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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的影响

营改增对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的影响

摘要:“营改增”也就是营业税收改征增值税的简称,它是国家实施的一项结构性减税的重要措施。根据当前财税部门对“营改增”工作计划的报告,预计也将会在2016年之前完成金融保险行业的“营改增”计划。这对于保险公司的发展,将会产生非常重要的影响作用。与此同时,“营改增”也会对保险公司的司绩效与经营模式带来更为严峻的挑战。基于此,本文就以“营改增”对保险公司绩效与经营模式的影响为研究课题,并且从产险角度对其进行深入化的阐述和探索。

关键词:“营改增”;保险公司;公司绩效;经营模式

营业税收改征增值税是国家实施的一项结构性减税的重要举措,也是当前我们国家税制改革当中的重要措施。自2011年以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税务总局就联合下发“营改增”的试点改革方式。时至今日,“营改增”的实施已经历经5年的时间,借鉴其他行业“营改增”的实施,预计也将对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带来深远的影响。

一、“营改增”对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的影响

针对“营改增”对财产保险公司经营模式的影响,首先应该对保险金融行业有一个较为深刻的认知,明确保险金融行业与实体企业的差异。保险金融行业是经营保险契约风险的行业,在营改税后,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的影响有以下两方面的改动:一是保费收入将由不包含税收入和增值税两部分构成,在现行保险费率不变的情况下,保费收入相应将减少;二是:保险公司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被保险企业以后也能进行纳税抵扣,相应被保险企业的保险购买意愿将更强烈,整体保源将有所增加。“营改增”的改革,将从收入全额的一定比例,对企业征收营业税,变为征收增值税,理论上讲,这会减少保险公司的税务成本,因为“营改增”的改革,大大减少了,企业重复纳税的弊端。简言之,在当下双税并存情况下,保险企业的增值税纳税人承担了营业税。根据保险业“营改增”的税制改革方向表明,对保险业实施“营改增”不仅可以兼顾财政收入与企业税负,而且还具有较强的操控性。这对于当下保险企业发展和经营来讲,将会产生深远的影响作用。时至今日,保险业“营改增”或许会采用一般征收方式对“营改增”的改革进行推进,原保险企业的营业税下免税业务有望继续免征增值税,使得保险企业真正实现企业的增值。

二、“营改增”对保险公司绩效的影响

首先,营改增对保险公司的绩效影响应该体现在收入的计量、成本费用的抵扣等方面,因为营改增政策的实施,使得保险公司现今上缴的税收金额远远低于之前的税收金额,这样一来,保险公司就可以将更多的收益资金,投入到内部的产险发展当中,而且营改增进对公司的经营效益同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但这也要求保险公司提高税务筹划能力,加强对公司内部的产险规划,专门建立税务管理部门,制定一个合理的税务筹划机制。一直以来保险业的税制征收就存在多处漏洞,很多案例都表明保险企业的增值税的征收,采用简单的征收方式,是非常不合理的。因而,保险业的“营改增”改革中也充分的考虑到保险业经营的特殊性。这样一来,“营改增”的改革可以规避一部分增值税征收的不合理部分的,减少保险企业的重复纳税避免,进而增加保险企业的公司绩效。例如一个中型的产险公司而言,每日的业务量可达几十万笔。例如众安保险那样的互联网保险公司,一份退货的运费险仅卖四毛钱,但在双十一当日就成交了1.5亿笔。由此可见,交易数额的庞大。从这交易金额中也可以看出保险企业的每年的盈利都比较高。“营改增”的改革是对保险企业盈利能力、整体资产状况、债务风险和保险企业的经营增长等方面的全面考核,也是借助于此来作为衡量保险企业公司绩效是否盈利的一个标准。其次,“营改增”对保险公司绩效的影响大小,还取决于财产保险公司的财产保险公司的成本。因为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与其他企业在本质上有很大的区别,所以在成本的划分上有很大的不同,财产保险公司的成本由赔付成本和费用成本组成,“营改增”实施之前,赔付成本全额作为成本扣除,“营改增”实施之后,赔付成本将根据取得赔付发票不同而可以将部分成本进行纳税抵扣,但随着行业简化理赔手续以及免维修发票等优惠理赔政策的推行,将对税务抵扣带来了不少的难度,如不能抵扣将增加公司的税务成本;费用成本主要由业务及管理费用和手续费组成。

三、“营改增”对保险公司经营模式的影响

1.“营改增”有利于保险企业经营发展。“营改增”是一项结构性减税,它是一种结构性调整。尤其是对于盈利额较大的保险企业而言,“营改增”改革极大地促进了保险企业公司绩效的增长,而且对保险企业的经营模式也带来深远的影响。首先,碍于“营改增”所带来征收税额的减少,保险企业可以拓展多种产险的运行模式。对于保险企业的经营者而言,实施“营改增”改革,不仅消除了企业运营的税制障碍,打通抵扣链条,还理顺抵扣关系。从另一种角度而言,税制改革实现了“道道征收、全额征收”的营业税税制到“环环征税、层层抵扣”的转型,最终完成了“增值额部分”征税的增值税税制转变。这为保险企业的税额缴纳节省了很大一笔费用,而且因为“营改增”保险企业可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企业经营当中,例如产险类目的增多,或是产业保额的变更,以此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到产险的投保中。

2.“营改增”给保险企业管理提出更高标准的要求。营改增后,业务及管理费列支的发票是否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成本,支付的员工销售绩效工资能否作为增值税的扣除项目也值得探讨,同时公司支付的手续费分公司向公司支付和向个人人支付,个人人能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成本,这些收入、成本的计量和合理列支都将影响公司的经营效益,进而要求保险公司提高税务筹划能力,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因而需要进行经营模式的调整,提升企业现有的经营水平。具体表现为加强保险企业税务机制的统筹管理,鉴于营改增的背景下,大力倡导税务管理的科学运营机制,使得保险企业的每一笔税务资金都能够做到查无、科学合理。此外,针对保险公司的高层领导人员必须做到税务公正透明化,减少上层领导对税务资金的徇私舞弊行为。

四、结语

综上所述,营业税收改征增值税是国家实施的一项结构性减税的重要举措,也是当前我们国家税制改革当中的重要措施。自2011年至今日,“营改增”的实施已经历经4年的时间。其中“营改增”在保险企业的产险运营的公司绩效上以及经营模式上,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例如在保险企业的公司绩效上,因为营改增的改革大大的减少了保险企业的税收缴纳金额,给予保险企业带来更多的盈利额。而在当下的产险经营模式上也因为营改增的改革,保险企业开始积极拓展多种产业经营模式,以此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盈利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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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明利 单位: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