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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标底审要性

水利标底审要性

1标底的作用

标底是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表现形式之一,它是指由招标单位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编制的、并按规定报经审定的招标工程的预期价格。

(1)标底能够使招标单位预先明确其在拟建工程上应承担的财务义务。标底的编制过程是对项目所需费用的自我预测,通过标底的编制,可以促使招标单位事先加强工程项目的成本调查和预测,对价格和费用做到心中有数。

(2)标底是控制投资、核实建设规模的依据,按照《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标底必须控制在批准的概算之内(扣除该工程的前期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和其他不属于招标范围内的费用)。

(3)标底是评标的重要尺度。投标单位的报价进入以标底为基准的一定幅度范围内为有效报价,无充分理由而超出范围的投标报价作为废标处理,评标时不予考虑。因此,只有编制了标底,才能正确判断投标价的合理性和可靠性,否则评标是盲目的,只有制定了合理的标底,才能在定标时作出正确的选择。所以标底又是评标过程中衡量投标报价的尺度。

(4)标底编制是招标中防止盲目标价、抑制低价中标的重要方法。盲目压低投标报价者,在施工过程中往往采取偷工减料、无理索赔等不合理手段以避免自己的损失,使工程质量、进度不能得到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此,设置标底是防止低价抢标的有效措施。

2标底审查的必要性

水利部第14号令《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中,对水利工程行政监督与管理、招标、投标、评标标准与方法、开标、评标和中标等都作了具体规定,但对标底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尚无相关法规和机构审核审定。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于2003年9月颁布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标底编制指南》,该指南只是从标底的编制原则、依据、标底编制单位资质、适用范围、编制程序、文件组成、编制方法等作了详细的阐述。在缺乏约束监督机制的情况下,招标单位或委托具有编制标底资格和能力的中介机构,在编制标底时是否都能够自觉遵循这些原则、依据,编制程序是否符合要求,编制的方法是否适当,费率计取、工程单价的采用是否合理,施工中的设备、工艺、施工组织、施工管理水平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潜在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相同等,尚无监督保证手段。工程招标是业主选择施工企业,业主是主动的,投标者是被动的。对于一个正派公道的企业,低价中标后,可以利用先进的技术、提高设备的工作效能,制订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方案,提高管理水平等,来实现工程的利润;而一个唯利是图的企业,低价中标后,就有可能偷工减料、制造无理索赔的事端,以获取利润收益。这对工程质量和进度会造成很大的影响,甚至会形成质量事故或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结语

综上所述,为了促进水利工程建设市场在公正、公平的环境中健康和谐发展,保证业主和承包商的合法权益,达到工程建设的预期目的,就要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制定相关的法规政策,设立专门机构,对招标工程标底的编制原则、依据、方法、编制过程和标底价格进行监督审查,这是十分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