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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生命周期工程造价控制分析

工程建设生命周期工程造价控制分析

一决策阶段项目工程造价控制

决策阶段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是建设项目投资决策前,对拟建项目进行全面、系统的技术经济分析和论证,从而对项目进行合理选择的一种重要方法[13]。可行性研究为项目决策时对拟建项目进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行的技术经济研究,对不同建设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选择及做出判断和决定的过程,项目建设的决策正确与否决定了项目建设的成败。同时由于项目前期决策影响工程造价的程度最高,因此必须加强项目决策的深度。项目决策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主要是通过项目的投资估算来实现。根据目前项目建设的实际现状,建设单位一般会邀请设计单位以及造价咨询单位在这个阶段开始介入项目工作中来,协助建设单位编制可行报告建议书。同时对项目投资估算进行估算。项目的投资估算精确性直接影响了整个工程的造价投资。项目投资估算的方法有很多种。根据专家学者的著作可以看出,应用较广的方法为生产能力指数估算法。公式为:fQQCCx1221其中,1C表示已经建成的项目静态投资额;2C表示拟建项目的静态投资额;1Q表示已建类似项目的生产能力;2Q表示拟建项目的生产能力;f表示不同时间、地区的定额、人工、费率等综合调整系数。Xi表示生产能力指数。在正常情况下0x1,在已建类似项目的生产规模与拟建项目的生产规模相比较小于50倍的状况下,如果拟建项目身缠的规模扩大仅靠增大设备规模来达到时,0.6x0.7,如果是靠增加相同规格设备的数量来达到时,0.8x0.9。

二项目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工程设计是工程项目在开工之前,由设计人员根据已有设计任务为拟建工程建设项目绘制图纸并提供规划、数据等技术文件。设计阶段工程造价控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此阶段进行工程造价控制效果最显著。工程设计其实贯穿整个项目的始终。根据设计的整体性原则,建设单位不但要追求工程设计的各个部分的优化,而且要注意各个部分的协调以及配套,使其成为一个整体,因此必须要对设计进行方案优化。建设单位为了在使拟建项目满足技术先进、结构合理、功能全面等要求,在招标发包时通过竞选的方式获取多个设计方案。然后聘请专家对多个方案按照经济使用美观的原则进行评选,优选出最佳设计。或者整合各个设计方案的优势使设计方案更加完美。设计方案的优化可以通过价值工程法进行造价控制。将工程项目的功能要求与投资有机结合,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力求提高功能与成本的比值,获得最佳的设计方案。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是建设工程项目整个生命周期工程造价控制的最重要的阶段。有许多学术著作都对该阶段进行了详细的研究,本文不再重复进行论述。

三工程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工程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主要包括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合同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阶段。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其实是拟建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与实施单位之间的“成交价格”。工程造价的概算成本价格可以在设计阶段进行确认。而实际成本的确认由于在招投标阶段的不确定性、以及人为操作性,使得合同价款往往偏离成本价格。作为建设单位来说此阶段的工程造价其实是工程造价控制的一个难点。本文重点就是在对招投标阶段对招标评标方式的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招标人按照法律的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招标投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工作从投标竞争者中评选出最符合招标文件各项要求的投标者,最大限度地实现招标人的利益。根据各省地区招标投标工作的现状,评标方式主要由两种方式组成:

(一)、最低评标价法。在施工组织设计合格性评审或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进行投标报价比较。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技术标合格、且投标价格最低(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工程报价在投标活动中占据主导地位。从业内专家学者的相关论文可以看出,最低评标价法是国际上最常用的评标方法,多数学者对此方法比较看好,因为其具有综合评标法不具备的几个优点:一是有效控制工程成本,较大程度节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体现投标竞争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性,遏止了腐败现象,规范了市场行为;三是有利于企业与世界接轨,逐步走向国际市场。国际市场的竞争方式,主要是最低评标价法。国内企业通过类似评标方法的评选,为日后国际项目交流合作积累实际操作经验;四是提高企业的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降低工程施工成本。那些管理水平低、设备技术落后的企业,即使中标,也会由于管理水平达不到要求,导致后无利可图,甚至亏本,最后被市场淘汰[14]。虽然最低评标价法优点不少,但经过实际操作发现,最低评标价法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价格最低,容易造成恶性竞争现象或者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现象,不能保证服务和质量最优;二是投标单位的投标风险比较大,基本上建设单位的项目风险全部转嫁到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势必将风险分摊到供货商、劳务分包商,对确保产品质量不利。可能施工单位会心有顾虑。三是项目的成本价界定比较困难,建设单位的主观导向以及成本价编制单位水平等人为因素往往导致项目的成本价不能完全体现市场实际价格。

(二)、综合评标法。综合评标法又分经评审的合理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打分法。其中:经评审的合理最低投标价法的定义为:先对技术标包含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答辩等情况进行评比,在技术标符合要求的基础上,进行商务标评审,对报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报价合理性分析,以经评审不低于成本的最低投标价格作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不再参与评标。计算各投标人的商务标,得分最高者为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打分法的定义为:在施工组织设计合格性评审或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计算评标基准价,按照有效投标人全部投标报价计算平均标价,再按照相关招标控制下浮率计算出控制价(即评标基准价)。通过计算各投标人的商务标评标基准价差异的大小进行打分。结合组织设计的得分计算出综合得分最高者为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业内专家学者认为综合评估法具有更科学、更量化的优点,主要表现在:一是引入权值的概念,将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通过纯数学理论的方式进行评价分析,评标结果更具科学性;二是此种方法利用多个专家单独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有利于发挥评标专家的作用;三是该方式选出的中标单位并非价格最低,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要求,能有效防止低价的不正当竞争。同样,专家学者认为综合评分法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

(一)、与最低价的成本价格难以界定类似,其评标因素及权值难以合理界定。评标因素及权值确定起来比较复杂,建设单位希望产品性能占较高权值,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则希望价格占较高权值,很难做到权重及评标因素的最优化。

(二)、对评标专家要求较高。根据我国建筑行业的现状,项目招标之前都是通过抽签方式。抽取专家组成员,在项目开标的同时才会接触被评项目以及相关的项目资料,全面正确掌握评价因素及其权值,时间方面不够宽裕。

(三)、综合评价中各指标权重大部分是依据评判人员主观确定的,不可避免带有一定的主观性。同时评委的权力较大,由于评委的业务水平不尽相同,如果对评委没有有效的约束,很有可能出现“人情标”。合同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主要是工程变更签证控制的。由于合同价款是通过建设工程公开招标而来,价格基本确定。此阶段的的变更签证是为了对合同造价条款的修正,对于合同双方来说,变更签证是一个博弈的过程,因此在变更签证时必须作到依据充分,价格合理、事实清楚,从而避免建设资金的流失。

四竣工验收阶段工程造价控制。

竣工验收阶段工程造价控制主要的就是工程竣工决算审核。工程竣工决算工作主要为建安工程费用竣工结算审核工作。目前绝大部分建设单位均采取聘请造价咨询单位协审的方式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整个建设项目审核最大的难点就是工程竣工结算审计者并非实际项目实施者,往往对项目的现场情况不熟悉、不了解。而施工单位作为实施方,由于对现场实际状况非常熟悉,往往在竣工图上弄虚作假,或在签证变更手续上大做文章,以赚取不当利益。这恰恰是建设单位的造价控制的难点。工程造价的控制,最有效的手段是把技术措施与经济措施相结合,通过比较建设工程技术、分析建设工程经济和评价建设工程效果,寻找合理的方法处理技术与经济结合的问题,努力做到在技术先进情况下保持经济合理,在经济合理的前提下保持技术先进,把降低控制工程造价的理念渗透到工程的各个环节之中,使工程造价更加合理。

作者:项小芳 单位: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