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论文中心 正文

循环农业的政策性金融支持法律问题

循环农业的政策性金融支持法律问题

摘要:农业是基础产业,农村经济得到发展可以促进农业的发展,使得农民的生活质量得以保障。发展循环农业,有利于更高效地利用农村的资源;发展农村金融可以促进农村的现代化发展,加快农村金融的发展。但是,在政策性金融支持法律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本文就政策性金融支持法律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

关键词:地区循环农业;政策性金融;法律问题;金融创新

农业是每个国家的基础产业,农业提供了国民生活所必须的粮食、蔬菜等等,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必须要注重发展农业[1]。当今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尤为重要,主要包括建设城市和乡村两个方面。那么,发展地区循环农业是建设生态文明乡村的一个重要方面。一方面,发展地区循环农业可以有效地提升农村资源的利用效率,使农村固废等排放量降低,从而有效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另一方面,发展地区循环经济是发展农村金融的一种创新举措,可以加快农村地区的经济建设发展。在发展地区循环农业方面,应该得到国家以及政府的政策性金融支持,只有发展得到相应的政策支持以拥有发展的依据和大体的方向,并且,相应的法律也应该完善,使得农业发展的方方面面都可以有法可依、有相应的政策给予支撑。但到目前为止,有关农业发展的相关法律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包括法律不完善、法律约束范围狭窄等等[2]。本文就地区循环经济的概念以及重要性、政策性金融的概念以及必要性、政策性金融支持法律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措施等方面展开论述。

一、地区循环农业经济的重要性

(一)循环农业的概念

循环农业是使用物质多层次利用技术,将物质循环再生,使产出废弃物减少,从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农业生产方式[3]。循环农业是一种可持续型,环境友好型的农作方式。

(二)发展循环农业的重要性

一直以来,农业基础设施、制度配备不完善等问题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要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必须加强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发展农村经济的制度规章,发展循环农业,提升农村资源的利用效率,建设生态农业,建设生态农村。发展循环农业的重要性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可以提升资源的利用率,实现较少废弃物的排放。另一方面可以促进农村金融的发展,促进农业的发展壮大。

二、政策性金融支持的必要性

(一)政策性金融的概念

所谓政策性金融,意为处于国家政府部门保障下,国家信用作为根本,采取多样化不寻常的融资方式,依法遵循国家律法允许的业务范围、经营对象,以优惠性存贷利率,直接或间接的落实政府颁布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办法,采取的区别于一般性资金融通的手段。一般的说,实施政策性金融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国家贫困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保证地区多种产业经济的平稳发展,最终推进地区社会经济的快速进步[4]。

(二)对农村进行政策性金融支持的必要性

我国的农业发展长期处于落后地位。因此,对于发展比较落后的农业以及农村,必须给予农村发展、农村经济发展以政策支持,根据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对农村金融进行指导和鼓励,促进农村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由于农村经济发展的局限性和落后性,国家必须根据相应的经济政策,也制定农业方面的相关政策,特别是农村金融方面的政策,加快农村地区的建设[5]。制定相关的政策对农村金融给予扶持,为农村反贫困提供有利资金支持,引导更多资金走向农村,大力激发农村的活力,解决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问题。

三、地区循环农业的政策性金融支持法律问题探讨

(一)政策性金融支持法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政策性金融是国家加快资金融通的重要举措,对农村采取政策性金融扶持是促进农村地区发展、加快农村地区建设的重要举措。为了贯彻落实政策性金融支持策略,国家和政府制定了相应的政策、建立了有关的法律制度对农村的发展进行约束和指引。但是,由于政府职能的失灵、对相关的发展现状考察不完善、财政政策落实不到位等原因,政策性金融支持法律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1.相关法律制度的欠缺以及不完善

政策性金融是国家用来保障弱势群体金融发展权和金融平等权的[6],农村经济发展速度和发展能力远远地落后于城市地区,因此,国家相关部门为了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加快农村地区的现代化建设,会制定相应的制度,颁布相应的法律以实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目标。虽然国家相关部门注重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建设,但是在实际制定相应的制度以及政策的时候,却忽视了多角度的发展农村经济,再加上对相关地区农村发展的现状缺乏考察和实地的研究,对相关地区的现状并没有实际把握。所以,相应的政策制度不健全,没有对发展的方方面面进行规定和扶持,导致农村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出现单一化发展的问题。

2.法律约束的范围狭窄

农村地区循环经济的发展需要相关的法律约束,相应的法律制度约束是发展农村循环经济的保障,因此,在发展农村循环经济的过程中必须制定相应的法律制度以促进农村金融的发展。但是,由于发展农村循环经济并没有经验可循,再加上农村资源数量和质量的不可预测性,相应的法律制度就不能进行全面的约束。相关的制度政策对农村政策性金融支持的约束范围狭窄,并不是农村金融各方面的发展都有制度可循。另一方面,法律在指引农村金融发展方面,也存在着法律制度体现不充分的问题,即没有明确规定相关的发展政策和发展方向,法律政策模糊,并没有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

3.政策性金融支持法律部分方面不合理

国家和政府通过进行政策性金融支持来扶持贫困农村和个体的发展,国家和政府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的发展特点制定不同的扶持政策[7]。但是,并不是制定的所有政策都是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特点制定的,也并不是所有的政策都是合理有效的,也就是存在着部分法律不合理的问题。这方面的问题还体现在相应的政策制度没有考虑当前的局势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政府盲目根据其它的发展经验制定的策略未必适合当地的发展,这就导致了政策性金融支持法律部分方面出现了不适宜的政策问题。

4.政府职能失灵

政府在促进一方地区发展的过程中,起到指引、鼓励、监督的作用,政府应该对相应的管辖地区的经济进行干预,但不能过分干预地区经济的发展和建设。在建设现代化农村、发展农村金融方面,政府扮演的角色应该是农村经济发展的规划者,对农村的发展方向以及相应的发展策略进行规划。政府在农村经济发展中所扮演的角色要求政府必须履行好自己的职能,不能过分的干预农村经济的发展,并且在发展的过程中首先必须考察相应地区的发展现状,根据相应地区的发展特点和现状来制定整体的发展规划策略。但是,在实际的规划发展中,存在着政府职能失灵的问题,政府过度的干预农村经济的发展,反而限制了农村地区的发展[8]。

5.财政政策支持力度不够

在促进农村金融发展方面,国家的财政政策支持力度不够,财政收入依然很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效果也不明显,相关政府部门财力不足,并且,相应项目的审批程序比较复杂,政府的财政支持并没有及时的落实到农村相关领域的发展以及相关设置的建设方面。因此,要想促进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必须得到国家、政府的财政支持,保证财政支农投入优先增长、稳定财政支农政策,使得稳定增长的财政支农政策落实到位。促进农业的发展,一定要加强财政政策的支持力度,加大政府对农业财政拨款力度,以促进地区循环农业的发展[9]。

(二)改善政策性金融支持方面相应法律问题的建议

政策性金融支持法律方面存在着一定的问题,长时间存在着问题必将制约农村地区的发展,解决这些问题是促进农村地区发展的关键。那么,如何解决政策性金融支持法律方面的问题?根据目前存在的问题给出了以下解决措施。

1.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

要想促进农村金融的发展,必须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加强农村发展的法律制度建设。完善农村政策性金融的法律制度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首先了解相关地区农村发展的特点和发展现状,通过对当地的村民进行询问或者是进行实地考察、查询历年的发展现状记录资料,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总结之后,制定符合当地农村发展实际情况的法律制度和政策支持以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和相应体制的建设。二是,相应的法律制度约束必须全面,即体现在法律制度渗透农村发展的方方面面,针对当地发展的各种产业进行制度的制定和政策的扶持。

2.以立法形式创新银行的治理结构

当前我国的法人治理结构亟待升级。银行的治理结构必须对应现代企业结构,面对当前商业银行的状况,理应制定如下两个方面的措施。首先,健全各类有效机制,保证股权结构的多元化、分散化,并且适当吸引机构投资者,控制流入适量的产业资本,进一步提高农业银行水平,丰富多元化的投资主题,确保农业发展银行的管理责任清晰,控制流入适量的产业资本能够确保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充足,还能够降低风险,同时能够借鉴其他行业的整治经验,进一步不断提高。时下最要紧的是产权实现多元化,中央财政起主要作用,配套地方政府的财政,充分把中央和地方结合起来,提高整体积极性。其次,实施组织架构,不断完善监管监督机制,克服多重的委托矛盾,完善权力制约手段。实施股份制改革时,必须建立董事会、监事会,与此同时,要使得定位股东、董事会和经理的相互权利和义务层次分明,最终构建出平衡制约的关系。经营管理层应该有充分的自主决策权自主决策。核心内容是完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个人的能动性,特别是针对经理层,确保经理阶层可以给农业发展注入全新的动力,同时使农业发展银行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

3.科学构建农业政策性保险法律制度

国家应该重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立法,立法能够保证农业保险的长期有效运行,还关系着农业保险的合理发展与长久利益。世界各国通常会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单独立法,而且会在其刚开始建成的时候就逐渐实施,立法不仅能够使农业政策性保险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农业保险正常有序的运营,而且还是一种政策性优惠。首先,从政策性农业保险立法内容的视角出发,它不仅是机构组织法,而且还是业务活动法,进一步规范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宗旨、性质任务、职能、机构设置、法律责任,而且提出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业务活动原则、资金来源渠道和财政援助办法,进一步保证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依法开展,全方位增强了资产管理水平,还有利于国家部门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有效管理。

4.对农业政策性银行进行法律定位

根据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来看,农业发展银行的职责就是提供特殊的金融服务,其特殊性体现为农业发展银行宗旨和特征有别于一般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的宗旨是进一步健全农业金融服务体系,确保政府部门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能够有效实施,合理促进农业和农业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因此,农业发展银行与普通商业银行不存在竞争关系,其主要区别在于农业发展银行的成立不以盈利为目的,这一特征不同于商业银行。眼下,农发行的市场化经营表现在:对资本融通的环境进行进一步改进,特别是出现市场调节失效情况时,坚决实施政府部门的经济调控政策,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积极调节市场活动,降低市场风险,切实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

四、地区循环农业在改善政策性金融支持法律下的发展前景

农村地区的发展需要借助各方的力量,不仅仅需要国家和政府的支持,还需要农村居民自身的努力。为了促进地区循环农业的发展,国家会给予政策性金融支持,通过了解农村地区的发展现状和特点进而通过不同的手段对农村金融进行管制和改善,那么,在相关的支持法律问题得到解决和改善之后,地区循环农业的发展前景如何?答案是肯定的、向好的。所以,未来农村的将是更加现代化、更加科技化,发展融入更多的工具和政策,建设现代化生态文明农村指日可待。通过金融创新的应用,各种新兴的金融工具也逐渐地被应用到促进农村金融发展的方方面面,农民的观念也将会改变,农村的经济也会得到大幅的提升和改善。通过“互联网+精准扶贫”的模式来改变传统的农村经济发展模式,农村经济将会得到快速的发展。目前,在每一个国家和地区都面临着通过促进农业的发展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的问题。国家和政府在支持农村地区农业发展方面给予的政策性金融支持促进了农业的发展,但依然存在着问题,在农业方面采取的政策性支持没有完全覆盖农业发展的方方面面,还存留着一定的弊端。因此,要实现地区循环农业的发展,必须要改善政策性金融支持的法律问题,使得相关的法律问题更加全面、覆盖范围更加广泛,并且制定根据当地的发展现状。相信通过研究与落实改善政策性金融支持的法律问题,地区循环农业可以得到很好地实施,农村经济也会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通过金融创新的实施和使用,越来越多的金融工具会投入到农村,农村经济将会得到更加迅速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魏元珏.绿色生态农业的政策性金融支持法律问题[J].农业经济,2017(04).

[2]朱宝丽,马运全.我国农村金融法制问题探究[J].理论学刊,2008(07):34-36.

[3]杨义生.政策性金融和信贷特性与历史演进[J].科技创新导报,2017(26):254-256.

[4]苏文斌,冀福林,乔允翔.政策性金融精准扶贫的路径探讨[J].2017(07).

[5]白钦先,张坤.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资产项目的国际比较[J].西南金融,2016(7):3-9.

[6]郭永田.正确把握政策性金融扶贫的若干关系[J].农业发展与金融,2016(7):14-18.

[7]白钦先.发展农业政策性金融是长久性战略决策[J].农业发展与金融,2015(4):12-14.

[8]祝树民.发挥政策性金融扶贫主导作用全力支持精准扶贫[J].农业发展与金融,2015(12):11-12.

[9]农发行总行扶贫金融事业部课题组.新形势下政策性金融扶贫的战略思考[J].农业发展与金融,2016(2):48-50.

作者:洪戎康 宁宋贞 单位:石家庄财经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