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村居协会工作计划范文

村居协会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村居协会工作计划

第1篇:村居协会工作计划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及省、市政府召开的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在全镇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实现计生工作的重心下移,建立起县指导、镇负责、村自治、户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村级规范化管理、乡镇监督服务、县调控指导的工作格局,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镇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整体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鸭田镇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领导小组。

政 委:邹黎亮

组 长:彭 军

副组长:王柏林

成 员:罗孝良 郑雪珍 夏卫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开展日常工作,由王柏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

全镇出动两辆宣传车,上村入户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重大意义。在主要公路悬挂不少于二十条宣传横幅,各村(居)也要张贴五十条以上标语。通过开展声势洁大的宣传活动,在全镇形成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执潮。

(二)制定实施方案

各村要从自己的实际出发,制定关于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村民自治的内容、要求、方法、步骤与标准条件,切实在推行村民自治工作中做到有章可循,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操作程序

1、确定类型。各村按村民自治的创建村、合格村、先进村、模范村四个类型自定一个类型,并于5月18日前报镇计生办。

2、制定章程。村(居)委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负责起草《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初稿,提请村(居)两委、协会理事会和村(居)干部讨论修改,形成《章程》讨论稿,然后将讨论稿印发各户,由村(居)民提出意见,户主签字后交回村(居)民代表大会宣读《章程》修订稿,由村(居)民集体表决,通过后,报镇人民政府备案,将《章程》印发全体村(居)民执行,完成时间为6月21日—6月30日;

3、签订合同。由村委会与村民直接签订《计划生育合同》,明确双方承计划生育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时间安排为7月1日至7月10日;

4、组织实施。在全村范围内认真组织实施《村(居)民自治章程》。

(四)规范各项制度

1、大力推行村(居)计划生育专干民主推荐、镇聘村用制度。村(居)计划生育专干原则上由村(居)委会委员担任。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由村(居)民直接推举产生。村计生专干的基本条件: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拥护并带头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45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的女同志;

2、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民主决策制度。凡是村(居)民普遍关心和涉及他们切身利益的计划生育有关事项,都应如实公开,维护群众的知情权。村(居)民直接参与村级计划生育事务的决策,村(居)的计划生育奖励、处罚等重大事项,都要提交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和走群众路线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不同意见,让广大村(民)民通过村(居)民大会或村(居)民代表会议依法决定;

3、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制度。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依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居)实际,讨论制定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计划生育合同,明确村(居)民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让村(居)民依章依制管理好本村(居)的计划生育事务;

4、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民主监督制度。要重点推行计划生育村(居)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出生人口名单,申请再生育村(居)居名单,违法生育处理及执行情况,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奖励优待政策人员名单及落实情况,流动人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情况,计划生育收费项目标准,基本生育政策,免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奖励优待政策和计划生育办事程序等。民主评议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由镇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可采取村(居)民委员会向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听取村(居)民或村(居)民代表评议意见、走访座谈,问卷调查和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进行。民主评议可以根据需要每年组织1—2次,其结果作为镇人民政府对村人口计生工作评估的依据。要把群众满意与否作为衡量村委会主要成员和计划生育专职工作人员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之一,评估结果要与村有关干部的使用和工资挂钩。

(五)分类指导带动

全镇要培植出3个以上样板村(居)。按照创建、合格、先进、模范村(居)四种类型在全镇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

四、配套措施

(一)加强计生协会建设

推行村民自治前,各行政村要针对本村计生协会的状况,通过直选的方式,优化协会机构,强化协会组织建设。主要抓三点:

1、突出抓好会长、常务副会长和会员小组长选配。

2、健全宣传教育和生育、生产、生活四个服务组,切实发挥其直接为群众服务和指导会员小组开展活动职能。

3、按照地缘接近、关系亲近、专业相近的原则,建立好会员联系户,督导会员和联系户签定并落实联系协议,真正发挥好会员联系户的作用。

在强化协会组织建设的同时,要充分挥协会作用。计生协会在村民自治的作用,主要有五个方面:

1、村级协会要发挥组织网络优势,成为起草、制定、落实《章程》、《计划生育合同》的骨干。特别是在《章程》、《计划生育合同》起草和修改中,应十分注重发挥计生协会员小组和会员联系户的作用。

2、发挥会员的带头作用,并带动群众遵章守约。

3、积极搞好宣传教育,突出宣传科技文化、法律法规和《章程》、《计划生育合同》,帮助村民提高自治能力。

4、努力搞好多种形式的的“三生”服务,增强村民的自治内在动力。

5、认真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真正落实会长列席村委会议、计划生育民主会、会员小组民主讲评会等项制度;监督村委会搞好计划生育村务公开;通过设立意见箱和各种会议等形式,及时收集群众意见。

(二)加强村支两委建设。

为实施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要充分发挥村支两委在村民自治建设中的作用,村支两委突出办好五件事情:

1、在决策和管理计划生育村务时,应注重听取村计生协会的意见,并应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协会事前参与、事中介入、事后评议活动的落实。

2、保障协会活动经费,并落实好会长的补助。

3、建好会员之家和会员小组活动场所。

4、在时间、场地等方面给予协会有力支持,保障协会活动开展。

5、在实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过程中,及时做好各种记录和资料的留存归档,以备检查。活动记录和资料主要包括:推行起草小组的有关记录;《章程》、《计划生育合同》的草稿和征求意见稿;召开各种会议的记录;协会活动记录等。

五、监督和指导

(一)镇协助村级抓好《章程》、《计划生育合同》的制定。

(二)实施过程中,认真抓好四项制度的落实。村级召开会议时,镇计生办(协)要派人员列席参加,对出现的问题搞好协调工作。

(三)实施过程中,县人口计生局、计生协对其《章程》、《计划生育合同》的制定等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对走过场的村要推到重来。

六、标准及要求

(一)、明确工作要求

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六好、四有、三落实”,即:队伍建设好、政策落实好、宣传教育好、管理服务好、制度执行好、干群关系好;有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一支素质优良的计生工作队伍、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有一个设施齐备的的服务阵地;做到人员、报酬、经费三落实。

(二)统一实施标准

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要严格标准,分不同水平划定不同类型组织实施。具体分本(居)民自治模范村、村(居)自治先进村、村(居)民自治合格村和村(居)民自治创建村四种类型。其具体评估标准如下:

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合格村(居)的标准:(1)连续3年累计出生人口计划生育率达90%以上;(2)育龄妇女综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在98%以上;(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签订率100%;(4)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100%;(5)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满意率90%以上。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先进村的标准:(1)达到合格村的标准;(2)连续2年达到“六无”要求。即无违法生育,无大月份引产,无非医学需要的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无出生瞒报、错报、无违反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的行为,无严重的计划生育民事纠纷和恶性案件。

计划生育自治模范村的标准:(1)达到先进村的标准要求;(2)全面推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3)连续3年达到“六无”要求;(4)“三生”服务特色鲜明,卓有成效。

社区和居委会,在坚持以上标准基础上,还要突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优质服务等特色工作。对暂达不到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标准的,视为正在创建的村民自治村。非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全部纳入县、镇两级重点帮促范围,采取行政、经济、法律、教育等综合措施,层层落实领导包转化责任制,按照合格村的要求,进行重点帮促指导,力促转化升级,加快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进程。

(三)工作验收评估

镇政府将在年末适时组织计生、民政、计生协会等部门对不同类型的村(居)民自治村进行评估验收和授牌。其验收结果将记入年终总成绩,并纳入年终评估排队。验收结果将记入年终总成绩,并纳入年终评估排队。

中国共产党鸭田镇委员会

第2篇:村居协会工作计划范文

1.1 组织原则方面。基层计划生育协会一般采用“两上两下”作为制定计划生育村(居)规民约的组织原则。“两上两下”指村(居)协会制定村(居)规民约的流程的简称。村(居)协会先通过上门入户座谈讨论等形式广泛征求村(居)民意见,拟定出村(居)规民约讨论稿,然后发放到村(居)民手中继续征求意见。村(居)协会在充分吸收村(居)民合理化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出村(居)规民约的正式稿,在公开场合。“两上两下”是“充分相信群众,充分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工作路线的真实写照。

1.2 制度建设方面。基层计划生育协会在建立村(居)规民约时提出如下要求:群众性,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由村(居)大会或者村(居)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匹配性,在建章立制的同时,制定与之相匹配的实施细则,如孕检、随访、奖惩、评议等制度;相互制约性,做到权利和义务对等,使群众监督干部有实际内容,干部行使职权有明确标准;可操作性,规章制度的内容要与当地具体实际相结合,条文清晰,目的明确,措施要具体,表述条理,操作方便。以上要求对保证村(居)规民约的权威、规范群众和“村(居)两委”的权利和义务起到重要作用。

1.3 组织建设方面。基层计划生育协会要有好的领头人,确定会长人选是重要环节。一般来说选择会长的基本条件是,德高望重、保证时间、保证精力、热情,有感召力、有耐心,不辞辛苦、有一定文化水平,组织能力强的本社区居民。协会会长多是在村(居)里居住的老教师,老干部,他们退休以后,利用这个机会发挥余热。随着社会管理的需要,一部分以身作则,年富力强的热心青年逐渐吸收做协会领导。村(居)“两委”成员均是村(居)级计生协会会理事会成员,他们在协会兼任的职位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村(居)级计生专干属“两委”成员,由村(居)民大会或村(居)民代表大会从有文化、热情高、年轻的女性村(居)民中选举产生,一般兼任村(居)级协会的秘书长。村(居)级计生协会有村(居)“两委成员”和专门的计生人员成为理事会成员,体现出计生协会在村(居)民自治中的地位和以计划生育为中心的主旨。村(居)级计生协会理事会一般由10以上组成,除兼职村(居)干部外,其余都是退休的老同志,有国家干部、退休教师等。理事会成员必须是有文化、有威望、见识广、觉悟高、热心公益事业的村(居)级协会会员。

2 计划生育协会引领人口文化建设

人口文化是人类在繁衍、生存、发展中逐渐形成的,是人类对自身生产、抚育后代、婚丧嫁娶、道德教育等以及人的族类、群落、生存状况、生态环境及其发展规律的认识和反映。群众文化以人民群众活动为主体,以自娱自教为主导,以满足自身精神生活需要为目的,以文化娱乐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历史现象。首先,群众文化概括了主体为群众,客体为活动;其次,群众文化内容广泛,以文化娱乐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最后,群众文化包含了群众文化活动、群众文化工作、群众文化事业、群众文化队伍。人口文化是群众文化的一部分,它包括简单的器物层次,制度层次和理念层次三个部分。

计划生育协会在人口文化建设中将“群众路线”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毛泽东群众工作思想的核心内容,是党的根本路线,是我党根据党的性质和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创造的一种科学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计划生育协会带头实行计划生育,搞宣传教育,搞生育服务、生活服务、生产服务,倡导文明村(居)风,在人口控制和农村(居)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人口文化建设是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的重要任务之一。群众成为计划生育协会的成员以后,会积极踊跃地参与到其中来,多数人做少数人的工作,计划生育工作很快取得成效。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经常性工作,任何政策的波动都会引起生育率的反弹。因此,从根本上讲,要政府和村(居)民相互做到诚信,人口文化建设才有出路。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经常组织活动,活动采用腰鼓队、文艺宣传队、宣传栏、宣传标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内容丰富多样,例如,妇科病、不孕症治疗咨询,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解答等。特别指出的是,逢每年的“5.29”和“12.1”村(居)级计生协会都要组织大规模的宣传活动。集市是农村人口集中的地方,很多基层计划生育协会抓住这个良好的宣传阵地,通过发放明白纸、小知识、宣传册、有奖竞答等活动搞好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科普宣传。

很多地方的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组织专题人口文化活动。比如,山东省菏泽市以“促进家庭幸福,构建和谐人口”为主题举办文艺调演赛,旨在宣传计划生育群众自强自立建设文明家庭的典型事例,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积极参与新型婚育文化建设和文明幸福家庭建设,努力为人口计生工作的深入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山东省昌乐县坚持把倡树婚育新风作为打造新型人口文化的着力点,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人口计生政策,营造了浓郁的计生文化氛围。组建“幸福计生?和谐家园”文艺宣传队,队员全部为周边村(居)的育龄妇女,她们定期到各村(居)巡回演出,自编自演自导的快板、相声、秧歌、小品等节目深受农民群众喜爱;以重大节日为契机,联合镇团委、妇联、文化站等部门,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计生主题宣传活动。

3 计划生育协会进行人口文化建设的保障措施

3.1 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人口文化建设,提高计划生育协会的整体工作水平,应按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领导小组,计生办、计生协、财政、民政、妇联、共青团、司法等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具体负责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中的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在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中的具体职责任务。领导组织的建立,为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的开展在方向定位、业务指导、基层组织建设、财政支持等方面提供了条件。同时,为计划生育协会开展工作,加强人口文化建设提供了保证。

第3篇:村居协会工作计划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为中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创新我镇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机制,强化诚信道德,强化服务意识,强化制度建设,扩大群众参与,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实现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推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环境、资源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目标任务

2012年,根据市局提出的实现诚信计生的目标,我镇必须坚持稳步推进,注重质量,既考虑政府和群众的承受能力,又不能走过场搞“一刀切”。要根据我镇各村的人口计生工作的实际,制定不同的工作目标,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寻求适合各村(场、居)的诚信计生工作模式。全镇基本建成诚信计生模式,全镇28个村(场、居)基本实现诚信计生。落实以长效节育为主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实现镇、村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便民利民,落实国家、省、宜昌市、市人口计生各项免费、扶助、奖励及优先优待政策,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数据真实准确,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方法适应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要求。

三、工作模式和程序

要建立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场、居)民互信的“双向承诺、充分自愿、依法自治”的工作模式。一是双向承诺。镇人口计生部门和村(场、居)民委员会向已婚育龄群众承诺,依法保障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相关权利,实现群众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的愿望;已婚育龄群众承诺自愿按政策生育,按照知情选择要求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不违反诚信协议。二是充分自愿。已婚育龄群众在互相信任的前提下,自愿组成诚信计生小组,民主选举产生诚信小组长,小组成员协商签订《诚信计生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运行机制。三是依法自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诚信计生小组每个成员自觉履行《协议书》规定的义务。参加诚信计生小组并守约的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有关奖励优惠政策及《协议书》中镇人口计生部门、村(场、居)民委员会承诺的激励措施。

诚信计生工作基本程序:一是召开村(场、居)民代表会议,宣传诚信计生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组织村(场、居)民讨论制定《协议书》。二是育龄群众在相互信任的前提下,通过双向选择,自愿组合成立诚信计生小组,民主选择诚信计生小组长。三是镇人口计生部门和村(场、居)民委员会与诚信计生小组长及计生诚信小组全体成员共同签订《协议书》,明确镇、村(场、居)民委员会和村(场、居)民的职责、权利、义务,使《协议书》成为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四是镇计生办和村(场、居)民委员会要带头讲诚信,兑现承诺,严格落实法规规定和各级制定的奖励、扶助、救助政策。五是村(场、居)民委员会健全村(场、居)务公开等相关制度,监督政府和群众履行《协议书》约定的承诺事项。六是村(场、居)民委员会建立诚信计生档案,实行一组一卷。

四、具体要求

(一)坚持人本理念,动员群众参与。各村(场、居)要在充分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完善和签订计生协议,明确人口计生部门、村(场、居)民委员会的职责和群众的权利义务,尊重和维护群众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权、生殖健康权以及获得各项奖励扶助待遇的权利,动员组织群众参与到诚信计生工作中来。

(二)坚持依法行政,体现便民利民。各村(场、居)要把依法行政、便民维权作为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并与加强基层党的组织建设有机结合;实行“阳光计生”,推进以人口计生政策及其执行情况为重点的政务公开、村(场、居)务公开,增加服务管理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逐步推行网上办证、网上咨询和答疑,方便群众办事;创新服务管理方式,积极采用先进手段做好服务管理工作,尽量减少群众的义务。

(三)坚持分类指导,突出工作重点。各村(场、居)要根据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的总体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坚持分类指导,认真听取计划生育家庭和组级信息员的意见,把握基层实际,反映群众心声。要围绕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因地制宜、分阶段地确定工作目标和重点,积极稳妥地推动诚信计生工作。既要坚持抓好正面引导,对守信的计生家庭给予奖励,又要对违法生育的对象依法严肃处理。要对参与诚信计生的育龄群众进行分类指导,不断扩大育龄群众的参与面。

(四)坚持效益第一,搞好三个结合。一是将推行诚信计生与村(场、居)民自治相结合。在人口计生村(场、居)民自治的基础上,根据诚信计生工作的要求,对人口计生村(场、居)民自治的章程、协议和组织形式进行补充完善。二是将推行诚信计生与人口计生依法行政示范市创建工作相结合,大力推行依法行政,推进诚信计生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将推行诚信计生与实施“阳光计生”相结合。将“阳光计生”作为推进诚信计生的重要载体之一,继续实行政务村务公开,切实维护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五)协调部门联动,发挥群团作用。进一步协调推动各相关部门对人口计生工作实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扩大诚信计生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大力发挥村(场、居)计划生育协会的作用,引导、动员组织群众参与到诚信计生工作中来。

五、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诚信计生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到今年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诚信计生工作平台的作用,促进相关公共服务与管理延伸到村(场、居)到户,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加强对全镇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分管人口计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谈丹任组长,党委宣传委员胡蓉任副组长,计生办全体工作人员及镇服务站负责人为成员的镇开展诚信计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创造条件,营造氛围。要按照有利于诚信计生工作、有利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原则,进一步改革完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改革完善村(场、居)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机制,指导村(场、居)修改不适应诚信计生工作的村规民约条款。把诚信计生工作作为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新型人口文化教育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广播、电视、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倡导,培育诚信计生典型,总结好的做法,宣传成功经验,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第4篇:村居协会工作计划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省、市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要求,以新建改造农民新居为目标,以优化农村环境面貌为重点,积极引导农民转变生活居住方式,建设具有现代特色、方便农民、经济实用的新型住房;立足节约用地,加大旧村改造力度;坚持统筹协调,同步推进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逐步把全市农村建设改造成设施配套、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基本原则

农村实施新民居建设,遵循以下原则:

(一)农民自愿,政府引导原则。建设农村新民居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不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通过政策支持,市场促动,引导农民自觉自愿建设、改善居住条件,改善农村环境。

(二)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原则。坚持规划先行,合理布局,新民居建设与村庄产业发展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相结合,与“空心村”改造和集约高效利用土地相结合。村庄建设、改造既适应不同地形地貌类型、经济发展水平和历史文化习俗,又经济、适用、安全、环保。

(三)改造为主,新建为辅原则。根据村庄实际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新建或改造思路,不加重农民负担。坚持因地制宜,一村一策、多户多型,避免千村一面、千户一型,满足不同村庄、不同收入阶层群众的实际需要。

(四)分步实施,梯次推进原则。坚持先易后难、先重点区域后偏僻地区,有计划、按步骤地稳步推进,确保农村和谐建设,稳步发展。

三、工作目标

到2012年,力争全市建设农村新民居示范村220个,改造旧村450个,确保15%以上的行政村完成新民居建设改造任务。通过新民居示范村建设和旧村改造,为农民建房和村庄建设改造提供典型示范,带动全市农村住宅建设水平的全面提高。

环省会、环县城周边和沿国道、沿高速公路两侧村庄是新民居建设改造重点区域,全市力争到2012年“两环”、“两沿”区域村庄新民居建设改造面达到30%以上。

2009年全市新民居建设、改造村庄180个,其中藁城、鹿泉、正定、栾城“1+4”组团县(市)要建成一批体现现代新民居特色的示范村;其它县(市)每县(市)建成2—3个示范村。全市每个村庄要建成几个体现区域特点、适应农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的样板房。

四、建设改造规范

按照河北省建设厅《河北省农村民居设计导则》(冀建村〔20*〕544号)要求,参照燕赵新民居百套优秀设计方案,结合当地实际进行新民居建设和改造。

(一)示范村庄选择要求

1.基础条件。群众热情高,村集体经济实力强,村情稳定,班子团结,基础条件好。村民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村民表决通过。

2.重点范围。107、307、3*国道、石闫公路(*市至温塘段)两侧可视村庄,京石、石太高速公路两侧可视村庄,省城三环路以外可视村庄,18个县(市)城(含矿区)驻地镇建设规划区以外可视村庄。

(二)样板房选择要求

1.农户自愿。样板房选择要充分考虑不同经济收入家庭、不同地域(地区)、不同使用需求等多方面因素,使样板房建设的成本和标准能够适应不同阶层的实际情况。

2.符合防灾减灾要求。样板房选址要避开抗震不良场地、地震活断层影响地段和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地段。

(三)建设改造技术要求

1.规划布局要求。符合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布局集中紧凑,居住、出行方便,鼓励建设二层或多层住宅楼。街坊低层建筑密度不超过35%,容积率不高于0.6;多层住宅建筑密度不超过25%,容积率不高于1.1。样板房选址尽量利用原有宅基地进行住房的翻建、改建,或选用村内空闲地、废弃地。

2.院落布局要求。院落内建筑平面布局与库房、农用车辆停放场地以及花草树木、沼气等布局安排合理,配置给水、排水、供电、电话、网线、有线电视等管线。功能分区明确,交通流畅便捷,洁污分开。

3.建筑设计及外观要求。样板房户套面积适当,结构新颖、成本低廉,材料选配经济,就近就地取材。住宅外观设计美观,符合地方区域特色,体现时代感。建筑设计水平较高,新材料、新技术、新结构同步应用,符合抗震要求。

4.建筑节能要求。充分考虑沼气、太阳能、地热、风能等新型能源的利用,冬季保温热效高,符合抗震、节地、节能等要求,参考借鉴CL建筑体系。

5.旧民居改造要求。临近国道和高速公路两侧住宅,平屋顶改为坡屋顶,统一选用单坡或双坡或四坡形式,立面美化,建筑周围绿化,坡屋顶主色调为红色。

五、主要支持政策及确认办法

(一)支持政策

1.实施新民居建设、改造的村庄,经申请批准后,由市金融办协调金融机构,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户给予贷款支持,市财政给予适当贷款贴息补助。

2.将新民居建设中村内街道整治、绿化、环境卫生、饮水、排污等公益事业建设内容,纳入农村“一事一议”财政资金奖补范围。

3.认真落实省财政下拨的扶持新民居建设改造专项资金,市、县按要求予以配套,重点用于新民居村庄的基础设施建设。

4.新民居建设中需要缴纳的基础设施配套费、电力增容费,予以免除。

5.整村易地建设的村庄需要占用土地的,经批准可列入当年征地指标计划。

6.列入新民居建设计划的示范村,村民贷款建设的房屋,准予办理房产证,由县级政府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7.对验收合格的新民居建设改造示范村,根据投资规模,给予每村一定数额的奖励补助。奖补资金纳入市、县财政预算,按照先建后补原则,根据示范村建设改造进度,逐年支持到位。

(二)确认办法

农村新民居建设示范村按项目进行管理,实行逐级申报制,每年年初申报确定年度示范村建设计划。符合申报条件的村庄,按下列程序申报、确认。

1.村党支部、村委会向当地乡镇政府提出列为新民居建设示范村的申请,填报申请表,并提交村民大会表决同意等相关证明材料。

2.乡镇政府审查合格后,报县(市)、区新民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确认。确认后,由县(市)、区规划建设部门组织对新民居建设示范村进行规划。

3.实施新民居建设改造的村庄,按照规划制定具体建设方案。方案要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并通过乡镇政府报县(市)、区政府审批。

4.县(市)、区新民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示范村名单,统一报市农村新民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备案。

5.市、县财政贷款贴息,按照规划建设时间和建设贷款额度,逐年分期拨付到位。

6.市农村新民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各县(市)、区农村新民居建设情况进行实地考察、验收,达到规定时间、进度要求的,兑现奖补资金。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构。为确保新民居建设改造工作开展,市委、市政府成立*市农村新民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分管农村工作的领导担任,市政府分管建设工作和分管农业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市委农工委、市建设局、市文明办、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电业局、市交通局、市地震局、市金融办、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广播电视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农工委,具体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制定全市农村新民居建设计划,审核安排新民居建设资金的使用,综合协调、督导检查全市农村新民居建设工作,并配合市考核办对各县(市)、区农村新民居建设工作进行考核等。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组、统计资料组、建设指导组、规划指导组和督导检查组,分别设在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专人专抓,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大投入,强化支持引导。积极探索新民居建设多元投入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设立农村新民居建设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农村新民居示范村的建设、改造和样板户建设。整合现有涉农部门资金,集中倾斜支持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法人参与农村新民居建设改造。支持有资质的公司竞争、承包新民居建设改造工程。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广泛进行宣传,激发农民自主建设、改造居住条件和环境的积极性,形成社会广泛关注、多方倾力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

第5篇:村居协会工作计划范文

城镇村居是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政府指导,群众自愿"的重要界面,是计生协会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协助政府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平台。为适应新形势的变化,推进城镇村居协会工作的新发展,XX镇计划生育协会在思路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工作中不断的实践。多年的探索和实践表明,抓好村居协会工作必须从抓基础着手,不断提高协会工作整体水平,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才能开创具有平谷特色的社区协会工作新局面。

一、抓基础,巩固发展基层协会

当前,经济发展迅速,城镇管理体制有了很大的变化,以人为中心的村居服务体系正在建立。计生工作的重心在村居,协会的优势也在村居,村居协会面临的任务越来越重,而许多村居基层协会组织由于拆并、变迁、人员变动,组织状况和工作水平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急需加以整建和提高。XX镇计生协从20__年开始对基层协会进行了整建工作。通过三年整建,基层协会组织得到了巩固和发展,尤其在外来流动人员、企事业单位和新经济组织中发展基层协会组织,填补了人口计生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空白点,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整建后,基层协会对新形势下协会的地位和作用、内容和方法有了新的认识,会员和协会干部队伍的素质有了很大提高。会员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领取会员证,交纳了会费。理事会更加健全,制定了工作制度和活动规范,建立和完善了服务载体,基层协会重新焕发生机,奉献精神得到发扬,各项工作和活动有序地开展起来,不少基层协会真正做到"组织、任务、活动、服务、工作条件"五个落实到位。涌现出一批"组织健全、活动经常、搞好服务、形成风尚"的先进协会,在村居中动员、组织、宣传、服务群众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成为人口与计生工作中一支重要力量。目前,全镇95%以上的基层都建立了协会组织,基层协会总数26个,合格协会86%,会员总数2800名。

二、求提高,增强协会服务能力

计划生育协会作为协助政府为计划生育事业服务的群众团体,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不可替代的优势。这些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会长的优势;二是理事的优势;三是组织网络的优势;四是会员的优势。充分发挥计生协的优势和作用,积极参与村居的计划生育工作,就会在村居形成一个领导、骨干、群众三结合,齐抓共管计划生育工作的生动局面。XX镇计生协充分发挥村居中协会理事的人才优势和会员的群体优势,坚持以群众需要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以群众的满意程度为一切工作的落脚点,努力提高协会的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凡是对群众有利的,政府想做还顾及不到的,协会又有能力去办的,都列入协会的努力方向,积极去做,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基层协会组织面对的是广大群众,群众要的是实惠,看的是实际,协会要在群众中有凝聚力,不仅要有为群众服务的心,想服务,同时还要有服务的本领,会服务。为了提高基层协会的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各级协会采取多种形式,层层培训,努力加强协会的业务建设。为了拓宽协会工作思路,组织了有关XX的人口和经济发展新形势的专题讲座;面对新的机遇与挑战,举办专题报告会;为了使协会干部更好地掌握协会基本知识,在全市基层掀起以学习"城镇基层协会工作"的读书竞赛活动,约6千名基层会员、理事和协会干部参与学习。镇计生协在加强基层协会建设,发动读书竞赛活动的同时,围绕当前协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思路、新方法等对基层协会干部和有关领导,积极开展了业务培训工作。据不完全统计,镇计生协约培训了20__人次。通过业务培训、专题报告,信息传递等活动,基层协会干部的整体素质、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三、创特色,形成平谷镇协会工作优势

抓基础、求提高为的是更好地开展工作,在搞好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形成自身的特色。几年来,XX镇计生协在弘扬奉献精神,开展志愿者活动;发展外来流动人员计生协会;开展"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促进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等方面,已形成自身的特色,成为村居工作中的亮点。

(一)弘扬奉献精神,发展志愿者队伍

协会工作主要靠会员和理事的无私奉献,随着物质生活和精神文明水平的不断提高,基层不断涌现出一批愿意为社区提供经常的志愿者。平谷镇计生协不失时机地将他们组织起来,建立了XX镇计生协志愿者队伍,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发挥志愿者的专业和技术特长,参与基层协会工作,为村居群众和家庭提供帮助和服务。许多志愿者活跃在群众中,随时为居民排忧解难,提供帮助和服务。镇计生协结合自身的特点,积极拓展志愿者服务的范围和内容,有的组织志愿者对孤老开展"助养帮扶";对家庭困难子女开展"助学义教";对体弱多病的对象开展"助医康复"等活动。有的开展志愿者活动注重"三个结合":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与育龄群众享有生殖保健服务相结合;与为育龄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相结合。有的在开展志愿者活动中做到"三个贴近":贴近生育为育龄群众服务;贴近生产为贫困群众服务;贴近生活为村居群众服务。由于开展多种形式、内容丰富的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宣传、咨询、服务和他们无私的奉献精神,志愿者已成为村居内最受广大群众喜爱的人。

(二)在外来流动人员中组建协会,开展有效活动外来流动人员是村居计生工作中的新难点,也是当前推行现居住地管理的薄弱环节。各级协会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以组建协会为载体,把外来流动人员凝聚在协会的周围。通过外来流动人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做好村居外来流动人员计生工作。根据外来流动人员地域、行业、人群和聚集状况等不同特点,创造了四种建会形式:一是单独建会;二是联合建会;三是会员小组;四是吸纳会员。如在外来流动人员集中的美食街、卖菜聚集地、外来媳比较集中的居委会都单独建立了协会,在集贸、农贸、商贸、工地等行业聚集地联合建立计生协;在企业务工、农田承包、商业和服务行业打工的外来流动人员吸纳为所在单位计生协会会员,并成立会员小组,组织学习、培训,增强他们参与计生工作的意识。据不完全统计,目 前全镇流动人员建会的有2个,流动人口协会会员168人,会员联系户238户。

第6篇:村居协会工作计划范文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立足基层、重心下移、完善机制、健全网络”。

立足基层,就是要以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作为社区管理的基本载体,进一步明确其责、权、利关系,着力做好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其对社区管理的能力与水平。

重心下移,就是要求凡是下放以后更有利于加强管理的社区管理事权,都要下放到街道、居(村)委会;凡是由区职能部门进行统一管理更有利于区域投资环境建设的社区管理事权,要由区职能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并不断强化。区职能部门主要负责社区管理的总体规划、统筹、指导和监督,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主要负责社区管理事项的具体执行工作。

完善机制,就是要对管委会各职能部门和街道、居(村)委会现有的职责、事权和部门预算管理进行调整,理顺各项工作关系,按责、权、利相统一的要求,先明责,后放权,做到“权随事转”;先明事权,后放财权,做到“财随事转”。同时,要修改、制定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使各项管理有章可循。

健全网络,就是要按照网络化管理的要求,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街道、居(村)委会以及社区居民、企业、驻社区单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整合好社区内的各类资源,对各专项社区管理职能建立系统、有效的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三级管理网络,使各项管理能真正到位,全面覆盖,以较小的运作成本取得较好的管理绩效。

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工作目标是:调整全区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的建制,确立全区社区管理组织架构,理顺各专业管理网络的层级工作关系,建立有效的社区管理工作机制,构建与我区新城区发展相适应的新型社区管理体制,全面提高我区社区管理水平和运作效率。

二、街道管理体制

(一)街道办事处的设置

另见《*经济技术开发区街道办事处设置调整方案》。

(二)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

街道办事处是管委会的派出机关,接受管委会的直接领导,业务上对应管委会各职能局。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和任务如下:

1、在区党委、管委会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街道辖区内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的工作。

2、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文明社区工作,做好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积极开展以提高居民素质为目的的活动,树文明新风。

4、推动街道经济发展,为街道辖区内经济组织提供信息和各种服务,指导集体经济发展,对社区合作经济组织进行管理,推动街道经济发展。

5、负责街道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做好街道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林业、水利、环境保护、市政、规划、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完成管委会下达的各项建设与管理任务。

6、负责街道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外来人口,做好民事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7、做好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工作,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内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事业。

8、做好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再就业服务、安全生产管理、民兵、兵役、侨务和婚姻管理等工作。

9、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区活动,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除害灭病、卫生防疫、健康教育、初级卫生保健等工作,做好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10、指导和帮助居(村)委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村)委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11、负责组织辖区内各单位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

12、及时向管委会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3、承办区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街道办事处的主要事权

1、规划建设与管理方面的事权

(1)街道辖区内地段改造和小区开发建设的规划编制、实施拆迁方案、商业网点布局、工程竣工以及小区验收等事项必须听取街道意见。其中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须有所在街道参加。

(2)负责辖区内村(居)民房屋建设报建的审核。

(3)街道辖区内社区、村庄以及公益设施的规划编制必须听取街道意见,街道可以对公益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4)负责对街道辖区内非市政道路的村道进行规划建设。

2、市政园林与环卫管理方面的事权

(1)负责对街道辖区内非市政道路的村道进行市政维修和绿化养护管理,负责辖区内小区绿化以及街管公共绿地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组织拟定绿化规划方案,并在规划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辖区内绿化建设、保养的招标工作,对中标单位的绿化建设与保养实施监督。

(2)协助区工程招投标中心组织小区内市政设施、市容环卫作业单位的招标,对各作业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

3、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事权

(1)负责辖区内按有关规定设置的摩托车、自行车保管站的初审和管理。

(2)负责街道辖区内车辆乱停乱放的监督管理。

(3)负责辖区内城市六乱的治理,小区内违章建筑的清理,小区内物业维修施工的管理。

(4)协助区职能部门,分别对街道辖区内违反市容卫生、绿化、环境保护、市政建设等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4、房屋和物业管理方面的事权

(1)对街道辖区内居民出租屋进行登记和管理,对居民住宅租赁以及逾期未办理租赁登记的住宅房屋进行稽查。

(2)对辖区内危险房屋有检查、督修权。

(3)对街道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公司实施行政管理和监督。指导辖区内居委会联系社区内业主委员会,受其委托进行社区内物业管理服务机构的招标。

5、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事权

对街道辖区内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行使对街属单位一票否决权,对其他单位有一票否决建议权。

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事权

(1)对街道辖区内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行使对街属单位一票否决权,对其他单位有一票否决建议权。

(2)对公共消防设施进行管理和检查;配合消防管理部门对辖区内消防设施进行监督整改;协助消防管理部门,对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单位、个人进行行政处罚。

(3)负责对辖区内外来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受有关部门委托办理相关证件。

(4)负责辖区内护街队等治安队伍的组建和人员管理。

7、民政事务管理方面的事权

负责对街道辖区内社会救济进行审核、报批。

8、经济管理方面的事权

在区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街道辖区内农业经济发展的规划、管理、服务;对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和集体资产进行管理。

9、人事管理方面的事权

街道办享受与区职能部门同等的人事管理权。

(四)街道办事处内设机构及其职能

街道机构设置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各街道的实际情况(区域面积、人口、管理事务等),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管理机构。积极探索街道党政领导交叉任职、机构合署办公的做法,推行“一套人马,几块牌子”的模式,合理配置人、财、物等资源,精简人员,提高效率。

街道办事处内部设立以下机构:

(1)街道党工委办公室、街道行政办公室(两办合署办公)。负责组织、协调党工委、办事处日常工作;负责基层党务、宣传、统战、人事工作;负责保密、、档案等工作;负责有关文件、计划、总结的草拟、印制及会议的组织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协调各科室关系;负责街道办事处财务、财产管理和公费医疗等工作;承办街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2)城市管理科。负责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在区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物业管理的监督工作;协助区规划部门组织编制社区、村庄建设规划;审核村(居)民住宅建设报建;协助辖区的机关团体单位落实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监督辖区内的建筑工地按章施工,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违章施工行为和违法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震、防火和抢险救灾工作;承办街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社会事务管理科(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指导和协调街道文化、体育、教育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区域内群众性文化活动;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残联、劳动就业和调解工作;贯彻《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导居(村)委会的建设工作;积极开展社区服务活动,兴办便民利民服务网点;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除害灭病和卫生防疫工作;负责制定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依照有关规定对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实行管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组织、协调辖区内各单位有关单位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社会治安目标管理责任制,搞好群防群治,加强安全小区、文明小区的建设和管理;做好普法教育工作;承办街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4)经济管理科、农林水办公室(部分街道设置,两机构合署办公)。推动辖区内经济发展,指导、帮助集体经济组织搞好经济发展、企业管理,为企业提供各种信息服务,促进企业发展;在上级部门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管理监督和检查监督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经营状况;协同有关部门抓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完善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股份制;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街道辖区内农业、林业、渔业、畜牧业、水利的发展规划与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农业生产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负责农业生产建设资金的分配使用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规划、实施和指导;负责街道辖区内农业保护用地的管理;协助有关部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社会综合统计工作;承办街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5)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同时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牌子)。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编报本街人口计划,负责计划生育有关数据的统计,培训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指导、检查居(村)委会和辖区单位计划生育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居民及外来暂住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对违反计划生育的单位和个人作出处罚;承办街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6)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党员干部和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党风廉政和党性教育;对党员、监察对象执行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检查对象的检举和控告,受理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申诉;查处街管党组织和党员、监察对象的违纪案件等。

(7)人民武装部。按有关规定开展征兵、民兵等工作。

(8)工会、共青团、妇联。按照各自章程设立并开展工作。

(五)派驻街道机构

根据街道管理的实际需要,可以设立派出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队、工商所、税务所等派驻街道机构。为便于工作协调,派出所等机构负责人可以成为街道党工委或办事处的领导成员。派驻机构人员的任免,由区职能部门负责,其中正、副职领导的任免和重大奖惩,事前应征求街道党工委的意见。

(六)街道议事协调机构

在街道设立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城区管理委员会、计划生育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社区服务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就街道辖区内的社区管理事务与精神文明建设、城区管理、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社区服务和街道经济进行协调、检查、监督。

各委员会成员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街道各行政职能科室负责人、区职能部门派出机构领导和辖区内的有关企业、单位及社会知名人士共同组成。主任委员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分管领导兼任。街道的议事协调机构不配专门编制。

(七)街属事业单位

街道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司法所、环卫站、“三防”办公室、社区服务中心、城市管理服务所、文化站、广播电视站、外来人员和出租屋管理中心、计划生育服务所、农业推广站、林业站、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兽医站、消毒站等街属单位,其经费纳入街道管理经费统一核拨。

街属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在各居(村)委会设立服务点或者服务站,利用居(村)委会的办公场地开展工作,业务上与居(村)委会相互协作。

(八)街道机构人员编制

根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职能和任务,科学地确定街道机构编制,充实街道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

按照*市《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规定,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机关行政编制为20~25人,街道党工委设委员7~9人,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1名由办事处主任兼任,1名为专职副书记),委员一般由办事处副主任、武装部长、派出所所长和党委办主任等组成。纪委设正、副书记各1名,纪委书记由党工委副书记兼任。街道办事处设主任1人,副主任3~5人,武装部长1人。各街道办事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量和发展需要逐步配齐。各街道办事处机关及事业单位具体编制由区编办牵头另行制定。

(九)经费与投资管理体制

1、街道办事处作为部门预算单位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体系,实行部门预算管理;派驻街道的机构经费列入相应上级职能部门预算计划。

2、街道管辖范围内的公共设施投资项目属于街道投资管理的部分,由街道办事处提出计划,列入区财政投资基本建设管理范围,具体实施按照《财政投资基本建设管理规定》(穗开管[*]30号)执行。区、街公共设施投资管理项目具体分类方案由区规划建设部门牵头另行制定。

各行政村管辖范围内的公共设施建设除农村五通、教育、医疗卫生等项目由区财政按一定比例投入外,其他由行政村集体经济自行解决。实施“撤村改居”而成立的居委会,其辖区内公共设施的投资,在一定期限内由区财政与该社区合作经济组织按一定比例分担投资费用。

3、街道对于公共设施的投资与管理,逐步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专业化、经营企业化的改革。对于非营利性质的公共设施,采取财政全额拨款建设、维护、管理;对半营利性质的公益设施,在核定营利收入的基础上,采取差额部分给予财政补贴的方式进行建设、维护、管理;对于营利性质的公益设施,在核定营利收入的基础上,要求管理者向财政上缴一定比例的经营收入。

4、在街道设置调整方案实施之前,为体制过渡期。在过渡期内,*街财政体制按管委会批准的《*街财政管理体制管理办法》执行;原*街道办事处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以接管前实发数为基数,逐步提高,提高幅度与目标责任实施情况挂钩;在实施后,原则上与开发区现行标准统一。

原*街办事处属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按照定额拨款、用人自主、内部分配搞活的原则管理,定额以前两年实际平均数为基数计算,并与年度目标考核情况挂钩。

过渡期内,*街、夏港街范围内应由区财政出资兴建的公共设施部分,分别由*、夏港街道办事处作为建设业主或者代业主提出立项申请,列入年度财政投资基本建设计划管理。

(十)黄陂、岭头农工商公司管理体制

在街道设置调整方案实施之后,黄陂、岭头两公司实行政企分开,属社区管理职能的应剥离交由所属街道、居委会管理,公司所辖区域内的公共设施投资体制按照上述街道公共设施投资管理办法执行。公司按区《关于深化我区国有企业改革若干意见》(穗开管[*]35号)的要求进行改革或与区内外企业进行重组。公司原有部分管理人员和机构分流到街道、居委会,履行社区管理职能。

过渡期内,黄陂、岭头公司管理体制暂不变,即暂时承担部分社区管理职能,其辖区内所涉及公共设施投资由黄陂、岭头公司作为建设业主或代业主提出立项申请,列入年度财政投资基本建设计划管理。

三、居委会管理体制

(一)居委会的设置

1、居委会人员配置及职责

原则上按每300~350户配置1名专职人员的标准配置居委会人员,每个居委会设置4~5名专职人员,其中党支部书记1人(属街道事业编制),主任1人(可由党支部书记兼任),民政专职1人,治保及城管卫生专职1人,计生专职1人。

(1)民政专职人员负责居委内优抚救济、拥军优属、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等工作。

(2)治保及城市管理卫生专职人员,协助派出所做好安全保卫,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搞好安全文明小区建设,负责城管工作,组织居民除“四害”,定期开展卫生检查,维护居委会内的绿化和环境卫生等工作。

(3)计生专职负责辖区内居民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

(二)居委会的职能

1、居民委员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根据街道办的安排,在社区建设和管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发挥基础作用,在社区管理中配合街道搞好利民、便民、非盈利性的社区服务。

2、居委会的主要任务是: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协助管委会或者其他派出机构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各项工作,向管委会或者其他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3、居委会受街道办事处委托,办理以下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主要包括:(1)为失业人员、个体户购买解困房等出具意见证明;(2)代办领取临时流动人口计生证;(3)为居民上大学等有关事项出具意见证明;(4)负责辖地的流动人口登记和管理;(5)初审申请生育指标和领取生育证;(6)办理相关人员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手续;(7)优待金、救济金、助养金及遗属补助由居委会专职人员送至领取人家中;(8)代办社会保障救济申请;(9)办理残疾证、老年人优待证申请;(10)代办失业证的申领及换发;(11)为失业人员和个体户出具证明;(12)办理辖区内单位因装修、维修需开挖路面、临时占用道路的有关申请手续等。

(三)居委会的经费管理

居委会经费纳入所属街道的年度预算,具体包括办公经费、专职人员工资、福利、奖金、补贴以及聘用人员的经费等。

(四)“撤村改居”问题

原则上对于那些大部分土地(占50%以上)已被征用,或者人均耕地面积少于国家平均标准,或实施整体搬迁,没有或者只有少量土地可供农用耕作的村先行实施;黄陂、岭头范围内的村改为居委会;其他村视发展实际情况而定。

居委会的设置原则上一个村委会设置一个居委会,一般不跨村设立居委会。“撤村改居”后,原村委会的社区管理职能由居委会承担,原村内的市政设施建设和管理逐步纳入城区市政设施建设和管理的轨道。原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应保留并发展壮大。具体“撤村改居”工作方案由社区管理局牵头另行制定。

第7篇:村居协会工作计划范文

一、抓好协会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一是配齐配强乡级计生协专职人员,确保100%的乡镇有专人做计生协工作。二是加强对村(居)计生协的分类指导,确保全县计生协组织网络健全、工作充满活力。三是发展会员,壮大队伍。进一步整顿会员队伍,要吸收为人正直、群众口碑好、勤劳致富、科技种田能手入会,特别要吸收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家庭、两女绝育家庭加入协会,壮大协会队伍。四是推进企业和流动人口计生协的组织建设,依托工业园区、企业和流动人口计生协组织,在育龄人群中开展“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活动,延伸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触角,破解企业职工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难题。五是加强协会会员特别是骨干会员的培训,县级对乡级协会会长、秘书长培训不少于2次,乡级对村级协会会长、秘书长培训不少于4次。四是抓好村(居)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每个村(居)配有“两室一校一屋”和“两栏一窗一标语”,使协会服务有场所、活动有场地。

二、抓好村(居)示范作用,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

一是巩固推广部级村民自治示范村的经验和做法。全年至少组织一次协会会员参观观摩学习,充分发挥示范村居的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二是继续做好2014年第五批全国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村居推荐工作。对申报村民自治示范村的,要从组织网络、活动阵地、章程制订、协议签订等方面加强完善。三是将自治工作与诚信计生、阳光计生结合起来,按照新调整完善的生育政策,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深化维权和服务,促进基层群众自治与政策管理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推动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通知自治途径,把贯彻落实调整完善的计划生育政策作为重点内容,宣传动员广大群众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定。四是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在抓好示范的同时,搞好难点村的整治,促进后进村居转化,增强村级自治能力,促进自治工作平衡发展。

三、开展生育关怀,创建幸福家庭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计生协“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精神,坚持以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幸福指数为目标,以计划生育家庭为重点目标人群,通过多种方式,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增强服务能力,打造服务品牌,着力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围绕“科学生育、健康生活、守法诚信、勤劳致富、幸福和谐”五项内容开展工作。一是启动婴幼儿健康安全工程。依托人口学校等阵地,以《家庭健康安全指南》为基础,采取发放教材、集中授课、专家讲座等形式,重点向0-3岁婴幼儿家长及看护人员,免费传授科学育儿、安全看护知识,提高婴幼儿家长和看护人员接受科学育儿和安全看护指导的覆盖面。二是依托“生育关怀行动”和“阳光助学”活动,积极开展集利导、倡导、关心、关爱为主要内容的关爱女孩系列活动,联合公安、民政、妇联等部门严厉追究弃(女)婴、虐待女孩等违法行为,切实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女孩家庭在政治上有保障,经济上得实惠,社会上有地位。三是开展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关怀,重点关怀生育障碍和失独家庭。建立计生困难、生育障碍和失独家庭档案,大力开展送温暖活动。深入帮扶户家中,走访慰问,了解他们的诉求,倾听他们的心声,真心实意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四是深入开展生殖健康进家庭行动。以计生服务站所为依托,以新农合和医保为保障,及时免费落实安全有效的节育措施;积极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积极开展乳腺、宫颈和生殖道感染等疾病的诊治,开展绝经期妇女的保险关怀活动。五是开展对困难计生干部的关怀援助。对曾经多年从事人口计生工作或正在人口计生工作岗位、生活困难或身患重病的计生干部,县乡要登记造册,争取各级重视,在精神、物质、资金等多方面给予援助。六是拓展青春健康教育。推动青春健康科普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工业园区、进流动人口聚集地。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培训,发放青春健康宣教品,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普及以避孕节育、生殖健康、性健康知识为核心的青春期健康知识,引导青春期人群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生育观。七是要积极争取领导支持、部门协同、群团合作,围绕家庭成员新婚、怀孕、生育、节育、子女成才、安居、创业、养老全过程,对计生家庭落实奖励优惠和服务政策,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推动帮扶家庭救济型向发展型转变,提高家庭“造血”功能,促进家庭持续发展。

四、落实惠民政策,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结合工作实际和计划生育家庭发展需要,重点实施奖励帮扶、成才立业为一体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在严格兑现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爱心保险、二女户家庭绝育手术奖励、“阳光助学”、中考加分等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基础上,继续巩固、深化村级计生专干养老保险、绿色养老基金等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加大利导政策资金落实力度,确保利导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继续落实好计划生育家庭在民政、农业、林业、教育、妇联等部门享受的普惠政策,真正使计划生育家庭充分享受改革成果,从而促进广大育龄群众由传统生育观念向新型文明的观念转变。

五、抓好宣传教育,转变群众生育观念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媒及各种传统宣传方式,大力宣传计生协30年来取得的巨大成绩,宣传人口计生领域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广泛宣传造势,提高计生协的社会影响力。发挥农村文化书屋、村级人口学校、计划生育创业示范基地、绿色养老基地和青年立业工程等载体作用,不断拓宽计划生育宣传的深广度。开展好“5.29”主题宣传活动,把活动的重点放在基层,尤其要注重做好对广大会员群众的发动工作,增强群众自发参与的热情和积极性,引导广大会员和群众树立科学人口观、新型婚育观和幸福家庭观。

第8篇:村居协会工作计划范文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基层计生协会工作的领导

加强基层计生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其作用,对于在新形势下更好地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乡镇、街道要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计生协会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力口强新时期基层计生协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协会工作作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内容,作为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基层三个文明建设、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领导。要把加强基层计生协会建设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把基层计生协会建设成为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能开展实际工作的群众团体,使之成为做好基层计划生育和其它各项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

二、充实力量,为基层计生协会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基层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是一项具有显著社会效益的公益性事业。特别是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政府管理职能逐步转变,大量计划生育事务需要广大群众参与和实行民主管理,基层计划生育协会担负的服务任务将日益增加。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稳定和加强基层计生协会工作队伍建设,增加投入,在人、财、物等各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为基层协会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计生协会项目建设是协会组织活动和凝聚群众的基础和有效途径,要以少生快富项目为龙头,拓展思路,提高项目服务质量,努力在项目建设上有新的进展。人事、教育、卫生、财税、工商等有关部门要支持计生协会工作,积极出台相关的优先优惠政策,并扶持计生协会创办的各类服务性经济实体。

要按照市委、市政府《转发市计生委、市计生协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报告的通知》(市委办通[*]72号)和《转发*市计划生育协会关于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进展情况和今后工作意见的报告的通知》(市委办通[20*]2号)文件精神,落实协会编制,配好协会专职干部,并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计生协会会长、副会长和专职副会长的选配工作。会长由党委、政府、人大的一位领导担任;专职副会长要在退居二线的老同志中,挑选经验丰富、熟悉群众工作、热心计划生育和计生协会工作的同志来担任。区组织、人事、计生部门要做好计生协会会长、专职副会长的选配把关工作,按照计生协会章程履行好相关手续,由区委组织部门发文公布,并落实好计生工作人员每月60元的岗位津贴。村(居)计生协会会长由村(居)“两委”主要负责人担任,村(居)人口在1800人以上的要配备好一名专职副会长,由各乡镇、街道发文公布,享受与村(居)级计生指导员同等待遇,区财政在年终对困难村(居)给予适当补助。

第9篇:村居协会工作计划范文

    这次召开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主要是回顾总结2004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对2005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行部署。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04年度人口与计生工作回顾

    2004年,全区上下围绕保持“省先进行列”的总目标,按照“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要求,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中心,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在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大洗牌”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

    一是继续保持了省先进行列。2004年度全区共出生2345人,其中计划内出生2341人,计划生育率99.82%,在全省县市区中排名第一;多孩控制率0;实现村为主比例93%;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75%,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省先进药具站,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综合考核第一名,继续保持了省先进地位不动遥

    二是领导重视非常到位。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始终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计划生育工作与经济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督促、同考核,及时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共召开3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计生工作,并就计生队伍建设发出专门的会议纪要;层层签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和计生综合治理责任书,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考评细则》;为解决我区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专门制定了相关政策,出台了《荷塘区农村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和《关于进一步依法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大了计生协会工作力度,将协会工作纳入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之中。

    三是宣传教育显现特色。继续深入开展了“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开展了“走千家、入万户”优质服务宣传活动月工作。与市公交广告公司签订了低偿计生宣传广告协议,利用新华西路公交站亭空闲广告位(共15块)常年登载计划生育公益广告;在农村和社区以计生阵地建设为龙头,加大了人口与计生国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推进了“婚育新风进校园”活动,五月份在株洲工学院开展“计生国策宣传周”活动。在株洲工学院率先成立“大学生国策宣传健康教育志愿者协会”,开通了校园人口与计划生育网站,举办了大学生青春期生理卫生及性知识讲座和“人口与计生国策”演讲赛,此项工作先后在株洲电视台、湖南经视、中国人口报、人口与计划生育杂志上作了专题报道,得到了盛市领导的高度肯定,开创了荷塘区人口计生工作的又一大品牌特色。通过强而有力的宣传,群众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日趋形成。

    四是优质服务全面展开。全年免费施行计划生育手术1926例,为育龄群众节省开支49050元,免费发送避孕药具11.2万元,为27805名育龄妇女进行了生殖健康检测,为23636名育龄妇女进行了妇科病查治,其中检查有病的1172人,治疗人数1172人,治愈939人,不孕症治疗53人,治愈32人。为育龄妇女购买了计生系列保险,发放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卡和手册,每个社区都设立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便民箱”,极大的方便了育龄群众。

    五是行政执法力度加大。对2003年度、2004年度的16例违法生育对象的社会抚养费进行查处征收,已有4名违法生育对象全额交纳了社会抚养费,12名违法生育对象部分交纳了社会抚养费,对其中5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缴纳义务的对象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达75%。加大了对非法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机构的处罚力度,依法对2个非法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个体诊所进行了查处,给企图违法施行计生手术的医疗机构敲响了警钟。

    六是协会工作得到加强。2004年是协会组织建设年,各级基层党组织都给于了高度重视。五月份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圆满完成了协会换届工作,对全区各村(居)委会、单位协会也进行了整顿。加强了以流动人口为主的企业协会建设力度,月塘街道率先在合泰社区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加强了村(居)民自治工作,荷塘铺村计生协会成为株洲市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首批示范点,在全区率先实现村民自治。其他各乡镇、办事处也在区计生协会的指导下,按照每个单位1~2个村(居)试点的要求进行了试点。全区各级计生协会紧紧围绕“两为两争”的主线,开展了世界人口日、13亿中国人口日和关注未来人口问题的宣传活动,扩大了影响,推动了工作。

    七是优惠政策逐步落实。加大了计划生育政策推动、利益导向力度,制定出台了《荷塘区农村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在全省率先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公益基金,并召开了农村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和有突出贡献计生专干表彰大会暨举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公益基金启动仪式,对农村自愿放弃再生育家庭代表、农村独女户代表、农村二女结扎户及独生子女户代表和有突出贡献的计生专干进行表彰奖励,对10名农村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女孩进行了扶助,帮助他们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社会反响很好。

    一年来,全区人口计生工作取得了不平凡的成绩,主要得益于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计生委的精心指导,得益于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得益于各部门的通力协作,得益于全体计生工作者的辛勤努力,在此,我谨代表区政府向与会同志并通过你们向奋战在全区计生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尽管我区人口计生工作主要指标都在高位运行,但面临省里连续三年大洗牌和目前人口压力大的新形势,仍存在以下几个突出问题。

    一是计生专干队伍不稳定。由于工作压力大,激励机制还不够,办事处及社区计生专干变动频繁,影响了计生工作的连续性。三个乡镇计生技术服务所也只有1名技术员,茨办和月办均无技术人员,技术服务力量很薄弱,与当前繁重的计生工作任务和依法行政要求很不相适应。

    二是流动人口计生管理不到位。随着户籍制度改革,流动人口流动快、流动空间大,给计生工作管理带来了困难。我区2004年度盛市抽样调查中查出的9例出生漏报均为流动人口出生,这说明我们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还很不到位。

    三是农村长效节育措施落实不到位。根据统计报表,全区结扎、上环人数逐年下降,用药具人数逐年上升,以结扎、上环为主的长效节育措施落实不够理想,导致违法怀孕和违法生育隐患增多,加大了我们的工作难度。

    四是出生错、漏报情况严重。2004年度盛市、区组织的抽样调查中一些单位都存在出生错、漏报现象,各单位补报上年度出生374人,同比增加了5.58个百分点。盛市抽样调查中各单位出生错、漏报共9例,这说明目前基层基础工作仍然薄弱,有待加强。

    五是优惠政策落实难。去年虽然对部分实行计划生育家庭代表进行了表彰奖励,但总的来说计生利益导向、优惠政策履盖面还很较窄,还未全面启动“60岁600元”奖励扶助工作。经摸底,我区农村目前符合“60岁600元”奖励扶助条件的对象有200余人,另外有自愿放弃再生育家庭200余户和农村纯二女结扎户739户需奖励,乡、镇、街道办事处以及改制企业、困难企业独生子女保健费也没完全落实到位。

· · · ·

    三、2005年度人口与计生工作设想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2005年我区人口计生工作目标是:计划生育率在99%以上,多孩控制率在0.3%以下,出生性别比为108,村为主比例94%,统计准确率98%,药具应用率98%,生殖健康监测率100%,意外妊娠率在0.5%以内,优质服务群众满意率99%,农村长效措施落实率96%,流动人口综合管理到位率98%,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80%,本级财政投入人均3.05元,乡镇人均5元,办事处人均2.50元。

    为实现以上目标,2005年全区必须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完善阵地建设。农村重点加强乡(镇)服务站(所)建设,规范村级服务室,积极创建拾示范站(所)”,推动乡级服务所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城区要把握社区建设契机,新建社区全部要高档次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协会)活动室、服务室和人口学校“三位一体”工作阵地,加大计划生育工作进社区的力度,以点带面,逐步建立健全社区计划生育服务网络。

    (二)加强宣传教育。组织3次以上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确保“一法四规”的贯彻实施。继续开展以“婚育新风进万家”为主线的宣传活动,在群众中树立少生优生、生男生女都一样的新型婚育观念,广途径、多形式进行宣传,使计划生育政策深入人心,创造良好的计划生育工作氛围。

    (三)加大执法力度。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实行计生工作公开,严格执行“七不准”,禁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进一步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规范征收程序,严格按标准征收到位,杜绝降低征收标准提前结案现象,维护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严肃性,对违法生育对象的处罚执行情况依法依程序跟踪督查,落实到位,做到100%的立案查处,征收金额达到60%以上。

    (四)推进优质服务。落实好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防治三大工程,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开展技术咨询和服务。大力落实避孕节育长效措施,提高节育手术质量,降低并发症发生率。定期在农村和流动人口聚居地结合查环查孕,开展妇科病普查普治。加快社区以计生管理为主向以服务为主过渡步伐。

    (五)做好村(居)民自治。创造条件扩大试点面,争取2005年在50%以上的村(居)推行计生工作村(居)民自治。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程序、自治章程,加强村(居)民自治配套制度建设,强化村支两委责任。大力规范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尤其要规范下岗职工的移交接管工作。强化社区各部门配合抓计划生育的意识,做到建档到位,宣传到位,管理到位,服务到位。

    (六)狠抓长效措施。要提高农村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大力落实避孕节育长效措施。各乡、镇要切实做好每季度的孕检工作,特别是春节期间和六月、九月几次孕检,孕检率必须达到100%,杜绝违法怀孕和生育。要下大力气抓好以上环、结扎为主的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抓住源头,消除隐患。

    (七)深化利益导向。要认真落实《株洲市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给予优待政策的实施意见》,按照国家、拾60岁600元”要求,对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实行奖励扶助,积极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制定有利于女孩及女孩家庭的奖励办法;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号召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计划生育公益事业,充分发挥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公益基金的作用,加大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优惠和奖励力度,扩大计生优惠政策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