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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收入准则变化对会计核算影响

新收入准则变化对会计核算影响

摘要:财政部于2017年7月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新收入准则与原收入准则相比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更趋同于国际收入准则。新准则是建立在合同基础上进行收入确认,在收入确认模型、收入确认时点、收入计量原则等方面有较大变化,由此也给我国企业的会计核算带来较大影响。本文基于实施新准则的重要性及实施要求,深入探析新准则对会计核算带来的影响,为进一步规范企业会计核算,对企业提出几点对策建议,以适应新准则的全面实施。

关键词:新收入准则;主要变化;会计核算;对策建议

新收入准则的修订,进一步完善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面对新准则的变化,我们应当全面学习准确理解新准则内容,针对收入确认模型、收入确认时点、收入计量原则等方面变化所带来的影响,我们深入探析会计算核变化,并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以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一、实施新收入准则的重要性

(一)实施新收入准则有助于解决会计核算问题

在我国新经济发展时代,市场交易事项复杂多变,实务操作中收入核算问题也日趋增多,实施新收入准则,为解决企业实务操作问题,以及促进市场经济发展都有着重要作用。

(二)实施新收入准则有助于保持与国际准则趋同

2014年5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联合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这是国际会计收入准则的新变革,改变了原有的国际收入确认模型,包括改变收入的确认方式以及收入金额的确认,同时还设定了具有代表意义的“五步法”收入确认计量模型。而我国新收入准则实施,是为顺应市场经济全球化的新时展,从而使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保持持续趋同。

二、新收入准则变化及对会计核算的影响

(一)收入确认模型变化利于会计核算统一

新准则合并了原有的《建造合同准则》和《收入准则》,建立基于合同的五步骤收入确认模型,即包括判断合同是否满足五项条件、评估合同识别所包含的履约义务、确定合同的交易价格、在各单项履约义务中分摊合同交易价格、以及在实现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等五项步骤。改变了原按不同业务类型进行会计核算的收入确认模型,统一为以履约合同义务为基础的五步模型。由此执行新收入准则进行会计核算时,不需再作建造合同准则与收入准则的收入确认区分,收入核算要求和步骤更为具体、明确,更利于会计核算统一。

(二)收入确认条件变化便于会计判断

新准则的收入确认核心条件是由“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向“控制权转移”的变化,改变了收入的确认时点。在实务中,相比于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控制权转移更易于辨识,更利于收入确认判断。如以某商场销售电器为例,按原准则,可以理解为在客户拿到提货单时,无论是否已提取商品,商品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发生转移,商场仅承担保管商品带来的次要风险,在满足其他条件情况下可以确认收入。但也可以理解为,客户虽持有提货单但未进行提货,商场仍保留商品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可以不确认收入。由此可见,由于理解不同,可能会给会计核算带来一定的判断困惑。而新准则的收入确认条件更为清晰,只有在客户提货时,商品控制权才会发生转移,也才可以判断为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所以收入确认的核心条件转变为“控制权转移”更利于会计判断。新准则的收入确认是基于合同判断之上,这是新增内容,也是收入确认的前提条件。只有在符合五项条件的合同下,商品控制权转移时才可以确认收入。比如在实务中可能会碰到这样的例子,假设A公司在向B公司销售商品时,虽已知道B公司经营恶化,难以及时付款,但因A公司库存积压较大,为了减少库存积压和维持与B公司的商业合作关系,在双方签订合同后,A公司将商品发给了B公司。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确认收入?这就涉及对合同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判断问题,对照新准则中合同应满足条件的第五项“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本例中B公司经营恶化及时付款的可能性较小,未能满足该项对价很可能收回的条件,因此尽管A公司已把商品交付了客户,但按新准则A公司不能进行收入确认,A公司可以在后续合同评估中,在合同能满足五项条件时才可以进行收入确认。所以关于新准则收入确认的前提条件,即对合同是否满足五项条件的判断,是新增的确认条件,也是增加会计判断的有利依据。新准则的收入确认,还需识别合同中包含的履约义务项,并判断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属于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或是属于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再分别对各单项履约义务在履行时点进行收入确认。这是合并原两项准则的综合做法,都是利于会计判断的体现。

(三)收入计量变化利于会计处理

新准则下的收入计量与现行准则相比较,交易价格的确认基本一致,其变化在于新准则对收入计量的指引更为具体详细。如新准则对于涉及两项及以上履约义务的交易,有非常明确规定,要求按各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占比进行交易价格分摊,对于难于确定单独售价的,企业应全面考虑相关信息,可以选择市场调整法、成本加成法、余值法等方法,进行合理估算相关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我们可以从实例中来理解和探析,如某房产公司售房规定为,购一套面积在100平米以上的房产,可免费获得一台某品牌空调。某位客户购买了其中一套120平米房产,合同总价为180万元,并获得赠送空调一台。如执行新准则,房产公司对此交易应确认为两项单独履约义务,分别为交易一套房产和一台空调,应将交易总价180万元在两项单独履约义务中进行分摊。根据该品牌同型号空调的市场销售单价2万元,应先确认空调的单独售价为2万元,然后再按余值法进行确认房产单独售价为178万元,收入计量非常清晰,会计核算较为合理。同理,对于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交易,则应当在该时间段内按照履行进度确认收入。从上案例中的会计处理,我们不难体会新准则的收入计量变化,使会计处理更为清晰明了。

(四)新准则为特定交易会计处理指明方向

针对实务中一些特殊交易,常出现一般收入确认模型难于满足需求的情况,在新准则中对特定交易会计处理做了明确规定,为特殊交易的会计核算指明了方向。如以有质量保证条款的特殊销售为例,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评估该质量保证是否为一项单独服务,如果符合单独服务,则该质量保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应按新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质量保证应按与原准则一致的处理方式,把质量保证确认为一项或有事项,即在确认销售收入时,将预计发生的质量保证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纳入当期的收益。依据此项规定,对于涉及质量保证的特殊销售,会计处理的操作方向非常明确。同样新准则对于其他特定交易会计处理也做了清晰的规定,对实务操作有较强的方向指引作用。

三、新收入准则下企业的应对策略

会计核算结果是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反映,而会计准则变化将有可能使原有业务产生不同的核算结果。新收入准则实施,将对一些行业带来较大的影响,企业应做好各项应对策略。

(一)进行组织上支持

公司可以成立专项小组,组织相关成员梳理公司经营的各类业务和具体业务操作流程,整理出受新准则影响的业务事项以及涉及的操作环节,进行重新分析和充分预估,设计出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新业务模式,并拟定相适应的合同条款,同时进行相关会计政策修订,以及对相关绩效考核做合理调整等,从公司整体效益出发,制定出与新准则相适应的应对策略,并做好相应的工作安排。

(二)重视公司合同管理

因新准则下的收入确认,是基于合同为出发点,所以我们应结合准则的规定充分考虑合同条款的设计,并跟踪合同执行的过程管理,以及完备与业务相关的各项资料等,从而加强公司合同的全面管理。

(三)加强公司的业财结合

新准则下,应注重公司的业财结合,一方面要求业务人员多了解财务核算要求,设定相适应的业务模式;另一方面让财务人员深入业务前沿,加深对业务操作的了解,为业务拓展提供核算数据与决策依据。由此双向结合,加强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的深度融合,这也是适应新准则变化的重要对策。

(四)注重人员的学习提升

自新准则以来,企业在会计实务中仍有可能碰到一些对收入确认较难把握的情况,我们应加深对新准则学习的同时,跟进后续政策的,更新准则的相关知识。如财政部在2018年12月了5项应用案例,为企业执行新准则提供实务参考,起到很好的操作指引作用,企业应加强学习并深入领会。如其中的《收入准则应用案例——运输服务》的案例就非常具有实操性,案例对销售商品涉及运输业务的两种情况,分别做了两种不同的收入确认处理。情况之一是运输服务被定为单项履约义务,按新准则执行分摊确认收入;情况之二运输服务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运输费用由甲公司承担,不做收入分摊确认。综上所述,新准则的是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持续,新准则的变化也为会计核算带来非常有利的影响,满足了实践的需求,企业应当做好相关的应对策略,从而有效贯彻实施新准则。

参考文献

[1]袁方.解读新收入准则以及对企业的影响[J].经济师,2018(10).

[2]李洁雯.浅析新收入准则会计核算的变化[J].现代营销(下旬刊),2018(5).

[3]李心怡.新收入准则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分析[J].发展,2018(6).

作者:廖艳梅 单位:广西兴桂船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