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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下物流业的税务管理影响

营改增下物流业的税务管理影响

摘要:营改增对各行业产生较大的影响,对于现代物流业来说,不仅行业税负上升,同时还存在工作划分不清的局面,出现增值税抵扣链断裂等问题,与改革的初衷相距甚远,严重制约了物流业发展。做为国民经济行业,它对国民经济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探求营业税改增值税对物流业的影响,文章对营业税、增值税及营改增、物流业等相关概念进行描述,与物流业特点相结合,以物流业企业为实例,从各层面对物流业营改增后的影响加以分析,找到营改增后物流业出现的问题,找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使物流业与税收制度改革有效统一,实现真正意义上减税的目的,使物流业可以快速、稳定、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增值税;税收负担;物流业

引言

经济发展对于物流业要求越来越高,物流业具有规模大、工作复杂的特点,在该行业中实行2016年全面营改增涉及的内容较多,11%的税率对于物流业来说更是严峻挑战,此时物流业应该做好战略部署,不断提升企业管理模式、调整经济战略,规范行业发票、供应商管理,才可以使物流业更好的应对2016年全面营改增政策变化,同时推动税制改革在物流业中顺利实行。

一、“营改增”前后的税收分析

物流业企业2016年全面进入营改增改革阶段,该行业从2014年试点时期就已开始推行,而且运输发票已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体系,改革的基础较好。2016年全面营改增改革中,增值税税率同试点阶段基本一致,物流业企业中一般纳税人为11%,小规模纳税人为3%。2016年全面营改增使物流业企业税负普遍上升,对于物流业企业来说,本来盈利就不高的物流业受到税负上升对盈利的挤压。首先,由于物流业税率上调,物流支柱服务货运服务适用11%的税率,辅助服务适用6%税率,再加上各项服务实际可抵扣的项目较少,试点后行业实际税负增加过大,而且运输业竞争激烈,税负增加使低盈利率的物流业盈利再度被挤压,最终使得行业运价上涨,物价推高。其次,物流各环节税率不统一,当前物流业实行一体管理,提供一票到底工作,在实务中对于6%的辅助工作及11%的支柱服务很难区分,导致增值税链条不完整,推高物流业企业税收负担。最后,物流业企业取消了差额征税,并且一些与之相关的优惠政策很难被贯彻,财政补贴推广不足,基本上不能惠及所有税负上升的企业。

二、“营改增”前后物流业企业的税负数值分析

(一)企业税率和税负

物流业企业100万元收入,假设燃油费和修理费可抵扣率为40%,企业每万元收入,需要纳4.1万元增值税,附加税0.41万元,与2016年全面营改增前营业税3万元,附加税0.3万元,多缴纳了1.21万元,增加比率达43.3%。实际运营过程中,物流业企业2016年全面营改增后,税负是否上升,与企业可以得到的进项可抵扣的税款直接相关,即进项税额多,那么企业的税负必然会降低,反之,企业的税负则会反向上升。

(二)企业利润

增值税是价外税,2016年全面营改增后对物流业企业的现金流产生影响,物流业竞争力较为激烈,近年来,平均利润水平不断下降,而税负却一直高于全国宏观水平,全面营改增以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降低,增加了小规模纳税人的利润,而作为一般纳税人,税收负担增加,削弱了企业的利润空间,对物流业企业壮大十分不利,物流业企业的税负与利润成反比。

(三)发票管理更加困难

由于物流业企业涉及行业较多,票据繁多。实务中从发票的取得、核实、申报到抵扣,这一过程较为繁琐,取得也比较困难,由于物流业企业集约化程度较高,工作板块较多,从货物运输到仓储,每一个环节的工作紧密相联,很难进行区分,容易出现多开发票的行为,这样就会增加物流业企业税收负担,甚至出现企业利用发票开具,而进行消极避税行为,从长远来说,这种情况对于物流业企业的一体化发展十分不利,背离的2016年全面营改增这一税改的初衷,影响了增值税抵扣链条,加大了发票管理的难度。

三、营改增下对物流行业税务管理提出的建议

(一)做好物流业企业税收筹划工作

根据物流业企业战略目标,建立增值税管控体系,不断完善纳税流程,防范纳税风险,做好增值税发票领购、认证、抵扣等工作,合理设置防伪税控,准确控制物流业企业纳税申报与汇算工作;加速增值税相关制度的建立,修订内部纳税管理制度及相关会计核算制度,加大对物流业企业员工相关工作的培训,更好的化解由于全面营改增给物流业企业带来的经营冲击。1.制定投资策略针对税负不均衡的情况需要及时了解,并且做好应对措施,这种不均衡主要包括:工程周期长、发票获取时间延时等,而这些问题都会使物流业企业现金流提前流出,成本上升对效益产生不利影响,因此,物流业企业需要制定投资规划,均衡投资项目时间进程,做到及时履行义务,开具增值税发票,使物流业企业损失降到最低,细分物流业企业可抵扣项目,按不同税率进行管理,最大可能得到增值税专用发票。2.制定纳税筹划策略按增值税规定,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发票开具时间,将设备价款及运费等开具一张发票,使物流业企业获得最高比例的进项税额;改变采购方式,将统一谈判的模式转为分别支付模式,达到进项税可以充分抵扣,对零星采购改变集中采购方式,充分发挥集中采购成本优势,各分公司各自产生进项税,避免内部抵税不均衡的情况;合理筹划物流业企业可抵扣进项税额,在税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不断改良经营投资模式,降低物流业企业税负。

(二)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

1.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提高员工综合素质物流业企业在不增加固定资产的情况下,主要抵扣项目为燃油及维修费,而这两项费用较为分散,并且工作人员并没有发票索取意识,因此,物流业企业在经营中,应该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取得十分重视,尽可能多的索取进项税发票,同时,对外开具发票时,也应该完善管理制度,对于开具流程严格规定,对物流业企业全员进行税收知识培训,培养开具发票的能力及习惯,强化物流业企业不同部门对于税制结构的调整认识,使各部门相互配合,使财务人员深入了解相关政策,适时进行纳税筹划,合理避税,最大限度的降低税收成本,积极参与纳税部门的培训,对专业知识足够掌握,熟练掌握相关知识,与物流业企业自身情况相结合,以制定出税收筹划政策,合理利用税收政策,降低物流业企业税收负担。2.提高可抵扣增值税发票的获取能力物流业中的运输企业的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较长,购置成本较高,而且大部分企业都是通过外包给个人的方式进行经营,固定资产并不归物流业企业所有,所以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少。因此税法对于运输物流业企业应扩大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将保险费和人工成本纳入进来。同时要规范上下游物流业企业的纳税环节,让运输物流业企业可以从上游物流业企业获得更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物流业处于高速发展时期,其技术、设备更新较快,运营商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进行技术升级,全面营改增后大量的设备投入,增加了增值税可抵扣额,减少了物流业企业的税负,并且随着全面营改增的全面铺开,行业进项税情况将大大改观,合理分析物流业企业自身发展需求,改变自身投资模式成为关键。

(三)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

1.简并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全面营改增后对物流业实行3%和11%的税率,对于小规模纳税人,3%的征收率与改革之前维持一致,影响较小;对于一般纳税人,11%的名义税率使税收负担显著提升。适当降低物流业的税率是削弱“全面营改增”负面影响的主要手段。经计算,若要保证物流业企业的税收负担在改革前后维持一致,物流业的经营成本中要有一半比重的部分能进行抵扣。所以,税率应当下调到6%,即改革前的两倍,才能保证不增加物流业的税收负担。2.按照增值税将自身业务进行归类对物流业企业工作进行分析,适用于现代服务业,根据物流工作特点,对物流业企业现有工作进行整理,将具有现代服务业的工作安排在相应的目录中,通过与税务机关沟通,达成一致后归集到6%的增值税率的现代服务业中,实现物流业企业节税的目的。我国政府应重视物流业的发展,对物流业推出全面营改增改革的优惠政策。优惠政策应覆盖物流业的各个子行业和各环节,适当的对服务型行业实行免税政策。在保证社会效益的愿景要求下,建议在全面营改增改革进程中将税收优惠倾向于外卖、物流服务等新型服务行业,同时对于高科技的物流业也要推出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结束语

2016年全面营改增所具有对现代服务业可能是影响巨大,我国经济发展多元且复杂的大背景下,围绕2016年全面营改增的战略布局和对策选择,具体改革进程必然是非常复杂的。本文通过分析得出了以下结论:第一,2016年全面营改增后物流业的实际税负偏高。第二,2016年全面营改增前后政策衔接不够完善。第三,扩大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是降低税负的重要举措。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包括税制进一步改革、物流单位自身加强管理,努力营造适合物流业企业良性发展的经济环境。

参考文献:

[1]陈少克.税制结构的性质与中国税制改革研究[M].经济科学出版社,2015.

作者:张晓华 李春燕 景海霞 单位:山西大同大学商学院 山西大同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