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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转课堂下刑事侦查学案例教学研究

翻转课堂下刑事侦查学案例教学研究

刑事侦查学是一门应用型、综合性的学科,刑事侦查学的本科教学目标是培养具有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的人才,因此,在教学内容上,刑事侦查学课程不仅要传授专业知识,还要使学生掌握学习方法、侦查思维和创新能力,从技能上升为职业素养;在教学方法上,网络化、信息化、立体化的教学模式是大势所趋,应当在把握教学规律的基础上创新教学方法、拓展教学资源。本文以当前的网络教学为背景,结合刑事侦查学学科性质和教学特点,将翻转课堂教学模式与“传统”的案例教学法密切结合,探讨基于翻转课堂的刑事侦查学案例教学设计及组织等问题,以求教于同仁。

一、翻转课堂在刑事侦查学教学中的应用分析

翻转课堂的特点是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使用多种形式的教学资源,以学生的自主学习为基础,教学环节从课堂上讲解向前延伸到课前先导、课后自习;教学过程大多表现为小组讨论、借助计算机教学工具实现交互等。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有利于利用和整合多种形态的教学资源,凸显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理念,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和创造性,是信息化教学的常见方式之一。

(一)翻转课堂的教学资源更丰富,但易造成理论知识碎片化翻转课堂教学中,一方面,教师可以借助可视化技术以图形化界面直观、清晰或模拟仿真地呈现教学素材,文字、图片、视频等各种形式的信息均可用于教学;另一方面,信息技术搭建出广阔的网络学习平台,也为教学环节延伸至课前和课后创造了条件。但是,教学资源丰富不仅意味着信息量大,还意味着重要程度不一、专业相关度不同的知识点混合在一起,在缺乏教师引导或学生学习自主性不强的情况下,可能导致教学重点模糊、理论知识零散化,反而不利于帮助学生建立系统的知识体系。

(二)翻转课堂的教学形式更立体,但易导致学生注意力偏移翻转课堂中教学形式多种多样,既包括以教师为主导的课上讲解,也包括以学生为主体的开放性讨论,可以是定时的集中学习,也可以是自主安排的自习,教学过程可以是单向、封闭的,也可以是双向、交互的,学习效果的评估、反馈也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关注点或学习习惯展开学习,教师也可以结合学生个体情况和教学内容选择不同的教学形式,师生均有多种有助于实现教学目标的方式可供选择。但是,翻转课堂对学生持续保持注意力的能力、自我管理的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对于不能正确理解学习目标和合理选择学习形式的学生来说,翻转课堂给予的自由和自主将成为一种放纵。此外,注重感官刺激的表现形式从长远看有可能损害学生深入学习“枯燥”理论的习惯和能力,也不利于培养学生的抽象思维和创新思维,并最终使学习流于表面。

(三)翻转课堂的教学主体更全面,但易弱化情感与知识的交互在翻转课堂中,学生的主体性地位得到充分体现。翻转课堂使学生可以自主选择适宜自己学习习惯和目标的学习资源、学习方式,实现教学的个体化,对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强化学习效果确有助力。但是,由于缺少传统课堂中师生之间言语、表情、情感交流,以这些情感交流为载体的知识、观点的碰撞、交互也大幅度减少,不利于学生深刻理解理论知识。另外,刑事侦查学本科教学中的学生都没有公安工作经验,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体系也未完全形成,难以将理论知识与实践问题结合起来,深入和独立思考的能力也不太强,有可能导致翻转课堂中徒有形式上的讨论热烈和气氛活跃,实则问题及其解决思路都不明确。当然,上述种种问题并不是翻转课堂本身的问题,而是在教学应用中由于教师准备不充分、教学设计不合理、教学资源形式单一或者相反,教学资源过量堆砌,学生的学习自主性不强、自学能力不足等原因造成的。因此,在翻转课堂教学实践中,不仅要注意使教学方式与教学内容充分契合,精心设计、组织教学过程,还应加强网络教学平台的建设、完善翻转课堂教学效果反馈与评估制度等。下面从案例教学的设计与组织的角度探讨提升翻转课堂教学效果的问题。

二、案例教学法在刑事侦查学教学中的应用分析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通过选取典型案例,以理论知识为基础或依托,讨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教学方法。刑事侦查学中的理论知识并不深奥晦涩,很多是基于侦查实践形成的个体化、背景依赖性和难以格式化或交流的知识,包括职业思维、社会知识和行动知识等,特别是信息化侦查中的数据分析或信息化技战法等方面的知识具有突出的技能性,单纯的课堂理论教学效果并不理想,因此,案例教学法成为刑事侦查学教学的基本教学方法之一。

(一)案例教学法有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生动性突出而系统性不足案例教学法有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帮助学生理解抽象的理论知识,培养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近年来,教学中总结出的全案例教学法和全景式案例教学法将教学活动和侦查时间结合起来,以侦查工作的流程、时间顺序或理论知识的逻辑脉络为红线,层层推进引导学生学习和思考,教学效果良好,也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打破课程设置形成的知识条块壁垒,有助于知识点的整合和贯通”。①但是,案例教学法是一个通过个别化现象认识普遍现象、从表面现象把握内在规律的思维过程,如果学生未能领悟个别化现象所代表的普遍现象、未能深挖表面现象所蕴含的内在规律,将会使学习流于表面。此外,在教学智力资源有限的情况下,过多地考虑案例的生动性、鲜活性有可能减少师生对理论知识的关注和投入。在笔者多年的教学生涯中,就遇到过学生对教学案例本身印象深刻,但对该案例所要说明的理论知识却不甚了了的情况。简言之,如果不能与侦查学理论知识充分结合起来,将不利于帮助学生建立专业知识体系。

(二)案例教学法有助于提高学生的操作技能,指向性明显而仿真性不足案例教学法有助于引导学生运用理论知识分析、思考和解决具体问题,对于帮助学生掌握格式化或规范性强的业务操作技能效果尤其明显。但是,用于教学的案例必须经过编辑,且绝大部分为已破案件——即结论明确的案件;同时,在教学场景中实际应用时,为了结合理论知识,教师提出的分析、讨论问题往往带有倾向性或暗示性,学生甚至可以从案例的表述方式、呈现形式或提问角度等推测出答案,因而与侦查实践中线索和证据的充分性、真实性都未知的情况完全不同。例如,实践中侦查人员看到的是一个完整的、包含着各种肉眼不可见的痕迹物证的盗窃现场,而在教学案例中,学生已经知道在门窗的某个部位提取了指纹。在一些询问、讯问或跟踪守候的案例分析中,侦查实践中的心理特点、情境因素等更是无法在教学中客观、真实再现,因此有损案例的说服力和穿透力。与翻转课堂一样,出现上述问题的根源并不在于案例教学法本身,而是教师因理论功底、教学投 入等多方面的原因导致应用效果不佳。正因为此,精心设计教学案例、严密组织教学过程和合理提供教学辅导资源成为充分实现案例教学效果的必要途径。

三、翻转课堂中刑事侦查学案

例教学的组织和设计刑事侦查学教学案例,无论是用于自学、分组讨论还是用于模拟演练,都是翻转课堂中最重要的教学资源之一,通过分析、讨论案情提出问题、验证问题和总结问题是翻转课堂的基本表现形式之一。因此,如何在翻转课堂中更好地展开案例教学就成为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精心设计教学案例教学案例必须来自于实践才有感染力和说服力,但这并不妨碍教师根据教学需要对案例进行编辑。笔者认为,当前,刑事侦查学案例教学中存在着某种“重教学方法、轻教学资源”的倾向,表现为教学案例的案情粗略、分析讨论的主题与案情割裂、案例与理论知识缺乏锲合度等问题。因此,翻转课堂中的案例教学基础,首要的是案例库的建设。在建设可用于翻转课堂案例教学的案例时,应当注意以下三点:1.以原始图片和文字客观呈现案情,避免指向性。既为了适应翻转课堂多元化的可视化技术,也为了避免因截选案情、线索或证据造成的暗示性、指向性,教师应当选用有完整现场视频或图片、详细线索或证据材料的案例,以便尽可能客观地展现侦查活动所处的情境。当然,这并不是说必须选择疑难案件,而是说应使用富含细节的一手案件材料。对于那些有一些典型性但案情或侦查过程相对粗2021/01略的案例,可以作为用于课前引导或课后拓展阅读的网络教学资源。2.根据理论知识的类型分类选编案例,避免单一性。从刑事侦查学教学特点和教学目标的角度,笔者认为,适合翻转课堂案例教学法的案例可以分为两种类型:问题剖析型和分析决策型。问题剖析型案例,是指能够反映或折射出当前刑事侦查学基础理论要点、难点或值得研究的理论问题的案例。例如,以一起主要通过视频侦查方法侦破的案件为贯穿,引导学生思考视频侦查方法得以有效应用需要具备的各种支撑性的主客观因素和软硬件条件,从而对视频侦查的方法、工作机制、视频技术和系统建设等形成全景化的认识,进而思考如何通过丰富视频侦查方法、完善视频侦查工作机制、加强视频系统建设等发展视频侦查。分析决策型案例,是指反映具体侦查方法、流程或侦查活动规范性的案例。例如,以一起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被杀的案件为贯穿,引导学生在仅有失踪人员报案的情况下通过排查通信轨迹、社会交往、财物下落等逐步扩大线索和证据查明案件事实。这类案例需要分为分析讨论的若干环节,根据学生提出的工作部署逐步推进。3.细致地设计分析、讨论问题,避免封闭性。在侦查实践中,由于线索或证据的充分程度、真实性及其与侦查的关联性是未知的,需要考虑多种可能性并逐一查证。案例教学中提出的分析、讨论的问题也应当尽可能地贴近这一实际情况,即让学生分析、讨论的问题应当具有可推理性、可验证性和可延展性。例如,对于杀人案件性质的分析,可以首先要求学生逐一分析情杀的可能性及其依据、财杀的可能性及其依据、仇杀的可能性及其依据,然后分别提出验证这些可能性的侦查工作方案。对于问题剖析型案例,教师可以对所有值得关注的问题或方向进行列表,注意点评、反馈,或提供拓展阅读资料。

(二)严密组织教学过程翻转课堂中的案例教学设计需要注意两个基本问题:1.如何持续保持学生的注意力。如前所述,翻转课堂的网络化教学方式以及丰富的教学手段对学生持续保持注意的能力提出了挑战,特别是对于学习能力不强或学习积极性不强、自律性不足的学生来说更是如此。要避免因翻转课堂造成学生的散漫,教师可以采取的做法是:其一,细化教学环节,将案例分解为若干环节,每一个环节具有细致、具体的问题——宽泛的问题容易使人松懈,具体而明确的问题才易于引发思考;其二,适时变换、交叉使用多种教学形式,如分组研讨、文献研读、对抗辩论、模拟实训等。2.如何将案例与理论知识密切结合。根据学习迁移理论,一个人在解决问题过程中习得的原理、方法及解决问题的思路将用于以后解决问题的活动中,因此,要实现“从个案到类案”、“从特殊到一般”的案例教学目标,教师必须以理论知识为依托组织实施案例教学。例如,现场保护的教学中,讲授现场保护的方法、范围、步骤等仅仅是基础,教师应当提炼出这些操作规范背后的原理并将其贯穿于案例教学之中,如证据形态及其法定标准、侦查程序的意义、侦查工作方针的内涵等,使学生真正理解现场保护方法的“然”与“所以然”。

(三)合理提供教学资源考虑到学生的理解力、判断力、鉴别力参差不齐,并且学生投入刑事侦查学课程学习的认知资源有限,过多的网络教学资源有可能造成误导或困扰,因此,教师在建设网络教学资源时应注意:1.教学资源应当适量。在网络教学资源建设中,既要避免教学资源单一的问题,如多媒体课件多而案例或视频少、试题或作业过多而拓展阅读资料少等,也要避免教学资源过于充沛,让学生产生畏难情绪或形成选择困难,或者因为信息量过大、未能全面阅读而遗漏重要信息。2.提供多种交互方式。为避免网络教学中缺乏师生情感交流和知识交互的问题,在网络教学资源建设中应加强交互环节的设计,设置多种学习反馈方式,使教师能够对学生的学习情况给予及时的或即时的点评和引导,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

作者:杨郁娟 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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