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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封山育林在运行中的困难及对策

浅析封山育林在运行中的困难及对策

1林业工程建设中封山育林工作面临的问题

在林区,对山林的治理,尤其是封山育林工作属于一种政府行为。事实上,这种政府全权负责的行为是不科学、不全面的。在封山育林的实际工作中,政府虽然拥有强大的行政能力,但是由于政府工作的综合性很强,使政府对治理地块封山育林前的调查并不十分充分,并且工作效率受到了极大的限制,使封山育林工作的实施效果大打折扣。例如:在适宜植树造林的地段开展封山育林,或者封山育林工作不能及时的开展实施。同时这种陈旧的机制极大地伤害了村民们对封山育林工作的参与热情,这对林区整体的生态建设工作都是不利的。

2封山育林工作应用到生态建设中的途径

2.1封山育林要做到生态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对生态系统的建设做出科学的规划,对应该规划的地段进行实地考察,把封山育林地块和人工造林地块进行划分,通过考察,结合地形和气候等自然条件,应用现代化规划方法,制定森林治理计划。我们发现有几种情况是适宜封山育林的:第一,土地条件较优越,林地的生产力比较高、土地相对肥沃的地块,在封禁以后,一些树种能够通过自然繁殖的方式,迅速成林。第二,在一些位置比较偏远的地区,山区的面积广大,并且人为的影响因素很少,我们可以把封山育林与飞播造林相结合,以封山育林为主,用人工飞播造林给予配合,从当地的土壤、地形、坡向和坡度出发,因地制宜,运用不同的技术手段,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林草覆盖率的提高。第三,在次生林防范分布的地区,尤其是在火烧迹地和采伐迹地更应该优先进行封山育林治理。根据自然规律,加快植物发育的进程,并且构建一套天然的森林体系。在对树种的调查中,我们发现,云杉、落叶松、樟子松等的次生林的疏林和林缘内,有数量很多的幼苗和幼树。这一生长发育的关键阶段,如果我们大力开展封山育林工作,对树苗进行保护,在源头上杜绝破坏,一般情况下,可以把幼树的成长速度提高到正常人工培育的2-3倍。开展封山育林的同时,我们更应该注意哪些地块不适宜封山育林,一些土地条件不佳,并且人为因素影响比较复杂的地块,例如:城镇附近、交通线两旁、旅游区等等。在这些区域可以采取人工造林的方式,这样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基础上,既保证了经济产业的发展,又符合自然和社会的发展需要,做到了生态和经济的有机结合。

2.2加强封山育林工作的管理

封山育林是对森林植被进行恢复的一个重要手段,在生态和经济建设上都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要注重相应的组织机构建设,构建组织管理体系。例如: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成立封山育林指挥小组,主要成员为有关部门的负责人,指挥小组设置办公室,完成封山育林的日常工作,并由专人进行负责。在实际封山育林的过程中,更要注意到细节问题的管理,例如:可以适当设置管护标志牌、建设或完善林区管护站,加强对林区管护队伍的建设等。在封山育林相关制度的建设上,应该对封山育林的地方性规章进行健全和规范,实行主要领导的任期目标责任制,对林地的管护进行责任的界定。

2.3进行封山育林机制的创新

要改变封山育林工作政府主导的现状,应实行政府领导,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新模式。封山育林机制的创新,应该与林业产权制度相结合,宣传封山育林的重要性,引起社会对封山育林工作的关注,放宽对民营林业封山育林的限制,推动宜林荒地荒山的商业化进程,例如承包、租赁和拍卖等。使广大群众重视封山育林,进而投入到林业建设的工作中来。林区的宜林地段众多,并且封山育林工程投资少、收效迅速,在社会中推广会有很大的影响力,在封山育林的过程中,要坚持“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的重要方针.明确治理地块的土地所有权,及时派发证件,在相对时期保持不变,保证经营管理者的自主经营,提高林地资源的培育速度。

作者:李欣 单位:山西省管涔山国有林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