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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慈善组织会计信息披露问题

浅析慈善组织会计信息披露问题

摘要: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关乎慈善组织的可持续经营和发展。选取Y基金会为例,以会计信息质量的具体要求为出发点,剖析Y基金会在信息披露上存在的问题,并据此提出政策建议,旨在为规范慈善组织会计信息披露添砖加瓦。

关键词:慈善组织;信息披露;Y基金会;案例分析

引言

慈善组织肩负着扶贫济困的社会责任,其规模随着社会化进程的加快而日益扩大。截至2019年3月,中国慈善基金会已累计达到7000家,18年我国内地捐款额高达1439.15亿,慈善组织在公共服务领域发挥着积极的作用。然而负面新闻也接踵而来,不以营利为目的催化的道德风险,使得很多组织未积极履行公共财产受托责任。一系列丑闻的爆发削弱了慈善组织的公信力,扭曲了公共福利和社会价值,使慈善组织陷入发展的瓶颈[1]。2016年出台的《慈善法》,是慈善捐赠向法制化前进的重要一步。但是仍存在会计信息披露不规范、慈善组织内部控制不完善等多种问题[2]。2018年我国中基透明指数(FTI)由基金会中心网和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于2012年联合推出,是一套综合反映基金会透明程度的指数,满分100,得分越高代表基金会透明度越高。均值仅为50.08分,会计信息披露质量亟待提升。

1文献综述

慈善组织公开透明的会计信息是公众决策的基础。康乐[3]指出慈善组织会计信息质量与个体捐赠意愿正相关,较高的会计信息质量能为慈善组织赢得良好的社会公信力。在现有的文献研究中,多数学者从披露内容、质量特征及影响因素中着手,分析我国慈善组织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特征和影响因素。目前慈善组织会计信息质量差异悬殊,虽然总体水平逐年好转,但财务信息公开程度低,披露形式较为单一仍是很多慈善组织的通病[4]。丁子璇[5]提出慈善组织的信息披露与组织的内部管理效率有关,且受基金性质的影响。陈可鉴[6]通过实证研究,发现组织成员数量、外部依赖性等因素均与组织会计信息质量正相关。也有部分学者从会计信息披露的路径出发,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献计献策。最经典的理论当属Herzlinger[7]提出的“披露-分析--惩罚”流程。国内学者李虹(2018)以受托责任理论为基础,提出了问责优先制度;陈亚丽指出标准化的法律体系、合理的评估机制,是营造公开透明会计信息披露环境的必要条件。然而,目前学者对慈善组织会计信息质量的研究多集中于实证分析领域,分析对象多为慈善组织总体,理论指导意义较强,但不具有针对性。

2Y基金会案例分析

2.1Y基金会简介

Y基金会是一家公募性质专项公益基金会,于2016年11月在北京成立,致力于为唇腭裂儿童提供经济上的救济和心灵上的辅导。截至2019年,已为12833名儿童提供免费唇腭裂手术。由于Y基金会由艺人李亚鹏和王菲以其女儿之名发起设立,并作为“红十字天使计划”的重要部分之一,自创立之日起即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2014年周莜斌实名举报某儿童医院高管金融欺诈事件,掀起了一阵巨大的舆论风波。尽管民政部公开澄清事件不属实,仍未消除社会公众对Y基金会的质疑,引发了空前的信任危机。

2.2Y基金会会计信息披露问题

诚信是慈善组织赖以持续发展的基础,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慈善组织的品牌信誉和公众好感。据有关规定(主要规定来自《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应遵循可靠性、有用性、可比性、谨慎性、及时性、完整性等原则。2018年Y基金会中基透明指数43.2分,尚未达到行业平均水平,而同样是明星慈善组织性质的壹基金、韩红慈善基金会中基透明指数均为满分100。

2.2.1及时性过时的会计信息难以为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指导。我国法规明确规定,慈善组织年度财务报表披露时间为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慈善法》(主要规定来自《基金会管理条例》以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中,也规定慈善组织筹款周期超过六个月,应当至少三个月进行一次信息披露。反观Y基金会,于2019年7月3日披露了2018年审计报告,公众无法及时获得会计信息,使得信赖程度大打折扣。且近7年来仅2015年披露时间符合规定,Y基金会官方网站迄今仅更新至2017年审计报告,披露现状不容乐观。

2.2.2完整性Y基金会以非独立法人为由,拒绝“三表一注”的标准格式,仅披露年度审计报告,未对年度工作报告进行披露。而其所披露的收入支出表中仅为反映大额捐赠收入或支出的财务数据,诸如管理费用、筹资费用等罕有涉及,缺乏实质性内容。捐赠支出的具体受益对象、项目具体成本内容、受托责任履行情况均未进一步列示,且未披露服务支出比率等财务指标,不利于利益相关者了解企业发展现状。财务报表附注中大部分为相关政策或普适性的文字描述。组织治理情况仅披露理事会成员的姓名,组织效率方面的内容如管理人员薪资更替情况鲜有涉及,报表使用者无法从中获取有用信息。而同类型的韩红基金会,则披露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组织内部治理结构,会计信息较为完备。Y基金会官网侧重于基金慈善的宣传和新闻报道,如夏令营项目仅对项目目标、主要内容进行了文字性的描述,但是受众儿童来源和数量、项目开展形式、开展效果等都无从得知。

2.2.3可靠性Y基金会资金多来源于明星“慈善晚会”筹款。由于年度审计中国均未说明资金的具体使用用途,形成了管理层对资金的自由支配。例如,2006年创立之初年某明星捐赠的100万创立基金、红十字会官方宣传的明星及其他机构所筹的5500万资金的去向均未予以披露,财务信息随意性强,可靠性有待考证。

2.2.4相关性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也称有用性,即会计信息应当考虑对利益相关者是否有效,而不是简单的数据堆积罗列。相较于慈善组织的总资产规模、总收入等宏观数据,信息使用者更关注收入来源是否有隐瞒、每一分钱是否花到了实处,慈善组织是否有能力进行合理的资金利用。但Y基金会倾向于以文字形式对相关事件进行披露,缺少量化的结果,对核心财务数据并未完整披露,且披露内容避重就轻,无法让报表使用者了解组织内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现状。例如,2013年雅安地震,Y基金公布的救援报告中,关于反映项目运行中资金实时流动、项目具体实施情况的财务数据寥寥无几,而主要介绍的是自身所做的救援工作。

3对策建议

我国慈善组织缺乏统一的监管机构和权利归属,受托责任不够明确,且由于慈善组织发展速度较快,会计信息披露有关法律规定尚不完备。国家应及时出台统一化、规范化、强制化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对财务信息的公开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为慈善事业的良性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同时加大对慈善组织财务造假的惩罚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对慈善组织受托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调查,靠法律强制力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利益,减小道德风险的负面影响,最终实现慈善组织会计信息披露的跨越式发展。

3.2统一会计信息披露规范

统一的披露规范是减少舞弊可乘之机的有效途径。国家应明确规定基金会披露各项收入、支出的具体内容和资金动态等,让社会公众对每一笔资金的来龙去脉有着清楚的了解。完善慈善组织会计信息披露一体化平台建设,构建通用的信息披露体系,以增强会计信息的公开化、透明化、可比化。此外,对慈善组织预决算报告、审计报告、财务会计报表等重要财务信息披露时间做硬性规定,减少由于时效性不足带来的利益损失。同时对披露的信息不仅要求数量上的充分,更要求质量上的高标准,提高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效率,维护慈善组织的良好公信力。

3.3积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慈善组织作为公众利益的运载体,服务于公众也得益于公众。而媒体舆论的监督作用能基金会真正运行在阳光下,减少组织内部以公谋私串通舞弊现象,而且还可以提高公民慈善意识,促进社会监督的发展。同时应拓宽会计信息披露方式,建立健全舆论监督平台,增加公众获取慈善组织会计信息的渠道,营造公开透明的会计信息披露环境,通过公开的信息共享系统,实现对民间监督力量的高效利用。

3.4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慈善组织的社会公信力本质依赖于组织自身的努力,其中,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内部职能的相互制衡是营造良好会计信息披露环境的基础。慈善组织内部有必要设立独立的治理机构,监督财务信息披露的合法性和公允性,如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从奖金或人事奖惩层面加强威慑力。一方面,慈善组织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应权责分明,杜绝“以公谋私”现象。另一方面,聘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从业人员,对员工职业素养进行培训,尤其加强对财务人员的诚信教育。

3.5建立全方位信息披露监督体系

政府监管、公众监管、独立第三方评估作为三种重要的外部监督方式,应相互配合、有效联动,以强化监督效果,政府监督作为最强有力的保障应起到积极示范和引领作用,为公众监管和第三方监督创造“敢说敢为”的外部条件。随着信息化工具的深度应用,舆论监督的力量日益突出,社会公众应遵循实事求是原则,不诽谤不造谣。同时慈善组织应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基于自身的独立性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估,以更好地为捐赠者做出捐赠决策。

参考文献:

[1]蒋利亚.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披露研究[D].北京:华北电力大学,2017.

[2]叶力菲.民间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问题研究[D].武汉:湖北经济学院,2019.

[3]康乐,杜兰英.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披露与个人捐赠吸引[J].财会月刊,2014(04):114-116.

[4]万俊杰.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面临的挑战与修改建议[J].财务与会计,2018(22):72-73.

[5]丁子璇.非营利组织的财务透明度研究[J].会计师,2018(19):5-6.

[6]陈可鉴.中国非营利组织市场化:影响因素、策略与效应[D].杭州:浙江大学,2018.

[7]Regina.E.Herzlinger.非营利组织管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

作者:汪惠玉 曹阳 张尹雅菲 谢梦圆 单位: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