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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推广机构的发展路径分析

农机推广机构的发展路径分析

由于建立“以钱养事”的机制,取消了农机推广人员的事业编制,使之成为了民办非企业内的社会人。农机推广人员在街镇与街镇之间不能流动,区站和街镇农业中心内的人员不能实现交流。而且劳动报酬不讲个人资历深浅、水平高低,以服务合同考核之名,行分街镇按人均结算之实,导致农机推广人员在业务上不积极进取,工作缺乏激情。

目前全区12个街镇农业服务中心中,共有农机推广人员27人(2010年退休1人)。其中年满50岁者占41%,40岁以下者仅占15%,由于对以钱养事人员实施了只出不进的管理模式,农机推广人员年龄结构老化的现象日趋严重。5年之内,全区街镇农机公益性服务人员将因到龄退休而锐减至19人。不仅如此,街镇农机推广队伍的专业素质也亟待提高。27名农机公益服务人员中有本专业中级职称者占15%,且大多数面临5年之内退休,中级职称人员即将断档青黄不接。有本专业初级职称者占41%,而高达44%的农机推广人员没有本专业的职称。多数人难以完成技术含量高的农机技术推广项目。

2000年以前,全区各街镇农机推广服务主要依托于所在地的农机供应站,2000年以后农机供应站作为国有企业进行了改制,资产被变卖处置,农机推广服务失去了依托。为了不中断农机推广事业,区农机部门积极联系协调各街镇政府的关系,在各街镇政府的重视与支持下各地都相继给农机推广服务站安排了办公场所,有了挂牌的地方。2006年全省建立“以钱养事”机制后,街镇农机推广人员被精减1/3,阵地被合并,农机推广服务独立的办公场所不复存在,必备的农机推广设施既无钱添置也没有地方存放。因而导致大量的农机新机具、新技术难以有序有力地推广,农机推广机构的委托制管理模式与农业机械迅猛发展的新形势愈来愈不协调。

健全街镇农机推广机构的对策:

(1)依法健全和完善街镇农机推广体系。按照国发[2006]30号文件精神,从加强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的需要出发,重新确定基层公益性农机技术推广机构的人员编制,在强化公益性职能的基础上,学习广东廉江市改革基层农机推广体系的经验,重建街镇农机推广网络,将街镇农机技术推广站列为区农机局直属管理的派出机构,并明确其为承担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无偿提供公益性农业机械化技术的推广培训等服务的国家事业单位,设立相应的工作岗位,落实工作生活待遇。

(2)增加资金投入保证履行公益性职能所需的资金。区财政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切实保证对基层公益性农机技术推广机构的财政投入,不断改善基层农机推广条件。各街镇农机推广机构要积极拓宽农机技术推广资金来源的渠道。创造条件兴办或领办农机股份作业公司和租赁服务公司或开展农机推广技术承包活动,积极探索用有偿服务的方式来弥补推广经费的不足,进而改善街镇农机技术推广基础设施和服务手段。

(3)加强人员培训,搞好农机推广队伍建设。要切实加强对街镇农机推广人员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其政策理论水平,更新农机专业知识。要把街镇农机推广队伍的新陈代谢纳入农机推广体系建设的议事日程。根据编制空缺情况,不断招聘吸纳相关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加入到农机推广队伍,优化基层农机推广队伍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增强农机技术推广工作的发展后劲。

(4)加强目标管理,创新竞争激励机制。区农机局要充分吸取街镇农机推广人员委托制考核的经验教训,扬长避短,建立新的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制订具体的考核评价指标和量化标准,实行严格的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基层农机推广人员获取报酬、评先晋级的重要依据。要按照人社部门关于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工效挂钩,奖勤罚懒,从而真正调动全体农机推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本文作者:张长喜 单位:武汉市新洲区农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