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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的伦理特质探析

循环经济的伦理特质探析

摘要:当前一系列生态危机和环境问题表明,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已经不适应要求,必须采取一种新的经济生产方式,在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循环经济的应运而生,不仅符合经济学原则,能实现营利目的,而且兼具环保、高效、安全、尊重、可持续等多重伦理特性,还明确并深化了企业和消费者的环境责任,能够有效遏制环境利己主义,维护环境正义,也契合了马克思的混合义务伦理观。

关键词:循环经济;环境正义;功利;义务

一、循环经济契合马克思混合义务论

众所周知,在西方伦理学流派中,功利主义和义务论都明确提出了各自的道德原则。功利主义以行为的后果来判断行为的道德性,坚持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和利益原则,为此必然会牺牲一些人哪怕是最少数人的幸福和利益。而以康德为代表的义务论对功利主义进行了批判,认为只有出于义务动机的行为才具有道德价值,义务就是出于对道德法则的敬重而行动的必然性,只要是出于善良的动机,哪怕没有获得好的结果也是道德的。因此,进一步来说,只有自愿把道德法则作为行为准则的行为,才具有道德价值。近代以来,功利主义一直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领域居于主导地位,是经济行为的主要道德依据。由于功利主义追求的是行为的最大效用,所以,依据它作为行为标准必然会为了自身最大效用而牺牲掉他人、社会或环境的利益。现代工业文明对自然环境的破坏正是基于功利主义为价值基准的结果。而义务论强调对他人无条件地尽义务,否认效果的功利性,听起来很高尚,但从事经济活动却不能离开对经济效益的追求。据此推论,经济行为如果只是一味地强调对环境尽义务,而不考虑经济效益,那么就必然不符合资本价值增殖的本性和经济行为营利之目的,经济主体也自然不会为之。循环经济作为对传统经济模式的“扬弃”,既超越了功利主义的局限性,又没有掉入义务论的理想性“泥潭”,而是将功利和义务结合起来,兼顾经济效益和环境保护,契合了马克思混合义务论伦理观①。马克思、恩格斯对于功利和义务所持的态度是辩证的、历史的、全面的,对于不同伦理观之间对立及其消灭的方法是唯物主义的,这可以从他们对待“利己主义”和“自我牺牲”关系问题的态度中体现出来。他们看重的是社会生活条件和个人生活实践,因而强调道德的社会性、实践性和历史性。“在对待‘利己主义’和‘自我牺牲’的关系问题上,马克思、恩格斯强调应当注意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从社会意识来说,不能单纯从道德情感或思辨理论的形式上去理解,也不能坚持用一个方面反对另一个方面的教条主义方法去解决;而应当去研究它们存在的社会根源和生活条件,从其产生、发展的根源和条件上去理解和解决它们的对立。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只有消除社会意识存在的根源,才能消除由根源产生的结果。”②所以说,“共产主义者既不拿利己主义来反对自我牺牲,也不拿自我牺牲来反对利己主义,理论上既不是从那情感的形式,也不是从那夸张的思想形式去领会这个对立,而是在于揭示这个对立的物质根源,随着物质根源的消失,这种对立自然而然也就消灭”③。马克思认为,不同伦理思想冲突的背后,实质上是物质根源上的冲突。所以,功利论与义务论的对立或取舍,不取决于它们的情感认同,也不是在理论形式的完善或是否具有一致性,而应当去研究它们存在的社会根源和生活条件,从其产生、发展的根源和条件上去理解和解决它们的对立。由此,马克思、恩格斯得出了如下的结论:“无论利己主义还是自我牺牲,都是一定条件下个人自我实现的一种必要形式。”④利己主义是个人对自我利益的追求,自我牺牲则是个人对他人和共同体义务的体现,二者都是马克思认可的现实社会中个人自我实现的必要形式。可见,马克思既主张追求个人功利,又主张对他人及共同体尽义务,“马克思是一个混合的义务论者”⑤。当然,这一观点只能就功利论与义务论相结合语境下、在辩证法意义上去接受,目的是强调伦理道德的实践性和历史性具体性。传统工业经济增长方式忽视了地球承载人口的极限性、垃圾排放的极限性和生态恢复的有限性,助长了功利追求的片面性和与自然的对抗意识,误导了人类的价值追求,固化并加剧了对自然的统治、征服和操控,导致了诸多环境问题。在当今环境问题凸显的时代,传统经济增长方式已经不能适应需要,呈现出巨大的负面效应,必然成为批判和改变的对象。对其批判所采用的价值标准是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理论。马克思既强调人的现实活动即人的实践,这时人就有现实利益目标指向或对现实利益需求的满足;又反对人们在追逐利益时的无边界,强调对他人、共同体和环境的尊重和责任,是功利与义务相结合的混合论者。我们采用这一理论来批判有缺陷的传统经济学,主张经济效益与生态保护相统一,既不能因追求经济效益而破坏生态环境,也不能为环境保护而实行经济非增长或零增长。这就需要采取一种新的经济生产方式,循环经济就符合这一要求。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方式,循环经济既包含着西方20世纪60年代以来绿色运动的经验总结,也有对传统经济学思想的批判和超越。首先,循环经济要“符合经济学原则,能实现营利目的。经济发展不能仅靠道德高尚,还必须实现利润,发展循环经济绝不是为环保而做慈善”⑥。其次,它还应该符合生态原则,力求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少污染。“以往的经济模式有符合生态学的,比如原始经济和农业经济,但是效率低、发展慢;也有高效快速的,如工业经济,但是环境代价高,违背生态规律。相对于传统经济而言,循环经济兼具营利、环保、高效、安全等多重特性。”⑦循环经济的最终目的在于通过保护环境达到保护人类共同居住的家园,从而为我们自身也为子孙后代留下更加美丽清洁的环境、更多的自然资源。这一目标在更高层次上体现了功利与义务的内在统一性,与马克思主义伦理主张相一致。

二、循环经济体现环境正义

全球性环境问题的出现,客观上已经给人的行为设置了伦理界限,要求对自身利益的追逐不得损害他人及人类的共同利益,也不得破坏环境,危害其他物种生存,否则就是环境侵害,就是非正义。与将环境成本外溢、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的经济发展模式不同,循环经济坚持经济、社会与生态三方利益的统一,实际上是对他人、对后代以及其他物种乃至整个自然界的利益关切和权利尊重,也是资源和环境在代内、代际、种际之间公平分配的一种表现。与只强调人的福利和经济利益的旧伦理学相比,循环经济伦理扩大了人类道德责任范围,将道德关怀视野拓展到整个自然界,着眼于人类整体和长远利益,强调人与整个自然的和谐相处、共存共荣,有利于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人类应对全球性环境危机需要共同行动,各自切实履行环保责任,为此就要坚决遏制环境利己主义。利己主义主张把个人利益的追逐作为行为的目的,表现在对待环境问题上就是推卸环境责任,主张个人或本国环境利益优先,即使对他人、别国产生损害也无所顾忌。当前,环境利己主义在现实生活和国际领域不负责任的表现还很广泛,它在解决环境利益冲突时,不仅牺牲人与人、国与国之间的平等权、环境权,还牺牲穷人、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甚至生存权;不仅主张富人、富国利益优先,还主张富人、富国发展优先于穷人、穷国生存。美国的凯里特•哈丁就是环境利己主义的典型代表,其由“公用地灾难”和“救生艇上的生活”组成的著名的“救生艇伦理观”集中体现了环境利己主义本质,严重违背了代内正义。在哈丁看来,人的自由权与自然环境良性发展之间的矛盾不可调和。由于自由权不能剥夺,那么要想避免全体毁灭之悲剧发生,就只能以牺牲平等权为代价,只能限制或剥夺一部分人对“公用地”的“自由选择权”,这一部分人当然是穷人。他还认为,在地球资源有限时,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利益尖锐对立,为了使生活在环境良好的救生艇上的发达国家不至于毁灭,就只有牺牲穷人和发展中国家的生存,拒绝其上救生艇。发达国家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比如,20世纪60年代以来,美国、日本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产业升级的过程中将大量的高污染、高耗能产业转移到了东南亚、拉美以及其他国家。对此,英国新马克思主义代表戴维•佩珀有着清醒的认识,他指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正是通过对第三世界国家的掠夺来维持和改善自己的环境,使之成为全世界羡慕的对象。”⑧发达国家通过转嫁污染危机的方式改善了自身的生态环境,却使发展中国家环境污染更加严重,这就好比是“一个优雅的超乎寻常的精美外观,背后却是日益肮脏的和令人恶心的后房和厨房”。正是发达国家这种“索取而不归还”的生态殖民行为,加剧了全球性生态失衡。循环经济的宗旨与利己主义正好相反,它对责任的强调可以有效预防和遏制环境利己主义,使各国、各组织、各企业乃至每个人都明确自身的环保责任,缓解环境利己主义带来的伦理危机;既可以给发展中国家以生存和发展的权利,又可以遏制发达国家的侵略和霸权,维护和促进代内正义,有利于世界各国、各民族共同发展和繁荣,有利于构建和促进人类命运共同体。循环经济既发展经济又保护环境,也是对子孙后代负责的表现,体现了代际正义。大量事实证明,人类对大自然的每一次破坏都遭到了报复,这就深刻警示人们,既要考虑到自身当前利益,又要考虑到整个人类长远利益。如果没有一个为后代考虑的类正义和类善良,而是对资源进行享乐性消耗,对环境进行枯竭性开发,人类发展就不可持续。当这一刻来临时,人类根本无法寻求自我拯救。因此,出于对人类利益整体性的考虑,必须在经济活动中对环境保护进行顶层设计。循环经济就是这样一种可持续性经济发展模式,保护生态是其题中应有之义。保护生态就是为了人类子孙后代,为了人类的“类”利益、整体利益,维护的是代际正义。循环经济对环境的责任和义务体现种际正义,即人对其他物种乃至对整个自然界的保护和责任。人生活在自然中,固然天生有权享受和利用自然,通过改造自然更好地服务自身;但是,人又是自然界中唯一有理性能反思的物种,理应保护自然。如果人不保护自然,其他物种更意识不到也不可能保护自然,所以保护自然是人的天职。况且人从自然中索取,就必须对自然予以保护,以做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发展循环经济是人类对环境的道德责任和义务之体现。这种义务与人对人的双向性义务不同,它是单向度的。因为人是实践活动的主体,而自然是认识和实践的客体,自然界对人类没有义务,也不能尽义务,当然也不会有对人类的权力。所以,人对自然的义务是单向性义务,人对自然的道德规范只能是一种单向度的责任伦理或义务伦理。由传统的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工业经济转向循环经济,超越了效率主义、利己主义,充分体现出人对自身、对子孙后代乃至对整个自然界的责任感。这里,经济主体所处理的自身功利追求与自然环境及子孙后代之间的伦理关系问题,也就是功利(经济发展)和环境正义之间的关系问题,这正是循环经济要着力解决好的。能否尊重生态规律发展经济、推进文明进步是关键,所以,从重“占有”上升到重“生存”,从“独占”上升到“共享”,是新经济增长方式必须要考虑的问题。文明进步的动力不是取决于人对自然的征服,而是人与自然的和解。发展循环经济能够使人从单纯追求经济利益和“物”的束缚中解放出来,由异化转向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由工业文明走向生态文明;使社会发展由短视到长远,由不可持续到可持续,由只追求自身利益到顾及他人特别是子孙后代以及其他生物的生存和发展;最终使人与自然的关系由征服、对抗到和谐相处。

三、循环经济明确并深化了企业和消费者的环境责任

马克思说:“作为确定的人,现实的人,你就有规定,就有使命,就有任务,至于你是否意识到这一点,那都是无所谓的。这个任务是由于你的需要及其与现存世界的联系而产生的。”⑨企业生产和公民消费都不例外,生产和消费行为不是孤立的,而是被社会关系规定着的,它涉及包括人与自然界及子孙后代在内的众多关系,会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循环经济明确并深化了企业的环保责任。这一点意义重大,因为循环经济主要由企业实施,企业能否承担环保责任是循环经济能否落实的关键。循环经济坚持“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3R原则,这是从根本上对企业提出的环保要求。“减量化”要求尽可能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和污染排放,“再利用”要求尽可能、多方式地使用物品,“再循环”是把废弃物变为原材料再次进入新产品生产之中。这是一种创新性思维方式,它要求改变传统工业经济由生产到消费到排放的非闭合式的线性经济增长模式,实现由生产到消费到原材料再进入生产的循环性经济增长模式。这是对传统生产方式的转变,其本质在于从源头上减少污染和浪费,从而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它“是环境保护由被动反应变为主动控制的一种根本转变,是对产品整个生命过程的周期实行污染防治的一种生产方式”⑩。3R原则为企业提供了实施循环经济的具体方式,另一方面也表明了企业对生态环境承担责任的具体原则或依据。循环经济要求企业对环境承担责任,扩大了企业社会责任范围。企业原先要对消费者、政府、上下游企业、员工等利益相关者负责,具体表现就是生产高质量的商品、依法纳税、及时付款还款、创造安全良好的工作环境等,至于环保责任则很少顾及。随着循环经济的提倡和实施,企业又必须承担环保责任。当然,承担这一责任从长远看依然有利于企业发展,也会为企业带来收益。比如,由于废旧物品的回收再利用,可以使企业节省购买新原材料的成本,也会减少相应排放物的支付费用,还会为企业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特别是致力于环保而不至于被淘汰和停产等。此外,循环经济还可以引导企业探索新技术新工艺,采用新的生产方式;而新技术新方式的采用又会使企业生产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持久发展。循环经济不仅要求企业转变生产方式,而且还要求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形成新型的消费方式。“作为消费者的每个人都生活在自然界中,从中汲取营养满足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也会因自己的消费而影响自然界。如果消费者不保护环境,就会对环境造成既索取消耗又污染、破坏的双重危害。因此消费者有责任保护环境,进行环保消费。”瑏瑡在市场经济蓬勃发展的大环境里,人们的消费习惯逐渐由“生存型”转向“发展型”,高档消费、奢侈消费、浪费性消费、一次性消费等层出不穷,而且这些消费往往被商家说成是高品位的象征。其实,这样的高消费并不等同于高品位,而是物质消费主义的表现,是对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污染破坏。循环经济要求树立一种新消费观,遵守5R原则,即“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绿色生活,环保选购;重复使用,多次利用;分类回收,循环再生;保护自然,万物共存”。这就要求人们从以物质欲望满足为主的消费方式转向生态消费、精神消费、文化消费,有品质、负责任的消费。这一转变有助于人们在追求生活品质与物尽其用之间寻求平衡,从根本上摒弃物质主义消费模式。可见,循环经济是物质生活水平达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更强调物质、精神、环保消费的有机统一。当然,我们不能把循环经济倡导的循环利用、节约环保等消费原则简单地等同于传统的生活节俭或现代流行的极简主义消费方式。过去由于我国生产力水平低下,社会物质财富匮乏,因此提倡勤俭节约、艰苦朴素。而现在经济发展了,物质财富丰富了,生活方式也多样化了,国民生活日益美好,适当享受社会发展成果也是应该的。但是有些地方比如在香港地区,一些人又想回归自然,倡导过极其素朴的生活,这是不可取的。循环经济要求的是一种既不同于过去节衣缩食的消费方式,也不是时下流行的高消费的物质主义,而是一种新节俭主义的生态消费。新节俭主义既不节衣缩食也不拒绝享受,而是理性选择生活方式,如果认为这就是过苦日子,则是对新节俭主义的误解甚至扭曲。其实,过度节俭既不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也不利于扩大内需拉动消费、发展生产。物资匮乏的年代,节衣缩食是一种无奈的选择,而如今倡导勤俭节约是建立在不降低生活品质基础之上的一种适度消费,倡导资源利用最大化,物尽其用。享受生活与勤俭节约并不矛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以来,人们依靠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人民群众的总体生活水平得到大幅提升,适当享受生活可以理解。这是分享社会主义建设成果的直接途径,也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体现。但是,要正确理解享受。享受既包括物质享受又包括精神享受。优质的精神文化不仅能够满足群众迫切的精神享受需求,还能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公民素养。从被迫节衣缩食到新节俭主义,勤俭节约观念经历了一个螺旋式上升的过程。循环经济倡导的消费方式产生的社会背景与传统节俭主义完全不同,它是一个现代性的理念,是一种绿色消费,是在工业化和过度消费使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前提下产生的一种新型消费模式。当前在国家富强、人民生活富裕的小康时代提倡新型的勤俭节约,具有特殊意义。它既是现代化国家提升公民素质要求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总之,循环经济伦理思想体现着对人类终极关怀的新反思,具有至善性。人类中心是过去人类文明进步的基本范式,对这一范式的反思或质疑,是一场具有革命性的新思想运动。循环经济把人类社会持续发展、人与人之间公平正义、人与自然之间和谐相处,作为人类发展的终极目标,超越了功利主义的有限追求,突破了狭隘的人类经济利益、财富中心论的片面性,打开了一扇伦理进步的新窗口,体现了一种新的伦理追求,也是一种新的哲学思想。

作者:柴艳萍 王晓路 单位:河北经贸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