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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汇报材料精选(九篇)

营改增汇报材料

第1篇:营改增汇报材料范文

关键词:财务分析 医院 运营管理 应用

一、背景情况

医疗专家治院是我国公立医院管理的基本模式。医疗专业型专家管理医院有着精通医疗、熟知医院业务等多方面的强大优势。但在财务管理乃至经济运行方面需要得到相应的支持、协助。Y市人民医院自1999年1月起,坚持开展财务分析活动至今已走过17个年头。从清仓查库、核实资产,摸清“家底”,学习政策,调查研究,建章立制,开展分析活动,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措施,落实整改,促进发展,做了大量的探索和实践工作;分析的形式和内容从最初简单的表格分析到综合性分析,从小范围讨论会到经济工作研讨会不断丰富和提升;汇报的人员从当初的财务负责人到现在的财务科工作人员、医务科、人力资源科、院办公室、医学工程科、药学部、后勤管理科负责人等,参与分析汇报的部门、人员越来越多;阅读分析报告和听取分析汇报的人员从最早的部分院领导到后来的党政班子全体成员、工会干部、预算委员会成员、职能部门负责人、临床医技中层干部代表等核心管理人员80多人;17年的历练与沉淀,笔者所在医院财务分析工作走过了不断完善、自成体系、逐渐成熟、进步的过程,从单纯的财务分析发展到全院性经济分析的更高阶段。分析活动的深度、广度以及对医院发展建设的贡献等方面得到了与会专家、同事的认可和积极参与;得到了历任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和肯定;得到了市卫生局、市财政局领导和国内知名医院管理专家的高度评价和认可;取到了助力医院价值创造能力持续提升的积极作用,发挥了参谋助手职能。

二、基本做法

1.笔者所在医院财务分析活动起步早,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实践,补充完善,把财务分析工作提升为开展经济分析工作,并形成相应的制度

笔者所在医院于1999年起坚持开展财务分析活动,从每月开展简单的财务分析、编制《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表》向院领导汇报基本情况指标情况开始,逐步增加分析内容,召开小范围财务分析会,开展财务分析活动,于2003年制定了《医院财务分析制度》;经过不断的探索和实践,以2006年正式召开首次经济工作会为标志,开展财务分析逐步发展到了开展经济分析。在此基础上,经过多年的努力探索和不断完善、创新,先后于2012年、2016年再次修订完善《财务分析制度》。

2.紧跟医院改革发展及管理需要,持续完善经济分析的指标体系和内容,实现了从财务管理走向经济管理、促进业务管理的重大突破

以财务分析指标体系为基础,结合“医院管理年”、“等级医院评审”、“大型医院巡查”、“公立医院改革”等医院管理及改革发展的需要,不断调整丰富经济分析的指标体系,补充增加分析的重点内容,但不局限于制度规范的指标分析。目前,分析的指标及内容涵盖医院资产负债情况、业务收支情况、预算执行情况、成本管理情况、医疗服务数量与质量变动情况、医保管理情况、卫生材料使用管理、职工收入及纳税情况、“药占比”、“耗占比”、“检占比”完成情况以及患者费用水平等内容,形成了“以财务为基础、以经济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经济分析指标体系,实现了从财务管理走向经济管理、促进业务管理的重大突破。

3.定期开展财务分析,并持续改进完善,使财务分析形成常态化

笔者所在医院第一份财务分析表――《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表》编制于1999年1月。17年以来,共计编制月度、季度或年度分析表205份。分析的指标不断增加和细化,从最初的18个指标增加到现在的151个,分析的内容从不断拓展、丰富,针对性逐年增强,从简单的与上年同期做比较分析,增加了执行预算、同行业对比、国家相关政策等分析。通过常态化的财务分析活动及时为院领导及各科室管理者提供大量详实、可靠的财务信息,使财务部门由核算、反映、监督的职能逐步转变为主动的参与医院经济业务管理活动,发挥管理会计职能作用。

4.以科室成本核算数据为基础,深入科室调研、分析,指导科室日常经营管理,做到“算管结合、算为管用”

财务的本质是以货币作为标尺测量业务,客观反映业务事实。笔者所在医院财务科逐步转变观念,从成本核算入手、总结分析大量的财务数据,更是以财务分析指标体系为晴雨表,对业务数据突出或异常的科室追踪深入分析,走出办公室,到临床医技科室调研学习,或以医院行政查房机会,加强科室交流沟通,紧密联系临床业务,掌握科室层面的经济管理第一手资料,使财务分析与实际业务相辅相成,推动科室管理,如神内一二科、普外一科、重症医学科等科室在与财务科互动交流后科室运营管理趋于良好,甚至科主任被邀请至全院做科室管理经验分享。所谓众人拾柴火焰高,以临床各科室管理的进步来推动全院经济运营管理水平的提升。

5.充分调研、精心准备,召开高规格、高质量的经济工作研讨会,汇集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的专家、管理骨干的智慧和力量共商医院改革发展大计,把财务、经济分析活动引向深入

从2006年召开首届经济工作会至今整十年,笔者所在医院的基本做法具体如下。

(1)会前充分调研学习,精心策划准备。首先由总会计师在大约三周前根据当前的形势、医院的目标任务及中心工作、管理难点要点等拟写分析活动计划,提请院长审核同意后召开财务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会议,组织学习相关政策文件,讨论分析议题、材料获取途径、统计口径等,安排布置任务,做到分工明确,目标任务清晰。大约一周后,召开第二次讨论会,听取所有材料准备人员的情况汇报,进一步细化要求,明确需要补充或核实的内容指标等,安排制作PPT等汇报材料。第二周后要求材料准备人员提交PPT等汇报材料,逐一进行审核、协调统一,查缺补漏,避免相互矛盾、抵触,甚至违背医院管理要求、政策法规的观点和内容出现。第三周后按计划召开经济工作研讨会。会前,由总会计师将材料准备情况、分析会上可能提出的焦点问题、敏感问题等向院长做重点汇报,确定分析的深度或策略、引导的方向、注意事项等。

(2)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和策略开好分析汇报会和讨论会。会议的前半段为分析汇报会,首先要组织学习相关政策、法规或内部规章,了解形势、统一思想认识,集中智慧和精力;从宏观分析入手,以国家、省、市的相关要求或落实情况汇报为铺垫,以财务分析为基础,再具体分析汇报本次分析会安排的重点内容、计划解决的突出问题。做到由浅入深、从面到点,客观揭示存在问题或困难,提出改进意见、措施供与会专家、骨干讨论。后半段为与会人员交流发言讨论会,动员大家针对分析汇报中提出的问题或讨论提纲充分发言、献计献策,为解决问题、促进发展贡献智慧。注重听取不同的意见建议,为达到凝集力量,统一认识,统一行动做好基础准备。

(3)由院长(主要领导)总结布置工作,安排整改落实。由记录人员把与会人员较为成熟的发言意见及院长安排布置的工作整理交总会计师审核,提出整改任务分解建议,由院长批示执行。

(4)向全院干部职工传达经济分析会的主要内容,动员大家当家理财,提高医院运营管理水平。由财务负责人及其他汇报人员把经济分析会的主要内容在中层干部会议上进行汇报,同时,公布全院各科室的成本核算、业务指标完成情况等信息,汇报材料上传OA系统,供全院干部职工查阅、学习。通过中层干部向职工传达医院的管理要求及改进举措,动员干部职工关心医院发展建设,共同当家理财,齐心协力完成改革任务,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主要成效及亮点

1.院领导重视程度高,中层干部参与性强

不论是常规财务分析还是综合性的经济分析活动,都得到院党政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特别是每年召开两次的经济分析会,每一次分析会院长、书记及其他党政领导班子全过程认真听取汇报和与会人员的发言,特别关注不同意见建议,站在医院发展战略的高度及时总结与会人员意见建议,引导与会人员以主任翁的姿态参与医院经济管理,为提升医院运营效率做出贡献,并及时做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布置;中层干部积极性也很高,主任们都很珍惜参加经济分析会的机会,并以此为荣。

2.定期财务分析报告及时高效,经济工作会规格、质量高

坚持17年的定期财务分析为院领导提供及时有效的财务管理信息,为医院经济决策提供翔实的信息支撑。参加经济分析会的人员是院长书记及全体班子成员、工会干部、预算委员会成员、职能部门负责人、临床医技中层干部代表等核心人员,分析讨论的内容事关医院发展建设、准备的材料丰富、翔实,可见会议的规格质量之高。

3.财务经济分析不断深入人心,当家理财意识不断增强,营造了积极的财务工作氛围

17年的财务、经济分析活动,既宣传了国家有关财经方针政策,及时汇报沟通了医院的财务、经济工作状况,使院领导和干部职工了解财务工作,知晓国家财经法规,从而支持财务工作、重视经济管理,确立了财务工作在医院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增强了共同理财当家意识,营造积极的财务工作氛围。全院职工有了诸如成本效益、资产管理、科室经营管理等意识,科主任及护士长在科室经营管理中时刻向财务科咨询,或主动邀请财务人员下科室进行调研交流,做到了以财务促进科室管理,以科室管理促进医院的共同发展。

4.财务经济分析有深度、有广度,改进措施能落实,起到了持续提升医院运营效益的助推作用

(1)不论是常规的财务分析还是综合经济分析会议都紧密结合医院业务发展、质量与安全、精细化管理发展战略、所处外部环境及政策要求进行专项专题分析汇报,横向、纵向对比分析,并结合数据深挖实际业务活动,找管理差距及优势,并提出管理建议。分析活动针对性强,重点突出,敢于揭示问题、面对困难,能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对于医院运营管理中被掩盖的问题,经过分析对数据与业务的深挖,揭示出其亏损的事实,便于管理者及时调整管理措施。

(2)财务经济分析活动涉及医院的方方面面,分析内容广,参与面广。涉及临床经济业务、医保、物价、卫生材料、设备、药品管理、成本管控、绩效管理、预算、资产管理等多方面内容。随财务分析范围及内容的扩展,汇报人员不再局限于财务科,各行政职能科室主任、药学部主任、临床科室管理突出的主任均积极参与汇报,以各领域专业人员进行专题分析汇报,使财务分析活动更专业、全面,更贴合各领域的实际情况。

(3)分析活动提出的改进意见措施能落在实处。每次年度及半年度的财务分析会后提交详细的意见分解方案,从院级层面下发整改任务分解方案,指定牵头院领导及责任科室并限期整改,整改落实情况在下一次分析会上进行通报,使财务分析活动中发现的各项问题能逐一落实解决,真正起到助力医院价值创造能力持续提升的作用。

5.锻炼了财务队伍,培养了年轻的经济管理人才

每一次分析活动使财务人员都有新提高、新认识,也为财务人员提供了发挥专业技能、创造管理价值的平台。如此高标准的财务经济分析活动锻炼了财会队伍,培养了一批爱学习、会思考、善分析、懂管理的年轻骨干。

四、下一步的思路及打算

从医院的实际情况出发,下一步打算从以下两方面进一步开展工作。

第一,进一步加强能力培养,打造具有专业水平、胸中有大局、眼中有目标、手中有工具的复合型人才,财务人员的能力建设要从“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向医院的“风险控制”和“价值创造”转变,才能不断适应新医改的要求。

第二,借助信息系统提高财务分析效率。2016年医院引进综合运营管理信息系统(HERP),逐步实现财务业务一体化的模式,并将十多年财务分析思路植入系统,财务分析有了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支持,数据联动性更强,分析效率更高。

(李双云为本文通讯作者)

参考文献:

[1]赵晨羽.基于价值链的财务分析模式构建探讨[J].中国商论,2016(22).

[2]叶燕红.论财务分析在公司经营决策中的作用[J].当代会计,2016(7).

[3]徐祖华.财务分析在公司经营决策中的作用分析[J].科技经济导刊,2016(18).

[4]吴春梅.企业财务管理中财务分析的作用探讨[J].现代经济信息,2016(15).

[5]冯晓云.基于价值链管理的财务分析研究[J].经营管理者,2016(24).

[6]杜曼,李翔.基于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背景下的财务分析改进研究[J].中国卫生经济,2016,(8):94-96.

[7]骆水娣.基于信息化平台的财务分析与评价模式[J].中国总会计师,2015,(2):40-43.

[8]孙国珍.大型公立医院财务分析影响研究――基于医院会计制度改革视角[J].财会通讯,2015,(23):78-80.

第2篇:营改增汇报材料范文

2015年作为营改增的收官之年,我国将逐步完成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的营改增,实现营改增的全面覆盖。目前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已经进入倒计时,了解建筑业营改增对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的影响是十分重要的,毕竟建设单位作为下游行业,一旦建筑业营改增后施工企业税负增加,这些增加的税负最终仍会转嫁给建设单位。

一、建筑业营改增的有利影响

在营业税状态下,《营业税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明确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价款。”在建造合同中,材料既要缴纳增值税又要作为建安产值的一部分缴纳营业税,以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印花税等,使材料的综合税率达到了20%以上,虽然施工企业是纳税人,但税款的实际负担者却是建设单位。营改增后,增值税是就货物、服务或劳务的增值额征税,以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进行纳税申报,打通了上、下游行业的抵扣链条,消除了重复征税。

二、建筑业营改增后面临的挑战

(一)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单位的招标概预算编制将发生较大变化,设计预算和施工图预算也应相应调整,增值税作为价外税,材料、设备等项目需进行价税分离。与此同时,施工企业在投标时,标书编制工作将更加复杂,因为在编制标书时,很难准确预测成本费用中有多少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对合同签订的影响

目前,在招投标中施工企业通常以集团名义进行投标,中标后集团公司和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由集团公司下属企业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的材料采购、机械设备采购和租赁、劳务却由集团公司下属企业对外签订合同。建筑业营改增后,施工企业原有的合同签订模式会造成抵扣链条的中断,由于销项税发票和进项税发票的主体不一致,施工企业将无法抵扣进项税额,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要求货物(服务)、发票、资金流向一致。

(三)对税负的影响

1.甲供材问题

在工程建设中,甲供材较为常见,是建设单位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由建设单位自行采购材料,将材料拨付给施工企业使用,建设单位与材料供应商签订合同、进行结算,材料供应商将增值税发票开给建设单位。

在建筑业营改增之后,若销售额仍包括工程所用材料的金额,此时继续采用甲供材模式,施工企业将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抵扣进项税。

2.商品混凝土,以及沙、石、灰等地方料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自2014年7月1日起,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和第三条“依照6%征收率”调整为“依照3%征收率”。 即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自来水;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上述材料在工程造价中所占比重较大,施工企业常用的沙、石、灰等材料,多数在施工场地就近采购,这些材料的销售方多为个体或小规模纳税人,让他们到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很大的难度。

3.劳务分包问题

施工企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工成本大约占总造价的20%~30%,按照目前营改增政策,对外提供劳务的企业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尚无明确定论。总包施工企业的人工费以支付给外部劳务企业的人工费为主,若建筑业营改增后规定劳务分包不能抵扣,施工企业的税负将加重。

4.新老合同的政策衔接问题

建筑业营改增后,未完工的老合同该如何纳税?从目前看,大致有以下几种方法:第一种方法,老合同在营改增后按11%缴纳增值税,这对建设单位是有利的,对施工企业来说,税负将大大增加,因为营改增前已购置的机械设备和材料等大量存量资产无法抵扣进项税额;第二种方法,未完工的老合同继续缴纳营业税,新合同缴纳增值税,这种方法对施工企业较为有利,对建设单位而言,营改增后本该抵扣的进项税额却未能抵扣,建设单位的税负将加重。

三、建筑业营改增后的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合理设置分、子公司,恰当选择税款缴纳方式

营改增涉及到企业的方方面面,仅靠财务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需要企业集团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和其他各部门的积极配合。对于中铁等大型施工企业而言,不同的分、子公司设置对于增值税的缴纳方式有较大影响,是选择汇总纳税还是独立纳税?

汇总纳税的优点是可以实现不同分支机构的销项、进项税额互抵,平衡公司整体税负。但汇总纳税也有缺点,它的缺点在于不利于比较不同项目税负水平,管理较好的项目与管理欠佳的项目汇总在一起,不利于调动项目降低税负的积极性。因此,各施工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税款缴纳方式。

(二)加强营改增政策宣传,做好税收筹划

1.加强营改增政策宣传,确保进项税额应抵尽抵

通过会议、文件等各种途径,对财务人员、管理人员、材料采购人员和合同预决算人员宣传增值税的相关知识,加深有关人员对增值税基本原理、税率和抵扣期限的认识,培养在采购、分包环节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及时交给财务人员进行抵扣的意识。

第3篇:营改增汇报材料范文

摘要:当前“营改增”是施工企业所面临的一项重大税制改革,它对企业的财务管理、经营管理等多个方面产生了重大影响。面对企业涉税风险因素,为了准确把握“营改增”对企业带来的影响,做好新财税政策下的财务管理工作,本文就“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进行了讨论,并提出有效的应对措施,以达到降低税负,促进企业在“营改增”政策下更好地发展。关键词: 营改增; 必要性; 影响; 措施一、“营改增”的必要性我国自2016年5月1日起,将全面实施“营改增”,营业税将退出历史舞台,其中最大原亮点是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细化,分税制不可避免地使企业为避免重复纳税而倾向于“小而全”或“大而全”的模式,严重影响了企业竞争力,因此为完善和优化税制结构,“营改增”必然成为一种发展趋势。这是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财税体制的又一次深刻变革。二、“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一)“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有利影响1.2016年5月1日前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工程结算收入的3%缴纳营业税,不论施工项目是否盈利,均需缴纳营业税。“营改增”后只对施工项目增值部分征税,施工项目盈亏直接影响了增值税的缴纳。建筑施工企业一般都是微利企业,理论上可能会出现缴纳增值税税负低于营业税税负的情况。2.“营改增”前施工企业购进固定资产所有税费全部计入固定资产成本,购买各种材料根据发票总额入账。“营改增”后新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这对施工企业更新设备、扩大生产规模提供了有利条件。购买的各种材料根据取得的专票,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从而降低了项目成本。同时避免了原来既缴纳营业税,增值税进项税额又不能抵扣的情况,减少了重复纳税。(二)“营改增”对施工企业的不利影响1.资产、收入、利润指标降低“营改增”前施工企业新购进固定资产、材料等资产时,资产的入账价值是发票上列示的全部金额。“营改增”后根据取得的专票扣除进项税额后入账,资产总额有一定幅度的降低。“营改增”前,工程结算收入中包含营业税,属于含税收入。“营改增”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工程结算收入不含税。因此财务报表中列示的工程结算收入有所降低。当期确认的成本只是部分剔除进项税额,而收入按总价剔除销项税额,从而导致利润总额和净利润降低。2.资金压力增加建筑施工项目一般工期较长,购买材料与支付劳务费等都是在施工前期支付款项,支付的款项同时包括大量进项税额,而工程决算收入通常情况下只有到项目中后期才产生,因此进项税额只有到项目中后期才能够抵扣,增加了施工企业前期的现金支付压力。同时,有些项目已竣工但业主迟迟不予决算,导致工程款无法及时收回。造成施工企业拖欠材料款,材料供应商不可能足额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不能及时抵扣。而施工企业为取得工程款又必须及时为业主提供发票,可能造成进项税额小于销项税额的情况,资金压力进一步增加。3.财务管理工作难度增加营业税核算相对比较简单,不涉及进项税额扣除,会计核算税费时只涉及“营业税金及附加”。“营改增”后财务人员必须考虑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差额。特别要考虑取得专票的成本结构,必须进一步考虑周全和做好计划。同时根据制度要求必须设置增值税相关会计科目,增值税纳税申报和税务管理也发生了变化,对于已经习惯核算营业税的财务人员而言都是全新的领域,业务处理难度进一步增加。4.实际税负可能增加虽然“营改增”理论上能够帮助企业减轻税负,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更多的是导致企业负债压力和成本的增加。以收入100万元为例,按增值税税率11%计算应缴纳销项税额=100/(1+11%)×11%=9.91(万元)。成本费用可抵扣部分中主要材料约占45%,可抵扣进项税额=45/(1+17%)×17%=6.59(万元),即可抵扣进项税额为6.59万元。按照“营改增”政策,销项税额9.91万元减去可抵扣进项税额6.59万元,应缴纳增值税税额为3.32万元。如果按照未改之前的3%营业税计算,应缴纳税额为3万元。相比之下,“营改增”后要多缴纳0.32万元,比原来纳税增加了10.67%。此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建筑施工企业在购进材料时若取得此类专票,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3%,而销项税额为11%,这必然造成施工企业在购入材料增加8%纳税成本,从而增加了建筑施工企业的实际税负,减少企业利润空间。三、建筑施工企业对“营改增”的应对措施 (一)加强进项税额管理针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可能遇到的一些棘手问题,企业要加强对进项税额的管理。“营改增”前,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往往会选择价格较低的个体工商户或小规模纳税人作为供应商购买材料、租赁设备等。“营改增”后,为了取得专票,企业只能选择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供应商,通过价格和质量对比,在签订采购合同时要明确约定对方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出现违约金跟销售额挂钩的条款,对销售方支付的违约金必须在合同中注明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关,这样可以节省增值税,同时在合同中明确如果供应商提供的专票是假的或虚开的,被有关部门查出,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要注意汇总发票的要求,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因此,没有供应商开具销售清单的开具“材料一批”、汇总运输发票、办公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票,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金。特别注意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法定认证期限是180天,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二)加强内部经营管理“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具有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涉及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营改增”前,企业往往以集团公司名义对外投标,中标后再分解给集团内部子公司,由集团公司代扣代缴税费。“营改增”后对于非法转包、分包、挂靠以及联营项目更容易进行监督,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应当规范经营方式,规避税务风险。市场竞争就是应变能力的竞争。因此要全面拟定“营改增”工作计划,让每期工作落实到具体的人,在执行过程中做好检查与整改,全面掌握相关信息,做好相关准备。首先要加强专用发票的管理。专票管理工作包括开具和收集专票两项工作。加强专票在领购、开具、保管、报废、认证等各业务环节的规范管理。规定发票开具的时间及类型,发票收集时点和抵扣要求等,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和税法要求。其次要加强合同管理。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明确合同签订的主体,新项目必须明确提供专票,同时规定专票提供的时间及付款时间等内容。(三)做好税收筹划“营改增”实施后,企业要做好新项目投标的成本测算、报价、合同谈判、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管控。企业要有计划地组织内部财会、经营、合同等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要对现有项目进行详细的梳理,充分考虑企业资质、项目类型、资金拨付、投标模式等进行税收筹划。尽量规避甲供项目模式,防止劳务费用占比过高。尽快建立新项目报价测算模式,确定投标报价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做好税收筹划工作。四、结束语“营改增”是我国税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能够消除重复征税。有效解决施工企业税收流通环节瓶颈,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保证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维护市场秩序,为质量安全提供保障。如何解决“营改增”所面临的问题,需要企业高度重视,配备专业的财务人员出谋划策,采取有效措施管控税负及税务风险,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运用税收筹划手段优化税负,从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参考文献:[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任高飞,陈瑶瑶.例解“营改增”对试点企业税负的影响[J].财会月刊,2013(2).[3] 王文德.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面临问题剖析及其对策研究[J].税务筹划,2014(1)[4] 周文玲.“营改增” 对产业发展的影响及制度设计[D].安徽财经大学,2015.[5]盖地.建筑业“营改增”会计核算与税务管理操作指南[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5.12[6]李志远.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实务[M].中国市场出版社,2016.6(作者单位:福建省东辰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第4篇:营改增汇报材料范文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文明城市建设总体要求,以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实行整体推进与突出重点相结合,部门主抓与群众参与相结合,突击整治与常规管理相结合,严谨细致,讲求实效,高标准创建,高质量迎检,确保赢得“省级文明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城市”称号,为*省域副中心城市添彩,扩大*在全国的影响力。

二、应突出抓好的几项重点工作

现在离省里检查只有一个月的时间。由于时间紧迫,张湾镇、区直各部门要按照区委、区政府动员大会的要求,在坚持整体推进、全面完成各项创建任务的前提下,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宣传,开展活动,努力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和浓厚的社会氛围

1、电台、电视台、区内各网站在迎检动员会后,要立即开设专栏和专题,宣传区委、区政府关于文明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宣传近年来我区创建文明城市的主要经验和取得的主要成绩,报道在文明城市创建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反映各部门迎接文明城市检查的工作动态,褒扬文明行为,批评不文明行为,引导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广播电台在新闻节目之前要播发1—2条宣传口号,并充分利用其它栏目搞好创建宣传。

2、按照市委要求,我区要在各辖区重要路段和显著位置分别设立2—3幅文明城市创建大型公益宣传广告牌,同时要在高速公路*东站横跨天桥上制作一幅“举全市之力、聚万众之心、创文明城市、建和谐*”大型宣传标语,充分彰显文明城市创建和公民道德建设的主题。

3、区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居委会,以及各级各类文明行业、单位,要利用会议、宣传橱窗、黑板报、宣传画廊、单位网站、市民学校、校园广播等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倡导争做文明新事、争当文明市民,坚决抵制一切不文明行为。我区要在创建期间,组织一至两场以创建文明城市为主题的文艺晚会。

4、各单位要以广场文化、社区文化为平台,以“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让广大市民在参与活动中愉悦身心,受到教育,充分展示我区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市民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

5、各机关、各企事业单位要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社区居民、在校学生,积极参与全省范围内的“文明城市”投票活动,通过荆楚网站、手机短信等途径,为*跻身全省和全国文明城市行列投上神圣的一票。此投票活动将于5月下旬开始在全省启动,届时另行通知具体参与投票方式。

(二)强化整治,努力创造优美的城市环境

1、整治环境卫生。环境卫生治理要由主要街道向背街小巷延伸,向居住小区延伸,向单位内部延伸,向城乡结合部延伸,向出口路延伸,做到无乱堆乱放,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经营饮食的门店和摊点要确保食品安全卫生,不污染环境。

2、整治市容市貌。重点解决占道经营、马路市场、乱搭乱建、乱牵乱挂、乱贴乱画等突出问题,清除各类非法设置的户外广告和标识,更新破损的招牌和门面装潢,整修破损的路面、花坛、垃圾桶等市政、环卫、交通设施,清除野广告等城市“牛皮癣”,确保市容美观靓丽。

3、整治环境污染。加强对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砂石等车辆的管理,杜绝抛洒滴漏污染街面道路。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管理,严禁进出车辆将泥土带上街道,造成灰尘污染。加强对餐饮业、歌舞厅、车站码头、广场、景点景区的管理,解决白色污染、噪声污染、烟尘污染等问题。

(三)强化管理,努力建设优良的社会秩序

1、加强交通秩序管理。进一步搞好道路交通标线标识规范性设置,严格道路交通管理,切实解决车辆随意停靠掉头、行人闯红灯和乱穿马路等问题,做到车辆按线行驶,按位停放,行人按交通规则行走,确保道路畅通,确保行人车辆安全。

2、加强市场秩序管理。整治市场内外经营秩序,市场内做到开市不乱,收市保洁,市场周围车辆摆放有序,行走方便;严禁出店经营、占道经营、无证经营和违规经营,坚决查处和制止损害公众利益和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营造规范诚信的市场环境。加大扫黄打非工作力度,规范网吧经营,净化文化市场。

3、加强治安秩序管理。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完善的公共安全保障设施,建立健全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加大扫除黄赌毒和对盗窃抢劫打击的力度,搞好治安巡逻,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安全感。

4、加强公共场所秩序管理。车站、广场、公园、影剧院、体育场馆、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和服务窗口设施完备,功能完好,环境整洁,服务规范,管理严格,无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吵架斗殴、禁烟场合抽烟等不文明行为。

(四)精心准备,努力为检查考核提供完备的资料和现场

省检查团检查考核的主要方法是:听取汇报,查看档案资料,现场抽查,问卷调查,随机访问。围绕上述检查考核要求,我们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好精心准备。

1、收集整理档案资料。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关于材料审核要求,共需要提供95个方面的档案资料和文字说明材料。有迎检任务的各部门和单位,都要做好有关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有关情况说明材料或经验材料的撰写,于5月20日前交“三城联创”指挥部综合组统一汇总整理。这些档案资料,能提供原件的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提供复印件。说明材料要有主要作法和主要成效,能够证明所抓的工作达到了文明城市应达到的要求。档案资料和说明材料的时间跨度为20*年——20*年。

2、准备好抽查单位和现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规定,检查文明城市,将现场考察公共场所、街道社区、窗口行业、市容市貌等52个方面的内容。张湾镇、区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好迎接省里考察的现场准备,并把现场准备与提高创建水平紧密结合起来,既要整体推进,又要突出重点,抓好典型,高质量地展示创建成果。

3、做好汇报材料和电视汇报片的准备工作。汇报材料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区委、区政府创建文明城市的综合汇报材料,由指挥部办公室撰写,电视汇报片由电视台负责拍摄。二是专题汇报材料,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和改善民生两大热门主题,提供下列专题材料:区纠风办提供端正行业作风,提高行政效率的专项材料;区公安局提供抓好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管理,增强群众安全感的专项材料;区工商局提供加强市场管理,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专项材料;区建管局提供加强城市建设,完善城市服务功能的专项材料;区城管局提供加强城市管理,为居民创造优美的居住环境的专项材料;区环保局提供治理环境污染,搞好保护环境,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为市民营造优良生活环境的专项材料;区卫生局提供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系建设,搞好疾病防控,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改进医德医风,提高“窗口”服务水平的专项材料;

区文化局提供加大群众文化服务和文化市场管理,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加强历史文化发掘与保护,展现历史文化名城风采的专项材料;区交通局提供加强客运秩序管理,改进公共交通服务,提升城市窗口服务形象的专项材料;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解决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利益的专项材料;区民政局提供解决城市低收家庭生活保障,在全社会倡导扶贫帮困、慈善公益的社会风气,加大社区建设和管理力度,推进基层民主管理和制度建设的专项材料;区财政局提供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市民精神文化活动场所和精神文明建设投入的专项材料;区文明办提供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的专项材料。以上材料要求实事求是,所提供的数据与上报上级部门数据和档案资料上的数据相一致,一般不超过4000字,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于5月25日前,将打印文稿和文稿电子版交指挥部办公室。

三、做好迎检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加大领导力度。此次迎检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责任部门和责任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纳入工作日程。一把手要亲自过问,亲自上阵。要组建工作专班,明确主抓领导和主抓科室,明确工作任务,明确质量标准,明确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间,把工作做细做扎实,力争向市委、市政府交一份满意的答卷。有迎检任务的单位各确定一名联络员,并于5月18前将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指挥部办公室。

(二)加大整改力度。各责任部门和责任单位,要把这次迎检作为推进创建工作,提高创建水平的重要契机,对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分解要求,进行认真自查,找出薄弱环节,采取得力措施,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力争创建工作全面达标。

第5篇:营改增汇报材料范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投标报价和施工中的概(预)算管理,健全有关部门及人员在概(预)算工作方面的职责,合理组织公司的工程收入,控制各项费用开支,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依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投标报价的工作实际和物价动态管理的现状制定的。

第三条  本办制度适用于执行投标、议标和指令性任务的装饰装修、建筑智能化以及消防设施等工程项目。

第四条  概(预)算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业务。必须重视对概(预)算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业务能力,保持人员稳定。从事概(预)算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颁发的各类定额、取费标准和规章制度,必须严守国家和企业机密,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事业心强,廉洁奉公,认真学习和钻研技术业务,严格执行概(预)算编审程序,做到概算准确无误,索赔资料齐全,工程结算及时。

第二章  概算的编制和交底

第六条  工程概算是投标报价的基础资料,编制工作必须严肃认真,根据工程规模,按以下分工编制。

1、以公司名义承接工程的概算或报价,由公司经营预算部组织参加施工单位共同编制。

第七条  编制概算的依据。

1、建设单位招标文件中有关工程报价的条款;

2、招标图纸及答疑会议纪要;

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施工现场的位置、标高及障碍物情况;

5、各专业施工图册、图集及施工详图和预算专用工具书;

6、现行的北京市和国家统一安装工程定额和相应的取费规定。

第八条  工程概算必须在报标期内编审完毕,其编审程序是:

1、根据分工,由组织报价部门的负责人对编制概算人员进行交底和分配工作;由参加工程发标的人员向编制概算人员介绍投标要求和工程情况;

2、概、预算人员按照编制标书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各专业工程概算,并自行复核一次。

3、经营预算部设专人负责概算审核工作,对编出的概算进行复核和汇总,确认无误后,确定报标价及有关指标。

4、公司经理或分管副经理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标价作最终审定。

第九条  指令性工程项目和零星项目的预结算只执行第八条的1~3 项。

第十条  概算内容要求套用定额合理,计量准确,价格可靠,内容齐全,力求避免差错,既要防止低估漏算,也要杜绝高估冒算。具体内容为:

1、概算编制说明

(1)工程概况

(2)编制依据

①设计图纸,标准图集及材料作法;

②执行定额,材料价格及费用标准;

③招标文件中有关报价附表的具体规定。

(3)编制说明

①概算定额允许调整的项目,在概算中已经调整或未作调整(如人工费调增、材料价差);

②各项可调费用费率标准;

③参考价、暂估价的材料、设备,须待竣工结算时按规定调整;

④概算中所含的竣工期调价系数按招标文件要求及竣工期调价系数有关规定执行,开工工程概算按工程开工季度公布的调价系数计算调价,并入工程概算,作为拨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的依据,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工程竣工季度公布的调价系数调整。

⑤其他图示不清或工程范围不清的部位,概算中暂定的项、量、费用。

2、工程量计算底稿

(1)基本数据。

(2)工程量计算表。按施工图纸循序计算,不得重复和遗漏。

3、概算费用计算表

工程中执行不同的费率标准,按北京市造价管理处规定的程序表计算。

4、概算造价汇总表。

5、工程概算表。

6、有关材料指标汇总表。

7、补充定额分析,概算定额缺项的工程项目,均按规定编制补充定额分析,格式及要求参照市造价管理处有关规定。

8、概算封面,填列工程名称,面积,工程地点,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总造价,单方造价,编制人资格证号及年、月、日等。

第十一条  概算表格除注明外,均执行有关造价管理部门印制的统一格式,其排列顺序为:

1、封面;2、编制说明;3、概算汇总表(总概算表);4、其他工程概算书:(1)单位工程概算费用计算表;(2)工程概算书;(3)参考价、暂估价、设备价清单;(4)补充定额分析;(5)主要材料汇总表(只适用于微机编概算)。

第十二条  投标项目的概算书一式四份,分发公司、公司财务、物资供应、预算各一份;非投标项目,要增加建设单位三份。

第十三条  编制概算的注意事项

1、图示尺寸:有关数据与定额分项子目的相互关系。

2、基本数据:建筑面积,轴线长度,轴线内包面积等要计算准确,多项子目套用同一数据的要保持一致。

3、图纸未标明的材料,应在会审图纸时提出,并写入一次性洽商。

4、概算中的参考价和暂估价材料列表。

5、工程量的计量单位,要与定额单位统一。

6、定额规定可调项目的材料数量调整应加损耗率,定额中的不完全价格,应补入加损耗的主材价。

7、新材料、新技术的补充单价,先进行市场询价,再补编定额。切忌套用预算价格本中相似名称的材料价。

第十四条  工程中标价或经建设单位、概算审查部门审定的概算造价,即工程合同价,是工程价款结算基本数据。施工中的一切变更增减账,均以概算为基础,进行调增和调减。

第十五条  概算经审定或中标后,公司组织概算交底,由编审人员向有关部门和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其内容是:

1、编制依据;

2、工程直接费人工、材料、机械费各是多少;

3、定额中的综合计算费用项目的概算收入和定额所含工程量;

4、参考价和暂估价材料,设备的价格和定额可调项目;

5、主要材料、设备,加工件的数量、规格、品种;

6、图示不明确的部位,概算是怎样处理的;

7、补充定额项目的组成。

第三章  增减账(洽商)管理

第十六条  根据合同条款,凡属建设单位方面原因,如修改设计、工程数量的增加或减少,由于建设单位责任、社会因素等给施工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施工单位为建设单位提供的服务,均应向建设单位办理经济索赔。

第十七条  洽商增减账的依据及分工。

1、工程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所发生的一切洽商增减账负责。要确保工程合理收入,并组织完成经济签证。

2、技术性变更洽商,由工程管理部主管或现场技术人员负责办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签认后,登记台账,并交给预算员一份编制增减预算。

(1)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发出的设计变更通知书及变更图纸(含图纸会审一次性修改洽商);

(2)应建设单位要求提前工期,制定合理的抢工措施方案,并取得建设单位签认;

(3)施工过程中,应建设单位要求的局部改变,附简图;

(4)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的试验费用和材料代用的品种、规格、数量等资料;

(7)建设单位供应的设备需进行修、配、改的用工、机械、材料等洽商。

3、工程施工业务洽商,由工程管理部专人或现场施工负责人,办理签认后登记台账,交预算员一份编制增减预算。

(1)建设单位委托施工的项目;

(2)场地狭窄临时租地费用,甲方租用乙方设备和现场借用的劳力、机械;

(3)因设计失误或设计变更,造成已完工程技术部位的返工损失和备料损失,甲方供料,设备不及时或质量不合格,设备配件不齐全,影响施工造成的停机和窝工损失;

(4)因建设单位违约,如出图时间,逾期拖欠工程款,工程停建、缓建、改变计划,造成的人工、机械停待,材料积压和二次倒运的损失;

(5)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损失、不定期停水停电交通阻隔、民扰等社会因素损失。

4、材料供应和管理业务洽商,由物资供应部材料员专人或现场材料负责人办理并提供。

(1)由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设备,在概算内以参考价、暂估价和暂定数量列入,实际转账数量及价格,超出概算价的材料设备价差和数量差的签证资料,建设单位供应的进口材料设备完税后,包括运到现场的清算价格;

(2)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的参考价和暂估价的材料设备,概算与实际价格、数量的价差和量差,经建设单位签认的资料;

(3)建设单位指定产品,超出概算价的价差和数量、经建设单位签认资料;

(4)定额允许调整的材料,经建设单位同意,需经特殊加工的材料、非标设备所增加的费用;

(5)建设单位现场借用材料;

(6)材料实际供应价与定额供应价的差价部份,由材料(物资)部门与建设单位直接办理财务结算,不列入增减账。

5、有关建设单位在拨款方面违约资料,由财务部门办理。

(1)建设单位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拨付备料款,致使施工单位延期开工所造成的损失;

(2)建设单位延期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承担的贷款利息和造成的工程经济损失。

第十八条  洽商增减账的管理及工作程序

1、发生在施工之前的设计变更、材料代用、基础处理、障碍物的拆除等洽商,工程管理部负责人在收到建设单位变更通知或确认处理方案后,整理出技术资料,办理洽商签认后交预算人员,编制出增减预算;连同技术洽商一并交建设单位审批签证,要尽量执行“先洽后干”的原则。

2、属于材料、设备价格的资料,材料员应在购入或确定购货价格后十天内,送达该项目的预算员,预算员区别情况在施工中期或结算前调整。

3、属于建设单位违约或不可抗力造成施工单位经济损失,项目经理部应在损失十日内把损失资料交建设单位签认,并交预算部门办理增减账;对于连续发生的损失,如不可抗力和不定期停水、停电等应每月办理一次。

4、洽商资料一式六份,送建设单位签证,建设单位留存两份,项目经理部留一份,北京公司预算一份,公司预算部门二份(其中存档和办理结算各一份);预算部门对洽商增减账分类编号,登记台账,整理存档。

5、参考价和暂估价由预算编制单位,负责办理调整预算;发生在施工现场的变更和损失索赔,由现场预算员编制增减预算经公司预算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出;送出的洽商增减账必须建立发文手续。

第十九条  由于责任人工作失误,遗漏洽商或未提供给预算部门全部资料,造成损失使企业减少收入,独立核算单位由责任人和核算单位承担连带损失,业务部门要追究失职工作人员的责任。

第四章  竣工结算

第二十条  按照谁施工、谁负责催收工程款的原则,项目经理是竣工结算,收取工程款的直接责任人。工程竣工并取得验收证书后30天内,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预算、材料、技术、生产等部门,由预算部门牵头整理好概算(中标价)和全部洽商增减账,索赔文件、材料价差等资料,按照市造价处规定的竣工调价系数,编制竣工结算书,送建设单位审定办理竣工结算。

第二十一条  竣工结算文件包括下列表格:

1、封面与概算封面一致,写明为“工程结算书”。

2、编制说明:

(1)重申概算编制说明与结算有关内容;

(2)工程竣工日期,执行各专业的竣工期调价系数;

(3)洽商增减账的份数、编号和调增金额;

(4)参考价、暂估价、设备价和进口材料的实际价格与暂估价格差价情况的简要说明;

(5)工程遗留问题或其他原因扣减结算价的说明。

3、工程结算费用汇总表。汇总单位工程各项结算费用反映出工程结算总价。

4、洽商增减账明细汇总表。分专业整理,以时间顺序排列,附在各专业工程结算费用表之后。

第二十二条  办理竣工结算的分工与编制概算相同,原则上是由概算编制人办理。

第二十三条  凡是建设单位与材料供应部门单独订有合同,其材料调剂费用、三材实际供应价与材料预算价格供应价价差等费用的量差、价差,均由材料供应部门与建设单位单独结算,不列入工程结算。

第二十四条  工程竣工图费用,由技术部门与建设单位另订协议,不列入工程结算。

第二十五条  工程结算一式十份,建设单位留三份,签认返回后,公司留一份,归档一份,同时分发工程管理部、财务部、项目经理部。财务部会同项目经理,据此向建设单位结算工程款。

第二十六条  建设单位对工程结算提出异议或者否认结算内容,有关部门应针对异议部分提出可靠记录和资料,向建设单位说明情况,协商解决分歧,如协商无效,可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仲裁。

第五章  定额管理

第二十七条  编制概算必须按照定额适用范围套用定额,不得任意改变定额的应用范围,一份概算原则上只允许使用一种定额,定额缺项时可参考套用有关定额;概算的取费计算必须按照概算定额规定的费用标准执行。

第二十八条  对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补充定额,预算员应按照市造价处有关规定办理补编和申报手续。

第二十九条  投标报价工程的补充定额,应在报标前答疑会上解决主要材料的暂估价问题。其消耗量和附料、人工、机械可参照相近似的办法补编定额。

第三十条  公司经营预算部设专人负责缺项定额的审批编号和汇总上报工作,各单位上报的补充定额审批时间不超过五天。

第三十一条  工作中若发现定额差错和明显的工料含量偏低和偏高问题,材料价格变化幅度较大,影响企业核算时,各单位预算和材料部门应将分析资料及实购价格上报公司经营预算部。

第六章  结算档案资料和日常业务管理

第三十二条  结算工作的档案资料由公司经营预算部设专人管理,其管理办法为:

1、建立工程预结算台账,可按工程类型建账,也可按工程时间顺序建账,分工程类别编排档案号。

2、归档资料要随时积累,结算后装订成册,其内容有:

(1)投(议)标工程登记卡和招标文件原本,投标测算决策资料;

(2)工程承包合同;

(3)各种合同附件,有关会议纪要和议定书,补充合同;

(4)中标工程概算书;

(5)承包工程合同及预算书;

(6)洽商增减账和经济索赔资料;

(7)施工预算书;

(8)竣工验收单及附件;

(9)竣工结算资料。

3、工程结算档案资料编号与台账编号保持一致,以便查询。

4、结算档案保存期一般为竣工后十年,重点工程资料保存十五年。

第三十三条  重点工程和有代表性的工程竣工后,工程管理部、经营预算部要进行资料分析,为改进企业管理和以后投标报价提供有效数据。每年分析资料不少于四个单位工程,选定不同结构、用途作为分析对象,分析资料除自留外应报公司领导。

第三十四条  分析资料为全方位资料,即由开工报价至竣工结算全部工程的造价资料。

分析内容主要有:

1、工程概况、工程性质、建筑面积、工程功能配备及设备配置等情况。

2、单方造价,概算单方造价,结算单方造价。

3、单方用工及单方三材指标,计算口径同本条第2 款。

4、单方工程量分析以结算工程量为准,对主要工程量进行单方分析。工程的通讯、消防、喷淋报警、智能门禁等工程设备。

5、预结算工程造价对比及简要分析。

第三十五条  公司经营预算部是概、预算业务的主管部门,负责业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和业务考核。对于在业务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经申报批准,给予重奖。

第三十六条  公司经营预算部必须按期完成报表,分析资料和年度总结。指导项目经理部概预算、索赔和结算工作。

第七章  附则

第6篇:营改增汇报材料范文

为推动“走出去”发展战略的深入贯彻实施,深化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进行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地区的分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试点分局”),可以直接出具中方外汇投资额不超过300万美元的境外投资项目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意见。报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试点分局可授权辖内境外投资业务量较大的支局直接出具中方外汇投资额不超过100万美元的境外投资项目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意见。

非试点地区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权维持现状不变。

二、经试点分局核准,投资主体可以在所投资境外企业注册成立之前,按照实需原则向境外汇出项目前期资金。试点分局应当按照有关业务操作规程(见附件1),审核投资主体汇出项目前期资金的申请。

(一)项目前期资金包括筹建境外企业所需的开办费、为收购境外企业资产或股权所支付的履约保证金等。前期资金应当被纳入中方外汇投资总额之内进行管理,由投资主体依照项目实际情况使用。

(二)对于开办费项下的前期资金,投资主体应当直接支付给境外机构或个人,无须开立境外专用账户存放。投资主体应当持下列材料向所在地试点分局申请办理开办费项下的资金汇出手续:

1、书面申请(包括支付事由、收款人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币别、支付金额、开办费使用清单等内容);

2、外汇局出具的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意见;

3、项目审批部门关于该境外投资项目的批复和批准证书;

4、境外有关机构出具的对确需支付开办费的证明材料;

5、试点分局视情况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对于履约保证金项下的前期资金,投资主体应当在境外开立专用账户存放,不得直接支付给境外的机构或个人。投资主体应当持下列材料向所在地试点分局申请开立境外专用账户和资金购付汇:

1、书面申请(包括开户事由、拟开户银行、币别、金额、使用期限、用途说明等内容);

2、投资主体经工商管理部门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

3、境外专用账户开户地的账户管理有关规定;

4、对拟收购资产或股权的情况说明、专业中介机构对拟收购资产或股权的评估报告、境外有关机构出具的确需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证明等材料;

5、试点分局视情况要求的其他材料。

境外专用账户应当以投资主体名义开立,并首选在境外中资银行开户,如有变更事项应当事先经试点分局核准。投资主体凭试点分局出具的境外开户核准件、境外开户证明材料及资金购付汇核准件办理履约保证金项下前期资金的购付汇手续。

(四)所投资境外企业成立后,剩余前期资金可直接划入该境外企业账户。需要划转的,投资主体应当在境外企业成立后7日内将剩余资金划入该境外企业账户(开立有境外专用账户的,应当同时关闭该境外专用账户),并在境外企业成立后20日内,将该笔前期资金的已使用情况、剩余资金划转情况及有关境外专用账户开立、关闭情况一并报原核准汇出资金的试点分局备案。

由于筹建失败、股权收购失败等原因使所投资境外企业未能成立的,投资主体应当在作出终止该项投资的决议后7日内将剩余前期资金全额调回境内(开立有境外专用账户的,应当同时关闭该境外专用账户),并在作出终止该项投资的决议后20日内,将该笔前期资金的已使用情况、剩余资金调回情况及有关境外专用账户关立、关闭情况一并报原核准汇出资金的试点分局备案。

三、投资主体从事境外投资,除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简化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43号)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以外,对于收购境外资产或股权的项目,另须向所在地外汇局提交拟收购资产或股权的说明文件、收购协议、中介机构对拟收购标的的评估报告等证明材料。对已设立境外企业增资的,另须向所在地外汇局提交项目主管部门关于设立境外企业的批复以及该境外企业设立时外汇局出具的资金来源审查意见、外汇资金汇出核准件、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境外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和营业执照等合规性材料。

四、已在境外成立、但未按规定办理外汇登记手续的境外投资项目,投资主体应当在*年5月31日之前,持以下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补办境外投资外汇登记:

1、书面申请(包括对项目历史概况和资金来源等的说明);

2、境外投资主管部门对项目的批复、批准证书或确认函;

3、境外企业的注册登记证书、营业执照;

4、境外企业的章程、合同;

5、境外企业的董事会构成及人员名单;

6、境外企业账户开立情况(包括开户银行及账号等内容);

7、境外企业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

8、外汇局视情况要求的其他材料。

外汇局收到完整的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应当15个工作日内为投资主体办理境外投资外汇补登记,并颁发《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对于提出了补登记申请、但不能提供前款所列第2项材料的境外投资项目,外汇局应当先将该境外投资项目的有关情况备案,待境外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确认函后,再颁发《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

第7篇:营改增汇报材料范文

一、 目前境外投资核准手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程序繁琐。

首先,省级外经贸部门在项目核准前,要求拟以现汇出资的境内企业提供外汇管理部门出具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批复,以实物投资方式出资的可免除该项审查,外汇资金来源审查还要求满足对外投资不能超过企业净资产的50%、账上要有相应的银行存款和企业前几年经营没有亏损等基本条件;其次,企业申请材料上报至省级外经贸部门后,一方面由企业直接登录商务部网站录入申请《境外投资批准证书》的相关数据,另一方面由省级外经贸部门发公函向企业拟投资国别的我国使领馆经商处征询意见,待收到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同意”的复函后才能出具项目核准的批复;第三,虽然对一定额度内的非敏感国家和地区的境外投资项目由省级外经贸部门核准,省级外经贸部门发出核准批复文件后,其纸质文件只要报商务部备案,但“备案”在实际操作中还是再核准,由商务部核准后再将《批准证书》的号码发送给省级外经贸部门,再由省级外经贸部门代商务部打印纸质《批准证书》,企业拿到《批准证书》后,才能凭以向外汇管理部门去申请购汇和办理外汇登记。

2.材料繁多。

应该说,外经贸部门核准境外投资项目要求企业自身提供的审查材料已经相当少了,材料繁多主要反映在外汇管理部门对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批购外汇和外汇登记几个环节上。一是外汇资金来源审查。企业除了要向外汇管理部门报送一套与提交给外经贸部门同样的材料外,还要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有些企业为了满足这一要求,就要专门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既耗财,又耗时),还要提供外汇资金来源证明和银行对账单,对于收购境外资产或股权的项目,还需提交评估报告、收购协议等相关材料。二是境外投资外汇登记。企业除了要填写《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附上《境外投资批准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境外企业章程、合同,境外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境外企业注册证书或营业执照等材料外,还要提交外汇管理部门本身出具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批复文件和外汇管理部门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其他材料等,整个登记材料不下十几种。三是批购外汇汇付境外。企业要办理批购外汇和境外投资资金汇出,除了要书面申请,附送外经贸部门的项目核准批复、《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以外,还要再一次提供外汇管理部门本身出具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批复和外汇管理部门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其他材料等。

3.过程长久。

从目前企业申请境外投资项目的一般程序看,纵向主要有三个层次,企业――地(市)级外经贸部门(初审转报)――省级外经贸部门(核准批复或复审转报)――商务部(备案或审批、发证),如果以每个层次平均在6-7个工作日内完成本环节的工作计算,那就是20个工作日,加上传递在途时间就已超过了1个月,当然这仅仅是理想的结果,实际时间长得多。横向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个是外汇审查、批汇和登记,按照外汇管理部门公布的办理时间,每项业务在“资料齐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这样的话,就算登记和批汇同时受理,那也需要40个工作日,实际日历时间也就要达2个月。二是征求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意见,平均回函时间一般也需5个工作日。所以,综合起来,按照目前的核准办法,从企业提出申请到外汇汇到境外一般要3个月,中间如果出现要补充财务审计工作、补充审核部门认为要增加的资料、经办或签批人出差、休假等而耽搁的时间,就要4-5个月甚至半年。

二、简化境外投资核准手续的基本依据

1.管理办法应遵循国际惯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

第一,境外投资是一项跨国界的经济行为,理应遵循国际惯例,而不应仅仅按在境内设立企业的法律规章和思维方式来设计制定对境外投资项目的管理办法。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境外企业(机构)设立后,其本身就是所在国的法人单位或合法组织机构,必须遵从当地的法律法规,服从当地政府的管理,合法经营,照章纳税。我们对境外投资的管理主要体现在是否允许国内企业把资金投到国外,而这种“许可”的设定,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是其投资行为是否损害我国的政治、经济利益,至于投资风险的评估、市场情况、经营盈亏等问题企业决策时必须也必然会慎重分析研究,应属企业自主决策和经营管理行为,政府部门不可能也把不了这个关。当然,企业可能由于获取信息的局限,政府有义务针对企业拟投资的国别地区可能出现的政治和经营风险给予必要的提醒。

第二,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境外投资应区别对待。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大部分中小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基本完成,使非国有的企业法人已占了企业群体的绝大部分,因此,我们对境外投资的核准手续也应当适时加以调整,放宽对非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的政策。而对国有或国有资产占绝对控股地位的企业,应从对其国有资产向境外转移的源头上加以控制,实施有效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三,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是我国进入市场经济并与世界经济体系接轨的重要标志。这客观上要求我们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法则去管理境外投资。在企业看来,“时间就是商机”、“时间就是金钱”已不再是空洞的口号,从实践过程反映的状况分析,企业从考察、可行性论证,到决策境外投资事项的过程相对较长,但一经做出决定,行动迅速。因为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往往对资金的到位、货物的发运和筹建期都有时间约定,但没有这些文本,企业又无法起动境外投资申请,而由于核准手续复杂,过程长久导致企业在约定期限内汇不了投资款项或发不了投资设备,甚至出现货物滞留在港口等待批件报关装船的情况。

2.贯彻效率优先原则。

境外投资核准手续的繁琐,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环节太多,一个境外投资项目的整个核准过程要经过十几道环节(还不包括部门内部的流转环节),就算每个环节都能在3个工作日办结,累加起来也要1-2个月的日历时间。因此,只有减少环节,才能使核准程序开上“快车道”。对那些“例行公事”和重复性的环节应予取消。

3.所需审查材料的多少,应按照有无使用价值来设定。

对企业申请材料的审查,主要是按照许可事项的法律规定对必须由企业提供的书面材料作形式审查。材料种类和数量多少,应该本着合理、合法、必要的原则来设定,也就是说,要求企业提供的材料是合乎情理的,而不是与所申请事项无直接关系的间接资料,因为如果设定间接材料,就很难把握限度,容易出现“本部门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之类的不透明条款;企业所提供的材料应该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有些如可行性报告、实物投资清单、无形资产作价资料等由企业单方面编写制作的资料缺乏法律效力,可以舍弃,合同、章程比可行性报告内容更详细,条款更规范,而且都有各方权利人签字,投资实物的出境报关单比企业自编的清单更具法律作用;至于必要性问题,就是审核部门对被审查资料是否都采信和使用,如果不管有用无用,仅仅是为了满足本部门自身的所谓“资料齐全”的要求,就有悖于简化手续、方便企业的基本原则精神;另外,属于本部门出具给企业的文件不应再让企业倒过来提供。

4.人停事不能停。

目前境外投资核准过程长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个萝卜一个坑”“萝卜拔走无填充”的现实情况造成的,虽然好多部门都说设有“A、B角”,但实际操作中往往经办的“A角”不在,“B角”就办不了或是找不到“B角”。有时候遇上经办人或他的上司或上司的上司(部门内部要逐级签批)出国、出差、外出开会、公休假等,只要其中某一个人不在就无法办理。所以,只有每个环节真正实行“A、B角”的工作制度,做到人停事不停,而且每个环节的工作人员都能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认真负责地为基层、企业服务,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提高办事效率。

三、简化境外投资核准手续的几点建议

1.简化程序。

第一,除国有或国有资本控股的企业外,取消对其他企业项目核准前“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的前置条件。谁都知道,在项目核准前,如果企业打算以自有资金解决投资款,也不可能提前几个月把资金存在银行不流动;如果通过借贷途径解决,项目未核准,银行也不会轻意放贷给企业;至于审查企业前几年盈利状况,我认为企业盈亏状况与能否对外投资没有直接因果关系,某些企业就是因为在国内的竞争力衰退,才决策到境外投资寻求新的增长点来解境内母体企业之困,而且,按照现在的规定理解,意味着近年注册的新企业就不能对外投资,这没有道理;至于对企业累计对外投资不能超过《公司法》规定的净资产的50%,应由工商部门负责监督,因为投资额和净资产之比是指企业对境内外全部投资和所有者权益在某一时点的余额之比。所以,待商务(外经贸)部门对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后,企业凭《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到外汇管理部门申请购汇、申请汇付投资资金和办理外汇登记更为合理,与以实物形态对外投资的企业相比也不失公平。

第二,除规定需商务部直接审批的项目外,在省级核准的项目由省级外经贸部门编发《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同时报商务部备案。从目前办理的情况看,省级核准批复下达后,《境外投资批准证书》颁发前,企业的对外投资工作根本无法实施。建议由省级审批的项目在统一使用商务部印制的《境外投资批准证书》的前提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编排证书号码,并在号码前加注地区简称。这样,一方面可以省掉省级核准批复,另一方面商务部的备案也变成真正意义上的备案,把商务部的部分工作量分散到各省(区、市),从而大大加快核准发证速度。

2.下放权限。

第一,把征询驻外使领馆经商处意见的工作下放到地(市)。按照目前的规定,向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征询拟对外投资项目意见是核准境外投资的一项前置条件,而且要由省级外经贸部门发函征询,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才受理。事先征询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的意见是必要的,毕竟他们对所在国的政治、经济、社会情况比国内机构、企业了解更透彻,也能对企业到境外投资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帮助企业规避风险和协调解决一些困难,企业非常欢迎。问题的关键在于是否一定要在企业申请报送到省级外经贸部门这一环节才可以发函征询。发征询函的直接目的是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是否同意境内企业赴该国投资,至于由哪一级、哪个部门或机构去征询并不重要,因此,此项工作应当可以前移至地(市)级外经贸部门,在企业准备申请材料的同时向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拟发征询函,甚至可以在企业赴拟投资国考察洽谈、签订合同、与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当面咨询时,就把征询答复函带回来,直接作为企业申请材料的附件之一,这样就可以省去企业申请材料转报到省级外经贸部门后再发征询函的等待时间,还有利于引导企业加强与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的沟通和联系,自觉地接受相应的管理。

第二,下放核准权限。与其他行政许可事项一样,下放境外投资核准权限,是缩短核准时间的重要举措,也是区别重点与非重点产业、重点与非重点国别地区、重大与非重大项目实行分级管理的切实方法,应当积极推行。建议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权限与境外投资的用汇审批权限相匹配,除商务部确定的对敏感国别地区的投资由商务部审批外,对其他国别地区的投资项目,凡中方投资额在1000万美元以下的,由省级外经贸部门核准并发证,中方投资额在300万美元以下的,由地(市)级外经贸部门核准,省级外经贸部门统一发证。这样做的结果,看似加大了地方主管部门的权力,实为加重了地方主管部门的责任。在核准过程上,对1000万美元以下非敏感国别地区的投资项目至少可以减少10-20个工作日。

3.削减材料。

从目前对境外投资项目相关部门的要求来看,建议削减以下材料:

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的境外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是企业在进行实地考察后编写并由董事会和经营者讨论通过的,到底可行不可行,能不能取得预期效益,风险有多大等等,只有他们自己清楚,作为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客观上无法对其可行性做出正确判断,除非组织相关方面专家进行专题认证,这既没必要,也无可能。

财务审计报告和银行对账单。企业的资产和盈亏状况一般是银行放贷前需要查验的资料,不应成为同不同意其对外投资的依据。企业资产和盈亏,无论反映的是时点还是时期数据,只要企业在运转,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变化,实物资产既可以直接投资也可以变现投资。以前年度亏损不等于今年和以后一直亏损,就是为了扭转母体企业亏损局面才到境外投资办企业也毫不奇怪。

境外企业董事会构成及人员名单。董事会的构成一般都与股权结构相匹配,在境外企业《章程》中都会明确表述,至于人员名单,一方面我国企业对外投资项目不一定都是控股的,有些仅占很少的股份,政府不可能去干预董事的任命;另一方面,即使是中方控股的境外合资企业,母体企业委派谁当董事,也是企业自己的事。

境外企业(机构)注册证书(营业执照)和开户银行、账号。究竟是先办营业执照还是注册资本先要到位,各国(地区)的做法不同,国内成立企业,注册资本入资的验资报告在前,而注册登记发执照在后。把提供境外企业注册证书(营业执照)一律作为能否批购和汇付外汇的要素材料是不恰当的。而境外企业开户银行和账号资料应属于母体企业在境内开户银行汇付外汇时才要向银行提供的,否则钱也汇不出去。

另外,要求企业申报的材料都应公开、透明,不应为了本部门的方便,埋下诸如“本部门视情况要求的其他材料”的伏笔。而且,由本部门出具给企业的批复、证书,不能要求企业再倒过来提供给自己。

第8篇:营改增汇报材料范文

关键词:森林;低碳经济;发展

中图分类号:[S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5-0-01

一、发展森林低碳经济的作用

1.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中最大碳库。森林在生长过程中通过光合作用,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森林植物体内和森林土壤中。同时,森林固定二氧化碳持久而稳定。同样,木材及木制品也是十分重要的碳库,固碳的时间可达几十年、上百年。统计分析表明,通过植树造林方式吸收固定二氧化碳,其成本要远低于核能、风能和生物质燃料等各种工业活动减排的成本。

2.森林是地球表面利用太阳能的最大载体。森林每年固定的太阳能总量占陆地生态系统每年固定太阳能总量的多一半,这是一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巨大能源宝库。树苗长成大树,不仅吸收、固定了大量二氧化碳,同时吸收和储藏了太阳能。因此,选用那些易繁殖、萌发力强、能固氮、生长快、热值高、用途多和抗性强的树种,以大密度造林的方法,使薪炭林最大限度地利用空间和阳光,就可以达到固碳储能的目的。

3.消除各种污染源排放。很多森林植物由于结构复杂,树叶表面不平,多绒毛,分泌粘性油脂及汁液,能够吸收有害气体和吸附大量飘尘。杜鹃、木槿、紫薇等植物能够吸收二氧化硫、氯气、氯化氢、氧化锌等有害气体。松属、圆柏属、云杉属、桦木等许多森林植物能放出大量杀菌素,可杀死各种疾病的病原菌。采用人工措施或者喷洒各种杀虫剂或杀菌药来消除环境污染,不仅要付出能耗,而且需要较高的成本。

4.减少了人工措施的土石方工程。人们投资、投劳耗用水泥、钢材以及其他材料和化石能耗修建各种拦水、蓄水工程,不仅耗费了大量化石能源,而且产生了污染。当使用寿命结束时,清理报废工程仍然需要消耗能源。森林拦蓄降水,调节径流,减少洪涝灾害的成本远低于修建水库的成本。森林蓄水的同时,减少了水土流失和土壤养分损失,从而大大降低了农林业发展对化工产品和化石燃料的需求,减少了化石燃料使用量和温室气体排放。

5.降低生态系统调控的物质与能源消耗。近年来,气象灾害发生的频率有增加的趋势。采用人工措施增雨、调水、防洪、减灾,不仅需要投入较多的劳动力,更需要大量的物质与能量投入。森林能够调节气候,降低或减缓洪涝、干旱灾害,保持和维护有利的生产环境,减少了化石养分或能耗投入,使农作物和畜牧业在比较自然的状态下发展并获得高收益,从而降低了灾害控制和恢复成本,减少了生态系统调控的物质和能源消耗。

6.改善人类生活环境。森林所形成的自然和人文环境对人类生存有着良好的影响,森林生态环境直接作用于人的视觉、听觉、嗅觉,使人精神放松,增进人体健康。同时,森林也是人们旅游、爬山、远足,甚至探险的场所。生活在山清水秀的自然环境条件下,意味着用于调温、调湿、滞尘的各种人工设备使用数量和时间的减少及其能耗和温室气体排放数量的降低。

7.林产品是低碳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仅次于煤炭、石油、天然气的第四大战略性能源资源,森林具有可再生、可降解的特点,而且还有占地少、一次种植持续利用的优势,是大有希望的新兴的绿色能源。森林提供的木材作为生物类的材料,以及各种非木质林产品,不论作为能源,还是作为生产、生活资料,都是一种低碳经济材料。在石油、煤日益枯竭的情况下,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已经成为世界各国能源替代战略的重要选择。

二、促进森林低碳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

1.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围绕《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和《应对气候变化林业行动计划》,加大生态建设投入。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三北”及长江和沿海防护林体系、防沙治沙、湿地及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区、商品林基地建设等林业重点工程。制定和实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油茶等木本粮油等林业重点工程。健全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实行木材加工产品“下乡”补贴试点,推动低碳经济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在增加森林面积的同时,增加森林碳汇。

2.实施森林经营工程。目前,我国大多数森林属于生物量密度较低的人工林和次生林,森林蓄积很低,这是增加森林碳汇的最大潜力之所在。在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将森林经营作为我国林业建设的重中之重,这既符合国际林业发展的趋势和要求,也是未来气候谈判增汇减排的重要筹码。因此,应尽快启动《全国森林经营工程》,同时应积极发展农林复合经营,提高森林蓄积量,增加森林碳汇。

3.开展碳汇造林试点。在现有造林规划的基础上,开展碳汇造林试点。碳汇造林即在设定了基线的土地上,对造林和森林经营以及林木生长的全过程都进行碳汇计量和监测的营造林活动,探索具有中国特色并与国际规则接轨的营造林模式。建立与“三可”(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相匹配的碳汇计量监测技术体系,为中国森林生态系统增汇固碳和中国温室气体减排开展“三可”奠定基础。

4.提供科技支撑。深入开展森林对气候变化响应的基础研究。加强林业减排增汇的技术潜力与成本效益分析;继续加强森林灾害发生机理和防控对策研究;加强气候变化情景下森林、湿地、荒漠、城市绿地等生态系统的适应性问题研究并提出适应技术对策;加强森林作为重要可再生能源库的研究和开发利用。通过科研,推进科技兴林、科技富林、科技强林的进程,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积极贡献。

5.引导全社会参与低碳发展。森林在维护气候安全、生态安全、物种安全、木材安全、淡水安全、粮食安全等方面具有特殊作用,在全球高度关注气候变化的背景下,林业被提到了事关人类生存与发展、前途与命运的战略高度。联合国粮农组织前总干事萨乌马指出:“森林是人类之前途,地球之平衡”。因此,应广泛宣传林业在发展低碳经济的优势,充分调动企业、公众参与植树造林、保护森林等活动的积极性,通过林业措施,实践低碳生产和低碳生活。

综上所述,我国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潜力巨大,在应对气候变化当中能够作出巨大的贡献,特别是跟低碳经济结合起来。我国现有森林植被的贮碳量只相当于潜在贮碳量价值的40%多。通过强化森林经营管理,提高森林的质量,能够大大增加森林生态系统的贮碳能力。

参考文献:

[1]张健康,宋绪忠.碳汇林业助推低碳经济发展[J].浙江林业,2010(01):20.

[2]康志雄.低碳经济:林业发展的机遇与使命[J].浙江林业,2010(01):26-27.

第9篇:营改增汇报材料范文

【论文关键词】 森林 低碳经济 发展

引言

低碳经济就是要求能源利用水平、产业结构、经济结构、经济质量、环境保护水平都有质的提升和转变,是对传统能源利用、产业结构的挑战。森林在低碳经济模式中具有特殊的作用。林产加工等可通过新技术、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和开发生物质能源来达到低排放,减少因非法采伐等引起的森林破坏、森林火灾和病虫害等;通过科学规划增加森林面积,利用科学经营提升森林质量,增强碳汇功能;建立造林与更新长效机制,处理好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使经营主体保持积极性,使森林经营与林农致富紧密结合,实现持续碳汇。本文就森林低碳经济的发展谈几点粗浅认识。

1. 发展森林低碳经济的作用

1.1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中最大碳库

森林在生长过程中通过光合作用,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森林植物体内和森林土壤中。同时,森林固定二氧化碳持久而稳定。同样,木材及木制品也是十分重要的碳库,固碳的时间可达几十年、上百年。统计分析表明,通过植树造林方式吸收固定二氧化碳,其成本要远低于核能、风能和生物质燃料等各种工业活动减排的成本。

1.2森林是地球表面利用太阳能的最大载体

森林每年固定的太阳能总量占陆地生态系统每年固定太阳能总量的多一半,这是一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巨大能源宝库。树苗长成大树,不仅吸收、固定了大量二氧化碳,同时吸收和储藏了太阳能。因此,选用那些易繁殖、萌发力强、能固氮、生长快、热值高、用途多和抗性强的树种,以大密度造林的方法,使薪炭林最大限度地利用空间和阳光,就可以达到固碳储能的目的。

1.3消除各种污染源排放

很多森林植物由于结构复杂,树叶表面不平,多绒毛,分泌粘性油脂及汁液,能够吸收有害气体和吸附大量飘尘。杜鹃、木槿、紫薇等植物能够吸收二氧化硫、氯气、氯化氢、氧化锌等有害气体。松属、圆柏属、云杉属、桦木等许多森林植物能放出大量杀菌素,可杀死各种疾病的病原菌。采用人工措施或者喷洒各种杀虫剂或杀菌药来消除环境污染,不仅要付出能耗,而且需要较高的成本。

1.4减少了人工措施的土石方工程

人们投资、投劳耗用水泥、钢材以及其他材料和化石能耗修建各种拦水、蓄水工程,不仅耗费了大量化石能源,而且产生了污染。当使用寿命结束时,清理报废工程仍然需要消耗能源。森林拦蓄降水,调节径流,减少洪涝灾害的成本远低于修建水库的成本。森林蓄水的同时,减少了水土流失和土壤养分损失,从而大大降低了农林业发展对化工产品和化石燃料的需求,减少了化石燃料使用量和温室气体排放。

1.5降低生态系统调控的物质与能源消耗

近年来,气象灾害发生的频率有增加的趋势。采用人工措施增雨、调水、防洪、减灾,不仅需要投入较多的劳动力,更需要大量的物质与能量投入。森林能够调节气候,降低或减缓洪涝、干旱灾害,保持和维护有利的生产环境,减少了化石养分或能耗投入,使农作物和畜牧业在比较自然的状态下发展并获得高收益,从而降低了灾害控制和恢复成本,减少了生态系统调控的物质和能源消耗。

1.6改善人类生活环境

森林所形成的自然和人文环境对人类生存有着良好的影响,森林生态环境直接作用于人的视觉、听觉、嗅觉,使人精神放松,增进人体健康。同时,森林也是人们旅游、爬山、远足,甚至探险的场所。生活在山清水秀的自然环境条件下,意味着用于调温、调湿、滞尘的各种人工设备使用数量和时间的减少及其能耗和温室气体排放数量的降低。

1.7林产品是低碳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仅次于煤炭、石油、天然气的第四大战略性能源资源,森林具有可再生、可降解的特点,而且还有占地少、一次种植持续利用的优势,是大有希望的新兴的绿色能源。森林提供的木材作为生物类的材料,以及各种非木质林产品,不论作为能源,还是作为生产、生活资料,都是一种低碳经济材料。在石油、煤日益枯竭的情况下,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已经成为世界各国能源替代战略的重要选择。

2. 促进森林低碳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

2.1加快造林绿化步伐

围绕《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和《应对气候变化林业行动计划》,加大生态建设投入。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三北”及长江和沿海防护林体系、防沙治沙、湿地及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区、商品林基地建设等林业重点工程。制定和实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油茶等木本粮油等林业重点工程。健全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实行木材加工产品“下乡”补贴试点,推动低碳经济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在增加森林面积的同时,增加森林碳汇。

2.2实施森林经营工程

目前,我国大多数森林属于生物量密度较低的人工林和次生林,森林蓄积很低,这是增加森林碳汇的最大潜力之所在。在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将森林经营作为我国林业建设的重中之重,这既符合国际林业发展的趋势和要求,也是未来气候谈判增汇减排的重要筹码。因此,应尽快启动《全国森林经营工程》,同时应积极发展农林复合经营,提高森林蓄积量,增加森林碳汇。

2.3开展碳汇造林试点

在现有造林规划的基础上,开展碳汇造林试点。碳汇造林即在设定了基线的土地上,对造林和森林经营以及林木生长的全过程都进行碳汇计量和监测的营造林活动,探索具有中国特色并与国际规则接轨的营造林模式。建立与“三可”(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相匹配的碳汇计量监测技术体系,为中国森林生态系统增汇固碳和中国温室气体减排开展“三可”奠定基础。

2.4提供科技支撑

深入开展森林对气候变化响应的基础研究。加强林业减排增汇的技术潜力与成本效益分析;继续加强森林灾害发生机理和防控对策研究;加强气候变化情景下森林、湿地、荒漠、城市绿地等生态系统的适应性问题研究并提出适应技术对策;加强森林作为重要可再生能源库的研究和开发利用。通过科研,推进科技兴林、科技富林、科技强林的进程,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积极贡献。

2.5引导全社会参与低碳发展

森林在维护气候安全、生态安全、物种安全、木材安全、淡水安全、粮食安全等方面具有特殊作用,在全球高度关注气候变化的背景下,林业被提到了事关人类生存与发展、前途与命运的战略高度。联合国粮农组织前总干事萨乌马指出:“森林是人类之前途,地球之平衡”。因此,应广泛宣传林业在发展低碳经济的优势,充分调动企业、公众参与植树造林、保护森林等活动的积极性,通过林业措施,实践低碳生产和低碳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