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评审药师专业技术总结范文

评审药师专业技术总结精选(九篇)

评审药师专业技术总结

第1篇:评审药师专业技术总结范文

一、评聘范围和职务名称

高级技师是在高级技术工人中设置的高级技术职务,评聘高级技师是技师聘任制的组成部分。中药行业高级技师职务应在技术密集、工艺复杂的专业中具有高超技能并作出显著成绩的技师中考评、聘任,不是技师的普遍晋升。

高级技师要在中药行业工艺技术复杂和具有综合操作技能的专业或工种中设置。先确定在中药炮炙工、中药提取工、中药片剂工、中药针剂工、中药丸剂工、中药调剂员、中药验收员、中药养护员专业(工种)进行评聘高级技师试点工作。

中药各专业工种高级技师职务的名称统称为“中药高级技师”。

二、任职条件

(一)任技师职务三年以上并作出显著成绩,在本行业或企业内部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权威性;

(二)具有本专业(工种)较高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并了解和掌握相关专业(工种)的有关知识和操作技能;

(三)具有高超、精湛的技艺及综合业务和操作技能;

(四)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和解决本专业(工种)高难度生产技术问题等方面成绩显著。

(五)具有培训高级技术工人及组织指导技术工人进行技术攻关和技术革新的能力;

(六)具有参与企业技术管理和经营管理的能力。

三、考核内容与重点

(一)考核内容包括专业技术知识、操作技能、工作业绩、劳动态度、带教能力等项。在坚技全面考核的原则下,重点考核分析解决生产技术难题能力、创新能力以及工作业绩。

(二)专业技术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的考核以笔试为主。同时须撰写单项成果论文或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并进行答辩。

(三)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定量为主,包括履行技师岗位职责、技术成果、传授技艺等方面的成绩。

(四)各试点企业要根据上述要求制定考核标准,内容要具体、明确,尽可能定量化。

四、评聘组织及程序

(一)中药行业高级技师试点工作,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提出实施范围、职务名称、考核标准及要求,制定实施办法,指导行业高级技师的考评工作。

(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中药主管部门会同本地区劳动部门成立中药行业高级技师考评委员会和专业(工种)考核组织,负责本地区中药企业高级技师的考评工作。企业要成立考核组织,负责本企业申报高级技师人员的初审工作,高级技师考评组织中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二。

(三)申报高级技师,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企业初审推荐,经地区劳动行政部门认定的专业考核组织考核,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中药行业考评组织评审。

(四)经考评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行政部门核发证书。取得高级技师合格证书者,由所在单位进行聘任,签订聘约。

五、比例限额

中药行业聘任高级技师的比例限额原则上控制在技师总数的百分之十以内,各地区可根据企业业务、生产岗位的技术复杂程度和高级技师设岗、定职的实际情况平衡调剂使用。

六、职务津贴和其他待遇

(一)中药高级技师从受聘之月开始,享受高级技师职务津贴,取消技师职务津贴。高级技师职务津贴可参照国家规定的40元至60元幅度内由企业自行确定。对核准下达的增资指标,企业列入成本。

(二)高级技师是生产操作岗位上的高级技术人才,与企业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同等的地位和作用,其福利待遇由企业比照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自行确定。

(三)高级技师任职二年以上在受聘期间退休,其职务津贴列入工资基数计算退休费。

(四)高级技师的退休年龄,根据生产业务工作的特殊需要及其身体健康状况,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适当延长。

七、使用与管理

第2篇:评审药师专业技术总结范文

 

重点要求

检查内容

 

落实《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规定设置药事管理组织和药学部门

1)二级及二级以下医疗机构设置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  

 

 

 

 

 

 

 

 

 

1.1  医院应建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

 

1.2  例会会议记录应体现出医院临床用药管理工作为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的常规内容。

 

1.3 医疗机构负责人任主任委员;药学和医务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委员。委员由药学、医务、护理、医院感染、临床科室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药师、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组成。

 

1.4应当建立健全相应工作制度。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实行例会制度,每年≥2次/年。

 

1.5落实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的职责。抽查:

本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用药风险、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用药错误记录;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和药品损害事件监测报告制度、预警制度;药品遴选制度;麻、精、毒、放药品的使用与规范管理制度;医务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记录。

 

1.6医务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与医疗机构药物治疗相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2)设置药学部门

 

2.1三级医院设置药学部,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二级科室;二级医院设置药剂科;其他医疗机构设置药房。

 

2.2查看药学部门的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和工作记录。

 

2.3二级以上医院药学部门负责人本科以上学历及高级技术职称。除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以外的其他医疗机构药学部门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等学校药学专业专科以上或者中等学校药学专业毕业学历,及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4本机构是否已制定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是否建立并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查阅相关文件及记录,是否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实施细则;查阅相关文件及记录,是否建立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审批程序;有无实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有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抽查病历和处方,有无越级使用抗菌药物;有无无微生物检验室;住院患者使用抗菌药物送检率不应﹤30%;

 

2.5查看药品采购工作流程;建立并严格执行药品购入检查、验收制度。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不应﹥45%;抽查医院处方集和“医院基本药品供应目录”,凡一品两规均应经药事委员会集体决议审批;

 

2.6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7落实药师工作职责:采购供应、医嘱审核、调配、配制;药学查房;药品质量、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记录;新药安全性与有效性监测等。

 

 

药品保管、静脉用药及临床药师的相关规定

1)药品保管。

1.1药品保管制度。

 

1.2养护与质量检查养护检查记录。

 

1.3化学、生物、中成药和中药饮片分类定位存放工作制度、安全设施、应急预案。

 

1.4麻醉、精神、医疗用毒性、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的管理和监督制度。

 

2)药物配发规定

2.1适宜性审核后调剂配发药品。

 

2.2指导患者合理用药。

 

2.3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

 

2.4门急诊实行大窗口或者柜台式发药。住院注射剂按日剂量配发、口服实行单剂量调剂配发。

 

2.5肠外营养液、危害药品静脉用药应当实行集中调配供应。

 

3)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的规定

3.1建立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的医疗机构,应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技术审核、验收;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4)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4.1直接接触药品的药学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4.2医疗机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本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8%。

 

4.3药剂科药学人员中具有高等医药院校临床药学专业或者药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以上学历的,应当不低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20%。

 

4.4副高以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药学技术人员的13%,教学医院≥15%。

 

 

 

5)专职临床药师配备及感染专业临床药师工作。

5.1医疗机构应配备适当数量临床药师,三级医院临床药师不少于5名,二级医院临床药师不少于3名。

 

5.2临床药师应当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并应当经过规范化培训。(经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培训或北京市五年规范化培训)

 

5.3查阅临床药师工作记录和病历资料。应配备专职临床药师;临床药师应发挥作用。

 

5.4查阅临床药师工作记录和病历资料。应配备抗感染专业临床药师。

 

5.5抽查医院处方集和“医院基本药品供应目录”,凡一品两规需经药事委员会集体决议审批。

 

6)培养、考核和管理

6.1培训考核记录。

 

6.2毕业后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记录。

 

7)用药管理;抗菌药临床应用控制指标 

7.1发现检查医院有无超说明书用药的规定。

 

7.2应有本院处方集或北京市地区医疗机构处方集;本院基本药物供应目录中抗菌药物品种数:二级医院不应﹥35种通用名;本院基本药物供应目录中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应≤5个品规,注射剂型应≤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应≤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分别应≤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应≤5个品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标准应≤40DDD;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标准应≤60%;清洁切口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使用率标准应≤30%;清洁切口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用药时机合理率标准应达到100%;清洁切口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药物选择、剂量、溶媒选择、疗程合理性;每次就诊使用抗菌药物的百分率(%)标准应≤20%;清洁切口围手术期抗菌药物使用情况。

(三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不超过50种;二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不超过35种;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超过5个品规;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40DDD以下;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住院患者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接受抗菌药物治疗住院患者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30%;每个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医嘱。)

 

      

     

 

 

1) 开展医嘱(病历)点评工作。     

开展医嘱(病历)点评工作,应有相关记录。

 

 

 

2) 开展处方专项点评工作。

持续开展处方专项点评工作,应有相关记录。

 

        

3 ) 处方点评工作组织与结果。

医院处方点评记录合格,点评周期为月,有年度总结。

 

 

 

4) 药师处方审核职责落实情况。   

4.1 点评数量、住院医嘱点评、点评人员资质均符合要求。

 

4.2 点评结果的公示方法并作为科室及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依据。

 

4.3药师审方记录、不合理用药干预记录符合要求,有年度总结。

 

 

 

5)医疗结构不得违反下列规定

5.1建立***组织机构,***工作和药学专业技术工作有序进行。

 

5.2按本规定配备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建立临床药师制,无不合理用药问题。

 

5.3执行有关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和规章制度,避免药品质量问题或用药错误,杜绝医疗安全隐患和不良后果出现。

 

5.4无非药学部门从事药品购用、调剂或制剂活动。

 

5.5无将药品购销、使用情况作为个人或者部门、科室经济分配的依据,或者在药品购销、使用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的情况。

 

5.6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6)贯彻毒、麻、精药品管理规定。

 

 

手术室、病房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管理。

6.1  药品与基数相符。

 

6.2  有残量处理记录。

 

6.3  实行批号管理/可追溯到用药患者。

 

 

 

 

7)药学部门工作面积符合标准。

7.1  门诊调剂室,日门诊量100-500人次,调剂室面积80㎡-110㎡;501-1500人次,调剂室面积110㎡-160㎡;1501-2500人次,面积≥200㎡;日门诊量>2500人次,每增加1000人次,面积递增60㎡;日门诊量大于4500人次,每增加1000人次,调剂室面积递增40㎡。

7.2  住院调剂室(含中成药),病床100-500张,面积80㎡-180㎡; 501-1000床,面积≥180㎡;> 1000床,每增加100张床位,面积递增20㎡。

7.3  药库(含中成药),≤1000床和门诊量≤2000人次/日:面积≥300㎡;病床1000张和门诊量2000人次/日以上,每增加150张床或者门诊量1000人次/日,面积在400㎡基础上递增30㎡。

第3篇:评审药师专业技术总结范文

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年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40号)的统一部署,现就开展年全市卫生技术专业(含中医药技术,下同)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一)卫生、中医药各个专业符合任职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实行“五个打破”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的意见》(渝人发〔2001〕126号)精神,上述专业申报人员,可不受单位所有制、地域界限和身份等限制。

(三)按照《重庆市人事局关于我市机关机构改革中分流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职改办〔1998〕50号)有关规定,对机关机构改革中分流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原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仍然有效(需确认和转评的应按有关规定履行和完善相关手续);原未评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可不受职称档次的限制,根据其学历和工作资历、业绩和实际工作水平,可以越级申报评定相当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按有关文件规定,除经批准办理了延长退休手续的人员可申报晋升职称外,凡所在单位申报推荐时已办理了退休手续(含提前退休、病退)的人员均不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二、申报条件及标准

(一)学历和资历

申报卫生技术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执行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临床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人发〔1999〕第92号)、《关于印发<预防医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4号)、《关于印发<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和<护理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6号)规定,见市卫生局职改办编印的《卫生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合订本。申报中医药技术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执行《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20号)规定。任职年限计算到年12月31日止。

(二)外语、计算机

外语(医古文)条件按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全市职称外语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渝职改办〔2007〕53号)规定执行;计算机条件按照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渝职改办〔2005〕99号)规定执行。

1981年12月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副高及其以下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在2007年3月参加了职称外语考试不合格者,今年申报职称仍然有效。从2004年起,取消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有效期限制:凡2000年参加全市(含全国)职称外语、计算机A级考试和2001年以来参加职称外语、计算机B、C、D级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者,其考试合格成绩继续有效。

(三)任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

(四)论文

副高级2篇,正高级3篇,必须是国家统一书号或刊号的论文,第一或第二作者。

(五)执业资格

申报临床医学专业(含临床、口腔、公卫、中医、中西医结合)高级职务人员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申报护理专业高级职务人员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取得执业护士资格并注册。凡变更、交叉申报上述专业者,须取得拟申报专业的《执业证书》,方可申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有不符合以上五条款其中之一的,均不得申报。

2、医疗事故责任者三年内;医疗差错责任者一年内;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七)破格推荐评审卫生技术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但能力和业绩突出、确有真才实学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规定按照《关于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中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渝卫职办〔2007〕41号)执行。

(八)对抗震救灾人员实行倾斜,按渝职改办〔〕40号执行(附件10)。

三、评审程序及评审内容

(一)评审程序

实行评审与答辩相结合的方法。材料审查—专业答辩—小组推荐—评委会表决。

(二)评审内容

1.查阅资料:学历及资历、外语及计算机、继续教育、工作经历及工作量、论文、科研成果、教学、年度考核、卫生支农。以上内容通过查阅资料获取,具体指标要求参阅《临床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药学专业高级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护理学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预防医学专业高级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中医药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量化评分表。

2.答辩:答辩内容包括基础知识、学术动态、知识应用。具体指标要求参阅《临床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药学专业高级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护理学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预防医学专业高级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

四、申报程序

按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下放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权限及简化资格考试发放程序的通知》(渝职改办〔2007〕12号)的规定执行: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各级政府人事(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送相应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破格申报者须由区县人事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先将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送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核准后,再送卫生技术专业高级职务评委会参加评审。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材料种类

1.《重庆市申报级专业技术职务送审名册》一式3份。按行政隶属关系,由市级主管部门或各区县(自治县)人事(职改)部门加盖公章(附件1)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附件2)

3.《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附件3)。一律要求打印,并用A3纸复印:卫生技术人员一式17份,中医药技术人员一式19份

4.破格申报者需填报《破格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表》1份(附件4)

5.行政领导兼任专业技术职务者,需填报《企、事业单位行政领导兼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1份(附件5)

6.任期届满考核和任现职以来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各1份(单位提供)

7.担负有卫生支农服务任务的单位的申报者,需报送《重庆市卫生支农服务业绩考核鉴定表》1份(附件6)

8.任现职以来,最能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水平的论文(论著、学术报告)、科研成果、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各1份(本人提供)

9.申报人任职资格材料1套(一律报送复印件,由市级主管部门或区县人事职改部门审查原件,出具审查意见并用印后方为有效)

(1)学历、学位证书

(2)现任职务的任职资格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人事(职改)部门下达的任职批文及聘书

(3)有效的职称外语(医古文)、计算机等考试合格证书。按渝职改办〔2005〕99号、〔2007〕53号,属免试范围者,应填报《职称外语(医古文)、计算机免试审批表》(见附件7)。属年龄免试者,需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属翻译文章免试者,需同时提交原文和译文;属公派出国留学免试者,需出具有关出国留学证明

(4)《继续教育证书》或《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卡》,区县卫生局或市级主管部门验审并用印后方为有效。

(5)临床医学专业(临床、口腔、公卫、中医及中西医结合)人员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护理专业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

10、《委托评审函》1份(附件8)。

11、申报材料清单1份(附件9)

(二)材料要求

1.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条件进行严格审核,认真把关,并清点申报材料,统一收集上报。11种材料中,除学术成果(含论文、科研成果、科研立项等)、执业资格、外语译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外,其余均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公示。各单位要对《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未按规定公示和签字盖章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3.学术成果真伪鉴定

(1)学术成果真伪鉴定,由重庆市卫生局职改办负责,于报送材料时同时进行(免费)。

(2)鉴定内容:论文要求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和正文;科研成果要求复印获奖证书、研究报告、成果鉴定书等有关资料;科研立项要求复印立项申报书、立项批文、查新报告结论等资料。学术成果如系合作项目,须由该项目负责人(主编、主研、执笔)出具申报人所承担的部分或所起作用的书面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鉴定办法:学术成果鉴定数量,报送材料时应由申报人明确拟鉴定的学术成果,并同时提交拟鉴定成果的原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复印件要求字迹清晰,经重庆市卫生局职改办鉴定并用印后,随其它申报材料送评委会。

4.执业资格鉴定:需出据原件和复印件,由重庆市卫生局职改办负责鉴定,于报送材料时同时进行(原件审核后退回)。

5.申报材料中涉及各种表格,除特定表格外,其余材料统一规格为A4纸;报送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需市级主管部门或区县人事(职改)和区县卫生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鲜章。材料字迹潦草或复印件字迹不清影响辨认效果者,责任自负。

六、各单位在推荐申报工作中的职责

(一)材料审核:各单位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

材料审核的内容及要求:查学历证明、任职资格及年限证明(任职资格评审表和资格证)、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证、继续医学教育记分卡、学术成果等原件是否与本人情况相符,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审查完毕,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二)公示:各单位在申报前对《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对公示中有举报的,推荐单位要认真查实,凡举报属实,属“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属“主要业绩”弄虚作假的,需在推荐意见栏内予以更正说明。未按规定公示和签字盖章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三)材料的收集归档申报:所有申报材料由单位派专人统一报送,高级职务申报材料按照《申报材料清单》的顺序清点,用牛皮纸标准档案袋按人分装,并在档案袋上张贴《申报材料清单》(附件9)。

七、报送材料时间、地点

(一)报送时间

7月10日-25日:市级各医疗卫生单位

7月26日-8月10日:区县、厂矿(市卫生局审批的厂矿企业医院)、学校及其他有关单位

凡逾期或由申报人员个人直接报送的材料一律不受理;申报材料经过重庆市职改办审查后,不再受理补充材料。

(二)报送材料地点

地址:重庆市卫生局职改办(渝北区松石路418号重庆市卫生局七楼719房间)

联系人:谢悦峰李永发谢春鹰联系电话:67706587 67706581 67706693

公交线路:

1.沙坪坝(土湾)—花园新村(205路公交车终点站下车)

2.杨家坪(方向)—花园新村(148路中级车终点站下车)

3.石坪桥—冉家坝(118路车东和春天站下车,途经上清寺、海关)

八、评审费

第4篇:评审药师专业技术总结范文

【关键词】高职院校;职称;晋升;成果;评审

职称是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与成就的等级称号,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标志,是教师身份、地位的象征,也是衡量教师工资待遇、收入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高级职称和中级职称教师的待遇相差较大,因而教师比较看重职称晋升。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目标决定了其不同于一般的高等学校,其教育教学具有特殊的要求,不仅仅要求教师有一定的理论水平,更重要的是要求教师有很强的实践操作能力,本质上对教师的要求更严格。高职院校教师既要追踪学术前沿,又要留意企业行业发展动态,而且还要能够解决实际生产岗位中的技术难题,这对高职院校教师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而在职称晋升中并没有单独的高职院校教师职称晋升条例,他们大多数也是按照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资格条例中的要求来完成职称的晋升,这与高职院校教师的实际状况存在着较大差距,而且当前教师职称比例受到严格限制,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高职院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本文旨在介绍当前高职院校教师职称晋升中的几个常见问题,希望高职院校教师职称晋升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引导高职院校教师早日走上专业化发展的道路。

1 当前高职院校教师职称现状

目前高职院校教师主要职称系列(专业)设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4个级别,基本和高校一样,即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也有部分高职院校,如卫生类职业院校参考卫生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分为主任医师(药师)、副主任医师(药师)、主管医师(药师)、医师(药师)、医士(药士)等,农业类高职院校可以教授级高级农艺师、高级农艺师、农艺师、助理农艺师、农业技术员等。少数特殊专业,如工艺美术专业人员一般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三级职称。高职院校和社会行业企业大多数专业技术人员总体上对4个级别的职称级别现状还是认可的。

2 当前高职院校教师职称晋升的若干问题

2.1 教师资格缺乏统一的认定标准

1999年6月13日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将高职教育明确为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对高职教育地位和作用的认可,表明高职教育不是所谓的“二流教育”,“差生教育”,是考不上本科大学的末流教育,而是培养大批社会所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不可或缺的一份子,是高等教育的一种类型,不存在身份、地位的高低差异,只是目标定位的不同。改革开放至今,30多年来,高职院教师资格认定尚无一个统一的标准,执行的仍然是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条例。而事实上高职教师有其特殊的要求,尤其是高职教育是具有“高等”和“职业”双重属性的教育,其教育教学任务需要一大批 “双师型”教师来承担完成,而目前尚无相关的指导性文件。长久以往,势必造成高职教育与高等教育的趋同化与一体化,甚至将高职教师“矮化”为低一个层次的高等教育,对高职教育自身的地位和健康发展不利,对高职院校教师的社会地位和职业化发展不利。有悖于当前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当前高职教育顺应了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时代需求,是培养“大国工匠”的呼唤。中国实现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的转变,需要一大批既具有一定理论学识,又追求精益求精的能工巧匠,这为高职教育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巨大的挑战。制定合理、可行、统一的高职院校教师资格认定标准(条例)也需要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并尽快付诸行动。

2.2 职称晋升没有对应的评审条件

第5篇:评审药师专业技术总结范文

我院“质控”体系是以医疗为中心、目标管理为主线、优质服务为宗旨、全面质量管理为核心、经济管理为手段、安全防范为重点、层级负责和岗位职责为特征,强化落实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管理的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参与的医院“质控”管理方法。该体系规范了各级各类人员的行为准则,调动了全体人员优质服务的积极性、自觉性,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1.1“质控”依据

根据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河南省医院管理综合评价细则》、《医院医疗成本核算管理方法》和《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及医院相关制度,制订《医院综合质量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及实施细则》(简称《办法》),用可量化的数据作为医疗绩效监控的部分指标,用客观数据来判断医疗管理的质量,增加监控管理的科学性和说服力。

1.2组织机构及考评管理

实行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简称“质控”委)、职能部门、科室三级组织管理制度。“质控”委由分管副院长负主责,各部门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简称“质控”办),负责全院“质控”工作的整体规划。职能部门每月组织所属各专业“质控”小组,对科室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评,定期组织质量讲评,开展专项质量管理活动。科室按月实施自控考评,每月召开质量安全分析会,填写《科室自控记录本》,上报科室“质控”检查结果及分析改进措施。

1.3“质控”考评结果汇总、反馈及改进

每月由“质控”办、机关职能部门汇总科室自查记录、部门检查及科室互查结果、病历检查、医患纠纷、满意度、医疗指标、护理指标、后勤保障指标等。将汇总结果上报“质控”委,同时向科室反馈。对其中发现的问题,相关科室必须负责核实,制订并认真落实质量改进措施。

1.4奖惩

每月召开质量讲评大会,由各职能部门讲评本月“质控”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全院通报讲评。每年年终对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成绩突出的单位及“质控”组织管理任务完成突出的单位、个人给予奖励,奖励基金10万元。对不认真履行目标职责、质量目标任务完成不好的单位和个人,每月按评分细则给予相应的扣分和行政处罚,扣分累积达到一定分值将扣除个人、科室当月甚至全年奖金。

2临床药学纳入我院“质控”体系的实践

2.1临床药学“质控”方法

①依据《办法》要求,由临床药学室负责对门急诊及住院处方、病历进行点评,填写评价表并作详细分析,上报医院合理用药指导小组并给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将结果登记汇总给职能部门及“质控”办。②将医院临床药师合理化用药建议评价管理制度纳入“质控”体系,每月统计临床药师查房提出的合理化用药建议总数及被采纳数,计算各科室对建议的采纳率,对采纳率最低的3个科室由医院合理用药技术指导小组就临床药师合理化用药建议进行审查,如确为合理化建议却未被采用的,将上报“质控”办。③临床药师参与科室会诊,并将临床药师会诊意见写入病程记录。每月由职能部门检查各科室会诊病历中是否有临床药师会诊意见,对会诊意见合理而未被执行且造成了不良后果的病历,将汇总上报“质控”办。④将医院药品不良反应(ADR)监测和报告制度纳入医院“质控”体系。将ADR监测报告单在患者入院时就以病历首页形式放入病历中,发现ADR时按规定及时处理、记录、上报,出院后统一收集汇总到药剂科。每月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对科室或个人未按照要求填写ADR监测报告单的、未及时报告ADR的、隐瞒ADR资料的,均上报“质控”办。⑤将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情况纳入医院“质控”体系。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表在患者入院时就以病历首页形式放入病历中,将抗菌药物应用情况按规定及时记录在表格中,出院后统一收集汇总到药剂科。经临床药师分析后提交给医院合理用药技术指导小组进行专家会审,然后由职能部门进行点评并由“质控”办按规定处理。同时,职能部门和临床药师不定时抽查在院病历和定时审查出院病历,发现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单位和个人除报“质控”办按规定惩罚外,需约谈单位领导和当事医师,严重时停当事医师处方权。⑥将临床药师工作绩效考核纳入“质控”体系。每位临床药师每月深入临床工作应不少于22天,每日不少于6小时,每月书写重点患者药历不少于8份。专科临床药师对每位新入院患者进行合理用药宣教,对重点患者进行跟踪宣教,每月不少于5份用药教育记录,每天点评处方不少于10人次或在院病历2份,统计临床药师提出的临床用药建议比例。每人每月完成处方点评不少于300份,每月住院病历分析不少于30份,每日利用PASS系统对全院住院患者进行合理用药审查,统计发现的不合理用药医嘱条数并及时进行干预。以上各项指标均上报“质控”办。以上各项考核内容均由“质控”办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未完成目标或违反规定者给予警告、扣分(每扣1分罚扣超劳补贴100元)、讲评或通报等处罚。如果临床医师、护士或科室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由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复议,复议结果将予以公示,并纳入“质控”大会讲评。

2.2典型实例分析

患者1,女性,以糖尿病收入我院内分泌科,糖尿病史5年,高血压病史10年,血压控制在130/70mmHg(1mmHg=133.32Pa)左右。患者住院期间出现上呼吸道感染,主管医师请呼吸内科会诊后给予头孢哌酮、复方甘草片治疗。次日,患者自觉头晕、头痛、视物模糊等不适症状,血压180/120mmHg。心内科医师会诊后给予硝苯地平控释片、缬沙坦胶囊,但仍未见效,随即患者向医院“质控”办投诉主管医师医疗水平差。“质控”办敦促科室组织有临床药师参与的再次会诊,临床药师分析认为此患者高血压持续状态系复方甘草片罕见不良反应所致。有文献[7]报道复方甘草片可致高血压甚至是高血压危象,故临床药师建议立即停用复方甘草片。7天后,患者血压恢复至130/70mmHg左右,出院后随访2个月,患者未再出现血压波动。患者2,男性,胫腓骨骨折,在我院骨科行骨折内固定术,术后出现持续高热,关节液细菌培养试验为革兰阳性球菌。先后使用敏感抗菌药物头孢孟多、左氧氟沙星,后加用万古霉素联合利福平治疗5天,均未见症状缓解,主管医师请求全院会诊。临床药师认为:培养的结果为革兰阳性球菌,针对性用药后无好转,尤其万古霉素联合利福平治疗无效,所以应排除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感染;术后切口无感染症状,也无全身感染表现,且从用药史分析未使用大剂量广谱抗菌药,故二重感染可能性小,建议使用抗革兰阴性菌的药物治疗并完善彩超等相关检查。结果,心脏彩超提示患者感染心内膜炎。在医院“质控”讲评大会上,对上述2例会诊病例进行了对比讲评通报,并宣讲了临床药师参与会诊的重要性。

2.3阶段效果分析

此模式经过近半年的运行,效果显著,临床药师参与会诊率已达100%,临床药师用药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率达90%,5名临床药师2012年撰写药学专业论文20篇。2011年和2012年笔者随机抽取我院120名医师进行的临床药学认知度/接受度调查表详见表1;临床药师月人均工作量完成情况数据统计见表2。由表1可见,我院临床药学工作取得快速发展,临床药师已逐步被临床接受,并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由表2可见,临床药师工作质量及任务完成率有较大提升,极大促进了临床合理用药水平,保障了患者用药的安全、合理。

3体会

第6篇:评审药师专业技术总结范文

第二条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中医和壮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中医药和壮医药教育、科研、对外交流与合作以及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壮族聚居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还应当将壮医药事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护、扶持、发展中医药、壮医药事业,根据中医药、壮医药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合理安排中医药、壮医药事业专项经费,并逐步增加对中医药、壮医药事业的投入。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居民医疗需求,将中医药、壮医药纳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在制定区域卫生规划时,统筹安排中医、壮医医疗机构的设置和布局。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医药、壮医药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中医药、壮医药发展工作。

第七条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设置中医科或者中西医结合科以及中药房;壮族聚居区县级以上中医医院应当加强壮医专科建设。

依法设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城乡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应当能够提供中医药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健康教育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有条件的,应当提供壮医医疗服务。鼓励村医疗机构提供中医药、壮医药服务。

第八条开办中医、壮医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当地区域卫生规划以及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医疗机构设置标准,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依法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展相应的诊疗活动。

合并、撤销各级人民政府开办的中医、壮医医疗机构或者改变其性质的,应当报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备案。

第九条中医、壮医从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卫生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通过资格考试,并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后,方可从事中医、壮医医疗活动。

未取得医师资格的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学、壮医学的人员以及确有专长的人员,具有中等医学专业学历或者经培训达到中等医学专业水平的,可以经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后,进入村医疗机构执业。具体办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条开展中医药、壮医药服务活动,应当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充分发挥中医药、壮医药的特色和优势。

第十一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中医、壮医诊疗技术、医疗服务设施和药品,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药品目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壮医医疗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服务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有条件的,应当将壮医药服务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中药材、壮药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推动科技创新,促进具有资源优势、疗效确切、原创性强的中药、壮药的开发与利用;支持药用动、植物人工饲养和栽培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鼓励建设中药材、壮药材示范基地和生产基地。

乡村中医药、壮医药技术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种、自采、自用中草药、民族草药。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重视中药、壮药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做好中药、壮药资源普查和自然保护区、种质资源收集圃建设以及濒危品种、道地药材规范化生产基地建设工作,保护其种质和遗传资源,加强优选优育和种源研究;建立种质资源库,保存药材种质资源;加强药材人工种养品种的标准化研究与推广;加强药材野生品种科学种养和新品种的研究,开展珍稀濒危药用资源的人工种养和替代品研究。

第十四条鼓励发掘与推广有独特疗效的中医、壮医诊疗技术,鼓励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医疗机构研制安全、简便、有效和多样化的中药、壮药制剂。

医疗机构中药、壮药制剂的配制、使用和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医疗机构配制的依法取得批准文号的中药、壮药制剂,经自治区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

第十五条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中药、壮药药品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

第十六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社会需求和中医药、壮医药事业发展需要,建立健全规模适度、专业设置和层次结构合理的中医药、壮医药教育体系,加强临床教学基地建设。

鼓励中医药教育机构设立壮医药专业。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民族特点加强中医药、壮医药人才培养。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策或者采取相关措施,鼓励高等中医药、壮医药院校毕业生到农村和贫困地区从事中医药、壮医药工作,鼓励城镇医疗机构支援和帮助农村中医、壮医医疗机构提高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鼓励有经验的执业医师、药师到农村开展中医药、壮医药服务。

第十九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中医药、壮医药师承教育制度和名老中医药、壮医药专家评审制度,做好名老中医药、壮医药专家学术理论、临床经验、技术专长的总结和传承工作,鼓励名老中医药、壮医药专家带徒授业。

第二十条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推进中药、壮药的研究和标准化体系建设,支持采取新技术、新工艺以及新设备,研究和创制中药、壮药新产品,提升中药、壮药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

第二十一条下列事项的评审、鉴定人员应当以中医药或者壮医药专家为主:

(一)中医药和壮医药科研课题的立项、成果鉴定和评奖;

(二)中医药和壮医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推荐和评审;

(三)中医和壮医医疗、教育、科研机构的评审、评估;

(四)其他中医药、壮医药相关项目的评审或者鉴定。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中医药、壮医药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帮助相关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中医药和壮医药专利、地理标志产品、植物新品种、注册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

中医药、壮医药的知识产权,包括秘方、验方、专有技术和科研成果等,可以依法转让,也可以作价出资,参与开发和分配。

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披露、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权利人的中医药、壮医药秘方、验方、专有技术和未经公开的科研成果。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中医药、壮医药文献的收集、整理、研究工作,保护有价值的中医药、壮医药文献。

第二十四条鼓励单位和个人利用境外资金,通过合资、合作、独资等形式,参加中医药、壮医药产业开发。境内外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赠、资助或者其他方式支持中医药、壮医药事业发展,享受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优惠政策。

支持中医药和壮医药医疗、教育、科研机构等有关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到境外或者其他地区开展中医药、壮医药技术的合作与交流,推进产品的开发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推进国际传播和地区交流。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中医、壮医医疗机构的设立不符合医疗机构设置标准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未依法办理其他相关手续擅自执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未取得执业证书或者超出规定的执业范围从事中医、壮医医疗活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医疗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将其配制的中药、壮药制剂调剂给其他医疗机构使用的,以及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的中药、壮药制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职责分工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调剂的制剂,并处违法调剂制剂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给制剂使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侵犯他人中医药、壮医药知识产权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九条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中医药、壮医药管理工作中、、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7篇:评审药师专业技术总结范文

我校药学院成立于2000年,自2001年起招收四年制药学专业本科,药学院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在学生培养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是药物分析专业与药学专业在培养目标、培养方法上还是存在着一定差异,尤其是在毕业实习环节上有较大差异.药物分析专业旨在培养能够在药品生产、检验、流通、使用、监管及研究开发领域,从事药物分析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4],药物分析专业的学生除了要掌握药物分析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外,还需要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通过毕业实习来完成高质量的毕业论文则是实现这一专业培养目标的必要教学环节.毕业实习是药物分析专业学生培养的最后一个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学生需要通过毕业实习来完成毕业论文,并最终通过论文答辩,获得学位.药学院从专业建立之初就依据专业特点及培养目标要求,遵循“提升能力,推动就业”的理念,结合学校及学院自身实际情况,制订了详细周密的实习方案.除了确保优良的实习内容、实习条件、带教老师等关键因素外,还建立了易于操作的毕业论文管理系统来保证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质量.在多年教育实践中,通过抓住毕业实习各阶段的关键节点,采取行之有效的质量控制举措以提高毕业论文质量,初步探索出适合我院实际的药物分析专业毕业实习模式.

2药物分析专业毕业实习的探索实践

2.1优选校外实习基地,创建高水平实习平台.优良的实践教学条件是完成毕业实习的前提与基础,药物分析专业的毕业实习对分析仪器设备及实验室要求较高,考虑到校内现有的大型分析设备、科研实验室及带教老师现状,一时难以满足近百名学生的实习所需,因此在加强校内毕业实习教学环境建设的同时,药学院在筛选现有药学专业实习基地的基础上,又进一步依托校外企事业单位进行了药物分析专业的实习基地建设.我院原有药学专业实习基地主要是以总医院、第二军医大学附属长海医院等为代表的各级医院,其中只有部分医院开展了治疗药物监测及体内药物分析等工作,除了利用这一部分实习基地外,学校又拓展了一批具有高水平药物分析仪器平台及带教老师队伍的实习基地,包括以中国药科大学新药筛选中心、军事医学科学院为代表的科研实验室,以总后勤部卫生部药品仪器检验所为代表的药品检验机构,以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睿智化学研究有限公司为代表的药物研发企业,以常州制药厂公司、丰原药业为代表的药品生产企业,这些实习基地所具有的先进的仪器设备和分析实验室为药物分析专业毕业实习提供了有力的平台保障.2.2遴选实习带教老师,推行双导师制.优秀的带教老师是学生能够完成高质量毕业设计与毕业论文的根本保证,学校与实习基地共同对带教老师的带教经验及科研经历进行综合考评,聘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责任心强的人员作为带教老师,优先选择研究基础好、项目经费高的带教老师.原则上每位带教老师每年只带教一位实习学生,避免带教老师因分身乏术而导致实习带教质量下降.每届毕业实习完成后,由药学院组织实习单位及实习学生对带教老师进行考评,及时掌握带教老师的带教情况,实行能者上、庸者下的竞争机制.校外毕业实习是学生由学校到社会的衔接,对于学生顺利完成角色转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考虑到校外实习基地的带教老师通常缺少学生管理经验,药学院还为每一位实习学生指定了校内老师作为带教老师,实行毕业实习双导师制,校内带教老师还最终负责毕业论文格式审定及毕业答辩辅导工作.2.3开设相关课程,实习前强化培训.毕业实习在形式上和内容上与学校教学有很大差异,为了使学生能够更快更好地适应毕业实习,在实习前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的指导则是非常必要的.药物分析专业培养方案在实习前的第6学期设置了《药学综合知识》、《药物分析实验技术》两门课程,前者由高职称教师围绕毕业实习相关的文献查阅、论文开题、论文撰写等内容对同学进行指导;后者则通过开设综合性实验,通过开放实验室的形式来强化学生对各种分析仪器设备的操作与使用,以期让学生可以在实习基地更快更好地投入实习工作.2.4利用网络论文管理系统进行毕业论文管理.考虑到学生多在校外基地实习,为了便于对毕业论文的过程进行管理,药学院采用了基于互联网的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系统,毕业论文的选题、开题、审核、提交、修改等工作均可在系统中实现,校内带教老师与校外带教老师均可通过系统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进行指导.带教老师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结合自身的研究方向,拟定实习项目后通过论文系统递交.由药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对项目进行审批,项目经审批后即可通过系统向实习学生下达毕业论文任务书,学生在获知自己的选题后,在校内外带教老师指导下制定毕业实习计划、查阅文献、设计试验方案等,并于指定期限内录入论文管理系统,也鼓励有条件的实习基地进行开题汇报.2.5利用中期检查关键节点,及时掌控实习进度.对于为期一年的校外毕业实习,除了平时通过校内外带教老师对实习进度进行监督管理外,在中期进行实习检查也是对毕业实习及论文质量进行控制的关键步骤,通过实习中期的检查可以对学生毕业实习进度进行检查监督,及时调整试验进度,确保能够如期顺利地完成毕业论文.中期检查通常安排在每年11月份左右,由学校向实习单位发送书面的中期检查通知,再由药学院选派年级辅导员和专业教师共同至实习点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中期检查,由实习学生作课题进展汇报.通过中期检查还可以加强学院与实习基地间的沟通交流,方便学院更好地掌握学生实习及教师带教情况.2.6重视论文答辩及论文成绩复审.毕业论文答辩是对学生实习过程和实习成果进行全面评估的关键环节.在实习结束前,要求学生必须于规定时间内通过论文系统提交毕业论文,由校内外带教老师对其论文质量进行审核评分,每位同学的毕业论文除了由带教老师评分外,还要求另外两位评阅老师对其论文进行评阅评分,提交评阅意见,同时也鼓励有条件的实习单位对学生论文进行预答辩.药学院内成立答辩小组,实习学生返校后在校内带教老师指导下完成所有毕业答辩材料,并提交至论文答辩委员会进行严格的答辩资格审查,对于达不到要求的论文一律不给予答辩资格,对于经修改后达到答辩要求的论文给予安排延期答辩.学生分组进行毕业论文答辩,答辩小组专家对学生答辩过程进行打分,最终的实习成绩由带教老师评分、评阅老师评分及答辩成绩三部分组成.为了保证论文的严肃性,避免一些非正常因素的干扰,保证毕业论文质量.药学院对所有评定为优秀和不及格的论文会组织专家进行复审,对于评定为其他等级的论文也会抽取其中的10%进行复审,如有成绩评定与专家组评审结果差别较大的论文,则要进行更正并予以公示.严格执行论文评阅与答辩,把好论文答辩关口,能够提高毕业学生对论文质量的重视,并对将要开始实习的下一届学生具有警示作用.

3结论

通过毕业实习可以培养药物分析专业学生文献查阅、实验设计、数据分析处理以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而且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还可以从侧面提高学生的计算机应用、科研写作、语言表达等能力.在《全国药学类本科专业认证实施办法》中“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是衡量专业建设水平的18个二级指标之一[5].我校药学院药物分析专业毕业实习模式经过6届药物分析专业的实际运行,均顺利地完成了毕业实习任务,递交了较高质量的本科毕业论文,高水平的实习平台还有力地推动了学生就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显示,自2010年至2015年已有14所本科院校开设了药物分析本科专业,我校药学院对于药物分析专业毕业实习的探索和实践也为兄弟院校本专业的实习工作提供了参考.

参考文献:

〔1〕胡颖廉.监管和市场:我国药品安全的现状、挑战及对策[J].中国卫生政策研究,2013(07):38-44.

〔2〕毕井泉.用“四个最严”保障食品药品安全[J].行政管理改革,2015(09):17-22.

〔3〕刘维蓉.供给侧改革:医药院校人才培养的“3+X”路径[J].亚太教育,2016(30):200-201.

〔4〕梁颖,刘浩,张小红.如何培养药物分析专业学生的职业综合素质[J].科技创新导报,2010(25):151.

第8篇:评审药师专业技术总结范文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县人民医院始建于1949年,系政府举办的公益性福利性二级综合医院。2009年被评为二级乙等医院,2010年5月由**市中心医院实行定点帮扶。医院历经几代医务工作者的艰苦努力,现已成为本县及邻近辖区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技术指导中心,爱婴医院,**县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交通事故救治定点医院,市级文明单位,山西医科大、长治医学院、**医专及**卫校教学实习基地,肩负着全县及邻近辖区23余万人口的医疗救治重任和基层医院的转诊任务。

    医院占地医院总用地面积为11649㎡,房屋建筑面积 7907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建筑面积7513平方米,辅助用房332平方米。医院编制床位150张,开放床位200张。

医院现有在职职工303名,其中在编职工198人,临时人员105   人。卫生技术人员 246 人,占职工总数的 81% ,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 80人,行政后勤人员占职工总数的 19 %。具有大学本科、专科以上学历 204人、高级职称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6.5 %,中级职称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 26 %,初级职称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58.3 %,医师与护理人员之比为 23:18,病房床位与护士数比 50:27 。

医院拥有固定资产1800 万元;医院开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耳鼻咽喉科、急诊医学科、皮肤性病科(门诊)、口腔科(门诊)、感染科、麻醉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功能检查科、病理科、药剂科、手术室、病案统计室、供应室等20个一级临床和医技科室,下设普外、呼吸、妇科、新生儿等20余个二级专业组。年门诊量8.5万人次左右,年收治住院病人5218 人。

此次等级医院评审工作启动以后,我们珍惜机会,抢抓机遇,紧密结合“三好一满意”活动、创先争优活动、抗菌药物专项治理活动和2011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认真对照《山西省二级医院评审评价标准2010版》,寻找差距和不足,继续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着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改进医德医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现将我们的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领导重视 ,全院动员, 稳步推进

   2009年至2011年,医院一直遵循 “医院管理年活动”中省、市专家组指导意见,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核心,强化监管,重视环节管理;外树形象,美化就医环境;便民利民,优化服务流程;注重人才培养,推进学科建设;更新设备,提升服务能力。医院管理水平有了长足发展,专业技术水平得到整体推进;医疗服务质量得到了持续改进;精神文明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2010年5月,**市中心医院定点帮扶县人民医院时,县政府就将县人民医院创建国家二级甲等医院列入了定点帮扶主要协议内容。市卫生局、县委、县府、县卫生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来院视察,就我院创建“二甲”工作作了重要指示和强调,并将我院申报“二甲”评审工作列入县人民政府、县卫生局年度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

   为确保我院申报评审工作顺利进行,医院成立了以杨小平院长牵头的申报“二甲”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以业务副院长具体负责的申报评审办公室。为了使申报 “二甲”评审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检查、有落实地进行,我们将全院申报评审工作分为行政、医疗、护理、医技、感染、财务后勤五个专业管理小组,各专业组均在申报“二甲”评审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指挥下,专人负责,全员行动,层层落实,分步实施。整个申报评审工作确定为四个阶段分步推进,即:成立组织机构,召开全院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学习、讨论、分解标准,明确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对照标准组织自查,找准差距,提出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收集可靠性资料,申报“二甲”评审工作。在软件上我们建立和完善了医院管理的规章制度、职责,修订了医院管理和持续改进实施办法、管理工作流程、各项操作规程及保证措施,医院在管理方面做到了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科学化。

二、重视投入  提供保证

   根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和《山西省综合医院评审标准(试行)》,设置了不同层次的病房,护士站实行开放式办公,门诊大楼购置了电梯;二是新建重症监护室;三是新购置DR;四是修建了院内花园,加强了绿化管理;五是新购置了彩超、电子胃镜、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心电图等较高档次的医疗设备,为临床医务工作者提供了权威可靠的诊疗手段。既完善了功能、美化了就医环境,又优化了便民利民服务流程。

三、专科建设  专业打造

    为确保医院向专而特的方向发展,医院高度重视专科建设、专业投入,各专业组定期到**市中心医院进行轮训和省人民医院等医院进修。人才培植力度加大,专科人才梯队形成,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形成优势。学科建设不断深化,各专业组设置较为齐全,这是医疗服务向专科方向深化的、发展的标志。医院整体水平有了显著的提升,具有与二级综合医院任务、功能、管理、技术水平要求完全相适应的规模。为进一步提升医院业务水平,医院聘请了市中心医院专家作为指导专家,为质量关键过程管理、重要环节的管理和医院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后盾。

四、关注质量  确保安全

   医疗服务质量是医院生存和发展的核心内容,多年来,医院紧扣质量这一主题,优化服务流程,瞄准重点部门,把关重要环节,立足质量考核与监督,注重奖惩结合,把“防范”作为保证质量的第一要务,有力提升了全院医务工作者的质量意识。医院成立了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感染管理委员会、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建立健全了质量管理规章制度,职责清楚,工作有记录。设立了医疗质量监控部门,职责任务清楚,组织运转协调。各科室成立了医疗质量控制小组。院长办公会议坚持了每季度研究一次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工作;院长对医疗质量的管理有思路、有计划、有实施,并及时更新,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病人安全。

   长期以来,医院坚持院长是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科主任是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小组有效实行科室质量管理工作,实行院科两级“三基三严” 培训及考核,核心制度落实,有评估检查、终末质量考核等,做到了有计划、有实施、有评估、有整改。

   医务科配备有专职工作人员6名,负责医疗质量控制、医疗质量考核、医疗争议处理、病案质量评审和病历档案管理。每月定期进行医疗业务查房,分析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负责监督落实改进。制定医疗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方案,监控医疗质量,实施技术管理,防范医疗风险,处置医疗损害,协调医患关系。

   医院每年定期开展全员质量教育,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提高质量管理与改进能力。对医疗质量关键环节(危重病人管理、围手术期管理、输血与药物不良反应、有创诊疗操作、新开展的业务技术管理等)、重点部门和重要岗位(急诊、手术室、重症病房、内镜室、产房、新生儿病室、供应室等)制定了安全管理标准与措施。 

   医务人员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强化“三基三严”培训,“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合格率达100%。医疗文书书写及时、准确、完整、规范,甲级病案率≥90%。无丙级病历。2009年至2010年共发生医疗纠纷 3件,经济赔偿3.08万元。未发生一级医疗事故。医疗质量管理推行责任追究制,对发生的医疗纠纷案例医疗主管职能部门积极组织院学术委员会成员和医院专家召开讨论会议:分析原因、确定纠纷性质、对存在缺陷的个人和科室作出处理意见、提出整改措施等,对有责任的科室和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并给予一定经济处罚,取消当年评先选优资格。

  我们认真执行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有效防范、控制医疗风险,及时发现医疗质量和安全隐患,提高诊断、治疗和护理质量。按照市局要求,各临床科室都逐步开展了临床路径工作,积极加强单病种质量控制,推进合理检查、合理诊疗,有效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2、门诊方面

    医院设有患者就诊服务流程,标示醒目,为患者提供了导医咨询、健康教育材料、饮水、停车、公用电话等便民措施。科室标识规范、清楚、醒目,导向易懂。医院工作人员佩戴易于病人识别的标识。门诊各医技科室能做到“一人一室”,能提供私密性良好的诊疗环境。 医院有针对服务质量的持续改进的措施,定期与不定期对保持通畅的连贯服务程度进行检查与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简化服务流程,方便病人就医,缩短患者等候时间。工作人员根据病人流量进行弹性值班。挂号、划价、收费、取药等服务窗口平均等候时间<10分钟;大型设备检查项目自开具检查报告申请单到出具检查结果时间<24小时;超声检查自检查开始到出具结果时间<30分钟;急诊检验结果<30分钟;急诊x光检查结果<30分钟;急诊CT检查结果<60分钟。医院制定了规范的会诊制度,严格执行《医师外出会诊管理规定》,院内急会诊到位时间<10分钟。门诊医生能按规定书写门诊日志,未使用门诊病历。

3、急诊管理方面

  医院急诊科为独立设置的一级临床科室,设有预检分诊、抢救室、观察室。人员结构基本合理,75℅以上人员相对固定,独立执业的医生护士均具有执业资格,医务人员均能正确使用抢救设备,对危急重症抢救专业知识均能熟练掌握,承担了院内急诊、急救及院前急救工作。全天候开放急诊检验、医学影像(放射、心超)、血库、药房服务。急诊报告出具时间小于30分钟,急诊手术、急诊入院、转诊流程合理,任何一流程过程不超过20分钟;急诊会诊不超过10分钟,平均留观时间不超过72小时。“120”院前急救医师、护士能在5分钟内随救护车及携带车载急救设备、器材出车,快速到达现场并开始实施抢救。

   严格执行急诊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包括首诊负责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交接班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工作制度等。根据病情程度采用不同的诊治流程。急救设备器材包括有球囊面罩、血压计、电除颤器、气管插管、心电图机、氧气瓶、负压吸引器、抢救车、心电监护仪、呼吸机、颈托和铲式担架等紧急设备等,各种出诊箱及抢救车内急救药品、急救器材品种齐全、符合有效期管理要求。医护人员能够熟练、正确使用急救设备和器材、药物。急救设备完好率100℅.

   急诊及观察病历和处置记录准确,能按照规范要求书写。各种救治和抢救记录符合要求。医院每年不定期开展一次以上“120”院前救治演练,取得良好效果。

4、住院方面

   医院设有内科、神经内科、外科、骨科、妇产科、儿科、ICU、眼耳鼻喉科等住院临床科室。住院病人得到及时处理,诊疗计划切实可行,治疗和检查适宜,用药较合理。各科室建立了不良事件登记报告制度和程序,对医疗缺陷进行登记报告、原因分析,制定有相应的改进措施。 医院将单病种费用及平均住院日控制纳入医院管理工作中,定期进行单病种评审,合理控制单病种费用。医院安装了电子显示屏,适时医疗服务信息的制度,包括单病种平均住院日、单病种费用、药品及耗材价格等。 

   医院建立有手术科室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及手术准入管理制度,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并有效实施。有相应的科室主任对择期手术和二线对急诊手术管理措施,科主任和二线负责对术前准备、术前诊断(鉴别诊断)、手术适应证(指征)、术式、麻醉、输血及抗菌素选择等进行审核,对大型和复杂手术均进行了术前讨论,确保了手术安全。

   医院将择期手术的术前平均住院日的指标纳入院、科两级质量的监控指标体系,制定了考核措施,全院择期手术术前平均住院日小于3天。为出院病人提供较详细的出院医嘱和康复指导。包括:诊断名称、扼要的住院诊治经过、治疗效果、出院带药(药名、剂量、用法、天数)出院注意事项及康复指导等

5、重症监护室(ICU)质量管理方面

   我院重症监护室设置床位6张,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专职医、护人员,配备有呼吸机、监护仪、微量注射泵、除颤仪等,能满足临床工作需要。转入和转出ICU的标准及各级人员岗位职责明确。对重症患者病情有连续的监测记录并能有效实施救治。

6、麻醉管理方面

   我院麻醉科设置、人员结构基本合理,没有建立有建立麻醉恢复室,认真执行了《山西省综合医院麻醉科临床麻醉管理规范》,制定了适合本院的麻醉工作标准及规范,麻醉科医生进行了术前访视,正确评估病情,制定麻醉方案,参与疑难危重病人的术前讨论,对麻醉后24小时内死亡病人进行分析,是否与麻醉相关。麻醉死亡率为0。

7、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方面

   医院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操作规范。建立了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成立了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设置了感染科。医院制定了《突发公卫应急预案》,成立了突发公卫事件领导小组和突发公卫事件应急救援队,对县内出现的突发公卫事件进行了快速有效的处置。

  医院建立并认真执行预检分诊制度、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传染病病人转诊制度、医院感染管理制度、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制度、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发现、会诊、报告和防控制度。

   感染科区域划分基本合理,隔离标识醒目。有效落实了消毒隔离制度及防护措施。医务人员能准确掌握传染病诊断标准,依法正确处理疫情,对密切接触者建立了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

  医院有专职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并及时进行网络直报。无传染病漏报、瞒报或迟报现象。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为100%。医院定期开展全员培训,举行了应急演练,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检测样本采集和症状监测工作。

8检验质量管理方面

 医院检验科设置及人员结构基本合理,专业设置符合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医学检验科下设专业诊疗科目。医院临床实验室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包括各级人员的岗位职责、传染病疫情报告、急诊检验、标本接收及处理管理、医院感染制度、检验质量管理、仪器使用、校准及维护保养制度、试剂管理、差错事故登记处理、教育培训、信息反馈、检验报告审核、复检与发放、实验室记录、投诉处理、危、急诊处理和记录等制度,成立了生物安全小组,制定了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符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要求

有临床检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和检验仪器的标准操作、维护规程和组织实施临床检验分析前质量保证措施。未开展卫生部规定淘汰的项目和超范围检验。临床检验项目满足临床需要,并能提供24小时急诊检验服务,常规项目24小时内出报告。全面落实了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科室制定了质量管理方案,建立质量控制管理小组,并有效实施了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参加省级室间质评。检验报告及时、准确、规范,有审核制度,实验室仪器设备运行良好。

9、医学影像方面

   医学影像科设置及人员结构基本合理,建立有影像质量管理组织,制定有质量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质量控制标准。科室成立了质量控制小组,定期开展质量评价、业务查房存在问题反馈工作,分析存在问题原因,并有整改措施。认真执行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实行规范化的技术操作和科学的质量控制标准。专业设置及其设备、设施基本满足临床需要,能提供24小时急诊检查服务。无乳腺摄影仪,无法作血管放射介入,无MRI,不能开展核医学放射性核素检查和治疗项目。检查报告及时、准确、规范,有审核制度,对错误的诊断报告有上级医师的更正重新报告及签字的制度并有效执行。急诊影像检查报告30分钟,常规影像检查结果报告时间2小时,大型影像设备(CT)各种造影检查结果报告时间48小时。医学影像科有主管部门签发放射治疗许可证,定期进行剂量、基准的监测与校正,并有记录。为患者提供了必要的放射防护条件,做到一室一患,保护患者隐私。环境保护与个人防护达到标准。

10、病理质量管理方面

   病理科设置和人员结构基本合理,有相应的仪器设施,能够满足医院及辖区内临床工作需要。建立了科室医疗工作管理制度,成立了病理质量控制小组,有标本接收和登记、取材和组织处理、制片和诊断,以及病理诊断报告发出时间等环节的相关流程、制度和管理规定。

 普通组织病理诊断报告三个工作日内发出;细胞病理(液基细胞学)诊断报告在24小时内发出。病理切片均能按规定时间保存。

11、临床药事方面

    医院贯彻落实了《药品管理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医院成立了药事管理委员会,有明确的职责和制度,定期召开了药事委员会会议并有工作记录。药剂科和全院临床用药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定期进行处方点评、临床合理用药检查、病案合理用药评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制度了严格的奖惩及改进措施。药剂科主要负责人为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药房工作人员具有执业资格。执业医师在药房均备有处方权签字留样。

 建立了“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管理工作模式,部分开展了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制定、落实了药事质量管理规范、考核办法并有持续改进。制定了药剂科管理、岗位及人员职责、药品质量管理等方面的相关制度、规定和标准操作规程。有落实合理用药管理制度的具体措施,建立了由医疗质量管理部门和药学部门共同负责的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定期考核,公示结果,指导医师用药,有药品效期、淘汰、变质的管理制度与程序和发(用)药差错登记、报告、处理制度。开展了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普通药品和特殊药品管理符合国家相关要求,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有专门机构,并指定了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和执行了相关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及隐患。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严格执行库区双人双锁保险柜存放、发药部门专人负责专柜加锁。建立了专用帐册进行逐笔记录。按照规定对本机构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方给予其处方权。医院门(急)诊癌症疼痛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时有符合法规要求的相关措施,有门诊病历记录和签署了《知情同意书》。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空安瓿回收销毁、处方销毁、剩余药品回收、过期或损坏药品销毁及交接班等均相关记录。建立了投诉处理程序,并有效实施。患者、医师与护理人员对药学部门服务满意度接近90%。

  医院制订并执行了药品采购管理、新药引入遴选原则和审批程序、临时购药审批管理等相关制度,医院用药全部通过省级的招标平台采购,建立了药品供应单位资质档案,认真执行入库环节的验收和登记,对规定查验批号、检验报告的血液制品等有相关资料备案,未发现使用无批号、过期、变质、失效药品。药品存放符合规范,有药品贮存、养护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条件贮存药品。制定并执行定期检查中西药库、门诊与病房药房、病房治疗室小药柜、病房抢救车、麻醉科、手术室等存放和使用药品的制度。

12、输血方面

   医院严格执行《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按规定设立中心血库,有专人负责血库管理工作,在岗人员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培训并考核合格。医院成立了以分管院长为主任的输血管理委员会,血库在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有记录。医院建立了《临床用血报批制度》、《血液出入库验收制度》、《紧急用血管理制度》、《血液储存管理制度》、《血液发放管理制度》、《输血后血袋回收登记制度》、《报废血液管理制度》等。血液来源于市中心血站,无非法采供血情况,定期向市中心血站申报临床用血计划,血库有适当的血液储备,具备24小时供血能力,有切实可行的血液应急预案,能保证突发事件的血液供应。制定并严格执行标本管理制度和临床检验操作规程。储血设施管理符合相关要求,血液入库、储存、发放、报废、血袋回收等记录完整。

   医院有临床用血申请及审批制度,输血申请单填写规范,主治医师核准签字。一次用血量≥2000ml的,经科主任批准,医务科备案。受血者在输血前签订《输血治疗同意书》。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报医务部和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有受血者输血前检查制度,输血前进行输血相关指标及经血传播疾病检查。有输血前核查制度,输血操作规范,输血过程实施监测并记录。有输血不良反应报告及处理登记制度、差错处理登记制度及相应记录。成份输血率达99℅以上。

  13、医院感染方面

   医院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要求,制定并落实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范和工作流程,成立了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设立了院感科,有2名专职人员负责医院感染管理,管理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了一次省市级以上培训。医院制定和实施了全院医务人员医院感染教育与培训计划和方案,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感染知识培训。落实了医院感染的监测、诊断和报告。制定切实可行的医院感染监测年度及季度计划。开展了细菌耐药性监测、环境卫生学监测和消毒灭菌效果检测,未开展目标性监测。医院感染率<8%,漏报率<20%,无菌切口感染率<0.5%,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达到了100%。医院的改建、扩建与新建方案通过了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审核、审查。胃镜室、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供应室等部分科室建筑布局、人流、物流不符合感染控制原则。医院制定有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防护措施、报告及处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建立了标准的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医护人员严格按照规程进行诊疗活动。医院建立了隔离和标准预防制度,有隔离各类感染性疾病病人的具体措施,隔离标识清楚,隔离的防护用品配备齐全。建立了手卫生制度,部分手卫生设施合格。有手卫生监测检查记录。各重点部门的布局与流程合理,制度及措施建全,符合《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工作人员能正确掌握控制医院感染的相关知识、基本措施、标准预防、消毒隔离技术操作。医院设立了消毒供应室,未达到《山西 省医疗卫生机构消毒供应室质量考核标准》要求,在评审周期内未通过市级质量考核。有消毒药械与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度与重点监管措施。 医院建立了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的管理制度与操作流程。有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的应急处理预案。无污水处理装置。医疗废物处理有记录,专职人员防护措施到位,每年有体检记录。医院制定了合理使用抗菌素的制度并有贯彻实施的相关措施。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定期开展了住院病历抗感染药物使用的调查分析,并以此指导临床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药敏实验送检率未达到50%,检验科可提供临床药敏试验的抗菌素品种所占比重≧50%。

14.护理管理方面

     建立了健全的护理管理组织体系,实行院长领导下的护理部主任与病房护士长两级管理,责任明确,护理部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各级护理人员有明确的岗位职责,设置有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并能按计划定期开展工作。护理部制定了健全的护理工作制度、岗位职责、护理常规、操作规程等文件或手册并及时修订,做到了护理人员人手一册,以提高护理人员对制度、职责、常规、规程的知晓率,特别注重核心制度的落实。为确保医嘱制度及查对制度的落实,科室建立有医嘱查对登记本;建立有制度执行的监督与协调机制,建立并落实了护理质量评价标准,护理部定期按质量标准对各护理单元的护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每年定期不定期对护理质量准标进行了效果评价,对陈旧的、不适应现代护理工作的条款进行了删减及修订,体现持续改进的过程中提高了护理质量。对个别护理人员对护理工作制度、岗位职责、护理常规、操作规程不熟悉;个别护理人员对核心制度未完全掌握,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加强了培训规定了期限整改。临床护理工作严格按照优质护理服务标准扎实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在神经内科和外科设立了示范岗。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改革临床护理模式,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护士全面落实护理职责。医院完善了临床护理告知程序,落实了病人权利和义务,体现了患者知情同意与隐私保护,有保护病人隐私的具体方法和设施;有责任护士分管病人,责任护士掌握患者姓名、诊断、病情、心理、社会、饮食、治疗护理;基础护理按要求落实,对围手术期患者实行了术前访视和术后支持服务。临床护士对围手术期病人进行了术前健康指导和术后康复训练,特殊检查患者的护理措施到位。按《省护理文件书规范(试》书写护理文书,制定有危重患者护理常规,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客观、真实、及时、完整、准确,内容涵盖所有项目;护理部对急诊科、重症监护室、手术室、血液静化室、等部门进行重点管理,定期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制定了包括输血反应、用药错误、输液反应、药物不良反应、误吸、跌到、导管脱落、压疮等重点护理环节的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重症监护室、急诊科能保证监护仪使用的有效性,护理人员人人掌握监护仪操作规程;危重病人护理操作正确、迅速、有效,各病区抢救车中的药品器材、吸痰器、呼吸器、氧气等处于可随时启用状态,危重病人实行床旁交接班,对有坠床危险的病人给予了约束带,加床栏等防止坠床的措施;用后的呼吸机管道按规范消毒,干燥保存备用,并有管路消毒与灭菌记录;建立健全了护理查房、护理会诊、护理病例讨论制度并实施,有相关记录,建立与实施了护理差错报告、评价、处理管理制度,制定有护理差错事故应急预案,建有不良事件登记本。对个别责任护士对所管病人的病情、主要治疗、护理要点不熟悉和责任护士分管病人数量不够合理、个别护理人员对护理常规不熟悉、特殊检查病人偶有检查前护理准备不到位、护理记录内涵质量不到位、危重病人基础护理欠佳、个别未剪指、趾甲、床单位不够平整、紧扎以及有些需要按时翻身的病员未建翻身卡等情况有查处,整改措施。

五、制度管人  创新理念

   针对医院与其他县级医院有较大差距的现状,我们采取了“请进来,走出去”的学习方法,拟定了中长远发展规划。以申报“二甲”评审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补充和修订了医院的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和质量考核标准,强力推行院科两级管理工作制度,为“制度管人的自我约束机制”找到了制度支撑。建立和完善了实现目标考核、奖惩、内外监督管理办法、运作流程,强化了院科两级负责制,由院长负总责,副院长向院长负责,重大问题由院办公会讨论、院务委员会与职工代表大会决定;中层干部、科护士长实行聘任制。各职能科室根据工作职责定期不定期地到相关科室进行检查,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职责。医院基础管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形成了人员有职责、工作有考核、考核有标准、奖惩有措施的管理体系,各项工作进入了良性循环的惯性运转状态,工作效率大大提高。 医院严格执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及规章,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规定的科目从事诊疗活动,诊疗科目按规定注册到二级科目,无超范围行医的行为,无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执业医师、护士均已按规定注册,无超范围执业。医院无对外出租、承包科室,无虚假、违法医疗广告。

   医院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员工岗位职责及医疗核心制度,大多数人员熟知其工作职责与相关规章制度。十五项医疗核心制度建立健全。医院已将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汇编成册,下发到各科室,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学习,全员培训至少一次/年。医务人员在临床的诊疗活动中能遵循与其执业活动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医院开展了科室学习法律、法规和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根据医院的等级、功能和任务,制定了医院5年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有效组织实施,年度工作总结能准确反映计划的完成情况。

    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和院科两级管理,院长及副院长分工职责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清楚,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程序。组织机构图能反应院领导、职能部门及临床科室的管理层次,建立了各职能部门的统一协调机制,有协调记录,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合理、运行高效,能满足医院各项工作需要。

   医院建立和完善了院务公开制度,完善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重大事项均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并按照卫生部和省卫生厅关于建立院务公开制度的要求推行院务公开、科务公开制度。职工对管理组织机构和院领导满意度调查均≥80%。

     医院建立和完善了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院内信息管理。医院信息系统能够及时、准确、系统地搜集、整理、分析和反馈有关医疗质量、安全、服务、费用和绩效信息,能满足医院管理、临床工作和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医院法定统计信息的需要。医院信息系统运行基本稳**全,不能完全保证与局域网连接的工作站达到“避免直接与互联网联结”的要求。建立了防病毒措施,安装了防病毒和防火墙软件,硬件,定期升级防毒软件,有异地备份。医院开展了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未开展LIS和PACS。未参加区域协同医疗信息系统,未建立远程医疗与上级医院的技术咨询途径。

   医院财务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一切财务收支活动均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卫规财发【2004】410号文件规定的14项工作职能,部分制度欠完善规范,落实欠佳。医院的内部部门、科室均未设立账外账、“小金库”。医院审计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对“小金库”进行检查,在岗财务人员有任职资格,有财会人员岗位责任制。按照财务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建立了医院财务会计管理信息系统。出纳因年龄原因未做到定期轮岗。   

   重大项目集体讨论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实行重大经济事项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责任到人。建立健全了有效的财务会计内控制度。预算管理制度不健全,预算和编制程序不完善,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和评估简单。固定资产账目不完善,出院待结病人费用因程序问题无法直接核对。

   实行医院内部成本核算,加强药品、材料、设备等物资管理,逐步规范医院内部成本核算制度,努力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和药品、材料消耗。有药品、设备、试剂、耗材等采购管理制度。建立了以院级领导牵头的成本核算领导小组,为单独设置成本会计,HIS系统不能满足成本核算要求,药品、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材料消耗能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基本能按当月实际发生额计算。能够清晰界定核算主体、成本中心及其经济活动所对应的业务收入和成本费用。未定期开展大中型医疗设备合理使用情况和成本效益分析。

    医院制定了《绩效分配方案》,完善了绩效考核,突出了服务质量、数量和职业道德,建立了较为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了收入分配办法,建立了按岗取酬、按工作量取酬、按服务质量和工作绩效取酬的分配机制,无科室承包,医务人员收入分配与医疗服务收入不直接挂钩,未向科室下达创收指标,无 “开单提成”行为.

   医院实行设备科学管理,大型设备购置经过严格的可行性论证。属于《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甲、乙类品目的大型医用设备,按照规定申请配置许可。医院制定了《医疗设备管理办法》,严格按规定进行设备(包括耗材)的采购、出入库、保养、维修、更新及报废。抢救设备(急诊科、ICU、手术室、产房)完好率为100%,定期与不定期向临床科室征求设备管理意见,并及时改进。   后勤保障满足临床工作需要,能主动、及时为全院提供水、电、气、被服的供应和相关设施及时维修。生活用水符合国家标准,无二次用水。能提供营养膳食指导。基本建设项目按照国家规定立项报批,招投标和组织实施。全院工作用房无危房。

   医院有教学管理组织机构,有兼职人员从事医学教学和医学科研管理工作。承担了山西医科大、长治医学院、**医专等大中专院校的临床教学实习工作,与实习单位签订了协议书,制订了实习生管理制度,成绩评定标准欠完善,对实习生统一管理。承担了全县及相邻地区基层卫生人员的进修培训工作及乡村医生培训”工作。教学条件基本能满足教学工作需要。未单独设置实习生办公室和值班室。

   继续教育组织机构健全,分别有医务科和护理部负责全院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管理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教的覆盖率达100%,学分达标率达85%以上。制定了普通专科送培计划,积极开展送培工作。

   医院制定了科研工作的目标、方向、思路和计划,有伦理委员会保护受试者(患者)权益,伦理委员会有记录、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规范、以及伦理委员会审批意见。2009年至2011年引进应用推广新技术13项。

  2009年至2011年35篇。

六、服务基层  便民利民

   为响应中央落实惠民政策,推行新型农村合医疗,针对我县乡镇卫生院分散经营无法承担起这一重任的现况,根据县卫生局的安排,我们先后与王茅中心卫生院、华峰卫生院、英言卫生院建立了技术协作单位,定期安排了有执业资格、临床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到协作医院和定点医院作业务把脉和指导,确保了医疗业务质量,实现了医院执业的幅射和延伸,方便了当地老百姓的就医,受到了当地老百姓的称赞。

七、财务管理医院财务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一切财务收支活动均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卫规财发【2004】410号文件规定的14项工作职能,部分制度欠完善规范,落实欠佳。医院的内部部门、科室均未设立账外账、“小金库”。医院审计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对“小金库”进行检查,在岗财务人员有任职资格,有财会人员岗位责任制。按照财务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建立了医院财务会计管理信息系统。出纳因年龄原因未做到定期轮岗。   

   重大项目集体讨论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实行重大经济事项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责任到人。建立健全了有效的财务会计内控制度。预算管理制度不健全,预算和编制程序不完善,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和评估简单。固定资产账目不完善,出院待结病人费用因程序问题无法直接核对。

   实行医院内部成本核算,加强药品、材料、设备等物资管理,逐步规范医院内部成本核算制度,努力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和药品、材料消耗。有药品、设备、试剂、耗材等采购管理制度。建立了以院级领导牵头的成本核算领导小组,为单独设置成本会计,HIS系统不能满足成本核算要求,药品、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材料消耗能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基本能按当月实际发生额计算。能够清晰界定核算主体、成本中心及其经济活动所对应的业务收入和成本费用。无成本核算效益分析报告,成本控制具体实施方案不完善。未定期对医院经营状况进行分析。

    医院制定了《绩效分配方案》,完善了绩效考核,突出了服务质量、数量和职业道德,建立了较为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了收入分配办法,建立了按岗取酬、按工作量取酬、按服务质量和工作绩效取酬的分配机制,无科室承包,医务人员收入分配与医疗服务收入不直接挂钩,未向科室下达创收指标,无 “开单提成”行为

八 以精神文明建设为载体  狠抓行业作风建设

    根据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医院狠抓了以职业道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精神文明建设,在原将“医德考评与医务人员的年度考核、定期考核、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工作相结合”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医院医德医风及职业道德建设,在职工的思想上牢固树立起了“以病员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强化了行风建设;建立和完善了“行风”监督网络,充分发挥院内外“行风”监督员的监督作用,严格执行医务人员“五不准”,医院制定了病员投诉处理流程,病区设有投诉箱,行风建设收到显著成效,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成效显著。 医院建立了医务人员与窗口服务人员的岗位职责与行为规范。 尊重和维护患者的知情同意权、隐私权等权利,认真履行医务人员告知义务,增进医患沟通,有尊重患者的服务规范。医学影像检查为患者提供更衣服务设施和必要的放射防护条件,做到了一室一患。在门急诊诊断室、住院部病房、超声、心电理疗、针灸进行诊疗活动时有遮挡设施,保护患者隐私;男性医务人员为女性患者进行检查时有女性护士或家属在场;有维护病人知情同意权、隐私权的制度及执行记录。将医务人员与窗口服务人员的岗位职责与行为规范教育列入员工教育规划之中,有专门的部门负责和落实。有定期和系统的针对医疗服务的病人满意度调查,收集和听取病人的意见和建议,持续改进。医院建立了负责医德医风管理的组织体系及相关的制度,聘请了院外医德医风监督员,定期对全院职工进行医德医风和遵纪守法教育。有收集院内、外对医院服务意见的渠道与制度,并有专门部门(专人)负责管理与实施。制定有医德查房措施,定期开展了医师、护士医德考核考评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能采取措施切实加以改进,医德医风得到根本好转。医院有廉洁行医的规定和制度,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廉洁行医教育。严格执行卫生部“八不准”、省卫生厅“十不准”等廉洁行医规定,医务人员无索要收受“红包”、“回扣”的现象,医院无开单提成。有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制度,有专门的部门(专人)负责。医院制定了转外院检查与治疗,外购药品、医疗器械的批准程序。未发现违反规定行为。医院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转科转院制度,无推诿、拒收患者和社会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90%。

   医院成立了医疗服务价格领导小组,制定了重大经济事项领导责任制和追究制,严格执行严格执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无自定收费项目、超标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和比照项目收费等不合理收费,按规定对一次性医用耗材差价率作价,为出院患者提供住院总费用明细清单。医院用电子显示屏向社会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将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告知患者。医院制定了接待投诉服务制度,专人负责服务价格、收费投诉和退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采购和物价政策。病人对服务价格、收费规范及收费透明度的满意度>90%。 医院建立了警医联动机制,加强安全保卫,防范医闹事件,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确保了医务人员和广大就医患者的合法权益的具体措施。医院建立健全了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医患纠纷防范及处置预案和质量与服务信息收集及处理渠道,制定了及时收集、及时分析与报告制度,开展全院医务人员医疗服务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能确保1次/年以上。坚持进行院内、科间医疗服务安全分析、比较、评价,并加以改进。

    医院制定了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防范预案与报告制度。建立了重大医疗纠纷预警机制,制定了突发纠纷事件等的应急处置预案;能及时报告、分析、处理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无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发生,医疗事故(纠纷)报告率100%。医院制定了防范非医疗因素引起的意外伤害事件的制度及应急预案以及保护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的制度,进行了突发事件(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害事故等)应急预案的演练,承担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任务。消防预警及供电系统安全有效。

    医院氧气供应室、配电室、压力容器及电梯等重要部门的安全管理规范有序,有安全管理制度、相关管理部门的认可,并取得合格证,有专人管理,人员分工与职责明确,职能部门及相关管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并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九、重视医院文化建设  增强医院活力

   医院文化是医院使命、医院精神等凝聚的载体。医院文化的核心是医院理念,共同的医院理念能使不同经历、不同背景、不同性格的员工达成共识,产生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形成合力。为增强职工的责任感、使命感,营造勤奋、敬业、奉献、求实、创新的良好氛围,医院领导高度重视医院文化建设。2009年、2010年先后多次成功举办晚会,卡拉OK比赛、拔河赛,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融入了我院医务工作者的“爱心、耐心、细心、责任心”和追求向上的精神风范,激励、鞭策着我们的医务工作者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找到了医院联系、团结职工的纽带,是外塑医院形象、倡导医院文化、弘扬主旋律的舆论工具,加强了沟通,融洽了气氛,凝聚了人心,展示了卫生人的风彩。

二甲评审对我们来说,是一个认识学习的过程,是一个整改完善的过程,是一个规范提高的过程,是一个直接升华的过程,我们全院工作不是为评审而工作,通过医院等级评审,通过各位专家的检查指导,**县人民医院的明天会更美好。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此次评审我们虽然进了最大努力,做了许多工作,但由于历史原因,由于我们的水平**线,工作中仍有诸多不足和问题,恳请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指导意见。以使我们今后工作做得更好。

第9篇:评审药师专业技术总结范文

现就今年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时间

(一)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省直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评审材料的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日;各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以及市、县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受理评审材料的时间由各市人事局自行确定。

(二)9月份起为全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活动时间,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应于年底前完成全部评审工作。

二、评审委员会组成

(一)评委库管理

全省高、中级评审委员会,应按照《*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管理暂行办法》(粤人发〔*〕101号)第十条规定,在开展评审前对评委库入库委员作更新、充实。已经三年未作调整的评委库,要按程序遴选更换入库委员,更换人员应不少于3/5(含)。入库委员数已达标但偏少的库有必要作适当扩充,以使抽取有较多选择余地。已经建库但委员数等要求由于各种原因尚未达标的,务必在评审工作开展前按照评审委员会设置标准加紧完善。尚未建库的评审委员会,今年不得开展评审工作。

各评委会务须执行粤人发〔*〕101号规定,在评委库中随机抽取评审委员组成*年度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已经连续两年均抽中担任评委的专家,不再参与今年的评审工作;确有特殊情况需留任的须向同级政府人事部门作说明同意后方可继续担任评委。除主任委员外,公务员一概不得担任评委或专业组成员。凡不按规定组建评审委员库,或评委会组成人员不是从评审委员库中随机产生的,其评审结果无效。

(二)评委会调整

1.*省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评审委员会专业评审组,自今年起作如下调整:撤销测绘计量组、化工医药组。设立国土测绘组,日常工作部门设于省国土资源厅科技教育处;设立标准计量组,日常工作部门设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教育处;设立医药组,日常工作部门设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设立化工环保组,日常工作部门设于省环境保护局人事处。其余专业组的日常工作仍照原来分工负责。

2.我省正高级会计师评审试点工作继续由*省高级会计师第三评审委员会承担。各地申报材料请迳送该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深圳市财政局会计处),具体时间及材料要求以其通知为准。

三、评审标准条件

今年继续执行1998年以来我省颁布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和《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178号)、《关于我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贯彻执行粤人发〔*〕178号文的通知》(粤人发〔*〕108号)、《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粤人发〔*〕177号)文件。

(一)计算机能力条件问题并作如下补充说明:

1.专业技术人员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须参加3个及以上模块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在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须参加3个及以上模块、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须参加4个及以上模块的考试。在地级以上市单位工作的,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参加4个及以上模块、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须参加5个及以上模块的考试。

2.在*年之前取得的省《计算机网络应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在2007年之前仍可作为计算机能力的有效条件。*年之后取得该证书,只作为继续教育证明,不作为计算机能力的有效条件。

(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其工作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年8月31日。由此日上推,凡未满规定年限的,一律不得申报。

(三)博士学位获得者按粤人发〔*〕178号文件规定直接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具备相应专业高级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要求,其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论著等条件必须是获得博士学位后做出的方为有效。

四、受理申报要求

(一)实行考评结合的专业,考生须应试合格方得申报评审。

(二)今年我省高、中级职称评审启用新的申报评审表(见附件,教育系列职称评审表另文印发)。申报人应对照表格要求认真填写各项内容,尤其对多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属于发包承揽关系由甲方乙方等多方完成的项目,以及工作中曾出现的负面情况必须如实申报。凡对负面情况未作说明、在评前公示期间受到举报查实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在评后公示期间受到举报查实的,评审结果无效,或撤销已取得资格,且自下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

各受理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的单位,应及时对照相关政策规定,认真审核;凡符合要求的,应按时报送。对申报人填具的负面情况,单位应客观如实加注审核意见。

(三)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应注明存在问题,及时退回。对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或更正材料重新申报的,应抓紧审核,及时办理。对弄虚作假的材料和公示后经核实举报问题属实无误的材料,一律不予报送;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可如实注明,先行报送,后在评审期间经调查核实举报属实的,评委会不予评审;已获得评审通过的,评审结果无效,或撤销已取得的资格。

(四)凡送审的申报材料一律要求弥封,并加盖骑缝章,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否则不予受理。评委会不受理的申报材料,亦须说明原因,并弥封加盖骑缝章后按原报送渠道退回。

(五)申报人持同一职称外语成绩证书申报、评审两个及以上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中一份申报材料应提供国家外语等级考试成绩证书或通过BFT考试成绩单原件,申报其他专业材料可提供证书复印件(须经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或地级以上市人事局职称部门或考试机构验章)。

五、评审工作要求

(一)今年的评审工作要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评审机制。除按照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职〔1998〕17号)、《关于印发〈*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职〔1996〕3号)有关规定进行评审外,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在确保标准条件的前提下,主动创新评审的方式方法,弥补单一通过审阅材料评审方式的不足;有条件的高、中级评审委员会应当积极实践面试、答辩与评审相结合等评价方式,以保证评审的客观性和质量,并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完善。

(二)对于申报人提交的论文著作,评委须认真审阅,根据其论著的实际水平,结合其个人的工作经历及实践,全面、严谨地对申报人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作出科学、客观的评价。不得单纯套条件、数论著,使评审流于形式。

(三)评委应以高度负责态度,确保评审工作质量。今后,凡是评委会不按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和有关职称政策评审,情况严重的,一经查实,取消评审结果,同时撤销参加评审的评委资格,暂停评委会评审工作2年。

(四)继续按规定做好“双公示”工作。申报人所在单位必须在申报前公示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并在评审终结后公示评审结果。公示必须张贴于单位显著位置,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后对申报材料有异议的,必须核实准确后方能上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应调查核实投诉或举报内容,提出处理意见,函报同级人事部门。

(五)各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须按省人事厅《关于做好向申报人通知评审结果工作的通知》(粤人发〔*〕263号)的要求及格式,及时向评审未通过人员通报评审结果。

(六)各地、各单位职称工作人员和评委会组成人员应遵守申报评审的有关纪律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和“客观、公正、公平”之原则,按政策规定办事,热忱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服务。

对有违职称工作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追究有关单位、人员责任。

六、评审信息化管理

(一)今年启用的个人申报评审、认定、确认的申报表、信息录入表等表格,可于*省人事厅网站下载,材料规格以表格上要求为准。网址:

(二)今年申报、评审使用《*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上报的电子邮箱地址是:*。申报人应如实填写信息录入表,各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要认真做好评审数据的汇总、上报工作,以便准确、及时核发评审通过人员的资格证书,建好各级专业技术人才库。

七、其他

(一)评审收费标准按省人事厅、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