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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设计专业平面构成课程教学

室内设计专业平面构成课程教学

[摘要]平面构成作为室内设计专业的基础课程,其作用不应仅仅是这种抽象原理的传授,而应将室内设计所需的能力训练融入“构成形式”的实践训练中。以平面构成原理来指导,寻找这“抽象”背后的真实和多样,以此来培养和锻炼学生实践室内设计的能力。

[关键词]平面构成;能力培养;教学解析

三大构成作为设计基础课程,从20世纪80年代引入中国高等设计教育体系。在设计教育领域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是对设计教学的补充。平面构成作为三大构成的组成部分,重点阐述了形态与组构的形式美的法则,在室内设计专业基础教学中具有基础性、理论性的特点。在当今经济模式下,物质形态与意识形态不断刷新,室内设计领域也不断快速向前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室内设计专业的高等教育教学体系能够跟上时代步伐。在室内设计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设计基础课程的教学直接关系后继专业课程的衔接,是学生专业知识构建的根基。平面构成内容在当前室内设计基础教学中仍处不可替代的位置。对平面构成课程的教学研究与探索,对推动专业教学改革、培养符合专业发展需求的设计人才具有积极的作用。

一、平面构成内容的构架维度解析

平面构成的知识原型来源于包豪斯的基础课程体系。这套课程体系是第一次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设计基础理论。其核心是对点、线和形态都赋予心理内容与象征意义。同时强调形态与形态之间,形态与诸因素之间的依存方式与人的关联,即注重以科学的视觉研究为前提,更加强调人的精神因素。在理论上更多强调感觉与创造性之间的关系,追求与实践相结合。我们将平面构的知识内容置于这套体系之中不难发现,平面构成的内容构架具有立体的维度关系。在平面构成中以“构成形式”的概念着重了描述了两个内容,一是对事物形态规律的剥离与抽象过程中,以点线面的类型化来归纳“构成元素”。二是“构成元素”在平面之中的组合形式,其规律性的变化被提炼为“构成形式”。然而“构成元素”和“构成形式”各自具有的类型化和规律性的内容在平面构成中应处于同一层面,即“视觉因素”。而与二者相垂直对照的应当是心理感受和精神内涵,即“心理因素”。“视觉因素”与“心理因素”的共同作用构成了“美的形式法则”,审美是由感官到心理的体验过程。因此,平面构成的内容是构建在立体的维度之中,是“视觉因素”与“心理因素”相互作用的规律。在教学中单纯地强调“视觉因素”的变化,而忽略了与之对应的“心理因素”的建立,是教学内容认识的不完善,是对平面构成知识片段性地掌握。面对处在专业学习初级阶段的学习者来说,要求理解和掌握的这种“形式法则”必然是枯燥的、毫无兴趣的体验。机械地模仿和照搬的学习过程自然不可避免,进而希望通过课程来启发学生的创造力,丰富学生的视觉经验,建立专业设计基础的教学目的是难以实现的。

二、室内设计专业中平面构成的教学解析

结合当代室内设计专业特点来看,室内设计要解决的问题是根据室内空间的状况与功用,运用各种材料、技术手段来进行艺术处理,创造出功能合理、美观舒适,符合使用者心理生理要求的室内空间设计。这种设计实践是设计师有效地组织诸多因素运用艺术手法使特定的空间满足生理与心理需求的创作过程。在这实践过程中要求设计师具有敏锐的观察能力、由感觉到知觉的理性分析能力、艺术思维能力以及视觉化的表现和表达能力。因此,仅以技能和技法训练为主、实现视觉形式和效果表现为目的的教学方式很难满足当前专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室内设计的创作过程训练和能力培养应当融入现代室内设计专业的教学体系当中,尤其是为专业学习奠定根基的基础课程教学。平面构成在理论上“抽象”事物的共性与本质。构成原理在现代设计中也是视觉形式的基础,其视觉实现的过程也具有非常强的操作性和实验性。从感觉到知觉、从视觉到心理的理性角度所构建的维度关系,对我们在教学中强调创作过程训练和能力培养具有启发意义和指导作用。所以,室内设计专业从何种角度来定位平面构成课程,如何审视平面构成课程在专业教学体系中的作用和意义,是我们在教学实践中可以深入探讨的问题。综合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平面构成课程从室内设计专业基础的角度应设定为认知能力训练而非技能技法训练的课程。在这样的课程定位下,首先要梳理教学内容与层次。把握“形态”、“形式”和“知觉”的层次关系,以阶段性训练实现由易到难、由浅入深的教学过程。其次,设定阶段教学目标和训练方法,尝试训练方法的多样化与有效性。让学生通过基础训练来培养敏锐的感知能力和思维与表达能力,掌握从不同角度观察事物的方法,认识并理解设计创作过程。教学设计以形式构成的理论为指导,引导学生将目光转向身边现实事物的观察与发现,培养学生具备敏锐而准确地感知能力,感知“形态”、“形式”等概念下的现实存在的多样性和多元化。如在“点线面”元素认知环节,可以要求学生通过相机或手机来寻找和捕捉身边的这类事物的存在状态,发现和体会其在形态、肌理、质感等方面的美感,并用绘画的方式分析和表现这种美感;通过构成形式创作实践来培养感觉到知觉的分析能力,丰富视觉经验。如在构成形式训练中,可以运用可塑性物质来实现聚散、均衡、发射等形式的组构。在充分挖掘物质特性的基础上尝试从不同角度观察事物的方法。感受构成元素与构成形式相互作用后产生的美感与个性。将这种感受进行分析总结并与构成原理进行对照;运用命题的方式尝试构成设计来领会设计创作的过程。让学生树立问题意识,并用艺术思维积极调用可支配因素来解决问题。如从场所与精神的角度进行命题,要求学生运用“元素”与“形式”来分析、设计和表达。平面构成虽然具备形式美基础知识,但在以三维和立体为主要研究内容的室内设计专业,就其知识的重要性与课程的必然性之间的矛盾,始终使之处于“食之无味,弃而可惜”的基础课程体系中。在教学观念上对本课程从“基础知识”到“基础能力”的转变,是探索更科学、更合理的教育教学方法的尝试。在“以能力培养”的大教育背景下,要打破现有的设计基础教育体系,告别单一的设计基础教学模式,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张道一.图案与图案教学[J].艺苑,1982.[M].

[2]王受之.世界现代设计史[M].新世纪出版社,1995.

[3]董庆波.构成教育的历史反思[J].艺术与设计(理论),2010(5)

作者:王欣远 张娟 单位:内蒙古师范大学美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