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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农业工程项目造价的影响

营改增对农业工程项目造价的影响

摘要:营业税改增值税(营改增)是目前我国税务政策的重要改革点,能够实现对企业增值税与营业税重复计税问题的有利消除,进而减小企业税负压力,促进企业经济结构的有利调整。以现代农业工程项目成本管控营改增为背景,探讨了营改增对现代农业工程项目造价所带来的现实影响,提出了一系列解决农业工程项目造价影响问题、实现项目造价合理控制的有效对策。

关键词:营改增;现代农业工程项目;造价;影响;有效对策

0引言

营改增即营业税改增值税,由于增值税的纳税对象是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因此实施营改增可减少重复纳税的环节。在现代农业工程建设行业实施营改增不但能够减轻税负,增加优惠政策,同时也迎合了农业工程项目造价成本控制的现实需求。本文以陕西省为例,分析营改增对现代农业工程项目造价的影响。

1现代农业工程项目的“营改增”实施说明

1.1现代农业工程项目的范围及类型

与传统农业相比较,现代农业是指广泛应用现代科学技术、现代工业提供的生产资料以及现代科学管理方法的社会化农业。现代农业工程项目,主要是指种植、养殖和贮藏等在生产中需要建筑的农业工程设施,可分为农业建筑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和种植业工程,具体包括:种植业的水利工程、道路、农艺、温室工程及观光园区,工业化的养殖厂、加工存储业的库房和粮食加工厂,以及其他的沼气、大棚工程等[1]。

1.2“营改增”实施说明

按照目前国家的税制改革相关要求,建筑业营业税已经改为征收增值税。现代农业工程项目领域与传统普通工程领域一样均属于建筑行业范畴,由营改增有关规定可知,农业建筑工程的增值税税率为11%,征收率为3%,这足够引起当前农业工程项目实施管理者的高度重视。在农业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继续沿用传统造价控制管理思维已不再合理,应按照现行税制修改农业工程项目造价管理内容,在对其进行全面分析、资料整理的基础上更好地完成项目工程建设过程[2]。

2影响分析

2.1宏观影响

依据营改增前的建筑行业营业税制度,现代农业工程项目的营业税应该依据工程造价金额来计算。因此,农业建筑工程项目应缴纳的营业税需与实际工程造价合同联系起来,且农业企业实际利润会受到影响。由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在实施营改增后,所有税负都要由消费者承担,其核算方式也变得独立,虽从整体来讲不会影响农业企业经营利润,但会直接影响到农业企业工程项目的造价。营改增对现代农业工程项目造价的宏观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首先,营改增后建筑行业缴纳3%营业税的规定将不再执行,这将导致农业工程项目造价核算方式的改变;其次,营改增政策会影响到农业企业的招标行为及招标效益,如在企业缴纳营业税过程中,各个企业所编制的投标书要按照农业企业项目核算金额乘以3%来计算应缴营业税;最后,在新税收政策出台后,投标企业应缴增值税金额将难以确定,这是由农业工程施工项目中所购入的物资内容难以确定所导致的,如在企业投标书列表中无法明确展示进项抵扣的实施条款[1]。

2.2微观影响

2.2.1营改增前后农业工程项目缴税的变化

以农业温室、养殖场与库房等同类建筑为例,在营改增之前,其项目工程造价需按照建筑业工程费用定额进行计算,如《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所规定的综合税率为城市市区3.48%,县城、城镇为3.41%,城镇以外地区为3.28%;而在营改增正式实施以后,根据《调整陕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农业工程项目造价要按计价规定计算和估算工程项目各项费用,单独计算11%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再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3项附加税,因此工程造价为税前工程造价、增值税销项税额以及附加税的总和,其中:税前工程造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综合系数增值税销项税额=税前工程造价×11%附加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率

2.2.2营改增前后农业工程项目造价的变化

虽然营改增前后农业工程项目造价的计税基础相同,但税率方面却存在7.70%左右的巨大差别。假设某农业建筑工程项目的总投资为1100万元,在营改增以前,税率为3.41%,则项目税前工程造价应该为1063.73万元,需缴纳税金36.27万元;而在营改增以后,增值税率变为11%,附加税率为0.41%,该项目应缴纳增值税108.58万元、附加税4.37万元,总税额为112.95万元。由此可知,总投资1100万的农业工程项目,营改增政策实施前后企业负税总额相差76.68万元。由于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可以通过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即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后为实际应缴增值税税额,因此实际应缴税额为“变值”。如果企业税务管理工作做得好,企业的实际税负会比营改增前减少;反之,如果进项税额抵扣方面的管理工作存在不足,企业的税负反而会增加,导致造价增加。同理,营改增也对现代农业工程项目中的水利工程项目、农业和养殖业等工程项目造成影响。以农业和养殖业为例,营改增试点的过渡政策规定其免征增值税对象涵盖了农业机耕、排灌、植物保护、病虫害防治、农牧保险以及农业技术培训等项目,而像畜禽业中的疾病防治、配种以及畜禽疾病医疗药品业务也归属于营改增背景下的项目造价管理范畴[3]。因此,在营改增后的农业工程项目造价计算中应该抛弃传统计价依据,根据新的税收政策对工程造价实施分析处理,做好税务管理工作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因素。

3对策建议

首先,增值税作为价外税,其税费应该全部转嫁到生产企业消费主体身上,进而达到企业自身减税的目的,因此增值税在某种程度上是与当前农业工程项目定价体系不匹配的。在营改增以后,农业工程企业应该从原料、设备和劳务等购入因素方面完成增值税调整,有必要实施价税分离的定价机制,将农业工程项目商品价格与应缴税费分离开来,分别进行分析。其次,在营改增以后,要对农业工程项目的材料采购和专业分别进行分析,通过多家商家对比来选择合作方。在材料采购时,应尽量选择一般纳税人的供应商,且行业增值税税率尽可能≥11%;如果是小规模的供应商,在采购材料时要尽量压低售价,以弥补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差距;在分包专业工程单位时,也应尽量选择一般纳税人的分包企业施工,如果专业工程公司是小规模的纳税人,在谈判时要想办法压低分包造价,以缩小企业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差距,在此基础之上来明确投标价格,有效控制农业工程项目造价。再次,要从营改增后税负变化角度来思考农业工程项目造价的变化。在营改增之后,由于计税方式与税率等因素都发生了变化,所以不同身份背景下增值税纳税人的税负会产生巨大区别,对于农业工程企业而言其增值率会大幅度超出税负平衡点,此时农业企业可以采用化整为零的方式来实现小规模纳税人的临时注册,进而为企业降低税负[4]。如果是大型农业工程企业,则可以组建由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所共同组成的企业集团,通过企业集团经营项目来选择某些法定增值率较高的项目,专门由小规模纳税人来确认工程项目收入。最后,可根据现实需求来拆分企业收入项目,从而减轻企业税负,提高现代农业工程项目造价管控水平。

4结束语

农业工程企业需尽快熟悉营改增的规则,改变原来的思维定势,调整投资管理策略,对增值税的各个环节进行梳理,充分做好市场调查,加强可抵扣的进项增值税发票的开具与收集,争取更多可抵扣的进项税,以降低企业的税负,达到增加企业利润、降低项目造价的目标。

作者:彭志敏 刘敏 单位: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