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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农业推广机制分析

国内外农业推广机制分析

一、世界农业推广体系发展现状

农业推广体系是农业推广工作的基础。在上个世纪初国家就建立了农业推广体系和农业的推广工作,并且已经开始走向正规化,二战之后就逐渐发展壮大。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对全球113个国家中200个部级农业推广机构的调查,1910年以前,全世界仅建立了14个部级推广机构,它的比例占有了部级推广机构数目的7%,英、美一些发达国家占有主要的部分。二战以前,全世界大约建立部级农业推广机构48个,占现有数的20%左右,由于已建的推广组织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另一方面也由于一些发达国家的援助,加上一些发展中国家试图通过农业推广解决粮食短缺问题,便纷纷开始建立推广组织。世界上约150个部级推广组织都建立于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的调查,目前全世界约有农业推广人员5412万。其中:非洲约519万人,亚太地区约39万人,欧洲115万人,拉丁美洲约313万人,北美约115万人,中东地区约3万人。

二、美国农业推广体系发展现状

美国在140年前,以联邦政府向每个州一所大学赠与土地的“土地赠与法案”和在此基础上创立的“土地赠与大学”为启动,建立了一种以大学为依托,大学与各级政府合作,大学和县推广办为两大主体,集教学、科研、推广、服务、农村教育和成人终身教育等多种功能于一体,遍布全美直至每一个基层县,旨在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帮助农村青年、农民家庭、农村社区和农业发展的农业合作推广服务体系。1、科研、教育、推广“三位一体”的推广模式。2、健全的推广体系和高素质的推广队伍。3、明确的推广工作指导方针、目标和任务。4、成功的推广工作经验。5、现代化的推广手段。6、稳定的经费渠道。7、推广人员拥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福利待遇。

三、日本农业推广体系发展现状

日本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主管机构是农业水产省、农蚕园艺普及部,主要负责制定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的相关制度,并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广工作,培训推广人员等。同时,把全日本分为9个区,在每个区设立地方组织,负责监督和指导都道府县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及发放推广经费。日本地处亚洲季风区,气候变化大,常受各种自然灾害侵袭。由于日本农业多是小户经营,抗拒灾害的能力低,政府为了稳定农业,保证农业的再生产和国民的食品供应,把建立保险制度作为防灾抗灾的重要手段。日本农业保险制度的重要特点是政府直接参与保险计划并且具有强制性质,凡生产数量超过规定数额的农民和农场都必须参加保险。具体做法是:投保户按田块数报保险额。保险额是投保受灾农民所能得到的最高赔偿额,保险额是按“每公斤保险额”乘以标准产量的70%计算。农林渔业部每年规定“每公斤保险额”,标准产量由农业互助社按田块情况确定。

四、英国农业推广体系发展现状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英国的缺粮情况仍相当严重。政府继续执行战时对农业的扶持和保护政策,把全国近80%的土地面积用于农业生产,鼓励发展粮食生产和缩减谷物及农副产品的进口额。为了更有效地指导全国农业推广工作,英国政府于1946年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建立了全国农业咨询局,直属英国农渔食品部领导,下设农业土地、兽医调查和奶业三个处,主要任务是:向农民和农场主提供有关农业生产、科学技术和农业教育方面的免费咨询。并在全国主要农业地区建立了13个畜牧实验站和9个园艺实验场。英国的农业咨询局(NAAS)在1965年时已拥有2075名经过专门训练的专业咨询推广人员。到20世纪70年代初,由于队伍的壮大,英国农业生产的产值比二战结束时增加了66%,这说明了农业发展咨询工作对战后英国农业的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五、我国农业推广体系发展现状

我国是农业大国,以世界7%的土地养活着世界21%的人口,可见农业技术推广在农业生产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随着我国农业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不断优化,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定,农业生产的高效、持续发展对科学技术、信息技术、生产资料供应、农产品质量、农业生产者素质的要求愈来愈高;在以计划经济和短缺经济为特征的条件下形成的政府农业推广体系,在推广理念、推广内容、推广方式方法,特别是在机构设置、运行机制、管理方式、投资渠道等方面,显现出与市场经济体制下农业生产发展的诸多不适应。需要不断改进。1、改革政府公共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体系应当保证改革程序的制度化。2、在农业技术研究和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中,应当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组织的特殊作用。3、加强对农业科技企业的市场监管力度,促进公共科研部门与私人科技企业的合作。此外,国际经验表明,最有活力的科技创新体系是私人和公共部门之间的联合和协作。政府公共的农业科技投资分配应当更多地引入市场机制,通过招标竞争,而不是行政分配的手段,努力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以促进民营科技企业的快速崛起。并且,在主要依靠国内力量提供农业科技供给的同时,应重视积极引进国外农业科技成果,以便优化科研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科技投入的产出效率。

100多年来,由于各国的社会发展、经济状况和政治制度不同,对农业推广概念的理解也不相同[1]。直到20世纪80年代,农业推广界认为,农业推广是交流和非正规教育相结合的双重过程,即一方面是向农民传播交流有益的信息,了解农民的问题、愿望和要求;另一方面,则是帮助农民获得必要的知识、技能和改进措施,从而使之能更成功地解决自身的问题。其内容主要包括:帮助农民提高农业生产和经营管理技能;将农民有效地组织起来,使其认识到共同利益和合作的重要性,积极参与农业推广及产品销售、加工、信贷等活动;指导农民合理安排家庭生活及恰当处理经济、法律事务及子女就业、教育等问题。农业推广的服务核心是农民而不是技术本身,可以说,农业推广就是全面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的过程。所有这些集中反映了发达国家农业推广学的基本原理,即农业推广是通过培训交流等非强制的知识性活动来帮助农民解决问题,从而提高其自力更生的能力,因此,发达国家把农业推广视为促进农村发展的“政策工具”。综上所述,农业推广的性质是教育性的,是指农业推广人员以新的技术、技能、知识、信息,根据国家和农民的需要,组织广大农民,借以增进农民的知识,改变制度,提高技能,提高产量,改进品质,增加收入,改善农民生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促进农村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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