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森林调查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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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森林调查报告范文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应急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在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最大程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危害。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境内森林火灾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一)坚持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的原则。
(二)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
(三)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
(四)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主,群众、义务扑火队伍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按程序逐级上报,按程序处理的原则。
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成立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森林火灾的防范和应对工作。由分管林业工作的副县长任总指挥,林业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县林业局、司法局、粮食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交通局、广电局、卫生局、电信局、气象局、森林派出所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由林业局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2.2工作职责
2.2.1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政策,监督检查《森林防火条例》、《省实施森林防火工作条例办法》及本预案的实施情况;组织、协调、监督全县森林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研究,解决扑救森林火灾中的重大问题;统一调度全县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必要时直接指挥森林火灾现场的扑火救灾工作;统一协调武警消防支队以及公安民警参加森林扑火救灾。
2.2.2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公安局主要负责火灾案件的侦破,协助和指导森林公安派出所查明火因,对肇事人和责任人依法查处,并将结果及时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县公安消防支队配合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发生森林火灾时参加森林火灾抢险救灾工作。
县司法局负责督促火案查处,维护火场周边秩序,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县财政局负责森林火灾预防及扑救专项资金的筹措拔付,扑火期间后勤供给的所需物资、运输、食品、药品及扑火后的抚恤等费用,一般实行先记账、后结算的应急办法。
县交通局负责组织为运送扑火人员、扑火物资、救灾物资和灾民等优先提供交通运输工具。
县电信局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的通讯联络工作,按照特殊通讯的规定,办理通讯事宜,保证火场指挥信息畅通。
县气象局负责火情监测工作,及时提供火险天气预报服务。
县粮食局和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扑火所需粮、棉、食用油、电、煤、油等重要原材料及医药用品等重要物资供应。
县卫生局负责安排协调伤员救治及卫生防疫工作。
县广电局负责正确及时报道和火灾信息。
县林业局负责组织人员参加灭火及火后损失评估、灾后处理等工作。
2.2.3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县政府、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政策决定;协调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发挥森林防火工作效能;代表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实施森林防火监督检查,指导森林防火工作,按照规定程序下达森林防火工作整改意见;设立森林火灾报警电话;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制定森林防火措施,培训森林防火专业人员;制定火灾扑救方案,组织、协调、督促火灾扑救工作,上报火情信息;组织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会同公安机关调查起火原因、地点、损失情况和追查肇事人;解决和处理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
2.3应急联动机制
2.3.1发生下列森林火灾,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处置意见。
(一)跨越乡(镇)行政界限的森林火灾;
(二)发生在森林公园、重点林区及风景名胜区的森林火灾;
(三)危及军事设施、易燃易爆仓库等重要设施及村庄、居民区的森林火灾;
(四)发生扑救人员死亡或重伤的森林火灾;
(五)连续燃烧8小时且明火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六)其他需要县上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2.3.2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接到重、特大森林火灾报告后,开县护林防火指挥部会议,研究决定启动本预案;及时报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派员立即赶赴火场,协助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责令公安、林业等部门组成森林火灾事故联合调查组,进行现场勘查;及时向有关新闻媒体通报情况,及时、准确森林火灾消息。
2.3.3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通知后,要确定一名值班领导,落实预案涉及本部门的工作,并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值班人员和联系电话。
3预警预测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每一位公民都有报告森林火灾的义务。按照“火患早排除,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的原则,各乡(镇)设置的护林站、瞭望台、护林员以及火点附近的村组居民,要将发现的火点在第一时间以电话、口头等形式报告乡(镇)政府或县林业主管部门,情况紧急时,可越级上报。
3.2预警
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在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要及时查明火灾范围、地点、火势。火场附近的单位及火场所在乡镇要立即做出响应和处置。
3.3森林火灾的等级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森林火灾等级分为:
(一)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二)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三)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四)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本条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火灾发生地应急反应
发生火情后,县护林防火部门应立即组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附近职工群众进行扑救。如发生本预案2.3.1条所述森林火灾时,县级扑火前线指挥部要立即组建到位,并由主要领导现场指挥。按照有关森林火灾火情报送工作的规定,将火场的综合情况及时上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4.1.2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反应
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重大火情报告后,要立即核实起火地点、时间、起火原因、火场范围、天气形势及扑救组织情况,提出处置意见。24小时火场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或跨乡支援扑救的,要建立县级扑火前线指挥部,依据扑火预案,进行规范化的调度和科学的组织指挥。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按照《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规范森林火灾火情报送工作的通知》(国森防正[2006]6号)要求,起草《重要森林火情报告》,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同时抄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有关部门。
4.3基本响应程序
4.3.1基本应急
火灾发生后,要综合利用瞭望台、专业测量等方式确定火场面积、损失程度和可能进一步发生的危害,及时采取各种应对措施。
4.3.2扩大应急
当县级力量不能控制和扑灭森林火灾时,应及时向市护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
4.4指挥与协调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扑救森林火灾由当地政府或护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应当成立由乡(镇)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组成扑火前线指挥部,服从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和指挥。
4.5新闻报道
新闻媒体要按照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掊署,组织现场采访,向社会及时报道火灾扑救情况、数字,必须经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负责人审定。
4.6应急结束
林区内明火全部扑灭并确保不会再发生新的火点后,由扑火前线指挥部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宣布解除火灾警报,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5后期处置
火灾发生后,森林公安派出所应立即介入调查工作。火灾扑灭后,由森林火灾事故联合调查组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火灾统计、汇总及火灾报告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在火灾扑灭后8个工作日内报县委、县政府和市护林防火指挥部。
火灾发生地如有灾民伤亡的,要按照规定做好灾民的抢救、安置、疏散及伤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等工作;政府在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中,可号召和动员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开展社会救助。
6保障措施
6.1组织领导
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按分级管理原则,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或火灾发生地的乡镇领导在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工作。除正常值班人员外,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人员须到火场协调灭火工作,并可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参与工作。
6.2扑火力量
全县要组成三个梯队的扑火力量,分级调动,统一指挥。各乡镇要组成的由乡镇主管领导,行政村、自然村干部、群众参与的森林消防第一梯队;县防火办组成由林业局主管局长、森林派出所民警、林业局干部参与的森林消防第二梯队;必要时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有县消防中队、武警官兵、公安干警参与的森林消防第三梯队。
6.3扑火器具的储备
根据森林防火工作的需要,县防火办设专门仓库,储备存放一定数量的救火机具(包括二号打火工具、风力灭火机、铁锨、镰刀等),根据扑火需要,由县防火办调拨使用。各乡镇也要根据防火工作需要,筹集资金购买一些灭火工具,出现火警立即使用。
6.4后勤保障
各成员单位应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意见,积极组织力量,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提供各种救援。所涉及的费用按《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7公众宣传教育和培训
县林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要充公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教育辖区群众,严禁在林区和林缘地带烧草山、随意用火。使“进入林区,防火第一”成为广大群众的共识和自觉行动。
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要加强对半专业消防群众观点的培训和考核。半专业队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扑火集中培训和扑火演练。学习内容和成绩要记载归档。
8附则
8.1本预案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监督实施。
8.2本预案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3篇:森林调查报告范文
2月9日,市委常委会议就做好当前抗旱工作做出部署,市林业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防火抗旱专题会,研究部署当前防火抗旱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当前森林防火工作情况
自去年9月下旬以来,全市平均降雨量是100年以来的最小值,属重度干旱,而林区可燃物载量多且极度干燥,燃烧条件非常充分,已达到引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临界点。自11月6日至今,全市已发生多起森林火情、火灾,其中春节期间我市发生森林火情、火警15起,经过市林业局全力调度指挥,有关区县快速反应,及时处置,均没有造成大的森林火灾,确保了森林资源安全。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领导重视。1月11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慧晏作出重要批示:如此旱情,令人担忧!请强化旱情研判,引导协调做好抗旱工作。尤要关注林地防火!1月26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周清利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强调抓好森林防火工作。1月27日,副市长刘有先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和安排,带领市政府办公厅、市林业局等部门负责人深入一线专项督查森林防火工作。市森防指下发《关于认真做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火紧急通知》,部署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并落实森林防火领导责任、岗位责任、隐患整改责任、救助措施责任、值班责任五项责任,把森林防火落到了实处。2月6日,接到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后,周清利市长作出“我市地处鲁中地区核心部位,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各级要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批示。2月7日,刘有先副市长主持召开全市森林防火专题会,贯彻批示精神,部署近期森林防火工作。2月9日至2月11日,组织四个抗旱防火督导组,深入基层检查指导抗旱、防火工作。各级将森林防火工作列入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点防火区县实行了一票否决,形成了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
二是宣传到位。为了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我们利用广播、电视、电台、报纸等方式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市森防指办公室与市森林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的通告》,印发5250份,张贴到全市各个林区、机关、学校和主要公共场所,同时在鲁中晨报刊登《通告》部分主要内容,起到明显警示作用;市林业局制作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在电视台连续播放;与市委组织部党员远程教育中心联合录制“森林防火知识和警示教育讲座”,在市电视台教育频道滚动播出,在日报刊登森林防火专题报道,在电视台播放专题宣传教育片。各区县、乡镇、林场利用区县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森林防火知识和扑火安全常识,努力推进森林防火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形成强有力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是排查隐患。市森防指在全市组织开展森林火险隐患大排查活动,组织4个督导组,分片包干,深入基层督导森林防火工作。市防火办派出巡视组,坚持每日到重点防火区县实施巡视检查,反馈意见,跟踪问效。活动期间先后排查发现火灾隐患32处,对4个区县、35个镇下达了检查整改意见,对9个镇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实施督办管理,对1个镇进行了全市通报批评。市林业局组成两个检查组,对全市区县、乡镇、林场森林防火专业队建设人员、装备、食宿等情况逐单位逐项进行详细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并于夜间对全市森林消防专业队集中食宿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随机抽查了13个单位,检查结果向各区县森防指进行反馈,要求对未达标单位进行限期整改,对其他森林消防队伍进行普查,确保隐患早排除。
四是严管火源。为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在加强火源管理上突出抓了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是各单位与护林员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制,凡在辖区林区发生火警的实行经济处罚,对发生火灾延误战机的实行辞退。由于该项措施有力,增强了护林员的防火责任心,效果非常明显;
二是严禁野外用火制度。对林区生产施工用火单位,旅游饭店,林缘、林区坟主土地承包者,逐一签定责任状,责任落实到人;
三是增设防火检查站,严禁携带火种进山,严禁在林区吸烟、严禁在林区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
四是坚持野外巡查制度,加大防火力度,见烟就查,见火就罚,切实做到严防死守。
五是调度有力。在火灾扑救上,
一是在特殊干旱时期,采取了非常措施,专业扑火队员靠前布防,为及时扑救争取时间;
二是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确保扑救安全有效。
同时,各级坚持森林防火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查岗,按时通报值班情况,严格森林防火日报告制度,各单位在当日16时,向市防火办汇报当日防火工作情况,做到有火报火,无火报平安。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标语、短信、明白纸等多种手段,全方位深入宣传森林防火,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二是加大隐患排查力度。近期,市林业局组成两个检查组,对全市区县、乡镇、林场森林防火专业队建设、防火装备、值班备勤等情况逐单位逐项进行大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是召开一次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调度会,深入研究当前森林防火形势,安排落实各项防火措施。
四是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督导组实行包片督查,每日对重点区县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时段专项检查,重点部位反复检查,及时掌握全市火情动态。
五是加大野外火源管理力度。重点时期、重点部位增加管护人员,加大了望、巡查密度,分片包干,死看死守。
第4篇:森林调查报告范文
“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随着气温回升,春耕生产和进山旅游踏青人员将大幅度增加,野外用火增多,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确保我区森林资源安全,严防森林火灾,特要求如下:
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当前,我区森林防火工作已进入攻坚期,不能有任何麻痹思想和松懈意识。各街道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清醒认识森林防火面临的严峻形势,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持之以恒的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各街道主要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拿出硬措施,使用硬手段,层层检查落实,整改火灾隐患,全面落实预防和扑救措施。各级森林防火工作人员和管护队员要坚守岗位,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分片包干,层层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使命。要进一步加强对护林员的管理,定岗定责,真正做到责任落实到人、到地块,使防火责任区形成网格,网格间衔接无间缝。
排查隐患,坚决管住火源
要进一步加强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查出问题立即整改,不留隐患。夏庄、惜福镇街道要采取有力措施,全面调动社区防火工作积极性,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的各项规定,落实社区巡山、封山、封路责任制,进一步增加巡护力量,增设检查哨卡,重点加大午饭、晚饭、夜间等重点时段的巡查。管护队员要不间断地对山林进行巡查,加大巡查密度,重点林区、旅游景点、敏感部位、进山路口等重点区域要严防死守,坚决把火源堵在山下林外。要加强对社区重点人群的监控和管理,逐一明确监护人员,坚决杜绝人为纵火行为发生。
做好调度,确保信息畅通
第5篇:森林调查报告范文
一、职责分工
(一)发生森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由镇政府、林场和有关部门直接处理。
(二)发生下列森林火灾,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火场跨市或镇(场)行政界线的;
2.受害森林面积在20公顷以上尚未扑灭的;
3.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较大的;
4.威胁居民区和林区主要设施的;
5.需要市支援扑救的。
二、处理程序
凡发生森林火警,所在地的镇、林场必须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情并立即组织扑救。在扑救期间,必须24小时值班。属第一点第二小点所述的五种情况之一的,必须立即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援助。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援助请求后,必须立即做好如下工作:
(一)立即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报告并同时向市人民政府值班室报告;
(二)市人民政府值班室接到报告并经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授权指示后,立即向市武装部和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做好应急准备;
(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根据实际情况,立即召集有关人员召开紧急会议,研究火灾处理方案,经指挥长批准,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实施,必要时指挥部领导成员要亲临火场指挥扑火;
(四)一次过火面积超过20公顷以上,尚未扑灭的火灾或影响较大的森林火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火情报告后必须立即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情况,由市委、市政府研究紧急处理措施。
三、预案要求
(一)各镇、村对发生的森林火灾应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和《*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积极组织扑救和紧急处理,防止山火蔓延,减少火灾损失,并在扑火过程中确保人员安全。
(二)要严格遵守火灾报告制度,火情信息、火场情况要及时准确地向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报告。
(三)对火灾现场要注意保护。发生森林火灾,要以市森林公安分局为主,辖区派出所配合,组织力量查明火因,若属人为山火,追查肇事者,对肇事者和责任人要依法处理。
四、预案内容
(一)组织领导。接到上述第一点第二项所列的“五种火灾”报告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要到防火值班室指挥。在特别防火期内,各级政府、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防火值班室除了组织人员坚持值班外,还要派出力量负责森林火灾处理工作,若人员不足,可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参加。有关镇森林防火指挥机构领导必须到现场指挥扑火。
(二)扑火力量。以镇(场)扑火队为第一梯队。发生山火后,当地镇(场)和火场附近镇(场)的扑火队要立即展开扑救,真正做到发现早、行动快、指挥强、方法对,及时把山火“打早、打小、打了”。市森林消防队为第二梯队,在接到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扑火指令后立即赶赴火场扑火。若火情发展形势紧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从各镇(场)和全市各机关、部门及市武装部、武警中队中抽调人员组成扑火队第三梯队,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统一安排调度参加扑火。
(三)火情监视和火场天气预报。火场所在地的天气预报由市气象局负责预测并尽快报告火场前线指挥部,必要时要派人到前线指挥部现场服务。
(四)通讯联络。发生火情时,各级电信部门要密切配合火场前线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做好线路保障工作,并按照特殊通信的规定,确保火场前线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通讯畅通无阻。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根据需要指定人员或调度市、镇电信部门人员携带移动通讯或有线通信、卫星通信设备到火场,同时可指定业务部门安排专人、专门电话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保持联系。
(五)扑火机具的调备。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根据扑火需要在市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中调拨扑火物资或从有关镇、部门集中调集灭火机具到火场前线供灭火使用。
(六)后勤保障。交通、公安交警部门要认真落实森林防火专用车辆的各项优惠政策,发生森林火警时提供所需车辆并保证公路运输畅通无阻;公安部门负责组织维护火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灾民撤离和转移;卫生部门要配备必要的药品、器械,组织医务人员到现场做好医护工作;民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对灾民的转移、安置以及生活救济工作;财政部门要根据扑救森林火灾的需要,及时安排抢险救灾资金。
(七)火案查处。对重大和查处难度较大的森林火灾案件,由市检察院和公安、、林业部门协同案发当地政府组成联合工作组,及时查明火因,对肇事者和责任人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报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八)善后处理。对灾民的抢救、安置、疏散以及对死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等工作,按部门按行业归口处理;对缺乏自救能力的困难灾民的安置救济工作,由民政部门负责。
第6篇:森林调查报告范文
建立起“领导重视,群众广泛参与,社会积极支持”的防火工作机制。倡导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步骤和任务
根据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全乡上下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主要工作步骤和任务:
1、月日前各村负责把《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发放张贴到每个村组及人员集中的场所。
月日前各村必须召开村支两委、全体共产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并将《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致广大农民群众的公开信》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并要求宣传下发到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落实责任人做好外出人员的联系工作,以确保他们密切注意上坟安全用火。
2、月日前各村对辖区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安全隐患大排查。
3、月日前各村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节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月日至月日,各村增派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各村落实驻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的制度。
4、乡教办组织好全乡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5、乡各安全职能部门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的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6、各村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月日—月日,利用宣传车播放《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巡回宣传。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防火工作由各村支书、主任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地段要落实巡查人员,要有村干部带队,把每个地段名称、巡查人员名单、村干部带班人名单,月号前上报乡党政办、林业站。
(二)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三)对本村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做到不玩火、不到森林边缘活动。人员名单月日前上报乡党政办。
四、奖惩措施
第7篇:森林调查报告范文
一、指导思想
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防火方针,以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和杜绝人员伤亡为目标,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为重点,以实施森林防火综合治理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切实推进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程,有效保护青山绿水,使全县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为推进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森林防火指挥系统
(一)组织领导
县政府调整了森林防火指挥部,由县委常委、副县长任指挥长,指挥部成员由相关单位主管副职组成。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实行县领导干部包乡、镇,乡、镇和县直单位干部包村责任制。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火办)设在县林业局,由张文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防火指挥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防火预案,进一步稳定、充实本乡镇义务扑火队。
(二)职责
1、负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宣传、检查、监督和指导等;
2、统一部署、调度、指挥全县森林火灾扑救等工作;
3、决定与森林防火工作有关的其它重大事项。
三、森林防火期
每年森林防火期从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其中春节和清明节期间为重点防火时期,视天气情况可以临时决定森林防火期。
四、森林火灾预防
(一)森林防火责任落实
1、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各乡镇乡镇长、主管副职及重点林区支书参加的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乡镇年终考核内容。
2、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森林防火工作台帐,内容包括会议记录、工作安排、防火宣传、值班记录、火灾扑救、处理结果等。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将组织检查。
3、元旦、春节“两节”前后,由县级领导带队,组织有关单位,分组对各乡镇进行督查,督察内容包括:会议文件精神的传达落实情况,防火宣传工作,防火领导机构,扑火器械准备情况,防火队伍组建情况,防火值班情况,已发生火灾的处置工作。
4、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每年对全县森林火灾发生情况进行至少2次以上的通报,并由县纪委牵头,严格按照《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或出现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随时予以查究。
(二)森林防火宣传
1、在县电视台滚动播放森林防火标语;县气象局新增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将天气信息以短消息形式发给县委、政府主要领导,防火指挥部成员,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副职等。
2、各乡镇在进入林区的交通要道、森林火灾易发区、多发区设立森林防火固定宣传牌或警示牌,刷写永久性宣传标语。清明节等森林防火关键时期,组织宣传车,进村入户宣传森林防火,并张贴、发放防火宣传资料。
3、严肃查办失火纵火毁林犯罪行为,并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以达到震慑犯罪、教育群众的目的。
4、按照省、市要求,认真落实“十个一”(一个森林防火命令、发表一次森林防火电视讲话、每户发送一张森林防火明白纸、召开一次森林防火村民大会、给学生上一次森林防火课、开通一段时期的森林防火广播、开通一辆森林防火宣传车、刷写一批森林防火标语、印制一批带有森林防火警示标志的门票、印制一批森林防火知识读本)宣传要求,具体做到“五清”,即:清坟头,清地边,清林边,清矿点,清防火隔离带内可燃物。
(三)扑火队伍的组建和培训
按要求建立健全林区防火队伍及设施。全县建立检查站90个,瞭望哨93个,望火楼3个,扑火队133支(其中乡级4支,村级129支),护林员347人(其中专职261人,兼职86人),巡逻队147支(其中乡级12支,村级135支)。
(四)严格野外火源管理,认真开展“五清”活动
1、森林防火重点期严格控制生产性用火,凡因生产需用火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规定权限经过政府或森林防火办事机构的批准。一是建立巡山护林员制度。按照森林资源分布区域和其特点对森林防火重点地段,各村确定专职巡山护林员。二是建立特殊人群的监控制度,对呆傻等智障人员及儿童实行重点监控,并造册登记,落实监护人责任,以防弄火成灾。
2、春耕生产、清明上坟、整地造林等野外用火高峰期,各乡镇均要以村组为单位,组织力量进行巡查,制止野外违章用火。
3、认真开展“五清”活动。“五清”具体标准为:
(1)林区的墓地坟头要清理距坟头10米,并对其分布、数量、坟主基本情况都要登记造册,落实坟主防火责任状。
(2)地块内、地边的秸秆、杂草等可燃物要彻底清理,火烧迹地的翻耕落实到户,及时清理。
(3)林边的枯枝落叶、腐殖质、杂草秸秆等地表可燃物要彻底清理离林边50米或挖坑填埋。
(4)乡镇村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矿点、加油气站周围、危险企业周围,民宅周围和学校附近火灾隐患(杂草等可燃物)的清除工作。
(5)各林区开设防火隔离带清理,防火隔离带至少30米。
(五)防火值班
森林防火期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要有领导带班。防火值班电话在辖区内公示。各乡镇值班电话和值班安排按规定报县防火办,县防火办、县监察局,县委、县政府两个督查室对各乡镇值班实行不定期检查。
五、森林火灾的扑救
(一)火情报告
1、各乡镇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同时报告分包本乡镇的县级领导。
2、县界附近的火灾,各乡镇和县防火办应及时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
(二)火灾扑救
1、接到火情报告后,所在乡镇主要负责人和扑火应急队伍必须在30分钟内赶赴火灾现场参与扑救。联系该乡镇的县级领导应当及时调度联系该乡镇后援单位的扑火队伍赶赴乡镇参与扑救。
2、需要调动其它乡镇及县森林防火县级专业扑火机动力量支援乡镇扑火,由乡镇主要负责人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决定。
3、县级扑火机动力量由县防火办按照指挥长的决策统一调度指挥,接到命令20分钟内出动。任何单位不按调度命令及时出动而贻误战机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4、凡出动县级扑火机动力量参与扑救的,联系该乡镇的县级领导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应当到达现场靠前指挥。
(三)安全保障
各级扑火队伍在火灾现场要服从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严禁擅自行动,严禁动员老、弱、妇、幼人员上山扑火,确保人身安全,在火场要安排熟悉地形人员给扑火队伍带路。
(四)后勤保障
用于扑救森林火灾的车辆由各应急分队所在单位提供,县级扑火队伍的装备费、交通费、生活补助费由县财政解决,乡镇扑火队伍所需费用由各乡镇解决。
第8篇:森林调查报告范文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本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防火要求,结合本镇实际,我站制定了可行的防火应急预案。确定镇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镇长何家祥任指挥,政协副主任刘兆华、武装部长张闯任副指挥,王标、马东虎、阚绪兆、、管迟兵、赵文体任成员。我站在森林防火期内做到:一是积极宣传、预防;二是加强对村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和督导;三是一旦发生火情,及时组织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确保我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一)成立扑火应急分队、督查工作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1、镇扑火应急分队由副指挥长张闯担任队长,队员20名。5个行政村各组建扑火应急分队,每队50名,队长由各行政村主任负责担任,应急分队扑火员均为18岁以上,50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干部和群众,一旦发生火情能随时进入现场进行扑救。
2、督查工作组由刘兆华任组长,成员有张闯、王标。对镇区内林区火险进行排查、对各村防火进行督查。
(二)与5个行政村负责人签订了防火责任书,各行政村对本村村民进行防火宣传教育,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村委会负责人应迅速组织扑救,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先调动本村应急分队进行扑救,必要时报请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调集其他分队支援。
二、加强宣传,严防森林火灾
(一)通过会议形式开展防火宣传。防火工作如何落实,存在哪些困难,如何解决做了安排,在大会上一是传达了上级防火会议精神;二是安排部署了我镇的森林防火工作。要求各村委会要迅速成立防火领导小组,明确责任,搞好防火宣传,组建好一支义务扑火队,确定火情监测人员及报告人员;三是强调发生火情严禁痴、呆、傻、老、幼、病、残、学生严禁进山扑火。
(二)自进入森林防火期以来,我站充分利用广播、张贴宣传标语宣传护林防火,播放防火条例,以及火灾案件查处的情况,增强全镇人民森林防火的责任感,发生火灾,严禁痴、呆、傻、老、幼、病、残、学生进山扑救。
在全镇中小学校开展防火知识授课培训,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一是要求不要放火;二是发现火情及时报告;三是告诉家人注意防火。
我站没有专职护林员,各村文书任火情报告员,在森林防火期内加强对森林资源的管护,杜绝野外用火。对火情易发时期及往年火情多发区的监控、巡查。
三、检查督导,确保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我站森林火险易发时期,对全镇5个行政村的防火工作进行了检查,对林区进行火险排查。对各村的防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时,看组织机构是否落实,宣传是否到位,责任、制度是否上墙,防火物资是配备,值班是否安排到位。同时安排各村建立林中坟墓档案,并要求各村负责人在防火检查情况记载表上签字,对未落实村,要求限期整改。
四、防火值班,责任到人
森林防火期内,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指挥部成员通讯工具24小时开通,各行政村负责人电话一律24小时开通,确保发生火情能及时联络,组织人员进行扑救。
镇政府防火指挥部安排了值班表,节假日不休息,各行政村防火值班安排到人,责任到人。
五、做好监测工作,确保发生火灾能及时扑救
各行政村都确定了以组长为监测人员,所有村民为义务监测人,一旦发现火情,火情监测人立即将火灾报告给所在村。
由所在村向指挥部报告火情,包括火情发生的地点、范围、发生时间及起火原因。并及时组织扑火队进行扑救,必要时请防火指挥部调集其他分队队员增援。
六、防火成效
第9篇:森林调查报告范文
为切实加强今年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步骤和任务
根据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全乡上下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时间为2月25日至4月1 4日)。主要工作步骤和任务:
1、3月1日前各村负责把《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发放张贴到每个村组及人员集中的场所。
3月1日前各村必须召开村支两委、全体共产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并将《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致广大农民群众的公开信》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并要求宣传下发到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落实责任人做好外出人员的联系工作,以确保他们密切注意上坟安全用火。
2、3月10日前各村对辖区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安全隐患大排查。
3、3月2o日前各村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节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3月20日至4月14日,各村增派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各村落实驻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的制度。
4、乡教办组织好全乡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5、乡各安全职能部门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的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6、各村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3月30日—4月6日,乡利用宣传车播放《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巡回宣传。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防火工作由各村支书、主任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地段要落实巡查人员,要有村干部带队,把每个地段名称、巡查人员名单、村干部带班人名单,3月15号前上报乡党政办、林业站。
(二)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xx)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三)对本村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做到不玩火、不到森林边缘活动。人员名单3月15日前上报乡党政办。
四、奖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