

(三)反对和避免贸易保护主义需要国际合作

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本身是对全球经济失衡的一个极端反应,而保护主义很可能使危机雪上加霜。这是各方所必须竭力避免的结局。当前稳定全球经济和金融形势是最重要的任务,应对贸易保护主义需要各国达成共识,这是全球共同的任务。

从全球角度看,防止贸易保护主义加剧的方式主要有两条:

第4篇:国贸调查报告范文

【关键词】301条款 单边主义 301调查案例

一、美国301条款的单边色彩及其多边制约

(一)301条款内在精神的两重性及浓重的单边主义色彩

美国外贸法律和政策理念强调互惠和自由公正,认为单方和不公正的自由化会对美国的经济利益造成损害。战后,美国是自由贸易和多边体制的主要推动者,实现对等减让、获得大体相当的贸易利益是美国在多边贸易体制——关贸总协定(gatt)谈判中的基本目标。

20世纪60年代,欧共体的组建和发展对美国的经济霸主地位构成了挑战。1962年,美国与欧共体间爆发了著名的“鸡肉贸易大战”。美国要求gatt设置调查组,对欧共体施行报复。由于调查时间拖延过长等原因,美国会对多边贸易体制缺陷担忧加剧,对gatt争端解决机制失去了信任,开始寻求一种有效的自救方法,并扼制外部挑战。301条款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它的初衷是制定一项可以采取单边报复行动的法律。

《1974年贸易法》中的301条款将强化单边报复的权利和维持自由贸易体制这对看似矛盾但却内在统一的主张结合在一起,奠定了301条款的基础。国会授权总统对影响美国商业的不合理、不正当的外国法律、政策和做法进行报复,包括中止或撤回贸易协定减让利益,或者对外国的货物和服务施加关税或其他进口限制。法律适用范围包括农业和非农业产品,并给予总统和特别贸易代表很大的自由裁量权,程序上没有时间的限制。同时,国会也指出,并不主张美国完全不顾国际协议而鲁莽的采取行动。

1979年,为履行东京回合协议,国会对301条款进行了修订,要求特别贸易代表与外国政府进行磋商,强调通过磋商解决纠纷,使301条款的多边价值得到加强。同时确定了法律各程序的时限,使301调查更具法律的形式性。

20世纪80年代初,第二次石油危机导致了20世纪30年代以来最严重的一次全球经济衰退。美国经常项目赤字达到历史最高水平,要求美国政府进行大范围贸易限制的政治压力增大。国会在《1984年贸易和关税法》中再次对301条款进行修订,包括将适用范围从货物贸易扩展到对外投资、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允许跨领域进行报复,贸易报复权从总统转移给贸易代表,对“不公正的”、“不合理的”和“歧视性的做法”等做了法律解释,要求行政当局在每年10月30日前向国会提交《国家贸易评估报告》等。1985年下半年,里根政府宣布“新贸易政策”,并随后发动了一系列有关不公平贸易做法的调查案。在这种贸易战略的指导下,“互惠”和“公平”带上强烈的美国色彩,301条款内在的单边主义与多边主义的矛盾突显出来。301条款因具有适用范围广,启动门槛低,可以用来挑战外国的法律、政策和实践做法,具有强大的威慑和报复能力等特点,成为美国最有力的单边进攻性的武器。

1988年的修订将301条款彻底变成了严格的、程序性的贸易救济法律,虽然仍保留自由裁量权,但更多的是强制性。《1988年综合贸易与竞争法》第1301~1310节是我们现在常说“301条款”的全部内容,包括“一般301”、“特别301”和“超级301”3部分。

实践中,约80%的案件涉及贸易纠纷和政策争议,19%涉及知识产权贸易争议、1%涉及贸易自由化重点的确定,对象主要是欧盟、日本、韩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及中国、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大国。案件几乎都是通过与美方磋商、谈判,最终达成协议或妥协。301条款作为美国头号贸易救济手段的作用十分显著。

(二)wto争端解决机制对301单边主义的制约

美国国内对301条款的批评一直存在,301条款在国际上也广受谴责。尽管如此,美国在挥舞301大棒的同时,从未放弃过用301这种极端手段暴露原有国际贸易规则的弊端,并迫使原先对改革并不热衷的国家妥协,这恰恰也是301条款的意图所在。

从某种意义上讲,wto争端解决机制(dsu)的建立的确体现了301条款在推动多边机制建设方面的作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允许贸易报复,对报复规定了严格的调查、授权和实施要求,在特殊和必要情况下,争端解决机构(dsb)可以授权中止关税减让和其他义务作为强制实施的最后措施,这些都与301条款的核心内容一致,并且更加严格和规范,形成了国际社会共同承认和维护的多边贸易体制的制约机制。

wto成立后,美国会依据《乌拉圭回合协定法》修订了301条款,其中包括承认涉及wto协议的事项,如果贸易代表认为外国没有履行,那么贸易代表应提交wto争端解决程序寻求授权。至此,美国也终于将301这只危险的怪兽纳入了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框架。

301条款的国际化带来是新一轮单边主义高涨,事实上,美国不可能放弃301条款单边报复作用。1998年11月25日,美欧“香蕉贸易大战”期间,欧盟向wto争端解决机制起诉美国,要求就301条款的合法性进行裁定。该案受到国际社会广泛关注。1999年1月26日专家组成立,17个世贸组织成员方作为第三方参加了案件的审理。经过9个多月的审理,专家组得出了惊人结论:301条款不违反wto规则。裁定认为,尽管存在“初步违反”,但由于美国为实施wto义务曾做出一项“行政行动声明”,表示美国贸易代表应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援引dsu争端解决程序;关于美国在有关贸易协定中的权利被违反或受到否定的任何301条款的决定都应依据争端解决机构(dsb)所通过的专家组或上诉机构报告做出;在专家组或上诉机构通过有利的报告后,应允许被诉方有合理的时间实施报告所提出的建议;在该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时,报复应寻求dsb授权。该声明代表行政当局的权威观点,并且得到国会批准,行政当局会在国内和国际方面实施。专家组报告后,欧盟和美国对裁决都表示满意。欧盟认为,美国301条款的确受到了其多边承诺的约束,而美方认为,专家组维持了与wto一致的301条款。

二、美国301调查程序及措施

《美国法典》第iii分章“实施美国依贸易协定所享有的权利和回应外国政府的某些贸易做法”第2411~2420节规定了“301条款”的全部内容。根据301条款的规定,在任何贸易协议下美国的权利被拒绝;或者外国的法律、政策、做法违反贸易协议规定,或与其不一致,或在其他方面拒绝给予美国贸易协议的利益;或者外国的法律、政策、做法是不公正的,加重了美国商业负担,或限制了美国商业,都可以向美国贸易代表申请发起301调查。

贸易代表在收到申诉后45天内决定是否发起调查。如果贸易代表决定不发起调查,应公布决定的结果及原因,并通知申诉人。如果作出肯定性决定,决定发起调查,贸易代表应公布申诉的概要,并尽可能为各种意见提供机会,包括举行听证会。如果申诉人要求在作出肯定裁定后30天内举行公开听证,则应在该期限内举行公开听证。美国贸易代表发起301调查后,应与被调查国政府进行双边磋商,要求被调查国政府取消有关不合理或不公正的贸易做法;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对被调查国实施报复措施。如果调查事项不涉及贸易协议,美国贸易代表应在12个月内结束磋商,并做出是否采取贸易制裁的决定;如果调查事项涉及某一贸易协定,在部分特定条件下,美国贸易代表应立即请求进行该协定规定的争端解决程序。

三、美对华清洁能源301调查案

目前为止,美已经使用了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特保和337等各式各样的贸易保护措施,2010年10月15日,应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的申请,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就中国清洁能源政策和措施发起了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的首起对华301调查。

(一)基本情况

2010年9月9日,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节规定,向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提出了5 800多页的申请,要求对中国绿色技术领域的补贴政策与实践做法进行调查。

美钢铁工人联合会指控,中国鼓励和保护国内绿色技术领域生产商的做法违反wto规则,该领域包括从风能、太阳能到高级电池和节能动力车等一系列产品。这些做法包括:歧视性法律法规,技术转让要求,对关键原材料的使用要求,以及严重危害美国利益的大量补贴行为。另外,这些做法使中国生产商在投资、技术、原材料、市场等方面较美国生产商处于优势地位。中国政府以不公平的做法投资几千亿美元扶植国内生产商,严重危害了美国企业和工人的利益,扭曲了数千亿美元的国际贸易。许多做法直接违反了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的承诺,另一些做法存在违反wto规则的可能性。如果这些做法被证明违反wto规则,中国应改正其不公平和掠夺性的做法,否则将遭到报复。

申诉书列举了中国在绿色技术领域的5种做法违反wto规定:1.对使用关键原材料的限制;2.以出口实绩或当地含量为条件的禁止性补贴;3.对进口货物和外国企业的歧视;4.有关外国投资者的技术转让要求;5.导致贸易扭曲的国内补贴。

10月15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公告,决定对中国政府制定的一系列新能源政策和措施展开调查。

(二)案件的背景和原因

本案是2001年以来美首次动用301条款对外国贸易行为发起调查,也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首次针对中国动用301条款,其中既有贸易保护主义因素,也有更深层次的政治和经济战略考量。

1.贸易保护主义势头上升

金融危机以来,美国的贸易保护主义持续升温。为寻找经济不景气的“替罪羊”,转嫁金融危机,美频繁对华发动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及337调查,启动421特保调查、热炒人民币汇率问题,提出主要针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加严贸易救济执法的14条建议方案。在此背景下,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又提出清洁能源301调查申请,维护本国产业的优势地位和国际竞争力。

2.美国中期选举

新能源政策是奥巴马政府的施政纲领之一,是刺激美国经济增长,拉动就业的重要手段。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是全美最大、最活跃的工会组织之一,拥有120万会员,对政治选举、政府决策等有极大的影响力。清洁能源301调查申请迫使奥巴马政府在中期选举前10天做出是否调查的决定,奥政府在此关键时刻不会去冒拒绝调查的政治风险。

3.在新能源领域竞争加剧

美各界普遍认为,清洁能源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对于动荡的美国经济极为重要,但由于中国采用了进攻性的产业政策,美国的竞争优势在丧失,新能源产业的中心很可能将迅速转移到中国。美国应采取一切措施,帮助美国清洁能源公司出口更多商品和服务,创造更多就业。

(三)对中国的影响

美方为清洁能源案申请做了充分的准备。如果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认定投诉理由正当,美国政府将寻求与中国进行磋商,要求中国改变现行政策和做法,并可能将中国诉至wto争端解决机制,寻求报复措施的授权。该项调查将对中国风能、太阳能、高效电池和新能源汽车行业造成较大影响,涉及150余家中国新能源企业。

301调查通常持续1年时间,向wto申诉需要大约2年的时间。在这段时间内,中国新能源产业将承受巨大的司法、财政、舆论和竞争的挑战,即使中方最终获胜,也可能会失去部分竞争优势和市场。

第5篇:国贸调查报告范文

《财经》实习记者 于海荣

金融危机压缩了全球贸易。在这个逼仄的空间里,各国保护自身贸易产业的做法,不可避免地引发了越来越多的贸易摩擦。中国成为众矢之的,入夏以来面临的贸易摩擦渐趋白热化。英国《卫报》6月23日的报道,甚至惊呼“东西方贸易战临近”。

6月17日、19日和26日,美国商务部在十日内,对中国钢铁产品发起三起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中国商务部公平贸易局有关负责人称,“立案频率之高,针对性之强,令中方震惊。”

6月23日,奥巴马政府将其任内第一诸世界贸易组织(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案件,锁定在中国。此前的6月1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认定,中国轮胎产品造成美国国内产业的市场混乱,并于6月29日建议政府对中国输美乘用车与轻型卡车轮胎加征三年的从价特别关税,三年的税率分别为55%、45%和35%。此案成为美国向中国发起的涉案金额最大的特保调查。

欧盟、印度等国家和地区,也纷纷将矛头指向中国。中国在6月23日一天遭遇三起贸易救济措施(trade remedy measures,主要包括传统的关税、配额,以及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特保措施等)。这可能会成为贸易史上的一项纪录。

6月23日,欧盟与美国一起将中国告上WTO,还决定自今年8月起,对产自中国的金属盘条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印度政府则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铝平轧制品征收14%的关税,对从中国进口的铝箔征收30%的保护性关税。

根据商务部公平贸易局公布的数据,今年1月至5月,中国遭遇“两反两保”(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特保措施)调查46起,涉及出口额76.36亿美元,同比增速高达131%,而2008年全年涉案金额为62亿美元。

缘由

近年来,中国遭受的贸易摩擦与日俱增,金融危机使形势进一步恶化。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外贸增速是世界同期平均水平的3倍,出口对经济增长的年平均贡献率达到20%。2008年,中国的外贸依存度升至60%,远超世界平均的41%;中国成为仅次于德国的世界第二大出口国,出口占全球总额的比重达8.86%,贸易顺差则超越德国,位列第一。

与此同时,中国与其他一些国家的贸易矛盾也日益突出。WTO的最新数据显示,2008年全球35%的反倾销、71%的反补贴涉及中国。中国已连续14年成为遭遇反倾销调查最多的成员,连续三年成为遭遇反补贴调查最多的成员。

美国布鲁金斯学会国际经济与发展项目研究员查德・鲍恩(Chad P. Bown)在题为“中美贸易冲突与WTO的未来”的报告中称,即便在金融危机未爆发时,中美双边的摩擦便时有发生;面对经济衰退和持续恶化的失业率,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只会更加恶化。

WTO年初的一份报告认为,各国应对经济衰退的临时性措施,会最终演变成保护本国落后产业的贸易保护主义。报告称,历史数据表明,贸易救济措施的增加,通常会在产业或经济受到严重冲击一年后出现。WTO7月1日发出警告,贸易保护主义正愈演愈烈。在过去三个月里,欧盟和24个国家共出台了83项贸易保护措施,是同期贸易自由化措施的两倍多。中国对外贸易目前的遭遇,或是各国加强推行贸易救济措施的体现。

为应对外需萎缩,中国政府提出外贸要“保市场、保份额”。在此目标下进行的一系列调整,被不少国家认为颇有贸易保护主义之嫌,其中出口退税表现得最为明显。

2008年8月至今,中国政府先后七次上调出口退税率,涉及的商品税号超过8000个(次),其中,已有1971个税号商品实现了出口全额退税。中国政府解释称,出口退税是中性贸易政策,全额退税、让商品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是国际贸易的惯例。中国上调出口退税率,只是将属于企业的那部分还给企业。

但财税方面的专业人士提醒,由于中外税制存在差别,中国如果按17%进行退税,实际上不只是“全额退税”,而是“超额退税”,相当于给了企业补贴。

此外,政府的一些其他做法,也不免授人以柄。今年6月4日,九部委正式通知,强调政府投资项目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商务部、发改委强调,此举针对的是前阶段中国一些地方在招标采购中出现歧视本国产品的做法,但西方人对此很难理解,并很容易将其解读为“购买中国货”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

中国经济在危机中的良好表现,更易强化各国的这种看法。世界银行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全球出口总额下降24.1%,同期中国出口下降22.7%,表明中国在全球贸易中的份额不降反增。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贸易研究室主任宋泓认为,其他国家对中国发起贸易救济调查,一方面想限制中国,另一方面也希望能借此拉动本国经济。

来自各国国内的工会的强大压力,也是一大原因。以美国为例。美国今年以来对中国发起的贸易救济调查,主要集中在钢铁相关产业。宋泓告诉《财经》记者,美国的钢铁行业竞争力很弱,但其工会活动能力很强。每当美国政府及相关机构发起一项新的调查,或是作出某项裁决,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都会在其网站上作出回应,为政府的行为叫好。该网站从4月底至今的推荐头条,一直都是“FIGHTING BACK”(反击),针对的是从中国进口的轮胎。

反击

对于美欧诉诸WTO的案件,按照WTO惯例,在美国、欧盟提出正式咨询要求后的60天内,中美欧三方将进行磋商。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将进入争端解决机制的正式过程。

此前,美国曾七次将中国告上WTO争端解决机制,其中大部分在咨询阶段即获得解决。有观点认为,这次可能也是如此。美国、欧盟诉诸WTO,更多的是为了缓解国内的压力。一旦进入正式过程,可能花费几年的时间,结果也不一定如其所愿。

据了解,目前中方已经收到美、欧的磋商请求。中方将根据WTO争端解决程序,妥善处理有关磋商请求。

中国自2001年加入WTO以来,更多地以“被告”的身份出现在案件中。截至2008年底,中国只提交了三起案件。面对日益增多的贸易摩擦,中国政府的态度也在发生变化。今年6月,中国接连向美国发起反击。6月1日,中国商务部对原产美国的进口取向电工钢(硅钢)发起“双反”调查,这也是中国政府发起的第一起“双反”调查案件。

在欧美诉诸WTO的同日,中国也通过常驻WTO代表团致函WTO争端解决机构主席,要求WTO争端解决机构设立专家组,审查美国有关限制中国禽肉进口的措施。这一行为被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程大为解读为“以牙还牙的谈判招数”,认为这明显是针对美国发起的原材料出口限制案。

查德・鲍恩认为,中国开始主动发起调查,可能有两个考虑,首先是对美国发起的贸易案件的反击,二是反映了中国出口商对国际贸易的系统性考虑。

中国对其他国家也并非没有意见。比如澳大利亚,一方面在中国进口其矿产品或参股时,要么提高价格,要么限制参股;另一方面对中国出口的制成品,像金属制品,进行反倾销、反补贴调查。

宋泓认为,对一些在经济领域不负责任的国家,中国不应该一味表示遗憾,而是要有贸易报复措施,并且在经济领域的其他交往中,也可以进行一些限制。

中国政府官员的表态,也暗示中国的反击会逐渐增多。商务部副部长钟山日前在《经济日报》发表署名文章,认为对待国际贸易摩擦,一方面要通过多双边谈判,加强磋商和沟通,妥善化解摩擦,实现互利共赢;另一方面要根据WTO规则加强交涉,最大程度争取中国企业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国际贸易环境。

第6篇:国贸调查报告范文

 

2016年4~6月,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2015年度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陕西出口企业影响情况的调查工作,在完成质检总局调查任务的同时,组织开展了陕西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遭遇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专项调查,调查区域覆盖了全省(除商洛、铜川外)的所有地区。共调查66家企业,与2015年数量基本持平,涵盖了陕西地区持续稳定出口食品、农产品的企业,其中受影响的出口企业28家,占调查企业总数的42.42%。出口产品涉及鲜果类、干果、果汁、蜂蜜、乳制品、酒类、蔬菜和水果类罐头、茶、调味品,中药材、植物提取物、卷烟等等。陕西农食产品出口遭受技术性贸易壁垒影响需要引起相关部门和企业的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有效应对,方可扩大国际市场份额,带动陕西农副产品加工业发展及相关产业的发展壮大。

 

一、调查结果分析

 

1.出口目的国别分析

 

利用技术性贸易措施限制进口,保护本国生态安全和经济发展是WTO各成员国的习惯做法。虽然各进口国家或地区在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政府经济政策等方面存在差异,但他们对进口产品采取的技术性限制措施均呈增加趋势。因此,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已成为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普遍面临的问题。

 

据调查,陕西的食品、农产品主要出口到美国、欧盟、俄罗斯、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韩国、东盟、非洲和拉美等国家和地区,既有发达国家也有发展中国家。2015年度遭遇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出口企业个数,较之2014年度有大幅减少,主要来自美国、欧盟、俄罗斯、日本、东盟、澳大利亚/新西兰。

 

2.出口企业分析

 

据调查,遭遇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主要是生产加工型企业,占总调查企业数的93.33%,流通型企业占6.67%。

 

(1)按出口企业性质分析遭遇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情况,影响最大的为股份制性质的企业,受影响企业占同类企业的69.23%。

 

(2)按照出口规模(企业人数和企业出口贸易金额),分析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遭遇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情况,影响最大的为500人及以上、出口贸易金额100(含)~1000万美元的企业,受影响企业分别占同类企业的66.67%和51.85%。

 

3.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种类分析

 

影响我省出口食品农产品的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种类主要有食品中农兽药残留限量要求、食品中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食品微生物指标要求、食品添加剂要求、加工厂/仓库注册要求、食品标签要求等14类,占受影响企业总数的比例分别是18.01%、15.71%、14.94%、11.49%、9.96%和9.20%。设制技术措施且影响最多的前三个国家是美国、欧盟和俄罗斯。

 

4.贸易损失分析

 

(1)因国外技术贸易措施影响造成损失的形式

 

进口国往往以我国出口的食品农产品不能满足其特定的技术要求为由,采取取消订单或对货物进行扣留、销毁、退回、改变用途、口岸处理、降级等处理方式,致使我企业出口成本增加,遭受经济损失。2015年丧失订单是造成损失的最主要表现形式,在全部损失形式中所占比例为38.3%,其次是降级处理、退回货物、改变用途,在全部损失形式中占比分别为19.15%、14.89%和8.51%。设制技术措施的国家主要是美国、欧盟、东盟、日本等国家。

 

(2)食品农产品出口企业所遭受的直接损失分析

 

陕西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在2015年度因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直接损失总额为1233.2万美元,是2014年度的5倍多。作为陕西最主要的出口市场,美国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给陕西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带来造成的直接损失最大,占总损失额的33%,欧盟、俄罗斯、台湾、加拿大和东盟排第二到第五位,在直接损失总额中的比例是25%、14%、12%和5%。

 

(3)为适应进口国技术要求而发生的新增成本情况

 

为满足进口国家对产品的新要求,食品农产品出口企业需要对产品进行测试、检验、认证、注册或改进产品生产技术、更换产品包装及标签、对产品进行其他处理或办理其他手续,从而增加了出口成本。据调查,2015年度陕西食品农产品出口到不同国家或地区新增成本总计307.69万美元,是2014年度新增成本的一半。因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造成出口企业新增成本较多的国家和地区为美国、欧盟、日本和加拿大,相应新增加成本分别为110.3万美元、69万美元、60.9万美元和40万美元,合计占食品农产品出口新增成本总额的91%以上。

 

二、陕西食品农产品企业在遭遇技术性贸易措施时采取的做法

 

1.陕西食品农产品企业在出口中遇到的主要障碍

 

在调查问卷中,针对陕西食品农产品企业在出口中可能遇到的障碍,共设计了技术性贸易措施、反倾销、反补贴、配额、许可证、关税、汇率等7个项目供选择,调查结果显示,技术性贸易措施居于首位,汇率第二,关税第三,其后依次是许可证、配额和反倾销,与2014年相同。

 

2.企业在遭遇技术性贸易措施时采取的做法

 

在调查问卷中,针对企业在遭遇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时采取的做法,划分了以下9个项目,包括:向国家质检部门报告;向商务部门报告;向我驻外使馆报告;向行业商协会报告;向其他主管部门报告;与国外进口商交涉;不寻求任何解决方式不再出口或寻求新市场;加强管理,自主创新,提高产品竞争力;其他。调查结果表明,选择“加强管理,自主创新,提高产品竞争力”的有43次,排在第一位;选择“向国家质检部门报告”的次数为37次,排在第二位;选择“与国外进口商交涉”的33次,排在第三位。上述三项合计数为113次,占全部选项次数68.5%。

 

3.企业获取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的途径

 

根据调查结果显示,企业获取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的主要来源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机构,其次是国外经销商提供的信息、我国行业协会和商会、媒体(报刊、杂志、电视等)等。

 

4.企业认为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制约的主要原因分析

 

在问卷调查中,设定了9项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制约的主要原因供企业选择(可多选)。调查结果显示,企业选择最多的是为达到国外要求导致成本过高,其次是国外检验检测项目繁多,第三不了解国外规定,第四是认证、注册周期长费用高,第五是生产技术水平达不到国外技术要求、标准、限量等。

 

5.出口企业在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时希望得到的帮助

 

大多数企业在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时,最希望得到的帮助是“及时提供国外技术贸易措施的最新信息、技术指南和咨询”,其次是“搭建公共检测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便捷的检测服务”、“强化认证认可工作,建立与国外权威认证机构的互认机制”。这种状况反映出企业仍然迫切需要相关机构及时提供有关的最新信息和应对国外技术贸易措施的技术指导。

 

三、思考和建议

 

通过对上述调查结果的研究分析,结合陕西外贸经济发展形势和检验检疫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建议:

 

1.从调查数据看。2015年陕西有42.42%的出口农食产品企业遭遇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较2014年下降22%,看似影响明显降低,但这仅是遭遇国外技术措施影响的企业数量减少。实际上,因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直接损失总额为1233.2万美元,是2014年度的5倍多;造成直接损失的国家和地区除以往的美国等国家外,新增韩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西亚、印度和台湾。透过现象看实质,我省出口食品农产品遭遇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影响在不断加大,应引起各政府部门、出口企业的足够重视。

 

2.在调查的66家食品农产品出口企业中,其中私有经济企业37家,股份制企业13家,二者之和占总出口企业数的75.76%。这两类企业,出口额在100-1000万美元的20家,占全部出口额100-1000万美元企业数的74.07%;出口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7家,占全部出口额超过1000万美元企业数的77.78 %。然而受影响的企业数也最多24家,占受影响总数的85%以上。一方面说明他们是陕西食品农产品出口的主力军,同时表明,在扩大出口、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方面,他们也是政府扶持和指导的重点。

 

3.和李克强总理对质量强国都有重要论述。强调要大力实施质量强国战略,改善产品和服务供给,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陕西2016年上半年出口增速位居全国第一,主要是加工贸易发展,以集成电路、存储芯片、固态硬盘等为主的机电产品成为我省外贸出口主导产品。食品农产品的质量提升和创品牌,仍需政府部门、行业机构和企业共同推进,这也是扩大出口,解决农民增收脱贫的有效途径之一。

 

4.技术性贸易措施已被纳入国家安全关注范畴。这表明检验检疫部门的责任更重。所以,面向企业,我们应加强国外技术贸易措施的最新信息的收集、整理与研究,为企业提供所需的最新信息、技术指南和咨询服务;强化对出口农食产品企业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指导,要继续加大推行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的接轨,及时更新国标,强化检测平台、认证,建立与国外权威认证互认机制。面对国门安全,我们应结合产业结构及发展、生态环境、国家资源等国情,研究制定相关系列法律、规章、政策、技术标准等等措施,提升保护我国国门安全的门槛,加强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通报评议工作,将不合理的、不科学的、有歧视性的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结束在评议阶段,最大限度降低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陕西出口企业的影响。

第7篇:国贸调查报告范文

WTO的争端解决机构即DSB实际上是WTO总理事会在行使争端解决机构职责时的称谓,基本上可以说两者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在实施不同职能时身份不同。但DSB设有自己的主席、具体工作人员和工作程序等。DSB内部解决争端的具体职能部门主要是专家组和上诉机构。

专家组是解决争端实体问题的主要机构,由它对有关争端做出裁决(被称为专家组报告)。专家组都是临时性的,一案一设,争端解决后专家组即行解散。

与专家组不同,上诉机构即SAB是常设的。它由任期4年的7人组成,他们轮流工作,任何一件上诉案件将由其中的3人审理。

二、WTO的争端解决程序

(一)

WTO成员之间发生贸易争端,且未能通过协商解决时,一方即可向DSB请求设立专家组,实际上就是向DSB。随后,专家组应迅速设立,除非DSB所有成员(实际上也就是WTO所有成员)一致反对设立专家组。事实上,DSB所有成员一致反对设立专家组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至少方会赞成设立专家组。这就是意味着,只要一个成员方,DSB几乎一定会受理。

(二)审理

专家组应在听取争端各方意见、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其他成员方(即第三方)意见、进行调查后提出专家组报告,该报告实际上就是专家组做出的裁决。报告应首先提交给当事各方,3周后提交给WTO所有成员方。此后60天内,如果各当事方均没有提出上诉,则该报告应提交DSB讨论通过。除非DSB全体成员一致拒绝通过该报告,则该报告即获通过。这一程序使得专家组报告等于自动通过。报告被通过后,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各当事方必须执行。

(三)上诉

争端当事方如果对专家组报告有异议,可以向DSB上诉机构提出上诉。上诉机构不审查事实问题,仅审查专家组报告涉及的法律问题及专家组所作的法律解释。上诉机构可维持、修改或撤销专家组的法律调查结果和结论。

上诉机构审查的时间一般为60天,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90天。在审查结束后,应即向DSB提交其报告。DSB则应向WTO各成员提交该报告,并在该报告被提交后的30天内通过该报告,除非DSB全体成员一致反对通过该报告。上诉机构的报告经DSB通过后就具有法律效力,争端各当事方必须执行,不能再提出上诉。

(四)执行

被诉方应自动履行DSB的裁决(即专家组报告或上诉机构报告)。只要履行了裁决,被诉方就无须承担其他责任和义务,方也不得再谋求采取报复措施。即使被诉方的违规贸易措施曾经给方造成了损害,也无须赔偿。这一点明显与国内法制度不同。因此,WTO执行程序的是以不溯及既往为重要法律特征的。

当被诉方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裁决或纠正其违规贸易措施时,方可以要求赔偿和进行报复。但是,这两项措施都是临时性,因为即使被诉方给予了赔偿或方采取了报复措施,被诉方被控违规的贸易措施仍然没有被取消或改正,方仍将继续遭受损害。因此,即使被诉方给予了赔偿或方采取了报复措施,被诉方仍应尽快履行DSB的裁决。

如被诉方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裁决或纠正其违规贸易措施,也未在该期限结束后20天内对方给予满意的赔偿,则方可向DSB请求授权,以对被诉方进行报复。报复是指方对被诉方中止履行关税减让等义务的行为。这是WTO争端解决机制提供的最后救济手段。WTO禁止其成员未经授权而采取报复措施,因此,方对被诉方进行报复必须得到DSB的授权。

DSB在接到方对被诉方进行报复的授权请求后,应在前述合理期限期满后的30天内予以通过,除非DSB全体成员以一致反对该项请求。

三、我国对该机制的利用

中国在2001年加入WTO以后,就积极地参与了DSB的活动。据统计,截止2009年8月20日,我国参与WTO争端案件共83起,其中,主动提起案件5起、应诉案件16起、以第三方身份参与的案件62起。我国还于2004年向DSB推荐了3名专家,并被列入专家名册。可以预见,作为发展迅速的经济和贸易大国,中国将会面临更多的国际贸易纠纷。我们应特别重视充分而妥善地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去解决纠纷,维护我方的权益。

(一)充分利用发展中国家享有的优惠待遇

根据有关规定,发展中国家可以享受很多优惠待遇。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成员,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尽可能地利用所享有的这些优惠待遇。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我国在参与能力方面的不足。

(二)以积极的态度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

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运用,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二是应诉,三是作为第三方参与诉讼。无论是涉及哪方面的争端解决活动,都关系到本国的经济贸易利益,都应积极应对,而非消极应付。对于外国政府违反WTO规则且损害我方权益的行为,我国应及时作出反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规则和程序要求磋商或成立专家组,力争尽快解决争端。在被外国政府时,要充分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在争端解决方法上的多样性和程序上的阶段性,争取变被动为主动和尽可能多的时间,以利于在政策和法律上进行适当的调整。对于外国政府恶意或滥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行为,应坚决维护我国的利益,决不委曲求全。在其他WTO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争端涉及我国的利益时,应作为第三方积极参与并主张我国的权利。

(三)灵活运用该机制内的各种争端解决方式

第8篇:国贸调查报告范文

一、贸易失衡问题

尽管中美贸易统计存在差异,但贸易失衡迅速扩大是不争的事实。根据美方的统计,从1991年起,中国成为仅次于日本的对美贸易顺差国,从2000年以后,中国取代日本成为最大的贸易顺差国。在美国原先有一种期望,认为中国“人世”以后美国对华逆差会缩小,但这种情况没有出现。虽然中国“入世”后美国对华出口增长迅速,但中国对美出,增长更快,据中方统计,2002~2005年中国对美贸易顺差年均增长38.8%:根据美方统计,2002~2005年美国对华贸易逆差年均增长25.7%,2005年美对华贸易赤字占其贸易赤字总额的1/4。2006年美国对华贸易逆差更是达到创纪录的2325.5亿美元,占美贸易逆差总额的27.8%。

美中贸易逆差问题不仅引起美国政府的重视,同时也引起美国制造商的关注。2003年5月,美国制造业协会公布了《对华贸易对美国制造业的影响》的调查报告,其中说,根据协会最新的民调,75%受访的美国制造业人士认为,美国制造业正面临着巨大的危机,64%的受访者认为,中国发展成为出口大国是对他们生存的最大威胁。美国政府将贸易失衡视为“中美经贸关系中的头等问题”,尤其是国会中一些人试图把贸易逆差问题政治化。这种观点的集大成者是美中经济与安全评估委员会2005年1月11日发表的《美中贸易,1989~2003――在全国和各州对就业和各个行业的影响》研究报告。报告指出,在1989年到2003年的14年间,美国对华贸易逆差增长了20倍,从62亿美元到1240亿美元。这导致美国丢失了150万个就业岗位。中国2001年“入世”后,美国对华贸易逆差增长了一倍多,美国就业岗位丢失的速度也就比先前快了一倍。中国输美的高档电子产品和通讯设备这些高科技产品增长的速度远比劳动密集型产品要快,因此在人们原先以为不会受中国低工资竞争影响的半导体工业现在也受到了贸易赤字的影响,在汽车工业和航空航天工业中国的份额也在增大。

二、反倾销问题

自1980年美国对中国的薄荷醇进行首次反倾销调查开始,迄今美国已对中国产品实施一百多项反倾销调查,是世界上对华反倾销最多的国家。中国“入世”后,反倾销更是成为中美贸易摩擦的焦点,美国对华反倾销不仅次数最多,而且金额较大。自我国加入WTO以来至2005年初,国外对我国发起的反倾销调查案涉案金额超过1亿美元的共有六起,美国就占了4起。其中2004年1月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认定中国家具厂商对美出口的卧室家具价格太低,已经构成掠夺性倾销,对中国采取的反倾销案中涉及的贸易金额一次就高达10亿美元,成为了中美贸易史上最大金额的一起反倾销案。根据中国商务部的统计,从2001年到2005年,美国反倾销立案指控的中国产品涉及范围非常广泛,包括涤棉印花布、氯化钴、搪瓷厨具、电风扇、铅笔、大蒜、一次性打火机、浓缩苹果汁等近百种产品,在已经结案的产品种类中有80%左右被美国加征反倾销税。中国已经成为有史以来遭受美国反倾销诉讼最多的国家。可以说,美国对华发起的反倾销案件和实施的反倾销措施数目远远超过任何国家曾经和可能承受的规模。

在1990年至2003年间,在对受到美国反倾销措施调查最多的10大经济体统计分析中,美国对中国的反倾销措施与其他经济体相比,特点非常显著,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1)中国是美国实施反倾销措施最多的国家,比位居第2的日本多70%以上。(2)在对中国发起的91项反倾销调查中,被征收反倾销税的有61起案件,占67%,日本比中国略少。(3)以反倾销案件中唯一被调查国家这一指标着,无论以案件总数还是所占比例衡量,中国均为首位。关注这一指标意义重大,因为自上个世纪80年代美国对其反倾销法律修改后,允许在反倾销调查过程中,对各进口来源实行数量累计加总,从而增加了美国申诉企业胜诉的可能性。所以,在针对中国的91项反倾销调查中,几乎有一半即41起案件只涉及中国,这一情况的确有耐人寻味之处。(4)美国对中国征收了最高的反倾销税,美国对中国征收的平均反倾销税率(127%)、比位居第2的巴西(76.5%)高66%。当然,比较税率高低可能缺乏说服性,因为两国被征收反倾销税的产品不同。但是,在涉及包括中国在内的多个经济体的共23起反倾销案件中,中国产品被征收的平均税率和中位数税率分别是117%及、11%,而其他经济体的两项数据分别是36.4%和32.2%。美国对中国产品征收的反倾销税税率比其他经济体高2倍,反映了美国对中国产品的贸易歧视。

三、人民币汇率问题

自2002年底以来,国际上掀起了一场促使人民币升值的国际风波。这场风波不仅引发了国内外学界、政界的广泛讨论,而且也已演变成中国与美日等国的经济摩擦,成为了干扰正常的中美经贸关系的一大问题。在这场风波中,中国政府受到的促使人民币升值的压力不断加大,美国是这场风波的主导者。最早提及中国人民币需要升值的是美国摩根士丹利公司首席经济师斯蒂芬,罗奇,他在2002年10月发表了一份题为《中国因素》的报告,该报告称中国正在通过商品出口将自身通货紧缩转向全球。尽管后来罗奇很快就纠正了自己的错误观点,但该观点已引人注意,成为国际上“中国输出通货紧缩论”和“人民币升值论”的源头。从2003年初开始,美国政界和商界的部分人士将近几年来美国国内经济不景气、失业率居高不下、贸易逆差不断扩大的状况,都归因于中国对美国出,的持续增长,并认为“中国的汇率政策使美国产业和工业生产蒙受了巨大损失”。此时美国一些出口商、劳工组织和国会议员开始指责人民币盯住美元的政策,认为中国通过这种固定汇率制故意低估了人民币的币值,从而削弱了美国商品的竞争力,增大了美国对华的贸易逆差,导致美国的物质财富不正常地向中国转移,并导致美国丢失制造业的就业岗位。2003年6月,美国最大的工商业集团美国制造商协会牵头、80

多家机构联合组成的“健全美元联盟”召集会议,对政府和国会施加压力。6月25日,美国纺织品生产商协会(ATMI)向美国参议院小企业委员会听证会提交了题为《外币的人为操纵对美国纺织业的影响》的证词,声称“中国将其货币贬值40%,然后其他亚洲竞争对手的货币也贬值40%,最终导致美国制造业经历美国经济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衰退”,“对美国纺织业而言,亚洲货币贬值的效应不亚于一次‘浩劫’”。

2004年是美国的大选年,一些试图在大选中与布什一争高下的候选人和一些利益集团也在就业和人民币汇率问题上纷纷表态,表示要采取强硬态度,美国在人民币汇率问题上对中国的压力持续不减,国会也继续对人民币盯住美元的政策进行猛烈攻击。2004年9月底,中国第一次参加西方七国财长会议,美国财长斯诺再次要求人民币升值。进入2005年,美国国内要求人民币升值的声音层浪迭起。2005年4月6日,美国参议院通过关于人民币汇率的修正案,要求中国在6个月内升值人民币,否则将对中国的进口商品课以27.5%的关税。5月1.7日美国众议院又通过了《中国货币法案》,要求政府部门对中国政府是否“操控了货币”进行调查。在国会的强大压力之下,白宫要求人民币升值的呼声也不断增强。

2006年3月,一个关于对华征收27.5%惩罚性关税的议案刚宣布推迟表决,美参议院又抛出更具操作性的新议案,要求中国采取与“国际贸易体系相符”的货币政策,并获得布什政府支持。2006年以来,美国更是积极利用国际机构和多边场合增加对华压力,催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加强监督新兴市场国家的汇率制度,推动七国财长会议点名要求中国增加汇率灵活性。2006年,中国出台一系列继续改革的措施,人民币汇率对市场反应更加明显,贸易加权汇率比去年同期上升10%。实际上,人民币汇率与中美贸易失衡关系不大。据牛津经济预测机构预测,即使人民币升值25%,美国对华贸易逆差总额也最多下降2%。

四、知识产权问题

美国十分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原因是美国认为其经济的发展对知识产权有着很大的依赖性。美国拥有世界上最先进的技术,最多的专利,技术是美国许多行业最大的竞争优势,因此知识产权保护也是美国政府和公司最关注的问题,版权产业在美国国民生产总值中具有重要地位。美国前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Gienspan)说:“缺乏知识产权保护将导致经济的崩溃”。据专家分析,20世纪50年代美国对外出口仅有10%依赖于知识产权保护,到了20世纪90年代末,这个比例上升到50%,现在是65%。美国每年创造的GDP中60%以上与品牌商标有关。据美国国际知识产权联盟统计,2002年美国的核心版权产业产值为5351亿美元,占GDP的6%,出口额高达889亿美元。仅美国核心版权这一个产业的产值,就超过了食品、纺织品、飞机、烟草、石油、煤炭等产值之和。美国商业软件联盟说,如果对美国软件的盗版率下降10%,可以增加1420亿美元的GDP,创造13万个以上高技术、高收入的就业岗位,增加230亿美元的税收。

第9篇:国贸调查报告范文

[关键字]《茶叶市场调查》课程;创新课程;课程设计

[中图分类号]F423.02[文献标识码]B

一、《茶叶市场调查》创新课程设计的提出背景

我国是茶的故乡,茶产业是我国的传统特色优势产业,我国的茶叶产量和出口贸易量都居世界前列,福建省又是我国重要的茶叶产地和茶叶交易及消费市场,茶产业发展势头良好,然而,经高等农业院校茶学专业培养出来并在基层从事生产技术、贸易的茶叶专业人才每年不足200人,根本无法满足茶叶生产和销售持续发展的人才需求。针对这一形势的需要,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在原有国际商务专业的基础上,通过校企合作办学的形式,开设了国际商务(茶叶贸易方向)专业(以下简称“茶叶贸易专业”)这一全新的特色专业方向。

该专业方向培养的学生是直接面向社会的职业技术人员,培养的目标是具备国际商务理论知识和茶叶营销管理及实际操作能力,具有较熟练的国际商务业务技能和商务英语应用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的“诚毅”精神,并能在外贸企业、茶叶企业等单位从事国际商务、茶产品贸易、涉茶商贸文化领域产品开发及经营管理工作的高素质高级技能型专门人才。从该专业方向的岗位需要来看,必然要涉及到茶叶市场调查这一环节。而福建省作为一个茶叶大省,有着系统完整的茶叶生产、批发、经销、零售市场,不仅有产茶基地、茶叶加工厂、茶叶贸易公司,还有为数众多的茶叶经销零售店、酒楼茶座等各种茶事服务的企业单位,这为茶叶市场调查提供了丰富的资源和环境。

《茶叶市场调查》创新课程的开发和设计正是基于上述背景提出的,该课程是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一门课程,能够让学生在学习期间不仅学到与茶叶有关的市场调查理论知识,而且还能让其在实际的项目调查中充分得到锻炼,因此在茶叶贸易方向的高职教学中开设这门课程有其现实意义。

二、《茶叶市场调查》创新课程的内容设计

(一)课程设计理念

《茶叶市场调查》课程是在《市场调查与预测》课程教学实践的基础上,结合茶叶贸易专业的特色开发一门创新性课程,是按照职业性、实践性和开放性的要求,以校企合作为途径,职业能力培养为重点,基于工作过程,以项目为导向,进行课程开发与设计的。该课程是填补国内空白的一门非常具有专业特色的专业课程,不仅可以作为国际商务(茶叶贸易方向)专业的核心专业课程,而且可以作为其他茶艺类专业方向的选修课程,更可以作为茶叶营销、茶叶经营与管理、茶事服务等相关课程的重要补充。《茶叶市场调查》课程的设计理念如图1所示。

(二)课程安排设计

《茶叶市场调查》是在原有的《市场调查与预测》课程基础上开发出来的,具体课程安排设计如下:

1.课程性质

本课程可以为专业必修课或专业选修课。

2.适用专业

就本校范围而言,适用的专业有:国际商务(茶叶贸易方向)专业和旅游管理(茶文化方向)专业,除此之外,可以作为学校公选课开设,也可以作为其他高职院校茶叶营销、茶叶贸易、茶叶经营与管理,茶事服务等相关专业的专业课程。

3.总学分

选修课可以为2学分,必修课可以为3学分。

4.总学时

选修课可以为40学时,其中理论部分占20学时,实践环节为20学时;必修课可以为60学时,其中理论部分占20学时,实践环节为40学时,具体学时分配见课程内容设计部分。

5.考核要求

本课程考核跳出了传统的平时成绩+期末成绩的形式,采用以小组项目考核为主,平时成绩、期末成绩为辅的考核方式,考核成绩的构成为:

A、小组项目占40%(开题汇报10%、总结汇报10%、调查文本报告20%);

B、平时成绩占20%(平时作业10%、课堂考勤10%);

C、期末卷面成绩占40%。

其中,小组项目考核将在课程内容设计的实践环节详细介绍。而期末考试主要采用开卷考试的形式,题型有单选、多选、判断、案例等,主要考核学生对课程的理解和应用。

(三)教学方法设计

《茶叶市场调查》课程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科学与艺术相结合的综合性课程,实践性强,专业特色鲜明。根据课程设计的理念,本课程主要是按照职业性、实践性和开放性的要求,以校企合作为途径,职业能力培养为重点,基于工作过程,以项目为导向,进行课程开发与设计。教学方法灵活多样,突出体现职业性、实践性和开放性的特点。根据茶叶市场调查工作过程的要求设计教学内容,根据每个模块工作性质设计教学方法,同时配合相应的实训教学,让学生在做中学、学中做,在边学边做的实践环境中掌握技能并巩固知识,同时也训练了学生团队协作的能力。课堂讲授综合运用多媒体教学法、互动式教学法,如情景教学、案例教学、讨论式教学等,鼓励学生独立思考,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学习的自主性积极性,培养学生的专业核心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具体的教学方法有:

1.讲授法

每个教学模块都有部分相关的基础知识,要求教师在教室或现场采用讲授法进行重点讲解。通过多媒体课件的播放、讲述、讲解、解析等主要形式,配合大量的茶叶市场调查及茶叶种类、生产、包装、销售等方面的图片及视频,使学生缩短与真实工作场景的距离,教师能将茶叶市场调查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讲清、讲透。让学生理解掌握茶叶市场调查的基本理论、基本技术和方法。

2.案例分析法

本课程收集、编写多个教学案例,在课堂教学中,由教师提供真实案例的信息,提出问题,组织学生以小组讨论分析、集体分析或案情分析会的形式对案例开展讨论。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从旁加以引导启发,激发学生的探究兴趣,鼓励和培养学生的开创性思维,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互动式教学法

在茶叶市场调查基础理论的学习中,教师学生互动探讨,互换角色积极研究专业深度问题及前沿问题、采用互动式学习与讲座式学习结合,用灵活多样的形式把枯燥的理论知识生动地传授给学生。

4.模拟公司性质的项目教学法

实施的模拟公司教学法,即按照市场调研企业项目的模式成立调查小组,每组设置项目组长,要求每个小组以团队的形式进行组建,有队名、口号,组员有明确的分工,以此训练学生的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同时,根据课程的安排设计项目内容,从茶叶市场调研方案的制定开始,分步骤进行抽样设计、问卷设计、市场调查方法设计,再到市场调研项目的实施及市场调查资料的整理,最终形成茶叶市场调查的项目报告。在项目教学的实施过程中,教师起到解惑和引导作用,控制各小组项目质量。小组成员通力合作完成项目设计,提高了学生协作精神,增强了沟通能力、组织能力,让学生掌握从市场调查方案的设计到具体的方案实施、整理和形成调查报告的完整流程。

(四)课程内容设计

根据课程设计的职业性、实践性和开放性的设计理念,基于茶叶市场调查工作过程的特点,此课程设计了相应的教学模块和实践环节,并将创新课程内容的设计分为理论内容部分和实践环节两个方面。

1.理论内容设计

《茶叶市场调查》课程的理论内容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市场调查与预测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二是茶叶专业相关的基本知识。在课堂授课中,侧重针对茶叶本身的特点、茶企业、茶产业自身的特色,对市场调查各个方面的步骤与调查方法进行重新梳理和设计,充分体现茶叶专业的课程特色。 2.实践环节设计

传统的《市场调查与预测》作为高职高专市场营销专业的一门主干课程,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专业技能课程。但是,目前该课程的教学模式多采用灌输式、填鸭式教学,以教师讲授知识为主,并辅以必要的作业练习,不注重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注重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该课程目前的教学模式培养的学生难以适应社会的需要,必须进行改革。《茶叶市场调查》课程是在其基础上开发出来的,应充分借鉴其经验,课程设计重点体现课程的实践性和学生技能的培养。对此,对本门课程的实践环节进行有针对性的设计和开发。

总的来说,本门课程的实践环节主要采用前述模拟公司性质的项目教学法,基于项目的工作过程,让学生在具体的茶叶市场调查项目的实施中,理论联系实际,在做中学、学中做,边学边做以理解和掌握基本的市场调查技能和方法。为此,我们将《茶叶市场调查》课程的实践环节具体分为基于工作过程的技能模块设计和项目导向的教学模式设计两大部分。

调查方案设计技能模块、抽取样本技能模块、问卷设计技能模块、调研方法技能模块、数据处理技能模块、调研报告技能模块

选修课:20学时,采用单项训练法

必修课:40学时,采用综合实训法

教学过程设计

组建团队、确定项目、开题汇报、项目实施、项目整理、总结报告

(1)基于工作过程的技能模块设计

工作过程,是指为完成工作任务并获得工作成果而进行的一个完整的工作程序,在这个完整的工作程序中可细分为若干个子环节,也就是技能模块。其设计思路为:根据福建省茶叶市场的现状,基于市场调查与预测工作过程知识、能力要求,以工作过程为参照系,以完成职业应具备的专业技术能力项目为依据开发相应的技能模块。

就企业营销调查活动过程来看,一般可将市场调查活动的工作过程分为六项技能模块:调查方案设计技能模块、抽取样本技能模块、问卷设计技能模块、调研方法技能模块、数据处理技能模块、调研报告技能模块。此外,根据需要,有时可补充市场调查预测模块。具体模块的基本知识在理论部分详细介绍,在实践环节则结合具体项目进行相应的技能训练。

(2)项目导向的教学模式设计

在上述工作过程分解的基础上,针对茶叶市场调查工作过程的六大技能模块,可以根据课程的学时和性质要求,采用相应的单项训练法或综合实训法进行实践教学。单项训练法,是将六个模块作为六个子项目,结合一个具体的项目,随着各章节教学的进行,在课堂学习过程中通过讲练结合的方式来完成,这种方法适合于课时较少,课程为选修性质的教学安排,学时可以分配20学时。综合实训是一种“单独设置”的实训方式,一般集中安排1~2周,其设计原则是:以企业真实项目为背景,按照“讲做结合、以做为主,分块推进、逐步合成”的做法,采取单项训练与综合训练相结合、模块化与综合化相结合、教师指导与学生操作相结合。这种方法适合于课时较多,课程设置为专业必修课程的教学安排,学时上可分配40学时。

具体的教学活动可以分为以下环节进行:

首先,组建团队。在第一次上课时,教师应先给学生介绍课程的总体安排和基本情况,并要求学生分组组建市场调研团队。可根据班级情况,每5~8人自由组合成一个项目团队,每个团队推举队长,确定队名及团队口号,并结合项目进展分配每个团队成员任务。

其次,确定项目。调研项目来源于实际问题,一是接受校外企事业单位的委托调查项目;二是在教师指导下学生自选的热点问题调查项目。具体而言,由于福建省在茶产业方面的特殊地位,大大小小的茶叶基地、茶叶加工厂、茶叶贸易公司、茶叶批发商、经销商、零售商星罗棋布,酒馆茶楼、茶叶店分布广泛,茶叶消费市场成熟,这些独特的环境因素,为茶叶市场调查的开展提供了难得的宝贵资源。学生可在教师指导下自行联系校外相关的茶叶企业或接受委托,对特定的茶叶市场调查项目展开调查,也可根据教师给定的茶叶市场及茶产业相关的热点问题自选题目进行调查。

再次,开题汇报。在具体的项目选定后,教师根据课程安排,讲授茶叶市场调查方案设计的基本知识和内容,并要求学生针对其选定的具体项目进行方案设计,包括抽样设计、调查内容设计、调查方法设计、问卷设计等方面,之后应安排一次课程进行项目设计的开题汇报,交流展示各自的设计成果,教师对此进行点评总结,指出其中的不足,并打分考核。

第四,项目实施。调研项目的实施环节在校外进行,根据课程的性质,若是选修性质的课程,可安排学生自行组织,教师应给予及时的指导和帮助;若是必修的性质,则可安排集中实训,在教师的指导下,分组分阶段展开具体的项目调研,并对调研过程中碰到的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第五,项目整理。该步骤涉及具体调研问卷的回收、数据的整理与分析等内容。教师应密切跟踪学生项目开展情况,做好指导、督促工作,对项目实施后的问卷回收及数据处理分析及时进行指导。

第六,总结报告。在调查项目结束后,教师要求学生分别以口头汇报和书面报告的形式对项目进行总结。的口头汇报主要要求学生以PPT的形式将调查的主要结果、遇到的主要问题、主要的结论及建议等内容进行总结;书面报告则按照调查报告的格式要求进行撰写。

至此,伴随着教学进程,学生协作完成一个完整项目的调研任务,实现了《茶叶市场调查》课程培养茶叶市场调研素质与能力的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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