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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整改方案精选(九篇)

食堂整改方案

第1篇:食堂整改方案范文

为深入贯彻《XX市教育局 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防止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保障师生员工身心健康和安全,维护正常教学、训练秩序,增强全体师生食堂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改方案: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我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好各自监管的职责。学校成立了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实行分工负责,层层落实。领导小组分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学校"预防"工作制度完善,制定了一系列学校食堂安全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全教育制度等。

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XX

副组长:姚XX

成 员:王XX和各班主任科任老师

二、精心组织,落实措施。

我校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具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检查责任人,把学校饮食安全的检查、督促整改都落实到具体监管人员身上,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布置食堂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并进行具体分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检查任务落到实处,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三、全面检查,严格监管。

学校组织人员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深入仔细地检查,并把检查情况逐一详细填写《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自查表》,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如实填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一)、存在问题:

1.、卫生许可证还未办理

2、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没有形成常态化;

3、食堂内环境卫生打扫不够整洁,不够规范。

(二)、整治措施:

1、向上级申报卫生许可证。

2、近日将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有效培训;

3、学校将定期和不定期对食堂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工作人员定期对食堂及周围进行打扫和清洗,要求食堂保持干净、整洁、规范。

四、强化宣传,提高认识。

(一)学校利用国旗下、黑板报、主题班会,开展健康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倡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告诫学生不吃霉变食品,不买"三无"产品,不喝生水冷水,教育学生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第2篇:食堂整改方案范文

为保障师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根据市局《转发关于迅速开展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我县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了工作会议,作了周密部署,制定了2012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将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制定方案。我县把加强学校食堂春季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了2012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从整治目标、整治时间、整治部位和内容、职责分工等方面进行了周密安排。

二、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对食堂持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情况、食品采购索证及贮存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食品加工食品安全设施设备及布局情况和餐饮用具清洗消毒及餐厨废弃物处置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结合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病害猪肉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监督检查的同时,着重查处在餐饮加工过程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13人次,车辆22辆次,检查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209家,下达《监督意见书》209份,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学校食堂责令整改,对使用过期食品的学校2家食堂进行了处罚。

三、严格食品安全监管,增强法律意识

一是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准入关。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审查关,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全面实施从严管理,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安管理制度、卫生设施、加工环境、设施布局、工艺流程、人员健康、废弃物处理等进行全面的审查。严格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要求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二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提高管理水平。以学校食堂作为监督重点,严厉查处违法行为,通过严格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经营负责人的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和卫生安全意识,促使他们遵纪守法、规范经营,进一步规范了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秩序,保障了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四、存在问题

对于学校(托幼机构)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我们始终作为监督工作重中之重,不断强化对学校(托幼机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工作,但由于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还有一些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卫生状况不容乐观。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托幼机构食堂设施简陋。食堂厨房面积小,缺乏必要的“三防”、消毒、保洁、冷藏设施等,主要负责人对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尚不够重视,舍不得在食堂投入必需的卫生设备,极易造成食品安全隐患;二是从业人员素质较低。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学校食堂冷藏设备内生熟食品混放,加工用具生熟混用,食品加工不规范,个人卫生不良等,这些都是从业人员素质低的表现;三是大部分食堂未设置专门的留样冰箱(特别是乡镇托幼机构),食品未按要求留样(留样数量不够、未生熟留样);四是食品原料进购索证台帐建立不规范,未按要求索证登记。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餐监所已下达监督意见书要求学校(托幼机构)进行整改,县教育局针对此次检查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督促整改,落实整改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对暂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加强管理,并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同时,要求各学校(托幼机构)加大食堂卫生设施投入,加强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大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卫生知识宣传。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通过努力,我县学校托(幼机构)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形势良好,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为此,下一步工作中,我县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积极探索托幼机构的监管模式,加大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力度,加大对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开展学生健康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同时,需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协助配合,只有加强部门协调,同心协力,才能真正做好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才能保障师生身体健康。

 

第3篇:食堂整改方案范文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对学生食堂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自查及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 开展的主要工作

1、制订了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及应急预案,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每天的食品安全监督与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各成员明确工作职责,把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及服务工作分解落实到人。

2、建立了营养餐财务管理制度、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原料采购管理制度、库房管理制度、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餐厅卫生管理制度、烹调加工管理制度、食品留样监测制度、食堂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厨房卫生管理制度、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制度、食堂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食堂加工管理制度、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食品供应制度、师生用餐制度、学校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学校防投毒措施、食堂就餐人员须知、食堂卫生基本要求等管理制度,健全了营养餐采购、出库、入库、结余等台账,规范了营养餐采购、储存、操作、加工、分发、食用流程。

3、学校明确了专人保管和验收人员,对采购的食品进行验收登记后由保管人员保管,发现异常食品拒绝接收,落实了食品出入库记录和索证制度。

4、食品管理人员每天对食品留样保存48小时,留样食品至少为200克,留样记录落实到人,规范操作。

5、建立了营养餐管理档案,包括上级文件、营养餐工程实施方案、采购登记和凭证等资料。

6、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1)把好采购、储存、加工关:采购做好验收工作,加工做到烧熟煮透,做好食品留样工作。(2)把好“消毒”关。所有的餐具、用具都用消毒液消毒。(3)把好“个人卫生”关。做到身体不适的职工不能进入食堂工作,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及经过食品卫生培训合格才能上岗。(4)把好“分餐食用”关,杜绝非工作人员进入厨房,防止放投毒现象发生。

二、存在问题

(1)部分学生用餐混乱、习惯较差。(2)部分食品加工熟后没有及时封盖。(3)灶台上方换气扇需清理,各类调料需及时分类摆放。(4)少数学生用餐时不注意卫生,餐前未及时洗手。(5)食品接受时部分检验合格索证收集不及时。

三、整改措施

第4篇:食堂整改方案范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师生餐饮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彻底整治校园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有效消除校园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隐患,完善校园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为创建“平安校园”及全国文明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ZZ市校园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三、整治重点

大、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餐饮店亮证经营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食品采购索证索票情况、食品加工贮存情况、食品留样情况、餐饮具消毒情况等。

四、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安排部署、整顿治理、总结巩固三个阶段,时间从即日起至9月30日结束。

(一)安排部署阶段(即日——7月10日)。各区市县局根据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订工作方案,要求措施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二)整顿治理阶段(7月11日——9月15日)。各区市县局根据工作方案,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加强排查整治,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行为,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尽早消除隐患,对整改后仍不能达标的学校食堂和餐饮店要依法停业或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利用暑假期间,加强对学校食堂提档升级进行改造、对校园周边餐饮进行专项治理,严禁学校食堂加工经营凉菜,确保开学后学生饮食安全。

(三)总结巩固阶段(9月16日——9月30日)。及时总结整治成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形成工作常态,确保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夏季是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高发季节,学校又是食品安全事故高发的重点区域,校园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师生健康,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切实搞好校园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二)严处,消除隐患。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全面排查餐饮安全隐患,保持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对无证经营单位要坚决取缔,严厉查处各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消除餐饮食品安全隐患。

第5篇:食堂整改方案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龙政办发〔20__〕133号)和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浙卫明电〔20__〕18号)以及县政府年初提出的“五放心”工程建设要求,并针对当前我县餐饮消费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自20__年8月下旬至12月底在全县开展4个月的“餐饮业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餐饮食品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措施和指标

(一)工作目标:通过餐饮食品整治行动,到今年年底,彻底解决县城的餐饮经营单位、食品摊点无证照经营的问题,乡镇小型餐馆卫生条件基本得到规范;食堂和县城的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杜绝使用有毒有害食品原料、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

(二)工作重点:

1、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引导大、中型餐饮单位和餐饮连锁单位保持卫生条件,提高管理水平,推行标准化服务;加大对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小型餐馆等三类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管,提高监督频次;2、督促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建立健全食品原料进货登记台帐,严格推行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禁采购假冒伪劣及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原料,严禁使用存放过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原料;3、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指标:

1、城区餐饮经营单位:(1)对无卫生许可证经营单位的查处率达100%;(2)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95%以上;(3)建立实施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单位达100;(4)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2、其他地区:(1)餐饮单位、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单位的经营行为得到基本规范;(2)大型食物中毒事故有所减少;(3)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报告管理和救治处理水平进一步提高;(4)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三类餐饮单位整治活动。重点整治内容如下:

1、卫生许可整治

在无证经营的整治过程中,按照《浙江省食品卫生许可条件》和《龙游县餐饮业基本卫生要求》等有关规定,对被整治的单位进行逐一核审,凡能达到发证要求的及时发证。对“无证”且无法达到《浙江省食品卫生许可条件》和《龙游县餐饮业基本卫生要求》的餐饮单位,依法予以取缔;对通过整改可以达到要求的餐饮单位,督促其限期整改,由业主签订限期整改承诺书,并将承诺书置于就餐场所的显要位置,限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发证要求的,依法予以取缔。

对已领取卫生许可证的小型餐馆,按《浙江省小型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评分达不到C级的,由业主签订限期整改承诺书,并将承诺书置于就餐场所的显要位置,限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C级的,予以吊销卫生许可证。

对无证经营的餐饮经营单位,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卫生部门会同工商、公安、建设城管等部门,坚决予以取缔。

2、使用违法食品原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整治

在检查中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滥用食品添加剂及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防止不合格食品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餐饮业。

(1)使用原料卫生质量的检查,主要检查食用油、猪肉、酱油、酒、食盐等食品原料的索证资料、标签标识及感观质量,检查是否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及其他有毒有害的违法食品等。对200m2以上的餐饮单位还应检查放心肉配送的实施情况。

(2)加工食品使用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检查,按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检查其加工过程中是否使用非食品添加剂级的化学物质,是否有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重点检查肉类食品中滥加亚硝酸盐、人工合成色素及其他违禁物品。

(3)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对来路不明、感官异常的食品及原料应进行抽样检测。

3.废弃食用油脂的检查

重点检查食品加工过程中废弃的食用油脂是否按照卫生部等四部委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卫法监发〔20__〕99号)进行管理,严防废弃食用油脂的非法再利用。

(二)建立三项制度

1.建立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在大、中型餐饮经营单位及学校食堂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对城区及溪口镇所在地的餐饮经营单位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重点对小型餐饮经营单位按《浙江省小型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实行拉网式检查,评定其等级。

2.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

在餐饮经营单位全面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规范餐饮原料索证管理。城区餐饮经营单位必须建立食品原料进货台帐,建立台帐的主要食品原料品种应包括:肉类、禽蛋、蔬菜、豆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油等。建帐内容包括:日期、品名、供货单位、数量、卫生质量和来源证明资料(合格证明、发票或收据等有关能证明来源的凭证)。

3.建立餐

饮业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在专项整治期间,县卫生监督所要加大监督频次,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卫生监督信息。在城区中小餐饮业推行食品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并根据需要在电视、报纸上餐饮业卫生监督信息。

三、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

(一)组织准备阶段(8月下旬)

组织全体卫生监督员认真学习国务院、卫生部、省政府、省卫生厅和县政府有关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结合我县实际,制订《龙游县餐饮业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在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的基础上,分别召开5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经营单位负责人座谈会;50平方米以下的中式餐供应经营单位负责人动员会和干式、湿式点心供应经营单位负责人动员会,宣传本次整治的目的意义、工作安排与具体要求。

(二)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9月上旬——12月上旬)

1、开展龙游城区范围内的餐饮单位整治,分二步进行:

第一步(20__年9月上旬——9月下旬):

对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对照《浙江省食品卫生许可条件》、《龙游县餐饮业基本卫生要求》和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逐户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针对存在问题,以书面形式逐项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指导整改。凡无单独厨房,或虽已设置单独厨房,但仍在厨房外进行食品加工操作的单位,必须限期整改(一般以30天为限)。已有单独厨房,且基本在厨房内进行食品加工操作的单位,可要求其承诺于07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对未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单位,通过整改能达到《浙江省食品卫生许可条件》、《龙游县餐饮业基本卫生要求》和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限期整改(期限一般以30天为限)。

对“无证”且无法达到《浙江省食品卫生许可条件》、《龙游县餐饮业基本卫生要求》和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或不愿整改的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立案查处。

对各单位采购和使用食品原料、添加剂及处理废弃油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责令未按要求索证、建立台帐单位限期整改。对违法采购、贮存、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添加剂及不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的单位进行立案查处,并书面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倒查溯源。

在这一阶段,适时开展全县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和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单位的整治。学校食堂整治于8月底开展,9月底前完成;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和农家乐餐饮单位整治于9月底开展,10月底前完成。

第二步(20__年10月上旬——12月上旬):

对照《浙江省食品卫生许可条件》、《龙游县餐饮业基本卫生要求》和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对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已按有关要求进行整改,并基本到位的,进行餐饮业量化分级评审。

对“无证”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已按有关要求进行整改,并基本到位的,办理卫生许可证。在审批卫生许可证的同时,进行量化分级评审。

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餐饮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立案查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单位按《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吊销卫生许可证。

对已立案查处的“无证”或“吊销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在处罚决定书送达15日之后,每月组织1—2次集中取缔。集中取缔工作由公安、工商、建设城管、创建办等有关部门予以协助。

2、启动对其他地区餐饮单位的整治工作(20__年10月至12月)。整治要求参照城区方案进行。

(三)总结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组织回头看,并迎接上级部门工作验收。20__年12月15日前,作出专项整治总结并上报。

四、工作要求及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处于整个食品监管过程的未端,既是检验食品卫生质量的关口,也是容易发生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环节,因此,开展餐饮食品整治行动意义重大。为确保本次餐饮食品整治行动顺利进行,打好这场整治行动的特殊战役,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总体要求,成立以县卫生局、县农业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经贸局、县教育局、县药监局、县公安局、县建设局、县创建办、县卫生监督所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龙游县餐饮业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组,由县卫生局局长吕美姿任组长,县卫生局副局长吴健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和县卫生监督所所长任工作协调组成员。餐饮食品整治工作协调组联络科室设在县卫生局法制科,联系电话:7024971,负责日常联系、协调及工作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县卫生局全面负责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协调、日常联络,制定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具体抓好三类餐饮单位卫生许可整治工作,对城区及溪口镇所在地的餐饮经营单位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督促餐饮经营单位全面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规范餐饮原料索证管理;严厉查处餐饮单位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滥用食品添加剂及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

县教育局负责督导学校开展食堂、校内食品小卖部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卫生部门实施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县公安局协助县卫生局开展大案要案调查、取证及查处,严厉打击暴力抗法、阻碍执法等行为。

县建设局负责对学校周边、沿街流动餐饮摊点的监督管理;协助县卫生局对不符合卫生条件且占道经营的小型餐馆的取缔工作。

县卫生监督所作为县卫生局具体行使卫生行政执法任务的执行机构,全面负责本次餐饮食品整治行动任务的执行,对专项整治

的各项措施,都要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做到划片包干,责任到组、到人,同时,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坚决杜绝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的地方保护和办人情案等不正之风。其他各成员部门要严格按照《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各自工作职责和原有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抓好工作落实,确保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国家禁止的食品添加剂及非食品原料、废弃食用油脂不进入餐饮消费环节。

整治行动过程中,县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组将适时派出督导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

(三)严格执法,加大力度。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掌握和运用好法律武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认真落实“四个不放过,四个一律”。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特别是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滥用食品添加剂及非食品原料、废弃食用油脂非法再利用等违法行为,将从重从严从速处理。对涉嫌触犯刑律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要重视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

(四)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县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组将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碰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出现的一些带有普遍性、倾向性和重大、复杂的问题,县卫生局作为牵头部门要加强与农业、质监、工商、经贸、药监、教育、公安、建设、创建办等有关部门的协作,形成监管合力。要调动和发挥有关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对餐饮经营活动的行业自律。

第6篇:食堂整改方案范文

一、整治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决定,全面加强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督监测工作,切实解决我市食品卫生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大力开展食品卫生许可、集体食堂、餐饮业及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我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有效遏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逐步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保障我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促进和谐新*的建设。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市卫生系统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市卫生局成立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简任昌副局长任组长,市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负责领导、部署和督导全市卫生系统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研究解决综合整治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卫生局食品综治办”),设在市卫生局防保科。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各相关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统计和汇总综合整治工作相关信息,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全市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各镇(街)医院要成立相应的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具体负责辖区内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二、工作重点和安排

(一)食品卫生许可专项整治

1、整治重点:根据《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结合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发放审核和监督,规范食品卫生许可资料的整理和归档。本着“谁发证、谁清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全市食品卫生许可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要求的单位依法予以清理。

2、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在6月底前,对已发放卫生许可证的单位,按照食品卫生法规、相应卫生标准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的通知》(东卫[*]37号)的要求进行逐一清理审核。未达到卫生许可准入条件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准入条件的或拒不整改、情节严重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对没有按规定发放的或超出法定职权范围进行审批的要依法撤销其卫生许可证;对超过有效期限和因单位注册变更等原因致使食品卫生许可证失效的要及时注销或收回。超出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坚决清理并收回不符合发证条件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有关卫生许可证废止情况。对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要做好许可资料整理、归档和保存工作,必须建立一户一档,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2)对申办新证或换发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现场审查,按照我局制定《卫生行政许可需提交及保存资料目录》进行资料审核和保存归档,严把发证关。

(3)市卫生监督所要做好全市新版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启用工作,协助各镇(街)解决新旧食品卫生许可证更换的过渡衔接问题。

3、工作目标:完善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和监管工作、建立卫生许可资料一户一档,规范卫生许可档案管理。通过整治,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使学校食堂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95%以上,餐饮单位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70%以上。

(二)集体食堂专项整治

1、整治重点:以控制食物中毒为重点,加强对集体食堂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食物中毒事件责任追究制度,有效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2、具体要求

(1)各镇(街)医院要在10月底前,组织卫生监督员对辖区内的集体食堂进行现场监督检查,重点是尚未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集体食堂,督促建立健全相关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按《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要求完善卫生设施,督促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符合发证条件的,按规定发证并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不符合发证要求的,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故意阻挠执法的,要从严从重实施行政处罚。各镇(街)医院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报告集体食堂整治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争取政府的支持,会同经贸、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联合行动,提高工作效率。

(2)在秋季学校开学前后,各镇(街)医院要组织力量对学校食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建立了食品安全责任制、集体食堂的加工经营环境和设施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堂承包(经营)方是否建立了食品和食品原料索证登记管理制度及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体检证明等,对未办理卫生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学校食堂,必须予以取缔。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主动通报同级教育部门,共同促进学校食堂的监管工作。

3、工作目标:学校和企业集体食堂监管覆盖率分别达100%和80%;集体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率达90%。

(三)餐饮业专项整治

1、整治重点: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规定,以检查食用油、肉类、食盐等食品原料为重点开展餐饮单位食品卫生集中整治。

2、具体要求

检查餐饮单位是否建立进货索证、验货登记管理制度,重点检查餐饮单位是否采购具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的肉品,是否有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索取食用油、食盐等食品原料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或其它有效票据,有否做到入库前验收、出入库时登记、作好记录。严肃查处采购《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10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餐饮单位食用油、肉类、食盐等食品原料的监督检查。

3、工作目标:经过整治,对食用油、肉类、食盐等食品原料建立进货索证、验货登记管理制度的餐饮单位达70%以上,逐步建立餐饮业食品原料索证登记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

1、整治重点:规范餐饮单位、商场、超市及熟食摊档自制食品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及时发现并查处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违反《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要求,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2、具体要求

以五一、国庆等节假日为重点时段,开展对餐饮单位、商场、超市及熟食摊档自制食品的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有否违反《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要求,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有否将非食品添加剂当作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相关标准及管理办法的,依法进行查处,同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

3、工作目标:通过整治,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

(五)加强卫生监测工作

1、工作内容:加强食品消费环节的卫生监测工作,重点加强餐饮单位食品、调味品、饮用水等卫生监测,积极扩大卫生监测覆盖面。对监测不合格的单位要及时进行跟踪,依法进行处理。同时,提高食品卫生监测工作透明度,定期公布食品卫生监测结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定食品消费环节的卫生监测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和评价工作,及时将食品卫生监测结果报卫生局食品综治办。

2、工作目标:建立和完善我市食品消费环节食品卫生监测系统;调查食品污染物的本底情况,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进行预测、预报;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提高食品卫生质量。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年4月)

制定全市卫生系统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的内容、目标、步骤和要求,召开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部署整治工作。各镇(街)结合各自职能,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具体整治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明确人员职责,并将整治工作方案及人员分工情况〔见附件1〕上报卫生局食品安全整治办。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5月一10月)

各相关单位按照既定的专项整治方案,采取各项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其中6月底前须完成食品卫生许可专项整治,10月底须完成集体食堂专项整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查漏补缺阶段(*年11月)

各相关单位对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对照本方案工作目标查漏补缺,对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整治,进一步巩固综合整治工作成效。

(四)总结评价阶段(*年12月)

*年12月20日前,各镇(街)医院将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书面总结报卫生局食品综治办,由卫生局食品综治办汇总后于12月30日前上报市卫生局食品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12月30日前将食品卫生监测工作总结报卫生局食品综治办。市卫生局食品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于12月下旬组织对各相关单位的整治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四、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食品专项整治,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是今年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之一,各单位要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为民意识,自觉把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直接抓,相关责任要层层分解,落实到人。认真对照各项工作目标,扎实开展相关工作,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大监管力度,树立执法权威。各地要把专项整治工作和日常监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对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树立卫生监督执法权威,符合移送公安司法条件的,要坚决向公安部门移送,追究违法行为刑事责任,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作用,主动配合主流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积极报道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项成果,努力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同时,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并向社会公布,认真处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

第7篇:食堂整改方案范文

1、学校主要领导和管理人员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安全意识淡薄,没有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末将以往的卫生监督意见整改落实到位。平时检查流于形式,效果不明显。有些学校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存在管理上的漏洞。

2、全县大部分学校食堂因面积狭小,食堂布局不合理,不能进行区域划分.硬件设施不足,有的食堂硬件设施严重欠缺,连台、架、柜使用都没有,有硬件设施的也使用不合理,不符合学校食堂卫生管要求,本次检查中我所对食堂布局不合理,硬件设施不足,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均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中国教育文摘

3、食堂内因设施不足,食品不能完全进行分类摆放,加工流程不能避免生熟交叉污染,动物类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加工未能分开;餐用具洗消设施简陋,消毒池未专用,餐食用具的清洗消毒工作不到位,餐用具没有真正进行消毒。

4、学校对食堂卫生管理督查力度不足,卫生制度不落实食堂管理人员形同虚设,从业人员缺乏卫生意识;对食品加工流程不熟悉,食品加工操练环节不规范。导致食堂内各个环节卫生不能控制,整个食堂卫生较为混乱.有的食堂毒物与食品混放,有毒容器盛装食品,交叉污染和毒物污染隐患非常大,必需下决心解决。

5、大部分学校食堂采购进货验收制度不落实,未进行索证索及台账登记,有的食堂即使作了登记,也项目不全,应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6、个别学校存在许可证过期未及时换证,极个别从业人员未能进行健康体检上岗,均以责令立即改正。

7、部分校内小卖部为谋暴利,不顾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竟然出售超期食品和不合格散装小食品,大多“色素小食品”色彩斑澜,很是吸引学生的购买欲。

第8篇:食堂整改方案范文

(一)以队伍建设为抓手,提升干部综合素质

1.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针对我局干部职工学习不够主动、业务知识不够全面的现状,继续在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六个一”活动,即每天自学一小时、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每季轮流授课一次、每半年组织一考试、每年开展一次调研学习、全年开展一评比。活动的开展,使全局干部职工树立了正确的工作作风和学风,增强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意识,提升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文化素质,提升了食品药品科学监管的水平和能力。

2.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加强廉政教育,着力防范腐败行为的发生。二是建立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两个主体责任”。三是深化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提升廉能风险防控水平。四是规范执法行为,主动接受上级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为全面落实“三单一网”建设要求,强化舆论监督,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回应公众期待和社会关注,以行政审批信息和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为重点,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把公开透明作为工作的基本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截止6月__日,共公开各类信息近100条,排在县政府工作部门的前列。建立信息宣传报道奖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信息宣传报道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大宣传力度。

(二)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

1.严格行业准入。严格按规定标准对新开办餐饮服务单位、药品零售企业进行材料审核、现场检查,把好企业准入关。截止6月__日,已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158份,对19家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备案登记,受理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9家,办理变更10起。

2.加强日常监管。实行网格化监管,将全县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管责任落实到组及个人,促使执法人员自觉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今年上半年,我局对463家餐饮单位(学校食堂)进行了食品量化分级管理活动,引导消费者走进“笑脸餐厅”,共评出优秀等级单位2户,良好等级单位数15户,一般等级单位数433户,13户责令整改。加大节假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完成重大餐饮安全保障接待工作2次。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力度。全面加强基本药物监管,将基本药物作为重点监管品种,保障基本药物使用安全,全面推进零售药店分级管理,辖区内的150多家药品零售企业(门店)全部实行了分级管理,辖区内的3家药品批发企业已实行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并及时做好了两码合一、数据融合工作。做好药品批发企业的飞行检查工作。强化医疗器械日常监管。今年上半年,共完成药品抽检17批次、医疗器械抽验10批次、餐饮服务食品抽验5批次、学校食堂食品抽验35批次、保健食品抽验10批次、化妆品抽验5批次。

3.发挥企业自律。将日常监管情况记录在监管对象的诚信档案中,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实行分级监管,加大培训力度,共举办餐饮(包括各类食堂和学生营养餐)及保健食品从业人员理论技能培训12期,参训人员达700多人,增强了企业自律意识。

4.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宣传车、设咨询点等宣传形式,集中力量开展了“3.15”宣传日、“12331”主题宣传、综治宣传月、安全生产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及“创建卫生城”等专项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利用网络、报纸等媒介刊发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饮食用药安全警示5余次。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六进”宣传教育活动10余次。公布监督投诉举

报电话12331,受理群众举报,__年上半年共受理投诉举报3起,对所有投诉举报都做到了有报必查,查必有果,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复。(三)突出监管重点,加大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力度

今年上半年,我局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检查餐饮和保健食品经营单位355家,检查过程中,已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32 户,对1家学校食堂和2家餐饮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共罚款0.6万元;查办药品案件2件,到位罚没款7.5万元。

1.配合县创卫办,开展县城餐饮单位及学校食堂创卫验收冲刺工作。

通过开展“回过头看”、“停下脚看”的方法,打好创卫冲刺战。兵分五路对有“问题档案”的餐饮单位进行回头看大检查,检查餐饮单位对责令改正通知书的整改落实情况,对仍未依法守法经营且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敷衍了事的,坚决立案查处;为杜绝“走马观花”式监管,在履行监管责任时注重“停下脚看”,实行静态监管。对县城主干道上的餐饮店、小吃店的亮证经营情况、索证索票制度建立情况、环境卫生情况进行逐户逐项检查,借力创卫契机,进行全程跟踪,定期进行实地考核,分析存在的问题,明确进一步的整改措施,全面落实创卫工作部署,巩固创卫成果。

2.开展了中小学校食堂、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护校行动”及中高考期间学校食堂及周边的餐饮监督工作。我局联合教体局于__年4月对全县学校食堂及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食堂学校56所,其中小学20所,中学27所,中心学校9所,机关保育院1所,县直7所,乡镇49所,重点检查学校食堂经营管理、食品采购、食品加工场所情况及食品留样等。此次专项检查,各学校校长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教体局签订了食堂食品安全承诺书。针对各学校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当场反馈给学校领导,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到位。此次检查共出动车辆__次,人员136人次,出具监督执法文书56份。今年6月份,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分别对县城高中食堂及各校中考餐饮点开展了高中考期间的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共出动人员56人次,检查学校食堂及餐饮单位__家,责令12家存在问题的学校食堂及餐饮单位限期改正。

3.继续开展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开展了药品生产流通领域特殊药品集中整治行动,采取分组检查的方式, 共出动371人次对辖区内的2家药品生产企业、5家药品批发(连锁)企业、150多家药品零售企业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的合法销售情况;二是开展了中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上半年我局共出动检查人员43人次,采取“拉网式”检查的方式,检查经营企业73家,卫生院19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了处理。

4.开展零售药店GSP跟踪检查及换证认证工作。将实施GSP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督促企业严格按GSP的要求经营药品,对未按要求经营的责令整改,并处罚款;做好GSP认证帮扶指导工作,确保全县申请认证的药店一次性通过认证现场检查。上半年,受市局委托,对我县辖区内67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GSP认证现场检查工作。

5. 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整治行动。将医疗器械监管列入重要日程,不断加强监管,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行为,建立和完善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诚信档案,截止6月__日,我局对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达2次以上。开展了在用大型医疗器械和体外诊断试剂等专项检查。

6.加强了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我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一是邀请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领导、专家到县里指导并开展业务培训,对各涉药单位的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员进行了药械不良反应监测知识和新版药械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培训,共培训人员160余人;二是将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列入各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并多次督促各单位及时做好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截止6月__日,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142例,(其中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50例,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22例);完成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19例(其中严重的报告8例),有序推进了药械不良反应监测上报工作。

(四)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不折不扣地完成任务

一是做好扶贫及新农村建设工作,帮扶西溪乡廖坊村开展定点扶贫和枚江乡莲溪村进行新农村建设;二是做好茶叶基地建设工作。我局已投入资金3万元,在西溪乡横昌村湖洋排种植茶叶48亩,全面完成指标任务;三是继续抓好城区整治工作,落实帮扶资金2万元;四是招商引资工作有新进展,__宜欣药业已通过省、市食药监局许可证发证现场检查验收。我局、农工部等单位与__客商光伏发电等两个数亿项目正在洽谈中,力争签约,使该项目早日落户到__。五是以保障全县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切入点,切实抓好党建、“六五”普法、综治、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举办了药品零售企业“两非”政策法规和职业道德培训班,联合计生委开展终止妊娠药品市场整治行动。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仍面临着不少问题和困难。

(一)稽查力量亟待加强

我局人员少、任务重,尤其是稽查执法人员只有几人,而县里中心工作比如扶贫、城区整治等经常要抽调人员参加,现有稽查监管力量不足,查办案件数量减少。

(二)农村食品药品市场亟待规范

个别边远山区的乡村商店、药店、诊所还存在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如销售过期的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非法渠道采购等现象仍有发生。

(一)积极配合,按时完成机构改革

按照省、市、县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对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按时完成新机构的组建。

(二)强化监管,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当前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严峻,下一步,我们将克服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少的困难,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无条件完成好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工作任务。要强化食品药品快检等技术支撑,加大对农村食品药品经营单位等问题较多的领域检

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绝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按照“五个不放过”的原则追根溯源,深挖案源。将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同年初部署的各项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确保全县人民饮食用药用械安全。(三)深入调研,编制好食品药品监管“十三五”规划

抓紧完成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十二五”规划任务,在此基础上,组织精干人员,在调研、重点内容研究上下功夫,科学地编制好食品药品监管“十三五”规划。

(四)加强学习,不断提升队伍素质

第9篇:食堂整改方案范文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寄宿生生活补助全覆盖工作是今年省委、省政府的惠民工程和重点工作。学生营养改善计划3月份在全省全面实施以来,各地做了大量工作,积累了很多经验。为总结经验,推介典型,本刊推出“学生营养餐”专题报道,以飨读者。

大理州12个县市均纳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试点范围,其中大理市为省级试点地区,其余11县均列为部级试点县。全州试点县(市)党委、政府及各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工作,认真按照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工作要求,抓紧部署前期各项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询意见,制定实施方案,确保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的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

大理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把“计划”列为全州2012年重点实施的10项惠民工程之一,各级政府分管领导部署“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突出政府在实施“计划”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及时成立了大理州实施“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计划”的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育的副州长担任,州财政局、教育局、食品安全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妇联等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在州教育局设立了办公室,并由教育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由教育局、财政局的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全州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的日常工作。

各县市政府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确定供餐方式,确保了营养改善工程于2012年3月1日前顺利实施。

二、部门协调配合,制定实施方案

在州政府和领导组的统一部署下,各成员单位通力协作,整体联动,根据州情和学校的实际,州县(市)均认真制定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方案》。从实施时间、范围、资金来源、组织领导、责任分工、供餐方式及内容、宣传教育、资金拨付与管理、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制度、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食堂建设与管理、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等九个方面对实施“计划”作了具体的安排和要求,为在全州农村中小学顺利实施“计划”打下了基础。

三、确定供餐方式

州教育局对符合条件的学校数和在校生人数做了认真的核实统计工作,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下达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和《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下达2012年春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省级试点县补助资金的通知》精神,大理州378 658名学生(其中:小学266 440人,初中111 864人,特殊教育学生354人)纳入享受“计划”条件。按照“安全、卫生、营养、热乎、可口”的标准,因地制宜确定合适的供餐内容,突出地方口味特色的要求,确定了学校营养餐的供餐方式,并对供餐形式、供餐食品、供餐食谱提出了明确要求。

进一步明确过渡时期供餐模式。对实施范围内的学生,由学校设置学生营养窗口,统一提供每生每天一餐早点,具体内容以卫生部门(专家组)提供的营养套餐为主,如提供饵丝、米线、面条、包子等为主的组合套餐。所选的营养补充食物,要因地制宜,结合学校所在地物产和居民饮食习惯,尽量做到粗细搭配,交替食用;尽量做到营养丰富、味道可口,保证蛋白质、脂肪和其他营养元素、矿物质的摄入量。

寄宿制学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补助资金直接打入受助学生个人就餐卡,由学生自由选购饭菜品种、数量,学校食堂凭充值卡或饭菜票结算。对走读的学生可以发放早点餐券,由学校提供每生每天一餐早点。

四、加快食堂建设,确保如期实施

全州属试点范围内的学校共1 343所,在省、州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截至2012年4月15日,累计投入3 028万元,对201所学校的食堂进行改造修缮及食堂设备完善补充,切实加强了各学校的食堂建设。目前纳入试点范围内的1 006所已基本具备由学校食堂向学生供餐。尚有337所(校点)学校食堂正在进行改造完善中。

为全面做好学校食堂准备工作,在全州范围内进行了对学校食堂建设管理工作大检查,切实做好食堂防蝇、防鼠、防尘工作,抓紧办理学校食堂报备等相关手续,完善并悬挂相关制度,制定应急预案;添置采买各种设备,其中必须设置保温桶;做好学生就餐券或就餐卡的准备工作。

过渡时期条件较差的食堂,结合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薄弱学校改造工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等资金,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和标准化学校相关指标要求,将学生食堂列为重点建设内容,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规模较小的农村学校和没有学生寄宿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改造、配备伙房和相关设施,为学生在校就餐提供基本条件。在今、明两年,大理州将中小学食堂建设与改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力争到2015年全面完成学校食堂建设。

五、完善管理制度,强化资金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州财政局、教育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的通知》,将食堂规范管理工作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重要指标。进一步明确学校食堂以服务师生为宗旨,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非盈利”要求,实行成本独立核算,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加强对资金的监管,严禁产生挤出效应,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明确各县市、学校应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与“两免一补”专项资金的统筹衔接工作。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要求,分户运行,独立核算。进一步明确补助资金必须全额、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做到收支平衡,并适时接受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建立实名制学生信息系统,依托省教育厅统一制作的云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实名、实号(身份证号)制学生信息系统,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次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并根据学生学籍变更情况及时调整就餐学校学生,严防套取冒领资金行为。

建立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机制。建立学生营养健康登记卡和学生体质健康登记卡,每学年对学生进行营养健康状况检测和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测试,通过测试数据比对,分析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形成学生营养健康评估报告。

六、落实人员,强化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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