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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生态农业旅游的伦理问题

浅析生态农业旅游的伦理问题

一、生态农业旅游的伦理意蕴

生态农业旅游的伦理意蕴主要表现在其经济伦理意蕴、生态伦理意蕴和社会伦理意蕴三个层面。

首先,经济伦理属性是生态农业旅游伦理意蕴的主要特性。随着社会发展,社会产业结构正在发生中重大的改变。第一产业的比例逐渐减少,第二产业结构和内容也在不断地优化,第三产业正在逐渐发展壮大。作为第三产业中重要主体的旅游业正在蓬勃发展,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宏观层面,从属于旅游业的生态农业旅游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也发挥着重要的促进作用。生态农业旅游是市场经济的一个部分,对于人民的经济生活和休闲生活都有着重要的影响。从微观层面看,生态农业旅游的经济伦理意蕴集中表现在生态旅游市场中的各个主体,包括生态农业旅游市场伦理、生态农业旅游企业伦理和生态农业旅游消费伦理。生态农业旅游市场从属于旅游市场,旅游市场从属于整个市场经济。因此,生态农业旅游市场既有市场经济的一般特性,也有其自身发展的特有属性。从市场角度看,生态农业旅游的经济伦理意蕴主要表现在生态农业旅游市场是否规范,是否有健全完善的道德规范和规则。道德规范和规则是市场发展重要的软基石,缺少道德规范和规则的市场很难健康有序地发展。生态农业旅游市场也是如此,其发展需要有完善的道德规范和道德机制,这是生态农业旅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其次,生态伦理属性是生态农业旅游伦理意蕴的内在特征。人类早期的旅行活动主要是人与自然之间的互动关系,人类从自然中获取精神体验和价值体悟。自然生态环境是人类旅游活动的主要载体,也是人类旅游活动的重要资源。旅游活动与自然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主要表现在旅游是利用优美的自然环境条件,按照人们的要求进行一定的改善和提高,形成各种各样的风景旅游区和良好的旅游环境,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旅游需求。由此可见,旅游离不开自然生态环境,旅游取之于自然生态环境又作用于自然生态环境。生态伦理不否定旅游对自然资源的利用,但是强调旅游的发展不能以损害自然生态环境为前提。生态农业旅游的开发和发展都离不开农业资源和农村地区。从生态农业旅游的概念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生态农业旅游对于农村地区和农业资源的依赖性。生态农业旅游的发展给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包括两个层面。一方面生态农业旅游的发展会促进当地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一方面也很可能造成当地自然生态环境的损害。自然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场所,破坏自然生态环境就必然会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造成危害。生态农业旅游发展不可避免地要面对以上两个问题。在旅游开发过程中进行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是旅游业,特别是生态农业旅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最后,社会伦理属性是生态农业旅游伦理意蕴的集中表现。社会发展主要表现在经济、社会、环境和人的协调发展。生态农业旅游的发展对于社会发展来说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生态农业旅游一方面能够促进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一方面能够有效地实现农民收入的增加。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又是旅游业,特别是生态农业旅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农民增收的社会价值是生态农业旅游伦理价值的集中体现。传统农业生产对于农民收入的增加效应不够明显,必须要开辟农业发展的新途径。生态农业旅游就是充分利用农业资源进行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生态农业发展对于农村地区发展的促进作用不仅仅表现在农民增收上,旅游还加强了农村与城市的信息沟通,促进了农村生活意识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此外,为了发展生态农业旅游,农村地区必须进行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如道路建设、水电建设等。这些建设一方面有利于生态农业旅游的发展,一方面又提高了农村人民生活的便捷性。生态农业旅游的发展客观上促进了农村地区的发展,缩小了城乡差距,减少了社会矛盾,具有明显的社会伦理价值。

二、我国生态农业旅游的伦理问题

生态农业旅游对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促进农业发展转型、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素质以及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生态农业旅游取得良好社会、经济和生态伦理价值的同时,也存在着较为严重的伦理问题。

首先,生态农业旅游市场不够规范,其市场主体的道德约束性不强。生态农业旅游市场规范性不强一方面表现在相关旅游法律的不健全,一方面表现在市场道德规范不明确。道德和法律规范的缺失主要涉及两个层面,一个是政府重视程度不够,一个是市场主体缺乏基本道德素质。生态农业旅游的发展需要政府给予大力的支持才能真正走向健康、有序的发展路径。我国政府在规划旅游业的时候并没有充分地重视生态农业旅游板块。政府将主要关注点投向了传统的人文景观旅游和山水景观旅游,农村农业资源的旅游价值并没有被重视。这就造成政府在宏观调控旅游市场发展时对生态农业旅游市场的规范缺失。除此以外,市场主体的道德约束性不强也是生态农业旅游发展突出的伦理问题。市场主体的“趋利化”造成市场竞争的混乱性,很多市场主体通过恶性竞争来获取眼前的经济利益。市场主体的道德素质不高是他们忽视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辩证关系。

其次,生态农业旅游开发的技术性不强,形式单一,文化科技含量低。我国生态农业发展已经取得了较为不错的成绩,但是仍然不可回避的是其开发形式单一,科技文化含量底下。目前较为普遍的开发模式就是根据农村既有的农业资源、生态景观等进行简单的包装宣传。形式非常单一,除了吃农家饭、做农家事、观农家景之外就没有其他的旅游产品和服务了。游客在游览之后很难再次产生强烈的“故地重游”的动机。在当前旅游业“体验经济”大趋势的背景下,无法满足游客精神体验和文化体悟的生态农业旅游将会走向发展的“死胡同”。我国生态农业旅游有着广袤的旅游区域,但是文化科技含量普遍较低。

最后,自然生态环境破坏是生态农业旅游发展最直接的伦理问题。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主要是由生态农业旅游主体造成的,一个是生态农业旅游经营者,一个是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在开发和经营旅游产品或服务的时候没有注意到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一切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通过破坏自然生态环境来取悦部分旅游者,从而实现眼前的经济利益。另外,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由于自身素质水平低下和客观约束机制的缺失会根据自我喜好随意地损坏自然生态环境。从目前的新闻报道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节后旅游景区一片狼藉的场面。生态农业旅游所造成的自然生态环境问题不仅破坏了生态平衡,也跟当地人民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三、我国生态农业旅游的伦理建设

我国生态农业旅游的伦理建设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宏观层面政府高度重视并积极作为,中观层面企业敢于责任担当,微观层面旅游者道德自律。

首先,政府要高度重视生态农业旅游的价值和作用,积极引导生态农业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政府主导,通过法律和道德规范的确立来引导生态农业旅游市场的发展。政府要充分认识和了解生态农业旅游对于旅游业和农业发展的重要意义,结合旅游地的实际情况确立基本的原则。市场具有盲目性和自发性,生态农业旅游市场亦是如此。政府要加强宏观调控,鼓励和支持良性竞争,打击非法和不道德竞争,保证生态农业旅游市场的秩序井然。这是生态农业旅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此外,政府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能够有效地吸引游客,另一方面也会有效地改善农村生活环境,促进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其次,生态农业旅游企业要敢于承担社会责任,坚持诚信经营的基本原则,利用道德资本来发展。生态农业旅游企业的约束性首先是来源于法律,法律具有强制性,能够强制旅游企业在合法的轨道上经营。但是,如果完全依靠法律来规范约束的话,必然会造成市场管理的成本增加。除了法律规范外,道德约束也是非常重要,道德约束的成本较低。政府要通过教育、宣传等方式将外在的道德规范内化为市场主体的自我意志,这样才能充分发挥道德的作用。这样,生态农业旅游企业才能真正地承担其社会责任。旅游企业还应该建立旅游监察机构,对市场上的旅游企业进行监督和监察,保证旅游企业能够在责任范围内从事旅游经营活动。

最后,加强道德教育和道德实践,提高旅游者消费理念和增强旅游者旅游行为的自律性。旅游者的消费理念正确与否将会左右其旅游行为,正确的旅游消费理念能够保证旅游者在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进行旅游活动,反之则否。因此,我们需要加强道德教育的力度,将外在的道德律令内化为旅游者的情感和意志,从而保证旅游者能够随时自律性参加旅游活动。旅游者的自律性是生态农业旅游环境保护的重要基础。旅游企业和旅游者的自律意识增强将有利于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从而促进生态农业旅游的可持续发展。(本文作者:王中雨 单位:河南牧业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