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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计生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村级计生工作计划

第1篇:村级计生工作计划范文

为贯彻落实二工镇党委关于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要求,从根本上提高村队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地区、塔城市安全惠民工程要求,按照自治区、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全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的原则,及时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推动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塔城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党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这次安全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建立常年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第一书记领导带队,村两委有关成员参加,对村辖区精心一次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大检查、大整治督查时间

此次检查从即日开始,到10月底结束。

四、督查要求

(一)对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村安全领导小组经常性到一线抽查、督促,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际效果。

(二)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督促整改”的原则,加大排查整改的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制定行之有效地措施,确保事故隐患整改责任到人。

(三)对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要认真登记,对有危及人身安全的,我村必须按上级安全会议的要求,把事故隐患报二工镇党委。

五、督查方式

采取以现场检查为主的方式,现场检查村道路、桥梁、施工现场、居民院落以及一些经营场所等。通过督查,要把解决当前问题和解决长远问题结合起来,把解决此次安全督查出来的问题与解决下一步安全工作的重点结合起来,进一步研究和落实具体的安全措施,责任到人,狠抓落实,确保这次大检查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第2篇:村级计生工作计划范文

一、组织领导

为了进一步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分别如下:

(一)领导小组

*

成员:*

二、责任分工

(一)党政一把手的责任。

镇党委书记、镇长对全镇的计划生育工作负总责,负责领导实施和履行与市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所规定的工作任务和责任。每季度至少参与召开一次计划生育工作分析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全镇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推动《广东省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范》和《广东省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范》工作的落实,督促“三为主”工作的开展,保证人、财、物的投入。

(二)分管计划生育工作领导的责任。

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负责统筹组织、领导指挥计划生育工作,督促镇、村(居)两级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按时保量完成市、镇下达的各项计生工作任务。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计划生育工作专题会议,及时掌握镇计生工作情况,定期向镇党委书记、镇长汇报工作。

(三)驻村领导的责任。

驻村领导负责所联系村(居)委会的计划生育工作。每月至少参与召开一次计划生育工作分析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所负责村(居)委会在计划生育日常工作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及时掌握育龄夫妇生育、节育情况,督促抓好季度“双查”工作,检查做好政策宣传和“两无”村(居)委会的创建工作。

(四)机关驻村干部的责任。

机关驻村干部负责协调、指导、检查、监督村(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每季度至少参与召开一次计划生育工作分析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所负责村(居)委会在计划生育日常工作中的存在困难和问题;指导做好户籍、流动人口出生、“四术”等的统计上报工作,检查有关卡、册、表、板的建立完善;督促村(居)委会对计生对象及时落实“四术”措施及进行查环查孕;监督外出对象及时回来落实相关计生节育措施;协助依法对有计划外生育的夫妇征收社会抚养费;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落实各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

(五)镇计生办主任的责任。

计生办主任负责组织实施和履行与市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所规定的工作任务和责任,抓好《两个规范》工作的落实,组织落实“三为主”工作的开展,完成市、镇下达的各项计生工作任务。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计划生育工作分析会议,专题研究解决镇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镇、村(居)委会两级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及时掌握全镇计生工作情况,定期向分管计生工作的领导汇报工作,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做好计生业务的指导、服务、监督工作。

(六)村(居)委会两委成员的责任。

村(居)委会两委成员负责抓好并完成各项计生工作任务,履行计生岗位责任制的职责。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计划生育工作分析会议,专题研究解决计划生育日常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掌握育龄夫妇生育、节育情况,督促计生对象按规定落实节育措施,抓好季度“双查”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和开展“两无”村(居)委会的工作;做好户籍、流动育龄妇女的孕情监控,控制计划外生育,及时准确上报人口出生、“四术”等情况;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发动群众对各种违反计划生育的事件进行举报,对举报真实的给予奖励;动员“四术”对象及时落实节育措施;组织双查对象按要求参加查环查孕;对户籍育龄妇女的外出对象要及时跟踪监控,督促外出对象及时回来落实相关措施;监督村(居)委会计生办按标准建设好“一会一校二室三栏”和做好人口档案卡、册、表、板的制作整理;依法对有计划外生育的夫妇征收社会抚养费;强化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保障实行计划生育群众应享有的权利;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落实各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

(七)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考核小组责任。

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考核小组负责根据计生工作层级动态管理的工作要求,对各驻村工作组及村(居)委会的计划生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每季度进行实绩检查,形成书面材料报镇党委、政府,对计划生育工作不达标的驻村工作组及村(居)委会发出“警告”并要求整改。每年度按照《*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年终考核评分表》对各村(居)委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目标评分考核,评选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先进单位。

三、工作要求

镇、村(居)两级干部要紧紧围绕“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工作要求,采取下列六项措施落实计划生育工作:

1、抓责任到位。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驻村工作组和村(居)委会要按照计生工作层级动态管理的目标责任,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

2、抓宣传教育。通过张贴标语、横幅、办专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科普等知识,努力促进群众生育观念的根本转变。

3、抓基础信息。驻村工作组和村(居)委会必须进行调查摸底,准确掌握育龄妇女违法生育情况,为镇计生办提供可靠准确的信息。

4、抓依法行政。严格依法执行处罚程序、处罚标准,加大违法生育的查处力度。

5、抓优质服务。把计生管理工作寓于服务之中,提高计生服务工作水平和质量,确保享受计划生育优质保健服务的育龄妇女达90%以上。

6、抓经费管理。实行计生经费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预算专户管理。

四、考核

(一)各村(居)委会要建立计生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完善工作档案,每月把落实计生工作层级动态管理、人口出生管理、“四术”和查环查孕等工作的完成情况报镇计生办,以便对工作组和村(居)委会落实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考核。

(二)村(居)委会计生办所有报送给镇计生办的报表材料,经核对无误,由镇驻村工作组副组长、村(居)委会书记(或主任)和村(居)委会计生办主任签名后方可上报,若发现存有错报、漏报、瞒报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考核小组每年度按照《*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年终考核评分表》对各驻村工作组及村(居)委会的计生工作进行实绩量化考核,考核结果在全镇公示,并评选出计生工作达标且分值最高的两个驻村工作组及村(居)委会为落实计生工作层级动态管理先进单位。

五、奖惩

第3篇:村级计生工作计划范文

一、加强队伍建设,为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提供组织保证。

配齐配强村级计生工作队伍是提高村级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全面推行村民自治的前提条件。一年来,我镇高度重视村级计生工作网络建设,把能否承担起计生工作的担子,基层计生工作网络是否健全,党员和干部能否带头实行计划生育,作为检验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健全村党支部、村委会、村计生协会三位一体的管理服务体系。

一是选准选好能抓善管计生工作的村级班子。在换届选举中,我们把能否带头实行计划生育,能否积极参与计生工作作为推举候选人的重要依据,对计生工作开展好的给予保护,对违反计生或计生工作抓得不好的给予否决。2004至2009年村级换届中,计生部门积极参与,组织、民政等部门严把候选人的计生审核关,有3名村计生专干被劝退,有2名村支两委候选人因违反计生被否决。

二是优化村级计生工作队伍。全面推行村级计生工作人员聘任管理制度、考核奖惩制度和业务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村干部服务计划生育工作的能力。从2004年开始,对村计生协常务副会长实行定额补助,今年又对村计生专干全部实行工资统发,村党支部书记的工资统发50%,做到人员精干,待遇落实,职责明确。

三是把计生工作网络巩固在村民小组。全镇469个村民小组共选配462位计生协会会员小组长,把计生工作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千家万户。

二、着力夯实基础,积极推进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

为进一步下移工作重心,推行村民自治,我镇把夯实村级工作基础,促进平衡发展放在首位。

一是抓思想到位。通过举办村党支部书记、村计生专干、村计生协常务副会长培训班,统一思想认识,让大家明确开展村民自治是计生工作的内在要求,是基层民主化进程的必然趋势,是提高群众满意率的重要途径,让镇村干部的思想认识不断有新的提高,从而为推行村民自治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2004年,有26个村主动申报村民自治,今年,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全面铺开,至8月底,全镇41个村已有39个依法制定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

二是抓后进转化。建立“后进村”整改制度,对班子薄弱、计生底子不清、管理水平差的村实行重点管理,按“一年甩后进、二年上水平、三年创先进”的要求,狠抓后进村的转化,促进全镇计生工作平衡发展。2009年,连续两年被列为“重管”的大旗村,村党支部书记被撤职,村计生专干被劝退。

三是抓打假治水。对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从严追究责任,2004年,镇里对隐瞒村民违法生育的某村党支部书记予以“取消‘十佳村干部’资格,收回荣誉证书,收回奖金,通报全镇”的处理,有效治理了计划生育工作环境。

四是抓责任落实。建立分工明确、权责一致的计生工作责任机制,签订《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工作职责和经济奖惩措施。2004年底,对8个村民自治示范村和8个村民自治合格村进行表彰奖励,对5个出现违法生育多孩、违法生育漏报的村实行责任追究,有2名村干部受到党纪处分,35名负有管理责任的镇、村相关责任人受到经济处理。

三、加强督促指导,确保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依法有序推行。

我镇把推行计生村民自治工作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镇里制定了《关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意见》、《关于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补充规定》,印发了《村级计生协会工作考核办法》,对村民自治工作的开展作出全面的规划、安排,把村民自治工作创造性地结合于“十佳村干部”评比、平安村创建、协会日常工作活动之中,使村民自治活动有声有色地开展。为确保村民自治工作依法、有序扎实推进,镇里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采用抓典型促后进的办法,通过召开现场督战会、请先进典型介绍经验等办法,促进工作平衡发展。镇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在对各责任区、村的计生工作进行季度考核时,都把村民自治作为重要内容,较好地推动了村民自治工作的扎实开展。

四、采取综合措施,调动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积极性。

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关键在于千方百计调动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积极性。一年来,我们坚持以利益导向和提供优质服务为载体,以极大的热情去关注群众的切身利益,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通过加大政策推动力度,积极营造良好工作氛围,鼓励和稳定计划生育户的守法行为,从而让群众思想上要求计划生育,行动上支持村民自治。

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保障机制。镇里对独生子女户、两女户制定了一系列优待政策,包括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补助两女户养老保险费、设立“女孩成才奖学金”、重点扶持计生家庭等。各村也纷纷拟定对计划生育户的优待措施:柞子村对两女家庭的小孩实行全免费入学;永忠村对积极主动参加孕情监测的育龄妇女每次补助5元,为自觉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两女户,投保一份500元的养老保险;前塘村对计生协理事实行风险工资,每月60元与工作业绩挂钩。其他各村也纷纷响应,据统计,共有35个村对两女户补助养老保险费;23个村对自愿放弃再生育的家庭给予奖励;20个村规定了对独生子女家庭的优待措施;13个村对两女户的小孩补助学费;9个村对及时落实孕检和节育措施的夫妇进行补助或奖励。

通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推行,村级班子成员、计生专干、计生协会抓计生工作的自觉性普遍提高,村民计划生育的法律意识显著增强,群众参与计生管理的积极性得以有效调动,村级民主决策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全镇计生工作水平稳步提升,一个以“两委负总责,协会为骨干,村民搞自治,群众做主人”的新的管理机制正在逐步形成。

我镇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已经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村民自治尚有差距。下阶段,我们将不断改革创新,提高村民自治的主动性,增强村民自治的生命力,把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扎实地推向新的水平。

一、完善网络,进一步构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崭新平台

一是组织机构要到位。镇里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领导小组,村里成立由村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领导小组,并且配强配齐镇村计生协会工作班子,选配好村级计划生育信息联络员,健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格局。

二是工作网络要到位。对计生协会会员进行重新摸底登记,把那些热心计生公益事业的种养能手,致富先锋和计划生育志愿者吸收为新会员,同时,对会员实行考核评比,每年评选优秀会员,发给奖金或纪念品。

三是阵地建设要到位。不断完善村人口学校、村计生协会、村服务室“三位一体”服务阵地,健全协会活动栏、政策宣传栏、村务公开栏,为计生优质服务的开展提供温馨舒适的环境。

四是制度建设要到位。进一步建立健全学习制度、例会制度、会员联系制度和评比表彰制度等。将会员小组活动落到实处,对计划生育信息实行资源共享,形成齐抓共管机制。镇里每年对村民自治工作和协会工作进行考核,评选出村民自治示范村、村民自治合格村和优秀村级协会,并给予奖励。

二、以人为本,进一步营造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良好氛围

一是上情下达,强化思想认识。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会议,传达上级精神,总结村民自治工作情况。以成功创建全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为契机,不断更新观念,要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全力以赴打造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品牌。

二是精心策划,强化宣传教育。镇里将充分利用电视、宣传车、板报、标语等形式,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服务活动。在开展集中式宣传活动的同时,结合“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继续开展“好婆婆、好媳妇、计划生育模范户”评选,继续大力宣传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继续宣讲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好处和自治方法,不断提高群众的参与率,使宣传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时效性,形成人人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浓厚氛围。

三、权责挂钩,进一步促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健康运行

一是进一步打造“阳光计生”,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制度。设立计生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栏,定期公开村民的婚育、节育情况,计划生育奖励处罚情况及举报奖励办法等。对计生协会员,通过发放会员联系卡的形式,明确其工作职责和任务,每月一次信息反馈,每季度一次情况碰头,年终一次总结评比,并兑现奖罚措施;有条件的村每年从村集体收益中拿出一部分资金,专门用于计生村民自治的开展和表彰奖励。

第4篇:村级计生工作计划范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不断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制度,落实村级干部责任,严格兑现《村民自治协议》奖惩,健全利益导向机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夯实打牢基层基础,坚持重心下移,走全面村民自治的路子。

二、明确任务

(一)、根据上级要求,2014年我乡各村(居)民委员会全面开展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自治面达100%,村(居)合格率达100%以上。

(二)、修改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书》(以下简称《章程》《协议》)。各村(居)都要召开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大会,结合现有《章程》、《协议》执行情况,认真讨论修改,并经全体村民大会表决,确保《章程》、《协议》上符法律法规,不符村情民意,权力与义务对等,要具有普遍约束力和较强的可操作性,各村(居)要将修改的《章程》、《协议》在全村(居)公开,印发到各家各户,并报乡计生办备案。

(三)、组织已婚育龄妇女续签、补签《协议》。凡是49周岁以下的育龄妇女必须一人不漏地签订《协议》,特别是新婚、迁入等新纳入管理的育龄妇女,没签《协议》的要进行补签,《协议》必须由已婚育龄妇女本人亲自签字,任何人不得代签、替签,新签订的《协议》要由本人按手印,杜绝假签、代签现象,确保签订率达到100%,要让《协议》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中真正发挥作用。

(四)、完成计划生育协会换届选举工作。针对村级“两委”换届后的实际,各村要在召开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大会上,进行计划生育协会换届选举工作,以“公推直选”的方式,选举产生村级计划生育协会领导机构,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村计生协会会长,计生专职主任担任计生协会秘书长,把有能力、有威望的人选举为协会副会长、理事,充分发挥协会在村民自治、计生宣传、利益导向、优质服务等方面的带头作用,全面推动各村计划生育工作上水平。配齐配强村级计生队伍,切实打牢村级计划生育工作基础。

(五)、要用村民自治的办法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对计划生育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或问题,尤其是违法生育户的处罚、私自中断孕情、非意愿妊娠等计生难题,要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采取村民公决的办法进行解决,对村民公决的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显要位置进行公开,并印成公告书,下发到各家各户,营造良好的计划生育村风、民风和工作环境,确保计划生育难题一个不漏地落实到村、到户、到人。

(六)、认真兑现奖励政策。对《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要千方百计克服困难,足额兑现。对独生子女家庭要按每年每户120元的标准足额奖励到位;对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农村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8周岁的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伤病残死亡的特殊计划生育家庭及特困计划生育家庭,要认真摸清底数,及时上报,按照程序审核发放奖励扶助金,真正落实奖励、优惠、优先、扶持、救助、保障“六位一体”的利益导向政策。

(七)、完善服务阵地建设。要加大奖金投入,确保计划生育办公室、计划生育服务室、人口学校等服务阵地达到上级要求,做到组织健全、设施配套、版面上墙、资料齐全、整洁卫生,要建立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一条街,更新宣传标语,实现上档次、变新貌的目标。

第5篇:村级计生工作计划范文

今年是我县计划生育基层基础推进年,为更好贯彻落实天县委发[]1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推动我乡计划生育工作,经乡党委政府决定,特制定乡计划生育“示范村”创建,“整治村”转化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县委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的若干意见》为指针,深化计生“基层基础推进年”,推进领导重视力度和工作重心“双下移”、坚持“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强化整改,追求实效”的原则,扎实开展计划生育“示范村”创建,“整治村”转化活动,努力实现“抓两头,带中间”,进一步夯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创建、整治单位:

的“示范村”创建:山头郑村

年“整改村”创建:敏寮村

(二)创建转化目标

1、“示范村”创建:通过创建活动,促使基层基础较好的村(山头郑村)达到计生工作组织网络健全,制度完善,阵地完整,管理有效,服务优质,档案齐整,村民自治能力强,年度计生指标完成好,示范作用强的目标。

2、“整治村”转化,通过调整充实计生队伍,完善制度,强化阵地,加强管理等措施,促使整治村(敏寮村)计生工作运转正常,年度计生指标完成较好,村民自治能力有较大的提高。

三、工作内容

“示范村”创建在完成工作内容中要突出“精、优、全”的要求,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整治村”转化应按照工作内容力求达标,从“散、乱”转为“严密、有序”,努力营造良好的计生工作氛围,实现转化。

1、健全计生网络组织,加强阵地建设。在村级换届后,及时建立村内计生各类组织,成立以村党支部书记为组长,村委会主任为副组长,村两委干部为成员的“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村级协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强村级计生联系员的业务水平,明确职责,及时开展当选村两委的计生知识培训,做到计生工作有人管,会管和能管。

2、健全制度,合理规范计生工作。新一届村级计生班子和各类计生组织建立后,要针对本村计生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计生工作制度,村计生会议记录、活动记录要及时进行记录,落实专人保管,计生各联系员对自己的计生村级日报表要进行归档、整理,做到帐、卡、册准确无误,真正做到制度健全,有章可循,有事可理。

3、加强服务,提高计生工作。各办事处、各驻村、计生专干要组织村级计生联系员、协会专职副会长对育龄群众进行一次普访,认真落实“三级随访”,发挥村级计生服务主作用,做到基本满足群众避孕节育需求,开展生育关怀,关心关爱计生贫困户,节育手术并发症等家庭,积极开展计生法规、知识培训和内容活动,使群众转变婚育观念,加强外出流动人口管理,建立党员包干制度,并帮助群众做好《生育证》、《独生子女证》、《外出流动证》等相关证件办理工作。

4、强化措施,确保完成指标。各村要加强村计生工作各项措施,对各项计生工作进行包干分工落实,严格执行下达各项指标,努力完成村年度计生考核目标。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务求实效。计生工作重在基础,各村要根据工作要求搭建好班子,责任到人,制订出相应的工作计划要分阶段分任务落实好工作,做到创建示范、整治转化明显,出成效。

第6篇:村级计生工作计划范文

我们的做法和体会是:

一、加强队伍建设,为推行村民自治工作提供组织保证。配齐配强村级计生工作队伍是提高村级管理水平,全面推行村民自治的前提条件。几年来,我县各级高度重视村级计生工作网络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把村(居)一级能否承担起计生工作的担子,基层计生工作网络是否健全,党员和干部能否带头实行计划生育,作为检验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健全党支部村委会、基层计生工作人员、计生协会组织三位一体的管理服务体系。一是选准选好能抓善管计生工作的村级班子。在选配和换届选举中把能否带头实行计划生育,是否愿意积极参与计生工作作为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把计划生育工作开展得如何作为考核村干部是否称职的重要内容,对计生工作开展好的计生干部给予保护照顾,对违反计生或计生工作抓不好的给予否决。年村级换届中,组织、民政、计生等部门提前协调,指导基层选好村级班子,全县有126位村级计生工作人员得到提拔使用,其中从分管计生副主任(副书记)提拔为村书记、村主任7人,从村计生管理员提拔为村书记、村主任23人,从计生服务管理小组长提拔为村委、支委17人。同时严把候选人的计生审核关,有191名村两委候选人因违反计生被否决。二是优化村级计生管理员队伍。全面推行村级计生工作人员“县管、乡聘、村用”管理机制,按村(居)人口规模选配计生管理员,3000人以下的配1人,3000人以上至6000人的配2人,6000人以上配3人,并建立以县、镇两级财政投入为主的计生管理员待遇保障机制,对聘用的村级计生管理员,每月工资由县级财政负担200元,镇级财政负担不少于100元,同时,由各乡镇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奖惩办法,每半年或全年参照计生管理员职责履行情况和工作业绩进行奖惩,做到人员精简,待遇落实,职责明确。三是把计生工作网底巩固在村民小组。全县3049个村(居)民小组共选配3157位计生服务管理小组长,进一步健全完善计生服务管理小组的宣传、管理、服务制度,真正把计生工作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千家万户。四是着手制定计生管理员和服务管理小组长的管理办法,建立相应的聘任管理制度、考核奖惩制度和业务培训制度,提高管理服务能力。

二、着力夯实基础,积极推进计生工作重心下移。为进一步下移工作重心,推行村民自治,我县把夯实村级工作基础,促进平衡发展放在首位。一是抓后进促转化。建立“单列村”管理制度,对班子薄弱、计生底子不清、管理水平差的村实行单列管理。同时建立县处级领导干部和乡镇一把手挂钩计生薄弱村制度,通过挂钩指导,把县、镇、村的责任捆在一起,按“一年甩后、二年上水平、三年创先进”的要求,狠抓后进转化,促进全县计生工作平衡发展。二是抓合格村创建质量。对经复核质量不高的合格村给予取消资格,限期整顿。三是抓计生责任落实。建立分工明确、权责一致的计生工作责任机制,印制《惠安县村(居)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手册》,对计生宣传、服务、管理等重要环节和重难点工作进一步明确村两委成员、计生管理员的职责责任,制定详细的党政纪责任追究和经济奖惩措施。20__年5月份,对出现政策外生育多孩、政策外生育漏报、持《生育证》育妇怀孕4个月以上不明原因终止妊娠以及连续二轮以上被单列管理的村实行责任追究,159名负有管理责任的镇、村相关责任人受到党政纪或经济处理。四是抓思想认识强化。计生村民自治工作能不能做好,关键是思想认识有没有到位。当前村民自治工作最根本的问题是干部的思想不够解放,观念比较陈旧,对实现计生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两个转变”以及建立计生工作新机制的认识不到位。为此,我们在县委党校举办的村级支部书记、村主任培训班上专门开设人口与计生课程,统一基层干部的思想认识,让大家明确开展村民自治是计生工作的内在要求,是基层民主化进程的必然趋势,是提高群众满意率的重要途径,让各级干部的认识有新的提高,思想得到统一,推行村民自治有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村民自治工作依法有序推行。我县把推行计生村民自治工作纳入基层组织建设、合格村创建、五好文明家庭评比、民主监督之中,县计生领导小组发出《关于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意见》,对村民自治工作的开展作出全面的规划、安排。各乡镇根据县里的统一部署,把村民自治工作创造性地结合于合格村创建、规范化管理落实、知情选择推行、协会 “双创”活动之中,使自治活动有声有色地开展。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县、乡还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指导组,指导组实行包乡镇、包村居责任制,对基层计划部署、宣传发动、拟订草案、公告、收集意见、村民表决、公布表决结果以及签订协议全程进行督促、指导。为确保村民自治工作依法、有序扎实推进,县指导组专门制作《开展村(居)民自治进度表》,对各个环节的情况及时了解和监控,采用抓两头带中间、抓典型促后进的办法,通过现场学习、请先进典型介绍经验和后进单位分析原因等办法,

促进工作平衡发展。今年3、4月份全县重点工作落实月活动和3次计生重点工作督查,都把村民自治作为重要内容,对个别乡镇工作进展缓慢、村规民约只在村民代表会议上表决通过、以及个别乡镇统一印制一个样式的村规民约等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较好地推动村民自治工作的扎实开展。四、采取综合措施,调动广大群众参与计生自治积极性。推行计生村民自治,关键在于调动群众参与。群众不参与不支持,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就失去基础。因此,我们坚持以利益导向和提供优质服务为载体,以极大的热情去关注群众的切身利益,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通过加大政策推动力度,积极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让群众思想上认同,行动上支持。一是把计生村民自治作为创建优质服务县的重要内容,同部署、同落实。切实加强县站、乡所、村室建设,生育、节育、不育等生殖保健项目和节育技术服务领域不断拓宽,育龄群众身心健康得到了切实维护,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度不断得到提高。同时,投入150多万用于宣传硬、软件建设,大力营造有利于计划生育的良好舆论氛围。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保障机制。①全面兑现《条例》规定的“二女”户和独生子女户500元奖励金,各乡镇还配套奖励300-500元;②加大对弱势家庭的扶助力度,县政府出台《关于提高全县农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计生对象保障金标准的通知》,实行农村“低保”向计生户倾斜。全县有612户1970名原农村享受低保的计生对象增加了生活补贴,其中“二女”结扎户和独女领证户230户872名每人每月增加补助20元,其它独生子女户和计生户382户1098名每人每月增加补助10元。③积极探索建立社会保障新机制,县委、县政府出台《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法(试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农村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由县政府安排专项资金进行直接奖励扶助,每人每月按50元的标准发放。根据调查统计,今年我县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共计160人。三是加大“三结合”帮扶力度,继续实施“三大工程”。计生协会继续开展“救助贫困母亲”行动,对计生三户实行低息贷款帮扶。一些乡镇积极募集社会资金,建立计生户帮扶专项基金,帮助扶持计划生育家庭。全县安居、成才、致富三大工程成效明显,仅县级就投入专项资金153万元,受益计生户3650多户,其中成才工程3500多人,安居工程132户,致富工程20户。四是实行县直部门挂钩帮扶制度。县直各部门认真制订切合实际、有利于群众致富奔小康的“三结合”工作方案、优惠政策和具体措施,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的直接与计生户结对子帮扶。通过以上措施,鼓励和稳定了计划生育户的守法行为。

第7篇:村级计生工作计划范文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计生协组织机构

进一步加强基层计生协组织网络建设,按照《市村级计生协工作规范》的要求,切实配好村级计生协干部,做到有活动场所、有服务目的、有活动制度、有宣传队伍、有活动设施,抓好“五有、四好”基层协会创建活动。继续加强和完善集镇、社区、各类企业、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计生协组织建设,特别要注重在农村流出人口相对集中务工的地方建立流动人口计生协会,协助当地政府做好流出人口计生服务和管理工作。建立与国有大型企业和规模企业、工业园区计生协的工作联系制度。加强民营企业、三资企业计生协组织建设,积极打造计生协会进园区,探索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三资企业和流动人口计生协工作运行机制。

二、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实施生育援助和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活动

广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是中国计生协关于组织职能定位和发展战略选择的重大决策,得到、中央文明委、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中国红十字总会的支持和参与。今年市区计生协全面实施生育关怀——生育援助行动,各村(居)计生协要从本村(居)的实际情况出发,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生育援助、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和青春健康教育社区行试点工作,并要在生育关怀行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要形成各自的品牌。全面落实《关于全面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的实施意见》中所明确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帮助解决农村二女户家庭和城乡独生子女家庭面临的生育、节育风险和再生育障碍以及养老等方面的问题为目的。充分发挥林业、农业、卫生、教育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在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现代化农业机械配备、生育援助、健康教育等方面中,优先优惠计生家庭,努力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和帮助独生子女、农村二女户解忧济困氛围。

三、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做好两个计生保险、中考加分等工作

各村(居)计生协要积极主动落实计划生育家庭保险制度。按照人口计生工作目标考核方案的规定,克服困难,重点抓好农村独女、二女户结扎补充养老保险和农村独生子女、二女户家庭0-6周岁爱心保险工作;督促医疗机构兑现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户家庭“三免四减半”医疗优惠政策;进一步做好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中考加分优惠加分工作。

四、充分发挥计生协维权作用

各村(居)计生协要按照《市村级计生协工作规范》的要求,重点抓好维护育龄群众合法权益的工作,设立咨询投诉电话或维权点,通过受理群众的投诉和咨询,协调妇联、司法等有关部门,对弃婴、家庭暴力、女孩辍学、歧视独女户、二女户家庭等行为进行干预。加强与群众的沟通,改善干群关系,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维权职能,切实有效地维护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积极参加新农村建设,着力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全面开展群众自治先进示范村(居)活动

各村(居)计生协要主动参与新农村建设,把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融入新农村建设之中。要进一步发挥基层计生协会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出台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规范》的要求,积极参加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经济发展规划、村务公开等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制定,并监督这些事项的实施,充分发挥计生协网络的优势,广泛收集会员和村(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村(居)两委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充分尊重群众依法自利,使广大育龄群众以计划生育主人翁的姿态来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全面开展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先进示范村(居)评选活动,以点带面,不断提高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水平。

第8篇:村级计生工作计划范文

为深入贯彻党的*大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2号,以下简称中央《决定》),全面加强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现讲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全面加强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广大农民为农村进入低生育水平和全国低生育水平的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我国农村人口比例大、社会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传统婚育观念尚未根本转变、人口流动日趋频繁,一些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仍面临生产、生活和养老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的任务十分艰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仍然是"天下第一难事",重点和难点依然在农村。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迫切需要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等问题;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讲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此,要牢牢把握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基础性地位和阶段性特征,坚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协调推进,坚持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把帮助解决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现实困难摆在首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

新时期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的要求是:以党的*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将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完善利益导向政策,强化服务和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维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促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积极推进新农村新家庭计划

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旨在依托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络,倡导和促进健康文明的行为和生活方式,保障农民享有基本的生殖健康服务,培育一大批"富裕文明、身心健康、优生优育、权益保障、民主和谐"的新家庭,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实行计划生育,提高农民家庭生活水平是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的根本目标。要研究制定新农村新家庭的评估标准,把群众实行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基本要求。组织群众参与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把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和脱贫致富结合起来,利用人口学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人口文化大院等阵地,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络、信息、组织优势以及各相关部门的优势,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优先优惠的生产、生活以及生育等公共服务。

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农村文明健康水平是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的主要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面开展出生缺陷预防,重点推广一级预防措施,加强婚育咨询指导及孕前保健,推广使用预防出生缺陷的新产品新技术;积极实施二级预防措施,全面开展产前诊断工作,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努力推进三级预防措施,开展新生儿和婴幼儿系统保健,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做好孕前管理和服务,引导群众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借鉴国际先进理念,积极开展国际合作项目,发挥项目地区的示范作用。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强化独生子女社会行为教育和培养。

加强农村社区新型生育文化建设是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的重要内容。要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加强农村人口文化阵地建设。广泛开展人口国情、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立足农村社区实际,倡导树立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文明婚育观念,倡导女孩参与社区文化活动,鼓励男到女家落户,逐步改变重男轻女等封建传统意识和习俗,逐步消除性别歧视。

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工程。新农村建设试点应有新家庭计划的内容,研究制定相关经济社会政策要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把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纳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之中,根据各地的人口形势以及工作基础,选择不同经济发展类型的村或乡镇开展试点。积极争取地方各级政府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并提供必要的保障。各相关部门要互相协调、积极配合,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将新家庭计划和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三、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是惠民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指导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重要手段。计划生育家庭为国家作出贡献,应当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困难家庭应当得到重点扶助。建立健全利益导向基本制度。

要切实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全面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和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制度。加快建立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探索建立长效节育措施奖励、节育手术保险等制度。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建立健全相关奖惩政策措施。对违法生育的,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是党员、干部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

做好惠民政策与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的衔接。要按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以征地面积为主要依据计算和分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并对独生子女户、双女户予以照顾。移民搬迁、危旧房改造等补助政策,要以家庭作为基本的补助单位,并适当提高对计划生育纯女户危旧房改造补助标准。享受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的群众,不影响其同时享受其他惠民政策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所获得的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在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时一般不计入家庭收入。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应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并按规定享受计划生育扶助。

制定和落实惠民政策要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农村扶贫开发、宅基地划分、改水改厕、沼气应用、新技术推广等政策或项目,要对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给予优待和照顾。要将独生子女和双女父母优先纳入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雨露工程"培训之中。将计划生育纯女户作为各级各部门结对帮扶的重点对象,推广"幸福工程"等社会公益活动。

四、探索建立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制度

随着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计划生育家庭的养老问题日益突出。要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着手,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创新养老模式,逐步解除农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养老之忧。落实五保供养制度,解决好"三无"老人的保障问题。继续发挥土地养老的保障作用,巩固家庭养老保障的基本功能。

要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调动政府、集体和个人的积极性,多方筹集资金,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制度。鼓励各地为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因地制宜地开展养老保障项目。探索开展农村养老保险的地区要优先考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

积极开展助老养老服务。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加快农村养老机构建设,不断满足农村空巢老人和留守老人的生活照料需求,优先和优惠为身边无子女的计划生育老人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对生活不能自理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老年父母,按规定提供适当补助。要大力弘扬中华孝道、子女赡养、邻里互助的风尚,开展爱老助老义工活动,倡导社会各界关爱农村老人。

五、不断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

流动人口的主体是农民工。各地要按照中央《决定》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5号)的要求,坚持以流入地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按照统一管理、优质服务的要求,积极探索不同类型的区域协作模式,创新管理方式和服务手段,推动形成党政领导统筹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流入地和流出地互动互补的"一盘棋"格局,统筹解决好流动人口问题。

流出地要从源头上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流出地要做好外出人员的宣传、教育、培训,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免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配合流入地,及时提供、反馈流出人口相关信息。依法落实流出人口及其家庭应该享有的奖励优惠政策。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加强对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民工家庭的上门访视工作,帮助计划生育留守家庭及子女解决实际困难。

流入地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将流动人口纳入当地人口总数,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全局,把相关部门配合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责落实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责任范围,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经费。流动人口可以凭《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基本项目免费服务,逐步做到与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服务。完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加强城市社区流动人口信息登记通报制度,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列入流动人口协管员工作职责。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企业、集贸市场等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加强信息化建设和考核评估工作。利用政府及各部门信息网络和资源,完善流动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完善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开展跨省或省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与共享试点。建立科学合理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评估标准,研究建立目标管理双向考核机制。

六、进一步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关键靠农村基层组织,靠基础工作。要适应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综合改革的新形势,强基固本,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人员稳定。要按照辖区常住人口规模和工作需要,科学设立行政管理、技术服务机构,合理配备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撤并和改变机构性质。加强县乡计划生育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改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设施和装备水平。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建设,强化教育培训,提高整体素质。县乡两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岗位特殊、任务艰巨,要按规定落实基层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障待遇。

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农村社区基层管理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村级计划生育专干队伍,确保人员、任务和待遇"三落实"。村级计划生育专干一般要在3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以女性为主,实行"县管、乡聘、村用",鼓励民主选举、民主评议村级计划生育专干。适当提高计划生育专干待遇,其报酬可参照村委会主要干部的标准。

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推进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职能转变,加强对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的分类指导和支持力度。积极创造条件,维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生殖健康权。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依法制定包括计划生育内容的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引导村级集体收益和资源分配有利于实行计划生育的个人和家庭。进一步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作用,维护群众权益,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

积极推进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信息化。抓好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完善育龄妇女信息系统以及各相关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发挥信息引导和支持作用。建立健全出生医学证明、户籍管理、婚姻登记等公共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立各级部门间人口信息共享机制和方式,在保护个人隐私的前提下,逐步实现与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未建立上述信息管理系统的,应根据需要采取多种方式建立各级部门间定期信息采集制度。

七、切实加强对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把人口发展放在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人口发展,做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经济工作同安排、同落实。要充分发挥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和完善部门协调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制定相关社会经济发展政策。各相关部门在制定完善惠民政策时要充分考虑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积极开展对人口发展影响的评估,主动征求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意见。探索建立人口发展指标评估体系,改革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切实加强对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投入。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确保法律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县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基本建设和队伍建设、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等经费的落实。强化对财政资金到位情况和资金使用绩效的考核,加强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坚决推进依法行政。积极创造依法行政的环境和条件,将稳定低生育水平、完成人口计划与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帮助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有机结合起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群众的守法意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了解群众诉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杜绝恶性案件和的发生。对出现重大违法侵权案件和恶性案件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第9篇:村级计生工作计划范文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这一主题,切实加大对违法生育的控制力度,抓好避孕节育措施、特别是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强化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及时准确掌握外出人口的综合信息,夯实基础,真正把计划生育村(居)自管理、村(居)自治落到实处,全面提高基层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水平。

二、工作内容

(一)破解三大难题。

1、控制违法生育。确保在户人口不再出现违法生育,外出人口的违法生孕要及时落实补救措施,把违法生育降低到最低限度;

2、落实节育措施。对应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对象要做好服务工作,及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生育一胎的要动员放环、违法生育二胎的要动员结扎。当年长效避孕节育率达80%以上;

3、加强源头管理。应参加孕环检的在户人口孕环检率达到100%。外出育龄妇女综合信息准确率和服务到位率确保在95%以上。

(二)落实四项任务。

1、营造宣传氛围。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精神,是推动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保证。各级党委、政府要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决定》,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做到家喻户晓。使《决定》的贯彻执行与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改革和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结合起来,推动《决定》的学习和贯彻。

2、夯实村级基础。继续深化村级计划生育规范化建设,把村两委工作职责的落实到位作为夯实基层基础的重要内容,充分调动村两委干部抓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提高村级组织抓计划生育工作的能力,规范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的措施,加强村(居)计划生育服务员队伍建设,开展对基层计生工作人员职业化培训,提高服务人员业务水平。

3、加大执法力度。围绕做好遗留案件的清理工作,切实提高社会抚养费的兑现率,确保执法到位,维护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严格执行再生育审批制度,加强再生育全过程管理和服务。

4、流动人口管理。对外出人口,要真正落实好外出重点人口联系工作,准确掌握其综合信息,实行有效的跟踪服务和管理;对于外出人口,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真正形成“信息互通、管理互补、服务互动、责任互担、经费互结”的“一盘棋”格局。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7月10日)

1、制订活动计划。各县(市、区)要结合工作实施制订出具体细化的活动计划,并于7月10日前上报到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

2、召开动员大会。各县(市、区)要层层发动,广泛宣传,尽最大的努力,动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到活动当中去,为控制违法生育、改善人口结构献计献策。

3、举办培训班。各县(市、区)要层层举办培训班,使之整个活动开展的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7月11日—8月15日)

1、认识到位。今年以来我市人口计生工作经过各级党委、政府的努力,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从最近市政府组织的暗访情况看,形势不容乐观,有的地方已暴露出相当严重的问题。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作为当前一个时期重点工作来抓。要建立领导干部联系薄弱乡、薄弱村制度,限期改变计划生育薄弱乡、薄弱村的状况,把工作落到实处,把基础工作打实。

2、措施到位。

(1)摸清底细。分乡镇对村(居)计划生育情况进行全面排摸,掌握熟悉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育龄妇女档案,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2)强化管理。一是发现有违法怀孕的,要想方设法做好思想工作,动员其落实补救措施,终止违法生育;二是对违法生育的对象,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三是严厉打击出具计划生育假证明的人和事,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决不姑息。

(3)落实措施。对没有开展环孕情检查的乡村,要认真组织好环孕情检查,已经开展环孕情检查的但环孕检率达不到98%以上的乡村,要对未检对象进行补检,使之环孕情检查率达到百分之百。同时加强对外出人口综合信息的联系。通过环孕检,使其违法在孕降之最低限度。

3、服务到位。

(1)健全服务网络。乡镇(街道)干部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主力军,乡镇(街道)联系村(居)干部对联系的村(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负主责,应当列入乡镇干部平时工作的绩效评估,使乡镇(街道)联系村(居)干部真正当担起联系村(居)计划生育工作责任。村(居)党支部书记、村(居)主任是本村(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带领全体党员、全体村(居)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特别要制订落实好计划生育村(居)规民约,教育全体村(居)民依法守规。要配强配好村级服务员,把有责任心、有工作能力的同志选配到计生岗位上来,并给予关心与支持。村民小组要配好育龄群众小组长。通过各基层干部的共同努力,切实形成乡、村、组基层三级管理和服务网络,把村(居)一级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落到实处。

(2)规范随访服务。随访服务是计生干部联系育龄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各地应当以规范县、乡、村、组四级随访服务为抓手,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各级计生干部、指导站人员、服务站人员要建立联系乡镇(街道)、村(居)制度;乡镇联村(居)干部、乡镇计生办人员要推行《随访服务笔记》制度;村(居)计生服务员要认真记录《随访服务手册》;育龄群众小组长要准确掌握本组的育龄妇女基本情况。活动中各级计生工作人员要按各自职责,对每位育龄妇女进行一次访问,做到应访尽访。

(3)建立健康档案。各级计生干部和服务站人员要积极开展“送医下乡”、“送医下村”活动,把生殖健康知识送上门,健康检查送到家,并建立生殖健康档案。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8月16日—8月31日)

1、组织对实施阶段的工作检查验收,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

2、从取得的工作成效和存在不足两方面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书面材料上报市人口计生委。

四、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