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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病害防治中影响药物作用的因素

渔业病害防治中影响药物作用的因素

一、渔药自身的因素

在影响渔药作用的众多因素中,渔药自身的因素很重要,不仅直接影响渔药的作用效果,还影响着渔药的毒性和对鱼类的安全。

(一)化学结构及理化性质

药物的化学结构与药理作用关系密切,它不仅影响着药物作用的强度与效果,也影响着药物使用的安全,如氟苯尼考虽然是氯霉素的衍生物,但它克服了氯霉素能给人类造成潜在危害的不足,而保留了它的作用效果,所以国家规定在渔业养殖中禁止使用氯霉素,而氟苯尼考却被广泛应用。药物的稳定性,吸附力以及溶解度、碱酸度等是影响渔药作用的理化性质。如生石灰其水溶液呈强碱性,有很强的消毒杀菌作用,但在空气中吸收水份和二氧化碳后,变成碳酸钙,失去杀菌作用;三氯异氰脲酸在碱性条件下稳定性较差,所以其药效在酸性条件下作用较强。

(二)剂型

药物的疗效与其剂型关系密切。剂型对渔药作用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吸收的快慢和多少的不同,从而影响水生动物对渔药的生物利用度。鱼类种类多,其生理特点、生态习性以及取食方式和发病类型与疾病程度各不相同,因此选择合理的剂型,正确的给药方法,才能充分发挥渔药的疗效。据报导称不同厂家生产的高辛片在血液中的浓度可相差4-7倍,自然治疗的效果也就不一样。

(三)剂量

渔药的作用或效应在一定剂量范围内随着剂量的增加而增强。如碘酊在低浓度(2%)时表现消毒杀菌作用,在高浓度(10%)时表现为刺激作用.中草药中的大黄在小剂量时有健胃作用,大剂量时为泻下作用,而中等剂量时则表现为止泻作用。渔药的剂量不足时达不到防病、治病的效果,若超过一定剂量范围就可能由量变引起质变,严重时还会引起鱼类中毒,甚至死亡,因此,剂量是决定药效的重要因素。在治疗鱼病时,必须遵守渔药规范确定用药剂量,同时还要根据渔药的理化特性、毒副作用和水生动物种类以及发病程度调整剂量,才能更好的发挥渔药的治疗作用。

(四)药物的相互作用

包括药动学的相互作用和药效学的相互作用。药动学的相互作用是指同时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渔药治疗疾病时,药物在体内的吸收、分布、生物转化和排泻过程中发生的相互作用;由于药物的作用效应和作用机制不同,从而使总效应发生改变,即是药效学的相互作用,其表现形式有协同作用、相加作用和拮抗作用。

二、药物的储藏与给药方式

(一)储藏与保管

有些药物可以与塑料容器发生相互作用,有的可以与铁容器、玻璃容器发生相互作用,如硫酸铜就不能用铁容器来储藏或稀释药液,漂百粉如果保管不当在二氧化碳、光、热的作用下会失去杀菌作用。所以,渔药的储藏与保管方法直接影响着渔药的效果。

(二)给药方式

不同的给药方式吸收速度和体内浓度也不一样,要消灭水生动物的病虫害,即使渔药本身的作用非常强,疗效非常显着,如果用药的方法不妥,仍然不会达到预期的效果,甚至还会产生相反的作用。在病害防治中,应根据不同的养殖环境和养殖对象,采用不同的给药方法,才能收到较好的效果。

(三)给药时间

作为时间和空间综合的生物复合体的水生动物,与时间密切相关。渔药效应在时间上既不是均衡的也不是随机分布的,相同的药物,相同的剂量,在不同的时间点上给物,效果也不一样,生产中要增强渔药的疗效,降低其毒副作用,应依据水生动物的生理特性、生态习性、摄食习惯以及环境条件和给药途径,选择最佳或最适宜的时间给药,是提高疗效,保证用药安全的重要方面。

(四)给药次数

给药次数应根据渔药半衰期的长短、药性消除快慢,以及渔药毒性的大小和体内有效的血药浓度来确定给药次数。如磺胺类药物即有短效磺胺、中效磺胺和长效磺胺,在治疗疾病时就要根据其不同的有效时间和在机体内维持的不同的血药浓度,采取不同的给药次数。要维持有效的血药浓度就必须反复给药。

(五)疗程

为了实现治疗疾病的目的,在一定时间内需要重复给药,到病愈为止,这一时间称为一个用药周期,即疗程。没有足够的疗程达不到治疗的目的,疾病容易复发,同时还会使病原体产生耐药性,所以给药的间隔时间和疗程的长短应根据渔药的作用和体内的代谢过程决定。实践中杀虫类渔药的疗程是1-2天,抗微生物类渔药的疗程是5-7天或者更长,即使是同一种药物因为杀灭病原体的种类不同疗程也不同。

三、水域环境

水域环境的生态条件对渔药能产生直接的或间接的影响,除受季节、水温、盐度、pH值、有机物、溶解氧等理化因子的影响外,细菌、浮游生物、微生物、病原生物等生物因子也有影响,既影响药效的发挥,也影响药物作用的强度。

(一)水温

水温的变化对各种渔药影响不一样。治疗疾病时不管水温高低,使用同一种药物浓度,这显然是不科学的用药方法。国内曾有学者对白鲢作过温度对硫酸铜的毒性影响试验,在16-30℃范围内,温度每升高10℃,硫酸铜的毒性约提高1.7-1.8倍;在高于60℃的水温中溶解时,则可使硫酸铜失效。但溴氰菊酯的药效跟水温呈负相关,水温在20℃以上时,其药效反而比20℃以下低。水温不仅影响鱼药的治疗效果,各种病原体对温度的适应范围也有差异,在水温15-25℃时最适宜小瓜虫的繁殖,在水温10℃以下或水温在26-28℃时则停止发育,在水温高于28℃时幼虫死亡。一般来说,通常情况下,药物的用量是在水温20℃时的基础用量,水温大于20℃时,应该适当增加用药量,水温低于20℃时则应减少药物的使用量。

(二)池水的pH值

养殖水体的pH值的高低,对多数渔药的药效与毒性都会产生影响,敌百虫在碱性水中其毒性增强,磺胺类渔药会随着池水pH值的升高而治疗作用增强,而漂白粉在碱性水中其消毒作用减弱,有的养殖生产者在清塘或消毒时将生石灰和漂白粉混合使用,这是不科学的使用方法。只有掌握了各种渔药在不同pH值的水中的治疗效果和毒性变化,就可以根据养殖水体的具体条件,选择适宜的鱼药或者是酌情增减用药量。

(三)有机物

池水中的有机物会对渔药的药效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对高锰酸钾、漂白粉、硫酸铜以及季铵盐类的渔药影响较大,对聚维酮碘等的影响就较小。因此,在水质较肥的水体中用药剂量应适当提高,否则会影响或降低其疗效。

(四)病原微生物

病原体的种类、数量都会对渔药的作用产生影响。一般来说,渔药杀菌作用的强弱与病原微生物的数量多少呈正相关,即病原微生物的数量越多渔药的杀菌作用就会逐渐减弱。能形成孢囊的寄生虫,在药物的刺激作用下往往形成孢囊,对药物的抵抗力也明显增强。

(五)光照和季节

在不同的季节和不同的时间,水生动物对渔药的敏感性是不同的,白天比夜间的光照强,水温高,所以水生动物在夜间对药物的耐受力比白天强,在夏季比在冬季要敏感些。但由于夜间光合作用较低或没有,水体中溶解氧低,养殖鱼类容易因为缺氧而发生浮头现象,所以在夜间一般不宜使用药物,否则会产生药害,造成经济损失。此外,养殖水体中的氨氮、硫化氢、亚硝酸盐、溶氧量以及透明度、硬度等,都能对渔药产生不同的影响。为了能保证渔药的治疗效果,有条件的养殖场应该在施用药物后测定水中实际的药物浓度,当发现药物浓度低于疾病治疗用药量时应及时增加药物。

四、水生动物自身对渔药的影响

(一)种属差异

水生动物品种繁多,由于其解剖构造、生理特点、生态习性不同,不同品种的水生动物对同一种药物的药动学和药效学存在较大的差异。渔药的作用除对不同的水生动物表现量的差别外,也可能表现出质的差别。如溴氰菊酯对草鱼、鲤鱼、鲫鱼在允许浓度范围内比较安全,杀虫效果好,但虾、蟹对本品非常敏感,所以禁止使用本品;敌百虫的毒性依不同的水生动物有较大差异,对鲤鱼、白鲫的安全范围1.8-5.7mg/L,虹鳟0.18-0.54mg/L,而鳜鱼、淡水白鲳、加州鲈鱼则对敌百虫很敏感,使用时应特别注意。

(二)生理差异

不同年龄不同性别的水生动物对同一种渔药的反应往往不同,这可能与机体器官组织的功能状态、肝肾功能发育不全(或功能退化)有密切的关系,一般幼龄的、老龄的、雌性的、体弱的水生动物对渔药比较敏感。

(三)病理状态

渔药对处在理病理状态下的水生动物和健康状态下的水生动物的作用是不同的,患有严重肝肾胆疾病的鱼类,可能会影响药物的生物转化和排泻,从而使药物的半衰期延长。药物作用的加强和延长,增加了药物的不良反应,也影响着药物的作用和用药安全。

(四)个体差异

同种水生动物在基本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有的个体对药物特别敏感,有的个体则耐受性较强;有的对药物的处置较快,有的较慢;相同剂量的药物在不同个体中,有效血药浓度、作用强度和作用维持时间都不一样,这就是个体差异。产生个体差异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动物对药物的吸收、分布、生物转化及排泄等方面存在差异,生物转化又是最重要的原因。

作者:谢达尧 单位: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水产技术推广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