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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研究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研究

摘要:2015年以来,以沪深股市为代表的我国资本市场迅猛发展,对我国经济各层面带来越来越深的影响。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是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结果,对于广大投资者来说,他们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活动,而是依赖于其公开的信息进行决策,这就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应清晰明了,以便于投资者理解和使用。因此,信息的对称性非常重要。目前,我国虽然已实施了一系列证券交易法规来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还存在不少不规范的现象。

关键词:会计信息;财务造假;治理对策

一会计信息失真的分类

关于会计信息失真的分类,由于分类的标准不同,国内外众多学者也是各执所见。但是这些看法本质上并没有相互冲突,只是侧重点各有不同。结合众多学者的观点,文章将会计信息失真分为划二种类型。其中客观性失真类型里还包含了规则性与技术性两种不同类型。而主观性失真则与人们的法律意识紧扣,包含了合法性与非法性两大类。平常我们时常提到的盈余管理属于合法的会计信息失真,而经常遭受投资者批判的会计舞弊,会计造假,出示虚假财务报告等等则属于非法会计信息失真。[1]

(一)盈余管理

盈余管理是企业负责人以及企业会计机构和人员,在会计相关法律法规允许或者没有涉及的范围内,采取不违背现有法律的手段,打着法律擦边球,带着一定的目的地去操控公司对外的财务报告过程。它是一种对会计信息进行“深加工”的,尽最大可能去实现管理当局预期期望水平的,能够使企业获得最多的利润或者收获最大的效益的一种利弊同存管理方式。

(二)会计舞弊

会计舞弊又叫做会计造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是指为了获取本不属于自己的利益,而带有目的性的、有意识的去操控财务信息,完全捏造或者使之扭曲。并且这些操作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或者相关政策规定。那么这些行为就称为会计舞弊。人们通常所说的财务报告舞弊以及财务报告衍生信息舞弊是属于广义的会计舞弊范畴。而狭义的会计舞弊单单指的是财务报告舞弊。大多数的学者所研究的会计舞弊是与投资者关系更紧密的广义的会计舞弊。而其的作弊方式主要有虚增存货价值,虚增应收账款,并且隐瞒重大事项的披露等等。

二上市公司

(一)上市公司信息

上市公司信息是指上市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准时、真实、全面地将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相关事项向社会进行公告,以及所包含的信息。上市公司披露和传递的核心要素就是上市公司信息,它贯穿了披露会计信息、传达会计信息和应用会计信息的整个流程。这个过程是上市公司必须依据相关法律和法规进行信息披露,在经过了信息的披露、传达和应用流程后,上市公司信息会最终会影响到公司的经营状况,并且体现在股票价格上。然而上市公司信息能否迅速、真实、全方位地投射到股票的价格上,将由信息传递的整个过程中的每一步骤是否公正、有用而决定。

(二)会计信息披露

会计信息披露是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了让证券管理机构和众多投资者更好、更完全的了解上市公司证券发行和有关交易的状况,上市公司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规范的形式进行的会计资料公布行为。[2]

(三)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

自从资本市场的形成后,会计信息作为衡量企业价值的基础出现以来,信息失真这个问题就相行相随,从未消失在大家的视线。而随着各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参与进来,会计信息的影响力也从小范围扩展到了全世界。虽然法律制度在完善,但制造虚假会计信息之风却越来越烈,影响着证券市场所有的投资者。据统计,投资者对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不满意程度从2011年的65%涨到2014年的92.5%,呈逐年上升趋势,并且处于一个较高的水平。投资者存在不满的原因有很多,而其中信息披露不够全面,不够真实所占比例远远高于其他原因,由此可见会计信息失真已经不再是一个不痛不痒的现象,而是我国千千万万投资者内心的一块心病。[3]

三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一)虚假陈述情况严重

对于相关事实作出刻意扭曲或者虚造的陈述,使其背离事情原貌叫做虚假陈述,它由歪曲事实和捏造事实组成,歪曲事实是指对客观存在的事情进行扭曲,改变它原来的面貌。捏造事实是指对本来根本不存在的事情,但是却凭空捏造,欺骗他人的行为。虚假陈述完全违背了会计信息披露里的可靠性原则,对社会造成较强和难以控制的危害。如编造不存在的业务,能对股票价格造成影响的虚假信息;有的上市公司则通过隐瞒不太好业务以及有关财务报告状况的手段将投资者本来应该得到的信息隐藏起来。[4]最突出是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存在恶意操作盈利预测现象;利润失真严重;审计报告不真实。

(二)会计信息披露缺乏时效性

除非是在特别的限定条件下,上市公司得到了相关管理部门的许可或者有合理合法的理由以及出于商业判断,否则上市公司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尽快的披露财务重大状况,给投资者完整及时的信息。这也是证券市场顺利且健康运行的基础。由于上市公司及时披露信息是确保市场完整而有效运行的前提,我们可以很容易看出为什么每个国家都将“及时披露”作为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的一项重要要求纳入证券法中。而从我国目前上市公司信息公开的状况来说,虽然及时性相比以前得到了一定的重视,但滞后现象仍然存在,并且时有发生。

(三)关联交易披露不规范

关联交易大量的存在于我国交易市场中,根据相关部门的数据统计显示,有超过70%的公司进行了关联交易,并且比例在逐年上升。如果存在关联交易,通过双方的协商,互惠互利,提供方便,那么问题有可能迅速的得以解决,并且大量的降低了交易成本,从而公司能获得更多的利润。但是在现实的情况中,如果交易双方并没有在一个同等的地位,那么就可能发生“持强凌弱”的情况。地位高的一方侵占了地位较低一方的利益,违背了公平交易的原则。自己所投资的企业在关联交易中是否利益受到损害或者从别的企业中获得了额外的利润,是每一个投资者都会去关心的问题。这也更加的体现了国家为什么要求上市公司在各个季度的财务公告中要对关联交易做出详尽的披露。虽然近几年来监管部门将关联交易这个信息披露最薄弱的环节作为督查的重点之一,但是一些存在着私心的上市公司管理者仍然频频授意企业会计机构对关联交易情况隐瞒或者不规范披露。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对关联方形成方式理解不全面;交易披露范围不完整;交易要素揭示含糊;重要关联交易披露不充分。

四上市公司提供失真信息原因

(一)利益驱动是最根本的原因

许多经济学家都认为利益驱动是美国众多跨国大公司不惜以身犯险的根本原因。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美国经济犹如搭上了一辆高速前进的长途列车,进入了一个长期的增长期。随着经济的增长,大量的国际资金被吸引到了美国,在形式一片大好的情况下,许多美国大公司的管理者开始过于乐观,盲目的扩大公司规模。但是随着经济泡沫的大量出现和破灭,美国经济列车驶进到了低谷。[5]管理者为了不让资金流失,维持自己的股价,他们甘愿冒着触犯法律的风险,以公司信誉为代价,大规模的做着假账。最典型的代表案例就是“安然事件”。该事件也很好地表现了管理当局这种被利益吸引而抛弃原则的心理。由上市公司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具有一些公共产品的特征,换而言之,某个会计信息需求者对它的使用并不会影响到其他的需求者对它的使用。但同时上市公司会计信息不仅仅只是反映了公司自身的经营状况,它还会对其投资者,债权人等等一些利益相关者造成较大的影响。当这个公司规模够大,造假程度够深时,那么它的影响还会波及到证券市场上其他的上市公司,影响其他投资者的思维。也会对整个证券市场的法律规定造成冲击。但“有钱能使鬼推磨”,在法律惩罚力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仍然有公司采用偏向自身利益的会计行为,在数量与质量上有失偏颇的会计信息,侵害着他人的利益。

(二)维持上市资格的需要

进入21世纪起,“退市制度”正式被中国证监会颁布实施。沪深交易所在2002年时,出台了新退市规则——《关于亏损企业上市公司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终止上市规则的通知》,上市公司如果连续两年连续亏损或者当年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就将实施“ST”带帽特别处理;而如果营业净利润持续三年为负,那么该公司的上市之路就走到了尽头。这一退市规则的,“ST”公司的退市进程被加快,一些徘徊在退市边缘的上市公司不得不使出浑身解数来给自己的经营业绩添彩加花,以避免被退出市场。

(三)违法成本低,违法收益高

相对于发达国家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市场管理体系,我国的证券市场管理体系相对不够完善,监控管制并没有涉及到所有方面,发生上市企业进行虚假信息披露的行为的概率相对更高一些。再者,违法所带来的支出远远及不上其带来的高收益,所以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它也增加了上市公司的会计违法行为的发生。在现有的已经实施的法律制度中,关于会计造假这方面所给予的惩罚基本不重。相比较巨额的违法收益,现有法律规定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的罚款条例显然缺乏威慑力。正是在造假收益远远高于造假成本这种情况下,造假者们赌徒心理就纷纷显现。

(四)基本制度缺失

用一句话来形容现在的证券市场形势的话,那么基本制度缺失则是最恰当的概括。主要表现为:企业如果破产将如何退出市场没有明确规定,一直在完善入市机制却对退市缺少研究。对怎样惩罚作弊企业有着明确规定,但是却忽略了市场另一重要主体——投资者,怎样在发生了造假事件后减少投资者的损失,没有相关的法律政策。缺乏公正有效的监管制度。在对证券市场实行监督的过程中,国家财政部,证监会等相关管理部门,对于各自的权限划分还不够明确。同时也存着不科学,不系统的地方,导致出现一些方面被反复监测,而有些地方大家都忽略了,让一些企业钻了空子。例如对于管理权限的划分,政府部门没有进行明确的制度规定。还有谁来监督监管者,避免“警匪一家”的局面出现也是目前没有考虑到的问题。目前我国许多企业,都处于一种缺少统一指导和规范性要求的状况。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就在于我国证券市场相关制度不够完善。例如,虽然证券管理部门几次修订了股票的审批和核准制度,但是由于本质上没有怎么变动,取得的效果并没有达到预期。同时注册会计师对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审查制度也并没有很大的改进,每年会计事务所与上市互相勾结,共同提供虚假信息的案例不在少数。

五应对措施

(一)对上市公司的治理

制造虚假的会计信息,再将它公布到社会上,需要涉及到许多的市场主体,犹如一条流水线,下一个工序承接着上一个工序。而提供原始材料的就是上市公司。所谓擒贼先擒王,要解决造假问题,上市公司管理层就是我们所要先擒拿的“大王”。[6]我们可以采取以下举措:长期、定期地对他们进行法治道德教育,提高职业素养。讲解已有的法律条规,及时宣传解读新的法规政策,普及法律知识,培养其法律意识,让他们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员工是公司运行的基础,同时要重视与员工的交流和沟通,培养所有员工的诚信意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降低出现会计造假的可能,为净化证券市场不良风气提供一份保障;除了完善的法人制度,董事制度在企业中也起着重要作用,要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管理者进行会计造假无非是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可以借鉴国外公务员“高薪养廉”的做法,给予管理者合理的薪资报酬,让其觉得自身价值得以体现,那么进行会计造假的几率也会相应的降低。

(二)加强中介机构的外部监督

由于目前我国会计事务所的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事务所的资质也有高低。所以目前市场上存在着那么一批责任意识不强,风险意识几乎全无,甚至职业资格都不够的会计事务所及相关机构。因此,想要获得高质量的审查报告,让会计事务所和中介机构更好的服务大众,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中介机构要端正自己的态度,中介机构是为公众服务,而不是为上市企业服务的。应该关注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而不是受眼前利益诱惑,出现有违自己职业道德的行为;

(2)为了进一步的规范会计师行为,除了加强会计师自身教育外,还要督促相关主管部门也要尽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约束好会计师。同时吸取百家所长,借鉴其他国家注册会计师管理经验,更好的为投资者服务;

(3)除了借鉴经验之外,管理部门更应该严格执法。当发现中介机构出现联合上市企业共同进行欺骗行为时,绝不姑息养奸,让造假成本远远高于其造假收益。

(三)加强信息披露监管

在上市公司普遍缺乏自律的情况下,必须通过严格监督来束缚住公司管理当局那颗受利益诱惑而躁动的心,来达到尽最大可能保障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可以借鉴的措施有:

(1)对于上市企业容易造假的财务信息,例如公司业绩、关联方交易等方面要仔细严格的核对,一旦发现舞弊行为,就要依据法律严肃处理;

(2)补上法律漏洞,对于由于不实信息误导或者诱导投资者做出错误投资判断,给投资者带来经济损失的,上市公司应该担起责任,对投资者进行补偿;

(3)要用强制的手段,要求上市企业提高信息披露的频率,扩大披露的范围,多增加一些如实反映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的内容;

(4)优化信息披露的社会环境,用良好的社会氛围来带动企业诚信意识的提升;

(5)根据我国群众投资热情较高,但是却又普遍缺乏专业素质的情况,我们可以在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带领下,有规划的开办股市投资基本教育学习班,普及投资知识,强化风险意识,教授投资技巧,学会辨别虚假信息,建立投资理性思维,引导投资者进行正确的投资。

参考文献:

[1]滕菲.浅谈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J].商场现代化,2014,(3).

[2]文中明.企业财务会计信息在传统经济条件下的质量特征体系研究[J].知识经济,2013,(10).

[3]周彩节.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及其对策[J].全国商情理论研究,2012,(43).

[4]向宇.浅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制度[J].中国经贸,2013,(22).

[5]谢小琴.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及其治理对策[J].知识经济,2010,(22).

[6]刘静,唐丽,许淑清.关于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几点思考[J].税务与经济,2003,(6).

作者:尹芳 单位:南华大学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