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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衔接

新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衔接

摘要:众所周知,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是指导财政部门核算预算收支与资产负债变动情况的重要依据,这是政府会计体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早在1997年,我国财政部就颁发了《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旧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逐步不能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步伐,2015年,我国财政部又对《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进行了修订,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社会经济的发展需求。基于此,本文将探讨新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衔接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希望为相关财务工作者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关键词:新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衔接相关要求

一、注重新旧制度的科目衔接

相关财政工作者需要补记国库现金管理存款,早在五年前的2014年,财政部就开始了现金管理试点工作,获得了良好的试点效果,在2017年试点结束同时全面开展了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要求省级财政和市县级财政需要将货币资金进一步细化,可以分为国库存款、现金管理存款和其他类存款等等。与此同时,还需要注重清理暂付款,针对一些地方财政部门临时借给预算单位的相关款项,要按照相关制度记入借出款项,对于地方财政部门发生的应收和暂付款等项目需要记入其他应收款项。此外,财政部门还需要做好暂存款的梳理工作,对于预算单位集中支付计划结余的款项需要按照有关制度记入国库集中支付结余,对于应付和其他暂收款项需要记入其他应付款,针对一些单位委托的暂时管理资金,需要纳入应收代管资金的范畴,这样将新旧制度的科目做好衔接,更有利于提升财政工作的质量与水平。

二、注意债务管理单位与资产管理

单位登记原未入账事宜按照政府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国库部门需要承担总预算会计账务处理的一系列工作,针对具体的业务经办则需要由内部的科室进行负责,地方政府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眼球债务管理单位与资产管理单位处理截止2015年12月31日原未入账事项进行处理,债务管理单位要向资产管理单位提交准确的数据资料,主要涵盖短期政府债券、应付主权外债转贷款和应付的本金与利息等等,资产管理单位需要根据债务管理单位提供的数据并结合地方政府关于原未入账的相关要求,向财政部门提交股权投资、应收股利和政府债券转贷款等一系列财务信息,并且需要保证财务信息资料的准确性。

三、将原未入账事项衔接与会计报表衔接

针对资产类原未入账的债权资产,在新旧转账时,债务监督管理机构需要在2015年12月20日前对于地方政府的应收主权外债转大款等进行有效整理,并向财政总预算会计提交准确无误的资料,对于2015年12月31日之前还没有入账的应收地方政府的主权外债转贷款等要确定记入新张等相关科目的期初余额。此外若是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还没有入账的相关事项,财政总预算会计需要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要求记入新账相关科目的期初余额。针对会计报表的新旧衔接,编制2016年1月1日期初的资产负债表,会计工作人员需要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根据新的制度来制作2016年1月1日期初资产负债表,而对于2016年度总预算会计报表的编制,则需要会计工作者根据新的制度来编制2016年月度、年度的会计报表,同时还需要注意的是,还没有来及清理完毕的专项支出财政专户资金转入专用基金结余科目,在具体清理的期限之内,有关资金的收支要利用专用基金收入或支出的科目来核算。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新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出台是我国财政部门适应社会经济新发展趋势的重要举措,各级财政部门的工作者要积极学习新旧制度的不同点,并联系好自身的工作实际,通过培训和自学的形式提升会计人员处理问题的能力,全面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工作,保证新制度的顺利实施。

参考文献:

[1]杨佳丽.新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比较[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8.

[2]熊冬红.新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比较研究[D].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18.162

作者:王亚婷 单位: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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